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美国恐怖故事(11)
家住纽约郊区‘郁金香小镇’的薇薇安·本杰明太太,对自己的小家很满意。
‘郁金香小镇’是美国‘郊区化运动’之下,纽约周边新兴的众多社区之一——当然了,这是个‘非常棒’的白人小镇,住在这里的都是正经人家,没有房子会被卖给有色族裔。在平权运动的浪潮下(以及伴随而来的治安动荡),这给了很多人安全感。
这大概就是美国特色平权了,表面上平等,实际上依旧是隔离的。名义上的平等多年以前就已经有了,可是白人和有色族裔隔离,衣食住行都不在一个空间内,这又怎么可能平等?这也是当下发起公立学校打破种族隔离运动的原因所在吧。
不过这注定是个难以解决的问题了,因为直到好几十年后,种族隔离也没有被完全打破。在美国这个国家,白人社区、白人学校等依旧随处可见,只不过不像六十年代那样绝对。白人的地盘是有可能有一些有色族裔精英进去的,他们在白人眼中大概是‘荣誉白人’?
当然了,这都是很久以后的事了。当下的本杰明太太,作为一位刚结婚一年多,新婚后才搬到‘郁金香小镇’的可爱家庭主妇,她对自己住的这个‘白人社区’没有任何不满——相比起结婚前住的城里公寓,郊区住宅宽敞干净、治安良好,连空气都清新不少呢!
就是房贷压力比较大,呵呵,当初本杰明先生为了结婚购置这里,这儿当时的价格是22000美元。
这个价格很不便宜,如果他们选择邻近的另一个社区,差不多大小的房子还能便宜不少。不过夫妻二人在一番考虑后,还是选择了郁金香小镇。因为这座小镇的房子都是‘精装修房’,连电器和家具都有,可以直接拎包入住。
这样的坏处是少了一些选择,只能接受房地产商千篇一律的安排。好处则是装修、家具、电器等都算在房价里了,可以一起贷款。而如果选择邻近社区的房子,夫妻二人付完房子首付款后的钱可不够搞定装修等等!
虽说那些开销也不是不能尝试分期,但房贷的利息可比消费贷的利息合算,分的期数也要多得多!更别说消费贷的额度摆在那里,不打包在房贷内的话,后续开销的数字绝对超过夫妻二人的承担范围,下不来款的。
房贷价格不低,这就让本杰明夫妇压力不小。好在本杰明先生工作得力,薪水上涨很快,而且两人打定主意新婚前三年不要孩子,而没有了这方面的负担,生活还是不错的——至少本杰明太太能在家做家庭主妇,不用像婚前一样工作,家里的生活水平也完全符合中产标准。
本杰明太太对自己现在的生活很满意,唯一让她觉得不那么好的,大概就是不再工作后生活变得有些无聊?其实作为家庭主妇,包办家务、照顾好丈夫也挺多事儿的,但大概是因为日复一日,都是琐碎、相同的事,而且缺少工作特有的那种能带来独立的感觉,她始终会空虚无聊。
她知道这种现象此时还挺常见的,但她不想最后落得去见心理医生的地步,所以也主动给自己找了一些事做。比如参加了社区的网球俱乐部,每个礼拜参加一次网球活动。又比如捡起了学生时代读小说的爱好,日常被很多精彩的故事填满。
为此她日常多了一些开销,不过她觉得这是值得的,并且轻易说服了本杰明先生——相比起去见心理医生,支付昂贵又无用的医疗费用,怎么看都是花些小钱在娱乐上比较划算吧?好歹还真的开心了呢!
这一天,又是本杰明太太的购物日,她决定先去百货商店补货,然后再去旁边的书店看看。
“……你们周末要办派对,为了比尔的10岁生日?”
“没错,日子过得真快啊,我还记得小比尔刚出生时的光景,好像是昨天的事儿一样——周末你们一家一定要来!”
薇薇安·本杰明今天开车去的是社区最近的一家百货商店买东西,在这儿正好遇见了正大肆采购的邻居。对方的购物车里放了一大包气球,这一看就知道是要办派对了,对方也就顺势邀请了本杰明太太及她丈夫。
她们就此多聊了几句,等到分手离开后,本杰明太太还在想,正好在书店给小比尔买一本适合他那个年纪的童书……这会是一份谁也挑不出错来的礼物。
不过想是这样想,真的走进书店了,她还是首先去看了放新出小说的书架——她首先抽出了一本口袋本小说,这本小说她在社区的‘主妇读书会’上看过精装本,还挺喜欢的。不过精装本太贵了,连平装本她也没太大动力去买,现在等到了口袋本,倒是愿意买一本好随时看。
社区的‘主妇读书会’和网球俱乐部一样,都是社区内主妇们的‘小群’。不过前者相比后者省钱不少,连会费都没有,活动场地和茶水零食也是大家轮流承担。简单来说,就是在会员家里轮流举办读书活动。大家会朗诵自己觉得好的作品,互相做读物推荐什么的。
另外‘主妇读书会’还有一项福利,就是会员们可以互相借阅书籍——郊区离城里的图书馆太远了,借阅图书不是很方便,所以能够通过读书会互通有无已经很不错了。
当然了,互通有无的前提之一就是自己也得有能借给别人的书,所以本杰明太太平时也会买一些书,而不是完全借别人的(嗯,也有部分书籍真的特别喜欢,只是短期借阅根本不能满足,还是要买到手的原因)。
除了一本口袋书,本杰明太太接着又看了其他新出的小说。不出意外的,口袋本最多,平装本和精装本就少多了。尤其是精装本,对比上次来时看到的,大概只多出了三四本‘新面孔’。
根据她的经验,平装本和精装本读物的平均质量要好得多。要知道口袋本并不是都从精装本、平装本来,大多数其实是根本没出过精装本、平装本,直接就出口袋本了。其中大多是水平不高,没被出版社看中,只能如此。
本杰明太太的视线从那三四本精装本小说上扫过,原本并不在意,毕竟她没有购买精装本小说的计划。但却意外地停在了最靠外的一本书书脊上,书籍上还有艺术的红色字体‘驱魔夫妻’——她记得这本书,之前在杂志上看过推荐。
是本杰明太太非常喜欢的记者梅根女士,在自己的专栏中做的推荐。而且那并不是普通的推荐,文章中梅根女士的欣赏简直溢于言表。也因此,本杰明太太是很期待读《驱魔夫妻》这本小说的,只是她没打算《驱魔夫妻》刚推出时就购买精装本。
一本精装本小说,倒不是说买不起,但阅读小说是本杰明太太的长期娱乐。作为长期娱乐,其开支是有计划的,不能想要什么就买什么,那样家庭开支计划就没办法做了……今天这里多花几美元,明天那里又多花几美元什么的,要知道本杰明先生周薪也只是100美元左右啊!
100美元的周薪已经很多了,但要养一个中产家庭,也不容易。主要是固定开支太多,税费、房贷、社区管理费、还没还完的学贷、水电燃气费、食品酒水……刚性开支算一起,哪怕不储蓄,剩下能用在别的地方的钱也没多少了。
其实这也是几十年后美国人民的问题,几十年后的美国GDP很高,平均收入也高,但仔细看生活,远没有收入水平那么好。这一方面是物价和服务价格高,变相钱不值钱了(价格高也是GDP高的原因之一,只能说高收入推高GDP的同时,换个角度就是每个人也要为自己购买的消费和商品付出更多),另一方面,就是刚性支出太多了!
无法节省的刚性支出一多,就不会有储蓄,甚至还需要日常贷款,花未来的钱应付当下的账单。
所以看似一件奢侈品以美元计价很便宜,可能就大几百美元,美国人一周的薪水就能拿下,而对应华夏就是一两个月的工资,二者差距很大。但实际呢,大家攒钱的速度不一样,这样一笔钱,华夏打工人短则三四个月,长则半年多也就攒下来了。而美国打工人,多久能攒出来就天知道了。
在1961年美国,这种情况要轻的多,毕竟这还是美国的好时候嘛。不过同样的问题是存在的,纽约这样的大城市里,看起来很体面的中产家庭,也没多少抗风险能力,日常同样‘账单接着账单’。
因为上个月刚刚买过一本精装本小说,本杰明太太没打算购买这本梅根女士倾情推荐的《驱魔夫妻》。她的手指从《驱魔夫妻》的书脊上划过,很快收了回来,最终选购了几本口袋本小说,再加上要送给邻居家小比尔的童书生日礼物,就去结账了。
结账的时候,早就相熟的店员微笑着帮她计价,还聊起了最近出版的作品:“……图书博览会刚过,有一大批新书呢!对了,您注意到刚放上书架的《驱魔夫妻》了吗?我们老板还把它放到橱窗展示了,看起来真的非常看好。”
“老板在城里还有一家更大的书店,这本书在那家店卖的很快……不过要我说,城里卖的很快,不见得郊区也行得通。这好像是一个恐怖故事,对吗?城里的年轻人,特别是青少年,大概会很喜欢。但我们这儿,最多的还是妈妈们买书,大家喜欢给自己买一些爱情小说打发时间,然后就是给自己的孩子买。”
本杰明太太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她赞同对方的观点,不同阅读人群的选择当然不同,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但具体到《驱魔夫妻》这本书上,看过梅根女士专栏的她却知道,这不是一本单纯的恐怖小说。
这个故事是围绕着一对遭遇情感危机的夫妻来的,正如书名所示,既是‘驱魔’故事,也是一对‘夫妻’的修复之旅。
“噢,没那么简单,你的boss会把它摆上这家店的橱窗,有他的考虑……这不只是个恐怖故事,还讲了一对夫妻,我想这对郊区主妇们还是有一定吸引力的。就比如说我,我挺愿意读一读这个故事,只可惜它才出版精装本……这可不在我的购书计划中。”本杰明太太有些无奈地说。
她不是那种打肿脸充胖子的人,这大概和她出身于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有关?反正这种事她总是有一说一。
“是吗?”店员也没太在意,点点头:“那倒的确是个卖点呢!希望老板放在店里的十几本能卖完吧……这本书要7.9美元一本呢,精装书的确太贵了——对了,算完了,一共1块9毛4。”
从书店结账离开后,本杰明太太就开着自己的小车回了家,暂时将对《驱魔夫妻》的遗憾放下了。对她来说,类似的遗憾每个月都会有一两次,早就习惯了这个,心里知道过几天就淡忘了。然后大概会在这本书出平装本或口袋本时想起曾经的遗憾,然后买下读到。
当然,也有例外,就是这本书‘主妇读书会’里有人喜欢,喜欢到愿意买一本精装本,就为了先睹为快。这样的话,大家平时互相借阅书籍,是有机会能早早读到的——如果要等平装本或口袋本,那就有的等了。
先精装本,随后平装本、口袋本,这是出版界为了最大限度压榨市场潜力搞出来的。这里精装本除了以精美的装帧、较高的收藏价值吸引人,最能吸引读者购买的就是能早早看上了。所以如果精装本出版后,一两个月就能买到平装本,精装本的销量就将大大降低!
一般来说,精装本出版后,后续出平装本,至少要等一年,这还是商业书,销售潜力压榨得快。如果是长线的那类作品,三五年后才出平装本也很正常。
本杰明太太没想到的是,甚至没等到下次‘主妇读书会’,她就知道了读书会某位成员购买了精装本《驱魔夫妻》——在邻居家大儿子小比尔的10岁生日派对上,除了本杰明夫妻,还来了两家人,都是郁金香小镇内,住的很近、关系不错的人家。
邻居家太太将调好的鸡尾酒端出,笑着说:“天气太热了,即使郊区也很热,我们在考虑要不要去度假……先喝这个解解暑吧!”
大家从托盘上将装在玻璃杯里、盛着冰块的鸡尾酒拿走,纷纷称赞。
有人笑着说:“今年还不算热呢!纽约就是这样,夏天总是那么难熬!要我说,你应该让亨利买冷气机,那才能真正解决问题——我家的卧室上个月安装了一台,除了有点儿吵需要习惯,其他都很棒!”
此时公共场所已经很常见中央空调了,但家用空调还谈不到‘普及’。而且有也都是‘窗机’,相比起分体式空调,缺点是很明显的(当然,窗机也有它的优点就是了)。
关于安装冷气机大家说笑了几句,然后是男士们到一边去吸烟,女士们则去了草坪旁看孩子们玩耍——不是说女士们不吸烟的意思,六十年代的美国女性,尤其是在纽约这样的现代化城市,吸烟非常常见,只是一般不会像男士吸得那么凶而已。
当下这种男女分开,与其说是吸烟活动分开了男女,还不如说是丈夫们与妻子们有不同的社交。
女士们品尝着主人家准备的小蛋糕,看着草坪上孩子们追来赶去,之前那位提及冷气机的太太看了看本杰明太太,想起了什么就笑着说:“昨天读了一个非常、非常、非常棒的故事!一直想要和薇薇安你分享……我甚至等不到下次读书会聚会了。”
她也是郁金香小镇‘主妇读书会’的会员,和本杰明太太因为住得近,还挺熟的。
“什么?”本杰明太太其实不太喜欢这位朋友,大概是因为丈夫赚得比较多,对方时不时就会炫耀。不过对方也不是什么坏心的人,所以本杰明太太也谈不上讨厌对方。因为家住得近、都是‘主妇读书会’的会员,她们平时表面也还不错。
本杰明太太了解对方,虽然有些容易夸张,但评价一个故事连续用了3个‘非常’,肯定是故事确实不错——即使不想承认,但两人在阅读品味上的确非常相似,经常是一个人喜欢的小说,另一个人也喜欢。
“我是说一个非常棒的故事,《驱魔夫妻》,新出版的一部小说,薇薇安你知道吗?”对方的态度还非常热切,有一种很想分享给本杰明太太的热情。
这倒是不奇怪,喜欢阅读的人都这样,读到喜欢的作品时就想要分享,最好能把别人也拉进来。
“《驱魔夫妻》?呃,我知道,梅根女士在她的专栏上提过这个故事,而且我在书店里看到了。”本杰明太太颇为谨慎地说,然后又好奇地问:“你已经读完了这个故事吗?”
“当然!当然啦!我昨天花了一整天的时间读完了,那简直太棒了,是个真正的、无与伦比的故事!说实话,我觉得每一对夫妻都应该看看这本书的,从中体会到的东西大概比100本《夫妻相处的道理》都多!”
“……一遍根本不够,如果不是今天要来参加小比尔的生日派对,我肯定会在家读第二遍。”说到这里,她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亲爱的,你要读这个故事吗?如果你要读,等我读完第二遍就借给你,怎么样?”
“哦,我还打算在下次的读书会上向大家推荐这个故事……它太棒了,我等不及让大家都能读到。”
熟人表现出的极端喜爱让本杰明太太对《驱魔夫妻》的好奇更上一层楼,所以她没怎么犹豫,点点头承认了自己想要读这个故事。于是,后天她就借到了这本《驱魔夫妻》,并且一口气读完了它。
读完这个故事,本杰明太太才理解了熟人为什么会那么喜爱——这个故事里,驱魔的那一部分当然也很精彩,对比之下,她们过去读的同类小说,简直像是臆想中的过家家!这里的‘驱魔’非常真实,就好像现实中真的存在一个不为大众所知的驱魔师世界一样。
但是,真正能让本杰明太太着迷的,还是‘夫妻’的感情线。
她从没想过世上会有如此吸引人的一对夫妻,不要说现实生活中了,就算是好莱坞电影里,那些浪漫的男男女女,也没有这种类型——他们的浪漫与激情基本发生在婚前,至于婚姻中的男女,要么是平静、温和地相濡以沫,要么就是互相指责、婚姻岌岌可危。
而这甚至都不是《驱魔夫妻》里主角们最特别的,更特别的是,这对夫妻是完全势均力敌的!
虽然此时的文娱作品中,越来越多出现有能力、聪明的女性角色,比如侦探小说里经常安排一个强调着‘女性直觉’,一眼提供线索的女士(?)。但总的来说,除非是以女性为绝对主角的类型之作,不然男强女弱就是默认的了。
尤其故事里的主角还是一对夫妻,就更加默认丈夫打主攻,是更理智缜密的那个,妻子则打辅助,甚至只是背后默默支持,是感性的、无法独当一面的另一个。
但《驱魔夫妻》完全不是如此,丈夫汤姆确实主攻,男性的身体优势毕竟存在。但要说理智、缜密,成长在驱魔世家的妻子丽萨才符合——当两个人意识到对方的隐瞒,以为是潜伏在身边的仇家时,先以驱魔手段远程妨害,然后狭路相逢肉搏互相攻防时,是自由派和学院派的碰撞,火花四溅、难分高下。
当然,从后来大家都知道了,即使以为对方是仇家时,夫妻也留手了。不然以顶级驱魔师的手段,哪能全身而退?两个人一起生活太久了,作为一个驱魔师,该收集的都能收集到,他们之间最简单的诅咒都足以生效!
所以真的非常震撼人心……本杰明太太着迷于这样势均力敌的夫妻关系。
正是因为着迷,本杰明太太第二天还书的同时,立刻冲到了书店,也买了一本——虽然是冲动消费,但本杰明太太并不认为自己会后悔。
第52章 美国恐怖故事(12)
在郁金香小镇的本杰明太太着迷于《驱魔夫妻》这个故事几乎同时,丽莲走出了自己的公寓,在格林尼治村的大街小巷寻找售卖《驱魔夫妻》的书店。
说实话,这不太容易,格林尼治村作为纽约的‘文艺圣地’,书店并不少,但多数都是那种狭窄的小书店。这类书店往往老板兼任店员,此外一个人都不雇,卖的书籍严肃的占多数,大众的商业书在这里反而是少数。
甚至,有的干脆就是旧书店,售卖的书有的单纯是二手货,有的则可以称之为收藏品……一派文艺青年的范儿。
介于这种情况,丽莲从自己的公寓出发,路过的几家书店都没有在卖《驱魔夫妻》这样的新出炉商业书。直到穿过了两条街,找到了一家规模明显大不少,上下两层经营,店员在5人以上的书店,才从店员口中得到他们有《驱魔夫妻》的肯定回答。
“我们boss很早就确定采购这部书了,毕竟这是今年戈德堡出版社的重点推荐,不是吗?戈德堡出版社送来的出版目录册子上,它排在前列,有双页宣传……没办法,他向来图省事儿,连图书博览会都懒得参加,也不在乎书店应该卖哪种类型、那种品味的书……”店员对丽莲抱怨道。
这年头的书店店员如此,倒不值得奇怪。此时的书店店员,固然有纯粹的打工人,打工挣钱而已,对书籍本身毫无兴趣,但其中文艺青年的比例也是高得惊人——他们不仅仅是书店店员,还是书籍的忠实消费者,是周边图书消费者们最信任的评论家。
作为一个有追求的书店店员,遇到一个只把书店当普通生意的老板,看不起老板的做法、品味,只是抱怨都不算什么了。
“反正只要是大出版社的出版目录上,有双页宣传的书,boss都会进货。”
出版社为了向书商推销自己的出版物,会把还在卖的书做成目录册子,方便自己宣传,以及对方选购。那么理所当然的,重点的、被看好的、最新的出版物,一般都会被放在出版目录的前面。而且排在前面的书往往还会有简介和业内评价,一本书可以占两个版面,后面的书可能就是一个书名和作者而已。
一些对经营书店不上心,或者不太懂的书商,经常就按照这类出版目录行事,无脑进货有‘双页宣传’的书就完了。
丽莲也想起来了,一次出版会议上乔纳先生说过,会给《驱魔夫妻》双页宣传——这不奇怪,作为今年戈德堡出版社的‘领头书’,《驱魔夫妻》应有这样的待遇。
“是吗?”丽莲听到店员的抱怨,微微点头,仿佛在赞同他:“那么,请给我拿一册这书好吗?我是看到杂志专栏推荐了这本书才来的……啊,您读过这本书了吗?能否给一些建议?我听说书店店员才是最好的评论家,比远在天边的专栏作家可靠多了。”
丽莲说这些话的时候还有一些害羞,毕竟这是在说谎啊!但今天出门来书店寻书,为的就是这个,这个时候也不能退缩了——这种时候她就能理解张爱玲女士,为什么会在自己的作品出版后特意去书店,仿佛不经意问‘销路还好吗?——太贵了,这么贵,真还有人买吗?’。(注一)
丽莲对《驱魔夫妻》很有信心,一起参与出版《驱魔夫妻》的人,他们的态度还助长了她的信心。但不管怎么说,到了最后关头,一本本的新书被推到了市场,一切要交给市场检验了,她还是会有一些忐忑。
进一步说,忐忑中又有一些期待。
她想要通过‘最前线’的书店店员,确定《驱魔夫妻》卖的不错,同时也是想从完全不认识的人那里得到更客观的‘肯定’。
书店店员很喜欢‘评论家’这样的恭维,原本只是因为丽莲是个漂亮姑娘才愿意多说的,现在也更多了耐心和真心。
他找出了丽莲要的《驱魔夫妻》递给她:“我还没读过这个故事,最近‘美国图书博览会’刚结束,有不少新书都在整理。不过,我认为这应该是个好故事,又不少我信任的评论家都给了好评。”
“啊,还有销量……这才几天啊,这本书的精装本在我们书店就卖了12册了!这对一个第一次出版长篇小说的作者,有些不可思议,不是吗?只能是口碑开始传播了——实际也是如此,我有一个朋友,他已经读了这本书,今早路过书店谈及它,认为这绝对是值得买的。”
《驱魔夫妻》的口碑确实开始传播了,一开始大家对这本书感兴趣,大多是因为戈德堡出版社的力推,还有一些广告、评论家推荐什么的。但这只能是‘第一推动力’,不管怎么说,精装书还是太贵了,只有少部分人才会因为这些就花钱购书!
