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八零初恋那件小事8这亲结不得


    沈佑春反应过来了,她心底是一瞬间的慌乱,可是很快又稳定下来。


    父母有这个想法,不代表她就会嫁啊,不用那么着急,再说了,还有沈有金在前头挡着,不会让爸妈真的这样做。


    虽然不知道私下里江惊墨和沈有金说了什么,但是她知道,沈有金很听江惊墨的话,一来是护着她,不能被欺负了,二来应该是盯着她不能有二心。


    偶尔的时候,她是觉得,江惊墨这书呆子也是有脾气的,说不上来是哪里怪,反正有时候奇奇怪怪,有时候不知不觉,她就听了他的话,反应过来觉得不对劲,可是又想不通,好像没什么问题啊,她只能放弃,不折磨自己的大脑了。


    而沈玉花和沈珠花姐妹两没想到是要给小妹议亲,她们两在前头都还没动静,这越过她们给小妹议亲事,看来方家许诺的条件肯定是很好了。


    一时间,两人又是羡慕,方家确实是殷实的人家,而且人儿子还是大学生,一毕业就能分配工作有铁饭碗,未来的日子,那可是一想就幸福。


    都是一个爹妈生的,可人和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两人心里嘀咕,也不敢念叨出声,爸妈可不会手软,要是说话不好听,惹了他们生气,爸不会动手,妈那有力的巴掌就会甩在背后。


    沈父看了眼反应很大的儿子,他也没当一回事多想,自小这儿子就和五女儿走得近,感情比和他这个当爸的都要好,他低头继续剥玉米,“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再过几年,也该轮到你议亲了。”


    “爸,你说得真早,我这才几岁啊就和议亲扯上关系了。”沈有金一听还有自己的事,还是结婚,可一点都不脸红。


    他都要十五了,该懂的都懂,捧着泡面盒,埋头喝了一口汤,坦然自若说,“将来我要娶的媳妇,肯定是要我喜欢的。你们可不能像给五姐安排一样,胡乱给我安排媳妇,现在是新时代,恋爱自由,不兴父母自作主张那一套。”


    男子汉大丈夫,以后会找媳妇是正常事,沈有金没觉得有什么值得害羞的,不过对媳妇要求他也不懂,还没开窍,只是觉得,肯定不能找一个娇气的媳妇,反正不能和五姐一样,伺候一个就够了,他可不想再多来一个,日子还要不要过了。


    “你这孩子说的,我们也是为你姐好,难不成还会找不好的人家,把你姐嫁过去吃苦不成。就是见着方家不错,才想着和你姐也般配,是门好亲事。”沈母帮腔开口,她可不乐意听到自己是封建家长,压迫孩子嫁娶,搁前几年管得严,这话提都不敢提就怕被举报一家子去住牛棚,那可都完蛋了。


    作为当事人,沈佑春垂眸,慢条斯理地吸溜泡面,还没有要开口的意思,先听他们说,看看都有啥信息。


    “我可不信是什么好亲事,方家那儿子年纪也不大,还是大学生,将来在城里吃铁饭碗,前途无量的,咋还会回村里找媳妇。你们也不看看,别说前几年高考没恢复了,能去城里当工人的都在城里找,更别说这几年高考恢复,谁家走出去的大学生,不都是在外面找城里媳妇。”


    沈有金又不笨,道理说得井井有条,作为家里的男娃,将来顶梁柱,他不是被溺爱长大,基本上也是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没什么天真可言。


    而且作为每周来往学校,还是去城里读书的学生,他见的,自然比整日只能在地里干活的父母要多。


    环境对教育起到关键的影响作用,见的多了,他的思想,眼见,看法,也和村里人不在一个层面。


    这也是他和沈佑春感情最深的原因,和父母说不来,和前头那四个姐姐更说不来,也就和沈佑春玩得来,自小就和沈佑春粘一块儿,多多少少还是会被沈佑春的思想影响,到慢慢定型的。


    沈佑春给了沈有金一个眼神,后者接收到了五姐的鼓励,顿时腰板挺直了,他可是接受教育的良好少年!


    “这”沈母不认识几个字,当年村里是有扫盲班,可家里的活让她忙得脚不着地,哪里来的时间去学,她听着是挺有道理的,可拿不定主意,只好看向沈父,他们家是典型的男主外,女主内。


    沈父没吭声,低头琢磨着儿子的话,抬头看向沈佑春,“五妹,你说说你是咋想的。我们说的议亲,也不是让你马上就嫁,只是先定下这门亲事,等你明年考上大学了,再考虑摆酒结婚。”


    和很多父亲一样,他和孩子没什么话聊,埋头做事,很多时候态度强硬,可事关嫁娶上也不会就自己拿主意,还是会和孩子聊的,


    前头选的两个女婿,他也是掰开了讲,让她们自己选择。


    再者,他对儿子寄予厚望,对这五女儿也不差,眼看着就要当大学生,日后有前途,目光没有那么短浅。自己有铁饭碗,可比嫁去了婆家才有来得好,将来要帮衬娘家,自己也有底气。


    “爸,妈,我知道你们是在为我好,方家的条件摆在眼前是不错,十里八乡都比不上。”沈佑春先肯定了他们的好意,而不是一开始就生气拂了面子,让父母难堪,如此根本就无法敞开说。


    “但是,我的想法和小弟的一样。这方泽眼看着还有两年毕业,将来肯定不差,现在也不兴结婚早,可忽然说要和我们家议亲,这怎么看都不对劲。当然了,我也不是把别人想那么坏,而是方家再怎么说都是有家底的,还有关系,我们就是普通农民,真的踩坑了,我们无处伸冤只能吃闷亏。”


    沈佑春说的真心实意,绝无半点为了要说服而瞎编,她本身就是无利不起早的人,就连现在和江惊墨处对象也是没得选之下忽然出现了一个很好的选择,所以实在是太清楚这类人的秉性了。


    要换做是别人,或许会为方家的条件打动,也或者,她在山穷水尽的时候为了活下去,就算方家是火坑,她也会咬牙往前跳,可现在又不是这种必须的情况。


    不过,就算要拒绝,沈佑春也不会立马就发脾气和父母吵,认为他们是在压迫她,而是先将其中的厉害关系说一遍,进行说服放弃。


    当然了,沈佑春是那种,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能说服放弃的前提是因为爸妈还算会听,而不是真的就因为方家摆出的条件就答应,进行强迫她必须退学嫁人,做父母方面是有诸多不好,这却是一个优点。要是碰上那种喜欢掌控孩子一生的父母,她少不了有一场硬仗要打。


    “我姐说的很对。”沈有金凑过脑袋,神秘兮兮的说,“你们知道吗,我们班有个同学他姐姐就遇到了这样的事。”


    好八卦是华人刻在骨子里的天性。他说得挤眉弄眼,沈佑春被勾起了好奇心,挪凳子过去听,两个姐姐也是,就连剥玉米的沈母也是看着,而沈父的反应不大,不过耳朵是竖起来听。


    “我这个同学,他家里也有几个孩子,这个姐姐排在第三。事情事发生在去年,也是有个大学生,是另外一个县,我同学外婆家那边的人。也是上了我同学家,说要给他姐结亲。后面结成了,但是不出半年,两边人成了仇人,我同学的姐也离婚了,闹得特别厉害。你们猜这是为啥。”


    沈有金卖起了关子,再加上他故意压低声音,听在心里像挠痒痒一样很想知道后续。


    “赶紧说,别扯有的没的。”沈佑春给了他手臂一巴掌,其他人也是谴责目光看着沈有金,说话不说完,这和拉屎拉一半有什么区别。


    “原来啊,这男的在读大学的地方勾搭了一个女同志,和这个女同志在那边有了个小家。但是这个男人没有告诉家里,毕业后分配回到家,听着父母给他介绍媳妇,他也想甩掉那边的女同志,就答应了这门亲事。但是结婚之后半年,那女同志有孩子并且将孩子生下来,直接抱上门了要男人负责。”


    沈有金说到这里,他拍了拍大腿,呸了一声,“真不是个男人。我那同学的姐姐受不了这个屈辱,还一时想不开绝望下喝了农药,得亏发现得早送去医院,要不然现在都死了。”


    听他说完这事,大家都是同样的愤怒,特别是沈玉花,她就是排第三的,特别有代入感,气得骂骂咧咧。


    同时还有后怕,咋受苦受难的都是女人,之前她还嫌弃沈父插手大姐二姐的婚事,老是跑去打听,现在她庆幸了,这结婚可是头等大事,还真要再三暗中打听,才知道男方是人是鬼。


    “你同学的姐姐就是不够狠,离婚前就应该在夜里拿剪刀先剪了这男人的老二,让他一辈子当太监。能够成为新中国的头一个太监,也是让他倍有面子的了。”沈佑春两指并做剪刀做了剪的动作,两个姐姐一脸赞同。


    “姐,你这也太凶狠了吧,得多疼啊。”沈有金下意识夹紧腿,害怕,恐惧。


    他未来的姐夫要是不洁身自好,死的肯定很惨。他以前就听他姐背地里嘀咕过,要是男人敢做坏事,她宁愿当寡妇拿钱自己潇洒,也不会离婚让男人潇洒,而且他姐,还真是说到做到的人。


    不过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姐和姐夫也是天生一对,都是挺狠的一人。


    见女儿说话那么不着调,沈母动了动嘴巴,最后还是闭嘴了,女人本就艰难,嫁出去更是难,凶一点起码比懦弱无能要好。沈父也是这个想法,不过他当爸的,听着孩子口不择言,还是提醒,“咳,五妹,不要瞎说。”


    咋能是瞎说,对付这种男人,就该要让他当太监,不过当太监都是便宜他了,早死最好,活着碍眼睛,浪费粮食。沈佑春撅了撅嘴不服气,不过她也没再说什么,她爸还在呢。


    反正这种话,她们女人私下里聊得可起劲了,和几个姐姐也聊过,嫁出去的大姐和二姐也是这个想法,嫁人是要去占领别人的地盘,哪儿能被欺负了去,沈佑春不承认她把四个姐带坏了。


    “老沈,我瞅着,这方家确实来得很突然。真要结亲的话,他们那边有不少人选,也不单我们家五妹读过高中,怎么会跑来我们村,找上我们家。我看,这事不成,还是回拒吧。”沈母的胆子不大,仅限于在家里和村里。


    作为最底层的老百姓,她太知道被压迫的苦楚了,别说人家是管好几个大村的书记,就说是他们村的村长都能对村民进行压迫,方家要真是有什么目的,他们家可招架不住,只能吃亏。


    前头方家找来的时候,他们夫妻两是真高兴,女儿嫁入书记家,将来儿子也能得到帮衬,不说远的,就说在大队委安排一个活,那也是很轻松的一句话,这对他们来说已经是前途很不错的了。


    可现在经过两孩子一分析,还有儿子说的事,虽说错不在女方,可流言蜚语害人,女方也会被议论,还会牵连到其他人的婚嫁。沈母再也高兴不起来了,还想立马避嫌,可别真惹上了事。


