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鹰奴(一)
雨一连着下了数日,驿道的土路上爬满了深浅不一的水洼,像害了疫病的病患的千疮百孔的皮肤。
这场雨下的太久了,城外的百姓没熬来晴天,反倒熬出了一身病。
突如其来的疫病打了王都一个措手不及,桓秋宁在六疾馆[1]里忙活了半月,他等馆里的百姓退了烧,才收拾行李,出发去萧慎。
走之前,桓秋宁去了一趟驿亭,查看郢荣各州郡送来的公文与信件。他把来信翻了个遍,却没找到一封有关照山白的书信,于是垂头丧气地站在驿亭外,抬头望天。
到郢荣的这段时间,桓秋宁每日都要去一趟驿亭,他怕自己错过任何关于照山白的消息,日日盼望着能收到一封照山白寄来的书信。
然而他很清楚,上京的书信是不可能寄到郢荣来的,更何况照山白根本不知道他到底在哪儿。
从驿亭离开之后,桓秋宁回到王都,脱下身上的罗衫,穿上窄袖短襦和缚裤,头戴风帽,腰系蹀躞带[2],踩了一双高筒皮靴,还给自己扎了俩小辫子。
换上这身利索的行头后,桓秋宁找殷禅要了一匹快马,比使持节[3]先一步去了与东平关毗邻的荆城。
郢州往北,一路上途径千山万水,江南的水榭楼阁渐渐消失于身后,眼前的景色变成了巍然矗立的土城墙,以及散落于戈壁荒野中的烽燧与关隘。
他仿佛穿过了半幅巨大的古画,告别了那抹层层晕染的江南绿,映入眼帘的豪气又苍凉的赭黄。
桓秋宁骑一匹快马,跟着驿使一路疾驰,没用半月便到达了干越的边城荆城。
他到荆城的时候正值盛夏,沿路巡察的官吏们穿着驼褐色的苎麻大袖衫,腰上系着挂汗巾,穿着从蛮邑传入的蒲草履,悠闲地坐在葡萄藤下乘凉。
他们见桓秋宁行色匆匆,以为他是来传信的驿使,便给他安排在了驿铺的廨屋[4]里。
桓秋宁也不嫌地方孬,他连义庄的棺材都睡过,自然不会嫌弃驿卒住的土屋。
他刚放下包袱,就跟同屋的驿使聊了起来。他给一旁大汗淋漓的驿卒倒了杯水,嬉皮笑脸地问:“兄弟,热坏了罢。这地儿可真够热的!你是从哪儿来的?”
驿卒见桓秋宁如此客气,也呲着牙,笑盈盈地言道:“我是从端城来的,刚栓了马,才进来歇歇脚。”
“端城啊,那你这一路可够累的。”桓秋宁蹲在驿卒旁边,继续道,“裕达岭那块路不好走罢,我听说那边有个吊魂谷,相当骇人哪!”
“可不是嘛,那吊魂谷,真能把人吓掉了魂。想当年杜忠凛将军带着杜家军跟弘吉克部的黑鹰军在吊魂谷交战的时候,利用那的地势,把黑鹰军耍的团团转,只可惜那群狗养的孙子跟咱们杜家军玩阴的……欸,不说了,眼看着,裕达岭那块又要打起来了。往后再干咱们这行,那可就是拿命换钱花了。”
“还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哪!”桓秋宁的巴掌“啪”的一下拍在大腿上,他凑过去,又问道:“怎么个事儿?好端端的,怎么又要打起来了!”
“我跟你说,”驿卒咽了口唾沫,喉结上蹿下跳,“你不知道罢,上京那边出大事了!文武百官闹着要迁都,可咱圣上他不愿意啊。”
“啊?竟有这事!”桓秋宁蹙了蹙眉,一副大吃一惊的样子,“朝中那些老狐狸们,想往什么地方迁?”
驿卒捂着嘴,小声道:“我听说,带头闹迁都一事的人是廷尉大人柳夜明,他说如今常边郡岌岌可危,若是让郑氏的贼人拿下了常边郡,那上京城可就完蛋啦!上京八郡密不可分,少了哪一块都不行,一旦让郑氏在西北角上撕开一个口子,其他七个郡也就不安稳了。所以,柳夜明觉得当务之急,是要先稳住大徵的命脉,保住上京,可上京城跟常边郡就隔了一条天山河,这位置实在是太危险了,于是,跟柳夜明站在一条船上的那些官,便上书请圣上迁都庸中郡。”
“喔,往庸中郡迁啊。”桓秋宁拍了拍驿卒的肩膀,凑到他耳边,低声问:“兄弟,你知道的挺清楚啊!你好好看看,你现在是在什么地方?”
驿卒一脸懵:“我当然知道,这是荆城的驿铺啊。”
桓秋宁抬手在自己的脖子上比划了比划,挑眉道:“兄弟,你口中的圣上是永鄭帝,而你所在的荆城,是郢荣的属地。”
桓秋宁这是在提醒他,言多必失,莫要因为一时口快,白送一条命。
驿卒恍然大悟,登时大骇,冒了一身冷汗。他倏然跪在地上,扇了自己两巴掌,哆哆嗦嗦地解释道:“我知道!荆城是王上带兵打下来的,是王上救了我的命!我如今听命于王上,不该惦念着上京的事。可是……可是我的族人都在平阳郡,那里有我的年迈的老母亲,我忘不了那里啊。”
驿卒诚恳的言辞,让桓秋宁清醒地认识到,大徵必须归于统一,这样他们才能回家。
“是了,那边也有我念着的人。”桓秋宁把驿卒扶起来,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先起来,男儿膝下有黄金,别随便给人下跪,我又没说要拿你怎么样,不是么?”
汗水落在驿卒的眼角,跟眼泪似的落了下去,他真挚道:“谢了兄弟,我不会再胡言乱语了,我改!”
桓秋宁问他:“你想回家么?”
驿卒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坚定地点了点头,他坦诚道:“每次我听说晋州跟干越要开战的时候,我的心里就难受。骨肉相连的兄弟,为什么要刀剑相向,为什么非要斗个你死我活!弘吉克部的蛮寇不除,荒原的恶狼不杀,却跟自家人兵戎相见,我不懂,也不敢看!每次说到那些蛮寇,我就想起了我的大哥。”
桓秋宁瞧着驿卒有点要哭的意思,安慰了他几句,“你大哥他怎么了?”
“六年前,我大哥被蛮寇捉了去,做了鹰奴,生死未卜。”驿卒咬着牙,愤愤地捶着地,“当年,东平关失守后,弘吉克部那些吃人的蛮寇,恨不得把荆城的皮给扒了!他们抢光了城里所有能用的家什,他们不动女人,专门挑精壮的男人抢。他们把荆城的年轻力壮的男人捉了去,当奴隶,给他们驯鹰。萧慎的鹰是用狼肉喂养起来的,生性嗜血,它们不仅杀狼,还吃人。被蛮寇捉了去的男人,十个里边能活一个都算命大的了。我大哥被他们捉去之后,就再也没有消息了。已经过去六年了,所有人都劝我别等了,可我就是不信!”
“你大哥叫什么名字?”桓秋宁道,“告诉我个名,我去替你寻。他要是还活着,我就给他拖回来,他要是死了,我就告诉你他埋在哪了。”
驿卒道:“我大哥叫李傀。”
“他跟‘黑旋风’李逵同一个名么?”桓秋宁笑道,“他也是个天杀星?”
驿卒哈哈一笑,伸出一根手指头在空中比划了比划,摇头道:“他名字里的‘傀’字是‘单耳鬼’,所以我们都叫他李鬼。他虽然比不上‘黑旋风’,但也是个草莽好汉!他以前是东平关的守将,手底下有上千兵呢!”
桓秋宁盘腿坐在草席上,抚掌笑道:“好一个单耳鬼!我有一种直觉,他一定还活着!”
“好兄弟,多谢你!”说着,驿卒拿出一条草绳,系在了桓秋宁的手腕上,还打了个结。
桓秋宁看着草绳问:“这是什么?”
“平安扣!”驿卒笑道,“我大哥教给我的。以前我生病的时候,我大哥就给我系平安扣,手腕上系,脚踝上也系,我大哥说了,只要系上这个,就能保命!”
“谢了,你大哥是个有心之人,他一定会平安的。”桓秋宁看了眼平安扣,温柔地说道,“你也是,一定会平安的。”
“承您吉言!”话音刚落,驿卒拿来了一个铁匣子和一个囊袋。
桓秋宁低头一看,视线落在了函匣和邮囊上。想必函匣里的官方文书已经送出去了,地上的函匣没上锁,里边也已经空了,而一旁的邮囊鼓鼓的,里边肯定还装着不少普通的书信。
桓秋宁一时兴起,问了句:“邮囊里装的书信没人收么?”
驿卒也盘腿坐下,他把邮囊扔给了桓秋宁,不疾不徐道:“剩下的这些书信都是没人要的,也许,收信的人已经不在了罢。我掂着这些书信,沉甸甸的,要是不打开看,还以为里边装的是宝贝呢,所以我一直没舍得扔,我总想着要替他们留点念想,万一哪天就送出去了呢。罢了,整日带着它们也沉,你拿去看罢。”
“我小的时候很喜欢给别人写信,每次收到回信都特别开心。”桓秋宁抿嘴一笑,小心地拿起邮囊,把里边的书信拿了出来,“我偷偷看几眼,你不要告诉他们。”
一张张枯黄的宣纸像是从大地上揭起的地皮,晕染的黑色墨迹像大小不一的屋檐。
大地上有屋舍,屋舍里藏着思念。
驿卒摇着葵扇,漫不经心道:“看呗,闲的没事的时候,我也看。这里边的很多书信都快被我给翻烂了,你瞧,这几张皱皱巴巴的。我啊,都能把上面的诗句背下来了!”
“这里头还有藏头诗呢!”话音刚落,桓秋宁便从一众皱皱巴巴的信纸中拿出了个极其精致的信封。
信封上画着一只墨色的蝴蝶。
信封里边有一张格外光滑的蚕茧纸。这张纸的质地极佳,光滑如绸缎,坚韧又轻薄,很显然是宫廷用纸或者是世家子弟平日里作诗用的纸。
见到那只蝴蝶,桓秋宁的心突然颤了一下。他的指腹轻轻地在蝴蝶上蹭过,随后,他展开了那封信。
信中没有花押,也没有写明寄处,仅仅有一首词。
词牌名是蝶恋花。
“秋风紧,朱墙锁,深巷孤影对月吟。
冬祠寂,白狼声咽。
陋室藏蝶,相思成茧。
念,念,念!
君之诺,愁难却,寄信无期空望阙。
天涯渺,前路如渊。
不知南山逢知己,相见恨晚。
憾,憾,憾!”
不知怎么的,藏在双睫下的泪不争气地落了下来。桓秋宁眨了一下眼睛,眼角晶莹剔透的珠子跟雪花似的倏然化了,再也寻不见了。
驿卒瞧着桓秋宁不吭声了,便坐到他一旁,给他倒了杯水,“这首诗我读过,不知道那人在写什么。我读着怪别扭的,感觉他在瞎写。嘶,我思来想去,觉得这首诗一定是写给小情人的藏头诗,不好意思送出去,于是草率地扔到信匣里,不管不顾了。”
“怎么可能是瞎写的!”桓秋宁心里一酸,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他举着信纸,指了指,“看到没,这里写着‘相思’呢!这是一首寄情之诗,想必,作诗的人是个有情之人。”
桓秋宁的指腹爱惜地抚摸着信纸,摸到信纸上坑坑洼洼的蜷曲,甚至在想照山白在写这首诗的时候,会不会偷偷地难过了。
想到这里,桓秋宁突然有点心疼他。
桓秋宁轻嗅着信纸上的气息,没有竹香,也没有墨香,只有尘土的气味。
他知道这封带着照山白的想念的信历经无数颠沛流离才到了自己的手里。照山白不知道他在哪里,也不知道他是否安好,所以只能一次又一次地把书信送去驿站,书信中没有写明寄处,也没有花押,只有如浮光跃金一般的情意。
此刻,桓秋宁只想告诉照山白,他一切安好。
过了一会,桓秋宁问驿卒:“有纸笔么?”
“有。”驿卒在廨屋里翻箱倒柜地找了一会,翻出了一根毛笔还有一块半指长的墨。他把纸笔递给桓秋宁,问:“你要做什么?”
桓秋宁道:“对诗。”
驿卒一头雾水地问:“对诗?!你怎么突然想对诗了?”
“没什么。”桓秋宁微微一笑,挑眉道:“不过是睹物思人,一时兴起罢了。”
“既然是睹物思人,那你的这封信,总得有人收罢。”驿卒给桓秋宁支了一张木桌,给他腾了个地,顺便问了句:“你要写给谁?”
桓秋宁提笔蘸墨,温柔地笑道:“吾妻。”
“喔。”驿卒来了兴致,又问道:“往何处寄?”
桓秋宁答道:“他在何处,我的信便往何处寄。”
“啧,说了跟没说似的,到底是往哪儿寄啊?罢了!你先写罢。”驿卒听得云里雾里,挠着头,腹诽道:“说半天也没说清楚到底要往哪里寄,这不是成心要折磨送信的人嘛。”
廨屋内安静了一会。桓秋宁转头看向窗外,满天的黄沙中,胡杨岿然不动,在云雾的尽头,有一座雪山。
可是如今是盛夏,此处又不是天州,烈日当空,那座山上怎么会有雪呢?
桓秋宁看着廨屋外尚未燃尽的篝火堆,眺望着远处斑驳的城墙,听着驿卒讲过往金戈铁马的故事,提笔写下了一首词:
“黄沙卷,胡杨展,驼铃摇碎天山雪。
羌笛转,篝火簇暖。
冰河做镜,山花烂漫。
欢,欢,欢!
金甲灿,银弓满,笑将寒箭射孤雁。
毡帐软,星河织幔。
不知吾妻相思意,雪染千山。
安,安,安!”
毛笔在信纸上悬停了一会,风起时,桓秋宁回过神,在信纸的背面写下了一个指甲盖大的“珩”字。
“见此书信,如见吾妻,那年月下,侧身相依。一切安好,等我归来。”桓秋宁在心里默念了一句。他把信纸折好,塞进信封,递给了驿卒,问道:“能不能帮我个忙?”
驿卒接过信封,抬头道:“什么忙?”
桓秋宁转头,望向云雾尽头的雪山,“等到天下太平的那一天,等到你能归乡的时候,帮我把这封信寄到上京,那里有人在等我的回信。”
第92章 鹰奴(二)
别了驿卒之后,桓秋宁独自在荆城转了三日。
桓秋宁没有正儿八经的官职,他孤身一身到达荆城,没人认识他,也没人接待他。他穿着一身粗麻缝成的布衣,戴着风帽,吊着一根草,半吊子似的在荆城中瞎逛,路过的狗都不会看他一眼。
没人搭理他,他也不嫌无聊,抓着一块烤的滋啦冒油的羊肉,边走边吃,不到半日便把荆城逛了个遍。
荆城之中,所见之景,皆残败不堪,百姓苦不堪言。
荆城是史昌三年殷禅自立后带兵打下来的。殷宣威膝下的几个皇子,自幼研读《吴子》和《六韬》,学习治军之法与纵横之术,各个胸有谋略,殷禅亦是如此。
殷玉御驾亲征去纵锦关打利戈部的时候,殷禅带兵突袭东平关,夺回了荆城。收复荆城后,殷禅给荆城以及与其相邻的禹城拨了一笔款,用于战后重建。
按理说,两年的时间过去了,荆城应该不会是这般惨败不堪的模样,桓秋宁百思不得其解,直到他看见吃的膘肥体胖,大腹便便的城守的时候,瞬间明白那些钱都进了谁的肚子。
城外的流民怨天哀地,城里的官老爷搭戏台子听曲。
城里城外,被斑驳残破的城墙分割成了两个迥然不同的世界。外边的人进不去,里边的人也出不来。
桓秋宁站在城墙上,看着城外无数流离失所的难民,触景生情,不由得难受了一阵。
他好像明白了,观音诞那日,受万民跪拜的活菩萨为什么会流下那一滴伤心泪。
入城后,桓秋宁憋着一肚子气,气势汹汹地闯进了戏院,拆了戏台子,用殷禅的御令牌威胁城守开城门,放城外的难民入城。
城守叽叽歪歪地哭诉了半日,说那些难民身上不干净,带着各种各样的疫病,还说那些难民手脚也不干净,净干些偷鸡摸狗的事儿,如果放他们进来,城里就要大乱了。
等桓秋宁把刀架在城守脖子上的时候,城守瞬间闭上了嘴。面对冷冰冰的短刀,城守哭丧着个脸,老巴实地承诺明日一早便开城门,放流民们进城。
听到这句话,桓秋宁才松开了手。
夜里,桓秋宁披上一件蓑衣,趁着夜雨出了城,他独自一人走到城外的难民留宿的破庙里,坐在了火堆旁边烤火。
破庙中,无人说话,只有痛苦的呻吟声。
流离失所的难民们躲在神明的脚底下,虔诚地向神明求救,得到的却是这世间最苦的命。
他们麻木地缩在角落里,撕扯着草席,无助地望着神像。
几只老鼠围在火堆旁边找食吃,找了半天发现只有草稞子,便抱着牙齿钻进了一位老汉的裤兜里。
“该死的畜生,又它娘的来咬人了!弄不死的三吱儿,真它娘的贱!”那人嗷嗷大叫,他捉住老鼠的尾巴,把张牙舞爪的老鼠扔到了院子里。
见状,忧郁了一整日的桓秋宁终于笑了一下,他歪头问:“它叫三吱儿么?”
无人应答,唯有沉默。
周围的人瘦的皮包骨头,跟饿鬼似的眼巴巴地注视着桓秋宁。桓秋宁摸了摸身上的口袋,里头什么也没有,他很抱歉地耸了耸肩,低声道:“我也是流浪来的。”
不是流民们认生,而是桓秋宁看起来跟他们根本不是一类人。他们围在一起,把桓秋宁晾在了一边,冷漠地注视着他。
桓秋宁没觉得自己跟他们有什么不同,毕竟,他第一次到干越的时候,比他们还惨。当时的他吊着半口气,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死了。
那时,比肉|体上的伤口更疼的,是他失去所有至亲的痛。
一位牢骚胡发白的老头给桓秋宁扔了一块窝窝头,桓秋宁笑着谢过,咬了一口,下意识地抬起手,摸了摸自己的门牙。这块窝窝头不仅硌牙,里头还馋了土。
桓秋宁拧了拧眉毛,没再咬第二口。
一个小孩在一旁瞅了桓秋宁半天,见他面露难色,便从他手里抢走了那块窝窝头,狼吞虎咽地吃了下去。
小孩翻了个白眼,仇视着桓秋宁,不屑道:“装什么装?你一看就是没吃过苦的人,这种窝窝头,俺们要隔好长时间才能吃一次。你不稀罕就别吃,俺们稀罕着呢!”
