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费比安出版社(9)


    礼拜三的早上,丽莲煮了虾仁意面吃。然后她就用早餐时就煮熟的马铃薯、鸡蛋,以及煎过的午餐肉丁、胡萝卜丝、黄瓜片,还有蛋黄酱、酸奶,一起做成了美味的土豆沙拉。这样加上早餐没用完的炒虾仁、制作土豆沙拉没用完的煎午餐肉两片,放进饭盒里,就是一顿完美的冷餐便当了。


    自从搬进这栋位于格林威治村的红砖公寓楼,丽莲以最快速度搞清楚了附近的肉铺、蔬菜店、杂货店等的位置,然后就买了基本的厨具餐具,以及一个饭盒,准备自己带饭吃。


    考虑到费比安出版社没有微波炉(此时微波炉已经发明,但基本都是商用的,个头大且昂贵),需要热食的便当就不方便了,所以丽莲准备的是冷食也无妨的食物。


    至于冬天,冷食变成一件无论如何都受不了的事时,就那时再说吧!说不定那时她都不在费比安出版社了呢。


    “看起来,你的确适应独立生活,非常美味的土豆沙拉!可以把食谱写给我吗?”吃午餐时,卡洛琳还尝了一口丽莲的土豆沙拉,对此大加赞赏。


    丽莲无所谓地点了点头,然后才说:“这周五要去城外玩儿,你去吗?”


    “难道不是每个人都要去吗?”卡洛琳反而奇怪丽莲会这样问。


    这周五费比安出版社集体活动,大家要去郊区一个度假村玩儿,这就是这个时代的‘团建’了吧。


    “哦,好吧,算我没说。”丽莲还以为能自由选择不去呢,毕竟团建活动多数时候都不讨人喜欢。不过仔细想想就知道了,上辈子时团建活动就很难推掉了,六十年代这种不那么自由、不那么个人主义的时代,就更难推掉了。


    她只能往好处想,全公司的人一起去度假村玩儿,至少听起来不算糟糕,而不像是那种需要小心翼翼应酬的饭局。


    就这样到了出游的礼拜五,丽莲穿了一套便于活动的衣服,一条七分长丹宁铅笔裤,配糖果色条纹衬衣,衬衣的下摆被整齐地掖进了裤腰——户外活动怎么说都是裤子比较方便,但目之所及,穿裙子的女同事还是占了多数呢。


    这个时候的欧美就是这样的,女性裤装不能说多出格,但中产阶级女性基本只有非常休闲的场合才会穿裤子。今天这种情况穿裤子也没问题,丽莲甚至看到有人穿短裤配短上衣,也就是此时的短裤几乎都是高腰、中腰,不然这就是‘露脐装’了啊!


    几辆大巴将费比安出版社全员拉往郊区,丽莲和卡洛琳坐在同一排,一路上卡洛琳还在用功,看出版社新出的一套系列丛书。丽莲则是闭目养神,听着同事们一路高歌——好像六十年代的公司团建和后世也没什么区别,就连路上的唱歌环节都一样。


    就这样一路欢声笑语,等到大巴开到了一片绿树环绕、碧草如茵的地区,大家意识到快到目的地了。也确实如此,绕过两根类似‘大门’的石头柱,终于看到了一些建筑物,以及建筑物前的草坪。草坪上有彩色的遮阳伞、乳白色的户外桌椅,还有半露天的餐饮区。


    很像一个户外派对的样子。


    “这儿好像有专业的高尔夫球场和网球场,所以有一些地盘是专属于高尔夫球俱乐部和网球俱乐部的,我们不能进入。”下车的时候,卡洛琳张望了一下,对丽莲说道。


    丽莲对此并不好奇,点点头就算知道了。倒是有别的女同事从旁经过,咯咯笑了一声:“那只是说说而已,其实没什么……你们可以过去逛一逛,说不定能有一次浪漫邂逅呢?说真的,若我有你们的美貌,也会尝试和俱乐部里的百万富翁们来一段儿的。”


    高尔夫球和网球运动,在此时都谈不到多亲民,中产阶级偶尔玩玩还行,可要是正经加入俱乐部,都得是有点家底的了,所以这位女同事才会这样说。


    女同事这样说某种意义上算是‘好意’,只可惜丽莲和卡洛琳都没打过这种主意,所以也就没有乱逛,只在有同事活动的区域闲逛。直到卡洛琳看到了沙利马先生,有工作上的事想要和对方谈谈,丽莲才和她分开,自己去看另一边同事们的竞赛去了。


    说是‘竞赛’,其实就是团建游戏,愿意参加的人跪着穿过一片草坪,中间有网子之类的障碍……这种团建游戏在丽莲看来无聊又累人,不过制造气氛还是挺好的。一大圈人围着加油,比赛的人也很有干劲,制造出了不少‘身体搞笑’的笑料。


    “富尼叶小姐,你要来试试吗?”见丽莲颇有参与感地加油,旁边的男同事有些紧张,又有些期待地看向她。


    丽莲转头,是一个有点儿眼熟,但根本想不起来名字,应该没有过交集的男同事。所以也只是礼貌地笑了笑:“多谢……我是说不必了,我和同伴约好了玩儿别的。”


    然后就走开了,到饮料区那边拿了一杯鸡尾酒,应该是苏打水兑了别的什么酒,再加了一些配料。闻着挺香,确定酒精含量不高后,丽莲酒端着酒一边喝一边散步,稍微远离了一点人群聚集区,想要等到就餐时再回来。


    然后就在她绕过一段石头台阶,转到一块小草坪时,看到了一棵大树下自己正抽泣的卡洛琳。


    “哦!你怎么了,亲爱的?”丽莲赶紧走过去,将自己干净的手帕递给了卡洛琳。


    卡洛琳刚刚还在和沙利马先生谈工作上的事,现在就躲在这里哭,这让丽莲不由得有一些不好的联想:“是沙利马先生做了什么吗?”


    卡洛琳在此时来说已经是很独立的女孩了,所以丽莲猜她不会是因为工作上的事就偷偷一个人哭鼻子。再想到沙利马先生这个人‘名声在外’,还有对卡洛琳不规矩的‘前科’,两秒钟之内丽莲脑子里已经循环完了整个故事。


    “不,不是沙利马先生……是……是迈克……”卡洛琳飞快摇头,低声说道。


    “迈克?迈克·莱斯先生?他怎么你了?”丽莲顿了一下才说。迈克是个太常见的名字了,不过在费比安出版社,还能和卡洛琳说得上话,丽莲只能想到一个迈克,那就是《青少年行为指导》的编辑迈克·莱斯。


    虽然他和卡洛琳没什么工作上的联系,但不知为何,气氛就是不一般——丽莲猜测他对卡洛琳有意思,不过之前卡洛琳是有未婚夫的,所以丽莲没有多想。之后卡洛琳的未婚夫劈腿,就更没什么好说的了。如果迈克·莱斯是个不错的人,卡洛琳有这样一个追求者也有助于她走出情伤。


    至于迈克·莱斯人怎么样,反正从公司传闻里看是不错的,至少他年轻英俊,而且行为举止上正根正派。


    卡洛琳大概是很伤心,一开始还摇摇头不愿意说更多,是意识到丽莲可能‘误会’了什么时,才对她解释道:“……不,没有,并不是迈克对我做了什么,只是他,他只是……说了一些很伤人的话,我没想到作为朋友,他是那样看我的。”