    沈父没应声,他问了沈佑春的想法,“五妹,你真考虑好不相看了?兴许方家也不是你想的那样,是真想要给儿子找家附近的儿媳妇,城里的姑娘有傲气,嫁人是属于下嫁,做公婆的还要看儿媳妇脸色,他们也是不乐意的。要是错过了这婚事,今后你要想找更好的不容易,我和你妈只会在地里干活,没有好人家给你相看了。”


    这情况也不是没有,他们就是泥腿子出身,就算考上了大学,也不过是有前途的可能,和早就扎根在城里的城里人相比,一样会被看不起的,嫁娶嫁娶,养女儿的低嫁了不好,养儿子的高娶了也不好,门当户对就是极好,朱门对朱门,竹门对竹门。他不懂什么大道理,只知道普通人怎么生存。


    三女儿和四女儿将来的婚事,他也是这个安排,嫁一个和沈家差不多的就成,吃得饱,穿的暖,人品好,勤奋点总错不了。说来,两个女儿也到了可以嫁人的年纪,这事是要提上议程了。


    “爸,我考虑好了,这婚事和我不合适。再说了,我年纪也不大,不着急。”沈佑春点头,她目前还没有想要换对象的打算,等明年考上大学,她就算和江惊墨分开了,外面也多的是人选,目光干嘛要放在家附近,兜兜转转又回村,这不是白读出去了吗。


    见她决定好了,沈父也不逼,点头答应了,“行,你想好了就成,今后后悔了也怨不到我们。你决定好了,回头我见着方书记,就和他说说。”


    能和方家结亲,他起初是乐昏了头,现在冷静下来,他也不着急了。


    五女儿打小就聪明伶俐,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心里有章程,以后肯定不差。自己亲生的,还年长


    几十年,沈父当然知道自己的孩子是什么样的性格,只是他沉默寡言,不说罢了。


    沈佑春知道是这个结果,淡定的很,而沈有金则是松了一口气,拒绝了就好,他的命在姐夫手里头是保住了。


    只是连沈佑春也没想到,本以为过去的事,在第二天又提起来了,沈佑春还见到了另外一个当事人,方泽。


    第32章 八零初恋那件小事9二姐家


    事情是这样的,沈佑春的二姐,也就是沈银花怀孕了,现在已经是四个月稳定了,所以上周的时候二姐夫来家里报过喜事。


    不过家里的农活忙,爸妈还没有时间过去看,就捡了些东西让二姐夫带回去。


    现在沈佑春和沈有金回来了,就安排他们两过去看望沈银花,顺便带上家里攒的鸡蛋,红糖还有赶忙做出来的小孩衣服,不多,就两件,还有一顶帽子和一双鞋子,作为娘家人,在孩子还没出生前是会准备这些。


    大早上的,沈佑春还在睡得迷迷糊糊,就被拉起来催促洗漱,穿好衣服过去。


    家里没有自行车,走亲戚全都是靠走路,沈银花嫁得不算远,走路大概一个半小时就差不多到了,走的大路,而不是难走的小路。


    沈母把该给的东西全都装进背篓让儿子背着,然后将几个鸡蛋饼塞进还在打瞌睡的沈佑春怀里,见她哈欠连连,沈母没好气的说,“赶紧醒着,别去到了你二姐家还是这副样,多埋汰。你也看着你姐,可别走路走路睡着了,一跟头栽进地里,满身是泥的回来,尽耽误时间。”


    后面那句话她是对着沈有金讲,小女儿不靠谱的事,她这个当亲妈的肯定知道,一贯会偷懒当甩手掌柜使唤儿子,不过她都是看在眼里也不说。


    村里也不是没有偏宠儿子太过,以后反而不孝顺的情况,将老父亲老母亲给扫地出门,给一口饭吃都不愿意的也有,她当然得防着一点。


    沈有金皮实的说,“您可就别瞎操心了,我姐那打瞌睡的功夫,她能一边走路一边睡,栽跟头那么丢脸的事不会发生。”


    “整天胡咧咧。”沈佑春再打了一个哈欠,“妈,那我们就去了,三姐和四姐真不去?”


    她往屋里头看,两姐姐没出来,今天休息不用去干活,昨晚她们瞎聊很晚,可今早,两姐姐就能爬起来,兴奋地讨论怎么改衣服,这个勤奋劲,沈佑春表示佩服,一个懒觉都不睡的是狠人。


    “钻衣服里头了,拿扫把赶都不会去的。这年头谁家都缺吃的,也不是逢年过节,那么多人去,回头还说我们是家里没饭吃要去讨吃的,说你姐有个穷酸亲戚,你两去就成。”沈母清点了要带的东西缺了什么,想了想,她还是将楼下来的一半鸡给包好装了进去。


    她看向沈佑春,小声嘀咕的嘱咐,“待会儿去到见到你姐了,你就和她说,这是单独给她补身子的,让你姐夫偷偷熬汤,可别傻的拿出来一大家子吃,不然,她亏得裤衩子都没得穿。”


    两孩子都精明着,这也是她和老沈等两孩子周末回来了才安排去看二女儿,要是让老三和老四去,那不得了了,话都不会说,撒个慌眼睛就转,傻子都看得出来有问题。


    谁家女儿怀了,娘家人去看,都是会私下里送东西,可那也不会明晃晃就拿出来,好东西肯定藏着,免得遭人惦记。


    “知道知道,二姐又不笨,有好东西都不知道自己攒在窝里,嫁个人难道脑子还能犯傻了。”沈佑春点头,嘴里咬着鸡蛋饼,“妈,那我们走了。”


    沈母送他们到门口,“赶紧去吧,你姐留饭,你们吃中午的就成,下午回来,晚上可别在那边吃了。”


    村里人不兴做午饭,早上吃了去干活,中午饿了就随便吃一口,很少会进厨房煮,也就晚上人齐了,才会煮好一点。


    “知道了。”


    沈佑春挥了挥手,和沈有金一起乘着天刚亮,远处青山背后刚升起来的太阳而去,朝阳洒在身上还没热,只是驱散了雾水。


    沈母站在门前看了一会儿,直到两孩子的身影越走越远,她这才转身回去,找了镰刀又去地里干活了,沈父早就去了,大早上挑水回来,想着地里的活还没干完,也没歇息片刻就去做了。


    他们都是忙习惯了,半辈子都在地里刨食,看着地里的粮食长得好,心里头高兴,日子也有盼头。


    前往大路前的小路会经过一片田地,这里有人种了西红柿,结出的果子很多,一簇一簇的挂着。


    现在还不是西红柿普遍成熟的月份,最早也要到下个月六月,但也不是全都这样,和采光有关,有些露在外面,每天照太阳,已经先提前其他西红柿红皮了,一片绿里红彤彤,很有食欲。


    沈有金顺手就摘了两三个,也不多,在外面容易摘的就这么点,他拿着就往衣服上擦,给了两个好的给沈佑春,他自己吃一个皮已经裂开的,咬一口,有点酸,不过还挺好吃,三两下就吃完了。


    这是常态了,别人也会这样做,经过了,见到想吃,顺手就摘一两个,他们家的也经常被摘,而且他们不摘,看看盘算在天空的鸟,等他们走了,就会沦为鸟的食物,每一个都啄几口。


    沈佑春也没觉得有啥,今早吃的鸡蛋饼有些口渴,来一个西红柿刚好解渴。


    他们离开这片田地,偶尔遇到熟人,也会打招呼,然后上了水泥公路,沿着公路一直一直走,见着开过的车,而他们要倒腾两条腿,沈有金羡慕说,“姐,我什么时候可以坐上姐夫的小轿车啊。”


    他见过一回,羡慕的眼泪汪汪,他长这么大,家里连二八杠自行车都没有,更别说只在传说中的小娇车,要是让他坐上一回,半夜都能笑醒。


    “我都还没坐上呢,哪儿就能轮到你了。”沈佑春翻了个白眼,不过心里头也想着什么时候能体验一次坐小轿车是什么感觉。


    沈有金当然抢不过他姐,姐夫都会一脚踹来,能跟着喝一口肉汤谢天谢地了,“期盼,期盼,知道啥叫期盼不。我姐是谁啊,那是无所不能的沈佑春,坐小轿车而已,简简单单的事。”


    “少给我戴高帽,胆肥了你。”沈佑春给了他一脚。


    沈有金捂着屁股,嘿嘿笑躲开。


    大概过了四十分钟左右,他们终于到了进村的路口,沿着这条路进去一直走,会经过两个村,还有一块鱼塘,在往前就是一片庄稼地,穿过庄稼地对面错落的房屋,那就是二姐嫁的人家了。


    他们穿过庄稼地,看见有个人提着两条鱼回来,有点眼熟,仔细看,那不就是二姐夫吗。


    “姐夫。”沈有金先打了招呼。


    在忙着提东西的二姐夫闻声抬头,见着是他们,快步走上来,笑着说,“五妹,小弟,你们怎么来了。”


    他说的家乡话,他听得懂沈家那边的乡音,可是沈佑春他们听不懂这边的,所以二姐夫这家乡话里夹着不太熟练的普通话,村里人,就连村里学校的老师教书很多时候都会用家乡话教学。


    常年生活在村里没人说,时间久了就会淡忘,这还是他和沈银花结婚之后,沈银花会说普通话,夫妻两天天在一起,他也学到了,说得也越发顺,而且小姨子和小舅子都是读书人,他很敬佩,讲普通话也能拉近差距。


    沈佑春笑着说,“二姐不是怀孕了吗,我们想着二姐,趁周末放假回家就过来看看。二姐夫,我二姐呢?”


    “她在家,我没让她出来干活,家里的玉米收回来了,她就在家里剥玉米,累了就能睡觉。”二姐夫没听出来这是试探,他脚上还穿着水鞋,满是泥,手上提的鱼也沾了泥巴,“刚好,我今天捞到了两条鱼,中午就在家里吃饭,我煮


    鱼给你们吃。走一路过来累了吧,你们二姐看见你们肯定很开心。”


    两人跟在他身边回去,见沉默下来,沈佑春用手肘捅了捅沈有金的手臂,沈有金开口,“二姐夫去哪里捞的鱼,那么肥,我瞅瞅,一条应该有三四斤重了。”


    “我们村后山有块村里的鱼塘,谁都能去捞,银花说想吃鱼,今天也没什么事做,我就去山上碰碰运气,没想还真捞着了。”二姐夫也开心,八十年代的农村依旧缺衣少食,鱼肉也是老百姓餐桌上不可多得的加餐好菜。


    三人说着话,很快就到了家。


    二姐夫姓梁,名叫梁光田。梁家在这里也是一个大户,不是指有钱,而是人口多,在梁光田这一代,他有三个亲兄弟,十余个堂兄弟,他在家里排老二,结婚之后就分家自己单过了。


    他分到了两间屋子,还有一间小厨房,只是这厨房还是借钱砌的,前后花了三百块,但是空间大,也能分成两间房,还是用的青砖,算是一份不小的家产。


    远远的,就见两间并排的房子前堆有玉米,有一个人坐在矮凳上剥玉米,还有两个同伴一起,从年纪来看和沈银花相差不大,她们应该是妯娌关系,有天聊,一个人也不会寂寞。


    梁光田的嗓门大,还没走近,就扯开嗓门喊,“银花,你看谁来了!”