至于之后要有更多读者买书,就需要《驱魔夫妻》有足够好的口碑——口碑是朴素的,但它也比任何营销都要厉害!在这个营销相对还少见,没有互联网,电视都是新兴事物的年代,尤其如此!
一本要价7.9美元的精装书,很少有人会随便购买。但如果是身边熟悉的亲友推荐,情况就大不一样了。毕竟很多人也不是花不起这个钱,只是这不是小钱,不会随便花掉……尤其一个能买精装书的人,其亲友大概率也能买,这样口碑传播起来效率就更高了。
于是就在这样的口口相传中,《驱魔夫妻》的销量飞速增长。美国图书博览会结束后第二周,它就跃居纽约时报图书畅销榜小说类精装书周冠了,并在之后持续盘踞,俨然是这个夏天图书市场的一匹黑马。
是的,就是黑马,虽然《驱魔夫妻》是戈德堡出版社这样大出版社的领头书,但它的作者实在不出名,对比同期的小说,不能说有什么优势。正常预计的话,大家认为这就是一本能卖得不错,但又不会大爆的书。
但谁能想到呢,它就是大爆特爆了!成为这个夏天,图书销售市场的一颗重磅炸弹。
从六月下半到七月上半,一个月时间而已,《驱魔夫妻》就卖出超过6000册。更关键的是,周销售成绩一直在走高,所以书商们都在向出版社追加订单——这样的趋势摆在面前,只要稍有经验的业内人士都会知道意味着什么。
“……啊,一个月内卖掉了50册?真不可思议,这还是精装书吗?”还是丽莲之前来过的那家书店,那个和她说过话的店员,在理账的时候忍不住惊讶:“boss一口气订了50册,我还以为要卖半年呢,结果一个月就售空了……看来的确是一本了不起的书呢。”
精装书不是平装书、口袋书,因为价格高,销售总是很缓慢。一般来说,他们这个规模、这个地段的书店,精装书的话,一本很受欢迎的作品普遍也就是不到100册每年。所以店员预计老板进货50册要卖半年,绝对没有看不起《驱魔夫妻》的意思,反而是乐观估计了。
“是啊,现在大家都觉得《驱魔夫妻》可能不是一本普通的畅销书,是那种十年后说起来也会觉得惊讶的作品——有些事就是这样后知后觉,将这本书和普通畅销书摆在一起,无法预知它的销量会高得多,但……”正在整理书架的另一个店员耸了耸肩,一副‘你懂的’的样子。
“昨天我已经告诉boss了,最后一本《驱魔夫妻》都卖出去了,我们应该更多订货……不知道出版社什么时间会送来。”
戈德堡出版社什么时候会把书送去,这确实是个问题……现在书商们纷纷追加订单,积累的数字已经远远超出他们的存货了!所以他们尽可能和书商沟通,要么分批给货,要么只能减少订单,甚至取消订单。
出版社这边也在抓紧时间,急匆匆给印刷厂派任务……他们也没想到,首印10000册这么快就要见底了。戈德堡出版社原本的想法是,首印10000册要卖4、5个月,到时候正赶上快圣诞节了,就可以再印,再印个2万册差不多(圣诞节是精装本图书销售旺季,大家总喜欢买精装本图书做圣诞礼物)。
之后《驱魔夫妻》大概还会再印两三次,直到明年年底,开始卖平装本。总计的话,精装本能卖5万册左右?
以这个年代的精装书来说,已经是非常不错的数字了,对丽莲来说也是一笔非常大的收入——精装书的版税税率是比较高的,普遍是10%以上,丽莲这本《驱魔夫妻》哪怕按最低的10%计算,7.9元的售价,卖5万册,她也能拿到39500美元!
即使还要给保罗这个文学代理人分12%,也还剩下近35000美元呢!而有这样一笔钱,丽莲立刻就说得上致富了(其实她还要为这笔收入缴税,此时的税率还不低,但那是另一回事了),她甚至可以全款拿下曼哈顿一所不错的单身公寓了。
结果却比预计的还好,等到丽莲八月上旬从罗德岛避暑归来,《驱魔夫妻》已经完成再版。这次再版戈德堡出版社很豪气,一下印了8万册!显然他们极其看好《驱魔夫妻》,觉得再卖8万册轻轻松松,也不会有什么仓储成本,所以为了压低成本,宁愿一次多印。
“罗德岛怎么样?”保罗和丽莲见面时,见她容光焕发,明知故问:“那儿是不是很适合度假?说起来很有趣,明明罗德岛也在新英格兰地区,但我在纽约居住了几十年,居然从来没去过那儿避暑……那可是避暑天堂之一啊!”
“罗德岛挺棒的,我是说,那里就适合度假,如果长期居住,至少我接受不了——那儿太传统、太无聊了。”丽莲点点头,非常客观地点评:“气候宜人、海滨风光更是没得说,而且很多有钱人在那里修筑别墅,所以建筑也很美,乡村景色值得一提。”
“我还特意去了一趟普罗维登斯……为了洛夫克拉夫特……”
罗德岛州是美国最小的一个州,不是什么小岛,而是美国大陆伸向大西洋的一个小角。这在此时还全称‘罗德岛与普罗维登斯庄园州’,但在丽莲上辈子那会儿,因为名字太长且后缀多余,就被去掉了后缀,就叫‘罗德岛州’了。
至于洛夫克拉夫特,就是‘克苏鲁’的创作者,他就是罗德岛普罗维登斯人。丽莲这辈子好歹也是个恐怖小说作家了,既然都去罗德岛了,本着来都来了的心,还是去瞻仰了一下业界知名前辈的故乡……
“你喜欢洛夫克拉夫特?”保罗觉得奇怪。从丽莲的作品来看,她和洛夫克拉夫特的作品主旨可是完全不一样的。
“我只是觉得他很厉害,他创造的‘神话体系’应该是最现代的一个神话体系了,很多现代人的问题都被投射其中……随着全世界越来越‘现代’,他的作品说不定会具备全球影响力。”丽莲不经意做了一把预言家。
不过保罗显然没把洛夫克拉夫特,还有他的克苏鲁神话放在心上。实际上,他还真见过洛夫克拉夫特——洛夫克拉夫特生于1890年,死于1937年,和保罗完全同辈人。而他在纽约活动的时期,也就是1924年到1926年,那时保罗已经当了十来年的编辑了。
他们虽然没有直接接触,不过在纽约的一些‘三杯马天尼午餐’,又或者一些文学界的派对上,也见过数面、说过几句话。当时的保罗虽然认可洛夫克拉夫特是有才华的,可他对他那一套不喜欢……
现在斯人已逝,洛夫克拉夫特的东西也只是在特定的圈子里影响很大而已,保罗就更不关心了。
保罗很快略过了洛夫克拉夫特这个‘故人’,和丽莲说起了她的版税相关事。
“……按照合同,首印10000册,其中5000册按10%收取版税,另外5000册按12.5%收取,总计是8887.5美元——这只比戈德堡给你的预付金多了八百多块,当时也已经给你写过支票了。”保罗从已经算清的这一笔说起。
是的,虽然都是精装本的版税,但也是分阶段来的。前面处在出版社收回成本阶段,所以作者版税相对较低,后面就越来越高了。不过最高也有一个限度,到15%就封顶了,除非作家本身非常厉害,可以在行业默认的规则上开特例。
“……你在罗德岛时,我为你代收了再印的版税支票,这部分都是按照15%的版税计算。8万册就是94800块,除去我那份,还有83424美金,已经打到你的账户上——恭喜你了,丽莲,已经是一位非常富有的女士了。”
“你挣得了不少人一辈子都积攒不下的财富。”
以此时美国打工人的工资,赚八九万很难,但也就是时间问题。但要结余攒下这笔钱,那对多数人都是梦里才会有的美事了。现在丽莲一口气到手这么多钱,房子、车子、大学都不再是问题,剩下的钱还可以拿去投资,让钱生钱,做到比较低等级的‘财富自由’。
“这真是很大一笔钱,好姑娘,想好怎么糟蹋了吗?”保罗一副要给丽莲打开新世界大门的样子,也的确是要给她打开新世界大门了,属于有钱的、知名作家的世界。
丽莲笑着摇了摇头:“我会很谨慎地使用这些钞票的……大学的开支早就不用担心了,唔,我或许会在曼哈顿买套公寓?一套属于我自己的房产,一个真正称得上家的地方?”
丽莲没什么急需用钱的地方,至于上大学的开销也是慢慢来的,而不是要一次拿出大笔的款子。这样算下来,投资不算的话,她能想到的消费也就是买房了——这一方面是她骨子里华夏人的本能,另一方面也是这辈子寄人篱下的经历,让她对自己的房子、自己的家更加执念。
“买房子,哦,理智的选择!”保罗赞同地笑了:“这也是绝不会错的选择……我可以为你介绍一个可靠的房地产经纪。”
当然,这都是丽莲的私事,所以保罗也是点到为止,他没有过多地打探丽莲打算怎么用自己的钱。只要知道丽莲一如既往地头脑清晰,没有因为一次到手大笔的钱财就昏了头了,有堕落的迹象就行了。
保罗很快说起了另一件事:“你最好给自己雇一个律师和会计师,以你现在的收入,这是必要的了。他们能提供专业的意见,帮你看各种合同,维护你的权益,检查金钱往来,确定税款,还有退税、避税的事……”
“我也可以帮你办这些,但不是我亲自完成,我没有相关专业知识,也只能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另外,到时所有的开支,也还是由你来承担。”
丽莲没有图省事儿就让保罗揽过这些,她决定自己雇人。这不是为了少过一道手,花钱少一些,也不是不信任保罗。只是她现在和保罗合作愉快,希望两人能够维持这种良好的合作更长久一些——如果希望如此,平时就要多注意细节。
不然一切事务都交给保罗,看起来是信任他,实际却是在考验他!
现在丽莲第一本书就这么成功,牵扯的金钱利益轻易就可以达到十万美金级别,而且未来达到百万美金级别也不奇怪。如果保罗管着她所有事,可想而知要面对什么样的诱惑……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但凡对自己的人生、对他人负责,也应该尽可能不去考验!
“好的,我会去会所和律所看看的……我不太了解会计和律师,但我的业务也不复杂,只要选择可靠的会所、律所,应该没什么问题,我想。”丽莲轻轻点头,然后才提醒保罗:“别忘了房地产经纪的事……希望您能尽快给我介绍可靠的经纪人,我得在这个月内定下这事儿。”
“不然等哥大开学了,我可能就没时间了。”
“好的,我尽快。”保罗呵呵一笑:“啊……我总是忘记,你是个非常年轻的姑娘,甚至还没上大学——你也是我认识的唯一一个靠自己上大学的姑娘,如此上进、如此努力。想到我们国家还有你这样的年轻人,才觉得未来是有希望的。”
嗯,保罗就像每一代的长辈一样,对新一代年轻人存在‘偏见’。不过在六十年代的当下,倒也不能责怪他有这种‘偏见’。
此时战后婴儿潮那一批孩子逐渐长大,正是跨掉的一代。这一代青年是伟大的,彻底让战后世界走出了近代氛围,世界在他们的塑造下越来越接近丽莲记忆中的‘现代’。但这一代年轻人的堕落也毋庸置疑,他们似乎是以这种方式对抗自己认知中僵化、邪恶的一切?
“我大概不会成为美国的未来。”丽莲嘟囔着,毕竟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她对‘美国’这个国家真的没什么归属感。
她在这个陌生的国家、陌生的时代,只要过好自己的生活就够了,其他大概就是尽可能做个善良的人?
而过好自己生活的第一步,在确保自己有大学可上,未来不会成为大学学历都没有的人后,就是买房了——为此丽莲催促保罗给她介绍可靠的房地产经纪人,嗯,保罗的人脉这一次也依旧发挥稳定,就在这次两人见面后过了两天,一位房地产经纪人就给丽莲打了电话。
是保罗介绍来的,他们还约好尽快见一面,谈谈丽莲对房子的要求。
是的,对方甚至不知道丽莲想要什么样的房子。如果丽莲理想的房子不是他主要做的那一类,这单是很可能做不成的,到时保罗还得给丽莲重新介绍一个可靠的房地产经纪人。
第53章 哥大新生(1)
丽莲去了房地产经纪人的办公室,保罗口中可靠的房地产经纪人,不出意外的也是个意大利裔。意大利裔的确抱团,丽莲回忆起来,除了出版界相关的,保罗介绍给她的人脉,基本都是意大利裔?
不过,在这个意大利裔在美国被当作二等白人的时代,他们不抱团也很难生存下去——是的,白人内部也是有鄙视链的,而且和华夏人普遍知道的,爱尔兰人受很大歧视不同,至少在美国,意大利裔白人处境才最微妙。
爱尔兰作为英格兰殖民千年的土地,土地上的人地位也不高,这种歧视一直延续到当代也就算了,意大利裔在美国被当作二等白人是另一种情况——
美国有大量的爱尔兰裔,因为英格兰太不当人了,倒是移民时代经常有活不下去的爱尔兰人冒险跑到新大陆。最知名的爱尔兰大饥荒,当时很多有点家底的爱尔兰人润美(是的,还要有点家底,不然都润不出来),比如现今的美国总统约翰·肯尼迪,就是祖上逃难到美国的爱尔兰裔。
因为惯性的歧视,爱尔兰裔早期在美国地位不高,做劳工的居多。不过美国是英国清教徒建立的国家,主流语言是英语,大环境也更接近英国本土,这就让爱尔兰人适应得更快、更容易被接纳。
实际上,没多少年,爱尔兰裔就事实脱离了二等白人的地位。去年肯尼迪总统竞选时,还有人嘲笑他爱尔兰裔的出身,但也就是私下说说,公开攻击这一点只会被人认为是心胸狭隘、无能狂怒。
接手爱尔兰裔二等白人位置的就是后来的意大利移民了,主要是南部意大利人。意大利裔的难处不在于他们移民美国更晚,而是他们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和美国主流白人格格不入。对比他们和爱尔兰裔就知道了,爱尔兰裔被歧视的时候一般被说是‘半个白人’,意大利裔被歧视就会被说‘半个黑人’。
爱尔兰人不管怎么说,在美国的法律上都是‘可被归化的’。尤其是移民还很宽松的年代,爱尔兰人基本来了就能拿到美国身份。意大利人就不同了,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排挤,比如1924年的新《移民法》就限制了意大利移民数量,也就是意大利人入籍美国有门槛。
这种差别,一方面有现实原因,比如意大利移民不会说英语,融入美国社会较难,又比如他们大多来自南部意大利,相比北部意大利非常穷。另一方面,也是受历史影响,毕竟南部意大利离非洲和中东很近,还受过穆斯林统治,本身就和西北欧白人有些差别的地中海式长相进一步混血……很多看起来确实和传统白人有区别。
或许在华夏人眼里,意大利人、德国人、法国人、西班牙人、英国人……都是白人,都头发卷曲、五官深刻,差别不大。但在他们内部,差别是非常明显的,实际就是此时美国很多白人都不认为意大利人是‘白人’来着。
只能说,‘白人’这个概念也是不断变化的。丽莲上辈子那会儿,美国关于白人的概念已经很宽泛了,只要看起来不是很黑,也不是纯亚裔的样子,似乎都可以被归类为白人。这大概也是为了尽量维持白人占美国多数的样子,不然主体人种‘塌陷’,只会有更多不可预计的风险。
而往前数,‘白人’的概念却是很严格的,知名的‘一滴血原则’就是这么来的——哪怕一个人看起来完全是白人的样貌了,只要他有非洲裔祖先,那也是非洲裔。
认知随时代变化,现在的意大利裔不被完全看作白人,似乎也不是那么难以理解?
“……您的意思是,要上城区的公寓,上东区、上西区都可以接受。最好是新的公寓楼,老公寓,尤其是战前建筑就不考虑了,对吗?”意大利裔房地产经纪人向丽莲确认她的需求。
丽莲的需求还是比较特别的,将目标定为上城区这没什么,有钱了大家都愿意住在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的上城区。但偏好新楼,而不是战前建筑,这就很少见了——那些修建于战前的大楼,一般地段最好,而且很多‘老钱’居住,新富们特别愿意往那儿挤。
不过么,丽莲本身无所谓和所谓的‘老钱’做邻居,地段的话,只要在上城区范围内就好,反正整个上城区也不大,并不追求更好的地段。所以相较于老旧的战前建筑,她更喜欢新楼……战前建筑说的再好听、经过再多改造,也是几十年前的东西了,而多数东西还是新的比较好。
比如说新楼(前提是高级公寓),就不用担心没有地下停车场,没有预想冷气机安装,没有更大的排水,更完备的电路系统、供水系统——虽说,如果战前建筑是高级公寓,应该也会随着时代进步进行相关改造,但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只能说,能住战前建筑的都是有钱人,很多问题都可以花钱解决,而不能说战前建筑里的旧公寓就和新建公寓一样了。
现在是丽莲花钱买房,一边是新公寓,一边是有几十年历史的老公寓,前者还比后者便宜不少,她要怎么选?反正她务实地选了新公寓。
“没错,我更倾向这几年新建的大楼……它不需要太大,毕竟我是独身居住的,最好装修还没做,我想要按照自己的喜好重新装修。对了,我的预算是35000美金,如果是高于这个价格的房子,您就不用带我去看了。”最后成交价是什么样先不说,丽莲先划下了一道线。
她现在虽然手头宽裕了,但也没有无节制、无计划花钱的习性。而且35000美金一套小公寓已经很贵了,即使是在曼哈顿上城区,可选余地也不小。
房地产经纪人点头表示理解,然后就从自己代理的一大堆房产中翻出符合丽莲要求的,将资料摆在了她面前。
丽莲数了一下,一共是12份,只看资料她就淘汰了其中一半,剩下一半丽莲都表示愿意实地去看看——对方也知道这会是一个大单,而且熟人介绍、成交几率极大,所以没说废话,立刻拿起挂在衣架上的西服外套,就要亲自带丽莲去看房。
“……富尼叶女士,其中两套房子,今天就可以看。都是上西区的房子,一套在哥伦布大道、76街,一套在中央公园大道、82街,离得很近,现在去午餐前就能看完。”哥伦布大道属于第九大道的一部分,中央公园大道则是第八大道的一部分,后者顾名思义,就紧贴着中央公园。
76街的那套公寓更近,房地产经纪人先开车带她去看了这一套——总的来说,丽莲不算特别满意,这是一套总面积1500平方英尺的高层公寓(没有公摊,将近140平米!),布局也不差,两个卧室对丽莲一个人也完全够用。
它的问题在于,首先公寓的档次不算很高,所以各种服务和设施就不很到位,至少公寓管理方没有提供酒店式的服务。这样好处在于,管理费会相对低,坏处在于住的就没那么舒服了……没钱没选择也就算了,现在有钱有选择,这样的公寓好像就没法作为首选了。
其次,这栋公寓楼的东西两侧,各有一栋建筑更高、贴得也很近。虽然修建公寓楼时都考虑到了,房子尽可能从南北采光,但还是影响到了景观视野等方面。
房地产经纪人看出了丽莲对第一套房子兴趣不大,很快就带着她去了另一套公寓所在的大楼:“……就是这儿,82街412号,前年才施工完毕、对外出售,一切都是崭新的!不过这儿卖的很快,就我所知,一半左右的房子都已经卖出了。”
此时的有钱人都是有数的,即使是纽约这样的地方,能买曼哈顿高档公寓来住的也就是那么多。再加上六十年代的美国还不太兴炒房,投资的话有太多比房子更好的选择,两年时间能卖掉一半,的确足以说明这里备受青睐。
丽莲点了点头,跟随房地产经纪人走进了这栋正门带遮阳棚的公寓楼,一楼大厅是黑白格地砖,挑高颇高,再加上软装,装饰主义风格一下就出来了……从柜台花瓶里新鲜的花束就能看出来,这里比刚刚看的那栋公寓楼要‘高端’。
门外有公寓的保安给丽莲开车门,走进来后,电梯间也有电梯员(虽说丽莲不太理解这种不会拥挤的公寓电梯为什么要安排电梯员),直接就通到了16楼,丽莲要看的那套房子——这年头,即使是高档公寓似乎也不讲究一梯一户?反正丽莲从那部电梯下来,在走廊里就看到了三扇入户门。
“16A,就是这套。”房地产经纪人拿出钥匙,打开了靠左手边的入户门。
三扇入户门对着的小小走廊空间,居然也摆了一个法式边柜,一张小巧的双人沙发。这应该是给访客用的,如果访客来时主人不在,可以在这里稍作等待。
丽莲从靠左、挂着金色‘16-A’门牌的入户门进入,首先看到的就是一个非常大的客厅。她还记得来之前看过的资料显示,这间公寓的面积也是1500平方英尺,相当于140平米。这样的面积,还没有公摊,卧室也只有3间(包括一个很小的仆人房),也难怪会有这种规模的客厅了。
“还不错,对吗?”房地产经纪人走在前面,率先打开了通向主卧室的门:“这套公寓的优势之一是布局非常规整,所以采光很好,也没有很多意味不明的走廊,面积都用在了实处。我敢说,这儿1500平方英尺的面积,和一些房子1800平方英尺差不多。”
“您瞧主卧室,非常宽敞……总的来说,这栋公寓楼的开发商是按照‘classic6’的标准做了这个项目。实际上,这儿也的确有部分公寓是‘classic6’,不过不是这套——如果您想要看真正的‘classic6’,我也可以带您去。”
丽莲既然打算买房,也就了解了一些相关知识,所以她知道‘classic6’。这是一种纽约战前就流行起来的经典公寓布局,即一套公寓、6间房子,包括两个卧室、一个客厅、一个正餐厅、一间厨房、一间佣人房。还有门厅、洗手间之类的空间,不是正经房间就不算在内了。
另外,因为美国人习惯住大房子,‘classic6’的总面积一般也不小,都在2000平方英尺以上。这个大小的公寓,又只有6个房间,可想而知客厅和正餐厅可以做多大了,也满足美国人爱开派对的需求。尤其是有钱人,如果在家宴请宾客,结果空间不足,那算怎么回事儿呢?
