第71章 梦开始的地方(3)


    “电影怎么样?”爱丽丝扭头看向正坐下的丽莲。


    今天是休息日,丽莲和室友爱丽丝,以及几个关系不错的哥大同学就出来聚一聚。聚会的地点选在了学校最近的一家电影院地下室,这里是一家咖啡厅——哥大学生经常来这里,算是一个小小的文艺青年聚集地。


    在这儿呆了半个小时,有的人就选择看书、自习了,丽莲则是想起来时看到的电影海报,去年下半年上映的电影《江湖浪子》居然还在映。这是她没看过,但大众评价还不错的电影,索性她就上楼买票看电影去了。


    本·格林也没看过这部电影,选择和她一起去了。这时候电影放映完毕,两人一起下楼找同伴们汇合。


    “还不错?”丽莲想了想说:“保罗·纽曼还是很迷人的,他有一种深邃的气质,不是吗?至于故事本身,嗯,至少故事讲的很完整,能让人投入进去……我一直认为,电影只要把故事讲完整,观众能看进去,就算及格了,对得起电影票钱。在此基础上,有一两个亮点,那就是不错的电影了。”


    不用觉得老片都是好电影,现代电影故事越来越烂,实际哪怕是所谓‘黄金年代’,也多得是烂片!只不过经过时间洗礼,‘烂片’就被遗忘了,哪怕有互联网在,这类片子都很难找到资源。于是这样一看,就显得过去都是好作品了。


    实际在过去,烂作品一点儿也不少,而且以后来人的眼光来看,烂的下限还要更低。毕竟技术、观念之类的东西都是在进步的,当代的烂片怎么也没有过去的烂片有冲击性——这倒不是说‘黄金时代’就是一个谎言,‘黄金时代’的优势应该是上限更高,会产出‘神作’。


    爱丽丝听了丽莲的话,点点头又摇摇头:“保罗·纽曼?啊,的确,我还记得他的《热铁皮屋顶上的猫》,他演的太好了。虽然伊丽莎白·泰勒也演的很好,但、但她在那部电影里的扮相我不太喜欢。当时她才26岁不是吗?为什么就一下变得那么‘成熟’了。同样在26岁,玛丽莲·梦露拍的是《绅士爱美人》、《愿嫁金龟婿》,还很可爱年轻呢!”


    《热铁皮屋顶上的猫》是一代佳作,丽莲上辈子和这辈子都看过,不过上辈子看的时候,这部电影还被译作《朱门巧妇》——当时看这部电影,更多是冲着伊丽莎白·泰勒去,相比之下,饰演男主角的保罗·纽曼在国内的名气就小多了。


    丽莲觉得伊丽莎白·泰勒在《热铁皮屋顶上的猫》中,扮相其实还不错,‘少妇’形象是符合的。不过她也知道为什么爱丽丝觉得太‘成熟’了,应该说,伊丽莎白·泰勒,这位‘玉婆’,人生之中也只有寥寥几年让人觉得看起来和实际年龄差不多,其他时候都给人一种比实际年龄大的感觉。


    小时候就很显成熟,这一点还不算什么,大美女都容易在小时候显得成熟。这或许是因为她们的轮廓早早就清晰了,有时甚至会给人‘等比例长大’的感觉?总之小时候就是没有同龄孩子的那种轻盈、机灵。


    问题是,伊丽莎白·泰勒除了十几岁末尾到二十出头那几年,外表与年龄相符,之后也迅速显得老气起来了。在《热铁皮屋顶上的猫》中,实际26岁的她,说是三十几岁绝对不会让人觉得奇怪。美还是美的,但三十代的美和二十代的美那能是一回事吗?


    “这大概就是天生绝代佳人的‘任性’了,泰勒好像一直有些疏于对自己外表的管理?”丽莲回忆好莱坞黄金时代的几位大美女,真觉得伊丽莎白·泰勒是最给人以‘粗糙感’的了。


    “比如说,十几岁、二十出头的时候,足够年轻还好,那个时候怎样都是紧致的。但一过那个年龄,就得自律管理才会不显得臃肿吧?尤其泰勒还是小个子、胸部丰满的那类。”


    “还有妆扮,她真的很喜欢奢华到有些俗艳的珠宝,年轻时撑得住没问题,之后就不太适配了。发型、穿衣、表情管理也是,这上面梦露、格蕾丝、赫本都比她好多了,无论是梦露的可爱性感,格蕾丝的高贵美丽,赫本的清纯优雅,在到年龄之前都小心维护的很好。”


    丽莲并非不喜欢泰勒才这样说的,她还是很惊艳于泰勒的颜的,但就是因为惊艳,才‘怒其不争’啊!


    从《玉女嬉春》(1948,16岁)到颜值巅峰的《劫后英雄传》(1952,20岁),再到最后称得上颜巅的《象宫鸳劫》(1954,22岁),这之后就一路‘老气横秋’去了。虽说白女都老的比较快,可她是大明星,能够做无微不至的保养,而且隔着这个年代的屏幕,可遮掩的余地也大,按理来说不应该啊!


    只能说,确实是她自己太随意了……大概就是从小毫不费力地美到大,最美的时候名声如日中天,‘世界头号美人’的名头都拿到了,所以显得不够珍惜吧。


    “的确是呢,虽然《热铁皮屋顶上的猫》中,泰勒依旧很美,但还是更让人怀念几年前的样子。”这时候,另一位同来的同学也点了点头。


    “不过,这也是女演员更难的一点吧?如果是一位男演员,这绝对不是问题……只是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老一些的二十代男演员算什么?就是真的三十代、四十代了,他们也不会被挑剔青春不再,三四十岁的男演员饰演男主角往往还被认为正当时,即使故事里的男主角只有二十几岁、三十出头。”丽莲忍不住抱怨。


    这样的话让同学们忍不住笑起来,本就摇了摇头:“责备泰勒没有好好维护自己的外表,比实际看起来年长的是你,抱怨大众对女演员的苛刻、关注她们年龄的也是你……富尼叶小姐,你总是这样矛盾吗?”


    “二者并不冲突。”丽莲撇了撇嘴:“我希望电影里能有更多样的女性角色,而不是过了三十岁女演员就很难再演主角。至于演员的外貌管理,这也是他们应该做的,这应该算是‘职业道德’了吧?他们赚的钱里,应该有一份就来自于漂亮的外表啊。”


    “哈哈哈!你说的有道理!”大家又笑开了,赞同道。


    丽莲很随意地说着几十年后算老生常谈的话,这在此时还是很有新意的,即使有人已经说过,那也是行业精英、先锋派们会谈到的了——她并不担心对哥大这些同学说这些会不能理解,又或者冒犯到某些大男子主义者(此时非常常见),因为这些同学已经是此时最能接受新思想的一批人了。


    此时的美国,成年人中拥有大学学历的人很少,比例能够接近50%的,都只有少数几个大学所在的小城。比如说哈佛大学所在的剑桥市,成年人中也只有18%的人有大学学历……由此可知,‘知识分子’还挺少见,而且真的和其他人观念很不一样。


    即使有人觉得某些想法自己不认同,甚至认为这冒犯到了自己,也很少因此攻击对方。这大概就是‘我不认同你,但我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吧……最多就是双方展开辩论,而不至于直接就捂嘴了。


    这是丽莲在哥大同学圈子里说话越来越随意,更接近上辈子状态的一大原因——她之前也不能说多委屈自己,话都不敢多说,而是‘抛媚眼给瞎子看’实在没必要。现在的话,面对的不是‘瞎子’了,即使是争辩,也还算有的说。


    “……这的确是存在的问题,总感觉我妈妈那一代的男演员依旧能在电影里饰演年富力强、充满魅力的角色,但女演员,同时代的女演员大概都退隐了吧?只有极少数曾经大红大紫过的才能勉强有戏拍,演的还都是一些母亲、恶毒反派之类的角色。”爱丽丝手托着下巴,淡淡地说。


    大家围绕着这个话题又说了几句,等到丽莲和本新点的咖啡送上来,话题才算转移——话题转移的原因是,和咖啡一起送来的还有一张纸条。


    “女士,那边那位先生送的。”咖啡店服务生的托盘里除了两杯咖啡,还有配咖啡的小蛋糕,纸条就压在蛋糕碟子下。


    大家好奇地顺着服务生所指的方向看过去,是一个穿枫叶红毛衣,一看就知道也是大学生的英俊男孩儿。怎么说呢,那种藤校运动风的穿衣,还有气质,实在太明显了。


    不过没人一眼认出他来,这就让爱丽丝忍不住说:“难道不是哥大的吗?如果是哥大的,这样外表出众的男孩儿,应该不会岌岌无名吧?”


    丽莲展开那张纸条,看到上面的问候,以及落款,笑了一下:“的确不是哥大的,是从哈佛来的小伙子。”


    “我记得,我记得最近哈佛的水球队来拜访了。”本无所谓地说:“我们宿舍里有一个兄弟就是水球队的,记得吗?他对我说过——不过,这也不重要,也不需要关心,我以为这样的事儿够多的了,已经不新奇了。”


    本指的是大家聚会时,有人搭讪丽莲这件事。同校的,不同校的,大学生,社会人士……多种多样,太多了。时间长了,大家连看热闹的心情都淡了——大家也见过丽莲是如何干脆拒绝的,所以根本不对这位哈佛远道而来的小伙子抱任何希望。


    “富尼叶你打算怎么办?也拒绝这个英俊男孩儿吗?我觉得他挺不错的,我是说,他很英俊,还是水球队的,身材也好。更重要的是,他是哈佛生,应该很快就会回剑桥市吧?这样约会就只是约会,不用担心之后会被纠缠。”爱丽丝好奇地看向丽莲。


    丽莲点了点头,拿了一张咖啡店的纸巾,又借了今天来自习的同学的笔,写了个委婉拒绝的纸条就让服务生送过去了。


    “他的确挺可爱的,但还不到让我答应搭讪的地步。”这倒不是丽莲过分高傲(虽说在其他人眼中就是如此),而是作为一个华夏女孩,实在接受不来这种‘搭讪文化’。明明是不认识的人,当街就能认识并且邀请一起玩什么的,真的做不到。


    丽莲又笑了笑:“更重要的是,我今天下午有约会了。”


    “哇哦!这可真稀奇!”这一下激起了大家的兴趣。相比起经常能见到的搭讪者,能和丽莲‘约会’的就要少见的多了。


    丽莲并不是从不约会,生活在这个时代的纽约,即使没有后世那么随意,总的来说也是挺开放的了。而她也不是什么封心锁爱的人,有出色的异性献殷勤,觉得可以尝试也会约会,大不了就当认识一个朋友了。


    但她的约会次数真的很少,尤其考虑到她的受欢迎程度,这就更让认识她的人吃惊了——主要是,丽莲对约会还是很谨慎的,这也是华夏女孩常见的心理,‘date文化’什么的还是很难顺畅对接上。


    尤其是她和克里斯托弗进入一种心照不宣的暧昧期后,她更是再没答应过任何暧昧性质的约会邀请……嗯,那或许在一个纯正的美国女孩儿看来没什么,都没有真正恋爱,那多约会几个人也是应该的,这样才能找到最适合的嘛。但丽莲很难接受,这会让她有一种自己是渣女海后的感觉。


    “这学期开始后,还没有哪个追求者成功将富尼叶约出去过吧?这是哪个幸运儿?”有人立刻追问道:“我们认识吗?不不不,不应该这样问,那一定是个出色的家伙,怎么可能不认识,除非他不是哥大的……所以?”


    丽莲想了想,觉得这也没什么不能说的,就透露了一点点:“你们并不认识他,他早就大学毕业了,而且不是哥大的,是普林斯顿的。”


    丽莲今天的约会对象就是克里斯托弗,上次他去她的公寓等她,丽莲送了他迟到的圣诞礼物之余,又收到了他的约会邀请。


    “哦!这可真让我们哥大的小伙子伤心,居然输给了普林斯顿的家伙……不过好歹也是我们常春藤联盟的,而不是别的什么学校的。”有人笑着打趣了一句。


    ‘常春藤联盟’这种说法是1954年正式开始的,此前也有一些说法了,但没有正式来说。说起来也是离现在不远,所以大家还挺新奇这个,时不时要拿出来说一下……但也只是说一下而已。


    “那是个什么样的男孩儿?你们认识很久了吗?还是最近才认识的?”爱丽丝在其他人长吁短叹时,侧过头小声问丽莲。


    丽莲也同样压低了一些声音:“说‘boy’好像有点儿奇怪,毕竟他已经工作好几年了……我们第一次见有一段时间了,大概是两年多前认识的,不过认识后很长一段时间没再见。大概是前年我来纽约后再见了,这才慢慢熟悉起来。”


    “那的确很久了……”爱丽丝觉得这很正常,丽莲不是那种会和刚认识的男孩儿约会的性格。


    爱丽丝想了想又追问:“所以,是个很英俊的家伙吗?他很特别吗?我是说和你过去的约会对象相比。”


    “我觉得是很英俊的,我喜欢他身上那种聪明人的气质,看起来不像是个商人,倒更像是天才学者。”丽莲点了点头:“嗯,特别的话,的确很特别……我们认识的原因就很特别了,还经历了一些特别的事……总之,说不定……”


    丽莲最后说的很含糊,但爱丽丝明白了她的意思——这不像是在说一个普通的约会对象,而是已经到了暧昧期的程度。换言之,这个今天要和丽莲约会的家伙,已经是诸多追求者中最接近丽莲的了。


    明白这一点的爱丽丝忍不住‘哇哦’了一声,心里真正好奇起来……她实在很难想象,拒绝了那么多‘黄金男孩儿’的丽莲,会青睐一个怎样的异性。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克里斯托弗来接丽莲,电话打到了地下室咖啡店内,丽莲要去地面和他碰面时,爱丽丝主动提出送丽莲去——主要就是为了见见这个‘克里斯托弗’是何方神圣。


    “就是这样!波里道莉,你代表我们所有人去看看那个普林斯顿毕业的家伙,回来一定要说给我们听听。”看起来‘看热闹’是不分国别、人种的爱好,在丽莲和爱丽丝起身后,大家就‘大声密谋’一样,大大咧咧对爱丽丝说道。


    爱丽丝比了个没问题的手势,穿上外套就和丽莲回到了地面,然后就看到了一个个头很高的青年径直朝丽莲和她走来。一开始,爱丽丝没看清他的脸,只是直觉这是个家教良好、文质彬彬的青年,走近了才感觉和自己想的不太一样。


    丽莲说了‘英俊’的,而这个人在此时实在不能用‘英俊’形容。太瘦削了?气质也过于冷淡,再加上脱不去的书卷气,这绝不是此时美国人眼中的‘英俊’。当然,也不是不好看,只是很难说对异性有吸引力。


    不过,爱丽丝转头再想,又觉得很合理。丽莲本来就对此时范例式的‘英俊’不太感兴趣,这一点看她拒绝了那些英俊的男孩儿就知道了。而且就像她说的,这个朝她们走来的青年,有一种聪明人的气质,让人联想到科学刊物上会出现的天才学者。


    “……这位是克里斯托弗,克里斯托弗·但泽,我的朋友——但泽先生,这位是我在哥大的室友,爱丽丝,爱丽丝·波里道莉小姐。”丽莲为双方做介绍,在两边示意,又相当客套地寒暄了几句后,就坐上克里斯托弗的车和他一起离开了。


    爱丽丝在原地站了一会儿,然后才回到地下室咖啡店。


    她一回来,同伴们就凑了过来:“怎么样,波里道莉?那个普林斯顿的家伙怎么样?英俊吗?富贵吗?有风度吗?”


    爱丽丝想想刚刚的情况,说道:“我大概不会和那样的家伙约会,看上去不大有趣。不过如果是丽莲,那倒是不奇怪,她一向喜欢聪明人,还总说‘智慧就是性感’……而那家伙看上去就聪明极了。”


    “嗯,他比丽莲说的看起来要年轻一些,就算不是大学生,也是硕士在读的样子。对了,我敢肯定他是个富贵公子哥儿,他让我想到了道格拉斯,虽然表现在外完全不同,可是那种优越感依然存在。只是或许是年纪阅历不一样,道格拉斯还有点儿浮夸,那位就低调多了。”


    “听起来还不错?”本简单地做了一个总结,并说:“我不奇怪,富尼叶不是那种容易被迷惑的姑娘,她的约会对象总有可取之处,不会是不可靠的人。至于说那家伙不太像是普通姑娘愿意约会的对象,这倒不是问题。”


    “富尼叶的选择可靠是真的,和多数人有点儿小分歧也是常有的事儿……她的品味一直很特别,不是吗?”


    大家赞同这个说法,哪怕只看丽莲过往有限的几个约会对象,都会让人觉得她品味稍显特别了——哥大最受欢迎的几个男孩儿居然一个也未得她的青睐!


    一片笑声中,有人忍不住伸了个懒腰,懒洋洋道:“好吧,这下我们知道了,富尼叶和一个已经在工作的男人约会了,一个长得很聪明、出身普林斯顿的家伙?啧啧啧,这个消息如果传回学校,我们的小伙子们该伤心了吧?”


    这样的说法引来看好戏的议论,但也有人觉得无所谓,本就说道:“这有什么可伤心的?只是一个约会对象而已……要知道现在已经六十年代了,约会又不代表什么。”


    第72章 梦开始的地方(4)


    克里斯托弗一向不认为自己是个理解‘时尚’的人,很多时候他和此时众多男性一样,不明白女士们追逐的时髦是怎么回事儿——当然了,多数男人是一边不认可,觉得这没事找事,是女人的容易被骗得一种体现。一边又觉得时髦精致的女人真美,对比之下十分有吸引力。


    克里斯托弗不至于认为追逐时尚是有问题的,在他看来,如果能负担的话,这和别的爱好似乎也没什么不同?至于说不能理解,这个世界上不能理解的事可太多了,也不妨碍他和那些事并存啊。


    “……您今天很特别,我是说好的那种……这是来自巴黎的新风尚吗?”替丽莲打开车门后,克里斯托弗从另一边上车,尽力控制自己不要一直注视着她。而在他发动车子时,他终于忍不住瞟了一眼后视镜里的丽莲,有些局促地说。


    平时不理解‘时尚’,接受不了先锋、独特搭配的克里斯托弗,看到丽莲,忽然明白那种时尚之美了。


    嗯,丽莲今天确实穿的比较特别,除了外面罩的一件大衣,里面穿的是一件黑色的露肩短袖针织上衣——这样的上衣一般搭配一件大摆裙是绝不会错的,经典廓形、非常漂亮。好莱坞电影里的女明星们,格蕾丝、泰勒……她们都这么穿的。


    但丽莲嫌这有些‘无聊’……要知道她今天的发型是那种像高马尾,又像发髻,俏皮又典雅的,就很女性化了(大概是颅顶一部分束起来,因为是卷发,不去管的话,就像是兔子的尾巴缩成了一团……然后再将周围的头发以每次一小束的方式向上盘,要盘的松松的,最后最后用了一条绿色的发带做装饰)。


    这样再搭配紧身而露肩的上衣与大摆裙的组合,那更是一路往柔媚去了,正如‘新风貌’所展现出的十数年如一日的女性美。


    如此,美则美矣,却见的太多了。而且丽莲约会之前还要和同学去聚会,穿得这样柔媚,总觉得不太适合。于是想来想去,丽莲最后选了一条藏青色的牛仔裤,穿出来效果也着实不错,至少今天见到的同学们都眼前一亮了——


    黑色针织上衣是露肩的款式,丽莲的肩膀有着漂亮的弧度和雪白的皮肤,这样真的很美。如此具有女性美的设计,正是当代女性着装的典范。


    但从上到下却是忽然变化,下装是一条藏青色的牛仔阔腿裤,牛仔硬挺、男性化的气质,立刻冲淡上装的柔媚。但这并不是要往男性化的方向走的意思,阔腿裤高腰,以及宽阔的腰部打褶,同贴着身体剪裁的针织上装配合的很好,少女的腰肢纤细而柔软。


