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初出茅庐(4)
丽莲觉得卡洛琳继续和前男友藕断丝连非常晦气,不过幸运的是(可能在此时的卡洛琳眼中是不幸),那个男人的确是个纯种渣男!
卡洛琳之所以会和他旧情复燃,一个重大的原因就是,她认为前男友是‘幡然醒悟了’!明白了金钱带不来爱情和幸福,在经历了和富家女的婚姻后,意识到自己还是需要卡洛琳这个‘真爱’。所以他会和妻子离婚,重新和她在一起。
这是当然的,不然呢?以卡洛琳的自尊、性格与见识,总不可能心甘情愿给一个有妇之夫做情妇吧?
然而她的前男友不是这样想的,他现在和富家女结婚,有了富有岳父的关照,进入了岳父的企业,金钱、事业、社会地位都有了。到此,他又想到了被他抛弃的‘爱情’——是的,他当然爱卡洛琳,之所以背叛,只是因为相比起爱情,有太多更重要的东西了。
总之,现在为了弥补爱情的小小遗憾,他又来找卡洛琳了,这就是个既要有要的、既卑鄙又普通的男人。
一开始卡洛琳当然不知道他是这样想的,但相处一段时间,为未来打算时卡洛琳总会问。结果就是,双方对不上了。
大概卡洛琳的前男友也从没有真正了解过她?只当卡洛琳是那类‘教科书式的当代小女人’(可能是之前卡洛琳无条件进入婚姻、成为家庭主妇的态度误导了他),所以他还以为,只是为了爱情,卡洛琳也没法离开他!哪怕是给他做情人呢。
或许她会犹豫、会痛苦,但最终总会让他得偿所愿。
然而,卡洛琳实际并不是那种女人,她独立聪明,还相当有自尊心。所以当前男友艾迪说出了自己的‘计划’后,旧情复燃以来昏了头一样的状态突然就消失了!卡洛琳觉得痛苦伤心,同时也很愤怒!
愤怒于曾经爱过的男人对自己真心的践踏,更愤怒于自己居然爱过这样一个人!
当意识到这个男人的卑鄙之后,卡洛琳忽然就对这个唯一真正爱过的男人祛魅了——按照她对丽莲的说法,那一瞬间的感觉像是一道闪电劈下,她一下看清了那个人。然后就觉得他不像他了,没有那么英俊,声音也不再迷人。
他好像鼻子有点儿歪,深情款款说话时也显得虚伪做作?
这次卡洛琳再不留情面,和那个渣男彻底断了——对此丽莲当然是举双手赞成啦!并且力劝卡洛琳,还是把精力放在工作上比较可靠。至于男人,如果能遇到不错的男人,可以再尝试,但也不必强求。
“……如果为了符合大众期待,即年轻漂亮的女人身边一定要有个男友或者丈夫,而盲目地寻找,很容易找到糟糕的男人吧?而且为了恋爱而恋爱,那还是爱情吗?简直和工作没什么两样。”丽莲对着镜子补了一下口红,劝说身边的卡洛琳。
今天她们一起去参加一个派对,是费比安出版社的老板举办的,邀请了出版社的管理层,以及一些非管理层的‘优秀员工’,不过主要还是一些和出版社有往来、没来往的作家、评论家什么的。这个派对应该还是为了联络感情、扩充人脉,和工作倒是关系不大。
丽莲不算管理层,要说‘优秀员工’也很勉强,不过她太漂亮了,漂亮到老板都知道她,所以也得到了邀请——没什么奇怪的,无论什么时代的派对,美女都是第一生产力,一个没有美女的派对很难办得成功。
丽莲则是想要见见这个时代还活着的大文豪们,答应了邀请……有些此时还只能说是新锐作家的宾客,在几十年后也是如雷贯耳呢!这种会出现在教科书上的人物,能够见一见,丽莲不可能不心动的。
卡洛琳拨弄了一下自己手腕上的宽绰手镯,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我妈希望我和她朋友的儿子约会。哦!我当然不乐意,事实上,我现在有些失去信心了,或许我本来就不适合结婚……我以前的女性朋友,她们都很享受男孩儿们的追求,但我一直觉得不自在,艾迪是我唯一……”
丽莲猜测是因为前面那段感情,也是她唯一的恋情,实在太失败了,所以卡洛琳现在失去了正常构建一段稳固感情的自信。这当然不好,但这种事也很难口头劝告改变对方想法,她也只能转移卡洛琳的注意,让她别在这件事上钻牛角尖了。
“别烦恼那些了,不知道怎么处理危机时,最好的办法其实是先别管!不少麻烦都是如此,遭遇时觉得很严重、无法解决,但过一段时间去看,可能就很简单了——现在考虑在学校时的烦恼,不就是这样吗?当时认为天塌一样的问题,其实也是小事。”
“嗯,现在的话,先享受派对怎么样?说不定派对上就会认识真命天子。那时候想起现在的烦恼,说不定会忍不住笑话自己。”丽莲补好口红,将口红放进手包里,看看卡洛琳:“你最好也补补口红。”
现在的口红普遍持妆不行,卡洛琳也拿出小镜子看了看,觉得丽莲说的没错,赶在下出租车前也补了补口红。
她们是一起乘坐出租车来的,其实也有同事愿意做‘骑士’开车接她们,不过两个姑娘最近都不想接受男人的献殷勤,所以拒绝了。
“……亲爱的,其实你不应该拒绝男伴陪同的……你今天一定会成为全场焦点,如果有一个男人同来,向你搭讪的人至少能少一些。”下车之后,卡洛琳看到脱下外面穿着的大衣递给派对侍者,然后就走进别墅的丽莲,发出了一声叹息。
卡洛琳的叹息完全是因为丽莲,她早就知道丽莲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姑娘了,第一次在楼梯里碰面时就知道了——天知道,那天她只是来应聘一个秘书的职位时,看到一个电影海报里也很难出现的绝代佳人,有多难以置信。
在纽约这座城市,汇聚了美国这个国家大量的资源,在这里有这样的美貌,这个国家不知道多少机会都会向她敞开大门!只要她不是个纯粹的小傻瓜,再稍微有点儿运气,那么她想要什么都能得到的……这也是‘美国梦’的一种,好莱坞的电影里已经上演过无数遍了。
所以,卡洛琳内心是敬佩丽莲的,明明可以轻而易举地得到想要的一切,却决定靠努力。
在她们认识的几个月内,卡洛琳也慢慢不再惊异于这女孩的脸蛋,毕竟再漂亮的脸一直看也就习惯了。然后就是今天,丽莲为了这场派对认真打扮了,卡洛琳又有了第一次见到丽莲时的吃惊,不,要比几个月前更吃惊。
这和丽莲平时在出版社的装扮有关,虽然为了符合‘office lady’的身份,她一般都穿套装,怎么都不能说不好看。但她其实很难说适合那些一本正经的职场套装,首先是套装增加了她的年龄感,要知道她才刚刚高中毕业啊!
还有丽莲的外貌与气质……她的脸蛋身材,都堪称此时标杆,绝对的娇媚、女性化到了极致——也有白女成熟的早的原因,就算她才十几岁,也有一种美艳绝伦的威严从她那艳丽的骨中渗出。如果‘艳丽’是光与热的感觉,大概她的骨头里都流淌着烧红的岩浆。
气质则与外貌相悖,是凛然不可犯、是严谨,甚至有一种极度的‘童真’。
这样的丽莲,怎么都不能说适合职场套装……
直到今天来参加派对,她穿了在拉斯维加斯置办的行头,又化了妆,卡洛琳才又意识到自己的好友其实美得惊人。这也印证了,再好的先天条件也需要后天辅助,就像电影里的美女们如果没有化妆师的巧手,也不可能璀璨夺目到和身边的人有壁。
“……没关系,我可以冷淡一点儿,让多数人望而却步。”丽莲脱下外面的大衣后,露出了里面的小礼服。这是她在拉斯维加斯置办的,不算浮夸,毕竟浮夸的高定她买不起,且并不适合她这个不满二十的年轻女孩。
丽莲没有谦虚地说自己没什么魅力,而是实话说出了自己的‘策略’……这也是她一直以来的做法,对异性保持‘冰山美人’的姿态。并不是她端架子,而是这个时代的男性要比几十年后更‘自信’,也更具攻击性。
有过一定经验后她就知道了,只要她态度好一点,他们就会会错意。
不然呢,这年头好莱坞电影里那么多自信心爆棚的男主角是怎么来的?有一阵还特别爱拍年轻英俊的穷小子为主角的电影,是的,他们性格暴躁、自私自利、一文不名,唯一拿得出手的只有一张还算不错的脸。但就是这样,他们每一个都自信于瞄准的漂亮富家女会爱上自己!
“这倒是没错,亲爱的,你平常已经让人望而却步了……”卡洛琳想想费比安出版社的男同事们,赞同丽莲的话。
虽然这年头的男人要比几十年后自信的多,但面对一个绝代佳丽,有勇气去追求的还是少数。再加上丽莲刻意地保持距离,营造冰山美人的人设,就更没人敢真正追求她了。多数时候,男人们也只是私下议论她而已。
从这一点来说,她甚至不是办公室里被‘骚扰’的比较多的女孩……卡洛琳也觉得平常搭讪她的男人比接触丽莲的男人都要多了,这样一想,丽莲的策略确实很有效。
“不过,总有‘勇者’敢于挑战,不是吗?”卡洛琳转而一笑,朝别墅内此时已经看过来的人示意:“我敢打赌,会有人和你说话的,而且一定是整个派对上最优秀的男人……这是男人之间心照不宣的规则。”
就像女人之间也有一些心照不宣的默契,男性是一样的。一个过于出色的姑娘出现,男人们是不敢轻举妄动的,只有领头的家伙,仿佛是狼群里的头狼,才会‘狩猎’,这甚至算是一种‘特权’了。
每当这种时刻,就能看到人类身上残存的动物性。这也没办法,‘求偶’本来就是最原始的动物性本能。
“这让我有点儿苦恼。”丽莲没有否认卡洛琳的话,只是压低了声音:“我很希望能和派对上的大师交谈,但并不希望崇拜的作家会以轻佻的方式接近我,这会让我觉得对他们的崇拜完全没必要。”
卡洛琳忍不住笑了起来:“哦!亲爱的!你真是……真是太年轻了,只有这种时候,我才意识到你有多年轻——你得明白,即使才华横溢,他们也是男人,普通的男人。再出色的大脑,也会屈服于美女,这是本能。”
“如果不是这样,阿瑟·米勒也不会和梦露结婚了。”
阿瑟米勒是玛丽莲·梦露的现任丈夫,也是此时美国声名最隆重的作家之一。他们结婚的时候,也有人说是美国最棒的大脑与最性感的肉体结合了——丽莲上辈子根本不知道玛丽莲梦露有过几任丈夫,更别说这些丈夫的具体情况了,主要玛丽莲梦露跨越时代的光辉实在太耀眼了。
月亮最亮的时候是看不到星星的。
然而这个时候,玛丽莲·梦露和阿瑟米勒的婚姻,在美国大众眼里,更多还是玛丽莲梦露高攀了……emmmm,也不是不能理解啦,想想如果是上辈子,一个大明星和大作家在一起了,虽然大明星国民度更高,长得漂亮,挣的也多,但总是新闻满天飞、流量浮夸,大家也多少会觉得这个大明星‘高攀’了。
大家对大作家这种,会捧得比较高,这和金钱外貌之类没太大关系。
不过时光会洗去一切干扰选项,在丽莲上辈子时,美国以外的地方,也无人不知玛丽莲·梦露,阿瑟米勒则只有极少数人知道(还说不定有多少人知道他是因为玛丽莲梦露)。甚至在美国,玛丽莲梦露对阿瑟米勒也是碾压,没人会认为玛丽莲梦露配不上阿瑟米勒,只会嫉妒这个男人曾经是玛丽莲梦露的丈夫。
“当然不是!梦露是个很有思想的女孩,会读很多深刻的书……只不过因为‘金发美人’的银幕形象,不得已表现出没什么头脑的样子。”丽莲迅速反驳了朋友:“如果你看过梦露的一些采访的话,就会知道了……”
“阿瑟米勒与梦露熟悉起来,也是因为思想上的互相吸引……当然,美貌也是个重要原因……”
这个时候的大众对电影明星的了解是非常片面的,大多混淆了他们本人和银幕形象。少数会看他们的采访的,也得考虑这个时候采访少的可怜。更不要说在这个‘大片场’时代的末期,电影公司会很专制地控制明星、控制舆论,让大众以为明星本人就是电影里的样子。
“是吗……”卡洛琳不太确定地说。丽莲说的和她了解的不太一样,不过丽莲没必要撒谎。而且她也是个能自己思考的聪明人,不会像多数人一样,听到不符合自己认知的事只会认为是假的,而是先思考了起来。
当然,也只是思考了几秒钟而已,毕竟她们现在是在派对上啊。
很快有认识她们的同事迎了上来,身边还带着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年纪在三十出头,穿一套深色西装,皮肤晒成小麦色的英俊男人。
“……富尼叶小姐、班德小姐,请容我为你们介绍,这位是帕克先生。他是社长的朋友,一家大型印刷厂的所有人,和费比安出版社合作多年。”
“帕克先生,这位是富尼叶小姐、班德小姐,她们都年轻貌美、才华横溢,是我们费比安出版社最宝贵的财富之一。”
帕克先生显然对丽莲很感兴趣,但他还算有礼,所以丽莲也以生疏但礼貌的态度对他。而当他看出丽莲对认识知名作家更感兴趣后,也没有不满,只是提出由他来引荐几位出色的大师给丽莲认识。
在帕克先生看来,丽莲只是‘文艺女青年’而已,这类姑娘还挺常见的。对她们来说,财力雄厚的追求者的确不如思想深刻的大作家有吸引力……但那又怎样呢?最终那些姑娘们很少真和一个艺术家结婚的,如果她们有美貌,大多最后还是会和一个有钱人结婚。
之所以他这样清楚,是因为他一位表亲就是如此娶到一位热爱艺术的美人的。
是的,他想到了结婚。虽然有些突然,但这位三十出头,此前甚至觉得自己能再浪荡十年的富裕公子哥儿,就在几分钟前,听到了小丘比特吹起的号角——两个姑娘出现在大厅门口,他只是恰好转头瞧见。
其中栗色头发的那个,一下便击中了他。
那真是位绝代佳人。
她没什么华丽的珠宝,只戴了一对小而简洁的钻石耳坠。小礼服也并不隆重,只是一件铅笔廓形的背心裙而已,上半身是奶油色,腰间是草绿色,裙摆是郁金香深粉,三色拼接,就像是一株优美清新的郁金香。
头发规规矩矩地盘成紧紧的发髻,没有刻意设计,以修饰脸型的不足,又或者追赶时髦做成奇异的样子,似乎要发散魅力。
但是,但是,这丝毫无损她的魅力,反而让全场都看到了她。似乎对这种级别的美女来说,这样也有别样的魅力——仿佛是好莱坞故事里的清纯佳丽,她是那样年轻无瑕,此时来说简单,甚至有些朴素的修饰反而让她至纯至美……事实上,只要她站在那儿,便是一个故事了。
帕克先生此前并不认为自己喜欢这类姑娘,但亲眼所见才知道,那只是自以为是而已。也明白了自己那位表亲为何会在一次画展上一见钟情,然后穷追不舍……哦!原来这世界上真有这种事儿,他还以为‘一见钟情’,只是男人为了掩饰自己完全被美色所迷说的谎呢!
嗯,他当然不会认为自己现在是单纯为美色所迷。
别人‘一见钟情’:美色所迷
自己‘一见钟情’:倾城之恋
双标且真实。
“……我来为您介绍,这位是富尼叶小姐,费比安出版社的助理编辑,也是一个新人作家,她想要和您说说话,所以特意拜托我……”帕克先生微笑地与一位知名作家搭话,然后很快把交谈的位置让给了丽莲。
他挺识趣的,丽莲和大作家交谈的时候,他都保持了沉默。最多说一两句,让交流更加顺利而已。
至于作家们,倒是挺愿意和丽莲说话的,不只是因为帕克先生的介绍,更因为丽莲是个年轻漂亮的姑娘。试问,对一群功成名就的男人来说,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的崇拜,谁又能拒绝?
而且丽莲言之有物,一开始他们或许只是在逗弄年轻小女孩,但只要愿意多说几句,而不是单纯敷衍漂亮女孩,并不把对方的话真正放在心里,就能有所体会……于是,一开始还是帕克先生的引荐,后面就是丽莲自己进入了知名作家们的中心地带。
这种不错的氛围,直到又有新的来客到了,还引来这次派对的主人,费比安出版社的老板亲自去门口迎接,才被打断。
“是很重要的客人吗?难道是哪位大师?”丽莲有些口渴,啜饮了一口兑了果汁的酒,好奇地问。
“似乎不是,听说是出版社的大股东,好像还带了一位朋友来?”卡洛琳不知道什么时候又重新回到了丽莲身边,说到了刚刚自己走过来时听到的:“股东还不是那么重要,至少不需要boss亲自迎接,但那位大股东的朋友……哦!那可是但泽家的人!”
‘但泽’这个姓氏让丽莲下意识紧张了一下,但又觉得不会那么巧,拼命地给自己做心理建设。
“美国首富?甚至世界首富……这个姓氏就是金子啊!”就连平常不那么在意这种事儿的卡洛琳也忍不住惊叹。
嗯,此时的美国首富姓但泽,是一位在中东和国内都拥有大型油田,同时还拥有众多炼油厂的石油大亨。据说他的资产超过10亿美元——这个数字即使在丽莲上辈子,也属于全球范围内排得上号的‘超高净值人群’了!
在这个美元就是黄金,没有大通胀,财富也还没那么集中的时代,可想而知这是何等富得流油。说一句富可敌国,绝不夸张,这个资产真的远超此时很多小国了。
不过,首富姓但泽,并不代表‘但泽们’都很富有。即使是这位首富的儿孙,其实也是各种情况都有——但不管怎么说,特意强调是‘但泽’家的人,就已经让人浮想联翩了。哪怕只是但泽家族一个普通的成员,对绝大多数人来说也是金光闪闪的啊!
当然,让丽莲紧张的,其实不是首富家族什么的。而是她答应了求婚的‘前未婚夫’,他也姓但泽,也确实是但泽家族的人。
应该不会那么巧?要知道,那位首富先生如今已经四代同堂,即使不算人数少且都还是孩子的第四代,整个家族成员的规模也很庞大了……
第32章 初出茅庐(5)
“……老兄,我一定要为你介绍这个出色的年轻人!克里斯托弗,克里斯托弗·但泽……他总让我想起他的祖父,也是在二十出头时就找了自己的事业,而且干得是那样出色!”费比安出版社的大股东拉着一个年轻人对今天派对主人介绍道。
看他的样子,大概对自己的儿子都不会这样亲热、自豪。
而被他介绍的年轻人,除了身材高挑外,以这个年代的审美来说,其实看不出特别出色的地方——这是个不上三十岁的年轻人,穿一身藏青色双排扣西装,虽然以此时来说是非常常见的款式,但由高级裁缝量身打造、精工细作,一看就知道来历不俗。
然而除了这点外,这个年轻人并不是此时富家子弟那种强壮,也没有晒成深色的皮肤。他像是少年时代没参加过网球、赛艇、水球等私校流行的运动,甚至户外活动参加的也不多。
事实上,他看起来严肃、拘谨,如果不是有继承自母亲的秀丽眉眼,大概会让他显得老气?不过虽然不老气了,现在看起来却有一种书呆子气,戴一副眼镜,像一直在学校读书,还没出象牙塔的博士生。
这在这个时代,绝对不是出众之人的样子。
大家都有些失望于但泽家族的人如此‘普通’,就连卡洛琳都忍不住对丽莲说:“嗯,看起来有些‘无聊’,是不是?我没想到……不过,也不能算差,至少他看起来教养良好……这也是出身优渥带来的。”
丽莲勉强笑了笑,想要说点儿什么,让自己显得不那么奇怪,但什么也说不出。只能答非所问:“呃……我想要去一趟盥洗室,先失陪了……”
就像墨菲定律所说的,‘凡是可能出错的事情,都会出错’,越担心的事就越会发生——丽莲能说什么呢,他第二次见到但泽家的人,就是同一个人!
克里斯托弗·但泽……这个名字在丽莲的刻意遗忘下,甚至都有点儿记不清了!但这一刻,重新变得清晰起来。一起变得清晰的,还有快过去一年的‘结婚乌龙’。
躲到了盥洗室里,打开水龙头,在哗哗流水声里,丽莲看着镜子里的人,忍不住发呆。实在是头脑太混乱了,而且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种情况——丽莲回想在拉斯维加斯时发生的事,脑子里仿佛有一群人在跳迪斯科!
丽莲自言自语:“不会的,这没什么!躲开他就行了……就算躲不开也没什么……毕竟只是发生在拉斯维加斯的事。就像那句话说的,‘拉斯维加斯发生的一切,就留在拉斯维加斯’。呵呵,拉斯维加斯的婚约,怎么能当真呢?”