这种‘classic6’公寓,在纽约当然也不是随便谁都能住得起的,一般至少也是上层中产了。
丽莲现在看的这套也不算‘classic6’,首先从面积上来说就不满足要求了。不过也可以看作是青春迷你版的‘classic6’,两个卧室、客厅、正餐厅、仆人房、厨房、该有的都有了,只是各个房间相比起‘classic6’的规格都缩小了一些。
但这没问题啊,这对丽莲来说已经很大了!入户后看到的客厅应该接近40平米,在加上一旁和客厅是半隔断的餐厅也有20平米,一眼看过去就显得开阔,感觉别说是开派对了,开个小型家庭舞会都够了。
丽莲又去看了主卧室,主卧室也很大,不算附带的洗手间,也有25平米左右——丽莲不太喜欢卧室太大,那会让她休息不好。所以打量着主卧室,心里已经计划可以在靠洗手间的一侧隔一个衣帽间出来了。
此时‘衣帽间’在家居设计中不太常见,因为服装只是比过去便宜了一些,相对收入却远远称不上‘廉价’。所以即使是中产阶级家庭的女性,衣服也没有那么多,而不像后世大家都有穿不完的衣服。
这一点甚至不分贫富,只看想不想。有钱人衣帽间里有的是没拆标签的名牌货,普通人衣柜里堆的也有冲动剁手的网购服装。
所以,除了个别极其富有的,大多数人都用不着衣帽间。而那些富豪,他们也不用衣帽间,而是有单独的房间放衣服,还要雇人专门打理呢!
丽莲是觉得,自己有钱了也是爱漂亮衣服的,以她上辈子的习惯估计会买不少,有个衣帽间也不错。
之后丽莲还去看了次卧,相比起主卧,次卧的面积就小多了,只有12平米的样子。虽然以华夏人习惯的城市住房,12平米的次卧已经很大,但按照‘classic6’的标准,这就有些拿不出手了(不过好在即使是次卧,也阔绰的有单独的卫生间,只是面积小一些)。
虽然6个房间都相应真正的‘classic6’有所缩水,但缩水程度也不同。比如主卧室,几乎就没有缩水,次卧则是缩水比较厉害的了。这上面次卧还不如客厅和正餐厅,因为它们本来就很大,甚至过大了。所以就算缩水一些,只要不按‘classic6’的标准,依旧是大的。
也不如佣人房和厨房,佣人房一直都很小,就在厨房旁边,丽莲看了一眼,只有7、8平米的样子。以此时美国人的视角确实很小,但也能住,只是不能再小了,所以这套公寓即使是缩水版‘classic6’,也没有缩水佣人房。
另外厨房,考虑到家里会需要开派对,也不能太小,不然多几个人做准备工作时就挤不下了,那要怎么办?而且除了灶台外,厨房里还要有一个放小餐桌的地方,可以在这里吃个简单的早餐或者便餐……这样一来,厨房面积就没多少剥削空间了。
总的来说丽莲挺满意这套房子的,最后看公共洗手间时,已经计划要在下雨天再来看一次了——既然是满意的房子,那肯定要在不同情况下再看的,这样才能避免踩坑。
之后丽莲还在这套公寓内多逗留了一个小时,为了确定一些细节……不是装修上的细节,这儿算是半装修过(以后世的标准算精装修,但按照此时有钱人搞装修的极繁主义,这就比毛坯房好一些),但丽莲是打算按自己的想法再装修一遍的,所以就算有点小毛病也没关系。
她更多是确定房子本身的质量,还有公寓大楼内各设施的情况、不动声色观察了一些邻居们……
“富尼叶女士,如果您看好这里,最好快点儿下手,这儿的房子很抢手呢。”房地产经纪人看出了丽莲的满意,就想快点儿确定这一单。
不过丽莲没有那么急切,就算她现在挺喜欢这里的,也没必要急匆匆订下一笔超过3万美金的交易。哪怕因为她的迟疑这里被卖出去了,纽约这么大,难道就没有别的房子也符合她的要求吗?她可远没有到非此不可的地步。
“这儿的确很好,不过我想下雨天再来看一次……嗯,另外还有4套房子,不是吗?我们明天继续看吧。”丽莲轻飘飘地说。
这让房地产经纪人收起了一些轻视,毕竟丽莲实在太年轻了,又突然暴富,以他的经验这是最好推销的对象——倒不是说会坑丽莲,有保罗的面子在,坑是不会坑的,房子都是好房子,但多赚一点儿谁又能拒绝呢?
现在丽莲一副有自己的计划,花钱并不随意,没有因为喜欢就立刻定下来的姿态,算是让房地产经纪人知道她不好糊弄。
第二天,房地产经纪人又勤勤恳恳地陪丽莲去看了剩下四套房,其中也有不错的,但都没有82街412号16A给丽莲的感觉那么好,不是这里差一点儿,就是那里差一点儿。
丽莲在这四套公寓中选了相对满意的一套,准备下雨天的时候也去看一看——到这个时候,就可以稍微谈一下价格了。
其实之前有过报价,相对满意的这一套市场价是33000美元,82街412号16A则要35000美元,后者是卡着丽莲的预算顶格来的。不过市场价和成交价不是一回事,只要不是冤大头,知道和房地产经纪人谈谈价格,最后总是能拿到一点儿折扣。
“富尼叶女士,您如果要买这两套房子之一,我可以做主给您打九五折。”看房结束后,房地产经纪人请丽莲去和下午茶,也是趁机和丽莲做推销。
别看‘九五折’折扣力度不大,这可是房产,这个折扣也是一大笔钱了,房产也不可能像一件衣服一样,过季就能七折甩卖——比如说这两套房子吧,打完九五折后就一套31350美金,一套33250美金了,都便宜了一两千美金呢!
对于打折的诱惑,丽莲不置可否,只是笑了笑、喝了一口咖啡。
房地产经纪人又推销道:“首付可以按照10%来,只要三千多块,您就可以拥有自己的上城区房产啦!”
美国的房子首付比例真低啊!丽莲心中感慨。她甚至知道,这不算是最低的——这当然不是什么好事,说的好听是让所有人都能买房,实际却让不少负担不起房贷的人也陷进去了。就算勉强能负担得起的,也因此付了大量的利息,让放贷机构赚了个盆满钵满。
丽莲倒是没说自己不用贷款,要全款买房……财不可露白的道理她懂。
丽莲只是坚持还要再看一次,他们也果然等到下雨天再看了一次房。这次结束后,丽莲才认真和这位意大利裔房地产经纪人讨价还价起来——最终以32500块的价格订下了那套82街412号16A(含房地产经纪人的佣金在内)。
之后的事她就没有自己跟进了,而是找了个律师帮忙走流程。倒不是这个房地产经纪人有什么不对劲,只是生活在六十年代美国,丽莲始终有比上辈子强烈得多的防备心理……
总之,没过几天,在付了32500块的房钱,以及一笔税费后,82街412号16A就从法律意义上属于她了……丽莲终于在这个时代有了一套自己的房子,不是别人的,不是租的,是‘自己的’。这种感觉很奇妙,仿佛她对这个时代的归属感都多了一些。
第54章 哥大新生(2)
“所以,你现在拥有了一套上西区公寓?”卡洛琳和丽莲一起下了出租车,走进了音乐厅。
自从丽莲不在费比安出版社工作后,和卡洛琳见面的次数少了很多,不过她们依旧是很好的朋友。除了丽莲去罗德岛度假的那两礼拜时,每一两个礼拜总会出来见一面。今天就是这样,她们约着一起来音乐厅看演出。
她们在出租车上就聊起了近况,丽莲便提到了自己拿到了一笔版税,用这笔钱在上西区买了一套公寓的事——卡洛琳知道丽莲的《驱魔夫妻》出版大卖的事,但也不知道具体卖了多少,毕竟销量排行榜上的数字谁知道真假呢?她只知道丽莲这回赚的不算少。
可即使猜到丽莲的版税收入不会少,听到她已在上西区置产,卡洛琳依旧吃惊……这可是个比自己小了好几岁,还不到二十岁的年轻姑娘!就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是的,已经办完手续了,之后大概会考虑设计装修的事儿……虽然房地产商做了一些简单的装修,但那也太省事儿了,根本不能用。只是铺了地板,刷白了墙和天花板罢了……而且地板用料很糟糕。”丽莲忍不住吐槽,这还真是天下房地产商都一样啊!
几十年后的房地产商做精装修房也是这样,偷工减料不要太明显。只是丽莲没想到,身处六十年代美国,她买的是纽约的高档公寓,‘精装修’还是这么糊弄。
好在只是装修部分糊弄,公寓本身的建筑质量还是过关的——不开玩笑,美国很多公寓的建筑质量是存疑的!这一点看很多美剧、美国电影的就知道了,有的时候墙薄的像纸一样,没有隔音都是小事,关键是随随便便就破了敢信?
这不是木制独栋住宅才有的问题,或者说,如果美国住宅真的是传统的木制,也不会那么‘脆弱’,实木可是很坚韧的,至少没办法一拳头打穿。糟糕的是,为了省钱,美国最常见的那类木制独栋住宅,除了柱子用的是实木,墙面分内外,外墙用的是刨花板,内墙就和纸板差不多了。
所以电影里才会有人在屋子里,一拳打穿内墙的场面,这不是电影夸张,而是源于现实。
还有一条美国人的‘保命小妙招’足以说明房屋质量的糟糕——在家的时候如果听到屋外枪响,要躲到浴缸里去。因为房子的墙体会被子弹穿过,如果运气糟糕是可能中弹身亡的……这种死法真有现实案例,本身就是不折不扣的荒诞悲剧了。
而这也不是独栋小别墅才有的问题,公寓一样逃不过!纽约有很多公寓,层数如果不多,下层用砖,上层用木都是很常见的做法了。还有全部都是水泥钢筋砖石的公寓,也不代表非承重的部分不能‘偷工减料’。
比如说丽莲现在租住的格林威治村小公寓,就属于这种情况,隔音也挺糟糕,楼上楼下、左邻右舍的活动都听得很清楚。只能庆幸,房东太太很重视公寓的修缮,所以还没有墙体破损、地板松动之类的,不然真是毫无居住体验了。
“那毕竟是房地产商出钱,当然会尽可能压低成本。而且房地产商很清楚,会购买上城区高档公寓的有钱人,是不会满意开发商那千篇一律的装修的。反正不会有用处的东西,干嘛认真呢?”卡洛琳在音乐厅外面的休息厅打量了一圈说道。
离表演开场也没多久了,两人决定直接进场。
因为今天是来听音乐会的,所以两人都穿的比较正式。丽莲穿了一条黑色连衣裙,是伞裙廓形,比较特别的是,上身部分在抹胸款式的基础上,外面蒙了一层黑色波点的网纱衬衣——如果不是网纱,而是普通布料,这就会是一件衬衫连衣裙了。
黑色波点的网纱衬衣部分,还有白色的娃娃领和袖口,增加了一丝少女气质。这也让这条裙子和丽莲更贴合了,有一种教养良好富家小姐恰到好处的优雅。
她穿这条裙子,既正式又不至于隆重,连帽子都没戴,只在耳边固定了一朵黑色丝绸手帕叠成的玫瑰花。但就是这种毫不费力的感觉,出现在音乐厅内,立刻吸引了很多目光。
而和她一起的卡洛琳也是一位金发美人,今天穿了一件夺目的樱桃红连衣裙,衬得她皮肤更加雪白——美女和美女站在一起本来就有1+1大于2的效果,不然大家也不会喜欢女团了,总之两人交相辉映,一下成为了焦点中的焦点。
不过好在表演快要开始了,当她们坐下后,也就没什么人继续盯着她们了。呃……直到中场休息时。
音乐厅的演出是这样的,中间会有休息时间,这时候大家可以去一趟洗手间,也可以去外面的休息大厅走动、社交——会看音乐厅演出的人其实就那么多,不少人都能看到熟人。
“二位、二位小姐,请问能赏光吗?”几个穿着正装的年轻男子,端着从音乐厅酒吧拿来的香槟,示意给丽莲和卡洛琳。
卡洛琳接过了香槟酒,丽莲保持着警惕,没有随意去接陌生人给的酒水。主要是,就算不考虑下药这种小概率事件,两个女孩儿一起,没有其他同伴在身边,也最好不要都沾酒……虽然她不至于一杯香槟就醉倒。
“啊,抱歉,我酒精过敏,饮酒会起红疹。”丽莲丝滑地撒了个小谎。一旁的卡洛琳也知道她在撒谎,不过配合的很好,表情不变,仿佛她这位朋友说的完全属实。
请她们喝酒的男士也没有怀疑,一方面是丽莲和卡洛琳太自然了,不像假的。另一方面也是此时的姑娘们,面对男士请喝酒,除非是感到自己快醉了,而且本身还不想醉,不然都是不会拒绝的。
他们哪儿想得到,丽莲骨子里是21世纪的华夏女孩,‘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是她的常识。而且得益于那时信息发达,对这种时候怎么找借口也是信手拈来——最简单的酒精过敏,几十年后人人都知道的,这时却不一定。
如果自己或者认识的人没有酒精过敏的,就几乎不会了解到这种‘常识’。
当然了,当然了,就算知道丽莲是在找借口拒绝又怎样呢?几十年后稍微有情商一点的都不会当面拆穿,这个时代的男士面对一个年轻姑娘,更要展示所谓‘绅士风度’,就更不可能说破了。
“那太可惜了,人生的乐趣要减少一半。”个头高挑的金发男士笑着饮下原本端来给她的香槟酒:“你好,我叫贾维斯,贾维斯·格林……我们都是高盛的证券经纪人。”
“华尔街那个?”丽莲听到‘高盛’,好奇地问了一句。
“宾戈!”个头高挑的金发男士打了个响指:“我就说现在的姑娘什么都知道!”
这算哪门子‘什么都知道’?丽莲不知道是此时的女孩不关心这些,所以真没多少人了解。还是这个‘贾维斯·格林’在虚张声势,只是为了和她搭话就这样撒谎恭维她。不过这也不重要了,丽莲只是礼貌地回应了对方的自我介绍。
“晚上好,我姓富尼叶,现在算是准·大学生?我马上要去哥伦比亚大学上学了。”丽莲没有说更多身份,自觉说一个准·大学生身份就够了,这是个很安全的身份。
“哇哦!太巧了,我也是哥大毕业!”贾维斯·格林眼前一亮:“我是说,这可真让人遗憾,我恨不得现在重返校园——我上大学的时候,怎么就没有这么漂亮的姑娘做同学呢?有您这样的女孩儿,我会等不及开学的。”
几个年轻的证券经纪人基本都有名校背景,哥大的、哈佛的、纽约大学的……不过哥大出身只有贾维斯·格林一个(至少他们说的是这样)。于是凭借着校友身份,贾维斯·格林完全占据了丽莲身边的位置,在中场休息时间里一直和她说话。
等到这晚音乐厅的演出结束,贾维斯·格林又和他的同伴十分殷勤地找到丽莲和卡洛琳,邀请她们去吃个宵夜——卡洛琳和另一位男士聊得还不错,有一点儿动心,于是征求地看向丽莲。丽莲想了想,感觉这几位挺规矩的,就点了点头同意了。
之后她们就被带到了一家还算明亮的酒吧,这儿离音乐厅不远,他们一行人是步行过来的。
四位男士替两位女士拉开座椅,又招来服务生:“酒还是老样子,啊,另外还要一杯柠檬苏打水,给我们的富尼叶小姐——吃的就由富尼叶小姐和班德小姐决定吧,点你们喜欢的东西。”
这显然是他们经常来的店,服务生很快送上了他们常喝的酒,丽莲也得到了一杯柠檬苏打水。这个时候,丽莲也和卡洛琳商量好了菜单,告诉了服务生。之后四男两女就在酒吧歌手微醺的歌声中,一边喝东西聊天,一边等宵夜被端上来。
中间不出意外的,除了丽莲,每个人都拿出了香烟,包括卡洛琳。
坐在卡洛琳对面的男士非常自然的将打火机伸到她面前:“我来替班德小姐点烟,至于你们就靠自己吧。”
一桌人除了丽莲,都开始吞云吐雾。不过相比起不喝酒还要找个理由,不抽烟倒是不需要特意说出来——此时大城市的姑娘们抽烟虽然非常常见,但还没有酒的普及率,酒是人人都喝的,就和普通饮料没什么不同。香烟多多少少还有一定门槛,尤其她还只是个准·大学生,这只会被当成是还没学会而已。
当然了,丽莲这个时候比自己抽其实好不了多少,高浓度的二手烟可不怎么让人愉快……不过她也是习惯了。
生活在六十年代的纽约,她见到的几乎每个人都是烟酒都来的。这个时候也没有几十年后默认的‘礼仪’,比如公共场所不吸烟什么的。只要她还在这个社会生活,这些就没法避开。
“……听起来很酷,你们的工作,嗯,证券经纪人?”卡洛琳掸了掸烟灰,吐出一口烟气:“感觉华尔街真是一个离我们很近,又很远的地方。总是听说各种各样的故事在华尔街发生,可是华尔街的工作是怎么样的,又说不清了。”
“相比之下,我只是个出版社编辑,就简单多了。”
其实也没那么‘简单’,卡洛琳一个如此年轻漂亮的姑娘,还是大出版社编辑,这种女性少见的职场强者形象,在很多都市男性看来是很迷人的。当然,这也不妨碍他们和这样优秀的女性结婚后,迫不及待让她们做家庭主妇。
“不不不,别高看我们,我们的工作其实非常枯燥。只是从话务员那儿联系到有意向的有钱人后,想办法让他们接受我们的推销……高级经纪人或许更有权势,但他们的工作也和我们没有本质差别。”刚刚讲了一个华尔街‘笑话’的男士笑着说。
“相反,我一直对文艺界充满好奇,我还梦想成为一个作家呢!不过我的文章只被校报接受过,他们甚至连稿费都没有付我。”
丽莲这个时候还算放松,一只手托着下巴,想起了上辈子看过的华尔街相关影视剧,挑了挑眉毛:“您在糊弄我们吧?你们的工作怎么可能枯燥,金钱的流动对大多数人来说胜过一切刺激,不是吗?只要看到钱来钱去,哪怕每天只是重复地打电话,也能心潮澎湃。”
“哦!富尼叶小姐,你完全说到重点了!”贾维斯·格林朝丽莲举杯:“是的,其实我们的工作并不比其他工作更令人激动,但,money,啊,money,它胜过了一切!不管是谁,面对一秒钟上千上万的钱,都会血脉偾张的。”
“所以很多华尔街的交易员才那么敏感?”丽莲这也是想到了相关的影视剧,不过这类题材此时不太常见,偶尔出现也探讨的不深入,所以她又补充道:“我曾听人说起过一些交易员小故事,有的交易员脾气很坏……”
“哦,我们是证券经纪人,和交易员不是一回事……不过交易员的确是一群敏感的家伙。”贾维斯·格林饮下一大口酒,笑着说:“或者‘敏感’实在太温和了,应该说‘狂躁’。但不怪他们,他们的压力太大了,一个决定可能是几十万的损益。”
“所以boss们对高级交易员也非常纵容,只要工作没问题,无论他们干什么都尽可能满足。我就知道有个家伙,一定要住在老家蒙大拿的牧场里,为了不妨碍工作,他的boss每礼拜都两次包机,专门接送他往来于蒙大拿和纽约。”
“啊,那还算是个好家伙,只需要花钱包机。我还听说有个交易员有暴力倾向,他身边的男孩儿们和女秘书,全都干不长。哪怕如此,他的boss也不在乎,只给他身边的人增加奖金,尽可能延长‘使用时限’而已。”另一边的男士插话。
卡洛琳也知道职场黑暗的一面,但华尔街的‘黑暗’还是让她露出了吃惊的表情——只能说,普通职场黑暗的极限,也就是华尔街可以拿来说笑话的‘日常’,那的确容易有一种冲击感。
而和卡洛琳不一样,丽莲表现得很平静。这引起了男士们的好奇,宵夜被端上来后,贾维斯·格林一边帮她挪动了一下占位置的杯子,一边好奇地问:“富尼叶小姐有朋友在华尔街工作吗?您对华尔街的认识并不像一般的道听途说……”
丽莲‘唔’了一声,拿起叉子:“我没有认识的朋友在华尔街,只是喜欢读一些课外书,所以很多东西都会知道皮毛……不过即使没有课外书,我也能猜到,华尔街有着外人不知道的黑暗面。”
“毕竟那儿挣钱很多不是吗?而挣钱总是不容易的。”那么多金钱的流动,让这个国家最聪明、最具人脉的家伙都往那儿卷。卷到一定程度后,人就异化了,而且会开始卷专业不相关的东西……可想而知是怎样的修罗场了。
“啊,真是至理名言!这句金句应该被写在华尔街的交易大厅内——挣钱总是不容易,所以我们的生活才那么可怕!”贾维斯·格林举杯:“让我们碰一次吧,敬金句。”
大家笑着碰杯。
这次音乐会后的宵夜约会并没有在丽莲心中留下很深的印象,结束后男士们就分别送两位女士回家,期间并没有发生别的。这让丽莲很快将贾维斯·格林给忘了,直到哥伦比亚大学开学日,她再次见到贾维斯·格林。