    为了配合这样的下装,丽莲还特意穿了一双粗跟短靴……毕竟牛仔阔腿裤已经够‘沉’的了,就要用一双更沉的鞋子去压,这样才不会上下失调,也能更好衬托出纤细优美的部分。


    除此之外,丽莲几乎没有任何装饰,只戴了一支小巧的手表……不,是见同学们的时候没有装饰,而在见克里斯托弗之前,她还是从口袋里拿出了提前准备的首饰——一条样式简洁的chocker,简单到几乎就是一条窄窄的黑丝绒带子而已,以及一个造型简单的绿宝石项链坠。


    让绿宝石项链坠固定在chocker上,最后将这条chocker系在了脖子上,绿宝石的部分朝后。这样一来的话,从前方看就单纯是一条细细的黑丝绒带子了。


    简洁、优美,将脖颈衬托得纤细雪白。


    这条chocker可以说是点睛之笔,之前丽莲还像是行走在大学城里,抱着几本专业书籍匆匆而去的知识分子,先锋而文艺。有了这条chocker后,立刻就有了非日常的感觉,约会一点儿也不显得敷衍了。


    嗯,虽然丽莲没有任何一点儿‘敷衍’的意思,她自认为打扮的很认真。而且真要打扮出标准的‘约会样貌’,对她还更简单呢!但是,以此时的观念,她没有穿华丽精致的服装,甚至连一条裙子都没有,对于一场约会就够‘敷衍’的了。


    “巴黎?不,它来自纽约曼哈顿。”丽莲忍不住笑了一下。她不知道克里斯托弗提到‘巴黎’,是恭维她时髦得像个巴黎人,还是字面意思上认为她学习了巴黎风尚。不过总归是好话,就好好接受吧。


    “希望你不会觉得这有什么不好的,我只是先和同伴们约好了在咖啡店聚会。如果穿的太像一个要约会的姑娘,那太显眼了——这方面,哥大附近其实和下城区很接近,都有一种文艺范儿,上城的那种精致在这儿不是主流。”丽莲解释了一下。


    克里斯托弗点了点头,平稳地驾驶着汽车汇入车流。他当然不会觉得丽莲今天有什么不好的,实际上,在他被丽莲特别的、从未见过的一面冲击到后不久,他就又被丽莲身上的香味干扰了判断。


    没错,丽莲今天喷了香水,但不是此时常见的那些。诸如四大经典老香亚德利英伦薰衣草、禁忌、花呢和香奈儿5号,又如新出的青春朝露、露雅露雅、茉莉花、催眠(其实这都是五十年代出的香水了,不过以此时香水推陈出新的速度,说是新出香水也没毛病)。


    丽莲身上喷的是一款名为‘午夜飞行’的贵牌老香水……她上辈子就超爱这款香水的!所以虽然香精版真的很贵,但还是因为香精版最接近1933年原版的味道,忍痛入手了一瓶。


    丽莲上辈子机缘巧合从一个爱香的富婆学姐那里闻到过原版,所以知道即使是号称最接近原版的香精版,其实也没有完全还原。只是原版对她来说实在力有未逮,最后也只能用一瓶香精版‘解馋’了。


    这辈子就不同了,1962年的当下,要买到1933年时首发的老香水虽然也难,但她有钱了,这就足够解决所有问题了。


    总而言之,丽莲最终买到了两瓶原版的‘午夜飞行’——真的很难形容这款香水,她知道这款香水的灵感来源是《小王子》原作者另一部小说《夜航》,表达的大概是夜间飞行那种孤独、勇敢的状态。但说实在的,以嗅觉感受,表达具体的状态还是太难了。


    即使很多擅长讲故事的香水,总是通过香评描述得那么清楚,仿佛它们都做到了这点,但实际根本不是那回事儿!


    更多时候,大家品香都是一种诗意化的描述,光是香气根本没可能那么具象化。之所以能做出相近的具体描述,更像是因为香水的包装、命名、故事等等,提前影响了品香的人。


    不过,丽莲觉得原版‘午夜飞行’尽力接近了那些具象化的描述,那种夜色明朗与晦暗的交界,飞行员驾驶着飞机穿行于高空,体会到的一个人的孤独。还有夜凉如水、雾气潮湿,夜色朦胧的湿冷水汽扑面而来的清醒,仿佛是飞行追逐过程中的真实感受。


    这是通过调配白松香和黄水仙调出的缥缈、凛冽,将其变成了飞行高空的孤单与极寒,醛的恰当加入还加重了这种清凉和远离尘世的不亲近。


    另外就是鸢尾的妙用了,鸢尾和白松香一起,让锐利染上了温柔,让这一场夜航不至于一冷到底,有了梦幻的色彩。至于鸢尾还和橡木苔搭配,则是增强了雾气感,那种夜凉如水、雾气潮湿的具体感受,就是这样带来的。


    丽莲今天用这个香水,也是觉得那种孤独追逐的高智感、文艺派,融入到大学城的咖啡店聚会里一点儿不奇怪。同时,夜色朦胧与神秘的特质,也让她带着这缕香味去约会,显得恰到好处——从克里斯托弗注意到了这一点来说,她的选择很成功。


    因为进入了狭小而封闭的车内空间,丽莲身上的香味还要更明显一些了。这并非是因为她身上香水味浓重(虽然她和克里斯托弗碰面前还补了一下口红和香水,但她本来就不喜欢太浓的香水,她这上面的‘口味’可比绝大多数美国人轻多了),而是克里斯托弗的注意力完全落在了她身上。


    克里斯托弗甚至觉得自己被这种孤独的、神秘的、朦朦胧胧的,带着夜晚雾气的香味包裹了——他记得有一种科学的说法,认为如果爱上一个人,会从他/她身上闻到喜欢的气味?或者,人类是受嗅觉影响很大的生物,嗅觉感受可以影响方方面面,一个对自己来说‘好闻’的人,本身就很容易有极高的好感。


    如果这都是真的,而不是香水公司为了卖出更多的香水制造的谎言,那他大概能理解现在发生了什么……


    “我们去哪儿?”丽莲看了一眼车窗外的街景,确定他们在往上城区开。


    “去66街……那儿有一家新开的画廊,为了打响名号,最近在办很棒的画展,我想您可能会感兴趣。”克里斯托弗打了一下方向盘,转入另一条街道。


    丽莲有些意外地转头看向克里斯托弗:“为什么……”


    她上辈子小时候学过画画,之后虽然不画了,但还是喜欢的,也会买画册、看画展什么的。但这辈子的话,从她的履历上是看不出她和绘画有什么关系的,她平常也没有过多地表现出相关特点——克里斯托弗突然提到这个,她的确有些惊讶。


    “呃……我读了《驱魔夫妻》后,有一点儿猜测。”克里斯托弗犹豫了一下说道:“绘画,我猜您一定乐于此道,我听说作者的第一部 长篇小说,最容易投射自身的一些特质。而在《驱魔夫妻》的故事里,女主角丽萨是很不错的业余画家……”


    丽莲忍不住‘啊’了一声,然后就微笑着摇了摇头:“……这个猜测经常是不准确的,您不担心猜错吗?”


    克里斯托弗一样摇了摇头:“不管您是否乐于此道,至少您应该不讨厌看看那些美丽的画作,不是吗?您会塑造心爱的笔下人物是个业余画家,至少证明您也对这感兴趣……”


    不同于几十年后,看画展绝对不是年轻人约会的常见选项,以至于如果不事先确定对方对这个感兴趣,直接就安排上了,最后可能会两个人都不开心。在六十年代美国,看画展还算是中产以上普遍能接受的‘娱乐’,所以克里斯托弗还真不担心猜错。


    这就像几十年后年轻人约会,安排了游乐园、电影院这类行程,也不会担心对方不喜欢怎么办。


    丽莲眼睛眨了眨,这一次笑出了声:“你说得对,好吧,我是说你猜得没错,我的确乐于此道——看画展也挺有意思,不是吗?”


    丽莲其实对这场约会没有更多期待,因为约会活动本身就那些,相比起搞一些‘巧思’,传统一些也没什么不好。实际相比起乏善可陈的约会活动本身,约会的重点更多在两个人的相处上。


    不过,约会活动如果是自己喜欢的那当然更好了,不仅仅是过程中会比较愉快,还在于从中感受到了对方的认真。


    就这样,克里斯托弗将车停在了66街‘民间艺术博物馆’附近,这里离中央公园也很近了——那家今天开画展的画廊在这二者之间,原本是一家小型百货公司,前年倒闭后其中三层被买下成为了如今这家画廊。


    “是斯拉夫主题的画展,这在如今美国应该比较少见吧?”丽莲走进画廊,从入口拿到了画展的册子,扫了一眼就说。


    现在正是美苏冷战时期呢,斯拉夫主题的画展虽然不至于被上纲上线(甚至因为那是‘敌人’的艺术,还要比过去更受重视一些),但总觉得大家很少把这个拿上台面说。


    “但不得不承认,斯拉夫画家在19时机至20世纪初干得不错,他们的画作也很有特点。”回答丽莲的并不是和她一起的克里斯托弗,而是一个从展台后走出来的男士,他看了看克里斯托弗,又看了看丽莲,满面笑容地朝丽莲伸出了手:“下午好!哦,鄙人乃是克里斯托弗的朋友,您直接叫我埃德就好!”


    正是克里斯托弗朋友里,唯一知道他结婚又离婚的那位……他原本以为,克里斯托弗的‘拉斯维加斯婚姻’小故事就到此为止了,后来见克里斯托弗依旧对别的女士不假辞色,才知道他居然还是痴情于他那位‘前妻’。


    埃德简直要为此喟叹了,倒不是说他们的圈子里没有这种被女人迷昏了头的,但他从没想过那个人会是克里斯托弗。


    克里斯托弗一向是理性的那个,不是吗?


    因为这种出人意料,埃德当然会好奇那是个怎样的姑娘,能叫克里斯托弗一见钟情,在拉斯维加斯初见就义无反顾地结婚。然后却又选择了逃婚,在纽约重逢时还坚持离婚——关键是,居然连赡养费都不要!这比‘离婚’本身更稀有。毕竟要说离婚,他们身边的朋友几乎每年都有离婚的。但离婚时,妻子不要赡养费的,真是从来没听说过。


    说实话,克里斯托弗和那姑娘的故事都足够拍不止一部好莱坞电影了!他当然会好奇‘女主角’。


    所以,埃德今天是特意等在画廊的……这家画廊是他开的,嗯,虽然他是个典型的纨绔子弟,但不代表手中没有产业,只是具体经营都交给专业人士了而已。


    克里斯托弗从他那里拿到画展邀请函时,他好奇地问了一句,毕竟克里斯托弗本人从不看画展。如果是应酬交际需要,得‘附庸风雅’一番,就更不用从他这里拿邀请函了——两张邀请函?这更像一个私人的约会。


    因为埃德本来就知道当初的事,克里斯托弗并没有敷衍过去(解释起来太麻烦了,而且他不想自己因为那些事成为熟人的谈资),而是一句话说明了要和‘富尼叶小姐’看画展约会……埃德最初还没记起来‘富尼叶小姐’是谁。


    克里斯托弗如果说‘前妻’,他当然知道,但要说‘富尼叶’,虽然也曾提及,可就那么一两次而已,还真没什么记忆点。


    意识到克里斯托弗要和‘前妻’约会,埃德一边为这位朋友高兴,这看起来是个好兆头啊。一边好奇心是完全抑制不住了,所以明明没必要出现在画廊的,还是以画廊老板的身份来了,甚至从上午就呆在这里,也算是‘蹲点’了。


    “您好,埃德先生。”丽莲看向这个突然出现的‘陌生人’,瞥了克里斯托弗一眼,确定他们确实是认识的,才点头致意道:“敝姓富尼叶,很高兴认识您。”


    “哦,富尼叶小姐……嗯,久仰大名了,克里斯和我提过您。”埃德笑了笑,摆摆手,又和克里斯托弗随意打了个招呼,才接着说:“您和我想的不太一样,我是说,我当然知道您应该是位很有魅力的女士,但……但我没想到,您如此、如此迷人。”


    虽然一开始是因为克里斯托弗才好奇这位‘富尼叶女士’,对她最大的印象就是‘克里斯托弗前妻’。但真正见到她,哪怕是早有心理准备的埃德也完全被牵制了——他当然知道‘富尼叶’会是个美女,不然克里斯托弗是怎么一见钟情的?


    爱一个人或许不完全是因为外表,尤其是随着接触加深,外表会越来越不重要。但如果是‘一见钟情’,那绝对是外表占了原因的多数啊!


    埃德想象了此时有名的那些美女,从西海岸好莱坞的大明星,到东海岸纽约圈子里活跃的模特、百老汇女演员……每一个都是以美貌闻名的,他就在想‘富尼叶’究竟是哪一款。但真正见到这位‘富尼叶女士’,才知道哪一款都不像。


    这是一位不需要交谈了解,只看外表就能意识到她很特别的女士——对此丽莲本人没什么感觉,但见到她的每一个人基本都能意识到这一点。她内外矛盾的特质,以及和全世界不协调,甚至格格不入的抽离感,让她神秘,甚至飘渺……


    ‘秘密让女人更女人’,这并不是假话。尤其这还是一位绝代佳人时,这话就更对了!


    “我完全不奇怪了。”打过招呼后,埃德又在丽莲和克里斯托弗间呆了一会儿,然后在克里斯托弗越来越大的压力下才告辞离开。回到楼上朋友之间,他忽然感叹道。


    “什么?”朋友们不明白这没头没尾的话算什么。


    埃德并没有谈及克里斯托弗当初结婚、离婚的事儿,他知道克里斯托弗有意隐瞒,不愿意成为圈子里的谈论对象——显然,埃德作为性格和克里斯托弗南辕北辙的人,能够算得上是他的朋友,就在于这种本性与分寸感。


    埃德只是耸了耸肩,半真半假地说:“是克里斯,他最近完全被一位女士迷住了,据说他是一见钟情——刚刚我见到了那位女士,哇哦,见到那位女士后我就不奇怪克里斯为何那样痴迷了。”


    “克里斯?但泽?”朋友中的一位知道埃德与克里斯托弗关系不错,挑了挑眉,露出了意外的神情。


    埃德点点头:“没错,就是但泽……你们应该去看看的,他可从来不看画展,即使是朋友的画廊也不会捧场,现在却——不过也不是不能理解,如果我是他的话,大概也只能为那位佳丽做从来不做的事儿。”


    这激起了朋友们的兴趣,大家不管是否熟悉克里斯托弗·但泽,但都对他有所耳闻。毕竟克里斯托弗在圈子里名气可不小,作为首富家族的三代,他大概是同辈中最成功的了。而且他的成功并不是立足于但泽家的产业,是自己重新开辟的,这就很了不起了。


    在东海岸上流社会那不能算大的圈子里,克里斯托弗大概就是‘别人家的孩子’那种人物。


    第73章 梦开始的地方(5)


    斯拉夫主题的画展上,丽莲是克里斯托弗半个‘讲解员’。


    虽然克里斯托弗在决定约会来画展时就做了一些准备,至少以看商业报告的耐心看完了画展介绍的小册子。但这种小册子只可能是简介,如果只是看完了它,逛画展时甚至不一定能将册子里的作品和现场的画作对上。


    丽莲非常体贴地给他介绍自己喜欢,他也明显会多看几眼的作品——丽莲不怎么说笔法、技巧这类理论性的东西,讲的都是作品诞生的时代背景、画家经历,以及一些相关轶事。


    一方面,这些对‘外行’比较友好,要知道,克里斯托弗甚至对美术不感兴趣,自顾自说一些专业性很强的东西就是强加了。讲故事就不一样了,听故事是谁都不会讨厌的。另一方面,这也是丽莲的强项。


    两辈子都是创作故事的人,她本来就擅长将故事讲的绘声绘色。而且上辈子生活在一个资讯大爆炸的时代,丽莲又学过画画,并一直保持了爱好,所以平常哪怕是刷视频,大数据都会给她推送很多相关内容呢!天长日久,各种绘画界的‘轶事’也就无所不知了。


    嗯,至少以这个时代的标准,近乎于无所不知了——六十年代的世界,即使是最发达的美国,获取资讯也没有想的那么容易。要查一个知识点,如果没有一个相关领域的专家可以随时请教,那就只能去翻书。


    这样无论是书店买书,还是图书馆借书,行为成本都很高了。而且还有很大可能书店和图书馆资讯不全,根本查不到,或者查到的内容很少。


    相比之下,几十年后的人们,虽然经常说讯息实在太丰富了,以至于良莠不齐,分辨蜂拥而至的讯息就是一件很难的事了。但不可否认,获取知识那是前所未有地简单,尤其是想要主动知道一个知识点时,什么都不需要担心,输入搜索框关键词就够了。


    这倒不是说,几十年后的人们相比‘前辈们’都知识渊博,不过如果是自己感兴趣的通识性内容,那的确普遍比前辈们知道的多很多。


    “……斯拉夫人很擅长艺术,而且那是一种与西欧主流不太一样的艺术,即使他们的艺术家经常会主动靠拢西欧艺术——然而,诞生的土壤不一样就是不一样,不是吗?”看完画展后,丽莲和克里斯托弗走出画廊,丽莲总结道。


    “广袤无垠的北方冰原,终年不息的寒风,黑色的寒带林和冰湖,在那样的土地上被养育的人,大概兼具孤独脆弱和坚韧顽强两类特质,天生是要做艺术家的。所以我很喜欢斯拉夫的绘画作品、文学作品、音乐……之前我还去听了斯拉夫音乐家的演出,太棒了。”


    “说实话,以艺术而论艺术,他们应该有更好的发展的,只是在如今的美国,他们得不到太好的机会。”丽莲说着摇了摇头。


    意大利裔是此时美国社会的二等白人没错,斯拉夫裔其实也和意大利裔差不多,甚至境况还有一些不如——这倒不是因为冷战的世界格局,而是斯拉夫人之于传统欧洲,本来就若即若离,很长一段时间里都被认为是‘文明世界以外’了。


    俄罗斯一直很想被西方世界接纳而不得,其实也是这一传统的显现。


    此时说起‘二等白人’首先想到意大利裔,并不是意大利裔更被排挤,单纯是因为在美国他们族群更大、存在感更强。换而言之,这就是一种即将被主流社会接纳的前兆,当初爱尔兰裔也是这样的。而联想到几十年后的美国,再没人觉得意大利裔是个问题,一切是很清楚的。


    斯拉夫裔就不一样了,在美国人数不断多,存在感也不强,加上现在的世界局势,就很微妙。和他们一样微妙的‘二等白人’,大概就是犹太人了——生活在这个时代丽莲才知道,在美国犹太人也不是一开始就很厉害。


    在二战以前,他们在美国和在欧洲也没有本质不同,都因为历史等原因被‘歧视’。二战之后,虽然因为其悲惨的遭遇占据了道德制高点,而且也是大众观念在进步,所以没那么明显的歧视了,但还是被歧视的。


    只是原本摆在明面上的歧视转入了地下,大家很少直接表现出来而已。


    在六十年代初的当下,丽莲身边的人说起犹太人,以及犹太人刚建立不久的国家‘以色列’,都还是不以为然的,说一些‘犹太笑话’也常有。这样的事儿,放在丽莲上辈子那会儿的美国,简直不敢想。


    发生这种转变的原因,很难说是美国人越来越平等了。或者说,平等思想确实是越来越为人所接受,但犹太人在美国那种比别的种族‘更平等’的地位,更多还是源于犹太人对传媒集团的掌控,对政治集团等的深度参与吧。


    “的确很难,美国社会一向如此……作为一个多民族的移民国家,这样的事儿也很难避免。”克里斯托弗作为社会精英,对这种事当然再清楚不过,他也没有为斯拉夫艺术家可惜的心肠,如果不是丽莲提及,他甚至不会想到这些。


    当然,丽莲也无意在这个话题上聊更多,说到底她骨子里还是华夏人的认知,对美国是没有祖国情怀的。看待这些事,有一种旁观者的超然,最多就是为那些有实力的艺术家们可惜。所以很快话题就转移了,说到了一会儿要吃晚餐的餐厅。


    “……在62街,是一家意大利餐厅……”克里斯托弗提到自己预定好的餐厅。


    他之前有限的几次和丽莲见面用餐,订的基本是法餐厅,这不只是因为高档餐厅最多的就是法餐厅,美国人也吃这一套。还因为在克里斯托弗的认知里,丽莲是法国裔(这辈子丽莲从血统上不纯是法国,她还有中欧和英国血统,不过因为姓氏上大家都默认她是法国裔),订法餐厅总不会错。


    真正和丽莲熟悉了一些后,克里斯托弗才知道,相比起法餐,丽莲本人更喜欢意大利菜——这其实是他没机会观察更深,不然他大概会知道丽莲更喜欢吃中餐,因为外面不容易吃到合口味的,经常只能自己在家做。


    克里斯托弗和丽莲说了那家意大利餐厅的‘招牌菜’,询问丽莲的想法。丽莲想了想说:“意大利菜很好吃,如果是推荐率很高的餐厅,也不用担心水准,我对此没什么可挑剔的……我只希望这不是一家太高档的餐厅,我今天可没穿裙子。”


    丽莲这时候才觉得约会这天没穿裙子是个大失误,虽然一开始约会说的是看画展,但下午看完画展顺便去吃个晚餐,这应该是可以预料的。而如果吃晚餐,以克里斯托弗的出身和习惯,又怎么会不是高档餐厅呢?