说是这么说,丽莲都要焦虑了!毕竟她不是真正的美国人,骨子里其实是华夏那一套,很难把婚约不当回事,即使那发生在拉斯维加斯。
她是真的不想出去面对克里斯托弗·但泽……实际上她根本不了解那个男人,当时发生的事实在太抓马了,他们认识不到三天——丽莲当时正处在一种自我厌弃的情绪中,不喜欢剧团演出时遇到的不怀好意的男人,就算勉强能够周旋保全自己,也让她感到心力交瘁。
但她也没办法去做别的,她知道想要挣到足够的钱上哥大,只能利用自己的优势和特长。
那时候,她刚刚因为拒绝了一个男人‘更深入交往’的请求,被对方堵在酒店。对方就那样拼命地砸她的门,要求她给一个解释。丽莲甚至因此没办法出门,还是翻到了隔壁阳台,在剧团的人掩护下才逃走。
就是那晚的表演后,她在餐厅遇到了克里斯托弗·但泽。
几乎是立刻,他就邀请她吃宵夜,然后送她回酒店。第二天他又来酒店拜访她,并且在早餐时向她求婚,求婚戒指是一枚鸽子蛋大小的粉钻——大概是自我厌弃的情绪让她变得脆弱,那一刻的丽莲不想再努力了,想要走‘捷径’。
于是犹豫了半分钟,伸出了自己的手,平静地看着戒指套到了她的无名指。
再然后,就是在结婚许可证上签字,准备去市政厅递交。丽莲是在第三天去递交的路上,遇到了一场小车祸,当时克里斯托弗·但泽也在车上,但只有她因为冲击,额头撞上车窗晕了过去。之后就是她被送进医院,想起了上辈子的事。
她是在医院逃走的,不只是逃出了医院,还逃离了拉斯维加斯,她只在医院留下了那枚求婚戒指……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记忆未恢复时留下的‘烂摊子’。
这样说起来,丽莲也的确不怎么记得克里斯托弗·但泽了。如果不是事件本身太抓马,克里斯托弗·但泽大概会像她在拉斯维加斯遇到过的其他追求者一样,到这个时候名字、样貌都完全不记得了。
事实上,就连克里斯托弗·但泽,再过一段时间,她也要完全忘记了。
“……亲爱的,你在里面还好吗?”就在丽莲陷入拉斯维加斯回忆中时,忽然盥洗室门口响起了敲门声,是卡洛琳。因为她在盥洗室呆的时间太长了,引起了卡洛琳的担心,所以她找了过来。
丽莲知道自己不能一直呆在盥洗室了,擦了擦手打开了盥洗室门,有些犹豫地说:“不太好……卡洛琳,我觉得头晕,不太舒服,我在想能否提前回去。”
丽莲的脸色真的不太好,所以不需要她有什么演技,卡洛琳也相信了她的话。更关键的是,卡洛琳怎么也想不到,刚刚还好好的丽莲,怎么会装病‘早退’,根本没道理啊。
“真的不舒服吗?”卡洛琳关心地将手放在了丽莲的额头,当然也发现了不了什么,她便扶着丽莲到旁边离大厅比较远,此时没人的台球房坐下:“先在这儿休息一会儿怎么样?如果真的不行,我替你去和boss说,然后陪你回家?”
卡洛琳担心的是怎么走,别墅所在的地区可不怎么方便打车。之前的计划是搭便车,两个年轻漂亮的姑娘要搭车,根本不用她们开口,到时自然会有人主动发扬绅士风度。但现在提前走,就不知道能不能找到车了。
丽莲点点头,没再说什么,仿佛被头疼折磨的样子……只能心里默默对担心自己的卡洛琳说对不起了。
而不同于台球房内的安静,只有对着花园的窗外传来悉悉索索声。此时别墅大厅里,气氛正因为‘克里斯托弗·但泽’这位极为尊贵的客人的到来,来到一个新高峰。
今晚由费比安出版社老板举办的派对,总体氛围是偏正经的,毕竟这是个文学性很浓的派对,而不是什么狂欢派对,必然不能像各种欢庆派对一样活泼新奇……但也不至于呆板,毕竟参与的人都是文艺工作者,他们在晚宴上也不会太循规蹈矩、无趣无聊。
当宾客来的差不多了,男人和女人,女人和女人,男人和男人,大家都在以各自的目的交谈。露台一角照规矩还藏着一个乐队,不过乐队并不大,毕竟就是一个正常的派对,不是巨富之家能够成为社交场谈资的豪奢宴。
克里斯托弗·但泽出现在其中,因为自带光环,所以即使他看起来‘平平无奇’,也像是一滴水蹦进了油锅,激起了不小的声浪——这不只是因为他是但泽家的人,是当今首富孙子孙女中的一个,还因为他本人的成功。
他在大学毕业后就将零售业选为了自己的事业方向,在尝试经营一两家店后,看到了‘折扣超市’的前途,然后就扎了进去。到现在为止,五年时间里他名下已经有了21家连锁经营的‘折扣商店’,分布在美国不同地区。
这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并且每时每刻都在为他带来如流水一般的盈利!
此时‘折扣超市’连刚刚起步都算不上(也就是后世那种超市),只有非常少的人注意到了这个行当。事实上,此时沃尔玛都还没有呢,沃尔玛的创始人山姆先生虽然很早就涉足零售业,可第一家沃尔玛的诞生也是在1962年了。
所以克里斯托弗·但泽可以说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或许有比他更早的,但他是第一个将‘折扣商店’做到了连锁经营,规模还不小的人。
此时折扣商店要比普通杂货店成本高得多,一家店基本就是十几万,甚至数十万的资产了(因为克里斯托弗·但泽坚持自购地产、自行建设)。拥有21家连锁折扣商店的克里斯托弗·但泽,只此一项资产就身家数百万了。
而这些店的营业额更惊人,据说最新的数据显示,去年一年带来了总计接近千万的营业额。虽然这是营业额,不是利润,而折扣商店的利润率一向是比较低的。但怎么说也是近千万的流水,在1960年说出来都吓死人了!
还是这年头的刀乐值钱呐!
在美国这个国家,成功和受欢迎的定义很简单,就是富有……过去任何一个时代,商人面对贵族都难免会想,‘钱能算数吗’。而现在,不用怀疑了,只有钱说了算数!
所以‘平平无奇’的克里斯托弗·但泽,无论走到哪里,都是最受欢迎的人。
灯火通明中,他被派对主人请到了一边的餐桌区。长长的餐桌上铺着雪白的桌布,装饰了新鲜的鲜花,还有烛台,银质的烛台被擦的闪闪发亮,摆放在长桌上。烛台之上,灯火跳跃。
大厅上方和四周都装饰得五彩缤纷,神似百年前的教堂穹顶——其实又有什么区别呢?对于如今的人来说,这样的名利场,不就是金钱的教堂吗?只有在这种时候,大家才是真正虔诚、真正有信仰的!
是的,他们信仰金钱,只信仰金钱!
克里斯托弗的视线扫过人群,看到最漂亮的女人和最有钱的男人总是一个小圈子里的核心。他的视线没有一刻停留,收回的同时又低垂了下来。
他并没有主动和谁交谈,只是坐在那儿,然后就不断有人走过来和他打招呼。其中一些干脆就坐了下来,更多和他攀谈了起来,正好旁边有侍者端了一盘酒经过,克里斯托弗示意。
“来一杯威士忌,波本威士忌。”
“哦,波本威士忌,我也喜欢威士忌,所以我要了老式酒——是的,再来几杯老式酒吧!”和克里斯托弗说话的人好像才想起了这件事,对送来波本威士忌的侍者要了自己想要的酒。然后又接着说:“上次见到您还是在费城,真没想到会在这儿再会。”
“说实话,这样一个派对有点儿无聊,我本以为作家们的聚会会有趣一些,至少美女会很多,都是那类具有艺术范儿的美女,但想象和事实总有出入。”和克里斯托弗说话的男人也是个公子哥儿,似乎是觉得无聊。
他耸了耸肩:“当然,也不是一无所获,至少我看到了一个真正的美女。只可惜美女更愿意和那些作家们说话,她身边的位置又被帕克占据了——就是那个家伙,瞧见了吗?那是个装模作样的家伙,呵呵。”
“咦?那位美人呢?”他也是后知后觉,发现刚刚惊艳了他的丽莲不见了:“真奇怪,真奇怪,她去哪儿了?那样的美人应该闪耀全场才对……难道被谁带走了吗?”
奇怪地嘟囔了一句,这时候旁边的一个矮胖男人插嘴:“您是在说富尼叶小姐吗?刚刚好像有人见她往盥洗室的方向去了……”
‘富尼叶’这个姓氏让克里斯托弗转过头看了说话的矮胖男人一眼,但他并未说什么——富尼叶是个并不罕见的法国姓氏,在美国相对少见,但数量在数亿的人口基数下也很可观了。
“就是那位栗发美人,我不知道她姓什么……我猜你没说错,因为说到‘真正的美女’只会是她,实在是太突出了,不是吗?”等到侍者送上老式酒的公子哥儿饮下一大口,有些醉地说:“啊……我要去花园那边吹吹风……真糟糕,我的酒量可没这么低,今天这是怎么了?”
瞧着他真的要去花园的样子,矮胖男人忍不住笑了起来:“弗雷德怎么了?他的酒量的确不该这么差,难道是因为美女使他沉醉——当然了,当然了,如果是富尼叶小姐那样的美女,我不奇怪有这样的效果,那的确令人目眩神迷。”
“我也从没见过那样的可人儿,而且她还那样冷淡,以至于连上前和她说话都不敢。”
这样的话语让克里斯托弗的目光闪了闪,他举起盛着琥珀色酒液的玻璃杯,不紧不慢地饮下一口,突然出声:“那么,可否引荐那位富尼叶小姐?”
无人察觉到克里斯托弗的话有什么问题,一个被交口称赞的大美女,会想要结识一番不是理所应当的么?这个时代的男性如果没有这种念头,反而不合群。不过,如果是更熟悉克里斯托弗的人,就会知道这有多不可思议。
克里斯托弗·但泽并不是那种浪荡子,多数时候他都对美女观感平平。他当然也约会过姑娘,但更像是完成任务,完成这个社会对男性的‘要求’。毕竟作为男人,总要和女人约会——对此,克里斯托弗并无太多不满,毕竟他不是同性恋,这种与女人约会的行为并不会让他觉得折磨。
只是也没有多少快乐可言,这就像是一份工作,工作就只是工作。
“当然!当然!只要富尼叶小姐回来,立刻就为您引荐——当然,不可能是在下为您引荐,我可没和富尼叶小姐说过话。”矮胖男人很快自嘲地道。
原本就是这样了,只要等‘富尼叶小姐’出现。但在等待了近二十分钟,也没有见到其他人口中的‘富尼叶小姐’,克里斯托弗站起了身,同样以去‘盥洗室’为理由脱身。
别墅里当然不会只有一个盥洗室,实际只算一楼,也有三个盥洗室。出于某种直觉,克里斯托弗去了最偏僻的那个,正好没人使用。
他并不是真的要使用盥洗室,所以很快忽略了盥洗室,从走廊底的阳光花房开始,一间一间地查看。有的房间有人,有的没有,然后很快又找到了第二间盥洗室……正巧,或者说不巧,看到了那个坐在台球房窗下,只能看到小半侧影的姑娘。
找到了
确定这一点的克里斯托弗反而不再像过去一年里那样焦虑,他就这样安静地站在门口走廊,大概有一两分钟。
克里斯托弗没有任何动作,但那姑娘似乎察觉到了什么,转过头来:“……亲爱的——”
丽莲察觉到了有人在门口,以为是卡洛琳回来了。卡洛琳刚刚陪了她一会儿,见她没有‘好转’,便提出要帮她去和boss告辞,然后再找一位愿意早退的同事送她们,这才留下了丽莲独自在台球房。
丽莲也是因为再次见到克里斯托弗·但泽这个‘前未婚夫’,完全失去了冷静。如果是平常的她,很容易就能想到,卡洛琳才离开了很短的时间,怎么可能是她又回来了呢?
发现不是卡洛琳后,丽莲话说到一半顿住,然后才意识到那是谁。
丽莲心烦意乱,根本不知道说什么,但不知道说什么的不止丽莲,克里斯托弗也是。所以台球房里一下出奇的安静,只是此刻房门打开了,能隐隐约约听到大厅的音乐声、宾客交谈声传来。
克里斯托弗觉得是时光倒流,自己又陷入到了那一天同样的境地——一开始那只是普通的日子,他和几位合作伙伴来到拉斯维加斯度假,也是攀交情、谈生意。一切都和平常没什么分别,按部就班、无聊,平稳地像海水,
但就像海水只是看起来平静,掀起海啸的也是它……所以那一天的确是一场灾害级海啸。
那天是在餐厅里,一家平平无奇的餐厅,本应该用餐过一次就忘记的。但现在克里斯托弗却能记得那家餐厅的一切——他们是附带表演的餐厅,表演一些复古歌舞,就像很多拉斯维加斯的店一样。
歌舞升平,空气里都是这个时代拉斯维加斯的纸醉金迷、兵荒马乱。克里斯托弗绝没有想到,那一会儿之后,自己的人生会完全改变——他在餐厅的吧台座,男人们聚在一起抽烟、玩骰子游戏,抱怨这几天运气不好,在赌场里输了多少。女人们也各展其能,大概是拉斯维加斯的特殊性,她们中青春貌美的比例比别的地方更高,此时都在发散着女性魅力。
克里斯托弗不是和朋友一起来的,只有一个秘书一起,他点燃了一支烟。
就在这样的氛围中,一切都没有预兆的,一个女孩走进了餐厅。从她走进餐厅起,看到她的每个人几乎都停下了说话,于是餐厅里变得越来越安静。
她扫了一眼餐厅,似乎是想找个位置,视线就和扭头的克里斯托弗正好遇上。她的目光轻巧的、不留恋地从他身上滑过,让他指头发麻。他没法说清楚那种感情,只愿意她的目光一直留在他身上。事实上,当时的他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占有这个女人。
是因为她很美吗?
但克里斯托弗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一个能够欣赏‘美’的人,他一向是个实用主义者。所以他打入了零售业,又创立了‘优卖’——在此时他人看来很成熟的零售业里,他有自己的一套。他认为自己做‘折扣商店’一定能成功,成功的秘诀之一在于成本的控制。
就像他的折扣商店根本不会安装天花板,货架也是坚固耐用,但没有任何装饰的金属架。更不要说自营商品的包装,品质不变的情况下,包装都是极简的风格。他还打算今后经营规模变大,要反过来要求供应商专供他包装简单的商品(相应的,价格当然比正常包装的便宜)。
也是这个原因,虽然他从自己的母亲那儿继承了不少艺术品,但他从来不能欣赏,只当做是一种保值投资品,金钱换了一种方式陪伴他而已。
实际上,克里斯托弗也不知道那是为什么!只能解释为他身上一半意大利血统被点燃了,那是一个‘晴天霹雳’(注一),被劈中就什么办法都没有了——他昏了头了,本能快过了理性思考,他就像他过去最看不起的那类风流浪子一样,与她搭话、请她用餐,还要护送她回家,借机知道她住哪儿。
然后一早再次拜访,他等不了太久,甚至没有耐心吃完早餐便单膝下跪,向她求了婚。
作者有话说:
注一:在《教父》里看到的一种说法,大概可以理解为意大利人对一见钟情的一种解释和描绘
第33章 初出茅庐(6)
那是一场很仓促的求婚,但克里斯托弗已经昏了头了,他只想定下这事儿,确定她这姑娘会成为他的妻子——他喜欢确定的事,厌恶风险,‘不可控’会让他感到焦虑。这也是‘优卖’都会自有土地、自建经营场所的原因之一,他不愿意承担来自房东的风险。
所以,关于求婚他没什么可后悔的。
唯一觉得不恰当的是,临时求婚,身边没有家传的戒指,他只能在拉斯维加斯的珠宝店里选了一枚最贵的。好在拉斯维加斯从来不缺少挥霍的人,昂贵的东西到处都是,所以看起来还过得去,至少看起来足够打动一个女人。
而从最后的结果来看,这枚戒指并未取得他所期待的作用,它没能打动那姑娘,甚至那姑娘‘逃走’时没有带走戒指。
这很让人吃惊,至少唯一知道这件事,并作为见证人,见证他们在‘婚姻许可证’上签字的、克里斯托弗的秘书感到了不可思议——在他看来,即使这是个短视的姑娘,是个女骗子,看不到能拿出那样昂贵求婚戒指的男人,必定有丰厚得多的财富供她今后挥霍,也应该带走那枚戒指的。
他事后可是帮boss调查过了,那姑娘只是流动剧团的歌舞女郎,本来就是为了钱做这一行的,难道还要不为金钱所动吗?
然而事实证明,那姑娘的确不为金钱所动,即使身处纸醉金迷的拉斯维加斯,作为一个总让人联想到桃色故事的歌舞女郎,也没有被挥舞着金钱的男人得手过。事实上,那姑娘本来就快受不了在不怀好意的男人中周旋,要崩溃了。
和她同一个剧团,住一个房间的姑娘,给钱就什么都说了。按那位歌舞女郎的说法,那是个好女孩,甚至充满了这个时代不合时宜的童真。而这样的姑娘是没法做歌舞女郎的,这一行的阴暗面让她痛苦。
“‘童真’?有趣的词,是那种中产阶级可爱小姐?”秘书想到了自己认识的一些年轻姑娘,甚至自己的表亲们,也是天真单纯,无法想象她们在社会上立足,只能寄希望于未来找一个可靠的丈夫,然后就做家庭主妇的。
歌舞女郎摇了摇头:“不,不是那个,那个不算‘不合时宜的童真’,这年头你说的‘可爱小姐’太多了,真的太多了。那么多成为家庭主妇的女人,占这个社会的大多数,难道还不够多吗?”
“我所说的童真,是富尼叶从来没想过剥削自己、出卖自己——在我们这样的资本主义国家,这难道不是最不合时宜的吗?即使是教养良好的小姐,处境堪忧的情况下,至少也会考虑剥削自己、出卖自己,不是吗?这是我们的本能。”
“但富尼叶,我猜她宁肯死掉也不会那样。这不是因为她软弱,而是因为……嗯……按照一些人的说法,这是一种‘贵族精神’。”
‘童真’……从回忆中抽离,看到面前与她一同沉默的姑娘,克里斯托弗忽然记忆起了秘书给他的报告。那个似乎读过很多书,或许曾经正是她口中‘可爱小姐’的歌舞女郎,她对这姑娘的评价。
克里斯托弗生平第一次,有一点儿理解了美学、艺术之类的东西——这姑娘很美,只看长相是当代标杆性的美女,美的无可指摘,光艳靡丽到呼吸都要烫伤观者眼睛。但她的气质、眼神……一切虚无缥缈的东西组成的气质,又是那样高贵圣洁,仿佛守贞修女。
可能美学就是这样奇妙,一种特质到了极限后往往会转向相反。那姑娘就证明了这一点,她的艳丽到了极致,于是浓墨重彩使人忧郁。而她的‘童真’则带来了毁灭的欲望,放荡便流泻而出——这是人类的欲望,所以不能说是她的问题,只是她恰好是那问题的答案。
“……我喜欢那个称呼,‘亲爱的’,非常甜蜜。”沉默不可能一直持续,打破这沉默的是克里斯托弗。
“不,那不是称呼您……我以为是我的一位女友来了……”丽莲心乱如麻,下意识顺着说。然而说完后,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的丽莲更无言以对了。
丽莲慌乱中显然没有察觉到克里斯托弗的‘潜台词’,他没有提丽莲的逃离,没有提近一年的空白期。还说‘亲爱的’这个称呼很甜蜜,好像他们应该如此称呼彼此……如果这不是在阴阳怪气,只能说明他想当中间这些事没发生过,继续之前的‘进度’。
“丽莲?呃,这位先生?”还好‘无言以对’的沉默并没有再次延续,在丽莲感到难熬之前,卡洛琳出现了。她想和丽莲说事情已经处理完毕,现在她们可以离开了,然后又注意到了出现在门口的克里斯托弗。
克里斯托弗谨守自己的教养,冲卡洛琳点了点头:“晚上好,敝姓但泽,请随意称呼。”
卡洛琳知道他是但泽,但没有自我介绍也不能随便称呼,这下才能微笑着打招呼:“您好,但泽先生……您称呼我班德就好,我是费比安出版社的编辑——呃,事实上,希望您不会觉得我们失礼,我的同伴身体不舒服,得离开了。”
克里斯托弗的目光又落到了丽莲身上,似乎是在权衡她是真的身体不舒服,所以要提前退场,还是见到了他,所以装作不舒服,找借口提前退场。而这其实不是一个多难判断的事,只要克里斯托弗没有昏了头。
虽然他在这姑娘面前总是容易昏头。
“是的,班德小姐,还有,富尼叶……小姐。”克里斯托弗还是让开了门口的通道,让两位女士能够通行。
只是丽莲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总觉得这位‘前未婚夫’在后一个‘Miss’上念的特别轻——丽莲尽量不让自己多想,迅速甩掉了这个莫名的想法,趁着对方似乎无意纠缠的样子,就要离开。
但当丽莲走出台球房,来到走廊时,克里斯托弗又开口了:“那么……富尼叶小姐,希望您别忘记了明天的约会,我们上午10点半,在‘巴尼梦’见面。”
丽莲很想拒绝这个,他们可没说什么‘约会’!但她不可能当着卡洛琳的面和他争辩,因为这就会牵扯出对方为什么会这样‘撒谎’——这样解释起来就很复杂了,也是丽莲不想告诉别人的,她只想把拉斯维加斯的事留在拉斯维加斯……这大概就是‘黑历史’了。
当然,更重要的是,拒绝是没有用的。对方已经知道她在费比安出版社了,除非丽莲能放弃一切迅速离开纽约,就像当初在拉斯维加斯一样,不然被对方找上门是迟早的事。
丽莲最终只能轻轻点了点头,然后才和卡洛琳离开。一路上,卡洛琳都以一种好奇的目光看着丽莲,直到上车后,她终于试探着说了出来:“所以……一个‘但泽’的约会邀请?啊,我不应该太惊讶的,亲爱的,你当然有这样的魅力。”
卡洛琳没有找某个同事一起提前离开,而是借了一辆车,她可以先送丽莲去格林威治村,然后再开到自己的住处。车子明天开到出版社就能还给主人了,也没什么不方便的地方。
丽莲能听出来,卡洛琳的话不只是表面上的‘陈述现实’,也是想知道刚刚发生了什么。那可是一个‘但泽’,另一个当事人还是自己的朋友,谁能不八卦呢?
