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母狼的待遇
汪白注意到野戈越发卖力捕猎, 月月也有些日子没有出现在狼群里了,便猜到了月月多半是怀上了。
怀孕的雌狼会找一个僻静安全的山洞居住,等到两个月后, 狼崽子们就会从妈妈的肚子里出来。
母狼一胎的数量大概在三到九头之间,北极狼的繁殖能力较强,但他们却一度被列为濒危物种红色名录。
自从人类进入工业时代, 对北极狼的捕猎就从未停止过, 加上环境的污染,使得北极狼的极地生活愈发不好过。
若非几年前严禁捕猎北极狼,加上北极狼自身适应环境的能力强悍,恐怕这种生物就要和北极的大海雀一样走向灭绝。
知道将会有新生命降临,汪白的心里还是挺高兴的, 狼崽子的出生,会让狼群变得更加完整。
假以时日, 等狼崽子们长大, 狼群的规模就会随之扩大,他们就能更好地保护自己。
成了家的狼总是忙忙碌碌, 野戈要为了伴侣和孩子捕猎,连带着狼末也忙了起来。
但狼末还是会将绝大多数的时间用来陪伴汪白、学习画画,一如既往。
初夏,苔原地区的冰雪完全融化,小花小草争相破土而出。
驯鹿得到了充足的补给, 狼群也捕猎到了足够的食物,一切都再往好的方向发展。
汪白每天吃了睡睡了吃,教教狼末画画, 再采一点花花草草, 生活简直不要太惬意。
但他却没想到, 危险正在他放松的时候悄然逼近。
极地的夏天,是一年中最适合进入极地考察的季节,每年都有众多研究者和摄影师深入极地,只为了能近距离观察极地生物。
除了他们之外,当然还有目标明确的赏金猎人、偷猎者等等。
极地的上生物资源虽然比不上热带森林丰富,但这里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外之地”。
除非有切实的证据证明,否则国际法庭也很难对这些偷猎者进行审判。
动物的权益从来都难以得到保障。
这天,研究人员照例扛着摄像机在外围进行拍摄,他们还安插了动物间谍和航拍器,寄希望于拍摄出极地动物们最真实的一面。
“快,快准备好!”一名研究人员对身边的摄影师说,“看到那抹浅灰色了吗,那一定是伺机而动的北极狼,他们看上了这只正在吃草的驯鹿,哦,他们发起进攻了!”
狼群趁着驯鹿低头吃草的工夫,一拥而上,顷刻间就将这只驯鹿咬死,鲜血喷涌,染红了一方草地。
太震撼了,研究人员眼中异彩连连,赶忙吩咐摄影师抓紧拍摄。
他不由自主地带领摄影师,跟随狼群的脚步。
这样做的确很危险,一旦被狼群发现,他们恐怕连骨头都不剩下。
但为了拍摄到质量最高的照片和影像,研究人员决定铤而走险。
人类的动静,自然逃不过狼末敏锐的听觉。
他皱眉回头看了一眼,发出警示的怒吼,大有再靠近一步就咬死他们的迹象。
人们大骇,研究人员舍不得这次难得的机会,但理智的摄影师还是强行将他拉走:“我们已经被发现了,如果不是因为它们刚刚捕猎了驯鹿,或许我们现在已经成了北极狼的腹中餐!”
“好,好吧,你是对的。”研究人员举起双手投降,服了软。
他们重新回到了隐蔽的地方,远离狼群和一切凶猛的动物。
和小狗一起吃过午餐,狼末照例为小狗清理嘴角的脏污。
做完这一切,他却没有像往常一样抱着汪白睡上一个美美的午觉,而是找了一块石头,将研究人员和摄影师画在了石头上。
汪白起初还对狼末的进步感到成就感爆棚。
但很快他的眼神就严肃了起来。
这是两个人,他们的身上还带着装备,尽管狼末的画很粗糙,汪白还是能一眼认出来,他们身上的是摄影设备。
是啊,极地的夏季,正是学者们观察动物的最好时机,就算没有那些臭名昭著的极地猎人,也会有其他人守在这里,指不定哪天就会发现他的存在。
狼末他们倒是比较安全,偷猎者是不会愿意在这个季节,当着众多学者的面动手的,北极狼的皮毛还不至于他们冒这么大的风险。
相比之下,他们更愿意去猎取鹿茸、狐皮等等的珍稀物品。
可对于汪白而言,不论是研究人员还是偷猎者,都一定会对他充满兴趣。
研究者会想把他带回去,研究他为什么可以和狼群共同生活;偷猎者也想把他带回去,弄点噱头把他炒个高价卖出去。
腹背受敌。
得出这个结论之后,汪白也没心思睡午觉了。
再这么大咧咧地跟着狼群后面,早晚会被人类发现。
或许他可以考虑跟月月住在一起?偏僻的山洞,应该不会吸引人类的注意。
就是不知道野戈同不同意,万一把他当做情敌,那就尴尬了。
好在,狼末也想到了要将小狗藏起来,于是当天就开始寻找适合让小狗居住的山洞,把小狗安置进去。
汪白望着狼哥远去的背影,很想追出去享受夏日的阳光,却还是理智地留在原地。
就很奇怪,他又不是雌狼,又没有怀孕,怎么就享受起了母狼的待遇?
作者有话要说:
狼末:别的母狼有的,我的小狗也要有。
汪白:?
今天来不及多写了,因为太原涉疫快递排查忙到了十点才回家,抱歉抱歉_(:з」∠)_
第42章 深夜逛苔原
不劳而获是很可耻, 以前他跟着狼哥,也算是付出了劳动,但是现在他待在洞穴中, 连陪伴都是奢望,更遑论劳动了。
只是和外面的危险比起来,可耻就可耻吧, 反正狼哥不嫌弃他。
狼末当然不会嫌弃他的小狗, 怕汪白寂寞,每天都会花很长时间陪他。
他们在山洞里画画,很快将简陋的小屋画满了涂鸦。
狼群捕猎到了食物,狼末也把自己和小狗的那一份打包带走,不辞辛劳地来到汪白身边, 和他一起进食和休息。
不论捕猎到多晚,他都会回到洞穴和小狗一起入睡。
这样一来, 虽然汪白看不到夏季繁华的景象, 但在狼哥全方面的呵护下,依旧健康快乐地成长。
就是有点闲得慌。
别的动物都在这个季节忙着捕猎和繁衍, 只有他,窝在山洞里一动不动,四肢都快躺退化了。
不能再这么躺平了。
汪白内心蠢蠢欲动,他想出去看看夏日的极地,他曾在很多文献和视频资料中领略过极地夏天的风光, 如果不能亲眼目睹,他一定会万分遗憾。
当然了,他不可能傻到大白天出门。
白天的温度适宜, 那些摄影师们趁着白天出没, 到了晚上, 气温骤降,他们就不得不回到营地,报团取暖。
夜晚是汪白最好的出门时间,他可以借着夜色的掩护,好好逛一逛周边。
距离也不能太远,否则被摄像头拍到就前功尽弃了。
要不要和狼哥商量一下呢?
这么久没出门,也不知道狼哥跟那只雌狼相处得如何了,雌狼姐姐要是知道狼哥把他藏在这里不会吃醋吧?
当晚,狼末叼着猎物回来和汪白分享,汪白吃饱饱后,在狼哥面前画了一个山洞,小小狗站在山洞外,欣赏洞外的世界。
狼末有些紧张,小狗要离开山洞?
可是外面的世界很危险,总有人类觊觎着小狗——他并非不知道小狗的非同寻常,也因此恨不得将小狗藏起来,不让任何动物看到他。
狼末不赞同的吼声,并未让汪白萌生退意。
他又在小小狗旁边画了一只小小狼,意思是让狼哥陪着他一起。
狼末看懂了小狗的意思,目光变得格外幽深,却始终不肯给个答复,看样子还是不赞同汪白离开这个洞穴。
汪白想了想,又在这张画的旁边再画上了一模一样的山洞,不过这次他在山洞里头,狼哥却在山洞外头。
太阳高高悬挂,放出万丈光芒。
他想告诉狼哥,他只在深夜的时候出去转转,白天依然留在山洞,继续闲着长毛。
拉扯了这么久,汪白还画了这么多图案,狼哥要是还不答应,他就只能躺在地上撒泼了。
幸好,狼末最终还是答应了汪白的请求。
他划掉汪白画的小小狼,自己重新画了小小狼,尽管他画得丑陋粗糙,但画里的小狼和小狗彼此之间没有距离,几乎是皮毛紧贴,形影不离。
朗月高悬,一狼一狗漫步在极地的草地,迷蒙的月光散落在他们身上,将他们的影子交织在了一起。
一段时间没出山洞,没想到地上已经长出了许许多多的花花草草,最惹眼的当属一片白色的植物,远远望去像是又落了雪。
这些夏季的白雪其实是苔原地带夏季最常见的植物之一,名叫纯白羊胡子草,也被称为北极棉、北极棉花等等。但这些名字都没有得到官方的承认,它的真实姓名就只有一个。
顾名思义,纯白羊胡子草的颜色,就像白羊的胡子一样,洁白无瑕。
它的种子成熟后分裂出白色的细丝,这些细丝团作一团,宛如棉絮,风一吹就散开,就像蒲公英一样,落地生根。
放眼望去,大片大片的白色绒球点缀于青草间,为这片极地增添了勃勃生机。
坏心眼的汪白知道纯白羊胡子草耐踏性差,故意跑到草堆里蹦蹦跳跳。
那棉絮一般的白毛纷纷扬扬,瞬间就把狗子淹没。
“咳咳!”他万万没想到,这些白毛无孔不入,他一吸气就直往他鼻孔里钻。
生动诠释了何为自作孽不可活的汪白,逃也似地跑出了纯白羊胡子草的领域,他顶着一头一脸的白色细丝,望着狼哥眼泪汪汪。
狼末吃了一惊,他没想到当着自己的面,小狗还能出现状况,连忙来到他身边仔细检查。
萨摩耶原本精致的皮毛,全都沾染上了这种白色细丝,看上去就像是一只邋遢的白色狗狗,浑身的毛都炸了起来。
他试着用狼爪和舌头替小狗清理毛发,但他很快发现这样的方式行不通,连带着他的爪子和嘴里都塞满了这种奇怪的植物。
汪白咳得眼泪都要出来了,见狼末也被他搞得颇为狼狈,赶紧摇头拒绝了狼末的帮助。
退后两步扭动身体,试图把身上的白色细丝抖落下去。
然而这种白色细丝,是纯白羊胡子草赖以播种的秘密武器,附着性极强,光靠抖的根本都不掉。
不行,得赶紧找个地方洗洗去!
好在水源离这里不远,一狼一狗很快就找到了河流,一起跳入河水中。
狼末拱了拱汪白的脑袋,示意小狗趴在自己的身上,好替他清理毛发。
汪白自然不会拒绝狼末的好意,他乖乖地趴在狼哥肩头,将自己的身体完全交给了狼末。
小狗靠过来的时候,狼末有一瞬间的僵硬,但也仅仅是一瞬间而已,他立刻就调整好了姿势,开始帮汪白清理毛发。
白色细丝遇水自动膨胀散开,这本是为了让落入水中的纯白羊胡子草种子能够尽快漂流上岸,扎根,现在却帮上了大忙。
随着身上最后一点白色细丝被清理干净,汪白又成了一只湿漉漉的海豹。
假海豹就假海豹吧,形象什么的一点儿都不重要!
狼末温柔地舔舐着他湿透了的毛发,大概是在安慰他。
也怪他自己,太贪玩了,谁知道植物还会咬狗呢?