丽莲一年多以前被哥伦比亚大学录取,她的学院是哥伦比亚大学两个半本科院之一的‘哥伦比亚学院’——此时哥伦比亚大学下有多个学院,不过本科学院就两个半,分别是哥伦比亚学院、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巴纳德学院,其中巴纳德学院就是那‘半个’。
因为巴纳德学院是一所原本独立的女子学院,并入哥伦比亚大学后它依旧非常独立,有自己的董事会、教职工体系、设施等等。
丽莲上辈子时,哥伦比亚大学大概还多一个通识教育学院的本科院,不过这是1974年的事,当下还不存在。
丽莲读的专业是‘英语文学’……嗯,挺‘普通’的,不过她也没有太大的选择余地。当初申请大学的时候,她的个人条件就是顶级名校得看运气,所以她不可能挑太厉害的专业去报。而在众多普通的专业里,‘英语文学’算是她比较喜欢的了。
等到丽莲恢复了上辈子的记忆,也没想过换专业。主要是她对理工科不感兴趣,商科之类也差不多。剩下要在文科、艺术里选,‘英语文学’好像也不坏。而且她现在也是个作家了,未来还打算做编剧、实现上辈子的梦想,那‘英语文学’方面精进一些,好像也是应该的。
而且说实话,按照哥伦比亚大学的风格,文科生的专业还真不那么重要。因为哥大在本科教育上的特点是‘均衡’,公共课多且鼓励学生们什么方向都尝试——真要深入学习,还是得等到硕士阶段。
丽莲大可以‘英语文学’学着,到时什么感兴趣就多接触……当然,前提是她还有余力。要知道六十年代的美国大学,还是藤校,那也是很卷的。
丽莲就是抱着这样对未来四年大学生涯的胡思乱想,在8月底的一天来到了哥伦比亚大学……说起来也是很神奇了,明明在纽约也呆了一年了,而且她还是一名已经被哥大录取的准大学生,居然从来没来过哥大本校区。
或许是因为美国城市内不同区域间的封闭性?如果是在华夏,城市内的不同区单纯就是一个划分而已,行政管理归行政管理,老百姓生活上是没感觉的。大家一般不会有很强的‘区归属感’,强调自己是哪个区的(就算会提及,其意义也和美国不一样),视跨区行动为大事。
而在美国就不同了,不要说‘区’了,就是不同的街,也可能一街之隔,大不一样。大家以居住的区分出很多东西,很多时候别的都不用说,只说自己住哪个区,一切就尽在不言中了。而且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比如说上班之类,大家也不会跨区行动。
尤其哥伦比亚大学位于曼哈顿岛北部‘晨边高地’,属于是曼哈顿居民娱乐都不会去的地方(上城居民还经常跑下城的夜店什么的呢!),加上这里紧邻纽约黑人聚居区哈勒姆,丽莲就更不可能往这个方向跑了——
丽莲没有种族歧视,问题是,黑人区治安普遍较差是事实。尤其曼哈顿哈勒姆区,本身也确实是纽约治安重灾区……她不想以身犯险,就不会往曼哈顿北边跑。
当然了,这并不说明在哥大上学也很危险,还是那句话,城市内不同区域之间是相对封闭的。虽说哥大和知名的黑人聚居区哈勒姆相邻,但多数时候大家井水不犯河水,不是哥大的学生也不会来这边从哈勒姆跑到哥大。
再说了,学校也有自己的措施保护学生的安全。考虑到哥伦比亚大学多的是富家子,一个个都是‘千金之躯’,这方面应该是值得信赖的。
第55章 哥大新生(3)
哥伦比亚大学是美国名校,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所谓‘藤校’‘常春藤联盟’,包含在内的八所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就是其中之一。虽说,也有不是藤校的好学校,而藤校内也有相对比较水的,但‘藤校’依旧是个金光闪闪的头衔。
毕竟所谓的‘水’,其实也是在藤校这个范围内来说的。
嗯,哥伦比亚大学就是藤校中经常被说‘水’的之一……不过也没什么啦,常春藤联盟除了哈佛和耶鲁,就连普林斯顿有时都会被说‘水’。像是‘真正的藤校只有两所,哈佛和耶鲁’这种话,不是没有人说。
普林斯顿也是后来大学排名兴起,吃到了红利,这才慢慢不被说‘水’,成为‘大藤’之一——是的,即使都是藤校,藤校内部也要分个上位圈和下位圈。‘大藤’就是哈佛、耶鲁、普林斯顿。哥大和宾夕法尼亚大学是‘中藤’,达特茅斯学院、布朗大学、康奈尔大学就是‘小藤’了。
从这一点来说,哥伦比亚大学即使在常春藤联盟内,也不算很水,占据着的是中间位置。但要说起美国名校中的‘水校’,它又总是被提及,丽莲上辈子都对此有所耳闻。
这大概是因为,哥伦比亚大学录取了很多华夏留学生?因为真的有很多华夏人在哥大上了大学,大家才会讨论它的‘水’。至于其他知名度、学校排名都不高的‘水校’,根本没有流量,属于是大家提都不提了。
总而言之,哥伦比亚大学绝对是一所好大学,即使稍有不如,也是在美国顶级大学内来说的。所以丽莲当初能考上哥大,绝对是有运气的成分的!她不想‘复读’,尝试去考个哈佛,也有这方面的考虑。
一方面,她也只是因为华夏人的执念,想要读大学、读个好大学。从这一点出发,哥大已经能让她满足了,并没有非哈佛、耶鲁不行的意思(这年头也读不了耶鲁,耶鲁大学要到1969才开始招收女学生)。
另一方面,其实复读一年也不定冲得上。她的优势是有上辈子的记忆,眼界领先同时代的人,但她的学习能力真不一定能比得上同时期的精英。更别说这辈子还从华夏换到了六十年代美国,学校里学的很多东西对她也是崭新的。
她如果出生就有上辈子的记忆,能从小开始准备,考哈佛应该问题不大,但她是高中都结束才恢复记忆的……
说起来,她自己都觉得能被哥伦比亚大学录取挺不可思议的——她的高中成绩挺好的,哥大录取学生的话,在成绩上也比较有商榷余地,有时成绩稍差,但其他方面亮眼也行。所以她的成绩不是问题,在哥大录取的学生中,她其实是中等偏上的。
问题是,哥大作为纽约本地,尤其是曼哈顿岛上最好的大学,真的是发着金光的啊!虽然受限于此时美国大学学费没有像后世那样膨胀,比如哈佛大学去年学费就在1500美金左右,哥大再贵也不可能比哈佛高出一个量级,实际‘也就是’2000美金每年的学费。
但这在1961年,已经是非常大一笔钱了。而这还只是一年的学费,再加上别的费用,以及纽约高的惊人的生活成本,哥大真是一般人不敢问津。
会考虑哥伦比亚大学的,要么是富家子弟,要么就是申请到很多奖学金的,再不然就是做好贷款的准备了——这年头的学贷还没有几十年后那么坑,大家抱怨归抱怨,但也不失为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像后世,学贷好像已经成为美国年轻人进入社会面对的第一个坑了,说是系统性剥削也不为过。
丽莲看看自己当时申请哥大时递交的材料,明显家里不可能给支持,而且她的推荐信也普通(只是自己高中的校长而已,不过校长本人倒是哥大校友),课外活动情况亦是平平。这种情况也被录取,她只能认为是运气好。
这种事也是有的,听说有的负责筛选申请的教授就很随意,符合基本要求后,可过可不过的那类学生,他们甚至可以随机抽选。抽中了就是抽中了,没抽中就是没抽中,因为他们不喜欢运气不好的人……这种事找谁说理呢?
总之,丽莲是真的心满意足、兴高采烈来到哥大,没有一点点遗憾的心情。而走进哥大校园,她也是越来越愉快——哥伦比亚大学成立于1754年,1896年搬到了如今所在的晨边高地,即使从这个时间点算起,也是六七十年的历史了。
这让哥大校园的建筑自有一种时光洗练之美,尤其哥大一直很有钱,就更能修的漂亮了。走在校园里,几乎处处可见新古典主义风格的建筑。
“……这也是我第一次来哥伦比亚大学,真不敢相信,我在曼哈顿岛上住了这么多年,居然第一次来,简直不亚于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对了,你找好新房子了吗?”保罗和丽莲走进‘新生日’十分热闹的哥大校园,问她。
对于美国普通家庭来说,孩子考上藤校了绝对是一件值得骄傲的大事!到了新生日这一天,父母陪同前来的几率都要比普通学校大一些。所以在新生日这一天,哥大校园内不出所料的,出现了很多学生家人。
丽莲这辈子的近亲只剩下了一个姐姐,但她们的关系因为一些事变得很僵硬(丽莲‘离家出走’也有这个原因),所以她必不可能这时来陪丽莲走进大学。
保罗也知道她可能要一个人参加‘新生日’,所以特意陪她一起,以亲友的身份。不然一个小女孩孤零零的,也太可怜了。
“我申请了学校宿舍……但好像没申请到,正好今天可以看一看,最好能在校区内找到公寓。”说到房子,丽莲有些无奈地说。
接下来要在哥大上学的话,就不可能继续住格林尼治村的公寓了,那样通勤时间太长,实在不方便。倒是她新买的上西区公寓可以住,那里离哥大不算远,而且还有地铁一号线直达——不愿意乘地铁,也觉得自己开车停车不方便的话,打出租或骑自行车也行。
但上西区公寓可预计的是,还要很长时间才能入住,所以她的当务之急就是换个公寓,住到哥大附近。
而考虑到哥大紧邻哈勒姆,所谓哥大附近,其实只有哥大和上西区之间那片可选。那片区域租金不贵,而且步行到哥大也只要5到15分钟,是完美的租住地。不过,丽莲现在有钱了,还是更愿意住哥大校区内的公寓。
这样更近、更安全!
“好吧,我今天一天都有时间,可以陪你确定这件事。”保罗无所谓地说。他决定陪丽莲把这件事解决,主要是有个成年男性陪伴租房,很多事会简单得多。
丽莲点点头,手中拿着刚刚在门口领的新生日日程表:“12点以前是参观时间,12点到下午2点自由午餐。下午2点以后还有一个情况介绍会,情况介绍会同时还会发学生卡——另外,家长可以逗留到晚上11点。”
“当然,这是指学生宿舍,如果不住学生宿舍就无所谓……看起来我们最好先去找房子,学校的事都在下午。唔,我假设保罗你对参观哥大没那么大兴趣,不需要花时间在这上面?”丽莲向保罗确认。
保罗当然无所谓‘参观’,丽莲则是今后有四年要在此求学,更不用急着参观了。两人一拍即合,先去给丽莲找住的地方——这找起来也不麻烦,校区范围内的出租公寓,这属于是很多新生都会打听的,还有热心的学长学姐做了汇总,然后招贴在板报区呢!
不过,到开学日这个时间点,校区内的公寓几乎都租出去了,剩下的基本是缺点比较大的。至于特别贵的,哥大不缺富二代,再贵也不是问题。
不过丽莲运气还不错,就在她考虑要不要去哥大附近租房,而不是死磕校区内的公寓时,看到有人在招合租室友——两室一厅的公寓,每间卧室都有单独的盥洗室,虽然还是比不上单身公寓,但也能接受。
只是合租室友本身是个问题,如果是个不好相处的人,那就什么都不用说了。
丽莲去见了招合租室友的姑娘,对方似乎一个上午都在面试有意合租的女学生?看到丽莲,她有些疲倦地喝了一大口咖啡,开门见山:“嗨,你也是想要合租那套校区内公寓的?你叫我爱丽丝吧,我是今年历史系新生。”
“上午好,我叫丽莲,丽莲·富尼叶,今年英语文学专业新生。”丽莲和她握了握手,有些好奇地观察着对方。
爱丽丝是个黑头发、高个子,身材有些消瘦的姑娘,很符合刻板印象中那种聪明女孩的形象,乍一看会有不好接近的感觉——丽莲在观察爱丽丝的时候,爱丽丝也在观察她,说实话,在看到丽莲的第一眼,她心里就先画了一个大大的叉。
因为丽莲是一个美女……在爱丽丝的经验中,这种美女往往非常难搞定。要么个性高傲、自以为是,要么小毛病多多,总之都是被宠坏了。
不过当两人真的开始交谈,她就改变了看法——她们并没有一开始就说合租的事儿,而是先从哥大说起,谈到申请哥大的共同经历,各自的家乡之类。这个过程中,她们发现对方都是务实的人,交流也不费劲。
虽然一个人到底适不适合做室友,还要看长期相处,但至少此时此刻她们都觉得对方还不错……嗯,也没有时间给爱丽丝长期考察室友了,她只能通过简单‘面试’确定自己和谁合租。
至于丽莲,她的心态倒是比爱丽丝更轻松一些,因为她在上西区有自己的公寓,只是要等装修整理好才能入住。如果在合租期间,爱丽丝让她不能忍受,她大不了先搬走。之后哪怕住酒店都可以,反正可以等自己的公寓装修完毕搬进去。
“……带你去看那间公寓前,我需要先确认一下。”爱丽丝拿出了一张写着字的纸,递给丽莲:“这是我的‘合租契约’,是我希望合租时能一起遵守的规则。如果你觉得没问题,再谈接下来的事……当然,你还可以添加你认为必须的条款,我也会确认自己能不能接受。”
丽莲看了那份‘合租契约’,从她的角度来说都是可以接受的。比如不能带男性进公寓,哪怕是在客厅都不可以。又比如‘家务活儿’的分配,这个很详细,爱丽丝甚至做了个表格……丽莲不觉得她斤斤计较,只觉得清楚明了……
“不错,你想的比我周到多了,我全都可以接受,也没有需要增加的条款。”丽莲高兴地说。
她从这份‘合租契约’看出了爱丽丝性格里的一些特点,这种特点在六十年代美国是否受欢迎?丽莲觉得是否定的,这大概也是她一个上午都找不到合心意室友的原因之一。但在丽莲这个21世纪华夏女孩看来,就属于很棒的类型了。
或者说,爱丽丝就很象是个家教良好的华夏少女?丽莲很多想法都和她不谋而合了。
丽莲这么爽快倒是让爱丽丝有些迟疑了,她不知道丽莲是真的认可那份‘合租契约’,还是根本不放在心上,所以随口答应——不过她看丽莲的表现不像是假的,至于说‘演’……如果有人日常生活也能演戏演的那么好,这种事都被她遇到,那她也认倒霉。
所以丽莲同意这份‘合租契约’后,爱丽丝就带她去看公寓实地了,默认丽莲如果对公寓本身没什么不满的,她们就是合租室友了。
丽莲的确对公寓本身没什么不满,那是一栋建起不到10年的公寓,上下9层,爱丽丝和丽莲要合租的那套在三楼。这套公寓有很多曼哈顿公寓都有的毛病,比如说隔音差什么的。不过总的来说不错,而且不租这里,别的公寓也差不多。
确定这套公寓状态不错,环境也干净后,丽莲就签合同了。
“明天还不会有课,我会抓紧时间搬过来的——我之前住格林威治村。”丽莲告诉爱丽丝。
爱丽丝是俄亥俄州人,父亲经营着一家电器行,电器行不大不小,但养活全家不成问题,她家算是典型的小镇中产吧。她这次来纽约上大学,是她母亲陪她一起来的,来后首先就是陪她定下了公寓,然后不到两天她母亲就返回俄亥俄州的家中了,所以爱丽丝没有此前住的地方。
听丽莲说自己之前住格林威治村,她还有些好奇……嗯,纽约的格林威治村还是很有名气的,此时这里就是狂放不羁的波西米亚首都,是美国文艺青年们的精神圣地嘛……
丽莲看出了她的好奇,想了想:“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今晚去我的公寓做客……实际上,我的租约还有几天到期,这几天你要在格林威治村体验夜生活都可以住我的公寓——当然,有些地方不要去,还有的地方能去,但要找可靠的伴儿一起行动。”
虽然有些不好意思,但爱丽丝还是抵不过好奇,同丽莲约好‘新生日’结束后,就和她一起去格林威治村。
之后‘新生日’本身没什么好说的,上午大家自由活动的‘校园参观’结束后,先是体验了一番学校食堂。
以学校食堂的标准还不错,毕竟是富家子弟云集的哥大,但作为食堂又能指望什么呢?
不过据说哥大有好几个食堂,他们吃的是最大的那间食堂,其他还有味道更好的……丽莲准备一个一个尝试,希望能找到好吃的食堂。不然要去吃餐厅的话,感觉以现在哥大周边的情况,不像是有好餐厅的样子。
“嗯,很棒!哥大的肉丸让我想起了我的高中母校,我一直认为那所学校能让我怀念那么久,很大原因就是它们的肉丸……后来我一直在尝试各个餐厅的肉丸,但从没有厨师能完美复刻那个味道。”
“没想到在哥大能吃到记忆中的味道,不说完全一样,也有90%的相似度了。”不同于丽莲对哥大食堂的失望,保罗倒是挺满意的。
作为意大利人,他的味蕾挑剔,哥大食堂显然不够让他满意。只能说,那道丽莲觉得只是还可以的‘红烩肉丸’确实合他的口味。就是不知道是保罗口味的问题,还是少年时代回忆让这道菜有了滤镜……丽莲是真的觉得味道普通啊。
“是吗?那保罗你多吃几个吧。以后思念这个味道了,也可以有事找我时,和我约在哥大食堂见面。”丽莲随口开了个玩笑。
她吃了一顿普普通通的午餐,到下午2点‘情况介绍会’时,已经有些困倦了。
“各位谨记,学院食堂就餐时间固定,如果想要吃到你的三餐,请不要错过……”
“你们的学生卡会非常重要,在学校里很多地方都用得着,图书馆需要持哥大的学生卡才能进入,食堂有学生窗口和访客窗口,同样需要学生卡。还有洗衣房……所以学生卡最好随身携带。”
在丽莲有些想要午睡时,情况介绍会上新生辅导员们正介绍着情况,新生们也没有闲着,他们一边听,一边排队拍小尺寸证件照。拍下来的照片会用在学生卡,以及相当多的文件上。
“呃……富尼叶小姐?”
丽莲就是排队拍照的时候,再见到之前音乐会时认识的贾维斯·格林的。对方穿着正装,和一对中老年夫妻,以及一个年轻男孩儿一起。那个年轻男孩似乎是今天‘新生日’的主角,还和他长得挺像,都有一头金发。
“格林先生?”因为是没多久的事,丽莲迟疑了一下,正确地叫出了对方。
“贾维斯,是你的朋友吗?”那对夫妻中的丈夫,将一只手搭在贾维斯·格林的肩膀上,轻声询问,他是贾维斯·格林的父亲。
简单来说,这是格林一家,包括贾维斯·格林的父母,以及他作为新生的弟弟本。今天是本的新生日,所以全家出动——格林一家在曼哈顿颇有名望,虽说如今有些家道中落,但名门望族的家道中落么,依旧和普通人完全不是一回事儿。
他们家的孩子依旧可以轻松地读哥大,甚至贾维斯·格林能够顺利地进入高盛,成为证券经纪人,也不是没有他的姓氏在发挥作用……金融应该是人脉变现最方便的行业之一了。
贾维斯·格林和家人简单介绍了一下丽莲,说实话,丽莲有点儿窘迫,因为她实际上和贾维斯·格林并不熟悉。突然再次遇见,还见到了对方的家人,她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还好有保罗,他‘接手’了格林夫妇,家长对家长的聊天就很自然了。
丽莲松了一口气,而且正好这时快排到她照证件照了——‘Student ID Photos’处,有一个高脚凳放在纯色背景墙前,新生们一个一个坐上去拍照就好了,整个节奏非常快。
丽莲就像前一个新生那样坐到了高脚凳上,她在之前的观摩中看出来了,重点是不要犹豫,面对镜头大方微笑。拍照是很快的,拍照的工作人员也不在乎有没有拍到丑照,拍到丑照就只能自认倒霉了!
而这张照片会出现在自己大学期间各种文件上,是要伴随四年的!
“别太在意你的身份照,拍成什么样都没什么……”丽莲拍照的时候,新生辅导员的声音适时响起。新生辅导员其实就是老生,一整天要面对什么都不懂,总有些奇怪想法的新生也挺崩溃的。
“拿到学生卡之后你们可以自由活动,整理公寓,离开也可以……待会儿,嗯,晚餐之前会有一个校园生活讲座,感兴趣的话可以去听一听。”
丽莲之后拿到了自己的学生卡,和后世的学生卡基本就是一张含芯片的塑料片不同。这个时候的学生卡更像是一个缩小版的护照,就是那种有封皮的小本子,嗯,好像这时候的证件都是这样的?