    沈银花回头,看见是小妹和小弟,脸上顿时露出欣喜,站起来走过去,风风火火,“你们俩怎么来了。”


    她在家是掐尖要强,觉得爸妈偏爱小妹,可到底是亲姐妹,有事还是护着的,特别是嫁人之后就格外想。


    而且之前她和大姐回家,大姐说想要做生意的事,小妹给出了注意,她觉得不行,呛了几声,姐妹之间生有闷气,发脾气的时候没什么,可是离开家,回来这边,沈银花怎么都不舒坦。


    更特别是,前头还没怀的时候她又回去一次,听说大姐现在过得红红火火,日子越发好了,心里更不是滋味,可她这人好面子习惯了,要她拉下脸来道歉,实属是为难,可又不想关系僵硬,还打算过几天回去一趟。


    沈佑春说话可不客气,“二姐这话说得,我们想来见你,还不能来了。”


    这是她们的相处方式了,姐妹之间哪来的隔夜仇,拌嘴肯定会有,自个儿都能咬到自个儿的嘴唇呢,气过了不斤斤计较就好。


    “你这妮子尽乱说,我又不是这个意思,你们天天来我都高兴,住在这里和我一起更好。”沈银花没好气地拍了一下小妹的手臂,她的脸上满是笑容,怀孕之后长胖了点,看着比以前要温柔。


    见着有客人,两个堂妯娌在沈佑金她们打招呼过后也起身离开了。


    不过这时有个小孩手里拿着一颗糖在嗦,欢欢喜喜跑来,“妈,上大学的方泽小舅过来了,爸叫你赶紧回去呢。”


    听到这话,看着比沈银花年长几岁的女人笑容满面,转身牵着孩子回去了。


    小孩说的乡音,大部分是听不懂,不过“方泽”两个字她不懂用乡音表达,说了去学校学到的普通话,特别是提到大学生时,她格外的自豪,腰杆都挺直不少。


    这年头,大学生主要是城里多,从村里考出去的特别少,也不怪考上一个就很值得炫耀,未来捧铁饭碗,谁不羡慕,起码梁家这边好多村都没见过一个读书人。


    方泽?沈佑春挑眉,是昨天说到的那个方泽吗,这……也不会有那么巧的事吧,没准只是同名同姓而已。


    村里人取名大多都这样,撞名的有很多,真有同名同姓,也不奇怪。


    第33章 八零初恋那件小事10目光所及都是她……


    沈银花拉他们回屋讲话,二姐夫梁光田陪了一会儿,看日头上来了,他起身离开出去开始准备午饭。


    这年头的村里也就这么点东西,说是准备,其实也没什么,最丰盛的就是捞上来的两条鱼。


    “姐夫,我来帮你。”沈有金和二姐没什么话聊,坐得屁股发闲,也和梁光田出屋去了。


    梁光田拒绝不行,只能随他去,两人也能聊得起来,不过大多数是他在问沈有金在县城读高中的事,听得他心里头激动,心想着,他得要好好挣钱,以后也送孩子去读书,面上都是有光。


    他的家里孩子多,男娃三个,女娃四个,还全都养活下来了,只是家里也很穷,一条裤子破破烂烂穿几年,一天到晚就是饿得慌,肚子里没有多少粒米,不过养养,也能吊一条命养大。


    作为男娃,梁光田上过几天小学,二年级就回来干活了,字是认得几个,可不多,比起他,沈银花还读到了五年级毕业。


    现在这会儿,小学就只有到五年级,后面沈银花没去上初中了就回家干活。


    屋里头,只剩下沈佑春和沈银花在,她拉过背篓,将里头的东西一一拿出来,顺道将沈母叮嘱的话转述,一字不拉,说着说着,沈佑春听到哭泣声,她一脸懵,抬头看,是她二姐眼眶红红的,抱着小孩子的衣服帽子鞋子,眼泪是止不住的流,说不上来是因为离家伤心,还是感动和思念居多。


    嫁人了之后,她有对未来生活的迷茫,还有一种,从没有过的,对父母,姐妹还有弟弟的思念之情,在家的时候她很介意父母的偏心,可是嫁人之后,这股情绪没有了,有的只是想回家。


    也就是丈夫不错,时间久了,她也暖了心,不再日夜都想着回家,而是一起努力经营好他们的小家。


    沈佑春不会说安慰的话,见着沈银花流两滴泪了还不行,还在哭唧唧,她干巴巴的说,“你这肚子都五个月大了,妈说了情绪要稳,你要收敛风风火火的性子,不要容易动怒更别乱动手,有事也得忍着,等孩子生下来了再算账,要不然你这大肚子,吃亏的就是双份。有事情你就让姐夫上,要是一点都不知道护着你,这样的男人要来也没用,你就要立马想办法为自己考虑。”后一句话是她自己的话了。


    掐尖要强的人自然是受不了吃亏,在沈家的时候,因为是一家人,沈银花的脾气大但也只是嘴上说说,可嫁人之后,除了梁光田,面对的都是陌生人,还想欺负她一个新媳妇,沈银花可是发火好几次,表现出她绝不是软弱可欺的样,成功站稳了脚跟,也不会让她那偏心的婆婆欺负。


    作为家里的老二,梁光田不受宠,父母偏爱大哥,也宠爱小弟,他夹在中间,虽然不算多受气,可是有什么好处,父母也想不到他,幸好梁光田不是软弱愚孝的性子,次数多懂了父母的意思,就会自己争取。


    后来沈银花嫁给他,夫妻两的性格,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把自己的小家给撑起来了。明面上看着他们分家之后自己花三百块起了厨房是吃亏,可是,这也是夫妻两合计的结果。


    他们住的这里离堂屋远,不靠近他们,而且这块起厨房的地方还大,时间久了,他们把周边围起来那也是他们的地盘,等以后有钱了,加上这间分到房子,那就能起两栋,可大哥和三弟就要和一群人挤挤攘攘,看似占便宜了,不用花钱,分家就能分到不少,可是,今后住得不舒坦。


    这年头的村里讲究人多才不会被欺负,要是家里单独一个,不说被欺负得狠了,家里的房屋田地粮食等肯定护不住,谁都会来抢,所以村里人嫁娶也会看对方的家里人员多还是少。


    可家里兄弟多的关系也复杂,沈父一来看重梁光田这二女婿家里人丁兴旺,不是单支被欺负,二来也是走好几趟,私下里打听碰了几次面,观察到梁光田的性格还不错,立得起来,合适沈银花,才促成这门亲事。


    事实证明,他慎重选择的女婿没有看走眼,两人合得来,婚后越发恩爱,日子也过得不错。


    “谁都能吃亏,我可不会吃亏。”沈


    银花吸了吸鼻子,将泪水憋回去,摸着一顶帽子,以她的月份来看冬天孩子可以戴上,也是有心了,她笑着说,“这是三妹和四妹做的帽子吧,她们的手可真巧。以前她们还是有机会能去纺织厂上班的,可是被大堂姐给抢了去,不然现在也是工人了。”


    说起来这事她就是生气,这发生在79年的时候了,那会儿有个纺织厂要来他们村那边建厂,要了村里的一块地方,给了村里一笔钱,每个人平分,他们家也得了一些,当时大姐已经出嫁了她还没有,后面年初二大姐回来,爸妈给了她们一人十块,也就知道了这事,纺织厂许诺给村里五个名额。


    杏林村的人多,林林总总加起来有四五百个,不过他们都是一个姓集中,也就是沈姓。偶尔有些外姓,是许多年前逃难来的,在这里定居,也就成了杏林村的人,工人名额轮不到外姓,全都是沈姓的人分了,谁都想去,投票选的,三妹和四妹的针线活好,本应该能选中一个,可被大堂姐抢了。


    “你还想着这事呢,那纺织厂都要倒了,工人都要下岗走光了,堂姐也回来了,听妈说他们家正为她相看。不过她眼光高着,相看了几个都不满意。”沈佑春抓了把碗里的瓜子嗑。


    沈银花一听,惊讶的说,“这是怎么回事?”


    她嫁出来后,对家里那边的事知道的不多,回娘家也是急匆匆一天,早上去晚上回,还真没时间瞎聊。


    沈佑春知道的也不多,“我也不太清楚,只是听爸妈说,是厂长不干人事,厂里的钱全都巴拉进自己的口袋,还在外头养了两个小的。拿的货差,卖出去的货也差,被退货多了,还被举报,他做的事情已经暴露,被带走调查了,好像都半个月了都没有出现在厂里,现在厂里是副厂长在管。”


    “该,这种人就该被查,老百姓都吃不饱穿不暖,他倒好,自己吃撑了还能养小的。”沈银花呸了一声。


    两人瞎聊了很多,直到梁光田进来说可以吃饭了,这才起身去厨房,样样家具都有了,也是像模像样的家。


    吃过之后,沈银花是要走一段路散步,村里的老人说有助后面生产,她也不想吃饱了就躺,就带着沈佑春他们去自家地里种的果树看看。


    一棵柿子树,两棵枣子树,只是现在还没到结果的季节,没什么好逛的,就当是散散步步,娘家人来看出嫁女儿生活的地方怎么样,能不能放心。


    不过这一去,也碰上了同样出来走走的方泽一行人,他被围在中间,很是众星捧月的样子,而本人也很享受这种恭维,虽然是礼貌笑着,可眉眼流露出来的骄傲和得意,也是非常明显。


    沈佑春这回是很肯定了,这人就是昨晚爸妈口中说的,方书记的儿子方泽,模样还行,身高也过得去,穿得干干净净,头发还弄过了,一副见过世面的样子,放在这附近也是很出挑。


    不过和她的江惊墨比,差的不是一星半点,沈佑春没有兴趣,可方泽却对她很有兴趣,初见时惊艳,知道是沈家,杏林村的,更加感兴趣了。


    他开口就叫上了学妹,还问成绩怎么样,心仪哪里的大学,还说,他是过来人,对学习,还有高考成绩估分有经验,要是有不懂的可以问他之类。


    他们都是学生,见着聊起来,其他人也竖起耳朵听,可这就踩在了沈佑春的雷区。


    她的成绩本就不行,一直担心明年高考考不上,这才找了江惊墨,而方泽这样问,对她来说就是有种撕开羞耻布的意思,管他有没有这个炫耀意思,可沈佑春觉得有就行,要不是有沈有金拉着,她都能暴跳如雷。


    那么多人看着,沈佑春皮笑肉不笑,硬是挤出的话,“我的成绩平平,比不上方学长聪明。考大学的事在明年,我也没想那么远,认真学好现在就行。”


    “作为女生,能读到高中也是很优秀了,成绩平平无所谓,考上大专,以后也有工作。要是考不上,高中毕业的机会比起没读过书的也多。”方泽说得头头是道,看似鼓励,可话里无疑是认为女生读那么多书也没用。


    别人听着没觉得有问题,还一股脑认为说得不错,这里可比杏林村落后,能出去读书的女娃就没几个,在他们眼中,能读到高中,是真的很厉害了,要是男娃子考上大学,才是光宗耀祖的好事,值得摆几桌,女娃子考上有什么用,以后嫁人了,那也是别人家的,和供读书的娘家没关系。


