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美国恐怖故事(1)
‘咔哒——咔哒——咔咔——哒哒——’
清脆的敲击声中,丽莲一点一点敲下自己第一篇长篇小说的开头,这是一个暂定名为《驱魔夫妻》的故事。
当丽莲确定了写什么故事之后,进度就推得很快了。她只花了一个礼拜的时间就确定了小说的大纲,还去查了足够的资料——在这部小说中,男女主人公都是驱魔师,男主人公算是因为‘后天经历’自学成才的自由派。女主人公则是家学渊源,理论拉满的学院派。
驱魔师的故事虽然是虚构,但也不能瞎编,一般都是从现实中提取怪物和驱魔手段的要素。就像《哈利波特》是奇幻故事,里面出现的神奇动物、植物等,不也是来自于世界各地的传说?就连咒语都是有依据的。
这种现实中有基础的东西掺进非现实的作品里,是能极大增加作品真实感的。真真假假,更能代入,还能增加作品的质感。
这个年代没有网络,丽莲没办法一键搜索找资料。不过好在她要找的资料不冷门,欧美还挺喜欢研究那些的。而且也不会零散分布,基本上找十来本专著就差不多,图书馆两趟就搞定……所以她才能一个礼拜结束准备工作。
而准备工作一完成,丽莲就进入了正式写作阶段。这时不同于最初写《祭品》、《青春泉》,都是手写,新书她决定用打字机完成——其实之前写《午夜秀》的时候丽莲就后悔手写了,总计60000词啊!虽然是一段时间内写成,每天写的也不是那么多,但手指真的快起茧子了!
新作是长篇小说,要比之前词数最多的《午夜秀》都多得多。丽莲预估是13万词到15万词的样子,嗯,以英语作品来说是比较适中的词数。类比的话,《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是107253个单词,《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则是190637个单词,她的新小说就介于二者之间。
这么多单词,还要手写,那太难了!
打字机完成就要有打字机,于是丽莲自己买了一台机械打字机,在家写作时用。而在费比安出版社上班时,就蹭出版社的电动打字机。相比起机械打字机,电动打字机是‘触及式’的,按键会灵敏轻巧很多,不那么累手指。
丽莲的使用感受上来说,很接近后世的键盘了(虽然还是连普通键盘都比不上)。
机械打字机不用插电,大概是大众印象中的打字机样子?纯机械带动,就是按键带动控制杆,控制杆又弹出字模,印到色带上,最终纸上留字(色带类似复写纸,只是做得和彩带一样,方便打字机安装使用)。
机械打字机说起来更有工业设计美,特别符合后世流行的所谓‘蒸汽朋克美学’。但如果长时间使用,还是电动打字机更有效率、使用体验更好。后者唯一的问题倒不是很多人说的不方便携带,毕竟机械打字机也不方便携带,只有特化缩小过的袖珍款才能带着走,可袖珍款的使用体验就更差了。
电动打字机唯一的问题是贵!没贵到丽莲买不起的程度,但买一台肯定会心疼。所以她最后买了一台机械打字机,花了快一百块——以机械打字机来说,这个价格可不便宜,更何况她买的其实是二手货。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她尽量选了优质好用的……
反正白天可以用出版社的电动打字机,回家后一般是修改、整理白天的稿件,偶尔才会用机械打字机打字,这样也不会太累。
就在这样白天带薪干写作副业(?),晚上校对修改稿件的日子里,丽莲的日子过得飞快。不注意的时候,冬天就过去了,4月到来,明媚的春光照耀纽约。这是个适合户外活动的季节,连带着大都市里的男男女女都春心萌动起来,丽莲在费比安出版社也发现多了很多出游的邀请。
“……是楼上‘韦斯特莱克地产’的邀请,周末去看棒球赛,然后吃个饭什么的。”费比安出版社的办公室里,最爱占小便宜的姑娘布兰达,询问速记池里的未婚女孩们周末有无安排(就是那个给丽莲和卡洛琳推荐避孕药的布兰达!)。
为了增加吸引力,她还招徕生意一般鼓动:“都是很不错的小伙儿,你们知道的吧?虽然只是个中小型地产公司,但来的都会是管理层。我听说,他们开发的那片,即使在比较远的郊区,一栋房子也至少要3万块呢!”
“那不是远郊吗?那儿现在也这么贵了?”有女孩儿觉得不可思议。
“因为是很棒的社区,有一定门槛。”布兰达笑着说。
丽莲在一旁默默喝茶不说话,说实话,她是觉得这年头纽约,或者说整个美国重要城市的房价都很便宜,便宜得不可思议的——大概是她对房价的认知已经被几十年后世界各地的情况扭曲了,以至于会觉得这年头房价‘平易近人’?
纽约郊区可以3万美金买下一栋房子,而且是在很不错的社区里。考虑到这年头纽约的最低时薪是1美元,也就是说,一个只要有全职工作、每周按最低薪水拿也有35美金的人,只要十几年不吃不喝就能攒出一栋好社区房子的钱?
这是什么梦里才有的好事!?这可是纽约!?
不过,与其说是当下的房子便宜,不如说是此时房屋很平均。纽约的房价当然会比不知名小城市的贵,但贵不了太多——当下,美国全国新建住宅的平均价是两万出头每栋,这样一比,纽约远郊好社区的房子,居然只比全国平均水平高50%!这对吗?
这也不是纽约的房价控制得好,比如丽莲最近在售房广告上看到的,出了名富裕的马里兰州,知名富人区的高档住宅,平均售价也不过四五万美金。甚至其中最奢华,也是最贵的房子,也才卖10万美金左右……虽说这在1960年也堪称巨款,但富裕州富人区的顶价豪宅,就这?
当然,这应该和这年头的房子也相对‘朴素’有关?除了全国级别的大富豪,好像一般富豪的房子和中产阶级的房子也没有本质不同?最多就是大一些,房间多几个,房子外的草坪也更大更漂亮……除此之外就没了。
他们总体而言是同一个档次的商品。
呵呵,如果是几十年后的美国富豪,即使只是一般富豪,他们的宅邸也轻易能占地一两千平方米。宽阔的草坪上会有网球场,户外泳池也是标配。房子主体则动辄三四层,内部挑高阔气,让人联想到旧时代贵族的庄园宅邸。
几十年间的生产力发展似乎也体现在了建筑业上?那种历史书、影视剧里的住宅,即使在1960年的美国,也只有极少数人能实现。但在未来,虽然依旧离多数人的生活遥远,但已经要常见不少了。
不过,房子的价格主要由房子本身来决定,这在丽莲看来也挺反直觉的!难道不是土地价格占大头,尤其是在一些大城市周边?
“真不错啊,真希望未来我能搬进那样的社区,那种郊区大房子。”有一个速记池女孩儿忍不住说道。
布兰达轻松地说:“这没什么难的,只要你能拿下‘韦斯特莱克地产’随便哪个管理层……周末去看棒球,算你一个怎么样?”
之前说话的速记池女孩点头答应后,布兰达就看向了丽莲:“亲爱的,你呢?你愿意去吗……希望你别介意,是有人让我问的,那个‘韦斯特莱克地产’的老板。说实话,我甚至怀疑这次的活动,是他为了你特意组织的。”
布兰达露出了一丝嫉妒的神色——丽莲刚来费比安出版社时,布兰达是有未婚夫的,还马上就要结婚了。但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最新消息是她和未婚夫解除了婚约。
有时候布兰达会觉得很不公平,她认为丽莲就是长得美,所以一切都唾手可得。
她看了看丽莲心情复杂,然后像是想到了什么,有些漫不经心地‘提醒’她:“亲爱的,上次你可是放弃了一个好机会!当时那位‘韦斯特莱克地产’的老板简直没法把眼睛从你身上移开……甚至不需要你做别的,只要能和他约会,你很快就能嫁入豪门了。”
丽莲心说,你知道什么,我早就‘嫁入豪门’了,首富的那个豪门呢!现在都离了!
不过这其实也不是关键,丽莲想也不想就拒绝了这次的活动,并有些冷淡地说:“啊,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这样想,我从没想过和他约会。不只是因为我对他没兴趣,更重要的是,那还是一个已婚男人……真糟糕,不是吗?”
是的,这才是丽莲觉得荒唐,而且难以理解布兰达脑回路的关键……嗯,面对一个有妇之夫的‘撩骚’,她躲都躲不及了,居然有人认为她应该接受?
她不是不知道这个时代、这个国家,很多人不在乎这些,但她以为她过往表现出来的一面,足够让认识她的人知道,她不是那样的人。
这个时候,速记池头儿,已婚的玛丽·艾格尼丝忍不住笑了起来:“天呐!丽莲,你的道德水准之高,足以让这个国家的道德表率汗颜!”
丽莲和玛丽·艾格尼丝的关系普通,对方虽然很有能力,性格也很不错,但人和人之间的相处有的时候很难说,她们就是不大来电?
玛丽·艾格尼丝的道德感也是办公室里数一数二的高,从这一点来说,丽莲和她差不多——这大概是对方这个时候插话的主要原因,她也看不惯布兰达牵这个头儿。只是不算丽莲这里,其他就是普通的联谊,也不能开口说什么。
丽莲没说什么,但跟着笑了笑,这就是拒绝了布兰达(实际是拒绝了那位房地产老板,毕竟是他让布兰达一定邀请丽莲的),不会去看棒球的意思。
之后大概过了没几天,一天的写稿和工作后,丽莲下班,和卡洛琳以及另一个女同事一起乘电梯离开写字楼。就看到一辆漂亮的凯迪拉克敞篷车停在写字楼正对面,布兰达正拉开车门坐下,和驾驶席上的车主十分亲密。
“哈,是那个婊子?”和丽莲、卡洛琳一起的女同事显然知道些什么,在她们一旁发出了厌恶的声音:“说老实话,真不想看那个婊子得意……为此,我宁愿丽莲你和楼上那位阔佬约会!布兰达不知道怎么做到的,居然被她干成了……哦!她总是那么矫揉造作,矫揉造作得令我恶心……”
丽莲不知道自己专心写作的日子里发生了这么多事,前几天还在‘劝’他和那位房地产商约会的布兰达,转头就自己上了?当然,这些都是她的自由,但问题是那位房地产商是有妇之夫啊!
“我记得,他是有老婆的?”丽莲不知道说什么好。
和她们一起下班,看起来似乎是很敌视布兰达的女同事,似乎对布兰达的心态很复杂。好像有些看不起对方这样做,同时又有点儿嫉妒布兰达。她听丽莲这样说,才收回来原本盯着布兰达的眼睛,不是很在意的样子。
“哦,那不是很重要,只是一个约会,不是吗?而且我们是自由的,结婚了可以离婚。”
丽莲还能说什么呢?对卡洛琳点点头,准备招手叫出租车。今天实在有点儿累了,不想和平常一样搭公交车。而就在这时,那辆漂亮的凯迪拉克却在掉了个头后停在了她面前。
“富尼叶小姐,日安!”开车的男士摘下帽子向丽莲打招呼。他看起来大概三十出头,一头黑发梳得油光锃亮,皮肤是小麦色的,显示出经常进行户外活动的特征。但因为处处考究,这又让他和户外劳工区别开了(丽莲好像总是见到这种男人?)。
他就是那位‘韦斯特莱克地产’的老板,因为这家地产公司的办公室就在费比安出版社楼上,半年多以来丽莲总有和他碰上的时候。有时是搭乘了同一部电梯,有时则是在附近同一家餐厅吃午餐(丽莲也不是每天都自带午饭的)……
然后有一次他就突然要约丽莲,丽莲觉得很荒谬就拒绝了。之后丽莲才从办公室里,消息灵通的姑娘那儿知道,那个约她的男人是有妇之夫,这就更觉得不可理喻了。对方再约她,别说答应了,连好脸色都欠奉送,拒绝起来很直接。
“日安。”面对对方的问好,丽莲也是一句‘日安’,然后就冷淡地移开视线。这时候一辆出租车驶过,她就招了招手,示意停车。
“嘿!小姐,你不能这样对我,实在太失礼了!”丽莲的彻底无视让这个开凯迪拉克的阔佬恼羞成怒,他又想起来半个月前的事……当时他想非礼丽莲,然后丽莲的巴掌就直接呼在他的脸上了……
总之他现在有些下不来台,已经打开车门、站起身了,似乎要拉扯丽莲。
丽莲拉开出租车门,毫不畏惧地看向他:“不,我可以这样对您,先生。‘失礼’?您没资格说这话儿,要说不尊重人是您先开始的……您既然没把我当作平等对待的人,那我这样对您就连平等报复都不算了。”
说着,丽莲坐进出租车、关上车门、让司机开车,一气呵成!
这件事让丽莲记了挺久,虽然她经常遇见脑回路难以理解的男性(不是她运气差,而是1960年的美国,大多数男人的脑回路本来就是她受不了的),但会表现得如那位那样没风度,那还是少见。因为这个,她带着初稿完成的《驱魔夫妻》去见保罗时,还和他抱怨呢!
“啊……现在的年轻人……”保罗似乎也觉得这不可理喻,但他其实很清楚男人是什么东西,所以连惊讶都没有,也不说什么。只是随口嘟囔了一句,然后就接过了丽莲递过来的稿件。
“说实话,你比我想的更有效率!虽说看你之前就知道,不是拖沓的类型,但是……不算事前准备,只用了3个月?”保罗摸了摸稿件封面,回忆了一下丽莲动笔的日期。
其实以《驱魔夫妻》的篇幅,不算事前准备,3个月写完不算夸张。作家这个行业,向来是拖延症和快枪手并存的。有人能够一个故事写十几年,也有人只要十几天——甚至,前者不一定质量好,后者不一定质量差!
不过,极端情况没什么参考意义,不管怎么说,一个长篇故事3个月写完,怎么都算快了!
“的确很顺利。”丽莲回忆着这三个月的写作历程,点了点头为保罗形容:“因为是自己也觉得有趣的故事?这三个月一直保持着强烈的兴趣,没有厌烦这份工、想要偷懒休息的时刻。而且我有一种感觉,不是我在写,而是笔下的角色拽住了笔……”
“哦!我清楚那种感觉!有很多作者为我描述过。”保罗作为曾经的编辑,后来的文学代理人,深入打过交道的作家不少,当然也知道这种情况。
同时他还了解,出现这类情况,要么就是作者失控了,失去了对自己作品的掌控。要么就是故事角色太成功,作者本身也太投入了,而这一般是佳作的‘前奏’!
保罗希望是后者,而且直觉也是后者。因为丽莲的状态,实在不像是个对自己作品失去掌控的作者……保罗见过太多作者了,对这些是有自己一套分析的。
抱着这样的希望与直觉,保罗开始读《驱魔夫妻》的开头部分。开头部分使用的是电影里常用的蒙太奇手法,两个场景不断来回交叉。一边是妻子在见心理医生,另一边是丈夫在和自己的一个朋友倾诉。
丽莲没有按照《史密斯夫妇》的做法,让夫妻一起去见心理医生做咨询。因为在此时几乎没有丈夫会因为婚姻不顺去见心理医生,倒是妻子见心理医生越来越常见——话说,这种通过与心理医生对话引出前情和后事的做法,也不是《史密斯夫妇》才有的,电影里很早就有这个了。
比如丽莲就看过1964年的一部老片《旺夫魔女》,整个故事都是女主角在对心理医生叙述自己的故事。由她的叙述闪回到真实故事,每段之后还有女主角和医生的对话……丽莲甚至不清楚,有没有比《旺夫魔女》更早的,她猜应该是有的。
现在,在《驱魔夫妻》的故事里以此开场,效果很好,保罗很快了解到了足够的信息——或许妻子对心理医生有所隐瞒,丈夫也没有对朋友说出全部,但因为是对‘外人’的主动倾诉,他们其实也没有说谎。
而且从他们的闪烁其词的样子来看,这对夫妻的秘密也不会是普通夫妻常见的那些……
“一对看起来很幸福的夫妻,但他们的婚姻似乎走到了一个很艰难的时期。这并不是因为他们不再相爱,如果是这个原因,他们就不会尝试去解决问题……见心理医生、寻求朋友的建议。不过他们的确有不协调的地方,这似乎成了他们的阻碍。”
读了几页后,保罗有经验地点评道。
而他说的也没错,《驱魔夫妻》里的男女主人公的确遇到了一些问题……他们都是驱魔专家,但因为这个身份的特殊,以及不想引起伴侣的恐慌,甚至当自己是骗子,他们并没有坦白过自己的身份。
而一个谎撒下,就要用更多的谎言去弥补,到处充斥着谎言让他们的婚姻岌岌可危。从这一点来说,《驱魔夫妻》和《史密斯夫妇》的核心设定之一的确是一样的——不过丽莲肯定不会写两个人对抗追杀,然后杀穿背后的公司这种情节就是了。
先不说丽莲一直认为那些情节就是《史密斯夫妇》的‘狗尾续貂’,就算认可那些情节,放在《驱魔夫妻》里也不适合。毕竟杀手特工们以现代公司的方式组织在一起还算融洽,可驱魔师也是那一套,氛围上就不对,恐怖小说的气质都要掉光了。
驱魔师还是需要神秘一些、前现代一些。
第42章 美国恐怖故事(2)
当天见面时,保罗并没有读完《驱魔夫妻》,只读了开头两章。虽然那两章已经让他确定,这是一个好故事了——1960年,还是实体小说的时代,虽然没有网文‘黄金三章’的说法(其实在丽莲上辈子那会儿,已经是‘黄金一章’‘黄金三段’这种程度了),但道理是相通的。
能拿到好成绩的小说,开头多少就能看出来一些了。作者的文笔、讲故事的能力、安排人物的技巧,都能在开头几章体现出来……站在读者视角,或许不会分析那么多,但也是一个好的开篇,足够抓住读者注意力的开头,就意味着故事成功了一半。
更何况,《驱魔夫妻》本来就是开头很强的类型!即使是保罗这个‘老油条’,也不小心看入迷了!
毕竟这种夫妻都有隐藏身份,彼此不知道,双强、各自精彩、神秘……的故事,这时真的很少见。
其实此时也有这类婚姻中隐藏身份的奇幻作品,但一般都是夫妻中的一个隐藏,然后制造出种种笑料。比如说1964年的美剧《家有仙妻》,女主角是一个女巫,故事讲的是她和一个‘麻鸡’结婚后(这个时候还有没有《哈利波特》,不过叫‘麻鸡’也没问题啦),隐瞒女巫身份,努力扮演好妻子角色,然后发生的种种幽默喜剧。
夫妻双方都有隐藏身份,《驱魔夫妻》是第一个,而且这很难讲是一个幽默喜剧——虽然也会有一些喜剧元素,但更多时候是很严肃的。毕竟一方面要探讨谎言之下,婚姻的岌岌可危,另一方面这也是个驱魔题材的小说啊!紧张气氛要是要救一下的。
这样设定下的开头,天然就悬疑拉满,让读者好奇故事接下来会是怎样的走向。男女主人公他们能挽回婚姻,能发现彼此掩藏在谎言下的爱意,能互相坦白吗?以及如果发现了对方的隐藏身份,故事又会怎么发展呢?
