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发情期到来
汪白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唇, 海豹的滋味明显比他曾经吃过的猎物好了不止一个档次。
一块海豹肉下肚,胃里暖乎乎的,身上的寒冷被驱散得一干二净。
美得很美得很。
狼末也在进食, 他吃的当然也是最好的肉,不过他还记得给小狗留上一些。
见小狗吃完了嘴里的肉,便马上撕下另一块, 给小狗递去。
海豹的肉是很美味, 但内里含有太多的脂肪,汪白吃了两三块就饱了。
再馋汪白也不敢多吃,毕竟这里可没有消食片,要是肠胃出了毛病,只能靠他自己硬挺。
吃饱之后, 汪白将小蓝狐从包裹夹层叼出来,喂了它一点点肉糜。
小北极狐大概第一次吃到如此美味的东西, 不敢置信地睁大双眼, 冰蓝色的眼睛发亮,小嘴动个不停, 努力咀嚼嘴里的肉肉。
汪白摸了摸小家伙可爱的脑袋,把它放回了背包里。
海边风大,可不要把小狐狸吹感冒了。
他和狼末吃完,就该狼群吃了。
狼群用最快的速度饱餐了一顿。
原本胖硕的髯海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被吃掉了一半,血水染红了冰面, 一直流向大海。
这看上去本该可怖的场景,汪白却生不起一丝波澜。
他是开始漠视生命了吗?
应该不是,他能感觉得出来, 他依然尊重生命, 只不过现在的他换了一种方式。
谁说把猎物吃得干干净净, 不是对生命的尊重?
他如今已经身处食物链的一环,他的一切行为都合乎自然界的规律,那么谁又能说他改变了初心?
小萨摩耶顺从本心地低下头,舔了舔海豹的血液,藏在内心深处的茫然似乎都在这一刻烟消云散。
吃不完的海豹当然要打包,北极狼深谙节约粮食的道理,只不过剩饭太多太重,需要狼群齐心协力才能推动它。
“狼王,不如我们就在这附近驻扎,”野戈一边用吻部推海豹,一边建议道,“这里物产丰富,水源充足,很适合狼群休养生息。”
皮皮嗤之以鼻:“本来往这个方向走就已经是在绕远路了,再逗留的话,我们不仅会错过一年一度的驯鹿群,还会错过我们的繁殖期!”
狼末不置可否,但不论是去是留,今晚都要先找个地方休息一夜再说。
春天,是万物复苏的好季节,对于大多数动物而言,也是繁衍生息的好时候。
北极狼和驯鹿也不例外。
那些在亚北极草原和森林过冬的北极驯鹿,会在春天来临的时候,自发组成庞大的迁徙队伍,由雌鹿带队沿着水源向北迁徙。
浩浩荡荡的驯鹿队伍,看似杂乱无章实则井然有序,它们迈着匀速的步伐,边走边吃、日夜兼程,不论遇到什么样的危险也绝不停留。
在迁徙途中生下来的小鹿,都拥有着极快的生长速度,两三天的时间便可以跟着迁徙队伍奔跑。
有时就连全速奔跑的北极狼都追不上它。
大批大批的驯鹿引来了各式各样的觊觎者,北极狼就是其中之一。
迁徙中的北极驯鹿对他们而言简直就是行走的自助餐。
凶残的捕猎者会想方设法追猎它们,但别忘了,北极驯鹿可是有名的长跑大师,单论速度,北极狼不是它们的对手。
没有同伴的孤狼,捕猎失败的可能性会相当大,要想吃上一口自助餐,也得有点本事才可以。
所以在捕猎之前,北极狼们更加倾向于结成同盟,或是暂时性的合作,或是像狼末的狼群那样稳定长期合作,只要能饱餐一顿,它们愿意使用各种手段。
而在这段时间,北极狼的发情期也会悄然降临。
在足够的营养补充下,他们会花更多的时间来取悦伴侣,抑或是向异性展开猛烈的攻势,以此来获得宝贵的**机会。
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汪白正躺在狼末的怀里。
此时,他正和往常一样,和狼末依偎在一起相互取暖。
他们的营地暂时选在了一处背风的雪坡,海边风大,尤其是晚上,如果不想被吹成傻狗,他就只能乖乖地躲在雪坡下面。
起初,汪白睡得很踏实,尽管耳畔时不时传来狂风呼啸的声音,但狼哥带给他的安全感,足以让他高枕无忧。
半睡半醒间,他突然感觉到自己的小腹被硬物顶住了,他往后缩了缩,腹部的硬疙瘩也跟着往前送了送,一丝避开的机会也不给。
好脾气的萨摩耶一退再退,可他的退让,换来的却是对方的得寸进尺。
他忍无可忍,亮出爪子去抓,却在碰到它的一瞬间触电般把爪子收了回去。
什,什么东西!
汪白半点瞌睡都无了,满心都是刚刚奇特的触感,他好歹曾经也是个成年男人,那东西是什么他心知肚明。
算算时间,春天到了,狼哥的发情期也差不多到了。
他怎么把这么重要的事给忘了?
自知犯错的小萨摩耶屏住呼吸,连口大气都不敢喘。
他确信他的爪子是碰到了,但不知道力道大不大,碰坏了没有——应该没什么大碍,如果碰疼了狼哥,狼哥肯定会发出声音,不可能像现在这么安静。
要不睁眼看看?
汪白悄悄把眼皮撩起一道缝隙,眼珠子滴溜溜转,确认狼哥还没醒后,才敢完全睁开眼睛。
狼哥躺在他的身边,其他的狼则各自趴着睡在属于自己的地盘。
北极狼的睡姿一般以趴睡为主,这样可以保护好脆弱的小腹,也能在危机降临的时候第一时间做出反应。
但狼末和汪白睡得久了,倒是更加习惯侧躺,这样他们就可以贴贴,互相汲取对方身上的温暖。
若非如此,汪白还发现不了狼末发情的情况。
想想狼哥的狼群,全是单身的大小伙子,是时候该去找一找对象了。
可惜那张地图上没有标注北极狼的分布地点,因为北极狼是一种适应力很强的生物,在极地的草原和林区,都能看到它们的身影。他们没有固定的栖息地,因为有猎物的地方,就有他们的足迹。
要让他们自然而然地和雌狼遇上实属不易,好在,再过不久,这里将会迎来一场声势浩大的大迁徙。
迁徙的路线自然也在地图上有所标注,作为野生鹿茸的重要来源,野生的驯鹿同样深受北极猎人的青睐。
决定了,明天就带着这群单身汉们去找老婆!
或许不用一年,他就有机会看到狼哥的崽子了!毕竟狼哥这么优秀,怎么会有雌狼看不上他呢?
头狼还拥有优先的交。配权,只要是狼哥看上的,谁敢和他抢,就势必要承受整个狼群的怒火!
想到跟狼哥有八成像的小狼崽,汪白心满意足地闭上了眼睛,重新睡去。
他梦见自己周围围绕着五头白色的狼崽,他们扒拉着自己身上的毛发,他很讨厌他们,却不得不任由他们啃咬毛毛,因为他们都是狼哥的幼崽。
随后,狼哥和他的妻子捕猎归来。
他们带回来了一头小小鹿,狼崽子们扑向小小鹿,把它吃了个精光。
而他,一条格格不入的萨摩耶,在狼哥的威胁下,不得不等到狼崽子们吃完了,才能捡他们吃剩下的。
饥饿的萨摩耶嗦了嗦骨头,勉强尝出点肉味,他开始怀念曾经吃海豹吃到吐的日子了。
那群北极狼幼崽吃完了也不消停,又来抢他的骨头。
他不得不追着他们跑,追啊追啊,骨头被小狼们丢进了海里。
望着渐渐沉没的骨头,汪白的心都在滴血。
直到他被噩梦惊醒,那种怅然若失的心痛还萦绕心头,久久不散。
作者有话要说:
你完了,你坠入爱河了!
今天事情太多了,十点才回到家,所以更新短了点也迟了点——不敢再熬夜,不然明天起不来,影响工作。
感谢大家不离不弃,么么哒!
第32章 近距离贴贴
鼻尖传来湿润的触感, 汪白眼皮子微微颤动,就对上狼末充满关切的眼神。
心有余悸的汪白蹭了蹭狼末的脸颊,他没事, 只是做了个噩梦。
都说梦是反的,即便狼哥有了自己的小狼,也会一直对他好的, 你说对吧?
他期期艾艾地望向狼末, 快说,你会永远照顾我,关心我,爱护我,给我吃肉, 顿顿吃肉!
狼末无法让他的小狗彻底安心,事实上他大概也很难明白汪白的不安源于何处, 他将昨天剩下的, 已经冻僵了的海豹肉叼进嘴里含化,温柔地喂给汪白。
汪白一愣, 其实他现在已经咬得动硬邦邦的冻肉了,但每一次狼哥都会把冻肉含化再给他,一如小时候那样。
他接过肉肉,缓慢地咀嚼。
冷冻过后的髯海豹肉自然不及昨天的新鲜,不过大概是本身品质过硬的原因, 吃起来依旧鲜美。
或许他应该更信任狼哥一点,看,别的狼都没有他这样的待遇。
既然如此, 他有什么理由患得患失呢?
想通了的汪白亲昵地回蹭狼末, 他想好了, 必须带领狼群去相亲,不能因为自己的一念之差,就耽误了狼群的终生大事!
就,就算沦落到连根骨头都啃不到的下场……
可恶,狼哥要是敢这么对他,他,他就要离家出走!
完全不知道小狗竟然在盘算着离家出走的狼末,舔干净小狗刚睡醒时脸上沾染的积雪,舌尖流连在小狗的耳畔,不舍得收回去。
狼末眼神暗了暗,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不想停下,但这不妨碍他顺从心意地继续舔舐。
别舔了别舔了,再舔都该秃噜毛了!
汪白被舔得耳朵痒痒,没好气地将耳朵收了起来,被舔毛很舒服不假,但咱也得注意节制对吧。
狼末却一点都没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用吻部拨弄他的耳朵。
无可奈何的萨摩耶只好抖动耳朵躲避狼末的骚扰,他逃,他追,他插翅难飞。
奇怪,狼哥今天怎么回事,以前玩心可没这么大啊?
又一次被狼末叼住耳朵,汪白别过脑袋把耳朵解救出来,心里却多了几分疑惑。
他忽然想起昨夜,那让狗尴尬的一幕。
狼哥也是这样,穷追不舍的,他当然知道那时候的狼哥没有意识,不是故意捉弄他,但结合狼哥现在的表现,他大胆地猜测是发情期对狼哥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
汪白缓缓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
年轻的狼王总要经历这样一个过程,不知道去年狼哥是如何度过的?不对,去年这个时候,狼哥好像还没有成予。溪。笃。伽。年。
狼一般九到十二个月性成熟,相当于一岁就成年了。
在此后的每年春天,他们就会迎来自己的发情期。
和狼哥朝夕相处的这段时间,汪白有仔细观察过狼末的牙齿,通过齿龄来判断狼末的年纪。
狼末的狼牙厚实光滑,獠牙齿根粗壮,磨损程度低,血槽很深,说明他的牙齿正处于最巅峰的状态。
由此可以判断,狼末的年龄在一岁到两岁之间。
还是个毛头小子呢。
还不知道自己被嘲笑的狼末,总算玩够了小狗的耳朵,准备带领狼群捕猎。
“我们真的要留在这阈奚里吗?”皮皮还是不甘心,他体内的躁动不允许他裹足不前。
狼末看了他一眼,又看向其他的狼:“时间还早,我们留在这里养精蓄锐,等到驯鹿群靠近了再去不迟。”
头狼的话就是圣旨,即便皮皮再不愿意,也只能服从狼末的安排。
狼末狐疑地瞥了一眼狼越,如果是以前,这家伙肯定会跳出来和他唱反调,打上一架。
今天,不,最近一段时间,狼越都显得过于安静了。
他走到狼越面前:“你不说点什么?”
狼越比他还要诧异:“我应该要说什么?反正我又打不过你,说什么都没用。”
狼末觉得这样的弟弟更加欠揍。
于是他遵从内心的想法,狠狠地教训了一番狼越,把他按在雪地上打。
汪白都惊了,这好好的,怎么又打上了?
肯定又是狼二挑衅狼哥,那头大坏狼,狼哥打扁他!
然而这次汪白可猜错了,狼越非但没有主动挑衅,还平白无故挨了一顿打。
他躺在雪地上剧烈喘息,狼眸里满是愤怒:“你疯了吗?”
狼末也在喘气,但他的状态显然比狼越要好得多,丢给他轻飘飘的一句:“清醒了吗?”
狼越心头火起,他清醒得很,明明就是狼末不清醒!