    之后卡洛琳断断续续说,丽莲才知道迈克·莱斯说了什么——简单来说,对方似乎是因为卡洛琳最近的工作热情来‘劝告’她的。


    他认为卡洛琳太野心勃勃,马上就要取代法罗小姐,甚至之后会把目标放在沙利马先生身上……其实到这里,卡洛琳虽然觉得有些冒犯,但依旧觉得他是在开玩笑,她甚至辩解自己并非野心勃勃之辈,只是很喜欢现在的工作,喜欢出版业,想要真正做一些事。


    几十年后,无论男女,在职场上‘野心勃勃’都是褒义词,但在六十年代的美国显然不是如此。二战以后,整个社会都在规训女性回归家庭,所以当一个女人在职场上表露出野心,最终目标不是嫁一个好人,而是与男人竞争,立刻就会被打压。


    丽莲其实觉得卡洛琳潜意识是想要独立,对职场有野心的,不过这也和她热爱出版业,想要做出成就不冲突,甚至是相辅相成的。不过她不愿意承认自己有野心也没什么,社会环境是这样,这只是一种自我保护罢了。


    相比之下,刻意这样说的迈克·莱斯就有些没事找事了……他是以什么身份对卡洛琳说这种话的呢?放在几十年后,就算是丈夫说这种话都会打上‘爹味’的标签,更何况是一个男朋友都不算,追求者身份尚未明牌的‘朋友’!


    而且他说的不只这些,在卡洛琳表示自己是爱工作、爱出版业后,迈克·莱斯坚称她就是野心勃勃。而且指明她是受了情伤,所以不再愿意将男人当作‘情人’,只看做是竞争者,甚至她自己也不愿意再以女性的方式生活在职场……


    这在这个时代真是非常刻薄的指控了,对女性堪称羞辱。


    说真的,这番话真的不是在找茬儿吗?先不说有没有逻辑,姑且认为这就是六十年代的逻辑吧。但就算符合六十年代的逻辑,也不能改变观点的错误吧?情场失意,投身于事业,这难道是错吗?好吧,可能在六十年代,一个女性如此,在多数人眼中就是错的。大家会认为女性如果被无辜被伤害,就应该伤心垂泪,然后以被动的姿态等待某个男人来拯救。


    可不管怎么说,这话都让人上火!而且迈克·莱斯说这些是什么意思呢?他有什么立场吗?


    “别听他说的,我认为你现在做的很好!凭什么女性就不能有自己的事业心呢?甚至他指责的‘野心勃勃’,我也认为你大可不必为此惭愧。在职场上有野心难道是什么不好的东西?如果真是这样,为什么男人都如此重视这个,视野心为理所当然?”


    丽莲轻巧地说:“一件事物好或者不好,只要看男人们是否喜欢就行了,他们喜欢并坚持的,必定是好的。不要看他们宣扬什么,要看他们实际做了什么——宣称女人不要有野心,最好温顺地回归家庭,成为丈夫的后盾,这就是最完美的,只是为了他们在职场奋斗时后顾无忧罢了。”


    “而且,迈克·莱斯有什么立场那样说你呢?他是你的父亲吗?作为一个追求者都还算不上的家伙,他实在管的太多了。如果你们根本没关系时就老是‘说教’,甚至说得上‘打压’你,我简直不敢想象,你们有关系后他会做什么。”


    “……当然,如果你喜欢的就是这种像父亲一样管束你的男人,那当我没说。”最后丽莲还轻飘飘地加了一句。


    卡洛琳当然不可能喜欢像父亲一样管束自己的男人,所以虽然二十多年环境影响下形成的认知,不可能因为丽莲几句话就改变。她不能毫无阻碍地接受‘女人也能对事业充满野心’这种说法,但至少暂时从伤心中走出来了。


    不管她今后是否还会和迈克·莱斯有关系,当下也暂且放下了。就像丽莲说的那样,那只是个有好感,但其实没什么关系的男人,不是吗?


    这之后,这次团建活动就没什么特别的波澜了,丽莲蹭了一顿还不错的户外自助餐,又参加了一场游戏,好像就这样过去了?


    她再从卡洛琳口中听到迈克·莱斯,就是一个礼拜后了,那是她的‘温居派对’——她的派对准备的很简单,买了一些熟食,再加上一些自己做的简单冷餐,然后就是酒了。不过美国的派对好像一直这样?除非是特意精心举办的,不然所谓的‘派对’,其本质和普通聚会也没什么不同。


    邀请的朋友也不多,除了费比安出版社几个要好的女性同事,以及在巴比松酒店时交的好友多萝西,男性只有文学代理人保罗,以及自己现在的上司埃文斯先生。而两位男士都是‘老绅士’,不可能和温居派对上的年轻姑娘调情。


    所以这个派对真的非常温馨平淡,不过这也没什么不好的。卡洛琳就点评道:“我觉得这样很棒,比在迈克那儿好多了,我觉得他的朋友太疯狂了。”


    “哇哦!看起来你们又有联系了?”丽莲挑了挑眉。


    她倒不是会强硬阻止,虽然她和卡洛琳是不错的朋友,但这种感情上的事,不是关系好到一定程度,不然最好不要说三道四。现在这样说,也只是一种调侃,或者变相的提醒——不能直接提醒,也只能如此了。


    卡洛琳有点儿不好意思:“呃……是那样,其实迈克挺不错的,他是个很正派的人,而且在很多事上见解不俗。我是说,我们至少可以做朋友,不是吗?”


    丽莲意识到卡洛琳其实已经被迈克·莱斯吸引,只不过迈克·莱斯的一些话确实让她心存芥蒂……不过这就没办法说了,丽莲总不能在卡洛琳这样说的情况下,还要多嘴多舌、输出自己来自几十年后的观点,那未免缺乏边界感,而且也太高高在上了。


    卡洛琳也不想说这些,所以很快转移了话题,扫了一眼丽莲租的公寓,点点头:“这儿的租金是70块每月?真不错呢,比我们那儿宽敞,房子也很新,却更便宜……”


    “毕竟地段不一样,这里可是村子里。”丽莲无所谓地说。


    纽约人如果说到‘村子’‘村里’,而不加任何前缀,那就是指的‘格林威治村’了,即使这里其实已经没有村落景观了。


    “虽然是村子里,但这儿也不错。”卡洛琳承认丽莲‘地段’这个理由,但并不把这放在心上。丽莲选择的街区治安不错,至少不比她现在合租的地方差,这就足够了。而且在格林威治村这种下城区地域,物价真的很便宜啊!


    刚刚帮丽莲临时买一瓶威士忌时她就发现了,这里同样品牌的威士忌都要比她合租的公寓楼下商店便宜15美分!这还是工厂出产的标准品,非标的餐饮、洗衣店等,格林威治村这边就更划算了!


    “如果能找到一个合租室友,每个月就只要35块的租金了……但我猜你不需要。”卡洛琳又看了看宽敞的公寓,有些羡慕地说。虽然她并不讨厌合租,两位室友人都不错,但谁不想要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空间呢?