抱着这样的好奇,保罗看完前两章,同时知道自己不能再看下去了!第一章是交叉蒙太奇,女主看心理医生,男主和好朋友倾诉婚姻中的问题。然后夫妻汇合,都没有和对方说自己今天不在家去干了什么。
之后又是一段他们在家的相处片段,表面看是结婚时间长了,缺少激情,所以显得平淡。但丽莲的文字非常有层次,让读者能够感知到他们并不是真的‘平淡’……虽然读者自己都不一定能意识到这种层次,但潜意识里是有这种感觉的。
不会觉得这是一对感情淡了的夫妻……当然,这也有前面那段‘交叉蒙太奇’的功劳,读者已经有了这对夫妻其实很在乎对方的‘心理暗示’。第一章的内容就是这样,第二章则是夫妻的一顿烛光晚餐,因为是纪念日,他们约定了晚上去餐厅吃。但这顿晚餐并不成功,因为妻子要赴约时,接到了堂兄打来的电话——接了一个超危险的驱魔工作,现在出了问题,一个搭档生死不知,所以摇人找家里这一代最强的堂妹救命。
人命关天,还是堂兄的搭档,总不能不管吧?
丈夫那边,等了一个多小时,才等来处理完驱魔工作,姗姗来迟的妻子。本来就气氛不佳,妻子又要为自己的迟到扯谎,那种熟悉的‘虚假感’又来了。感受到‘婚姻窒息感’的丈夫找了个理由去盥洗室,想要整理一下心情,以免彻底毁掉本来想用来修复关系的烛光晚餐。
但他在盥洗室遇到了寻仇的同行……虽然过于巧合了,但无巧不成书嘛。结果就是迟迟不归,妻子以为他是在为自己的迟到生气,用这种幼稚的、毫不留情的方式报复,更重要的是,他已经对自己没有耐心了……
虽说这剧情挺糟糕的,但因为惨兮兮的,还带有一定幽默感,所以读起来并不沉重。而且在第二章里,男女主人公都展现出了自己专业的一面——女主人公去救人,男主人公反打设下陷阱的寻仇者,即使都只有一小段,也刻画得利落帅气,而且显露出了驱魔世界的冰山一角。
这个时候大家才想起,这并不是爱情小说或者家庭伦理小说,这是一个驱魔师题材的恐怖小说,最多最多是冒险小说啊!
丽莲为了《驱魔夫妻》构建了一个相对完整的驱魔师世界,当然,还不够完整,但一部《驱魔夫妻》够用了。她的计划是,如果《驱魔夫妻》能够成功出版并得到读者认可,她可以写续集和前传,到时候可以慢慢完善这个驱魔世界,形成一个驱魔宇宙。
对于几十年后的创作者来说,搞这种世界观是比较擅长的,因为那时候的作品很多都会注意到这些细节。丽莲也是见得多了,自己也算是这一行的,所以做起来驾轻就熟。这体现在《驱魔夫妻》第二章,就是随便一小段,也有一种真实感。
好像真的有一个宏大真实的驱魔师世界,现在只是揭开幕布的一小角而已,就已经很精彩了。
保罗读过很多出色的小说,所以非常有经验,知道自己已经入迷了,而接下来不是读一章、两章就能放下的,所以干脆合上了稿子——他总不能在这儿坐一整天读小说吧?还是拿回家,在家舒舒服服地欣赏吧。
“……比想象的更纯熟,即使《午夜秀》已经不短了,可以看出你驾驭长文字的能力。但第一部 长篇作品,简直让人难以相信,这更像是写了一两部长篇作品后,更加成熟的创作者才能有的叙事节奏。”保罗夸赞了丽莲。
他现在对《驱魔夫妻》这个故事有了足够的信心,这个开头实在太吸引人了,他自己的表现就是最有力的证明。
“只读了两章,开头部分无疑比《青春泉》、《午夜秀》更出色。虽然《青春泉》、《午夜秀》也不错,但在同类小说中只能说中规中矩,要接着往下读才能体会到故事的出色。但《驱魔夫妻》不一样,非常不一样,这是伟大的开篇……”
“……我会尽快读完整个故事,然后再谈改稿的事……”保罗谈到‘改稿’时摊了摊手:“不过,或许不需要改稿?如果之后也维持前两章的水准的话。”
保罗作为曾经的编辑,后来的资深文学代理人,文学品味毋庸置疑,是能够给新人作家提改稿建议的。但到一定程度之后,他就会停止提建议,除非是明摆着的主观问题——这不只是因为他本来就不赞同作者反复修改稿件,还因为他不认为自己对作品的把控会比成熟的作者更强。
说到底,如果他真的那么厉害,为什么没有自己去写一部畅销作呢?如果是不成熟的作家,他当然可以靠自己的经验给出一些建议。但如果是他已经认可其水平的作家,那他就只要站在他者角度在需要提醒的时候提醒一下了(毕竟有的时候旁观者清)。
之后保罗回到‘小意大利’的家中,当日就读完了《驱魔夫妻》剩下的稿件,为此比平常晚睡不少。
然后第二天就等不及见面,先和丽莲打了电话:“……非常棒!我简直想不到能有这么棒的作品!亲爱的,我们的‘贝拉’,我完全没想到你的第一部 长篇小说就这样出色,它太迷人了!我敢肯定,它能让你获得成功!”
“不是一般的成功!只要顺利的话,你能靠它名满天下!等着吧!”
“那样保罗你也就成功了,不是吗?”丽莲在电话那头一阵见血地说。
“是的,你说的没错,作为你的文学代理人,你名满天下时,我当然就获得了成功。”包括高兴地说:“我曾经代理过好几位成功的作者,但你知道的,其中并没有‘最好的’。退后重回这一行,我的女儿总说我闲不下来,实际只是野心没有完成,还想再试一次。”
保罗很早就对小说创作很感兴趣了,自己也尝试过写作,不过他很早就意识到,自己缺乏这方面的天赋。或许经过大量的训练,他也能做个三流作家?但这不是他的目标,他有那种要做就做到最好的心气!
于是他转而做编辑,做文学代理人,如果无法成为最好的作家,那就推出最好的小说、最好的作家——不过后者他也没做到就是了。毕竟现实就是如此,要做到‘最好’不只是需要努力,还需要很多很多的运气。
最好只有一个,最多几个(毕竟有的时候允许并列,而且不同时期的最好也都是最好嘛),其他全都不是,那么凭什么就能做最好?从概率学的角度,多数想要做‘最好’的,基本都没有做到‘最好’。
其实保罗因为过去的野心想要再试一次时,自己都不认为能成功,只是不甘心,而且的确闲不下来,所以就再试一次了。但丽莲现在的表现让他信心大增,甚至真的考虑起了年轻时的梦想实现的可能性。
现在,带着这样的信心,他开始拜访一些熟人……为了《驱魔夫妻》的出版。
丽莲还要给《驱魔夫妻》做一点儿修改,改动不大,毕竟她本来就是一边写、一边修改整理的。保罗则是带着部分复印本去见曾经的熟人,都是还在出版业、评论界工作的老朋友。有编辑、出版公司高管、小说评论家、知名作家……
保罗并没有图省事儿,首要考虑将《驱魔夫妻》推给费比安出版社。
虽然费比安出版社也是大型出版社了,但它的确不是主要做恐怖小说的,旗下甚至没有正牌的恐怖小说杂志(《阿瓦隆》实际上是奇幻杂志,而且也不算厉害)!将《驱魔夫妻》交给它们,能否运营好就是一个问题。
但如果将《驱魔夫妻》交给一个经常推出知名恐怖小说的出版社,情况就会很不一样。那种出版社熟悉运营这个题材的小说,不知道能带来多少帮助!别的不说,它们肯定有知名的恐怖小说丛书系列,而只要将《驱魔夫妻》放进那个丛书系列,就有保底销量了。
再者说,作家的第一部 作品由哪家出版社出版,这也是很重要的!虽然不是不能合作不愉快,下次换人合作,但如果不是嫌事业太顺利,没必要这样给自己增加难度——作家与出版社的合作,就像是一对恋人结婚,结婚了也可以离婚没错,可结婚始终是一件严肃而重要的事。
嫁人嘛,怎么可能和谁都一样?一开始郑重考察也是应有之义。尤其这还是‘第一粒扣子’,更要扣好。
丽莲之前只是在杂志上登载中短篇小说还可以不在意那些,现在是要正式出版第一部 长篇小说了,这些是无论如何该重视了——甚至,正是因为丽莲被保罗安排在费比安出版社工作学习,还连续有作品连载在费比安出版社旗下杂志,更不能首要考虑费比安出版社!
不是说费比安出版社绝不能合作,只是合作排序并不高。不然显得太主动了,就容易被拿捏,而且有什么合作不畅快的地方,会更容易被打感情牌……
“……是的,是最近代理的新人,非常出色!这是她的第一部 长篇作品,你一定要看看!之前发表过中短篇作品,我也带来了。”保罗将《驱魔夫妻》的部分稿子,以及丽莲之前已经发表在杂志上的作品都拿了出来,给一位朋友看。
这位朋友是一家名为‘戈德堡出版社’的管理层,负责筛选小说类出版物的人之一,和保罗也认识超过20年了。
这位朋友去年就听人说保罗又复出了,不过这次不再代理多人,而是只代理了一个新人作者。当时只认为他是闲不住,给自己找份工,但又不想太辛苦,所以才只代理了一个新人作家。后来一直没什么动静,还以为猜对了。
但现在看老友一脸狂热,工作十分有激情的样子,朋友又觉得可能猜错了——说不定保罗是认真的!正是因为非常认真,充满了理想,于是从新人中选择出众的苗子……他想要捧出真正才华横溢、能征服大众的天才?
抱着这样的想法,这位朋友试阅《驱魔夫妻》底稿复印件时也多了几分认真。
和保罗一样,他无法当面读完这部长篇作品,所以在和保罗吃完饭后,保罗告辞离开,他才有时间去读。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了——他其实并不意外这是本好书,毕竟那可是保罗交口称赞的新人新作!就该有这样的水准。
保罗只是这几年退休了而已,不代表他的眼光,他的文学品味,他的市场敏感度……这些东西都消失了。他看好的作者和作品,总不会差。
但是,好作品和好作品也是不一样的!
虽然也有文学代理人和编辑看走眼,毕竟宝藏扫地出门,以及寄予厚望的作品却惨遭市场冷遇的故事都时不时流传在出版界。但总的来说,足够专业的人眼里,一本书的好坏是能心中有数的。尤其是好的突出和坏的突出这两种,甚至不需要太专业的人都能一眼看出来。
《驱魔夫妻》在这位朋友眼里属于好的突出的那种,因为如果将自己当成是普通读者,这也是一部非常有魅力的作品——这对他们这类职业的人来说是很难的,他们看过太多好作品了,口味会更刁钻。另外作品看多了,好的坏的,感觉有时也会变迟钝,不能敏锐感知到一部作品的优缺点。
在这位朋友看来,《驱魔夫妻》是一部完美的作品。不是字面意义上的完美,挑剔一些的话,这部小说问题太多了!而是相对的完美……当读这个故事的时候,很多问题都会被忽视,仿佛不存在一样。
这部作品有一个引人入胜的开头,一个让人拍案叫绝的核心idea,两者结合对于一本商业小说已经足够乱杀了。但这部作品还不满足于此,优秀的场面感、恐怖小说的氛围塑造、行云流水的节奏……优点太多了。
读完之后,朋友几乎是立刻给保罗打去了电话:“……是的,我已经读完了,不得不说,你可真是个幸运的老东西,居然让你挖出了这样的钻石——那位‘李夫人’,是位女士对吗?真是个奇才!我不知道这是否是她妙手偶得,从她以往公开发表的作品,倒是不像。”
“所以她是真的有这个天赋喽?啧啧啧。”
“我过去没见过这样的作品,但读完之后只觉得应该多来点儿,实在是太有趣了!大概这部小说唯一的问题就是,它会不会太新潮了。”朋友在电话这头解释道:“我们的女主人公实在太能干了,不是吗?”
“哦!她和汤姆的对峙,还有后面一起并肩作战,都太让人喜欢了!这个女人太有魅力!”汤姆就是《驱魔夫妻》男主人公的名字。
“但我们这样认为,不代表大众也这样认为,我不太确定会有怎样的反响……毕竟,老伙计,这样的作品我们也没有出版过。”
的确,在1960年,一个独立自主、能力各方面都能和丈夫比肩,甚至有的还更胜一筹的妻子,那是有可能碍一些人的眼。
不过这就有些落后版本答案了,风起云涌的六十年代,也是大众思维变化很快的时代!六十年代初,女性还几乎没有怨言地走进婚姻、成为家庭主妇。这个时候意识到不对的女性不是没有,但少之又少。
然而只是几年而已,女性就是另一幅面貌了。尤其是年轻一代,越来越接近丽莲印象中欧美大妞,就是完全不受规训的样子……
只能说,世界变化很快,即使是受过高等教育,一直关注着社会变化的人,也很难预料到一些事会变化那么大、变得那么快吧。
“所以,你担心这会影响到什么?”电话那头的保罗听懂了朋友的意思,挑了挑眉,语气满不在乎。大有你如果回答肯定,那就不必再谈的意思。这是因为他确定《驱魔夫妻》是一部非常棒的作品,有眼光的出版社都不会放过。
果然,不出所料,朋友连忙否定:“不,那不是问题,或许会有一些人厌恶那个,但那只是说明这个故事不是卖给他们的。大部分人会爱这个故事的,还有另一部分人,男女平权的倡导者,他们更是不能拒绝这样一个故事。”
“一本小说只要能卖给一部分人就可以,没人可以做到一本书卖给全世界每个人。”
当然,如果这本书有巨大问题,导致注定失去一大片潜在受众,那对出版社确实是个问题。毕竟出版社选择出版小说时也是要做风险控制的,一大片潜在受众废掉,风险就会大很多,这也是明摆着的。
不过也不用那么在意这些,先不说丧失大片潜在受众的作品其实依旧可以出版,具体要看作品质量,也要看出版社的一些考量……就说《驱魔夫妻》也没到那份上,只是女主人公比较出色而已,多数普通读者可能都不会注意到她是否‘抢了丈夫的风头’。
“……总之,我真的很喜欢这个故事,这是我今年最大的惊喜了。”朋友还在电话这头赞叹不已:“所以,我们尽快见一面吧,保罗!我们得见面后聊一聊,聊一聊《驱魔夫妻》这个故事,我都等不及要将它推向市场了!”
保罗没怎么犹豫就答应了老朋友的邀请,毕竟他将《驱魔夫妻》的底稿复印件送去人家那里,目的不就是这个吗?当然,能不能谈成是另一事——如果这个没谈拢也不用着急,反正还有别的选择。
第43章 美国恐怖故事(3)
最后一遍校对、修改《驱魔夫妻》后,丽莲给自己放了一个短假。这段时间,除了去费比安出版社上班外,她不再写作,自由时间都随意支配——周末短途旅行、和朋友去看脱口秀、享受夜店派对……六十年代大行其道的娱乐活动都安排上了。
这些娱乐虽然后世也有,但处在这个时代,也有后世没有的特色。尤其后世这些娱乐都不算主流了,创意、氛围怎么都不能和现在比,就更显得此时值得一试了。
而除了这些娱乐,丽莲还给自己安排了驾照考试。
她没想立刻买车,毕竟买车是一个比较大的开销,在《驱魔夫妻》还没有获得成功前,对她是一个很大的负担。另外,身处纽约曼哈顿,她也住在曼哈顿岛上,公共交通到现在为止是够用的,反而有车后她得考虑养车、停车等问题,会麻烦不少。
不过嘛,顺利的话,估计她不久也会有自己的车?毕竟美国是车轮上的国家,能够承担的话,有车总是能方便一些。所以她想趁着这段时间有空,先把驾照考下来,到时候有需要就只要直接买车就行。
等到过了这段时间,她要忙《驱魔夫妻》出版的事(虽然主要是出版社做具体工作,可她这个原作者也要参与),然后还要考虑大学入学的事——这一点很重要!她考上的哥伦比亚大学,之前申请的是保留学籍一年(也只能保留一年),今年不去的话就不能去了!
总之,很难再有现在这样‘带薪摸鱼’的大段空闲时间了。
而且考驾照也不难,她上辈子考过驾照,虽然到她穿越的时候还没考过,但笔试部分已经过了,驾校的课也上完了,只差路考而已。
现在要在六十年代美国考驾照,或许理论部分,甚至汽车驾驶本身都会有一些不同(毕竟六十年代的车和丽莲上辈子,驾驶体验差的不是一点点),但熟悉之后,其实也不会更难。
美国各州考取驾照的要求不太一样,不过总体而言依旧是笔试+路考这种设计。而且这边比较自由的一点是,没有规定一定要上驾校,理论和实践部分都可以自学,只要到时候能通过考试就行。
丽莲拿到纽约车管局提供的学习手册后,就开始了笔试部分的准备。这时的交通规则和几十年后大同小异,差异也不能说是更严格,还是更宽松。这时有的条款比以后宽松,但有的又更严格,还有一些丽莲其实不大能理解的奇怪规定……
“……驾照?哦,那倒是不错,会开车就方便多了。”卡洛琳见丽莲准备考取驾照,一点儿也不惊奇。她自己就有驾照(虽然没有属于自己的车),而且在美国,女性自己开车很常见,即使这是女性被不平等对待的六十年代初。
从一点就能看出此时女性开车很普遍了,此时中产家庭一般会有第二辆车,这辆车最常见的选择之一就是‘甲壳虫’。小巧、便宜,符合女性审美,丈夫开走家里第一辆车后,家庭主妇们就会开着‘甲壳虫’往来于家和城里。
有的时候丽莲其实也会被这个时代美国的一些表象迷惑。像是女性好像很受优待、很自由,一些现在她们挺随意的事(至少在纽约是如此),几十年后还可能引人侧目呢!比如说抽烟、喝酒、性……开车这种事就更不用说了,女性和这些事很‘融洽’。
但也就是‘表象’了,切身生活在这个时代,哪怕一天,也会明白不是那样的……生活中对女性的PUA简直无处不在。
“是的,或许要很久以后才会有自己的车,不过先考取驾照是绝对不会错的。”丽莲合上学习手册:“这礼拜假日就不能和你们去旅行了,安排了学车……和同一栋公寓的几个姑娘一起。她们也在准备考取驾照,所以合伙租了车,要去城郊空地练习。”
“谁教你们?”卡洛琳点点头,没太在意,但还是多问了一句。
“其中一个姑娘会开车,按照她的说法,她8岁的时候就会开车了,在自家农场里开爸爸和哥哥的车。”丽莲摊了摊手表示无奈:“但即使她比多数驾驶者都要技巧娴熟,没有驾照就是没有驾照,得和我们一起考,不是吗?”
卡洛琳点头笑着说‘是’。
于是这周周末,丽莲就和住同一栋公寓的姑娘们去‘学车’了。别说,这年头的车子驾驶起来,感觉真的很不同。不只是自动挡和手动挡的区别,丽莲上辈子那会儿其实还是有手动挡的车的,甚至她自己学车的时候还开过几回,那也和此时的车子差别很大。
这种车子的差别带来了很多不同于后世的驾驶技巧,最简单的,比如抓方向盘。此时规范建议是,双手分别在方向盘10点钟和2点钟位置,也就是在方向盘靠上方。但在丽莲上辈子,大家一般在9点钟3点钟,甚至8点钟4点钟,也就是平放或者抓靠下位置。
这是因为此时方向盘动力转向装置在汽车上还不够常见,抓在靠上位置更紧、更好发力,适应这种情况。等到方向盘动力转向装置越来越常见,越来越实用,驾驶者轻松了不少,手位自然就往下了(往下的位置可以有更轻松的坐姿,其实是比较舒服的)。
因为掌握方向盘轻松,在丽莲上辈子时,单手开车也很常见(虽然不提倡),这在此时是很难想象的。另外,她上辈子根本没试过10点钟2点钟方向握方向盘吧,这是驾校教练和她强调过的,不许那样。说是安全气囊在方向盘里,手位过高,安全气囊弹出时很容易受伤。
这年头的车子开起来有点费力,不过适应一番后也不是不能接受。因为有上辈子的经验在,丽莲很快就开的有模有样了……和她一起学车的姑娘们倒是没怎么惊奇,只认为她是开过车的,就和那个8岁在自家农场开家里车的姑娘一样。
“据说你最近打算考取驾照,是吗?”学车回家的晚上,丽莲在家里接到保罗的电话。两人聊天,就聊到了丽莲在学车的事,话里传来保罗的声音,听起来还算愉快:“顺利吗?如果顺利,说不定你很快就要买属于自己的第一辆车了。”
丽莲一开始不太明白为什么这样说,但很快电话那头的保罗自己揭晓了答案:“……和戈德堡出版社谈的差不多啦!就是之前和你提过的……他们非常满意《驱魔夫妻》,尤其是乔纳,就是我和你说过的老朋友,他对你简直赞不绝口!”