不忿地看了一眼纯白羊胡子草,汪白却生不出一丝报复的心思——他能怎么办,难道把它们拔光吗,植物又不知道痛,它们甚至只是安安静静地在族群中生长着,突然有一天,领地却被一只贪玩的小狗搅得一团糟。
无妄之灾。
越想越觉得自己咎由自取,汪白叹了口气,带着狼末离开了这里。
折腾了这么久,天也快亮了。
夏天的极地,夜晚满打满算也就不到五个小时,随着时间的推移,夜晚会越来越短,最后整日都是白天,太阳永远不落,极昼到来。
到那时候他就真的出不来了,所以得赶紧趁还有夜晚的时候多溜达溜达。
沿着小河,一狼一狗结伴同行。
汪白看到了趴在岸边睡觉的王绒鸭群,据说王绒鸭是世界上最美的鸭子之一,它同时也是最大的海鸭。
雄性王绒鸭头部有一个鲜黄色的大肉冠,一条鲜明的黑线勾勒出外轮廓,让它的肉冠显得更加立体美观。
它的身体的颜色也多种多样,明暗相间的底色,搭配上乳白到淡褐色渐变的脖子,臀部羽毛雪白,其他地方的羽毛又是黑色,还有金黄色的腿脚作为支撑,浑然天成的配色是它被评为最美鸭子的重要参考。
相比之下,雌鸭子就没有那么多华丽的颜色了。
这纯粹是因为雄性王绒鸭要靠自己华美的外表,来吸引雌性的目光。
在生物界,这种情况并不鲜见,雄性为了能找到伴侣,必须学会更多的技能,譬如雄萤火虫会发出特异性的闪光,又比如新几内亚热带雨林的雄极乐鸟,会通过舞蹈来吸引雌性的注意。
王绒鸭也不例外,雄性王绒鸭的羽毛丰隆,背部长有特殊形状的饰羽,收拢羽毛后还会展现出直立的饰羽。
它们竭尽所能地利用身体优势在雌性面前展现自己的魅力。
看在它们美丽的外表上,汪白没有吃掉它们,虽然他觉得鸭肉味道应该不错。
不过它们的羽毛那么多,要处理起来也相当麻烦吧?
这时,他忽然听到了身后的动静。
那动静不小,就连正在睡觉的王绒鸭们都被惊醒,扑闪着宽厚的翅膀逃向了河中心。
作者有话要说:
汪白:炸毛狗,隔壁小孩都馋哭了
第43章 只小狼崽
狼末和汪白同时循声望去, 只见沙沙猛然从草丛中扑出,向一狼一狗发起攻击。
狼末第一时间反应过来,毫不犹豫地挡在汪白面前, 悍然迎向沙沙。
两狼战于一处,招招致命,看得汪白心惊胆战。
沙沙不是狼末的追求者吗, 怎么突然就跟狼哥打起来了?
难道求爱不成反成仇?别这样啊, 大家都是北极狼,就算做不成伴侣,也可以做朋友嘛!
可惜他没有办法劝说沙沙,即便沙沙听得懂他说的话,也未必会和狼哥和解。
他焦急地旁观着, 他相信狼哥一定能赢,却还是不免替他担心。
这时, 沙沙拼着被狼末咬伤, 小腿猛地一蹬从狼末头顶跃了过去,灰白的身体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
不得不说, 沙沙的身形纤细优美,在汪白见过的北极狼中,她是最漂亮的。
和狼哥的俊美不同,沙沙更多的是一种刚柔并济的美。
狼末不会留给敌狼丝毫机会,獠牙一张一合, 便带下沙沙腹部的一块肉来,血雨染红了草地。
沙沙吃痛,硬是忍着疼完成了跳跃。
这一下, 汪白直接暴露在了沙沙面前, 注意到沙沙眼中的杀意, 他这才意识到对方的目标似乎是他?
可是为什么呢,他可从来没招惹过她!
来不及多想,汪白立马向后跑去,他的身后就是让他深恶痛绝的纯白羊胡子草,这些曾经让他粘上一身白毛的植物,竟然成了他的救命稻草。
白色细丝漫天飞舞,遮挡住了沙沙的视线,飘絮蹿进了她的鼻孔,她也和之前的萨摩耶一样,连连咳嗽打喷嚏。
这一耽搁,她就再也追不上汪白了,被赶来的狼末扑倒,尖锐的狼爪死死抵着沙沙的咽喉,刺破了外层的皮肤,刺目的鲜血顺着脖子流淌。
“你杀了我吧!”沙沙饱含怒意。
狼末眼底含煞,当即就要结束沙沙的性命,狼狈的汪白却跑过来阻止了他。
别以为动物就不会八卦了,事实上,动物和人类一样都爱八卦。
就拿土拨鼠举例,堪察加旱獭是极地的麦乐鸡,它为极地的生态系统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它们又是极地最聒噪的八卦大王,它们的叫声或许在其他物种听起来简单又重复,没什么意义可言,但它们却可以通过这些叫声来聊天,词汇量堪比一部古汉语常用字字典。
另外,经过汪白这段时间的观察,他认为北极狼也有一套自己的语言体系,只不过他目前还听不懂。
要是狼末在这里杀死了沙沙,过两天这件事就会被传扬出去,到时候全极地的北极狼都知道狼末杀了自己的追求者,到时候谁还敢追求狼末啊?
年轻的狼王不懂得极地婚恋市场的残酷,有多少北极狼一年到头都找不到伴侣,甚至一辈子孤独终老。
还不是只能他这个小弟为狼哥多操操心?
狼末并不赞同小狗的心慈手软,但他还是听从了小狗的劝诫,没有撕开沙沙的喉咙。
“理由。”他冷冷道。
沙沙眼中蓄了泪光,腹部的伤口让她痛不欲生,她恨自己的无能,更恨狼末的冷血:“我千里迢迢来到这里,我舍弃了尊严跟随你,你为什么对我视而不见?”
狼末言简意赅:“我不喜欢你,我早就说过了。”
“我哪里不够好,你说啊,我可以改!”沙沙咬牙嘶吼,“我看你根本不是不喜欢我,而是你早就有喜欢的对象了!”
狼末木然看向她,似乎在考虑是否要弄死她。
这冰冷的目光,让沙沙原本视死如归的心又有些动摇,她还年轻,她不想就这么死掉。
很矛盾,明明一开始她都想好了,和狼末鱼死网破。
可真的面临死亡时,她却忍不住退缩了,尊严真的那么重要吗,活着才有资格谈论尊严,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我保证,我什么都不会说。”她终于还是向狼末低头,“求你,留我一条性命。”
狼末不答。
沙沙继续哀求:“杀了我对你……您没有任何好处。”
可实际上,北极狼会毫不犹豫咬死敌对的同类,因为在贫瘠的极地,每一只不属于本族群的北极狼,都会抢夺极地所剩无几的资源。
她之所以这么说,只是希望能活下来。
狼末沉吟片刻:“滚,永远不要出现在我们面前。”
“好,好,我答应您,我保证滚得远远的!”沙沙屈辱地闭上眼睛,她无法容忍自己比不过一条狗,但更无法原谅自己为了苟且偷生而如此卑微。
狼末对她的回答还算满意,松开狼爪放了她。
沙沙拖着残破的身躯,头也不回地融入了夜色。
呼,虚惊一场。
汪白正要过去和狼末说小话,冷不丁打了个喷嚏,才想起自己身上还都是白色细丝,只好又到河里洗了个澡。
自然再次得到了狼末的舌头伺候,没过一会儿,他的毛发重新变得柔软蓬松。
清理干净的汪白缠着狼末想知道沙沙离开的细节。
狼末佯装不懂,就算汪白画出了沙沙攻击他的画面,并在旁边打了个大大的问号,狼末也只当看不见,闭目养神。
哼,小气。
不说就不说。
不过算啦,他大狗有大量,不跟狼末计较。
毕竟这也算是狼哥一次失败的恋爱经历吧,虽然失败的原因由始至终都是狼末看不上沙沙。
之后每天晚上,狼末都会陪汪白出来散散步,汪白时常看到这附近出现了新的动物,总要驻足欣赏片刻才肯离开。
候鸟也陆续飞回这里,繁衍生息,最可爱最特别的当属白颊黑雁,这种胖乎乎的毛球一到夏季就飞回苔原地带繁衍生息。
在繁殖季,如果食物不够充足的话,母鸟为了孩子的生长发育,会选择吃营养较差,糖分含量也较少的地衣,而让幼鸟们吃高热量、口感佳的发草,一片拳拳爱子之心溢于言表。
母雁一次性会生下五个左右的蛋,雏雁是早成鸟,一破壳身上就覆盖着厚厚的绒毛,足以适应北极寒冷的天气。
比起成鸟,幼鸟腿短脖子也短,更像一个胖乎乎的小毛球,要不是怕养不活,他还真想带一只回山洞里养。
说起来,那只小蓝狐狸也一直是狼末在养着,他都跟狼末画了好几次北极狐了,狼末就是不肯带过来给他看看。
不会被狼哥养死了吧?
汪白被自己的猜测吓得心惊肉跳,也顾不得欣赏胖乎乎的白颊黑雁了,催着狼末要小狐狸。
起初狼末还想装傻,他可不想让那只狐狸吸引小狗的目光。
岂料汪白竟然讨好地蹭他的脖颈,他的喉间溢出一声低吼,想告诉汪白再蹭他也不会把小狐狸带来,就看到小狗露出可怜的表情。
狼末一下子心软了,抱着小狗舔了好久,才答应了带小狐狸过来。
啧,感觉亏大了。
汪白挠了挠湿漉漉的脸颊,实在是最近太无聊了,无聊到有些想念狼哥的狼同伴们,还有那只小狐狸。
从上个星期开始,夜晚就消失了,太阳一整天都挂在天上。
极昼的到来,把他短短的散步时间都剥夺了,而且这样的现象还要持续好几个月,他都不知道这段时间该怎么熬。
闲得发慌的汪白又开始布置小屋,狼末很配合地将猎物皮毛清洗干净后带回来给他,现在的洞穴里面已经有了一张小床,正好可以让他和小狐狸睡。
至于狼哥?
身强体壮的北极狼完全可以睡在地上,直到新的床铺竣工。
翌日,狼末如约把小蓝狐狸带了过来,但让汪白没想到的是,还有一群狼崽子也被他一并带来。
他数了数,一共七只,看样子他们才刚出生不久,眼睛都还没怎么睁开。
太乱来了!
汪白不满地瞪了眼狼末,这么小的狼崽子,就应该跟母狼待在一起,放到他这算是怎么回事?
虽然他有养小动物的经验,也曾经救助过刚出生的小狼,但并不意味着在野外他也能养好这些狼崽子啊!
这里没有养育他们所需的营养补剂,所以说他们还是应该还给母狼才对。
狼末才不管这些,他认为与其让小狗被北极狐勾。引,还不如他把狼崽子带过来,分散小狗的注意力。
狼崽子小小一只,又粘狼得紧,比蓝狐狸可爱多了,小狗一定喜欢!
的确,北极狼幼崽确实非常可爱,刚出生没多久的他们还未长成父母那雪白的皮毛,看上去就跟棕色的小狗一样,完全看不出狼族的凶性。
狼末不由分说把狼崽子放到他的身边,汪白瞬间脊背僵直,他能感觉到狼崽子正在往他怀里拱,大概是想汲取他身上的温暖。
有的狼崽子饿了,又开始在他怀里胡乱吮。吸。
宝贝们,我是公狗,身上没奶!
这样想着,汪白又气鼓鼓地冲狼末龇牙,你看看你干的好事!
狼末也没想到这群狼崽子居然如此胆大包天,居然当着他的面胡作非为,气得差点没把他们都咬死。
好在他还保有一丝理性,知道这是野戈的孩子,默默地将狼崽子都送回了月月的怀抱。
月月连忙把孩子们拢到怀里,敢怒不敢言地瞄了一眼狼末,她都听说了,狼末差点就咬死了沙沙!