此话一出,破庙里顿时有了活人气。
又有人指着桓秋宁,挤眉弄眼地讥讽道:“他肯定是官老爷养的狗,专门来恶心咱们的!瞧瞧他那样,面上不说,心里肯定觉得咱们恶心又下贱!你回去,让那官老爷放宽了心吧,俺们就算是死,也会找个没人的地方死,不会脏了你们这些贵人的眼。”
“我确实是从城里来的,但是我没有恶意。我今日来只是为了告诉你们一个消息。”桓秋宁坦诚道,“明日一早,城守会开城门放你们进城。边境马上就要打仗了,你们去城里会安全一点。”
桓秋宁坦诚的说,他们却充耳不闻,依旧鄙夷地注视着桓秋宁。
桓秋宁能理解,任何一个人身处他们的这般境地,都会变得冷漠无情,不会再相信任何人,即使他们的本性可能并不坏。
没有人愿意变成这个样子,但是他们没得选。
虽然流民们不理睬桓秋宁,但是桓秋宁还是耐心地给他们把进城的路线讲清楚了。
桓秋宁说完,对面的小孩冷哼一声,质问道:“你们明天让我们进城,后天再把我们赶出来,你们是不是觉得,像俺们这种半死不活的下贱人,就活该被你们一次次地耍着玩?你以为官爷让俺们进城,俺们就不用挨饿了么,俺们就不用睡大街了么?”
“有我在,他们不会再把你们赶出城的,我保证!”桓秋宁脱口而出,说完,他想抽自己一巴掌。
等他去了萧慎,城守依旧会把他们赶出来,就算是他把那贪得无厌的城守关了起来,也会有下一个吃人血馒头的恶鬼。
小孩冷笑着问:“你拿什么保证?”
桓秋宁不知该如何回答,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他即没办法保证城守会一直留他们在城里,也没办法为他们提供食物和容身之所,他唯一能做的拼尽全力与萧慎人谈判,让边境的战乱来的再晚一些。
人太渺小了。
没有人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所思所想去做事情,谁也无法预料事情的结果。
虽然有些受挫,但是桓秋宁依旧在心里告诉自己,做了总比什么也不做要好。他告诉自己,即使这瞎了眼的世道容不下他,也会有一个人一直能够理解他。
为了那个人,他不允许自己消沉。
夜雨突袭破庙,北风把木门当城墙,使了劲儿的撞。
破庙里的柴火越烧越少,光也越来越暗。想着想着,桓秋宁越发困倦。他抬不动眼皮子,也没什么劲儿,只能隐约听见周围的人在小声议论些什么。
牢骚胡老头站在火堆对面,指了指桓秋宁,小声地窃喜道:“得嘞,白捡一个年轻力壮的青年人!”
此话一出,几个流浪汉围在桓秋宁身边,捏了捏他的胳膊,又捏了捏他的腿,“这人长得白白净净的,胳膊细腿也细。他尚且称得上年轻,但身子骨不算结实。叔,你说他这种的,萧慎人会收他么?”
听到这句话,桓秋宁心里咯噔一声,心道:“完啦,进贼窝了!”
“差不多了。”牢骚胡老头苦大仇深地说,“前两天萧慎人在东平关放了句话,说是只要有人能给他们送年轻力壮的青年人,就能换条羊腿。虽然萧慎人野蛮,但是他们讲信用。那些个狗爹养的官老爷就是些披了人皮的畜生,他们嘴里放出的屁,比那马屁还臭!咱们要是信了他们的话,那就真的是离死不远了。”
小孩们围在一起,猛猛点头。一个小孩问:“叔,萧慎人捉年轻力壮的小年轻,是要拿他们做什么啊?”
“让他们做鹰奴。”牢骚胡老头解释道,“萧慎人擅长驯鹰,战时用雄鹰来引导他们的狼群和马群。萧慎的雄鹰嗜血吃肉,极其凶残,甚至吃人!萧慎人不愿意让他们自己的孩子驯鹰,便捉咱们的青年人去熬鹰,用他们的血去培养战鹰的血性。”
小孩看着桓秋宁问:“那……我们把他送给萧慎人,他会死么?”
“数年来,被萧慎人带走的青年,无一生还。”牢骚胡老头阴着脸,叹息一声,“用他的一条命,换咱们十几条人命,他这条命也是值了!拿绳子来!”
这些话桓秋宁听得大差不差,他甚至有一种不妙的预感,但是他浑身散了架似的疼,一点劲儿也没有。想来,是那块硌牙的窝窝头里放了软筋散。
他抱着个胳膊,假装睡着了,在心里安慰自己道:“罢了,这话说的也没错,用一条命换他们多活两天,也算是积了大功德。老天,你可要好好地帮我记在功德簿上,不然,我可真是亏大了!”
月上枝头之时,桓秋宁头痛欲裂,困意全无。他捏着自己的手指,腹诽道:“这软筋散怕不是假药!”
他还没琢磨出来他吃的到底是什么药,一众人便扛着他,走进了星夜里。这一路桓秋宁仿佛在坐摆渡船,晕的要死,他没抗住那股晕劲,昏睡了过去。
等他醒过来的时候,他感觉到有人抬起了他的胳膊,还给他挪了个位置,他的腰下面有一块石头,硌得他难受。
当桓秋宁终于攒够力气伸手去摸那块石头的时候,天亮了。
桓秋宁张开眼,看到的不是残破的寺庙,而是一望无际的草原。
金灿灿的阳光把草原照的像泛着光泽的巨大的青铜器,桓秋宁坐在草原上,就像是青铜器上的一块黑色的小瑕疵。
远方来的风把翠绿的草原吹的像波浪层层的海面,他伸手抚摸着浪花,指尖沾满了青草的芳香。
萧慎的草原很美,十一年前他第一次闯出大徵的边境,跟着清风一路向北跑的时候,见到的就是这样的场景。
时隔多年,桓秋宁再次坐在草地上,他望着远处的羊群,仰头笑了一下,少年的稚气一如当初,一点也没有改变。
如果没有那些惨痛的,不堪回首的记忆,桓秋宁觉得这片草原真的很美好,它像一块无暇的翠山玉,能容的下世间的一切杂质。
桓秋宁愣了一会神,等他回过神的时候,身前站了一群人,黑乌鸦似的瞪着眼珠子看着他。
这些人的皮肤黝黑,泛着油亮的黄铜的光,像是镀了一层金。他们没穿几件衣服,身上就挂了几块布。他们的腰间缠绕着鹿皮,上面悬挂着狼牙,风一吹,狼牙相撞,叮铃叮铃地响。
他们赤裸着上身,前胸和腹部大块鼓胀的肌肉像荒原上凸起的山丘,筋腱如铁,看起来能赤手捏死一头狼。
桓秋宁被他们围在中央,跟只人畜无害的小狼崽似的,悻悻一笑,一声不吭。
突然,一声锐利的尖唳划破天际,如刀剑摩擦,穿透云层,直入长空。那声音高亢而孤绝,让人不寒而栗。
声落之时,一直半人高的雄鹰自高空骤然下坠,弯钩似的鹰爪瞬间紧缩。见状,桓秋宁登时咧着嘴,吸了一口冷气,他心想,这只鹰若是落在他身上,能给他活活砸死。
雄鹰大叫着稳稳地落在了一个人的肩上。一众鹰奴向两侧退开,一人一鹰穿过人群,那只半人高的雄鹰踩在他的肩头,轻轻地啄了啄那人的额间卷发,不像战鹰,倒像是他豢养的宠物。
那人抱着胳膊,居高临下地审视着桓秋宁。
他的面容冷峻,浓眉大眼,左脸上两道疤,看起来相当凶神恶煞。他戴着硕大的黄金耳环,风吹耳环荡,耳环荡一下,他肩头上的那只雄鹰就歪一下头。
桓秋宁的视线自上而下把这人瞧了个遍,心中一寒,觉得自己这次可能真的要倒大霉了。
他双手合十,向老天拜了三拜,嘀咕道:“贼老天,我就知道你不靠谱!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咱们无缘,不见。拜拜了您嘞!”
话音刚落,鹰奴踩着草坡,迈着大步走到了桓秋宁的面前。他迎着太阳,鼻环,耳环,骨环全都闪着光,逼得桓秋宁不由得眨了眨眼睛。
“说什么呢。”鹰奴突然扼住桓秋宁的下颚,他的声音沙哑,用蹩脚的汉话说,“我听得懂你们的话,老实点,我让你多活两天。”
“大哥!”桓秋宁捏了捏自己的胳膊,又指了指雄鹰,卖惨道,“我不行!我害怕这玩意儿,我真不行。大哥,您行行好,放我一条生路,我立马就跑,绝对不碍您的眼!”
那畜生竟然能听懂人话,金瞳骤缩,喉咙间发出“咕噜”的低吼,仿佛下一秒就要把人按在地上咬死。
桓秋宁跟它对视了一眼,登时冷汗淋漓。他从小便害怕这种体型大的鸟,更何况是半人高的大家伙。他举手投降,委屈巴巴地求饶道:“要不,你们把我杀了罢。”
鹰奴充耳不闻,拿出一把匕首,撕开桓秋宁的衣服,左划两刀,右划一刀,在他的胸前划了一个符号。
鲜血瞬间染红了他的衣服,桓秋宁捂着伤口,连连叫疼。
“把他绑起来,”鹰奴不管桓秋宁的死活,回头冷漠地看了他一眼,“带去斗兽场。”
第93章 鹰奴(三)
桓秋宁没想到自己大难临头,马上要去给人当奴隶了,居然还能被人扛着走。
桓秋宁被一位鹰奴横抱起来,抗在肩膀上。他像一头没什么脾气的狼崽,顺从地趴在鹰奴的肩头。
他的视线很自然地落在了鹰奴的前腹上。此人身材魁梧,实乃一位彪形大汉,虬筋盘结的肌肉把腰间的鹿皮撑得鼓鼓当当的,小臂上隆起的肌肉更是比牛腿筋还要粗。
鹰奴的胸前有一个图腾,古铜色的皮肤上隆起了一层疤痕,疤痕上刻着密密麻麻的小字,桓秋宁认识不少萧慎的文字,他猜测鹰奴身上纹的是一些能向天神传达祈愿的咒语。
萧慎人信奉天神,把鹰当做天神的信使,他们把狼王当做天神的子嗣。所以在萧慎,能够让狼王“俯首称臣”的人便是拓剌王,是天神认可的部落的王。
桓秋宁发现这种咒语,背着他的鹰奴和那位领头的鹰奴身上有,心想这个鹰奴的身份肯定不一般,于是,便主动地跟他套起了近乎。
“大哥,您累不累啊,要不您放我下来,我自己走,行不?我腿脚很利索的,绝对不给您拖后腿。”桓秋宁怕鹰奴听不懂,特地用萧慎话又说了一遍。
鹰奴的脸上围了一层黑色的纱布,桓秋宁看不清他的脸,但是桓秋宁觉得此人此时定是拉着一张驴脸,想让自己闭嘴。
可他偏要说。是老虎还是狐狸,要拔了这个人的胡须才能知道。
“哎!看来你是听不懂我说的话啦~”桓秋宁才不管鹰奴能不能听得懂,乐此不疲地说道:“没关系,听不懂就不听不懂罢,免得你听了想打我。我说你们这些萧慎人,各个长得虎背熊腰,力能扛鼎,为什么要捉外族人替你们驯鹰,你们就不怕外族人给那些畜生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比如,让它们咬你们,再比如,亵渎了你们那尊贵的天神……”
“大哥,你脖子上的狼牙挺别致的,什么时候磨的?有些年头了罢。”桓秋宁歪着头,看了鹰奴一眼,指了指领头的鹰奴,继续自顾自地问,“他,你们的老大,是不是特别冷血无情,特别骁勇善战?我听说萧慎的鹰奴不仅擅长驯鹰,而且很会打仗,他既然能当你们的老大,是不是应该挺有本事啊?”
说着说着,桓秋宁不经意间抬手一摸,竟然从鹰奴的后脑勺上摸到了一只虫子,他登时一怔,鸡皮疙瘩掉了一地,大喊道:“喂,你们萧慎人不洗澡么,你都长虱子啦!”
此话一出,鹰奴顿时驻足,回头怒视着桓秋宁。他把桓秋宁扔在地上,伸手挠了挠后脑勺,低头瞪了桓秋宁一眼。
虽然桓秋宁没看见鹰奴的表情,但是他觉得鹰奴一定朝他翻白眼了。
因为他知道那不是虱子,而是蛊虫,一种养在人的骨髓中,蚕食骨髓的蛊虫。
桓秋宁曾经在铜鸟堂见过这种蛊虫,这种蛊虫养在人的身体中,能致幻,它会一点一点地蚕食人的意志和肉|体,让活人变成躯壳,相当于一种极其狠毒的慢性毒药。
鹰奴怒视着嬉皮笑脸的桓秋宁,报复性地狠狠地踹了他一脚。这么一闹,没人再愿意扛着桓秋宁了,他只能自个连跪带爬地到滚到了萧慎的弘吉克部。
进了斗兽场,为首的鹰奴把桓秋宁关在铁笼子里,居高临下地打量着他。而鹰奴肩膀上的那只雄鹰,正歪着头,咀嚼着口中的肥肉。
它的那双牛血色的眼睛虎视眈眈地盯着桓秋宁,仿佛下一秒,桓秋宁就会被它撕烂,咬碎,成为它的腹中美食。
桓秋宁咽了一口唾沫,喉结上串下跳,心脏更是怦怦直跳。
“听好了。”鹰奴把手伸进笼子,掐鸡脖子似的抓起桓秋宁的衣领,按着他的头让他往巨人坑里看,“你,下一个,进去。”
巨人坑中,尸骸堆成了一座山。
十几只伤痕累累的雄鹰在坑中哀鸣,与它们厮杀的是杀了红了眼的鹰奴和野狼。
巨人坑中的鹰奴各个浑身充血,像一个个冷血无情的血人,身上没有一块好肉。他们紧紧地握着手中的匕首,如恶鬼般在坑中厮杀,有的被野狼咬断了臂膀,有的被雄鹰啄去了眼珠,有的奄奄一息……
见到此景,桓秋宁不由得浑身一颤。眼前之景,比铜鸟堂的死斗场中的恶鬼厮杀还要触目惊心!
他们把人和畜生关在一起,用小臂粗的铁链子拴着他们,却还让他们跟畜生搏斗,简直是丧心病狂。
桓秋宁亲眼目睹一个人被战鹰啄烂心脏,看着那个人倒在了尸骸山旁,他的心如万蚁撕咬般疼。他咬着牙,冲鹰奴发狠,怒喝道:“你们怎么能把人当成畜生,他们是活生生的人!这下面,还有十几岁的孩子!”
“这里是斗兽场,只有活下来的人才有资格成为鹰奴。”鹰奴面无变情地看着桓秋宁疯,云淡风轻地扔下了这么一句话。
鹰奴给桓秋宁扔了一把匕首,把他从铁笼子里拎了出来。三两个人抬着桓秋宁,把他扔进了巨人坑中。
扑面而来的浓烈的血腥味让桓秋宁腹中翻涌,难受至极。他重重地摔在了尸骸山上,没等他爬起来,一只雄鹰便立刻撕破了他的衣裳,在他的后背上抓出了一道深深的血痕。
紧接着,数头野狼疯了一般扑向桓秋宁,它们如看见了生机一般,红着眼,恨不得立马咬断桓秋宁的脖颈,把他撕的粉碎。
桓秋宁还没得来及喘息,便已经见到了血红的狼牙。
十二年前,在萧慎的荒原中,他也是如此刻一般,成为了无数恶狼的眼中之物。
桓秋宁握着匕首,低下头,凶戾地蔑视着群狼。那一刻,涌上心头的不再是畏惧,而是尘封了数年的恨意。
他曾经以为他可以沉溺在照山白留给他的温柔乡中,忘记仇恨,忘记过往的痛苦。
他自以为是地以为自己可以耽溺于那些他珍藏的爱意,做一只扑火的飞蛾,把所有的苦都碾碎在喉咙里,不咽下去,也不吐出来。
此时此刻,他突然明白,爱和恨是没有办法抵消的。
如今站在尸山血海中,面对无数头恶狼,他还是曾经那个为了活下去孤掷一掷的少年。而那些沉睡了十二年的仇恨,再一次带着浓烈的血腥味,包裹住了他的心脏。
想要活下去,就必须得足够狠。
桓秋宁握紧匕首,趁头狼猛扑之时,割断了头狼的喉咙,踩着头狼血液飞溅的尸体,扼杀了第二头猛扑而来的灰皮狼。
第三头狼……
第四头狼……
最后一头狼!
血泊之中,桓秋宁拎着野狼的尸体,踩着狼牙,站在巨人坑底,仰视着为他欢呼的鹰奴。
欢呼声是对胜者的嘉奖,可桓秋宁却觉得他一败涂地,输得彻彻底底。
他把野狼扔在地上,无情地冷笑一声,“畜生终究只是畜生,它们的牙再锋利,也比不过我手中的刀!”
巨人坑上,为首的鹰奴依旧冷漠地注视着桓秋宁,他抬起手,吹了一下骨哨。
刺耳的骨哨声撕裂天空。顷刻间,十几只雄鹰一齐扑向桓秋宁。鹰爪如闪电一般向他劈来,桓秋宁躲避不及时,胸前被鹰爪划出了三道露骨的伤痕。
这些战鹰,比野狼还要凶猛!它们灵活地躲避着桓秋宁突袭的匕首,钳住他的肩头,把他重重地摔在地上。
桓秋宁趴在血水中,头晕目眩,眼冒金星,尖锐的耳鸣刺激的他想吐。等他清醒过来的时候,一只红眼雄鹰立在他的胸前,用鹰爪勾住他的心口,一寸一寸地往里刺。
他疼得浑身发颤,抓起匕首反手刺去,却被鹰爪挡住,匕首只削断了它的一根指头。
桓秋宁咬牙顶着鹰爪,他直视着那双牛血色的眼睛,恨不得伸出手,生生剜出那双眼睛。可他够不到,他刚伸出手,手腕便被另一只战鹰钳住,钳的他动弹不得。
这场恶斗持续了三日三夜,到最后,桓秋宁遍体鳞伤,筋疲力尽。
他跪在巨人坑底,背对着尸骸山,倒了下去。
他的手腕落在了血泊中,黑红的血浸透了他手腕上的草绳,染红了那个平安扣。
不知过了多久,桓秋宁终于有了一丝意识。他听见有人在他的耳边问:“你是谁?”
那人又问了一遍:“你是谁?”
“我是谁?”桓秋宁张了张嘴,喃喃道,“我到底是谁,我的名字是什么?”