保罗当然和丽莲说过,要去费比安出版社以外的出版社推介她的小说,丽莲也同意这样操作。
至于戈德堡出版社,她也是知道的,毕竟这是候选合作的出版社里排第一的,是丽莲和保罗一起敲定的——丽莲也在纽约呆了这么久,还一直在出版社上班,对纽约这些出版社有了一定了解。她知道戈德堡出版社是一家和费比安出版社差不多规模的大型出版社,而且他们在推介恐怖小说上很有一套!
“……我和乔纳谈得差不多了,如果你确定条款没问题,随时可以签字——那些要求,最核心的几条,戈德堡出版社都同意了,其他有的没问题,有的只能妥协。”说到这里,保罗又笑出了声:“有一件事你会很高兴的,预付金非常不错,戈德堡出版社愿意给你8000块的预付金。”
“这对一个新人来说,绝对非常慷慨了!”
原来如此,难怪说如果顺利,她很快就能买车了。如果能拿到这样一大笔预付金,那买车确实不是问题。
不同于丽莲上辈子在国内,作家出书如果不是买断,又或者网络小说,即刻就能拿到读者订阅钱,要看到钱得等到小说出版后,不知道多久才能结算。在美国,有‘预付金’之说,就是在作者和出版社签出版合同时就能拿到的钱(如果是知名作家,甚至能在动笔之时就能拿到预付金)。
预付金对多数作家来说是能解燃眉之急的,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是畅销作家,在经过长期写作、没什么收入的一段时间后,当然是越早拿到钱越好。再说,一部小说能不能大卖,能不能赚到足够多的版税,是说不定的,而预付金却是个切实的数字,拿到后就落袋为安。
是的,落袋为安,虽然叫做预付金,但如果小说卖的不理想,出版社也是不能收回去的。因为这个原因,出版社给预付金的时候一般都很谨慎,对前景不明的新人更是如此。
不过,如果小说卖的不错,版税收入高,最后作家应得收入超过了预付金的数字,就要扣除预付金的数字后再算作家的版税了。简单来说,预付金是一笔多不退少补的钱。
8000块的预付金,丽莲立刻心算起来,《驱魔夫妻》大概有14万词。只算预付金,不论以后,就是5、6美分一个词?嗯,不错,又比之前《午夜秀》高了一些。
8000美金的预付金,对于一个初出茅庐的新人作家,绝对算不少了。这个可以类比大名鼎鼎的恐怖小说作家史蒂芬金,他在出版自己早期最有名的作品《嘉丽》时,拿到的预付金是2500美元,那时已经是1970年了!
虽然他自己也说了,这是一个不高的预付金数字,而且和他当时没有自己的文学代理人,所以没人帮他把关争取有关。所以一个有很好的文学代理人,而且作品推介效果比较好的新人作家,本来就应该不止那个数字。
但是,8000美元的预付金,给一个新人,在此时就是让人吃惊啊!
这一点还可以参考作家马里奥·普佐,这个名字听起来有些陌生?但作品绝不会陌生,就是成为全球流行文化一部分的《教父》——虽然《教父》的全球闻名,很大程度上得归功于电影的成功,但在被改编为电影前,这本来就是一本长期盘踞在美国畅销榜榜首的小说了。
而这样一部作品,在它出版的六十年代末,也只拿到了5000美金的预付金。
要知道,当时的马里奥·普佐已经不是新人作家了,他之前写了十几年的小说,出版了两部评价颇高的作品——当然了,这或许和那两部作品都是纯文学作品,且并未收获成功有关?纯文学作品的成功和商业作品的成功,其标准是不一样的,但即使按照纯文学作品的标准,那两部作品都不算成功。
这大概也是马里奥·普佐转写商业作品,出版社不太有信心,给出的预付金不多的原因吧。
丽莲大概能猜到,她能拿8000美金,绝不只是《驱魔夫妻》足够优秀,以及那位戈德堡出版社的乔纳先生欣赏她的原因。
保罗这个文学代理人应该也起了很大作用,他的眼光、文学品味让戈德堡出版社相信给出这个数字也不会亏本。另外也是他很精明、专业,谈判上掌握了足够的主动权,这才谈下来的。
“的确很慷慨,但我想戈德堡出版社并不是心甘情愿那样‘慷慨’的,资本家总得精明算计!能付出1块钱就搞定的事,绝对不会付出一块五……您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真幸运啊,一入行就获得了您的青睐。”
丽莲真心实意地感谢保罗:“如果没有您这样的文学代理人保驾护航,我不可能新人时期这样顺利……不会说太多感谢的话,今后便以作品成绩回报您吧。”
这都是真心话,别的不说,保罗将丽莲安排进费比安出版社做助理编辑就很体贴了。这让丽莲能够学习提升自己的同时,还有了一份稳定的收入,不用为生活上的事发愁——这可是很多新人作家最难的事!不然‘穷文人’的说法是怎么来的呢?
丽莲或许特殊一些,她有积蓄嘛。不过她也不可能坐吃山空,所以如果没有保罗安排她去费比安出版社,她大概也是会给自己找一份工作的。那样又回到了原点,她就没有时间学习提升自己了,还要分心在工作上。
面对保罗的保驾护航,丽莲也确实不擅长说一些感谢的话,所以说的都是‘大实话’——相比起一些好听话的,她写出更多更受欢迎的作品,才是最好的感谢!那样无论是财富,还是名声,都足够回报保罗了。
‘名声’什么的先不提,财富的话,文学代理人是能够从作家稿酬中抽成的。丽莲和保罗签的代理人合同,抽成是业内很常见的比例12%。不过鉴于丽莲是新人,保罗则是知名文学代理人,这个抽成比例已经算是照顾她了。
按照这个比例,丽莲8000美金的预付金,他能分到近1000块。相比起之前《青春泉》和《午夜秀》加起来也不足400块美金,算是保罗在丽莲身上的投资初见回报。不过丽莲和保罗都很清楚,这只是个开始,甚至连开始都算不上!
‘开始’至少也要看《驱魔夫妻》的版税收入吧?丽莲和保罗都很有信心,并不认为《驱魔夫妻》会连预付金都卖不出来。而一本受欢迎的小说,到底能卖多少,是有一些遐想空间的。
“哦,我喜欢这样的‘回报’,这就是最好的。”保罗在电话那头大笑起来,然后就和丽莲约了明天一起吃午餐。这不只是他们简单吃个饭,还要让丽莲看看还没签字、但已经八九不离十的合同。
丽莲明天要上班,不过问题不大,约在费比安出版社附近的餐厅就行了。
保罗对那一带也很熟悉,因为纽约的出版社本来就集中在曼哈顿岛上,那一带还尤其多。而他作为文学代理人,要经常参加知名编辑主办的‘三杯马天尼午餐’,可以说那附近的餐厅没有他不知道的。
所谓‘三杯马天尼午餐’,狭义上是指编辑和文学代理人之间进行的漫长午餐,或者下班后的小酌。他们在这种相对私人的场合交流业内新闻,传递各自文学品味,谈及可能的合作……是一种半私半公的往来。
在六十年代,出版界很多事都是在‘三杯马天尼午餐’上敲定的。有的知名编辑甚至有自己的开放式‘三杯马天尼午餐’,即他们的午餐会并不特定招待某个人,而是想去的都能去(当然,能大大咧咧去的都是有一定业内地位的了),像是派对一样。
丽莲第二天和保罗在费比安出版社旁一家餐厅共进午餐,午餐不是重点,她更多是认真看了一遍合同。虽然她已经挺信任保罗了,但这种法律文件肯定还是要自己认真看一遍的——她有的时候不太理解,有的人连决定自己人生的法律合同都会很草率地翻一翻了事,怕麻烦到这程度了吗?
这份合同不至于决定丽莲的人生,但也是她事业的重要一环,所以她还是一条一条地看完了。有不懂的地方,还会请教保罗。
“……差不多就是这样的,你觉得怎么样。”啜饮一口马天尼的保罗欣赏地看着丽莲。他并不认为丽莲这样仔细地看合同是对他不信任,在他看来这反而是足够成熟的表现。而一般来说,有这种心性的合作者,或许不是合作最轻松的,但一定是最不会出问题的。
丽莲点点头:“如果最终合约是这样,我没有任何问题……约定一个时间去戈德堡出版社签字吧。”
“好吧,我会和乔纳说的,估计会很快,他们巴不得立刻开始推动这个项目——乔纳用最快的速度说服了其他编辑,你应该看看他为《驱魔夫妻》做的损益表,简直比我更有信心。”保罗笑了起来,然后又炫耀起了自己走特殊渠道拿到的‘内部消息’。
丽莲确实挺惊讶的,没想到保罗会连戈德堡出版社内部做的损益表都清楚。
一本小说要得到出版社的认可,并不是一位编辑看好就行的。他们内部有组稿会,得得到一位编辑的支持后,再拿到组稿会上大家一起商讨。只有能说服一定数量的编辑,然后才能进入下一个流程。
为了说服足够多的编辑,一般编辑会在组稿会前就‘吹风’,向其他编辑推荐自己提名的作品。然后组稿会上,也得拿出有力的说辞,损益表就是常见的支撑之一——这年头没有PPT,但用图表、数字做说明是早有的。
“……乔纳同意我们不再改稿的坚持,再加上戈德堡出版社很看好《驱魔夫妻》,这个项目应该会落实很快。”保罗对丽莲透露。
一本小说的出版工作是很繁杂的,所以不是作者这边书稿完成、出版社确定出版,就能立刻出版的。当然,如果完成了前面两项,后面会进展很快也是真的。毕竟前面两项是不确定的工作,磨起来是真的遥遥无期。具体的出版工作就不同了,按部就班推进就行。
事实也是如此,丽莲几天后去了一趟戈德堡出版社签字,然后《驱魔夫妻》的出版筹备就进入了快车道。不过这对丽莲来说暂时没多大影响,相比起可能需要她参与的工作,现阶段还是预付金到账更让她兴奋!
是的,签字之后预付金就打到丽莲账户了,除了要分给保罗的抽成,有足足7000美金呢!
有了这笔钱,丽莲一下就不用担心哥伦比亚大学的学费。虽说靠这7000美金,再加上之前已经赚到的,四年大学费用还不够(单纯学费够了,但上大学还有很多杂费、生活费开销),但她又不是就此不赚钱了!
别说她还能继续写作,就说哪怕《驱魔夫妻》没有获得预想的成功,她今后也写不出像样的作品,以她现在账户上的数字,也能考虑一下投资的事了!而在六十年代,对她来说遍地是机会,这上面的‘钱途’,其实比写作要大得多。
第44章 美国恐怖故事(4)
丽莲在五月初拿到了自己的驾驶证,不过买车就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了——虽然她已经到手7000块的预付款了,买车绰绰有余,但花钱的地方也多,买车的紧迫性甚至排不到前五,几乎没有意义。
“……辞职?我没想到这个。当然,我知道如果你打定主意要上大学的话,辞职是迟早的事。但不管怎么说,费比安出版社助理编辑这份工作很不错,不是吗?”在午餐时,丽莲将自己新到手的驾驶执照给卡洛琳看,顺便说起了自己未来的打算,卡洛琳没想到她居然在考虑辞职的事。
“是因为贝克尔先生的追求,使你烦恼了吗?”卡洛琳想到了什么,好奇地追问丽莲。
贝克尔是费比安出版社的一位编辑,父亲是一位法官,本人则是耶鲁毕业的高材生,年轻有为、英俊潇洒。他之前在一家西雅图的出版社做编辑,是上个月被‘挖’到费比安出版社的,而他一来就成为了费比安出版社的‘黄金单身汉’,是出版社里诸多姑娘们的‘目标’。
而他宣称对丽莲一见钟情了,之后就展开了猛烈的追求攻势。
虽然没做什么强人所难的事,但追得很紧,也让丽莲压力山大了。某种意义上,丽莲都觉得他是‘骚扰’了,毕竟众所周知,一方也有点意思(至少得不讨厌),追求才只能叫追求。完全没意思的话,追的很紧和骚扰就是一回事。
“哦……那的确让我挺烦恼的,不过我多数时间都在埃文斯先生的办公室,贝克尔先生的追求只是每次拒绝的时候有点儿尴尬。之所以考虑到辞职,还是因为大学学业,以及我想专注于写作。”丽莲解释道。
“保留学籍一年,今年开学季我就要去哥大了,所以在费比安出版社的工作,最多也就是到7、8月?其实也没多久了,不是吗?还有写作……你知道的,我的新小说可能很快就要出版了,到时候继续呆在费比安出版社就太尴尬了。”
“辞职后,全部精力都可以用在写作上,不也很好?”
丽莲写出了自己的第一本长篇小说,而且小说将在戈德堡出版社出版的消息,费比安出版社没多少人知道。算下来,也就是一个埃文斯先生,一个卡洛琳。埃文斯先生是因为和保罗关系莫逆,而且丽莲和他同一个办公室,她的很多事他都是全程看在眼里的,根本不可能隐瞒。卡洛琳就是因为丽莲自己了,好闺蜜之间也很难有秘密。
埃文斯先生和卡洛琳也理解丽莲这种情况,这个消息不适合传播,所以为她保守了秘密。只是这个秘密最多也就是到《驱魔夫妻》出版了——费比安出版社里知道丽莲笔名‘李夫人’的人可不少。
虽然丽莲的长篇小说要在哪个出版社出版是她的自由,她并没有和费比安出版社签订小说合约,但她在费比安出版社担任助理编辑是占了人家便宜,这也是事实(即使她来的时候,费比安出版社对她并没有这方面的指望,完全是保罗的人脉,以及埃文斯先生的后台促成了这件事)。
结果她的长篇小说没有在费比安出版社出版,就算不说‘背叛’‘忘恩负义’,也有些没人情味了……所以才说继续呆在费比安出版社会尴尬。
至于专注于写作,反而只是一个借口。毕竟她在费比安出版社上班时,是否真的工作也是她自己决定的,她想的话就可以带薪写作——而且,在《驱魔夫妻》还未出版,不知道商业成绩怎么样的情况下,要说‘写作’,好像也有点犹豫不定。
嗯,不至于《驱魔夫妻》成绩不佳,她就会放弃写作。一方面,写作对于现在的她来说依旧是很好的赚钱渠道,以及接近‘编剧’这一行的捷径。她既然有一定天赋,那自然也不会轻言放弃,一次不行就掉头。如果真的那样做,那即使是穿越者,估计也很能有所成就。
另一方面,她也是挺喜欢写作的,也不知道是曾经作为编剧,本来就对写作有特殊的感情,还是因为这辈子写着写着就喜欢上了?总之,有这样的感情在,如果可以,她当然是想写下去的。
更不要说,现在写作还不只是她一个人的事,比如说保罗,就在她身上寄予厚望——虽然人总是为自己而活,可完全不管他人期待的人大概也是极少数了。对一直关照自己的人,丽莲也是在可以的情况下,不愿意让他们失望的。
她只是不确定接下来要写什么,她的计划是,《驱魔夫妻》卖得不错就出续作,为‘驱魔宇宙’添砖加瓦。毕竟基于一部大热前作,续作就是躺着赚,不用她费脑子去想写什么迎合这个时代的读者了。但如果卖得一般,甚至不好呢?
那就得写别的题材故事,尝试去‘碰’出一个大热作来。
“有道理……”卡洛琳能理解丽莲,慢慢点了点头:“可惜的是,你一旦辞职,我们就不能共事了……那么你打算什么时候和埃文斯先生提辞职的事儿?”
重点其实不是‘共事’,而是不在一家公司上班后,两人的交集会急速减少。虽然那样依旧还能做朋友,但会变得不那么亲密是客观存在的。
“大概再过半个月?”丽莲自己也不太确定这件事。
她已经有些习惯在费比安出版社打卡上班了,这甚至不只是薅资本家羊毛,白赚一笔工资的事儿,还在于她不知道如果不上班,她要干什么——写新小说吗?在《驱魔夫妻》成绩没出来前,她也不确定要写什么。
就在这种不确定中,《驱魔夫妻》的出版工作一步步推动,期间丽莲也去戈德堡出版社参与了两次出版会议。
其实如果她愿意,可以有很多次出版会议参加,全程参与出版的各个细节。不过她本人并不是那种事无巨细的性格,也没那么高的‘艺术追求’,一定要在自己的作品上卡那么多细节、搞各种小巧思,所以只参加了比较重要的两次出版会议。
比如说第二次,是要决定书封等关键事项的,丽莲就去了。
“您认为哪个比较好?”保罗先生的好友,戈德堡出版社的乔纳先生在丽莲第二次来参加出版会议时,让美术指导拿出了三个候选项。这事儿其实编辑就能决定,不过为了展现对丽莲的尊重,他决定让丽莲来选。
主要也是三个选项都是他们提出来的,本来就是戈德堡出版社的风格,丽莲选哪一个他们都能接受。
丽莲仔细看了一遍三幅封面画,首先淘汰了第一幅。这一幅大概是主打恐怖?绘制了《驱魔夫妻》故事高潮部分的驱魔场景。色调阴暗,让人不安,还有一点儿刻意的粗糙,是此时恐怖小说常见的封面风格。
“……这一幅不太适合,它挺漂亮的,但《驱魔夫妻》并不是单纯的恐怖故事,在‘驱魔’的猎奇故事外衣下,内核其实是家庭、爱情、人与人的关系。所以太强调猎奇的一面,可能会赶走一些潜在的读者。”丽莲指了指第一幅封面画,对乔纳先生解释道。
乔纳先生想了想,同意她的观点,然后好奇地问:“那么,这两个呢?其中有您满意的吗?哦,我是说您不用太在意我们,如果您都不满意,也可以重新设计封面——《驱魔夫妻》是戈德堡出版社今年的重点项目,我们愿意竭尽所能。”
丽莲没有把对方的客气话当真,或许戈德堡出版社确实很看重《驱魔夫妻》这个项目,不然也不会为她付出8000美金的预付金了。但《驱魔夫妻》始终只是一个商业作,在这个尚未娱乐至死、一切向钱看的时代,反而得不到头部资源,大家也不会以做艺术品的心态做它。
既然是这样,丽莲一个人精益求精,根本不可能得到想要的结果,反而会消耗自己。
现在她的想法只是将明显看不过眼的选项滤去,剩下能接受的就行——所以在剩下两幅封面画里,丽莲选择了主色调为复古棕红,描绘主角夫妻在餐厅的场景的第三幅。
这是小说第二章的画面,复古华丽的餐厅烘托出神秘的氛围,女主角的绿裙子和男主角的白西装一下脱颖而出。只看这一幕的话,其实无法确定这是一个冒险故事、爱情故事,抑或是恐怖故事。
“……这一幅吧,这个画面留下了更多的可能性,而且它最美。”丽莲的手指点了点第三幅封面画,是半人高的手绘画作。
包括乔纳先生在内的与会人员,看了看三幅候选封面画,也基本同意丽莲的看法,于是选封面这件事就这样结束了。
之后大家一项一项地过,大概敲定了十来个细项,才结束了这次出版会议。
结束时,乔纳先生诚挚地邀请丽莲和保罗参加他的午餐会,准确地说,是一场半公开的‘三杯马天尼午餐’——作为知名编剧,他当然有自己的、固定开放的‘三杯马天尼午餐’!