    “一个人住的确比较自由,但合租也有合租的好处,你们总能互相帮助,不是吗?”丽莲看了一眼今天也到场了的艾普尔,她是卡洛琳的合租室友之一呢。


    卡洛琳也看向了活泼开朗的艾普尔,笑了笑:“是的,艾普尔和格雷格都是很好的人……不过我猜我们合租不了太久了,格雷格最近好像交了个男友,他们十分火热。虽然格雷格没有说过搬出去的事,但我觉得只是时间问题。”


    丽莲眨了眨眼,没说还有艾普尔……女孩儿们合租就是这样,流动性会比较大。这种流动性不同于几十年后,往往是因为换工作了,一般和男友同居、结婚的可能性要大得多——格雷格现在就是这样,艾普尔也说不定什么时候,她生性浪漫单纯,总觉得是最容易结婚的。


    就连卡洛琳自己也如此,虽然独立有主见,却也因为环境如此,好像只要有合适的人,就随时能走进婚姻殿堂。


    此时的年轻女孩多容易进入婚姻?只看丽莲在费比安出版社的亲身经历就知道了!她在这里时间还很短,但已经经历过一个同事的婚礼了。而就在她的温居派对后不久,‘速记池’的头儿玛丽·艾格尼丝也因为不久后要举行的婚礼,将自己的未婚夫带到了费比安出版社,集体介绍给了同事们。


    这不仅仅是‘介绍’,也是一个‘新娘送礼会’。


    这是美国这边的习俗,婚前新娘的亲友会为新娘准备一个单身告别仪式。几十年后的人们对单身告别仪式的印象主要集中在各类娱乐活动上,像是请脱衣舞男什么的。而在此时,重点还在‘送礼’本身,大家会为新人送上各种礼物,方便他们的婚后生活。


    毕竟‘破家值万贯’,家用杂货出清的时候不值钱,但要置办齐全所需也不菲。


    另外此时的‘新娘送礼会’还是年长者向准新娘言传身教、答疑解惑的好时机,这个时候大家都不会吝啬自己的经验。


    玛丽·艾格尼丝老家离得很远,她的婚礼只有母亲和一个哥哥远道而来,没有别的亲属了。而她在纽约,交际圈子也是围绕着职场来的,所以干脆‘新娘送礼会’就在费比安出版社的办公室办了。


    应该说这年头的职场很有人情味,还是玛丽·艾格尼丝这个‘速记池’头儿还算有面子,所以费比安出版社这边真的让她在这里办了新娘送礼会?


    虽然也没有做太多装饰,但还是挂了一些彩带,准备了一些饮料小食……即使是休息时间,能让玛丽·艾格尼丝这样,也让丽莲这个后世来客有些吃惊了。


    丽莲刚入职的时候就听说玛丽·艾格尼丝和她的未婚夫一直为结婚所需攒钱,现在终于能结婚了,也很为他们高兴。也因为她和玛丽·艾格尼丝关系不错,所以爽快地答应了对方的邀请,会去参加她不久之后的婚礼。


    “……这是比尔,我和你们说过的,他很可爱,是不是?”玛丽·艾格尼丝很热情地将她的未婚夫介绍给每一个来送祝福的同事。她的未婚夫似乎有点儿紧张,一边不停地和各位女职员们握手,一边不停地擦汗,这显得他更诚恳可爱了,大家都在议论呢!


    “……你不可能一辈子都聪明能干,而她有心爱的丈夫,有可以保持收支平衡的预算,还有孩子……在我看来,她这样才是真正的‘聪明’。”丽莲祝福完玛丽·艾格尼丝,转头找卡洛琳说话时,就听到迈克·莱斯在这样对卡洛琳说,显然是对今天的新娘送礼会有感而发。


    在说什么屁话呢?丽莲忍不住心里不爽。实在是这样的这话太典了!


    就算迈克·莱斯不是自己朋友的追求者,丽莲也没法接受这种说法,所以嘴比心快,挑了挑眉道:“莱斯先生是这样看的吗?我倒觉得,没什么聪明不聪明,一切都是个人的选择而已。按您这话的意思,女人的价值全在婚姻了……然而,在是一个女人之前,我们先是一个人,不是吗?”


    “都是人的话,其实女人和男人没那么大差别,不会男人只要事业,女人只看得到家庭……还是说,您真的打心眼里觉得男人和女人差别有那么大,男人追寻的东西恰好是女人所痛恨的,所以事业对女人不是灵药,而是毒害心灵的存在?”


    “如果您真的愚蠢到这地步,那倒是没什么可说的了。正是因为我知道莱斯先生您接受过足够的教育,才思敏捷,不至于那样愚笨且目光短浅,我才和您说这些。”


    “而按您这说法,仿佛一个女人的全部价值、唯一成功都在于家庭,其他做的再好,只要没有经营一个好家庭,那便是极大的失败。比如如果没有婚姻,即使功成名就且幸福地度过了一声,也是不堪的——不,按照你们那类人的说法,没有婚姻或者婚姻经营不成功,又怎么会幸福呢?”丽莲略带讽刺地笑了笑。


    “然而现实却是,有的女性没有婚姻也喜悦充实地生活了一生,有的女性有世俗意义上成功的家庭,也最终走向了自我毁灭……这样的例子最近不是很多吗?难道您要说不存在。”


    这的确是最近社会上的热点问题之一!在这个女权退潮,女性婚后大比例回归家庭的时代,很多大众眼中理所当然幸福悠闲的家庭主妇门,却不约而同地陷入到了抑郁中——心理医生越来越多地接待这群‘家庭主妇’,即使再抗拒那个答案,也有人意识到将受过教育与启迪的女性关进家庭,让她们失去个人意志,只作为支持家庭的养料,是一种何等程度的磨损。


    “在我看来,能否幸福的关键并不在于是选择进入婚姻,还是在职场上拼搏,而是一切都能基于个人想法做选择,并且始终有选择的自由。遇到合适的人就结婚,无法接受单纯做个家庭主妇那就出来工作……如果始终能自由选择,哪怕不能得到幸福,也不会不幸吧?”


    “很有趣的说法。”迈克·莱斯冷漠地说。


    他并不是被丽莲说服了,一个人的观念哪那么容易改变,他甚至觉得丽莲这些话非常可悲,完全就是被一些当代女权思想毒害了。坚持这样想法的丽莲迟早会吃到苦头,被害了一辈子,最后悔之晚矣。


    但他又没有办法正面反驳丽莲,一方面就像丽莲说的,作为一位编辑,他受过高等教育、才思敏捷,能够理解丽莲所说的东西,也没办法睁着眼睛说瞎话去反驳。另一方面,丽莲的想法在他看来错的离谱,可偏偏表述出来是绝对正确的。


    不是他认可丽莲正确,而是另一种‘正确’。就像大众平时说的一些大道理,那当然没什么错,但认可并相信那些道理的根本没几个。迈克·莱斯看待丽莲,大概就是现实主义者看理想主义者了,前者认为自己理智、实用,对方则只能嘴上说说。


    落脚到现实,那当然是现实主义者必胜无疑,可要是辩论而已,十个现实主义者往往也打不过一个理想主义者!后者无用而难以辩驳的‘大道理’太多了。


    而丽莲,因为下意识的不爽而短暂地逞了一下口舌之利后,表情也很快恢复了平静。毕竟她也清楚,说说而已,不可能改变一个人根深蒂固的想法,更不要说现实了。所以她最后也只是淡淡地扫了一眼:“是的,就如您的说法,一样很有趣——”


    “stop!你这个肮脏的家伙!”突然一间办公室里的动静,惊慌失措的女人尖叫打断了丽莲的话。


    所有人都看向声音发出的那间办公室,有人反应快冲了进去,然后离得近的人都看到了。是沙利马先生和一位女性助理编辑——这间办公室也是那位助理编辑的,显然是沙利马先生色欲熏心之下打算做点什么,却没有想到对方没有‘半推半就’,反应如此激烈。


    毕竟此时的职场女性,大多被迫接受了‘被占便宜是职场生活一部分’这种狗屁理论。哪怕不喜欢,面对上司的骚扰,也很少直接拒绝,最多是‘婉拒’,其实就是让对方多多少少占点儿便宜(口头便宜也算),然后周旋一番,应付过去而已。


    大家认可这一套‘游戏规则’,所以公正地说,如果熟悉这一套,女性基本还是能全身而退的。但这本来就是强加的啊,凭什么女性一定要熟悉这一套呢?而且如果有人就是不擅长这些,无法学会,她们就活该面临这种侵害吗?