    高档餐厅基本都有着装要求,虽然随着时代变化,着装要求越来越宽松了,但对女士来说穿裙子依旧是最基本的——或许在丽莲上辈子那会儿,有的高档餐厅已经不要求女士穿裙子了,裤装正装也行。不过就算是这样,今天丽莲的着装也是不符合的。


    克里斯托弗这才想到,丽莲今天的着装不太对。但他并不觉得这是一件很让人为难的事,笑了笑:“别担心,这事儿很好解决,那家餐厅的领班亨利,他是一个非常善解人意,又善于应变的家伙,他会有办法的。”


    重点不是善解人意、善于应变,而是如果有克里斯托弗的钞能力和面子,谁都会变得善解人意、善于应变。


    “好吧。”丽莲听懂了克里斯托弗的未尽之意,挑了挑眉道。


    这时车子也开到了餐厅前(毕竟62街离画廊所在的66街也不远),车子停下,丽莲没有立刻下车,而是从手袋中拿出了口红、散粉,对着小镜子补妆——一般来说,此时的女性很少当着异性的面化妆,要知道很多结婚多年的夫妻,丈夫都不知道妻子彻底卸妆后的样子呢!


    如果要补妆,女性一般都会去盥洗室。


    但丽莲不太在意这个,并没有在异性面前维持完美形象的意识……嗯,此时很多全职太太就是这样做的,以至于让一些愚蠢迟钝的男人真的以为老婆全妆的样子就是她本来的面目。


    克里斯托弗也吃惊于丽莲在他面前补妆,这的确是从没见过的场面。不过他很快就想不知道这些了——女性化妆很隐秘,本来对镜自怜,就有一种孤芳自赏的美丽,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更有一种窥视的微妙。


    克里斯托弗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丽莲整个补妆过程不超过一分钟,他全程都没有移开目光——一分钟说起来很短,但如果是注视一个人的话就很长了。人一般不会这样长时间注视另一个人,因为会本能地觉得不好意思。


    丽莲补妆完毕后又解开了自己的头发,发髻散开,变成了披散的长发,稍微整理一下又拨到一侧,就更像是晚装丽人的样子了(此时成年女性很少披发,大家都是短发或者梳发髻,不过晚装状态例外,晚装本来就是可以做各种花样的,造型好看是首要)。


    她这是没有裙子,就尽力在别的方面凑了。


    从结果来看,似乎是有效果的?至少丽莲一路走进餐厅,都没有侍应生要‘请’她出去。事实上,可能是侍应生的运转出现了一些小问题,甚至没有一进餐厅就应该出现的、专门负责帮女士脱外套的侍应生过来帮助她。


    有上辈子记忆的丽莲也没觉得这是个问题,便自己脱了外套——餐厅这类场合之所以会有侍应生专门帮客人脱外套,是因为自己脱外套总是会有些手忙脚乱,从视觉上就是不好看。而在以优雅著称的有钱有闲阶层,这是绝对要解决的问题。


    或许几十年后的有钱有闲阶层也能接受随性一些的风格,但在六十年代初,一切都还是旧时光里的样子……所以,帮脱外套是必须的!


    “抱歉,太抱歉了。”姗姗来迟的侍应生从丽莲手中接过已经脱下的大衣,连连道歉。


    “别介意,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丽莲不在意地摆了摆手。


    虽然自己脱外套,在大家都很‘优雅’的正式场合总会显得优点狼狈,但丽莲觉得自己尽力做到了不露怯——她上辈子也算是入了娱乐圈的行,经常会接触到仪态训练。即使那都是针对艺人的,她也想着技多不压身,听过一些课。


    比如脱外套的方法,要想脱的好看,除了整个过程中保持良好的体态,身体一条线不乱动,秘诀就在于双臂夹紧,以及不要让外套的里衬亮出来了。


    脱衣的时候,双臂夹紧,但肩膀要松弛,双手抓住两侧衣襟,将衣服向后松脱,大概能脱到肩胛的位置。然后依旧保持双臂夹紧,但略微放松的姿态,将手臂从袖管中抽出。抽出第一只手臂时还要注意不能放开,以免衣服坠地,而要夹着衣服。


    等到另一只手臂也抽出时,先抽出的那只手臂就得抓住衣领,同时后抽出的手臂掐着外套的对襟稍加整理——整个过程中外套的内衬始终没有亮出来,重点不是‘亮出来’,而是记着不要亮出来的话,做的动作会很有秩序,显得优雅。


    “您很好心,但这是他们的工作失误。”克里斯托弗注意到替丽莲脱外套的侍应生没来,原打算帮她的,结果丽莲自己就做的很好。这让他有些失落的同时,又多少有点儿奇怪……丽莲的表现实在和她的出身不相符。


    无论是举止,还是思想,她都不像是下层出身的女孩儿……当然,很多出身东海岸名门的名媛,在克里斯托弗看来也只是虚有其表,与丽莲一比也会成为样子货,让人分不清谁才是真正的名门千金。


    这种‘奇怪’并没有让克里斯托弗困扰太久,几乎就是一闪而过的念头。毕竟,什么时候都会有一些‘例外’,不是吗?这世上既有‘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的天皇贵胄,也会有‘山沟里飞出金凤凰’这种奇事,有的人就是出身贫民窟也能看上去像王子公主。


    “或许是我太心急了,本来只要再稍等一会儿,就会有人帮我了。”丽莲替打工人着想,找补了一句,然后才和克里斯托弗随一位领班去落座。


    这位领班大概就是克里斯托弗之前提到的‘亨利’了,克里斯托弗报自己预定餐桌的名字就换成了他接手——原本克里斯托弗还想让他对丽莲没穿正装、半正装,穿着阔腿牛仔裤就走进这家高档餐厅的事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没想到对方根本没提这个。


    这让克里斯托弗稍显意外的同时,又觉得理所当然……大概是丽莲太坦然了?她根本没有穿着阔腿牛仔裤走进高档餐厅的不自在,完全没觉得这是个大问题,甚至在其他人看她时也相当坦然(其他人看她大概也不是因为注意到她穿了裤子,而是她本来就容易成为焦点,她也完全习惯了这点)。


    所以,侍应生可能都没注意到她未遵守餐厅的着装规则?


    不同于其他在这方面出错的人,要么是完全没有这方面常识的,所以态度坦然归坦然,却实在不是体面人的样子,很容易一下就被‘请’出去。要么其实是有所了解的,这个时候就会心虚,然后因为心虚不自然被注意到,进而被‘请’出去。


    丽莲看起来完全体面,又很自然,只是穿了裤子……餐厅的人,从侍应生到其他客人,大概都没有一下想到哪里不对劲吧?


    点菜完毕后‘亨利’就先走开了,克里斯托弗看着对面的丽莲往腿上铺餐巾,忍不住‘自嘲’:“……完全不用我出力,对吗?我简直是个傻瓜,早该想到的,即使我与‘亨利’没有半分交情,他也不是个善解人意的小伙子,也不会发生阻止您进餐厅的事儿。”


    “我是说,您有‘特权’,谁忍心阻止您,教您尴尬呢?”


    丽莲知道对方完全是好意,是带着恭维与爱慕的心说这番话,但也很难理所当然地接受——克里斯托弗的话指向一个现象,即当下美国如纽约这样的现代化大都市里,年轻美女们能得到‘超级待遇’。


    这种‘超级待遇’不是后世也很常见的颜值红利。


    长得好看的人在任何时代都有优势,但在几十年后,这种优势会表达的更隐晦。而且除非是投身诸如模特之类的行业,不然这种优势都是很难单出的,总要结合诸如高情商、高能力之类,才能变现。


    至于日常生活方方面面都享受到高颜值大概来的实际好处,更是没那样的事儿——如果只是多得几个好脸色,那倒是没问题,但‘实际好处’可不是这样的!


    而在当下的美国大都市,就完全不是这样了,年轻漂亮的姑娘实际享受着全社会近乎‘溺爱’的对待。她们好像做什么都可以?哪怕有些事有违道德,乃至法律,只要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所为,大家就能像看一出戏剧一样,忽略其中的不妥之处(大众一般不会批判戏剧角色的道德)。


    还有,年轻漂亮的女孩也总被认为拥有无限可能。她们哪怕出身卑微、口袋里也一分钱没有,只要有年轻漂亮做资本,也不会有人认为她们对未来的某种期许是白日做梦——就像好莱坞电影里演的那样,漂亮姑娘们来到大都市,雄心勃勃、充满自信,即使中间有所波折,最后也能得偿所愿(一般是和有钱人结婚)。


    这些看起来很不错?当然不是!‘溺爱’地对待一类人从来就不对,更何况这种态度的出发点也不是因为好意。


    这种对年轻漂亮女孩的优待,也不妨碍全社会系统性地看不起女性。再说了,年轻漂亮的女孩始终是人群中的少数,那些不漂亮、不年轻的姑娘在这个社会中又怎么说呢——一般来说,如果有钱有地位的话还好,可如果既不年轻漂亮,又没钱没地位,那就是失语的状态。


    没人关注她们,她们的快乐与痛苦都不被看见,说出来也没人在意。


    “……您这话真叫我不好意思,请别说这个了好吗?”丽莲忍不住侧过头,躲开克里斯托弗的视线。她并不喜欢克里斯托弗刚刚的话,但同时很清楚对方没有别的意思,所以也没办法上纲上线地去说这件事。


    真那样做的话,不是丽莲有深度、有原则什么的,只是她居高临下、自顾自说大道理而已。


    最终她只能像是不好意思一样跳过这个话题……克里斯托弗能感觉到她并不是真的害羞了,不过作为一个绅士,这种时候就应该顺着女士的意愿,而不是想要追根究底。所以他也仿佛什么都没察觉到一样,和丽莲又说起了一些近况。


    “……最近会在纽约多呆一段时间,偶尔出差也是短期的,几天就会返回纽约。”克里斯托弗提及这一点时专注地看着丽莲,似乎在暗示什么。


    丽莲眨了眨眼,低下头切开盘子里的烤羊排,没有别的反应,但又像默认了什么。


    这一顿晚餐到结束时,丽莲和克里斯托弗之间的氛围就很不同了。直到走出餐厅回到车里,有些懒洋洋,又让人紧张的暧昧感到了顶峰,克里斯托弗并不着急发动汽车,而是转身看向丽莲,手搭在了丽莲的手背上。


    然后是霓虹灯光只渗透了一点点,所以晦暗难明的车内,一个轻巧的吻。


    不,可能按照美国人的观念,这都算不上一个吻,毕竟克里斯托弗的嘴唇只是轻轻碰了一下丽莲的脸颊。


    第74章 梦开始的地方(6)


    “道格拉斯加入了‘和平工作队’?”爱丽丝问丽莲,得到肯定的点头后‘哇哦’了一声:“真是让人嫉妒,不是吗?我听说,他妈妈认识肯尼迪家的人,一个电话就搞定了这事儿……这是现在外面的传闻。”


    丽莲昨天赶一份课程作业,在学校图书馆呆到很晚,就没有回上西区的公寓,而是住到了校区内公寓……现在是和爱丽丝一起吃早饭,有普通的吐司、牛奶、麦片什么的。


    “我也只是听本说了这件事,不知道具体情况……不过,就算没有那样的关系,道格拉斯也能加入‘和平工作队’吧?毕竟各方面来说他都是最合适的,刚进哥大就加入了刚组建不久的‘学生和平联盟’,是元老成员呢。”丽莲不肯定这件事,也不否定,尽量客观地谈论着。


    ‘和平工作队’是现任总统肯尼迪上任后组建的,依据是1961年通过的《和平队法》——‘和平工作队’并不是什么政府部门,而是一个志愿者组成的组织,用于推行向发展中国家的外交。


    这些工作需要有专业技能的人手,至于为什么不雇佣一批专家,是因为人力需求很大,全是专家不现实。而且这也被认为是调动青年的一个好办法……要知道,五十年代起,新一代的美国青年面对新思潮,以及世界种种变化,想法是很多的,但受限于‘麦卡锡主义’,社会整体上是提倡‘莫谈国事’的。


    在这样一个世界局势风云变幻,共产运动如火如荼,非洲、拉美、亚洲的独立此起彼伏的时代。要想让一批成长在丰裕社会中,没有生存危机的年轻人都闭上眼睛、捂住嘴巴,甚至停止思考,对一切不看、不说、不思考,那是不可能的。


    事实上,五十年代末期的美国社会,各种游行、集会已经很多了,如果算上国内平权运动的活动,更是早就到了让主流社会不能忽略的地步。


    所以到六十年代,一个新十年,换上了年轻潇洒的、带来一阵新风的新总统,一切都变了。肯尼迪总统复兴了曾经的‘能做(can do )’政治,号召年轻人加入政治。他认为新的时代到了,美国是主导世界的国家,美国的青年也该接手新时代的火炬,主导这个国家,甚至世界。


    要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好——创造一个和平的、物质丰裕的、充满同情心的新世界(当然,一切要在美国的主导下,完全符合美国人的观念)。


    不管发起这些的上层人士到底如何想,但至少他们构建了一个理想主义的蓝图,由此也是真的吸引到了大量充满理想和激情、才华横溢的年轻人。只能说,六十年代的美国确实是‘灯塔’,出于和苏联的竞争也好,来源于人类本能的美好情感也罢,很多事确实是想做好的。


    甚至,想要‘世界和平’这种事,也不只是说说的——在此时多数美国人的心中,美国就是山巅之城,是照亮世界的灯塔,美国人也是上帝偏爱的选民。新一代的年轻人会自满于自己美国公民这一身份代表的一切,还会自然而然认为自己对这个世界负有某种责任。


    这种理想甚至到苏联解体都没有完全丧失,所以美国才有之后针对索马里的军事行动(电影《黑鹰坠落》讲的就是这件事)。要知道,这可不是美国做的那些坏事,这次的军事行动从道义上挑不出错,出发点也不是美国利益什么的。


    大概是苏联解体,认为自己是唯一超级大国的美国,真的想做个‘好’大国?这种事也不奇怪,就像华夏历史上的一些强大王朝,自身生存无忧的情况下,也会倾向于建立一个稳定友好的国际秩序,减少对周边国家的‘管理’成本,比如朝贡体系就是这么来的。


    ‘威’是要有的,但‘福’也要给,更重要的是,要有一套大家认可的普世价值观,然后在这套价值观内占据道德制高点,从而给本国的‘管理’制造法理。有了法理才能稳固,‘管理’成本才会相对低,不是吗?


    美国作为那时唯一的超级大国,输出的价值观后世人都知道了,就事论事肯定是没错的东西,只是做不做得到、做的过程中怎样‘埋雷’,那就是另一回事了——而在索马里军事行动之前,至少执行层多数人,以及美国民众,都是抱着好心在做事的。


    不过那场军事行动的大失败后就不同了,意识到理想主义根本行不通,至少在美国这样的国家主导的世界秩序中行不通后,美国理想主义的堕落快得惊人。


    这大概也是欧美人容易‘二极管’的一个体现,一条路走不通立刻就会180度转弯,走向完全相反的路。非此即彼,这就是他们的思维习惯了。


    当然了、当然了,那都是几十年后的事了,至少在六十年代初,美国还是个如旭日东升的国家。青年们朝气蓬勃,渴望自己去塑造这个国家,塑造这个世界,参与政治的积极性很高,正如肯尼迪总统激情澎湃的演讲中所说的‘不要问你的国家能为你做什么,而要问你能为国家做什么’。


    所以‘和平工作队’一经成立,立刻吸引了年轻人,成为了大学生、研究生们都想加入的组织。大家纷纷打电话询问、写信申请加入,完全不在乎这并不是一个政府组织,加入其中的都是志愿者,也就是说是没有薪水的,最多有一些津贴补助而已。


    因此谣传道格拉斯是通过关系进入的,也不算奇怪,毕竟这可是大家争抢着要去的!而且有心人也能看出这份履历在将来说不定会很有价值——考虑到道格拉斯出身纽约名门,是两个大家族联姻生下的继承人,这更像是一种自然而然的联想。


    至于丽莲提到的‘学生和平联盟’,是一个建立于1960年的学生团体。这类学生团体在五十年代末越来越多,影响力也越来越大,是各大高校里的‘弄潮儿’——这还不算最厉害的,最厉害的还会在校园内成立政党!


    ‘学生和平联盟’应该算是那一波成立的学生团体发展特别好的,最初只有150人,现在两年过去,成员人数就翻了20倍左右。这种发展得很好的学生团体,道格拉斯作为初始成员之一,也算是‘捞到了’一些政治资本(如果他今后从政的话)。


    “不管怎么说,这事儿都够让人羡慕的……我也想加入‘和平工作队’。”爱丽丝咬了一口吐司,摇摇头:“我是历史系的,政治和历史是关系最紧密的专业了,应该符合‘和平工作队’志愿者的要求吧?哥大还是藤校,但是……”


    爱丽丝之前也写信申请过,但只得到了一封客气婉拒的信。


    “现在申请的人太多,或许还要附上有分量的推荐信。”爱丽丝忍不住自言自语,然后看向丽莲:“亲爱的,你难道没考虑申请加入?我看你在‘学生和平联盟’里做的挺不错的。”


    丽莲也加入了‘学生和平联盟’这个学生团体,但不是她对政治有兴趣,又或者觉得六十年代美国风起云涌的社会运动,就是要深度参与进去才不算白白穿越一次——主要是,这个时代有想法、有激情的青年学生都会参与这类学生团体,加入进去能够认识更多有趣的朋友。


    而且有一说一,不管未来的美国如何,至少现在这些学生团体中的美国青年是真的有做一些事的,一些超出狭隘区间、充满理想主义光辉的事。


    即使丽莲知道未来的结果是怎样,也会在某一刻被理想主义的热情打动,想要加入其中。只能说,结果很重要,但过程也是重要的,有时对个人来说,后者还要比前者更重要……


    “因为我喜欢‘学生和平联盟’里那些家伙,做的事也挺好的,让我觉得充实、有干劲。至于‘和平工作队’,虽然大家都是怀揣着热情与理想去的,但还是太‘政治’了,那是大统领号召成立的,不是吗?”丽莲没有说出全部的理由,不过这也确实是部分真心话了。


    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代,参与学生团体,搞点组织学生、发发宣传刊物的工作也就算了。真的加入‘和平工作队’这种组织,丽莲这个骨子里的华夏人果然做不到……


    说到这里,丽莲又忍不住笑了一下:“这样谈论‘和平工作队’是不是太自大了?我只是个‘英语文学’专业的大一生而已,也没有得力人士为我写推荐信,即使想要加入,成为志愿者,也不可能吧?”