“……请一定赏光,我早就等不及要将您介绍给一些同行了。”这样说着,乔纳先生还向保罗先生点点头:“请原谅我,保罗,我抢了你的活儿,对吗?但我不能错过这样的好事,将一位如此出众的天才介绍给大家。”
“今后大家谈及富尼叶小姐时,总会说我也有发掘之功,这是多么荣幸的事儿啊!绝大部分编辑都没法拒绝这个。”
保罗当然不会生气,他曾经也是编辑,能猜到老友的想法——在发掘丽莲这件事上,他作为文学代理人地位稳固,今后丽莲名声越盛,他就会被提的越多。至于被乔纳沾这一次光而已,他觉得不算什么。
不过,他还是故作生气地说:“嘿!如果知道你的计划,我应该阻止丽莲来的……好吧好吧,看在我们还在合作的份儿上,就让你一次!”
然后丽莲就参加了纽约最好的‘三杯马天尼午餐’之一,见到了不少业内人士。乔纳和保罗一起,将她称之为下一个‘艾米莉·勃朗特’,介绍给了众人。
“哇哦!真是个美女……我没想到……”经常参加乔纳先生的‘三杯马天尼午餐’的一位文学代理人面露惊艳,然后就是疑惑:“刚刚是在说,那位年轻的女士,是一位新人作家,对吗?哇,出乎意料。”
“我一直认为,成为作家的女士往往本人没什么魅力……是的,她们很多都博学多才,对这个社会有很深的洞察,但这和魅力也没什么关系,不是吗?之前听说保罗代理了一个新人,还是位来自南方的女士,我想到的就是乡下农场姑娘,因为无聊的乡间生活,所以醉心于文学……说不定还是个老处女。”
一旁一位男士是作家,则比他更加疑惑,远远看向处在人群中心的丽莲,不解道:“这位富尼叶小姐,她干嘛选择我们这一行?我是说,完全没必要!我们这一行光鲜亮丽只属于少数人,多数人都穷困潦倒——而她,她这样的,有好得多的路可走呢!”
文学代理人却不赞同了,摇摇头:“我只是惊奇于富尼叶小姐的美貌,尤其是这样的美貌出现在了我们这一行。但你的话我不认同,作为作家又如何?富尼叶小姐不会受穷的,即使成为作家也不会受穷……她走哪条路都可以。”
说这话的文学代理人并不是有多公正,某种意义上,他比另一位更‘刻板印象’。他只是认为,丽莲这样年轻漂亮的女性,事业不是重点,婚姻才是。或者换句话说,婚姻才是女性最重要的‘事业’!所以她当然走那条路都可以,反正最后都会和一个富翁结婚。
“好吧,这的确是女士们的优势所在,事业只是锦上添花,所以不必担心一事无成。”作家秉持的也是这年头的男性、甚至多数女性的普遍观点,摇了摇头感叹:“不过,那位富尼叶小姐真的如乔纳先生吹捧的那样,是下一个‘艾米莉·勃朗特’?”
“我不太相信,我是说,她已经有了如此美貌,再有艾米莉·勃朗特的才华,不就太不公正了吗……我们这一行的女士其实也不少,但从没听说过真正才貌双全的……最多是以气质取胜罢了。”
同这两人一样在谈论丽莲的人不少,毕竟她实在太过引人注目了。谈论的内容,除了一眼看得到的美貌外,凡是和她新小说相关的,普遍都不怎么看好。这不奇怪,即使是几十年后,大众的思想开放了很多,还是会对长相出众的人有刻板印象,觉得大概率是花瓶,何况六十年代呢?
丽莲并不知道自己被这样谈论了,毕竟这些谈论她的人也不会舞到她面前。不过,就算她亲耳听到了,大概也不会太在意——这类偏见几十年后都有,现在就更别说了。几十年后还可以‘呸’一声刻板印象,现在是真的无话可说,说了人家也只当你在喵喵叫。
所以最好,也是唯一的应对,还是成绩说明一切。
丽莲即将出版的第一本长篇小说《驱魔夫妻》如果成功,那些偏见自然会消失得无影无踪。那之后,再有人说闲话,也只会被人看作是酸鸡。相应的,如果失败,那难听的话就会蜂拥而至,连带之前的‘辩解’,也会被当作是笑话。
此时的丽莲,注意力不在那些谈论她的人身上,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乔纳先生和保罗一直在给她介绍很重要的人脉。其中一部分还和接下来要出版的《驱魔夫妻》有关,比如现在介绍的梅根女士,她是一位非常有名的记者,还是少数得过大奖的女性媒体人。
她在文学作品推荐上相当权威,在知名杂志上的相关专栏也是很多人做阅读选择时的指南。
将丽莲介绍给这位梅根女士,目的也很明确,是希望梅根女士能够帮忙,在自己的专栏写一篇《驱魔夫妻》的专题报导。
“……恐怖小说?这恐怕不是我的读者们平常会阅读的内容。”梅根女士听了乔纳的介绍,认识了丽莲,又听他提到《驱魔夫妻》,就明白了他的意思。不说是否愿意看一看《驱魔夫妻》,只是知道这是本恐怖小说,就迟疑了起来。
丽莲没有只靠乔纳先生和保罗,自己却一句话不说,只当个‘不善言辞艺术家’的想法。该争取的时候也会去争取,这时就抢在乔纳先生前说:“或许您应该读一读这本小说,哪怕只读一章……它是恐怖小说,又不完全是恐怖小说。”
“这是一个驱魔、冒险、恐怖题材为外衣,内核讲述的是一对夫妻是如何坦诚自身、接纳真实的对方的故事……这不正是您经常会推介的故事吗?”梅根女士自己就是女性,读者也以已婚女性居多,所以推介的作品大多是女性角度的。
丽莲的话让梅根女士有了一些兴趣,当然,也就是一些。这种程度的自我推荐,她听过太多了,如果每次听到就要读作品、写推荐文章,那她就什么都不用做了——不过,梅根女士之后还是接受了乔纳先生拿来的书稿,只有两章(还未印刷,担心泄稿)。
主要是乔纳先生足够有面子,而且梅根女士也和保罗认识……无论什么时代、哪片土地,都逃不过‘人情世故’嘛。
而读过前两章之后,梅根女士就对《驱魔夫妻》改观了,通过出版社弄到了剩下的书稿——一般写推荐文章并不需要这么早拿到书稿,大可以出版后再读出版社送来的样书。要提前读完小说的,只有答应作序、写封底推荐的人。梅根女士这个时间点要看书稿,其实就是默认帮忙写封底推荐的意思了。
嗯,当然不是作序,作序一般都是提前确定好的……而封底推荐简单多了,一小段评价就行。而且也不一定要读整本书,甚至本人不在乎的话,完全不读也没关系,反正只要知道梗概,大概夸夸就好了。
当然,梅根女士是读完了全部书稿的,读完之后她表现得很兴奋,是单纯作为一个读者的兴奋。这让她自己都很吃惊,因为她每年要读太多出版物了,阅读量越来越大后,‘兴奋’就变得稀有了。
‘……是的,这正是我们现在需要的东西,阅读它的每一分钟我都很兴奋,像是吃到从未吃过的美味佳肴’——这是她给《驱魔夫妻》写的封底推荐最后一句,完全发自内心。
这段封底推荐会和戈德堡出版社收集到的其余5条封底推荐一起,印刷在《驱魔夫妻》的封底,成为一些读者选择《驱魔夫妻》的原因之一。
虽然大家总说封底、书腰上‘XXX推荐’的大字很傻,但之所以会成为定式,本来就是因为有用啊!何况这是在六十年代,本来就是大众普遍追随‘权威’的时代。
“……梅根女士答应帮我们写一篇专题报导,而且她向杂志社申请了专题报导的封面推荐,看来她真的非常欣赏《驱魔夫妻》,我认为这是一个很棒的预兆。”保罗和丽莲打电话时说起了这个。
梅根女士的专栏也是在杂志上,而杂志各专栏也有排序,她的专栏能轮到的封面推荐是有限的。现在主动说要帮《驱魔夫妻》的专题报导要封面推荐,这已经不是普通的看好了!
到现在为止,戈德堡出版社其实也找了好几位类似梅根女士的业内人物。有人拒绝了专题报导、封底推荐、电台宣传等,还有的人答应了,但只当做是一个普通的工作,或看乔纳先生和保罗的面子,或单纯觉得无所谓。
像梅根女士这样热心的,包括她在内也只有两人。他们之所以这样做,大概是发自内心地喜欢《驱魔夫妻》这部作品。而按照保罗的话说,这些挑剔的家伙里,能有一两个这样的,就已经说明《驱魔夫妻》不一般了!
所以才说是很棒的预兆嘛!
第45章 美国恐怖故事(5)
5月末,克里斯托弗终于重返纽约。
从去年年底到这期间,他巡视在全国各家‘优卖’之间,并且又新开了6家新店,没有一刻停歇(开连锁店本来就是越来越快的)。
他原本还打算在5月初回纽约,但因为一位叔叔的婚礼,先返回了波士顿老家——但泽家族虽然不是什么名门望族,但在克里斯托弗的祖父发迹后,就举家搬迁到了波士顿。
这不奇怪,或许在外国人看来,波士顿只是美国一个普通城市。只是比较有名?可有名不过纽约、洛杉矶、华盛顿,大概就是芝加哥、费城、旧金山这一档的,甚至还名气略低?然而在美国,波士顿是具有更非凡意义的。
波士顿是新英格兰地区最早建立的城市之一,美国十三州时期就已经是大城市了(以当时的标准)。这一点看波士顿的大学密度就知道了,美国大量的好大学都聚集在波士顿——哈佛大学、波士顿大学、麻省理工、东北大学、塔夫茨大学、马萨诸塞大学、波士顿学院、伯克利音乐学院……
这也算是一种历史的馈赠、先发优势?早期移民中的精英,也要考虑后代的教育,一些比美国历史都长的学校就是这样兴建起来的。这些大学的分布不出意外,都是在当时少有的几座大城市,波士顿就是其中之一。
波士顿在美国,大概是老钱最多的地方之一……嗯,其实纽约的老钱也不少,不过因为纽约经济体量越来越大,还成为了诸多移民来美的第一站,号称‘世界民族大熔炉’,就没有那么‘纯粹’了。所以大家提到美国老钱,反而不太容易想到纽约,更容易想到波士顿、费城(费城是美国旧都)……
这趟回家显然不怎么愉快,几乎是婚礼一结束克里斯托弗就离开了,比原定的早一个礼拜。
“……还是打算住酒店吗?住我那儿怎么样,我现在一个人住广场酒店,无聊的要死!”机场送朋友,巧遇克里斯托弗的朋友干脆和他上了同一辆车。这位朋友正是他上回去迈阿密出差时见到的那位‘埃德’,也是极少数知道他已经有了一段短暂婚姻的那个。
克里斯托弗依旧不打算一个人住公寓,默认了这次在纽约也住酒店。不过具体住哪家酒店他有自己的习惯,他在纽约常住的酒店就那两家,而其中并不包括广场酒店——他对常住酒店的服务满意,酒店也清楚他在意的细节,一般是不会换酒店的。
但这位朋友显然够缠人的,在车上一直唠叨,反复邀请克里斯托弗入住他现在住的酒店。克里斯托弗无法,只能同意,并交代了司机往广场酒店开——其实也没什么差别,他原本要住的酒店同样位于纽约中心位置,到广场酒店不超过1公里。
广场酒店位于纽约第五大道与59街交汇处,毗邻中央公园,是一家开业于1907的‘历史名店’。某种意义上,开到如今,也是纽约的地标建筑了。这里从开业至今,甚至到未来,都是纽约高端奢华酒店的代表之一。
甚至,这对全世界来说也是一家知名酒店,因为它是《小鬼当家2》等知名好莱坞电影的重要取景地,也因为著名的《广场协议》。是的,《广场协议》之所以叫‘广场协议’,就是因为在广场酒店签订。
另外,在丽莲上辈子那会儿,广场酒店出名,还因为某位房地产商出身的大统领……这位曾是广场酒店的主人。也是他作为广场酒店主人的那几年《小鬼当家2》拍摄,这位大统领还在其中客串了角色,留下了不知算不算珍贵的‘影像资料’(毕竟这位大统领客串过的影视剧挺多的,更不必说还作为导师上过综艺)。
当然了,很多事都是后话,现在的广场酒店就是一家高端奢华的酒店而已。或许历史算是比较悠久?都开业半个多世纪了呢。但总的来说,还没有日后的特殊地位。
就这样没多久,克里斯托弗的车开到了广场酒店,他们一行走进酒店前厅。朋友看了看克里斯托弗,克里斯托弗点了一下头,就对前台说:“没有预约,要1间套房,1个标准单间,两个双人间……最好在同一层。”
克里斯托弗来住酒店,不是他一个人的事。他的随行人员,保镖、司机,甚至偶尔需要跟在身边的秘书,都需要准备住处。所以除了他自己的套房外,还要另外订房间。
没有预约这件事让前台有些为难,大多数豪华酒店都是要预约的,不然安排入住会变得很麻烦,像广场酒店这样的顶级酒店就更是如此了。但当克里斯托弗表明身份之后,前台立刻就照办了。
像广场酒店这样高端酒店的前台,在酒店内是有些‘地位’的,能自主决定很多事……酒店本身就是一个管理相当扁平的存在,除了少数职位地位上高一些,其他都是一样的。
而在这些普通职位里,前台因为是首先和客人有所交互、对客人进行安排的,所以类似于‘门面’,很大程度上就决定了客人对一家酒店的第一印象!
所以豪华酒店前台的素质非常重要。
另外,前台还有一个非常关键的‘任务’,也可以说是权力——除非是熟客,不然一个客人在酒店方的定位、评价,就要由前台首先判断。这一点对普通酒店毫无意义,但对豪华酒店则至关重要。
能住豪华酒店的客人,其实就那么多。豪华酒店业竞争又那么激烈,豪华酒店对客户进行精准管理,最大限度地精准定位客户,也是必要的——是偶尔旅游(或出差有报销),奢侈一把,所以来豪华酒店,但不用指望成为熟客的客户。还是就是将豪华酒店当成是日常,一年能为酒店提供几十个房间起的生意的大客户(一间房间订一天称之为‘一个房间’)。
其中的差别可太大,酒店有完全不同的服务策略。
而且这也只是一个方面,酒店服务策略不同的原因其实很复杂。就比方说,一个净资产几十万、上百万的富豪,和一个真正的千万富豪,具体到住酒店上,能开销出的账单是一样的,但酒店还是会对后者给出更高的礼遇。
嗯,这年头的富豪,净资产上亿美元的,还屈指可数,所以基本净资产上千万美金就已经是金字塔塔尖了。
其实从两类客户身上赚到的钱是一样的……只能说,这里还有一个影响力的问题。一个千万富豪住在自家酒店,这不用酒店宣传,自然有那个圈子里的人说,有各种礼宾公司去了解。这对于酒店来说,就是一种无形的好处。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纽约是一个相当势利眼的城市,阶级感分明……其实也不只是纽约,资本主义世界的重要城市,哪一个都是如此。
广场酒店的前台沃尔夫确定了克里斯托弗的身份,立刻就眼前一亮!这可是一个‘但泽’——沃尔夫熟记这个国家所有富豪的姓名,尤其是活跃于纽约的那些。他知道‘克里斯托弗·但泽’不只是首富家族的成员之一,是个富三代,还是个成功的创业者呢!
这几年他在零售业取得了辉煌战果,大家都说,照这样下去,他迟早能成为一个千万富豪。还是不需要靠遗产的情况下……这在但泽家族也是头一号了!
纽约这座城市容纳了大量的富豪,金钱之河滚滚流动。城里有大量的服务业,这些服务业都是依附于这些富豪的,大家都在追逐他们的金钱!也因此,大家都需要搞清楚站在自己面前的这位客户是什么层次的选手,给出恰如其分的服务!
沃尔夫能熟记的富豪姓名,乃至他们的相关资料,也不是单纯靠他自己,而是酒店有自己的一本账——不只是广场酒店,以纽约为例,城里城外各个高端消费场所都是有自己的‘账本’的,有的场所之间还会互相流通各自的‘账本’。
在这个资讯流动远不及互联网时代的六十年代,这样的‘账本’本身就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大家通过这个,确定谁最值得关注,谁是当下的红人,谁需要给与VIP中的VIP待遇……很多活动、机构发邀请函,也是根据这类‘账本’来的
克里斯托弗·但泽这个名字在很多‘账本’里都有出现,后面列举的简单信息看起来简短,却每一条都让人印象深刻……为这样的人‘破例’当然不是问题。
“是的,我们还有空置的房间,其中有一间‘露台套房’,虽然不是顶层套房,但也有大露台,会非常合适……”意识到面前的人是哪个层次的客人,沃尔夫丝毫不提没有预约的事,飞快地说。
广场酒店现在还有三间空着的大套房,都是两层的复式套房,宽敞豪华。其中两套还是顶层套房,附带顶层露台和泳池,也是酒店最贵的房间。如果可以,沃尔夫也想拿出这样的房间,但可惜这三间套房都有预定,在两三天内会有住客入住。除非克里斯托弗·但泽只在这儿住两三天,不然并不适合推荐给他。
克里斯托弗并不怀疑这类顶级酒店的房间设施,即使不是最好的房间,应该也差不到哪儿去。就不太在意地点了点头,示意一旁的秘书办理登记入住。
沃尔夫低头做好登记入住工作,然后在递交了房间钥匙,由‘酒店管家’送克里斯托弗一行去房间之后。他匆匆将得到的小费塞进了口袋,然后就跑到了总经理办公室……说是总经理办公室,其实这个房间更像是一个‘指挥室’,将酒店业务比作一个战场的话,这里就是‘战场指挥室’。
除了总经理的办公桌外,会客区的沙发并不算整齐,其中还杂放了几把椅子,一点儿也没有总经理的体面。这里其实也是酒店核心员工晨会时的临时会议室,在分配一整天工作的简短晨会上,大家就在这里或站或坐,肯定会有点儿乱。
在总经理办公桌的对面,还挂着一块大大的写字板,上面有整齐的格子,是用来标记客户的。相比起登记簿上中规中矩的客户姓名、基础信息,这块外人见不到的板子上标记的东西要更简单,姓名+房号外,就只有一个简单字母表示的‘等级’,然后再缀上前台的名字。
沃尔夫来办公室非常快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了,他得确定这个客户会归到自己名下。
前台的薪水不算太高,即使是豪华酒店也是如此,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奖金和小费。小费先不说,奖金的算法就和他们名下客人的多少、消费情况关系很大,所以他们都会尽量将客人揽在自己名下。
虽然一般来说,谁完成登记,客人就是谁的。但赤裸裸的利益面前,‘规矩’很多时候是靠不住的,前台争抢客户的事又不是没有发生过!所以要‘快’啊!