最后,他说的是,“我没有名字。”
巨人坑在地底下,阳光是照不进来的。可不知怎么的,桓秋宁好似感觉到了一丝温热,他嗅到了清风,听见了砰砰的心跳。
不知从什么地方飘来的诱人的烤肉的香气让桓秋宁垂涎欲滴,他悄咪咪地睁开小眼睛,舔了舔手背上的伤口,躲在羊皮帐篷的角落里,瞪大了眼睛,小心翼翼地打量着四周。
在弘吉克部流浪的第十天,桓秋宁遇到了一位少年。他给了桓秋宁一个狼牙,告诉桓秋宁这是白狼的狼牙。
他然桓秋宁躲在羊皮帐篷里,等他的消息。
夜里,桓秋宁听到哨声,握着胸前的狼牙,小心翼翼地跑出了羊皮帐篷。
他跑到部落边缘的溪水旁,躲在黢黑的柴火堆后,焦急地等待着一个人。半个时辰后,一位穿着狼皮衣的少年,带着一头小白狼,抱着半个羊腿,如天神一般突然出现在了他的身后。
“嘘,别出声。”少年蹲在桓秋宁的旁边,把羊腿塞到了他的怀里,“你快吃吧,我撒了盐巴,很香的!”
桓秋宁如一只可怜兮兮的小兽,眼巴巴地看着羊腿,咽了口唾沫,却不敢上前。
少年让白狼去放哨,往前凑了一点,小声地说:“你不要怕,我不会伤害你的。我娘是汉人,你跟我说话,我能听得懂。”
桓秋宁抱着胳膊,小心翼翼地点了一下头,哼声道:“名字。”
“我可以告诉你我的名字。”少年坐在他的旁边,犹豫了一下,“我的名字叫‘天旦’,是爱神的意思。我这么说你可能听不懂,那你叫我‘山可’罢,这是我娘给我起的名字,汉人的名字。”
“山可。”桓秋宁默念了一遍,抬头说道,“我叫桓珩。”
“什么?”少年挠了挠后脑勺,一头雾水地问,“我识的字不多,你写给我看,等我回去问问我娘,我就明白了。你可一定不要把我娘是汉人的事情告诉别人,不然我娘会死的。在这个地方,汉人是没法活下去的。”
“恩,我答应你。”桓秋宁掰开少年的手指,在少年的掌心写下了他的名字。
少年撕下一块羊肉,扔进嘴里,抬头看着满天星,笑着问:“我们交换了姓名,算是朋友了么?”
“恩。”桓秋宁点了点头,小心翼翼地扯下一块羊皮,放在嘴里嚼了嚼,捂着嘴道:“好吃。”
“真的吗?”少年转头看向桓秋宁,激动地说,“我有个朋友叫夏景,他特别会烤肉,这条羊腿就是他烤的。只可惜,他是鹰奴,不能跟我一起跑出来玩。”
桓秋宁嚼着羊肉,转过头,鼓着腮问:“鹰奴是什么?他也是你们的奴隶么?”
“鹰奴是最下贱的奴隶,如果他们不够强大,就会成为鹰的食物。”少年垂下眼,神色黯然,“但是我从来没有把他当成我的奴隶,他是我最好的朋友。在遇见你之前,他是我唯一的朋友。我的父亲有三个儿子,而我是最没用的那个,族中所有的长辈都不喜欢我,他们说我是贱人生的孽种,说我不配流天神的血。他们骂我可以,但是不能骂我的娘亲。有一次,我为了娘亲,冲撞了族中的长老,夏景为了救我,被长老们砍断了一根手指。他是天底下唯一一个,愿意为了我付出一切的人,他是我最珍贵的朋友。”
“我没有朋友。”桓秋宁耸了耸肩,放下羊肉,伤感地说,“也没有亲人了。”
“对不住,让你伤心了。”少年拍了拍桓秋宁的肩膀,问:“你为什么会到萧慎来?你想回去么?回到你的家乡。我没有离开过部落,不知道外面是什么样的。但是我听我娘说过,她说外面很美,有金碧辉煌的宫殿,有红墙绿瓦,有烟雨杏花红。”
“外面很美。”桓秋宁低下头,眼泪吧嗒吧嗒地掉,他涩声道:“只是,我已经无处可去了。我没有家了,天下之大,再也没有人知道我是谁了。”
“我很想让你留下来,可是,我没办法保护你。”少年叹了一口气,抬头望天,“今夜的星辰好美啊,为什么很多人看不到呢?他们的眼里没有星辰,只有杀戮,我不想变成那样的人。”
“桓珩,你说我该成为什么样的人呢?”少年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我娘告诉我,我只要平平安安地活下去就好了,可是,仅仅是活下去,就足够了吗?”
“恩,活下去,一定要活下去!”桓秋宁抬起手,抿去了眼泪,“只有活下去,才能看见这么美的星辰。”
一阵突袭的凉风吹的两个孩子后背发凉。少年回头一望,白狼正从远处向他们跑来。
少年包起羊肉,抓起桓秋宁的胳膊,急切地说:“快走,有人要来了。你快跑,不能让别人发现你。”
桓秋宁躲在火堆后,只露出一双眼睛,他慌慌张张地问:“往哪里跑?”
“朝着有光的方向跑!快跑,别回头!”少年塞给他一把匕首,指了指山丘的方向,“我们一定会再见的!”
“好!”桓秋宁低着头,朝着山丘的方向一直跑。不知跑了多久,他蹲下来,抱着膝盖,大口地喘着粗气。
天边星河灿烂,星光把草原照的宛如白昼。桓秋宁握着胸前的狼牙,站在原地,抬头望着天边的星河,看得出了神。
那片星河由冷变暖,渐渐的变成了如烛光一般温暖的火光,桓秋宁抬手揉了揉眼睛,再睁开眼时,眼前浮现出了一簇摇曳的烛火。
痛感很快蔓延至全身,桓秋宁抚摸着浑身上百道伤痕,不由得吸了一口冷气。
他从巨人坑中活下来了。
桓秋宁摸着胸前的雄鹰图腾,心想,如今的他,应该已经成为了弘吉克部的鹰奴。
他强撑着身体,坐起来,看向四周。羊皮帐篷中摆放着几个银盆,里边盛放着大块的烤肉,烤肉的香气诱人,烛火温热。
桓秋宁舔了舔嘴唇,摸了摸肚子,低下头,在狼皮榻下找皮靴。
这时,帐篷外传来了一声,“你醒了?”
第94章 鹰奴(四)
桓秋宁以为来人会是爱神“天旦”,没想到竟然来了个天煞星。
他掀起绣着吉祥纹的门帘,大步迈进羊皮帐篷,坐在了桓秋宁对面地毡毯上。
桓秋宁瞧着他那一副气势汹汹地模样,以为他是来寻仇的,没成想,他坐下之后倒是心平气和了不少。他光着膀子,前胸上的雄鹰图腾和咒语如旧,桓秋宁一眼就认出了,他便是前些日子背着自己去斗兽场的那个鹰奴。
“吃点东西。”他拿起银碗,倒了一杯羊奶,撕下两块羊肉扔了进去,推到了桓秋宁的面前,抬眼道:“说,你是什么人。”
桓秋宁略微吃惊,虽然此人的汉话说的很生疏,但是一点也不拗口,反倒是让他觉得很亲切。他心想,难不成这个鹰奴是个汉人?
于是,他试探性地问了句:“兄弟,我是汉人,吃不惯半生不熟的羊肉,你拿去再给它烤一烤,烤熟了我再吃。”
鹰奴不吭声,把银碗拿回去,三两口喝完了羊奶。他从羊腿上撕下了两大块羊肉,扔进嘴里,没嚼几下就咽下去了。这吃相可谓是相当豪放了,毫无礼仪规矩可言,完全不像是汉人的作风。
看他吃的这么香,桓秋宁的嘴角抽了抽,肚子没骨气地叫了两声。
桓秋宁坐在一旁的矮凳上,揉了揉肚子,心道:“算了,天大地大,吃食最大。面子丢了还能再找回来,人要是饿死了,那可就亏大了!再怎么说,也不能赔了老本罢!”
他在心里跟爱面子的自己打了一架,大获全胜。于是,他伸手抓起一块羊筋肉,美滋滋地送进了嘴里。
“真劲道!兄弟,你再给我倒杯羊奶呗!”桓秋宁咧着嘴,扬眉一笑,“方才是我有眼不识泰山了,这羊肉真香!”
鹰奴无动于衷,抱着胳膊,坐在对面,面无表情地盯着桓秋宁看。
桓秋宁察觉到,这个鹰奴一直盯着他手腕上的草绳看,根本移不开眼。想到这里,他的眉角微微一挑,突然就明白自己为什么能坐在这里美滋滋地吃羊肉了。
缘分还真是妙不可言哪!
他没想到初到边境时遇到的小驿卒,竟然在今日救了他的一条命。
“大哥,你稀罕这种草绳?”桓秋宁假装失落,垂下眼,“哎——可是我不会编啊!大哥,我跟你坦白了说,我是被人骗到弘吉克部来的。城外的流民为了一个羊腿,把我卖到了这里,如今啊,我怕是没法活着回去了。”
鹰奴斩钉截铁地逼问道:“你手上的草绳是从哪弄的?”
“哎!说来话长。”桓秋宁又叹了一口气,心想:“这人还真是个直肠子,别人还没给他下套呢,他自己就先招了。单耳鬼李傀,我既然答应了你弟弟,那咱们就一块活着闯出去罢。”
见桓秋宁心不在焉的,鹰奴重重地砸了下桌子,怒喝道:“说!”
“大哥,您别急嘛!咳咳,你听我慢慢跟你说。”桓秋宁盘着腿,一边嚼着羊肉,一边说,“我呢,有个亲哥,他要是还活着,估计长得跟你一般高大魁梧。他叫李傀,俺们都叫他单耳鬼!他以前是威风凛凛的东平关守将,只可惜,六年前东平关失守的时候,他被弘吉克部的黑鹰军捉去了,干了咱们这行,也就是给萧慎人当了鹰奴,生死未卜。我是汉人,没办法心甘情愿地给萧慎人当奴隶,大哥,今儿个我把话跟你说明白了,你要是觉得我该死,你就杀了我罢!反正,我知道我大哥活不了了,我等了他六年了,也足够了,我不想再继续等下去了。烂命一条,你拿去罢!”
桓秋宁使劲挤出了点眼泪,演的那叫一个情凄意切,为了让李傀信假为真,他特意叫了李傀一声“亲哥”。
他低下头,把那两滴芝麻大的泪珠抿了去,抬头时,见对面的鹰奴哭得悲伤大怮,便知道自己在满春楼的那一年没白待,他是学到真东西了。
桓秋宁不知道李傀是怎么把他搂进怀里的,他只记得李傀像头饿狼一样扑了过来,然后温柔地抱住了他。
他知道这个久别重逢的拥抱不属于他,看着李傀在面前像个孩子一样哭得浑身发抖,他心里莫名地难受了一阵子。
李傀松开桓秋宁后,摘下了胸前挂着的狼牙。他用榔头敲碎了狼牙,从狼牙里拿出了一跟皱皱巴巴的草绳,草绳上系着一个平安结。
“六年了,哥终于见到你了。”李傀把草平安结放在了桓秋宁的手里,“哥带你走,离开这里,咱们不做谁的奴隶,哥要带你回家。”
“回家。”桓秋宁的心颤了一下,他不禁想到那个守在边城的小驿卒,也是日复一日地等着他哥,等他们一起回家。
桓秋宁纠结了一阵子,还是没能叫出那声“哥”。他拍了拍李傀的肩膀,笑着道:“单耳鬼,我厉害么,我从斗兽场中活下来了。这六年,我一直在好好地长大。”
最后一句话,是桓秋宁替小驿卒说的。他想,如果小驿卒见到了李傀,一定会跟李傀说这样的话。六年的遗憾不是一句话能弥补的了的,但是说了总比没说要好。
“嚯,这么多年没见,你小子怎么跟哥生疏了。”李傀摘下黑色面罩,露出了一张黑的发青的脸,着实是像土里挖出来的人面青铜钺。
桓秋宁看着李愧的脸,觉得他跟小驿卒长得一点也不像。
李傀也看着桓秋宁,感慨道:“真好啊,一转眼六年过去了,你小子也长大成人了!”
这张脸虽然晒得黝黑,却相当英气。他的两条眉又粗又浓,眼睛更是炯炯有神,只可惜……
他瞎了一只眼,连眼珠都没留下。
见桓秋宁一直盯着他的那只眼睛看,李傀捂着那只眼,自豪地扬声道:“这只眼是六年前我在东平关打仗的时候瞎的,蒙岢手底下的黑鹰军弄瞎了我的一只眼,我杀的他们那帮鬼崽子们哭爷爷叫奶奶!砍了他们一百个头!”
见到李傀这般意气风发地讲从前的事,桓秋宁才知道小驿卒说他哥是个草莽好汉,并不是给他个戴高帽。
李傀是黑鹰军破了东平关,包围荆城后,唯一一个没有逃命,留下来守城的将领。
黑鹰军的将军看见了李傀的武义和气节,才没有要了他的命,但是他们不敢任用这样的人,只能把他送到驯鹰的部落,让他当鹰奴。
“当年,蒙岢把我抓到斗兽场,让我给他当奴隶的时候,我本是想自戕,自我了断的。”李傀转着匕首,阴着脸,“可我不服,也不甘心!当年那场仗死了那么多人,有那么多的人想要活下去,可他们却没有能够活下去的机会,我不能就这么草率地糟蹋了自己的命。我要活着,为了荆城死的去百姓活着!”
“好兄弟,好样的!你活下来了!有机会,咱们一块活着逃出去。”桓秋宁拍了拍他的肩膀,顺便问了句,“弘吉克部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在边城的时候,我听说裕达岭那边又要打仗了。”
李傀跟桓秋宁一样,盘腿坐在毡毯上,不疾不徐地道:“外边的情况我不清楚,部落里的事儿我倒是知道不少。你想知道什么,我一一说给你听。”
“先从你刚才提到的蒙岢说起罢。”桓秋宁思索片刻,连着问了几个问题,“我听说过不少关于他的事,大多是皮毛,你讲点筋脉,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物?他对弘吉克部来说,是什么样的存在?他是弘吉克部的心脉么?”
刚问完,桓秋宁便在心里把殷禅和谢柏宴骂了个遍,他暗暗心道:“病秧子这个混蛋,什么事也不肯跟我挑明了说,说到底,他还是不信任我。我桓秋宁这个人啊,从来不走回头路,我既然下定了决心要给郢荣谋一条路,便不会当那吃里扒外,两面三刀的贱种!哎!心寒哪!”
“蒙岢是蒙谚的小儿子,黑鹰军的领军,萧慎人信奉的天神为他们选中的下一任的王。只要他不死,他就是下一任的拓剌王。”李傀蹙着眉,继续道,“只可惜,此人亦正亦邪,不是个善茬。”
桓秋宁倏然竖起了耳朵,问道:“亦正亦邪,此话怎讲?”
“据我所知,蒙岢是蒙谚最不喜欢的一个儿子,他觉得蒙谚的母亲出身低贱,生出来的儿子只能是个孬种,配不上他身上流的天神的血。”李傀苦大仇深地说,“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原因。蒙岢跟蒙谚的堂弟蒙彡有着不伦不类的关系。”
桓秋宁错愕地问:“嘶,竟有此事?”
“在弘吉克部,男人要比女人多的多,加上此处的冬天漫长寒冷,本就体质阴寒的女人很难熬过漫长的冬日,弘吉克部的女人越来越少。因此,有很多蒙氏贵族便与男人做|爱,来发泄他们压抑不住的性|欲。我听说,蒙岢年少时为了救一个人,心甘情愿地成为了蒙彡的娈宠,为他服侍了很多年。而蒙岢不顾一切去救的那个,却死在了他的面前。从那之后,草原上的那个下贱龌龊的少年也死了,取代他的是心狠手辣的杀神,也就是蒙谚给他取的那个名字,用萧慎话来说,叫‘天旦’。”
“你说什么?他叫‘天旦’?!他就是‘天旦’!”桓秋宁惊愕地抬头,又问,“‘天旦’不是爱神的意思么?在弘吉克部,还有别人叫这个名字么?”
“没有了。”李傀解释道:“据我所知,这个名字是蒙岢出生的时候,蒙谚请求天神给他取的名字。当时,蒙谚从巫师的口中听到‘天旦’这两个字的时候,觉得这个名字太过凶煞,不吉利,便让巫师对外宣称出生的小王子是天神赏赐给人间的‘爱神’。他没办法给蒙岢换一个名字,这样会触怒天神,于是便把这个名字藏起来了,没有对外说。直到蒙岢十八岁成人的那一天,众人才知道蒙岢的这个名字。碰巧的是,那时候黑鹰军正好却一位将军,作为杀神的蒙岢带着蒙谚开疆扩土的雄心壮志,接下了黑鹰军的虎符,成为恶狼黑鹰军的将军。”
“原来是他。”桓秋宁沉思着,喃喃道:“好在,我们都活下来了。山可,山可,可不就是‘岢’嘛,我早该想到的。想必这些年,你应该找到答案了吧。”
桓秋宁搜肠刮肚地把往事翻了个遍,他再问道:“你有没有听说过一个叫夏景的人?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应该也是一个鹰奴。”
李傀沉声道:“你早就见过他了。”
桓秋宁指了指自己,笑着问:“我吗?什么时候,这么有缘分?”
李傀见桓秋宁嬉皮笑脸,他也嚣张跋扈地扬眉一笑,一副等君吃瘪地表情,咧嘴道:“那天在巨人坑外,就是他一脚把你给踹下去的。”
“……”
桓秋宁宛如一潭死水中的一条死鱼,面无表情地抬头望了一下天:“贼老天,你作践谁呢!”
第95章 鹰奴(五)
天不应,地不灵。
桓秋宁收回视线,这时,门外突然传来了一句他听不懂的萧慎话,紧接着门外的人齐帅刷地跪了一地。
“领主来了,快跪下。”李傀利索地起身,按住桓秋宁的肩膀,冲着他的膝盖骨不轻不重地踹了一脚。桓秋宁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呢,人已经搁地上跪着了。
桓秋宁稀里糊涂地跪着,未见其人,先听见了各种金饰清脆的撞击声。他低着头,听见迎面走来的领主冷不丁地问了句,“你叫什么名字?”
跪在一旁的李傀歪头冲桓秋宁使了个眼色,让他别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桓秋宁瞬间明白了他的意思,小声地回应道:“回领主的话,我叫‘见雪’,是个无家可归的流民,幸亏领长收留我,要不然,我迟早是要饿死的。”
他故意卖惨,却没想到自己的卖惨大计在此地根本行不通,因为这个地方的人,都是些没心没肺的怪物。
领主的身上佩戴着几十个金饰,他一动,浑身闪亮亮的,犹如被火彩覆盖了全身。他抬脚,一双上好的鹿皮靴踩在了矮凳上,转头看着李傀,一双炯炯有神地金黄色的瞳仁瞪向李傀,瞳孔骤缩,寒声说了句:“打。”
李傀没敢反驳,咬着牙,抽出皮鞭,狠狠地在桓秋宁的背上抽了一皮鞭。
桓秋宁吃痛,没敢吭声,咬牙忍着。
领主蹲在桓秋宁的面前,捏住他的下巴,桓秋宁不得不抬头,一双泪眼可怜巴巴地看着领主。
那双似水的眸子底下脏藏着狠劲,桓秋宁假惺惺地求饶道:“领主,我,我知道错了。”
领主抬起眼,欣赏玩物似的瞧着桓秋宁。他有一双特别的金瞳,瞳仁异常深邃,是罕见的琥珀金色,像凝固的阳光。他的眼角乌黑,两条墨眉横在双眸上,又有点像阎王殿前的青面獠牙的鬼。
他一抬手,桓秋宁又挨了掀皮带肉的一皮鞭。
“啊嘶。”
这两道鞭子下去,桓秋宁背上的旧伤全裂开了,滋滋地冒着血。
“你给我听好了,我问你什么,你答什么,旁的一个字也不能说!”领主扼住桓秋宁的下巴,看着桓秋宁的那张脸,他的眼角泛起了几分笑意,“你长的不错,做鹰奴可惜了。”
“这又是唱的哪一出?”听到这句话,桓秋宁撇着嘴,暗暗腹诽道:“这张皮可真真是给我招惹了不少是非,早知如此,在琅苏的时候,我就该把这张皮烧了,再把灰扔到望苏河里边去。罢辽,既然错也不在我,我也就甭折磨自己了。”
领主跟李傀说了几句萧慎话,桓秋宁跪在一旁静静地听着。说完,领主带着他那一身亮闪闪的金首饰,飞扬跋扈地走出了羊皮帐。
这哪是一个奴隶能有的气场啊!