他翻身而起,朝着狼末发起了进攻。
结果自然又被修理了一顿。
身上哪哪都疼,狼越的心情却是从未有过的畅快。
“谢了,哥。”
他明白了,只有他足够强,才有资格制定规则。
他依然会将打败头狼当做目标,但不会再像以前一样,当了头狼却不管狼群,更不会那么轻易被猎人抓住,还丢脸到要一条狗来救他。
狼末没有回应,他转过身,发出一声狼啸。
众狼随之附和,跟在狼末身后,一同探索斯图尔海湾。
昨天狼群在岸边捕猎了一头髯海豹,今天恐怕很难再见到它们的身影了,甚至连其他动物都难以见到。
当动物们认为这附近已经不安全以后,就会毫不犹豫的选择换个地方生活。
趋利避害是动物的本能,也是它们赖以生存的法宝。
狼末也没有浪费时间在这附近寻找猎物,他的目光投向了更远的海域。
汪白跟在他身后,绞尽脑汁地盘算着要如何“说服”狼哥带领狼群去追求幸福。
今天狼哥的心情看上去不是很好,还把狼越揍了一顿。
要不还是改天再说吧?
怂怂的萨摩耶没敢干扰狼末的决定,自觉愧对狼哥,心虚地将视线投向远方。
这一下就收不回来了。
他看到海冰沉浮处,有几只全身布满黑色羽毛,翅膀上却有一块白斑的鸟在海上悠闲地游泳。
这些鸟类的身形优美、曲线玲珑,酷似天鹅。
长长的脖子尽显优雅,看似弱不禁风,实则最为耐寒。
汪白认出了它们,是一种叫做白翅斑海鸽的海鸟,它们不仅仅会像鸭鹅那样在水面上漂游,还能和企鹅一样潜水,捕捉水里的游鱼填饱肚子,甚至还会飞翔,真正的海陆空三栖生物。
它的抗寒能力在一众海鸟中名列前茅,每到冰雪消融之际,它们总是第一批来到极地的鸟类之一。
白翅斑海鸽体型不大,栖息地又距离海岸较远,不值得费劲捕猎,强行捕猎的成功率也不高。
狼末看了一眼便选择放弃,就这几只小鸟,还不够狼群塞牙缝的。
没过多久,他忽然停下脚步,狼群也跟着止步,不约而同地嗅闻空气中的气味,神情多了几分认真。
很显然,不仅是狼末,他们也闻到了一股浓郁的气味。
“注意隐蔽。”狼末低声示警。
狼群迅速散开,过于密集会让他们容易暴露,借着地形的遮掩,狼群悄然向海边接近。
离得近了,他们发现味道来源于一群海象,这些庞然大物居然比昨天遇到的髯海豹还要肥胖。
别看它们长得肥头大耳,在冰面上行走缓慢。
实际上,它们之所以走得慢,是因为它们的四肢在海水中经过漫长的岁月退化成了鳍状,帮助它们能够更好地在海水中行动。
强壮的鳍状肢轻轻摆动,带动流线型的身体向前推进,使得它们在海水中的时速可达二十四公里。
连北极熊都追不上它们。
游得再快也有疲惫的时候,过度疲劳的海象会爬上岸,瘫在岸边休息。
没有了四肢,海象只能依靠獠牙刺入冰面,同时后鳍脚往腹部回缩,才能在冰面上匍匐前进。
在海里,北极狼肯定追不上它们,所以狼末打算在岸上伏击。
距离海象群不到五十米的时候,汪白就被狼末勒令留在原地。
自知帮不上忙的萨摩耶乖乖地躲在角落,担心地望着狼群的背影。
海象不比其他极地生物,它们身强体壮,还有杀伤力不俗的獠牙,危险性极大。
北极狼固然强悍,但他们和海象群根本不在一个重量级也不在一个数量级上,要是一不小心陷入围攻,狼群就危险了!
彼时,海象群正躺在岸边,或嬉戏或睡觉。
也有负责警戒的海象在栖息地周围巡逻,一旦发现敌情,它们就会发出公牛般的吼声,召集同伴发起反击。
值得一提的是,海象在海水中时,体内的毛细血管收缩,血液只能在脂肪层下流动,起到了保暖的作用,使得它们皮肤呈现白色。
而当岸上的气温比水中要高时,它们体内的毛细血管又会迅速膨胀,让它们的皮肤呈现出棕红色。
它们躺在一起扭动身躯,宛如一片起伏的棕色肉浪,十分惹眼。
狼末谨慎地盯着自己的目标。
他选择的狩猎目标是一只海象幼崽,幼年期的海象还没长出锋利的长牙,危险性远不如成年海象。
这也是狼末第一次捕猎海象,不敢贸然进攻,选取的捕猎对象也相对保守。
但他万万没想到,正当他还在等待时机袭击的时候,那只海象幼崽竟然跟着父母回到了大海。
还没来得及捕猎,猎物就先跑了,这在狼末的捕猎生涯中还是第一次。
不过,狼末并未气馁,而是迅速找寻下一个狩猎目标。
很快,他就找到了另外一头幼崽,不过这头幼崽的位置对狼群而言相对不利,要想抓住它,必须突破另外三头海象布置的防线。
现在的难题是,该如何将作战计划传递给另外六位狼同伴。
他们已经深入敌群,一旦发出声响,就会被海象所发现。
狼末犹豫了一瞬,把骚扰海象群的任务,交给了狼越。
兄弟俩默契十足,无需狼末发号施令,一个眼神,狼越就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突如其来的狼啸打破了海象群的平静,狼越猛然冲向海象群,却不急于进攻,只是虚晃一枪后转身就跑。
一部分海象不欲与狼越纠缠,挪动着小胖脚回到大海。
但更多的海象们却不以为然,它们当然追不上狼越,可它们也不认为狼越能对它们造成伤害。
汪白在角落里看得心惊胆战,狼二那家伙也太乱来了,还好海象在岸上跑得慢,追不上他。
趁着海象群骚乱的时刻,汪白悄悄地往前走了一段距离,他不想错过这么精彩的大战。
海象群动荡不安,狼末自然不会错过这么好的机会,他用最快的速度给众狼布置了战术,而后身先士卒,率先朝着那只幼崽发起总攻。
皮皮和蓝眼负责帮助狼越,骚扰海象群,牵制成年海象。
长尾和灰灰攻击其他海象,制造混乱,迷惑海象群,不让他们发现狼群真正的目标。
而野戈则紧跟着狼末,争取在海象群反应过来之前,干掉海象幼崽,并把它带离族群。
海象们终于意识到情况危急,它们连忙发出咆哮,想要以此吓退狼群,可惜只是徒劳。
被狼群攻击的海象疯狂地用獠牙反击,硕大的獠牙宛如两柄长刀,这要是被捅到一下,不死也得残。
狼群起初还有些投鼠忌器,但很快他们发现,海象的攻击杂乱无章,连准头都没有。
于是他们的攻击变得肆无忌惮,海象那硕大的獠牙在他们看来不过是摆设,只需要稍稍注意一点就可以完全避开。
直到现在,汪白高高提起的心才总算放下。
看来海象不是狼群的对手,海象的视力果然很差,它们在岸上的劣势太大,完全不足以给狼群带来威胁。
而同样领悟了这一点的狼末,也临时改变了计划,他不再满足于带走幼崽,而是将目光投向了一旁更为雄壮的成年海象。
獠牙穿透了成年海象厚厚的皮肤,凄厉的嘶吼吓得其他海象纷纷逃窜,狼末死死地咬住海象宽厚的后背,借助晃动头部的力量,硬生生将一块肉撕咬下来。
这惨烈的一幕,更是让海象们心生恐惧。
它们无法控制自己内心的恐慌,纷纷争先恐后地往海里爬,生怕自己步了同伴的后尘。
那只被咬下一块肉的海象也顾不得疼痛,拼命地摇晃身体,想要把身上的狼驱赶下去。
可狼末哪里会放过它?
狼群一拥而上,很快,海象的身上就多了密密麻麻的伤口,庞大的身体反倒成了拖累,它不甘心地望向大海,那里有它的家,最后只能无力地倒在冰面上。
赢了!
汪白赶紧嗅闻狼末身上的味道,检查他是否受伤。
好在狼哥身上的血液都是海象的,那些看上去凶猛的胖墩,实际战斗力却不高,空有一对利牙却不知道如何使用它们战斗。
狼末热烈地回应担心他的小狗,将汪白的脑袋舔了个遍,又把海象腹部的肉撕下来喂给他吃。
海象肉入口,汪白第一时间就感觉到了一股血腥气直冲喉管,差点让他吐了出来。
奇怪,昨天喝海豹血的时候,明明感觉鲜血还挺好喝。怎么今天喝海象的血,味道却这么奇怪?
他忍住那股腥味咀嚼海象的肉,幸好海象的肉还算正常,没有那股奇怪的味道,就是口感稍差了一点,和海豹肉没得比。
海象的肉厚实绵密,但肉质比较柴,咬起来有点费劲。
纹理感很重,远不如海豹肉那般精细肥嫩。
不过胜在新鲜、管饱。
汪白吃饱了肚子,便蹲坐在一旁,一边整理毛发上沾染的血迹,一边欣赏狼群干饭。
狼哥也吃完了,陪着他一同围观。
狼群大概也是第一次吃这么柴的肉,用来咀嚼的时间都比往常多了一倍。
狼越不想跟狼同伴抢比较嫩的肉,不得不选择了小腿肚,却因为迟迟咬不烂嘴里的肉,满脸都是不耐烦。
看到汪白在盯着他看,还故作凶狠地龇牙,被狼哥瞪了一眼,老实了。
等狼群吃完,天色也不早了。
这头海象实在太胖,狼末斟酌一番,决定不把它搬回去。
“狼越,你在这守着,我带大家回去休息,”他想了想,“后半夜我让野戈来替你。”
狼越嘲笑他:“你怎么不来,偷懒?”
狼末不欲争辩:“随你怎么想。”
“还有,今天做的不错。”狼末说着,带领狼群转身而去。
狼越张了张嘴,把到嘴边的挖苦吞了下去。
他本想鄙视狼末为了陪那只小狗,连守夜的事情都不干了,但是看在狼末夸他的份上,就算了。
不是认可了狼末养小动物的行为,他现在还是对这违背本能的行为嗤之以鼻。
但他愿意尊重狼末的决定,再,再说了,那条小狗还救过他们,也不是那么没用不是吗?
回到营地后,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
六狼一狗陆续睡下,到了半夜的时候,狼末如约醒来,到了换班的时候了。
他正要去叫野戈起床,一动弹却发现了一丝不对劲。
困惑地看向身下,野兽的本能让他很快意识到了那意味着什么。
发情期。
狼末维持着僵硬的姿势,久久没有动作,他怕吵醒身下的小狗,也怕他发现自己的异样。
这本不是什么丢脸的状况。
连他也无法理解,自己为什么有点害怕被小狗看见。
好在尴尬的状况没有维持太久,等欲。望消退过后,狼末总算可以行动自如。
他推醒了野戈:“去把狼越换过来。”
话音刚落,他的目光落在了野戈的身下。
野戈倒是坦然得很:“这很正常,您是第一次遇到发情期,我已经是第三次了。”
只不过三次了都还没找到伴侣什么的,这种话就不必说出来了。
狼末若有所思道:“所以皮皮一直想去寻找驯鹿群,是想借机找到伴侣?”
野戈点头:“狼群都是这样的想法,不过您放心,您是头狼,如果有雌性想要加入我们,您可以优先和她交。配。”
狼末不置可否,只是让野戈快点出发。
等野戈走后,狼末重新躺在了汪白的身边,望着怀里的小狗,先前好不容易消退的欲望又开始蠢蠢欲动。
他疑惑地皱了皱眉,强迫自己闭上眼睛,火热的躯体却下意识地去寻找身边唯一的清凉。
连积雪都帮不了他,非要和小狗贴贴才能止住那汹涌的热潮。
紧贴着汪白的狼末,将脑袋都压在了汪白的脖子上。
靠着如此近距离的触碰,在众狼辗转反侧的夜晚,狼末却睡得无比安稳。
翌日,望着萎靡不振的狼群,狼末终于意识到不能再拖下去,还是得带狼群去找迁徙的驯鹿群。
早餐依旧是那只海豹,汪白吃得津津有味,等他吃饱了,才发现狼群几乎都没有怎么动嘴。
嗝,出什么事了?
怎么不吃啊,不吃饱怎么有力气捕猎?
狼末安抚地舔了舔困惑的小狗,自己将剩下的海豹吃了个干净。
这饭量是平时的两三倍,看得汪白一愣一愣的。
而到了海象残骸处,狼群也都敞开了肚子吃,直到再也吃不下为止。
肥硕的海象竟生生被狼群吃了一半!
难道平时北极狼都没吃饱?
不,肯定不是,尤其是身为狼王的狼末,每次都是第一个用餐,怎么会吃不饱?
那就只有一种可能,他们要离开这片峡湾了,所以狼哥才会让众狼尽可能将食物吃下,囤积能量,可以减少迁徙中耗费在捕猎中的时间。
难道说,狼哥因为发情期的到来,终于决定带领单身汉们去找老婆了?
作者有话要说:
狼末:老婆,贴贴。
第33章 被咬尾巴了
这是好事啊, 他正愁着该如何劝说狼哥呢,没想到狼哥自己就想通了。
这大概就是大自然的魅力吧,它用自己的方式告诉生灵们什么阶段该做什么事, 让万物得以繁衍生息,延绵不绝。
汪白默默跟在狼群身后,嗯, 好在他是条公狗, 不会被发情期折磨。
一般雄性狗狗是没有发情期的,或者发情期不明显,只有雌性狗狗才会有发情期,换句话说,公狗随时都可以交。配。
所以他没有必要像狼群那样, 在特定的时间段为了寻找伴侣而长途跋涉、费心费力。
再说了,极地很难见到别的狗狗, 除非靠近人类居住的地方。
别开玩笑, 他怎么可能跟别的狗狗结为伴侣?