    爱丽丝微妙地看了丽莲一两秒,心里闪过好几个念头,但最后都没说出来——她总不能说,如果你想加入,也没有那么难吧?‘哥大冰山美人’‘哥大的海蒂·拉玛’等绰号在身,追求者如云,只要愿意发散自己的魅力,有些事也是手到擒来。


    然而想到丽莲厌恶通过这种方式‘走捷径’,这方面她似乎是‘波伏娃’的信徒,爱丽丝也就识趣地什么都没说。


    说起来,爱丽丝虽然觉得丽莲这样有些可惜(毕竟正派是正派了,却可能让她原本唾手可得的‘美好人生’失之交臂),但作为新时代的女大学生,她也是隐隐赞同丽莲的——她甚至敬佩丽莲面对‘诱惑’的坚定,代入丽莲她并不觉得自己会毫不动摇。


    “……对了,这周末也会去和那位但泽先生约会吗?”爱丽丝暂时不再去想‘和平工作队’的事了,想到明天就是周末,又好奇起了丽莲的情况。


    自从上次在咖啡馆外,陪丽莲去见了来接她的‘克里斯托弗’,爱丽丝就见证了丽莲和对方每周末的固定约会……是的,丽莲现在和克里斯托弗有固定约会。


    在那次分别时,克里斯托弗对丽莲说出了‘我还没走,已经在想明天了,明天我也能约你吗?’这样的话,她答应了。


    第二天再次约会,此后每个周末都有约会。


    爱丽丝见丽莲点头承认了,心里‘哇哦’了一声,可怜起了校园内爱慕丽莲的小伙子们,然后很快愉快地‘八卦’了起来:“所以……你们现在是什么阶段呢?已经是恋人了吗?”


    丽莲想了想,确定自己和克里斯托弗并没有明确谈到关系的变化,才回答说:“不算吧,还在date阶段呢……但我们的date阶段和别人不太一样,不会再和其他人约会。”


    欧美人有所谓date文化,即在确定恋爱关系前可以有一个双方频繁约会,但不算谈恋爱的阶段。这一阶段内,不只是一对一,一个人同时约会好几个人,从中确定自己合适的也是完全可以的。


    虽然六十年代的美国还相当保守,即使是纽约这样的城市也远谈不到几十年后的开放——别看男男女女们已经不耻于谈爱、谈性、谈欲望了,多的是男的女的钓来钓去,可说到底这些人的目的还是结婚啊!


    即使是好莱坞的电影里,描绘穷美女钓金龟婿、穷小子追白富美,中间使尽手段,最终还是要结婚的。嗯,耍流氓是一回事,最后还是要结婚,让一切看起来体体面面的。


    但是,哪怕这样保守,‘date’文化也依旧是存在的,至少在纽约存在,在哥大校园内这种年轻人汇聚的地方更司空见惯……


    “不和其他人约会吗?”爱丽丝挑了挑眉,倒是不意外丽莲如此。以此时的保守风气,date阶段坚持一对一本来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参考丽莲一贯的风格,就更不奇怪了。


    不过爱丽丝还是有些好奇:“亲爱的,我确定你是个很坚定的人,不会和其他男孩儿约会,可那位但泽先生呢?我是说,他是个已经工作的人,还是个老板,对吗?他有大把的时间和私人空间,足够在你看不见的时候去和别的女人约会……你不怀疑吗?”


    丽莲不假思索:“我不会怀疑,我是说,我们现在是有一定信任的关系了。所以除非是我察觉到了某种疑点,并据此真的发现了什么,不然在此之前我都会选择相信他——这不是盲目信任,而是开启一段关系必须的东西。”


    “不然的话,就得整天怀疑自己的恋人是否忠诚了,不是吗?”


    第75章 梦开始的地方(7)


    这周末的约会是丽莲决定地点,她带克里斯托弗去了格林威治村。


    “虽然不到一年以前,我都住在格林威治村,但村子里那类派对我从未参加过……我有点儿缺乏‘冒险精神’。”坐在副驾驶席,丽莲和克里斯托弗又聊起了这次约会的‘目的地’,一个家庭式派对。


    美国是‘派对国家’,大到盛大晚宴,小到四五个亲友小聚,都可以认为是派对。参加派对本身没什么可说的,但丽莲说的格林威治村‘那类派对’就有说法了,一般是指格林威治村这个文艺派、左派大本营里,不拘于身份阶级、行业、肤色等等,什么人都可能出现的派对。


    这类派对的好处是自由、平等、开放,坏处就是过于自由、过于开放了,经常会出现不可控的人和事。丽莲一个年轻女孩,如果没有可靠的男伴,最好还是不要去——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她之前哪怕住在格林威治村,久闻当地的派对文化,也没有亲身体验过‘那类派对’。


    这次的话,一方面是朋友邀请,另一方面也是有了克里斯托弗这样一个值得信赖的男伴。


    “请您相信我,以下的话皆是我的肺腑之言。”操控汽车停下来后,克里斯托弗扭头看向丽莲,非常诚恳地道:“您并非缺乏‘冒险精神’,事实上您是我见过的最有勇气的姑娘之一,甚至连之一都可以去掉。”


    “您只是知道应该保护好自己,如无必要,不去做会带来巨大危险的事儿……如果可以,我希望您能一直保持这个优点。我是说,我比任何人都希望您安全、健康、顺利,不会遇到任何糟糕的事儿。”


    克里斯托弗说这话的时候,内心是有些不舒服的,因为他想到了和丽莲在拉斯维加斯的初遇。当时的丽莲正处在人生境遇的一个低谷,以至于明明不爱他、一点儿没有结婚的念头,还是答应了他的求婚。


    就事论事,这其实也是一件风险极大的事……她根本不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他或许是个自私自利的小人,会殴打妻子的暴力狂,会控制妻子一切的大男子主义者,甚至就连表现在外的富有也可能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如果是这样,她的人生不就毁了吗?


    但当时的丽莲依旧答应了求婚,这要么是当时的她真的走投无路了,要么就是现在的丽莲变了。或许吃一堑长一智,曾经的经历,即和他仓促结婚,最后又无奈离婚这件事,让她变得比过去谨慎得多。


    似乎无论是那种情况,克里斯托弗都会难过……这是一种难言的心理,因为他爱她,所以她感受到痛苦的话,他会比她更痛苦。甚至她已经忘记的、过去的事,他也会在想起来时觉得不舒服。


    丽莲不是傻瓜,多多少少能感觉到克里斯托弗对她的在乎,不过要‘感同身受’就不可能了——当然了,对方的心意她好好收到了。


    丽莲笑着点了点头:“我会好好保护自己的,所以才会请您陪我一同前往……我的朋友布鲁斯小姐,还有他的男友,虽然是认识的人举办的派对,不会太离谱,但这种事儿也说不准,还是得有信任的人陪同啊。”


    今天的派对是在多萝西·布鲁斯和她男友的公寓里举办的,这位丽莲在巴比松饭店认识的朋友,难得稳定地谈了一年多恋爱,和之前的恋爱风格完全不一样。现在的话,她和他的男友几乎可以说是未婚夫妻了,只是没有订婚仪式而已。


    “是的,您可以信任我,我是说,我的荣幸。”丽莲脱口而出的‘信任’让克里斯托弗大为动容。他清楚丽莲对他只是有好感而已,两人的感情是完全不对等的,这有时也会让他感到沮丧,但她信任他是一个很大的鼓舞。


    丽莲很难信任一个人,这一点克里斯托弗在两人的相处中早就发现了。不管怎样关系中,她都会留有余地,甚至处在一个观察的视角,有时会显得过于理智冷漠——已经大致知道丽莲个人情况的克里斯托弗以为,这是她的家庭导致的。


    丽莲的父母是流动剧团的钢琴师和歌舞女郎,她也曾跟随剧团辗转于不同城市,这种不固定的生活让她很难无保留地发展一段关系。后来父母意外离世,剩下唯一的亲人是早早结婚、不怎么熟的姐姐,而且姐姐也不管她,这加重了丽莲的‘问题’。


    想到这些,克里斯托弗更多是一种怜惜。他过去不太能明白,为什么一些交际花会针对富有的名门子弟,编造一个凄惨的过去——他知道这是为了获取同情(不管凄惨的过去是真是假,表现出来了就是这个目的),他只是不明白为什么这一套那样有用。


    就算不代入他的逻辑,他也不认为那些富家子弟普遍那样好心,会为那些凄惨的故事买账。


    现在的话,克里斯托弗终于理解一些了,有时确实只是逢场作戏,而且双方都知道那是逢场作戏。有时则是男性骨子里的英雄主义被点燃了,‘救风尘’这类故事无论在哪个国家、哪个时代都会反复出现。


    再不然就是确实有‘爱’,哪怕少一点儿,也不可否认的‘爱’……如果是这样的话,因此产生怜惜之情是自然而然的。


    “……好了,我们进去吧,外套要放在车里吗?”丽莲有些不好意思地躲开克里斯托弗的视线(那双眼睛好像突然变得亮闪闪了),手指顺了一下耳侧的头发,垂着眼睛看向膝盖上方盖着的黑色丝绸裙摆说道。


    现在已经天气转暖,但夜晚的纽约还是需要穿外套的。所以今天丽莲穿了一件H廓形的黑色圆领缎面裙外,外面还套了一件白色薄外套。现在要进派对了,外套首先就要脱下来——如果是高档一些的派对,可以走进去再脱,自然有侍者帮忙保管外套和包,只是这种格林威治村举办的‘那类派对’显然不在此列。


    “是的,外套放在车里……”克里斯托弗点点头。他虽然出身但泽家,是个名副其实的富三代,但都自己创业了,肯定接触到了各种各样的场合。这类规格的派对他也参加过,第一次就犯了没提前脱外套的错误,差点儿整场下来都手上搭着大外套。


    “一会儿或许要跳舞,手提包也不方便拿上去,对吗?啊,这些拜托您了。”丽莲说着从手提包里又拿出了几样小小的必需品,放在了克里斯托弗的西服口袋里。没办法,谁让她今天的裙子没有口袋呢?


    一般来说,男士正装虽然有口袋,一般来说也不是让人装东西的。因为贴身剪裁之下,随便装点儿什么都会破坏造型。不过嘛,今天的场合没有那么正式,克里斯托弗也就没有穿那个级别的礼服,内外口袋里还是能装东西的,比如他的打火机和香烟就在口袋里。


    他的西服口袋一般也就是打火机、香烟、钱包这些东西了,从来没想过会放带香味的手帕纸、口红等女性意味十足的零碎物品——虽然知道不应该,但在将物品放进上衣内侧口袋后,丽莲的手帕纸和口红就隔着衬衣贴在他的心脏处了,这让他心跳得快极了。


    就在克里斯托弗一路胡思乱想时,他们下车走近了这座有些老旧的公寓大楼。丽莲没来过多萝西的家,但知道她住三楼,就胸有成竹地走了上去,随着隐隐约约的音乐声传来,她更确定没来错地方。


    “应该就是这儿了。”丽莲和克里斯托弗转过楼梯间与走廊间的转角,就看到有一间公寓的入户门是开着的,音乐声正是从这里流出。她看到后有点儿惊讶:“就这样大开着门吗?简直是在邀请路过的每一个人……”


    一般这种家庭式的派对也不会这么‘开放’,好像谁来都可以,至少丽莲之前参加的每一场都是需要按门铃或者敲门的。


    克里斯托弗更确定丽莲从来没有参加过‘那类派对’了,这也算是格林威治村,以及其他标榜自由、平等、开放、文艺派等风格的派对,经常具备的特点——非常放松、随意,谁来都可以只是最基本的。


    “亲爱的!你比我想的来得更早!”还没等丽莲多想一点儿,多萝西就迎了上来和她贴面:“才来了四五个客人……啊,这位是?”


    丽莲看看克里斯托弗,介绍道:“这位是但泽先生,克里斯托弗·但泽,我的好朋友……希望你不会介意我带了新客人来。”


    当然不会介意,派对带上男伴或女伴是默认的,有的还会带上更多朋友呢!如果介意这些,那简直没法儿开派对了。


    多萝西觉得克里斯托弗有点儿眼熟,但一时也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她也没多想,作为混迹纽约有几年的‘纽漂’,她一直游走于模特圈子、百老汇圈子,很容易见过一些上流社会子弟,或许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一面之缘吧。


    是的,她认为克里斯托弗应该是上流社会子弟……那种由优越出身带来的、近乎不自觉的派头,多萝西也算见过不少了。


    “您好,布鲁斯小姐,我经常听丽莲提起您。”克里斯托弗客气有余地打了个招呼……说实话,他有点儿不知所措,这次和丽莲朋友的会面,似乎比和难缠的合作伙伴谈生意更让他紧张。但不熟悉他的人大概也看不出他的紧张,只会觉得此人生性有些不苟言笑。


    双方认识了一下,几句话的间隙,多萝西的男友吉姆也来了,又是一番相互介绍认识。


    到此也只是普通的派对流程而已,直到公寓里挤进越来越多的来宾,丽莲才感受到了这场派对和自己平常参加的普通派对的不同——说到底,派对的气质还是由参与者决定的,其他不同都无法带来本质差异。


    而随着穿着风格各异,明显来历复杂的来宾入场,丽莲总算对这场派对的特别有了实感。这时候别说肤色,有的来宾甚至明显性向都和大众不同……在1962年的当下,后者比前者其实更成‘问题’。


    “……很奇特的体验,平常虽然生活在纽约,但总会忘记这是一个多种族的大熔炉。明知道这座城市有为数众多的黑人,平常在街上也能见到,可……大概是大家的生活毫无交集,不需要接触,所以无感?”丽莲从克里斯托弗手上接过他拿来的啤酒(他自己手上有一杯兑水威士忌),感慨道。


    她和克里斯托弗已经说好了,两个人最好只有一个人喝酒,不然回去时就不能自己开车,得打车回去——现在看来是谁都躲不掉了,这年头这种派对中根本不用指望有什么无酒精饮料!


    克里斯托弗顺着丽莲的目光,看到了几个黑人男女,他们并不是克里斯托弗以往也接触过的西装革履的黑人,但也不是普通黑人的样子。非要形容,只能说除了肤色,他们就是典型的中产阶级、思想前卫的白人青年的气质、举止。


    克里斯托弗确定丽莲并不介意和黑人相处,事实上,她太过不介意了,甚至比一些广场上举牌子倡导平权的热心年轻人更不介意。前者还要强调平等,真正和黑人相处时会显得不自然(这并不是因为他们虚伪,更多是彼此都不习惯造成的),丽莲就完全没这个问题了。


    她好像是个天生的平权主义者,没有受过环境影响,自然觉得‘人人平等’,肤色对此一点儿也不影响?


    这方面,克里斯托弗原本是没什么感觉的,或者说,他是纯粹的资本家思维——真正的资本家眼里,也不会存在黑人、白人这种区别,谁能创造更高的价值,带来更高的投资回报比,那就是好样的。


    不过因为丽莲明显‘左派’的风格,克里斯托弗的想法是有些向她靠拢的。这不是讨好追求对象,而是长期接触、建立相对稳定的关系后,人必然受到的影响……总之,克里斯托弗现在甚至会为丽莲感到骄傲,骄傲于她是个很美好的人。


    丽莲喝了一罐啤酒就不想喝了,正好看到多萝西要收拾杯子,缺人手帮忙,看不过去就和克里斯托弗说了一声后去帮忙了——这种家庭式派对,没有侍者,‘后勤工作’就只能自己做了。更准确地说,是默认为女主人,以及女主人的女性亲友一起做。


    丽莲也看不顺眼男人们什么都不用干的样子,但她也没办法看朋友手忙脚乱而不伸出援手。


    “我来扯这头吧。”丽莲抽出叠在餐桌一侧的一块红白格子纹桌布,一头让多萝西扯住,自己则扯好另一头。然后两人就一路将来宾喝完后顺手放在任意角落的玻璃杯放在桌布兜里,一路走一路收杯子,还有宾客加快速度喝完手上的酒,把杯子也放了进去。


    这类派对上,用最多的就是杯子了,美国人好像没有一个人用一个杯子的习惯?派对上都是一杯酒一个杯子,来下一杯酒就是清洗过的新杯子了。


    “我考虑过使用纸杯或者塑料杯,那多省事儿啊,还不用清洗。”多萝西无奈地摇摇头:“但吉姆担心用那样的杯子少了派对的气氛,他有些文艺界的朋友很厌烦那些一次性的玩意儿。而且那还挺贵的,不是吗?”


    “用一个两个不需要计较,可是开一场派对就用的多了……瞧我们这一次要洗多少次杯子啊!”


    她们将一兜的玻璃杯带进厨房,这里有多萝西另外两位朋友,快清洗完了上一批杯子,准备拿出去分发。多萝西等她们洗完空出水槽,这才将桌布里的玻璃杯转移进水槽。之后多萝西负责冲水清洗,丽莲就拿着干净的擦手布擦干杯子,摞在一旁的托盘上。


    “我以为你们不缺钱?”丽莲挑了挑眉,看向抱怨着的多萝西。


    多萝西笑了笑:“亲爱的,你这话说的太天真了!除了那些巨富,现在谁又能说不缺钱呢?而且我们的情况,哦,吉姆就不说了,他的那间小唱片店是持续亏损的,虽然亏的不多,但如果不是有他父母资助,他也是负担不起的。”


    “他主要还是靠做插画挣钱,但在这一行他也没什么名气,能接到活儿的时候好一些,接不到活儿就不行了,非常不稳定。”


    “我的情况比吉姆好,既在百老汇跑龙套,还做着模特,除了应付账单,还日常有点儿盈余能储蓄。但也仅仅是这样了,我不可能改变以往的方式,和吉姆生活后就不储蓄了,所以生活还是紧巴巴的。”


    “别看我们表面还算光鲜,一个是在格林威治村独立运营唱片店的插画艺术家,一个则是已经在百老汇演上角色的演员兼模特,往来的也是圈子里有才华、有脸面的人。但就像你在巴比松时就见过的,一些穿华服、出入高级场所的姑娘,她们除非本身就出身富贵,不然也都财政状况堪忧。遇到某个模特结婚要搬出巴比松,就会兴高采烈地竞价她的旧衣物。”


    “好多人窘迫到了,如果晚餐没有人请,就不吃晚餐的程度……还安慰自己这也是一种减肥。”


    多萝西说的倒也是这个年代的实情,这个年代的美国,属于乍一看很体面,好像比几十年后还好(某些方面确实如此)。但其实,也没那么‘体面’——这很大程度上是生产力还没有几十年后那么强造成的。


    比如说衣服,后世大家普遍用各种化纤,不说比不比得上天然的,至少是真的便宜。像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以及有生产能力的发展中国家,真的就是随便买了。


    又比如说食物,食品工业大发展之下,几十年后的人们单纯解决生存所需热量,成本是非常低的。而在六十年代情况完全不一样,所以美国人才会出现穿着名牌、住着酒店,却得不吃晚饭省钱的奇怪现象。


    当然了,这也不能一概而论,毕竟几十年后美国治安、财政等方面的崩溃,也造就了新时代的饥饿国民。不乏底层,甚至下层中产家庭存在食品危机……但那是另一回事了,和住着巴比松的姑娘们为了节省少吃或者不吃晚餐,情况是完全不同的。


    丽莲和多萝西一面闲聊,做完杯子清洗工作后,又一起给派对补充吃的喝的——一些简单的调酒,装进半球形大盆里的薯片,烤箱里加热完毕的冷冻披萨(是的,这时已经有这种‘预制菜’了),还有简单的美式甜品(基本都是半成品,弄出来很简单)。


    “披萨好了,谁要?”丽莲端着烤好的披萨出来,穿过人群谁想要就停一停,等人拿走一角。


    “这儿,等等,我要一片。”一个男人挤了过来,拿走了一片,同时开始搭讪丽莲。


    丽莲露出了礼貌又有点尴尬的表情,她个人是不太喜欢派对上被搭讪的……还好,从丽莲走出厨房就一直看她的克里斯托弗,此时立刻抱歉地冲原本说话的一位男士点了点头,过来打了个招呼并带走了丽莲。


    “这位是富尼叶小姐,我的好朋友……对了,您刚刚谈到的事儿能和她说说吗?这正是她感兴趣的。”克里斯托弗对原本交谈的男人简单介绍了一下,然后又丽莲说:“这位是安德森,我们刚刚认识,一位前途无限的导演。”


    “亲爱的,我记得你说过,对影视剧的拍摄与投资感兴趣?刚刚安德森导演就说到了他的项目,你可以听听他说的。”


    第76章 梦开始的地方(8)


    安德森导演是个年纪在五十岁左右的男人,戴一副黑框眼镜,眼神锐利,比同龄人要精力充沛的样子。他看了一眼克里斯托弗,然后才看向丽莲,微笑着伸出手:“富尼叶小姐?很高兴认识您……刚才听但泽先生提到了您,但我没想到,您会这样年轻……”


    安德森原本是一位电影导演,但不怎么成功,他缺少电影导演那种压缩在两个小时内的叙事能力?总之在电影行业混了二十年都没什么起色后,几年前在一位朋友的介绍下进入了电视行业,先试水了一些类似‘电视电影’的片子,反响居然还不错。


    这种经历也不奇怪,多数国家的电视产业起步时,都是从电影产业引入了人才。这期间,很多电影产业中不算很出色的人才,也能在电视产业获得不错的机会。这样一来,其中适应电视行业的,有不少就此一飞冲天了呢!