第56章 哥大新生(4)
在六十年代美国成为大学生后,相比起眼花缭乱的大学活动让人目不暇接,丽莲更多感觉到的是‘自由’——她当过一次大学生了,虽然不是美国的大学生,但那是在21世纪,又比六十年代条件更好,两边扯平,六十年代哥伦比亚大学的活动不会让她吃惊。
而相比起大学活动,校园内自由的风气就很难能可贵了。
丽莲也在这个时代的美国生活了近二十年了,其中大部分时间还没有上辈子的记忆,她已经习惯了这个时代的‘不自由’。这种‘不自由’不是封建社会那种等级分明、不可逾越的‘不自由’,但它确实存在,而且零零碎碎,分散在生活的方方面面。
丽莲一般情况下也会遵守那些,不会逾越,毕竟华夏人的心态普遍是‘枪打出头鸟’。只要不是涉及到不能忍的,一般也就‘和光同尘’了。就像女性不能这样、不能那样的细枝末节,又比如一些着装规范……她都遵守了。
但进入哥伦比亚大学,成为一名大学生后,丽莲忽然有些放飞自我了——主要是,有了名校大学生这个身份后,出格举动变得很容易被人接受。普通人出格可能被视之为另类,甚至会给自己惹来麻烦,可一个名校大学生出格,更可能引来同龄人崇拜,身边的长辈也会非常包容。
“哇哦,你今天穿裤子吗?”合租公寓客厅里,出来吃早餐的爱丽丝看到丽莲的样子,有些吃惊。
西方女性穿裤子的历史很短,在古代到近代很长一段时间里女性穿裤子都被认为是‘伤风败俗’。这可能源于一个宗教传统,因为在宗教经典上就说了,‘男人穿男人的衣服,女人穿女人的衣服’。男人的衣服指的是裤子,女人的衣服指的就是裙子了。
如果女人穿了男人的衣服,一方面有下流的含义(可能是这样就能看到下身的形状了?),另一方面也隐含了性别错乱的威胁,大概类似华夏古代看到‘牝鸡司晨’的冲击……即母鸡打鸣,做了雄鸡的事。
然后就是近现代思想解放,还有生活方式的变化,一切都让女性有了可以穿裤子的权力。尤其是一些特定的场合,比如说骑马,又比如说干体力活儿时,穿裤子甚至不是一种选择,而是必须的。
但即使如此,到六十年代前期,欧美女性穿裤子也不多见。受穿衣惯性影响,除非是需要裤子的功能性,不然女性普遍还是穿各种裙子——所以看到丽莲今天穿了裤子坐在餐桌边吃早餐,爱丽丝才会吃惊。
“没错,这是开学前买的,那时考虑的是周末骑自行车,去中央公园野餐时可以穿。但校区内,大家穿的都很随意,姑娘们日常穿裤子也没人觉得有问题,不是吗?”丽莲咬了一口涂抹了橘子果酱的吐司,还肯定地点了点头。
丽莲今天穿的确实很‘骑行风’,嗯,是这个时代的‘骑行风’。上身是一件橙红色大翻领短袖紧身衬衫,短短的、长度到腰部为止,而且腰部还自带一条同色系带,可以在腰部侧前方打结装饰。下身则是一条蓝色紧身七分牛仔裤,还配了一双橙红色的平底浅口皮鞋。
站在几十年后的视角看,这一身可以说是复古又现代、俏皮又矜持。但站在当代来看,这一身是新潮随性,而且俏皮是有了,矜持可半点谈不上。
“是的,没问题,昨天我甚至看到几个女孩儿穿着比基尼在草坪上晒日光浴……难以相信。”来自俄亥俄州的小镇姑娘爱丽丝回忆起那一幕,还是一副世界观都重建了的表情。
其实即使是在哥伦比亚大学的校园内,有出格行为的也是少数。不过少数和极少数也是不同的,更何况这种少数人的出格行为带来的并不是鄙视,而是惊奇、崇拜,甚至紧随而来的模仿。
“那不算比基尼吧?只是普通的分体式泳装而已。”丽莲回忆昨天在草坪上看到的日光浴女大学生说道。
美国人接受女性穿分体式泳衣比较晚,是从二战时开始的,当时因为战争要减少10%的泳装布料供应,这才让欧洲已经被接受的分体式泳衣有了出现在美国的土壤——布料供应减少其实只是表面的理由,真正的原因还是大家喜欢分体式的设计,然而限于美国那个年代保守的社会氛围,没办法开这个口子。
战争一来,各种物资限量供应,这给了分体式泳衣光明正大出现在美国柜台的理由……大家要为国家省布料,这个道德制高点一站,谁能说不?
比基尼则是战后的产物,从它用核爆试验的小岛命名就知道了。相比起普通分体式泳衣,比基尼布料用的更少,挑逗意味更强……某种意义上它不会比普通分体式泳衣更好穿,甚至还有更不方便的地方。
“哦,我以为那都是一样的。”爱丽丝的确对比基尼不了解,也就搞不清楚比基尼和普通分体式泳衣的区别了,而且在她的老家,大家都把分体式泳衣叫做比基尼的。
搞错了这一点还让爱丽丝有点儿尴尬,所以她很快清了清嗓子,指了指丽莲的头发问:“这是怎么弄的,你弄了什么把戏?我记得你的头发要长许多,总不可能是昨晚剪头发了吧?”
丽莲今天的头发像是一个短马尾,她之前在社会上‘打拼’,为了不让人看轻,不会梳大众印象里女学生才会梳的马尾辫。但现在她就是女学生啊,所以不再每天盘发维持自己的头发不会过肩,轻巧简单的马尾辫也梳起来了。
不过她的头发相对长,梳马尾不会像今天这样短,好像马尾垂下来都不到后脖颈了——这当然是用了一点点小手法。
“很简单,首先将头发分成前后区……”丽莲给爱丽丝比划了一下怎么弄。
这其实是个港风感很强的发型,头发分成前后区,前区的头发在头顶扎起来,然后中间掏洞,头发从小洞由后向前穿,再左右撇开、分成两束,各扎两股辫并扯蓬松就完成一半了。
再然后弄后区的头发,后区的头发也分成左右两边,还要和前区的两股辫分别‘汇合’,然后也编两股辫、扯蓬松。这样得到的两根大的两股辫在脑后,拉起来穿过扎住前区头发的那根发绳,且穿过后多余的头发散下来,就是‘马尾’了。
这样的马尾松散俏皮,关键整个发型有一种毫不费力的慵懒感。虽说是港风,但在这个年代的欧美也完全不突兀,很像一些好莱坞明星看似随意一弄、让人念念不忘的样子……毕竟所谓港风,也是受全球流行影响出现的。
这样的发型,丽莲临出门前还拿了一根橙红底色白波点的丝巾,从脑后向头顶束,在头顶一侧扎起……更港风,也更美式了。
时下美国女性也很喜欢拿丝巾做装饰。有的像戴头巾一样,自从格蕾丝·凯莉在电影这样后就风靡开了。还有的就是像丽莲这次一样,时下被认为是‘运动风’(好多女工画报都会给女工头上加一个这样的丝巾装饰)。
背上包袋,丽莲脚步情况走下公寓,公寓楼下锁着她的新自行车,一辆红色带藤编车篮的‘Schwinn Breeze’牌女式车——虽然她现在住在校区内的公寓,但往来于不同的教学楼,有一辆自行车会方便很多。
而且就像她打算的那样,还可以周末去中央公园骑行呢!另外,偶尔想去城里,又不想乘坐地铁、出租,也可以骑自行车去(没错,就是‘城里’,在此时的概念中,虽然哥大在曼哈顿岛上,但它属于是郊区,实际上,此时大家认为曼哈顿过了86街往北就是郊区了)。
丽莲将包袋放进车篮,便蹬着自行车往教室赶。她到教学楼下,停自行车时,就看到本·格林,即贾维斯·格林的弟弟急匆匆气喘喘跑来,他和丽莲有相同的课要上……哥伦比亚大学本科阶段公共课特别多,尤其是头两年,所以虽然本·格林和丽莲不是一个专业的,也经常在课堂上碰到。
“时间还很充裕,你不必这样着急。”丽莲单肩背上车篮里的包,好奇地看了本·格林一眼。
微胖的金发男孩儿摇摇头:“遇到了几个大傻瓜!在摆‘导生’的臭架子,看我没戴那可笑的小帽,就要找我的麻烦。我趁他们不注意就跑了……迎新周到底什么时候才能过去?”
现在还在哥大的‘迎新周’期间,这期间本来是应该给新生更多帮助,让他们尽快适应哥大生活的。但在实际中,学长学姐很多没那么好心,作为‘导生’,他们只会用一些所谓的‘传统’刁难新生,给他们下马威。
本所说的‘小帽’就是其中一个传统,是说新生在迎新周都要戴一顶蓝色的无檐小便帽。样式大概类似丽莲上辈子见过的、冬天戴的毛线帽,不戴的时候呈锥形,戴在头上就贴着脑袋,一点儿也不美观。
哥大新生戴的这小帽大家都要买,学校商店有售,帽子前面还会绣上新生入学年份。
大家都觉得这帽子很难看,强制要戴更让人不爽,所以大部分新生都是能不戴就不戴的。比如丽莲就没戴,反正到现在为止没人因为这个叫住她找麻烦。本就比较倒霉了,按他的说法,这不是他第一次因为这个被‘导生’抓住。
“哦,倒霉的家伙。”丽莲同情地看了本一眼,和他一起往教室走。
“你们在说什么?”走在教学楼的楼道里,另一个认识的女同学搭话道。
丽莲给她解释了一下本遇到的事儿,这让女同学一下笑出声:“哈哈!你认为这家伙倒霉吗?好吧,的确有倒霉的原因,但更多只是那些混蛋欺软怕硬而已——那种坏家伙都有一种直觉,用于分辨什么人可以找茬儿,什么人不可以。”
说着她斜眼看了看本,摇头:“你看起来就是个好欺负的弱鸡……说实话,你应该参与一项运动的,让自己能强壮一点儿、朋友多一点儿、不好惹一点儿。”
本·虚胖·朋友少·一脸好欺负·格林觉得自己受到了冒犯:“我不认为那些混蛋是看我好欺负,所以选择我找茬儿……如果要说好欺负,富尼叶呢?明显作为女性,纤细而脆弱的她看起来要好欺负的多。”
女同学以一种看傻瓜的表情看他,还带着可怜的意味‘啊’了一声:“我猜,你从来没有过女友吧?”
“什么?”本反应很快,敏感地皱起了眉毛。
“坏家伙们看到一脸好欺负的男孩儿会选择找茬儿,看到美丽的女孩儿可不会——我猜,他们苦恼的是要怎么和富尼叶搭讪。实际上,开学以来,我已经不下十次听到有人在谈论富尼叶,想要约她了。”
“难道你没发现,昨天开始,就有没课的男孩也来我们课堂听课?”
“我以为大家只是来旁听的,为了知识。”本嘟囔道。
“哦,虽然大家来大学都是为了知识,但偶尔,美女的吸引力是要远大于知识的,不是吗?”女同学笑着打趣了一句,然后才看向有些无奈的丽莲,问她:“你的包看上去方便又漂亮,哪儿买的?是城里哪家百货公司吗?”
丽莲看了看自己单肩背着的棕色托特包:“你是说这个?并不是,是去裁缝店定做的……因为市面上买不到符合我要求的包袋。那些市售的包要么太重了,不便于携带,要么太小了不满足大学生的需求……我甚至考虑过买一个户外运动用的帆布包了……”
大学上课因为经常要在不同教室之间转移,所以基本都是要带着书包到处跑的,一个能装下所有课本、笔记本、文具,乃至零碎用品的包就是必需品了。而且因为是大学生了嘛,这个包还要有装饰性,要下课之后背着直接去咖啡馆,和同学讨论作业也显得合时宜才行。
丽莲也因此准备了两三个合适的上学通勤的包,可以大概搭配每天不同的穿衣风格……说起来这几个包都是丽莲找裁缝定做,是她画出样子交给裁缝实现。这也不是因为她多事,更多还是此时市面上很难找到符合她要求的包。
比如她今天背的这个上学通勤包吧,是一个棕色软皮的托特包,提手是单根的,比较宽长(但不到挎包的程度,还在单肩包的范围内),要挎着背也行。不过她还没有挎背过,这种背包的方式,此时还很少见于成年女性。
这种托特包,在丽莲上辈子时随处可见,但这个时候就是没有的。毕竟‘托特包’这种东西,起源早是早,却一直是很朴素的东西,形态很固定,没有入时尚界的法眼——‘托特’这个词本意是手提、搬运、携带的意思,所以托特包直译过来就是手提包了。
之所以比较少见‘手提包’这个翻译,可能是在中文语境下,绝大多数的包袋,只要能手提、单肩背的,都可以说是‘手提包’,这样就很容易混淆?
总之,这个朴素的名字说明了托特包是一种实用为先的包袋,它最开始指的可能就是百货公司里给顾客打包商品的购物袋。直到四十年代的美国,一个做户外运动商品的公司,才模仿购物袋的样式,给一些爱好划船这种户外运动的人设计一款帆布材质的包,这才是现代托特包的起源。
到这个时候,托特包依旧朴实无华,样式很长时间里都没有多少变化。变化发生在六十年代,当时蔻驰的设计师,她尝试将托特包推入了时尚界。她给托特包带来了两个主要变化,一个是提手和包身一体化了,另一个则是托特包正面加了一个小口袋。
提手和包身一体化不用说,这是后来各种托特包的基础。至于加小口袋的做法,这既是出于实用,方便装零钱使用,也能给包带来一些设计上的变化。后来的托特包,有很多是没有加外侧小口袋的(但里面会有内袋),但也有很多有,算是奠定了一种款式设计吧。
此后差不多三十年的时间里,托特包的变化就很小了,换句话说就是‘无聊’。哪怕是奢侈品大牌推出的托特包,也基本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它们会使用很硬挺的材质,制作出一个外形方正的包身,然后再搭配规规矩矩的拱形提手……而这就是全部了。
包上也没有什么花样装饰,单色最常见,也有双色拼接的(包身主体是一个颜色,提手、包底和包口上沿是一个颜色),除此之外就是‘零’了——这种情况,要到九十年代才会改变,那个时候的时尚界突然对托特包大感兴趣,所以出了不少新的托特包款式。
丽莲这个包基本将当下托特包的特征全给推翻了,首先就是材质,它是软皮的。所以空空地放在那里,它就会塌下来,而不能像此时的帆布包那样立着。这种材质就显得慵懒,配合比较好的皮质,高级感立刻翻倍。另外这也算是将托特包过去的廉价感、户外感,一下给去除了。
然后是提手,当下托特包基本上是前面后面各安一个拱形提手,丽莲这个却是两侧安了单根的提手。这种形态更像是挎包,也是因此这个包才能挎着背。
这也算是一种时尚变迁吧,其实在丽莲上辈子那会儿,各种不同包互相影响设计的情况是非常常见的。主要是大体的设计就那么多,那时候要想花样翻新太难了!就像女装翻不出花样了,引入一些男装的设计,男装走进死胡同了,引入一些女装设计,这都自然而然的事。
另外,丽莲还给这只包用了拉链封口,这也是这年头的托特包没有的设计。这时候市面上的托特包基本是没有封口的帆布包,嗯,这也是购物手提袋带来的传统了,为了方便,谁家的购物手提袋会封口啊?
但现在丽莲拿这个包通勤上学用,里面装的东西很多很杂,她做了内侧分层、内口袋不说,包包封口也是很有必要的——这个拉链口其实也看不到,因为软皮的嘛,背着时褶皱就会自然的向中间挤,侧面是看不到正上方中央的拉链的。
女同学衣装入时,看得出来爱美又有财力,大概就是看出了丽莲这个包的实用与美观,所以才向她打听的。
丽莲笑了笑,到教室后还将棕色软皮的托特包放在课桌上,拉开拉链,让对方可以看到包本身的细节:“……大致是这样的,内侧分层和内口袋可以按照自己的需求……喜欢的话,你也能去找一个好裁缝定做,本来就是简单的样式。”
女同学点点头,看了看托特包的内部细节,然后像是想起什么了一样,提醒道:“我听说三年级的默里找你说话了……她最近在为哈佛的某个兄弟会寻找可以联谊的美丽女孩。如果她是为了这件事找你说话的,你最好能心里有数。”
“我并不是说那是一件坏事,参加这类联谊,或者在藤校内部称之为‘常春藤联盟周末’的活动,也是大学生活的一部分。但对你这样漂亮的姑娘来说,很多事都需要小心,不是吗?”
丽莲知道对方这是出于好心,就冲她笑了笑感谢了对方的提醒。
丽莲其实不太了解什么叫做‘常春藤联盟周末’,还是住同一栋公寓的默里学姐邀请她才知道的——说是藤校的兄弟会经常会主办一些联谊活动,男孩儿们是兄弟会成员,女孩儿们来历不一,一般都是女大学生,品貌出众。
这种联谊不同于男孩儿随便搭讪认识漂亮姑娘,从一开始态度就比较认真,发展出情侣,甚至夫妻的可能性颇高。当然,就算没有后续发展也没什么,双方至少可以度过一个愉快的周末——一般是姑娘们前往男孩们所在的学校,和他们参加晚宴活动。
当然了,姑娘们也只是主动去而已,其他的除了来去的交通费,其他都是男孩们负责。男孩们还不只是出钱,而是整个周末的娱乐活动也要安排好。
第57章 哥大新生(5)
丽莲当然对去哈佛参加联谊不感兴趣……先不说联谊活动对她的吸引力本来就不大,就算要参加联谊,也不用跑到哈佛啊。
要知道,一个年轻女孩跑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见陌生人,别说是在六十年代的美国,就是几十年后的华夏,也是要担心安全的。说的好听,说是哈佛那边都是温文尔雅的青年才俊,对每一个女孩都十足的绅士风度。实际到时候真的发生了什么,那就迟了!
而以时下男性的放肆,这并不是杞人忧天……就说在哥大,丽莲都见过一些兄弟会成员是怎样的作风,对哈佛男孩们也不会有更高的期待。
丽莲干脆利落地拒绝了那位默里学姐的邀请,以为这件事就到此为止了。然而她知道自己从没动过去哈佛参加联谊活动的念头,但别人不知道啊!所以对此就有了很多猜测——在丽莲不知道的情况下,她成为了不少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奇特的是,虽然经常谈论丽莲,但没几个人敢于接触丽莲……就连一栋学生宿舍要举办派对,想要邀请她也是通过爱丽丝,丽莲的合租室友来的。
当时的爱丽丝正在哥大最大的那间食堂解决的午餐,排队时斜对面的女孩儿注意到了她,打了个招呼,然后就问她:“波里道莉小姐,贝克尔楼明晚会有一个派队,庆祝新学年开课,您愿意来吗?”
波里道莉是爱丽丝的姓,爱丽丝没想到对方居然认识她,能叫出她的姓。这就有些尴尬了,她可没认出对方,根本不知道如何称呼……
至于对方说的贝克尔楼,那是哥伦比亚大学的学生宿舍之一……说起来,此时哥大的宿舍还是比较充足的。如果不充足,也不会强行规定大一大二阶段,非纽约本地的学生必须住校寄宿了。
至于纽约本地学生,可以住校,也可以住家。
丽莲现在在纽约都有房产了,当然算纽约本地生,所以她也有选择住宿舍与否的自由。
但就是宿舍颇为充足的哥伦比亚大学,居然拒绝了她的住宿申请,也不知道今年是怎么回事——宿舍充足有一个原因就是,那就是如果可以,大家普遍都不愿意住学校宿舍。毕竟学校宿舍一方面比租公寓贵,根本不划算。另一方面,学校宿舍管理严格,设施老旧,有各种规矩,这都是年轻人不喜欢的。
这种情况下,主动申请宿舍,几乎不会有失败的……但偏偏丽莲就被拒绝了。她只能认为和她申请的是条件最好的那批宿舍有关,那批宿舍还是很抢手的。
“听起来很棒,你们主要是新生吗?”爱丽丝礼貌地点了点头,随口问道。她这是一种合理猜测,毕竟大一大二结束后,大家都是能不住学校宿舍尽量不住,可想而知学生宿舍里的主力军就是大一大二的学生,
她也知道贝克尔楼,离她和丽莲合租的公寓大楼也不远。那是一座建于二十年代的宿舍楼,总共21层,每层超过30间宿舍。可想而知这里如果真的要开公寓派队,那肯定热闹非凡——这类学生宿舍开派队,其实就是大家将门都打开,随便所有宿舍学生以及外来访客进进出出。
“呃,实际并不是……事实上,是一些大二的老生发起的,大家觉得这样很有趣。”女孩儿松开怀里固定几本课本的皮带,从课本之间抽出一沓传单,递给了爱丽丝一张:“派对提供啤酒和几种鸡尾酒,吃的有热狗、沙拉、烤鸡和冰淇淋,入场费每人2.5美元。”
递传单的那姑娘似乎觉得自己应该卖力一点儿宣传,便说:“如果你足够能喝的话,光是饮酒便能回本了。”
对此爱丽丝没有发表意见,如果是以酒吧喝酒为标准,2.5美元喝回本不难,但如果是自己买酒算,那就很难了。
要知道,这个时候葡萄酒零售普遍是1到2美元一瓶,这类派对用的估计是便宜的。这样就算以相对贵的葡萄酒算,2.5美元也要喝两瓶半啊!至于说便宜的啤酒,以及可以兑水、掺苏打水等的鸡尾酒,那就更别提了,2.5美元可以喝到更多。
实际上,2.5美元足够一个人去还不错的餐厅美美吃一顿晚餐了。不过账也不是这么算的,去参加派对不只是吃吃喝喝,甚至大家的主要目的都不是吃喝,而是‘玩乐’啊!
爱丽丝自从进哥大后,一直为大学新生活手忙脚乱,而且也从没参加过这种大学的宿舍派对,觉得这挺有意思的,就答应了下来。
“对了,波里道莉小姐,您好像和富尼叶很熟,是吗?”说定之后,女孩儿又想起了什么,忽然提到了丽莲。
她们很熟吗?爱丽丝觉得自己也说不好。她们现在是合租室友,每天共处一室,不可能不熟。但她们其实又没说过几次话,平常白天各有各的课程、学习计划就不说了,晚上回公寓的时间也不太一样,能碰上的机会很少。所以一般就是每天早上能见到对方,是偶尔同桌吃早饭的关系。
“还算熟?”爱丽丝只能这样不确定地说。主要她们是合租室友,要说不熟好像更奇怪。事实也是,丽莲算是她在哥大最熟的人了,比同为历史系的同学们都熟!