就算繁衍是每个物种的任务之一,他也不打算去完成这个任务, 这世界那么多小狗,每天都会那么多小狗崽出生,不缺他一个,你说对吧狼哥?
汪白想要寻求认可,作为萨摩耶中的不婚族, 他可不希望到时候被狼哥逼婚。
听到小狗的叫声,狼末回头舔舔他的耳朵,低声说了什么。
听不懂, 但他猜测应该是跟紧点之类的话。
什么时候狼哥能说他听得懂的语言就好了。
好吧, 他对狼哥的要求太高了, 哪怕是拥有人类灵魂的他,到现在不也没能完全听懂狼族的语言吗?
狼群在第三天,就把那头海象完全吃光了。
对于狼群而言,一边迁徙还要一边推着海象前行太浪费体力,所以狼末要求每一条狼都尽可能敞开肚皮吃。
不必担心北极狼消化不良,他们的肠胃要比人类强悍得多。
倒是汪白,他本来就吃得最少,和疯狂进食的北极狼相比,他简直像是患了厌食症一样。
狼末很担心他的小狗,每每都要将海象最美味的部位喂给他吃。
见小狗没吃多少,还以为不合胃口,带领狼群抓了旅鼠和北极兔给他吃。
无奈的汪白抓着狼末的爪子,按在自己圆鼓鼓的肚皮上。
真不能再吃了我的哥。
小狗的小腹手感很好,狼末将利爪收得干干净净,饱满的肉垫下意识抓了抓汪白的肚皮。
痒得汪白直打滚。
狼末终于领会了汪白的意思,把抓来的猎物分给狼群,短暂的饭后休息之后,便带领狼群和汪白继续踏上迁徙之路。
这场迁徙比汪白预想中还要久,他常常在正午时分,听到海冰碎裂的巨大响声。
他本来有画“正”计算日期的习惯,后来和狼哥在一起生活后,每天早上起床都会被狼哥投喂食物。
有时填饱肚子以后,他就和狼哥一起捕猎去了,把添笔画计算时间的事儿忘得一干二净。
以至于过了小半个月,才记录了一个“正”字。
懒惰的萨摩耶,掰着狗爪子回想错过了多少天,最后气急败坏地一脚踩在那几个“正”字上,留下一朵梅花脚印。
虽然没有了日期的概念,但在野外判断月份对汪白来说也没什么难度。
极地的春天来得晚,雪化得也晚,当冰层开始碎裂的时候,就意味着他们来到了四月份。
汪白推着狼哥尽可能远离冰面,说不准什么时候,这里就会变回海洋。
万一掉下去怎么办?
他可不想再变成海豹了!
狼末由着小狗胡闹,只是被拉到雪地后,主动走到小狗靠近冰面的那一侧。
无论何时,狼末永远记得要保护他的小狗,这已经成为了他的本能。
半个月后。
汪白欢快地在小溪旁踩水,这才是春游的正确打开方式啊,如果能再来点野炊什么的就更好了。
小蓝狐屁颠屁颠地汪白身后,即便被水溅了一脸,也依然锲而不舍地跟着汪白。
她稍微长开了一点,浅蓝色的毛发也长长了不少,汪白特别喜欢没事就揉揉她的毛发,他终于体会到了狼哥的快乐。
不过北极狐的体型和北极狼、萨摩耶比不了,小蓝狐再怎么长也不可能跟他们一样大,最多只能长到十几斤。
正因为她小,才显得更加可爱,尤其是那双扑闪扑闪的狐狸眼睛,水灵灵的,像是会说话一样。
坏心眼的汪白将她的皮毛打湿,算起来,这好像还是他收养小蓝狐以后,第一次带她玩水。
之前在斯图尔峡湾,他都没有带小狐狸出来过,一直让小狐狸窝在包裹夹层里。
这次就算是补偿她吧。
“狼王,”负责侦查的野戈归队,向狼群发出示警,“离我们最近的驯鹿群大约只剩下半日的距离。”
狼群半日可以前行数十公里,驯鹿迁徙时的速度和狼群相差不远,如果想要提前埋伏的话,现在就可以开始做准备了。
狼末收回注视着汪白的目光,问道:“有其他狼群的踪迹吗?”
野戈摇摇头,驯鹿的味道太浓郁,完全遮掩住了其他生物的味道。
这些驯鹿又十分警惕,他担心惊扰驯鹿,便没有再继续靠近。
狼群纷纷看向狼末,都在等他拿主意。
狼末思忖片刻:“狼越,你带狼群找地方埋伏,我随后就到。”
狼越:“那你抓紧时间。”
说罢,便带领狼群沿着溪流向前走去。
注意到狼群的离开,汪白也停止了玩水,把还在玩得不亦乐乎的小蓝狐叼到了岸上,径直走向狼末。
狼末用舌头捋顺汪白湿透的毛发,丝毫看不出任何的敷衍。
好啦好啦,这点小事,他自己可以应付。
捕猎驯鹿,追求爱情,才是狼哥你现在应该做的事。
拿吻部推了推狼哥,放心吧,他会找个安全的地方,等狼群回来找他。
狼末却迟迟没有离开,他舔了舔小狗脑袋,低声催促想让汪白跟他一起走。
啊这,不合适吧?
哪有相亲带上好兄弟的?
要仅仅是捕猎的话,他跟着也就跟着了,反正狼哥也会保护好他。
但如果是和别的狼群见面,多他一个拖油瓶多不好?哪家的姑娘能愿意还没成婚,就承担起养育这一大一小两个拖油瓶的重任啊?
没有这个道理。
可汪白显然低估了狼末的决心。
见小狗不跟上,狼末不满地哼哼两声,趁汪白不注意,叼起小北极狐就跑。
汪白一愣,一时不查让狼末得手。
愣神的工夫,狼末已经叼着小北极狐跑出数百米了。
不是,带兄弟去相亲就够离谱了,谁还带着孩子去相亲的啊!
狼末就不怕搞砸相亲吗?
莫名其妙的萨摩耶不得不追了上去,对了对了,还有两个包裹,也得一起带上。
经过漫长的迁徙,包裹里的食物已经消耗殆尽,但里面还有一些非常实用的物品,譬如剪刀、匕首什么的。
他的地图也装在里面,那个千万不能丢了。
狼末故意放慢速度,确保小狗能跟上,却又追不上他。
可怜的小北极狐被狼末叼着,一动都不敢动。
她目光呆滞眼神空洞,心里不断默念着妈妈救我!
狗妈妈汪白追得气喘吁吁,他倒是不担心狼哥会伤害小北极狐,要是狼哥想动手,小北极狐早就没命了。
可狼哥不伤她,不代表别的狼不会伤害她啊,狼哥要捕猎,要带领族群和别的狼群结交,肯定没法将小北极狐照顾得面面俱到。
真不知道狼哥到底在想什么。
汪白在心里默默吐槽,同时又有些疑惑。
狼末为什么非要让他跟着呢,他又帮不上什么忙,还有可能害狼哥被雌狼嫌弃。
汪白全副身心都在追逐狼末,却没注意到自己也成了被追逐的目标。
等他意识到的时候已经晚了,几只毛发浅灰的北极狼加速越过他,拦住了他的去路。
北极狼的毛发会随着季节变换,这是因为他们需要变换毛色,让自己和森林或草原的颜色融为一体。
四月中旬,北极狼们的毛发已经不再是纯净的白色,看上去略显暗沉,这是为了帮助他们更好地在林区追踪猎物而不被发现。
汪白讪讪一笑,大家好啊,初次见面,请多关照。
试图蒙混过关。
但他忘了,不是每条北极狼都像狼末那样,会对一只萨摩耶如此友好。
“一只迷路的小狗,虽然驯鹿更加美味,但来点餐前点心也不错。”为首的头狼满是戏谑地说道。
“它看上去好弱,是和驯鹿一起迁徙过来的吗?”
“你们有没有觉得它的身上有一种特殊的气味,有点像我们的同类。”
头狼迈着高傲的步伐:“安静,别管那么多,吃完它,我们再去捕猎也来得及。”
汪白能听到狼群窃窃私语,只能听懂零星的几个词语,不过也不需要他听懂,从狼群的步步紧逼,他也能猜到对方不怀好意。
那审视的目光,叫他浑身不舒服。
他扫视四周,这支狼群共由六只北极狼组成,四只雄狼两只雌狼。
他们的战斗欲望非常强烈,几乎封死了他所有逃生路线,想跑怕是难了。
自知在劫难逃的汪白,仰头发出怒吼,就算是死,他也要从这群北极狼身上咬下一块肉来!
大概是成日与狼末待在一起,面对强敌,汪白竟然感觉不到恐惧。那种本该显露在他身上的,对强大野兽的臣服欲望,也始终没有出现。
“有意思。”
头狼见汪白竟然想要反抗,眼底多了几分兴味,也不急着就这样咬死这只小狗。
他示意狼群原地不动,注意别让小狗逃跑,自己则起了逗弄的心思,追着汪白玩起了猫抓老鼠的游戏。
每次汪白被追上,头狼都避开要害咬伤他,看着小狗吃痛,不得不拖着流血的尾巴仓皇逃跑,他笑得更加张狂。
“放弃吧,你逃不掉的。”头狼吐掉嘴里的白色毛发,狼眸里满是嗜血的恶意。
作者有话要说:
汪白太大意了,低估了野外的危险,如果不是狼末逼他跟着,他早就已经葬身狼腹了。
狼末:我都还没咬过小狗的尾巴,你们好胆!
第34章 互相舔伤口
许久未见小狗跟上的狼末停下脚步, 他困惑地转过身,以他对小狗的了解,不应该到现在还没追上。
他放下小狐狸后, 立刻闻到了一股浓重的血腥味,还有陌生狼群的气息。北极狐的味道遮挡了气味的传播,他竟然一直没发现小狗不在身后。
糟了, 小狗有危险!
狼末拔腿就往回跑。
彼时, 汪白还在疲于应付头狼的捉弄,他知道狼末发现他不见了,一定会回来找他。
他要撑下去,绝不能在狼哥回来之前倒下。
当他发现敌人是一群处于发情期的北极狼时,心里便有了计划。
狼群暴躁、亢奋, 亟需发泄过剩的精力。
一个弱小的猎物,根本不足以激起他们的兴致, 要想让狼群兴奋起来, 就不能用常规的手段。
为此,他配合着头狼的恶趣味, 把自己搞得浑身是伤,十分狼狈。
那只头狼果然没有第一时间咬死他,而是把他当做取乐的玩具,想慢慢地折磨他。
鲜血染红了汪白的毛发,看上去格外凄惨。
不过他心里却清楚, 这些都是皮外伤,养几天就能好。
眼看对方又朝他扑来,汪白勉强往旁边躲闪, 不料这次对方却不打算留手了。
头狼一下撞翻了他, 他倒在地上, 只觉得天旋地转,实在爬不起来了。
“这就不行了,真没劲。”头狼缓缓走向倒地的萨摩耶,语气竟带着几分没能尽兴的遗憾。
北极狼张开血盆大口,汪白甚至能闻到一股浓郁的血腥气。
生死关头,他居然还有空想,这只狼未免太邋遢了,连牙都不刷。
“吼!”
眼看头狼就要咬下去,一声夹杂着暴怒的狼吼陡然炸响,吸引了狼群的注意。
头狼也暂时收起嘴巴,望着奔袭而来的狼末,如临大敌。
他能感觉到来者不善,不过,就一只狼?
他的狼群加上他可是有六条狼,六对一,胜负一目了然。
狼末可不管对方数量有多少,他第一时间挡在了汪白身前,冰冷的目光掠过眼前的狼群,发出愤怒的咆哮。
看到狼末的那一刻,汪白无疑是激动的,就好像在绝望的黑夜里,一束耀眼的光芒穿破夜幕,抵达他的身旁。
但他很快意识到,狼哥此时只是一头孤狼,即便狼哥再强悍,在绝对的数量优势面前也讨不着好。
笨蛋狼哥,干嘛自己过来,就不能召集完狼同伴再来吗?