此人绝对不简单。
门帘落下的时候,桓秋宁瘫在地上,终于松了口气。
李傀扶起桓秋宁,找了两块干净的麻布给他简单地包扎了伤口,叹气道:“此处不比大徵,在这里,奴隶是没有资格说话的。你千万要记住,谨言慎行,什么也不要说,什么也不要做。如果遇到了好的时机,咱们一块逃出去。你切记,一切听我的。”
“是了。”桓秋宁苦大仇深地嗷嚎道:“好大哥,我已经大彻大悟了。我一定会痛改前非,一个字也不说了。”
缓了一会后,桓秋宁问道:“刚才那只金灿灿的野鸡,是什么来头?”
“他就是鹰奴的领主——夏景。”李傀扫了眼门帘,“你忘了吗,当日在斗兽场,是他放的那只红眼鹰,是他把你扔下去的。”
“此生难忘啊!”桓秋宁盘腿坐在地上,抿去了额角的汗,“如果我猜的没错的话,他与蒙岢的关系非同一般罢。”
“他是蒙岢的鹰爪,也是他的替死鬼。”李傀摸起一把匕首,塞进桓秋宁的怀里,把他拉了起来,“没时间了,你穿好衣服,马上夏景的人就要来接你了。”
“去哪儿啊?我才刚喘了两口气,身上还疼着呢。”桓秋宁面露难色,焉了吧唧地说,“能不去么?”
“去銮城。”李傀道:“夏景要带你去见蒙亲王蒙彡。”
桓秋宁愕然道:“他怕不是要把我送给蒙彡当娈宠罢!”
“蒙彡生性嗜色,连初生的羔羊都不放过,夏景把你送过去,大抵是为了投其所好。”说着,李傀打量了桓秋宁一番,颇为坦诚地道,“说实话,大哥也没想到,你能长得这么俊俏,你的眉眼真好看。大哥一时也想不出什么好词,只能想到一句‘一寸秋波,千斛明珠未觉多’[1]。大哥读的诗不多,你莫要笑话哥。”
“好一句‘一寸秋波,千斛明珠未觉多’!妙极了!”说完,桓秋宁突然意识到这句诗是李傀用来形容他眉眼好看的,腼腆地笑了一下。
他这么腼腆地一笑,就更俊俏了!
李傀豪爽地干笑了两声。他拿了件羊毛毯,披在了桓秋宁的身上,笑道:“大哥还读过好几首有名的诗,等咱们回了荆城,大哥慢慢地讲给你听。你莫要怕,到了銮城,大哥一定会想出法子,护住你。咱们去銮城,说不定能遇到好的时机,总之啊,咱们必须得离开这个部落,留在这里,迟早要被夏景活活打死!”
“行,我听大哥的。”桓秋宁咧嘴一笑。他确实不能在这里耗费太多的时间,毕竟他此番来到萧慎真正的目的,是要给郢荣争取更多的时间和机会。
从来没有人替他谋出路,可他却心甘情愿地替别人谋出路,有时候,他甚至觉得自己像个傻子,彻头彻尾的傻子。
傻点就傻点罢,有句老话说的好,傻人有傻福嘛。
桓秋宁和李傀跟着鹰奴大军在草原中走了三天三夜,磨坏了两双草鞋,才见到了一座土城。
黄沙之中,那座城仿佛一只沉睡的巨兽,沉默地匍匐在苍茫的黄土地上。城墙并非由砖石堆砌而成,而是由黄土一层层夯筑而成,风一吹,城墙不住地往下掉墙皮,那场面,也是相当壮观哪!
到了銮城,草原的气息消散在了黄土中,土道上走着的不再是牛羊,而是一眼望不到尽头的背着货物的骆驼大军。
途中,领主赏赐给桓秋宁一只鹰。这只雄鹰生性乖戾,脾气古怪,不通人性,桓秋宁与他说了一路,费了不少口舌,也没能跟它对上眼。
正因如此,入城的时候,别的鹰奴都是肩扛战鹰八面威风地入城,而桓秋宁就比较尴尬了。他的鹰在天上飞,他在地上追。他前脚刚进了城,后脚他的鹰突然掉头,飞到了城外,还嚣张跋扈地冲他叫了两声。
桓秋宁气的火冒三丈,他有气没处撒,只能跟路边的一头看戏的骆驼大眼瞪小眼,愤愤地冲它扔了俩石子。
“罢了,你走罢……反正你跟着我,也是没有肉吃的。你喜欢谁就去找谁好了。”桓秋宁抱着胳膊,冲天上的鹰道。
声落,天上的鹰冲他扔了一坨“土泥”,嚣张跋扈地叫了两声,然后远走高飞了。
桓秋宁一脸嫌弃地扫了一眼草鞋前的“土泥”,气急败坏地抬起头,指着在他头上盘旋的鹰,大喊道:“哪来的大小姐脾气?我祝福你,永远不会被夏景抓住,能在天上飞一辈子!”
说完,他灰头灰脸地走在鹰奴队伍的末尾,收回心思,开始仔细地观察这座藏在草原身处的城池。
这座城与大徵的城郡不同,城中没有明显的规划,也没有纵横交错的街市,它只有一道大道,从南到北贯穿了整座城。大道的两边有各式各样的上铺,城中百姓的衣着打扮也大不相同。有穿着麻布衣裳跪在地上劳作的老翁,也有穿着锦衣华服,拿着皮鞭沿路训斥奴隶的贵族,也有赤身驯兽的奴隶。
看到商贩的小摊前摆着的木牌上的字,桓秋宁才知道銮城的“銮”字怎么写。
见到“銮”字,他笑着问问身旁的李傀:“大哥,这座城池的名字是怎么来的?想必这个‘銮’字,应该有故事罢。你讲讲嘛,我这个人没什么特别的爱好,就喜欢听故事。”
据说在鹰奴中,夏景不在的时候,李傀就是“天”!无论他说什么话,下什么命令,别的鹰奴都得听。进了銮城之后,夏景离开了鹰奴的队伍,李傀便挺直了腰板,耀武扬威地走着,仿佛回到了他自己的老家,周围的人都是他的小弟。
“很有趣。”李傀爽朗地笑着,“蒙谚那个贼头,大字不识几个,还硬要装蒜,结果,出大糗了罢!他年轻的时候带兵去裕昌关那边打了一场仗,听见临边的百姓说,上京城里有一座金子堆砌而成的宫殿,叫‘金殿’!蒙谚一听急眼了,大徵的皇帝有金殿,睡在白玉枕头上,他一个萧慎的拓剌王,睡在羊皮帐篷里,那怎么成呢!于是,他回到萧慎之后,没琢磨那场仗是怎么打输的,净想着从哪儿弄金子盖金殿了!”
“没想到蒙谚这老头,年轻的时候挺逗啊!”桓秋宁转头,笑着问道:“然后呢?”
“然后他开始在萧慎挖坑,可是萧慎根本就没有金矿,他挖了五年,只挖出了些奇形怪状的石头。没办法了,他只好用挖出来的这些土,盖了一座土城。在给这座城池取名字的时候,就更有意思了!蒙谚想着大徵皇帝有一座金殿,他不能比大徵的皇帝差,便抓了个边城的百姓问,有没有什么字,里头有很多金子,那位百姓一听,给他写了个‘鑫’字。谁能想到蒙谚这老贼头眼神不好使,把那个‘鑫’字,看成了个‘銮’字,于是便边给他建的这座土城,取了个名,叫‘銮城’。这座城的名儿就是这么来的。”
“哈哈哈,蒙谚这个老东西,年轻的时候还挺会给自己找乐子的呢。”桓秋宁乐呵一笑,边走边说,“好几年前,我被他捉住过,那个时候,我差点死在他手里。蒙谚放了几十头狼,想咬死我,结果让我给跑了。我估计啊,那次我跑了之后,他肯定气的夜不能寐,恨不得扒了我皮,抽了我的筋,喂他那几头红眼的狼!”
“弟,你小子本事不小啊,没给咱老李家丢脸!”李傀给桓秋宁竖了个大拇指,“在哥认识的人里头,你是唯一一个能从蒙谚手底下逃出去的人。”
桓秋宁哈哈一笑,自谦道:“我肯定没大哥厉害,我还得靠大哥罩着我呢!”
李傀问道:“你之前跟夏景说,你叫什么名儿来着?”
“见雪。”桓秋宁答道:“我随口起的,怎么了?”
“这名儿好听,我记住了!以后我就用这个名字称呼你,你甭再起别的名儿了,免得被旁人看出端倪。”李傀指了指大道尽头的一座宫殿,“那便是拓剌王的王宫,蒙亲王也住在里头。你去换身衣裳,夜里我带你进去。咱们啊,去好好地会一会萧慎的王氏。”
“嗳!”桓秋宁单挑一边肩,给李傀撞了一下,挑眉道:“有大哥罩着我,就算是上刀山,下火海,我也不怕!”
桓秋宁和李傀跟着骆驼车队从一间卖桂花糕的铺子前走过,铺子里,一位身材魁梧,眉眼英朗的少年正站在柜台前,看着方盒中的糕点。
掌柜的见来人赤裸着上身,又戴了不少金饰,已然猜出了来人的身份。掌柜的估摸着他便是刚刚进城的鹰奴,只不过他的身份要比普通的奴隶稍微高了一点,但也只是个奴隶。
毕竟,在銮城中,低贱的奴隶是没有资格站着跟人说话的。
掌柜的盯着夏景身上的金首饰,语气稍微客气了点,问了句:“要点什么?”
夏景用两指捏起一块桂花糕,放在鼻前闻了闻,没有香味。
他稍微用力一捏,桂花糕就如黄土一般碎在了指尖,落地时变成了一摊尘土。
这根本不是桂花糕,而是用黄土和面粉和成的土饼。城中的百姓缺食少粮,常年吃这种馋了土的东西,已经分不清什么才是食物原本的味道了。
夏景略微失落地垂下眼,他想给那个人带去些好东西,他知道那个人喜欢吃中原的糕点,可他买不到真的,也不愿意用这种粗制滥造的赝品去搪塞他。
他戴了一身的黄金首饰,却买不到一块桂花糕。
夏景微微摇头,他转过身,背对着柜台,失落地叹了口气。
“好你个不知死活的奴隶,弄坏了爷的糕点,你还想走?!”掌柜的见夏景转身要往外走,火冒三丈,他伸手扯住夏景身上的腰带,扯着嗓子骂道:“这天底下哪有白白让你吃霸王餐的好事,更何况你只是个奴隶,最下贱的奴隶,你连人都不是!”
夏景没回头。他摘下了一个金色的耳坠,反手扔在了地上。
掌柜的见到黄金,立刻瞪大了眼珠子。他捡起黄金耳坠,扑到夏景身后,不依不饶地骂道:“给这么点金子就想走?你把爷当奴隶糊弄呢!你知道爷背后的人是谁么,是蒙亲王!你要是得罪了爷,回头爷上蒙亲王那里告你一状,到时候,无论你是谁的奴隶,也得跟条狗似的死在爷的面前,懂了吗?你要是个识相的,就乖乖地把身上的金首饰卸干净了,爷心情好了,就饶你一命!”
夏景站在原地,冷淡地说了一句:“滚。”
“你说什么?你敢让爷滚?你他娘的认清楚自己的身份了么,你只是个奴隶!”掌柜的没看见夏景手臂上暴起的青筋,像一条饿疯了的野狗,扒着夏景腰上的腰带,瞪大了眼珠子,“哎呦喂,这是鸽血红罢!瞧瞧这血色,真美呀!这么好的宝石,戴在你的身上,真他娘的是糟蹋了好货!”
夏景又说了一句:“滚。”
他的语气比上一句,更为平静。
“爷要把这颗鸽血红扣出来,镶嵌在帽檐上,爷要让所有人都看见它!”掌柜的恨不得钻进那颗宝石里,“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美的东西,真是馋死人啦!”
就在掌柜的伸手去摸夏景前胸上的胸链时,夏景突然转身,反手掐住了他的喉咙。
夏景扼住他的喉咙,逼迫他跪在自己的面前,淡然地注视着那双惊恐万分的眼睛,平静地说:“我给过你机会了。”
掌柜的满脸充血,大口地喘着粗气,“你……你要干什么!爷可是蒙亲王的人,你不怕蒙亲王么!你要是敢动我一根汗毛,蒙亲王一定会弄死你的,你不怕死么!”
“咔嚓!”
夏景捏着他的脖颈,倏然转了一下手腕,生生地捏断了他的喉咙。
掌柜的根本没来得及发出最后一声呜咽,登时断了气。他临死都在瞪着夏景腰间的那颗鸽血红宝石,那双充血的眼睛,比鸽血红的宝石还要红。
夏景低头扫了一眼那张狰狞扭曲的脸,用拇指抿下了他嘴边的一滴血,轻蔑地说了句:“血色真美啊。”
他松开手,平静地注视着掌柜的倒在他的脚边,顺便把那一滴血,抿在了腰间的红宝石上。
夏景背对着天空,转头看向背后,烛火突然晃了一下。
拓剌王宫内,烛火映在金碧辉煌的墙壁上,云雾缭绕般的烟雾氤氲在宫殿的上空,把珠宝的火彩掩盖在了那层若隐若现的雾气中。
夏景跪在大殿上,漫不经心地擦着腰间的那颗红宝石。
几位身姿妙曼的舞姬挥着衣袖从他身旁飘过,留下了阵阵芳香,他不闻不问,不看不听,无欲无求地低头擦着那颗红宝石,只是会时不时地,偷偷地瞄一眼王座上的那个人。
夏景抬头,见到两位舞姬一左一右地给那人喂着酒,而那个人,整斜倚在王坐上,居高临下地睨着他,望眼欲穿,恨不得看穿他一起一伏的心脏。
那人总是用这般居高临下的眼神看着夏景,除了他们肌肤相贴,十指相扣,在方寸的羊绒榻上,起起伏伏的时候。
那人当着夏景的面,揽住一位舞姬的纤纤细腰,仰着头,把酒樽中的美酒一饮而尽。他看着夏景,勾了勾手指,似笑非笑道:“过来。”
此人便是拓剌王的儿子,天神为萧慎选择的下一任的王,弘吉克部的台吉——蒙岢。
夏景跪在大殿上,低下头,避开蒙岢的视线,涩声道:“台吉,您醉了。”
“本王没醉。”蒙岢直勾勾地盯着夏景,反手推开了身边的舞姬,“过来,给本王倒酒。”
夏景赤着足,一步一步地走上了铺满金箔的台阶。他低着头,凝视着腰间的红宝石,不敢去看蒙岢的眼睛。
高大的影子落在了蒙岢的身上,把他整个人全都包裹在了影子里,连钻石珠宝的火彩也罩住了。
蒙岢掀起盖在大腿上的金色的罗衫,拍了拍大腿上缠绕着金链,抬眸盯着夏景,“来,坐到这儿来。”
夏景回头看了一眼大殿上的舞姬,低下头,沉声劝道:“台吉,不可以。我只是您的奴隶!”
蒙岢没在乎夏景说了句什么话,他揽住夏景的腰,轻轻一勾,像适才揽住舞姬的腰一般,把夏景楼在了怀里。他的指腹在夏景前胸隆起的腹肌上揉蹭着,哑声道:“本王想喝酒了,你来喂本王罢。”
夏景斟了一杯酒,两指捏住酒杯,送到了蒙岢的嘴边。他一送,蒙岢一躲,他再送,蒙岢再躲,两人一来一回,推推搡搡了许久。
蒙岢笑着握住了夏景的手,在掌心了揉了揉。
夏景再把酒杯往他的面前送,他便又笑着往后躲,直到夏景整个人压在了他的身上,他才肯握着夏景的手,把杯中美酒一饮而尽。
他捏住夏景的手指,轻轻地替他擦了擦嘴边的酒滴,顺便,亲了一下。
蒙岢揽住夏景的腰,掌心扶着他的胸,在他的耳边温声道:“阿景,你怎么才回来,我等了你好久呢。你看它,它也想你了。”
蒙岢握着夏景的手,低头向下看了一眼。
夏景被他揉的起了一层薄汗,他直起腰,轻声道:“台吉,这里不是能说这种话的地方,夏景不敢应。求台吉,留夏景一命。”
“有我在,没人敢伤你。”蒙岢勾住夏景的腰带,直起身,扶着他的肩膀,嚣张跋扈地挑了一下眉,细声道:“我松手了,那你一会儿,可要好好地哄哄我。”
见到夏景点了头,蒙岢才肯善罢甘休。他放下酒杯,冷下脸,拍了拍手,“本王累了,今夜就到这里罢,都退下罢!”
殿中舞姬纷纷退场,一阵凉风吹散了殿中的芳香,反倒是把云雾搅和的更浓了。
云雾中,夏景迫不及待地解开了蒙岢胸前缠绕着的金链,他捧着蒙岢的脸,霸道地吻了下去。一直到云雾散尽,摇曳的烛光清楚地照在二人身上的时候,绵长的吻还没有停下。
一吻天荒。
这一刻,他们等的太久了。
蒙岢捏起散落在王座上的碎金箔,在指尖揉了揉,一点一点地抿在夏景的胸骨上,描摹着他的每一寸肌肤。他仰起头,含住了夏景金腰带上的鸽血红宝石,细细地舔了舔,抬头笑着问:“有血腥味,你杀人了?”
“恩,杀了一个蒙彡安插在城中的眼线。”夏景摘下腰带,扔到地上,抬手抿去蒙岢额头上的细汗,“台吉,我带来了一个鹰奴,我要把他献给蒙彡。答应我,你不要再去找他了,好么?”