    沈佑春的眼皮子一跳,张口就想怼回去,沈有金连忙拉住,给了二姐一个眼神。


    别看二姐是暴脾气,可真的让五姐发脾气,那才是骂得对方体无完肤,二姐以后还要生活在这里,他们不能惹事。


    “咋会考不上大专,要是考不上,我们家小妹年纪也不大,再读一年也行,家里都支持。”沈银花听着方泽的话也不舒服,她同款的皮笑肉不笑,意味深长的说,“再说了,我家小妹还是在临鹤一中读高中,那可是自己考上去的,还是重点班。我可听说了,一中的毕业生,最差都是上大专了。”


    临鹤县最好的高中就是一中还有二中,可方泽当年读高中,这两个都没考上,去了排名比较末尾的高中。


    这么一说出来对比,方泽的脸色难看了一瞬,沈家二姐是在说他连一个女人都不如吗。


    沈银花扬高了声音,故意说,“小弟,你可要努力努力啊,你五姐在一中读书,等九月份,你可别考上其他高中,没能去一中和你五姐当同学,成绩落后那么多,爸妈都能打断你的腿。”


    沈有金挠着脑袋,一脸为难,“二姐,我又没五姐聪明,还能咋努力。”


    “整天想着玩,不好好学习,还好意思说!”沈佑春拧了他的耳朵,挤眉弄眼的得意。


    “”沈有金那是有苦难言,到底是谁整天玩不好好学习,可这会儿他还得配合。


    他觉着,五姐是真有运气在身的,学习成绩平常吊车尾,可考试了,偏偏像踩狗屎运一样擦边考上。


    经着两人插科打诨,这话题揭过,沈银花也累了,带着弟弟妹妹和丈夫回去。


    她傲气得很,虽然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傲气的心,可面上那样,就像是斗胜的战斗鸡,走路都带风。


    方泽他们也回去了,来这里是摘青瓜的,已经摘了一桶,他等下带回去。


    等回到家了,他也懒得再待,直接问了借钱的事,他大姐有点犹豫。


    家里也没几个钱,要是再给小弟的话可方泽说,女人以后的依靠就是娘家,不给他给谁,他以后挣钱了就加倍还,想了想,她还是掏了。


    等方泽离开,她丈夫知道了这件事,气得两人吵了一架,她底气不足,可还是做着期盼,“阿泽说了,他只要把纺织厂盘下来,以后就能挣大钱,只要挣钱了,就会加倍的还给我们,还让你这个姐夫去厂里当领导。”


    现在的大学生名头好用,谁都认为是有本事,能干大事的。她丈夫渐渐息了怒火,被这个大饼哄好了,开始做起了以后在厂里当领导,使唤工人的美梦。


    这边。


    沈银花回到家又不困了,她知道下午小妹和小弟就会回去,舍不得分开,就拉着他们讲话。


    其中就聊到了刚才的事,沈银花知道一点,她小声说,“那女的,不是你姐夫的亲嫂,只是一个同村的人,按照辈分,我们喊一声大嫂而已。我听说,她娘家那边的老奶奶毒得很,手里头死过好几个女娃子,有一个就是这大嫂的妹妹,老奶奶见又是个孙女,就想丢进灰里想闷死,后来没死成就给送出去给别人养了。她家里都是女娃,方泽不是亲弟弟,是堂弟,他们的父亲是亲兄弟。”


    她也是嫁出来后,见的多了,对比之下,爸妈虽然看重小弟,可对她们也是不错了。人果然是有对比才有平衡。


    前些年是因为粮食没有,认为女娃是赔钱货,养来浪费粮食,现在是有了计划生育的政策,谁家都紧着皮想要儿子,不是儿子,女娃可就


    遭罪了。


    沈有金也不解,甚至无法明白这种人的脑子在想什么,“这也太恐怖了,自己都是女的,咋还能嫌弃女儿?”


    他倒没有别的想法,在他们家,他还羡慕当女儿呢。要知道村里种地可没肥料,用的都是自家攒下来的猪屎牛屎,还有挑旱厕粪池里的排泄物,臭气熏天,他长大后力气有了,这些都是他挑的。


    冬天不用挑,还都是集中在夏天挑去灌溉,来回一趟,全身都能臭完,还不能不做,他不做,难道要几个姐姐做吗,这味道,现在想起来,沈有金都要吃不下东西了,呕~


    “谁知道呢,这世道,什么人都有。反正我以后肯定不是这种人,女儿儿子都是我的孩子,谁敢动我的孩子,谁就是我的仇人。”沈银花说着,阴恻恻视线落在了梁光田身上,看得他头皮发麻,忙地说,“我也是这个想法。”


    他还真不看重,甭管女儿还是儿子,等老了,孝顺的自然会孝顺,不孝顺的不管男女都一样不孝顺,养老的本钱还得是自己攒,养到一个没用的,棺材本都贴进去,所以他想的还真不多。


    男女都是他的种,自己的孩子护不住,还能给人闷死,这种男人,他打心眼里瞧不上。


    不过能要儿子,他也想要的,这是承认的实话,因为村里的宅基地都是世世代代传,这可是田地啊,老百姓的根,不像城里人,房子也就那筒子楼的巴掌大地方没得传,但是对女儿和儿子,他还是会一视同仁,绝不偏袒。


    沈银花哼了一声,信没信不提,可这话听在心里舒服。


    “嫉妒呗。再说了,这事也是男人同意,都有责任。”沈佑春咬了一口青瓜,脆甜脆甜的,水分还多,好吃。


    沈银花仔细琢磨,还真是这样,有的女人嫁过去被男人管着,想反抗也无能为力,不过有的,自己纯属就是这样的人,总之,世上什么样的人都有。


    几人聊到下午三点多了,沈银花怀着孩子已经很困了,沈佑春姐弟提了离开,知道挽留没用,而且太晚回去也不安全,夫妻两捡了不少东西塞进背篓给带回去,梁光田进山捡的菌子也给带上了。


    离开前,沈佑春偷偷塞了点钱给沈银花,五十块,也是挺多了。


    沈银花大惊,她知道的,爸妈拿不出这笔钱来,只能是小妹的,她连忙还回去不要,不过沈佑春还是强硬的给了,“拿着,我还在读书,也不急着用钱。你怀孩子,自己得注意点,别去干重活。”


    她手里头攒了不少钱,就是去年和池燕挣的,她的审美好,还会画图,做出来的小饰品很好卖,成本少价格贵,前前后后也赚了两百块,再加上这段时间江惊墨给的,她兜里也是有钱,咬咬牙给出一点也不要紧。


    “别送了,快回去睡觉,我们走了。”沈佑春不想被追上,也不想看见沈银花的眼泪汪汪,拉着沈有金赶紧离开。


    沈银花是真哭了,钱捏在手里,她心里很暖,也很感动。


    没嫁人的时候,她和小妹经常拌嘴,还以为小妹心里介怀,她也不懂怎么缓和关系,没想小妹心里还惦记着她。


    等沈佑春和沈有金回到村口的时候都要五点半了。


    没想平常安静的村口,这会儿聚集了不少人,沈有金眼尖,兴奋的说,“姐,你看那是姐夫不?准没错了,就是姐夫。”


    江惊墨站在人群里,鹤立鸡群,气质独显,想不看见都难。


    沈佑春也看见了,这一刻,兴许是欣喜大过惊讶,惯性大于大脑思考,跑了上去,似有所感,江惊墨也很回头,看见了朝他跑来的沈佑春。


    夕阳在她背后散落一层金光,她扎着两条辫子,笑容明媚干净。


    江惊墨推了推眼镜,也跟着勾起嘴角,目光所及,都是在朝他跑来的女孩身上,小心脏噗噗噗跳个不停。


    第34章 八零初恋那件小事11要不要提前分手……


    沈佑春还没来到江惊墨跟前,而江惊墨已经走上去了几步,两人的视线撞上,眼里都是彼此的身影,同频扬起了笑容,萦绕在两人之间的氛围好似清爽夏日里吹过了带花香的风。


    见着沈佑春的掌心有些红,额头也因为走路太累冒出了细汗,脸颊一团红晕,眼睛亮亮的,江惊墨很想为她擦汗,可在外面不好亲近,只能温柔着声音说,“拿着还挺沉的,怎么不给有金拿。”


    江惊墨说着,眼皮子一掀,淡淡目光掠到了紧跟上的沈有金身上是在质问,沈有金立马举起双手,为自己辩解,“姐江大哥,这可不是我不想拿,是我姐说她要自己拿,渴了还能吃。”


    是的,沈佑春手里仅仅是拿了两根青瓜,又不重,还是她自己挑出来想吃的,甚至还是在几分钟之前才拿出来的,而一路上回来都是他背,肩膀都要压出痕迹了,也没见有人心疼他啊!


    江惊墨一听,眸色转瞬了温和,垂眸看着沈佑春,而沈佑春忙着朝江惊墨后面看那群不认识的陌生人呢,抬眸看江惊墨,疑惑地问,“书呆子,你怎么突然过来了,那些人是谁啊?”


    “我跟着一个叔叔过来的。我记得你说过,你家就在杏林村,知道他今天要来杏林村考察,我没什么事就跟过来了。”仗着这个角度没人看见,江惊墨伸手去勾上了沈佑春的手指,轻轻晃着,大拇指还反复摩挲着沈佑春的手背,好似面对珍宝轻柔呵护。


    他专注的看着沈佑春,那双浅棕色的眸子越发温柔,迎着晚霞,也不知是晚霞的红晕落在脸上显得满脸通红,还是他过于害羞而面红耳赤,或许是后者,情话呢喃而出时,江惊墨的眼睛很亮还有羞涩,“佑春,我想见你。可是来到杏林村,我却找不到你在哪里,只能等。本来以为会遗憾今天要见不到你了,思念之情只能留到明天缓解,可是幸运还是眷顾着我的,我今天还是见到了你,真好。”


    晚风将他的柔情吹入了沈佑春的耳朵里,拂过心头,痒痒的,有很温暖,她的脸也刷一下闹得很红,直愣愣的被江惊墨的目光吸引住,待脸颊过于发烫,她回神,连忙垂下眸子,是很少听到情话的害羞也是心虚。


    至于心虚什么,或许是,她在欺骗一个书呆子的感情吧,本来也不会心虚,可是见着书呆子那么纯情,难免就有了一点点愧疚。


    沈佑春想着明年考上大学就计划分开的事,脸颊上的热度渐渐冷却,可不能让江惊墨发现,分开之前,她还需要江惊墨的供养呢,沈佑春挽过头发在耳朵后,笑着嗔怒了一眼,轻哼了声质问,“我们就一天没见,你去哪儿学到的情话,你很不对劲呀书呆子。快点老实交代,你是不是背着我做坏事了。”


    江惊墨摇了摇头,很乖,腼腆的笑着,“我没有做坏事,只是见到你的这一刻,大脑已经先一步组织好了语言,这是下意识的反应,也是我内心深处,此时此刻很想对你说的话。”