    更别说男性因此更加放肆了——女性拒绝得直接,或者不彻底,他们都有话说。前者是不懂规则,像个不懂事的小孩子一样,后者就是‘欲迎还拒’,装作矜持而已,不然为什么要那样?


    沙利马先生现在是前者,被大家撞破,脸上过意不去,哪怕心虚也一副理直气壮地样子,对女性助理编辑抱怨:“你又不是小孩子了,也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你觉得你在骗谁啊,莱蒙特夫人?”


    “成了,别说了,先出去吧。”先闯进来的男士皱了皱眉,为了女士的脸面,同时也是为了沙利马先生的脸面,隔在了两人中间,客气地邀请他出去。


    “她觉得她能骗得了人吗?又不是小孩子了,她知道男人何时会想要找点乐子……”沙利马先生直到被拉着出去时还在嘟嘟囔囔。


    在门口听到这样地嘟囔,丽莲简直被这个人的无耻震惊了!这不只是在指责对方‘不懂规则’,还暗示对方是在装纯,甚至是对方勾引自己的,现在只是在装模作样而已——虽然这一套其实骗不了费比安出版社大部分人,因为多数同事都知道沙利马是个什么样的人,但其中的险恶用心还是让人作呕!


    丽莲之前就不喜欢沙利马这个人,一个总是卡油的老白男管理层谁会喜欢?但考虑到这是六十年代,老白男管理层基本各有各的恶心,喜欢卡油而已,甚至算不了什么。而且社会环境如此,他自身,甚至身边人都意识不到他的‘恶’,那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丽莲对他基本就是无视,从来都避开和对方可能的接触。


    但今天,丽莲是真的恶心他了,毕竟听说他的事和亲眼看到还是不一样。更何况今天不是那种口花花,或者抓住一个间隙拍拍女同事屁股(这其实也很恶心),而是趁着人家一个人在办公室,偷偷进去欲行不轨啊!


    之前那些在后世还在‘性骚扰’的行列,这个就是强奸了!程度和性质上完全不一样!


    更别说被撞破之后那一副嘴脸,简直让丽莲由心理的恶心,变成了生理性的恶心。她下意识扭过头不再看沙利马,像是看到了什么脏东西。


    这种恶心短时间内是不可能消除的,甚至每次见到沙利马都会再提醒丽莲一次,所以她比之前更加彻底地避开沙利马。偶尔实在要接触,也不可能单独接触——她连进沙利马的办公室都不关门的,会故意将门开着。


    这种态度当然会被人注意到,不过虽然有人议论,但也没有什么不利于丽莲的办公室流言。


    这就是名声的作用了,沙利马的名声本来就糟糕,再加上上次新娘送礼会时发生的事,足够传出很难听的话了(也有人造女方的谣,但不可否认,场面弄的那么糟糕,沙利马也不可能独善其身。只不过那类谣言对男性的影响没那么大,只要当事人脸皮够厚,笑一笑也就过去了)。


    而丽莲呢,她进入费比安出版社后,连和男同事多说一句话都没有。虽然因此有人背后阴阳怪气她高傲,却没人能否认她的正派、矜持。


    尤其她是如此美丽、如此年轻,才十几岁而已,哪怕有点反应过度,也是可以体谅的了——像个学生妹一样不懂职场规则?是啊,本来就是学生妹的年龄。而且这样的绝代佳丽,被她拒绝好像也很正常,过多的抱怨反而像是在痴心妄想什么。


    “丽莲,我听说了一些你对沙利马先生的不满……或许这里有一些误会?”埃文斯先生没多久也知道了丽莲对沙利马的态度,是沙利马直接对他抱怨的,所以这天午餐时他邀请了丽莲,想要和她谈谈。


    在沙利马眼里,埃文斯先生不只是丽莲的直属上司,更是她的‘保护人’。谁都知道丽莲这个助理编辑职位是通关系走后门得到的,所以如果对她有什么不满也不能走正常的办公室路线,而是要和埃文斯先生说,类似学生犯错叫家长,让家长管。


    看来丽莲的反应确实让沙利马不满了,主要是这很难堪,每次其他人注意到丽莲对他没好脸色,就会联想到他的‘风流韵事’。虽然他并不在乎那方面的名声,但经常被人提醒、诟病,总是让人不快的。


    所以他通过埃文斯先生表达了自己的不满,想要向丽莲‘施压’。


    丽莲非常坦然,丝毫没有被‘叫家长’的不知所措,点点头又摇摇头:“是的,埃文斯叔叔,我的确对沙利马先生有些不满,因为他的作为并不让人尊重,不是吗?所以不是什么误会——您不用拿那套对付小孩子的话应付我,我是不会被说服的。”


    “我厌恶沙利马先生那样的品格,也不认为那有什么可辩解的。”丽莲露出了一个‘大家心知肚明’的表情,让埃文斯先生不必做无用功,然后才接着解释:“并不是针对沙利马先生,对品格低劣的男人我一贯如此。”


    埃文斯先生倒想为沙利马这个多年同事辩解一二,至少不觉得对方应该被打到‘品格低劣’一类。不过他的年龄做丽莲的祖父都勉强能行,再加上老友拜托,以及这段时间对丽莲的教导,埃文斯对丽莲完全是长辈对孩子的包容——一个十几岁的漂亮女孩儿,还天资卓越,性格要强一些甚至不能说是缺点!


    如果不是带刺的玫瑰,反而是要让人担心的。


    所以埃文斯先生没再替老同事说好话,只是劝导丽莲:“或许你不太喜欢沙利马,但他是管理层不是吗?至少该给他一些表面的尊重。”


    “已经足够尊重了,如果他不是管理层……”丽莲抱怨了一句。这也是真话,如果是上辈子遇到这种男的,怎么可能这样‘忍气吞声’?是的,即使是此时人们看来过度的反应,在丽莲也是‘忍气吞声’。


    “沙利马先生总不可能因为我去他办公室时开着门就解雇我吧?”丽莲有些自暴自弃地说:“人事方面是如此草率的吗?”