“总之,您和她是室友……希望您能告知她宿舍派队的事,我们本来打算邀请她的,但好像找不到她了——好像总是这样,想要找点儿什么的时候就不见了。”
“看起来你们很重视她,很想邀请到她。”爱丽丝笑了笑。
“算是……虽然才开课不到半月,但富尼叶小姐已经是学校明星了——您不知道吗?”女孩儿露出了有点儿八卦的表情,声音都压低了一些。
爱丽丝‘哦’了一声,仿佛不感兴趣,只是随口一说的样子:“我知道富尼叶很美丽,她成为风云人物一点儿不奇怪。但我以为她那样低调,至少要过一段时间才会被谈论。”
“是的,富尼叶很美,从艺术的角度我已经被她迷住了。从迎新日也有人拍到她的照片被校报转载,各学院的人就都对她很感兴趣了……但这并非重点,事实上,很多人可能对谁会成为她的男友更感兴趣。”
爱丽丝好像想起了这女孩儿一点儿,她似乎是学艺术的?
“到现在为止,已经不止一个‘黄金男孩儿’表示对她的兴趣了。他们私下都对身边的人说过,会采取行动,让富尼叶成为他们的女友。”女孩儿还掰着手指说了几个名字,全都是哥大校园内颇有知名度的学生,而且不只是本科生,还有正在读硕读博的大学长。
爱丽丝回忆自己看到的,摇摇头:“可我从没看到谁行动过……这些‘黄金男孩儿’们都这么害羞吗?”
“谁知道呢?”女孩儿耸了耸肩摊手:“或许只是富尼叶太美,也太冷淡了,大家本能地感到畏惧……至少不敢轻举妄动——之前默里邀请她去哈佛参加联谊活动的事儿你知道吗?这件事发生后,就有几个男孩儿对身边的朋友说,如果富尼叶真的要去剑桥市,他们就会跟着去拜访哈佛,总会把这事儿搅黄!”
“哈,自己敢不敢上不知道,至少要确保我们哥大的冰山玫瑰不会被哈佛的人摘到?”
哈佛大学位于剑桥市,和英国那个剑桥同名。这也不值得奇怪,美国很多地名都和欧洲的相同,因为移民会以自己的家乡或本国重要城镇给新的移民点命名。而又因为早期移民是英国人为主,所以其中英国地名尤其常见。
“这倒是不用担心,富尼叶早就拒绝默里了。”这件事爱丽丝一次早餐时就听丽莲说过了,她随口说着又摇了摇头:“富尼叶是个很谨慎的姑娘,对这类兄弟会主办的活动有戒心。尤其还需要她去不熟悉的地方赴约、过夜,她更不会去了。”
“哦,那说明她的高傲不是装的,而且和看起来一样聪明。”女孩儿得到了一个还没传开的消息,有些满意的样子,又和爱丽丝说了几句话才走。
她离开了,爱丽丝才松了口气,继续自己的午餐……还好没暴露出自己不记得她,更不知道她的名字,不然就太尴尬了。
之后爱丽丝是第二天早上才和丽莲碰头,她顺势就说起了贝克尔楼的宿舍派对。对此丽莲考虑了几秒后点了点头:“算我一个吧,这样的活动我还没参加过,哪怕不好玩也能见识一下世面吧。”
丽莲虽然对六十年代美国生活中的很多事有警惕心,但还不至于畏惧社交,她只是会排除一些风险较高,以及不喜欢的活动而已。像是这种在自己学校内学生宿舍举办的派对,还有伴儿一起去,这也担心就太可笑了。
而一旦没有顾虑,这类很有时代特色、美国风味的活动,她就很愿意体验了。一方面是见世面,另一方面也是生活太无聊。
于是到晚上,丽莲和丽莲就换好漂亮但不会太正式,适合学生宿舍派对这种场合的裙子,然后步行去了离她们公寓不远的‘贝克尔楼’。这时虽然还不到传单上说的派队开始时间,但因为这里原本就住满了学生的关系,早就热闹起来了。
丽莲她们在门口缴纳了2.5美元的入场费,就有人在她们手腕上盖了一个戳,然后让她们进去。
这时天刚刚黑,每一间公寓的灯都亮了起来,丽莲注意到不停地有人送来食物,虽然传单上说只提供啤酒、鸡尾酒、热狗、沙拉、烤鸡和冰淇淋,但实际上食物远不止这几种。大概除了预计的入场费都用来采购标明的食物,贝克尔楼有的宿舍生还会自费采购一些食物。
本来没有访客自己也是要吃晚餐、吃宵夜的啊,而以今晚的情况,大家也愿意通过一点儿食物结交几个朋友。
她们在一楼和二楼逛了一会儿,然后因为二楼的公共客厅人比较多,而且有休息的地方,就暂时停了下来。
她们找了个位置坐下,旁边就是一个临时布置出来的‘吧台’——桌上除了啤酒,还准备好了杜松子酒、朗姆酒、白兰地、威士忌、苏打水、柠檬汁……说是派对只提供啤酒和鸡尾酒,但鸡尾酒本身就是混合酒,所以实际就是几种基础的酒都有。
这时因为派对还没正式开始,大家也没来要酒,只有一个负责调酒的人站在桌旁,电话绳拉的长长的打电话:“没错,二楼公共客厅,这里需要冰块,给我留一袋——”
冰块送来的很快,应该是早就到了,只是还没分配到宿舍各处。而冰块一到,就可以制作鸡尾酒了,负责调酒的人也没有制作很复杂的鸡尾酒,都是用不锈钢的敞口容器装酒,几种原料大致混合,再加上冰块就成了。
就连盛酒,也是用勺子舀进杯子的……不那么赏心悦目?但也可以说是复古吧,古典时期就普遍用勺子盛酒,各个文明都有差不多的酒器。
丽莲有些发散地想着,直到自己也拿了一杯薄荷朱利酒,才回过神来,端着酒加入到了公共客厅里的一场纸牌游戏。
“不是有唱片机吗?放吧,我要听‘猫王’!”有人说着还跑到角落放着唱片机的地方去放唱片。
其他人笑笑,开始洗牌。这时候气氛非常放松,放着食物的大托盘摆在一边,大家用小盘子分盛了一些放在牌桌上,插了很多牙签,谁都可以吃……
丽莲大概玩了几局,觉得不是很有趣,就和玩得投入的爱丽丝说了一声,然后悄悄下场。之后就上楼继续逛了——等她离开,二楼公共客厅的人才开始迫不及待地谈论她。
“刚刚那个是谁?我的天呐!”
“是富尼叶啊!你不认识她?我还以为开学以来,所有人都认识她了……她的照片登上了校报,即使她没有接受校报的采访,校报为她写的介绍文章依旧引起了巨大反响!”有人惊奇于同伴这也不知道,怀疑他是不是最近跟随教授做实验有些过头了。
“富尼叶?是我知道的那个富尼叶吗?有人和我提起过一个‘丽莲·富尼叶’,称之为‘哥大之花’——那人还给我讲了个故事,有个耶鲁的家伙,上周末来这儿看朋友,对我们这位‘哥大之花’一见钟情,然后就极富行动力地准备转学了,好像马上就要成为哥大学子了?”
“这事儿是真的吗?我是说,有些太夸张了。”
“我听过的版本和你有点儿不同,不过大体是一致的——这故事真假不论,但在看到‘哥大之花’本人后,你还认为是夸张吗?如果是为了这样的美女,从耶鲁转学到哥大,倒也不能说不值得,是不是?”
想想刚刚看到的姑娘,之前还不知道那是‘丽莲·富尼叶’的人下意识点了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如果能抱得美人归,那当然值得,可如果不能,从耶鲁到哥大……这可不是一个有理智的选择。”
“哦,理智,你在谈理智?已有好几位‘黄金男孩儿’看到她就失去理智了!哲学系的霍华德,就是我们都认识的那个,他已经公开宣称富尼叶是他的女神了。哦,一个哲学疯子的女神,我简直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霍华德?天!看来这些日子我真的错过了很多。”今天几次表现出‘无知’的人忍不住睁大眼睛:“霍华德真的那样公开宣称了?我简直想去问问他怎么改变想法了……要知道,霍华德那家伙可是够高傲的——某种意义上,我认为他是个精神罗马人。”
“就是说,完完全全的父权拥护者。”
特别强调‘罗马’后再说父权,那就不是一般的父权了!相比起罗马曾经的父权,其他所谓的父权都像是过家家——罗马的父权是绝对的,没有给女性任何一点儿空间。在罗马的观念中,女性和男性根本不是一个物种,前者没有人格,缺乏理性,不配合男性谈爱情,只有在后者的监护下才能活着……
甚至就连生育,在罗马人的观念中,也和女性没太大关系。罗马看法,生育的中心是男性,女性类似土地,虽说种子要在土地里萌发、生长,但本质上新生的幼苗只是生产种子的苗木的复制。
也是因为这样,希腊神话中才会出现那样的‘判例’:英雄俄瑞斯忒斯为了报杀父之仇,将母亲及其情人杀死——这是有悖人伦的杀母!复仇女神因此对俄瑞斯忒斯纠缠不休。最后,是雅典娜叫来12名雅典公民裁决俄瑞斯忒斯是否有罪,然而最终的结果是平票。
还是雅典娜投下了关键一票,认可俄瑞斯忒斯无罪。
雅典娜之所以会认可俄瑞斯忒斯无罪,是因为她本身就是宙斯生下来的(虽然严格来说,最开始她也是母亲孕育,是父亲宙斯吃下了她的母亲,她才在宙斯身体里成长并出生)。就她这个‘例子’,母亲没有‘生恩’,为父报仇而杀母就变得和普通的为父报仇一样了。
而普通的为父报仇,即使因此杀人,那也绝对不是罪啊!古典社会可是很认同这种事的。
雅典娜的裁决下达,表面是她从自身个例出发,一点小小任性而已。实际却是古希腊古罗马相关观念的一次奠基,即使凡人们并非雅典娜,不是由父亲单独生养,也会持有相同的观点——生育和女性关系不大,借由女性身体生下的孩子是完全属于父亲的。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美狄亚才会在丈夫伊阿宋背叛时,将杀死他们的孩子视作对丈夫的报复之一……因为按照古希腊古罗马的观念,孩子是父亲的孩子,本质和母亲无关啊!美狄亚杀死的是伊阿宋的生命延续,剥夺了伊阿宋对孩子这种附属财产的处置权(在那时的观念下,孩子确实是附属财产)。
所以古代读故事的人最多说美狄亚癫狂狠毒,却不能说她的报复方式有问题。甚至在批判她癫狂狠毒时,不能说她灭绝人性,没有一点儿身为母亲的心肠!因为在古希腊古罗马的叙事下,先剥夺了女性作为母亲与孩子的特殊联系。
没有了这种特殊关系,母亲和孩子之间就算有感情,也可以类比孩子和其他普通长辈的感情。那么当母亲仇恨孩子的父亲,要展开报复时,杀死孩子也就只是一种选择了而已。
由此可知,‘精神罗马人’的霍华德到底是怎么回事了——不过虽然是这样,霍华德却因为优越的出身,出类拔萃的学业,运动也不错,甚至还有一张好脸蛋……依旧被认为是哥大的‘黄金男孩’之一。
当然了,也不是每个想要追求丽莲的‘黄金男孩’都像这个霍华德这样抽象。实际上,之后有两个尝试追求她的男孩还挺不错的,真的就是客观意义上的优秀——丽莲一开始还不太搭理他们,毕竟她一直有些排斥异性追的比较紧,更何况她也习惯了低调……‘黄金男孩’还是太显眼了。
是随着时间推移,丽莲才软化了态度,至少愿意和他们喝杯咖啡什么的了。
嘛,说起来这也是正常的大学生活的一部分啊,丽莲回忆往昔时就会忍不住想,或许她不用那么排斥这些事,一切没那么糟糕。她之前觉得自己在被男性‘围猎’(尤其是在拉斯维加斯期间),男人都是不怀好意的,也有部分原因是在‘职场’。
大学里虽然也有很多莽撞的男生,他们比社会上的成年人更不可控。但实事求是地说,还未走出象牙塔的他们多数肯定也没有社会上的成年男性那么‘坏’……而且丽莲和他们地位是平等的,这就和‘职场’上不一样了。
第58章 哥大新生(6)
丽莲怀抱着一把尤克里里弹唱:“月亮河,宽不过一里,来日优雅地见到你……”(注一)
“bravo!bravo!唱的真棒!我就知道这对你完全不是问题,是不是,我们的萨凡纳美女?”和丽莲一起围坐在草坪的一个男孩儿拼命鼓掌,毫不吝惜地表达了赞赏。他是丽莲英语文学专业的同学,包括他在内,今天是一群人来中央公园野餐。
“富尼叶是萨凡纳人?不过这和她是萨凡纳人有什么关系?”有人不解现在这种情况。
丽莲唱的这首《月亮河》是最近刚上映的电影《蒂凡尼的早餐》中的歌曲,这首歌曲非常优美,经由电影中女主角的扮演者奥黛丽·赫本唱出,便迷倒了诸多听众。不过,很多人只是看电影、听歌而已,可能都没注意到这首歌叫《月亮河》,更不知道这和萨凡纳有关。
丽莲将尤克里里放到一边,替男孩儿解释:“《月亮河》是约翰尼·默瑟以流经家乡佐治亚州萨凡纳的河流为灵感写下的歌曲……虽然没有说哪一条河才是‘月亮河’,不过萨凡纳最知名的就是‘萨凡纳河’吧?萨凡纳每年都会办‘萨凡纳河节’呢。”
说到这里,丽莲也忍不住笑:“不过,的确如此,这和我能唱好这支歌曲没什么关系……只是这种关联的话,太无理了。”
“所以,丽莲你是怎么唱好这支歌儿的?”合租室友兼友人的爱丽丝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我们上礼拜才去看了《蒂凡尼的早餐》不是吗?一个礼拜,你就能弹唱这首歌了?而且我可没见你练习过。”
丽莲解释:“我怎么可能在公寓里练习?公寓房间的隔音可不怎么样,那样一定会打扰到其他人。我一般是早晚在外面练习……能一个礼拜完成弹唱,还是因为我喜欢这首歌,它真的非常优美,令人沉醉。”
丽莲的解释半真半假,她这一周确实在外练习这首《月亮河》的弹唱,但一个礼拜就能扒谱、练习到完美,以她的尤克里里演奏水平是做不到的。之所以能表现得这么好,是因为这首曲子她上辈子就会了,而这显然是不能解释给其他人听的。
“我还得感谢,尤克里里足够‘娇小’,随便就能带走。不然我可能会因为乐器携带不便,中途就放弃了。”丽莲还拍了拍放到一边的尤克里里,开了个小小玩笑。
大家都笑了,之前鼓掌叫‘bravo’的男孩儿忍不住说:“啊哈!我说为什么你没有像电影中的霍莉小姐一样用吉他伴奏呢,原来是因为吉他太大了……不过,真的不是因为你不会弹吉他吗?”
“好吧,我的确不会吉他,嗯,仅仅能用吉他弹奏《小星星》而已。”丽莲笑了一下:“我不太懂乐器,只会一点点钢琴和尤克里里——不过钢琴也只是能弹几首流行曲子的程度,至于尤克里里,是因为《热情如火》才感兴趣的,完全是依靠自学。”
丽莲这辈子因为父母是流动剧团琴师和歌舞女郎的关系,耳濡目染是能唱会跳的。这也是她当初没恢复上辈子记忆时,没办法的情况下选择去做歌舞女郎的原因。不管怎么说,她有这方面的技能呀。
而除了唱跳,乐器方面就惨淡得多了。这辈子的父亲完成了她的钢琴启蒙,但她就是入门水准,如她所言,只能弹几首流行曲子。
至于尤克里里,她的话同样半真半假,她的确是因为《热情如火》里女主角弹尤克里里才对这种乐器感兴趣,并且自学了。但这不是这辈子的事儿,而是上辈子——这辈子在《热情如火》上映的1959年,她正忙着申请大学,后来又去了拉斯维加斯,哪有时间学尤克里里?
而且,上辈子所处的时代资讯发达,想要自学什么都容易。打开电脑,尤克里里的网课都一大堆……所以以此时的视角看,她的尤克里里不说弹的多棒,但也是一板一眼的,并没有自学容易有的诸多毛病。
爱丽丝感叹:“啊,《热情如火》啊,那的确是一部好电影,虽然梦露在里面的状态不太好,但有时我觉得那种恍惚的状态是契合角色某一部分的……那种追求着女性版‘美国梦’的美丽女人,她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只是本能地追寻财富。而她们靠自己是很难达成所愿的,主流社会也不赞同女性有事业,参与到社会的搏杀。”
“所以,最终只能是拼命释放魅力,好钓到一个富有的男性?她们几乎只看得到这条路。”丽莲接过爱丽丝的话说:“但这条路其实远比想的难,更何况作为人类,其实是无法完全遵从冷冰冰的‘现实主义’的。爱,人类是渴望爱的,而且爱根本不受自己控制。”
“并不是一个人值得爱,爱他能得到很多,就一定会爱。也不是一个人不值得爱,爱他等于贫穷、悲苦、受伤,就不爱了……如果能够控制爱与不爱,那大概也不会有‘特洛伊战争’,伊丽莎白与达西先生不会结为佳偶,爱德华八世也不是如今的温莎公爵了。”
“所以啊,凡是选择走上那条路的女性,有一点点自我觉醒了,天性中还存在纯真,那就会迷茫而痛苦——她们被告知,要想幸福就得和一个富有的男人结婚,这样就能得到许许多多的物质‘奖励’。但她们又不是真的光靠物质就能满足,她们还是会因为爱而温暖、慰藉……”
“两种不同的认知在拉扯……这种时候就会回归那个永恒难题,到底是无知的幸福比较好,还是痛苦地拉扯比较好。《热情如火》里梦露饰演的女主角,她甚至在遇到男主角之前就陷入到了这种痛苦中,不是吗?”
“明明知道应该尽力寻找一个金龟婿的,但按照她自陈的话语,她之前交往的男友都是‘萨克斯手’,她就是好这一口,容易被演奏萨克斯风的乐手吸引。而那些男人也对她不好,只是就算如此,她也一次又一次所托非人。”
“这样‘倒霉’,大概也是她登场时就有酗酒毛病的原因之一,她得借酒消愁……所以要说梦露当时的状态契合角色某些部分,是没问题的。”
本·格林听着丽莲侃侃而谈,对女性版‘美国梦’,亦或者一个电影角色的透彻,忍不住瞥了一眼一旁的道格拉斯,他似乎已经移不开眼睛了——道格拉斯是大二生,丽莲的爱慕者之一,也是哥大的‘黄金男孩儿’。
少有的丽莲会答应喝杯咖啡的爱慕者……他似乎完全为她俘虏了。
本·格林觉得这挺有意思的,他以前就认识道格拉斯——格林家是纽约本地的名门,只不过到他父亲时家道中落。他的父亲简单来说就是个败家子,但他也很难指责他父亲什么,因为他又是个好人、好父亲。只是他确实没有经营上的天赋,唯一的特长就是花钱享受。
本·格林之所以认识道格拉斯,是因为两人小时候住同一社区,而且年龄相仿,还读了同一所私立小学。
虽然小学毕业后,他们见面就不多了,但偶尔还是会遇到。在本的印象中,道格拉斯是个很难搞的家伙,他不坏,可是性格中有容易伤人的部分。这是天性使然,也有后天被宠坏的因素——他是独子,两个家族联姻的产物,即使父母感情平平,两个家族对他都很看重也是真的,从小几乎是他要什么给什么。
所以哪怕是在一大群富家子弟中,他也总是中心人物……人群中心,要什么有什么,自己本身也出类拔萃,这种年轻男孩儿可想而知会是什么样了。
他们会很容易吸引姑娘,也能装模作样地追求,成功率还不低。但这不代表他们手段高超,或者很会爱人,只是单纯自身条件优越,所以降低了难度而已。
这种情况下,要是遇到一个并不为他们的优越条件动容的女孩,相比起因此被吸引,他们这种人其实更容易失去耐心而放弃——只能说,前一种情况是好莱坞爱情喜剧,后一种才是多数情况下的现实。
为什么富家子弟不喜欢和门当户对的富家女谈恋爱,不就是因为后者并不怎么哄着他们吗?为了情绪价值都选择向下了,还要找一个不对自己另眼相待的,那是图什么?
但道格拉斯现在完全不一样,在面对丽莲·富尼叶时,他简直拥有无穷无尽的耐心。为了她,曾经根本不会参加的中央公园草坪野餐也会跟着来——哈!这简直可以拿到社交场上当作谈资之一了,‘道格拉斯家的继承人一点儿架子都没有,甚至会参加同学的野餐会’,呵呵。
不过,本·格林认为,即使如此,道格拉斯也没什么希望。想着这,本又转向了丽莲:“这样说来,《热情如火》中梦露扮演的角色,与《蒂凡尼的早餐》里,赫本扮演的女主角,其实是有一定相似性的?”