而且卡洛琳还有一个疑惑之处,那就是丽莲居然答应了这个约会!虽然那是一个‘但泽’,这个带着金光的姓氏足够对方约会各种美女了,但丽莲向来对追求者不假辞色,其中可不乏财力雄厚者!没道理那些有钱人不可以,这位‘但泽先生’就可以。
是的,此时的美国首富是姓但泽,但这位‘但泽先生’又不是首富本人,只是首富先生众多儿孙中的一个而已。实事求是地论及财富,不一定比丽莲那些追求者多呢。
而如果不论财力,这位但泽先生在此时人们的标准里,实在不是一个足够讨女人喜欢的样子。
丽莲解释不了差点儿和这位‘但泽先生’结婚的‘黑历史’,只能有些含糊地说:“我和这位但泽先生见过面……总之,算是有点儿交情吧,总不好生硬地拒绝。”
虽然说的很含糊,但卡洛琳立刻想了很多。她有分寸地没追问,只是笑着摇了摇头,打趣丽莲:“听起来是个很难缠的追求者?”
丽莲下意识摇头:“不……我是说,我们很久没见了,上次见面还是快一年前?总之,我没想到会再次见到他,也没想到他会……”
卡洛琳表示理解:“如果很久没见,这样想的确很合理。不过,如果是丽莲你,但泽先生想要继续追求,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了——只希望他是个绅士,追求时能尊重你,有时候那些富家子弟真的挺混蛋的。”
后面一句明显是关心丽莲,让她当心……不只是拒绝富家子弟的追求要小心,接受了富家子弟的求爱后也要小心呢!这方面,她的室友兼好友艾普尔不就是最好的‘前车之鉴’吗?被前男友践踏了一颗真心,还流产了。
丽莲叹了一口气,却没有给出一个肯定的回答……她也不知道明天见面后会发生什么啊。
她想要和克里斯托弗·但泽说清楚,她还是不愿意离开纽约,再一次逃避,但对方的态度实在微妙——靠在车窗边沿,被曼哈顿夜晚的霓虹光影一轮一轮闪过脸庞,丽莲脸上的迷茫是如此真实,她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她不知道,在卡洛琳开的那辆深色福特车离开别墅区,汇入曼哈顿的马路时,一辆黑色的劳斯莱斯也低调地跟了上来。开车的是专业司机,虽然没做过开车跟踪这种活儿,但要跟上一辆没什么防备的车子不是问题。
车上除了司机,只有一位乘客,是坐在副驾驶位的克里斯托弗。他平常不坐这个位置,会选择坐在后座,只是今天例外。在他们跟上那辆福特车后他就没有移开过视线——他要确保丽莲不会从他的视野中消失。
丽莲答应明天的约会当然不能让克里斯托弗安稳,如果这样就松懈了,不考虑任何意外,那他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傻瓜!在商界只会被人分吃。
呵呵,话说零售业可不是那么好混的,这是个成熟的行业,就算‘折扣商店’是新事物,突破起来相对容易,也得面临老前辈的绞杀,同辈的竞争!克里斯托弗能脱颖而出、前途光明,足以说明他绝不是什么傻白甜。
而且他已经经历过一次丽莲的‘逃离’了,这也让他不可能再无条件信任。
劳斯莱斯就这样不远不近地跟着那辆福特,直到开进格林威治村,开进12街。劳斯莱斯没有跟到公寓楼下,只是远远在街口停下,停在了一家还在营业的商店前。然后司机下车似乎是要买东西,实际是为了确定福特车里下来的人是谁、进了哪栋公寓。
这一晚司机都盯着,确保丽莲没有连夜离开纽约。克里斯托弗则是在附近找了个过得去的汽车旅馆休息——如果不是第二天还有一个约会,他可能会和司机一起。
但实际这一晚他也没休息好,汽车旅馆条件太差是一个原因,另外他不断地做梦,梦到拉斯维加斯时的事也让他睡得断断续续。克里斯托弗最终不到6点他就起床了,加起来可能睡不到4个小时?
4个小时其实问题不大,因为他就是少见的睡4个小时也能保持精力充沛的那类人。但睡眠质量不高,确实让他感到头晕沉沉的。
这点上,丽莲倒是比克里斯托弗好一点,可能是因为她一向睡眠质量好?反正她担心归担心,却没有那么大心理负担,胡思乱想着睡着后,生物钟还是像平常一样,让她睡到了七点一刻——虽然不够8小时,但也够了。
今天是礼拜六,也不用上班,丽莲起床后还在家吃了个简单的早餐。呃,虽然‘前未婚夫’约她10点半在餐厅见面,似乎是能吃个早午餐的样子,但她也不觉得这样的‘约会’她真能吃得下东西。
吃完早餐,为了防止自己继续胡思乱想,同时也是平常周末本来就会做的大扫除就被丽莲提前了。她在公寓里忙前忙后,打扫得干干净净,还把需要送去洗衣房的织物装进洗衣袋,准备出门的时候顺便拿过去。
她现在也习惯了浣洗工作都交给洗衣房,毕竟公寓内没有洗衣机,除非她愿意手洗,不然就只能这样了——现在洗衣机并不是什么特别昂贵的东西,但多数城市美国人还是习惯去洗衣房。
首先是洗衣机要用到相应的排水,新住宅会预留,老公寓就不一定了。然后,现在的纺织品还很少化纤,棉麻、羊毛、丝绸这种天然纤维常见的多,换句话说就是没那么耐造,不能一股脑扔进洗衣机粗暴对待。所以相比起自己扔洗衣机,送到洗衣房让专业的人处理其实更省心。
总之,忙碌完这些的丽莲,直到9点钟10分左右才能化妆、换衣服准备出门。好在她这方面一向很快,赶在了10点前……还有四五十分钟,也不是早高峰,打出租车足够她准时抵达克里斯托弗提到的餐厅‘巴尼梦’了。
昨晚丽莲就在纽约餐厅名录上查到这家餐厅了,是一家开在上西区的意大利餐厅,提供早午餐、午餐。是很有名的一家餐厅,看介绍经常接待名人,还有美国总统曾经光临的记录呢。
丽莲抵达‘巴尼梦’的时间刚刚好,10点20分,离约定的时间还有10分钟。虽然是提前了,但之前的事本来就是丽莲理亏,提前到是应该的——即使丽莲大概能猜到,对方也很可能提前到。
emmm……不出所料,丽莲被侍者询问有未约人时,提到了‘克里斯托弗·但泽’,立刻就被引入了包间。
欧美的餐厅非常少见包间,顶级的餐厅不一定会设置包间,但有包间的餐厅基本不会普通。这一点和华夏很不一样,华夏只要不是路边摊,可能一家苍蝇馆子都会有一两间包厢。从这一点来说,‘巴尼梦’的确是高档餐厅了。
“上午好,但泽先生。”包间的门被打开,丽莲就见到克里斯托弗已经到了。
原本克里斯托弗在和自己的秘书交待着什么,这位秘书似乎还是丽莲之前在拉斯维加斯见过的那位——当然,这也不重要,丽莲出现后克里斯托弗就停止了工作安排,在他的示意下秘书也很快离开了包间。
“上午好,富尼叶……小姐。”克里斯托弗顿了顿,然后才接着说:“或者,我该称呼您为但泽夫人?但我猜,您可能不习惯这个……即使这是既定事实。”
第34章 初出茅庐(7)
美国人结婚的法律流程丽莲其实并不真的清楚。
这很正常,她这辈子才多大?也没有见过亲友走这个流程,一切相关事也就只有一个大致的概念而已。
至于上辈子,信息传播倒是很发达,想知道什么事都很容易,像是‘结婚’这种事,在美剧、美国电影里也出现很多次了。只是,电影电视剧往往不会触及到细节,或者触及到了,观众不会太在意,也就没有印象。
这导致了丽莲搞错了情况,她以为自己‘逃婚’了,而实际上她和克里斯托弗已经是合法夫妻了。当然,这不只是她单方面的错误认知,也有克里斯托弗的原因——谁让他在丽莲‘逃婚’后,还让牧师证婚人将签过字的‘结婚许可证’送到市政厅……这样,即使新郎新娘没有出现,也可以领到结婚证了。
美国人结婚的法律流程大致是分三步走的,即申请‘结婚许可证’,结婚仪式上在结婚许可证上签字,最后将签好字的结婚许可证交回市政厅并获得结婚证。
丽莲也大致知道这个,所以才觉得只走了前面两步的自己,没有真正结婚。而考虑到‘结婚许可证’是有时效的,一定时间内没有走完结婚流程就会自动失效,再想结婚就得重新去申请一张……她是真的认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
但她不清楚,交回结婚许可证并领取结婚证这最后一步并不需要新人亲自去,让证婚人递交也是OK的。
更没有想到的是,在她‘逃婚’的情况下,克里斯托弗居然会选择完成最后一步……
丽莲搞错情况并不能说是她没常识,很多真正的美国人也不一定清楚这些(尤其她还是在拉斯维加斯‘闪婚’的,更容易忽略一些事)。
比如美剧和好莱坞电影里一些在拉斯维加斯结婚的,好像角色自己也认为拉斯维加斯的婚姻不具备法律效力,至少不具备完备的法律效力,解除起来很容易?然而事实上是,在拉斯维加斯结婚的效力和美国其他地区没什么不同。
之所以拉斯维加斯是‘结婚之都’,更多是因为很多设计都便于结婚。比如说市政厅对门就有教堂,市政厅领结婚许可证方便快捷,而且从早上8点到晚上12点都可以,教堂更是可以24小时一直开门……
但便于结婚不代表便于离婚或证明婚姻无效啊!
所以一些美剧和好莱坞电影里,也会出现拉斯维加斯结婚后,当事人自己都以为那是玩笑,回归正常生活后还不知道自己已婚。经过提醒才知道这件事,然后又慌慌张张开始想办法证明婚姻无效——实在没办法就离婚,不过大家还是优先考虑证明婚姻无效,这样会少一些财产分割的麻烦,也不会多一个‘离异’状态。
现在,经过克里斯托弗的解释,搞清楚这一切,知道自己是已婚状态,以为的‘前未婚夫’,其实是‘丈夫’后,丽莲只觉得脑子里嗡嗡地响!
这个时候已经不是紧张了,而是一种冲击过大之后的茫然。在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她发呆了十来分钟,但在她的感觉里就是一瞬间的事。
稍微回过神,丽莲垂下了眼睛,视线落在餐桌桌布上,仿佛那白的刻薄的精纺亚麻桌布很有趣一样——‘巴尼梦’的奢侈颇为出名,很多人都知道这儿坚持传统,使用高规格的桌布,餐具也都是纯银的,从有名的工坊特别定制,还有装饰餐厅的画作、瓷器等,全都是真正的古董和艺术品……
这算是丽莲来过的最奢华的餐厅了,如果是上辈子的她,走进这样的地方大概会有些不自在?这和眼皮子深浅没有关系,人就是本能会不适应平常去不了的地方,‘高大上’带来的压力不是说着玩玩的。
但这次她是真的没注意到,一方面是因为有心事,还轮不到想这些。另一方面,也是这辈子‘长进’了……美女特权之一,就是会有各种约会邀请,如果她胆子够大,自己直接走进高级餐厅也没问题,很大可能中途就会有人过来帮忙付账。
这在华夏挺难想象的,但在美国,尤其是六十年代的美国,就很正常了。而与其说这是‘绅士风度’,不如说是这个时代还残留着旧时代将女性看作附属物的思想,认为她们没有独立能力,所以总是‘特殊照顾’。
当然,也不是谁都能获得特殊照顾式的绅士风度的,男人基本只会向美女献殷勤。
丽莲很少接受约会邀请和献殷勤,不过有时强硬拒绝也不合适,所以她是真的进过一些高档餐厅了。
而且有一说一,六十年代的高级餐厅其实也就那么回事。对比六十年后卷起来的餐饮业,各种网红餐厅,食物的味道先不说,至少后者在搞氛围、搞视觉效果上,是远超六十年代的。经过这样洗礼的丽莲,看待‘巴尼梦’,称得上平常心。
她的泰然自若还叫秘书离开包间时有些意外,忍不住看了自家boss一眼……餐厅是他帮boss临时定的。
虽然克里斯托弗昨晚主动约定在‘巴尼梦’见面,但显然那时已经没法预定位置了,更不要说包间。而‘巴尼梦’又是一家预定才能来的餐厅,不接受临时散客。只能说,足够有钱还是有特权的,拿出‘克里斯托弗·但泽’的名字,最后成功订到了包间。
秘书其实有猜测过boss为什么会选‘巴尼梦’见面,是因为喜欢这里的装潢或者食物?应该不是。克里斯托弗之前只来过巴尼梦一次,已经是半年前了,期间看不出对这里的特殊喜好。而且今天见面的重点难道是吃饭吗?不,那根本不重要。
秘书想了几种可能性,直到离开包间、顺手关上包间隔门时,又看了boss一眼——克里斯托弗·但泽按熄了原本燃着的香烟,似乎因为袖口处不太舒适,扯了扯新衬衣的法式袖口,还能看到袖扣是贝母雕花的样式。
贝母洁白细腻,像白玉,像奶油。工艺精美,完全是装饰主义的风格。
以克里斯托弗的出身和现今身家,这就是小玩意儿,他多的是宝石袖扣。但很少见用这么花俏的,这不符合他的习惯……忽然秘书就明白了,或许是在炫耀?
是的,是的,炫耀,如果不考虑别的,将克里斯托弗·但泽也当作一个普通男人,早就应该想到的——这年头,一个普通男人如果追求一位佳人,一般会怎么开始?没钱先不说,如果身家丰厚,毫无疑问首先就是展示财力。
几十年后不会这样直接,但其实也是好用的,只是要委婉一些。而在六十年代的美国,那就是无人不用、无往不利了!
一个资本主义国度,还有什么比钱更好用呢?虽然钱做不到所有事,但钱做不到的事也少之又少了。而用钱解决了绝大多数烦恼,剩下钱做不到的事,也能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去慢慢调和。这样就不是人生中的负担,反而是一种历练了。
秘书表面依旧严肃,实际却已经在同情克里斯托弗了……这类事是富家子弟经常做的,克里斯托弗还是第一次,毕竟他一直厌恶上流社会富家子弟那种糜烂的、享乐至上的作风。然而首次这样做,那位佳人却并不在意。
秘书对丽莲的印象太深了,还记得那位和她同住的歌舞女郎的评价……‘不合时宜的童真’。
近一年没见,这位‘富尼叶女士’,或者‘但泽太太’,比印象中更加光艳动人,似乎是要进入她的全盛时代了(白人成熟的早,颜值巅峰一般就是18岁到20前半这几年)?当她走进巴尼梦时,一举一动都有着和周围有‘壁’的超然,美的无可指摘,以至于她在时空气都好像要轻飘飘一些,秘书也是关上包间隔门时才觉得周围恢复正常。
而这一点外,就没有任何变化了。当她因为心事重重,更要摆出一副‘我可不怕你’的模样,用她那双美丽的蓝眼睛直视人时,甚至有一种孩子一样的执拗。
“……抱歉,这件事我的确有不小的错,轻率地答应了您的求婚,所以才有后来的事。然而,但泽先生您也得承认,您的责任也不小,甚至更大。我假设您应该清楚,结婚需要两个人同意的,我离开了,就是拒绝,您不应该让证婚人去换取结婚证的。”包间里丽莲终于理出了头绪。
她对克里斯托弗是有一些愧疚的,毕竟她答应了人家求婚,结果又放了人家鸽子。她面对他总会有些心虚,这也是她昨晚没办法硬气拒绝这样一个‘约会’的原因之一。她是打算好好道歉,然后彻底解决这件事的。
但她没想到,事情比想的更复杂,他们现在不是前·未婚夫妻的关系,而是结婚快一年的真·夫妻!
这让她眼前一黑的同时,也真实地感受到了愤怒!就像她说的那样,她的错是她的错,却不能掩盖他的问题。
“是的,结婚需要我们一同签字,还要有牧师、见证人,有这些就足够证明这是出于我们的共同意志了。不然,市政厅也不会不要求需要亲自去换取结婚证。”克里斯托弗盯着丽莲,似乎是想确定她真实的想法,语气轻柔。
他其实并不认为自己的做法有问题,如果有问题,法律流程为何允许如此?至少眼前这姑娘在结婚许可证上签字的那一刻,是同意和他结婚的,不能因为短短一天之后后悔了,就否认之前的想法……就像离婚的夫妻,也不能因为婚姻破裂,就佯装从未结婚过。
丽莲明白了克里斯托弗的意思,虽然她依然坚持克里斯托弗的做法有问题,毕竟在一起得两个人同意,分开却只要一方有意就行。克里斯托弗在她‘逃走’后,依旧坚持拿结婚证,和妻子提了离婚,丈夫却单纯出于个人原因坚持不同意,一直拖着人家有什么区别?
或许做法是合理合法的,没有法律上的问题,但道德上呢?这种人放在几十年后,也是要被放到论坛八一八的。
但考虑到这是六十年代,大环境让人们的认知不一样,丽莲也很难和他争辩。最终她只能叹口气:“好吧,好吧,如果但泽先生您坚持如此——是的,我在结婚许可证上签字了,我们的婚姻在那一刻缔结,所以我们是合法夫妻。”
“那就离婚吧。”
反正他们结婚是既定事实,再争这些也是浪费时间,丽莲干脆跳过这些,直接提了离婚。她倒是没有想过证明婚姻无效,要证明婚姻无效还挺麻烦的,一般大家都只能以签字时自己神志不清什么的为理由,这还需要开庭公证、得到认可。
开庭公证时扯谎倒没什么,关键是这需要克里斯托弗的配合,但他看样子就不会配合……那就只能走离婚程序了。
虽然走离婚程序也有离婚程序的麻烦,但丽莲又不分他财产,默认自己‘净身出户’,只是‘单纯离婚’。这样或许也要花一些时间,结果却是一定的,总能离掉。反正她也没想过开始下一段婚姻,离婚走流程时间长一些就长一些吧。
“Please!宝贝,停下来,别说那个!”克里斯托弗听到‘离婚’这个词儿时,立刻站起了身。他似乎在极力忍受着什么,不让自己做更多的事。他避开了与丽莲的视线交汇,语气中带着一丝软弱:“宝贝,别的我们都可以谈,但是……那绝不可能!”
丽莲也被他激怒了,觉得荒谬,但她不想和他争吵,只是冷冷地说:“为什么不能说那个词?离婚?这是法律允许的,我当然可以……就像但泽先生您认为的,只要法律流程如此,那就可以。所以哪怕明明是两个人的事,一个人就做了决定……因为规则就是这样。”
他都可以在她‘逃婚’后,单方面去换了结婚证,她为什么不能单方面决定离婚,然后走离婚程序呢?反正都是法律允许的。
包间里安静了,如果在一年以前,有人告诉克里斯托弗会发生这些——他会一见钟情、和一个认识不到三天的姑娘结婚,然后经历对方的逃婚,甚至现在还要和他离婚……他绝不相信,但人生似乎就是这样,永远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这时候他简直要痛恨时代的‘进步’了……曾经的世界,男人和女人离婚只是理论上可行,实际几乎不可能。可是现在这个时代,只要有一个人想,就可以抛弃另一个人,此后人生没有半分钱关系。
“太太……富尼叶小姐,您真是我见过的最狠心的姑娘。”克里斯托弗似乎是被丽莲的冷漠刺痛,但还是向她走了一步才突然停下来:“您一定要这样冷酷地对待一个诚心诚意、已经完全被您俘虏的追求者吗?我该是您的情人,而不是敌人。”
不论在这个时代生活多久,丽莲始终觉得自己没办法理解这个时代的人的想法。听到克里斯托弗的话,她的愤怒竟然一下消散了不少,剩下更多的是一种无奈——她要说的是自己不爱他,当初结婚是轻率之下犯错,他却说让她可怜可怜他……鸡同鸭讲也差不多了。
而且让她可怜可怜他,谁来可怜她?又不是她让他这样做的!他完全出于自己的意愿做了自己的选择。
“一个我不爱的追求者,一定要纠缠,那也和敌人没什么分别了,我以为您会知道这一点。”
丽莲的声音里不再有愤怒和冷漠,仿佛只是陈述一个大家都知道的常识,甚至还进一步说明:“如果一个追求者缠着我,我就一定要亲热地对待他,叫他做我的爱人,那么不到您向我求婚,我早该与别人双宿双栖了。”
“就像您,以您的出众,难道没有哪位女士对您有意吗?您会因此对她就不同起来?”