汪白心里难过极了,他其实也没那么怕死,但一想到害得狼哥身陷危难,心里头就堵得慌。
没有过多的言语,在狼末出现的那一刻,就注定了这场战斗无可避免。
头狼一声令下,狼群疯狂地朝着狼末和汪白扑去。
以狼末的速度,完全是可以避开狼群的攻击。
但他不能躲开,因为他的身后是小狗,如果他后退哪怕一步,小狗就会被狼群撕成碎片。
狼末一步踏出,黄褐色的眼眸微微泛红,四肢的利爪尽数弹出,毫不犹豫地挥爪迎向那只离他最近的北极狼。
他成功在那只北极狼的身上留下深可见骨的抓痕,但代价是被咬伤了小腿。
鲜血很快渗出,狼末连眉头都没皱一下,一击得手后,他立刻换了一只完好的前肢进行攻击,每一次用的都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方式。
狼群轮番上阵,一个回合下来,他们在狼末身上留下了道道伤痕。
但他们也没讨着好,他们的伤势比狼末更重,还有一只北极狼被划穿了腹部,鲜血横流,失去了战斗的能力。
看上去他们似乎势均力敌,汪白却心里清楚,狼群并没有用全力。
他们对付狼末,是本着最小伤亡的原则,想用最少的损耗拿下狼末。
汪白明白狼群的顾虑,因为他们还要尾随迁徙的驯鹿群,还要留存体力繁衍,他们也压根不觉得,狼末有这个能力对抗他们整个族群。
一个回合下来,头狼有些后悔了。
他意识到眼前这头狼比他想象中还要强大,继续保守地进攻反而有可能被逐个击破,索性怒吼道:“全都给我上!”
狼群呼啸着冲了上来,狼末以一敌六却丝毫没有畏惧,他奋力扑咬那些向他攻击的北极狼,哪怕拼着受伤,也要从敌狼的身上咬下一块肉来!
他这不要命的打法,饶是高傲的北极狼都忍不住心生恐惧,狼群稍稍退后,不再和狼末缠斗,反而将他们团团围住,轮番进攻。
他们想耗死狼末!太卑鄙了!
狼末根本没有喘息的时间,他疲于应付狼群的袭击,更可恨的是狼群采用的车轮战术毫无规律,让他不得不全神贯注地提防着来自四面八方的敌人。
他身上的伤口越来越多,一只后腿都无力地半跪着,看得汪白心疼不已。
小萨摩耶勉强地爬到狼末身边,哀求他快点跑。
狼群知道狼末不好惹,不会浪费体力冒着危险去追他,只要狼末逃跑,就很有可能生还。
狼末的眼神决绝,从未想过临阵脱逃。
唯独在看向汪白的时候,他的眼中多了几分难得的温柔。
就在这时,不远处传来了狼群的怒吼。
汪白循声望去,差点喜极而泣——是狼二他们!
狼越带领狼群朝着他们的方向飞驰而来。
头狼不想为了一条小狗和这么多北极狼混战,稍作权衡后,他决定率领狼群撤退。
狼末敏锐地察觉到对方头狼萌生了退意,便瞅准时机,在头狼撤离之前,狠狠地将獠牙嵌入对方的后腿根部。
头狼吃痛,拼命地踢蹬后腿,想要摆脱狼末的钳制。
可狼末却宁可挨踢也死死咬住不放,竟然生生把他的后腿扯断,大片大片的鲜血喷涌而出,狼末吐出嘴里的断肢和碎肉,注视着狼群逃离的背影。
狼越第一次见狼末受这么重的伤,气得咬牙切齿:“我带他们追上去,把他们挨个咬死!”
狼末:“算了。”
和敌对头狼一样,他也要考虑到狼群接下来的捕猎和求偶。
要把体力和精力用在刀刃上。
狼群蹲坐在狼末身边,为他放哨,野戈将路上捡来的小蓝狐狸放回了汪白脚下。
小狐狸年纪还小,大概还不知道什么叫做受伤,见汪白在这,便下意识地想要抱他。
却被狼末叼起来,丢给了野戈:“你负责照看她,别让她乱动小狗。”
野戈领命,叼着小狐狸走到溪边,让她玩耍,自己则在旁边看着,以免她溺水。
直到现在,汪白才有了捡回一条命的真实感。
他望向狼末,嘴角止不住上扬,他们活下来了,真好。
狼末没有去管浑身的伤,趴在汪白身边为他舔舐伤口。
但他冷峻的脸庞,还是透露出了几分难以遮掩的疼痛。
一定很疼吧,汪白心疼极了,他学着狼末的动作,轻轻地舔着狼末身上的伤。
比起他的皮外伤只是看着吓人,狼末的这些伤则要可怖得多,全是和狼群搏斗时留下的打斗伤。
伤口大多很深,最深的一道伤口是在右肩上,隐约可以看到露白的骨头。
舌尖轻轻扫过伤口边缘,生怕不小心碰到内里的血肉,汪白眼眶发热,深恨自己的大意。
这些日子在极地过惯了安逸的日子,他都忘了并非所有地方都像先前那样地广狼稀,更何况这条路是驯鹿迁徙必经之地,肯定会有猛兽伺机而动。
狼哥想让他跟着也是为了他的安全着想,可笑他会错了意,还以为狼哥非要带上他一起去相亲。
要是他们一开始就和狼群一起行动,就不会遇到危险了。
自责的萨摩耶将一切过错都揽到了自己身上,殊不知狼群对他的看法却有了极大的转变。
蓝眼戳了戳同伴的皮毛:“没想到这小狗看上去小小一只,胆子却这么大,居然敢和那群狼对着干。”
长尾与有荣焉:“也不看看是谁带大的,他啊,天生就有我们狼族的风范。”
狼越轻嗤一声:“也就那样,还不是遍体鳞伤,勉强够格当我们狼群的一份子了。”
“难怪狼王那么护着他,”皮皮自认为找到了真相,“普通的狗哪有他那么坚强,依我看,狼王早就发现了小狗的与众不同,所以才决定养着他。”
狼族有着强烈的慕强心理,当汪白展现出他宁死不屈的一面时,他在狼族心理不再是储备粮,而已经成为了合格的同伴。
狼末瞥了他们一眼,狼群立马噤声,不再言语。
他转过头,舔了舔汪白泪汪汪的小狗眼,然后仔仔细细地将小狗身上的血污都舔干净。
一狼一狗互相舔舐伤口,他们之间的气氛和谐、温暖、浑然天成,任谁都插不进去。
这让汪白想起了一句话:我梦中的白马王子,是一个盖世英雄会驾着七彩祥云来娶我。
对他而言,这里没有白马王子,只有白狼王子,也没有七彩祥云,有的只是伤痕累累的一狼一狗。
却一点都不比那句话营造的意境差上半分。
唾液本身就有消毒的功能,野生动物处理伤口最常用的方式,就是舔舐伤口。
狼末把汪白的伤口舔了个遍,尤其是那本该又卷又长的尾巴,现在却被那只头狼咬秃了。
汪白的尾巴特别敏感,狼末一碰他就想躲,但顾及到狼末身上有伤,他只得克制自己躲开的冲动,好让狼哥舔个尽兴。
其实汪白自觉得他的伤并无大碍,倒是狼哥他伤得太重,光靠唾液杀菌不太可靠,还得再想想办法。
他先把自己和狼末的围巾取下,一条绑在了狼末受伤的后腿,一条绑在了伤口最深的后肩,止血的同时防止发炎,一举两得。
狼末完全不把自己的伤当回事,蜷缩着后腿,仅用三条腿走路,也要带领狼群找地方埋伏,准备狩猎。
轻伤不下火线。
汪白能理解这段时间对狼群十分重要,所以狼哥不想因为自己的伤拖累狼群。
正因如此,他不打算阻拦狼末,他会和狼群一起,用身体和忠诚,守护着他们的王。
作者有话要说:
汪白:用身体和忠诚,守护着他们的王。
狼末:身体和忠诚,我都要了。
第35章 互相伤害啊
沿着小溪一路往上, 狼群在寻找最佳的埋伏地点,汪白却将目光投向路过的花花草草。
他曾经在查阅资料的时候,看到过一种叫做北极罂粟的植物, 这种植物只长在极地,和鸦。片的原料野罂粟同为罂粟属。
不过,北极罂粟的罂粟壳没有那么强烈的镇痛效果和成瘾性, 所以不能用来制作毒。品。
汪白想要找到它, 是因为这些生长在寒冷地带的小花,它的汁液可以止血和止疼。
尽管效果远不如罂粟壳那样明显,但在极地已经是不可多得的疗伤草药了。
小溪旁植物众多,却没有汪白想要找的。
长得最多的,是一种十分矮小的绿色植物, 这种植物叫做极柳,因它多见于北极, 也被叫做北极柳。
极柳的高度大约只有两三厘米, 但它们却是不折不扣的树,别看它一株就只有两三片豌豆瓣大小的嫩叶, 实际上它们不仅有叶片,还有细细的树干,甚至还有朵朵肉眼难辨的小花。
等再过半个月左右,小花凋谢,还会吐出像柳树一般的柳絮。
它们也是世界上最小的树木, 独木不成林,它们在小溪旁扎了根,慢慢便长成了一片极柳林。
汪白一爪子下去, 就要踩塌好多好多的极柳。
但他是一点负罪感都没有, 因为冒出头的叶片和小花, 都不过是极柳的一小部分。
它们的树根在表层的土壤中匍匐生长,长达十几厘米,即便叶和花凋零,也不会影响到整棵极柳的生命力。
极地环境恶劣,不论是动物还是植物,都需要拼尽全力才能存活。
汪白默默往旁边挪了挪,免得踩到它们,没想到竟然意外发现了藏在岩石缝后面的北极罂粟。
“汪汪!”汪白连忙叫停狼群。
狼末听到小狗的呼唤,第一时间赶到了他的身旁,用眼神询问他怎么了。
汪白舔了舔狼末裸。露的伤口,然后将北极罂粟淡黄色的花瓣摘下,嚼碎,涂抹在狼末的伤口上。
大多数带有芳香的花瓣汁液都含有抗菌的物质,北极罂粟也不例外。虽然它的罂粟壳不具备野罂粟壳那般显著的疗效,但它的花汁却能起到一定的杀菌作用,这点是野罂粟所不具备的。
值得一提的是,北极罂粟和向日葵一样,都有着趋光性。
它们是一群向往阳光的生命,它们的花冠会随着太阳照射的方向转动,也因此流传出了它们钟状的花瓣像是反射镜,将光照的能量反射到中心的花蕊上,保证种子尽快成熟的传说。
但事实上,这种“太阳灶”的传说只是人们的美好想象,没有任何的科学依据。
因为北极罂粟花瓣开放的角度和花期息息相关,最初,花瓣是聚拢在一起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花瓣开始慢慢打开。
如果它们的花瓣真的如同传言一半是所谓的反射镜的话,那么也就只有短暂的几天时间,花瓣能将阳光反射到花蕊上。
那么短的时间,根本起不到所谓的加速成熟的作用。
冰凉的汁液渗进伤口里,带给狼末舒适的沁凉感,疼痛奇迹般减轻了不少。
狼末有些惊讶,在此之前,他们从未尝试过用花汁镇痛的方法。
聪明的北极狼很快学会了汪白涂抹伤口的办法,他将花瓣叼进口中咀嚼,再用舌尖涂抹到小狗的伤口上。
他们都想先给对方处理伤口,都想让对方快点好起来。
涂抹好花汁后,汪白心虚地瞄了一眼北极罂粟,可怜的小花被他们都薅秃了。
愿天堂没有狼和狗,阿门。
狼末的后腿一时半会没那么快好,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偏偏他的表情又那样严肃,看上去竟然有点可爱。
路上无聊,汪白干脆也蜷缩起后腿,学着狼末的模样往前走。
狼末当然看到了小狗的所作所为,在他耳边发出低低的轻斥。
他记得这个声音,上一次他和狼哥在斯图尔峡湾洗澡的时候,他在狼哥身后捣乱,狼哥也是这么说他的。
大概是怪他调皮?如果他没有会错意的话。
调皮的萨摩耶故意走在狼末面前,狼末也不恼,只是在经过小狗的时候,晃了晃他长长的尾巴。
哎呀,他怎么忘了,他的尾巴现在还是秃的!
他毛毛长的速度应该没有狼哥伤口愈合得快,可能狼哥腿都好了,他的尾巴还是秃的。
这一波互相伤害,看似势均力敌,实则输得彻底。
“汪呜呜!”不和你玩了。
狼末见小狗加快速度也不恼,他虽然一条腿受伤,但剩余三条腿的速度,一点都不比汪白慢,轻轻松松就追上了他。
被追上的汪白想了想要给狼末什么奖励,正好他的脚边就有一株金露梅,直接就地取材将这朵鲜黄色小花摘下,挂在狼末的耳后根。
狼末不敢动了,他怕自己一动,那朵小花就会掉下来。
耳朵尽力地往后贴,想把它留住。
汪白眼底含笑,一朵小花而已,丢了就丢了。
但狼末不舍得丢,他就得想其他办法把它留下来,不然狼末不动,狼群也没法前行。
思来想去,他舔了舔狼末的脸颊,示意他低下头来,随后将小花取下,插进了包裹着狼末右肩伤口的围巾缝隙。
狼末只要一转头,就能看到一抹明亮的黄色,从土拨鼠皮毛制成的围巾中间流泻而出。
他很满意,回赠给小狗长达十分钟的贴贴。
这时汪白才明白过来,狼末打算在这里埋伏,不准备继续往前走了。
他跟着狼群,借着高处的岩石隐匿身形,安静地等待着驯鹿群的到来。
“等驯鹿群抵达,我会告诉你们挑选哪一只作为目标,”狼末腿受伤无法参与捕猎,但他依旧可以充当团队的大脑,“捕猎的时候,你们跟紧狼越,配合他完成捕猎。”
“是。”
狼越的眼中难掩兴奋,这也是他第一次经历发情期,现在的他迫不及待想要发泄过剩的精力。
刚刚那场战斗没能打起来,已经让狼越颇感遗憾了,这次捕猎驯鹿,他一定要好好表现。
汪白看了一眼充满干劲的狼越,十分嫌弃地挪开目光。
一点都没有身为暂代领队的冷静和理智,脸上明晃晃写着我不靠谱,这点比狼哥差远了。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狼群多少有些躁动,狼越更是焦躁地来回踱步。
狼末提醒他:“乱动只会增加暴露的几率,别忘了,驯鹿群的数量有多么可怕,只要其中一只发现了我们,这场捕猎就基本宣告失败了。”
狼越烦躁地回答:“我当然知道,我也很努力克制了。狼末,难道你不觉得身体热血沸腾吗?难道你就不想做点什么发泄一下吗?”