“没错,是相似的角色。不过《热情如火》是比利·怀尔德的作品,肯定是都市爱情喜剧的骨架,虽然怀尔德洞察了那类女性角色的痛苦迷茫,但那始终不是作品的重点。”
“而《蒂凡尼的早餐》,不管派拉蒙究竟如何大刀阔斧地修改了原作,以至于原作者对以‘蒂凡尼’为首的当代消费主义的讽刺,通过这部电影竟变成了一个绝佳的广告。对霍莉这位女主角悲剧性与矛盾性的深入挖掘,都是《热情如火》里‘糖糖’这个角色不能比的。”
《蒂凡尼的早餐》并非电影原创剧本,而是改编自此时知名作家杜鲁门·卡波特,于1958年出版的同名小说。作者写下的并不是一个都市轻喜剧(是的,《蒂凡尼早餐》是六十年代‘最佳喜剧片’,不得不说,对比原作的主旨,这也是讽刺性拉满了),而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悲剧,女主角霍莉实在是消费主义侵蚀当代美国女性的集中代表。
“嗯,听起来你很不满电影的改编?”有人听出了丽莲的话外之音,笑了起来。
丽莲摇摇头:“单纯论《蒂凡尼的早餐》本身,这是一部好电影,我是说,如果它是原创电影的话。但改编的确已经歪曲原作了……”
“但赫本的表演还是很出色的,我愿意为了看赫本来看这部电影……她在这部电影里多迷人啊。”爱丽丝忍不住说。
丽莲的表情有点复杂:“赫本确实迷人,但她的存在就是这部电影完全不同于原作的推手之一——她和原作霍莉完全不一样啊!很多看完电影的观众,大概会忘记她其实是个‘交际花’?”
“我并不是一定要强调霍莉小姐是个交际花,实际这个人物也不是一般的交际花,她本质是那种野性的、拥有自我的,内心始终有一片清纯的角色。问题是,赫本太‘高雅’了,太像个良家女孩了。”
“哪怕她尽力靠拢霍莉,表现得不羁随性,会吹口哨叫出租车……相比起混迹三教九流自然打磨出来的,也更像是大家闺秀家道中落临时速成,又或者是好女孩晚到的叛逆期,故意去学那种样子。”
“所以,《罗马假日》的确是属于赫本的‘不朽名作’,遇到这样契合的角色,简直是一种幸运。当然,《甜姐》也很好,那种文艺派的邻家少女,她驾驭起来也得心应手……其实相比起让演员去挑战不同类型的角色,我倒是赞同他们更多呆在自己的舒适区。”丽莲忍不住说。
“当然,最有天赋的那种演员例外,他们可以随意。”
“这对观众有好处,我们不用为演员的自我挑战浪费时间和金钱,不是吗?”
丽莲这种论调在此时还是比较非主流的,尤其在场的都是大学生,算是这个时代的知识分子了。他们对文艺界更了解,对于演员该不该走出舒适区,挑战不同类型的角色,基本是无脑赞成。一个演员,尤其是受关注的明星,始终演同一类角色,这就是减分项。
当然,这种看法也没什么问题,毕竟演员老是重复,观众也会腻。只能说两种观点都没毛病,只是各自出发点不同。
“……这样说,倒是让我怀念起赫本和梦露之前演的影片了,有机会想要一次性看个够。”爱丽丝忽然说。
几十年后这是很容易的事儿,哪怕是录像带时代,收集老电影的录像带或许会有这样的那样的困难(有的老电影根本没有录像带发售),但如果不追求全收,也不难。可在六十年代,要想某个演员的电影‘连映’,几乎没可能。
除非是超级有钱人,他们发动钞能力,直接就能从电影公司搞到任何电影的拷贝,然后在自家放映——道格拉斯就是这时候开口的。
“我想,我可以试试。”道格拉斯故作‘这很普通’的样子:“这事儿不难,我家就有电影放映室,我记得梦露和赫本的电影拷贝也有。就算缺少一些,还可以问我的姑妈,她是个电影迷,收集了很多电影拷贝。梦露和赫本都是大明星,她们的代表作,我姑妈一定会收集到。”
“那太棒了!我们定一个时间吧,一个‘电影周末’怎么样?”立刻有人捧场地说。
大家说定了‘电影周末’的事,之后又正式野餐,吃完后玩了几个游戏才散。丽莲没有和大部队一起返回学校,而是一个人招出租去了她那所公寓附近的一家咖啡厅——她和保罗,以及她女儿埃琳娜约好了在这里见面。
丽莲和保罗见面的理由很简单,还是和《驱魔夫妻》有关。最近《驱魔夫妻》大红大紫,当然会有很多人想要认识丽莲,但丽莲对深入参与那个圈子不感兴趣,所以都让保罗顶在前面。也不是说她完全不沾,只是要有选择地接触。
对此保罗也是赞同的,他看过太多一夜成名的作家陷进了文艺界的纸醉金迷,其中多数都因此蹉跎了自己的天赋。不说‘毁了’,至少也可以说是浪费了最好的时光和创作力……不得不承认的是,人的创作力也就集中在一段时间,而不是说写的时间越长,创作力、灵感就越充沛。
“……没什么需要特别在意的事,不过下个礼拜三的晚餐,你最好空出来。有一个小型聚会,都是一些很棒的业内人士,就当是认识朋友也好……还有,最近最重要的就是《驱魔夫妻》加印了,戈德堡出版社确定这次要加印15万册。”
《驱魔夫妻》第一次加印就是10万册,因为市场销售火爆,这10万册在三个多月的销售中也见底了。现在的话,因为《驱魔夫妻》依旧在精装本小说类畅销榜榜首,市场潜力还很大,所以戈德堡出版社的加印计划也丝毫不客气。
当然,15万册这个惊人数字的确定,也有马上要到精装本图书销售旺季的原因……大家都喜欢买书作为圣诞礼物,从接下来的11月开始,再到整个12月,书籍销售的数据是可以期待的。
“15万册?那太好了。”丽莲当然不会有任何不满,这个时候多印一本,她就有一份版税啊!版税可不是卖到消费者手中一本,才算一份版税,而是印刷厂里印刷出来就算。
15万本的《驱魔夫妻》,就是177750美元,除去保罗的12%的佣金,也还有十五六万美金的样子。
这样一大笔钱即将入账,极大安慰了最近花钱如流水的丽莲——她花钱如流水主要是因为她的公寓正在装修。
她本来还为这年头的房子便宜而窃喜呢,哪怕是曼哈顿上西区的高级公寓,1500平方英尺(不算阳台、没有公摊!),三万多美金就到手了……即使这年头的美金值钱,换算成此时的收入水平,这也很‘便宜’啊!
但等到做装修的时候她就知道厉害了,装修花费比房子本身更贵居然是很寻常的事?别说有钱人的居所了,就算是普通人的住宅这样也不奇怪——当然,其实她也没什么好抱怨的,毕竟她装修用到的东西,尤其是软装部分,都是好东西来着。
公寓装修也是她今天和保罗的女儿埃琳娜见面的原因,埃琳娜是她那间公寓的‘室内设计师’来着。
埃琳娜读的是纽约大学,一开始受自己父亲的影响,念的是文学专业。不过进入大学后,她发现了自己对室内设计的兴趣,所以又辅修了纽约大学的室内设计专业——纽约大学室内设计专业也是很强的,这样一个几十年后看来依旧时髦的专业,人家在1916年就设立了。
丽莲一开始就没打算找很厉害的设计师做自己公寓这个项目,因为她眼光是很超前的,而且在几十年后见过太多不同的室内案例了,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所以她对自己这辈子的第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房产,有了太多既定的想法。
这种情况下,找一个厉害的设计师出设计,既没必要,还容易让人家觉得冒犯。相较之下,一个刚刚大学毕业的设计师就够用了,既有专业知识,能够将丽莲的很多构想落到这个年代的实处,又不会有太多主见。
得知丽莲的需求,当时保罗就向她推荐了自己的女儿埃琳娜。埃琳娜虽然还没毕业,但也大四了,还在一家有名的设计公司实习。不过作为实习生,尤其是女性实习生,她在设计公司也就是做做端茶倒水的活儿。
相比起打杂,至少在丽莲这里有真正接触设计工作的机会,所以丽莲同意后,埃琳娜立刻就来了。
作者有话说:
注一:《月亮河》歌词
第59章 哥大新生(7)
丽莲一早就和埃琳娜确定,她的公寓装修风格要是‘南洋复古风’……当然,现在大概是没有这种叫法的,最多就是‘东方主义’‘殖民地风格’之类。而且说是‘复古’,这种风格在现在的东南亚还随处可见,好像也有点儿不适合。
当然,非要说‘复古’也没问题,毕竟很多元素都是很早就有的了,尤其是其中来自华夏的那部分。
丽莲喜欢这种风格,一方面是上辈子一直很喜欢‘汉洋折中’的混搭概念,东西方碰撞之下,有一种既熟悉又新奇的感觉。而‘汉洋折中’表现在室内设计上,‘南洋复古风’就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因为它的‘汉洋折中’不是生造的,而是在社会变迁中,自然而然形成。
南洋那片土地,本身就有的热带特色,先受到了华夏的长期影响,然后又在近代被殖民,打上了欧洲烙印(主要就是法国了),于是东西方元素交融汇聚于此。
另一方面,就是丽莲很喜欢‘热带’这个意象了。丽莲很喜欢热带、夏天这类意象,那有着强烈的生命力。虽然她不一定喜欢生活在热带、夏天,那种炎热在没有空调保驾护航时太折磨人了……她的喜欢是美学意义上的喜欢,喜欢的是略微抽象化的意象。
南洋自带的热带属性,再加上东西风格交融……简直长在丽莲的审美点上。
丽莲上辈子时就考虑过,如果将来存钱买房,房子就要装修成南洋复古风——上辈子没来得及做的事,延续到了这辈子,也算是弥补曾经的遗憾了。
而要装修成南洋复古风,硬装部分倒不难。到手的公寓拆掉原本就不怎样的地板后,铺上了几种丽莲和埃琳娜一起选的地板:客厅、餐厅和卧室通铺深色柚木刻花方形地板,厨房、浴室、阳台则是不同样式的花砖。
至于墙面,客厅、餐厅和过道等公共空间,下半部是橄榄绿护墙板,上半部分直到天花板则是杏子灰这样的复古暖调墙漆。天花板走相对简单一些的欧式风格,加一些石膏装饰线也不错。还有卧室,不用上护墙板了,通刷了一种旧书一样的米黄色墙漆,有一种古旧、安静、温暖的感觉。
再然后就是改造隔断了,像餐厅与客厅之间的装饰性半隔断,又比如走廊与其他空间的接口,全都要做门拱。原本是横平竖直的空间交界,现代感很强,可是做了门拱后,复古感一下就出来了……
这些就是基础的硬装了,至于说厨卫的墙砖,以及相应设施,都是风格上南洋化,内里怎么现代怎么来,毕竟厨卫的东西还是越现代越好用的啊!
到现在为止,丽莲那套公寓的硬装其实已经做完了,剩下的都是软装。今天埃琳娜来见丽莲,是要和她一起去看新装好的门和灯具,然后对一下接下来的部分。
所以等丽莲和保罗谈完,两个女孩就步行去了82街412号(特意约在这附件见面,就是为了方便看公寓装修进度啊)——就和埃琳娜说的那样,之前选好的门已经安装完毕了。
原本公寓自带门丽莲都没要,比如原本客厅与阳台之间的双层玻璃推拉门。为了利用好采光,基本上客厅朝阳台的一面,除了承重柱,都被打掉了,然后安装了双层玻璃推拉门(承重柱隔开,两边各有三扇玻璃推拉门)。
做这种双层玻璃推拉门是兼顾了采光和隔音,采光不用说,谁不喜欢采光呢?至于隔音,这在曼哈顿也非常有必要。曼哈顿岛的街道都不宽,这样的街道两侧却有大量的摩天大楼,再加上没有吸音的绿化,车水马龙声就终日在道路两侧建筑间回荡,非常、非常嘈杂。
只能说,曼哈顿岛当年做城市规划的时候,很多城市规划的理念还不成熟吧。后来倒是尝试增加了绿化,比如说中央公园。但中央公园是集中在城市中心的一整块绿化地,很难说对吸音降噪有什么效果。
纽约人大概是不喜欢阳台封起来,毕竟那样就失去阳台的户外感了,所以在阳台与室内之间安装双层玻璃的隔音门是没毛病的做法。只是这样一来,丽莲的复古南洋风就有问题了,所以她将透明玻璃的推拉门换成了下半黑色+上半彩绘玻璃的折叠门。
后者隔音有所欠缺,为此丽莲决定封阳台……说起来,封阳台大概是公寓硬装部分最大的工程了。和需要动用大型机械,从外面施工的封阳台相比,刷墙、铺地板算什么啊?
丽莲对阳台是否一定要露天没太大执念,虽然对南洋风来说,阳台不封其实更好,但封了也问题不大。而且考虑到此时的曼哈顿噪声大、灰尘大,丽莲也对阳台上吃灰、吃尾气没什么兴趣,封了实在好处多多。
除了客厅与阳台之间这个特别费事的彩绘玻璃折叠门,其他的门就省事儿多了。要么是风格类似,但样式不同的彩绘玻璃门,要么是百叶门,再不然还有中式木制雕花门。虽然都是费心淘的,有的还得定做,却也是此时想要做风格化、高端化的装修都会有的。
毕竟这是六十年代,没有后世的生产力,商品的全球流通更是不能比,很多特殊一点儿的东西找起来就是这么难。
“虽然真的很麻烦,但效果真是太棒了,我开始理解你的意思了。”推开入户门,看到已经有些感觉的公寓,埃琳娜目光投向了客厅与阳台之间半拉开的彩绘玻璃折叠门:“对了,定制的木百叶窗帘和木百叶窗快到了,到时会更漂亮吧?”
复古南洋风的又一大必须要素,就是木制的百叶窗或者百叶窗帘了。丽莲选定的木百叶窗帘是深柚木色的,木百叶窗则是蓝色的、青绿色的,前者会用在阳台,后者搭配公寓其他嵌玻璃的铁艺花窗使用。
“是啊,希望下次能完成这部分……灯具怎么样?”丽莲按了按电灯开关,已经安上了灯具的灯亮起。
客厅和餐厅的灯是吊扇灯搭配法式复古的壁灯、落地灯、台灯,除了吊扇灯,其他在美国都很容易找到——吊扇灯也不算太难,因为拉丁美洲的殖民地风格,也会用吊扇灯去营造,这种殖民地风格在美国就相对常见了。
另外还有卧室、盥洗室等相对小的空间,丽莲基本都用风格复古的法式灯,没再用南洋风标志性的吊扇灯。比较特别的是,她在主卧增加了一盏中国式的落地灯台,这也是整个公寓灯具上唯一的东方选择了。
“……百叶窗和百叶窗帘都安装完毕后,几乎就不会有安装工人进场了,接下来会轻松很多。”埃琳娜走到丽莲身边,看他似乎对现状很满意的样子,松了口气。
其实也不是所有电器都不需要‘安装’,不过这上面最麻烦的空调已经安装好了,所以埃琳娜这样说也没错——空调虽然不是不能后装,但现在的空调是窗机,如果不一开始就根据窗机的尺寸安排好窗户等,就没办法那么协调,所以丽莲的公寓空调进场很早。
‘安装’的部分结束,剩下的不外乎就是家具、电器等进场,工人们送进来、放下就行。安装则不同,担心工人细节上出错,之前埃琳娜总要在公寓这里盯着。
“没错,接下来的工作会简单很多,嗯,电器目录带来了吗?我们可以挑选一下。”丽莲和埃琳娜走到已经封起来的阳台上,这里有一个户外铁艺小桌,搭配了两把户外椅,她们就在这里看起了电器商品目录。
需要丽莲做决定的是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等家电,埃琳娜拿来候选的都是尺寸上适合预留空间,颜值也合格的。至于价格,不是她在意的……即使父亲保罗没和她说过丽莲具体赚多少,她也能从父亲的兴高采烈中猜到一些。
雇主足够有钱,不会在乎电器的价格的。
丽莲也确实愿意在电器上花钱,一切以方便好用为主,都选了此时来说最先进的新款。
电器选择完毕,两人离开了公寓,准备找个地方吃晚餐,然后就各回各家。吃晚餐的时候,埃琳娜还提到了自己最近在唐人街淘到的东西:“很美丽的花瓶,古香古色……当然了,我都按照你说的,没有可靠的中间人做担保,一律不信是古董。”
“按照现代仿品出价,最多承认是近代货……如果对方不愿意卖也无所谓。”
此时的唐人街多的是各种假古董,真的相信古董店店主的天花乱坠,那就是待宰肥羊了。反正丽莲也对收集故乡的古董没有执念,就让替她淘新家装饰品的埃琳娜放平心态——面对华夏古董她其实心态复杂,一方面不太想趁着价格低收上一大堆,总有一种偷了宝贝的感觉。另一方面,如果合适,她又想收藏,不然流落在美国的宝贝,不是更所托非人了吗?
最终丽莲决定有机会还是购进一些流落国外的古董,那样她可以拥有一段时间,等到未来时机合适,或者自己去世,再捐回国内就行,也算是两全其美。
“所以,花瓶买到了吗?”丽莲切开牛排,好奇地问。
埃琳娜笑了笑:“买到了……虽然那家伙吹嘘是500年前,明王朝时期的瓷器,但我认为就是近代货。不是最近制造,但历史绝对不超过40年!”
民国的啊,丽莲随意想着……如果是几十年后,民国精品大概还是值点儿钱的。但在当下,很难讲‘近代’民国的和上周制作的,二者价格上有区别。它们都没有‘时间价值’,分出价格上下的完全是工艺水平……
“那就期待下次去公寓时能见到了……”丽莲想了想,又轻轻摇头:“我等不及要看到公寓彻底完工了,但软装部分实在太费时间了——因为是美国少见的风格,每一样东西都要淘宝、定制,甚至等从国外启运。”
是的,公寓软装部分也不可能完全靠唐人街淘宝,那只是一个补充而已。为了风格上足够还原,也是这种复古风格用老东西总是更有感觉,丽莲和埃琳娜一开始就决定从东南亚‘就地采购’。
为此,埃琳娜不知道往东南亚那边打了多少电话沟通!
虽然东南亚在此时的美国人眼里是不折不扣的穷乡僻壤,那儿都是一些第三世界国家,但这种地方机会也多,同样不少欧美人在那边做生意。其中倒卖东南亚特产的也有,这里的‘特产’,真的就是小到特色纪念品,大到古董了。
埃琳娜联系的就是这类商人,请他们在东南亚本地找到丽莲想要的东西,然后单独定一个集装箱运来……其实,如果不是现在的越南有些不安全,埃琳娜本来是打算亲自跑一趟,把所有东西定下来的。
是的,虽然说是东南亚,但东西主要是从越南来。这不只是因为丽莲受经典越南电影《青木瓜之味》影响,所以认准了‘越南’。还因为东南亚其他国家都没那么适合——东南亚其他国家,有的是太小了,谈不到衍生出自成一派的南洋风。而比较大的国家,如泰国、印尼等,他们古代又不怎么受华夏影响,东西方融合里就没多少中式的东西。
就是越南最恰到好处,南洋国家,法国殖民,古代属于东亚文化圈,还有‘小中华’之称。
想着这些,丽莲一只手撑着下巴,陷入了沉思。等到回过神来,才说:“希望我们的集装箱能在下个月抵达吧……我还想圣诞节之前搬进公寓呢。”
现在已经10月中旬了,下个月是11月,如果订购的越南家具和装饰品不能在11月时抵达,她想在圣诞节前搬进新公寓,时间上就会比较紧张——东西到了需要进场、整理,然后还有小细节要调整什么的。
好在丽莲的希望并未落空,来自越南的集装箱穿过太平洋,又经巴拿马运河,最终11月在纽约到港。办理好相应手续后,工人将集装箱里的家具和装饰品装车,运到了城里,最后搬进了她的公寓。
之后又经过了最终的细节打磨,在12月初结束了所有工作……埃琳娜交给丽莲的是一套清洁工大扫除过,说得上一尘不染的新公寓!
不过当时她正好在考试周,除了去看了一眼,根本没时间做别的。直到考试周结束,她才算真正搬了进去——搬进去的同时,她也没退和爱丽丝合租的公寓,毕竟在校区内有个地方住还是很方便的。
丽莲搬进去时,是埃琳娜陪她一起的,她们还在电梯里谈到了雇家佣的话题。
“这房子不算难打理,我是说,它至少不是一栋郊区住宅,后者需要一个家庭主妇全身心投入。甚至还不够,如果这个家庭主妇已生育,那绝对是要再雇个保姆的!那类双职工家庭,一方面是丈夫分担了一部分家务,还有就是家务做的没那么用心了。”
“毕竟要过得舒适体面是一件很难的事儿,但如果只是正常生活,那又很简单了。单身男女是怎么过都市生活的?还有下城那么多雇不起佣人,妻子也无法做全职主妇的普通家庭……不也维持下来了吗?”