“阿景,你心疼了?”蒙岢仰头蹭了蹭夏景的脸,温柔地哄着他,“别难受,一切都会过去的。总有一天,我要让你光明正大地站在我的身边,我要告诉天神,告诉所有人,你是我的爱人。你是我永生的挚爱,永远的爱人。只有在你的面前,‘天旦’才是爱神。”
夏景捧着蒙岢的脸,让他不得不看着自己,“可是,你要我如何才能狠的下去心,看你一次又一次地被蒙彡那个畜生折磨!看着你被他羞辱,我生不如死,我宁可自己被千刀万剐,也不想让你受到一丝一毫的伤害。我恨不得立刻把蒙彡那个畜生碎尸万段,让他死无全尸!我要让蒙彡跪在神的脚下,永远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赎罪,永世不得超生!”
太痛了,夏景永远也忘不掉那个雪夜。
他跪在蒙彡的帐篷外,看着蒙彡一件又一件地剥掉蒙岢身上的衣服,扔到雪地里。他撕扯着那些带着蒙岢体温的羊绒,咬牙听着帐篷里传来的一声又一声歇斯底里的嘶吼。
他是一个奴隶,甚至没有拿起刀保护自己爱人的资格。
那一夜下着大雪,狂风席卷了整个草原,可夏景赤裸着上身,跪在雪地里,却没有感觉到一点冷,他只是觉得疼,肝肠寸断般的痛不欲生。
后来,他麻木地看着蒙岢一次又一次地进了蒙彡的帐篷,听蒙岢一次又一次痛苦地呻吟,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早就死在了那个雪夜,如今留在个世上的,只不过是一个行尸走肉罢了。
如今,蒙岢已经成为了萧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台吉,成为了天神选下的下一任拓剌王,成为了黑鹰军战无不胜的“天旦”将军,可他身上数不尽的赫赫军功,却抵不过蒙彡的一道传召。
每每想到这些,夏景便心如刀绞,他攥着自己的心口,跪在羊绒毡毯上,悔恨地闭上了眼睛。
“怎么停下了,你不想要了吗?”蒙岢抱着夏景地腰,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仰着头,涩声问,“阿景,你怎么了?为什么不做了?”
夏景跪在蒙岢的面前,抱着头,浑身抽搐着,如天崩地裂一般嚎啕大哭。
蒙岢不明所以,也没再问,他把夏景抱在怀里,温柔地拍着他的背。
每次与蒙岢行鱼水之欢之时,他总是克制着自己的欲望,动作尽可能地轻柔,尽可能地弥补蒙岢身上的痛,蒙岢也从未对他提过任何要求,总是纵容他对自己做任何事情。
可是,某一个瞬间,夏景突然明白,他越是刻意地去弥补蒙岢身上的缺口,就越会让蒙岢想起那一个又一个痛苦至极的夜晚。
夏景越是刻意地避开那些过往的痛,越是在蹂躏他的伤口,到头来,反而是自己伤他伤的最深。
不知不觉中,他的小心翼翼变成了无解的毒药,毒入骨髓,无论他如何触碰,如何呵护,也是疼的。
无可救药,两败俱伤。
“阿景,不哭了,好不好?”蒙岢从背后轻轻地抱住了哭的一抖一抖的夏景,把他的整个后背抱在了怀里,“阿景,我给你唱首民谣罢。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娘总是唱给我听。”
夏景点了点头。他把眼泪抿干净,转过身,与蒙岢面对面抱着,两人紧紧地贴合在了一起,像两块天衣无缝的合玉佩。
“黄水汤汤,麦田苍苍。
孩童嬉戏土塬上。
驼铃叮当,驼铃叮当。
布谷鸟叫醒月光。
雪花扬扬,白霜茫茫。
远方的姑娘守在篝火旁。
月光凉凉,月光凉凉。
不见归来的儿郎。”
蒙岢在夏景的耳边轻轻的哼着民谣,夏景咬着他的肩骨,无声地哭了好久。
夏景的父亲死在了斗兽场,他没见过自己的母亲。奴隶们说他是他爹跟草原里的牲畜生出来的杂种,没人要的贱货,连奴隶都瞧不起他。
五岁那年,弘吉克部遇到了有史以来最漫长的隆冬,那场雪下了整整十个月,到最后,草原里连一根完整的草根都挖不出来了。
瘦的骨瘦如柴的小男孩躲在冰窟窿里绝望地等死的时候,有一个穿着厚重的羊皮袄的男孩,把他从冰窟窿里带了出来,从那之后,他再也没想过要放弃自己这条低贱的命。
蒙岢把夏景带到了自己的温暖的帐篷里,让他的母亲给夏景煮粥。蒙岢的母亲是一个漂亮的女人,夏景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美丽的女人,见到她第一眼,他以为自己见到了天神。
蒙岢的母亲给他取了一个名字,叫“夏景”。她说,他一定能活到夏天,他一定能见到夏日的烈阳,看风吹麦浪,牛羊遍地青草香。
她说,他的眼睛特别美,像光闪闪的金子。她说,这么漂亮的眼睛,就应该看见这世间最美好的景色。
从那天起,夏景有了名字,有了身份,有了想要守护的人。他不再在乎周围的奴隶如何刁难他,侮辱他,诋毁他,因为他知道,自己跟他们不一样,他很幸运地遇见了这世间独属于他地那一份美好。
蒙岢的母亲去世后,蒙岢便是夏景在这世上唯一所爱之人,蒙岢是他的全部。
蒙岢的眼睛像她的母亲,水灵又晶亮,像天边的星辰。他看人的眼神总是很温柔,夏景小时候总是喜欢盯着蒙岢的眼睛看,他觉得被蒙岢看上一眼,就好像被暖风亲吻过一样,暖暖的,甜甜的。
蒙岢眼睛里的温柔,是夏景唯一想要留住的幸福。
物是人非事事休,如今,蒙岢眼睛里的那份纯真的温柔,再也寻不见了。
殿中烛火越来越暗,月上枝头,四周静谧无声。
蒙岢唱完了民谣,握着夏景的手,温柔地亲了亲他的断指。
“台吉,我不会再犯错了。”夏景轻轻地吻了他一下,抬眸看向他的眼睛,真挚地道,“也不会再任性了。”
“阿景,你没有错,犯错的人是我。”蒙岢踮起脚,往前挪了挪,坐在了夏景的大腿上,“是我想要的太多,是我太自以为是了。”
“台吉,你值得这世上最好的一切。”夏景真挚地道,“你想要的,就是我想要的。台吉,如果我能成为对你有利的人,我死了也高兴。无论你想做什么,想要得到什么,只要你肯告诉我,我就会全心全意地为你铺路,我愿意为了你去做任何事,不问缘由,我只怕自己不能帮到你。台吉,你信我,我绝不背叛你。”
蒙岢俯下身,拿出了一个藏在王座下的雕花木盒,小心地抱在了怀里。
夏景从未见过这个木盒,他问道:“这是什么?”
“我娘亲的骨灰。”蒙岢爱惜地抚摸着雕花木盒,“我想带我的娘亲回家。”
萧慎人死后,他的亲人会把他的骨灰撒到草原中,让北风吹散,让故去的人随风而去,走遍世间的每一寸土地,走到天涯海角,然后挑一个有缘的角落,等待新的轮回。
而汉人的习俗与之不同。汉人讲究入土为安,死后要安葬,蒙岢小的时候听他的娘亲说,人死之后是要入土的,人们在地上堆一个小土丘,叫做“坟”,再给逝者立一个碑,这样逢年过节,他们能跪在碑前,祭奠故人。
她说,她明白萧慎人的习俗,人死灯灭,什么也留不下。但是活着的人总要留个念想,活生生的人突然走了,谁也接受不了。
世间的一切都有法则,再深的伤痛,终究也会被时间治愈。
她告诉蒙岢和夏景,如果有一天她死了,他们不要难过。她想像死去的萧慎人一样随风而散,这样,她就能跟随着北风,回到她的家乡。
蒙岢没有遂了他娘亲的愿,而是依照汉人的习俗,把思念留在了一方木盒之中。
他要亲自送他的娘亲回家。
“阿景,如果有一天,我没办法亲自完成娘亲的意愿,你替我把这个带到干越,找一棵最高大的槐树埋了罢。”蒙岢把他母亲的骨灰盒交到了夏景的手中,“我的母亲叫王槐,她是干越王氏的女儿,只可惜干越王氏早在十二年前就灭门了,无一人幸存。我的娘亲,她也没有家了。”
“不,我不配。”夏景斩钉截铁地拒绝了蒙岢,“台吉,我不能答应。干越王氏灭门一案我会查清楚,但是这件事,我没法答应你。台吉,如果你死了,我也就没有活下去的理由了。台吉,你要记住,你要是死了,夏景绝不独活!”
“你还是跟小时候一样,一遇到事,就喜欢跟我急眼。”蒙岢在夏景的额头上亲了亲,“我说笑的,你别当真。另外,之前的事,你处理的怎么样了?”
夏景答道:“我已查明,拓剌王身边的巫师,正是蒙彡的人。蒙彡近些年痴迷于巫蛊之术,害了不少人命,当然,奴隶的命在他的眼里也算不上人命。只是,如今他把蛊虫种进了拓剌王的身体里,那种蛊虫与鹰奴体内的蛊虫不一样。”
蒙岢蹙眉问道:“蛊虫?可是我娘亲死的时候,在她耳朵里发现的那种蛆虫?”
“有些不同。”夏景解释道,“拓剌王体内的蛊虫,更狠毒,也更难杀死。这种蛊虫来自中原,所以我猜测拓剌王身边的这位巫师,很可能是个汉人。另外,这位巫师不喜与族中贵族来往,倒是常常与拓剌王身边的宠姬见面,想必,他们之间一定有些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也许就与蛊虫有关。”
“我见过他几次,他穿着一身黑色的宽袍,黑纱遮面,让人瞧不清他的长相。”蒙岢回忆着,“能确定的是,他是一个瞎子,两只眼睛都瞎了。那次他伸出手臂,给父王递丹药的时候,我看到他的手臂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伤疤。我听闻大徵的皇帝常把罪臣流放至边境,你说,有没有一种可能,他是从大徵的边城逃难而来的罪人?”
顺着蒙岢的话,夏景揣测道:“你是说,这位来路不明的巫师是在弄虚作假,故弄玄虚?他用所谓的巫蛊之术,给拓剌王下了一个套?”
“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蒙岢侧卧在王座上,挑眉一笑道:“真真假假,谁又能分得清呢?更何况,他到底是真还是假,也不由他一个人说了算。去查,我要这个人全部的底细。”
第96章 鹰奴(六)
夜里的銮城与白日里大不相同。
白日里,这座城就是藏在沙漠深处的一块土疙瘩,风一吹,就掉了一层皮。但是,当暮色来临,城中油灯一盏接一盏亮起来的时候,这座城市便渐渐地苏醒了。
夜间的銮城,鼎沸的人声与嘈杂的闹声糅杂在了一起,道路两旁,牧民与商户高举铜碗,喝着奶酒,在天神赐予他们的不夜城中,欢庆着平凡的日日夜夜。
彪悍的鹰奴撕烂身上的衣布,站在火堆旁,把热油浇灌在碳火上,顷刻间,火堆发出了噼里啪啦的爆炸声。他们架起一只扒了皮的羊,扔在了火堆上,不一会,焦熟的肉香随着夜风,炽热地弥漫到了銮城的角角落落。
桓秋宁嗅着空中的羊肉味,回头望着不远处的篝火,肚子不争气地叫了两声。
他着李傀进了一间卖皮料的商铺。正值盛夏,铺子里柜台旁堆积着很多卖不出去的羊皮和狼皮,李傀给掌柜的扔了两块金疙瘩,掌柜的才正眼看了他们一眼。
“要什么料子?”
李傀把桓秋宁拉到掌柜的跟前,道:“要成衣,最好是琅苏的丝绸做的衣裳,有么?”
“口气不小啊。”掌柜的舔了舔嘴里的大金牙,不屑地翻了个白眼,“现在琅苏的料子可运不到这儿来,大徵的皇帝老儿想穿丝绸,都得等着上京城里的军爷给他供呢。不过,我这店里倒是有郢荣的织锦。”
李傀背靠柜台,回头漫不经心地戏谑道:“这大热天的,穿织锦,怕是会捂出一身痱子罢。”
“哎呦,听着你这语气,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拓剌王的亲儿子呢。”掌柜的打量着李傀,努着嘴,指尖捏了捏,“想要好货,得再来点硬家伙。”
李傀二话没说,又给他扔了俩金疙瘩。
“大哥,你的壕光照耀大地啊!”桓秋宁目瞪口呆地看着那些个金疙瘩,往前凑了凑,小声地问,“大哥,你哪来的这么多金块?干咱这行,赚的这么多?”
“托你的福,夏景那孙子给的。”李傀把钱袋扔给了桓秋宁,“不换身好衣服,咱们连王宫的门都进不去。去挑挑,有没有你喜欢的,咱一块买着。不买白不买,萧慎人的钱花着就是爽。”
“得嘞!”桓秋宁转头看向衣柜。
掌柜的像一只鼓着肚皮的土拨鼠,在店铺里翻箱倒柜,找了半天,终于拿出了一件压箱底的好货。他从羊皮堆里抱出了一个木匣,里边装着一件紫罗兰色的罗衫。
这件罗衫轻如落樱,薄如蝉翼,触感丝滑。桓秋宁笑着摸了摸,回首道:“确非凡品。”
“这种好货平时可是要献给蒙亲王的,若不是蒙亲王见多了绫罗绸缎,不稀罕这种好料了,我才不会拿出来卖的。”掌柜的颇为自豪地看着这件罗衫,感慨道,“这件衣裳也有些年头了。”
“只是……”桓秋宁捏着下巴,眉头一皱,笑道:“只是,这件也太妖媚了罢,我穿,怕是不合适。”
掌柜的与李傀异口同声道:“有什么不合适的?!”
他俩一左一右,打量着桓秋宁。
掌柜的拿起罗衫,在桓秋宁身上比划了比划,“我见你颇有姿色,正所谓好衣裳衬美人,美人就该穿这种好料子。你拿去试试罢,我今日就干一单赔本生意,不加钱了。”
李傀调侃道:“四块金疙瘩换一件罗衫,掌柜的,你没少赚罢。”
“你真是的,什么话都让你给说明白了。这样好的料子我要是还赔本了卖,我还活不活啦!”掌柜的见桓秋宁换衣裳去了,他把李傀拉到身边,挤着嗓子问:“你老实交代,你给他买这种衣裳,是不是想把他送给蒙亲王?”
李傀坦诚道:“是啊。”
“你这不是作践人么。”掌柜的苦大仇深地蹙了蹙眉,“你干这种缺德事之前,没好好地打听过蒙亲王是个什么样的么?他就是一头披着人皮的狼。在弘吉克部,没人敢得罪他,他比拓剌王还可怕。你把这位小兄弟送过去,就相当于是要了他的命哪!”
“我知道啊。”李傀搓了搓胡茬子,打了个哈欠,“我陪他一块死,还他一命不就是了。男子汉大丈夫,谁还怕死啊。”
这话把掌柜的给噎住了,他倒退两步,后背磕了在柜台上,疼的他“嘶”了一声。
不一会,桓秋宁穿着那件紫罗兰色的罗衫,戴着铃铛响的首饰,捂着云雾显露的胸口,拘谨地走了出来。
桓秋宁勉强一笑,别扭地问了句:“怎么样?是不是很奇怪?”
“仙儿啊!我滴个亲娘啊,老夫活了几十年,第一次见活神仙啊!”掌柜的大吃一惊,看直了眼,频频惊叹道:“怎么能这么美呢,那壁画里的仙子,活过来啦!”
李傀爽朗地笑了两声,“弟,你真是长了张好皮囊!咱娘真是偏心,哥咋就长得这么朴实无华呢。”
“也没有吧。”桓秋宁扣了扣脑门,拎起衣袖,“其实也还好,就是有点太……领口太低,袖子太短了,好不习惯。”
他在满春楼里学的勾引人的本事全用在照山白身上了,离开上京之后,他再也没对谁那般妩媚的笑过,如今穿上这身紫色罗衫,他不知道该把媚眼抛给谁看。
桓秋宁活到今时今日,经历过三次死里逃生,前两次他能活下去,是因为他对殷氏的恨,而从上京城逃出去的那次,他宁可烂在土里,也要留住一口气,是因为照山白让他时隔多年再次感受到的爱。
死灰复燃般的爱意,支撑着桓秋宁一步一步艰难地活到了今日。
“但为君故,沉吟至今。[1]”桓秋宁看着身上的这件深紫色的罗衫,蹙着眉,默念了一句诗。
他曾经发过誓,只要能活下去,他一定要按照自己的意愿活着。可是事到如今,他依旧没办法得偿所愿。
但是这些已经不重要了,只要想到照山白在上京城中一切安好,他愿意接受所有的不如意,只待他们能够重逢的那一天。
为君沉沦,心甘情愿,虽死不悔。
***
拓剌王宫。
纸醉金迷,灯火通明。
觥筹交错,烛光艳影中,宫殿中的蒙氏贵族早已酩酊大醉,他们揽着身边的舞姬,就算是边境的敌军踏马而来,用长矛刺穿了殿中的云纱,他们也只会觉得是他们眼花了。
桓秋宁躲在偏殿,冷脸注视着萧慎的贵族,漫不经心地往短刃上抿着毒药。
“你要做什么?”李傀夺过他手中的短刃,严肃地问:“你要杀人?”
“没。”桓秋宁耸了耸肩,乖巧地笑了一下,“我转着玩呢,没想杀人。”
李傀打量着宴席,低声道:“今夜不宜动手。大徵的和郢荣的使臣分别于昨日和前日抵达了銮城,今夜他们都在宴席中。咱们万不可草率行事,害了诸位使臣的命。弟,你看,坐在拓剌王旁边的人,就是蒙亲王蒙彡。”
桓秋宁顺着李傀手指的方向看去,大殿的中央,蒙谚和蒙彡像两只凛凛生威的雄狮一般坐在狼皮宽椅上。
蒙谚年过知命之年,略显老态。
他赤裸着上身,随意地坐在宽椅上,不怒自威。他的身上有无数道醒目的刀疤,如图腾一般匍匐在他的胸前,几个尖锐的狼牙吊在他的胸前,狼王的威严尽显。
反观一旁的蒙彡,虽然比蒙谚年轻许多,本该是血气方刚,气势正盛的年纪,可他坐在蒙谚的身旁,坐在蒙谚宽大臂膀的影子里,却看起来弱势了不少。
果不其然,在狼群中,谁是狼王,一目了然。
桓秋宁看着蒙谚那双凶狠乖戾的狼眼,看着他深邃却泛黄的双眸,不由得想起了十二年前,他逃难至弘吉克部,九死一生的时候,蒙谚对他下的杀令。
蒙谚的身旁站着一位穿着一身宽袍的巫师,黑布遮面,胸前挂着神图。桓秋宁扫了巫师一眼,遂再次看向蒙谚。
“他中毒了。”桓秋宁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的身上被人种下了蛊虫,如今,已经度毒至骨髓了。”
“谁?”李傀转头问道:“你说的是蒙彡么?”