    安德森最近在筹备自己第一部 真正的电视剧,原本还算顺利,但主要投资人的突然破产让项目陷入了困境。因为这个原因,他和其他主创都在想办法引入新的投资人,这也是为什么他在这个小派对上看到克里斯托弗立刻上前攀谈。


    是的,安德森认出了克里斯托弗。他在别的场合见过克里斯托弗,知道克里斯托弗出身顶豪,自身还创业成功,是东海岸炙手可热的‘金童’。


    虽然意外于会在这样的派对上见到克里斯托弗,但安德森也不在意这一点,只是出于尝试一次总不会错的心态过来搭话——所以很快谈到了他的电视剧项目。


    让安德森没想到的是,克里斯托弗比他想的更感兴趣一些,甚至没等他谈到如今电视剧制作的回报、前景,就主动追问了一些细节。


    原本安德森以为克里斯托弗是像他那位在好莱坞颇为知名的叔叔,也对影视娱乐产业早有兴趣。但真的触及到‘投资’的话题,克里斯托弗却摇了摇头,说到了‘富尼叶小姐’,这位他的好朋友,才是真正对这些感兴趣的人。


    丽莲没有和克里斯托弗特别谈过这些,但相处的多了也不难知道,更何况克里斯托弗对丽莲的事总是特别关注。


    “您好。”丽莲似笑非笑地看了克里斯托弗一眼,然后就投入到了和安德森导演的‘社交’中。


    安德森导演一开始确实觉得丽莲太年轻了,最初听克里斯托弗提到是他的朋友对影视业投资感兴趣,至多也就是认为那是一个他的同龄人。毕竟投资这种事不是小孩子做游戏,需要有一定的财力和认知么——如果是富家子弟初出茅庐玩一把就算了,可听克里斯托弗认真的口吻,也不像是那样。


    不过,随着和丽莲交谈,安德森导演渐渐改变了看法……的确,丽莲很年轻,女性,以及太过漂亮这一点也很容易让人因为刻板印象看轻她。但好在安德森导演不是那么不知变通的人,而且投资缺口也让他只能尽可能抓住一切机会,这都让他认真对待了丽莲。


    而只要认真和丽莲谈谈,就能判断出她是个很好的合作对象。


    丽莲是没有这个时代电视行业的经验(此前只是给《今夜秀》这个节目写过段子而已),安德森能听出她对这个行业的了解完全是理论式的。不过她很聪明,对理论有一套很不错的理解,而且还会有一些让他也觉得眼前一亮的想法。


    安德森导演不知道,这是因为丽莲上辈子是这一行的从业者啊!只不过几十年后另一个国家的从业经验,在六十年代美国差别太大了,所以看起来就像是门外汉一样。


    但是,超前几十年的眼界也不可能毫无意义,可能只是随便一个点子也能带来启发……这给人的感觉不就是聪明、有天赋么?


    当然了,让安德森导演觉得丽莲是个很好的合作对象的,还是丽莲能拿得出钱来,又不打算对项目指手画脚——这可太重要了!任何时代,一个有钱又不会插手项目的投资人都是珍贵的!


    “……我打算最近一周去安德森导演那儿实地考察,如果确定他的团队没问题的话,大概会投资吧。”回家的车上,丽莲对克里斯托弗说了真实想法:“至少从安德森导演拿出来的前三集剧本看,这个项目很不错。”


    “只是和导演谈过、看了剧本,就有了信心吗?”克里斯托弗看人很准确,毕竟他从小就在名利场,现在又有自己的事业,这算是一项基本能力了。而经过接触他认为安德森导演还算靠谱,这也是他将安德森导演介绍给丽莲的原因,但他没想到丽莲会这么快做决定。


    克里斯托弗对此有些忧虑,担心丽莲投资上太过随性,或者就是太容易相信人……无论是哪一种,这都是很不利的。


    丽莲‘emmm’了一声,考虑了一下怎样给克里斯托弗解释,才说:“我认为安德森导演很有能力,而且还是个务实派,刚刚我们谈到了很实际的东西,我听不出有什么问题……这样的导演,再加上一个出色的剧本,足以让人投资一部电视剧了。”


    “这和电影还不大一样,电视剧的核心就是剧本,有好的电视剧剧本就成功了一半,电影剧本则只占电影成功的20%吧?”丽莲用一种不太确定的语气说道。


    就算是丽莲上辈子的从业经验也是这样的,一个电视剧项目要启动,首先就是确定剧本——就是一个大致的剧本大纲,再加上前几集的完整剧本(有的会要求更多的完整剧本,不过边拍边写剧本也很常见,即使国内主流并不是边拍边播的形式)。


    只有剧本被看上,才会有投资方和制作团队——有的剧本是被投资方看上了,投资方找的制作团队,有的剧本则是被制作团队的核心人物看上,再去接触的投资方。


    丽莲的话并不能完全说服克里斯托弗,他还是认为丽莲是缺乏经验或者太容易相信人了,这对‘创业’来说可不是个好兆头。不过他也没有说更多了,毕竟这是丽莲的创业选择,而且以丽莲的性格,说的再多也很难改变她的想法,反而会让她反感。


    就这样,在克里斯托弗谨慎的审视中,丽莲开始了这辈子真正的创业——这才算真正创业呢!之前无论是卖饮料、出版社和节目组做打工人、写作,严格来说都不算创业。都没有什么投资的,这算什么创业?


    丽莲像她说的那样,去安德森导演那里实地考察了一番,和主创团队都有过交流,还调查了其他投资人的情况,确定了项目的可靠……然后就是决定投钱了。


    不过她没有直接投资,而是先创立了一个制作公司,名为‘黄金时代’。这个影视制作公司就是纯粹的皮包公司,除了丽莲外没几个人。之所以要通过公司的形式投资,一方面是为了多少省点儿税,另一方面则是为了后续发展。


    她始终是要自己制作电视剧和电视娱乐节目的,一个内容制作公司是迟早的事儿,何不早点准备起来呢?现在只是参与一部电视剧的投资,可以借机学习此时电视剧制作、销售等方面的东西,还能积攒人脉。而等到眼下这部电视剧结束,说不定就能考虑上马自家的项目了!


    “……拍电视剧还真是昂贵啊,一季48集的电视剧,即使一多半的场景都是庭审场面,场景单一可控,一个棚就能解决……也要至少数百万的投资。”丽莲和安德森导演为首的主创团队签了合同后,忍不住对克里斯托弗提起了这事儿。


    她也没办法和其他人说,她的朋友中少有富贵的,和影视圈相关的更是一个都没有,突然说这个好像她要炫耀一样。克里斯托弗就不一样了,他从一开始就知道这件事,而且和他讨论绝对不用担心他误解自己是炫耀……另外,丽莲还可以向他请教一些创业上的事呢。


    “影视项目一直是投资大、风险高的代表,不过如果成功,回报率也会很高,前提是你的合作伙伴没有耍手段。”克里斯托弗提醒了一句,就询问丽莲:“您的投资额是50万美元,对吗?这是个能把您掏空的数字,对投资者来说还是太鲁莽了。”


    付出全部身家,甚至借钱投资的,克里斯托弗也不是没见过。不过他始终认为,除非走投无路,不然就不应该那样做——那样做和赌博有什么不同?而人生最该避免的事之一就是赌博了。所谓富家子弟,如何挥霍都很难败家,可要是沾上了赌,就是另一回事了。


    赌博看起来和创业完全是两回事?实际一些创业的人并没有很好的认知,他们创业和赌博也没什么不同,本质只是选了一个项目,然后成不成功看运气而已。


    要让克里斯托弗来评价,这样的创业甚至不如赌博,因为赌博的胜率一般只比50%略低,这可比很多人创业成功率高,还不用劳心费神。


    “唔……您的劝诫很有道理。”丽莲点了点头,然后又笑了一下:“不过,请您别担心,好吗?创业就应该有这样的气魄,大不了赔进去,也只是之前赚得的钱没有了。反正我还能写作,至少不用担心就此一蹶不振、穷困潦倒。”


    丽莲能理解克里斯托弗的意思,实际她自己也不偏好风险,只不过是仗着穿越者的身份,不觉得赚钱特别难,所以看好时就敢于下注罢了——安德森导演那部电视剧,暂定名为《庭审》,是一部围绕父子律师搭档展开的律政剧。


    在电视剧刚发展不久的当下,这是非常新鲜的题材,说是首开先河也不为过。而丽莲站在后来者的视角,当然知道律政剧多有前途!实际上,在后世的职业剧中,能和律政剧并列的大概也就是医疗剧、警匪探案剧了!


    所以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只要《庭审》这部剧的剧本不太差,制作团队可靠,怎么看成功的可能性都很高啊!


    而《庭审》的剧本和制作团队丽莲都是考察过的,所以她确定只要拍摄中不发生‘意外事件’,这笔投资都是稳赚不赔——其实也是时代好,此时电视业发展迅速,电视剧制作也是蓝海市场,一部质量好的电视剧就不愁没有前途。如果是红海市场,就不只是看作品质量了,那时候丽莲也不能这样简单下判断。


    “……50万美元是很大的数字没错,但这也不需要一口气拿出来。前期第一笔10万美金,前段时间刚好有一笔版税到账,应付起来绰绰有余。”丽莲还和克里斯托弗解释了一下。她虽然实际身家都没有50万美元,但这事其实没有想的那么严重。


    她这是《驱魔夫妻》又加印了一次,这次加印了12万册,加印挣得的版税用于支付《庭审》头款,还剩余了不少呢!所以别说拿丽莲的房子和作品版权抵押贷款,她甚至没有卖出自己在股市中投资的股票。


    至于之后打款事项,丽莲也不着急。《驱魔夫妻》精装本还卖的不错,平装本版权也在考察出版社了,这都意味着源源不断的现金流。更别说随时可以出版的《通灵之战》了,这部《驱魔夫妻》的续作才是丽莲预计中的未来收入大头。


    实际也没错,电视剧《庭审》的投资并没有给丽莲的经济带来负担,她的物质生活完全照旧。之后第二笔投资要投入时,丽莲用闲置资金,再加上卖了一些股票就应付过去了。而第三期款子时,《驱魔夫妻》精装本加印,再加上平装本出版,就更不用担心了。


    当然,那都是之后的事了,当下的丽莲还要花心思在《庭审》的拍摄上。


    这毕竟是她在这个年代第一次接触电视剧拍摄,本来就打算趁此机会学东西、结交人脉,那当然是要尽可能跟组的啦——一开始,安德森导演还担心是她这个投资人出尔反尔,当时说不干涉具体拍摄,现在就忍不住了。


    好在丽莲出现在剧组也不做什么,就是观察剧组的运转,和剧组工作人员交朋友而已,从来没有指手画脚过。安德森导演几天之后就适应了,不在多想——主要是,丽莲也和他聊过了,如果这次投资成功,也会考虑扎根这一行,现在就是多看多学。


    投资人不是要插手工作,而是为今后继续投资铺垫,这对安德森这样的导演绝对是好事,算是多了一个有交情、可以拉投资的金主了,那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今天要试镜几个演员,对吗?我想看看。”这天丽莲来的特别早,来了后就对副导演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她能早早到剧组,主要是因为今天哥大没课,另外也是她想看看试镜——之前《庭审》最重要的试镜,在她投资之前就完成了,确定了主角父子,以及贯穿整季剧的重要配角。现在《庭审》已经开拍,试镜确定的是之后几集的重要角色。


    律政剧嘛,每一集或几集一个案子,那必然涉及到不同的故事,有不同的‘故事主角’。前面几集的重要角色也早就敲定了,但后面的就得边拍边试镜了。毕竟这类角色也不可能请来很厉害的演员饰演(此时电视剧领域的生态就是这样的),也用不着提前确定档期什么的。


    “试镜?哦,当然,当然没问题……您和我一起吧,试镜地点就在会议室。”这位副导演就是负责选角事项的,不然丽莲也不会找他说这件事了。他也不把试镜这些‘小角色’的事放在心上,还对丽莲问道:“您想参与到试镜中来吗?算你一个吧?”


    反正都不是特别重要的角色,多一个人参与到选角中也不算什么——当然,这也是因为丽莲是投资人,是剧组上下都需要讨好的人,这才‘不算什么’。不然这种要分走选角导演权力的事发生,这位副导演必然是要跳脚的!


    “啊,您不必如此客气……我完全不懂选角的事,只是想看看而已。”丽莲虽然知道对方出于对投资人的讨好不会生气,但也没有贸贸然插手的意思。


    她两辈子都没做过选角的事,也没有一定要做这件事的理由,何必去外行指导内行呢?之所以今天特意要看选角,也是因为好奇,以及这就是剧组运转的一部分,她都打算做影视制作公司了,怎么能没有具体的认知呢?


    之后丽莲就和副导演去了今天暂时用于选角的会议室,一起的还有编剧团队中的一位,以及美术组和灯光组的人?只能说,这个年代电视剧拍摄还在‘草创’,很多事还没有形成规则,尤其有的剧组特别民主,很多事都能大家参与进来。


    “……那位女士是面试哪个角色的?我记得剧本中没有这样的美女角色……”有人注意到了丽莲,倒没有立刻猜到她是投资人,只是第一反应认为这是个尚未出头的女演员。实在是丽莲的外表太有迷惑性了,说她不是女演员都说不过去!


    “没有这样的美女角色有什么关系?只需要编剧动动手指就能修改,让某个角色成为绝代佳人——这样的姑娘来面试,不让她出现在镜头里,那和犯罪有什么分别?”旁边等候试镜的男演员耸了耸肩膀,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这对等候试镜的姑娘们来说,不是个好消息,对吗?”还有人‘幸灾乐祸’。


    “是啊……等等,那女孩直接走进去了?哇哦!难道是早已内定的人选?”有人看到丽莲径直走进了充当面试间的会议室,挑了挑眉毛:“还是说,她想要为自己争取一个提前确定的机会——真让人嫉妒,我刚刚在卫生间见过这次负责选角的副导演,一个其貌不扬的家伙!如果不是负责选角,可能一辈子都不可能和这样漂亮的姑娘扯上什么关系!”


    有这种乱七八糟的揣测并不奇怪,即使是在几十年后,关于影视试镜之类,都很容易联想到桃色故事,更何况是在六十年代呢?这是一个更加无法无天的时代,一切连基本的规则都不具备,手上有一点儿权力的人都想法设法要兑现呢!


    或许主角们的试镜会‘干净’一些,毕竟那涉及到投资人的钱能不能有所回报,主创团队自己的项目能否成为自己的光辉一笔,并带来真金白银。但主角之下,一些不怎么影响的角色,那就很随意了,尤其是几个候选人之间本来也没有太大区别时。


    这种时刻,‘交易’就会存在,被交易的东西也无法是财、色而已。而小演员哪来的‘财’?于是落到那种境地就仿佛是可以预计的了。


    “我想,你们可能猜错了,小伙子们要先试镜,姑娘们不可能现在就进场,那女孩更可能是剧组的人。”也有人更理智一些,观察了一番情况,得到了更接近正确的答案。


    “剧组的人?是这部戏的重要角色吗?”还是逃不过‘女演员’的猜测,实在是看到丽莲后就很难再猜别的可能了。


    一个消息灵通人士立刻反驳:“不太可能,虽然我们只拿到了自己角色的简单设定和几句台词,但我打听过这部戏,是以一对父子为主角的。虽然也有贯穿全剧的女性角色,但都是小角色,太小了。与其演那样的角色,还不如出演某几集里出彩两眼的重要角色呢!”


    “事实上,我觉得那女孩出现在这里就很奇怪了!此等尤物,干嘛来试镜电视角色?她应该去拍电影啊!”


    大家也赞同这一说法,为此议论纷纷。直到从茶水间溜回来的一个小伙子,听了他们的议论,才拍了拍手:“你们在谈论面试间里那位最漂亮的年轻女士吗?如果是她,那就不用猜啦!我听一位小姐说,那位女士是这部戏的投资人之一,才不是什么女演员,虽然导演倒是很想让她客串一个角色。”


    “即使没有经验、不会演戏,当个花瓶也好啊!”


    第77章 梦开始的地方(9)


    ‘优卖’总部位于曼哈顿中城区,所在大楼还有很多和‘优卖’一样新兴的企业,‘优卖’也只占据了写字楼两层而已——作为一家零售业企业,‘优卖’的人手和资产都分散在各地连锁店,总部规模相较于其资产规模本来就很小。


    其中,克里斯托弗的办公室位于更上面那一层,整面的玻璃幕墙引入充足的光线,空间宽敞到足够企业高层进来开会了。事实上,现在这里就在开着一个短会,是克里斯托弗和‘优卖’高层讨论接下来的‘优卖’扩张计划。


    ‘优卖’在过去几年扩张很快,算是度过了第一个快速扩张期。不只是一跃成为零售行业里的超级新星,还在于有了和老牌零售巨头叫板的底气——其实以资产和规模来说,‘优卖’差了此时的零售巨头很多!


    毕竟当代零售业就是重资产行业,而且市场盘子大,里头的巨头稍微垄断一点儿就必然有这种规模。


    ‘优卖’能有叫板底气,实际凭的也不是过去几年的扩张!或者说,过去几年的扩张只是对其手上那张牌的背书罢了,是急速扩张证明了‘优卖’模式潜力巨大,拥有老巨头们所没有能力,那是一种改变现有商业模式的能力。


    这一点上,‘优卖’确实站在了时代风口上,要让丽莲这个穿越者来看就很清楚了……百货公司模式终究会过去,各项成本压得更低,能遍及更多消费者,规模能做的更大的超市模式才是未来。


    “……继续开设更多分店这一点没问题,也是必须要做的。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地头蛇’的反击,我们过去基本都避开了这类地区,但不可能一直回避,不是吗?”克里斯托弗提出了‘优卖’扩张的新阶段新问题。


    这种事也没什么奇怪的,零售业这类极大依托本乡本土的行业,当地的同行前辈就是可以形成非常高的‘壁垒’。这种‘壁垒’倒不是说正常竞争下竞争不赢,要知道这是新模式对旧模式的竞争,公平公正地竞争,即使要多花一些时间、金钱,胜利的天平也总是倾向前者的。


    这种‘壁垒’其实是非正当竞争的意思,真的正面竞争赢不了,那些同行的肮脏招数就太多了——哪怕是几十年后的国内,治安足够好了,严打之下也几乎没有成气候的社会活跃团体,零售业集团也很难跨区域发展,这还不能说明问题?


    在六十年代的美国,很多事就更不必想的多美好。最差的可能,让人偷偷放一把火把刚开张的超市烧了,又怎么样呢?


    因为这个原因,克里斯托弗之前开设‘优卖’,要么在大城市,盘子足够大,大家都能活,竞争就没有那么直接,也就很难做到你死我活的恶性竞争(而且大城市利益交错,单个地头蛇只手遮天不可能,做事本身就只能规矩一些)。


    要么就开在一些‘地头蛇’不太强,甚至当地就没有大型购物中心,只有一些杂货店的小城镇——总之,避开最惨烈的竞争,先发育一波。


    但显然不可能一直如此,接下来‘优卖’得面对真正的‘市场竞争’了。


    之后整个会议,‘优卖’高层都在讨论具体的应对预案。在下个季度要开设的7家‘优卖’中,有3家都是‘硬骨头’,要么有不好应付的地头蛇,要么是连锁的零售业巨头抢占了生态……不可能3家一个打法,还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这种事要想一个打法包打天下,恐怕要等到后期了。那时‘优卖’经过长期实践,才能培养出团队和真正行之有效的做法。且‘优卖’那时候应该也成了一条巨鳄,而强大的硬实力本身就是一种威慑,做起事来自然事半功倍。


    这样的会议想也知道会很紧凑,包括克里斯托弗这个boss也深度参与了头脑风暴,所以会议结束后他和其他人一样显露出了疲惫的神情——不过,当下属邀请他参加一会儿的酒吧休闲聚会时,他还是拒绝了。


    “呃……今天我已经有约了……当然,这次聚会的账单记在我账上,尽情去玩儿吧。”克里斯托弗冲旁边的秘书点了点头,这是让秘书代表他参加这次聚会,到时候给他报账的意思。


    大家对此并无异议,应该说,大老板不在大家乐得轻松呢!即使克里斯托弗是个年轻人,比他们这些下属中的多数人更年轻,他在时不容易有年长上司在场的那种拘束感,但boss就是boss!除非是更私密的晚餐社交(那意味着被老板纳入了自己圈子,进而代表的更多的利益),不然谁想下班后还见到老板那张脸呢?