“啊,沃尔夫,怎么了?财神来敲门了吗?”广场酒店的经理从文件中抬起头,扶了扶眼镜,露出了笑容。作为总经理,他也是很有经验了,能从前台跑进总经理办公室的脚步声判断出客人的重要程度。
“当然了,即使不是哈迪斯,也该是赫尔墨斯。”沃尔夫飞快地写下克里斯托弗的名字,标上了字母‘S’显示客人等级为最高等,然后又缀上了自己的名字缩写。
在希腊神话里,哈迪斯是财富之神,因为他掌管地下冥府,而财宝,包括金矿大多埋藏于地下。至于信使赫尔墨斯,因为他是商人的守护神,所以神格中也有财神的部分,只是不那么正牌,所以沃尔夫才那么说。
另一边,被认为是‘赫尔墨斯’的克里斯托弗入住了自己的‘露台套房’,和朋友埃德的套房巧合地在同一层。
埃德见此打算给他办一个‘欢迎派对’,欢迎他时隔近半年又回到了纽约——其实只是埃德自己要找个理由开派对而已,毕竟克里斯托弗本人的参与意愿实在不高,等到派对开始,他还在自己套房内小书房里处理纽约的积压事务。
“……高兴点儿吧,老兄!今天来了不少熟人。”埃德在克里斯托弗的保镖为他开门后,直接闯进了书房,手里端着一杯伏特加,热情地冲克里斯托弗招手:“更妙的是,我邀请了一班‘copa girls’,我保证,她们的热情足以让人忘掉任何烦恼!”
‘copa girls’科帕女郎,和纽约著名夜店‘科帕卡巴纳’有关。这家开业于1940年,背后站着纽约五大黑手党家族之一的夜店,其特色之一就是会邀请纽约最漂亮的歌舞女郎驻场表演——此时像样的夜店都有歌舞女郎,为在纽约漂着的年轻姑娘们(‘艺术生’)提供了不少兼职机会。
不过歌舞女郎也有不同,‘科帕卡巴纳’以此为特色,就在于他们的歌舞女郎最年轻漂亮、舞姿最为动人。
克里斯托弗不为所动,依旧在读一份需要他签字的文件。就在这时,他的律师来拜访他了,似乎是一知道他回纽约就来了。
“哦!德雷克先生,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哇!今天是克里斯的欢迎派对,你也来吧,就在我的套房,会很有意思的。”饮下一口伏特加,已经有些醉意的埃德看到克里斯托弗的律师,立刻邀请道。
纽约的圈子说大很大,说小也小,知名的、值得信任的律师也就那些。即使这位德雷克先生不是克里斯托弗的律师,埃德也会认识他,至少在别的地方有过几次‘一面之缘’,说得上眼熟。而他们的圈子就是这样的,见过的就能说认识,真的认识的说是‘朋友’也没问题。
德雷克先生大约四十出头,典型的精英人士派头,但又不乏亲和。冲埃德笑着打了招呼,才转向克里斯托弗,拿出了一个薄薄的文件袋:“但泽先生,晚上好!没什么重要的事儿,但我想如果你来纽约,我应该第一时间将它亲手交给你。”
克里斯托弗还没有意识到文件袋里是什么,而清楚文件袋内容的德雷克先生已经有些尴尬了,略微后退了两步——文件袋拆开,里面是一份‘离婚证明’。不同于华夏的结婚有结婚证,离婚有离婚证,美国这边结婚离婚都是一张纸。
如果当时克里斯托弗坚持不离婚,完全走诉讼程序,最后得到的应该是一张‘离婚判决书’。但他还是放弃了,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所以得到的就是一份普通的‘离婚证明’了。
这的确如德雷克先生所说,不是什么重要的事儿,毕竟这份离婚证明都开出几个月了。只是因为当时克里斯托弗人不在纽约,是由他的律师代收的——但是,德雷克先生也清楚,克里斯托弗肯定很难过。
当初克里斯托弗坚持不离婚时,他就知道了一些内情,他的这位黄金客户显然还爱着那位‘富尼叶女士’。
克里斯托弗的确很难过,过去近半年他都没有踏入纽约,不只是因为他忙到分身乏术,也是因为下意识回避这里的一些事。就比如说现在……他回到纽约后,迟早会有人提醒他,之前在办的离婚已经完成。
以及,那狠心又可爱,叫他痛苦又甜蜜的姑娘,她也在纽约。
“这是怎么啦?”埃德不太明白发生了什么,德雷克先生和克里斯托弗表情都不怎么好看,但又不是那种麻烦事发生的气氛(比如说要破产了?)。
德雷克先生当然不能说出自己客户的私事,不过埃德大概是有点儿醉了,没有了平时清醒时的分寸。竟然探出头看了一眼克里斯托弗手中的‘离婚证明’——然后就干巴巴地‘啊’了一声,想要说声抱歉,但又觉得说抱歉只会更尴尬。
“呃……是上次在迈阿密提到的离婚吗?”埃德不安地找话,‘呵呵’一笑:“看起来是非常干脆的离婚?啊,德雷克先生,我们是不是该祝贺克里斯?毕竟他好像没签婚前协议……居然没被瓜分财产……”
“我是说,很多傻瓜就是这样成为圈子里的笑话的……上次在迈阿密,我和克里斯就提过沃尔森家那小子小卡尔,哦!小卡尔太惨了,结婚两个月就离婚。因为没有签婚前协议,可是大大出了一回血……希望他能记住这次的教训,这样的事儿再来一次,他就要变成穷光蛋了!”
其实不至于变成穷光蛋,但他们那个阶级里所说的‘穷光蛋’,本来就和大众定义中的穷光蛋不一样。
德雷克先生挤出一个看得过去的微笑,并没有说话……他觉得现在说什么都会得罪自己的客户。
但埃德就没有他那么小心翼翼了,反正已经说开了,就继续说道:“啊……难道克里斯你还未忘记那位佳人?还在为此黯然神伤?哦!那就更要去参加我为你准备的派对了——每个男人都是卡萨诺瓦,不是吗?为了忘却一个女人,得去寻找下一个女人。”
‘卡萨诺瓦’是《唐璜》的作者,和他笔下的风流情人一样,他的情史也堪称丰富,甚至比笔下人物有过之无不及。
都这样说了,依旧见克里斯托弗完全不为所动,甚至表情更加难看。埃德顿了顿,只好叹气说道:“好吧、好吧,我明白了,你遇到了你的真命天女,对吗?这可真糟糕啊——更糟糕的是,那确实如你所说,是个不为钱财所动的高洁女子。”
“这既叫你更难以忘怀,也让你无计可施,是不是?”虽然看起来有点儿傻,但埃德其实也是圈子里比较透彻的家伙了,不然也不会和克里斯托弗是朋友。
克里斯托弗完全明白埃德在说什么……是的,正是无计可施——对于他们这类人来说,留下一个人最有力的武器其实就是金钱。
一个不为金钱所动的姑娘往往是他们梦想中的爱人,毕竟,就算清楚女人爱自己的钱,就像自己爱女人的貌一样无可指摘,但谁都会想要一个无条件爱自己的人吧?女人也不希望男人只是看中自己年轻貌美,男人当然也会有些介意姑娘只是要自己的钱。
然而真的出现一个不为金钱所动的姑娘,尤其是自己已经爱上她后,就得考虑另一个问题了,她是否爱自己。
无计可施是因为,面对这样的姑娘,即使他很富有,也无法留下她。
第46章 美国恐怖故事(6)
“……富尼叶小姐还在费比安出版社工作,据我所知,她签约了一位文学代理人,已经在作家这一行崭露头角了。”驻扎在纽约总部这边的秘书,是在‘欢迎派对’后,第二天才向克里斯托弗报告了自己知道的信息。
克里斯托弗并没有派人‘监视’丽莲,事实上,秘书也确实不是‘监视’,他只是通过一些间接的人脉打听了一些丽莲的事——作为一个对自己boss有一定了解的聪明人,他猜boss会想知道这些。
事实也没错,虽然克里斯托弗没有主动提及,但秘书昨晚亲眼看到了他对那张‘离婚证明’的反应,一切都是明摆着的。
克里斯托弗没有斥责下属提及与工作无关的事,反而在得知这些消息时,侧过头、仿佛在自言自语:“作家?我知道她在出版社工作,是助理编辑,没想到……这是她的梦想?”
秘书想了想,又从公文包中拿出了几本《阿瓦隆》杂志:“富尼叶小姐以笔名‘李夫人’在杂志上发表中短篇小说,这是最新的作品,年初在费比安旗下杂志连载的《午夜秀》。之前还有两个故事,没来得及收集到。”
克里斯托弗看到三本《阿瓦隆》杂志,有一种奇妙的感觉——他此前并不知道丽莲有写作的梦想,更想不到自己能和那姑娘产生这种‘连结’。是的,‘连结’,谁能说阅读一个人的作品,不是产生一种精神上的连结呢?
虽然是单方面的,但某种意义上,已经比很多普通关系的连结深刻多了……凭借作品窥探一个人的精神世界非常常见,尤其是作者的早期作品,更容易暴露出他们真实的所思所想。
所以明明是很普通地阅读一个新人作者的‘小故事’,克里斯托弗却感受到了兴奋、跃跃欲试——然后,他排除了工作,空出了一整个上午的时间阅读这个名叫《午夜秀》的故事。甚至之后连《祭品》、《青春泉》也派人弄到了,并一一读完。
事实上,克里斯托弗过去从来不读这类恐怖小说,他读过的最接近这一类型作品的小说是《德古拉》,以及几本奇观、惊悚元素比较多的探案小说。毕竟恐怖小说离从小就接受精英教育的他很遥远,而且‘恐惧’本来也不是他偏好的刺激。
他连看电影,也对血腥刺激、惊悚猎奇的类型片毫无兴趣。不是装模作样,而是真的不感兴趣,甚至觉得恶心。
但《午夜秀》、《青春泉》、《祭品》这样的故事没有让他感到‘恶心’……大概是因为丽莲塑造场面时并没有此时恐怖题材常见的那些东西,如血刺呼啦、断臂残肢、密密麻麻的虫子、不可名状的怪物……?
丽莲的笔下当然也有流血、有怪物,有想想也会觉得头皮发麻的场面,但总的来说都非常克制,那不是她故事调动读者情绪的关键。她的故事有这个年代恐怖小说极其罕有的‘哲思’,有调度环境、人物对话等塑造的不安氛围……这些才是关键。
克里斯托弗读完这些故事,不能说他喜欢上了这些故事,毕竟他不喜欢恐怖小说,甚至都不怎么喜欢阅读小说。所以,即使是再棒的小说摆在他面前,没有特殊原因,也不会有太大兴趣。不过,因为这些故事由丽莲创作,克里斯托弗会下意识思考故事背后蕴含的作者性。
他不得不承认的是,那姑娘和他想象中有很大不同——虽然丽莲曾经是他法律层面上的妻子,但他显然对丽莲没什么了解。毕竟他们认识三天就结婚了,接着是丽莲‘逃婚’,再见面就是走离婚流程了,也说不上有什么交流。
他……从不知道,丽莲是个这样有头脑的姑娘。
当然,他并不认为丽莲‘肤浅’,毕竟一个肤浅的女孩是不可能视金钱如无物的,至少当代美国的肤浅girl不行。他只是没想到丽莲有着远超同龄人的思想深度——他知道丽莲只是南方小城高中毕业,还曾选择去拉斯维加斯做歌舞女郎,下意识就把她想成了‘那类姑娘’。
就是那种,不甘于乏味的小城,但除了美貌外也没有别的资本,做歌舞女郎也是将自己‘资本’变现的手段之一……这种姑娘在如今的美国可太多了。丽莲和她们不同之处在于,她是个好女孩,真正意义上的好女孩,她根本没法做到出卖自己。甚至,只是歌舞女郎那种,周旋在几个对她有意的男人间的生活都受不了。
克里斯托弗确实爱丽莲,对她一见钟情,但也没幻想过这姑娘有别的特殊之处——本来爱情有时就是不讲道理的,并不需要对方有什么特殊的。
所以现在忽然知道丽莲和他想象的有很大不同,他就很想去见她一面……克里斯托弗也不知道这之间有什么因果关系,但就是这样想到了。
然而,虽然这样想,克里斯托弗实际见到丽莲却是好几天以后的事了——他不可能直接登门拜访,又或者去到费比安出版社打扰,那太令人尴尬了。现在想想,去年圣诞节前直接去格林威治村,其实很不妥当。只是当时的克里斯托弗处在一种纠结抑郁的情绪中难以自拔,以至于从小到大养成的‘风度’都维持不了了。
他给丽莲送了一束花,夹带了一张约会邀请的卡片。这束花送到了费比安出版社……说实话,在丽莲这个未来来客看来,这也够冒昧的了。‘前夫’送花到公司约见面什么的,即使这个前夫并不是生活多年、感情破灭、见面成仇的情况,也很古怪吧?
或者说,以两人非同一般的结婚、离婚,其实比普通前·夫妻更古怪!
当然,如果忽略掉外人都不知道的,两人曾结婚、离婚的事实,克里斯托弗给她送花、发出邀请,是再正派不过的做法了。尤其在这个年代的美国,极有绅士派头,丽莲也是犹豫了一下,让送花来的人带去了一张便条,她答应了这次的约会邀请。
之所以会答应约会邀请,一方面是因为丽莲对克里斯托弗的印象其实不坏——是的,他们是匪夷所思地结婚,然后又让人无语地离婚了。但说实话,之所以会发生这种事,双方都有责任,乱七八糟搅合在一起,事情结束后,丽莲甚至很难说因此讨厌上了克里斯托弗。
也可能是乌龙婚姻本身就很冲击了,以至于能够体面收场,丽莲都有一种幸运的感觉,就谈不上因此厌恶谁了。
而且除去克里斯托弗在她逃婚后,还将婚姻许可送到市政厅,换取了结婚证明这一点,其实他的做派也挑不出错。至少以这个时代的标准,他甚至称得上有礼有节……
还有最后克里斯托弗自我反省,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这也是不能否认的。这在丽莲这里尤其加分,几乎和他那天才文艺派青年的长相身材一样,给他赚了不少好感度——后者当然重要,如果没有后者,很可能当初丽莲再冲动,也不会和他结婚了。
另一方面,丽莲会答应约会邀请,也和他们的确有过婚姻存续有关。不管怎么说,这都是抹不去的事实,他们是认识的、有过牵扯的两个人啊,总不可能像陌生人一样对待……这大概也是一种‘抹不开的情面’了。
丽莲这样‘轻易’地答应了一个约会邀请,却让费比安出版社的同事们大为吃惊。
正好走出办公室的迈克(就是追求卡洛琳,说话不好听,现在也确实和卡洛琳关系暧昧的那位编辑),就亲眼见到了这一幕。他本来就和丽莲关系不太好(这主要是因为他总有一些爹味十足的当代男性言行,丽莲受不了肯定要反驳啊),就忍不住讽刺了几句。
“看起来,我们的‘冰山美人’并不是对所有追求者都不屑一顾,对吗?还好有这样一位幸运儿,不然我都要误以为富尼叶小姐你根本不打算和男人有瓜葛,真正把自己当成了一个男人,以至于其他的男人都只是竞争对手呢!”
“只是这样一来,那成打的追求者就太可怜了……光是这栋写字楼内,拜倒在富尼叶小姐裙下的家伙就有多少了啊?即使敢于去摘您这朵花的并不多。若让他们知道,献上几个月的殷勤都不能约到的您,有人只是一束花就能约到,恐怕会心碎吧?”
迈克当然不是同情那些丽莲的追求者,只不过是想要阴阳怪气丽莲而已。
“……让您如此破例,那个男人难道有什么特殊的魅力?还是说,其实没什么特别的,只不过您过去对成打的追求者说过的,对爱情根本不感兴趣,事业才是您的追求都是假的,搪塞人的。所以出现了您也喜欢的人,就选择了接受?”
第47章 美国恐怖故事(7)
丽莲这次根本没理会迈克的阴阳怪气,不是因为她变得温顺听话了,一如这个社会对女性的期望。单纯是懒得和他说,尤其她已经和埃文斯先生提过辞职的事,这周结束就要离开费比安出版社了(费比安出版社按周发薪,丽莲还想薅最后一次资本家羊毛),今后可能都不会再和迈克打交道。
不过,这次她没有再反驳迈克,似乎让他更生气了?从卡洛琳之后私下和她说的情况来看,迈克可能认为她看不起他?这可比之前他说一些话,她就要讽刺更‘伤人’。
对此丽莲又能说什么呢?只能说这个时代的男性在她的认知中,大多有病啊!或者就算不到有病的程度,也是她很难理解的了。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吧,去和克里斯托弗见面时,丽莲的态度比他想象的还要好——有迈克的对比,克里斯托弗居然算是她能理解、能交流的那类了!
要知道,在这个时代,迈克可不是什么糟糕的男人!就事论事,他的品行是费比安出版社速记池的姑娘们有口皆碑的——是的,他光明正大地发表‘歧视言论’,认为女性不应该在职场上努力,心思放在事业上的女性都可以归为野心勃勃,甚至心狠手辣一类。但他依旧是个‘绅士’,从不会占女职员的便宜,为人正派。
像是和丽莲几次‘交锋’,也没有因为丽莲的很多发言戳到他,或者说这个时代男性们的痛处,就做什么。基本上口头上的事就口头找回来,而且丽莲占据‘道理’的一方,他也不会仗着这个时代爱男到了极点就‘诡辩’。
丽莲不想表现得被这个时代PUA了,开始找起迈克、克里斯托弗这类男性的优点。但对比之下,又怎么会不受影响呢?
“……我的律师告诉我,您拒绝了赡养费……您不必,我是说,这是您应得的,并非是占便宜——我们是自愿在‘婚姻许可’上签下姓名的不是吗?所以这是我的责任。”克里斯托弗切开牛排后,和丽莲说起了赡养费的事。
美国人离婚后,会根据夫妻的经济条件决定谁向谁支付赡养费。条件好的一方向条件差的一方付赡养费,确保对方在离婚后也能过着和结婚期间差不了太多的生活。
而丽莲和克里斯托弗,两个人的经济条件差太多了,就算丽莲‘品行高洁’,一点儿没分克里斯托弗的财产,他也该给她赡养费。
丽莲也知道这是她‘应得’的,如果她是个真正的美国人,哪怕品行好,没打算分克里斯托弗的身家,也不会对赡养费有一点儿的不适。但她骨子里偏偏是个华夏人,倒不是说华夏就没有赡养费了,只是如果不是需要养孩子、另一半是过错方,或者自己实在没有赚钱能力,华夏人好像也很少能理直气壮要赡养费?