她还以为狼末要把她的狼崽子都咬死,毕竟这些都不是狼末的骨肉,的确有狼王咬死族群内其他雄狼幼崽的先例。
要不是野戈反复保证狼末不会做出那种事,她都恨不得找他拼命。
当时野戈听到了她的埋怨,也只是说了实话:“就算你拼命,也不是狼末的对手。”
月月顿时泄了气,为了她的孩子,她也要好好活下去。
幸好,狼末没有伤害他的孩子们,是她多虑了。
“等小狼断奶以后,就让他们跟小狗住一起。”狼末丝毫没有商量的意思。
月月倒吸一口凉气,正要辩驳什么,野戈却答应了:“这样也好,我们可以一起照顾他们。”
等狼末离开后,月月这才质问起野戈:“你疯了吗?我们自己的孩子,为什么我们自己不带,反倒让一只狗去带?”
“月月,你别忘了,等狼崽断奶后,你也要参加捕猎。”野戈尽可能放轻语气安抚伴侣,“狼群不养闲狼,我们的七个宝宝,需要大家一起抚养才能健康成长。”
野戈说得对,狼群对内部的幼崽十分友好,对其他狼群的幼崽,却持有赶尽杀绝的态度。
不是北极狼凶狠,一切都是为了生存。
月月明白这个道理,但她原来的打算是带着孩子们一起捕猎。
她的心思野戈也明白,他提醒她:“除了我们之外,还有许多狼群盘踞在这附近,一旦遇到敌对狼群,我们带不走所有的幼崽,就只能眼睁睁看着它们被吃掉。”
“不!”月月一想到那一幕,就觉得无法忍受。
“所以亲爱的,”野戈吻了吻她的脸颊,“相信我,在他们还没有自保能力之前,把他们留在小狗身边才是最安全的。”
月月不解:“为什么?”
野戈似乎想起了什么,轻声喟叹:“因为狼末会拼了命保护他的小狗啊。”
作者有话要说:
汪白:我始终不明白,沙沙为什么要咬我。
狼末(装模作样):可能她就是头疯狼。
沙沙:……呵呵。
第44章 送给小狗的
汪白心情很郁闷, 尽管有狼哥的陪伴,美味的食物吃到饱,但他的情绪始终低迷。
就算是家养的狗狗, 偶尔也该牵出去溜溜嘛!
知道自己情况特殊的萨摩耶,乖乖地窝在洞穴里,并没有因为想出去玩而哭闹。
乖巧的小狗更让狼末心疼, 他也很想带着小狗驰骋苔原, 可为了小狗的安全,他只能将小狗藏在山洞里。
人类的味道到处都是,他不敢冒险。
轻轻地舔了舔小狗的脸颊,狼末将今天采来的小花送给了他。
汪白看了一眼那白中透黄的仙女木,乌黑发亮的小狗眼里多了几分笑意, 为了让他开心,狼末几乎每天都会带回来一些小玩意儿。
有时候是小花小草, 有时候是河边的鹅卵石, 甚至还有不知道他从哪偷来的鸟蛋。
对汪白而言,每天最开心的就是收礼物的时候了, 狼哥真是的,但凡他愿意把一点点耐心留给沙沙,现在他们估计连孩子都有了。
狼族大多是一夫一妻,但也没规定不能一夫多妻。
狼哥就算不喜欢沙沙,也完全可以和沙沙留下自己的狼崽呀, 如此难得的繁衍后代的机会就这样被白白浪费了,汪白都替他可惜。
忧国忧民的萨摩耶直到现在还在想着壮大狼群,而身为狼群的王, 狼末却似乎对此一点心思都没有。
有了上回沙沙差点伤到小狗的教训, 狼末现在对所有的追求者都抱有敌意, 谁要是胆敢尾随狼末,他非得把对方咬跑不可。
汪白大概永远也想不到,就在他栖身洞穴的时候,他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
根本不用沙沙多做宣传,狼末就已经把他痛击追求者的威名传扬了出去,这下好了,再也没有哪个胆大包天的雌狼敢来招惹狼末,以至于后来汪白一度以为极地的雌狼都眼瞎了。
那都是后话,眼下,汪白嗅闻着面前的小花,极地大多数植物的花都带有香味,而且花朵较大。
这是为了尽可能在短暂的夏季吸引到足够多的昆虫光临,流连花丛的昆虫们为它们免费传播了花粉,双方各取所需,互惠共赢。
仙女木的玉白色的花瓣莹润可爱,内里的金黄色花蕊更是鲜艳夺目,汪白很喜欢狼末送他的小花,珍而重之地将花朵的根茎埋入土壤。
这样可以让它多活几天,而在它的后面,还有其他几种花花草草,也都是狼哥送他的,被他养在山洞里。
山洞不见光,这些花草活不长,但狼末总会给他带来新的,那些凋谢的花草最后成了新植物的养分。
这些都还好,唯一的问题是他需要水分的补充,光是依靠动物的血水,无法让他得到充足的水分。
先前极昼还未到来的时候,汪白还可以在夜晚和狼末一起到河边饮水。
但现在不行了,缺水令他的嘴巴干涩,每次进食他都要先吸食动物的血液,搞得他像个吸血鬼一样。
对此,狼末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他只能将河水含在嘴里,然后跑到小狗身边,将嘴里的水渡给他。
这个方法费时费力不说,效果还不好,大部分水都在运输过程中浪费掉了,最后到他嘴里的水十不存一,只能润润喉咙。
干渴的萨摩耶忍不住怀念起了有雪的日子,吃一口雪就能解渴,哪里需要这么麻烦。
他倒是没什么,只是有点渴罢了。
苦了狼哥为了他还要来回奔波。
就没有什么办法能减轻狼哥的负担吗?
汪白苦思冥想,还真让他想到了一个办法,他不是有两个从极地猎人那顺来的包裹吗?
那包裹的材质极好,装水进去都不会漏。
即便磨损出了破洞,包裹吸了水送过来,他也可以吮。吸包裹里的水啊!
汪白把自己的想法用画画的方式传达给了狼末。
聪明的北极狼立刻明白了小狗的意图,回到狼群后,让狼越和灰灰把包裹交给他,叼着两个包裹到河边取水。
这一幕恰好被在这附近寻找机会的极地猎人们看见了。
托尔指着远处的狼末惊呼:“哦,上帝,那是我们的背包!史密斯,你看见了吗?那只该死的北极狼叼走了我们的背包!”
史密斯碧绿色的眼眸浮现出一丝狂热:“蠢货,你应该感谢它,它是上帝派来的天使,会带领我们找到宝藏!”
“你是说那只萨摩耶?”托尔眼前一亮。
“当然。”史密斯吐出一口浊气,看吧,连幸运女神都眷顾他们,他们还有什么理由走空?
天知道他们寻找了那只萨摩耶多久,自从无人机损坏之后,他们就再也没能得到哪怕半点有关那只萨摩耶的消息。
之后,他们辗转于数个驯鹿群,因为他们知道,北极狼一定会选择驯鹿群栖息的地方作为繁殖地。
那只和狼群一起生活的萨摩耶,也一定就在某个驯鹿群周围,为了找到它,他们还斥巨资从吝啬的科斯特手中买了一架新的无人机。
可惜一路搜寻过来,都没有发现萨摩耶的踪影。
就在他们想要放弃的时候,熟悉的背包让他们重新燃起了希望。他们虽然不认识狼末,但那两个背包他们绝对不会认错!
他们的算盘打得极好,但他们无论如何都想不到,狼末早已经察觉到了他们的存在。
警惕心高高提起,表面上狼末却不动声色,若不是忌惮猎人手中的枪,他早就冲上去把他们咬死了。
小狗用画警告过他,遇到猎人一定要躲得远远的,千万不能和他们硬碰硬。
狼末铭记于心,若无其事地装好了两个包裹的水,似乎是叼不动了,喊来了狼越帮忙。
实际上,他悄悄告诉狼越,等会儿他找机会藏起来,让狼越去迷惑猎人的视线。
狼越的注意力完全在那两名极地猎人身上:“他们就在这附近?我要咬死他们!”
“冷静点狼越!”狼末低吼一声,带着上位者的威压,“你现在去只不过是送死,小狗说了,要想解决极地猎人只能偷袭,靠速度取胜。”
“他和你说?”
“画给我看的。”
狼越冷哼一声:“他说什么你就听,到底是你做主还是他做主?他不过是一只被你养大的狗崽子,怎么可能比你还了解人类?”
狼末不答,这个问题他也想过,他是看着小狗长大的,可他完全不知道小狗那些奇怪的技能从何而来。
答案重要吗?
他只知道那是他的小狗,这就足够了。
狼越不以为然地继续道:“你太谨慎了,不试试怎么知道我们打不过他们?他们只有两个人,两把枪,而我们却有五条狼。”他把野戈的伴侣月月也算了进去。
狼末被他说得烦了,直接拿话堵他:“先前你们还有六条狼,你不还是被他们生擒活捉?你想去我不拦着你,只是我要提醒你,北极狼死在战场上是荣耀,死在**之下,被当做猎物宰杀,是莫大的耻辱。”
狼越沉默了,屈辱感涌上心头,他赤红着眼睛:“那你打算怎么办,就这么放过他们?”
“总会有机会的,耐心一点。”狼末敷衍了事,“该走了。”
狼越愤愤地往猎人躲藏的地方看去,认命地叼起了一只浸满水的包裹。
按照狼末的计划,两条狼最初并肩前行,走到一半的时候正好路过一座山坡,狼末找机会藏了起来,让狼越独自前行。
托尔和史密斯眼看着北极狼从两只变成了一只,都有些懵。
“你看到另外一只北极狼了吗?”史密斯发问。
托尔苦恼地揉了揉金色头发,“我以为你在盯着,所以说,我们跟丢了?”
史密斯一拳捶在大腿,跟丢猎物,这是对极地猎人最大的侮辱。
但事已至此,他们不可能回头去找那只莫名消失的狼,只能硬着头皮跟着狼越走。
等到极地猎人离开,狼末才从山坡后面爬了出来,往另一个方向走去。
不多时,狼末和汪白汇合,他“告诉”了小狗极地猎人的出现。
他将仙女木灿金色的花蕊当做极地猎人的头发,还有一株山蓼挤出草汁,滴在另一名极地猎人的眼睛上。
见状,汪白心疼极了,要知道山蓼的叶子味道微酸,是少数带有酸味的极地植物。
而且山蓼也是极地少见的药材,食用山蓼可以清热解毒,治疗肝炎,对动物的肝脏健康有莫大的好处。
山蓼根茎粗壮,狼末用来点睛的草汁,就是从山蓼的根茎处挤出来的。若是在进食的时候滴上一两滴山蓼的草汁,酸味能冲淡猎物的血腥气,起到调味的作用。
这样的好东西,狼哥居然如此挥霍,真是暴殄天物!
汪白赶紧把根茎破损的山蓼捡起来,插回土壤里,看看能不能救回来。
狼末讪讪地蹭了蹭小狗,表示如果小狗喜欢,他可以再去采些这玩意儿回来。
当务之急,是要想办法对付那两个极地猎人。
汪白也知道,以极地猎人贪婪的本性,一定不会轻易放过他,所以他无论如何也不能在他们面前出现。
但如果他们跟随狼群的话,那他藏身的地方暴露也只是时间问题。
老这么被纠缠也不是个事。
或许,他该想想有没有什么一劳永逸的办法?