狼末淡淡道:“不想,而且我已经发泄过了。”
狼越的目光掠过狼末身上可怖的伤口,张了张嘴,到底没再说什么。狼末受伤,他们都要负责任,倘若他们跟紧头狼,愿意多等一等,狼末和小狗都不会受伤。
心生愧疚的狼越默默趴下,其他几头北极狼也不再乱动弹,努力克制着身体的亢奋。
他们都知道这一战尤为重要,他们必须旗开得胜,只有这样,才能展现出他们狼群的威武强悍,才能赢得雌狼的青睐。
汪白看到狼群安静下来,便知道一定是狼末说了什么。
不愧是狼哥,三言两语就能让躁动不安的狼群沉下心来捕猎,这才是真正的头狼应该具备的良好品质,狼二你好好学着点。
察觉到小狗直勾勾的目光,狼末舔了舔他的鼻头当做回应。
就好像在告诉汪白,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他有需要,他都会给予回应。
汪白正要蹭蹭狼末,忽然听到了大地传来的震动。
他的耳朵是一直贴着地面的,所以比狼群率先听到迁徙的动静。他连忙用吻部碰了碰狼末的耳朵,想让他赶紧也听一下,好准备袭击。
起初狼末并不明白小狗的意思,直到他在汪白的指引下将耳朵紧贴地面后,才发现原来还可以用这样的方式来获取信息。
他将这个方法告诉了众狼,很快,他们都学会了听地术。
其实这个方法的原理不难理解,声音在固体中传播的速度大于声音在空气中的传播速度,而且声音在固体中传播的损失较小,所以听地术可以帮助使用者更加提前、清楚地听到远处的动静。
这对狼群而言,绝对是一个非常实用的技能。
倒不是汪白之前藏拙,主要是过去几个月,他们一直在雪地和冰面上讨生活。
雪地上积雪很厚,颗粒状的雪花有降噪作用,声音在传播的过程中损失率太高,反而不如正常去听。
而在冰面上时,又很难遇到大型动物,海豹、海象那种两栖动物又只在沿岸生活。
它们发出的声音声音在海水中传播时能量衰减太快,这也是为什么人在水中听不清声音的原因。
在冰层传播时,又因为冰层和海水接触,声波被海水吸收了大半,即便能传到他的耳朵里也很难听清了。
平原和森林才是听地术发挥的战场。
能帮上狼群,汪白与有荣焉,在他身边,狼群已经蓄势待发,随时准备发起总攻。
远处,驯鹿群的身影越来越近。
汪白躲在岩石后面,他们所处的地势较高,下方的场景他一览无余。
只见成千上万的驯鹿组成长长的队伍,浩浩荡荡地朝同一个方向进发,犹如万马奔腾一般,那场面蔚为壮观。
汪白看直了眼,这样真的不会发生踩踏事件吗?
作者有话要说:
狼末:小狗在学我走路,可爱,想X得他走不动路。
第36章 期待的未来
事实却是, 即便迁徙的驯鹿再多一倍,也很难发生踩踏事件。
因为捕猎者往往只盯着掉队的驯鹿捕猎,它们虽然性情凶猛、自恃实力, 却也不敢和大部队硬碰硬。
掉队的毕竟是少数,即便发生骚动,影响的也只是后排驯鹿。
而大部队则始终保持匀速前进, 看似杂乱无章, 实则乱中有序。汇聚一堂的驯鹿群犹如一条黑色的河流,吸引着源源不断的驯鹿加入其中,融合成更加宽阔的河流,朝着北方涌去。
驯鹿群迁徙的终点,是北极圈的冻土带, 也就是汪白和狼末他们曾经生活过的地方。
也不知道经过了一个冬天,他们的小床还是否健在。
经验丰富的野戈告诉大家:“以前斑点带我们蹲守驯鹿群的时候, 反复强调只能捕猎掉队的驯鹿, 所以大家切勿心急,以免被驯鹿群所伤。”他们的头狼已经受伤, 在这个节骨眼上,决不能再减员了。
野戈口中的斑点就是上一任狼群的头狼。
长尾深有同感:“驯鹿群最后面的一般是幼鹿和老年鹿,他们跑不快,比较容易捕猎。”
狼末微微颔首:“那就再等一等,驯鹿群数量庞大, 耐心一点。尤其是你,狼越,不准冲动。”
狼越被点名了也不恼, 他慎重地应了一声, 事关狼群的安危和荣耀, 容不得半点马虎。
在狼群焦急的等待中,队伍尾巴终于显露峥嵘。
得益于优越的地理位置,汪白看到除了北极狼之外,还有两只棕熊跟在队伍后头,看样子正在寻找机会捕猎。
棕熊也叫灰熊,和北极熊一样,都是陆地上最大的食肉动物之一。
北极熊如果是大哥,棕熊勉强能当个二哥。
虽然没有北极熊的体型和咬合力,但棕熊也有它们自己的优点,那就是好养活。
它们是杂食动物,不仅可以吃肉,还可以吃许多植物,这使得它们不像北极熊那样只能在极地生存,它们的足迹遍布寒温带的针叶林中,族群数量也更加庞大。
别看它们一个个胖乎乎的憨态可掬,它们的熊掌堪称动物最厉害的武器之一,一巴掌下去能把人的脑壳打碎。
全速奔跑的速度也不差,每小时可达五十六公里,和北极狼不相上下,当然了,耐力则差许多,庞大的身躯给了它们傲视群雄的力量,也带给了它们肉眼可见的负担,有得必有失吧。
还有啊,这些长相凶猛的动物,最爱吃的却是蜜,不论是蜂蜜还是花蜜,只要是甜的,它们都喜欢。
得让狼哥他们提防着点,棕熊性情凶猛好斗,一旦发现有动物觊觎他的食物,不论是谁,一定会发起进攻。
汪白思忖片刻,脑袋蹭了蹭狼末的脸颊,见狼哥看向他,便伸出爪子,在岩石上刻画棕熊的模样。
他有专门学过速写,有时候在野外遭遇不认识的动物,又遇到来不及拍摄的情况,速写就派上了大用场。
凭借记忆将动物的模样画下,再带回去检索,总能得到他想要的线索,包括动物的习性、濒危情况等等,再确定是否需要救助。
小狗寥寥几笔,便勾勒出了一只惟妙惟肖的棕熊。
狼群纷纷向他投来惊愕的目光,这群没见过世面的北极狼,想破脑袋都不明白小狗是如何将棕熊变小,装进石头里的。
他们很想张口询问,但驯鹿群离他们不过几十米距离,万一发出的声音惊动了驯鹿群,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狼末也同样震惊,他甚至上爪子碰了碰棕熊,确认这不是真的才放下心来。
汪白可不管狼群有多惊讶,一只会画画的萨摩耶确实惊世骇俗,但对于狼群而言,再奇特又如何?他永远都是他们的同伴。
这就是人和动物的差距,人类总会被各种各样的利益所左右,做出一些违背本心的事情,动物却不会。
所以他才敢肆无忌惮地在狼群面前展现自己和其他萨摩耶不同的一面。
画完棕熊,汪白又在远离棕熊的地方画了一只狼。
狼末一眼就认出那是自己,眼底多了几分笑意。
汪白正想和狼末比划,让他们远离棕熊,一转头就对上了狼哥温柔的眼眸。
猛兽突如其来的温柔,最是容易让人动容。
汪白也不例外,他呆呆地看了好几秒,才认真地在狼和熊之间画了一个大大的“×”。
狼末领会了小狗的意思,看向棕熊的眼神略带不善。
他认出这只熊和小狗先前堆的熊十分相像,瞧瞧这粗胖的身材,蠢笨的模样,哪里比得上他?
安抚地舔了舔小狗的脑袋,狼末伸出利爪,将汪白画的棕熊刮得面目全非。
汪白:……什么仇什么怨?
刮花碍眼的棕熊后,狼末重新将目光投向了驯鹿群。
“有两只幼鹿和两只公鹿掉队了,棕熊在捕猎幼鹿,我们捕猎那只离我们比较近的雄鹿。”狼末确定了目标。
这只雄鹿应该是前腿受了伤,只能靠三条腿走路,情况和狼末有点像。
狼群得到命令后,飞快地蹿了出去,可见憋得有多狠。
狼越一狼当先,以最快的速度俯冲而下,不多时便冲到了那只受伤的雄鹿跟前。
六头北极狼的出现,在驯鹿群后方引起了一阵骚乱。
驯鹿争先恐后地往前奔逃,不一会儿在狼群身边就出现了一圈真空地带。他们互相推搡,生怕自己慢了一步就落入狼口。
狼群有着明确的目标,自不会浪费体力去追猎那些身强体壮的驯鹿。
而那两只幼鹿本就被熊大熊二撵着屁股追,这下又被猛然出现的狼群吓了一跳,下意识地想要转弯,结果毫无意外地被棕熊追上,一巴掌拍倒,抽搐几下再没了动静。
可怜的小小鹿,就这么成了迁徙大队的牺牲品。
熊大和熊二捕猎到了幼鹿,心满意足地拖着它们到小溪旁吃了起来。
压力给到了狼群,他们和驯鹿也算是老对手了,彼此之间相当熟悉。
狼越直接用了狼群最常用的两路夹击战术,让皮皮他们三只北极狼保持着现有的速度追猎雄鹿,自己则带领另外两个同伴加速围追堵截。
那只雄鹿本就伤了一只脚,跑得不如狼群快,分分钟就被狼越拿下。
望着一击得手的狼群,饶是狼末也忍不住有些激动。
汪白看见狼哥的眼中亮起的微光,也跟着嘴角上扬。
咬死了雄鹿后,狼群合力将它拖到了狼末和汪白身边,七狼一狗饱餐了一顿。
身上带伤又筋疲力尽的汪白,填饱肚子后没多久就睡着了。
小蓝狐狸本想爬上汪白的后背,却被狼末无情地叼到一边,只好团了团自己的身子,委屈巴巴地入睡。
丢开小狐狸后,狼末轻轻地舔舐汪白的额头,叼着小狗的后颈皮,好让他躺在自己的肚子上。
“狼王,要不还是让我来吧。”长尾担心狼末的伤。
狼末摇摇头:“不必。你们也赶紧休息,驯鹿群白天速度较快,我们可以等到夜晚偷袭。”
狼越眼底满是兴奋,捕猎雄鹿的过程太简单了,他还意犹未尽:“我不想休息,我还想去抓两头幼鹿来。”
狼末知道他的脾性,也没有非要他留下:“去吧,天黑之前回来,晚上的捕猎还需要你出力。”
“没问题!”狼越一口应下,迈开步伐远远地跟在了驯鹿群身后。
野戈趴在地上,许是怕吵醒汪白,连说话的声音都有所保留:“狼越独自追寻驯鹿群,不会出事吧?”
“无妨,他的精力旺盛,正好也让他帮我们探路,省去寻找驯鹿群的麻烦。”狼末对狼越相当放心,再说了,除了棕熊之外,在这里还真没有什么动物能威胁到北极狼。
在这关键的时刻,即便是其他族群的北极狼遇到了狼越,也不会贸然开战。
蓝眼凑上来,好奇地问:“小狗是怎么把棕熊放到石头里的?还有王,你也在这里!”他指了指岩石上的刻痕。
狼末:“我也不知道。”
语气却是满满的骄傲。
野戈思索片刻道:“我以前曾经去过人类居住地附近,人类似乎有能把画面记录下来的本领,难道说小狗也有这样的本领?”
灰灰小声附和:“人类喜欢养狗,也许狗狗天生就会画画?就像我们也会在雪地上按脚印一样。”
蓝眼翻了个白眼:“这可比按脚印难多了,你会?还是你会?我们都不会,只有小狗会,他真厉害。还有听地术,怎么声音还能从地面听到呢,太神奇了!”
“狼末,你该不会早就知道小狗这么厉害,所以才一直养着他吧?”皮皮觉得自己触碰到了真相。
听到同伴夸奖小狗,狼末内心更加自豪,面上却不动声色:“好了,不要再讨论了,这件事不要告诉别的狼族。”
众狼纷纷答是,他们可不会傻到让别的狼知道小狗的本领,万一他们要抢怎么办?