克里斯托弗感觉昨晚糟糕的睡眠在影响他,让他头痛欲裂。他从没见过这样的姑娘,心狠得像冰块,还牙尖嘴利。男人让女人心软,搅乱她们思绪的话对她一点儿用处都没有,她甚至不会给予表面的、礼貌式的安慰。
这样的女人应该远离,应该放弃的,克里斯托弗也从未想过未来的妻子是这样的女人——他当然考虑过结婚,认为大致应该在他35岁到40岁时结婚,那应该是个家教良好、年轻可爱、能够处理好家庭内事务,对他尊重、顺从的姑娘……正是此时理想中的妻子典范。
但这又有什么办法?克里斯托弗根本冒不出放弃的念头。事实上,他更加确定了!因为即使她在激怒他,让他前所未有地明白她不是他理想中的妻子,他也没考虑别的,而是只想打消对方关于‘离婚’的想法。
甚至,甚至当丽莲因为情绪的起伏,那双眼睛更加明亮,略带橙调的栗色头发也跃动起来,他可耻地心跳加速了。仿佛胸口住进了一只白鸽,完全不受控地飞上云霄,然后又俯冲向下。
有很多朋友都说他是个无聊的人,仿佛一潭死水。他并不认为这是问题,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生活,他只是喜欢平静的、规矩的、一切尽在掌控中的日子,过着日复一日的日常……没有比这更好的了。
他以为。
直到那个‘晴天霹雳’……就仿佛所有爱情故事里说的那样,他们相遇、目光交汇,然后一切都不一样了。
这是一件好事吗?好像不是,这一年以来他一直在一种失控的紧张、焦虑中。爱情还没来得及带给他甘美,先让他体会到了失去的打击、追寻的煎熬,以及现在,摇摇欲坠的窒息和无能为力。
然而让他意外的是,他并没有想象中讨厌这些。克里斯托弗一潭死水的生活被激起波浪,哪怕不那么好,也只是激起了他的斗志。甚至连痛苦的情绪,换个角度说,也让他有一种真实活着的新鲜感受。
这让克里斯托弗想起曾经品尝过的、最好的、未经处理的新鲜菠萝,那是一种过分甜美的热带水果,但如果没有处理过,每吃一口都会有一种刺痛感。似乎是因为菠萝中含有一种酶,吃它的同时也在‘消化’自己?伤害包裹着甜蜜。
克里斯托弗在前所未有的激烈感情驱使下,继续走向丽莲——
丽莲原本坐在靠里的一侧,现在这样一下被堵住了出去的通道,她忽然感受到了压迫感——这是个身高接近一米九的成年男人,即使不是强壮的类型,体格也摆在那里。
这样一个男性,不断向她靠近,现在站在她身侧,居高临下、完全困住了她!
仿佛是身体结了冰,丽莲一下定住了。短短几秒钟内她想了很多,各种念头乱冒:如果他想要对她做什么,她根本无法反抗!甚至从法理上,他也毫无问题,他们可是合法夫妻。而这时候‘婚内强奸’的概念都是不存在的。
丽莲被可怕的可能性惊醒,突然推开克里斯托弗要逃离包间——大概是因为太突然了,居然真的推开了。
见丽莲突然往外跑,克里斯托弗完全不明白,被推开后下意识转身拉住丽莲,得到更激烈的推搡时他才后知后觉,她是在恐惧他。
这让他觉得受伤,比丽莲声明要‘离婚’时更加受伤!没有比这更明确的意思了:她不信任他,因他而恐惧受到伤害。
克里斯托弗不想伤害丽莲,也不愿意她离开,他放开她并抵住包间的隔门,然后双手举起示意自己没有威胁:“抱歉,十分抱歉,宝贝,我不会做什么……放轻松好吗?我绝不会伤害你,老天,我怎么会伤害你……”
第35章 初出茅庐(8)
不知克里斯托弗联想到了什么,后面简直是在自言自语,说的乱七八糟,根本没有逻辑。但好在语气真诚,丽莲慢慢恢复了镇定。她愿意继续和他谈谈,只是不愿意再呆在包间里,于是两人又换了餐厅大厅的座位。
但即使是这样,其实也没有谈出什么结果,双方分歧太大了。最根本的,一个坚持要离婚,一个根本不接受,这要怎么谈呢?
最后唯一的成果只是吃了食不知味的一餐,期间每当丽莲要提离婚,克里斯托弗就会打断她。不过,虽然没谈出什么结果,最后还是克里斯托弗送了丽莲回家,丽莲没有拒绝他展现自己的风度,同时也觉得没必要那么刻意。
既然她已经不打算躲了,一切就坦坦荡荡的好了。
将丽莲送到格林威治村公寓外的大街,克里斯托弗的车在街道旁停了大概有10分钟。直到他抽完了两支烟,又看了一眼丽莲走进公寓天井的方向,才慢慢发动车子,自己也回到了家中——其实说是家中还有些勉强,是他在上城区的一所公寓,不过他很少来住。
‘优卖’一直处在扩张期,他总是全美飞来飞去出差,呆在纽约的时间并不多。而少数住纽约的日子,他更习惯住酒店。
住酒店自由、省事儿,而且更容易躲开想拒绝的交际。至于这间位于上城的豪华公寓,只是克里斯托弗得到的遗产之一。因为来自亲人的馈赠,才没有出卖或者出租,当作了自己在纽约的‘家’。
“您回来的很早,但泽先生。”到家时,一直负责打理这所公寓的女仆琳达微笑着祝贺他:“新婚快乐!”
琳达昨晚接到电话,今天就特意在公寓做扫除、准备大餐——克里斯托弗打给这位为自己工作了十年的女佣,告知了他已经结婚,今后妻子会住进这所公寓的事。
而琳达虽然意外这件事的突然,但这年头这种事时不时就会发生,而且雇主的私事她不会多嘴,她只对自己那部分工作负责,就表现得这也没什么的样子。
克里斯托弗没回答琳达,径直走向了另一个小客厅的沙发,好像抽走了全部力气,躺下之后不再动。
他打算为昨晚补觉,然而即使头痛欲裂,也睡不着。不知道是因为头疼的太厉害,反而睡不着,还是因为在复盘今天发生的事——他想到了今天和丽莲,他年轻的小妻子见面,即使只是回想,也会心跳加快。
就在几个小时以前,克里斯托弗还只在意‘离婚’。但几个小时之后,他就不怎么想离婚的事了,随之而来是丽莲越来越鲜明的样子。一种强大而澎湃,说不出来由的爱意从心脏细细密密渗出,如同粘稠的蜂蜜流到骨缝……
想到那张桃心一般精巧的脸蛋,那双漂亮的蓝眼睛,樱桃一样的小嘴,克里斯便觉得可爱……就和一年前在拉斯维加斯一样,他想立刻确定他们的关系、占有她。
沙发上的克里斯托弗翻了个身,扯了扯盖好的毛毯,看到了小客厅的入口。虽然不是公寓的入户门,但还是让他想到了……他原本计划要做的事情之一,就是抱着‘新婚妻子’跨过门。
这是新人住新家的习俗,没什么特别的,大家都这样。所以虽然延迟了快一年,克里斯托弗还是坚持补上。然而现在,一切只能是想象,计划的抱着新婚妻子跨过门槛是不可能了。
意识到这一点的克里斯托弗才重新记起来,她年轻的小妻子对他说了‘离婚’——如果可以,她甚至会选择去证明这桩婚姻无效,彻底否认他们有过特殊关系,而他只是她众多追求者中普通的一个。
或许,真的很普通,他调查了在拉斯维加斯发生的事,她的追求者很多,一见钟情向她求婚的也不只一个。克里斯托弗怀疑自己只是恰逢其会,在丽莲已经被不怀好意的男人逼得快崩溃时,他出现了、求婚了。
他或许比其他求婚者更富有,但对于当时的丽莲应该没有区别。而不谈财力,克里斯托弗并不认为自己是个讨女人喜欢的青年,这是他的亲身经验,而且他认识太多女人堆里无往不利的花丛老手了,知道自己和他们的完全不同。
如果丽莲知道此时此刻,自己的‘丈夫’在胡思乱想什么东西,大概会无语——先不说是不是想太多,而且偏离正题了。实际单纯从‘吸引力’来说,在她眼里克里斯托弗·但泽也比此时大众眼中的‘魅力型男’要强得多。
只能说,每个时代的审美取向也会有微妙的不同。除了一些长相身材长在人类的审美本能上,就是硬美的,的确存在一个时期是受欢迎的帅哥美女,另一个时期就无人问津的情况。
丽莲和几十年后多数东亚女孩一样,不太能欣赏太强壮的男性,那种欧美式的‘粗糙’‘成熟’也觉得不好看。基本上,稍微有点薄肌最好,如果能自带少年感那就是绝杀——从这个角度来说,克里斯托弗颇为符合。
他大致属于高瘦书呆子文艺派长相,不算精致,但眉眼间又会有一丝脆弱……感觉演美剧里主角团内的年轻‘天才’会非常适合。其实只要想想就知道了,不会不符合几十年后的审美的,毕竟可是在美剧里做了一季女主CP的人物啊!
当时丽莲会答应求婚,除了因为那时没有恢复记忆的她快崩溃了,一个富有的求婚者‘趁虚而入’,让她一下不想努力了。也有克里斯托弗·但泽在丽莲眼里,是个文艺派瘦高个儿美青年的原因……现实一些说,她不排斥和有这样一张脸的男人结婚。
当然,不排斥不代表她就能接受现在和克里斯托弗·但泽的婚姻关系。
在家发呆够久的丽莲想到这里深深叹了口气,考虑了一番后,拨通了文学代理人保罗的电话,约对方明天一起进餐:“……是的,有一件事需要保罗你的帮助,是私事……不是急事,所以明天见面后再谈?”
丽莲决定和保罗大致说一下自己要离婚的事,不需要说出丈夫是‘克里斯托弗·但泽’,那个但泽家族的人。只是说要为之前在拉斯维加斯的轻率鲁莽买单,现在需要离个婚而已,想请保罗介绍一个这方面可靠的律师。
毕竟丽莲要做好对方不同意,自己得走相应法律程序的准备。
“……呃,就是这些,我在拉斯维加斯时答应了一个男人的求婚,连结婚许可证都签字了,但在送到市政厅换结婚证前我后悔了,所以逃走了。我没想到,不需要我出面,证婚人带着结婚许可证就可以拿到结婚证,确定我们为已婚夫妇。”
第二天丽莲对保罗说起这个也是满腹牢骚!当然,怨气这么大,也是因为她不能和别人说,只能向保罗抱怨。
“前几天巧合遇上了……对方不愿意离婚,所以我打算走程序。”丽莲想了想说:“或许需要律师的帮助?我不太清楚流程,要准备什么?可以完全由律师代理吗?”
感觉要打官司离婚的话,时间不会短,丽莲不想分神在这事儿上。所以如果负担得起,她还是愿意律师帮她代理。还好这年头美国的律师费用还没有几十年后那么夸张,只是一个没难度的离婚代理,应该花不了太多钱。
保罗没想到丽莲身上还发生了这样的事,不过他也没有责怪丽莲在拉斯维加斯时的轻率。她这样年轻,会犯这种错误情有可原,而且最后不是‘幡然悔悟’了吗?他也认为这件事上另一个当事人的问题更大。
作为一个浪漫多情的意大利男人,保罗年轻时对女性一向温柔体贴,尊重对方的意愿在他看来是最基本的——年轻人‘晴天霹雳’了可以理解,但这不是明明知道对方不想结婚,自己仗着流程合理,自顾自确定婚姻关系的理由。
“好吧……好吧,是个不大不小的麻烦,对吗?”保罗嘀咕了几句,就放过了这件事:“我认识一个不错的离婚律师,是我二十年的老朋友了,你可以去见见他……我不是第一次为作家介绍律师,但离婚律师是第一次。”
“我还以为会挺常见?”丽莲好奇地看向自己的文学代理人,有点想要八卦:“离婚不是很常见吗?功成名就的作家也无法避免吧,然后就是分财产……没有离婚律师,就只能夫妇直接发生冲突、斤斤计较,很难看吧?”
保罗还真不太在意丽莲结婚、离婚什么的,‘离异’对于一个作家来说无足轻重。呃,除非婚姻影响到了作家的状态,分散了他们的精力,导致创作才华被消耗——至少现在看起来,丽莲没有被这件事绊住。她只是单纯的发牢骚而已,而决定早就做出了,连情绪都调整好了。
这大概也是他知道了丽莲的事,没有太大反应的原因?
“不错……我曾听说过几位作家的离婚官司……但曾经合作过的作家没有遇到过这类事,离婚也是和平分手。”保罗顺着丽莲的八卦想了想,然后又老顽童般幸灾乐祸地笑了起来:“你提过,那是个富有的混蛋对吗?难道你没考虑过分他财产?”
他像是歌剧一样感叹:“至少从你的描述来看,你们没有签婚前协议……啊,这就是男人的可悲之处了,昏了头之后做什么都有可能!大家总说,富家子弟最重要的一课就是学习签婚前协议,吃喝玩乐挥霍不尽,但如果不会签婚前协议,来那么两三次就要受穷了。”
丽莲完全没想过借离婚分财产,虽然以克里斯托弗·但泽的身家,分他一笔丽莲就不需要考虑赚第一桶金了,甚至今后躺平都没问题——但这件事不符合她的道德,如果不是走投无路,她是不会做的。
而她显然没到走投无路的份上。
保罗看丽莲的表情就知道她没想过这些,再次忍不住笑了起来:“哦,真是年轻人,只有年轻人才会这样纯粹。不,即使是年轻人,放弃唾手可得的巨额财富,也是相当罕见的。但我不意外你会做出这个决定,如果看重这些,你就不必自己来纽约奋斗了。”
保罗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丽莲时的吃惊,他当时最担心的就是丽莲有一天坚持不下去,选择去找个富豪结婚,然后宣布封笔,让他在她身上的投入都白费。
当然,现在保罗不再担心那些了,只是不知道他给丽莲加了什么人设,丽莲总觉得他搞错了什么。比如——
保罗满意地看着丽莲:“还有,艺术家性格,对吗?虽然你现在只是初出茅庐的阶段,但已经有了大文豪的清高自许、视金钱如粪土。这是个不错的品质,太在意钱的人容易满足于已经成功的模式,只写获得认可的类型作,最后就沉沦了。”
说到这里,保罗收起了笑容,回忆起了什么:“我曾经见过不下半打才华横溢、前途光明的年轻作家,就是这样空耗自己的天赋,最终泯然众人的——我甚至无法劝说他们回归正路,因为这样至少他们能活下来,能住上郊区的大房子。”
“而如果坚持新的创作,保持艺术家永远好奇、永不满足的状态,最大可能不是收获成功的鲜花与掌声,是受穷……文坛有太多受穷的作家了。他们不见得是没能力,只是‘市场’难以捉摸,他们运气不好也没办法。”
这个话题就有些沉重了,丽莲也没法说更多。而且她觉得自己没资格说更多,毕竟她不是单纯的当代人,有着穿越者身份的她,做很多事时是不会有其他人那种迷茫的。她选中正确的路的可能性不说100%,90%是有的。
这样的她,怎么会选择吃老本?‘创新’才是理所当然、利益最大化的选择。
跳过这个话题,丽莲又和保罗谈了谈自己最近准备写的一个故事。谈得差不多了,才带上保罗给他的离婚律师名片离开——丽莲只想尽快让‘离婚’进入解决流程,不愿意拖延下去,所以她立刻就拨打了名片上的电话,预约了一个最近的咨询时间,就在第二天。
为此丽莲还请了半天假。
“……啊,是在拉斯维加斯草率结婚的,对吗?您不需要尝试证明婚姻无效,也不需要分割这位但泽先生的财产,连赡养费也不打算提出……”保罗介绍的离婚律师了解到丽莲的诉求后,扶了扶眼镜,颇为惊讶:“我知道这位但泽先生,我假设您知道他有多么富有——”
“是的,我大致了解过,所以先生您不必说了,您只要完成我的委托就好。”丽莲打断了离婚律师的话,语气非常肯定:“我对于别人的财产没什么占有欲,否则我也不必离婚。我只希望能尽快、干脆地离婚,所以我没有任何要求,唯一的诉求就是离婚。”
离婚律师感到可惜,不是替丽莲可惜,而是为自己。如果丽莲有财产上的要求,他帮丽莲搞定了,肯定是有更多报酬的——他认为这姑娘可能是个傻瓜,不过他也没有说教丽莲,要改变她的想法、教她做事。
这也是保罗向丽莲推荐他的原因之一,他是个充分尊重委托人意志的离婚律师。即使他的委托人是女性(此时很多行业都会轻视女性委托人,认为她们不懂,说了也没用,相当专断),即使他们的一些想法可笑、外行、根本不具备可行性。
“很好,只要您足够坚定就没问题,最让我担心的就是委托人的态度转变。”离婚律师翻了翻几张表格:“您先来填写这些……我们需要签署委托文件,签署文件后,我会全程帮助您走离婚程序。”
“不不不,您写错了,这儿不能再用‘丽莲·富尼叶’这个名字了,应该使用‘丽莲·但泽’这个婚后名。”离婚律师发现丽莲第一个就写错了,立刻提醒她。
“冠夫姓?结婚后是自动冠夫姓的吗?”丽莲觉得有些奇怪。
她倒是知道美国女人结婚后一般是要改姓的,但印象中不冠夫姓也可以吧?类似国内子女姓氏,说是跟爸爸姓、跟妈妈姓都可以,虽然绝大多数还是随父姓了。所以她还真没想过,自己这样一场‘乌龙婚姻’后,连姓氏都变了。
“当然了,女士,您连这也不知道吗?”离婚律师有些奇怪地看了一眼丽莲,但还是为她解释:“外国女性情况不一,但在美国,一旦结婚就自动冠夫姓……如果非要坚持原本的姓氏,呃,非要如此的话,代价会很大。”
“坚持原本姓氏的女性不能投票、不能考取驾照、不能申请护照、不能购置房产,甚至不能开银行账户——在过去近一年中,您依旧签的是‘丽莲·富尼叶’这个婚前名吗?到现在没出问题,还真是幸运。”
丽莲确定上辈子的美国已经没有这些了,只能认为是未来几十年的改变。这样一看,未来几十年真是观念大变革的时代……如果让一个生活在21世纪的年轻人看到,女人结婚后不冠夫姓就会失去这么多基本权利,大概会觉得不可理喻吧?
要知道这些权利和冠夫姓根本不相关啊,凭什么女人不冠夫姓就要这样?
丽莲想了想回答:“不算是幸运,毕竟我还不到投票的年纪,也不着急这么早考取驾照,护照也没有需求。购置房产的话,这倒是我期盼的事,但没钱啊——唯一的软肋是银行账户,但在结婚前我已经有自己的银行账户了,并没有结婚后开新账户。”
此时美国人投票的最小年龄是21岁,比丽莲上辈子的18岁还晚了3年。倒是考驾照的最低年龄,丽莲现在是够的。
“……至于日常需要签字,包括签支票都依旧使用‘丽莲·富尼叶’这个名字,没有出现问题……这本来就不可能管得很严?如果能够及时地管理这些,就不会有那么多诈骗了。”
这也非常真实了,只能说制度条例和具体实施之间可能存在偏差。规定是规定,但哪怕是在信息化时代,也很难实现统一管理、互通互联。而在1960年的当下就更不要说了,钻这类漏洞的诈骗随处可见!
丽莲只是在不知道的情况下继续使用‘婚前姓名’签字而已,没有被发现问题反而更正常,被发现的才是倒霉蛋。
离婚律师比丽莲更了解这类情况,听她这样说也只是点了点头。
然后在丽莲填写完全部表格后才说:“您的委托,按照您提出的要求,在纽约可以直接走诉讼流程。我需要告知您的是,如果但泽先生坚持不同意,诉讼流程会多花不少时间。”
“如果您不愿意等,可以去和但泽先生协商。”
丽莲无奈地叹气:“唉!这恐怕做不到,您不知道,我已经和但泽先生见过面了,完全说服不了他。还是只能拜托您走诉讼流程……多花一些时间也能够接受,我并不急于进入下一段婚姻,所以也不用着急,不是吗?”
说到最后,丽莲甚至自嘲了。
丽莲到现在都还觉得匪夷所思,这几天自己的经历太超出了,反而缺乏实感。到现在与其说她多在意这件事,不如说她是无语——好像一个玩大了恶作剧,负面情绪也有,但更多还是不知道说什么,连发火都会显得自己玩不起。
她甚至在某一时刻会觉得好笑,这什么鬼!自己两辈子没谈过恋爱,一下就变成已婚人士啦?