    ‘优卖’高层散场,秘书留到了最后帮助整理克里斯托弗的一些文件。同时按铃叫了外面的女秘书——克里斯托弗身边这位参与他大小事的秘书,严格来说应该算‘助理’,更符合很久以前对秘书的定义,真的有处理‘机密’的权限。而现在的秘书,大多还是指等在办公室外接电话、安排预约、打文件、订咖啡等等的女秘书。


    “今天的日程结束了吗?”克里斯托弗看到进来帮忙收拾办公室残局的女秘书,站起身随时要走的样子,询问道。


    女秘书在克里斯托弗在总部的日子,总是最清楚他的日程的,不假思索回答:“是的,您今天的预约都完成了……不过上午几份文件还没有签字……”


    “今天太忙了,只看完了一份,你先拿出去发回。剩下的我晚上会看,没问题的话明天来拿就行了。”克里斯托弗不像往常工作狂的做派,立刻去研究需要签字的文件,而是将工作‘推后’了一些。


    他确定自己可以离开后,就交代了几句,带着车钥匙离开了。


    “这不太像但泽先生平时的作风,不是吗?”女秘书好奇地看了一眼克里斯托弗离开的方向,和秘书八卦道:“但泽先生一直以来都没有把今天的工作留到第二天的习惯,而且他那么严肃,提前下班?哦!这是从没有过的。”


    秘书平常和这位女秘书接触很多,职场八卦也不算什么。所以听到女秘书的疑惑,也只是扶了扶眼镜,随口道:“boss最近恋爱了,您得理解,一个陷入恋情的男人,即使是个工作狂,也会从工作上分出一部分精力。”


    秘书和克里斯托弗走的很近,无法避免会了解到他的私生活,甚至克里斯托弗和丽莲一些约会都是他预定的场所,怎么可能一无所知?不过他也不可能知道全部,就比如他不知道丽莲和克里斯托弗还是date阶段,而没有恋爱。


    主要是也很难想到这个,这年头即使是纽约这样的现代大都会,单身男女们也大多是冲着结婚去的。在这个基础上,一切节奏都很快,所以除非本来目的就只是成年人的消遣,不然大家很快就会确定恋爱关系,然后又很快结婚。


    考虑到克里斯托弗对丽莲的态度,以及两人曾经的‘特殊过往’,这就不可能是‘消遣’。那么,认为经常约会的两人是恋人就是很正常的事了——谁能想到,曾经闪电结婚又离婚的两个人,现在会以当代美国人难以想象的慢节奏发展关系?


    居然还有date期!简直像是大学情侣了。


    “恋爱!?哦!”女秘书一只手挡住嘴,眼睛都因为震惊睁大了很多,她吃惊极了:“您是说但泽先生恋爱了?这、这怎么可能……太难以想象了。”


    “啊,我不是说但泽先生没法和一个女人在一起,只是很难想象他谈情说爱。呃,从老板的角度,但泽先生很让人敬佩,能力、人品都无可挑剔,再加上他又是个黄金单身汉,也不是没有‘速记池’的姑娘们想过靠魅力迷倒他……但即使最有行动力、最漂亮的姑娘都失望了。”


    “按她们的说法,但泽先生根本不为所动……就是不知道这是因为但泽先生太过正派,甚至正派到了一板一眼的地步,还是因为他就是缺乏感情,是个极其冷漠的人。”


    “但不管是哪种,都说明但泽先生不是个普通人,不是吗?我很难想象他会和一位女士打情骂俏……现在是为了那位女士早退,是吗?”女秘书摇了摇头,一副好奇到了极点的样子,压低了一些声音:“那位女士怎么样?我是说,但泽先生坠入爱河也会变成普通男人吗?”


    秘书没有说太具体的,这是他作为‘秘书’的职业素养,不过还是逃不过打工人的‘人性’,八卦地透露了一点儿:“那位女士很特别,就像您能想到的,普通的女士可没法让但泽先生坠入爱河……事实上,这段恋情从头到尾都非常特别,哪怕拍电影也是能拍续集的程度。”


    “更多的我没法和您说,只能告诉你,在爱情中,但泽先生和普通男人不会有什么不同,甚至要更沉醉一些。”


    秘书认为自己的话有理有据,比如说这一次克里斯托弗的‘早退’,就是绝好的证据——他知道丽莲投资了一个电视剧项目,克里斯托弗为了确定这个项目和安德森导演的可靠性,交代秘书做过背调来着(因为项目和安德森导演都没什么问题,克里斯托弗也就没和丽莲谈过这个,丽莲都不知道这件事)。


    他甚至陪同克里斯托弗去剧组接过丽莲,虽然之后晚餐时间他就识趣离开了。


    联想到克里斯托弗不只一次皱眉看待《庭审》剧组,秘书也有自己的推测——boss很可能是在担心那个圈子的纸醉金迷,甚至糜烂会诱惑自己仰慕的女士……果然是‘普通男人’啊,面对可能存在的竞争也会紧张起来。


    秘书的猜测大致是正确的,这可不是开玩笑的!毕竟克里斯托弗不是对演艺圈一无所知的外行,他的叔叔就是电影圈的大金主,一些事他都有过亲眼所见。


    这也是这个叔叔的影视投资颇为成功,至少比其他或事业失败,或者只能依靠家族企业的家族成员强的多,结果还是不被家族一代目,也就是克里斯托弗的爷爷喜欢的原因——娱乐产业天然在聚光灯下,名气很大,但无论在哪个时代,于真正的权贵看来,都是不入流的。


    古代就不如说了,而在六十年代美国,这是一个美国实业还很坚挺的时代。美国首富是石油巨头,大众提到的大公司、大富豪的代表,一般也是开汽车公司的、造军火的、开矿的……总之,大家都在靠实实在在的东西挣钱。


    这种情况下,加上过去习惯的延续,娱乐产业天然在鄙视链下游。


    至于未来,看起来娱乐业情况好多了,台前幕后光鲜的不得了?甚至演员歌手中的明星自己就能成为‘豪门’……但实际并没有真正改变。


    娱乐业只是处在聚光灯下,而且还肩负着‘宣传’功能,所以容易被看到,所以仿佛很有权势。实际看产值,从来都不是支柱!更不要说,所谓的流量、注意力带来的权势,本质也是依附于大资本平台的。


    其实只看一点,在美国实际还是被歧视的黑人,他们的‘主流出路’是什么,不就是‘艺体能’吗?搞体育,搞音乐什么的——如果这真的是权贵眼里入流的路,也轮不到他们了。本质就是别的上升通道对他们设下了更多、更高的门槛,这条路白人精英们不那么看得上,就半推半就地‘赏赐’给了他们。


    的确,黑人或许天生在这些方面就更有天赋,但人种天赋相比个人天赋简直不值一提,更别说白人普遍还有比黑人更好的托举能力了!所以这还真就是那些行当‘不入流’,所以作为‘赏赐’给了黑人。


    当然,这里也有黑人群体的主观性,如果不是他们先做得好,这种‘赏赐’都不会有。毕竟早年这条路也没他们的份儿,这一点看猫王成为了当代流行乐之王就知道了。稍微了解这个年代音乐情况的都知道,猫王确实厉害,可他能成为‘猫王’,肤色实在占了很大便宜。


    这个年代,很多音乐水平出众、更具开创性、流行性的黑人音乐家,根本不可能登上主流平台,又何谈成为‘时代印记’呢?


    这样,再加上时代变化,老一辈赤裸裸种族歧视那套行不通了,六十年代都在搞平权。为了安抚占人口比例不低的底层黑人,总要给他们一个上升通道,‘艺体能’方向才对他们敞开了大门……


    不过娱乐业在真正权贵们看来不入流也不是困扰克里斯托弗的问题,他想到的是那个圈子的乱象——这也是真正权贵们看不起娱乐业的重要理由,至少他们表面是那么说的(即使要说‘乱’,无法无天的权贵从来不输谁)。


    尤其丽莲今天是要看试镜,试镜最容易发生一些‘交易’了。


    克里斯托弗不是不信任丽莲,只是丽莲的投资人身份在,担心英俊的男演员们会想办法接近她、骗她。就如漂亮的女演员会在导演、制片这些权力人物身上使劲一样……想到这些,实在没办法安心工作,所以提前下班去接丽莲了。


    实际克里斯托弗的‘担心’也没错,他来接丽莲时,丽莲正被两个试镜成功的男演员纠缠——说纠缠好像有点儿过分?实际没到那份上,至少以这个年代的标准,他们还在献殷勤与调情之间的程度,而且完全不受丽莲冷淡态度的影响,以至于丽莲都被缠住了。


    今天试镜的男演员们通过剧组流言得知了丽莲投资人的身份,当然不会觉得这样年轻漂亮的姑娘是自己‘白手起家’赚到的钱,只会认为她是个女继承人。而一个年轻单纯(此时男人心中,女人年轻就被默认为‘单纯’了),还对娱乐业感兴趣的女继承人,这是多么好的‘猎物’啊!


    对‘娱乐业’感兴趣这一点也很重要,这样的女继承人,无论是打算做幕后投资人,还是有一个演员梦,都不会太歧视男性艺人。反而会因为他们的英俊外表、名气等高看一眼,和普通姑娘没什么不同。


    没错,说的明白一些,就是有人不想努力了,想要娶女继承人,‘嫁入豪门’!


    “……抱歉,我没有时间,我是个被功课追着跑的大学生,还得关注在剧组的投资。即使约会,我也有约会对象。”丽莲已经说的够直接了,但看两个男演员的反应,这没什么用。


    他们说不定还觉得,丽莲的‘约会对象’只是个借口,再不然就是不重要?反正结婚的也可以离婚,只是‘约会对象’就更没什么了。


    这种时刻,克里斯托弗从天而降,丽莲真有一种松一口气的感觉:“哦……这位是但泽先生,我们今天有约了,抱歉……我是说我得走了。”


    她甚至没给双方真正做介绍,这是十分不礼貌的,丽莲平时不会这样,可见确实不想更多纠缠了。


    “他们是剧组新来的工作人员吗?”克里斯托弗替丽莲拉开车门,明知故问。其实看两位男演员的外表,很容易判断他们大概率不是幕后。


    丽莲却因为刚刚被缠烦了,这个时候沉浸在‘劫后余生’的轻松里,没注意到克里斯托弗的明知故问,直接解释道:“不,他们不是工作人员,是今天试镜成功的演员……他们大概听说了什么,认为我是什么大人物?所以在接近我呢。”


    “这是我不能理解的,我以为他们能判断出我的不耐烦。而如果能判断出这一点,就应该适可而止,不是吗——那样过度地殷勤,如果是一个能享受的人,那没问题,可如果不是,就和冒犯没什么分别了吧?”


    “我表现得那样明确,可没有让他们误会的余地……他们应该明白,这样别说对他们有好感了,心生厌恶才是更可能的情况吧?”


    丽莲的态度让克里斯托弗松了口气(虽然这其实是不意外的事),于是也有了余力为丽莲做解答:“是的,他们不会误会您的意思,但这没关系——您大概不知道那类男人的想法,他们相信自己的魅力,而且认为尝试才是最重要的。”


    “主动尝试,那么失败也只是失败,其实没有不可承受的损失,而一旦成功……”


    丽莲一下就明白了克里斯托弗的意思,类似的话她在上辈子其实也听过。比如谈恋爱‘主动’是很重要的,因为大多数人的条件不会差到完全不行,也不会出挑到碾压。所以主动一些,无论男女都能极大增加成功率。


    “好吧,我明白您的意思了……不过这可真讨人厌啊。”丽莲这样说完,自己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在汽车开动时忍不住抿了抿嘴巴:“您会认为这是不成熟,甚至孩子气吗?毕竟这在这个圈子里,连入门都算不上,评判也显得矫揉造作。”


    真要讨论,以娱乐业的混乱抓马,这种事确实连说都不值得说。这甚至不是娱乐业才有的,而是丽莲无论在哪一行都可能遇到的。


    克里斯托弗并没有就此评价什么,他当然不会认为这是丽莲的问题——虽然换个人同样的情况,他可能会有不同的想法,但现实就是当事人是丽莲,这就什么都不用说了。相比起偏向负面的评价,他更多是内心为丽莲找好了理由。


    她还那样年轻,又是一个纯洁的、高尚的,有艺术家式的清高,还充满理想主义的女孩,这不是很正常的事儿吗?


    当然,克里斯托弗也知道,他不能拿这些话去‘安慰’丽莲,丽莲需要的不是这个。所以他很聪明地转移了话题,他和丽莲谈起了她在影视产业的投资计划——两人很快就进入了专业氛围,而且这也不纯粹是转移话题,克里斯托弗其实也觉得丽莲这个投资方向挺不错的。


    当下电视行业是不折不扣的朝阳产业,谁都看得出前途远大。


    克里斯托弗给了丽莲一些生意场前辈的经验……丽莲就很喜欢他这一点,态度坦然,不觉得她干事业有任何问题,这可和主流不一样。


    第78章 长岛之夏(1)


    丽莲这个投资人做的很尽心尽责,有时间就回去剧组盯着。当然,她不是要插手什么,只是在‘偷师’学习而已,所以没有被剧组讨厌。


    不过她也不可能一直这样,在最开始、真的能学到新鲜东西的阶段过去后,除非是有比较重要的事,不然丽莲也不会特意去剧组了(这是她梦想的行业,可她未来又不是要做制片人,就连开公司也只是为了方便自己创作而已)——但她派了一个会计师时不时查账,毕竟这部戏她投资了很大一笔钱,她得盯着钱的流向呢!


    安德森导演为首的主创团队算很可靠不错,但人性是经不起试探的,所以最好是不要留下那条可钻的‘空子’……而且哪怕不谈钻空子、弄虚作假,一个剧组正常拍戏,开销也可以是天壤之别!有心控制开支是一回事,手松又是另一回事了。


    这一点,丽莲上辈子作为专业学编导的,其实更清楚,当然,是理论上的清楚。


    主创团队搞预算的时候会尽力多报,毕竟钱不是自己的,那当然是预算越多越好了。只是因为预算太高会吓退投资人,所以这就存在一个度了。但不管怎么说,那个‘最低预算’,如果不是没办法了,导演都会藏的好好的。


    而当投资到手,怎么花钱也有说法。投资人也不是指望剧组能剩下一些投资,只是不希望花着花着花超了——拍摄过程中花超预算是最麻烦的,这固然是导演为首的主创团队的责任,但那种时候追究责任有什么意义?


    剧组存在的每分每秒都要花钱,追究责任除了浪费时间、浪费金钱,根本毫无用处。于是在沉默成本的压迫下,投资人们要么只能追加投资,要么就得引入新的投资人,摊薄自己的投资比例。总之,咬碎牙也只能往肚子里咽啊!


    所以不只是丽莲会这样经常派会计师查账,其他投资人也有差不多的行动。甚至投资最多的两家影视公司,他们一家任命了制片人,另一家则是抢到了剧组出纳的位置,总之就是紧紧盯着钱进钱出。像丽莲这样,只是派会计时不时看看,已经算是宽松了。


    这也和她投资比例不算高有关,没那么大话语权嘛……只能说,影视投资门槛真的很高,这年头几十万美金绝对是一个非常惊人的数字了!别的地方几十万的现金拿出来,谁不说这是个大富翁呢?但作为影视投资,别说篇幅长的多的电视剧了,就是电影,也是绝对的小成本才能拍得上!


    总之,丽莲的注意力重新放到了学业上,住在哥大校区内那间公寓的次数都变多了。


    “……看看这条新闻,斯科特安全回归?接下来还有斯格玛七号对吗?看来载人航天在接下来几年会越来越常见——或许,总统先生提出的登月计划并不完全是幻想,哈,这可真是个能不断见证奇迹的时代呢。”在丽莲和爱丽丝的客厅里,本抖了一下手上的报纸说道。


    丽莲和爱丽丝合租的公寓,算是朋友们相聚的基地之一。这里比宿舍自由,没有烦人的宿管和作息规定,还有一个单独的小客厅。然后又在校区内,平常在学校也很方便。


    这一次也是这样,几个朋友买了一些酒和零食,直接就来敲门了……大家聚在这里讨论学业、时政,也算是这个时代大学生们的一种娱乐,就和一百年前的社会精英在贵妇人的客厅里举行沙龙差不多。


    “我看看。”丽莲拿过本手上的报纸,看到头条新闻就是5月24日,卡纳维拉尔空军基地发射的‘极光七号’航天器,搭载宇航员斯科特·卡朋特进入地球轨道又安全返回的事。


    “这是这礼拜的新闻吗?我竟然没注意到。”丽莲忍不住摇了摇头:“果然,大众永远只记得‘第一’,第二即使还有关注,也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我还记得2月时,‘友谊七号’载着小约翰·格伦先生返回时,是怎样的声势浩大呢!”


    “当时纽约交通都因为游行拥堵了,哪儿都去不了。现在才过去三个月,美国第二位进入地球轨道的宇航员,大众的讨论热气就降低了这么多……”


    美国第一位进入地球轨道的宇航员是小约翰·格伦,搭乘的航天器是‘友谊七号’。当时其返回地球,可是获得了国家英雄级别的欢呼,几乎是一夜之间就成为了全民偶像——这一方面是,进入太空这件事本身就很了不起,另一方面也有宣传口在发力。


    没办法,谁让当下的太空竞赛中,美国人落后了苏联人半个身位呢?即使很多冷静的人都知道,这只是看起来而已(丽莲这个穿越者就更清楚这一点了)。


    去年4月苏联的空军少校加加林乘坐‘东方号’进入了地球轨道,成为了人类历史上的第一位宇航员。这无疑极大振奋了全球社会主义阵营,而相对的,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阵营陷入了某种被动中。


    不管怎么讲道理,比如航空航天也只是科学技术一个分支而已,这上面做得好并不代表整体更强,甚至只说航空航天,也不能说能送人进入地球轨道的苏联就更强了,都没用——看航天器的发送频率、发送成本、技术成熟度等,其实都是美国领先的。


    说这些真的没用!说的再多,也不如苏联就是把人送上了太空,让加加林成为了有史以来第一位宇航员更具冲击性、更具说服力啊!


    你说美国厉害,那好,那你为什么没把人送进太空,是因为不想吗?在这个美苏争霸的大背景下,双方都在想办法证明自己比对方优越,这样露脸的事要说不想,那就是自欺欺人了。而站在这样的结论下,自然会觉得苏联航空航天上更强。


    而航空航天的强,又很容易引申到整体科技的强。毕竟航空航天这样尖端中的尖端都做的这么好了,大家理所当然会觉得其他怎么可能弱!


    美国,乃至整个资本主义阵营要驳斥这一点,不能实实在在讲道理,而只能推出一个比载人航天更大的成果……这也是登月计划的基础所在,是肯尼迪那篇著名登月演讲之所以引发共鸣的一大原因。


    “的确如此,这个世界很少关注第二名。”爱丽丝端来了咖啡,分给众人:“实际上,小约翰·格伦先生也只是在国内才获得了那样大的关注,如果是在国际上,了解他的民众也不多——大家只知道,加加林才是人类第一位宇航员!”