    “这还差不多,姑且相信了你的说辞。”沈佑春翘起嘴角,面上笑着故作勉强点头,心里是甜蜜的可也别扭。


    那么听话,明年要分开了,她还真舍不得。可是,她也没想过和江惊墨有以后,只是想着处对象的时间里得到供养,能多要点好处就要。


    江惊墨是京市人,以后肯定要回去的,她虽然自私也贪婪,可是心里门清,她就是有点小心机而已,京市那种地方,她可吃不消,老老实实在这里就好。


    高门可不是那么好攀的,她只是想要好处,又不是想跳火坑,好处要到了,立马就回头。


    到时候,江惊墨回他的京市,她就在她的江市,她想,这段处对象的往事,他们不提的话也没人知


    道。


    江惊墨可不知道自己在被计划着要“分手”了,这会儿格外开心,笑意温柔,“好,谢谢佑春相信我。是我不好,我的嘴巴笨,因为害羞就不敢对佑春说好听的话,以后我一定会好好学习多说点,只要能让佑春开心。”


    说着说着,他很愧疚,没有给她最好的一切。


    “那么认真呀,要是学得累了,会不会在怪我是个麻烦精,给你添了学习任务,耽误了你的学业。”他是真有一手,沈佑春被哄得傻笑,心里那点别扭又没有了,甜甜蜜蜜的和他说悄悄话。


    明年的事明年再说,现在还谈着呢,没准以后可能都找不到像江惊墨这样的对象了,分开之前要多享受享受。


    江惊墨和她拉小手,目光坚定,一本正经的说,“你永远都不是麻烦精。而且,作为佑春的对象,这也是我应该做到的事。我也不觉得麻烦,佑春愿意使唤我,证明是喜欢我的,我高兴还来不及呢,怎么会觉得麻烦。”


    他说到后面,脸颊刚褪下去的绯色又红起来了,害羞又开心的望着沈佑春,这也是另类的表白了,将喜欢宣之于口,于性子腼腆的人来说并不容易,可是说出来了,自个儿都先开心。


    “既然这样,嗯我要每天”语气停顿了一下,沈佑春一副“你要感激我”的表情,“算了,谁叫我心地善良呢,我要每周都听一次,要是你做不到就有惩罚。”


    江惊墨依旧是满眼盛着笑意,“好,每周都会说,而且是要不重样的。”


    沈有金站在一旁,听着两人说黏糊糊的话,浑身起鸡皮疙瘩,好肉麻啊!这种话是怎么说得出口的,他不理解,谈对象实在是太可怕了。


    而且,大庭广众之下,手拉手还没松开,想要拉多久?沈有金无语望天,他这么一个大活人,两人就顾着亲亲密密,把他无视掉,这样真的好吗?


    “咳咳!”


    尽职在望风的沈有金,看见沈父看过来,还朝他们走上来,他立马重重咳了两声提醒,牵牵牵,也不看看在什么地方,碰一下还不行,还牵着不放开了,咋地,有胶水粘着啊,沈有金心里嘀嘀咕咕,还不忘扯开嗓子喊一句,“爸,我们从二姐家回来了!”


    沈佑春吓了一跳,像是被烫到了一样,立马甩开江惊墨的手,往旁边站拉开距离,表现出和江惊墨不熟的样子。


    她朝前看,也笑着打了声招呼,“爸。”


    江惊墨一阵失落,委屈巴巴的看着沈佑春,可是只能看见侧脸,他整理好了表情,回头看向沈父,露出了标准的礼貌笑容,戴着眼镜更像知识分子很有亲和力,好感倍增,温声谦和,“叔叔,你好。我叫江惊墨,是沈佑春同学的同班同学。我和家里叔叔一起过来,没想到碰上沈同学就闲聊了几句。这个时间点了,叔叔吃过晚饭了吗。”


    他三言两语就掌握了主导权,沈父本来还在纳闷,怎么看见小女儿和一个男生走近,现在一脸懵,只能跟着江惊墨的话走,想不到其他去了。


    不过江惊墨这话听在耳朵里也没什么问题,就是正常地打招呼,村里人碰面也会问吃没吃饭,就连沈佑春姐弟也没听出有什么涵义。


    见着她爸没有看出异样,沈佑春暗暗松了一口气,她可不想父母知道她谈对象了,但是见着江惊墨那么淡定,和腼腆的书呆子样不同,她侧头多看了两眼,怪异感又起来了。


    “你好你好。村里人,都不吃那么早,还没吃,不过五妹的妈在家里煮了。”沈父有些局促紧张的回应。


    他说着不熟练的普通话,同样夹有乡音,不过比起其他人来说他讲得不错了,家里有两个读书人,时间久了,一个屋檐下生活,他们也会说。


    沈父没见过世面,也没见过几个大人物,见过最厉害的也就是方书记了,这会儿看见江惊墨的穿着还有一身气质,不用想都知道家世很好,而且还是跟着县长还有县书记一起过来,更不得了了。


    年龄大,并不代表就能抹掉身份差距上带来的矮一截。


    相反,正因为年纪大,经历了沧桑知道了什么是现实,才会更加的紧缩。初生牛犊不怕虎这话,为什么会用在年轻人身上是显而易见的道理。


    “很抱歉,碰上了说几句话,没想到耽误沈同学回家吃晚饭,还劳烦沈叔叔出来找。”江惊墨是歉意的语气。


    沈父大半辈子都是和村里人打交道,说话粗,面对文化人,他不擅长交流,就像“很抱歉”这种斯斯文文的话就没有从他嘴里说出来过,虽然家里有两个读书人,可那是自己的孩子,用不着斯文,说着烫舌头,说不出。


    “不碍事,不碍事,还早着,我们家也不吃那么早,太阳还亮堂堂。”沈父憋了几秒,憋出了这一句还算斯文的话。


    有点说不下去了,他急忙看向两孩子,说话自然多了,“你们咋回来那么晚,留在二妹家吃饭了?”


    “没有吃,就是聊天聊过头了,也不晚啊,这还早着呢。”沈有金抬头看了眼天空,夏天的傍晚,起码要七点半才还会黑,现在五点多,还很晒。


    “那个……小江啊……”沈父犹豫着开口,说到吃饭,热情好客的人家都会邀请回去一起吃饭,他也不例外。


    “爸!吃青瓜,二姐家种的。”沈佑春急声打断了沈父的后话,塞了一根给沈父,另一个根在手,她看向了江惊墨,就是同班同学的交情,客气说,“江同学,你吃吗?别看青瓜长得不雅观,可脆脆甜甜,味道很不错。”


    江惊墨有些诧异,伸手接过,他的手指修长白皙,“谢谢沈同学。”


    “不客气。你先忙,我们也回去了。”


    沈佑春摆了摆手,目光和江惊墨交汇粘上了几秒,她回头,跟着沈父背后回去了。


    至于邀请他回去吃晚饭,沈父还没能说出来,就被得了沈佑春眼神的沈有金拉走,转移注意力,沈佑春也是抚着胸口庆幸。


    是处对象了,可她就没想过要江惊墨知道她家在哪里,更别说邀请回家,只是他自己找来,那只能硬着头皮上。


    算盘暂时落空,也看出来沈佑春那拙劣的想法,江惊墨意味不明的低笑了声,垂眸看着手里的青瓜,眼睑挡住了光线,投下一片晦暗阴影。


    他迈着步伐,回到了前来考察的队伍里,孔叔也在,没有跟在身边保护打扰江惊墨,却也时刻观察周围。


    杏林村的村长在陪着县长和书记讲话,随行队伍里有很多人,想表现的更多,只是县长宋邦就是笑笑,见着江惊墨走上来,他笑容里的热情多了几分热络,主动询问,“惊墨,你认为方案怎么样?”


    他一出声,大家都看向了江惊墨,这位少年跟在队伍里,谁都注意到了,只是不懂身份。但是能够带来,还被重视,那肯定是不普通的。


    江惊墨推了推眼镜,谦和似彬彬有礼的君子,浅笑着说,“宋县长是为百姓做事的好县长,这些年来不是修路就是办厂,带动了经济,改善了百姓的生活条件,经验很多,我只是一个年轻人,哪里懂的什么方案。”


    他给了面子捧场,宋邦也高兴,可不敢飘飘然,还是要谦虚,虽说也不是使劲地贴上去奉承,可是有政绩在,等江惊墨回去京市了愿意帮他在老爷子面前美言几句,他往上升的机会也多了不少,对手忌惮三分。


    江家这个派系扎根太深,谁站出来都是举足轻重的人物,风雨飘摇的年代都屹立不倒,更上一层楼,更遑论现在改革春风吹满地的欣欣向荣年代里,谁都想挤进去得到庇护,他也不例外。宋邦出身微寒,虽有点政绩,可全国四四万的同胞,找出比他有能力的人才太简单了,在内办事,讲究的是人脉资源。


    故而宋邦摆了摆手,“我们上年纪了,思想和看法难免会有固化的时候,做人做事最忌讳止步不前,停留老旧。年轻人的想法多,脑筋转得快,多听听年轻人的声音,对我们来说也是活到老,学到老的好方式。”


    他的话已经到了这一步,江惊墨自然是要接过来,而不是让话落地。


    “既然如此,那我就冒昧说一说想法了,若是说得


    不对,还望各位前辈莫要取笑。“江惊墨依旧浅笑,谈吐温和有礼,游刃有余的处理各种人际关系,“前头纺织厂的事出了不少影响,想要重新置办工程并且扩大,最直接受影响的就是杏林村,我想,适当的走访,倾听村民的声音,也不失为一件好事。不过这也要看村长的意见,我们忽然上门拜访不好,还需要村长来统筹安排。”


    这个建议,既不会泯然众人,也不会过于出头,因为这话也不是没人提过,不想获得关注,没有喧宾夺主。


    宋邦心里感慨,不愧是出身江家,做事滴水不漏,他笑着点头,“这个提议好,沈村长,你觉得怎么样。”


    “当然可以。”沈村长哪里有不答应的理,脑海里快速想着安排去拜访谁家,要干净,还要会讲话。


    思来想去,沈佑春一家放在倾听声音的名单里,有两个读书人,家风还行,说话也不畏畏缩缩,半天憋不出几句话太丢脸,也不是话到嘴边的都是脏话,不会丢了杏林村的形象。


    村里的房子会圈有一个院墙,还有大门,有人在家不会关上,等江惊墨站在了沈家的门前,嘴角上扬,眸色很深。


    他望进去,就看见沈佑春在试一条新裙子,两个姐姐围着她打转,看哪里不合身要修改,她长得好看,身段也好,高挑,亭亭玉立,穿什么颜色都合适。


    这条新裙子是红色,很少有人能驾驭得了红色,不小心就穿出了土,可她穿着,更衬得肤白明媚,像一朵牡丹花,即便还是花苞期,正在缓慢绽放,可美人在骨,也露出了风华绝代。


    听到门口的喧闹动静,沈佑春回头,再次见到江惊墨,她很诧异,还有慌乱,书呆子怎么找上门来了?


    而且怪异感更重,就有种,只要江惊墨想要找到她,总能有无数的手段和办法……只是现在还处在用温和的方式……


    沈佑春一个激灵,被自己那莫名其妙冒出来的想法给惊到了,怎么可能的事,她这脑子,也会开始胡思乱想了。


    随着村长进来和沈父交涉,介绍县长等人,道明来意之后,沈家人都有些局促,不过还能稳住,招待上门客人。


    沈佑春得了任务去倒茶,见江惊墨的目光看向她,沈佑春飞快和他对视了一眼,见着江惊墨腼腆一笑,还是熟悉的书呆子,背过身时,沈佑春又轻松起来,果然是胡思乱想,江惊墨只是跟着大家来,又不是他要来。


    不过总觉得,江惊墨的来头不止是有钱,沈佑春之前还一直都以为是他家里做生意有钱,现在她犹豫了,和县长一起啊,那是当官的,明年真能顺利分手吗?