狼群各自散去,回到自己的位子上休息。
狼末的目光掠过小狗的涂鸦,眼底多了几分思索。
小狗会画画,那如果他也会的话,那他们岂不是可以通过画画来交流了?
他试过教小狗说话,但实在困难重重,他很难发出狗叫声,而小狗似乎也难以使用他们的语言。
几个月过去了,他也只能从小狗的动作和神态,来猜测他想要表达的意思。
如果小狗教他画画,不仅可以解决交流的问题,还可以通过画画让小狗领会狼族语言中的含义,或许用不了多久,语言将不再是他们之间的障碍!
狼末目光灼灼,心头火热。
他发现自己远比想象中还要期待那一天。
作者有话要说:
狼末:为了早点和狗狗交流,我会好好学画画的!
汪白看着鬼画符陷入了沉思。
第37章 狼群找对象
一觉醒来, 汪白只觉得浑身上下都快要散架,受伤的地方麻痒难耐,让他忍不住想用舌头舔舔。
他也的确付诸行动, 没等舔上就被狼末拦下。
汪白张大了湿漉漉的眼睛,刚刚睡醒的小狗毫无自制力可言,只想着尽可能让自己舒服。
狼末心疼小狗伤口发痒, 但依旧铁石心肠地将汪白的脑袋掰向了自己, 不让他的舌头触碰伤处。
伤口发痒意味着它正在愈合,这时候的皮肤是最脆弱的,稍稍用力就会让伤口崩裂,伤上加伤。
可怜兮兮的汪白哀叫两声,试图哄骗狼末放过他, 让他舔个够。
却换来狼末温柔的贴贴,可坏心眼的大白狼偏偏不肯舔他的伤口, 只绕着伤处周围舔舐。
这无异于隔靴搔痒, 让他的伤口更痒了。
汪白气恼地瞪着狼末,又不敢奋力挣扎, 怕牵动了狼哥的伤口。
他的伤浅,一天不到就开始愈合了,狼哥却伤得不轻,先前已经舔干净的毛发又渗出了鲜血,落入汪白眼中刺眼极了。
默默谴责了自己一番, 汪白忍着痒痒,为狼末清理血污。
还特地学着狼末那样,绕着伤口打转转, 狗狗的报复心就是这么强。
狼末对淘气的小狗毫无办法, 抱紧了他的脑袋以示安慰, 汪白这才意识到自己还躺在狼哥的肚皮上,连忙不好意思地想要起身。
不曾想自己竟然连起床的力气都没有。
他无奈地在狼末的肚皮上磨蹭,好在狼末的小腹处没有伤,经得起小狗这般折腾。
结果他就卡在狼末身上了。
汪白吐着舌头,手足无措地喘着粗气,不知道如何是好。
他现在起码四十多斤重,狼哥还有伤在身,这让他不敢伸直前肢,生怕碰到狼哥右肩处的伤;也不敢伸开后腿,因为狼哥的小腿正好在他的后方。
进退两难的小狗将求救的目光投向狼群,狼群正想过来解救狼王,却被狼末一个眼神制止了。
他们望天望地望远方,就是不看汪白。
好家伙,真不怕他把他们的狼王压死啊?
汪白鼻孔里哼了一声,对狼群的袖手旁观嗤之以鼻。
实在是汪白多虑了,就算他再重一倍,狼末背负他还是绰绰有余。
就连汪白自己都没意识到,这么一折腾,他早已忘记了身上的不适,只顾着担心狼末的伤了。
好不容易他找到了个支点,借着岩石的支撑避开狼末的伤口,坐在狼末身边。
呼呼,累成狗。
没了小狗的压迫,狼末轻松翻身而起。
汪白以为狼哥嫌弃他太笨重,故意在他面前示范正确的翻身方式,却没注意到暗夜之中,北极狼眼里一闪而逝的遗憾。
小狗柔软的触感仿佛还在他的爪尖萦绕,狼末蜷缩指爪,复又放开。
“是时候出发了,”他对狼群说,“驯鹿夜晚行动力差,正是我们捕猎的好时候。”
长尾问他:“不等狼越了吗?”
狼末淡淡道:“不用管他,他或许已经找到机会,就等我们支援他了。”
狼群全体出动,狼末甚至没忘了把小狐狸一起带上,这让汪白顿感受宠若惊。
就好像自己带的拖油瓶被主人家承认了一样。
他跟在狼群身后,觉得狼末选择这个时机偷袭简直太明智了,要知道驯鹿的夜视能力特别差,试问,连路都看不清的驯鹿如何能逃得过狼群的追捕?
驯鹿之所以能在白天敏锐地发现敌害,仰仗于它们能够看到大多数动物都看不到的太阳紫外线。
动物的尿液和毛发都能够吸收紫外线,驯鹿便可以通过观察紫外线,来发现附近的捕食者。
不仅如此,驯鹿还可以利用这个优势,避免雪盲症的发生。
雪盲症产生的原理,是雪面或冰面反射的光线过强,导致视网膜和水晶体受到刺激出现的失明现象。
驯鹿能够看到紫外线,意味着他们的眼角膜和水晶体不会吸收紫外线,眼角膜也就不会被强光所刺激。
至于其他动物,比如北极熊和北极狼不会得雪盲症,是因为它们的瞳孔可以调节。
当外界的光线过强的时候,他们的瞳孔便会调节到很小,减少光线的吸收,从而避免雪盲症的产生。
相比于动物,人更容易得雪盲症。
所以在雪地旅行游玩时,佩戴防紫外线的太阳眼镜是一种非常不错的预防手段。
好在狗狗一般不会得雪盲症,不然汪白还要头疼去哪里搞一副太阳眼镜来。
好像还挺好看?
可惜那两名极地猎人留下的包裹里没有太阳眼镜,他们的护目镜不会离身,就和他们的枪一样,这些装备是他们的第二条生命。
思忖间,狼群已经和躲在草丛里的狼越汇合了。
狼越低声对众狼说:“我观察过了,除了我们之外,还有一支狼群队伍也在附近。他们之中有两只雄狼,两只雌狼,还有六只幼崽。我们可以打败他们的头狼,逼他们把雌狼让出来。”
狼末不置可否,只是询问野戈的意见。
作为狼群中的最年长者,野戈的求偶经验自然比这群毛头小子要多得多:“狼群中有幼崽,母狼无论如何都不会加入我们,除非我们咬死他们的幼崽,但那样我们就必须打败他们狼群中所有的狼,咬死另外两只雄狼,才能将雌狼纳入我们的狼群。”
野戈没有说的是,很多北极狼在发情期到来的时候,都会选择暂时离开狼群,去寻找另一半。
他们本该也这样做,但在狼末离开后,他们遭遇了极地猎人,这带给了他们极其深刻的记忆,以至于他们并不想仓促解散狼群。
这一支狼群有雄狼、雌狼和幼崽,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结构,加入他们的可能性很低,除非按他说的那样进行侵略。
狼越不以为然:“那就咬死他们,反正我们又不是打不过。”
皮皮特别赞同,他才不管那么多,只想找到伴侣。
“不妥,”狼末摇头,“我更倾向于你们去找落单的雌狼,现在食物充足,没有必要贸然和其他狼群争斗。”
狼越小声嘀咕:“那你还不是跟狼群打架?”
狼末瞥了他一眼:“我不赞同无谓的争斗,但如果非战不可,我会拼尽全力,至死方休。”
显然,之前小狗被狼群所伤,对狼末而言是非战不可。
为了雌狼侵略整个狼群,即便赢了,雌狼又会心甘情愿地跟随狼群吗?
事实上,除了被挑战以及领土被侵略,头狼为了狼群的稳定,一般不会和其他的狼或狼群展开殊死搏斗。
这也是北极狼明明身处环境恶劣的极地,还能不断繁衍生息的原因之一。
狼越觉得狼末太过保守,不过狼末现在身上有伤,有所顾虑很正常,所以他没有提出质疑,算是默认了狼末的决定。
倒是皮皮,他一刻都不想再等:“我想暂时离开狼群,我寻找伴侣。”哪怕危险重重,也好过继续单身。
狼末同意了:“一切小心,还有,一定要带着伴侣回来。”
皮皮用力点点头,飞速融入夜色中。
“你们呢?”狼末偏头看向其他的狼,“接下来的时间,我会继续带领狼群捕猎,可能没有更多的时间帮你们寻找伴侣。”
头狼本身就没有为下属狼寻找伴侣的义务,倒是雌狼如果作为狼群的战利品,头狼自然而然享有优先交。配权。
这么一算,反倒是狼末亏大了。
众狼面面相觑,狼末接手狼群以前,前任狼王斑点是从来不肯放他们单独行动的。
每次抢来的雌狼,斑点都会纳为己有,后来斑点一死,那些雌狼也就趁机逃跑,还把幼崽全部带走,一个都不愿意留下。
这才导致了他们的狼群只有雄狼的局面。
独狼的确更容易找到对象,但万一对象也有狼群,那就要考虑是跟对象回家还是带对象回家了。
很难想象吧,在北极狼群中也存在着是娶老婆还是入赘这样的抉择。
但也有可能独狼和伴侣配对以后,脱离狼群双宿双飞,带领幼崽独自生活,逐渐吸引其他独狼加入后,产生一个新的狼群。
想来斑点之所以非要拘着狼群,也是怕自己的狼群不再稳定,怕新加入的独狼比他更强壮,抢走他的头狼之位。
野戈小心翼翼地问:“您就不怕我们离开以后不再回来了吗?”
狼末看了眼小狗才回答他:“你们回来固然很好,即便不愿意回来,我也尊重你们的选择。我们本就是为了生存聚集到一起,繁衍也是生存的重要一环。”
狼群不免动容,野戈甚至表示:“我可以等您先找到伴侣再说。”
“不用了。”狼末回答得干脆。
最终,年纪较大一些的野戈、长尾和蓝眼决定暂时离开狼群,去追求自己的另一半。
灰灰则选择留在狼群。
狼末看向漫不经心的狼越:“我以为你也想离开。”
狼越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一般:“雌狼只会影响我捕猎的速度,还是说你打算把我赶走,怕我抢走你的头狼之位?等我当上头狼,就把小狗赶出去,看你怎么办!”
狼末双眸危险地眯起:“你可以试试。”
“生气了?打我啊!”狼越仗着狼末受伤,不断挑衅他。
狼末终于忍无可忍,一爪子拍在狼越脸上,把他的脑袋都打得偏向一边。
汪白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
他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为什么狼群突然少了一半还多,他们是去埋伏了吗?
不,如果是埋伏的话,为什么他们丝毫没有停下的打算,他能感觉到属于那些北极狼的气味正在离他们越来越远。
他还在揣测狼群离开的原因,就看到狼末朝着狼越扇了一巴掌。
哦豁,虽然狼二被打让他看着心里舒坦,但狼群前脚刚走,狼末后脚就揍了狼二,这两者之间真的没有因果关系吗?
似乎线索都指向了内讧,可即便是内讧,未经头狼允许,狼群也不可能擅自离开。
汪白心里抓心挠肝的,好奇,太好奇了!
好奇归好奇,无论发生什么,汪白都选择无脑站狼末。
他弓起身子,蓄势待发,一旦狼越胆敢攻击狼末,他就会毫不犹豫地扑上去保护狼哥。
保护欲爆棚的萨摩耶冲着狼越龇牙咧嘴。
别以为狼哥受伤你就可以欺负他,这只狼,我罩了!
作者有话要说:
野戈甚至表示:“我可以等您先找到伴侣再说。”
“不用了。”狼末回答得干脆,他已经有伴侣了,只是要等他长大。
第38章 极地北极光
可惜狼越没有给汪白英雄救狼的机会, 大概是习惯了被狼末揍,他丁点反抗的意愿都没有。
嘴上还要逞强:“不是我打不过你,是你受伤了, 我不想趁狼之危,胜之不武。”
狼末懒得和弟弟争辩,现在狼群只剩下三只狼, 而他伤势还未好全, 不能参与捕猎,只能将捕猎重任托付给灰灰和狼越。
这意味着接下来一段时间,他们的捕猎极有可能不如之前顺利,或许会经常用到偷袭战术。
“放心吧,交给我们。”狼越得意地冲汪白抬了抬下巴, 仿佛在说看吧,还不是得靠我养着你们。
随后带着灰灰趁着夜色潜入驯鹿群。
汪白心里七上八下的, 但为了安抚狼哥, 还是主动蹭了蹭狼末没有伤口的脖子。
无论发生什么,他都会陪着狼哥, 永远做狼群的一份子。
跟在他们屁股后边的小蓝狐狸,也学着汪白的动作,蹭蹭一狼一狗的皮毛,然后充满依赖地依偎在汪白的小腿边上。
狼末对小狗亲昵的蹭蹭极为受用,目光掠过小狐狸时, 甚至破天荒地没有把她叼走。
他带着小狗在夜空下悠闲地漫步,极地的星空格外耀眼,那些星星看上去离他们很近, 仿佛伸出爪子就能抓到它们一样。
汪白高仰着头, 他被璀璨的星空吸引了, 明明先前极夜的时候,他每天面对着这些星星,都有些看腻了。
如今极夜已过,白天的时候看不到星星,才愈发感受到星空的魅力。
难怪总说距离产生美,再美丽的东西,每天盯着也会觉得乏味。
但奇怪的是,明明极地没有什么娱乐可言,景色也亘古不变,他却觉得生活从未像现在这样充满趣味。
是因为每天都要为了食物奔波吗?要填饱肚子,要努力生活,所以才没有空闲去悲春伤秋?