作者有话要说:
汪白:狼哥越来越浪漫了,还学会了送花,亲一下奖励他。
狼末:muamua(亲个不停)
第45章 汪白的计划
汪白一边喝包裹里的水, 一边盘算着如何才能摆脱这两个极地猎人。
最好的办法当然是对他们进行人道毁灭,只是这样做的危险性不小,他不可能拿狼群的性命做赌注。
既然想要保证狼群的安全, 或许他可以考虑利用其他动物当前排,比如驯鹿。
极地猎人再强悍,也不可能和驯鹿群抗衡, 如果他能引导极地猎人误闯驯鹿群, 然后再让狼群激怒驯鹿,促使驯鹿攻击猎人。
借刀杀人。
在这个计划里,狼群只是在外围骚扰,并不与猎人正面交锋,所以不可能有危险。
倒是他, 稍有不慎就会万劫不复。
也正因为如此,狼末无论如何都不肯同意, 哪怕汪白躺在地上撒娇, 他也不为所动。
他一点都不愿意让小狗去冒险,甚至准备召集狼群, 偷袭猎人。
太胡来了,之前狼群有七匹狼的时候,占尽了天时地利狼和,都没能拿下极地猎人。
现在狼群只剩五匹狼,极昼更是让他们无所遁形, 偷袭已然行不通了,他们倘若对上极地猎人,还没等逼近就会损失惨重。
汪白绝不允许那样的情形出现。
一狼一狗僵持不下, 气氛一度剑拔弩张, 就连旁边的小蓝狐狸都惨遭波及, 颤抖着躲在汪白身后。
汪白更气了,你说你,吵架就吵架,吓唬孩子算什么本事?
他赶紧摸了摸小狐狸的脑袋,安慰她别怕。
摸摸毛,吓不着。
小狗和小狐狸温馨的相处,让狼末不安的情绪逐渐平和。
他收敛了猛兽的威压,狼眸紧紧地盯着汪白,见小狗不理他,颇有些不知所措地蹲坐一旁。
呼,还好狼末没有继续下去,否则在这封闭的空间内,他早晚也会像小蓝狐狸一样抖个不停。
而他之所以没有小狐狸那么大反应,大概是因为和狼末在一起久了,身体已经习惯了狼末的存在,即便狼末发怒,他也不再像刚开始那么恐惧。
安抚好了小狐狸,汪白将目光投向正襟危坐的狼末,该怎么劝说担心他的狼哥呢,这可真是让他伤脑筋。
关键是,他还真没法保证自己一定不会出事。
唉,他要是只哈士奇就好了。
这样混在狼群里,不冒尖不单走,谁都别想一眼看出他的身份。
可惜他是萨摩耶,他的皮毛一年四季都是雪白雪白的,在北极狼的毛发已经开始变灰的时候,他依然洁白如新。
还有他那极具特点的微笑和立耳,让他在狼群里鸡立鹤群,简直不要太显眼。
狼末见不得小狗沮丧,舔舔他的吻部以示安慰。
如果小狗非做不可,那他愿意让步,但前提是他必须陪他一起。
他将汪白画的一连串计划里的每一只小狗身旁,都添上了一只小狼,意思很明显了,他要陪着汪白,一起冒险。
不行,这太危险了!
几乎没有犹豫,汪白就摇了摇头。
他独自诱敌深入,虽然冒险,但他有把握极地猎人不会伤害他,毕竟他只有活着,才能为极地猎人带来利益,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一只死掉的萨摩耶能卖几个钱?
可是狼末就不一样了,北极狼的皮毛还算值钱,但这点钱根本入不了极地猎人的眼。
为了排除危险,他们一定会率先解决掉狼末,再想办法活捉他。
狼末却心意已决,无论他把头甩得多快,狼末连眼睛都不带眨的,直勾勾地盯着他。
摆明了要么带他一起,要么谁都别去。
真是固执。
汪白没好气地咬住狼末的前肢,当然他没有用力,只是单纯地泄愤而已。
狼末也任由他咬着,眼神专注而认真,一脸的宠溺。
无奈之下,汪白不得不将计划搁置,他宁可冒着被极地猎人发现的危险,也不愿意白白让狼哥送死。
他太了解极地猎人的可怕了,那些游走于法律边缘,在枪尖上讨生活的人,被他们盯上的动物,即便是死了,都要被榨干最后一点价值。
第二天,狼末离开了山洞,将同伴召集到一处。
狼越不耐烦道:“这么早叫我们做什么,难道小狗水又不够喝了?”
极昼不分日夜,但时间越早,太阳的位置越偏,到了正午,阳光明显最为强烈。
这时候阳光还算柔和,狼群都还在睡梦中就被狼末唤醒,多少有点精神萎靡。
狼末看向他,眼神里多了几分肃然:“狼越,报仇的机会到了,就看你要不要参与。”
“要,当然要!”狼越瞬间来了精神,目光灼灼地注视着狼末,“只要能咬死那两个极地猎人,你让我做什么都可以!”
“我要你做的事情很简单,就是在我发出狼啸的时候,将驯鹿群朝我的方向驱赶。”狼末提醒他和其他的狼同伴,“在发起总攻之前,谁都不许提前发难。”
狼越有些不满:“我可不敢保证,再让我看到他们,我恐怕会忍不住冲上去。”
狼末厉声道:“忍不住也要忍,别忘了,他们手里有枪,你死了不要紧,惊动了人类,放跑了他们,我们的努力就白费了!”
狼越沉默了,片刻,他正色道:“我答应你。”
只要能洗刷他身上的耻辱,他愿意咬牙忍耐。
狼末点了点头,继续道:“我会将他们引到驯鹿群中,你们要做的,就是让驯鹿跑动起来,然后趁乱咬死他们。”
这完全是汪白的主意,狼末完全照搬了汪白的计划,只是将实施者换成了他。
野戈担忧道:“太危险了,他们的手里有枪,您的安全如何保障?”
“有驯鹿群在,它们会帮我们分担火力,所以大可不必担心。”狼末胸有成竹地说。
但实际上,他心里也没有底,只是这种时候必须要让狼群坚定信心,否则还未开战就先怯战,那他们和极地猎人的战斗也不用打了,必输无疑。
骄阳之下,万物散发出勃勃生机,驯鹿三三两两的在河边进食和饮水,浑然未觉危险已悄然接近。
狼越他们蛰伏在草丛之中,只等狼啸一起,他们就一同冲出去。
另一边,狼末叼着包裹,和昨天一样到河边取水。
托尔和史密斯早就蹲守在侧,他们昨天跟着狼越绕了好大一圈,连个狗影子都没见到,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居然被北极狼给耍了。
互相埋怨了一通,今天他们卷土重来。
他们就不相信,他们两个人四只眼睛,会把一只狼给跟丢了?
狼末耳朵动了动,细微的声响引起了他的警觉,看来猎物已经就位了。
他将装得半满的包裹叼起,朝着驯鹿群的方向走去,速度不快,确保那两个极地猎人能跟上。
猎人们相当谨慎,但有了昨天的教训,他们不敢离北极狼太远,生怕又跟丢了。
于是猫着腰,不远不近地跟着,同时时刻保持着对周围环境的关注。
狼末悄然往后看了一眼,不愧是经验丰富的猎人,若不是早已经锁定了他们的气息,怕是根本闻不出他们的味道。
他们似乎在身上涂抹了什么东西,那种东西散发出的气味,让他感觉不到丝毫的特别和威胁。
真是狡猾。
他决定不再给猎人思考的时间,加快了奔跑的速度。
“不好,它加速了!”托尔小声惊呼,“怎么办,它是不是发现了我们?”
史密斯抿了抿唇,眉间聚起沟壑,似乎在思索什么。
托尔等不及了,想要跑上前去。
却被史密斯拦下:“有些不对。”
托尔焦急道:“上帝啊,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想这些?不过一只北极狼而已,你有什么好怕的?”
“你冷静点!”史密斯紧了紧腰间的枪,身为猎人的直觉告诉他继续下去会有危险,“你自己说,正常情况下,北极狼的速度会有多快?”
托尔一愣,下意识回答:“大概和驯鹿差不多快?”
史密斯点头:“但它现在的速度,却连我们都能勉强追上。”
“它叼着包裹啊,跑得慢一点也很正常吧?”托尔耸肩。
史密斯眯了眯眼,那只北极狼已经快要从他的视野里消失了,如果他们再不加快步伐,今天又会和昨天一样一无所获。
老练的猎人却选择了放弃追逐,他停下了脚步,顺便拽了一下托尔的手臂。
托尔困惑地转过头:“你干什么?”
“别追了,反正也追不上了。”史密斯说。
“别开玩笑了史密斯,我们不能错过这次机会,而且我们追得上的,你瞧,那只狼也停下了,它在等我们呢。”托尔半开玩笑道。
史密斯却无论如何不肯在挪动哪怕一步。
“老朋友,我看你是真的老了,连这点胆量都没有了。”托尔指着远方的北极狼,“那是什么?一只畜生,它懂得什么叫欲擒故纵?史密斯,难道你不想抓那只萨摩耶了吗?那也行,我自己去,到时候卖了好价钱你可别眼红!”
狼群袭击他们的时候,恰好他们身上的记录仪将画面记录了下来,干他们这一行的,每次进极地都会带上一个记录仪,一来是拍摄极地风光和极地的动物,可以卖给有这方面需要的对象;二来是作为珍品出手前的凭据,让买家确认这只动物是从极地捕捉到的;三来,极地猎人将每一次捕猎都视作荣耀,记录仪可以详实地记录下来捕猎的片段,这是他们炫耀的资本,也是他们让雇主放心的凭依。
而且先前损坏的无人机他们后来也去收取了残骸,损坏程度远超他们想象,好在芯片的材质特殊,只要他们离开极地就可以找人进行修理,之后再把记录仪和芯片里的内容放出去。
想想看,一只生活在狼群中的萨摩耶,势必引起大范围的轰动。
那些猎奇的有钱人必然不会吝啬财富也要买下它,永远不要低估富豪的消费能力,金钱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串数字,能用钱买到的东西就配不上贵重二字。
现在,万事俱备,只欠萨摩耶。
泼天的富贵就在眼前,托尔不想轻易放弃。
他有预感,这一单只要成了,一定会成为他极地猎人生涯中最浓墨重彩的一笔。
作者有话要说:
富豪都是:我对钱不感兴趣。
所以不用怀疑,汪白一定能卖个好价钱。
第46章 狼越中弹了
“我看你是钻钱眼里去了, 你这个愚蠢的土拨鼠,别忘了,越是鲜艳美好的事物越是可能暗藏杀机。”史密斯出言警告。
托尔露出不耐烦的神情, 他摆了摆手,对同伴的劝告嗤之以鼻:“史密斯,你已经老了, 你的胆小和怯懦让你不再适合继续做一名极地猎人。我想等这场狩猎结束, 你就该回到妈妈的怀抱了,而我,威廉姆斯托尔,将会成为真正的极地之王!”
“随便你,”史密斯额头青筋暴起, 下意识去摸腰间的枪,好在他最后忍住了, “愿上帝保佑你。”
托尔只当史密斯是个彻头彻尾的懦夫, 连个眼神都懒得再施舍给他,抓紧时间追了上去。
狼末注意到两名极地猎人只有其中一个追了上来, 对于没法将其一网打尽颇感遗憾。
就算只有一个猎人,他也绝不会掉以轻心,继续按照原定的计划行事,甚至为了避免猎人起疑心,他还特地往外围绕了一圈, 佯装在摆脱猎人的跟踪。
“还能想到绕路,不愧是北极狼。”托尔弓着身子,用碎石来隐蔽身形, “不过畜生就是畜生, 也只能到此为止了。等着吧, 我一定会抓到那只萨摩耶,那些人不都说史密斯是最强的极地猎人吗?我一定要证明给他们看,我托尔才是最厉害的猎人!”