“好吧,您或许是被纠缠上了……也只能如此了,我会尽快开始提起您的离婚诉讼。”确定丽莲不在意诉讼流程走的慢一点,离婚律师在自己的备忘录上做了一笔记录。而之后就如他所说,没过两天丽莲的离婚诉讼就开始走流程了。
第36章 初出茅庐(9)
将离婚事项委托给律师之后,丽莲就没有太担心这件事了。如果是个普通的十几岁年轻女孩,大概这个时候根本没办法想别的,但她经历特殊,根本不在乎多一个‘离婚’经历——作为穿越者,她的未来是无限广阔的,离婚算什么?更何况是这种乌龙。
于是丽莲的生活又重归了‘日常’,只是在离婚诉讼开始后,在律师的陪同下和克里斯托弗见过一次面而已。
见面是对方提出的,在咨询过离婚律师后,她带着自己的律师一起赴约了。毕竟如果能协商得到结果还是协商好了,可以省不少事。至于带着律师,一方面是方便,另一方面也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
比较可惜的是,这次会面也没有谈出什么结果。反正是这样,丽莲之后就不再答应和克里斯托弗见面了。
“……这周礼拜日?好的,我有时间,到时候见吧。”丽莲洗头后擦着头发和好朋友多萝西打电话。她虽然早就不住巴比松大饭店了,但在巴比松时交的朋友多萝西却是一直有联系的,两人现在也算是一对好闺蜜了。
既然是闺蜜,休息日约出来玩儿就很正常了。
“……我们在电影院碰头,对了,我要将我的男友介绍给你。”多萝西在电话那头高兴地说:“他也住村里,说不定过一段时间我会和他同居,到时候我们就住的很近了——当然,也不一定,或许那个时候我们已经分手了。”
多萝西的感情总是不长久,但这不是因为她交男友不谨慎,实际她的每段感情之间都接的不紧,至少以这个年代来说接的不紧。但不知道为什么,谨慎选择的各方面都合适,她也喜欢的男人,往往两三个月就结束了。
几次之后,多萝西自己都对一段稳定的、有结果的感情没自信了。还没发生什么,自己先悲观看待。
这种事丽莲也帮不上忙,只能在心里祝福多萝西这次恋情运气能好点儿——礼拜日碰面后,丽莲认为自己的祝福大概没什么用,多萝西的男友看起来并不是一个能带来稳定感情的男人。除了多一份下城艺术家的落拓不羁,依旧是个油头粉面的富二代公子哥儿。
嗯,也不奇怪,多萝西虽然不是什么‘结婚狂’,但她的婚恋理念依旧在此时的主流范式了……作为一个住在巴比松大饭店的美貌‘艺术生’,不结婚,完全奉献给自己的艺术事业就算了,结婚的话当然得是一个富有的男人。
“……这就是吉姆,他是个插画家,嗯,现在还在村子里经营着一家唱片店,说不定丽莲你曾经光顾过他的店。”碰头之后,多萝西给男友和闺蜜做介绍:“亲爱的,这是丽莲,我最好的朋友,一个作家,现在在出版社工作,住12街……早就想让你们见见了。”
丽莲和吉姆互相看看,有些生疏地打了招呼——吉姆虽然是个住格林威治村的插画家,还同时在那儿经营着一家破旧的小唱片店,感觉文艺青年属性拉满,但依旧掩饰不住那种出身上层中产阶级的范儿。
通俗说就是‘端着’了,没有艺术家那种特殊气质。
不过这种也不奇怪,在迷惘一代、垮掉一代已现端倪的当下,富裕公子哥儿被反主流、反父权,充斥着浪漫自由、理想主义的‘下城艺术’吸引还挺常见的。只是有的人是真的沉浸其中,成为了其中的一份子,有的则只是躲在里面,逃避主流社会的种种规则束缚。
吉姆不见得是后者,但肯定不属于前者。
丽莲能够猜到,吉姆作为一个不知名插画家,肯定是没办法自己开唱片店的。公寓大概也得和别人合租?但多萝西又和丽莲说过,考虑和吉姆同居,那他应该是自己一个人住——所以他的唱片店,他的单身公寓,甚至可能他的日常生活,都有人资助,最可能的就是他的父母。
如果是这样,吉姆不那么‘下城’就完全正常了。
当然,这都和丽莲关系不大就是了,今天她只是认识一下闺蜜新男友,并且和他们看看电影而已。多萝西也是个老练的姑娘了,又不用她担心会在男人的事上吃亏。
“电影快要开场了,我们先进场吧……结束之后再出来吃午餐?”多萝西拿出已经买好的三张电影票,递了一张给丽莲,她似乎有些不习惯这个,还仔细看了看上面的时间,即使早已确定过放映时间。
“真稀奇呢,居然指定入场观影的时间。”
他们今天要看的电影是《惊魂记》,是知名导演希区柯克的作品——丽莲上辈子作为编剧,阅片量比普通人大很多,所以也是看过《惊魂记》的。不过这也没什么,这种影视留名的优秀作品再看一遍也不错。
而因为没有翻起浪花,所以后世也不知道的作品,相比起是‘沧海遗珠’,更可能让丽莲眼睛疼……毕竟差了好几十年,这年头的片子对几十年后的人来说,大多都可以用无聊、浮夸、节奏奇怪等来形容。也只有少数作品能够跨越时光,让几十年后的人们依旧体会到其中魅力。
这部由希区柯克执导的《惊魂记》,是在今年六月份上映的,到现在依旧有电影院在放。除了因为这部电影大受欢迎,持续吸引着观众,也因为此时电影院放映电影本来就很‘自由’。
丽莲上辈子那会儿,已经不是胶片时代了,电影院放映电影需要一个‘密钥’,密钥过期后电影院就放不了了。这样做的好处在于,方便统筹,统一上映、下映什么的。
国内一般密钥期是1个月,美国是3个月。当然了,电影太差,无法带来票房,电影院可能三天就下映。而如果电影大受欢迎,密钥期快结束时依旧有不少的观影人群,比很多新上映的电影还赚,电影院肯定也会申请延长密钥期。
胶片时代电影院的自主性要大得多,大家都是拷贝放映,只要有拷贝就能放电影嘛!虽说一般拷贝都是租的,租期到了还要还给电影公司,实际上还是有放映期。但单个拷贝要续租,可比密钥延长简单多了。
不过胶片时代也不是随便电影院决定一部电影的放映时长,美国电影3个月窗口期的做法很早就有了。不过这很大程度是因为录像带的火爆才确立的——家用录像带的兴盛让一部电影下映之后还能给电影公司带来源源不断的收入,这让电影公司越来越重视这部分市场。
这种情况下,电影院也要守住自己的利益,协商之下电影就有了3个月的窗口期。这不只是保障了一部还不错的电影能有3个月的放映期,也确定了一部这样的电影3个月后就可以卖录像带了(后来是光盘)!
所以,美国电影3个月的窗口期其实是协调了院线、制片方、录像带市场等多方利益的结果,此前根本没这么统一,也无必要。只要一部电影在一家电影院还赚钱,至少比同期其他电影赚钱,为什么不能放映?经典老片重映在此时的电影院都很常见呢。
但那也是以后了,录像带市场兴盛至少是七十年代中后期的事了,现在是1960年,录像带市场是没影子的事。所以现在电影院放映电影就很随意,一部大热片放映半年很正常,不少电影院现在都还能看到这部年中上映的《惊魂记》。
“我认为这种按时入场观影的方式比较规范,以后肯定会被推广到所有电影,而不只是悬疑片选择这样做。”听到多萝西的话,丽莲忍不住说。
说起来,这部《惊魂记》还开创了一个后世看来司空见惯的观影传统。即一场电影是有入场时间的,观众在开场前后入场,结束后要在下一场开始前出来——此时观影的话,买票之后立刻就可以进去了,而不管这部电影是否在放映中。
因为一个影厅一般是连播一部电影,所以就算中途进场,也可以等一会儿后看到这部电影重新开始。这和后世大家买票,不到自己这场的时间,大家往往会先去外面逛街,再不然就在电影院售票厅等完全不同。
前者的一个问题在于,播到一半入场是会被‘剧透’的!对于悬疑片这是很不利于观影体验的。
主要就是拍悬疑片的希区柯克对此应该感受很深,所以《惊魂记》上映时,他就主导电影院按场次放观众入场观影……
“是吗?希望如此,我很讨厌看电影时不断有人入场,总是被打扰。”多萝西想了想丽莲的话,倒是对这种新的观影方式表达了期待。
之后三人进场看电影倒是没什么可说的,《惊魂记》拍的很好、电影精彩,这是早就知道的——哪怕是没看过的多萝西和吉姆,此前也都听说过这部电影的评价了。
“我们去‘舞台小馆儿’吃饭!现在过去,正好吃午饭。”吉姆打了一辆出租车,对两位女士说道。
他所说的‘舞台小馆儿’是一家位于百老汇大街的餐厅,不算高贵,毕竟一开始只是百老汇各色人吃饭的地方——百老汇听起来光鲜亮丽,和伦敦西区一样,是世界两大剧院区,可在此谋生的人却不见得富裕。普通的幕后工作者、不出名的小演员,其实都过的很艰难。
不过,这不能说‘舞台小馆儿’的味道不好,作为一家口碑上佳,以扎实的分量、地道纽约口味闻名的店,这里很不错。而且也不意外能吸引吉姆这种‘文艺青年’,虽然他们来这里吃饭的原因不只是这个。
实际是,吉姆和多萝西今天还要在百老汇见朋友、看戏,过来用餐比较方便。
“布林斯卷饼不错,但我更喜欢这里的面丸汤。”在‘舞台小馆儿’用餐时,丽莲非常诚恳地点评了这里的餐食,然后又说到了一会儿的安排:“待会儿我自己回去就好了,你和吉姆不是还有事吗?”
出来玩一个上午就好了,认识完闺蜜的男朋友后,也该有眼色地撤退了,不然一整天当电灯泡吗?下午和晚上,丽莲是不打算参与了。
“亲爱的,你这就回去吗?我还想你和我们一起去见见朋友呢……都是戏剧界人士。”多萝西有些可惜地说。
不过她大概能猜到丽莲的想法,所以也没有劝太多,只是说起了另一件事:“那么,下个礼拜你有空吗?有一个派对,是我们的投资人举办的,为了庆祝《玫瑰舞后》的成功。听说会很奢华,到时候会有很多名流前去。”
多萝西有一个演员梦,之前就一直在百老汇跑龙套,至于做模特,只是因为百老汇跑龙套没办法生活而已。而就在几个月前,百老汇剧院《玫瑰舞后》剧团招人,她面试上了一个小角色——《玫瑰舞后》去年在百老汇首演后就获得了巨大成功,是时下最热门的剧目之一。
至于百老汇剧院,那是《玫瑰舞后》出演的剧院,是的,就叫这个名字。这也是百老汇最有实力和资历的剧院之一,1924年建立,最初用于歌舞杂耍表演和电影,1930年才成为专演百老汇戏剧的剧院。
丽莲也在报纸上看到过《玫瑰舞后》的相关报道,还计划过找时间去看……她是知道这部戏剧的,但却是因为这部戏剧后来改编为了电影。虽然电影不是影史留名的程度,可也算是佳作之一,尤其是女主演是娜塔莉·伍德,她很喜欢的女演员。
这位女演员在后世不算特别知名,但说作品就知道了,《无因的反叛》、《西区故事》……
总之,《玫瑰舞后》确实成功,从它飞快被改编为电影就知道(电影是1962年上映的,项目启动就更早了)。这样一部成功的戏剧,即使没什么特殊原因,投资人估计也乐于开各种派对,向他人炫耀自己的成功。
作为这部戏的演员之一,即使只是小角色,多萝西也得到了派对邀请。
“我可没被邀请……”丽莲婉拒了多萝西。她们都知道这是‘婉拒’,因为这类派对想参加的话,办法有很多。尤其她还是个美女,最简单的,让一位有请柬的先生带她进去不就行了吗?
拒绝了多萝西,丽莲担心她多心,飞快地转移话题:“你现在怎么样?有《玫瑰舞后》的角色,有了固定收入,最近还在做模特吗?“
多萝西却摇了摇头:“当然,在演到重要角色之前,我不可能放弃模特的工作的,这是我的后路……但说实话,这条后路也挺不可靠的。”
多萝西向丽莲抱怨起了她在百老汇的收入。
她现在每天演出和排练按时到场,从没有迟到早退,也没有搞砸过舞台,平平稳稳拿到了应得的报酬。但除此之外,额外的津贴她也没有——此时的百老汇演员,要想拿津贴,一般是对外巡回演出,那样除了包吃住,也还有一笔小小的津贴。除此之外,就是危险动作补贴了,此时的百老汇,危险的杂耍动作可不少见。
多萝西的周薪是96块,除此之外还要缴纳6%的社会保障税,这个税是雇主雇员各付一半,所以她的税后收入是93块出头(1965年之前不需要缴纳医疗保险税)。
这个薪资水平在1960年的纽约算很高了,哪怕是个男人,他名校毕业,进入一家行业景气的大公司成为白领职员,三四年后如果没有升职的话,基本也是这个薪资水平,就是九十多块。
如果是没有结婚的青年,这样的收入水平足够他们做黄金单身汉了——够在上东区、上西区租到带厨房、盥洗室、客厅,有一个卧室,安装了冷气机的单身公寓。吃吃喝喝上也不用再节省,而出行置装不说随心所欲,至少可以说足够……这样衣食住行就齐啦!
这样看起来在百老汇做演员,实在是个好去处?
实际也不能这么说,因为好的剧团难进,普通的剧团谁知道一个戏能演多久?再加上群演和主演、配角们不太一样,地位很不稳固、流动性很大。一年下来,一个普通群演可能多半时间都在‘待业’,奔波于找工作。
这样算下来,年收入就很普通了。
而且,凡是在百老汇有上进心的演员,其开销是很大的。不说上表演课,精进歌舞技艺这种了,置装费都要比普通职员和工人高很多——在这里,无论男女都得好好包装自己,这个世界或许很多地方都会势利眼,但百老汇无疑是其中的佼佼者。
所以才说百老汇的不知名演员都很穷啊,别说攒钱了,没有欠账单已经算幸运了。
多萝西倒是没有这个问题,因为她有模特的工作,而且那边做的还挺不错的。而且现在百老汇的事业似乎也进入了稳定期?以《玫瑰舞后》的火热,感觉再演个一年半载应该不成问题。
没错,虽然是很成功的剧目了,也没有人觉得《玫瑰舞后》能演多少年。普通剧团不知道哪个时间点就会散伙,可成功的剧团其实也演不了多久——这方面最近的一个例子,就是1957年在冬季花园剧院首演的《西区故事》,到1959年6月就停演了,这可是引起轰动的大热剧!
算下来,此时即使是长寿到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百老汇剧目,也只连演了两三千场吧(在1960年能够看到的例子是这样的)……总之,最后不论怎样,当一部剧的每场运行成本大于售票收入后,就会停演了。
虽然之后剧团还可以离开纽约去别的城市,甚至出国巡演,继续从这个剧目榨取价值,但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不过和百老汇事业的稳定相对,多萝西就没多少时间去做模特工作了,这下模特真的成了兼职,偶尔才能接到一个工作。
“……当然,百老汇的收入虽然少一些,但也有优势,至少剧团给的很及时,每周一发。我们做模特时就不一样,天知道会拖欠到什么时候。”抱怨百老汇收入不高但开销极大的同时,多萝西又想起了‘模特’的事,耸了耸肩。
“……无论哪份工作都有糟糕的地方,而我两份都在做——不过我是不会放弃的,我可不想回到刚来纽约的日子。那时候我只打算呆在百老汇,还没做模特,也还没住进巴比松,租了个公寓,有一天我的房东就警告我,绝对不能继续拖欠房租了,一周内补不上房租,就会把我的东西扔出去。”
“那时候就是一份模特的工作救了我,但后来我才知道,那次只是运气好,实际要指望模特这一行挣到钱,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你知道的,那些‘大佬’选人很奇怪,最漂亮的不一定能选上。而且你得会应付那些男人,哦!他们都太喜欢占模特的便宜了,就像是觉得我们根本不值得尊重一样——有时候我会觉得,我们还不如一百年前的交际花,至少她们能把自己卖个好价钱,过上奢华的生活。”
“而我们,做了和交际花差不多的事儿,结果只是为了争取一份工作,一份让我们活下去的工作?”说到这里,多萝西厌恶地吐出一口烟气(她在抽烟)。
“但就算忍受这些,得到了工作,也不一定能拿到钱……经纪人,你们知道的,那群吸血鬼!有的经纪人还不错,有的却是拖欠模特薪酬的高手。你或许看过那条新闻,城里知名的模特经纪人康诺夫,他从来不按时付手下模特的报酬,时间超过十年!”
“就是因为这个,去年终于栽了,被吊销了纽约的经纪人执照。”
“康诺夫可不是唯一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城里的经纪人多数都是这种货色,能按时给钱的反而是少数。我也是这样,经常被拖欠应得的报酬。”
说到这里,多萝西不知道为什么,又把话题转移回去了:“对了,你真的不愿意去那个派对吗?”
“说真的,亲爱的,你的日子实在太平淡乏味了。你现在可是在纽约,不是你的南方老家,你也该学会享乐的。认识不错的男人,哪怕没有深入发展,消遣也不错啊……”
丽莲其实明白多萝西话中的道理,以这个年代的现状与观念,她也绝对是好意——1960年的纽约,对年轻漂亮的女孩来说充满机遇,就看她愿不愿意主动去拿了。
只是丽莲很清楚,充满机会的同时,干扰人的诱惑也到处都是,好像这个世界都是花一样的世界,乱花渐欲迷人眼啊!很多漂亮姑娘就算一开始还能坚持脚踏实地生活,后来也会慢慢陷进去。
不过,丽莲见识过几十年后的纸醉金迷,对此是不以为然的,对她来说相比起‘享乐’,一份既热爱又有前途的事业显然才是可靠的(尤其是考虑到她现在还要花钱离婚,生活变得复杂的情况下,更需要写作来逃避)。
所以这次之后她反而更加沉下心来,专注于她之前和保罗提过的那个新故事,一个暂定名为《午夜秀》的故事。
第37章 初出茅庐(10)
丽莲的写作能力在最近半年多里进步迅速,在写《祭品》时还很青涩,靠的是自己摸索、模仿。到之后进入费比安出版社,跟在埃文斯先生身边,得到了比较系统学习、训练的机会,《青春泉》算是那之后进步巨大后的产物。
起点越低越容易进步,所以从《祭品》到《青春泉》的差距真的很大。
保罗明白丽莲也不可能一直保持那种高速进步,而且一篇作品的呈现有时还有意外因素——如果作者本人水平高就作品好,那就不会有作家们的起起伏伏了。
所以,他和丽莲在华盛顿广场为她的新作品见面时,他虽然抱有期待,却并没有定特别高的要求。
“……两个人,外摆座位。”保罗向侍应生示意,然后就坐到了这家咖啡馆的户外座位。现在虽然是冬天,但今天天气晴朗无风,适宜在温暖的阳光下喝杯咖啡,看华盛顿广场上的艺人卖艺、活动家演讲。
华盛顿广场位于丽莲居住的格林威治村,保罗和她约在这里见面就有这个原因。这个广场不算大,但景观很好,也是格林威治村的‘活动中心’之一,在此时经常能见到各种集会在此举行。
丽莲在背向咖啡馆,面向广场的位置,就能看到广场西南角的成排的国际象棋桌。这里是曼哈顿很多国际象棋爱好者的聚集地,业余棋手,甚至能以棋赛为生的人,不少都会来这里和人切磋棋艺。这个时候人就不少了,偶尔一局棋结束时的欢呼声,广场对面、丽莲他们坐下的这家咖啡馆都能听到。
嗯,之所以会有这么大的欢呼声,大概是因为他们赌棋了?这里赌棋也很常见,一般是1到3美元一注。
在听到一群赌棋者的欢呼后,丽莲又把视线挪了挪,就看到了西北角的‘厄尔旅馆’。这家半个多世纪以前开业的旅馆,在当时或许平平无奇,住的都是穷艺术家。但在此时,已经如雷贯耳,即使旅馆本身这期间变化不大。
主要是这家旅馆有着相当豪华的住客名单,海明威、迪兰·托马斯与妻子卡特琳……未来还会有鲍勃·迪伦、琼·贝兹、芭芭拉·史翠珊等等。
看起来很厉害?然而丽莲根本没想过因此入住厄尔旅馆‘圣地巡礼’。这不是因为花钱,而是60年代的纽约曼哈顿,所谓‘圣地’也太多了!只要是老店,基本都曾或者未来会出现在一些小说、电影、美剧的经典场景中,又或者和一些名人扯上关系。
主要是,很长时间里,纽约都是美国的文化重镇,这里的一切当然也会留下文化印记。然后随着美国的霸权形成输出到全世界——世界其他国家的居民,可能都不了解自己国家的绝大多数城市,但对纽约却能有相对具体的印象。
纽约在文娱作品里出现太多次了!自由女神像、帝国大厦、中央公园、布鲁克林大桥……谁不知道呢?
实际上,‘圣地巡礼’的话,丽莲现在住的格林威治村整个就是个大大的圣地!
别看格林威治村是个‘村’,好像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这里可是纽约的文艺青年聚集地——此时的纽约曼哈顿,除了北面的哈勒姆是黑人聚居区,从南到北就是下城区、中城区、上城区。
其中上城区对后世的普通华夏人或许比较有名,得益于《绯闻女孩》这部美剧,‘上东区’真的是如雷贯耳。而实际上,上东区只是上城区的组成部分,基本上城区就是以上东区和上西区为主体的。
整个上城区都可以看作是‘富人区’,与之相对的下城区却不能看作是贫民窟。毕竟都在曼哈顿岛上了,纵使美国贫富差距再严重,也不至于在这样的精华地区弄出贫民窟来。不过下城区确实住了很多‘精英’以外的人,其中塑造了下城气质的是一帮文艺工作者。
说实话,之前丽莲刚来纽约,住在巴比松大饭店、工作在费比安出版社,活动范围基本局限于上城区,最多跑跑中城区时,还真的觉得1960年的美国和几十年后差别不小。相比起2025年,这时的生活方式、人们的面貌倒是更接近1925年。
虽然从时间数字来说,1960本来就更近1925,但这两个年份之间隔的可是二战啊!要知道第二次世界大战深刻地改变了世界,这一点可不是说说的!战前战后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文化审美等都有翻天覆地的变化呢!