    沙利马又不是她的直属上司,在丽莲看来,如果没有解雇她的权力,她就可以这样继续保持自己的‘态度’。


    “办公室没有那么简单,小姑娘。”埃文斯先生没有因为丽莲的抱怨批评她幼稚,反而笑着摇了摇头,不痛不痒地说。


    他的态度显然也明确了,虽然口头会劝导丽莲,但实际上却不是真的要‘掰正’她的态度——不只是因为他爱护丽莲这个晚辈,还因为在教导丽莲的过程中,他确实看到了丽莲闪耀的才华天赋。


    就像老朋友保罗坚持的那样,这是一颗价值连城的原石,打磨之后是会闪耀文坛的!而作为打磨者之一,他也会深感荣幸。


    没办法,作为一个资深的编辑,常常和创作者们打交道,埃文斯先生是很难拒绝发掘、推出一个天才的诱惑的。


    他的想法也很简单,天才就不可能温顺,他们总是会对外界保持高度敏感,反应过大只能说是一种天赋的副产品。所以,要让一个天才受办公室规则的规训什么的,不只是荒谬,而是残忍!


    所以沙利马先生虽然不满丽莲,丽莲之后也依旧能我行我素。


    她当然知道这是托了埃文斯先生的福,而她大致也能猜到埃文斯先生之所以对她如此纵容的原因——说到底,她不是真的来做助理编辑的!


    不过相比起‘狐假虎威’混职场,不断学习、靠写作混出头才是正事。在这样的信念下,除了每天固定的写作练习,她也终于写出了一个还算满意的中篇故事,一个名叫《青春泉》的故事。


    第28章 初出茅庐(1)


    “她来啦!玛丽·艾格尼丝!”


    随着钢琴独奏的《婚礼进行曲》响起,今天的新郎与新娘走下了楼梯。


    “他们看起来很般配,不是吗?”浅啜了一口香槟,卡洛琳对丽莲笑了笑说。


    今天是费比安出版社‘速记池’头儿玛丽·艾格尼丝的婚礼,丽莲和她关系不远不近,毕竟丽莲也不算速记池女孩,平常的交集不那么多。不过玛丽·艾格尼丝业务能力强,作为同事共事是很愉快的,所以对方邀请了,丽莲也就来了。


    “的确般配,不过让我觉得很好的还是玛丽并不打算结婚后就辞职……工作总不是坏事。”丽莲赞同的同时,不忘向卡洛琳强调自己的观点。


    她现在和卡洛琳关系越来越亲近,因为她真能感觉到卡洛琳是这个时代,少有的有独立自主意识,并且能力很强的女性。她既有做新时代女性的心,也有相应的能力!只是之前受周围环境的影响,将自己强行框在了‘传统女性’圈子里,满脑子结婚就回归家庭,做个全职家庭主妇的念头。


    以男友劈腿为契机,她将精力放在了工作上,也重新审视了女性与职场的关系,倒是让她转变了很多——她嘴上不承认自己是新时代女性,依旧说自己并非那种对职场充满野心、会被认为‘冷血狠毒’的女人(此时对坚持职场拼搏的女性的偏见),实际却已经离不开工作带来的成就感了!


    现在,哪怕是有新的男友,随时能够结婚,她大概也很难再轻而易举地说出自己结婚就辞职这种话了。


    丽莲正是清楚卡洛琳的情况,了解她的转变,才会对她直截了当说这些。不然说这种话不只是产生不了什么影响,还会太像说教,让自己的朋友渐渐疏远自己。


    “是啊,工作不是坏事……虽然玛丽其实很想辞职,成为一个快乐的家庭主妇,但他们的经济情况不允许。她对我谈起过,至少生下孩子之前,她会继续工作的。”卡洛琳露出思索的表情。


    “或许有的人能够成为快乐的家庭主妇,但我始终对此不怎么乐观。即使不提所有的时间、精力都放在丈夫和孩子身上,逐渐失去自我,人会不会疯掉。也要考虑丈夫的为人吧?不去想自己是否甘于那样的生活,家庭主妇的未来也完全由丈夫决定呢。”


    “如果丈夫事业危机,又或者性格其实很差劲,妻子的人生不就被毁了吗?在我看来,多数人选择成为家庭主妇,其实和赌博也没什么分别了。而且不是赌一次,因为事业,还有丈夫这个人,都是会变的。”


    “让自己的人生由赌博决定?”丽莲露出了一个‘这简直难以想象’的表情,对卡洛琳摇头:“那听起来像个噩梦!”


    卡洛琳忍不住笑了起来,刚准备说什么,玛丽·艾格尼丝,作为今天的新娘,当之无愧的主角说话了:“都准备好了吗,姑娘们?”


    这是要扔新娘捧花了,未婚的女宾们很多都挤到前面,高兴地伸出手——丽莲和卡洛琳都站在比较靠外的位置,显然没有抢捧花的想法。与她们相反的是艾普尔,非常积极地站在最前排的中间,张开了双臂。


    玛丽·艾格尼丝也接收到了这姑娘的‘渴望’,笑着朝她扔去捧花,不出意料被艾普尔抢到了。


    “艾普尔已经在期待结婚了吗?她交男友似乎没多久?”丽莲不太确定地看向卡洛琳。


    卡洛琳现在和艾普尔是室友,在另一个室友格雷格交了男友、而且得偿所愿试镜上了一个戏剧角色(她虽然是个秘书,却心系戏剧,一直在试镜角色),已经从费比安出版社辞职的当下,她们关系格外亲密。


    卡洛琳点点头:“就是上次组织去郊区游园时认识的男人,他们似乎在热恋中,非常幸福。”


    对此丽莲不太在意,她和艾普尔的关系一般,虽然之前还造访过对方的公寓,但那只是巧合而已。而且现在因为沙利马的关系,她们说话都很少了——丽莲和沙利马关系紧张,艾普尔却和沙利马关系融洽。


    倒不是艾普尔和沙利马有什么特殊关系,更像是艾普尔没心没肺,根本不觉得沙利马那样的家伙是坏人,更意识不到他的品德败坏(她毕竟是个真正的当代girl)。而不看那些的话,沙利马确实有自己的可取之处,比如作为管理层,他没什么架子,总是关照年轻小姑娘。


    他的关照大多出于色心不假,但提拔也是真的提拔。就比如说卡洛琳,她在费比安出版社越来越受重视,除了因为她有足够的能力,也是因为沙利马看好她,愿意给她机会。


    总之,丽莲知道艾普尔热恋中也没有更多的想法,所以也没有注意到卡洛琳神情中下意识的担忧。特别是在婚礼结束后,丽莲全部注意力就都放到了《青春泉》这个中篇故事,在自己的文学代理人保罗那里的评价上。


    她已经在埃文斯先生那里得到了一些好评,甚至对方指点了几个不足之处,丽莲也按照他的建议修改了。但文学代理人还是不一样的,因为文学代理人和作家是‘利益共同体’,保罗也是根据她展现出来的价值制定培养计划的,所以他的评价真的非常重要。


    “……非常棒的故事!我是说,富有创意,甚至冲击性的idea的确是你的优势!《祭品》那个故事虽然青涩,但依旧让人印象深刻,《红龙》的读者也这样认为,直到现在依旧有读者来信寄到杂志社。”读完《青春泉》后的周末,文学代理人保罗和丽莲见面,他显得有些激动。


    激动是因为《青春泉》这个故事,这个故事证明了丽莲在《祭品》那篇小说中表现出的天赋并非昙花一现。她的确是个创意十足,而且善于塑造场面感的作者,这仿佛是她天赋所在?还真是奢侈的天赋啊!