丽莲现在就不属于这些情况,所以要这个赡养费她都觉得心虚。尤其是她第一本长篇小说也要出版了,光是预付金就让她的钱包鼓了起来,未来更是看着就很有希望……这个前提下,她根本没想过要克里斯托弗的钱。
不仅仅是觉得受之有愧,好像拿了就低人一等。还因为丽莲始终觉得,她和克里斯托弗不算真正结婚——虽然他们法律上是结过婚的,可很长一段时间内她是真的认为他们并未缔结婚约,这才能爽快地逃婚,还按自己的规划来纽约打拼的。
“赡养费?”丽莲吃着沙拉,组织了一下语言,尝试向对方表达自己的想法:“那倒是不必,我知道那对你不算什么,而且按照这个国家的法律,也是应该的。但……emmm,我不知道该如何和你解释,这是一种我很私人的想法。”
“我是说,我们其实不算真正结婚,不是吗?至少我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这样认为的,所以不觉得我应该拿赡养费。当然,如果我现在遇到了困难,需要金钱上的帮助,我应该会接受这份‘赡养费’,我不是那么不知变通的人。”
丽莲说到这里还冲克里斯托弗笑了一下,那是温柔的、坦率的笑。她不想让克里斯托弗误以为她是在要强,又或者依旧对当初的事耿耿于怀,所以一定要以拒绝赡养费的方式表明一种态度——那不是真的,而且也太伤人了,说不定还会激起克里斯托弗的‘叛逆心理’。
丽莲真的不想玩‘你不想要,我就偏要送’的推拉游戏,两个互相喜欢的人才能这样玩,不然也就是烦人而已。
克里斯托弗尝试理解丽莲的想法,不算完全理解,毕竟给赡养费在他看来是理所当然的事,如丽莲这样,应得的东西坚持不要反而奇怪。甚至这次见面之前,他的确有些认为丽莲是在赌气、要强,还在怨恨当初那个不在认知中的‘拉斯维加斯婚姻’。
“您是这样想的吗?”克里斯托弗思考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那就这样吧,虽然我不太理解,但如果您坚持,那我想应该以您的意愿为主——但是,如果您遇到了一些麻烦,请别忘记……您随时刻意拿回您应得的钱。”
说到这儿,克里斯托弗像是开玩笑,又像是认真的,放下了刀叉:“不,还是让我这边将赡养费打到账户上吧,您可以不去使用……您想,我是个创业者,虽然现在看起来还不错,但未来的事谁知道呢?可能遇到一次危机,资金链断裂,我就要申请破产了。”
“我应该多给您一些钱,趁着我足够有钱的时候。”
克里斯托弗是真的在思考这件事,一方面,他觉得丽莲的自尊心很强,如果还需要问他要钱才能拿到钱,那可能就宁可自己受苦,也不会找他拿赡养费了。另一方面,就像他说的,他是可能破产的,如果真的发生那种事,就算他还是一个‘但泽’,不会受穷,情况也会很不一样。所以他想在有钱的时候,以赡养费的名义,多给丽莲一些钱以防万一。
结束这次见面,克里斯托弗将丽莲送回家后,他自己都觉得很不可思议——他是个创业者没错,可发展到这一步,已经算是创业成功了,未来无非是成为零售业巨头,还是中途卖出离场落袋为安的区别,怎么可能破产?
看在他是个但泽的份儿上,也不可能破产啊!最糟不过是资金链断裂,到时候得找家里帮忙,但总能度过难关。
只能说,他预见了某种最糟糕的可能性,然后第一时间想要保护好那姑娘,自己名义上的‘前妻’。
想明白这一点的克里斯托弗觉得不可思议,这可真是完全违背了他的天性——他不是什么泯灭良知的家伙,但也不是什么善良体贴的人,预想到最糟糕的情况也只想要维护好‘前妻’?得了吧!这只能说明,刻意回避了半年后,他依旧爱她。
这样的结论让克里斯托弗既有一种‘另一只靴子落地’的踏实(毕竟这半年以来多多少少能够感受到自己的内心吧),又有一种无处下手的堂皇……爱是一种很公平的权力,它被随机地赋予一些人,而无关这些人的身份地位。所以即使克里斯托弗是社会意义上的绝对强者,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当然了,当然了,这都是克里斯托弗的问题,另一边掌握着这份权力,但她自己都不太清楚,更没有打算运用的丽莲,她是比较轻松的。实际上,在这次见面后没两天,丽莲就从费比安出版社离职了,然后接上了《驱魔夫妻》出版前的最终冲刺,倒是跑戈德堡出版社和上班差不多。
“……关于《驱魔夫妻》的盈利目标,我始终认为可以更高一些。比如说对标书,一直对标去年那本《无头鬼魂》,是不是太保守了?我当然知道,对标书一般都会保守一些,但《无头鬼魂》还是太保守了。”又一次《驱魔夫妻》的项目会议上,乔纳编辑还在为《驱魔夫妻》据理力争。
所谓‘对标书’,也是出版领域常见的说法。一般要说明一本书的前途,会有各种数据,但为了让人更直观,也为了说明很多无法用数据说明的微妙方面,大家会给新书列一个‘对标书’——这本‘对标书’往往题材相似、潜在受众差不多、质量也没有很参差,然后在该领域内,既不是特别爆的,也不是特别冷的。
至于说对标书比较保守,这也是有的。而根据往年统计,新书推出后的成绩平均能比对标书好1/3。
现在乔纳编辑之所以还强调《驱魔夫妻》的对标书,去年出版的一本《无头鬼魂》,这是非常保守的。是为了说服大家《驱魔夫妻》会有更好的成绩,而对这样一本新书,极有可能成为今年出版社重磅炸弹的项目,应该给更多的宣传。
宣传资源也是很重要的,任何资源都有成本,所以就需要这种时候下力气去‘撕’——《驱魔夫妻》是乔纳编辑力主推动的项目,如果大获成功,也是他功劳簿上重要的一笔。而如果因为宣传不够,结果不如人意,也同样需要他背锅……这也是他这样卖力的原因之一。
“所以,您的意思是,还需要增加《驱魔夫妻》的首印数字?”会议上,另一位编辑不知可否:“我以为《驱魔夫妻》的首印数字已经不低了,7000册是一个很合理的数字!您得知道,这是精装本图书!不是后续要卖的平装本,甚至口袋本。”
此时美国的出版业,对头部小说的处理方式是分三次出版,充分榨干其价值。
是的,‘头部小说’,丽莲的《驱魔夫妻》因为本身的质量过关,又有得力的文学代理人推介,还得到了乔纳这种知名编辑的赏识,一下就做成了戈德堡出版社的重点项目。至于非头部小说,根本不用分三次出版,尤其是恐怖小说这种常见于低俗读物的类型作,直接出各种廉价口袋本就好了。
至于三次出版是哪三次,就是那位编辑提到的,精装本、平装本和口袋本了。头部小说肯定是先卖最贵的精装本,先让有钱且愿意为了提前读到好书花钱的读者进来,这一部分利润率最丰厚。然后如果精装本卖的好,后续就会卖平装本和口袋本。
一般像恐怖小说这种题材,如果精装本卖的不好,也可能不做平装本,直接就做口袋本了。毕竟口袋本读者也不在乎书的质量,很多都偏爱恐怖惊悚猎奇的题材,恐怖小说发口袋本基本是稳赚不赔的。
“是的,这个数字不低,但只要多一点儿宣传,《驱魔夫妻》就可以撬动更高的销量……首印10000册吧,我认为这才是合理的数字。”乔纳编辑轻飘飘一句话,就把《驱魔夫妻》的首印数字提升了40%还多。
这当然不是一句话就能定下来的事,所以会议室内,持不同意见的编辑们又开始争辩了。
这时候丽莲很难发表意见,毕竟要问她,那她肯定是赞同乔纳编辑。这不只是因为他们是天然同盟,还因为这都是属于她的切身利益啊——多印刷一本,就有她一份版税呢!精装本卖那么贵,多印3000册可是一大笔钱。
嗯,别看现在说的都是7000册、10000册,对比一些动辄夸张的图书销售数字,好像不多的样子,实际这对精装本图书的首印已经是很高的数字了。尤其考虑到丽莲是个新人作家,在这一行里没多少名声,7000册其实已经是个乐观数字了,10000册则堪称大胆。
实际上,丽莲是直到首印数字的争论告一段落,才能参与到讨论中——下一个议题本来就和她息息相关,是美国图书博览会的事儿。
美国图书博览会是美国出版业的盛事,这一博览会是出版商和书商之间的重要媒介,简单来说出版商就是卖家,书商则是买家。在博览会上,出版商会尽力展示自家的重点新书,书商则要根据自己的经验选择购买。
这一图书博览会一般在5月或6月举行,今年的就在6月……换句话说,《驱魔夫妻》刚出版就能赶上。
时机正好,所以戈德堡出版社将这次图书博览会看作是推介《驱魔夫妻》的重要阵地,策划了相关活动。
“可以在博览会举办签售会,我会出席的,但我拒绝将我的照片用作宣传。”丽莲听了图书博览会上的签售活动计划,表示签售可以,卖脸不行。
显然搞策划的这位出版社员工有点放飞自我了,他认为丽莲优越的外貌是一个非常好的宣传点,美女作家什么的——只要把她的照片放大,挂在签售会上、戈德堡出版社的展位上,还能不吸引人来?
不管什么营销手段,都比不过视觉冲击啊!尤其丽莲只是个不出名的新人作家。
“您不再考虑考虑吗?”策划签售会的与会者非常可惜:“这会对签售很有帮助,而一旦签售会上大排长龙,那些书商一定会不吝采购的……这是他们的一贯做法,所以我们才总是对博览会上的签售会那样上心啊。”
某种意义上,图书博览会上开签售会就是一个‘橱窗’,如果能营造大排长龙的景象,书商就特别容易下单。
“不,不必了……那样太难为情了。”丽莲这个时候倒是发挥了一下自己身为女性的‘优势’,很是矜持,甚至都有些羞涩了。然后才正色道:“我很相信《驱魔夫妻》的品质,以及这段时间以来诸位做的工作,所以不需要用到那种手段,我想。”
丽莲这样说了,大家也就不说什么了。倒不是说这年头的人这么好糊弄,说到底,还是时代不同。如果是几十年后,别说是资本主义大本营的美国了,就是华夏,大家也是毫不吝啬‘营销’的。一个‘美女作家’的噱头,甚至显得过于陈旧保守了。
而在当下,1961年的美国,大家普遍还是以做艺术的心态对待出版图书的,即使这是一本商业小说。这种情况下,越是保守的高层,越不可能搞那种夸张的、重心不在书籍本身的操作——尤其这还是出版社的重点项目,真那么做宣传了,到时候就算能多卖一些,传出去戈德堡出版社的名声也要败光了!
第48章 美国恐怖故事(8)
开完上次的出版会议后,直到《驱魔夫妻》正式出版,就都没有丽莲的事了。
原本她的计划是,直到哥伦比亚大学开学前她都可以休假……说起来,过去一年多她真的非常努力,几乎没有停下来的时间,也需要一段时间的休息了。
而且马上就是纽约的夏天了,别看纽约的纬度挺高(和北京差不多,略高一点点),但这里的夏天可比北京难熬。加上她租住的公寓连空调都没有,她最好在最热的那两个星期去避暑度假——可能是地理因素?也可能是纽约发展太早,热岛效应这年头就很明显了,反正真的很热!
总之纽约人历来就有夏天避暑度假的传统,最常见的目的地就是附近的长岛,长岛是纽约人‘后花园’的原因之一就是这个。
不过,即使是这样,要到纽约最热、需要避暑的时段,也还有一段时间。所以丽莲在出版会议后休息了一个礼拜,就感觉无事可做太无聊了,于是犹豫了一下,她开始想写下一本长篇小说——也是六十年代的娱乐对她来说太匮乏了,如果是几十年后,至少她没这么快觉得‘无聊’。
大概是戈德堡出版社的人对《驱魔夫妻》太有信心了吧?即使是反对乔纳先生部分建议的人,也只是没他那么‘激进’而已,从他们的感觉来说也同意《驱魔夫妻》会是一个爆款,是戈德堡出版社今年领头书中的领头书。
领头书是出版业的一个名词,一般从商业书中挑选。相比起一些销量不会太多,但稳定、长线的‘著作’,领头书会在出版的头两年爆发出大部分销售潜力,而这也是出版社利润的大头。当然,不是所有迅速爆发出销售潜力的商业书都是领头书,只有其中的佼佼者才是。
就是因为戈德堡出版社的人那样乐观的态度,丽莲也渐渐放下了《驱魔夫妻》可能‘失败’,所以还是等结果出来,再确定要不要做续作的想法。这个时候无聊,干脆就开始准备《驱魔夫妻》的续作了。
丽莲在写《驱魔夫妻》的时候就考虑了这个故事走红,就做驱魔宇宙的想法,而且当时是留下了一些伏笔的,甚至想过续作故事——就算没有具体的故事,也有大概的想法。
比如说,紧接着《驱魔夫妻》的续作,就是一个暂定名为《通灵之战》的故事。
这个名字来源于丽莲上辈子看过的一个外国综艺节目,大致是节目召集一大堆神婆神汉,通过海选选出感觉像是有料的12个(一般的海选方式是随机邀请路人躲进停车场某一辆车的后备箱里,然后让报名者找出人在哪辆车)。然后每周一赛,以不同主题进行各种展示,展示参赛者确实存在某种‘力量’,表现最差的人会被淘汰……说实话,这类型综艺也就是外国能搞了。
虽然节目本身也是从怀疑的角度出发,质疑一个个报名参加节目的巫师、萨满、灵媒、占卜师等,到底是有真材实料,还是招摇撞骗的。但不可否认,节目的剧本还是会搞一些神神鬼鬼、真真假假的东西进去的,这就不符合国情!
丽莲也不觉得国内弄这种节目很好,因为就没有那个氛围,真的做这类节目,最后大概会变成《走近科学》?但在国外,尤其是一些本来就氛围浓厚的国家,大家比较能投入到节目的设定中,感觉就不一样了。
丽莲作为一个华夏人,带着看热闹,甚至有些猎奇的心态去看,就觉得节目也挺有趣的。心里还会猜测哪里是真的碰巧了,哪里又是节目的剧本……
而这档综艺节目之所以会成为《驱魔夫妻》续作的暂定名,就在于丽莲设定这一次是《驱魔夫妻》中的妻子去参加了一档名为‘通灵之战’的节目。当然,她之所以会去参加,不是去炸鱼塘的,而是接了一个任务,需要她潜入选手之中。
《通灵之战》里,妻子是绝对主角(丈夫汤姆大概会偶尔出场,需要的时候给女主打几次场外辅助),她参加节目,既穿插了各种灵异事件的发生与解决,也掺入了丽莲对电视节目的‘理解’——这个时代的电视节目对大众来说,还是很神秘的,大家很容易将电视里表现的东西当真。
以综艺节目为例,一些编排设计的东西,观众也完全意识不到其实是有剧本的,还当是真的呢!
丽莲就不同了,来自几十年后,还专业对口,太懂里头的门道了!甚至她懂的东西,在这个时代都有些超前了——此时的电视台‘造假’,某些方面会比几十年后更夸张,因为信息差,更不容易被观众察觉,也就无所顾忌了。而某些方面,又比不上后世,毕竟时代在发展,很多点子也要靠时间才能一部部发掘、积累。
丽莲大致按照这年头会有的情况,再稍微掺杂一些未来的做法,设定了‘通灵之战’这档节目。然后还结合了‘选秀’的刺激与爽感,化为了《通灵之战》这个故事一体两面的另一面。
如果说,《驱魔夫妻》是驱魔故事为表,夫妻、婚姻为里,那《通灵之战》就是驱魔故事为表,电视这种新兴大众传媒对人们的影响为里。这样构建起来的故事,既会更加精彩,也能增加故事的深度,让人读过一遍还能反复品读。
为了尽可能写的真实一些,丽莲还去此时的电视台‘打工’了呢——她对电视节目的了解始终是几十年后的,而当下制作一档电视节目的具体情况肯定还是有不少区别,尤其是硬件上。要想不在小说里出现常识错误,肯定还是要亲身了解过。
所以丽莲去面试了一档节目的幕后人员,嗯,一档名为《今夜秀》的当红节目。
这档节目名气非常大,算是美国电视普及过程中,第一批走出来的‘明星节目’之一。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是由传奇电视人‘史蒂夫·艾伦’主持,在他1957年年初离开后由另一位主持人短暂接手过,不过效果不佳。
直到1957年7月,杰克·帕尔接手,《今夜秀》才重新稳定下来。在杰克·帕尔担任《今夜秀》主持人期间,《今夜秀》还有一个制作上的巨变,就是由直播转为录播了——这既有技术发展的原因,让录播越来越简单、廉价,也有电视节目制作越来越成熟的原因。
‘成熟’就意味着一切越来越可控,可以规整地产出。之前那种直播形式太强调即兴了,即使是一档尺度可以大很多的深夜节目,主持人在《今夜秀》中的种种玩笑,有时也会让电视台高管心跳加速。
录播的话,即使有些时候还得面对主创团队‘创作自由’的坚持,至少一些最糟糕的情况是可以避免的。呃……虽说在丽莲看来,那些所谓会给节目找麻烦、引来审查的段子,其实也很普通。只能说,这个年代的美国还很保守,深夜节目都存在大量的不能播。
丽莲面试《今夜秀》,面试的是类似后世综艺作家的职位,主要负责编写节目上要用到的段子——此时的脱口秀演员或者主持人,基本都会自己写稿,不过随着电视节目的诞生,电视里的脱口秀演员、主持人等要完全依靠自己写稿就变得很难了。
以《今夜秀》为例,每天一个小时的节目内容,虽然不是全都由主持人讲段子,但主持人的内容是很多的。这也算是《今夜秀》的一个特点?毕竟这是一档评论、谈话类的节目,脱口秀含量特别高。
每天一个小时,还不能重复,不能像单纯的脱口秀演员一样,一套节目在不同的夜店里反复说,可想而知工作量。更别说担任《今夜秀》主持人的杰克·帕尔,就如他之前的两任主持人一样,也有别的通告,就更没时间每天打磨自己的段子了。
如此一来,有人专门为他写段子简直是理所当然的。
这样一份写段子的工作要求会比较高(毕竟是搞创作),丽莲虽然通过保罗的人脉拿到了一份推荐信,也还是要经过一番面试才能确定是否入职——这年头,很少见公开招聘,或者说,哪怕是公开招聘,也经常需要一封推荐信,或者职业介绍所的推荐。
这不仅仅是为用工方节省了筛选成本,推荐信和职业介绍所的推荐同时还是一个担保。看过六十年代好莱坞电影《艳贼》的就知道,这个年代一切资料都是纸质的,容易伪造、很难查询。让一个没有推荐信的人进入公司,谁知道他到底是什么人呢?一旦出事,连责任人都找不到。
P.S《艳贼》的女主角就是一位美丽的女窃贼,她伪装成普通的女职员应聘,熟悉后找到机会就会盗走能接触到的大额现金。女主角多少时候也没法弄到推荐信,不过她姣好的容貌,以及表现出来的完美、专业,总会让一些负责招聘的男人放她一马……
“……富尼叶小姐,对吗?您拿到了一份很好的推荐信。”应聘丽莲的是《今夜秀》节目的制片人助理,三十岁上下,大腹便便,戴一副眼镜,态度还算温和。他扶了扶眼镜,看看推荐信、简历,又看看丽莲:“您上一份工作是费比安出版社的助理编辑?”
“呃,这和我们的工作不能说没有关系,但工作内容还是很不一样……您为什么来我们这儿呢?”
丽莲当然不会说自己是为了写小说取材的,她只是一本正经地说:“因为我很向往电视业,这是一个新兴行业不是吗?相比起出版业,电视也可时髦多了!我期待能在这里学到各种新东西。”
制片人助理注视了丽莲几秒钟,然后就在丽莲根本不躲开他视线的反应中,自己先避让了。低下头嘟囔道:“好吧……好吧,您说的有道理,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想要加入我们,而我们对有才华的年轻人也确实需求旺盛!您是来对地方了!”
“不过,请您理解我们的慎重……您没有亮眼的学历,也没有从业经历,我们很难雇您。不然凭这封推荐信,我们立刻就要您了。现在的话,我们得先试试,先按照我们的要求,这个上午写出一个合题的段子,可以吗?”