桓秋宁道:“蒙彡的体内也有蛊虫,只是,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似乎并没有中毒。”
他转身,在李傀的后颈上横劈一掌,随后用短刃在李傀的后背上划开了一道口子,他咬破手指,把血滴抿在了伤口上,十秒的时间,逼出了几十只蛊虫。
李傀抱着胸口,猛然吐了一口血。他踉跄着晃了几下,抓住了桓秋宁的手,“你,你为什么懂的这么多?这蛊虫,六年前我刚到萧慎的时候,夏景就给我种进去了。有时候,这些蛊虫会从我的鼻孔或者嘴里爬出来,我用过很多种方式去杀它们,可它们根本就死不了。”
“那是因为你用的毒不够毒。”桓秋宁摊开手掌,挑眉一笑,“以毒攻毒。再邪门的蛊虫,喝了我的血,也得死。”
“弟,你吃过不少苦头罢。寻常人见到这种蛊虫,不被吓死,也被恶心死了。”李傀拍了拍桓秋宁的肩膀,“这条命哥记下了,以后要是有机会,哥还给你。”
“不值得。大哥,我不值得你用命来救。”桓秋宁咬着指尖,吸吮了一会血,“大哥不用放在心上,我以前做过很多错事,你就当我是在赎罪好了。”
“弟,你别这样说。”李傀道,“谁年轻的时候没犯过错啊,当年的事,各有苦衷罢了。大哥看人很准的,大哥相信你的为人,你以后,莫要再因为以前的事儿偷偷难受了哈,都过去了。”
“我听大哥的。”桓秋宁把短刃藏进了腰带中,扫了一眼宴席,歪头道,“时机到了,该我上场了。”
第97章 病狼(一)
自太祖建朝以来,这是大徵的使臣第一次进入到萧慎的国都銮城。
銮城地处极北之地,又处于沙漠之中,气候寒冷干燥,城中百姓缺衣少食,当然,他们本就是游牧民出身,早就习惯了缺衣少食,食不果腹的日子,见到衣冠楚楚,气度不凡的大徵使臣,他们放下手中的石器,围在大道两侧,目光追随着使臣的车队,向远处的拓剌王宫望去。
这次大徵使臣给拓剌王进贡的贡品为泸州产的“云丝”,其质地要比寻常罗衫要更加轻薄。夏日里把“云丝”穿在身上,不仅如赤身一般凉爽,而且没有裹身之感。
这些年战乱四起,大徵的国库日渐空虚,地方州郡的不少桑田转为了农田,“云丝”的产量骤减。因此,此物虽然算不上是旷世珍宝,却也是十金难求的名贵稀品。
而郢荣的使持节进贡的贡品为一颗“惊世骇俗”的丹药,名为“长生阙”。使持节放言道,此丹药世上仅此一颗,吃了可以强身健体,祛除百毒,延年益寿。
蒙谚闻之大喜,命人收下了“仙丹”,给郢荣的使臣赐了上座。
大殿之中,一群穿着霓裳轻衣的舞姬缓缓退场,笙箫声戛然而止。
紧接着,清脆的皮鼓声如雨声般骤起,十二位带着人兽面具的巫师簇拥着一位紫衣舞者从偏殿走出。
紫衣舞者轻轻地撩起了膝盖骨上的罗衫,露出了小腿上的图腾。他赤足走在满地的金箔上,随手从宴席中勾起一个酒杯,把奶酒撒在了巫师手中的“圣坛”中。
“哒。”
“哒嗒嗒……”
桓秋宁摘下耳边的耳夹,掀起了紫罗兰色的面纱,他踩着绫带,腾空时袖中花瓣簌簌落下。美人撒花,身姿妙然,宛若误入凡尘的谪仙。
适才窝在狼皮毯上昏昏欲睡的蒙彡登时看直了眼,他舔着嘴边的酒滴,眯着眼,直勾勾地盯着桓秋宁看。
然而这有位仙人之资的舞姬,并非良善之辈。桓秋宁揽着“圣坛”,抬眸看向坐在金座上的蒙谚,眼露凶光,一身凶戾。
蒙谚一如多年前,居高临下地睨着桓秋宁。时隔多年,那头杀伐果断,不怒自威的狼王已经生出了白发,露出了沧桑的病态。
视线相交的那一刻,桓秋宁单挑一边眉,抬手指了指自己的胸口。当年,尖锐的狼牙曾经刺进过他的胸口,桓秋宁砍断了那颗狼牙,如今,他带着断牙,再次站在了蒙谚的面前。
只是这一次,他不再孤注一掷,他要给自己谋一条退路。
桓秋宁一舞惊鸿,落地时弹了弹衣裳。他把在座的宾客的面孔全部记下后,把短刃藏在了衣袖中。
歌舞未停之时,一位立着高髻,簪着浓艳的红布花的宠姬扑到蒙谚的怀里,柔声道:“尊王,台吉到了。”
蒙谚扯了扯胸前的金链,抓起一杯酒,一饮而尽。他点了点头,“让他进来。”
话音刚落,大殿中的巫师们纷纷退场,不知道谁踩了桓秋宁的衣摆,害得他脚底一滑,差点摔倒在地上。
这时,宴席中有一个人迫不及待地抓住了他的手,随后拉着他,坐在了宴席的角落里。
桓秋宁还没反应过来自己到底是怎么做到软垫上的,便先闻到了一股沁人心脾的竹香。
猛然回头,见照山白戴了一顶深褐色的高帽,穿着萧慎人的衣服,戴着金饰,一脸担忧地望着自己,紧紧地握着自己的手。
“照山白!”桓秋宁不可置信地捂住了嘴,心脏恨不得从喉咙里跳出来。他心道:“天哪!鬼天爷,你竟然把照山白送来了!照山白,真的是照山白!”
明明有数不清的话想对照山白说,可当照山白真的坐在自己面前的时候,他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照山白给桓秋宁比了一个“嘘”的手势,揉着他的掌心,对他温柔一笑。
见到这个久违的笑容,桓秋宁差点泪崩,他抿着嘴,委屈地挤了挤眼睛。
“见过父王。”蒙岢掀起衣摆,单膝跪地,冲蒙谚行礼。
夏景紧随其后,跪在地上,磕了一个头。
“你来迟了。”蒙谚撑着膝盖,居高临下地睨着蒙岢,“今日大徵和郢荣的使臣来访銮城,带了不少旷世珍宝,你也过来开开眼。蒙岢,你去把本王的宝刀拿来,赠与使臣。”
“是,父王。”蒙岢应道。
宴席中,桓秋宁见照山白猛灌了两碗奶酒,不由得瞪大了眼睛。照山白握着他的手,轻声道,“你在此处等我,不要走。”说完这句话,见到桓秋宁点了头,他才舍得把手松开。
照山白作出一副醉态,摇摇晃晃地走到郢荣使臣的身边,冲蒙谚示礼道:“外臣照丞,谨代陛下谢过尊王。”
蒙岢取来了宝刀,见到两位立场不同的使节,不敢擅作主张,亦不想草率地表露自己的态度,便转头冲蒙谚行了个礼,等着蒙谚发话。
蒙谚转脸看向照山白,不置一词。
照山白再次示礼,恭恭敬敬地道:“照丞虽不懂刀剑,却也能看出此刀绝非凡品。尊王的诚意,外臣会替您传达给陛下。我大徵的皇帝陛下,抚有四海,亦慕尊王坐拥万里草原,欣赏尊王翱翔九霄之姿。大徵愿意与萧慎化干戈为玉帛,以此‘云丝’与‘宝刀’为盟,惟愿自此之后,白马西风,再无战火。”
“另外,”照山白转身对郢荣的使持节作揖,道,“大徵与郢荣本为一体,郢荣的子民亦是我大徵的子民。‘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我大徵愿意与郢荣兵刃相见,但也不会容忍有心之人不自量力地发难。故此,愿意将此宝刀赠与郢荣,盼望与郢荣永结同好,早日归于一统。”
言罢,照山白转身看向蒙谚,又示礼,道:“外臣酒后多言,尊王容忍之恩,照丞深表谢忱,感激不尽。谢尊王恩典。”
听罢,桓秋宁在心里给照山白竖了个大拇指,心道:“妙啊,照山白此番话即替蒙岢解了围,又点明了他此番前来萧慎的意图,是为了与萧慎谈和,顺便还教训了郢荣一番,说郢荣的事就是大徵的事,让它莫要窝里横。当年那个写文书都会紧张的照山白,真的长大了。”
桓秋宁看向郢荣的使持节,此人他没什么印象,想来,这个人才是殷禅的心腹,而自己只不过是个出力不讨好的替死鬼罢了。
只是,桓秋宁不认识他,他未必没见过桓秋宁。想到此处,桓秋宁拉起面纱,又遮在了脸上。
蒙谚扬眉一笑,命人把照山白带来的云丝拿了过来,笑道:“此物甚好,本王很是喜欢。大徵皇帝的心意本王收到了,议和的事,本王会好好考虑的。只是,使臣有所不知,萧慎的冬天要比北疆的冬天寒冷十倍,我萧慎的百姓要想在冬天活下去,就得需要绒衣和食物。本王想要的不多,不知道大徵的皇帝能给多少。另外,本王不是一个偏心的人,既然另外一位使臣收到了宝刀,本王便会赏赐给你些别的东西。说说看,你想要什么?”
“谢尊王。”照山白揉了揉太阳穴,晃晃悠悠地走了几步,醉醺醺地道,“照丞听闻銮城中有一座宫殿,里边住满了美人。照丞醉了,不知道是不是眼花了,竟然在这座宫殿里,也见到了一位仙子,好美的仙子啊!有句老话说的好,英雄难过美人关,更何况照丞只是个俗人。所以,照丞斗胆,想向尊王讨要这位仙子。”
“仙子在哪儿呢?本王怎么没看见。”蒙谚豪放地大笑着,“你若是能在这殿中寻得仙子,本王便把她赏给你。”
照山白闭着眼,在宴席中晃悠来,晃悠去,醉醺醺地饶了好几圈。最后,他站在一个人的身前,抓住了他的手,睁眼道:“我抓住了!”
桓秋宁笑眼看他,反握住了他的手。
“区区一个舞姬,本王赏你便是了。”蒙谚打量着桓秋宁,看到了他身上的图腾,“只是,此人只是个奴隶,不知道使臣是否还要他。”
无人在意的角落里,夏景回头死死地盯着桓秋宁,眼中骤然闪出了几分冷色。不仅如此,殿中注视着桓秋宁的人,不只有他一个。
桓秋宁察觉到了那几束不怀好意的目光,没有丝毫的畏惧,而是云淡风轻地饮着酒。
照山白回首作揖,朗声道:“照丞见此人颇有眼缘,更何况照丞看中的是他的美色,又非他的身份。”
“好!本王允了!才子觅得佳人,不失为一桩美谈啊!”蒙谚大笑两声,“诸位,继续喝罢!今夜,不醉不归!”
宴会一直持续到次日寅时才结束。
桓秋宁抱着醉的不省人事的照山白走了半里路,进了别宫中的客殿。他把照山白横抱到床上,伸手去解他胸前的衣扣,顺手摸了一下他的脸。
摸完,他美滋滋地笑了一下,随后捧着照山白的脸,低头亲了一下。
一下又一下,他亲了好一会才肯松手。
照山白似醒未醒,抱着软衾,眯眼看着桓秋宁,傻乐了好一会。
桓秋宁端来一碗醒酒汤,把照山白扶起来,耐心地哄着他:“小山白,醒了没?要不要喝醒酒汤,珩哥哥来喂你呀。”
“不要。我不想喝。”照山白盘腿坐在桓秋宁对面,托着脸,哼哼唧唧道:“我热。”
“好好,我帮你脱。”桓秋宁只好放下醒酒汤,伸手为他宽衣,“你呀,明明是个没什么酒量的‘小孩桌’,为什么还要逞能救我?你看你,醉晕了罢。你可知蒙谚这个老不死的东西喜怒无常,如今大徵与萧慎水火不容,明面上他让你三分,背地里,他早就派人把你盯得死死的了。你就不怕他哪日想起来,你在他的眼皮子底耍心眼,要了你的小命?你不惜命,我可心疼死了。”
“阿珩。”照山白握住他的手,低声道:“阿珩,我好想你。”
“山白,我也好想你。”桓秋宁在他的额头上轻轻地吻了一下,“日日夜夜想你,每时每刻都在想你。”
照山白端起醒酒汤,蹙着眉,一口闷了,“阿珩,你的事,我刚到萧慎的时候就听说了。我一猜便知夏景刚抓的鹰奴是你。你这个傻子,什么时候才肯多为自己考虑一点?”
“你早知道我在銮城?”桓秋宁挠了挠后脑勺,讪讪一笑道:“还是御史大人消息灵通,在下佩服,佩服。”
照山白看着他身上的伤痕,心疼地道:“阿珩,在琅苏的时候,我放你走,是希望你能自由,而不是看你一次又一次地身陷险境。你可否愿意告诉我,你到底在谋划什么?”
桓秋宁收了笑意,颇为坦诚道:“我想为郢荣谋划一条出路,也想为大徵谋划一条退路。你在大殿上说的那番话没错,大徵与郢荣终究要回归统一,早晚有一天,郢荣的百姓能够回到故乡,与家人团聚,然而,想要历久弥新,大徵也必须要变一变了。仅凭一人之力,能做的事情微乎其微,我没办法预测和改变朝局,如今我能做的,就是在入秋之前,为郢荣多争取一些时间,不让郢荣腹背受敌,这也是我对殷禅的承诺。”
“如今,上京的情况也不乐观。”照山白垂眸道,“柳夜明极其党羽主张迁都庸中郡,陛下虽未下定决心要迁都,却恢复了梁秀兰护国夫人的身份,给了她一块能够随时出入皇宫的金令牌。三月以来,天州和常边郡的战事愈演愈烈,陛下对郑虞两氏的征伐也愈发急迫。不仅如此,大徵西部的夏豫最近几个月也频频出乱子,西边的蛮邑部族多次越过久寒山犯我边境,夏豫与天州离的又近,着实让人犯愁。”
“山白,别皱眉。”桓秋宁给照山白揉了揉眉头,“办法总比困难多,再难的事情,也会有解决的办法的。怕什么,天塌了有高个的人顶着,再不济,我给你顶着!”
“我不要你以身犯险。阿珩,我只要你好好的。”照山白言道,“我收到你写的词的时候,才知道你在干越,等我到了晋州,你已经去了萧慎。但凡你肯等等我,我一定不会让你受这些苦。”
桓秋宁跟个没事人似的笑了一下,云淡风轻地言道:“你就当这些苦是我替郢荣的百姓受的,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我必须深入到萧慎权力的中心,才能知道蒙氏贵族到底是怎么把各个部落统一起来的,才能知道怎么与他们对抗。弘吉克部战无不破的驯鹰部的鹰奴们被中了蛊虫,这是我混到鹰奴中,切切实实地当了一回奴隶才知道的。在这世上,无论做什么,想知道什么,都得付出代价,不是么?”
“是了。”照山白低下眼,抱着羊毛软衾,闷声躺了下去,“时候不早了,睡觉吧。”
“生气了?”桓秋宁连忙靠过去,从后面抱住他,“别嘛,你别不理人嘛。我还有好多话想对你说呢。山白,我错了,你别生气,好不好?”
“桓公子心系天下苍生,心里想着,念着那么多人,哪能想起我呢。”照山白背对着桓秋宁,“睡觉!再不睡,天要亮了。”
此话一出,桓秋宁竟然真的没再吭声,一动也不动。
照山白半信半疑,翻过身,转头看向桓秋宁,身边人闭着眼睛,一动不动地躺着睡觉。
谁成想,照山白才盯了桓秋宁两秒,桓秋宁便自己破了功,没忍住,笑出了声。他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撩骚道:“照山白,你真逗!”
“你怎么这么好哄。以后啊,我怕是日日都想逗你玩。”桓秋宁往前凑了凑,跟照山白额头抵着额头,他凝视着照山白的双唇,没脸没皮地说了句,“照山白,我想咬你。”
“来啊,想咬哪儿啊?”照山白握住桓秋宁的后颈,较劲似的吻了上去,鼻息在热气中蒸腾,在凉风中消散。他扯掉桓秋宁的腰带,一路向下探去。
“别……”桓秋宁抓住他的手,拧过头,蒙着水雾的眼睛望着远处的烛光,“蜡烛还亮着呢,我去吹蜡烛。”
他从照山白的臂弯下逃了出去,一只脚的脚尖还没够着地,另一只脚便被人抓住了脚踝。
照山白握住他的脚踝,扯下发带绑了上去,用力把桓秋宁拉到怀里,涩声道:“我让你去了么。过来,看着我。”
“你先松手。”照山白把桓秋宁的脚踝抓的微微泛红,他想逃逃不掉,只好返其道而行之,用那双狐狸眼,笑盈盈地看着照山白,“郎君,你抓疼我了。”
照山白闻声一怔,立马松开了手,稀里糊涂地问了句,“你当年在满春楼,都学了些什么。”
桓秋宁勾着照山白的衣领,乐此不疲地撩骚道:“我呢,学了些哄人开心的法子。郎君,你想不想知道我究竟学了些什么。”
他本以为照山白会如从前一般羞得小脸通红,然后躲在软衾里闷头睡觉,谁料,照山白竟然脸不红,心不跳地盯着桓秋宁,道了句:“好啊,甚得我心。”
这下,可真是一发不可收拾了。
桓秋宁不知道照山白是如何练出来的这些欺负人的本事,叫他哭也不是,疼也不是,只能把脸埋在枕头里,哼声受着。他终于得空喘口气,还不忘抱怨一句,“照山白,你可真是,一点也不疼人。你,你好狠……”
话音未落,照山白又吻了上去,比先前的每一个吻,都要更霸道,更缠绵。
天昏地暗,天荒地老。
红烛燃尽之时,天边显露出第一抹晨色。
照山白抿着桓秋宁鬓角的湿汗,柔声问道:“阿珩,答应我,别再让我找不到你了,好不好?”
“恩,我不会再让你担心了。”桓秋宁又饿又累,像块羊毛毯子一样,瘫在榻上。他怕照山白一会又要来,连忙一骨碌爬起来,穿上里衣,看着眼床边的人,揉了揉肚子,抿嘴道,“照山白,我饿了。”
“食盒中有粽子。昨日端午节,我在荆城顺手买的,你吃罢。”照山白侧卧在榻上,温柔地看着桓秋宁,“甜粽子,蜜枣馅儿的。”
第98章 病狼(二)
李傀抱着胳膊,在客殿的门外守了一夜。
次日清晨,桓秋宁推门而出的时候,李傀睁开血丝满布的眼睛,抓着桓秋宁的胳膊,问:“弟,你没事吧。他没把你怎么样吧!”