    而且,保罗也从这个故事里看到了丽莲的进步,这一点也非常重要,说明他特意将丽莲安排到埃文斯身边,她并没有虚度年华,展现了她的努力。而一个有天赋又努力的年轻人,大概是每个文学代理人都梦寐以求的了。


    “我认为这个故事已经很完美了,或许还有改进的余地,但对于现在的你来说,已经是最好的了。”保罗还谈到了要不要改稿的问题。


    他不是那种会让作者反复修改的文学代理人,他始终认为雕琢太过有时也会损伤作品,让作品失去那种一气呵成的气质,所以这个时候也比较松弛。


    丽莲点了点头表示赞同,像是想到了什么,提到:“埃文斯先生已经看过《青春泉》这个故事了,还指点了我修改。事实上,他有暗示,如果我愿意的话,可以在《阿瓦隆》上登载这个故事……您觉得呢?”


    费比安出版社自己就有专门做魔幻题材的杂志《阿瓦隆》,近水楼台,埃文斯先生作为《阿瓦隆》的编辑当然会主动收集优秀的稿子。丽莲也觉得这没什么不好的,没有直接答应下来,只是出于对自己的文学代理人的尊重。


    “新人时期的中短篇故事,发表刊物不那么重要,《阿瓦隆》不太出名也不是问题……”保罗露出思索的表情:“你得到了埃文斯的帮助,将故事交给他是合情合理的……好吧,就这样吧……其实我原本考虑将这个故事拿去给几个老朋友看看,说不定会有更好的杂志登载。”


    还是那句话,这是商业小说,不是纯文学作品,又只是新人初出茅庐的中短篇作品,登载平台的确影响不大。不会因为登载在特别厉害的杂志,更方便评奖或者今后出长篇小说。既然是这样,丽莲现在又人在费比安出版社,作品交给自己供职的杂志社也算顺理成章。


    近水楼台这种事在文学界是很常见的。


    不过,确定《青春泉》会在《阿瓦隆》上连载后,就是保罗的工作了,即使丽莲现在就在这里工作——他主要是确定《青春泉》的连载时间,以及最重要的稿费。虽然只是一个中篇故事,又都是熟人,喝杯咖啡的时间就能确定,但保罗还是郑重地来了一趟费比安出版社。


    这毕竟是丽莲签他做文学代理人后,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为她工作。


    “30000词左右的故事,总共分三次连载,稿费总计900块。如果发表后反响好,说不定会和其他受欢迎的中短篇故事合订,到时还会有钱入账。”保罗将最终结果告诉丽莲的时候笑容满面,他显然很满意这次工作的结果。


    丽莲也很满意,这可是900块呢!相比起当初《祭品》的5000词、60块,进步巨大——这一方面是,可以连载三期的中篇故事,和一次连载完的短篇故事,本来计价方式就不太一样。另外也是丽莲有保罗这样一个文学代理人,本来就不能以新人视之。


    在《阿瓦隆》连载自己的作品,至少不再是不论篇幅的买断制,而是按照词数算钱。每个单词3美分,这不算高,但至少表明丽莲已经‘入行’了,有了相应的价位。


    第29章 初出茅庐(2)


    一篇中篇小说就带来了900美金的稿费(当然,其中一定比例是属于文学代理人的,还要扣除,丽莲实际得到的并没有900块),这的确是一笔不菲的收入了,大大缓解了最近一段时间,丽莲钱包只出不进带来的紧张感。


    这也更坚定了丽莲靠写作挣第一桶金的想法,不管怎么说,她在这方面好像真有一些天赋?


    一个30000词左右,中篇,甚至短篇的故事就可以挣得900美金的稿费了,类似的故事再写几个,她的学费就不用发愁了!到明年要入学时,就算不够四年的学费、杂费、生活费,也可以进入大学后一边上学、一边坚持写作赚钱。


    当然了,当然了,这是最顺利的情况,实际很多不出名的作家其实根本不可能接连不断地面世作品。不要说长篇作品单行本了,就是只能赚一次稿费的小故事,也时有时无。这方面有很多先例,看一些知名作家未成名前的经历就知道了。


    这还是这些作家后来出名了,可以翻出来的简历,实际更多比他们情况更难,但从来不为人所知的‘穷作家’。


    丽莲更多是因为穿越者这个身份带来的底气,才能比较乐观,想到的都是顺利的情况——毕竟,她有领先几十年的想法,投入到创作中,这就能极大提高成功率了。而且她上辈子也是笔杆子,作为科班出身的编剧,某些方面也有优势。


    加上这辈子靠努力提高英语写作能力,今后写作能有多高的成就先不说,攒出学费和第一桶金应该问题不大吧?


    在丽莲抱着这样的乐观态度继续努力时,《青春泉》登上了《阿瓦隆》杂志的连载版面,并且不算意外地吸引了不少杂志读者。


    来自长岛的弗雷德·多弗尔就是其中之一。


    弗雷德·多弗尔是个坏小子,不过有的时候他也是备受称赞的‘青年才俊’——他这样的年轻人在此时还挺常见的,都是出身不俗的,或者至少来自中产阶级。他们念的是私立学校,就算读公立学校,那也是在顶尖学区的顶尖学校。穿着打扮体面,头发梳的整整齐齐,身材挺拔,一副营养全面、充分锻炼的样子,有一种从小到大备受宠爱的气质。


    按理来说他们这样的年轻人应该万事无忧,人生只要按部就班就能获得成功了?然而实际他们却是迷茫、躁动的一代人。


    此时外国人对美国青少年的不解,甚至美国人对自己国家青少年的不解,基本都是来自他们:明明衣食无忧、前途光明,为什么这群孩子总是不满足呢?


    他们会沮丧、绝望、敏感、粗暴,会消极地应对人生,甚至会觉得人生没什么意义。他们对成年世界的一切都表示反对,认为那个世界的一切都是成年人构造的虚伪谎言!如果他们变成父辈的样子,就是灵魂上的死亡……


    这种青少年的迷茫与躁动,看看此时的文艺作品就知道了,《无因的反叛》、《在路上》、《麦田里的守望者》……当然,还有几年后才会面世,众所周知的《毕业生》。


    这一代青年被称作垮掉一代、迷惘一代,他们是战后婴儿潮中出生、丰裕时代中成长起来的一代人。他们没有经历过战争,生活在此时最富有的国家(此时的美国是绝对的世界最富有,不仅仅总GDP第一,人均GDP也第一!),物质方面达到了人类社会有史以来的最丰裕,一切都很完美。


    但就是这一代人掀起了青春变革,让世界由‘近代’变成了后世熟悉的‘现代’的样子——虽然已经是六十年代了,二战都结束了很多年,但生活方式是具有滞后性的,战后很长一段时间,世界多数地方依旧是按照近代方式生活,甚至比战前那段时间更加保守!


    大概正是由于这种保守回潮带来的禁锢、庸俗与无聊,再加上新一代人物质上得到满足后,难免专注到精神上,所以才有了冲破旧时代的契机?


    弗雷德·多弗尔就是一个典型的迷惘一代,他按部就班地上了父亲曾上过的私校,父母为他设立的大学目标是耶鲁,他的父亲就是耶鲁毕业生——他并不是认为这不好,但就是没法期待那个,他不知道重复父辈的人生有什么意义。


    甚至,他不知道未来要做什么,但像父亲一样是最不能接受的!那种一眼望得到头,整日虚情假意、表演式的精英式生活?只要想一想都觉得绝望,那样活着和死了有什么不同!