保罗给丽莲搞到的推荐信确实分量足够,丽莲只是说要为新小说取材,他就一副‘都交给我’的轻松,的确是人脉丰富的头部文学代理人了。
但丽莲简历上的薄弱也是看得到的,更别说还有一个明摆着的,只是制片人助理没直说的问题——她是个女人,而这类创造性的工作此时非常少开放给女性。
制片人助理没直接以此拒绝丽莲,一方面是因为电视业是个新行业,没有形成多少坚不可摧的规矩。虽然也歧视女性,但至少没成为明文规定一样的存在,而只要不是明文规定,就至少不会拿到台面上说。
另一方面,也和丽莲美丽的外表有关……不管怎么说,面对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人们总会好说话一些,即使这种好说话的背后也是轻视。
丽莲当然不会拒绝写段子这种面试,于是就在对方‘命题’后开始写自己的段子——这是她上辈子做过的工作,更别说上辈子的她不知道看过多少美国脱口秀,知道美国人在这种段子上的偏好,所以别说一个上午了,她半个小时没用就写出了符合要求的段子。
不只是符合要求,还质量极高!这让原本打算走流程,然后以段子不太符合要求为理由否掉丽莲的制片人助理犹豫了。
最终他决定雇佣丽莲……说到底,这已经是1961年了,而不是1861年。歧视女性更像是一种整体性的歧视,而具体到某个特别油菜花的女性个体,还是有进入到传统男性领域的可能性的。而且是随着时间推移,这种可能性越来越大。
就此,丽莲成为了《今夜秀》写手小组的一员,还是其中唯一的女性,以及年纪最小的一个。对此,其他人一开始是抱有怀疑心的,内心很自然地认为丽莲可能是某个大佬的女友或者情人,毕竟她是如此年轻貌美。
唯一觉得奇怪的是,她怎么会走后门到他们这一行。真有那样的关系,不是应该做一些露脸的工作吗?如上电视当个广告演员什么的,这样既没什么门槛(或者说那张脸已经足够迈过这一行的门槛了),又光鲜亮丽,报酬也不菲。
还是丽莲接连解除了被采用,采用后反响也很棒的段子,其他人才心悦诚服。不见得认为她是完全靠实力进来的,但也认可她成为他们中的一员——其实大家也不在乎一个同事是怎么进来的,能完成自己的工作,不会自己的工作完不成,最后变成别人的负担,那就行了。
尤其考虑到电视业权色交易稀松平常,到处都是这种事儿,就更不会有人多管闲事了。
“这一行的报酬比我想象的高很多。”周末时,丽莲和卡洛琳约会聚餐,说起了自己的新工作:“我们的薪水是底薪+提成的模式,周薪是38块,只比纽约全职工作的最低周薪高一点点,但‘提成’非常高!”
“只要有一个段子被选上,就是25美金……我上礼拜总共有6个段子被选上,所以是188块——如果每个礼拜都能有这样的成绩,一年差不多就是近万块了。哇哦,难怪我看现在的同事们,每一个都住郊区大房子。”丽莲想起同组的段子写手们,颇为感慨。
不过她也知道,一个礼拜有6个段子被选上,在普通的段子写手来说是很难的。她是因为吃过见过太多,所以玩儿一样就能写这么多、这么好。甚至,如果不是她不想太引人注目,还能‘成绩’更突出一些!
她的同事们,一个礼拜大部分是少则两三个段子被选上(状态糟糕时,一个被选上的都没有也很正常),多则有五六个段子——当然,这样算下来,平均薪水也很不错了,符合当下电视业挣钱多的印象。
“电视业的确发展很快,而且很长时间内都会有人才缺口,去那儿挣得多不奇怪。”卡洛琳若有所思道:“我记得《今夜秀》之前的主持人是叫史蒂夫,对吗?当时他的薪酬几乎让全美国震惊,那可是每年150万美元!”
“而且那只是电视台给他的工资罢了,他还另外拍广告、做主持赚钱呢!”
《今夜秀》的前主持人史蒂夫·艾伦,确实无愧于他传奇电视人的名号——他是在1955年拿到150万美元的惊人年薪的,在此之前电视台给他的薪水是25万美元每年。
后者当然也是个天文数字,要知道美国1963年时,年收入超过18000美元的家庭也不足8%,36000美元以上的家庭则不到1%,而近十年前的1954年,相应数据则还要更低一些。但即便如此,电视台还是一口气给史蒂夫·艾伦涨薪6倍,使得其年薪到达了150万美金!
呵呵,这年头全美国的百万富翁也就是几万个,而以史蒂夫·艾伦的年薪,两年就能造3个百万富翁!
“是啊,和主持人拿到的相比,我们这些段子写手拿到的就不值一提了……电视业看起来非常挣钱,我们也只是在行业上升期得到了一些涓滴。”丽莲一只手撑着下巴,有些感慨地说:“这样说的话,那时我为了上大学攒钱,应该选择去电视台,而不应该是写作的。”
虽然《驱魔夫妻》让丽莲以此到手7000美金,但这种收入是很不稳定的,而且最初的时候谁知道能拿到这个钱呢?相比之下,进入电视业,以她上辈子的储备,居然会比写作更合适赚第一桶金!
当然了,当然了,丽莲也就是说说而已,世上没有后悔药,更何况她也不后悔——现在她写作这一行也走通了,看起来前途光明,有什么好后悔的?再说了,当初她想进电视业,进得去吗?
除非是去做靠脸的广告演员之类,不然想做现在这种段子写手,光是推荐信都拿不到!第一步就打住了。
第49章 美国恐怖故事(9)
“哦,亲爱的,你来的真早。”《今夜秀》的摄影棚内,丽莲才走进去,就被一位女性道具师叫住了,她给了丽莲一瓶可口可乐:“今天的嘉宾送的,是个会讨人喜欢的家伙呢!”
《今夜秀》的摄影棚在一间挑高特别高的仓库式建筑内,电视机里呈现出来的一切,包括客厅一样的谈话区,以及表演歌舞的小舞台等,其实都是在这个大建筑物下搭建的。也不只是《今夜秀》,此时的综艺节目,以及电影、电视剧的内景,基本都这样。
《今夜秀》这档节目即使在丽莲上辈子时,也还存在,并且活的很好,是脱口秀类节目的头部。那时候节目依旧是主持人独白、嘉宾访谈、歌舞表演这样三段式的了——和现在一模一样,只不过不同时代、不同主持人的风格不同,呈现效果也不同罢了。
女道具师所说的‘嘉宾’,就是指今天参与嘉宾访谈的那位,是一位好莱坞大明星……唯一的问题大概是对方星光不如往昔,上次出现在大众视野都是5、6年前的事了。
“一瓶可口可乐就值得你为他这样说话吗?”丽莲接过可乐,还是冰的,就要找一个开瓶器打开:“我记得上礼拜有一位嘉宾,送的是她打广告的高级肥皂,你也没这么高兴……嗯,难道你今天还是一位影迷?”
女道具师忍不住摸了摸微红的脸:“哦!别这样说……好吧,我是说,这不是很正常么?我成长的时期,正好是他的黄金时代末期,那个时候我甚至幻想过去好莱坞工作,就为了认识他,最好还能嫁给他。”
少女时代的幻想而已,现在说起了也觉得好笑,不过那种面对偶像的感情并不会消退,只会沉淀。所以今天这位女道具师的表现完全正常,丽莲打趣两句后也没有太在意。
就在丽莲和女道具师闲聊时,主持人杰克·帕尔从他的更衣间走了出来,这意味着录制马上要开始了,摄影棚内一下紧张了起来。不过这种紧张也是有序的紧张,大家只是自觉加快了手上的工作,让整个片场的运转仿佛是上紧了弦的发条。
这种时候,丽莲这样的‘闲人’就会特别显眼——这也没办法,她是撰写段子的写手,本来也不用来录制现场。实际她是因为需要体验录制现场的‘真实’,为下一本小说积攒素材,这才坚持过来的。
当然,作为段子写手她出现在录制现场也没什么奇怪的,很多段子写手为了确定自己的段子在现场的效果,都会在录制节目的时候呆在片场。有的段子写手本身还是会跑现场的脱口秀演员,他们不只是看别人说自己的段子,还会自己现场去说,这也慢慢将段子打磨得越来越完美。
丽莲就这样旁观大家的忙碌,偶尔会给关系不错的同事搭把手,就这样等到了录制开始。
直到主持人杰克·帕尔录完了第一部 分独白,中间有一段比较长的休息。丽莲才又回到女道具师身边,点点头说:“将原本的桌子搬走是个很棒的主意,帕尔先生是个对电视节目有着敏锐嗅觉的电视人……他显然意识到了,电视节目需要更亲切的氛围,尤其是我们这类节目。”
过去《今夜秀》的谈话部分,往往是主持人和嘉宾坐在一张桌子后,就是播新闻的那种桌子。这种排场,即使谈话双方都很诙谐,也会让人觉得严肃吧?
而在杰克·帕尔手中,完成了一项说起来很简单,但对节目影响深远的改变。就是撤掉桌子,椅子也变成了沙发,大家坐在沙发上、面前只有茶几,就这样谈话……一下就变得温暖随意了起来,有一种‘客厅谈话’的感觉?
联想日后各种访谈脱口秀的现场,无一不是这种。而风格就算不同,基础也是亲切、亲民,可想而知都是受杰克·帕尔影响——丽莲站在后来者的角度,更能看出这位主持人的影响深远。
当然,当代人看不出‘影响深远’,也不妨碍他们感受到节目越来越受欢迎,已经有些回到曾经‘史蒂夫·艾伦’时代的样子了……这很不容易,不只是因为之前因为主持人更换节目混乱,还因为随着时间推移,早期节目的辉煌本来就是越来越难复制的!
曾经才多少节目?当时要达到一个很高的收视率是相对容易的,现在的竞争就越来越激烈了。
“的确是天才的设想……我还记得去年总统先生那一期,还不是沙发,要我说,那大大削减了总统先生的魅力。肯尼迪总统非常适合那种亲切的氛围,越亲切越能让人觉得潇洒、温暖、真诚。”女道具师赞同丽莲的说法。
《今夜秀》可是头部节目,即使是深夜档,也会有很多名人做客。所以去年还不是总统的约翰·肯尼迪,正值竞选,选择上《今夜秀》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了——是的,从今年1月20日宣誓就职起,美国国家元首就换成了这位肯尼迪先生。
美国总统这一行里知名的‘白月光’……其实也说不上为什么感觉这么好?真要说他在任不足三年就遇刺,其实也没有做出多少实打实的成绩。至于一些在他任期内发生的变化,有一些确实是值得一说,可对比他获得的喜爱,好像也‘名不副实’?
有其他比他做的更多的总统,但远没有他的国民好感度。
只能说,路人缘这种事真的玄学……而且肯尼迪也算是赶上好时候了,他在任的六十年代初,还是美国的黄金时代!不只是美国的国际地位高,政治经济文化各个方面都领先全球,还在于美国内部也是一派和谐。
是的,那段时期争取种族平等的运动已经起来了,美国社会不再像过去那样‘井然有序’(即使那是一种建立在压迫、歧视上的秩序),但一切还在控制内。总的来说,大家还能各安其分、各得其乐,就连争取种族平等这件事,换个角度也是国家在变得越来越好……大家都在呼唤和平呼唤爱嘛。
在这种大环境中任职的肯尼迪,本来就给民众留下了相当美好的回忆。再加上突然被刺杀,一个任期都没做满,还没来得及被大众‘厌恶’,甚至大家原本对他还有很多期待——难怪一下就变成‘白月光’了。
他是‘白月光’这一点,从美国人自己各种关于总统的调查问卷结果排名,以及各种以总统命名的建筑物、军舰等,就能看出来了,真的提名率太高了。
对于这位此时人气高涨的总统,丽莲倒是没有太多可说的。主要是她骨子里就不是‘美国人’,就很难对这位总统有发自内心的崇拜、归属——不过她也承认,这位总统先生很有魅力。
上辈子只看过影像资料的丽莲歧视不太明白为什么美国人那么喜欢他,还说长相英俊?她真的get不到这一点。这辈子生活在六十年代,倒是能体会到了……那种人格魅力其实不在于长相,反过来是个人魅力给长相‘赋能’了。
而且要说长相,大概是美国人,尤其是六十年代的美国人,本来就和几十年后的东亚人审美不同?理解这个时代的审美后,看得越多,丽莲也越能理解这时的人说肯尼迪总统长相英俊是什么意思。
“……总统先生的话,的确会很适合沙发谈话,或许可以期待他再来一次。”丽莲想了想,侧过头和女道具师说。
就在这时,一阵争吵声打断了她们的闲聊,丽莲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女道具师倒是一看就明白了,点燃了一支香烟,笑了起来:“是今天要伴舞的姑娘们,哦,一旦人多,总会有一些争吵……在我们这儿,尤其如此。”
演艺圈子里,经常会有各种撕逼事件,这倒不是妖魔化这个圈子,而是这个圈子的特质导致了大家会比较‘敏感’——有的事放在别的地方,其实都是小事,但在这个面子比天大的圈子,哪怕自己不在乎,那也是要去争的!
“是最后歌舞表演环节的演员?”丽莲顺着看了一眼,也反应了过来。她之前在拉斯维加斯做过歌舞女郎,对于歌舞女郎们在后台的各种摩擦也是了解的。
“不是她们,是谁?”女道具师笑着摇摇头,然后又看向丽莲:“亲爱的,说实话,第一次见到你时,还以为你也是刚入行的歌舞女郎呢!当时我还和片场的人打赌,你多久能通过《今夜秀》一炮而红,然后落入那些电影公司的手中,成为下一个大明星。”
“当然,我们只是玩笑而已,经常来节目伴舞、唱歌的歌舞女郎们才是真的坐不住了。你应该看看她们当时的表情的,如临大敌,鼻子都要气歪了。后来知道你只是段子写手,这才恢复正常,但也一直小心提防。”
“她们很担心你突然都聚光灯有了野心,然后就要去抢她们饭碗了……这不算杞人忧天,毕竟一旦你出现在镜头里,谁还看得见其他人——最近帕尔先生是不是都对你和蔼极了?呵呵,那是因为上次来的那位导演,他看中了你!想要发掘你,但你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他。”
“他现在是想通过帕尔先生慢慢说服你。”
丽莲知道这是对方在提醒自己,微笑着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她的确回绝了那位邀请她拍电影的导演,先不说这位导演的名字她从没听过,打听他执导的作品,也都是丽莲上辈子不知道的,参演对方的电影对丽莲根本没吸引力。就说哪怕这是个知名导演,丽莲也没有演电影的想法啊。
一方面她志不在此,另一方面,也是这个时代的演艺圈太‘危险’了。对一个她这样的,只有美貌,没有任何背景的年轻女孩来说,太危险了!哪怕她有未来几十年的眼界,也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哈,就连这位电影导演,也天知道他的‘看中’自己,是想让她参演他的电影,还是‘看中’了别的,想让她付出一些东西去交换一个电影角色……
“我对成为女演员没什么兴趣,如果我热爱表演就算了,为了热爱的东西还可以努力一番。但我并没有……表演啊,听起来就是一件非常难的事。”丽莲想到了戏演得投入的女演员们,也承受了很多,甚至很大一部分生活都被戏里的角色毁了。
当然,如果热爱这个,为此付出一些代价也不算什么,只要有这个心理预期就好。但她本人又没有这方面的野心,这就什么都不用说了。
女道具师耸了耸肩,一副美国人的大大咧咧:“啊,你说的没错,表演本身就是一件很艰难的事儿,我的室友还是个尚未成名的女演员呢!我看她就够疯的了……如果不是热爱这个,又或者被聚光灯吸引,也没必要跳进这样一个大染缸。”
“呵呵,虽然我们的国家有道德败坏的传统,但不得不说,那个行业的糜烂依旧是惊人的、数一数二的。像你这样的好女孩儿如果加入进去,可能就毁了——就算没有被毁,作为演员,角色的丰盈多数时候也要以个人的虚无为代价,我看那些拿过奥斯卡影后的女演员们,也没几个幸福的。”
对最后一句话,丽莲其实不大赞同。虽然从结果来看,当下拿奥斯卡影后的知名女演员,多的是生活惨淡,都谈不到世俗意义上的幸福,但这其实说明不了什么。先不说世俗意义上的幸福可能本身就不是她们所追求的,她们就愿意享受表演成功带来的荣光与充实。就说她们哪怕在意世俗意义上的幸福吧,那是她们放弃演艺事业就能得到的吗?
事实就是,六十年代的美国,只要觉醒了自我的女性,绝大多数都得不到‘幸福’,这和她们从事什么行业无关。
“成为女演员不见得会不幸福,不成为女演员也不见得幸福……这个时代对女性就够糟糕的了。非要说的话,很多出色的女演员还是靠表演改变了命运,获得了精彩的、富足的生活——我对成为女演员不感兴趣,但敬佩那些在演艺圈厮杀的女演员们,尤其是获得了成功的。”丽莲轻轻地说。
女道具师‘啊’了一声,若有所思:“这样说也没错,亲爱的你总是这样透彻吗……是啊,这个时代对我们就够糟糕的了。”
她有理由抱怨,作为道具师,她绝对是这一行里很有实力的那一批了。如果她是个男人,进入知名电影剧组也轻而易举。但现在,她只能在电视节目的片场做道具师,还总是被道具组其他人打压。
就在丽莲和女道具师闲谈时,终于有新的消息传来了,她们这才知道歌舞女郎们到底为什么争吵——表面看是戏服分配问题,明明是戏份相当的两个歌舞女郎,但一个人分到的戏服明显美得多。实际是分到漂亮戏服的歌舞女郎抢了另外一个歌舞女郎的男友,于是新仇旧恨一起报。
不只是争吵,还打起来了……女人打架,引来了片场男人们的大力围观。
“呵,男人好像就是特别喜欢看女人打架?尤其是漂亮女人。”女道具师看到那边已经被围得水泄不通(片场绝大多数都是男人),忍不住开口抱怨,还带着一丝阴阳怪气。
丽莲没说什么,之后录制最后一部分歌舞表演时,倒是看不出两个站前排的歌舞女郎不久前打过架——大概是制片人派人去说了什么吧?估计场面如果圆不过去,这两个歌舞女郎就不用来了。毕竟《今夜秀》可是电视台的头部节目之一,每一期的成本都是很高的!绝不能受这种小事影响。
看完了今天的录制,丽莲就默默回家了。她回家的时间正好,遇上戈德堡出版社的人来拜访她,为她送来了《驱魔夫妻》的样书,刚刚下印刷机的那种。
因为是精装书,所以真的非常精美。封面是硬壳的,里面用的纸也光洁细腻,克重绝对绝对不小——这都只是最表面的,实际作为精装书,从字体到印刷纸的细微颜色差别,都有各种讲究,确保读者的阅读体验。
丽莲拿到样书,觉得相比起实际阅读,这更适合收藏。因为真的挺重挺大的,不方便拿取,而要说适合阅读,其实还得是平装本。至于说口袋本,方便是方便了,但也太粗糙了,阅读体验向来一般。
不过考虑到口袋本书籍的价格,一般是25美分到50美分一本,相当于此时一包普通香烟的价格,那还要什么自行车呢?
如果以后世知名的‘可乐计价法’,这也够便宜的了!要知道,此时一提可乐就是25美分(一提6瓶)——后世超市里也常卖6听装可乐,普遍10到15块就能买到。换算来说,相当于一二十元买一本书。
后世在华夏,口袋书一本一二十元倒不能说便宜。但那也是几十年后作为世界工厂的华夏,还得是网购才能如此啊!而在六十年代的美国,生产力远不如几十年后的华夏,且欧美一贯有高价卖书的传统,这个价格就够美丽了。
“首印是10000册,定价是7.9美元……啊,现在我感受到压力了,真的能顺利卖完吗?”丽莲翻了翻自己变成铅字的作品,之前因为大家的态度自信,没怎么担心过销量的心好像一下消失了。大概是见到实物后,感觉还是不一样吧?