“我没事,睡了个好觉。”桓秋宁的嘴边粘着蜜枣的皮儿,他抬手摘下枣皮,舔了一下嘴角。
甜味在嘴里回荡。蜜枣甜的人心软,一点也不腻。
桓秋宁的眼皮子底下挂着两团黑云,李傀看着他无精打采的样子,半信半疑地追问道:“真的?你遇到事千万别自己硬抗,大哥在萧慎无依无靠,就挂念你一个。”
“好大哥,我真没事。”桓秋宁转了一圈,笑着道,“有大哥罩着我,我怕甚么。”
“吓死哥了。”李傀松了口气,又问,“大徵来的使臣靠谱么?哥想着等到郢荣使臣离开銮城的时候,带着你藏进他们的车队里。只是,銮城到冰河还有很长一段距离,怕就怕,咱们能离开銮城,却走不出草原。”
“他人挺好的,没欺负我。”桓秋宁回头望了客殿一眼,莫名其妙地腼腆了起来,“他看上我了,才不舍的伤我呢。”
“啊?”李傀抓了抓脑门,不明所以,“啥?”
二人还没说上几句话,天突然阴了下来。紧接着来了一群鹰奴,把二人围了起来。夏景从长廊的尽头走来,到了客殿前,他阴着脸,握着皮鞭,傲然睥睨着桓秋宁。
“怎么这么快就来找茬了?”桓秋宁瞧着他那副不可一世的嚣张样,腹诽道,“昨夜看夏景拉着张驴脸,便知道他定要发作,没成想这小子挺能忍,等天明了才来捉人。欸,既然都忍到天明了,多忍一会又能怎?”
他抿着嘴,不知道接下来是要挨鞭子,还是会被关起来。
然而,夏景怒视着桓秋宁,强忍着怒火,嘴角抽搐着道了句:“台吉要见你。”
“是,领主。”桓秋宁向夏景行了礼,硬着头皮扯了句,“能否容许我再说一句?”
“台吉?蒙岢?他见我做甚么。”桓秋宁没多想,他溜到李傀身边,小声道:“大哥,我想拜托你一件事。其实,屋里的人是我特别重要的朋友,我怕蒙谚会对他动手,你帮我盯着点,回头我请大哥吃酒。”
李傀点头道:“你且放宽心,有大哥在,谁也没法动他一根汗毛。你多保重,这里有大哥。”
桓秋宁的心安稳地落回胸口,真诚地道:“大哥,谢了。”
拓剌王宫比桓秋宁想象的要大很多,其中大大小小的宫殿如蜂巢一般紧密地挨在一起,稍不注意,便会走错房间。
桓秋宁见到蒙岢的时候,他正坐在棋盘旁,耐心地给鸽血红宝石擦油。
他的侧脸如儿时一般鼓起了一块奶腮,羊毛似的卷发遮住了他的耳朵,金圈耳饰上挂着长长的金链,落在他的胸骨上,闪着金光。
本来桓秋宁还在为久别重逢,不知道该说什么而犯愁,谁成想,他还没走到蒙岢面前,夏景就冲着他的膝盖骨踹了一脚,怒喝了一声:“跪下!”
桓秋宁摔在地上,咬着牙,暗暗骂道:“真是一条好狗!”
蒙岢放下宝石,把棋盘上的棋子收了起来,又重新放了上去,平静道:“夏景,你先下去罢。”
夏景连忙道:“台吉,我不能离开您,夏景不放心。”
桓秋宁回头扫了一眼,夏景那表情,恨不得立刻把他撕碎,然后扔到万人坑,喂鹰。
“还是让他留下罢。”桓秋宁不习惯说萧慎话,他估摸着蒙岢应该没把汉话忘干净了,于是道,“世子殿下,好久不见。”
到萧慎之后,桓秋宁没再遮住自己额间的胎记,所以,在他于宴席中献舞的时候,蒙岢就已经认出了他。
桓秋宁眉间的焰红又妖冶的胎记,让人只要看上一眼,就会一直记得。
“过来。”蒙岢让桓秋宁坐到对面,命人给他倒了一杯茶。
萧慎的茶大多是陈茶,茶本身的香气已经消散,口感沉闷,还有一股甘草味。桓秋宁勉勉强强把茶水咽了下去,低头看向棋盘。
蒙岢在棋盘上拼了一个“珩”字,“你离开草原的那一夜,我的母亲死了。在那之后我查了你的身世,我以为你回到大徵也是死路一条,没想到,你还能活着回到这里。”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大徵早就变天了。”桓秋放下茶杯,抿着杯边的水,“当年的桓珩也没想到,那个放羊的小男孩,竟然是萧慎的台吉。世事还真是难料啊。”
“我们都无家可归了。”蒙岢掀起眼皮,露出了一双比夏景的眼睛还要亮的金瞳,问道,“白狼呢?”
“它还活着。我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汤圆’。”桓秋宁不疾不徐,“中原有元宵节,元宵节要吃汤圆,寓意着团团圆圆,阖家欢乐。‘人生代代无穷己,江月年年望相似’,我们都变了,汤圆也长大了,没变的只有月亮。”
“是啊,当年在草原里独战群狼的野崽子,也能把这天下搅得一层浪推一层浪了,不是么。”蒙岢凝眸看向桓秋宁,“我母亲死的时候,我怀疑过你,我怀疑是你为了活下去,出卖了我们。”
桓秋宁不慌不忙,慢条斯理地问道:“所以,世子殿下今日传唤我过来,是为了兴师问罪?”
“我若是想杀你,在你刚到边境的时候,就已经要了你的命了。”蒙岢嗅着茶,“这茶这么苦,你也能喝的下去。很多事,我早就已经想明白了,冲动给我不了我答案,只会让我失去理智。我父王一早便知我母亲在帐篷里藏了人,他没说,是因为他在等,等我母亲去求他,求他杀了自己。他要我母亲死给我看,他要让我知道什么是下贱,什么才是最肮脏的东西。当年我问你的问题,至今已经没有得到答案。我好像被什么东西困住了。”
什么东西能把人困在原地,困十二年呢。
蒙岢生在草原,本该做一只翱翔天际的雄鹰,可他的母亲却偏偏把最没用的温柔生在了他的骨子里,让他成了一只病狼。
他父王的病在身上,而他的病在心里。年少时的疼痛终究像年年如期而至的暴雪一样伴随他的一生,雪山会融化,可是心茧一旦缠起来了,除非烈火焚烧,否则再难解不开。
蒙岢吃过天山上的雪莲,也喝过清晨的甘露,但是什么也比不上他娘亲给他熬的一碗奶酒。
困住他的,一直都是他自己。
“那就闯出去!”桓秋宁知道蒙岢今日叫他来此绝非叙旧这么简单,他只能先顺着蒙岢的意思,说点他想听的,“当年我能从草原逃出去,你也能。”
蒙岢干笑一声,竟然被唾沫呛着了,又干咳了两声。
他一咳嗽,一旁候着的夏景立马给他倒水,蒙岢喝完,夏景又替他擦了擦嘴角的水滴。
这一套动作犹如行云流水,想必是熟能生巧啊。桓秋宁打量着他们,一眼便瞧出了他们之间的关系——亲密无间啊。
“谈点正事罢,南山先生。”蒙岢道,“虽然郢荣来了使臣,但是我觉得有些事情,还是得跟你谈,才能奏效。”
桓秋宁反问道:“谈可以,不过,我得先知道,世子殿下是在替谁谋划。世子殿下说的话,是拓剌王的意思,还是你自己的意思?”
“有区别么。”蒙岢停顿须臾,指尖夹着棋子,“萧慎也要变天了。不是南山先生告诉我的,要闯出么?”
蒙岢想弑父夺位,杀蒙谚,成为下一任的拓剌王本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想一统萧慎的三大部族更是难上加难。
萧慎的三大部族之间常有纷争,胜者为王,利戈部的甘氏和蒙尔哈部的翀氏想来对弘吉克部的蒙氏只有谦让,没有臣服。
拓剌王是天神选定的,草原中只能有一个。可是,如果蒙氏的蒙谚和蒙岢都死了,那么天神就不得不再选一位新王,到时候,胜者便是王。草原上的人信奉天神,也相信绝对的实力,他们只愿意臣服于战无不败,以一敌百的勇士,而不是一只手无缚鸡之力的羔羊。
蒙岢与蒙谚不一样,蒙谚从小与人搏斗的勇士,少时便带兵打仗的将军,他的盔甲便是他的勋章,是神祇赐予他的荣光。而蒙岢的出身本就遭人诟病,近些年虽然打了几场漂亮仗,却也是在他老子庇护下逞的小英雄。
一旦蒙谚死了,蒙岢的台吉的身份就会变成一抔黄土,利戈部和蒙尔哈部的狂风一旦吹来,这抔黄土连渣也剩不下。
对蒙谚的恨意足以让蒙岢提起刀,杀了他的父亲,可是这些恨意却不足以让他成为草原真正的狼王。
头狼是独一无二的,他要有开天辟地的能力,也得有撕烂天地的狠绝。而蒙岢还只是一个在迷雾中徘徊的浪客,如果不是夏景一直在他的身后为他铺路,他走不到今天。
见蒙岢出了神,桓秋宁主动道:“大徵能给你的,不一定比郢荣能给你的多。一山不容二虎,如今大徵与郢荣各分东西,早晚有一天,这两只虎会杀的只剩下一只。你觉得,谁会愿意把骨头分给你们弘吉克部吃?”
蒙岢笑得浅淡,道:“我弘吉克部不要骨头,要肉。”
“要肉,也可以啊。”桓秋宁相当敏锐,他知道蒙岢一上来就狮子大开口,是想把自己套进去。但他也不能急着拒绝,得给蒙岢点甜头,不然,再谈下去,可就要掀桌子了。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在来萧慎之前,桓秋宁清楚地了解萧慎三大部族的情况。弘吉克部的雄起是从蒙谚成为拓剌王开始的。而蒙谚之所以能成为拓剌王,他与康政帝的一场谈判便是关键。
谈判结束后,大徵与萧慎止战,开通了三道商道,最关键的是,大徵每年冬日给萧慎的物资,会先运送至弘吉克部,再从弘吉克部运送至其他两大部族。这样一来,就当与是把发放物资的权利给了弘吉克部,利戈部和蒙尔哈部为了获取物资,只能看着弘吉克部的脸色,弘吉克部便靠着与大徵的关系,迅速崛起。
然而,稷安帝继位后,切断了大徵与萧慎之间的商路,大徵与萧慎的关系日渐恶化。再后来,萧慎西部的蒙尔哈部率先与天州开战,紧接着弘吉克部攻打干越,而与他们相比实力较弱的利戈部则做后备支援。后续的战局对各部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弘吉克部攻破东平关成为了它坐稳老大哥位置的关键。
如今,蒙尔哈部与天州的长达几十年的战火依旧烧着,大徵的政局变动,干越投奔郢荣,蒙谚日渐老去,身体情况每况愈下,萧慎的变局就在眼前了。
蒙岢拿出一张地图,指了指晋州,道:“大徵的禁军驻扎在晋州,为首的将军叫虞朔兰。他们打干越要走的路,与当年黑鹰军打荆城、禹城要走的路是一样的。我可以给你们这条路的图纸,作为条件,我要裕昌关的驻防图。”
裕昌关靠着临边郡,过了临边郡就是上京城。蒙岢开门见山,点名了他想趁着晋州与干越交战,把手伸到临边郡,甚至更远,桓秋宁自然不会遂了他的意。
“裕昌关的驻防图我可没有。”桓秋宁指了指东平关,“这地我倒是去过,到萧慎之前,我去那边的春楼逛过,里头可全是美人哪!”
蒙岢不急不怒,“我以为你会应着,然后画张假的给我。”
“做人还是要讲诚信的嘛。”桓秋宁敲了敲桌子,弓着腰,凑上前,“咱们谈点实际的罢。”
蒙岢爽快地道:“说说看。”
“我要弘吉克部在晋州与干越的战事结束之前,不让黑鹰军的一兵一卒踏过冰河。”桓秋宁指着地图上的干越,放上了一个小红旗,“想必你应该很清楚,就算你们向大徵示好,出兵与禁军一同灭了干越,然后想与大徵瓜分干越的土地,完全是做春秋大梦!你看好了,裕达岭易守难攻,当年黑鹰军之所以能险胜,是占据了‘天时’和‘人和’,唯独不占‘地利’。一旦大徵禁军进入干越,控制了裕达岭附近的军防,你们有几成把握,能再次从吊魂谷里活着逃出去?在晋州与干越止战之前,你们按兵不动,一来可以养精蓄锐,二来可以好好地维系你们各部族之间的关系,当然,你要是想当狼王,令其余部族俯首称臣,但遂君愿。”
桓秋宁说的花里胡哨,可蒙岢听得却是相当清楚,他沉声问道:“如果,干越战败了呢?到时候,郢荣还能给弘吉克部,分几块肉?”
“干越不会败。”桓秋宁凝视着蒙岢的眼睛,挑起一边眉道,“我会与干越站在一起,亲自带着干越,把这场仗赢下来。当然,我是说,如果我有命,能活着回去的话。”
干越一定会赢。
并非是干越的军队多么强悍,有着战无不败的实力,而是桓秋宁站在城墙上,俯瞰人世间的时候,恍然间明白了一个道理。
这世间没有什么是永恒不变的,想要长久的维持下去,就必须得变。
天地之间的灵气弥散于万物,世间的人和事,乃至万物运行的规律,都有灵气。
大徵王朝已经由盛转衰,踏上了穷途末路,若想让它长久,就必须注入新的灵气,而这个灵气,就是“变”!
郢荣中藏着一个秘密,当这个秘密浮出水面,凤唳九天的时候,大徵的穷途末路中,便会出现一盏孔明灯。
那一盏灯,就是大徵仅存的希冀。
不知不觉中,桓秋宁与蒙岢谈到了戌时。他回头看,夏景早已不在殿中,四周寂静无声,也无旁人,只有他二人的影子。
“今日便议到此罢。”蒙岢收了地图,唤来两位鹰奴为桓秋宁带路,“送南山先生回去。”
“不必,不必!我认得路!”桓秋宁哪敢让鹰奴给他带路,他身上还烙着图腾,在他洗去写着图腾之前,他就还是鹰奴。
坦白说,他是怕半路遇上夏景,白挨一顿打。他一个人走,遇事不决,撒腿就能跑。
辞了蒙岢后,桓秋宁出了大殿,一人走在长廊中。
琉璃灯没日没夜的亮着,空气中弥漫着酒香肉香。桓秋宁嗅着奶香味,心里想着,要买几个奶疙瘩,给照山白尝一尝。
他刚掉头往宫门走,突然听到有人唤他,招魂似的。
“南山先生,南山先生!你回头看看我呀……”
桓秋宁回头一看,长廊中空无一人,一眼能望到尽头。他登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总觉得背后阴森森的。
他倒退两步,后脑勺磕到了一扇门上。谁能想到,那扇门竟然开了,一人突然伸出手,把他拉了进去。
桓秋宁摸出腰间短刃,瞬间扼住了那人的喉咙。那人哪敢犹豫,着急忙慌地点亮了油灯,连滚带爬地跪在了桓秋宁面前,哭诉道:“南山先生,是我呀!您可让我好找啊,郢荣出大事了!”
借着油灯的光,桓秋宁终于看清了那人的脸,问道:“你是郢荣来的使臣?你,认得我?”
使臣握紧桓秋宁的裤脚,老泪纵横道:“昨日在宴会上,我一眼便认出了您。我找了您一夜,可算是见到您了。南山先生,出大事了,这可怎么办啊!”
“有事说事,你哭什么?”桓秋宁把他扶起来,“你好好说,到底是怎么了?”
“在荆城的时候我收到消息,王上他……”使臣的面容憔悴,声音越来越沙哑,支离破碎,“王上病危了。”
桓秋宁大惊道:“你说什么?!”
骤然烧起的烈火登时灼烧着桓秋宁的心肺,他登时出了一身细汗,浑身热胀,思绪乱成一团。
怎么会这么突然!
第99章 天杀星(一)
桓秋宁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你先别着急,沉住气,好好想想这消息是谁告诉你的。”桓秋宁往使臣的腿后边踢了一个木凳,让他坐下说。
使臣的两条腿不住地发颤,坐下之后抖得越发厉害了,“在荆城的时候我收到了宫中密报,一则喜,一则忧。谢将军带兵封锁了江东渡口,切断了泸州与琅苏之间的水路,断了泸州给琅苏的补给,想要耗死琅苏。谢将军料到杜长空会带一支水军从苏清港破局,早早地带兵在荣清港拦截,生擒了杜长空,一时之间,我军士气大振!可就在那个时候,宫里头传来消息,说王上身染疫病,已经下不了榻了。”
眼下,谢柏宴在郢州带兵打仗,董明锐在王都一手遮天,他放出这样的消息,定然别有用心暗藏深意,更何况,郢荣的虎符还在他手里。
事态并非到了无力回天的地步,桓秋宁心想,殷禅不是第一次置身深潭虎穴之中,他不可能没有防备。
桓秋宁问道:“京中传来的密报中,有没有说王上是何时染的疫病?是王上先染上的疫病,还是长辛宫里的宫人先感染的疫病。”
使臣喝了口水,压压惊,道:“回先生的话,是长辛宫的宫人先感染的疫病。至于王上具体是哪一日染的病……我收到消息的时候,王上已经害病快十日了。”
桓秋宁又问道:“你从荆城到銮城用了几日?”
使臣答道:“八日半。”
“也就是说,王上感染疫病已经快二十天了。”桓秋宁在心里敲弄着算盘,眉头一蹙,心道:“董明锐这个老混蛋,我前脚刚离开王都,后脚他便把手伸进了长辛宫,真真是下了一盘好棋!他想效仿曹公‘挟天子以令诸侯’,也得看殷禅到底是不是头纸老虎!”
“你记住,无论蒙谚和蒙岢问你什么,你都要一口咬定王上身体安康,旁的一个字也不要多说。他们要是逼问你,你就把话题转到郢荣与琅苏的战事上,最好把谢柏宴在荣清港吃了胜仗的事往天上吹,反正在萧慎的地牌上吹牛不用拿税,你可劲地吹,吹破天也没人管你。”桓秋宁转了转眼珠子,抓着使臣的胳膊,严肃地言道,“咱们能不能活着走出銮城,就靠你这张嘴了。”
使臣愁眉苦脸地道:“南山先生,我打小就是个没胆的,我害怕……”
“没什么好怕的,既来之,则安之。”桓秋宁安抚着使臣,“另外,有人想看郢荣跟大徵撕破脸皮,咱们偏就不能遂了他们的意。以后谈话的时候,照山白说什么就是什么,你不要驳。他做事一向周全,定不会让你为难。”
听到“照山白”这三个字,使臣见了鬼似的哆嗦了一下,拍着桌子道:“坏了!来的路上,我看见蒙亲王带着几个奴隶,气势汹汹地进了照大人的房间!我太害怕了,竟然把这事给忘了。南山先生,这可是如何是好啊!”
使臣尚未看清桓秋宁的脸,便见他一脚踹开大门,如一只怒火正盛的黑乌鸦,转眼消失在了门外。
使臣汗洽股栗,两腿一软,跪在地上,哑着嗓子喊道:“南山先生切莫要冲动啊!你要是出了什么事,我可怎么办哪!天菩萨,求您保佑南山先生和照大人平安无事啊……”
“咔嚓!”