所以身处1960年,却觉得和1925年差不多,本来就是不正常的。但当时的丽莲没有深究这个问题,只当是六十年代中期开始的‘青春风暴’太厉害,战后一代们开始推翻上一辈,这才改变了美国的面貌,一下从近代世界进入现代世界。
后来丽莲搬到了格林威治村,看多了下城面貌,才知道自己错了。虽然战后婴儿潮一代的确是关键,但纽约并不是完全停留在了战前时代,至少下城区不是。
或许有钱人就是保守吧,所以上城区作为‘富人区’才会一如往昔。
以最容易被观察到的着装为例,上城区的男男女女讲究的还是战前上流社会不同场合穿对应衣服那一套。而且衣服基本都是成套的,配套鞋帽、包包等也有严格的搭配守则,甚至就是和服装一起生产出来的成套产品。
这样是精致得体了,但也确实无聊又压抑——站在几十年后人们的角度看这个时代上城区那些套装,是会觉得漂亮优雅。但身处其中,穿衣服条条框框那么多,且是几十年如一日都这样,而不只是通过影视剧‘看’,大概会身心俱疲吧?审美上腻了的同时,穿的舒适也别想了。
上城区是这样,下城区又是另一幅面貌。
下城区的穿衣是非常‘自由’的,白天穿着睡衣出门也不会有人多看一眼——这种事在几十年后都有的地方都做不到,但在此时的曼哈顿下城区就是这样!
当然,下城区的穿着重点也不是白天穿睡衣这种,重点是下城区,尤其是格林威治村汇聚了纽约几乎所有的诗人、剧作家、民谣歌手、左翼人士、戏剧演员……总结来说,就是文艺界的绝大部分成员(是的,这年头左翼才是文艺界的主力军,而这也没什么奇怪的,左翼就是在文艺上更有创作力,世界各个国家都是),大家是有意反主流、反审美的。
反主流、反审美,就刻意拒绝了时尚!而此时的时尚是什么样子的?大概就是上城区上流社会的样子,也是时尚杂志里的样子——此时的时尚杂志,就是提供给上流社会的,而且是上流社会里的成年女性,连青少年服饰都没有。
而几十年后的时尚虽然也受时尚杂志影响,且这些杂志里出现的依旧是是价值昂贵的大牌服装,但先不说大牌服装的风格也很多变,丽莲上辈子那时候有的大牌甚至都融入街头风了。就说工业大发展之下,大家选择相似成衣、低成本模仿,也让普通人追赶时尚变得简单了。
再者,时尚杂志那时候也不是时尚的核心了,‘自媒体’时代,草根时尚太多了。
所以,此时的格林威治村在文艺界人士的影响下(部分也是因为这里其他居民经济条件有限),本地居民身上基本就是各种工作服,工作服以外,大家穿毛衣、运动服、牛仔裤等。至于服装成套?那是不存在的,大家都按照直觉随便搭。
这样是不是很熟悉?就是丽莲上辈子时的样子啊!只能说‘时尚’真的很奇妙,大家一开始是为了反主流、反套路,追求自我、自由,这才刻意拒绝时尚的。但随着这一理念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这就成了新的时尚了。
再然后就是下一代人重复这条路去反对……这样也难怪过一些年时尚就会转回来,那时候看几十年前上上代的时尚,还会觉得格外迷人。
思考着下城区风格,丽莲发了一会儿呆。直到她和保罗的咖啡被送上,保罗主动问起了《午夜秀》,她才回过神来,从包里拿出了写好的稿子。
保罗摸了摸文稿,觉得比上次《青春泉》厚了很多:“故事比上次更长了,对吗?这是个好兆头,说不定你下部作品就是长篇小说了。这很好,你并不是纯文学作家,商业写作当然还是要以长篇小说为目标。”
《午夜秀》大概有60000词的样子,标准的中篇小说了——上次的《青春泉》是30000词左右,而中篇小说的标准是30000词到100000词。从这一点来说,《青春泉》说是中篇小说还有点勉强,只能含糊地说是中短篇。
“如果《午夜秀》的读者反响好的话,说不定呢……”丽莲没有给出肯定回答,但她确实有意下次开始尝试长篇小说。
毕竟就像保罗说的那样,商业写作还是长篇小说为王啊!中短篇小说除非是出合集,不然就是赚一次性稿费。长篇小说就不同了,受欢迎就能出单行本,就能收版税了!
“呵呵,那就希望这篇《午夜秀》足够优秀了,那样我也能更早从你身上赚到钱。”作为文学代理人,保罗是不忌说出这样的话的。他知道自己合作的作家也能够理解,只会将其当作一种来自他的期待。
说完这话,保罗就低下头开始读《午夜秀》的稿子。丽莲则是在冬日午后温暖的阳光下享受咖啡和曲奇饼干,还能听到不远处的卖唱艺人自弹自唱呢!
保罗确实没有给丽莲的新作品定特别高的目标,说不定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读到时才特别惊喜——《午夜秀》不差!
不,何止是不差,实在是好极了!从《青春泉》到《午夜秀》的进步,感觉可不比当初从《祭品》到《青春泉》的进步少!
如果说《青春泉》是一个经过了不少铺垫,还结合了解密的恐怖故事,高潮只有一次,就是在最后部分。那《午夜秀》就要炫技得多了,在这个故事里,丽莲放开了写,完全展现出了她善于场面描写、制造紧张气氛的优势!整个故事里,高能场景一个接一个,高潮当然也是一波接一波的。
从一开始,保罗就被《午夜秀》这个故事吸引了——这个故事很好地和当下越来越成为大众生活中心的电视节目联系了起来,这很新奇,同时因为和生活结合紧密,就特别容易感受到了对应的恐惧。
要知道,过去十年间,电视机覆盖率由不到10%,到现在超过90%。这个时候的电视节目或许没有几十年后那么成熟,但种类其实已经很丰富了。所以,在《午夜秀》的故事里,出现一档名为《午夜秀》的节目是很容易被理解的。
《午夜秀》由几个年轻人的聚会讲起,他们聚集在电视机前,不断调台,就为了找一个特殊节目——这算是流行在年轻人中的‘都市传说’?不知道谁提起的,说是有朋友在午夜时发现了一个特别刺激的节目,这档节目专门在午夜时分播出惊悚鬼片。
这个年代连录像带都没有,找资源是很难的。电影院放映期一过,又不是出名的电影,电视上也不播的话,几乎就没可能看到了。所以对喜欢这个题材的观众来说,有一档节目专门在午夜播出惊悚鬼片,还是很有吸引力的。
故事里,不断调台的年轻人并没有在午夜时分找到《午夜秀》节目,就以为传闻是假的(故事在这里,气氛非常紧张,因为不安的氛围塑造出来了,所以当《午夜秀》的节目没被找到,读者角度是松一口气的)。
然而时间到了第二晚,只有主角一个人的时候,他出于无聊,又随手尝试了午夜调台,在一声异常又干瘪低沉的‘滋滋’后,居然真的跳出来了一个从未见过的深夜节目!
节目主持人欢乐地念了一段广告后,直截了当地进入了今天的观影时间——口播不太长,也没有播放电视广告,这让主角挺满意的。要知道这个时候这类节目,总是会在节目开始之前不厌其烦地播广告,让人烦不胜烦。
这时的主角不知道,这就是噩梦开始!
其实《午夜秀》的设定很简单,几十年后也很常见,通过都市传说引出,然后午夜时分以一定方式才能打开的频道/电台/网址……见到的人都会牵扯进去。事件的可怕之处在于逃避不了,无论怎样挣扎,最终都会走上那条路,甚至中途心灵会先一步崩溃。
整个《午夜秀》最为冲击性的场景大概是‘午夜秀’电影里,恐怖故事的角色挣扎着、一点点往外钻……借鉴的是《午夜凶铃》。没办法,那实在是太典了,堪称一代人的童年噩梦,也是丽莲上辈子的童年噩梦。
保罗看到故事最后,主角死亡,上了当地新闻报纸,说是最近活动的连环杀手做的?然后是主角的一个远房亲戚,谈及了主角的死亡,仿佛这是一个猎奇故事,是和朋友吹牛的谈资。再然后,有人提起了‘午夜秀’……仿佛预示着‘午夜秀’还要不断上演。
“难以置信的故事!”保罗忍不住抽出手帕擦了擦额头的冷汗。虽然阳光明媚的午后足够温暖,但能够在纽约的冬天出汗,也只能是故事带来的惊吓了。
“这是我在今年读过的最好的故事,除了它只是个中篇故事,其他都是最佳……尊敬的女士,您真擅长让我们代入主角视角,我完全投入进去了,然后根本不能动弹。有那么一刻我甚至忘了我不是主角,我可以呼吸。”保罗开玩笑说道,一副满意极了的样子。
“……场景的刻画依旧让人印象深刻,嗯,该怎么说呢,对了,你的故事总有一种电影才有的画面感。我猜,如果你去做电影编剧也会大有前途,只是小说而已,导演就可以直接对照着画分镜了。”保罗还一不小心猜到了部分真相。
丽莲总不能说自己上辈子确实是学相关专业的,志愿也的确是编剧,只能似是而非地摊开手:“我的确对成为编剧很感兴趣,但,但没人会想要一个没有作品、没有名气的女性编剧的,除非我愿意给人当枪手。”
“所以还是先写小说吧,那样说不定有人会愿意改编我的小说拍电影,到时就有机会干编剧这份工了。”
保罗想想此时女性编剧的少见与步履维艰,赞同丽莲的话。也没有就此说太多,而是接着和丽莲谈起了《午夜秀》这个故事的修改方向。总的来说需要修改的地方不多,毕竟保罗一直以来就不赞成过度改稿,认为过度改稿很可能损伤初始版本那种粗砺又一气呵成的气质。
但总有一些部分是‘技术问题’,修改明显更好。这方面他经验丰富,指导丽莲信手拈来。丽莲将保罗的修改建议记在专门的小本子上,准备参考这些建议回去改稿。
她现在写作的热情空前高涨,居然一个礼拜不到就改出来了——这一方面是因为,她在写作上得到的反馈非常正面,不由自主地想要做的更好,并期待接下来的事。另一方面则是因为钱,她需要钱……这很不文艺,却是事实。
艺术家最棒的作品都是在穷困潦倒的时候完成的,果然是真理啊!
丽莲现在不只是要攒读大学的费用和第一桶金,还因为离婚诉讼而钱包出血,不能借《午夜秀》狠狠回一波血的话,压力就要上来了。
所以她赶在了圣诞节前完成了《午夜秀》的修改,并且把它送到了埃文斯先生的案头——上次《青春泉》在《阿瓦隆》杂志上连载效果不错,稿费也很及时,丽莲没理由不优先考虑在《阿瓦隆》上登载自己的作品。
而《午夜秀》的质量摆在那里,埃文斯先生审稿之后大加赞赏,当然是笑纳了!准备在圣诞后新一期的《阿瓦隆》上连载。至于稿费,他给保罗先生打了个电话,谈到了4美分一个词,比上次更多了,丽莲大概可以凭《午夜秀》拿到2400美元左右。
这已经算是一笔巨款,丽莲也深感自己没有选错行啊!自己果然是吃这碗饭的。也是受这笔稿费的激励,她做圣诞购物的时候都大方了不少——虽然这笔稿费要到手还要等连载开始,还不是一次性到手,另外,保罗作为文学代理人也要拿分成。
第38章 初出茅庐(11)
时间过得很快,丽莲记得自己是夏天来到纽约的,转眼居然就快过圣诞节了。
而提到圣诞节,不可不尝的就是‘购物季’了。对于美国人来说,圣诞购物季是从‘黑色星期五’开始的——美国人还比较重视感恩节,这也是圣诞节前最后一个重要节日(不算平安夜,那是和圣诞节一起的),而感恩节是11月的第四个星期四。
所谓‘黑色星期五’,就是感恩节后第一天。从这一天开始,到圣诞节前,乃至整个12月,都是圣诞购物季。
又因为‘黑色星期五’是各种促销活动第一天,很多人都会在这一天蜂拥到商场疯狂shopping,是场面最大(商场里黑压压都是人,挤都挤不动了)、销售额最高的一天,所以大家都以‘黑色星期五’指代圣诞购物季了。
这里的‘黑色’有多种解释,比如美国商店记账的传统是红色表示亏损,黑色表示盈利。这一天大赚特赚,当然就以黑色形容了。也有人说,这是因为想要享受最大优惠、最全商品的顾客,会天不亮就去排队,所以叫‘黑色星期五’。
丽莲没有‘黑色星期五’当日去抢购,首先是人太多了,百货商店里水泄不通,看起来就压力很大。然后也和那段时间她很忙有关,不上班的时候都要写《午夜秀》,之后又要修改,哪有时间shopping呢?
拖着拖着就拖到了12月中……他准备趁明天礼拜六,不用上班的日子,去中城区规模最大的一家百货商店,一次把圣诞节的东西买齐——她上辈子是没有过圣诞节的习惯的,最多就是和朋友在平安夜互送苹果,真是相当‘本土化’的节俗了。
不过这辈子也过了十几年圣诞了,算是习惯了,在她心里这就是‘外国新年’。
“……亲爱的,如果你愿意,可以来我家过圣诞节,我爸妈都很欢迎我带朋友回去。”周五下班前,卡洛琳邀请丽莲。
如果将圣诞节类比华夏新年,邀请在自己城市打工又回不去老家的好友,来自己家过年就不值得奇怪了。不过丽莲还是婉拒了卡洛琳:“不用了,别担心我,事实上我可能更喜欢一个人过圣诞,那样还更自在。”
“而且呆在纽约很便利,就算感到寂寞了,也随时能够出去找乐子。”作为一个习惯了独立后独居的21世纪年轻人,这都是真话。要知道丽莲上辈子时,很多年轻人只想什么都自己一个人!不过卡洛琳不太信这个就是了。
不过,就算不信,朋友之间也只能说到这里了,卡洛琳不可能强行让丽莲去她家过圣诞节。所以最后也只能对她做了个打电话的手势:“那……好吧,如果你改变主意了,圣诞节前随时可以告诉我,我和我的家人都很欢迎你来。”
丽莲笑着答应了。
下班回家,丽莲第二天吃完早餐就去了中城区那家最大的百货商店,打算完成自己的圣诞购物。因为是周末的原因,百货商店里人不少,但至少不是黑压压水泄不通的样子了,这让丽莲穿梭在不同柜台时还算顺利。
“首先是圣诞装饰物……”丽莲看自己提前列好的购物清单,打算一项一项来。
圣诞装饰物从来都是圣诞购物的一大项,品种多样,很容易让人眼花缭乱——不过每年花样翻新的装饰物,以及各种促销手段,对丽莲的作用都不大。说到底她骨子里对圣诞节的感情就不深,过圣诞节对她只是过了十几年习惯了,所以她都是买‘基础套装’来着。
圣诞树、圣诞花环,还有挂在圣诞树上和房子里的彩灯、铃铛、圣诞星星、彩球、彩纸拉琏等等。也不用买特别好的,差不多就成啦!
“啊……还有圣诞拉炮。”丽莲看到了一盒一盒的圣诞拉炮,这不在她的购物清单上,但还是有点儿想买。
这是以前过圣诞节都会玩儿的,在欧美也算是圣诞节国民玩具了。但问题是,她打算一个人过圣诞节,根本玩儿不了这个——圣诞拉炮不是烟花,而是一种纸拉炮,一般要两个人才能玩儿。
所谓‘圣诞拉炮’,就是一个放大版的糖果形状的玩具。它的中间是‘糖果’,两边是拧结起来的‘糖果纸’。
两个人一起玩儿的时候,各自抓住‘糖果纸’的一边,然后拉拽就行。拉断时圣诞拉炮会发出纸炮那种脆响,而且因为两边拧结处是‘薄弱处’,所以一边只能抓住‘糖果纸’,一边则留下了‘糖果’部位。
‘糖果’内按照传统,应该有一顶彩纸王冠,一张写着一则笑话的纸片,以及一个小礼物。这些都归留下‘糖果’部位的一方所有,所以说起来还有一定的试运气的快乐……丽莲上辈子第一次知道这个东西,还是小时候读《哈利波特》。当时还以为,那和魔法棋一样,都是魔法界特有的,长大后才知道就是现实世界常见的圣诞物品。
上辈子虽然知道了这个东西,但并没有真正玩过,倒是这辈子几乎每年都会玩。
最终丽莲放弃了买一盒圣诞拉炮的想法,买完这些圣诞装饰物,将其暂存后,就去买圣诞礼物这另一个大项了。相比起圣诞装饰物,这需要花更多时间——她首先挑的是圣诞贺卡,这个得买很多,只要有点儿交情的按传统都应该写一张。
然后关系好的,还要在贺卡的基础上增加一份礼物。
礼物也有‘亲疏远近’,最普通的是统一购买的精美记事本,反正都用得到,算是很实际的礼物了。然后就是真正算朋友的人,每一份都要考虑推敲。丽莲还特意给远在南部的华莱士一家都准备了礼物,尤其是自己的好朋友玛丽,她精心挑选了一支大牌口红,颜色是纽约现在最时髦的。
华莱士一家的礼物最‘紧急’,丽莲提醒自己今天就要寄出去——今天是12月17日,她都不确定赶不赶得上圣诞节。
同样在今天寄送的礼物还有一份,是要给丽莲这辈子的姐姐的……说实话,如果可以,她并不想送这份礼物,实在是当初发生了太糟糕的事。但在犹豫了一会儿后,丽莲还是选了一枚普普通通的胸针让售货员包起来。这份礼物没什么心意,只是当时正好在她眼前而已。
圣诞礼物选好后,剩下的就是杂项了。并不是圣诞节需要的东西,而是个人购物需求。有的是生活中确实有需要的,趁着圣诞购物季促销活动来买,有的则是单纯犒劳自己。
无论是2025年,还是1960年,shopping本身就有解压的作用呢。一通买买买,最近因为诉讼离婚、努力写作产生的疲倦与压力,都消减了不少。等到丽莲在附近吃完午餐后继续买买买,身体是累的,精神上却更轻盈了。
甚至吃午餐的时候,丽莲还发现了小餐馆旁有一家唱片店,没怎么犹豫她就走了进去——她刚搬进现在的公寓时就买了一台唱片机,这年头的唱片机不算贵,如果不讲究特别细微的音质差别,对她来说也是小钱了。
加上音乐也是少有的,两辈子区别不大的娱乐,丽莲还挺愿意在这上面花钱(电视就不行了,两辈子差别太大,虽然不是没有她也愿意看的节目,但那样和淘金有什么不同?而且画面还那么差)。
丽莲最终在唱片店买了所有埃尔维斯·普雷斯利的相关唱片……这个名字如果是丽莲上辈子,肯定会很陌生,因为她更熟悉其外号‘猫王’——现在还是‘猫王’的全盛时代,这位出生于1935年的孟菲斯巨星,自从1955年出道,于1958年开始服役两年,经历两年空窗期后,今年又回到了大众视野。
今年他也发了不少作品,其中还包括电影。听说现在是在好莱坞定居了,双栖的打算很明显呢。
丽莲一口气将他的作品全收,除了因为确实想听,也是因为‘猫王’在后世的偌大名声。这不是单纯的‘收藏’,还是一种只有她自己知道的心理满足。
最后,丽莲今天在百货公司买的东西,就请他们傍晚之前送到她的公寓了……嗯,东西那么多,她又没车,很难带回去,而且百货公司也提供这项服务,只要支付相关费用就行。最后需要丽莲自己带回去的,就是唱片店买的那堆唱片了。
就这样,丽莲带着购物后的兴奋,疲惫而满足地回到公寓外。然后见到了一个意料外的人,唇角的笑意一下凝滞了。
“但泽先生?”丽莲没想到会在公寓外、这个时间见到他。
克里斯托弗出现在这个街区就很显眼了,那种富家子弟的派头,即使他什么也没做,只是靠着座驾抽烟,也让人能一眼看出这是个有钱混蛋了。而且还不只是自己有钱,而是生在了好人家,天生富贵,所以更加游刃有余。
丽莲从出租车上下来,抱着装着唱片的纸袋,立刻就到了他。
“下午好。”克里斯托弗扔下半支烟踩灭,冲她点了点头:“非常抱歉,冒昧拜访……但关于离婚的事,只能今天见一面。明天我就要离开纽约了,一些‘优卖’的事需要处理,圣诞节前,零售业总有处理不完的事,有些必须要亲自到场。”
“呃,‘优卖’是我的产业,我不知道您是否知道。”
对话有些尴尬了,丽莲点点头:“是的,我知道,拉斯维加斯时您提过……印象深刻。”
其实克里斯托弗在拉斯维加斯时提及‘优卖’只是一句话而已,不然他也不会不确定丽莲是否知道这个了,虽说如果她愿意,这本来就很容易探听到的消息。至于丽莲说‘印象深刻’,单纯是因为丽莲看出了‘优卖’那种模式的前途。
日后的‘超市’嘛,这就是未来啊!不愧是能做美剧里女主角一整季CP的人——哪怕这个世界和丽莲上辈子的世界一样发展,还是沃尔玛成为第一巨头,优卖应该也能有不错的发展。不管是被收购,享受巨大获利后退场,还是成为沃尔玛之后,第二梯队的小巨头,克里斯托弗都能赚的盆满钵满。
丽莲的话说完,他们好像就又无话可说了?