托尔死死地盯着远处的狼末,他的脖子上挂着望远镜,却一次都没有用上——以他的经验,他和北极狼之间的距离相对安全,但如果离得太远,仅仅依靠望远镜来追踪,那就太容易跟丢了。
所以他打算铤而走险。
史密斯远远地跟在后面,托尔的死活他并不在意,但他毕竟答应了老威廉姆斯,为了自己的承诺,他也得把托尔安全带回去。
但他万万没想到,一转眼托尔就冲得那么靠前,把他反复强调的安全距离忘得一干二净!
他恨不得上前揪着托尔的衣领把他拽回来,可现在已经来不及了,他一旦靠前势必引起北极狼的警觉,反而可能弄巧成拙。
彼时,狼末站在山坡上,居高临下地俯视着托尔。
这里的地形和当初的冰川冰斗有点像,是一个三面环山的盆地,每到夏季,山坡的积雪融化成水,汇聚到山坡底下形成一条月牙状的小湖。
湖水滋养着绿植,吸引了无数驯鹿在这附近休养生息。
然而这片盆地的空间有限,只有最强大的驯鹿群,才有资格在湖边栖息。
实力稍逊一筹的,就只能在盆地外围捡捡吃的。
狼越他们此刻就守在外围,只等狼末一声令下,他们就将驯鹿群往盆地内部赶。
家园被外来的驯鹿群侵略,驻守的驯鹿群必定奋起反抗,即便盆地的出入口不算狭窄,在庞大的驯鹿群对冲之下,除非猎人长了翅膀,否则他绝对逃不出去。
狼末的计划很完美,但他低估了史密斯的老辣,他在跟随托尔来到这片盆地的第一时间,就察觉到这里易守难攻。
一旦身陷于此,他们插翅难逃。
“托尔!”史密斯顾不得惊扰狼末,“赶紧离开这,这里非常危险!”
托尔顿时怒不可遏,他只当史密斯是来捣乱的,这只风箱里的老鼠,自己不敢做的事,还不让别人来做!
他就没想过这样会暴露他的行踪吗?不,他一定是故意的!该死的史密斯,这简直是谋杀!
眼看史密斯正向他走来,托尔毫不犹豫地掏出了枪:“你再往前一步,信不信我杀了你?”
史密斯只好双手高举,做出投降的姿态:“这里真的很危险,我们捕猎的时候一定要找好遮蔽物,这是为什么?为的是不让枪声吸引更多的野兽,即便被野兽被枪声吸引,我们也能依靠地形逃生。但你看看,这里三面环山,留给我们逃生的空间非常狭窄,一旦后路被堵,我们难逃一死。”
他的语速飞快,托尔起初不以为然,慢慢的却听进去了一些,不由得皱起眉头,陷入沉思。
高处,狼末紧盯着停步的猎人们,内心焦躁不已。
按照小狗的计划,要等猎人进入最佳的位置再发起总攻,最容易得手。
可是现在,那两个极地猎人却在盆地入口处停了下来,似乎察觉到了什么。那个位置并不好,进可攻退可守,一旦他们提前选择撤退,驯鹿群就很难包围住他们。
毕竟驯鹿群是不可控的,只有猎人们进入盆地,他才有把握让驯鹿群堵住出入口。
他有些后悔瞒着小狗了,如果小狗在的话,一定会想出更好的办法。
事到如今,他不可能放弃,今天他一定要把极地猎人留在这里。
狼末丢掉包裹,仰天长啸。
雄浑的狼啸声响彻四野,惊动了正在栖息地进食的驯鹿群,它们下意识地朝着远离狼末的方向移动,百来只驯鹿一起行动产生的动静很大,飞扬的尘土将盆地的绿植都蒙上了一层灰。
极地猎人们立刻意识到了不对,连忙朝着出口的方向逃跑。
可他们很快就绝望地发现,出口的地方也有大量的驯鹿群朝这里涌来。
必须赶紧开辟出一条道路了,否则他们都会被暴。乱的驯鹿群踩死!
史密斯当机立断将背后的猎。枪翻转入手,砰的一声,一只驯鹿应声倒下。
驯鹿群顿时产生了一定程度的骚乱。
在众多鹿科动物中,驯鹿是最温顺的一种,也因此它们被人类命名为驯鹿。温顺的动物大多胆小,驯鹿也不例外,否则他们也不会因为被狼群追捕而仓皇逃窜到这里。
因此,史密斯一开枪击杀了一头驯鹿,让看到这一幕的驯鹿都意识到了这个人类不好惹,纷纷往远离他们的方向逃窜。
但这也仅仅持续了几秒钟,毕竟史密斯只是击杀了一头驯鹿,远远不如整个驯鹿群的奔腾声势浩大。
得到了史密斯的启发,托尔也开始用猎。枪射击。
他的枪法不错,高频的射击也让驯鹿们对他敬而远之。
史密斯却对他破口大骂:“你是蠢猪吗?你迫不及待打光了子弹,那之后该怎么办?”
托尔愣住:“我……”
史密斯不再理他,继续保持着他自己的频率,同时用肉眼可见的速度带着托尔往外圈撤离。
果然还是小看他们了。
狼眸危险地眯起,狼末心知再这样下去,恐怕真的会让猎人杀出一条血路。
不能再等了。
他从山坡顶端俯冲而下,矫健的灰白身影在嶙峋山石间起落,几乎是一眨眼的工夫,他就抵达了平地。
驯鹿群被突如其来的北极狼所震慑,纷纷四散逃窜。
狼末借着驯鹿的遮掩,速度飞快又悄无声息地接近极地猎人,趁他们将注意力集中在驯鹿身上时,从侧翼扑出,一下咬住了托尔持枪的手臂。
小臂处传来剧烈的疼痛,那仿佛刮刀一般锋利的狼牙,毫不留情地嵌进了他的血肉。
可他不敢松手,一旦失去了枪支,他就没有了保护自己的武器,不是死在北极狼的尖牙下,就是被驯鹿踩踏。
他只能拼命地挥舞手臂,试图将狼末甩出去,同时向同伴呼救。
史密斯闻声连忙调转枪口就是一枪,好在狼末早有准备,借着托尔甩动手臂的力量跃入驯鹿群中,消失了。
这一触即走的作战方式,让史密斯深感忌惮,要是那只北极狼继续这样消耗他们的体力,甚至在他们身上留下伤口,那他们迟早会因为脱力或失血而倒下。
到了那时就是他们的死期!
“快逃!”史密斯不敢怠慢,加快了向外挪动的脚步。
但被狼末所伤的托尔就没那么幸运了,他的枪法失了准头,好几次都放了空枪,史密斯不得不分神照顾他。
而此刻,狼越他们也到了。
四只北极狼加入战局,他们身形矫健,行动敏捷,即便驯鹿群已经乱成了一锅粥,却丝毫影响不到他们的行动,反倒成了他们最好的屏障。
史密斯暗骂一声,这是他打的最憋屈的一场战斗,他从未听说北极狼还有这样的战斗方法,难道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手里有猎。枪,才开发出了新的作战方式?
那他们也未免太聪明了吧?
他不敢多想,这个时候任何的一次分心,都有可能夺走他的性命。
然而,在狼群不断的偷袭下,他和托尔的伤口都在增加,长时间的紧张和专注,让他的精神也濒临崩溃。
狼末抓准史密斯的一次失误,将他拽着托尔的手整条扯下!
而托尔也因为这股力量被推搡倒地,狼越怎会放过这么好的一雪前耻的机会,立刻冲上去咬断了他的喉咙。
托尔捂着自己的脖子,血液喷涌而出,不管他怎么堵都是徒劳。
他的喉咙已经不能说话了,只能发出“嗬嗬”的声响,眼神空洞地望向天空,直至眼眸失去了神采。
托尔死了。
“不!”史密斯悲愤欲绝,他的双目赤红,拼着再失去一条胳膊也要开枪射杀狼越。
狼末怒吼一声:“狼越快撤!”
但已经来不及了,子弹已经出膛,不偏不倚地击穿了狼越的腹部。
“混蛋!”狼末扑了上去,死死地咬住史密斯的胳膊。
史密斯自知挣脱无望,他竟然咬住上衣内侧暗藏的匕首刀柄,将匕首叼在嘴里,随后狠狠地将尖端刺向了自己的手臂,头部一甩,将半条手臂都切割下来。
狼末因惯性向后翻滚,而史密斯则趁机挤进驯鹿群,竟然反利用起了驯鹿来遮掩自己的所在。
可恶!
狼末看向奄奄一息的狼越,如果任由狼越躺在这里,很快会被暴动的驯鹿群踩踏而死。
他只能将追捕史密斯的任务交给野戈、灰灰和月月,自己则在他们的帮助下背起狼越,将他带到安全的地方清理伤口。
作者有话要说:
汪白:所以今天没我?
狼越:咱俩换换?
汪白:没我就没我吧,我怕疼。
本来想写狼末中弹的,但是没舍得,毕竟是亲儿子。
狼越:就我是养子?那我走?
第47章 死里逃生后
狼末背着狼越从驯鹿群的重重包围中闯出, 一路奔跑直到河边,才四肢弯曲,趴伏着将狼越放下。
回望他来时的路, 刺目的鲜红滴滴点点,像是绽放在冥河的曼珠沙华,艳丽却饱含死亡的气息。
鲜血不住地涌出, 狼越的小腹早已被鲜血染红。
狼末想要舔干净狼越的血, 可不论他怎么舔舐,总会有血液往外冒。
“别白费力气了,没用的。”狼越的叫声虚弱不堪,这让听惯了臭弟弟聒噪的狼末颇有些不习惯。
狼末绕着狼越打转,他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救助从来都不是北极狼的强项。
狼越勉强笑了笑:“你急什么,没有我不是更好?以, 以后不会再有谁, 觊觎你的狼王之位了。”
“别胡说八道。”狼末哑着声,狼眸更是赤红一片。
狼越不欲和他争辩, 也没有力气多说什么,他能感觉到自己的时间不多了,好在他已经完成了他的夙愿。
“哥,”狼越第一次这样喊狼末,“我死之后, 你就让大家一起把我吃了吧,我生前没能为狼群做什么,还总是和你作对……”
“别说了, 我不想听!”狼末发出愤怒的低吼, 他不想吃掉狼越, 一点都不想!
野戈和灰灰陆续赶来,看到这一幕都沉默了,蹲坐在一旁准备陪伴狼越走完最后一程。
忽然,狼末想起了之前受伤的时候,小狗曾经给他敷过一种植物,后来伤口愈合的速度特别快。
或许那种植物能救狼越的命!
狼末连忙吩咐野戈、灰灰和月月去找北极罂粟,自己则背起狼越,往小狗的山洞跑去。
他心中隐隐有一个信念,他坚信小狗一定能救狼越,小狗无所不能。
远远的,汪白就闻到一股浓重的血腥味。
他将脑袋伸出山洞探头探脑,现在还不到狼末回来的时间,这么浓郁的血腥味是从哪来的?总不会是哪只动物受了伤,自己往这跑吧?
这种可能性很小,山洞周边充满了北极狼的气味,弱小的动物根本不敢靠近。
血腥味的源头离他越来越近,他也总算看清了对方的身影。
差点没被吓出心脏病。
只见狼末浑身浴血,脚底下甚至踩出了血脚印,但他却不认为这些血是狼哥的,因为在狼末的身上,还有一只生死不知的北极狼!
是狼二那家伙!
汪白连忙钻出山洞,配合狼哥一起把狼越放了下来。
失血过多的狼二奄奄一息,连眼皮都抬不起来了,明显已经到了生死一线的关头。
“汪呜呜!”不准睡,听到没!
狼末也紧跟着发出狼啸,试图唤起狼越的求生意志。
狼越费尽全力也只是让自己的眼皮撩起一道缝隙,他都这么累了,为什么不能让他睡一觉,非要在他耳边吵吵闹闹?