    “甚至就连国内,小约翰·格伦这个名字的知名度也远远比不上加加林吧?加加林已经登上时代杂志封面了……这样全人类的成就,谁又能不敬佩向往呢?这是完全超越国家阵营的荣耀。毕竟未来人类进入太空时代,就都是‘地球人’了,或许那个时候不存在国家的区分了也说不定。”


    对于这一点,大家忍不住畅想起来……不得不说,这的确是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时代,似乎每一天都会有新技术诞生。很多曾经被认为是遥不可及的技术,就比如说载人航天,现在也变成了现实。这种情况下,当代年轻的知识分子会由载人航天想到太空时代,也不是很奇怪。


    大家不敢想十年内载人登月(这正是当下美国登月计划的目标,而实际中的阿波罗计划,从1961年5月开始,直至1969年7月首次登月成功,也确实达成了目标),可对于有生之年人类进入太空时代却有比较乐观的态度。


    这大概是因为这辈子还有好几十年,总觉得什么都可能发生吧?毕竟以半个世纪算,足够发生太多事了。站在1962年当下,看1912年和看古代有什么不同?这期间的科技进步已经完全改变了人类的生活、认知边界、思维方式等等。


    所以,半个世纪后,也就是2012年,人类进入太空时代会是什么难以想象的事吗?只有真正经历过2012年的丽莲知道,太空时代还很遥远呢!


    “我们活着时见证太空时代还是太不切实际了。”丽莲摇了摇头:“十年内登月我认为没问题,因为这不是一个经济问题,而是一个政治问题!如果集中美国这个当下世界头号强国的举国之力,配合日新月异的科技,登上月球是有可行性的。”


    “毕竟需要的技术大家都知道了,攻关方向现在看来也不是遥不可及……剩下就是努力。”


    “但太空时代?这需要强大得多的、能够普及开的,而不只是存在于实验室的科技,都不是最麻烦的。最麻烦的是,太空时代在当下的意义,人类还不到需要太空时代的时候呢——地球上多数国家、多数人,需要的依旧是做好地球上的事。”


    “不,不应该说‘多数’,应该说‘全部’。就连美国都是,脚下的土地,还有土地上的人,难道就治理的很好了吗?”


    “并不是说,地球上的事完美无缺了,才能探索太空。只是差的太远是事实,太空对当下的人类社会整体并无收益则是另一个事实——或者应该说,对绝大部分人类社会成员来说,在地球上的投入产出比是要远超在太空的,更不要说后者的风险了。”


    “少量投资,前期积累一些技术才会是常态,想要狂飙突进,半个世纪内进入天空时代,这没可能的。”


    “但现在我们有宏伟的计划,就像总统先生说的,我们要去月球,不是因为这简单,而是因为这困难!”丽莲说的很理性、很有说服力,但在太空狂热的当下,当然会有人反对:“我们可是在和苏联人竞争!‘投入产出比’已经没意义了,这是在用国家的力量推动。”


    “要去月球这没问题,虽然这也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支持,但从技术和生产力的角度,是做得到的。不过‘太空时代’?”丽莲摇了摇头:“这和去月球完全两个难度,这之间甚至都还差了好多级!”


    “去了月球不代表能去火星,去了火星不代表能在太阳系遨游……‘遨游’更不代表能驻扎下来,类似月球基地、火星基地的存在,要变成现实甚至连技术方向都没有。”


    “原来亲爱的你是‘悲观派’啊。”爱丽丝意外地看向丽莲:“我原本以为你是科学的信徒呢,从来不认为技术是问题,而是认为新技术才是解决问题的答案——如果新技术带来了新问题,你也只会认为是技术还不够,是转型期的阵痛。”


    “会认为忧虑科技进步问题的人是在自寻烦恼……这样的你,却对技术发展这样悲观吗?”


    “不,我从未认为他们是在自寻烦恼,科技进步带来种种问题是真实存在的,只是我们不能因为喝水可能会呛到,就不喝水了。”丽莲否认了一下,才接着说:“我对科技发展并不悲观,只是理性……有的方向会比人们想的发展更快,有的则不太可能按照人们的想象进行。”


    这是丽莲看这个时代科幻小说得出的结论,以21世纪为背景的科幻小说,涉及到技术,有的在那时其实影子都没有,有的却能比想象的更惊人!


    只能说,技术进步从来不是想象中的齐头并进,而更像是拿一根针向四周扎去,有的被挡了回来,有的能突破一点儿,扎出针尖那么大的新空隙。


    大家又顺着丽莲的话开始想象未来的技术进步,这上面丽莲就很有话说了,毕竟未来的技术对她来说并非想象,而是亲眼见证过的事实——想象的东西很难有‘干货’,可能一个很大的东西,说两分钟就没什么可说的了。而亲眼见过、使用过,甚至了解过原理的东西就不同了,可以谈到的细节太多,一个小东西说上半个小时也经常说不到正题呢!


    所以就算丽莲有所克制(毕竟将‘未来’说的太具体太奇怪了),只是被问到了才会说一说,依旧会有一些新奇又莫名合理、特别让人眼前一亮的言论,让听到的人印象深刻。


    当然了,这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大家都自认是这个时代少有的‘知识分子’‘社会精英’,眼界开阔、思维敏捷……他们中出现丽莲这样表现的,这有什么奇怪的吗?


    而且说起来,他们中没有一个理科生(他们是文科生的圈子,比如说丽莲就是‘英语文学’专业,爱丽丝是历史专业),就更不容易察觉到丽莲的超常了——实际上,他们很快就没再畅想科技发展的未来了,而是说到了国际形势、地区冲突、解放浪潮之类。


    嗯,知识分子们,尤其是这样一个风起云涌的时代的知识分子,喜欢‘键政’,完全可以理解。


    而在键政之外,第二能引起共鸣的大概就是马上要到的考试月了……不管怎么说,大家还是学生啊。


    这一点丽莲都不能免俗,她虽然上辈子上过一次大学了,但两辈子的课程完全不一样,她除了更能适应大学的学习方式,其他也没什么优势。换句话说,她和同学们一样,也要拼命完成期末的课程论文、准备考试复习。


    呵呵,上辈子留学生圈子里说是‘哥大’有点水,至少在顶尖学府的范围内是这样,但那也是顶尖学府内说的!实际大部分人要从这里学出来,不努力是不可能的。更何况是在六十年代美国,这个大学学历还未贬值,大学生很少见的时代,学校对学生的考核就更严了。


    反正从丽莲的亲身经历来说,期末非常难熬……


    所以熬出来后,她更迫不及待想要放纵——几乎是结束考试,她就开始准备度假的事儿了。


    第79章 长岛之夏(2)


    丽莲过去并不太能理解美国人爱度假的习惯,只当是社会发达的早,有这个闲钱的人多,再加上社会鼓励消费,于是就有了这个巨大的消费市场。不过,在她这辈子搬来纽约后,每当假期,她也不自觉有了度假的冲动。


    这不能概括所有美国人的度假欲望,但解释纽约人爱度假,尤其爱在夏天度假是足够了——夏天的纽约真的不宜居!


    夏天的纽约非常闷热,再加上城市嘈杂脏乱、人们的生活空间狭窄,这个时候选择留在纽约,是对肉体和精神的双重考验。所以只要有一点办法的,都会选择在夏天离开纽约,去一个优美清新的地方恢复身心。


    去年丽莲去了罗德岛,体验很好,今年的纽约又升温早,让丽莲早就迫不及待离开了。


    “……没错,暑假我打算去长岛度假,有什么事只能等我返回纽约时再说了。”刚考完试的丽莲一边打电话通知朋友们,告知接下来一段时间自己不在纽约的事,一边冲女仆佐伊点了点头,示意她先整理一些度假行李。


    佐伊找出了两只行李箱,在丽莲挂断上一个电话的间隙,有些迟疑地说:“小姐,只有两只行李箱吗?这恐怕不足够装下您的行头,更不要说其他物品了。”


    “不够吗?”丽莲有些不确定:“去年夏天我去罗德岛度假时,用的就是它们……我带着它们住旅馆,基本也能满足所需。”


    夏天的衣服比较轻薄,占不了多少空间。所以即使这年头出门带的东西多一些,行李箱容量普遍小一些,两只行李箱也大致是足够的。


    不过丽莲显然没想过,今时不同往日,去年夏天时她才只是个刚刚出版第一本长篇小说,手里算是有了一点儿钱,但也不可能随便花的新人作家而已,度假也比较‘节俭’。今年的话,她已经可以以‘畅销书作家’自居了,挥金如土或许太夸张?可保持相应排场是应有之义。


    佐伊只是以自己曾经服务过的家庭,以及丽莲当下的‘阶层’,推断她应该怎样为这次长岛之行做准备而已——丽莲这样的作家去长岛度假是很常见的,那儿向来有一群作家聚集,相比起嘈杂热闹的纽约,离纽约不远的长岛是个好得多的闭关写作去处。


    在纽约有很多工作的知名作家会选择平时住城里,然后每年5月时去往长岛,直到秋天返回纽约。期间如果有突发工作,返回距离一百英里的纽约也花不了多少时间。


    另外还有一些作家中的‘中产’,他们能靠写作生活,但负担不起城市的房租和其他生活成本,就会选择在长岛常住。不过这些人住的就不是临海的、有私人海滩的度假别墅了,一般都是租住长岛本地农家的房子。甚至可能就是和房东同住,租的是原本院子里的牛棚、杂物间。


    丽莲明显属于前者,到时候除非整天把自己关在房子里,不然各种活动邀请不会少……出于这一点,佐伊就认为两个行李箱完全不够。


    “长岛是个乡村,不是吗?那儿可没有多少像样的酒店,村子里的小旅馆这个时候也早就住满了……我假设您应该是租了一座度假屋,那要准备的东西就多了。”佐伊试探地说。


    住酒店和租房,需要准备的东西也是完全不同的,后者即使是拎包入住,也有很多穿戴以外的东西要带过去。


    丽莲确实是预定了一座度假屋,托保罗办的这件事——保罗作为文学代理人,之前代理作家的经验丰富,对长岛当然也不陌生。事实上,他曾经有两个客户就是常年住在长岛的!准确的说,是长岛的东汉普顿。


    为自己的客户预定长岛度假屋,对保罗来说是驾轻就熟!他一个电话就搞定了这件事,确保丽莲去时,是一座已经收拾好,她可以安心入住的房子。然后才把度假屋的钥匙、管理员的电话拿给了丽莲,让她直接去就好。


    “好吧,这上面佐伊你更有经验,你来决定……所以,我现在要做的就是多买几个旅行箱?”丽莲向佐伊确定这一点。


    佐伊点了点头,然后又小心地说:“是的,您需要多买几个旅行箱。另外,容我多嘴,呃,这不是我想要对您的事指手画脚……总之,其余物品我可以帮您整理,只有您的行头,您得为了这次度假准备一些度假穿的衣服。”


    “您有一些很不错的套装,足以应付纽约生活,但您不可能度假时依旧穿那些拘束的套装,不是吗?而且在长岛,您肯定得参加一些户外活动、派对什么的,这也需要准备相应的行头——希望您不会觉得我在多嘴多舌,我是说,如果您没有这方面的计划,也可以当我什么都没说。”


    佐伊也知道丽莲不是社交名媛,又或者热衷于出入上流社会的新晋名人(不少明星作家就属于此类)。虽然住在上西区的高档公寓里,年轻漂亮又有足够的钱,但日常就和普通的女大学生差不多,外出社交并不多。


    所以,如果丽莲这次去长岛如果是去‘闭关写作’,根本不打算见人的,那她的建议就算多余了——这是给自己的话打补丁呢。


    “啊……您说得对……”丽莲听完佐伊的话,露出了若有所思的表情,已经开始考虑起来了。


    她去长岛是为了度假,虽然度假期间应该也会写东西,可她确实不是冲着‘闭关写作’去的。先不说参加长岛‘候鸟们’(每到夏天就会去长岛度假的富人们)的各种游乐,至少她也要享受长岛的海滩和乡村风光吧?


    而且要住一两个月的时间呢,确实需要准备度假的行头——虽然她没有此时富有阶层女性们那么多讲究,可也不能全无准备。更何况,能负担得起的情况下,拥有好东西、美美的,谁不愿意呢?


    所以丽莲去购物了,和克里斯托弗一起。


    泛泛之交不算,丽莲的真朋友里没有特别富贵的。而为了夏日度假做大采购,这明显就是优裕阶层的选择了……叫好朋友们一起,总会让丽莲有一种‘炫耀’的感觉。至于泛泛之交,特意叫出来一起逛街则是另一种奇怪了。


    这种情况下,近乎于男友的克里斯托弗还真是最好的选择……不管哪个时代,陪女友逛街始终是小伙子们的‘责任’之一吧?


    “……您有这方面的经验吗?我是说,对女伴的度假装备有了解吗?”丽莲挽着克里斯托弗走进百货公司,首先去了女装部:“有人对我说了大致需要的东西,不过我需要更多建议——虽然我出身佐治亚州,老家是萨凡纳,那儿就是夏季海滩度假地。但家乡是海边,和海边度假是两回事,对吗?”


    “更何况,不同的度假方式,需要做的准备也是完全不同的。”


    这就是穷游和富游的区别了,借住海边的亲友家,去不需要钱的公共海滩是海边度假。住海边别墅或者豪华海滨酒店,出入私人沙滩、可以乘游艇出海、晚上还有鸡尾酒酒会……这也是海边度假呀!


    丽莲过去肯定没有富游的条件,两辈子都没有。而现在,作为成功的畅销书作家,顶豪待遇还够不着,但享受美国六十年代的普通富贵是绝无问题的。


    “呃……我也不大了解,我没太注意这个……”克里斯托弗有点儿尴尬地说:“我见过长辈,还有姊妹们为度假做准备,她们总会准备很多。事实上,我觉得太复杂了,所以从没了解过。”


    其实不是太复杂了所以没了解,而是没想过自己需要了解这些。事实上,他就连自己的度假准备都没太上心,反正交给管家就好了——这不是说他一无所知,实际上他从小就条件优越,接触的都是最好的,所以如果准备的人没做好,他立刻就能察觉到。


    只是他没有系统的、全面地了解过,所以只能评价好坏,无法自己主持这事儿……不过这在当下的社会中本来就不是问题,大家默认这种事本来就是女士们的工作。女主人总揽全局,在仆人的协助下完成管理一个家庭的工作,包括男主人的衣食住行,这被认为是理想模板。


    事实上,这可能是这种模式作为家庭理想模板的最后一个年代了。此后,这种模板虽然还存在,但不会是主流,大家默认是富豪家庭才如此——还得是老派的、女方相对弱势的富豪家庭,不然很多时候女士们也不甘于‘家庭天使’的角色了。


    甚至,其实六十年代美国,这种模式的家庭模板也只是宣传中还是主流,实际则不然。


    丽莲上辈子在国内,大家说起五六十年代的美国,就会说那是美国的黄金年代。中产是社会主流,蓝领工人也算中产,丈夫一个人在工厂做工,也可以养得起家庭主妇和孩子,并且全家生活在大房子里的时代……


    这辈子真的生活在美国五六十年代才知道,全都是谎言。留下这种印象大概是当年宣传口留存的宣传材料发挥了作用,以及好莱坞电影的一遍遍洗脑吧(其实好莱坞电影也可以算作是宣传口宣传材料的一种)。


    想想就知道了,丈夫一个人当工人就能养家,还不是紧巴巴地养,是能供孩子上大学、家里肉蛋奶充足、有郊区大房子和汽车地养,这可能吗?真的可能的话,这个年代的美国就应该没有穷人了——还是同样以好莱坞电影为例,这个时候也有描绘穷人的啊,难道那都是幻想出来的纯虚构作品?


    实际就是,这年头的美国家庭,能住郊区别墅、妻子可以是全职主妇,家里有车有宠物,这就是不错的中产人家了。很多读秘书学校出来的姑娘们,进公司做白领,成为都市女郎,看起来十分光鲜,最终目标也就是找到一个社会竞争中胜出的男性,组建这样的家庭而已。


    至于谈不到‘胜出’的普通男性职工(包括很多白领,以及大部分蓝领工人),他们是无法独自养家的!所以结婚之后,他们的妻子得继续工作……就是后世很熟悉的那种双职工家庭了。


    “好吧,关系不大,我还可以询问导购员,她们应该能够给出真正有用的建议。”丽莲无所谓地点了点头。就像多数女朋友也不会真的指望男友能够给出行之有效的购物建议,很多时候男伴只要尽到陪伴义务就行了,所以她并不为此失望。


    女导购员确实没让丽莲失望,当丽莲说出自己是要为夏季海滩度假做准备,目的地是长岛后,对方飞快找出了她需要的东西。


    “您看看这些日装裙,您会度一个长假,要一两个月,对吗?哦!这需要大量的日装裙——和在城里穿的日装裙不一样,您需要的是更鲜艳、更舒适的裙子,这才是度假……材质首选棉麻,纱料当然也受欢迎,不过那也是用在度假晚装上比较多。”


    女导购员拉着一个带滑轮的挂衣架,带丽莲穿梭于各种鲜艳的衣裙中,看到不错的,只要丽莲点头,就取下来挂上去。最后走完一圈,挂衣架也挂满了——然后就是复选,这些选中的日装连衣裙中类型重复的、不是那么喜欢的,都会精简,最后才是丽莲去试衣间上身试穿。


    波点、格纹、印花,还都很鲜艳!丽莲最终选出了足足6套棉麻材质的日装裙!其中有连衣裙,也有上下两件的搭配。这些裙子在度假期间,无论是居家穿着,还是出门散步、野餐、普通拜访等,都很合适。


    不过如果是要参加一些运动,这些就不行了,得有这个年代的‘运动装’才行。


    “这件怎么样?”丽莲穿着一件白绿格子挂脖领上衣配苹果绿七分裤,还系一条柠檬黄宽腰带出来,询问克里斯托弗的看法。


    这就是此时很典型的度假运动装了,丽莲可以穿着这一身去打打室内乒乓球、骑骑自行车什么的。


    “很棒!”克里斯托弗放下其实没怎么看进去的杂志,非常捧场。


    说实话,这是他第一次陪女伴购买服装——买珠宝倒是有过几次的经验,不只是陪女性亲戚,还有曾经的女友。


    虽然珠宝是比服装贵得多的物品,但好像对他这样的富家子弟,陪女伴买衣服是比买珠宝更亲密的行为?毕竟珠宝只是花钱比较多而已,其他除了特殊的品类(比如戒指),根本没有别的意义。甚至珠宝还会因为其纯粹的财富属性,看作和钱差不多的东西呢!