    或者……找个理由提前分吧,趁着现在处对象的时间短,感情还不算多深,免得真的来头不小,明年她提分手,反应过来知道是被耍了之后,她要面临被报复。


    沈佑春一直都是以自己的利益为主,选择和江惊墨处对象是,考上大学就分,考不上的话没有好工作,没有更好的选择前,就继续让江惊墨供养,是她的最后退路,现在冒出了要和他分开的念头也是担心自身的利益受损。


    但是也不行,都在一个学校读书,要是分了,提前报复怎么办,她怕是不能读了,这绝对不行。


    唉,有时候眼光太好太准也不行,一选就选到了重量级。沈佑春还是头一次那么为难,这一切都怪问题的源头江惊墨!


    第35章 八零初恋那件小事12他可真大胆……


    沈佑春琢磨着分手的事,也能一心二用,认真倒好了茶,内心是挺紧张的,不过手稳得很也没有洒出来。


    等分到了江惊墨手上的时候,他腼腆一笑,很礼貌地说了声谢谢,可是接过茶杯时指尖勾了勾,碰了碰沈佑春的手指,目光温柔,引得沈佑春一个眼神嗔怒,心虚的很,生怕被发现了。


    不过还好,大家的注意力都在聊天,而沈有金和两个姐姐都是局促坐着,看向着县长他们不敢分神,没人留意。


    而看到的孔叔嘴角一抽,眼神乱飘当做没看见,惊墨这孩子是真变了…


    沈佑春倒好茶,转身回去,风吹发丝掠过了江惊墨的胸口,留下一股属于她的馨香,他嗅了嗅,不想让风吹散,眼底飞快划过满足,垂眸,低头喝了一口,将嘴角噙上的笑意藏好了。


    沈佑春长得好看,在外人面前还一向笑得很乖巧懂事,引来了宋邦的注意。


    得知沈佑春是在县一中读高中的时候,宋邦的眼神里带上欣赏,他笑对着沈父说,“一中好啊,当年我也是从一中走出去的学生,教我的老师现在已经退休了,不过老师年纪大了待在家里没事做,觉着无聊,也不想浪费了一身知识,他时常说,做人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多教书育人才有价值,恰逢学校邀请,他又受聘回去教书了。”


    他这话也不单是和沈父讲,毕竟沈父不懂,就连沈村长都不知道,两人是接不住话的,他这话是在引着沈佑春说话。


    而沈佑春是不喜欢学习,整天坐着读书太难受了,可不代表她就是笨蛋一个,立马领回了宋邦的意思,她有些害羞,也紧张,小声地说,“宋县长说的这位老师可是胡立树老师。”


    目前一中里,年纪最大,也是被学校反聘回去的老师,就是这位胡立树老师了,既然对得上描述,她也敢大着胆子去猜测,说错了,有年轻兜低。


    见她如愿把接话过去,宋邦含笑说,“正是我当年的恩师,当初要不是有恩师的栽培和鼓励,我也不会坚持下来走到今天。小沈同学知道他?”


    “认识的。”沈佑春点头,迎上了宋邦的目光是有紧张,不过也没胆怯,表现的落落大方,“胡老师现在教我们班的语文课。胡老师人很好,对不同学习阶段的学生很有耐心,讲课幽默有趣,我们都很喜欢胡老师。只是”


    她曲着手指,碰了碰脸颊,有些不好意思,“只是我的作文,写得让胡老师不太满意。他说,通篇只看到了文字堆砌,毫无灵魂可言。老师还说,这样的学生,他以前也带过一个,为他教书育人的这张老师脸上刻下了两道皱纹记忆,想忘记都难。”


    沈佑春这话可不是诓骗,真有其事,她的作文是胡老师的心头难题,课后单独给她辅导过好几次,然而,依旧是“毫无灵魂”的评价,气得小老头的胡子都翘了。


    不过胡老师确实很好,她之前没有很饿,那是因为,每次被叫去办公室辅导,胡老师都会塞给她不少零食吃。


    沈佑春很喜欢这小老头,看着嘴巴硬,可心是好的,也不古板,说话有趣,喜欢吃辣条,说家里孩子管着不给他吃,气得他骂骂咧咧好久。


    沈佑春觉得,胡老师回到学校重新教书,不止是因为喜欢在三尺讲台上授课,更是因为,可以躲起来吃零食,嘴巴特别馋,她把沈母做的腌制酸豆角带去,吃过后,还和她提建议多放点辣一起腌,味道肯定会更好。


    “哈哈哈哈,实不相瞒,让胡老师头疼的这位学生,恰好是我。毫无灵魂这个评价我带到毕业,也就是现在,老师看见了的作文,才难得说一句有进步。”宋邦看向沈佑春的眼神更加亲切了。


    沈佑春很诧异,她提这件事也只是为了拉近关系,这个误打误撞,她是真没想到,同时紧张感也消失了,她换上了敬佩目光,“我知道,老师当时是说笑呢,实际上他很满意这位学生的作文,所写的文章都收了起来是珍藏品,老师很舍不得,可还是拿出来给我学习,再三叮嘱我要保护好了。通过仔细研读,我的作文得到了不少提升了  。原来我的另外一位老师就是宋县长,谢谢您留下的作文。”


    夕阳落在身上好似沐浴一层稀碎的金光,莹白的脸白里透红,唇红齿白的明媚,小小的,破旧的农家院落,因为她的闪闪发光而变得格外耀眼。


    作为一个女孩,她不比男生差,甚至比很多男生都要优秀,一个人的优秀,并不止成绩,而是各有所长,发挥好了都是优势。


    江惊墨站在对面,望着她,眸色染上了笑意,是一种,欣赏,自豪,还有发自内心深处带来的强烈爱意,心理上和生理上结合。而不是浮于表面的,像是感兴趣而逗着玩的喜欢,碰上更有趣的事就会转移这份兴趣。


    一开始,他确实会因为无聊的生活里碰上了一个好玩的人闯入而起了兴趣,可是,渐渐的,他很清醒的知道,他沦陷了。


    他不需要别人来说,江惊墨很清楚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善于伪装,理智和偏执共存,他想要的,就一定会得到,无论什么手段也在所不惜。


    但是,比起将沈佑春困囿于他打造出来的一个小角落,只能任由他观赏,日复一日的渐渐衰败,江惊墨喜欢看到这朵花绽放,潋滟风华,她成长起来需要的养液,他会一一奉上。


    “大家都师出同门,哪里用谈谢谢。我这个年纪了,要是占便宜的话,还能说是你的学长。我的作文能帮到你,我这心里也舒坦。”宋邦知道,能够让恩师私下照顾几分,就代表他欣赏这位学生。


    成绩不代表一切,性格,品行等等,只要有一点突出耀眼,依旧是优秀的,引人瞩目的。恩师并非会将成绩看得很重的人,他更喜欢有个性的学生。


    见他们还真就聊起来,沈佑春还能接住话,让县长笑得那么开心,沈村长对沈佑春的表现很满意,他的决定果然没错,而沈父他们则是挺直腰背,格外自豪,面上特别有光,还是女儿给的。


    沈父这一刻很后悔,早知道当初咬咬牙,同样送前头几个女儿也去上学了,但是也在庆幸,幸好坚持送了小女儿去读书,否则哪里有现在。


    不过他也只是想想,现实来看肯定不行,以前是拿工分吃饭,一年到头没几个钱,他们家里也没几个劳动力,活下去的担子全都压在他们夫妻身上,后面大女儿她们长大了可以帮些忙,可是,也仅仅在半饱的地步。


    他们夫妻两能够让前头几个孩子读了小学,已经是勒紧裤腰带,一天到晚饿得慌,哪里还能往上供,吸骨血也没能力。


    也就79年的时候,纺织厂办下来还是在他们村,村民能分有钱,家里的拮据缓了之后才能继续供读后面两个小的,否则,别说小女儿了,儿子也得回来干活,下地里刨食。当生存都成问题的时候,勾不到上一个层面的门槛。


    宋邦还想说什么,忽然浑身一凛,接到了江惊墨的眼神,他假意喝茶,表情像是似乎想到了什么,宋邦抬头,看向了江惊墨,再看向沈佑春,笑着说,“我这侄儿叫江惊墨,现在也是在一中读书,你们都是一中的学生,也是同学了。”


    说到“侄儿”两个字,他的皮肉紧了紧,这回还真是他占便宜了,就算是江家本家,也没几个人有胆子敢称呼江惊墨为侄儿,这位可是老爷子的老来子,也是唯一的亲生孩子,可想而知分量了。


    半个月前,在知道江惊墨亲自来到这边,宋邦都吓了一跳,不敢想,老爷子居然会放心,不过也明白,老爷子上年纪了,虽然身体还健朗,可江惊墨也长大了,是要培养,把江家交给他。


    不过他听闻,江惊墨谈了一个对象,在一起来杏林村,然后对小沈同学时而流露出不同之后,宋邦就隐约明白了,他想,或许,他找到了讨好的突破口,咳,也不是讨好,是同门老学长对学妹的关心。


    “嗯,我和江同学是同班同学,刚才见到江同学我还惊讶,没想到江同学是宋县长的侄子。”沈佑春笑看向江惊墨,只是这笑容里,多了几分只是在针对江惊墨的质问。


    江惊墨推了推眼镜,腼腆地打招呼,“沈同学。”


    宋邦顺势就说,“那是真挺巧的。这里都是老家伙,小年轻待着也不习惯,小沈同学,就麻烦你带惊墨走走逛逛,他这孩子整天不是在学校,就是在家里看书,难得出来一次,散散心也好。”


    “好啊。”沈佑春点头,看了眼天色,夕阳还有余晕,“江同学,我们家鱼塘里种的莲花开了,一起去看看?还有莲子可以吃。”


    江惊墨扬起嘴角,温声有礼,“好,麻烦沈同学了。”


    “大家都是同学,不客气。”沈佑春一笑。


    眼看两人出去了,沈有金坐立不安,屁股一扭一扭,他是真不喜欢这种严肃的场合,羡慕他姐能离开。


    沈村长还想挽留,“县长,现在天色也晚了,大家也没聊尽兴,也还有几家没拜访。今晚就留下来吃饭,我们再好好说说。农家都是些粗茶淡饭,炒几个菜,很快就能炒出来了。”


    宋邦知道,江惊墨不会那么快就回去的,现在也还在讲究和老百姓是一家人,留下来吃个饭就是一家人的热闹,并没有影响,“那就打扰了。”


    “三弟,晚上就在你家里吃,就劳烦弟妹多炒几个菜了。”沈村长见着县长没有挪窝的意思,他看向沈父。


    他们是堂兄弟,关系还不错,也是因为知道沈母的厨艺是真好,炒出来的菜招待县长等人不算丢面子。


    村里人炒菜,除了有丧事喜事之外要摆宴席,有几个拿得出手的大厨,其他人那都是勉强能吃,油舍不得放。


    “不麻烦不麻烦。”沈父连连摆手,沈母也带着两个女儿去厨房准备了。


    沈父看了儿子一眼,“有金,你去鱼塘那边抓一只鸭回来。”


    这块鱼塘还是他年轻时去挖去填起来的,里头说来也是一段往事,现在好了就行,种了藕还养了几只鸭和大鹅。


    “我这就去!”