光是打鸡血还不行,汪白眼珠子一转,想起了被他当做床的皮子。
那是驯鹿的皮毛,密不透风,舒适软和,用来当纱布却是再合适不过了。
他之前还用土拨鼠的皮毛给狼群做了,结果天气变热之后,狼群就不爱带了,纷纷把丢到一边,只有狼末还坚持带着。
要是狼越的还在,就可以直接用来当纱布,也不用他把自己的床都拆了。
你自己说说,是不是自己作的?
汪白将自己的床单用犬牙撕扯成长条状,缠绕过狼越的伤口,最后在他的后背处打了个结。
包扎看起来简单,可真要做起来费劲得很,要不是有狼末帮忙把狼越翻过去,光靠他自己,够呛。
好在伤口是包扎上了,血暂时是止住了,但光这样还不行。
他刚刚观察过狼越的伤口,创面很大,伤口边缘有焦裂感,抑制了伤口愈合的速度。
如果不及时缝合,很有可能感染发炎,这对野生动物来说非常致命。
他的目光从半睡半醒的狼越转向了狼末,带上了一丝询问。
狼越的伤口圆润没有外延,伤口是贯穿伤,边缘还被烧焦了,说明造成创伤的凶器速度极其快,和皮毛摩擦的刹那产生了大量的热能,才会导致伤口边缘被烧焦的现象。
想来想去,也只有**能做到这一点。
难道说狼群又遇到了极地猎人?
狼末见瞒不过去,只好讪讪地指了指山洞里的涂鸦,汪白顺着狼末的爪子看去,那是他为了将极地猎人引入驯鹿群的栖息地精心布置的计划。
他瞳孔骤缩,不敢置信地看向狼末——他一直以为狼哥忠厚老实,没想到这家伙居然敢背着他,自己去做这么危险的事!
哼,他生气了。
狼末讨好地蹭了蹭汪白的脸颊,他的身上还残留着血污,看上去颇为狼狈。
可恶,别以为这样他就消气了!
至少,至少也应该跟他商量一下,他有什么事都有和狼哥商量啊,从来没有自作主张好不好。
可是仔细想想,狼末会这样做,也是为了不让他冒险。
所以狼哥宁可自己去当诱饵,也要保护他的安全。
被一只北极狼捧在手心里,还真是一种新奇的感觉。
他压下心头的动容,继续检查狼越的伤势。
之前说过,狼越的伤口需要缝合,这是一项精细活,即便缝合针可以用鱼骨头来代替,那线呢?
狗爪和狼爪都没有办法将五指很好地分开,他很难做到穿针引线。在工具的使用上,没有哪种生物能比人类做得更好。
或许他可以找人类帮忙?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像极地猎人那般穷凶极恶,在极地也有很多热爱动物的研究人员,他们一直从事着和他以前一样的工作,保护着这片极地上的生灵。
他与回到山洞,把那张斯瓦尔巴群岛的地图找了出来,两个包裹里的东西基本上都用掉了,唯独这张地图,他一直保存得很好。
离他们最近的是瑞典科考站,他们只需要渡过欣洛彭海峡便可抵达,但鉴于狼越的伤口碰不得水,加上他和狼群的游泳技术都很一般,所以他不打算走这条路。
目光往左下游移,中国北极黄河站映入眼帘,他更愿意相信自己的同胞,因为他的祖国,是一个热爱和平、兼容并蓄的国度。
从这样的国度走出来的科研人员,一定不会像极地猎人那样,一心只想把他逮住,剥夺他的自由,只为了卖个好价钱。
汪白将狼越的伤需要向人类求助的事情,用画小人的方式告诉了狼末。
狼末沉吟许久,还是点头同意了。
他不相信人类,但他相信小狗。
没过多久,野戈他们也带着北极罂粟回来了,汪白犹豫了片刻,没有给狼越使用,而是将它们装进了包裹里。
狼越的伤口已经进行了简单的包扎,这时候他的血液还未凝固,一旦拆开,伤口崩裂,又会流血不止。
再说了,北极罂粟起到的止血效果有限,远不如物理包扎来得实际有效。
野戈眼看着汪白把北极罂粟收了起来,还以为狼越没救了,当下叹了口气:“节哀。”
狼末还没说话,狼越就没好气地说道:“你是不是巴不得我死?”
野戈愕然,诈尸了?
他下意识后退一步,和灰灰撞了个满怀,再一看狼越虽然气息微弱,但精神却不错,总算明白过来狼越还没死。
“我没死你还挺失望?”狼越目露嘲讽。
野戈被他气得咬牙:“你还是闭嘴吧!”
狼末任由他们斗嘴,也不阻止,他忽然觉得能听到同伴们你来我往地贫嘴也是一件幸事。
他转身吻了吻小狗的脸颊,最幸运的是,还有小狗陪着他。
之后,狼末和狼群将狼越安置在了山洞,狼越的伤势不宜马上出发,至少要等不再流血了才行。
否则路途颠簸,很容易导致伤口开裂。
狼末在狼群面前,开诚布公的告诉他们自己的打算:“我决定带狼越去寻求人类的帮助,小狗说了,他的伤太严重,光靠自愈好不了。”
灰灰和野戈对视一眼,都看到对方眼里的不安。
他们对人类的认识,大多停留在极地猎人身上,他们手中的武器,竟然如此无往不利,哪怕面对驯鹿群也有一战之力,还差点枪。杀了狼越。
现在狼末居然还要人类帮他们,这可能吗?
人类会有那么好心?
看出同伴们的犹豫,狼末也没有强求:“野戈,我建议你和月月留在这里。狼崽子们还需要你们的照顾,他们太小了,不适合长途跋涉。”
野戈很想跟随狼末一起,但他也清楚狼末说的没错,身为月月的伴侣,照顾他们一起生下的狼崽是他的责任。
他不由得看向了月月,月月温柔地回以一笑:“无论你做什么决定,我都支持你。而且,我们的狼崽没有那么娇弱,你们应该对他们有信心。”
话虽如此,野戈还是决定留下来和月月一起抚养小狼们。
狼崽子五个月之前都不能断奶,所以月月的营养更要保证,一个多月以后狼崽子就可以吃碎肉,离开这里,恐怕短时间内很难找到食物这么丰富的地方。
狼末微微颔首:“不用觉得愧疚,好好生活,等狼越养好身体,我们再回来找你们。还有,灰灰,我希望你也一起留下,帮野戈一起抚养狼崽子们,你愿意吗?”
灰灰一愣:“可是你们怎么办?”
“不用担心我们,如果这一趟能成功,我们自然会回来。如果失败……我们回不来的话,也不要去找我们。”狼末肃然道,“你们是狼群的希望,所以更要保护好自己。”
灰灰哑然,他想不到该如何拒绝狼末的好意,只能呆呆地看着狼王。
“该说的我都说完了,我和小狗该启程了。”狼末轻声说道。
野戈赶紧把史密斯逃跑的事情告诉狼末:“我们找遍了驯鹿群,也没有发现他,他不见了。”
狼末暗道可惜,而且他总觉得,即便失去了两条手臂,那个极地猎人也不会轻易死去,他会给他们带来大麻烦,或早或晚。
作者有话要说:
这就是狼的直觉,总是准得可怕。
虽然狼越是捡来的儿子,但也要一视同仁呀,活着就行。
狼越:这叫一视同仁?
第48章 他不会离开
狼末和汪白悄无声息地离开, 没有任何生物注意到了他们,就连附近拍摄动物们日常生活的研究人员都没有察觉到异样。
毕竟夏季的极地,每天都有新生和死亡, 一两个个体的消失,坦白讲无足轻重。
总算又能晒太阳了!
被禁锢了几乎半个夏天的汪白,终于能呼吸着新鲜的空气, 他抬头望天, 忍不住要落下泪来。
有一种十年劳。改,一朝解放的感觉。
虽然被关在山洞里这么长时间,但他丝毫没有因此受挫,他的内心早已被极地生活磨炼得足够坚韧,更何况即便不见天日, 狼哥也始终陪在他的身边。
狼末背负着狼越,目光温和地落在撒欢的小狗身上。
“把我放下, 陪他玩玩吧。”狼越建议道。
狼末不得不承认, 这个建议非常诱狼。
但他还是放弃了,小狗可以和小狐狸玩, 相比之下,狼越更需要照顾,离不开狼。
狼越不满于自己竟然成为了狼末的累赘,一直想找机会溜走,奈何狼末看得紧, 一直没找到机会。
腹部的伤口隐隐作痛,狼末告诉他伤口很有可能发炎,可就算发炎, 他也不希望因为他而去寻求人类的救助。
真不知道狼末怎么想的, 人类自私自利、蛮横残暴, 有多少的同族死于猎人枪下?
如果不是他运气好,也早就成为猎人枪下的亡魂了。
狼末正是察觉到狼越这样的心态,才决心看紧他。
“小狗画了两种人,一种人残害野生动物谋求私利,一种人保护动物,还把救助的动物放归山林。你是被第一种人伤害的,而我们现在要去找第二种人。”他对小狗的话深信不疑。
狼越知道是汪白救了他,闻言没有提要离开的事,只是望着汪白纯白色的背影出神。
良久,他问:“狼末,你想过吗,小狗总有一天是要离开的,他应该回到属于自己的族群中去,繁衍生息。”
刹那间,狼越感觉到狼末的情绪变了,周围弥漫着低气压,危险感瞬间让他脊背发凉。
这个过程持续的时间很短,短到他压根还没反应过来就结束了,快得仿佛他刚刚所感受到的一切都只不过是错觉。
“他不会离开的。”狼末轻描淡写地说。
狼越想问他凭什么这么肯定,
他看不到狼末的眼睛,自然不知道狼末的眼中充斥着犹如实质的凄惶。
如今的萨摩耶,毛发蓬松,身材圆润,一双白里透粉的立耳不时抖动,乌黑发亮的小狗眼神采奕奕,散发出的健康活力引狼侧目。
随着小狗一天天长大,他发现他的小狗愈发的可爱漂亮、体魄强壮,也意识到小狗长大了,他有自己的生活,他总有一天要寻找伴侣,他的伴侣会生很多很多的小狗崽子。
那样的画面明明应该很美好,对他而言却不亚于一片炼狱。
他接受不了小狗和任何不是他的生物在一起,他越来越沉迷和小狗的肢体接触,愈发意识到他或许应该做些什么,把小狗留在身边。
很自私吧。
可他从来都不是什么善与之辈,他是狼,狼的天性就是占有和掠夺。
深切的绝望在狼眸之间蔓延,直到汪白玩累了,屁颠屁颠地向他跑来,那充满死寂的眼神才重新点燃了光芒。
粗心的小狗完全没有发现狼末的不对劲,他亲昵地蹭蹭狼哥的脖子,把刚刚采摘的雪毛茛叼给狼末欣赏。
这是一种常见于苔原湿润山坡上的植物,它的花瓣呈鲜黄色,中间是满满一簇雄蕊,虽然比不上金菊那般饱满繁盛,却也是极地为数不多的漂亮花朵。
先前狼末送了他很多种花,被他存放在山洞里没能带出来,他还颇感遗憾。
现在看来,他们前往北极黄河站这一路,会遇到更多好看的花花草草,他可以留着送给狼哥。
很难想象,春天的时候,这里还是满目雪痕,只有裸露的几块土壤上长有零星的植物。
他藏在山洞里的两个月时间,这些植物都像雨后春笋一般冒了出来,将山坡点缀得色彩斑斓。
狼末接过小狗叼给他的礼物,只是一直这么叼着行走也不方便,索性舌头一卷,将黄色的雪毛茛送进嘴里咀嚼。
狼是纯粹的肉食动物,这种带有草腥气的植物不合他的口味,可他还是强忍着呕吐的欲。望将花朵吃下。
汪白被狼末少见的吃瘪表情逗笑了,他一笑,小狐狸也跟着傻笑,让狼末只觉得眼前的一切都变得豁然开朗。
他不知道该怎么样表达对小狗的喜爱,只能笨拙地舔舐汪白的鼻端,小心翼翼得像只大狗。
狼越将一切尽收眼底,张了张嘴欲言又止,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唯余一声叹息。
正如汪白预测的那样,狼越的伤口虽然不再流血,但创口太大,又是贯穿伤,在没有得到缝合和消炎的情况下果然出现了发炎流脓的状况。
他和狼末把狼越带到河边,将用以包扎的皮毛解开,用清水清洗伤口。
可以看到,狼越的伤口表面结成了一层血痂,看上去在往好的方向发展,可实际上因为没有做好清创工作,血痂也长到了小腹内部,会妨碍伤口的愈合。
这也没有办法,汪白也想帮他清创,但他的爪子达不到无菌的条件,贸然清创有可能导致更加严重的细菌感染。
狼越能撑到一周之后才出现发炎症状,已经比他预想中好得多了。
他用吻部触碰狼越的额头,有些发烫,说明狼越的身体正在抵抗炎症,他的免疫系统在起作用,导致他进入了发烧的状态。
得加快速度了,北极狼的身体素质固然强悍,也扛不住这由内而外的炎症感染。
清洗好狼越的伤口后,汪白又将染血的洗净,重新包扎。
再度启程的汪白,没有了之前游山玩水的闲情逸致,路上遇见的新奇植物,也没工夫去仔细观察。
一门心思只想尽快赶到黄河站。
狼末心疼他,很想陪他多休息休息,但考虑到狼越的伤势,只好放弃了原先的打算。
其实汪白累,狼末只会比他更累。
他不舍得让汪白背负狼越,自己承担了背负狼越赶路的重任,还要兼顾捕猎,一刻都不能休息。
汪白也心疼狼哥,有时候趁狼末捕猎,自己偷偷挖野草来吃。
狗狗本就是杂食性动物,偶尔吃点植物不仅可以填饱肚子,还能促进肠道蠕动,有利无害。
所以他吃起草来也没有丝毫压力,只希望能帮到狼哥一点是一点。
半个月后。
疲惫不堪的一狼一狗,终于抵达了目的地。
北极中国黄河站是华夏首个北极科考站,它拥有着众多荣誉,最令人熟知的就是它在众多科考站中,拥有规模最大的空间物理观测点。
这些学术上的荣誉,汪白以前或许会关注,但现在,他只关心怎么才能让科考站的科研人员救助狼越。
闯进去吗?