应该有这方面的原因,可他总觉得不仅于此。
他看向身旁陪他看星星的狼末,嘴角微微上扬,或许他找到了答案。
就在这时,天边忽然爆发出一道亮眼的光芒。
只一瞬间,那道光芒便照亮了极地的半边天空,火红的色彩驱散了黑暗,以强势的姿态夺去极地生灵们的目光。
还没睡下的动物们,都不约而同地望向了天边。
那如同焰火般绚烂的光芒,成了它们记忆中挥之不去的美景。
汪白痴痴地望着天空。
他当然知道那是什么,那是极光,一种瑰丽无比的自然现象,常常出现在南北极地,尤其在极夜最容易被观测到。
他还记得极夜的那段时光,繁星高高挂在天空,那是黑暗中唯一的光,那时候他就在想,会不会极光突然降临。
没想到几个月的极夜都不曾出现的极光,竟然在极夜刚过去没多久杀了个回马枪,以如此艳丽的色彩彰显存在感。
真是调皮。
极光是太阳风的高能粒子进入地球磁场,与高层大气中的原子碰撞产生的发光现象,它的出现充满了随机性,能看到它无疑是上天的眷顾。
而极光的模样和颜色,也同样随机,它可能像银河一般悬挂天穹,神秘而华丽;也可能如幽冥般散发着青白的光,神秘奇诡;亦或是像传说中的紫藤萝瀑布,高贵脱俗。
无论它是那种颜色,能与极光不期而遇,无疑是生命中难得的奇遇。
热烈的红色光晕笼罩了整片极地,辉映在汪白和狼末的脸上。
汪白笑着看狼末惊慌地舔舐他的脸颊,大概对于没见过多少世面的狼哥而言,这种红光让他联想到了鲜血和死亡,让他满心焦急、郁燥不安。
别担心,我没事。
萨摩耶轻轻地将脑袋搁在狼末的左肩上,狼哥那么聪明,很快就会意识到这只是一个普通的自然现象。
在小狗的安抚下,狼末渐渐放下心来。
这不是灾。难,他的小狗也安然无恙,是他过于紧张了。
他蹲坐下来,因为再那样浑身紧绷,恐怕四肢都会因为脱力而颤抖。
他注视着被极光映照得满身红光的汪白,红色的小狗也很可爱,他都喜欢。
极光不仅仅色彩随机,就连维持的时间都是随机的,它就像一个盲盒,遇到它之前,永远猜不透它将以什么样的形式绽放光彩。
汪白坐在狼末身边,黑曜石般的小狗眼中倒映着极光的余晖。
他想,他一定是最幸运的萨摩耶。
不仅遇到了一只愿意收养他的北极狼,现在还能和狼哥一起欣赏美丽的极光,此生无憾。
不过,狼越就没有那么幸运了,极光的突然出现,让他和灰灰的位置暴露无遗。
“不好,快跑!”狼越低吼一声,拔腿就跑,越过幼鹿的时候却犹豫了。
他不想空爪而归。
灰灰被狼越大胆的决定所震撼,毫不犹豫放弃了逃跑追了上去:“狼越,你疯了吗,你想去送死吗?”
狼越极速奔跑,他的声音被狂风打散,支离破碎地落入灰灰耳中:“怕的话就滚!”
这个混蛋!
灰灰咬牙切齿,却不得不跟上,狼群不会放弃任何一个同伴,他不能眼睁睁看着狼越陷入危难,就像当初他们明知道极地猎人很危险,也要拼了命把狼越救回来一样。
“你走啊!”狼越没想到灰灰就是个死脑筋,气得发出了狼啸。
为什么这群笨蛋非要自作主张来救他,他们就不能先问问他的意见吗?
远处,狼末和汪白也听到了声音。
他们匆忙起身,上一秒还沉静在极光的美妙中,下一秒就要为狼二提心吊胆,这心理落差未免太大了。
然而汪白顾不得发牢骚,事态紧急,他赶紧和狼末一起往狼啸发生的方向赶去。
也怪他,光顾着欣赏极光,却忘了极光也会暴露狼越和灰灰。
只希望他们千万不要有事,狼哥只剩下他们两个狼同伴了,要是连他们都折在里头,狼哥就真得当孤狼了。
一路上他都在提心吊胆。
好在这个过程没有持续太久,他们和狼越还有灰灰在半路上相遇了。
狼越的脸色十分难看,等他看到狼末和汪白之后,脸色就更加难看了。
狼末厉声问他:“怎么回事?”
狼越瞪了灰灰一眼:“还不是这个废物,非要跟着我一起抓驯鹿。他几斤几两自己不知道吗?我能保证全身而退,他行吗?”
灰灰歉然:“对不起。”
“你不必和他道歉,”狼末让灰灰回去休息,略带审视的目光落在了狼越身上,“你是为了保护他,才选择发出狼啸恐吓驯鹿群?”
狼越仿佛听到了天大的笑话一样瞪圆了眼睛:“怎么可能?我保护他做什么,那个废物我巴不得他被驯鹿群踩成肉泥!要不是他,我就把幼鹿带回来了,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狼末却早已洞察了真相:“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先回去休息,捕猎的事从长计议。”
“哼。”狼越发了发牢骚,又凶狠地冲小狗龇牙吓他,这才迈步往栖息地走去。
这个家伙。
狼末太了解狼越了,他越是表现出满不在乎的模样,就越是在意。
想必是灰灰让他改变了强行捕猎幼鹿的决定。
总算有点长进了。
狼末收回目光,舔了舔不明所以的小狗,带着他一起往回走。
今晚是没机会捕猎了,但来日方长,总有填饱肚子的时候。
之后的几天,狼末依旧没有参与捕猎,他专心养伤,捕猎的活儿全都交给了狼越和灰灰。
两只狼协同作战的能力还是有限,可用的战术也不多,五次捕猎只能成功两三次。
这样的战果已经相当不错,毕竟他们现在狼群数量锐减,每日需要的食物也随之下降,成功捕猎一次就够一天的口粮。
养伤的狼末也没有闲着,他用狼爪在岩石上涂鸦,试图让小狗明白他想学画画的决心。
汪白看着那乱七八糟的线条:?
见小狗没明白他的意思,狼末也不气馁,继续在岩石旁刻画。
甚至纡尊降贵地学着小狗的画法,画了头小熊。
说是熊,其实就是两个一大一小的圆圈拼凑在一起,但这已经是狼末的极限了。
也幸亏汪白领悟力不俗,他愣是从歪歪扭扭的线条中读懂了狼哥的意思,不由得心生骇然。
一只想学画画的北极狼?
不说后无来者,至少也是前无古狼、惊世骇俗了吧。
但既然狼哥都提出要求了,身为小弟,不管是否能教会,他都应该尽心尽力去教。
狗狗的手指不好张开和收缩,不能像人类那样握笔和引导他人运笔,汪白只能用自己的前肢关节,夹住狼哥的一条前肢,帮助狼末感受如何用爪子画画。
狼末从来没有画过画,入门对他来说十分困难,他的天赋点完全没有点在这上面。
即便学生如此愚钝,狗老师也从没想过放弃他。
汪白孜孜不倦地引导狼末练习,狼末的爪子比他锋利,所以画画时的力气需要稍作调整,不需要太大力气就可以在岩石上留下痕迹。
没有天赋就从基础学起,先学线条,然后再画花花草草,打磨线条。
他把所有能看到的东西,都画在旁边当做范本,供狼末学习,沿途的岩石上满是一狼一狗练习时留下的痕迹。
这天,汪白和往常一样,教狼末画画。
经过几天的休养,狼末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他就比汪白要能忍得多,即便身上再痒,也愣是没有去抓甚至是舔一下。
这也让坏心眼的萨摩耶想要捉弄狼末的计划随之流产。
虽然有点可惜不能用舌头绕着狼末的伤口转圈圈,让狼末也体会一下先前他的窘迫,但狼哥的身体恢复,汪白比谁都开心。
他正在示范小溪的画法,为了让狼哥的学习更加轻松愉快,他只着重画了重点,用波浪线条代表溪水的流动,用平直的直线代表小溪两岸,寥寥几笔一条简单的小溪便跃然石上。
狼末眼底有显而易见的惊叹。
正得意着,汪白突然发现小溪旁有一只十分奇怪的动物掠过。
看它的样子很像幼鹿,但是四肢却合拢在一起,和小小鹿精致纤长的小腿截然不同。
汪白心里咯噔一下,一个不好的预感涌上心头。
他赶紧上前查看,不出所料,这是一只间谍动物!
那他教狼哥画画的画面不会也被拍下来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
“极光是太阳风的高能粒子进入地球磁场,与高层大气中的原子碰撞产生的发光现象”这段参照百度,科学解释还是以严谨为主。
感谢宝贝们的催更,等这段时间忙过后,保六争万,说到做到。希望早点清闲下来,疫情太折磨人了。
第39章 狼哥有福了
动物间谍, 就是利用动物携带摄影设备去充当间谍,拍摄获取被观察动物的生物影像。
它被广泛应用于生物科研和纪录片的取材和使用。
最初,动物间谍的确是真正的动物, 人们通过训练动物来达到藏匿摄像头、运输情报等目的。
后来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仿生动物出现,人们在带有摄像功能的机器人身上植入动物皮毛, 让它看上去和真正的动物别无二致, 然后操控它混进动物的群体,肆无忌惮地偷窥动物们的隐私。
动物世界纪录片里的那些特写,多半都是依靠它来进行拍摄。
比起摄影师亲自深入动物巢穴,安插动物间谍的方式显然更加安全,但其不菲的造价, 还是让绝大多数摄影爱好者望而却步。
加上间谍动物一旦投放,它们将会是何种境遇难以预测, 譬如龟形动物间谍被掀翻, 基本上就丧失了行动能力;不具备防水功能的动物间谍被推入水中,也会分分钟报废。
这还算好了, 至少还可以回收修复。
可一旦遇到好奇心重的猛兽,可怜的间谍动物多半会被拍成碎片,再也没有重见天日的可能。
就像这只间谍动物一样。
就算它伪装成小小鹿,汪白还是能一眼发现它,并且和狼末一起把它咬成了碎渣, 尤其是摄像镜头,碎得不能再碎了他才安心。
但是人们设计间谍动物,早已考虑到了损坏的情况, 故而会把珍贵的视频文件藏在仿真动物体内, 用坚固、不起眼的金属外壳保护着核心。
只要核心还在, 技术人员就可以修复出原始的影像。
汪白不敢掉以轻心,他还担心核心装有定位装置,特地把碎片都丢进了小溪中。
这要是还能被人捡走并修复,那就算他和狼末倒霉。
狼末不知道小狗为何会露出如此仓惶的神情,他将小狗抱进怀里,紧紧贴着汪白的毛发,希望这样的陪伴能让小狗平静下来。
他们肌肤相贴,汪白能感受到狼哥温暖的体温,和凶猛的外表下,藏不住的关切。
他蹭了蹭狼末的脸颊,告诉狼末他没事,心里却暗自盘算着,这地方恐怕不能再呆了。
好在他们会一直跟着驯鹿迁徙,就算岩石上的刻痕被人类发现,他们也不知道是他和狼哥的杰作。
以后画完千万要记得清理掉。
之后的一段时间,汪白提高了警惕,生怕再遇到一只间谍动物。
栖息的地方一定要反复检查,确认没有摄像头才敢入睡。
他异常的举动,让时刻关注他的狼末分外揪心,这位极地的王者时常为小狗的不安感到苦恼,然后反省自己是不是没有带给小狗足够的安全感。
于是如非必要,狼末不会离开汪白半步,哪怕解决生理问题也要跟汪白一起。
这可把汪白尬住了。
嗯,虽然对于野生动物们而言,排泄只是一个日常活动而已,但汪白始终认为这种事私下解决就好。
他实在没有脸皮在狼哥的注视下一泻千里。
“汪呜呜!”他叫了两声,希望狼哥能稍微回避一下。
狼末却以为小狗在害怕,特地蹲坐下来,表示自己不会离开。
救命!
汪白憋得满脸通红,他过不去内心的那一关,太羞耻了!
好在狼末还要捕猎,在狼越和灰灰的召唤下,他遗憾地收回目光,拍了拍汪白的腿,让他乖乖在这里等他回来。
趁狼哥不在的时候,汪白总算舒舒服服地方便了一通。
为了避免这样尴尬的事情再发生,汪白每次排泄的时间都要挑选狼末已经睡下,或者正在和狼同伴捕猎的时候。
但很快,某天晚上,他偷偷方便的时候被狼末抓了个正着。
一双狼眸在黑夜中闪烁着幽绿色的光芒,直勾勾地盯着他,无声地催促着。
在这场尊严与兽性的拉锯战中,汪白惨败。
他不得不闭上眼睛,假装看不见狼末,然后……当着狼末的面解决了生理问题。
脸上传来了湿润的触感,汪白睁开眼睛,就看到狼末温柔地舔舐他,算作奖励。
这有什么好奖励的啊,奖励他终于突破极限了吗?