埃琳娜冲丽莲耸了耸肩:“不过你不在这之列,我猜你根本没时间打理公寓,时间都得花在上学和写作上,对不对?所以如果不想这漂亮的公寓变得邋里邋遢,就得雇个家佣。或者,至少是固定时间来干活儿的女孩儿。”
‘家佣’是住家女仆,丽莲当下还是愿意一个人独居,所以这是不考虑的。不过就像埃琳娜说的那样,雇一个固定时间来干活的‘钟点工’,这是很有必要的。
这类佣工也很容易找,纽约多的是家政公司,打电话过去说清楚要求,就能等人上门了——当然,佣工的家政水平不同,想要一个好佣工,那需要多出一些钱。
“我就猜到你不打算雇家佣了。”听丽莲说了自己的打算,这时已经出了电梯、走进16-A的埃琳娜摇了摇头:“如果不是这样,你就不会把佣人房改成小书房了……虽然改回去也很简单,只是换家具而已。”
“我可以照顾好自己,家佣根本没必要……我只是需要有人帮我照顾这套公寓,这样只要每天上午过来3个小时,应该就足够了吧?”丽莲也考虑过这个问题,当下不假思索地说。
其实如果是上辈子,无公摊140平米的公寓房,也不是不能自己打理。但一方面几十年后家电更多更好,很多家务活儿变得简单省时了。另一方面,丽莲上辈子时,社会也不会要求一个年轻人的公寓要处处体面,即使那是高级公寓。可六十年代初的美国,是真的有这样的隐性要求的。
所以除非丽莲的公寓不打算见人了,只是她一个人的小窝,又或者她可以完全不在意其他人的看法,不然还是要雇人——丽莲也不是不能完全不在意别人的看法,但没必要为了这种事不在意啊!
再加上她其实也不爱自己做家务,能轻松享受干净体面的家居环境,不也挺好?
最后她飞快接受了雇‘钟点工’这件事。
“哦,那倒是没问题。”听丽莲说每天3小时,埃琳娜想了想认为是可以的。
埃琳娜的母亲已经去世了,她算是家里的女主人,但她一个被学业追着跑的大学生,其实也没时间做家务。所以她家就雇了一个保姆,每天大概去她家工作半天,除了打扫房子外,还要做早餐和午餐。由此埃琳娜估算出,丽莲只需要有人帮她打扫卫生的话,每天3个小时足矣。
就这样,丽莲很快就雇了一个每天固定来家3小时的钟点工……而由俭入奢易,她也迅速适应了住高档公寓,且不怎么需要自己做家务的独居生活(她基本只需要不想外食的时候,给自己做饭)。
丽莲自觉自己在新公寓过着低调简单的生活,一切已经很接近上辈子的样子了。却不知道,相比起几十年后城市居民对‘邻居’的冷淡,当下的城市居民还是愿意关注自己的邻居,甚至打探他们的。
而她本身也是引人注目的,比如这一天就有人在公寓外注意到了选购圣诞礼物归来的丽莲,见她走进电梯,有些好奇地问同行的邻居,对方也是16层的:“……那是新搬进16-A的女孩儿吗?”
“是的,才搬进来没几天……前一段时间一直在装修,虽然很小心地控制施工时间,尽力不打扰到邻居,但还是能看出排场不小。”同住16层的住户颇为八卦地说:“我家新雇的家佣,和她家的女仆说过话,听说那女孩是哥大的学生。”
“她一个人住?”提起话头的夫人挑了挑眉毛:“所以这完全是为了那女孩购置的公寓,甚至还重新装修了一遍?哇哦,她姓什么?难道是某个名门望族的大小姐,又或者哪个百万富翁的女继承人。”
“姓‘富尼叶’……我不知道有哪个家族是这个姓,这是个法国姓氏,对吗?她似乎来自佐治亚州,那边本来就有很多法国裔——我只知道纽约和波士顿的大家族,南方只听说过几个最有名的。”
“我知道两个姓富尼叶的家族,但……”说到这里,那位夫人摇了摇头:“不过这也没什么,只要她的确是位体面人家的小姐就够了……一个年轻漂亮的单身女孩住在豪华公寓里,总让人担心是不是一个交际花。”
“我们这儿不是‘合作公寓’,没有业主委员会审查购房者和租房者的情况,就有可能发生那样的事儿,不是吗?”
16层的住户附和:“啊,是有这样的事儿……有的高级交际花就住在豪华公寓里,外表也温文尔雅,完全看不出她们是风尘女子——说实话,那真可怕!有一天忽然发现自己的邻居是个交际花?天知道会不会引来一些事端。”
“而且传出去了,公寓的名声怎么办?都没办法和朋友说我们也是住这里的了。”
第60章 上西区故事(1)
纽约的公寓一般分为两种,普通公寓,以及少数的‘合作公寓’。前者不必说,租房时遇到的大多数都是此类,只要能付租金便能入住,就算房东有一些要求,也就是不许养宠物之类。后者就不一样了,无论是买是租,都有很多门槛。
这种门槛并不是房东设立的,实际上房东出于利益考虑,无论是租是卖,只要对方能出得起价钱就行,理论上不会太过为难人。而且一栋公寓有那么多房东,要想他们结成牢不可破的同盟,每个都坚持原则,那也太难了。
实际上,‘合作公寓’之所以能设立那些门槛,完全仰赖于其特有的‘业主委员会’,即‘co-op board’——可以简单的认为,合作公寓不是一栋公寓,而是一家公司,公寓内的一个个房东,他们拥有的也不是自己那套房子的产权,而是公司股份。
有了这样的架构,‘公司’的任何重大业务,比如股份易主(卖房),固定资产租赁(租房)等,当然需要作为董事会的‘业主委员会’一起决定。大家要共同协商认可,然后才有后续,这就形成了实际上的共进退。
或许有的人会不满,但规则是这样的,不满也只能‘共进退’。
一般来说,此时的‘合作公寓’常见于战前就有的老公寓。那儿是老钱聚集地,合作公寓的模式一方面方便他们的资产管理,另一方面也是他们天然喜欢的,毕竟又可以划一个自己玩,且不让讨厌的人进入的圈子了。
新公寓如果开发之初就有意识做合作公寓,那得地段非常好、规格很高,以及有一批名字金光闪闪的初始住客才行——所以丽莲现在的公寓,虽然算是高级公寓,却不是合作公寓。
不过如果是现在的她,想要入住合作公寓,其实也不难。她已经有足够的钱只是前提条件,更关键的是,她现在是写出畅销书的作家了。作家这个身份真是既有名人效应,又相比起演艺明星这类名人更受人尊敬啊!
有的‘老钱’或许不愿意演艺明星住进自己所在的公寓楼,觉得追逐明星的记者会打扰到自己,但几乎没人会拒绝一个知名作家做邻居。毕竟就算开派对,能邀请来这样的邻居,那也是十分增光添彩的啊。
当然,丽莲对现在的公寓挺满意的,并没有对‘合作公寓’产生兴趣——这种设立各种门槛,确保小圈子的玩法,丽莲更多觉得是在装模作样。而且可以想象,其内部肯定多的是自矜自傲于出身,讲究身份高低的人。
再者,她觉得现在住的‘普通公寓’已经很好了,生活舒适度上和‘合作公寓’不会有什么不同。既然是这样,‘合作公寓’也就无所谓了。
“富尼叶小姐,今天要收拾书房吗?”打扫完盥洗室的女仆佐伊走出来,为丽莲泡了一壶茶,放在了钢琴旁的小桌上。
佐伊就是丽莲雇来每天打扫卫生的女仆,她是个黑白混血,属于是混的挺好看的那类(也有可能是因为她的黑人血统来自东非?那儿本来就盛产黑美人)。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她手脚勤快、性情温和,之前历任雇主都评价很高。
所以丽莲在面试并且试用了两天后,就正式雇佣了她。她现在每天上午来丽莲的公寓,只工作3小时。
佐伊也很满意在这里工作……她之前都是住家女仆,但后来她结婚了,没人会要结婚的住家女仆。而且她现在有了孩子,要分出更多的心力在自己的小家,自己的孩子身上,就更不可能做住家女仆了。
丽莲是个好相处的雇主,每天上午工作也完美适合佐伊的情况——她每天上午会将稍大的一个孩子送去托儿所,才一岁的那个则送到一个专门照管婴儿的老保姆家里。然后中午回家时,将两个孩子一起接回家。
下午就照顾孩子、做家务、为一家人准备晚餐……什么也不耽误,却有一份一周能赚30块的工作,这已经很不错了。
嗯,是一周30块,因为她每天工作三小时,每周工作五天,而丽莲开的时薪是2块。这个时薪是此时纽约最低时薪的两倍,但体力工作按小时算一般会比较高也算是常识了。而且这类工作介乎于零工和全职工之间,也应该比同类全职工的时薪高一些的。
再加上佐伊在家政上非常专业,更高的薪水是她应得的。
“书房?书房不要动……擦一下地就好了。”丽莲停下今天的钢琴练习,去喝佐伊刚泡好的茶。
她现在的公寓里有一架三角钢琴摆在客厅,这在此时还挺常见的,毕竟开派对的时候用得着。不过丽莲选购这台名牌钢琴的初衷倒不是派对用得上,而是打算平常也弹弹琴……毕竟是这辈子会的技能,她也不讨厌,能享受音乐也不错啊。
就是这么好的钢琴,她只会弹一些流行曲,总觉得有些奢侈……丽莲这是还没习惯‘有钱人’这个身份呐。
“好的,富尼叶小姐。”佐伊答应了一声就去书房了。书房不同于别的房间,丽莲在里面工作,整理之后反而不方便她。所以每次打扫之前,佐伊都会问一下丽莲,确定可以打扫整理才会进去。
打扫完书房的佐伊见时间还早,不满今天的3小时,就在征询过丽莲后帮她做了简单的午餐——她的工作内容一般不包括做饭,不过如果时间还早,丽莲也不想出去吃或者自己做,她也会帮丽莲做点儿吃的。
丽莲投桃报李,也不会让她只做自己的,一般都是双人份甚至更多。多出来的当然是佐伊的,她可以带回家做自己的午餐,这样也省了她回家还要做午餐的事儿。虽说,她一个人的午餐一般都很对付,可能两片面包配花生酱,又或者昨天剩菜做的三明治就行,不费什么事。
今天佐伊看冰箱里还有很好的牛肩肉,以及几种蔬菜,就做了一个牛肩鲜蔬焖饭(大米是丽莲的厨房常备的)。就这一样,有肉有蔬菜有主食,不需要再做别的了,所以非常简单便利。这也符合欧美的习惯,午餐吃的简单嘛,尤其丽莲是自己一个人吃。
不过,吃的时候还是配了一杯红酒香橙冰美式,一下看起来就没那么‘敷衍’了。
时下的美国人基本把酒当普通饮料喝,不只是用餐的时候饮酒佐餐,而是随时随地都能来一口。像是公司中有自己办公室的管理层,他们的办公室里几乎都有酒柜,工作间隙喝酒,无论是为了提神、抓住灵感,还是为了庆祝,好像都说得过去?
丽莲虽然因为上辈子就不喝酒,而且也实在受不了六十年代美国人这种喝法,平常对酒表现得没什么兴趣。但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不喝酒是不可能的,最多就是喝的少一些,有选择地喝那些酒精含量比较低的。
实际上,她都习惯了喝一些含酒精的饮料了。比如红酒香橙冰美式,虽然说是鸡尾酒,但与其说是酒,不如说是咖啡,因为那才是风味的主要来源,难怪‘冰美式’放在最后——一杯红酒香橙冰美式,只有45毫升的红酒而已,而且红酒本身也不是以酒精含量见长的酒类,丽莲都不觉得这是在喝酒。
吃完了香喷喷的牛肩鲜蔬焖饭配红酒香橙冰美式,丽莲顺手洗了杯盘,看时间差不多了,就换了一套衣服,准备去百货公司买东西。
最近放寒假,她并没有整天窝在家里不出门,出门见朋友、逛公园、看电影等,都是她的日常。当然了,临近圣诞节,购物也是她重要的日常活动,之前她可是采购了不少圣诞物品、圣诞礼物。
今天又去百货公司,是她想买一些冬季的好衣服。她之前穿的普通衣服不算,能出席重要场合,尤其是晚上穿的‘好衣服’,都是在拉斯维加斯置办的。先不说没几件,风格也偏拉斯维加斯,对她其实是有些成熟了,就说现在过去两年了,她也想买新的啊。
嗯,没钱没办法,有钱当然是想买就买!
因为是想买‘好衣服’,所以丽莲直接去了纽约最好的购物天堂曼哈顿‘第五大道’,走进了‘B Altman(本杰明·奥特曼)’百货公司——这也是此时纽约最好的百货公司之一,可与波道夫·古德曼百货公司比肩,只不过后者活到了丽莲上辈子,前者则没有那么幸运。
走进‘B Altman’百货公司,丽莲直接去了女装部……毕竟她今天目标明确,就是买衣服。
其实,此时的百货公司虽然提供最高档的商品,但在‘高级女装’这个领域,百货公司还是比不过专门的时装精品店。时装精品店卖的几乎都是‘高定’,来自欧洲知名品牌的高定(部分是图纸来自那些品牌,但由本国本土缝制,细节也和欧洲产的有区别),很少见成衣,毕竟这个时候的高级时装屋也几乎不做成衣。
而百货公司虽然也和时装精品店一样,会购买欧洲高级时装屋的图纸自行生产高定服装(一般是一年的生产权),但总的来说还是卖各种成衣为主。
丽莲虽然目标是买‘好衣服’,但也没想买‘高定’,就是普通的高档女装就行了,即使她现在完全负担得起那些‘高定’。
这年头的高定并不贵,至少相较于人们的收入是这样,以最贵的礼服为例,一般也就是上千美元,如果是在欧洲本土买还会更便宜(这些奢侈品进入美国,运费、关税、奢侈品税等可不少)。
而礼服以外的‘高定’则要更便宜,冬季的大衣三四百美元左右就能拿下(如果不是裘皮之类的材质的话),全身的套装一般比大衣更便宜,超过三百美元的很少。还有各种连衣裙,一两百美元足矣。
倒不是说这个价格就很多人都负担得起,实际哪怕不算通货膨胀,这在丽莲上辈子也是奢侈品的价了。但凡是就怕比较,以此时美国人的收入看,普通人一两个月的工资就能够得着‘高定’了,这和后世的情况完全不一样啊!
丽莲上辈子那会儿,‘高定’起步是数万美元,礼服类更是10万美元至少,这直接从普通美国人月收入的水平跳到了年收入啊!
还有一个实际数字可以说明情况不同,那就是根据统计,当下大部分时间都穿高定的女性,全世界大概有二十多万。而在丽莲上辈子那会儿,经常穿高定的人不超过200——当然,这不是说能负担得起高定的人只有这么多,而是成衣崛起,大部分有钱人除了个别场合,日常也是穿成衣的。
但不管怎么说,足以说明六十年代的‘高定’还没那么高不可攀,富人普遍将其视作生活的一部分。甚至中产阶级,至少美国的中产阶级,衣柜里也普遍有那么几件高定撑场面。
至于几十年后,高奢品牌的成衣线其实占据了原本高定的生态位,明明是成衣,料子也不见得出奇,价格却远超其应有的价值,可能一件夏天的小衣服就要几千人民币什么的……至于高定,占据的是曾经珠宝的生态位,但又有差异。
丽莲没有想去买高定,一方面是上辈子心态影响,还没习惯那个等级的消费。另一方面也是以时下美国社会的观念,她还没到穿高定的时候——此时的高定被认为是有一定年纪的女性的衣服,三十岁以上的未婚名媛,已婚的25岁以上贵妇人,这才适合。
年轻、未婚的女士,除非是非常特殊的场合,不然不会穿高定,哪怕她是千万富豪的女继承人。
不过话说回来,丽莲觉得普通的高级女装还真不一定有‘高定’划算。高定都是手工制作、量体裁衣,所以各方面细节都是最适合穿衣服的人的,就算原本的设计有些地方不合适也能修改,衬托穿衣服的人的优点,修饰缺点……这以六十年代的要价,说得上物有所值。
至于普通的高级女装,除了礼服,其实不会比高定便宜太多。比如丽莲现在在‘B Altman’百货公司的女装部,看到的这些穿在木头模特身上的高级女装,冬季的长袖连衣裙一百美元左右,套装150美元差不多,冬季大衣和套装差不多,甚至还稍微便宜一些。
普通高级女装的冬季大衣,不像高定大衣,对比套装还要更便宜,估计是因为大衣的廓形一般比较宽松,就更适合成衣线制作。而不像是套装,甚至连衣裙,即使不是高定,以这年头的设计版型、制衣机器,也要部分用到手工。
另外,高定大衣一般会用特别好的面料,突出豪奢感,哪怕不是裘皮的,也有别的讲究。普通高级女装的大衣,很少用那么高端的面料,毕竟大衣可不用穿着在宴会上展示,门口就脱下了,自然能省则省。
总之,普通高级女装不是礼服的话,和高定的价格差距也没有想象那么大。
……
丽莲首选就选了一件大衣,米白色的薄呢伞形大衣,伞形廓形让大衣随着她行走而摆动,就像是一朵花一样。这也是此时高级女装经典的大衣廓形,相对而言,普通女装的冬季大衣已经很少做这种廓形了。因为这很费料,还因为普通女装能用的冬季衣料往往很沉,穿上身太重了。
丽莲是在‘B Altman’百货公司宽敞的试衣间穿上这件大衣的,会令人吃惊的是,光是试衣间都快比她上辈子逛过的一些服装店大了,该说果然是此时的高端百货公司么?
“这很适合您,这个号码长度刚好到您的小腿……这件大衣其实有些容易压个头,所以不太适合一些娇小的姑娘,但您没有这个问题。”女装部的导购在丽莲照着全身镜,确定上身效果时就在一旁称赞。
虽说是恭维,但也是真心话。
丽莲摸了摸大衣的纽扣,是略大的白色圆形贝母纽扣,螺钿的光泽细腻,透出精致。倒是给这件大衣增加了一丝高定的奢华感,但又不会显得太超过。
她点了点头:“的确不错,就这件包起来吧……对了,还有那件蓝色的,也请拿过来好吗?”
另外一件蓝色的大衣也是丽莲看了比较喜欢的,雾霾蓝的公主大衣,袖子是有点儿戏剧感的灯笼袖,让原本有些无聊的设计一下跳脱了起来——公主大衣是指上身部分做了‘公主缝’的大衣,这样做出来,上身部分和套装外套一样是贴身的,显露出了女性柔美的身形曲线,所以有‘公主’之名。
而之所以说这个设计无聊,是因为迪奥‘新风貌’系列后,‘公主缝’太常见了,女装大量使用这个,公主大衣也在女性中变得随处可见。再美好的东西用多了也会俗,在六十年代初的当下,公主大衣就有点这个感觉了。
不过这件蓝色大衣的灯笼袖平衡了公主大衣的无聊,丽莲一看就很喜欢。
丽莲试过了这件蓝色公主大衣,第一件大概是号码不太合适,有点儿大,之后换了更小的号码就非常合适了。她穿的时候还想了一下内搭,以及配套的鞋包,觉得效果会不错,于是同样拍板买下,让人拿去包起来。
买好了大衣,丽莲还买了几件高品质的毛衣,有紧身的薄毛衣,也有针织衫。这些也买完了,丽莲才去看今天最重要的目标‘礼服’。
她只打算买一套礼服,毕竟礼服这种东西很贵,而且穿的机会很少。她又不是经常要穿礼服的那类人,所以已有的礼服过时,或者多次穿着后、再穿就失礼了时,再买新的才是正道。
说起来,今天要买的也只是她的第二套礼服,此前她只在拉斯维加斯买过条金色的斜肩带筒裙礼服。至于其他可以晚上赴宴穿的,严格来说都不是礼服,只是比较好的连衣裙而已。
“……这些都是今年最新款的礼服裙,很多设计也来自巴黎或米兰的高级时装屋……我的意思是,不是买了生产权的那种,而是买了设计元素的那种。”导购将丽莲引入到礼服区域,因为丽莲刚刚爽快地买了很多,她更加殷勤了。
欧洲的高奢品牌,他们不只会卖给美国的百货公司、服装精品店生产权,生产差不多的衣服,还会卖制衣商设计元素。只要2000美金的专利费,一个美国的制衣商就可以使用一个品牌的设计元素了——以高级成衣的利润来说这不贵,但话说回来,真的太贵了也就没人买了。
因为服装设计专利这种东西,即使在几十年后也很难打官司,现在就更别提了。此时的美国服装厂商,最常做的就是去欧洲抄设计,也不会付钱。有的制衣商愿意花这2000美元,更多是为了能正大光明宣传自己用了高奢品牌的设计,给自己加光环。
丽莲点点头,遵从自己的审美,又在导购的建议下,最终选了3套礼服裙,然后回到试衣间一套一套试。
其实3套都挺漂亮的,不过最终丽莲选择了一条天蓝色全丝硬缎的礼服裙。这条裙子的面料给丽莲留下了深刻印象,那种硬廓又略带哑感的细腻丝光,已经是高定等级了!所以即使裙子设计稍显普通,只是一条抹胸裙,唯一的设计亮点在前短后长的大裙摆,她也将其列为了候选。
丽莲穿上身后,这条裙子倒是没那么‘平庸’了,高级的质地和这种清浅的天蓝色非常配,毫不费力地营造出了少女的清新感。前短后长,前面盖过膝盖下两寸的,后面到脚后跟的裙摆设计,也中和了庸俗,焕发出了高级。
不过这还差了一点儿,丽莲想了想,对导购说:“请您拿一条白色的皮草披肩来好吗?要短的圆形披肩……对了,还要一双白色的丝绸长手套。”
导购很快将丽莲需要的东西拿来了,还无师自通地拿了一枚胸针来——短的圆形披肩没办法靠手捏住,一般都是用别针固定才能罩好。
丽莲将那条毛茸茸的圆形毛皮草披风往外翻折了1/3,然后围在了肩上,翻折出来的部分就像是翻领(‘领口’还尽量开大了一些,露出部分雪白的皮肤,这条皮草披肩相比起奢华,更多营造出了可爱优雅的感觉)。还有不对称的围法,胸针扣在左侧,别致极了。
这样再戴上长手套,简直是再完美不过的盛宴晚装了。【你现在阅读的是:猫和我小说网 www.maohew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