    和弗雷德·多弗尔差不多出身、同样想法的同龄人很多,他们因此组成了一个集会,经常聚集在一起,仿佛小痞子一样搞破坏——他们会混进不让未成年进入的酒吧畅饮,醉醺醺地出来后会和另一伙年轻人打架,还会偷偷开父亲的车大白天逃学到隔壁城市……


    弗雷德·多弗尔甚至听说,集会里有的人会去特意偷东西,不是买不起,就是要故意制造这种麻烦。他自己倒是没参与过这类活动,并非是他的道德比那些同伴更高。呵呵,16岁的叛逆少年,甚至很难讲他是有清晰的道德的,世界的一切铺展在他面前,更多是一种混沌的状态。


    什么都敢做的年龄,与其说是‘不敢’,不如说是没有那根弦,简直就是未经驯化的动物!


    弗雷德·多弗尔不敢参与,更多是因为他‘稍经驯化’,至少会畏惧他的父亲,所以更出格的事不敢参与。


    “这是什么?”弗雷德·多弗尔没有和同伴去找一些更危险的乐子,但也不愿意去上学。逃学出来后,就看到有几个同伴在他们的‘秘密基地’看杂志,发现是没看过的杂志,有些好奇。


    “新一期的《阿瓦隆》,这是本不错的杂志,我还奇怪为什么之前没人读过。”一个同伴让他看了一眼封面。


    已经看过这本杂志的另一个同伴,原本正在摆弄收音机的,忽然抬起了头插嘴:“因为查克讨厌里面一直在连载的一个长篇故事,认为主角是个真正的伪君子,满口教条,所以不允许这本杂志出现在这儿。”


    “那么,谁把它带进来的?”弗雷德·多弗尔觉得有些奇怪了。要知道查克算是他们这个集会的头儿,一本杂志而已,他的话肯定管用。


    “因为这是查克自己带进来的,他爱上了杂志里新连载的故事,所以……”插嘴的同伴耸了耸肩膀,让弗雷德·多弗尔自行体会。


    虽然迷惘一代很多都一副小混混的样子,但反差的是,他们放在后世,多数都可以说是文艺青年——他们大部分阅读量都不低,音乐上有自己的品味,电影更不必说,看的可不是后世爆米花大片那种!


    所以弗雷德·多弗尔这群小伙子的秘密基地里有阅读的风气,甚至领头人还会限定文学品味,并不是什么值得奇怪的事。


    “查克是个很固执的人,很难想象他会改变,这个故事一定很独特。”弗雷德·多弗尔出于好奇,想要读一读这个故事:“我记得《阿瓦隆》是一本奇幻杂志,那应该不难看。”


    弗雷德·多弗尔最喜欢科幻故事,排第二的就是奇幻题材。这不奇怪,科学成果大爆发,世界好像每天都在变化的时代,大众对科技的畅想也会更加膨胀。至于奇幻题材,一直是欧美小说的主流,青少年读者尤其趋之若鹜。


    阅读偏好并不冷僻,不过风格上弗雷德·多弗尔就不属于主流了,他喜欢风格暗黑、能让阅读者脊背发凉的作品——不过这好像也没什么奇怪的?16岁的叛逆少年,处于一个看全世界都不顺眼的状态,‘暗黑风’才对啊!


    即使是几十年后,最喜欢暗黑、哥特这些的,也都是十几岁的青少年吧?


    弗雷德·多弗尔就这样阅读了新一期的《阿瓦隆》,也读到了那个改变查克想法的故事,即丽莲的新作《青春泉》……然后就入迷了。


    他从没读过这样符合他品味的故事!


    《青春泉》是个怎样的故事?看名字可能会联想到那个所有人都知道的奇幻传说,饮下便能永葆青春的涌泉,充满了浪漫幻想——然而事实相反,这是一个一开始读起来很平和清新,但总能让人隐隐不安的故事。


    故事从主角自述开始,他即将陪恋爱满一年的女友回家乡。


    女友的家乡在南方某个小镇,风景优美,还有‘青春泉’的传说……据说那儿居民家中的自来水都引自山泉,非常清冽甘美。也是因为水质、环境很好,居民们普遍健康长寿,对比同龄人显得年轻,平均寿命也长。


    主角和女友感情非常好,他的女友是一个各方面都符合‘天使’定义的姑娘,让人一看就觉得幸福。故事从他和女友收拾回乡行李箱开始,再到两人驱车、一路自驾,流畅温馨,也很自然地通过对话交代出了前因后果、人物性格等信息。


    这本来是个阅读感还不错,但很难说多吸引人的开头,然而在这样波光粼粼的清新叙述中,不知道为什么,好像某一片闪过的白光就让人感受到了莫名的危险。就像是人类本能里畏惧蛇的鳞片、毒株的艳丽、报丧的鸦鸣……还不清楚时,本能先警告着‘危险’‘回去’‘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第30章 初出茅庐(3)


    要让丽莲来说,《青春泉》的故事没什么特殊的。它的主设定就是神秘巫术、灵魂互换——19世纪一群被驱逐的原始巫师,通过这种方式,替换了一个小镇的人,由此才过上了安稳的生活。之后他们谨守这个秘密,只是在身体的寿命即将终结时,才会寻找换魂对象。


    《青春泉》的主角,他的女友,实际只是为了自己的‘祖父’狩猎,带回各方面都适合换魂的主角而已……主角是个没什么近亲,长相不错、身体素质优越的人,就是没读过大学、没钱,所以才一直对漂亮且出手阔绰的女友缺少一些自信,认为他们门不当户不对。


    的确,从结婚的角度,他不是那么合适,但显然女友的目的也不是结婚。如果是要用他的身体生活,长相、身体素质好才是最重要的。


    这类故事在几十年后挺常见的,好莱坞都拍过不少,比如《万能钥匙》、《逃出绝命镇》等。至于美国以外,丽莲更熟悉的国内,小说里也挺常见这个设定的。不过在六十年代初的美国,确实闻所未闻,随着那种隐隐的危险感铺垫,再到最后主角的绝望,是真的镇住读者了。


    “sh*t!居然是这样!”


    “我就知道那个女人不怀好意,怎么可能有那么完美的未婚妻!”


    “最后一章真的吓到我了,我是说那种邪恶的气质太迷人了!爱死这种故事了,希望这样的故事能多来点儿!故事作者‘李夫人’,她还有别的作品吗?”


    类似的评价非常常见,还有读者写信到了《阿瓦隆》杂志,也知道了‘李夫人’(丽莲的笔名)之前只写过一个短篇故事。而即使是这样,也有读者特意找出了《祭品》,然后也是好评占多数——虽然有点青涩,但作为处女作,也不是不能理解。


    而且作品的气质真是一脉相承啊!所以喜欢《青春泉》的读者一般也会喜欢《祭品》。


    “看起来大家都很喜欢这个故事?不过我一点儿也不意外这个结果,那是个很棒的故事。”卡洛琳和丽莲一起吃午餐时,看到她在拆今天寄到《阿瓦隆》杂志的读者来信,挑了挑眉打趣丽莲。


    《青春泉》连载在《阿瓦隆》上,虽然那不是卡洛琳作为编辑的杂志,但她也因为丽莲的原因读了——是的,现在卡洛琳已经是费比安出版社的一名编辑了!她的晋升之路倒是快的惊人,不到半年就由秘书成为了编辑!