汪白不敢再想,他一刻也不要在这充满他味道的地方停留,连忙朝着栖息地的方向跑了。
留下狼末困惑地望着小狗逃跑的身影。
是生病了吗?
狼末俯身,嗅闻汪白留下的排泄物,没闻出什么不对,便没有多想,回到营地躺在了汪白的身边。
脸上的热度稍退,身边传来熟悉的气息,汪白没有抗拒地被狼末带入了怀抱。
似乎察觉到了他的心情不好,狼末不住地舔舐他的皮毛。
其,其实也没什么,他现在都是狗狗了,还在乎什么颜面不颜面的?
当着狼哥的面方便怎么了,还有很多动物都是在族群内光明正大地交。配,有的头狼故意在其他雄狼面前占有雌狼,并将这种行为视为地位的象征。
相比之下,他这才哪到哪?
想通了的汪白蹭蹭狼末的脖颈,他不再抗拒被狼末看到,都是雄性,没什么好害羞的。
倒是狼哥时不时地发。情让他颇为苦恼。
但也没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这是北极狼的天性,狼哥这个年纪都可以找雌狼了,却一直陪着他。
有时候看到狼末半夜醒来,独自去溪边喝水甚至洗澡,只为了压制体内的燥热,汪白都忍不住为他心疼。
希望春天快点过去,这样北极狼的发。情期也会随之结束,狼哥就不用这么难受了。
整个春天,汪白和狼群都在追逐着驯鹿群,一起从草原迁徙到了苔原。
感谢驯鹿群,为他们提供了源源不断的食物,狼末他们的体重或多或少都有增加,而他也从原来的四十多斤长到了六十多斤,整整胖了二十斤!
八个月大的萨摩耶体型基本定型了,骨骼和肌肉包括犬牙也基本长好,现在的他已经算是亚成年狗狗,等再过四个月,他满一周岁就真正成年了。
虽然他比狼哥还矮一个头,但他有信心,照这么发育下去,等他成年的时候,他就能和狼末一样高。
狼末偶尔也会让他参与捕猎,不过他的任务一般只是阻挡驯鹿,封锁驯鹿的逃跑路线,而最后的击杀都会由狼群自己来完成。
其实他也完全可以胜任捕杀的任务,他的咬合力足以咬断驯鹿的脖子!
要知道在野外的话,孤狼如果遇到了狗狗,非但不会伤害它,还会邀请它加入自己,作为狼同伴的替补。
或许等他成年以后,狼哥就会给他安排更加重要的任务吧?
这点完全是汪白多想了,以狼末对他的宠爱程度,能让他参与捕猎就已经是底线了。
毕竟狼群正值用狼之际,有汪白的帮助,狼末和他的狼群可以更加高效地捕猎到驯鹿。
至于更危险的任务,小狗想都别想。
春季的最后一天,汪白惊喜地发现,野戈竟然回来了!
他还带着两头雌狼一起回到了族群,难道野戈不但找到了老婆,还给狼群的单身汉也找了对象吗?
那谁会是这个幸运儿呢?
汪白正想着呢,就看到那只皮毛略带灰色的雌狼走向了狼末,狼眸中仿佛闪动着微光。
哦豁,狼哥有福了!
作者有话要说:
狼末:福在哪?这话可不兴乱说!
第40章 无辜受害者
野戈带回来两只雌狼, 其中一只一直陪伴在他身边,尾巴也向着野戈的方向偏,这意味着这只雌狼就是野戈的伴侣, 他们都还处于发。情期,感情相当稳定。
另外那只雌狼和他们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显然她只是野戈伴侣的同伴, 或者是在路上遇到, 临时加入了他们。
没有伴侣的雌狼,很容易在这个季节吸引独身雄狼的目光,就连灰灰和狼越也不例外。
他们总是不由自主地看向雌狼。
高傲的雌狼却对雄狼的示好不屑一顾,她径直走向狼末,她的眼里也只有狼末。
“你好, 我叫沙沙,狼末, 很高兴认识你。”沙沙的声音带着雌狼独有的温柔。
狼末兴致缺缺地嗯了一声, 迈开步伐迎接狼同伴的回归:“野戈,欢迎回来。”
沙沙的示好被狼末忽略得彻底, 她的脸面有些挂不住,但她是北极狼,坚持和隐忍是铭刻在骨血中的品质,否则她也不会在听野戈说起狼末的故事后,就不远千里地跟野戈夫妇一起过来。
野戈再见到狼末也很激动, 蹭了蹭狼末的脖子,也蹭蹭狼越和灰灰的皮毛,最后停在了汪白面前。
这是狼族的见面礼节吗?就像他以前的国家, 人们常常用到的握手礼一样?
下意识看了眼狼末, 见狼哥没有不满, 他便把脑袋凑了过去,让野戈也蹭蹭他。
简单的寒暄过后,野戈向狼群介绍起了自己带回来的雌狼:“她叫月月,是我的伴侣。那是沙沙,是月月的同伴,她也在寻找伴侣,我就把她一起带回来了。当然,是否留下她还是狼末你来决定,我觉得沙沙是非常健康的雌性,如果你们结合,一定能生下强壮的幼崽。”
狼末不以为然:“我不喜欢她,如果灰灰和狼越对她有兴趣的话,我可以把她留下。”
他的拒绝如此直接,半点面子也没给沙沙留。
野戈想提醒狼末对待雌性最好温柔一点,犹豫了片刻还是什么都没说,有些事情还是需要狼末自己去领悟,比如对待伴侣要温柔什么的。
灰灰试着向沙沙走去,被沙沙瞪了一眼,怂怂地退后。
狼越嗤笑:“这么怂?当初放弃逃跑来救我的胆量哪去了?”
上回他们身陷鹿群后,灰灰明明可以不管他,却还是追了上来。
他虽然总是骂灰灰蠢,但就是这种蠢劲着实令他动容,换成是狼末,说不定早就丢下他跑了。
所以如果灰灰想要找伴侣的话,他愿意助他一臂之力。
“那又不一样。”灰灰小声反驳。
狼越白了他一眼,越过他走到沙沙面前:“我哥不会看上你的,你要么跟灰灰在一起,要么滚蛋,自己选。”
沙沙丝毫不理会狼越的挑衅,只把他的话当做耳旁风,目光久久停留在健美强壮的狼末身上,眼底划过一抹势在必得。
这就是她想要的配偶,他们结合在一起,一定可以组建成最强大的狼群!
“沙粒,看来我的狼群不适合你,你可以离开了。”狼末说完便转身离开,为了和野戈谈话,他已经把小狗晾在后面太久了。
野戈张了张嘴,想告诉狼末人家叫沙沙不叫沙粒,但最后还是把话咽了下去。
不论她叫什么,狼末大概都不会在意,他的眼里只有他的狗狗,可是狗狗又有什么用,又不能当他的伴侣。
野戈为狼末的不开窍感到苦恼,又不得不对沙沙歉然道:“我们的王刚刚成年,他是第一次经历发。情期,在这方面他一窍不通。还有,我们之前的狼群全是雄性,他没有任何和雌性接触的经验。”
沙沙笑道:“我可以理解。”
“那你……”
“我可以不加入你们的狼群,但我会跟着你们,我可以等他长大。”
沙沙自认为做出了足够的退让,没想到狼末听到了她的话之后,非但没有动容,还警告她:“离狼群远一点,否则我会将你视作敌狼。”
沙沙眼底浮现出几分迷茫,她不明白这只雄狼为何对她如此排斥和厌恶。
这倒是沙沙多想了,狼末不会浪费精力去厌恶同类,他对沙沙只是单纯的没有兴趣,恰好她又看不上他的同伴。
汪白目瞪狗呆地望着沙沙离开,他是不是错过了什么?
按他对动物的了解,沙沙分明就是野戈带回来孝敬狼末的,沙沙看样子很喜欢狼末,那这么说,是狼末赶走了沙沙?
啧啧,北极狼的爱恨纠葛,真叫狗摸不着头脑。
之后几天,汪白注意到沙沙一直远远地跟着他们,看样子对狼末还不死心。
他偏头看了一眼正在专心画画的狼哥,好兄弟,你的追求者可真够执着的,真的不再考虑考虑吗?
狼末并未回应,仿佛所谓的追求者对他来说不过是空气。
唉,可怜的雌狼,居然爱上了不解风情的狼末。
汪白不由得朝远处的沙沙投去怜悯的目光。
狼末今天画的是小狗,虽然线条还很粗糙和笨拙,但他出乎意料地将重点抓得很准。
尤其是那一双立起来的耳朵,加上了一点点毛发的细节,光是看着,就知道它万分柔软。
这是他画的最好的,他非常满意,转过头等待小狗的赞扬。
却见小狗的目光久久遥望远处的沙沙,竟然一丝关注都没有分给他。
这让狼末心生不安,他不喜欢小狗看别的狼,哪怕是野戈在蹭过小狗之后,他都差点将野戈揍一顿。
他的喉间溢出几声低吼,不像训斥,更像是想要获得关注而故意制造的动静。
汪白果然回头看狼末,随后就被石头上的自己惊艳到了。
他承认狼末做任何事情都很认真,包括学习画画,奈何悟性差,春天都要过去了,狼末的绘画技术还是一个大写的烂,每次画画都让汪白一个狗头两个大。
但绝对不包括今天的画。
画上的小狗棱角分明,线条虽然简单,但它将该表达的要素都表达出来了,简单来说,它真的很像他。
有进步!
汪白蹭蹭狼末的脸颊,鼓励狼末再画点别的。
然而事实证明,超常发挥可遇不可求,狼末接下来画的完全不能跟一开始的水平相比。
许是汪白将遗憾表现得太明显,狼末的神情都蒙上了一层肉眼可见的沮丧。
汪白轻轻拍了拍狼末的肩膀,安啦,你已经做得很好了。
北极狼的身体构造本就不适合画画,狼末能把他画得如此传神,想来是因为将他的模样深深地刻进了心里。
这样的狼哥,他怎么舍得怪他呢?
汪老师抬起爪子,在狼末画的小狗旁边,画了一只小狼。
狼末眼中异彩连连,他喜欢这幅画,喜欢小狗的旁边有他,甚至在汪白想要刮花它们的时候阻止了他。
不能任性哦。
汪白摇摇头,他在小狗和小狼旁边,又画了一个穷凶极恶的猎人,他想告诉狼末,如果不清理掉这些痕迹的话,极地猎人就有可能找上他们,他们甚至狼群都会有危险。
狼末看懂了,他犹豫了许久,还是伸出了爪子,将小狗和小狼刮成杂乱的涂鸦,而一旁的猎人,更是被他抓得面目全非。
这幼稚的一幕让汪白哭笑不得,岩石做错了什么,它承受了自己不该承受的毒打,它才是最无辜的受害者。
……
夏季悄悄来临,极地也变得愈发热闹起来。
蚊虫的出现,让迁徙中的驯鹿群倍感煎熬,这种吸血的蚊虫和牛蝇,最喜欢吸食驯鹿们的血液。
而紧随其后的狼群,也不可避免的遭到了它们的影响。
汪白每天都要花大力气去驱赶蚊虫,这些在秋冬季节毫无反抗之力,被他拿来当口粮的昆虫们,在冰雪融化之后,纷纷从自我冷冻的状态中恢复生机。
它们恢复了生机也不干好事,烦得汪白心情暴躁,恨不得每时每刻检查皮毛,将吸食他血液的混蛋揪出来咬死。
牛蝇还好,比起狼群,它们更喜欢驯鹿群作为寄生对象。
因为驯鹿因为自身身体构造的原因,加上头上长长的鹿角,以至于驯鹿个体之间很少出现协助清理皮毛的现象。
狼群却不同,尤其是狼末,每天都要检查一遍小狗的毛发,确认没有寄生虫才安心。
当然了,作为回报,汪白也会替狼末检查身体。
野戈和月月互相清洁毛发,剩下的就只有灰灰和狼越了。
所以狼末总能听见狼越一边替灰灰做清洁,一边骂骂咧咧的声音。
狼末冷哼一声:“闭嘴,吵死了!”
狼越看向他,果然他身旁的小狗已经睡着了。
每当小狗睡着,他一旦发出丁点声音,狼末就要警告他闭上嘴巴。
起初他还会反驳几句,被武力镇压后就放弃了,渐渐养成了习惯,就连狼群最喜欢的狼啸,也很久没有在夜里响起。
“狼末。”野戈找上了狼末,“我和月月打算找个山洞作为栖息地,月月可能要暂时离开狼群一段时间,她怀孕了。”
狼末微微颔首表示理解,怀孕的母狼需要绝对安全的环境,野戈曾经告诉过他这一点:“我们一起找。”
说着,他看向了熟睡的小狗,那只蓝色的狐狸正依偎在小狗身边,充满了依恋。
野戈可要努努力,让月月多生几只。
狼末心想,小狗一定会很喜欢那些新生的小狼崽。
作者有话要说:
汪白:难道真要噩梦成真了?【你现在阅读的是:猫和我小说网 www.maohew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