突如其来的惊雷把王宫震的一颤。紧接着,空中劈下一道闪电,电光在长廊中“噼里啪啦”的炸开。
闪电尚未消失之时,一道凌厉孤傲的身影立在客殿的门前,来人身后跟着的两只红眼乌鸦,正歪着头放声大笑,笑声刺耳又阴森。
“轰隆隆!”
一阵闷雷过后,又是一雷一闪,电光把漆黑的客殿照的清清楚楚。客殿之中,蒙彡牵着一头灰皮狼,坐在虎皮长椅上,狼顾鸱张地抬眼睨着桓秋宁。
蒙彡的身前跪着一个人。
鲜红的血染红了他的白衣,他攥着匕首,手臂上暴起的青筋如蜿蜒盘踞的青蛇,血痕顺着青筋,从他的手背上流下,一滴一滴地落在了地上。
他的背影孤冷,如一株在枯骨中傲然生长的兰花,虽素净淡雅,但临危不惧,百折不摧。
变天了。
狂风灌入长廊,冲破客殿的木门,照山白单膝跪地,染了血的衣袂与发带在风起的那一刻向后翻飞,浓烈的血腥味中仍然存留了几丝竹香。
见到照山白伤痕累累的后背,桓秋宁心中的杀意在一瞬间爆发。
又是一道惊天劈地的巨闪,光影中,桓秋宁拎着软剑,如恶鬼索命般剑指蒙彡,咬牙道:“蒙彡,我要你死!”
桓秋宁出剑的那一刻,蒙彡身边的那一头灰皮狼舔了舔狼牙,纵身一跃,猛然扑向桓秋宁。
灰皮狼的体型庞大,动作迅敏,桓秋宁的软剑抵不住狼爪,他单手持剑,另一只手摸出短刃,朝灰皮狼的喉咙刺去。
“你是夏景养的奴隶?”蒙彡抚掌,饶有兴致地看着恶狼撕咬桓秋宁的手臂,“你不仅是低贱的奴隶,还是羸弱的汉人。汉人生来软弱无力,却生性狡诈。如你这般卑鄙的汉人就应该死在我蒙彡的狼牙下,死无全尸。”
桓秋宁冷笑一声,杀意凌然地蔑视着蒙彡,蓄势待发。
“弱小?卑鄙?”照山白撑着膝盖站起来,抿去嘴角的血,用血淋淋的手抓紧匕首,转身向牵制着桓秋宁的灰皮狼刺去,“你且看好了,谁才是弱小又卑鄙的‘恶狼’!”
“照山白,小心!”桓秋宁反手挽了个剑花,疾步向前,把照山白拉到身后,“跟这畜生拼蛮力只会被他耗死,你退后,我用毒。山白,他们胆敢伤你,我便要送这些个畜生去见阎王!”
桓秋宁用衣袖捂住照山白的眼睛,温热的喘息扑到照山白的耳后,他轻声道:“山白,闭上眼睛,别看。”
桓秋宁在指尖抿了毒,他扼住狼的喉咙,撕破狼皮,一时间鲜血飞溅。他把剧毒刺进灰皮狼的皮肉,很快,狼的喉咙开始发黑发烂。
灰皮狼发出一声惨痛的呜咽后,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狼死之时,雷电撕破天空。紧接着,远方传来了群狼的悲鸣声。
“好了,没事了。”桓秋宁抬手抿去照山白脸上的血,内疚地道:“山白,对不起,我来迟了。”
“我没事。”照山白反握住他的手,看向殿后,小声道,“阿珩,你的朋友为了救我,被蒙彡抓住了。他在帷幔后面。”
话音刚落,灯光骤然亮起,客殿的门从外边关上了。蒙谚转着指戒,命人把浑身是血的李傀拖出来,如仍垃圾一般仍在了地上。
“大哥!”桓秋宁刚提起剑,蒙谚的弯刀便刺进了李傀的后背,李傀痛苦地惨叫一声,昂起头,大口地吐着血,大骂道:“蒙彡,你有本事一刀捅死老子!你以为老子怕你么,老子天不怕地不怕!你这个老不死的王八蛋鳖孙儿,你横的什么劲儿,他娘的老子弄死你!”
李傀的脸贴在地上,嘴角滋滋的冒着血。他拧过头,看向桓秋宁,挤出一个笑:“弟,大哥没事。挨上几刀,死不了!你不要怕,你要是有本事杀了这个畜生,哥给你竖大拇指。怕什么?大不了就是一死,黄泉路上,哥给你开路!”
“有趣,有趣。”蒙彡蹲在地上,抬起皮靴踩着李傀的脸,抬眼看向桓秋宁,挑衅道:“你陪本王玩个游戏,本王给你一个机会,赏你一条命。”
他踩着李傀的脸,指着照山白,敞开双臂,扬眉大笑道:“你大哥和他,只能活一个,你来选。你不选,你们三个就一起死。怎么样,有意思么?”
见桓秋宁如鹰隼般怒视着自己,蒙彡非但没有心生畏惧,反而自顾自地放声大笑,“选啊,用你大哥这条命还你们的选走高飞,多好啊。本王一向看不惯你们汉人装腔作势,满口仁义道德,说到底就是一群披着人皮的哈巴狗。”
“我呸!”李傀嗔目切齿,满眼血丝,破口大骂道,“你他娘的算个什么东西,也配对俺们指指点点!蒙彡,你且狂罢,人在做,天在看,你的死期就要到了!”
蒙彡癫狂地大笑着,在他丧心病狂地折磨李傀的时候,桓秋宁放出两只蛊虫,让它们悄无声息地爬到了他的耳后。
“蒙彡,这是人命!在生与死面前,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奴隶怎么了?汉人又怎么了?你们跪在天神脚底下的时候,天神没有告诉你们,生命不能被比较么。”桓秋宁眼看着蛊虫爬进了蒙彡的耳朵里,冷笑一声,“如果你们信奉的天神连这么简单的问题都没有教会你们,那我觉得,你们口中的‘神’,不过尔尔。你们所谓的信神敬神,不过是你们自诩血统高贵的借口!”
听罢,蒙彡登时火冒三丈,扛起半人高的弯刀向桓秋宁劈去,大骂道:“你找死!”
桓秋宁侧身一躲,弯刀砍在木门上,把木门劈了个粉碎。紧接着,桓秋宁轻步绕到蒙彡身后,打个响指。
蒙彡猛然回头,当他再次抡刀的时候,两只蛊虫从他的眼睛里爬出来,把他的眼前蚕食成了模糊的肉团。蒙彡抱着眼睛,失声大叫,额间青筋暴起。
外头的雨歇斯底里地下,一道闪电劈下来,天空仿佛碎成了琉璃瓦片。
桓秋宁提剑砍人,回首道:“山白,先带大哥走!”
“小心身后!”照山白扛起李傀,在刀光剑影中,拼命地向门外跑去。
落雨把血水打地四处飞溅,桓秋宁把蒙彡手底下的人杀了个干净,扒着门边往外闯的时候,在雨声中听见了熟悉的声音——清脆的金饰碰撞的声音。
有人来了!
桓秋宁与李傀几乎同时抬头向前看去。长廊的尽头,夏景孤身一人淋着雨,扛着弯刀,一步一步地向他们走来。
桓秋宁看着夏景,心中咯噔一声。他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今夜,萧慎要变天了!
蒙彡的眼睛已经瞎了,他跪在殿中,听见脚步声后,痛苦地大喊道:“来啊,弄死本王啊,本王绝非贪生怕死的鼠辈!本王,本王可是蒙亲王,拓剌王的亲弟弟,你们杀了本王,王兄一定会让你们生不如死,死无全尸!哈哈哈哈……本王笑尔等鼠辈,终其一生只能如蝼蚁般苟且偷生!”
长廊中血流成河,夏景踩着血水,大步流星地走到客殿门口。他咬牙切齿地抡起弯刀,倏然劈下,刀光闪过的那一刹那,桓秋宁大步迈到照山白身前,眼疾手快地提剑去挡。
弯刀的刀刃与软剑的刀尖摩擦出刺眼的火星子,桓秋宁的手腕受了伤,挡不住夏景侧劈而来的弯刀。就在他以为自己要生扛这一刀时,夏景的弯刀突然变向,径直向蒙彡刺去。
闪电再次撕裂天空,电光照亮客殿的时候,弯刀刺穿蒙彡的胸膛,犹如天边弯月。
鲜血四溅!
蒙彡跪在地上,宛若一只高大威严的凶狼,昂着头,倒在了满地沸腾的雨水中。
第100章 天杀星(二)
夏景杀了蒙彡!
大雨不要命似的猛灌进王宫,雨珠子恨不得把地砸出一个个大窟窿,电闪雷鸣中,惨叫声与狼嚎声直冲云霄。
一道闪电在夏景身后炸开,紫电把蒙彡狰狞可怖的脸照的清清楚楚,他发指呲裂地嗔视着夏景,刚要张口,还未出声,便喷出了一口血。
夏景单手抓着蒙彡的脖颈,把他拎起来,又狠狠地他捅了一刀。蒙彡哀嚎一声便断了气,可夏景依旧丧心病狂地把蒙彡抓起啦,又狠狠地砸在地上,恨不得把他的骨头摔的粉碎,让他变成一团烂肉。
大雨无情地冲刷着地上的鲜血,许久之后,夏景撑着弯刀,跪在地上,如山崩地裂般嚎啕大哭。
他像一座在狂风暴雨中摇摇欲坠的假山,虽然似山,却是空心山,没有了坚固的“心脏”。
那一刻,桓秋宁望着夏景刀痕遍布的后背,突然明白了他为什么要亲手杀死蒙彡。
他以身入局,不仅是为了报仇雪恨,更是为了给蒙岢一个理由。一个足以让他不顾一切地去冲破束缚,奔向自由的理由。
桓秋宁敬夏景是条顶天立地的汉子,他也很清楚,这只鹰只听命于蒙岢,只对蒙岢有情,旁人于他而言,不过是碍眼的沙砾。
眼下最要紧的事情,是必须立刻想办法带照山白和李傀离开。桓秋宁背起李傀,捡起了一把弯刀。他不习惯用刀,但是想与萧慎的勇士博上一博,就必须得用重刀。
狂风掀起了一层地皮,噼里啪啦的闪电下,桓秋宁与照山白一起,带着重伤昏迷的李傀,在暴雨中杀出了一条血路。
当他逃出王宫,在泥泞的大道上向后看的时候,在冰冷高耸的城墙上,他看到了一个人。
那个人穿着黑袍,居高临下地审视着他。诡异的是,那人的肩膀上站着一只红眼乌鸦。
三日后,在塌了一半的土屋里,李傀猛然惊醒,大喝一声:“蒙彡,老子弄死你!”
“蒙彡已经死了。”桓秋宁端了一碗水,走到土炕边,把水碗递给李傀,“大哥,你昏迷三日了。你要是再晚点醒,连水都没得喝了。”
李傀端起瓷碗,把水大口地灌了下去,惊魂未定地问道:“蒙彡死了?他怎么死的!大徵来的那位使臣呢,他还活着么?”
桓秋宁微微侧身,露出了身后那只高大的布兔子。
布兔子从头到脚缠满了纱布,他慢吞吞地站起来,勉勉强强地作揖,拱手道:“山白谢李大哥救命之恩!此等恩情,无以为报。山白记在心里了。”
李傀咳嗽两声,沧桑地笑道:“兄弟,人命比天大,活着才是最要紧的事。我李傀是个粗人,不计较什么礼义,什么恩情,只要你能活下去,我就算没白挨这些刀。自此以后啊,咱们也算是过命的交情了!”
说完,李傀似突然想起了些什么,连忙爬起来,跪在土炕上,真挚地道:“照山白,照大人!竟然是您!”
照山白迈着兔子腿往前跑,连忙扶住李愧“李大哥,你这是做什么,快快请起!”
“照大人,我曾经是郑将军手底下的兵。我是东平关前守将李傀,跟着郑将军打了三年的仗!”李傀想着想着,挤出了几滴老泪,“当年,郑将军救了我两次,一次是在冰河河岸,一次是在荆城的城墙外。如果没有郑将军,我早就死在大徵的边境线上了。我记得郑将军曾经说过,他在上京城中有一位故交,名为照丞,表字山白,正是照大人您啊!”
“李大哥竟然是卿远的部下。”照山白扶起李傀,眼中卷着泪花,“李大哥戍守边关,舍命护国,应当受山白一拜。他日山白若是有机会回到上京,定会上表陛下,为李大哥,为曾经东平关浴血奋战的将士们,谋求应得的功赏。”
“人生行至此处,功与赏对我来说,早已经是身外之物了。”李傀叹息一声,心中难受万分,“我心中有愧,也有恨。我恨当年那一战我身为城守,却没有护住东平关,害得荆城百姓流离失所,再无安身之处。我愧对于陛下,愧对于荆城的百姓,愧对于郑将军,也愧对于自己。”
照山白握住李傀的胳膊,坦诚地言道:“李大哥,你无愧于任何人,包括你自己。是非成败非一日能决定,你和将士们已经付出了全部,荆城的百姓会永远记得你们,只是,他们不知道你还活着。尽管如此,他们已然记着你,一直念着你。李大哥,这一次,你一定要活下去,离开萧慎,回到荆城。我们一起活下去!”
“活下去!”李傀抹了一把泪,“照大人虽是文臣,却敢拿起匕首对抗萧慎彪悍的蛮人,单凭这一点,我李傀就不得不佩服照大人!若是有酒,咱们痛痛快快地大喝一场,不敬别的,就敬咱们这过命的交情!”
照山白谦和道:“李大哥过誉了。等咱们离开了萧慎,回到大徵,山白坐东,咱们把酒言欢,定让李大哥喝个痛快!”
“好!咱们不醉不归!”李傀捧腹大笑,看到照山白身上系着的歪歪扭扭的纱布,不禁笑着赞道:“照大人,你身上这些蝴蝶结,系的还挺像样的。”
照山白转头看向桓秋宁。
见他们二人纷纷看向自己,桓秋宁抿着嘴,主动讨赏道:“这可是我的杰作,厉害罢。”
照山白笑着点了点头。见状,李傀哈哈一笑,只好给桓秋宁竖了个大拇指。
照山白身上受到不少伤,大多是深浅不一的刀伤,处理的不及时的话,容易发炎。这三日桓秋宁旁的事情一件也没做,净给照山白包扎伤口去了。
他知道照山白爱干净,所以特地找了干干净净的纱布。他怕弄疼了照山白,拿纱布小心翼翼地包在照山白的伤口上,一边上药一边吹。
桓秋宁不会打结,只会系蝴蝶结,他在照山白的手背上系了打了一个蝴蝶结,见照山白没生气,反而温柔地笑了一下,便心花怒放地给照山白每一个伤口上都系了蝴蝶结。
他包了三日,给照山白缠成了一只呆萌又可爱的布兔子。照山白乖巧地坐在土炕旁等桓秋宁,无聊地时候就用手指戳脸颊,或者玩桓秋宁给他系的蝴蝶结。
明明是在逃难,可是二人却觉得心安。
他们躲在破破烂烂的土屋里,望着随时会倒塌的墙壁,靠在一起,小声地讲着这些年他们的所见所闻,以及,他们为彼此写的情诗。
桓秋宁给照山白讲了他是如何被流民们卖到萧慎做鹰奴的故事,听罢,照山白替桓秋宁深感不值,愤愤不平道:“你好心为他们谋划,可他们却为了一条羊腿,把你卖给了夏景。他们如此忘恩负义,着实令人心寒。”
“你看,”桓秋宁抬手指了指漏雨的屋顶,“城外的流民连这样漏雨的房子都住不上,他们只能挤在破庙里,跟老鼠抢地方睡觉。其实他们并非真的想置我于死地,他们只是太想活下去罢了。那天晚上,我其实很郁闷,郁闷自己为什么这么无用,没办法让他们有个地方睡觉,能吃饱肚子。”
照山白用兔爪子温柔地摸了摸桓秋宁的脑袋,安慰道:“阿珩,你已经尽力了,别太难过。”
“我没难过。”桓秋宁耸了耸肩,用树枝在地上画着圈,“当我听见他们要把我卖给萧慎人的时候,我就已经把自己哄好了。我对自己说,看罢,你也不是那么没用,至少还能给他们换条羊腿呢。我看不得年逾古稀的老翁在街边乞讨,也看不得五六岁的小孩没了爹娘,但是我没有能力解救他们,甚至没办法解救自己。虽是如此,我却也不能什么也都不做,哪怕是被他们绑去换羊腿,我也愿意。至少这样,我能帮到他们,哪怕是一丁点。”
“桓秋宁,你真是个彻头彻尾的傻子!”照山白蹙起眉头,咬了咬下唇,又问,“那我呢?你知道我有多么担心你么。自琅苏一别,我再也没有收到过你的消息,你知道我这段日子过得多么难挨么。”
桓秋宁连忙转身,“山白,你听我说……”
“我不要听。”照山白低下头,生闷气,“我在城北的屋舍里,日复一日地等你的消息,我总是在想,如果他心里真的有我,怎么可能连一封书信也不往上京寄,怎么可能不放出一丁点的消息让我收到。没有,什么都没有。我一次又一次地去驿站等你,我收不到你的信,也不知道该把信往哪里寄,只能盲目地送出去。”
桓秋宁连忙解释道:“山白,如今我身在在郢荣,身份特殊,我怕自己给你带来麻烦。”
照山白像一只炸了毛的兔子,气鼓鼓地道:“对我来说,你才是那个大麻烦!我什么都不怕,唯独怕你躲着我。”
“山白,我错了,你别生气了。”桓秋宁嬉皮笑脸地凑过去,腆着脸,笑盈盈地问:“我给你变个戏法,好不好?”
照山白别过脸,抿着嘴,傲娇地道:“这招对我没用,珩公子留着哄别人去罢。”
桓秋宁又往前凑,恨不得贴到照山白的连上去,盯着他的眼睛再问:“我会变戏法,变蝴蝶,你真的不想看?”
“不想。”照山白嘴上说着不想,可是脸却转过来了。
“看好啦,变蝴蝶!”桓秋宁把两只手攥成拳头,笑着问:“你猜,蝴蝶在哪只手里?蝴蝶在哪儿呢,在左手里,还是右手呢?”
照山白挑起一边眉,气鼓鼓地抿着嘴,随手一指。
“山白!”桓秋宁吱吱歪歪地道:“照山白,你看看我嘛!山白,你看我一眼,就一眼,好嘛。”
“你到底要做什么。”照山白问完,抬眼看向桓秋宁。
他刚抬起眼,便见到桓秋宁狡猾地笑了一下。桓秋宁突然松开手,两手捧住照山白的脸,紧闭着眼睛,轻轻地吻了上去。
照山白被他亲的一懵。
“看!”桓秋宁腆着脸,蹭了蹭照山白的鼻尖,笑盈盈地撒娇道:“蝴蝶在这里!是我呀!喜欢吗?”
又中了小狐狸的诡计了。
不过,照山白心甘情愿,也乐在其中。
“喜欢。”照山白心花怒放地笑了一下,他搂着桓秋宁的后颈,单手撑着墙壁,俯身吻了下去。
“我还想看。”【你现在阅读的是:猫和我小说网 www.maohew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