    这是因为她确实能力出众,在选稿上眼光惊人,接连选出了几个畅销作。另外,她在一些出版社的企划上也非常有见地,管理层对此也很欣赏。再加上法罗小姐又正好突然结婚离职,空出了一个编辑的位置,有人支持之下坐火箭一样成为编辑好像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这方面,丽莲这个穿越者都不能和她比,毕竟丽莲这辈子还只有高中毕业学历,而且志不在此。来到费比安出版社后,并没有深耕职场,完全就是‘学习’来的……这样一说,好像有点对不起费比安出版社给她发的助理编辑的薪水了?


    不过她并没有不安,美国资本家的羊毛嘛,薅起来不用太有道德负担。


    “我也很满意《青春泉》,那是我现阶段能够写出来的最好的故事了……但能够受到读者追捧,还是让我松了口气。毕竟读者品味是很难说的事,编辑、文学代理人都认可的作品,市场不一定喜欢,不然就不会有那么多亏本的作品面世了。”丽莲高高兴兴地将一封信读完后又折好塞回去,轻松地说。


    虽然《青春泉》不是单行本作品,只是在一本杂志上连载三回的中篇故事,在她已经拿到稿费后,这个故事的后续评价对她没有实质影响。但谁不希望自己的作品能够得到市场认可呢?即使是再曲高和寡的艺术家,领先大众一步、半步所以格格不入的那种,也不是自己愿意没人懂自己的吧?


    更何况,丽莲是打算通过写作赚第一桶金的,更要注意‘市场反馈’。《青春泉》一个中短篇故事的市场反馈不好,倒不会影响她继续写作。但肯定还是反响热烈更好,这样之后再写出东西,也更容易获得机会发表吧?


    她现在有保罗这样得力的文学代理人,只要作品不错,发表作品不难。但如果她的作品始终反响平平,总归会走到保罗也放弃她那一步的——他是做文学代理人的,又不是做慈善的。


    卡洛琳注视着丽莲兴致勃勃的脸,感到有些奇妙。其实《青春泉》这种题材、风格的作品,并不在她平常的阅读选择内,不过因为是朋友写的,还是读了读。而读完之后,她就意识到了丽莲的才华。


    之前读过《祭品》,虽然卡洛琳也觉得挺特别的,但当时的她也没有看出丽莲的出众。是这次的《青春泉》,她才真正有了身边的朋友可能是个前途光明的新人作家的实感。


    “……对了,艾普尔又请假了,她还好吗?”丽莲也没有只聊《青春泉》的事,想起卡洛琳的室友艾普尔最近请假,出于关心问了一句。


    卡洛琳犹豫了一下,但最后还是小声给丽莲说了艾普尔最近的情况——艾普尔最近之所以请假,并不是普通的病假,而是流产了。这种事关一个年轻女孩声誉的私事,本来不应该往外说的,但艾普尔之前的状态,以及现在突然的请假都无法隐瞒,办公室里已经有一些流言了。


    等到艾普尔回归,一些事更没办法隐瞒,卡洛琳犹豫一番,便对丽莲说了实话。现在说实话,总比丽莲被更离奇的流言误导好,而且以卡洛琳对丽莲的了解了,她不认为丽莲会因此鄙夷艾普尔,更不会因此说闲话。


    丽莲听了整个故事,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能无奈地叹了口气……她和艾普尔关系普通,但也觉得那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子,从没想过她会遭遇这种伤害。


    然而,艾普尔遭遇的伤害,在这个时代又好像没那么离奇?不过是一个二十出头、年轻漂亮但一文不名的女孩,遇到了一个富二代,以为自己遇到了白马王子,然而人家只是想玩玩,根本没想过结婚生子。


    如果这个女孩足够世故聪明,一开始就是抱着钓金龟的想法行动,那倒是没什么好说的,捞女和渣男的博弈嘛,愿赌服输。但艾普尔并不是,她是真的有这个时代的单纯,陷入到了爱情里——即使很难讲,她那富二代男友的身家是不是吸引她的重要因素。


    当然,即使是,也不值得指摘。就像玛丽莲·梦露在《绅士爱美人》里已经说明的那样,这个时代,财富之于男人,就如同美貌之于女人。是的,人们或许不会单纯为了财富和美貌结婚,可难道能否认,那也是重要参考因素之一?


    “……希望艾普尔能尽快恢复健康,不管怎么样,健康是最重要的。”


    卡洛琳说的有些简单,大致说了艾普尔怀孕,她男友,不,现在应该是前男友了,希望她去做手术。但关于生育,艾普尔是很传统的女孩,反对堕胎,所以和男友产生了争执,然后就流产了……说的含含糊糊的,不过丽莲也能猜到那应该是很糟糕的一段,所以她最后也只能这样安慰。


    “是的,健康才是最重要的,当时很危险,还好艾普尔没有真的出事。”其实已经算出事了,流产难道是小事?不过卡洛琳也没办法和丽莲说更深,而且她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出神了好几秒钟,这才说道。


    “……你怎么了?是有什么烦心事吗?”丽莲注意到了卡洛琳的走神,关心地问。


    卡洛琳摇了摇头,但过了一会儿又主动倾诉起来:“事实上……哎!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说……是艾迪,你还记得吗?我之前的男友。他从欧洲回来了,我们见了面……”


    不必说得更多,很明显这是旧情复燃了——这上面的烦恼卡洛琳也是没有人可吐露了,她的两个合租室友,一个格雷格最近根本不住合租公寓,一个艾普尔则是刚刚流产,怎么能和她谈这件事?所以也只有丽莲了。


    听卡洛琳说到她和她那个渣男前男友旧情复燃,丽莲的眉毛都要连起来了。她很想一句‘f**k’出口,是给卡洛琳的,不是她前男友!然而不行,因为这是1960年的美国,不是几十年后的华夏,社会环境的不同,让卡洛琳的优柔寡断,甚至‘恋爱脑’,都不是不能理解。


    上辈子如果有这种闺蜜,丽莲就放弃劝说了,自己要跳火坑,有什么好劝的呢?良言难劝该死的鬼!但1960年的美国,女性受环境影响,遍地都是‘恋爱脑’,大众也普遍觉得这很好,一个女人不恋爱脑反而被认为是不正常……


    至于说,前男友已经结婚,旧情复燃是不是有道德上的问题。只能说,几十年后的美国人也很难说在乎这个,这大概就是社会风气不同了——其实还是有道德问题的,但肯定不如华夏社会里那么让人在意。


    不过就算丽莲选择了劝一劝,却也没办法说太多。她得知卡洛琳和前男友还藕断丝连,首先是提醒卡洛琳需要谨慎,然而卡洛琳却相信前男友发现了谁才是自己的真爱,会为了自己离婚、放弃财富……


    啊……这……这让丽莲能说什么呢?


    这就是这个时代的女性,在纽约的摩天大楼里,看起来摩登,和几十年后的都市女性没什么差别,然而时代不同,根植于内心的观念也完全不一样。

【你现在阅读的是:猫和我小说网 www.maohew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