沉甸甸的实物,不再是存在于想象中的,压在手上就仿佛压在心里一样。
“当然!编辑们都很看好呢!”送样书过来的人倒是毫不犹豫:“《驱魔夫妻》已经在一些报纸杂志上得到了介绍,大众对它有了一定期待。等到图书博览会签售时,您就能看到实际效果了,会有很多想要先睹为快的读者赶来的。”
其实丽莲一个没有名气,出版第一部 长篇小说的作家,要开签售会本身就很冒险。如果《驱魔夫妻》已经出版了一段时间,获得了较好的反响,那还好一些,但现在明明是尚未公开发售的状态啊!
不过戈德堡出版社就指望图书博览会时卖书给书商,为了鼓动书商,也只能把签售会开起来——哪怕受限于丽莲的名气,到时候来参加签售会的读者不多,堆积起来的‘样书’也是一种震慑。
图书博览会这种地方,将样书,或者所谓‘预读本’,以一定方式堆积起来做展示,称之为‘书堆’。这也是出版社面对书商的无声推销,毕竟只有对作品非常有信心,才能一口气印出成堆的量来。
“哦,我原本也很有信心,但直到样书到手,才觉得7.9美元的价格,谁会花这么多钱买一本恐怖小说呢?”丽莲早就在之前的出版会议上知道《驱魔夫妻》的定价了,当时还不觉得这有什么的,毕竟精装本读物,这个词数的,差不多都这个价。但现在想想,又有些心虚了。
这可是六十年代早期的7.9美元啊!此时美金与黄金绑定,这就是好几克的金子!如果用于消费,可以在美国大城市的顶级餐厅里享受一顿晚餐,或者买一瓶顶级红酒——这样的消费在后世,哪怕不是在美国这种高消费国家,而是在华夏,也得数千元吧?
然后现在就是一本书?
当然,也不能这么比,如果按照当下纽约最低时薪1美元来算,这就是一个人一天的收入。虽说一天的收入买一本书也贵的没话说(即使那是精装本),但至少没那么离谱了……而且真要说的话,图书在漫长的历史中都是昂贵的,也就是现代社会短暂地亲民了。
总之,丽莲就是抱着这样的疑虑,担心这么高的价格没人买,去了图书博览会的签售会。
第50章 美国恐怖故事(10)
为了签售会,丽莲特意去了一趟百货公司,想要买一身适合的行头。
她之前拥有的衣服,除了冬季服装,就是在拉斯维加斯购买的,都说不上隆重。其中当然也有几件好衣服,可总体来说也不适合签售会——要么过于晚装,是参加晚上的派对穿的,要么太日常了,哪怕很正式,也是职场的那种正式。
尤其是夏季衣裙,更是好衣服鲜见,大多还是她上学时就有的棉布连衣裙……这当然没法穿到签售会,除非她不在乎其他人的看法,但签售会是很多人共同努力的项目,她不可能不在乎。
丽莲这次购买的服装也没有多华丽,毕竟签售会不是某个名流大亨的舞会,这时候甚至要更多收起她身上的魅力,显得庄重一些、超出年龄一些才正确——最终,她购买了一条灰蓝色的背心连衣裙。
裙子是铅笔裙的廓形,但布料并不具备弹性,剪裁也就不怎么紧身。这条长度盖过膝盖,甚至长及小腿肚的铅笔裙,相比起铅笔裙常见的‘性感’,反而给人以保守学生裙的感觉。尤其她为了配这条裙子,买了一件新衬衣,衬衣内搭,还从背心裙的领口钻出圆形的小翻领,就更有那种感觉了。
给这一身穿搭带来亮点,使其不至于无聊的是衬衣的袖子。这件白色半透明轻纱衬衣有一对特别大的羊腿袖,当然,因为轻纱质地,是撑不起羊腿袖的形状的,所以更多是显得优雅,甚至戏剧感。
因为是羊腿袖,所以紧箍的袖口也特别长,从腕口到小臂1/2处,丽莲一边扣了4粒袖扣。做完这些,照照镜子,确定没问题了,她才围上一条防止弄脏一副的毛巾,开始梳头化妆。
化妆对丽莲来说很简单,头发则是盘成低低的发髻,最后戴上一顶小巧的白色药盒帽就行。除此之外,丽莲今天的装饰也很少,一对珍珠耳钉外,就什么都没有了——这都是为了塑造庄重的女作家气质,让人不要把注意力放在她的外表上。
很难说这起到了什么成效,丽莲甚至准备了一副平光眼镜戴上。这让她那双美丽的蓝眼睛不那么显眼了,但又增加了另一种魅力,就像是想象中的女作家、女诗人一下具象化了,文静优雅、仿佛一块等待画上什么的素色亚麻画布。
轻轻吸了一口气,丽莲将同样灰蓝色的细腰带围上,又穿上低调百搭的黑色高跟鞋,最后提上早就准备好、装上了今天所需一切的白色托特包。终于推开公寓们,走出去搭上出租车,和戈德堡出版社的人汇合。
等到他们一起到‘美国图书博览会’时,时间还很早,图书博览会甚至还未正式开放,只是各个展位都进入了最终准备阶段。这也是最混乱的时候,丽莲得跟着戈德堡出版社的人,小心地穿梭而过,以免被来去匆匆的工作人员撞到。
“……天呐、天呐!您的到来真是点亮了今天的博览会!”注意到丽莲到来,乔纳先生立刻上前,非常有分寸地和她贴面:“这几天已经有不少人注意到了《驱魔夫妻》,其中一些读者很快被这个故事俘获。得知我们将会举办签售会,都说一定会来呢!”
图书博览会不是只开一天,签售会却是在博览会中后段举行的。这个时候,除了书商,也有一些热爱阅读,或者单纯就是比较有空闲的本地人,当这是一个‘大书店’,直接就来选购新书了。
当然,一本价值7.9美元的精装本新书,也不是随便买的,尤其是连口碑都没有建立的时候。所以这些选择购买《驱魔夫妻》的读者,大多是看到了《驱魔夫妻》此前放在报纸杂志上的广告,以及那些权威推介。
“如果是这样,那就太棒了。”丽莲有点紧张地点点头。
她一直担心签售会没人找她签名,那不只是尴尬的问题,还会极大影响书商的采购意愿吧?如果因此有损《驱魔夫妻》的销售,那就太对不起一直在为这个项目努力的其他人了。
所以现在听说有一些读者会来参加签售会,就稍微松了一口气,至少场面不会太难看吧——场面确实过得去,毕竟大家都知道这是丽莲的第一本长篇小说,此前虽然也有过作品,但都只是连载在杂志上的中短篇而已,谁也没期待她的签售会能大排长龙。
所以图书博览会开门,签售会也挂上了开始的牌子后,只有三三两两的人拿着买好的精装本来要签名,大家都是宠辱不惊的样子。
弗雷德·多弗尔就是这个时候来的,这个今年才17岁的高中男孩,在杂志广告上得知自己喜欢的作家‘李夫人’即将出版第一部 长篇小说,就记下了小说首先面世的‘美国图书博览会’开办日期……幸亏长岛离纽约不远,他周末过来也很方便。
《驱魔夫妻》也完全没有辜负他的期待,相比起之前的中短篇故事,它更成熟,也有更多的可挖掘点。弗雷德有一种感觉,《驱魔夫妻》更像是神秘世界的冰山一角,而这个世界还有很多有趣的故事可以讲呢!说不定会有续作,他忍不住想。
而和之前的中短篇故事同出一脉的是,那种‘有趣’‘独特’‘思想性’……都完全超出了此时主流的恐怖小说。说实话,一部小说到了这个水准,就不会局限于题材了,完全可以和任意题材的作品做横向比较!
弗雷德觉得自己阅读《驱魔夫妻》,像是跟随故事的主人公进行了一场冒险,惊险、流畅、目不暇接,一切都恰到好处,最后是心满意足——类似的感觉,哪怕是喜爱阅读的他也是从来没有过的。
这不见得是《驱魔夫妻》比他读过的一些经典作品还好,只是人的喜好本来就是私人的,更别说还有一个时机的问题。《驱魔夫妻》之于弗雷德,就撞上了那个好时机,在他叛逆迷茫的青少年时期,本来就比较容易受文艺作品影响,更何况是一部这样有趣、时髦,甚至‘酷’的作品!读到这部作品,为之倾倒更像是一种必然了。
弗雷德是上周末来图书博览会买到《驱魔夫妻》的,得知今天会开签售会,立刻就决定要来。即使这不是周末,他要逃课才能来——他是此时极少数已经喜欢‘李夫人’这个作家的读者,而不单纯是书迷。一路从杂志连载作品时期就开始关注‘李夫人’,还写过读者来信,当然会想亲眼见到喜欢的作家。
他也不是自己来的,还有被他拉入李夫人作品世界的同学。那位同学没他那么着迷,不过他买了《驱魔夫妻》,对方当然也会想读。就是这次读过了《驱魔夫妻》,才让那位同学决定也要去买一本!
实在是太喜欢了,所以即使7.9美元不便宜,也一定要买——他们都是家境优渥的中上层中产出身,不过到底还是念高中的学生,手头一般也没什么钱。
弗雷德先是和朋友买了一本新的《驱魔夫妻》,然后才在工作人员的指点下绕到了一旁签售会的位置。
“哇哦!”男同学惊叹,然后就是不知道该说什么的干巴巴口吻:“……这是真的吗?那位女士就是‘李夫人’?我是说、我是说,这真让人意外啊,是不是?”
虽然早就从作品判断出‘李夫人’正如这个笔名所示,应该是一位女性,而且年龄不会太大。但他们也没想到,她是如此年轻,如此美丽——丽莲穿衣打扮有意模糊了年龄,可真实年龄摆在那儿,最多是让人觉得她二十出头罢了。
弗雷德心不在焉地‘啊’了一声,回过神来,又清了清嗓子:“这不重要……呃,我们先去要签名吧……现在没有其他人,说不定还能和‘李夫人’说几句话。”
男同学觉得这有道理,于是两人立刻去要签名。
都不用排队,就这样直接将各自精装本的《驱魔夫妻》摆在了桌上。弗雷德有些紧张地看了一眼丽莲,然后又飞快地挪开了视线:“那个……您好,我是您的书迷,从《青春泉》就知道您了……我太喜欢您的故事了。”
“它们那么棒,精彩又深邃,我从没看过这么好的恐怖故事……”
得知居然是很早就关注自己的读者,丽莲的笑容加深了很多。拿着笔的手也不着急立刻签名(也是因为没什么人过来签名,后面都没有排队的人,慢慢来也无所谓),而是轻声问弗雷德:“那么,亲爱的,你叫什么名字?想要什么祝语呢?”
就是不只是签名,还要给写‘to签’的意思了。这时候虽然没有专门的说法,但签售会肯定有类似的做法。甚至如果是漫画家,签名画一些简笔画也很常见……后世的东西其实都是前人玩剩下的。
弗雷德闻到了丽莲身上飘来的香气,主要是茉莉,然后还有橙花、柠檬,以及其他——香水味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东西,但他第一次觉得香水味这样好闻,既不会浓烈呛人,也不会混杂不清、虚假无聊。
弗雷德以前是分不清香水里复杂的各种味道的,只知道这个是这种香,那个是那种香,二者不同。而如果是同一种香调的香水,他甚至会分辨不出其中的差别……这应该是他第一次清晰地闻到了一种香水里分离又融合的几种不同香味,那样清新美妙。
这些让弗雷德一下涨红了脸,低着头:“弗雷德,弗雷德·多弗尔,从长岛来的。您随意写祝语吧,您写什么祝语都很好!”
丽莲笑了笑,低头在他那本《驱魔夫妻》的扉页上留下娟秀的字迹,除了签名外,还勾勒了对方形象的简笔画。然后才是祝语,‘希望这本书曾给您带来过至少一日愉悦,敬祝快乐,我的朋友’。
“你们还在上中学吧?上学日来签售会,真的没问题吗?”丽莲签字的同时,也注意到了两个青少年青涩的面庞。
“没问题!”弗雷德一起的男同学先开口了,轻松地说:“我们请假了就没问题!”
其实不是请假,而是逃了半天学,不过这就没必要和他们崇拜的美丽作家小姐说了——虽然他们并不觉得逃学是什么值得羞愧的事,平常和同龄人在一起时,甚至将之视为吹嘘的资本,但当下忽然就想装得好一点儿了。
丽莲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真的请假,不过都这样说了,她也不可能追根究底,她是开签售会的作家,又不是他们的监护人。所以就当这是真的,将签字完毕的书还给弗雷德,又开始签另一本,还问这个男孩的姓名。
等到两个男孩签字完毕,他们也没有离开,还是站在一边和丽莲说话。因为这个时候没有别的人请求签名,所以丽莲也无所谓,就和他们继续聊。
一开始聊的东西也很简单,都是围绕着丽莲写过的故事来的,是她挺愿意聊的。但随着弗雷德那位男同学表现得越来越紧张,试图约她今天的午餐时,丽莲意识到了对方的想法,婉拒之后就找理由离开了一下。
再回到签售会,是新的要签名的读者来了。之后随着图书博览会人流增大,她这里虽然始终没有出现大排长龙的场面,却也不是小猫两三只的情况了——基本就是她给每个人to签,多聊聊天,而不是签一个名了事,也需要不停手的程度。
这就够了!作为一个第一次出版长篇小说的作者,这样的场面足够叫书商吃下定心丸!更不要说他们也读过了《驱魔夫妻》,即使一开始只打算看个开头,后面大多也一口气读完了……他们中不少本来就看好《驱魔夫妻》啊!
“……三本吗?您是要送谁吗?”丽莲签完上一本,没有第一时间抬头看新的读者,而是先注意到了一次放在面前的三本精装本《驱魔夫妻》。
这又不是后世偶像卖专辑冲销量,也还没人讲究‘自用一本,收藏一本,传教一本’,一次买三本一样的精装本书籍是很少的。尤其丽莲第一次有自己的签售会,更是第一次见……精装本书籍可不便宜,她只能想到这位读者是要送人。
不过当下也没有重要节日,如果是作为生日礼物送人,自己读一本、送人一本,也只用买两本吧?难道这位读者有两个朋友最近过生日,他图省事就选了同样的生日礼物?
没等对方回答,丽莲抬起头看到这位读者时就顿住了——来签名的是个熟面孔,前不久刚见过的克里斯托弗·但泽,呃,她的‘前夫’。说实话,丽莲不太认为他是她的‘读者’,买她的书、参加她的签售会,都应该有别的原因。
“……不是要用来送人的,很棒的作品,我打算一本用来收藏,填充图书室。另一本用来阅读,还有一本……就算是我对您的支持吧。”克里斯托弗并没有撒谎,而是说出了实情。
而这恰好是丽莲愿意听的,对方说的这么诚恳,丽莲也就不介意对方不是真·书迷这一点了——克里斯托弗会买她的书、读她的书,出发点肯定不是因为喜欢、欣赏,现在会亲自来参加签售会,也绝对‘别有用心’,丽莲不可能不清楚这个。
不过嘛,对参加签售会的读者那么严格做什么?难道她要因为对方不是纯粹欣赏她作品的读者,就要拒绝签字、态度恶劣吗?
这样再加上对方的诚恳(主要是没有搞一口气买成百上千本的夸张场面,真的让她感觉到压力),丽莲倒没什么负面情绪……甚至觉得对方有点儿可爱。
“那好吧,这是我的荣幸……都签一样吗?”没等克里斯托弗回答,丽莲自己先否定了:“不,那样太奇怪了,也对不起您花的钱。”
这样说着的丽莲给三本书写了不同的to签,签完之后轮到下一个。这位读者瞟了让到一旁的克里斯托弗,说了自己名字后,带着关心小声问:“您认识那位先生吗?他好像没有离开……打算等您?”
丽莲看让到一边但没有离开的克里斯托弗,轻轻点了点头:“您人真好,是的,是原本认识的人,不必担心……您怎么看出来的?”
知道是认识的人,读者就不担心了……主要是丽莲年轻漂亮,这年头很容易遇到动坏心思的人。克里斯托弗一口气买了三本一模一样的《驱魔夫妻》,这已经值得侧目了。现在签字完毕又不走,的确挺让人怀疑的。
读者笑了一下:“您刚刚好像没有询问那位先生的名字?我就猜可能原本就认识吧。”
读者也很有分寸,没有据此问更多,如克里斯托弗是不是她的追求者之类——在他看来这是明摆着的!不过这也没什么。一位如此年轻貌美、才华横溢的女作家,其魅力是不用怀疑的,既然如此,有几个看起来就颇有财势的追求者,这有什么奇怪的?
丽莲之后也没有因为知道克里斯托弗一直等在一旁就和他说话,而是一直专心于签售会。直到午餐时间,签售会暂停,戈德堡出版社的工作人员问她对午餐有什么打算,要不要和他们一起吃订餐时,她才看向克里斯托弗。
“您是有什么事儿吗?”丽莲有些不自在地抚摸了一下耳后的头发。她想尽可能表现得自然一些,但这很不容易。虽然对方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前夫,但他们之间发生的事也够抓马了,要想当普通熟人一样相处,也基本不可能。
“是的,我一直想邀请您共进午餐,只是您一直在忙,所以……”克里斯托弗也像丽莲一样,有些不自在,手指下意识抬起绕了绕:“我预定了旁边一家还不错的餐厅,如果您能赏光的话,就再好不过了。”
克里斯托弗比自己想的还要紧张……他已经决定要重新追求丽莲了,之前他尝试过结束,但完全不成功。不说远离纽约的日子里,他多么浑浑噩噩,就说一回到纽约,他根本按捺不住要去见他的心,一切就都明了了。
爱情很复杂,但有的时候又无比简单!就是想见一个人,迫切地想见一个人!当想到一个人的时候,就迫不及待要奔跑去见他时,谁也不能否定这是爱情。
当明白自己完全为爱情所俘虏,有且只有重新追求对方这一条路可走时,克里斯托弗反而平静了——这种时候,他才有些后悔拉斯维加斯时的鲁莽!正是因为那次不正常的追求,所以才会有后来的草草收场吧?如果是一次正常的追求,或许一切都会大不一样。
当然,这也是克里斯托弗单方面的想法,从丽莲的角度来说一半一半。或许他认真追求,他们真有可能正常在一起,但也有可能结果完全相反……丽莲始终很难想象,自己记忆恢复后,会在十几岁时结婚。
丽莲似乎在考虑要不要答应这一次午餐邀请,这让克里斯托弗更紧张了……平静似乎只存在于还没见到这姑娘时?
“唔……好吧。”丽莲最后给了这‘可怜人’一个肯定答案,又对一旁戈德堡出版社的工作人员露出一个不好意思的表情:“抱歉,不必算我那一份了,啊,还是感谢你们的准备,太贴心了。”
丽莲不是傻瓜,当然知道克里斯托弗在追求她。说实话,如果对方不是她的‘前夫’,她是完全不介意接受对方的追求的,至少也会给一个开始的机会,至于之后怎么样要看之后的表现——在丽莲诸多潜在追求者中,克里斯托弗是少数让她觉得有感觉的。
他的外表、气质就不说了,相处之后那种对她不算有攻击性,更没有此时男性常见毛病的性格,也是大大加分(虽说克里斯托弗自己并不知道自己的加分点在这儿,毕竟他对待女士的态度,在此时并不是‘受欢迎’的那种,常被认为缺乏男子汉气概、激情什么的)。
接受追求又不等于一定会恋爱,恋爱也不等于结婚,丽莲倒也没有因为这个时代女性生存环境不佳就‘封心锁爱’了,所以当然可以接受追求。【你现在阅读的是:猫和我小说网 www.maohew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