    得了任务,沈有金立马蹦起来,一溜烟跑出去跟上了沈佑春他们。


    这会太阳下山了,正是傍晚休息纳凉的好时候,树下坐着不少村民,还有小孩追逐打闹,生机勃勃的景象比前几年要好。


    沈佑春很受欢迎,碰见谁都是笑容乖巧打招呼,不是喊叔就是婶。


    知道有人来村里考察,看见沈佑春身边跟着一个陌生小同志,他们疑惑,也不敢当面问,等走过了才小声嘀咕,不过还有沈有金跟随,有几个怀疑是不是沈佑春的对象,也没乱说出来。


    沈家鱼塘在后山,要经过一片田,然后再往上走一个小山坡,后面就是鱼塘了,鱼塘边种几棵果树,鸭子养了几只在水里游,低头啄羽毛。


    沈有金熟练的去鱼塘边一个用木头搭起来的屋子前推开门,用簸箕装着喂鸭的糠和一点玉米,他嘴里叫着声音将鸭子喊上岸,好方便逮住。


    这里没人经过,安安静静,鱼塘里的荷花开得正好,他们站在另外一边,有个小竹筏可以划去鱼塘中心。


    离得远,再加上养的鸭子不多就七八只,毕竟家里没那么多东西喂,鸭子吃的太多了,地面是绿草,没有鸭屎臭味,放眼望去景色还不错。


    鱼塘边的莲子已经没有了,要想吃的话只能往进去里面一些,江惊墨先踩上竹筏,他拿着竹筏上的棍子撑在水里,稳稳立住了,他这才朝沈佑春伸手,“佑春要上来吗,我接着你。”


    “小看我,我又不是没坐过。”沈佑春话是这样说,她还是将手放在了江惊墨的掌心里,然后借着他一拉的力道踩在竹筏上,可双脚就像是踩在棉花,她的身子歪歪扭扭,走一步都心惊肉跳。


    竹筏摇摇晃晃,水面荡起波澜,就连江惊墨好像也站不稳一样跟着晃动,沈佑春吓到了,害怕竹筏翻了掉进水里,她下意识靠近江惊墨,几乎是靠在他的胸膛,双手紧紧拉着他的衣服不敢放开。


    对于她的“投怀送抱”,低头就见毛茸茸的脑袋往靠他怀里钻,很依赖。


    江惊墨翘起了嘴角,另一只被放开的手环住过了沈佑春的细腰,手掌像是留恋的隔着衣服摩挲了一下,然后将人拥进怀里,温柔安抚,“没事的佑春,不怕,我在这里,跟着我来,脚上稳住,站在竹筏中间就不会翻。”


    他看着身姿修长,是个谦和温润的读书人,可手臂很有力气,胸膛宽阔,隔着薄薄的衣服能感觉到掌心下的硬块,很有安全感,意识到是他的腹部身材,沈佑春的耳根子都要红透了。


    “姐,姐夫,快来帮我抓鸭啊——”


    鱼塘养的两只大鹅很凶  ,护着一起长大的鸭子,见他抓鸭,大鹅就追着沈有金的屁股去咬。


    混乱之下,沈有金的头上还有鸭毛,他一个人在奋战,崩溃喊帮手,可是回头一看,就见他姐和姐夫已经在鱼塘的对面亲亲密密,还都抱在一起了!


    别说不会听到他的求助,就算听到了,大概率也不会理,而他打扰到姐夫的好心情,他还会被料理。


    沈有金沉默望天,眼角似乎流下两滴辛酸泪。


    就问问,谁还能有他苦。


    第36章 八零初恋那件小事13你喂的,都甜……


    晚风吹来,将脸颊上的热量散去,沈佑春也不觉得心慌了。


    她松开手,而江惊墨的衣服已经被她抓出了一道道褶皱,也才发现,两人是真靠得太近了,这个距离,她都能听见了江惊墨的心跳声,有点快有点吵,动静大得她心里头也跟着乱糟糟。


    感受到腰部上的力量,沈佑春扭了扭腰肢,可江惊墨没有放开,依旧将手搭在上面,她气得伸手去拧住了江惊墨的手臂,脸红着咬牙切齿,“你个书呆子,你是故意的吧,想占我便宜。”


    “佑春,我没有。我是看你在害怕,也担心竹筏不稳你会翻进水里,才会冒犯了你,对不起,是我不好,我知道无论出于什么原因,这样的行为对女同志而言都是越界的,佑春,你打我吧。”


    江惊墨说得一脸委屈,他垂下头,也不为自己辩解,乖乖认错,还将脸凑到了沈佑春面前,双眸亮亮的,睫毛浓密,这个角度,眼睛还睁得圆圆的像是一只纯良无害的小兔子,似乎在说“只要你不生气,想怎么打都可以”的意思。


    再有怒火,看着他这张卖乖单纯的脸,那是一点都没有了,更何况,沈佑春也不是真生气,不过是虚张声势,掩盖心底那抹慌乱。


    “哼,没有就行,打你,我还担心我的手疼了呢。”沈佑春故作傲娇,双手捧起了江惊墨的脸揉捏,给捏成了不同形状进行搞怪,而江惊墨也不生气,目光含笑温柔的看着任由她闹。


    被他这样看着,沈佑春也闹不下去了,她的目光闪躲,偏头看向鱼塘中心,“快点划竹筏,再不摘莲子,天都要黑了。”


    刚才是故意说的,她是来过家里的鱼塘钓鱼,可是没有坐过竹筏,觉得很危险,爸妈也不会逼着她去做这事,可是刚才鬼使神差的就上来了,沈佑春想,这都是傍晚的暮色乱了思考,还有江惊墨诱惑她。


    “好,佑春抓紧了我的衣服,要是真翻下水了,我们两个一起,我会把你带上岸的。”江惊墨笑着点头,撑着竹筏往鱼塘中心去,其中也碰到了不少莲叶,还有开得正好的莲花。


    沈佑春都给无语到了,没好气的说,“你这乌鸦嘴,盼点好的行不行,我才不要和你一起掉下水。”


    江惊墨被一拳到了胸口,他笑弯了眼,竹筏来到一丛莲子前,伸手就能摘到了。


    他还是第一次有这体验,还挺新奇的,而沈佑春吃了不止一次,她摘下两三个新鲜还嫩的莲蓬,嫩的清甜,老的会很苦,要想吃到莲心,还要剥开表面那一层层绿皮,只是很难剥,这活很废手指。


    既然摘到了,还一直在鱼塘中心也不好,远处天边的暮色渐渐蔓延过来,天地昏暗,等划着竹筏上岸,沈有金在被大鹅咬了两口之后成功抓到了鸭子,过来和他们汇合,原路返回,再晚点回去,都该吃晚饭了。


    在走回去的路上,沈佑春就把剥莲子的任务交给了江惊墨,指导他怎么做,江惊墨不敢有异议,听话的照做了,剥莲子是第一次体验,他做事也很细心,但不慢,很快就剥好了一颗。


    他全都放入了沈佑春的手里让她吃,不过沈佑春没吃,她回家的时候经常吃到,还拿来熬水或者晒干了泡茶,沈佑春踮起脚,拿起一颗塞进了江惊墨嘴巴喂他,“没吃过这好东西吧,试试看味道怎么样,”


    她喂的,江惊墨当然会吃,乖顺的咬在嘴里,咀嚼了一会儿,他眨了眨眼,拉长嗯了一声,仔细辨认,“脆脆的,很清香,这个味道有点像是吃生的花生味,只是咬起来还要软一点,没有花生那么硬。”


    沈佑春翘起了嘴角,自己也吃了一颗,“没骗你吧,我就说是甜的,不是苦的。”


    苦的莲子她也吃过,巨苦,不过他们家的莲子,只要还是趁嫩的吃,很清甜。


    江惊墨幸福一笑,“你喂的,都甜。”


    可恶,学习好的人就是不一样,还没开始学呢,就开始会说这种话了,无师自通,两人像是互换了一样她反而被撩拨了。沈佑春觉得她应该要淡定,可还是脸一红,嘴角上翘的弧度更大了,踮起脚又喂了江惊墨一颗。


    明明是三个人在走,可他们之间好似自成一个世界,沈有金被排斥在外面,孤零零一个人,发光的脑袋像灯泡。


    你喂的,都甜~


    听听这话,他要是有鸡皮疙瘩,都能抖落满地了,沈有金在一旁,心里嫌弃的重复这一句话,就差没有翻白眼了。


    好会装的一男,在他面前是一个样,在他姐面前又是另一个样。


    沈有金提着嘎嘎叫的鸭,凑头过去,“姐,我也想吃,你喂我吧,我也想嘴巴甜一甜。”


    他就走在沈佑春的右手边,还仗着走进村里有村民经过,江惊墨不敢对他怎么样,开始皮痒欠揍了。


    沈佑春知道小弟在调侃她,偏头斜睨了一眼,敷衍的丢了一颗莲子给他,沈有金张嘴接住了,一副很享受的模样,犹如吃着山珍海味,处在变声期的他,声音要夹冒烟,说出了撒娇的波浪线,“姐姐喂的,都甜~”


    这挤眉弄眼的样别提多滑稽了,可以去春晚演小品,毫无违和感。这小子就是故意的,江惊墨看了他一眼,不过今天他心情好,不计较这点小事了,而且,这也是他和佑春感情好的体现。


    不提还好,这一特地提起来,沈佑春反而很窘,浑身不自在,她恼羞成怒,眼睛一瞪,扬起手,“臭小子,你欠抽是吧!”


    看来是这两天对他太好了,给了点颜色就开染坊,一天不打上房揭瓦,都敢拿她开玩笑了。


    “我把鸭拿回去,先走一步!”