还是丽莲打破了这种沉默,伸手从装着唱片的纸袋里掏了掏,也不知道抽出了哪一张唱片。拿出来看才知道是‘猫王’最新的一张单曲《今夜你寂寞吗?》,她将唱片递向克里斯托弗:“既然您要离开纽约,圣诞节也不会呆在纽约,那圣诞礼物就现在给您吧。”
“圣诞快乐!但泽先生。”
克里斯托弗愣了愣,似乎没想到今天来会有这样的结果,犹豫了一瞬间,还是接过了那张作为圣诞礼物的唱片。
还没等他低下头看这张唱片是谁的,丽莲又接着说:“抱歉,但泽先生……其实在‘巴尼梦’那次,我就想要和您道歉的。但当时我们都没能冷静下来,道歉也就无从谈起了……当初在拉斯维加斯,不管怎么说,我都不该轻率地答应您的求婚,然后又什么都不说地逃走。”
“如果我能理智地拒绝您,又或者逃走前和您开诚布公地说清楚,都不会有之后的事了。”
大概就像丽莲说的那样,两人再次相遇后过了这一段时间,情绪上慢慢不那么难以控制了。
再加上今天突然碰面,虽然意外,却有一种之前没有的温和气氛,丽莲终于能把一开始就打算表达的歉意说出口。
克里斯托弗的叹气声被风吹散,他好像终于下定了决心,郑重其事面对她:“事实上,上一次见面您说的那些,近一个月我一直在思考,想了很多……我是说,我很遗憾,这件事上错的更多的那个是我。我是更年长,更有经验的那个,也是率先轻率的那个。”
“您不必对我感到抱歉,您得明白,对一个爱慕者您永远不必说抱歉。”
显然这段时间克里斯托弗也冷静了很多、想了很多……让丽莲有些意外的是,他居然真的反思了!而且大部分都反思对了!以这个年代的男性思维,这可太罕有了!以至于她听到后都呆住了。
“事实上,就在几分钟之前,我还在犹豫是否要把它交给您。您得体谅我,对一个爱着您的人来说,这可真够难的——我既想您快乐,满足您的一切需求,又实在没办法和您……”克里斯托弗依旧没法说出‘离婚’这个词。
克里斯托弗将一个文件袋递给了丽莲,脸色变得苍白起来,但又竭力想要在丽莲面前表现好一些:“但您送了我一份圣诞礼物,我竟然忘了圣诞礼物……就当这是我回馈您的圣诞礼物吧。”
克里斯托弗让丽莲先不要打开,之后他也没再多停留,就驱车离开了。丽莲回到家,拆开薄薄的文件袋,才发现里面就是几张纸,是他已经签过字的离婚协议——有了这个的话,就不用走漫长的诉讼离婚程序了。
这是他的‘圣诞礼物’。
很难说,克里斯托弗不做过多停留,是因为不想在丽莲面前表现出后悔。已经送出的‘礼物’还后悔,作为男子汉,那太让人看不起了。即使克里斯托弗并不是那类把‘男子汉气概’挂嘴边的男人,也有基本的‘自尊心’。
啊,该死的男性自尊心!
实际上,驱车离开时他就后悔了,他绝不想离婚——直到几天后,他人在迈阿密时,他还把婚戒戴在手上。就好像这样就能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婚姻存续,他们有世界上最亲密最特殊的关系。
“等等,婚戒?”一个多年的朋友,同时也是他的大学同学,注意到了他手上的戒指,这年头男人手上可不会随便戴饰品,所以绝对不会认错!
克里斯托弗确实定制了和丽莲的婚戒,是相对求婚戒指来说朴素很多的对戒。只是女戒从来没送到过丽莲手上,至于这枚男戒,相比女戒还要更加朴素,白金戒圈,没什么花头,只在戒圈中心镶嵌了一颗和戒圈等宽的方形祖母绿。
这枚戒指送来后,很长时间里他都没有戴过,因为第一次戴婚戒,至少应该是新婚夫妻互相为对方戴上。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没有朋友见过他戴婚戒。至于现在为什么会戴上,克里斯托弗也弄不清楚自己的想法了。
难道是因为再不戴,就是离婚夫妻了,更没有理由佩戴了——这说起来简直像个地狱笑话。
朋友吃惊地指着克里斯托弗的手:“所以这是怎么回事儿?是哪位女士有这样的好运?我可没接到你的婚礼邀请,也没听说过相关消息……我的老天,这是今年年底最大的新闻了,对吗?哦,这个消息传出去,大家都会议论的,还有一些姑娘会流泪。”
最后就是打趣了,而面对老朋友的打趣,克里斯托弗一言不发。他的沉默让朋友有不祥的预感,沉默了几秒钟后,才故作轻松地说:“怎么样?我是说婚姻生活——同龄人里好像只有你结婚了?”
“难道不太好?哦,别担心,我不会笑话你的,毕竟今年已经有最大的笑话了。你还记得沃尔森家的那小子吗?他三个月前结婚了,然后不到一个月离婚,简直是个玩笑。”
然而朋友的‘安慰’没有任何用处,反而让克里斯托弗联想到了自己的处境。虽然和沃尔森不能对比,但在其他人看来,不也是‘笑话’吗?克里斯托弗并不是在乎流言,他只是不能接受就这样结束,简直像个没有结尾的故事。
“埃德,我最近一直在苦恼。”克里斯托弗忽然开口:“关于我结婚这件事,我们是去年结婚的,在拉斯维加斯。”
听到‘拉斯维加斯’,朋友微妙地‘啊’了一声,一切尽在不言中。但想到一年了,居然没人知道克里斯托弗结婚,想也明白这个婚肯定不同寻常,所以是‘拉斯维加斯’好像又很正常了。
克里斯托弗没有说在拉斯维加斯发生了什么,直接就跳到了‘结果’:“最近我们在走离婚程序,她坚持离婚。”
“呃?”朋友没想到是这个发展,倒不是说闪婚闪离对他们算个新闻,只是他一直认为这种事不会发生在克里斯托弗身上。
克里斯托弗还补充说道:“原本已经诉讼离婚,这次离开纽约前,我在离婚协议上签字了……”
“呃,听起来还不错?”老朋友不知道该说什么,小心翼翼地看着他:“至少你们现在好聚好散了?哦,要是一直在离婚诉讼上拉锯,最后会变的很难看的,这一点我们圈子里有太多先例了,不是吗?”
虽说根据这位朋友的经验,多数都是男性一方坚持离,妻子那边不愿意……毕竟经济基础一般都在男性手中。即使婚姻是要看感情的,男女都有可能是坚持离婚的那个。但如果考虑到物质,那又是另一幅场景了。
克里斯托弗当然明白老朋友说的那种情况,他最终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其实也有这个原因——当他能够稍微理智地考虑离婚这件事,就会明白,一直在离婚上和丽莲纠缠,最后只会在她眼里成为一个可憎的卑鄙小人。而且这也无意义,最终总能离婚成功,除非他使用一些肮脏的手段。
作为这个国度统治阶层的一份子,克里斯托弗当然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但他不可能那样做,他没法伤害她,这做不到!
“我明白,但还是后悔了。”克里斯托弗直白地说:“埃德,你能理解吗?爱一个人,深爱一个人,即使你并不了解她,你们连话都没说上几回,她还不爱你——但这不重要,至少婚姻确保了你们的关系非常特殊、非常紧密。”
“可是现在,连婚姻都不存在了……这让我觉得很糟糕。这是最可怕的事,我们即将没有任何关系,就像一对陌生人。”
第39章 初出茅庐(12)
在克里斯托弗向朋友吐露这些日子以来的情感问题(?)时,丽莲已经从那份离婚协议带来的细微触动中平复了下来,投入到了圣诞节的准备中。到了圣诞节这天,她起的很早……虽然费比安出版社早就放假了,不用打卡上班,但圣诞节这天要做的事儿还挺多的呢。
起床第一件事,还没穿衣洗漱,她先翻开了圣诞日历最后一页——有着24扇,或者25扇小门的圣诞日历是圣诞月专用的,一般12月1日起大家每天打开一个小门,可以取出一个小礼物,然后在25日这一天迎接圣诞。
非常具有仪式感了。
打开小门,丽莲取出圣诞日历里今天的小礼物,一个颇为精致的金色别针,微笑着放到一边。然后她才穿上柔软舒适的家居服,穿过客厅去洗漱。
还没进盥洗室,丽莲就看到了自己昨晚的劳动成果,是装饰一新的圣诞风客厅——最主要的装饰是彩纸彩带,不值钱归不值钱,营造气氛却一样不差什么。然后还有圣诞节花环、彩灯、铃铛、圣诞星星、彩球、小型盆栽……这样的装点,甚至堆积,让丽莲的小公寓前所未有地‘满’了起来。
这也带来了浓厚的家的氛围,毕竟家总是堆得满满的、色彩丰富、挤挤挨挨,这才是有‘人气’。
当然了,对于圣诞节来说,最重要的还是‘圣诞树’。
丽莲买的是一颗真圣诞树,而不是金属塑料制品。后者其实比前者还贵,好处是打理方便,每年可重复使用。
真·圣诞树从圣诞树农场里砍伐,是一株挪威云杉,常青绿色,高5英尺,比丽莲还矮,呈现完美的三角塔形。现在上面已经挂满了彩灯、丝带、漂亮糖纸包裹的点心、玻璃饰品等等,最上方还有一颗摩拉维亚之星,五颜六色,耀目又和谐。
树底下还放了不少礼物了,都是丽莲这些日子收到的圣诞礼物,包括邮寄来的。她都没有拆,一起堆放在了圣诞树下,准备圣诞节这天再拆,充分享受圣诞节的快乐!
看到各种色彩缤纷的包装纸包好的礼物,大包小包堆在树下,丽莲有一种特别的满足感。笑了笑后她钻进了盥洗室,飞快洗漱完毕,她就坐到了圣诞树旁的毯子上,开始一个一个拆属于自己的圣诞礼物。
首先拆的是单独的圣诞贺卡,这个从包装就能看出来。最快速度拆完后,就是真正的礼物了——拆之前丽莲还数了一下,总共有17份。一个圣诞节能收到17份礼物,丽莲还是挺欣慰的,这说明她的人缘还可以嘛!
虽然来纽约后没参加什么交际,但她依旧结识了不少关系还不错的人,这就很好了!要知道,上辈子的她参加工作后,也没有17个能在她生日时给她送正式生日礼物的人呢!
这些礼物里什么都有,有大概是从电视购物节目里买的家居神器(话说这类玩意儿在丽莲上辈子时也很流行,大概就是看上去有用,实际小垃圾),有各种杯子盘子,杯子是喝酒的,盘子一般是装饰用的,都是此时常见的礼物。
另外还有鸡尾酒餐巾、冰块盘等,丽莲说不上是有用,还是没用的精致小玩意儿。要说没用,每一个都有自己的功能;要是有用,这些东西她之前一个没有,好像也没有任何问题?
最后,所有礼物中,丽莲比较喜欢的有5件。首先是玛丽给她寄来的,是她和她姐姐珍妮弗·华莱士一起合送的一条项链。两个人的预算加起来会多一些,送了她一条挺漂亮的项链——项链的链子细细的,是金子的,底下缀着一颗拇指大小的巴洛克珍珠。
再然后就是保罗送的丝巾了,真丝的、意大利货,颜色鲜艳,在这个冬天送来了意大利的夏日风情。丽莲一看到这条丝巾,脑海里就自动浮现出了好几种搭配,已经等不及要在春夏使用它了。
还有卡洛琳送的一对东方风格人偶也不错,这虽然是此时美国非常常见的一种礼物,但卡洛琳送的这对人偶是华夏人物,而且品质很好,做的特别精致,这就很特别了——她显然记得丽莲是个‘东方爱好者’,对华夏尤其着迷,所以投其所好送了这个。
同为闺蜜,多萝西的礼物就是另一种风格了,她送了丽莲一瓶香水。她还在圣诞贺卡里提到了,这是她之前拍广告展示的商品。虽然不是大牌贵价香水,但香味她觉得很适合丽莲,所以品牌方送的她没用,送给了丽莲。
丽莲喷了一泵出来,主要是茉莉的香味,然后还能闻出橙花、柠檬、某种木质香,以及其他不太能分辨的味道。确实像多萝西说的,味道很好闻,丽莲也挺喜欢的。
最后一件丽莲也很喜欢的礼物是她现在的一个邻居送的,两人相处不错,平常进出打招呼外,还经常互相帮对方一个小忙。丽莲之前买圣诞礼物的时候也准备了对方的——所以收到对方明显用过心的圣诞礼物,丽莲还松了口气,还好她也是用心了的。
邻居的礼物是一副轻薄柔软的小羊皮手套,正适合这个季节使用。
拆完礼物的丽莲又花了一点儿时间收拾残局,将礼物放好,拆出来的包装压得紧紧的,塞进垃圾袋里放在门口,准备出门的时候再顺手扔掉。
然后才洗手吃早餐,这顿圣诞早餐吃的挺简单的,是她平常包好的饺子,就在冰箱的冷冻盒里——虽然简单,但绝不简陋,这可是‘家乡的味道’!
吃完饺子后,丽莲打开了收音机,收听一部自己很喜欢的广播剧。她还一边听剧,一边在房子里热身、做一些简单的舞蹈动作……这辈子她是会跳舞的,所以还挺喜欢这样锻炼身体。尤其是她现在以写作为业,运动量不多,更得找一些方式锻炼了。
这样等到广播剧播完了,丽莲也出了一些汗。稍微擦一擦后,她就坐在暖气片旁开始读小说,是圣诞节假期前从出版社拿的新书,听说评价很高——丽莲最近计划写长篇小说,多看看受市场欢迎的新书是怎么写的,也是一种学习。
这本新书是侦探小说,看到一半时丽莲又去吃了个午餐。午餐同样吃的不怎么复杂,一块提前腌渍入味的牛排煎到全熟,然后是一团意面,煮熟后和丽莲平常就做好的、吃时直接用的意面酱拌在一起。牛排也切成块放进去,最后用盘子盛了,一把叉子卷着吃。
这样吃完后,才是今天的重头戏,准备圣诞大餐!
虽然是圣诞大餐,却没有印象中标志性的圣诞火鸡、烟熏火腿、圣诞布丁等菜——作为一个华夏人,她上辈子对圣诞大餐的认知基本来自好莱坞电影,所以美国味会很重,而实际每个国家的圣诞大餐传统都不一样。
比如烤火鸡这道主菜,在德国就会被换成烤鸭,意大利则喜欢用‘意大利饺子’。
甚至就算是在美国,不同母国的移民在不同地区都会发展出不同的圣诞大餐,说到圣诞大餐就是烤火鸡其实是很刻板印象了。
丽莲这次准备的圣诞大餐,就是因为她喜欢意大利菜,特意做的意大利裔圣诞大餐‘七鱼宴’——重点是意大利裔,而不是意大利,因为意大利本土的圣诞大餐也不是这个,是移民到美国后发展出来的。
所谓‘七鱼宴’,顾名思义,就是七种鱼类料理。‘七’在意大利人的宗教上有很重要的意义,‘鱼’也不一般,天主教、新教等都有重要的日子禁食热血动物,肉类只能吃鱼的传统。所以圣诞大餐吃‘七鱼宴’,也不能说是没来由生造的。
至于‘七鱼宴’是哪七鱼,这个倒没有规定,由厨师自由发挥。
在餐厅吃的先不说,家庭圣诞大餐的话,这就纯粹丰俭由人了。有钱的话,当然什么贵的海鲜都可以使劲造,不富裕也有很多选择——欧美因为海洋文化和宗教传统,吃海鲜非常常见,市面上从来都不缺少便宜美味的海鲜品种。
丽莲这一餐算是相对便宜的,也不是为了省钱,而是这些食材她相对熟悉,更有把握处理好。特别贵的那种海鲜,她两辈子都没碰过,这年头要找处理方法和食谱也不容易,还是别麻烦了,反正又不是不好吃。
蛤蜊奶油意面、清拌虾仁、炸鱼饼、炸鱿鱼圈、烤鱼、海鲜汤,以及唯一称得上‘贵’的清蒸帝王蟹!
帝王蟹也是唯一中国做法的,和其他意大利风味不太一样——说是中国做法,是因为丽莲上辈子就是这么做的,其实这么简单的清蒸风味,要说是哪个国家的做法也很难。不过拆好螃蟹、舀出蟹黄,用蟹黄调和蛋清蒸的蟹黄芙蓉,确确实实是中国菜。
一整只帝王蟹拆的很随意,不太讲究外形,整体以方便食用为目的。丽莲甚至没用盘子盛起来,直接把拆好的螃蟹堆在了蒸屉里(唐人街买到的中式蒸屉!),放上姜片和葱,别的什么都不加,直接蒸就好。
因为这只帝王蟹的品质足够好,也足够新鲜(昨天买的,当时还张牙舞爪的),丽莲甚至没有准备蘸醋。蒸好之后直接空口吃,特别鲜甜!她也是优先吃这只帝王蟹,毕竟‘七鱼宴’其他菜剩菜也没什么,明天也能吃,只有新鲜的清蒸帝王蟹,剩下就太可惜了。
清蒸帝王蟹吃光,其他再随便品尝品尝味道,这顿圣诞大餐就再也吃不下了。
“……圣诞大餐我准备了‘七鱼宴’,非常棒!帝王蟹随便烹饪都很美味……意大利菜果然是我的心头好。”圣诞节假期过去,丽莲重新回到费比安出版社上班时,还和卡洛琳聊起了自己的圣诞节,首先感谢了卡洛琳送的陶瓷人偶,然后就说起了自己一个人的圣诞大餐。
卡洛琳微笑着摇头:“更喜欢意大利菜?真让人意外,难道不是法国菜吗?上次你带的烤牛胸肉太美味了,我还以为你更喜欢、也更擅长法国菜。”
丽莲经常自带午餐,她的午餐风格很多变。别说意大利菜、法国菜了,还有中国菜、日本菜、墨西哥菜等等呢。当然,这从某种角度来说也相当‘阿美利加’,因为这就是个移民国家,世界民族混合体,什么都能在这里找到。
卡洛琳之所以会对丽莲有‘更喜欢、更擅长法国菜’这种认知,还是因为丽莲这辈子的姓氏‘富尼叶’,这是个法国姓氏——但这其实只能说明这辈子的父系那边是法国裔,实际她这辈子的血统还挺复杂的。
大概是法国、捷克、苏格兰混出来的,至于这三种血统往上有没有再混别的就不知道了。
虽然总体都是欧洲白人,如果是上辈子的她很难看出其中差别,但这辈子倒是能体会到那种微妙的不同,这也是‘法医人类学’能成立的原因之一吧。不过也就是现在还算明晰,等到几十年后,就更难通过外貌特征分辨血统了。
因为那个时候美国国内各人种不断通婚,都是混血了,而欧洲大陆那边的‘母国’其实也不纯粹了……
“你喜欢烤牛胸肉?不错,下次你去我的公寓做客,就吃烤牛胸肉!其实很简单的一道菜……”丽莲记下了这件事,而就在她还要和卡洛琳说什么时,埃文斯先生叫走了她。
埃文斯叫走丽莲是为了《午夜秀》这篇中篇小说,圣诞节后最新一期的《阿瓦隆》上已经开始连载了。这期《阿瓦隆》甚至还要等到明天才会被送上货架,只不过埃文斯这里先拿到了样刊,让丽莲能够看看。
虽然不是第一次了,但写作者看到自己的文字变成铅字,感觉是不一样的,尤其是对丽莲这种初出茅庐的年轻作家——埃文斯显然很理解这种心情。
“出版社拿给你的支票兑现了吗?”埃文斯拿到了自己订的咖啡,笑着问丽莲。
丽莲将样刊翻到《午夜秀》连载的部分,点了点头:“昨天拿到了第一张支票,是1000块呢,立刻就去银行兑现了。真不错啊,每当这种时刻就会很振奋,果然没有选错努力的方向……在写作这件事上,我也算有点天赋?”
虽然有她眼界领先的原因,但不是有眼界就行的,其他方面还得靠天赋和努力——丽莲这些日子不断受到肯定,也是积累起了一点自信,敢于说自己‘有点天赋’了。
丽莲这次的故事,相比上一次的《青春泉》,长了一倍,但依旧是连载三次,每次连载的分量翻倍了。而杂志给她的稿费则是约好分三次给,都是在确定每回登载时签支票,第一次最多,有1000美金,第二次和第三次分别700美金。
支票这种东西有兑付期限,更别说如果对方耍手段,还能‘挂失’,这样就根本不能兑现了。所以一旦拿到支票就要尽快兑现——这是丽莲上辈子没有的生活经验,这辈子却再熟悉不过,实在是这年头日常生活太常见‘支票’了。
虽然支票和信用卡是完全不同的东西,但在此时支票差不多就和几十年后信用卡的意义,是美国人收付款的主要工具。毕竟,现代意义上的信用卡要到1950年才诞生,然后1959年,也就是去年,才有美国美洲银行发行了信用卡,开启了银行发行信用卡的时代(之前的信用卡是商户发行的)。在此之前,大家除了现金,也就只能用支票了。
“‘有点天赋’?哦!你一直都太过谦虚了,简直不像个美国人……或者说,女士们就是如此,毕竟‘谦虚’就是女性的美德啊。”埃文斯听到丽莲因最近积累起来的自信说的话,却觉得不可思议。毕竟从他的角度来说,丽莲可太有天赋了。
对此丽莲也没法解释,只好默认‘谦虚’。
“……或许是你太紧张了。”见丽莲默认,埃文斯又‘理解’地点了点头:“尚未真正成名的作家,总是把握不准自己的作品是否有前途,所以他们中经常狂妄的疯子与不自信的傻瓜并存。但我想你不必如此,我们都认为你的故事很棒!”