    给女伴买个手镯或者项链,好像和直接给钱有相近的意思,只是会体面一些而已。特别在男女方财富地位不对等时,这一点尤其明显——甚至双方对此心知肚明,只是还要演下去,真的直接给钱,其实双方都受不了。


    人就是这种生物,需要构筑相对温情脉脉的环境,即使自己不是不知道其中的虚伪。


    “您很适合这样鲜艳的颜色,因为您肤色很白皙细腻……前卫一些的设计也不是问题。”克里斯托弗尽力说的更多,只可惜这实在不是他擅长,所以最后也只能是这样几句干巴巴的话。实话是实话,却也是正确的废话。


    丽莲倒是不太在意,至少克里斯托弗不扫兴,不是吗?所以她高兴地定下了这一套,就去换下一套了——下一套‘运动装’要更优雅一点儿,乍一看是普通的黄黑格纹的宽边吊带连衣裙,实际裙子的前门襟没有扣上,上面仿佛衬衫连衣裙的一长排扣子是装饰,其实是可以在行走、运动间撩开的。


    撩开后,里面是同样格纹的短裤……优雅的同时还有点儿古灵精怪呢。


    “《捉贼记》里,格蕾丝·凯莉穿过这种衣服,是不是?”丽莲转了一圈,又向两边拉起裙摆:“不过,格蕾丝那条裙子,裙襟没有合拢,裤腿直接就能看到,一看就知道是运动装了。但这条裙子,如果站那儿不动,就会以为是普通的日装裙。”


    丽莲觉得漂亮、有趣,还和裤子一样方便,于是这套也买下了。


    之后她还买了三套运动装,一套是‘网球装’,象牙白的短袖针织网球衫配同样针织材质的黑色褶裙(不见得打网球才能穿)。一套是蓝白条纹中袖T恤,配了一条海军蓝短裤——明显的水手风,唯一打破这过于纯正水手风带来的‘无聊’的是腰带,腰带主体是草编的,但有橙色的镶边,腰带扣也是橙红色的,一下就跳脱了。


    最后一套严格意义上不算纯粹的运动装,还可以被算进泳装……非要说的话,在海边需要玩玩沙滩排球或者别的什么时,就很合适。


    这实际就是一条针织疏水面料的迷你裙,当然,此时没有‘迷你裙’的说法,迷你裙要等到六十年代中期才会登上历史舞台呢——而这条‘迷你裙’实际比六十年代中期的迷你裙还短!当时所谓‘迷你裙’,在后世看来其实就是长度挺正常的裙子,静止站着的时候正好半盖在膝盖上,露出一半或者更多的膝盖。


    对于六十年代以前的人们,女性‘膝盖’确实是一条界限。此前无论是哪种流行风尚,除非是特殊用途的穿着,不然裙子都没有露出膝盖的!哪怕是美国咆哮的二十年代,穿着H廓形、解放双腿和身体的宽松连衣裙的飞来波女郎们,她们的裙子其实也好好地盖住了膝盖呢。


    总之,这件运动服无袖、圆领、黑色,领口、下摆有白色装饰条,裙摆两侧还有三角形白色插片(这样的海边运动服还挺像后世连衣裙款式的网球裙的)。然后里面还搭配了一条和裙子同样材质,长度略短的黑色短裤,算是这个年代对‘保守’的坚持了?到底不是真的泳装,得保证运动时不会走光呢。


    “……对了,还要买泳装。”这件海滩运动服提醒了丽莲,泳装也是不可不买的。


    丽莲有自己的泳装,是读中学时买的学生式样,保守简单,没什么可说的。去罗德岛旅游时要游泳,她也穿了那套,当时就觉得太少女了(虽然她现在也没满20岁,说是少女也未尝不可,但其实以白人的情况,以及这年头的标准,这个年龄再说少女也有装嫩的嫌疑)……这次正好买新的。


    “泳装?……”克里斯托弗听到丽莲提及泳装,下意识移开了目光。


    实际抛开泳装的特殊含义,这本来是不应该有什么的——这年头已经有了分体式泳衣,露肤度颇高,但敢于穿分体式泳衣的姑娘很少,大家普遍还是穿连体的。而以连体泳衣来说,大概就是丽莲刚刚穿的海滩运动服的程度。


    真要说的话,克里斯托弗平时和生意伙伴去夜店看表演,卖烟女郎都有那个程度了(大致可以参考兔女郎)。


    然而,泳装就是泳装,始终会有一些让人遐想的地方,尤其穿泳装的是自己爱慕的姑娘……所以克里斯托弗的不自然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是的,泳衣……请您在这儿稍等好吗?试泳衣我想您不适合在场……”丽莲眨了眨眼,理所当然地说。


    如果是个生活在六十年代的普通女孩,说这样的话完全不奇怪,在男伴面前试泳衣,询问对方的看法什么的,那还是太超过了——所以丽莲这样说,女导购员没觉得有什么问题,克里斯托弗也没想别的。


    然而等女导购员走开后,丽莲冲克里斯托弗笑了一下,清了清嗓子:“泳衣很让人期待不是吗?所以提前看到就太可惜了……我是说,您可以开始期待了,期待东汉普顿的海滩。”


    第80章 长岛之夏(3)


    丽莲买了两套新泳衣,一套是连体的,一套是分体的。而买了泳衣之后,还有很多东西要买,所以这实际并没有花她很多时间,她做决定都很快——搭配衣服的鞋帽、包袋、头巾等,都属于行头的一部分就不说了,旅行也不只这些东西要买啊!


    实际上,丽莲大采购了两天才做完这件事。


    “……您在长岛住哪儿呢?是预定了海滨别墅吗,还是村子里的房子?”克里斯托弗送丽莲回上西区公寓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那些房子总有这样那样的不足,实际我在长岛也有一所房子,可以借给您。”


    克里斯托弗在长岛的房子是海滨别墅,他去长岛度假时就会住在那里。而根据他的计划,今年肯定会去住——他不一定每年都去长岛度假,即使纽约富人真的很喜欢往长岛跑(毕竟是纽约后花园),但丽莲这个夏天都会呆在长岛,一切就无需多说了。


    “哦……不用,我已经预定了一所小房子,英式的乡村别墅,就像是阿加莎笔下,马普尔小姐会住的那种。至少看照片是这样,我的代理人保罗给我看了那所房子的几张照片,包括外观和房子内部。”丽莲委婉地表达了拒绝。


    或许美国人对借度假屋给恋人感觉很正常?但对华夏人来说,这是一个过于暧昧的信号了。甚至不只是暧昧,还涉及到自尊心……接受普通的礼物无所谓,可住到对方的房子里?这和礼物不一样,让人有依附感,好像不自觉就矮了一头了。


    尤其克里斯托弗是个货真价实的富三代+创业成功者,丽莲就算获得了一些成功,就财富来说也和对方不是一个阶层的——这就更敏感了。


    当然,并不是丽莲在乎这种阶层的差异,所以敏感。别的不说,她作为穿越者,都有了第一桶金了,还怕将来在财富上会有所欠缺吗?她的‘敏感’,更像是上辈子所受教育造就的‘本能’,借住富有追求者的房子什么的,下意识会回避这个。


    或许克里斯托弗是她正式男友还好一些,但在date期,就更不可能接受这个了。


    然而这在克里斯托弗的感知种,则更像是丽莲对他的疏离,是两人还不到那个阶段的明确回答——虽然是说出前就可以预计到的回答,还是让克里斯托弗不自然了几秒钟。


    “……听起来还不错,长岛的确有一些可爱的乡村房屋……您打算明天就去吗?我送您吧。”克里斯托弗很快平复了心情,提出送丽莲去长岛。


    这次丽莲没有再拒绝,点了点头:“明天吃完午餐后出发怎么样?长岛离的不远实在太好了,开车只要两三个小时就能到……您到时候开装很多行李的车来好吗?emmm,您有那样的车吗?”


    这年头也没有SUV之类比较能装的私家车型,私家车普遍只是满足乘客的移动需求,至于‘载货’?要么另外叫卡车,要么就是给自己的小车后挂一个小拖车——如果要装的东西少,用不着这样,那就是车厢顶上有架子,行李绑在车顶。


    至于后排座和后备箱,容量有限,应付野餐之类的出行还行,其他就不能做太多指望了(更别说,此时美国人钟爱的车型,如敞篷车,可能就是双座,连个后排都没有了)。


    克里斯托弗问了丽莲大概有多少行李,然后肯定地说:“这不是问题,您的东西不算多,连拖车都不需要——我有一辆吉普车,完全够用了。”


    吉普车在后世指的是一种车型,一般代指越野车,也算是SUV的祖宗?毕竟这两种车型有太多相似之处了。不过SUV没有越野车所强调的越野性能,由此则获得了更舒适的驾驶体验、更低的油耗等等。


    不过在此时,‘吉普’更多还是一个品牌,只是这个品牌主要生产的就是军车转民用的一个车型罢了。


    在四十年代,美军吉普大放异彩,通过战场扬名世界(这大概也是二战后,很多国家都会尝试生产自己的‘吉普’的原因,毕竟亲眼见证了这种车型的实用)。而在战争结束后,吉普也就顺势军转民,出现了民用吉普。


    最初就是主打‘旅行’,毕竟一般的城市通勤也不需要私家车有多强的越野能力,更不需要那么大的车内空间(即使美国车普遍个头大,有‘美国大船’的说法)。


    另外,大概就是一些农场主喜欢了。毕竟农场里没有柏油马路,耐造不挑路的吉普看着就很可靠——当然,这个方向需要与皮卡车这种早早主打农用车的车型竞争,但那是就是另一回事了,总归是能抢下一些市场份额的。


    克里斯托弗有一辆吉普,倒不是为了视察名下连锁超市时方便,真要是纽约以外的优卖超市,他也只会乘坐飞机火车去看。而纽约及其周边,普通的汽车就够了。他之所以有一辆吉普,是为了和人去林区猎狐方便。


    没错,就是‘猎狐’,这种听起来相当英国传统的娱乐活动,在此时的美国富豪阶层相当普及。某种程度上,也算是曾经‘宗主国’影响还在的体现?这个时候的美国人,很多还挺‘哈英’的,只是再没有几十年前那样舔了。


    而再过几十年,英国人自己还很热爱猎狐,即使再动保影响力越来越大,猎狐活动不得不收紧时,也会想办法钻空子进行。至于美国人,对此已经不怎么在意了——美国富人也有会去猎狐的,只是这和非洲狩猎、建设小岛、玩游艇等,一众富豪游戏也没什么不同了。


    “吉普车吗?那应该没问题。”丽莲点了点头,若有所思:“说到车,我最近在考虑要不要也买一辆。虽然我一般只在纽约,出租车足够应付交通需求了,但有属于自己的车总是更方便的,对吗?”


    美国人的生活离不开汽车,这一点在当下已见端倪了。


    战后,随着城市郊区化,大片的别墅住宅在郊区冒头,形成一个个小镇。这些小镇没有城市的肮脏、拥挤、吵闹,让中产阶级可以在这个城市土地十分金贵的时代享受独栋带院子的房子。更重要的是,通过这样一个个社区,大家可以选择和自己‘同类人’成为邻居!在这个‘隔离’已经不能持续,平权运动不断高涨的时代,这也是一种新隔离,给了很多人安全感呢。


    这样唯一的缺点是,从居住的地方去城里工作的地方会距离比较远,而且缺少公共交通——缺少公共交通这一点,很难说是在汽车集团的影响下,统治阶层故意为之。实际上,住在郊区小镇的中产们,本来也不喜欢自己的社区是公共交通能触及到的部分。


    这听起来很奇怪?然而这就是美国的现实。华夏人的观念,自己家处在交通线上是好事,往往意味着便利、升值之类。但在美国,这指向的则可能是另一种顾虑:那些走投无路的犯罪分子、流浪汉,也能通过公共交通来到这个社区!


    这不只是破坏了大家搬进社区,要和不同肤色、阶层隔离的本意,更代表治安上的隐患!


    总之,情况就是这样的情况,所以车就成了美国人的刚需。住在郊区小镇的打工人,如果没有车,根本不能生活。还有乡村居民,情况也是一样的,他们虽然工作生活都在乡村,可美国的乡村面积广大,没有车也很不方便(更不要说乡村居民也有进城需求)。


    大概只有住在市内的城市居民才好一点?尤其是纽约这样的大都市,公共交通运行的还不错,在六十年代的当下这是不需要怀疑的。


    不过,美国人对车的依赖只会越来越深,未来的美国人即使是城市居民,多数也要有辆车才能正常工作、生活了——这一方面是因为城市空心化,市内治安的恶化使得居民们外迁,而市内居民减少,财政也就不支持公共交通的顺畅运行了。


    所以一些大城市里的打工人,即使是住市内公寓,也要有车。没有车的话,指望公共交通,可能就没法准时准点上班了。呃,如果城市有地铁可能会好一点?不过本来就不是所有城市都有地铁的,而且有地铁也不代表公寓就在地铁线上啊。


    “买辆车是个不错的选择,美国人总要买辆车的。”克里斯托弗‘中规中矩’地赞同,然后像是想起什么,问道:“您有驾照吗?”


    丽莲得意地说:“当然了!既然提到买车,当然是会开车、有驾照啦!我是来纽约后才去考驾照的……比想象中简单呢。”


    克里斯托弗一般不会对丽莲‘指指点点’,一方面是性格使然,他本来就不是爹味很重的那种人(如果是这种人,丽莲也不可能和他约会)。另一方面,也是他很早就敏锐意识到,丽莲很不喜欢有人对她的选择指手画脚。


    这和看到错误指出来还不太一样,就是居高临下地点评罢了。这样做哪怕没有恶意,也会让丽莲感觉到冒犯……


    但在听到丽莲用‘简单’这样的字眼形容驾驶,克里斯托弗还是觉得有必要提醒她:“开车或许是简单的事,但也是不能掉以轻心的事儿——您在这件事上,无论多慎重都不为过……希望您不会觉得我冒昧,我只是比谁都希望您能安全驾驶。”


    丽莲只是因为上辈子的经验,下意识说出了‘比想象中简单’这样的话,并不是不重视驾驶安全。所以听到克里斯托弗的提醒,也没有被冒犯的感觉……与此同时,她也真觉得自己好像有点得意忘形了?


    所以就顺着克里斯托弗的话点点头:“是的,驾驶安全是最重要的,我完全明白您的好心……我会小心驾驶汽车,嗯,最好这个夏天就能买车,这样在长岛就能多练习一段时间了。乡村公路比城市街道好开多了,而且在空气清新的乡村开车兜风,本身就很不错,对吧?”


    丽莲因为心虚,所以显得比平常更温柔顺从,她的这一面让克里斯托弗有些意外,同时也有些不知所措——虽然克里斯托弗是这年头少见的不大男子主义,但男人嘛,总是会下意识想象女孩儿们柔情似水的一面。


    尤其面对自己喜欢的姑娘如此时,很容易丢盔弃甲呢。


    丽莲却没有意识到这些,她还沉浸在马上要离开湿热吵闹的曼哈顿,能去长岛度假的喜悦中呢!等到克里斯托弗来接送她时,她还和克里斯托弗列举自己的假期计划——顺便还可惜克里斯托弗没法儿一起去,他这个夏天大概只有一两周的假期,还不是一次性的。


    “……您今天看起来很清新,看到您就像是已经到了长岛。”克里斯托弗帮忙将丽莲的行李搬上车后,才来得及说早就想说的话。


    丽莲已经穿上度假穿的衣服了,是一条蓝底白花的印花棉布连衣裙,清新优美,配上一顶草帽、坡跟凉鞋和草编提包,是都市丽人们不会有的搭配——都市丽人在城市里,一般都穿正式的套装,就算是连衣裙,也是纯色、格纹这类,颜色还不会太鲜亮。


    不过这条裙子也不是丽莲专为度假买的新行头,而是她原有的衣服……她现在还是女学生,日常不用穿的太板正。相反,这种棉布连衣裙,在哥大校园里也很常见呢!最多就是印花是大型花卉比较少见?但这也不是问题,蓝底白花也不是特别扎眼。


    丽莲坐上副驾驶,笑出了声:“您是想说我今天像个乡村女孩,对吗?您真委婉,您应该看看,佐伊今早来时看到我的表情——佐伊是为我工作的女仆,年轻能干。只可惜她要照顾孩子,所以不能和我一起去长岛。”


    “没有她,我的长岛生活会难很多……不过,自食其力也可以是乡村生活的乐趣之一,对吧?”


    丽莲一边笑着,还摘下了草帽,拉了拉两根麻花辫——她今天没有盘发,也没有像偶尔的晚间场合,披散她那头卷曲亮丽的栗发,而是编了两根麻花辫,正是文艺片里小镇少女的模样(虽然这时候还不常见这种文艺片)。


    克里斯托弗发动了汽车,随着汽车启动,瞥了一眼垂在丽莲胸前、两根粗粗的漂亮辫子,才回答了丽莲:“不,不能说是乡村女孩儿,只是这样显得很年轻而已,像个小女孩儿——但无论怎样,都很适合您。而且这是去度假,所以夸张一点儿从来不是问题。”


    正值青春期的小女孩梳两条麻花辫还是挺常见的,像丽莲这样的女大学生还如此,在六十年代美国就少见了。不过就像克里斯托弗说的那样,如果是去度假的话,和平常不太一样,某些方面甚至出格,都是无所谓的。


    丽莲‘emmmmm’了一声,没有再追问相关问题,而是打开了车上的收音机。她调了几个台,最后在播放新近流行音乐的台停了下来:“……您介意听音乐吗?这一路得两三个小时呢,听点儿音乐打发时间吧。”


    克里斯托弗没有说话,算是默认了。


    丽莲听了一会儿电台音乐,期间就没再说话,直到车子开出了市区,她才像是有些听烦了,关闭了车载收音机。


    “最近的音乐电台都这样无聊吗?总是挑选最流行的几首歌,再不然就是经典曲目,听一会儿就没有新鲜东西了。”丽莲忍不住抱怨。


    她不太听音乐电台,毕竟你不能指望一个来自几十年后的姑娘有听电台的爱好。收音机对她,更多时候是用来听‘广播剧’的,这是她上辈子也有的爱好——丽莲上辈子不仅听广播剧,还会听有声书、传统评书呢!


    克里斯托弗看了一眼被关上的车载收音机,打了一下方向盘,过了路口后才想了想说:“听说现在有一种紧凑型磁带,可以转录声音,就像唱片一样。但它可以适应车载环境,不像唱片,始终无法搬上汽车。”


    “我有一些熟人听说了这种东西,就想到了车用,已经在咨询可行性了。”


    “听起来不错啊!这肯定会是未来汽车的方向……或许一开始只是有钱人的玩具,他们会主动为自己的爱车做这种改装,将磁带播放器塞进车里。但过一段时间,汽车生产商就会在自己的高端车型里,放入这个了。”丽莲清楚未来是怎么样的,说的相当肯定。


    “相比起只能被动听的电台,能自己决定听什么,这可是一个巨大飞跃。”丽莲这样想着,还设想道:“如果可以的话,我倒是挺愿意在自己的车里加上这种磁带播放器的。只是,只是这种紧凑型磁带,还没多少唱片公司注意到吧?”


    “这样的话,他们也不会出磁带版作品了……到时候要怎么办?自己用磁带翻录吗?听起来就很麻烦,翻录需要机器吧?效果怎么样呢?”丽莲上辈子小时候还听过磁带,所以对此有一些模模糊糊的认知。


    克里斯托弗忍不住笑了一下,为丽莲突然的畅想……丽莲这一点经常出乎他的意料——她很容易发散思维,从一件事联想到很多。而且这些联想并不是常见的漫无目的的胡思乱想,总是一本正经、煞有介事。


    “很多人直到改装汽车完成,都不会考虑到这些细节,您第一次听就想了这么多吗?”克里斯托弗带着夸赞的口吻说:“这样细心的话,您很适合做一些具体工作……不过,这又浪费了您在创作上的天赋了。”


    其实这有什么可夸的呢?克里斯托弗认识的那些富家子弟,看到紧凑型磁带就想将播放器安装到车上,至于没多少录歌的磁带,他们根本没想过。大不了觉得有钱就够了,花钱‘私人订制’也不是问题。


    这本质上是丽莲还不习惯有钱人的身份,所以考虑一些事的时候会有些受限,这一点即使她是穿越者也没办法——不过克里斯托弗不认为这是丽莲的不足,这甚至不是他‘情人眼里出西施’,而是他真的认为这是好品质。


    可能是因为天生性格就比较严谨务实,成长的过程又过于独立,然后他还自己创业了,所以克里斯托弗始终看不上一些富家子弟的‘异想天开’——这里的‘异想天开’并不是字面意思,而是他们总是想起一套是一套。


    是的,大部分事有钱就够了,不讲究性价比的话,他们完全可以只提要求,具体落实完成都由想要挣他们钱的人来……问题是,这样真的很废物,‘寄生阶层’说的就是他们了,而克里斯托弗一向看不上这种。


    或者说,有能力的人都看不上这种。只有部分看不到他们生活全貌,只看他们精于享乐、派头十足,花钱的姿态潇洒的人,才会觉得那样很有魅力吧。


    丽莲不再听电台,就和克里斯托弗聊天打发时间,说实话,这是他们第一次纯粹聊天聊这么久。平时约会虽然也会说话,但也没有连续不断说这么长时间的——聊的时间一长,还是车上这样的环境,话题就很容易发散。


    丽莲和克里斯托弗渐渐越聊越散,每个话题也有深有浅……两个人都觉得意外的是,直到抵达长岛,他们都没有觉得谈话是无聊的。


    这一点非常难得,站在丽莲的角度,她真的没在这个年代遇到过这么合拍的聊天搭子!主要是,年代不同、认知不同,是真的存在代沟的!这一点甚至不是对方博学多才就能改变。而一旦认知不同、有代沟,不管对方多么知识渊博、风趣幽默,也会让人难受吧。


    而站在克里斯托弗的角度,则是另一种难得,比丽莲感受到的难得更难得——克里斯托弗很多想法在此时确实称得上与众不同,丽莲还能回忆上辈子,也理解这个年代的不同,可他作为这个年代的‘土著’,连这都没有呢!


    另外,丽莲的知识面之广、思想深度、思维活跃程度都让他吃惊!


    或许有的男性会更喜欢没什么头脑的姑娘,但克里斯托弗不属于这种……换个说法,他完全被散发着智慧光芒的丽莲吸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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