他也就罢了,谁能拒绝一只投怀送抱的萨摩耶呢?可狼哥怎么办?他会吓着科研人员的!
或者让狼哥先躲起来,等狼越伤好了再与他汇合。
他将自己的设想用爪子在地面上勾勒出来。
狼末却执拗地不肯同意。
好吧好吧,要他把狼哥单独放在野外,他也不放心。毕竟这里是科考站,万一狼哥被当做猛兽管制起来,甚至严重点受了伤,那就得不偿失了。
只能另想他法。
作者有话要说:
狼末当然不肯同意,一边是他的挚爱,一边是他的亲族,他无论如何都想要守护他们。
哪怕是死,也要死在他们面前,这就是他的执念。
第49章 北极黄河站
谨慎的萨摩耶准备稍微观察观察, 要是黄河站的研究人员不接收受了伤的小动物怎么办?
他这一大家子呢,也不知道这里有没有他们的容身之所,毕竟黄河站看起来怪小的, 不像是能住很多动物的样子。
和汪白想象中的黄河站略有出入,享誉世界的中国北极黄河站,并没有多么雄伟壮观, 它的整体不过是一座两层的红色小楼。
这种建筑并不稀奇, 甚至可以说是低调,但它体现的质朴、纯净、务实、严谨,又恰好可以和华夏科研的内核遥相呼应。
周边栖息着众多白颊黑雁,房梁上依稀可见许多鸟巢,显得这火红的建筑十分亲近自然。
最惹眼的当属门口那两座汉白玉大狮子, 它们精雕细琢的眉眼、庄严肃穆的气质,不难看出雕刻它们的师傅是如何的技艺精湛、鬼斧神工。
这才叫做真正的镇宅凶兽, 对比他堆的那只, 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汪白脸红红地想, 也不能这么比,他家的镇宅凶兽丑是丑了点,但这只能怪他技术太烂,不关人家雪狼熊的事儿!
再者说了,死者为大。
要不说受伤的是狼越呢, 他但凡对镇宅凶兽好一点,而不是故意打爆它的头,也不能伤成这样。
狼末将小狗和狼越安置在旁边的一处山洞, 准备外出捕猎。
汪白拉住了他, 用涂鸦加比划的方式, 让狼末带一只半死不活的猎物回来。
狼末蹭了蹭他的脸颊,发出两声低吼。
他听出狼哥的意思是同意了,和狼末相处这么久,他已经能听出狼哥声音里非常细微的变化,每次狼哥和他说话的时候,他就暗暗将这些变化记在心里,结合语境能猜出个大概。
只可惜他想学狼末的发声,却发现狗狗的声带和北极狼相去甚远,他没有办法像狼那样发出“嗷呜”的声音,只有低吼还模仿得像模像样。
他偶尔也会试着和狼末交流,只是狼末似乎总是没什么反应,这让他不禁怀疑是不是他的发声方式还没找对。
没办法,只能慢慢摸索,急不得。
狼末按照汪白的吩咐,把猎物咬得半死不活后带了回来,他甚至带了一只旅鼠、一只北极兔,还有一条小鱼,超额完成任务。
三样猎物,狼末分了三次带回来,这让汪白怀念起了有包裹的时光。
可惜那两个包裹,一个被狼哥弄丢了,另外一个送给了野戈夫妇,有了包裹就可以把小狼崽都装进包裹里携带,避免走失,也大大提高了安全系数。
结果两个包裹一个都没剩下。
辛苦了狼哥。
汪白亲昵地舔去狼末嘴角的鲜血,这自然不可能是狼末的,只是被猎物的鲜血沾染到而已。
狼末很喜欢小狗的服务,可惜汪白的目光已经被三只小动物吸引了,不打算继续下去。
他只好蹲坐在一旁,看看小狗要做什么。
汪白在挑选来试探科研人员的小动物,首先可以排除鱼,这种东西太常见了,个头又不大,谁会花心思去救助一条小鱼呢?
说不定科研人员捡到了,没过多久它就成了餐桌上的一道菜。
旅鼠和北极兔之间,汪白选择了北极兔,原因很简单,兔兔更可爱。
人类总是会不由自主地偏心于可爱的小动物,这很正常,就连他以前救助动物的时候也不例外。
两狼一狗还有只狐狸,一同分享了小鱼和小鼠,这点肉当然填不饱他们的肚子,狼末本想再去捕猎,汪白却拦住了他。
傻瓜,还捕猎什么啊,蹭吃蹭喝不好吗?
他叼着半死不活的北极兔,丢到了黄河站门口,故意制造了一点动静,让里面的人出来查看情况,他则趁机溜到一旁,借助岩石躲了起来。
出来的是一名男性人类,身高大约在一米八左右,穿着黑色制服,应该是安保人员。
汪白有些紧张,毕竟安保人员为了安全着想,也有可能将北极兔丢出去,北极狼就更不用说了,危险程度要比北极兔高了几个档次都不止。
“周峰,外面出什么事了?”一位穿着红色大袄的男人走了出来。
周峰捏住北极兔的后颈皮,将它提了起来:“你自己看,是只兔子。”
“它好像受了伤?”红袄男人十分娴熟地用两根手指分开北极兔的皮毛,微微蹙眉道,“是狼造成的咬伤,伤的不轻,我给它拿给教授看看。”
周峰顿时紧张起来:“这附近有北极狼出没?程亚东,要不要问问博士需不需要喷洒药水?”
程亚东点了点头:“先把它带进去吧,我去问博士。”
两人将兔子带了进去,汪白极目远眺,很想看看门后面是什么样的,可惜房门太窄,距离又远,他什么也看不见。
不过他想得到的信息都得到了,看得出来,黄河站的人对待动物还算不错,至少没有在看到北极兔的第一眼就想做成麻辣兔头。
但他们对北极狼稍有忌惮,这也难怪,北极狼凶名在外,长得又不如兔兔可爱。
刚刚那个叫周峰的人口中的药水,应该就是某种能驱狼的东西,说明他们是有能力对付北极狼的。
综上,汪白认为黄河站的科研人员很有可能救助狼越,前提是不能一开始就把北极狼的到来当做敌袭。
回到山洞,汪白将今天的所见所闻画给狼末看,并且提出了他们一起去求助的打算。
狼末有些犹豫,他还担心小狗被人类抓走,所以想自己带着狼越一起,或者直接把狼越丢在门口。
汪白摇摇头,狼越和北极兔不同,北极兔没有强悍的杀伤力,外表又软萌可爱,很容易让人放下戒心。
北极狼就不同了,外表凶猛、性情暴烈,一爪子下去能给人脑袋开瓢。
即便是受了伤的狼,那也不是兔子能比得了的。
狼末拗不过汪白,只好答应了小狗的要求,只有一点,他把地上汪白画的小狗擦掉,在小狼身后补了上去。
汪白读懂了他的意思:无论如何,我都会挡在你的前面。
狼眸紧紧地盯着小狗,狼末想要小狗也答应他,会躲在自己身后。
他不想冒险,但如果真的到了非冒险不可的地步,他也希望自己能为保护小狗流尽最后一滴血。
笨蛋狼末。
汪白心里酸胀不已,一瞬间觉得什么汉白玉大狮子都弱爆了,狼末才是他的镇宅凶兽,为他驱邪避难,为他度厄解灾。
他点了点头,同意了狼末的要求,反正到时候还是得随机应变。
狼末想要保护他,他又未尝不是呢?
商量结束后,狼末背负起狼越,汪白头顶着小蓝狐狸,跟着他向黄河站走去。
到了黄河站门口,狼末谨记小狗的警示没有发出半点声音,而汪白则带着小狐狸上前挠门,挠完后也遵守约定退回到狼末身后。
开门的还是周峰,一见门口坐着两头狼,立马又把门给关上了。
汪白望着严丝合缝的大门无语凝噎,可以理解,所以他决定按兵不动,展现他们的诚意。
“周峰,你干什么关门那么大声,把兔兔都吓着了。”一名女研究员抱着那只受伤的北极兔安抚,她当然不知道,兔兔会害怕,并不是被关门的声音吓得,而是它闻到了危险的味道。
咬伤它的罪魁祸首就在门外,它不被吓得颤抖才怪。
周峰面沉如水:“陈雪,你赶紧和博士说一声,门口有狼,问问博士要不要赶走它们。”
陈雪也吓了一跳,黄河站之所以建在这里,就是因为这里足够安全,狼群应该不会在这里活动才对。
她相信周峰不会说话,连忙将怀里的北极兔交给了他,自己往博士的研究室跑去。
汪白料到北极狼的出现会给黄河站的研究人员带来一些困扰,所以他非常耐心地和狼末等候在门口,就连无人机从窗口处飞出来,也没有去攻击它。
倒是狼末有些不满,他还记得之前无人机差点发现了小狗。
舔了舔狼哥的脸颊算作安慰,他既然决定站出来,就没有顾虑过自己和狼群生活在一起的事情被研究人员发现。
这不是什么奇迹,而是有迹可循的特例,一只失去父母的小狗在狼群中长大,和狼群产生了深厚的友谊,故而狼群没有伤害它。
研究人员会觉得他运气很好,但不会有过多的联想,他就是一只萨摩耶,顶多是一只在狼群中长大的萨摩耶。
和他在一起,不会有什么幸运降临,更不可能出现神迹。
这就是研究人员和某些富豪之间的不同。
许久,门终于开了。
汪白挺直脊梁,炯炯的目光落在为首的白衣老人身上,从他散发出的气质来看,他应该就是这群人的头头。
“博士,太危险了,请你退到我身后来。”周峰举着防暴盾,谨慎地劝诫博士。
韩德胜抬手,让这位安保队长退开,目光落在身边人的身上。
那人点了点头:“韩博士,它们没有恶意,您不必担心,交给我吧。”
“那你小心点。”韩德胜微微颔首,他搞了一辈子的科研,对动物却不太了解。而他身旁的,正是国内顶尖的动物学家钟燕行。
钟燕行越众而出,待走到狼末和汪白面前时摘下了口罩。
他刚才正在给一只受伤的北极兔剃毛,到现在头发上还沾了几缕银白的毛发。
汪白看到钟燕行摘下口罩后,整只狗都傻了。
怎么会是钟老师,老师怎么会在这里?