“上次的《青春泉》已经让你得到一些关注了,我想这次的《午夜秀》会是更大的炸弹。这不是因为故事篇幅翻倍,呃,也有这方面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午夜秀》比《青春泉》更成熟、更流畅,节奏更好,组合在一起简直浑然天成。”
埃文斯先生简直不能隐藏自己对《午夜秀》这个故事的喜爱了!他也确实更爱《午夜秀》,一方面是因为《青春泉》其实偏重悬疑,《午夜秀》偏重恐怖,而他本人是更喜欢恐怖元素的。另一方面,他也认为《午夜秀》这个故事更精巧。
《午夜秀》的故事发生场景更小,利用到的‘道具’也是读者更熟悉的。相比起《青春泉》涉及到近代拓荒史、原始巫师传说什么的,《午夜秀》完全是一个当代故事——无论是爱作死、喜欢尝试都市传说的青少年,还是电视节目痴迷,都让人熟悉极了。
正是这些熟悉的、日常的东西,将惊悚嵌入,才更容易让读者代入。并且在合上故事后,看到自己习以为常的生活,还会后怕!
实际上,在读过《午夜秀》后,埃文斯有几天都不敢看电视!尤其是夜间节目。明明知道不可能有怪物从电视机里挤出来,还是本能畏惧着。另外他还被电话吓到过几次(《午夜秀》故事里,电话声也是一个惊吓点)……这对看过大量恐怖故事、每天都在和这些打交道的埃文斯,是从来没有过的事儿。
《午夜秀》的后劲太足了!而且一面后怕,又一面忍不住沉迷于那个故事……从惊悚美学上来说,那是个过于迷人的故事了。
也是因为埃文斯对《午夜秀》太过于喜欢,一说起来就滔滔不绝,丽莲‘被迫’听了整整5分钟的‘阅读理解’——真的是被迫的!听别人这样细致解读自己的故事,其实还挺容易犯尴尬症的。
这种时候丽莲就更能体会到,作品创作出来后就不只是属于作者本人了,读者会进行‘再创作’。这样得到的才是一部作品真正的大众形象!所以,作者们做自己作品的阅读理解不一定对,这一点儿也不奇怪【只是原作者而已,他懂什么.jpg】
“……保罗和我谈起过,你接下来要准备第一部 长篇故事,对吗?”埃文斯先生像个年轻人一样说爽了后,又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大概是想到自己的年龄,对丽莲这个小女孩展现出了狂热读者的激情,感到很不合衬?出于转移话题的需要,提起了丽莲接下来的计划。
丽莲点点头,这也没什么不能说的:“的确如此,如果《午夜秀》的故事反响不错,就会开始准备了。毕竟长篇小说才是商业写作的归宿,总要走出这一步的,不是吗?或许会有些不尽如人意,可如果不去写,就永远不会有尽如人意的作品。”
“哦,那你可要尽快准备了。”听丽莲说还要看《午夜秀》的反响,埃文斯觉得这根本不用看!所以才这样说。
丽莲还是觉得话不能说死,毕竟大众的阅读口味真的是一件说不准的事。不过,在这次《午夜秀》的问题上,显然是埃文斯说对了——第二天一早,最新一期的《阿瓦隆》在各个销售点上架了,然后很快,其中新连载的中篇故事《午夜秀》引起了极大反响。
因为之前《青春泉》的好成绩,也因为作为编辑的埃文斯先生太喜欢《午夜秀》,所以《午夜秀》在这一期的《阿瓦隆》杂志拿到了封面推荐。就在封面上,《午夜秀》的推荐字体是最大的,读者一眼就能看到!
而每一个因此被吸引的读者,选择首先去读《午夜秀》这个故事,几乎都不会失望。
第40章 初出茅庐(13)
弗雷德·多弗尔厌恶去学校。
他上的是长岛最好的私立高中之一‘林肯高中’,但这里的学生并不会因为学费昂贵就更好相处——弗雷德·多弗尔成为爱逃学的‘坏孩子’,就有厌恶同学和校园气氛的原因。
他虽然是个‘坏孩子’,但本性不坏,而且性格早熟。他比身边的同龄人普遍要成熟一些?所以叛逆归叛逆,却不是那种什么都不懂,完全凭本能搞破坏的幼稚。要让这样的他整天呆在六十年代初表面一潭死水、实际隐藏着大量冲突的校园,也是一种折磨。
但他总要呆在学校的,偶尔逃学可以,太多次不去学校就要被叫家长了。所以在圣诞假期结束后第一天,弗雷德又乖乖穿好林肯高中的制服,走进了校园。
弗雷德来的不早不晚,走进教室时来了六七个人,他随口嘟哝了一句‘嗨’,也不知道是对谁说的。然后就坐到了自己的位置,将课本、笔记本、文具随手一放,最后从最底下抽出自己要看的书,新一期的《阿瓦隆》。
他是今天上学路过书店才知道《阿瓦隆》出新一期了,但这也不代表他一定会买。之前因为《青春泉》在《阿瓦隆》杂志连载,他对这本杂志观感不错。不过等到《青春泉》结束,这本杂志上没有新的他想看的内容,他也就停止了购买。
这次是因为‘封面推荐’,只看封面就知道了,重磅推荐的作品居然是《青春泉》作者‘李夫人’的新作!没有任何犹豫,他直接为这期杂志付了钱。
现在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终于能开始读了,弗雷德直接翻到了《午夜秀》——然后,‘砰——’的一声,打断了他。是新进来的同学,两个男孩儿,他们追逐着挤进来,直接踹开了门。这带起不小的震动,坐在靠前位置的弗雷德抬头都能看到讲台上的粉笔灰被震起飞舞。
这个年纪的美国男孩儿好像大多都这样?不论是来自工人家庭,穿工装夹克,油头肮脏的穷小子。还是父亲是医生、律师、记者,读着精英私校,十几岁就能开着好车出去兜风逗姑娘的公子哥儿。都那么刻薄、暴躁,撞上什么都要硬碰硬,制造出巨大的噪声。
弗雷德觉得这很糟糕,他非常讨厌这种噪声,一惊一乍的。
但他也不可能制止,所以只是看了一眼就低下头,继续阅读。这样直到同学差不多来齐,老师也走进了教室,他都没有抬起头来。事实上,上课铃声响起后(这个时候还有一个学生急匆匆地跑来,明明铃声已经落下,还是一声招呼都没有,忽略了老师直接冲进来),弗雷德也没有放下杂志,打开自己的课本。
老师似乎也不很在意弗雷德的行为?精英私校的课堂纪律比普通学校好不少,此时的普通学校,有的都没什么课堂纪律了。如果是缺乏威信的老师在讲台上,底下的学生聊天、吃东西、不经报告进进出出教室都是常有的事儿。
精英私校没到那份上,至少表面上还能维持住一个规矩的课堂。但也就是表面上了,学生的心到底在不在课堂,要看老师的个人魅力、学校是否严格等等。今天上课的这位老师就属于没什么威信,被学生轻视的那种。
所以在他的课堂上看杂志而已,小问题,只要没有打断课堂,这位老师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是个新移民,因为学历不错得到了这份私立高中的教职,他只想过安静稳定的日子,并不想和这群暴躁的、乖戾的美国青少年起冲突。
对他们严格或许有助于他树立威信,也是对学生的未来负责,但谁care?不是也有可能树立威信不成功,反而被学生们针对、抵制吗?
他在这个国家的学校呆得越久,就越惊讶地发现,这里的老师面对学生,有时甚至是弱势的——一开始这让他极为震惊!因为就在他的家乡,这是绝不允许的!以他自己为例,读书时如果胆敢对老师无礼,教鞭和父亲的拳头就会落在身上。
但在美国,或许在一些地方也有这样的事儿,但至少在经济发达的城市,已经越来越少见打学生了。倒不是说一定要那样罚学生,可老师越来越弱势,学生越来越不受控制这也是事实。
就在这位老师的‘忽视’下,弗雷德得以沉浸在《午夜秀》的世界,直到下课铃声响起他都没发觉。
“嗨!弗雷德!在看什么?”一个一脸雀斑,头发是铜棕色的男孩儿从后面拍了弗雷德一把。伸着头一看,原来是一本杂志:“是什么有意思的书吗,一整节课都在看?哈哈,不过格拉克先生的课的确很无聊,我也应该找点儿乐子的。”
弗雷德没有被下课铃声打断阅读,但直接碰到他的身体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忽略的。事实上,他被吓了一大跳,下意识挥开双手,一脸惊恐——他正看到恐怖的地方,也是这一回连载快要结束了,一个非常具有悬念意味的场景。
“怎么了?”铜棕发色的男孩儿莫名其妙,他也被弗雷德过激反应吓了一跳。
弗雷德的心脏怦怦跳,好像要从喉咙里跳出来一样。他看了同学一眼,意识到刚刚发生了什么,脑子里的齿轮缓缓转动,然后才慢慢平复下来。大概有好几秒钟,他呼出一口气:“呃,有点儿被你吓到了,在看一个恐怖故事。”
“哦哦哦!”铜棕发色男孩表示理解,看恐怖故事的时候被人突然‘袭击’,是特别容易惊吓。
他又有些好奇地看了那本杂志一眼,还要伸手去拿:“是有趣的故事吗?借我瞧瞧……”
弗雷德按住《阿瓦隆》杂志,表情有些心不在焉:“等会儿,再等会儿,我还没看完,还差一点儿……下节课结束再借给你。”
他其实已经快读完了,最后一小段完全可以在课间结束。但读过好故事的人都知道,这种喜欢的,甚至沉迷的故事,不是读完就算了的,之后会想要反复读。更要命的是,还会有一段时间根本走不出来。
《午夜秀》原本不应该有这种效果,这不是那种内涵很深刻的故事,纯粹的商业作品,恐怖小说而已。这种故事主要是感官刺激,读的时候紧张激动、专心致志,但读完之后不会有什么‘后劲’。
但丽莲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是,她原本是为了商业化(也因为个人喜好),选择的写作方向,在她心中是没有什么思想在其中。但由她写出来的故事,在此时的读者眼中,其实充满了哲思。
只能说时代不一样吧,几十年后司空见惯,甚至成为流行要素,显得庸俗的东西,在此时就可能很有思想深度。比如说丽莲最近喜欢看的太空歌剧类小说——这类小说可以理解为,将传统的传奇故事搬到了太空舞台,比如说三国演义的故事背景是太空,三个跨星系帝国的战争什么的。
故事是古典的,气质是未来的,想象力是无限的。
这种太空歌剧小说在丽莲上辈子时已经烂大街了,日本动画片就很喜欢做这个题材(很难说没有《银河英雄传说》的影响),很多高达片都可以归类为此。而华夏的话,网络小说也很常见,女频都经常写(虽然往往会偏向星际时代的爱情故事)。
那时候大家并不会觉得太空歌剧小说有什么高贵的,甚至在思想性上会比较受诟病。毕竟都星际时代了,政治、社会、人与人的情感等,却还是一副当代,甚至古典时代的样子,这也太‘封建’了吧?
所以,就是没太大意义的空想而已,和穿越古代搞争霸的小说差不多——当然,不是所有,无论太空歌剧小说,还是穿越争霸小说,肯定也有思想性很强的。但不可否认,多数就是那样。
但是在现在,太空歌剧小说还是以高度思想性著称的,兼具古典与未来两重光环、两种浪漫,而不是两边都靠不住。小说里呈现的是对古典时代的思考,也有对太空时代的畅想,达到了一种想象力的极限,而这也是‘创作’的魅力所在。
不可能存在的东西,就是可以空想!
丽莲的恐怖小说也是这种情况,她写惊悚情节的时候并不是直接堆砌恐怖元素,而是自然而然带有一定人文思考。比如说《青春泉》的故事里,原始巫师一开始其实是受害者,一切都是有本而来。还有换魂设定之下,人的困境,里面有相当值得玩味思辨的东西。
这是因为丽莲是华夏人,华夏人的恐怖故事本来就喜欢这些元素,而不是单纯制造感官刺激。同时也是因为时代不同了,恐怖惊悚这个题材几十年后也是很卷的,尤其是东亚、东南亚那边,挖掘越来越深的结果就是,有了很多创作者的思想在其中。
这当然是好事,恐怖惊悚题材里,有这些不一定是好故事,但最好的作品都有这些。
“……哇哦!《午夜秀》真的吓到我了!我想今晚我大概会提前睡觉,而不会蹲在电视机前熬夜。”铜棕发色的男孩读完《午夜秀》后将杂志还给了弗雷德。
他是个当代‘电视少年’,关注各种电视节目,每天不到凌晨是不会关上电视的。他都这样说了,可想而知《午夜秀》给了他多大冲击。
他也喜欢上了《午夜秀》,想要看更多这类故事,便向弗雷德打探:“我以前对恐怖故事没什么兴趣,但现在看好像也很有趣?还有差不多的故事吗?”
弗雷德说了几本经典的恐怖小说,然后才提及:“对了,《午夜秀》的作者还发表过其他作品。同样在《阿瓦隆》上连载的《青春泉》,以及一个在《红龙》杂志上刊登的短篇故事《祭品》。《青春泉》已经写的很好了,但出道作《祭品》会有些不成熟。”
“当然,还是挺有趣的,你想要读读看吗?我家有杂志,你可以来我家看。”读者喜欢一个作者就会想要和认识的人分享、推荐,最好今后能多一个人谈论这些。尤其是文艺青年弗雷德,在他迷惘的青春期,也很想要一个能一路谈论喜欢的书籍、电影、音乐的好友。
同学果然很感兴趣,林肯高中放学后就一起去了弗雷德家,读到了丽莲之前登载的故事——丽莲并不知道,在自己读者努力下,自己又多了新读者。此时此刻的她,正在收读者来信,非常多的读者来信。
都是在《午夜秀》连载后寄来的,有的单纯是为了表达崇拜与喜爱,有的则是想探讨《午夜秀》的情节。她现在每天平均能收到二三十封,以一个没出版过长篇小说,公开作品也少得可怜,其实并没有太大知名度的作者来说,这真的很多了!
“……这些都是吗?只是今天的?”卡洛琳看到丽莲手上厚厚一叠信,也很吃惊的样子:“我想,现在没办法像过去那样每封信都回了吧?”
丽莲点点头:“很难全部回信了,不过我还是会尽量读信。但也不知道还能继续这样多久,毕竟我也没有太多空闲时间了——埃文斯先生不需要我做什么事,我如果不愿意帮他审稿,其实时间是由我自己支配的。但最近我有了写长篇小说的计划,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要投入到这个大工程中了。”
卡洛琳倒是不意外丽莲计划写长篇小说,作为一个商业写手,目标肯定都是长篇小说啊!而且丽莲现在进步这么大,作品反向也极佳,会想要开始尝试长篇小说是理所当然的——当然,如果她想要再写几篇中篇故事,也不值得奇怪,全看个人考量。
而丽莲作为一个穿越者,不缺乏想法和尝试的冲劲儿,当然会目标直指长篇小说!她要是打算‘稳定第一’,再写几个中篇故事的‘沉淀’那才奇怪呢!
“emmm,已经决定第一部 长篇小说的内容了吗?”卡洛琳理解地眨了眨眼,想到《青春泉》和《午夜秀》,又对丽莲下一部作品非常期待。
“没有头绪,或者说想法太多,全都在干扰我。”丽莲干脆地摇头。身为穿越者,有今后几十年的眼界,她当然不缺少想法。但就是想法太多了,好像哪一个都可以,又哪一个都不是那么适合1960年的美国。
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让丽莲无法决定写什么,最近都在看市面上的流行作,以及社会新闻,以此找感觉——看受欢迎的流行作很好理解,为的是参考别人的做法……说实话她还真不一定能把握得准这个时代的读者阅读偏好。
所谓领先半步是天才,领先一步是疯子,而她想做的是天才,可不是疯子!她需要自己的作品能够得到足够的物质回报,但是,她的眼界实在领先这个时代太多了,甚至不止一步,所以她得有意去控制,以免在自己没注意的时候就多走了‘一点点’。
至于多看社会新闻,这就是为了获得灵感了。她的想法太多,不知道选什么好,就看看社会热点吧……触类旁通,选一个大众感兴趣的内容去写总是不会错的。
“……路易斯安那州的鲁比·布里奇斯,在法警的护送下进入校园……啊,又是这样的新闻,看来大众一直在关注公立学校‘种族隔离’的解禁。”读今天报纸上的社会版面时,丽莲看到来自路易斯安那州的一则新闻,忍不住感叹。
“是那个新奥尔良的黑人小女孩吗?是去年11月的事了,当时闹得很大呢,大家都说这是新的‘小石城事件’,现在还有相关报导,真是不容易。”听到丽莲的感叹,和她一起在享用下午茶的同事也想起了自己看过的报导。
‘小石城事件’是美国历史上的大事件之一,对美国黑人争取平权、打破种族隔离更是至关重要——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1954年时,就通过对‘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局案’做出裁决,肯定公立学校种族隔离是违宪的。因为美国法律重判例,这即是说,美国公立学校的种族隔离史,就此在法律层面结束。
但法律是法律,现实是现实,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公立学校依旧黑白分明,黑人不可能去过去全是白人的学校上学。
1957年,阿肯色州小石城的一所白人学校第一次录取了数名黑人学生——阿肯色州是保守的南方州,可以想象由此会引发多大的反应。在黑人学生入校前,就已经有很多激进白人扬言要动用暴力了,这甚至得到了州长支持。
也是因为情势如此,时任总统艾森豪威尔派出空降兵护送黑人学生入校。
最终黑人学生还是进入了曾经只有白人学生的校园,这件事也引起了轰动,成为了打破校园种族隔离的标志性事件。
只是小石城事件是小石城事件,之后美国全国范围内的公立学校,依旧大多存在事实上的种族隔离。北方,尤其是经济发达的城市地区还好一些,南方地区,那些有蓄奴传统的保守州,每一步都走的很难。
路易斯安那州也是南方州,那儿会出现类似‘小石城事件’的情况似乎也不值得意外。
丽莲思考着这些,觉得‘种族隔离’是个很好的点子,这种充满着血与泪历史的事件,也特别适合融入到恐怖故事里去。唯一的问题是,真的以此为要素写一部长篇小说,会不会太冒险了?这是当下美国社会的敏感点,感觉一不小心就容易玩脱。
她的第一部 小说,还是以稳为主?
这样想着,丽莲又翻过来报纸,看另一面的新闻,这次看到了一条关于间谍的新闻。讲述了在英国潜伏活动的波兰间谍网成员,于近日被英国军情五处逮捕的消息——虽然是英国的消息,但美国这边的相关报导也特别多?
丽莲回忆自己看过的、听过的新闻,然后就发现,报纸、广播,现在还包括电视,真的很喜欢报导间谍事件啊!
大概是因为间谍事件不需要做什么艺术加工,本身就很有传奇性了,过程更是跌宕起伏?尤其是在这个冷战大背景下,全世界都处在间谍活动的高峰,这真的就是会发生在身边的‘传奇故事’!
所以哪怕对政治、对世界秩序不感兴趣的人,也会喜欢间谍事件的‘娱乐性’吧?
别说今年一开年就有的波兰间谍网间谍了,去年不是还有影响大得多的美苏间谍事件——一开始美国这边还不承认,结果苏联那边抓住了人,还捞出了足够多的证据摆在世界人民面前!这一发展一度令美国政府十分尴尬。
间谍……特工……啊,这样说的话,真是个热点题材啊,好像007系列电影第一部 就是1962年上映的?然后开始了经典IP的狂飙之路。
而要说到特工,丽莲就能想到太多经典作品了,小说、漫画、影视剧……
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特工相关的作品里,丽莲突然想到了《史密斯夫妇》——或许是因为,正印的特工作品其实不好和她偏好的恐怖题材做结合?又或许是因为《史密斯夫妇》中所探讨的夫妻相处之道、婚姻中的种种,在这个时代是很有启发性的?
毕竟,这可是个家庭主妇快要被局限于家庭的身份逼疯,多数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而疯的时代!
当然了,也不是说丽莲要写《史密斯夫妇》,还是那个问题,她是写恐怖小说的啊!虽然不是说只能写这个题材,但在获得足够的成功之前,还是先写自己已经成功的类型作吧——丽莲想的是,《史密斯夫妇》里男女势均力敌、互相隐瞒特殊身份的设定非常棒,可以用上!
不过故事要回到她擅长的领域,比如说她的故事里,男女主人公的职业可以由特工变成驱魔师。【你现在阅读的是:猫和我小说网 www.maohew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