作者有话要说:
解锁新人物,新剧情,新地图!
第50章 混进黄河站
汪白的目光久久凝视在钟燕行爬满皱纹的脸庞上, 许久不见,老师似乎又苍老了许多,就连鬓角都染上了华发。
他心疼又委屈, 黑亮的眼睛里一下子蓄了泪花。
汪白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他是爷爷捡来的孩子。
小的时候,别的小孩都不愿意跟他玩, 嘲笑他是石头里蹦出来的。他的童年没有玩伴, 只有村子里的野猫野狗陪伴着他。
村里没有好的学校,一间破旧的茅草屋就是他们的学堂,他不喜欢听课,那时候的他觉得,上学一点都不好玩。
直到爷爷把他带到了至交钟燕行身边。
彼时, 钟燕行已经是著名学府的大学教授,面对他这个刺儿头, 第一次见面就给他放了一段动物世界。
“春天来了, 又到了动物**的季节。”
直到现在他还对那语调和声音记忆犹新。
之后,他和钟老师学习了一段时间, 顺利考上了重点中学,再考上高中,最后考上了钟老师所在的大学,选择了生物科学专业。
他从本科开始就跟在钟老师身边,一直到研究生毕业, 期间爷爷去世,也是钟老师陪着他度过了最痛苦的那段时光。
对汪白而言,钟燕行不仅仅是他的授业恩师, 还是他人生路上的指路明灯, 更是他唯一的亲人了。
他还记得毕业前夕, 他忐忑不安的来到钟燕行家,告诉他自己决定做一名野生动物救助者。
在此之前,钟燕行一直将他往生物学家的方向培养,他看得出来,老师想把他留在身边,让他加入他的研究团队。
他以为老师会生气,以为老师会骂他白眼狼,或者恨铁不成钢。
但是都没有,钟老师的话他到现在都还记得: “小白,恭喜你,找到了愿意为之奋斗的理想,老师高兴还来不及,怎么会生气呢?我承认,我的确希望你能成为一名优秀的生物学家,你年轻、理论扎实,脑子也活,未来一定会比我走得更远。但是,人各有志,热爱远比天赋重要,去做喜欢的事吧,老师永远支持你。”
永远支持你,这便是老师的答复,直到那一刻,他才领会到了何为润物无声,何为无私奉献。
他满脸泪水地拥抱老师,然后毅然决然地踏上了自己选择的路,没有犹豫和彷徨,因为他知道,老师永远在身后注视着他。
一只温热的手掌抚过头顶,汪白从回忆中抽离,望着手掌的主人,眼里满是濡慕。
他闭上眼,享受着钟老师的抚摸,舒服得直打呼噜。
钟燕行眼眸闪了闪,他半蹲下来,手指富有技巧地挠挠萨摩耶的下巴,得到狗狗惬意的笑容。
不愧是素有微笑天使之称的萨摩耶,笑起来温暖治愈,憨态可掬。
他忍不住多挠了几下,没想到一旁的北极狼忽然吼了一声,吓得他下意识收回了手。
吼什么吼什么。
汪白瞪了狼末一眼,别乱吼啊,这位可是他的老师,四舍五入也算是狼哥的老师。
不准不尊师重道!
被小狗警告了,狼末只好讪讪地闭上嘴巴。
他就是不喜欢这个人类老是对小狗动手动脚,问题是小狗一点都不抗拒,很气。
然而更气地还在后头,汪白碰了碰狼末的大腿,要他学自己的动作。
狼末愕然地看着小狗躺下,四脚朝天,四肢弯曲着,露出柔软的肚皮和惹人怜爱的眼神。
小狗甚至从来没在他面前这样撒过娇!
“钟教授,危险!”周峰听见狼吼的第一时间就冲了上来,高举防暴盾,随时准备为了保护钟教授而战斗。
要知道钟教授可是上面千叮咛万嘱咐要保护好的重要人物,他代表着国内生物科学的顶尖技术,是生物研究的巨擘泰斗。倘若他受了伤,那对国家将会是重大的损失!
接收到人类不善的信息,狼末立刻弓起脊背,锋利的獠牙根根露出,仿佛下一秒就要咬断周峰的喉咙!
凶猛的北极狼让众人的呼吸都为止一窒,他们如临大敌地盯着狼末,一旦情况不对,他们就会立即采取行动。
“汪呜呜!”汪白冲着狼末叫唤两声,不准闹事啊,想想你的狼同伴,他还发着烧呢!
小狗软软的叫声,不仅熄灭了狼末的怒火,更让在场的人们都忍不住心生怜爱。
多可爱的狗狗啊,好想抱回去养起来,黄河站里面动物确实不少,但这种可爱又温柔的动物,谁会嫌多呢?
但很快,他们意识到了一个问题,这只萨摩耶是和北极狼结伴而行的,在来到这里之前,他们一定生活在一起,否则不可能彼此那么熟悉。
看看那只北极狼吧,为了保护小狗,他坚定不移地挡在了萨摩耶的身前,即便面对坚硬的防暴盾,他也没有后退半步。
而身为生物学家的钟燕行,早就看出了萨摩耶和北极狼非同寻常的关系,他轻轻拍打周峰的肩膀:“小周,你太紧张了,它们没有恶意。”
“可是教授……”
“好了,我比你更惜命,”钟燕行摇头失笑,“不要把我当做一只易碎的花瓶,那会让我感到自己好像马上就要不行了一样。”
周峰脸色一变,不住地摇头想要补救,韩德胜实在看不下去地把他拉到身边:“老钟有分寸,你只管听话就对了。”
别看这位老友性情温柔,倔起来八头牛都拉不动。
而且他既然说了这几只动物没有恶意,那就一定如此,在场的没有人比他更了解野生动物。
见众人退后,汪白总算松了口气,泄愤般地咬住狼末的小腿。
不按计划行事,瞎胡闹,等混进去以后要好好打狼末的屁股。
狼末由着小狗咬,一点都不生气,甚至舔了舔汪白的肚皮,想让他赶紧翻身,别让人类占了便宜。
汪白回舔狼末,安抚对方躁动的情绪,然后继续眼巴巴地望向钟燕行。
这样的眼神,还真是……
等钟燕行反应过来的时候,自己已经将萨摩耶抱进怀里,揉捏逗弄。
软乎乎的毛发手感上佳,他爱不释手地多摸了几下,才依依不舍地放下汪白,将目光投向另外三只动物身上。
这一看他就明白了为什么它们会出现在黄河站门口,盖因那头北极狼受了枪伤,身体有炎症,亟需消炎治疗。
还真是聪明的小家伙,竟然知道上门来求助。
钟燕行眼底沁出几分笑意,他又摸了摸汪白的脑袋:“那就如你所愿,跟我来吧。你们后退一点,别被狼误伤了。”
后面半句话是对黄河站的工作人员说的,这些人都是老韩一手带出来的,宝贝得很,可不敢让他们受伤。
他忽然想到了一个人,眼底闪过一抹隐痛。
那么好的一个孩子,可惜他没能照顾好他,辜负了老友的嘱托。
汪白成功带着一家子混进了黄河站,他打量着黄河站内部的装潢,和建筑风格一样低调,没有什么过多的装饰,最多的还是各种各样的设备。
然后是防护服、白大褂之类的保护性服装。
走马观花地参观了各个科室的科室牌,别看黄河站整体建筑没多大,内里却是五脏俱全。
他没敢乱跑,生怕弄坏了这些精密的仪器,乖乖地带着狼哥跟着钟燕行。
“这是我的房间,”钟燕行打开房门,引领汪白来到侧门,“这是客厅,你们就住在这吧。”
汪白顿时眼前一亮,客厅是有床的,这意味着他终于可以睡上柔软的床了!
钟燕行忽然抱起汪白,走进了卫生间,把他按在马桶上:“这是厕所,必须拉在这里面,不准随地大小便,听到没有?”
汪白下意识就要点头,还好他克制住了。
在狼哥面前他可以随意,但是面对钟老师却不行。
一旦他表现得不像一只狗狗,钟老师必定发现他的不对劲,他也不知道要不要把自己就是汪白的事情告诉老师,他相信钟老师的为人,相信他对自己的爱护,但是……他又怕自己会给老师带来困扰。
更何况,人死后变成狗,根本没有科学依据科研,老师会相信吗?
钟燕行自然不知道汪白内心的纠结,安顿好几只动物后,他就找来麻醉剂,准备给狼越打麻药,动手术。
狼越还有意识,见状十分抵触,露出满嘴的獠牙。
狼吼声让本就不放心钟燕行的安保人员冲了进来,外人的闯入,让狼越更加燥郁不安,脊背紧绷,随时都有可能发起进攻。
啧,这个狼二,狼哥你倒是管管他啊!
汪白低声跟狼末说小话,虽然狼末听不懂小狗在说什么,但不妨碍他领悟小狗的意思。
“狼越,冷静点,他们是在救你!”狼末沉声说道。
狼越不愿相信人类,但为了治好伤,他还是屈服了。
麻醉剂注入之后,狼越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钟燕行让科研人员把狼越抬上担架,送到操作台去。
离开之前,还不忘叮嘱汪白他们不要乱跑,同时吩咐其他人给他们一些食物。
汪白看着大门关上,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
没过多久,周峰就抱着两大碗肉过来了,他对狼末还是颇为忌惮,打开门后直接把碗放下就撤离。
怕什么,他们又不会吃人。
汪白鄙视了一番周峰的胆小,和狼末还有小狐狸一起饱餐了一顿。
对了,是时候教训教训不听话的狼哥了。
对于某只狼不按计划行事的行为,汪白非常愤怒,要不是钟老师仁慈,他们早就被安保人员丢出去了!
汪白气势汹汹地压倒了狼末,踢蹬着腿踹了狼末的屁股一下,凶谁也不能凶钟老师,记住了吗?
狼末只当小狗在和他玩闹,他一个翻身反客为主,健硕的身躯压得汪白动弹不得,然后兴奋地舔舐着小狗的毛毛。
别舔了别舔了,哈哈哈哈,好痒!
汪白拼命挣扎,闹着闹着滚上了床。
柔软的大床很好地舒缓了他的疲劳,狼末又像一座大山压在他的身上,他奈何不了狼哥,挣扎累了,脑袋一歪便睡着了。
狼末闻了闻沉沉睡去的小狗,先是一愣。
而后也躺了下来,舔舔汪白的鼻尖,紧贴着小狗柔软的身体,一同沉沉睡去。
作者有话要说:
狼末:这个糟老头子居然敢摸小狗!
汪白:让他摸,让他摸!【你现在阅读的是:猫和我小说网 www.maohew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