    在亲姐的铁砂掌要落下来之前,沈有金嘿嘿笑了一声,撒开脚开溜,一下子就窜到了前面。


    沈佑春气极了,而江惊墨就在一旁哄,哄着哄着,两人说起了悄悄话,也不知说到什么,又笑了起来。


    晚霞彻底被夜幕吞噬之前的霞光似乎格外绚丽,两只鸟齐飞,落人了青山之内,人会归家,它们也会。


    沈母的厨艺好,今晚一餐算是拿出了真本事,也拿出了家里的好酒好菜招待,宾主尽欢,而沈家也是头一次把家里的灯全都打开了,亮堂堂。


    回到了众人面前,沈佑春和江惊墨也没有什么交流,直到离开之前,江惊墨经过了沈佑春身边,飞快的低声说了句,“明天见,我在车站接你。”


    “嗯。”


    沈佑春低着头,小小的应了声。


    直到江惊墨离开了家,她也没有抬头看一眼,自然也没见江惊墨走到门槛时回眸看了她好几次,还挺失落的样子没。


    不过除了沈有金知道这是在看他姐,别人也不会发现,因为宋邦他们在和沈村长等人握手相送,无暇顾及。


    待停在门口的两辆黑色小轿车缓缓离开,沈村长回头看向沈父,“三弟,今晚用的酒菜钱,明天村里会补给你。”


    “不用不用,也花不了几个钱。”沈父自然是摆手拒绝。


    沈村长坚定,“肯定要给的,这是村里的是事,不是个人的事,怎么能占你便宜,供读两个孩子花钱多。”


    既然话到这里,沈父也不装模作样再拒绝了,点头,“行。”


    家里缺钱,一分钱两分花,哪里还能拒绝,刚才拒绝也不过是客套话说法,要是真不给了,他也没办法不是,不过沈村长为


    人还是公道,且有能力的,不会占他这点便宜。


    “佑春和有金不错,你好好供,将来肯定不差。我做主,只要是村里人,不管是谁,也不管是男娃还是女娃,谁要是考上大学了,村里都会给一笔钱做上学费用。”


    沈村长是个有远见的人,村里的孩子走出去了,将来他们杏林村才会更加好,男娃也好,女娃也好,都是姓沈,生来都是杏林村的人,今后谁有本事,提到的出身也是属于杏林村,都能够光宗耀祖。


    “大哥,真是谢谢了。哎,实话说,供两个孩子读书,我这压力大。”沈父是人到中年,头发白了不少。


    沈村长都比他年长好几岁,可是两个人站在一起,对比起来他反而比沈村长要老,生活压力造成的沧桑。


    “现在是苦,将来就享福了。”沈村长拍了拍他的肩膀,仔细提点,“我看佑春是个好的,嘴皮子厉害,还入了宋县长的眼,不管有没有用,将来没准就是有用的。你可别犯浑,就宠着有金,让佑春丫头退学回来。真的没钱供读书了,你就来问我,别的没有,给点帮助,我还是能做到的。”


    他的见识比沈父多,家里唯一的女儿也是供读了,虽然只是考上了大专,可现在在外头工作也是有身份有面子的事。


    每次只要休息回来,都会带礼物,也会给他们做爸妈的钱花。养好了,儿子女儿都一样,养不好,都是债。


    沈父听着一阵心虚,他确实是起了这个念头,家里实在困难,供两个孩子读书压力太大。


    沈佑春也是察觉到了这点才会急病乱投医,然后找了江惊墨,不过今天之后,沈父没有动摇了,“诶,我知道。”


    对此,沈村长也没再说什么,和其他几个村里离开了沈家,补钱的事明天村里的出纳记好才能给,用的是集体钱,不是他一个人的,集体的收入和支出,肯定要有个数,无规矩不成方圆。


    关上门,沈父将只要考上大学,村里就会支持读书这番话转述,并看向了沈佑春,他背着双手,只是说了句,“以后就安心读书。”


    没有别的话了,可这句话已经包含了所有,沈佑春这回也没有说甜话,微微低下头,闷闷的说了句知道了。


    孩子私底下的小动作,哪里能瞒得过父母,屁大点的地方,出去上个茅坑,村里人第二天都能传遍了,更别说是自己养大的孩子,做了什么事他们心里都有数,比如之前她自己偷偷赚钱,也比如,半个月来的反常。


    这段时间,夜里的时候,沈父频繁抽老烟,眉头要皱成了一个疙瘩。


    他当然知道读书好,这个好,他知道的很浅薄也很现实,就是将来能分配工作,能捧铁饭碗。别的思想层面,不是他这种才混得半饱的老农民能思考的问题,还是那句话,生存才是底层人的首选。


    自己的孩子能读,能考出去,他当然开心,可是,作为一个农民,每天面朝黄土背朝天,他累死累活,双手都是茧,脸晒得黝黑,能挣的就是那么点,可读书花的钱却一年比一年多,只要进了学校,什么都是要钱。


    真的要到取舍那一步,沈父承认,他更加看重儿子的未来,会选择继续供儿子,让女儿回家,自己有本事找到工作,他也不插手工资,没本事的,学历就是筹码嫁个好人家。


    而方家找上来,他会开心也正是因为一点,以他的本事,介绍不了家底好的,门当户对这词他很明白,可是经过孩子的一番说辞,沈父也犹豫了,仔细想,还是拒绝,也是担心真有问题。


    婚姻是大事,不能儿戏。一脚踏入婚姻,前面是泥沼,踏出来可不容易。


    他没有本事,也帮不到什么,今后过得好坏全靠自己,所以在嫁出女儿之前,能够帮到她们的只有这点。


    可是拒绝了方家,等真的到取舍那一天,让女儿回来不读,让儿子继续读,今后他也找不到更好的亲家给女儿相看,这就是沈父为难的地方。


    今晚的宋县长一行人到来,还有村长大哥的一番话,沈父还是决定继续供。


    读书是真的烧钱啊。自从孩子上初中,还是出去县里读,他们家的那点钱,只会变少到几乎没有,更别说还有剩余存了,种出来的粮食,除了要上交公粮,留着一份自己吃,拿出去卖的也就能挣一点,有时候上交了公粮,只够自己吃,想挣钱,只能想办法出去挣,给人扛树,扛包等等。


    明年要是真考上了大学,他就算厚着脸皮,一个个问,也都把钱借来供。


    夜里。


    洗了澡之后,沈佑春躺在床上,两个姐姐已经睡了,屋内一片昏暗,她翻来覆去睡不着,睁着眼睛看蚊帐很久,又侧身面对墙,等摸出收起来的钱,真实捏在手里,她这才慢慢起了困意。


    翌日一早,她好像刚眯眼,可五点多就起床了,浑浑噩噩,脑子一片混沌。


    沈父赶牛车送他们去坐车,等七点,班车来,两人摇摇晃晃一路去县城。


    花了四十分钟到县城的车站下车,还剩二十分钟去学校,八点二十学校开始升旗,错过班车就会迟到。


    江惊墨早就在车站等着了,背着包,手里拿着书,戴着眼睛,好学生代表。


    终于见班车靠站停,陆陆续续走下来乘客,他看见了沈佑春下来,她摇摇晃晃,睡眼惺忪,是没有睡好的困乏,白皙的脸上出现了明显的黑眼圈,江惊墨看得心疼,可人来人往,他也不好做别的事,流露在眼神的关心要溢满。


    每周都是这样的往返,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不长,可江惊墨已经很熟练的将准备的一瓶奶插了吸管给她,还准备了早餐。


    沈佑春懒洋洋的,睡不够,连吃早餐都没有胃口吃,只是吃了几口就摇头。


    最后全都进了沈有金的肚子里。


    他读的初中距离不远,也是同一个方向,他先到,分开之后,他把沈佑春的东西交给江惊墨拿,就走进学校了。


    反正有姐夫在,他姐就算困到走在路上睡着了也丢不了,他很放心。


    第37章 八零初恋那件小事14说得她心慌慌……


    升旗结束到回教室上了一个早上的课,沈佑春还是没清醒,困得眼皮子打架,听课也听不进几句话,不过现在有江惊墨,课后江惊墨会给她补习,很多题目都会了,老师还夸她进步了。


    她很想倒头就睡,可是不行,只要她睡了,下课的时候,老师肯定会叫她去办公室谈话。别的班宽松,他们班管得严,更何况她还是班里吊车尾的学生,成绩被关注,想偷懒都不敢的。


    好不容易熬到了中午放学,铃声响起,老师离开了讲台,全班学生也欢呼着走了去吃饭,教室里也没剩下几个人。


    真是奇怪,上课的时候听着老师讲话,很想睡觉,可放学了,反而精神了起来,沈佑春就是这个情况,不过饿了,她拿出抽屉里的零食,还有早上进入校园前江惊墨塞进包里的奶喝。


    再好吃也是零食,没有热腾腾的饭菜舒服,沈佑春看了眼江惊墨,示意要去饭堂了,不过离开前见着池燕还在教室没走,也不是勤快写作业看书,而是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发呆,眼神空洞。


    生意没得做了,两人在学校也不再装模作样,明面上关系缓和了不少,而且少年人的友情总是这样,打打闹闹就有了,也没什么奇怪的。


    沈佑春走出了位置,低声和江惊墨说了声“等等”,然后就去到了池燕的桌位前,曲着手指敲敲桌面。


    “你们还不去吃午饭啊,晚点去都没菜了。”池燕抬头,无精打采,兴致缺缺,脸色还挺憔悴,看起来像是经历了不好的事。


    她懒洋洋说着,不自由住的就是叹气,虽然叹息声不大,可愁绪也在眉眼之间流转,心不在焉。


    沈佑春打


    量了她两眼,疑惑问,“两天不见,你这是干嘛了?”


    关心是有一点,毕竟她靠着池燕挣了不少钱呢,她觉得池燕以后没准有出息,聪明的女孩不会让自己过得太差,读书期间建立好友情,对以后不错,她是以利为目的,但关心也是实打实的付出行动。


    沈佑春这一问,就给问到点子上了,池燕本就有倾述欲,可思来想去也不知道要和谁说,这会儿见到沈佑春那么关注她,池燕还有点受宠若惊,继而就是倍感亲切,她欲言又止,想说,又看了眼江惊墨。


    有时候她觉得郁闷,总觉得这位江同学,跟着沈佑春好像跟得很紧啊,反正有沈佑春出现的地方,就一定能见到江惊墨得身影,虽然他也是笑着一脸无害,可她心里还觉得挺发毛,也想不通。


    沈佑春直截了当,“说不说,不说我走了啊。”


    “别,我说,我说。”池燕憋得荒,拉住了沈佑春的手臂,然后感受到了一双刺来的眼神,自然是来源于江惊墨,她撇了撇嘴,最后还是放手了,站起来走出座位,和沈佑春并肩离开。


    看得出来池燕是真的很想说,也没人倾述了,沈佑春抱着手,微微一笑,“中午请我吃饭,我就听你讲。”


    “”池燕翻了个白眼,被沈佑春这一打岔,她心里那点悲感全都没了,只有无语,“你还能再小气一点吗。”


    她就没见过比沈佑春还能见缝插针占便宜的人!


    去年,她帮沈佑春也赚了不止一点吧,当然了,不可否认,有着沈佑春的加入,虽然分去一部分的钱,可她赚的比以往都多,不得不承认,沈佑春的审美是真好,要不是她们还得读书,两人靠着这份活计,日子也是不错的。


    可是做生意也危险,是的,危险,这年头很混乱,做生意是要给地头蛇交保护费的。


    沈佑春轻哼了声,很大方的样子,“只是请中午,而不是请一个星期,我已经是很大气了,你居然还说我小气。行吧,那我不听了。”


    她故作想要快步走,不过被池燕再次拉住了,汲取之前的经验,她拉住了之后就放开,可不给江惊墨吃醋的机会,池燕两步并作一步上去,说得一脸肉疼,“行行行,我请你吃,再加一个鸡腿。”


    池燕的兜里还有不少钱,也是她自己做主怎么花,奢侈吃得丰富一把还是可以的。


    沈佑春这才满意,她很给面子的再问一次,“你到底怎么了,该不会是昨天晚上不睡觉,去做偷鸡摸狗的事被逮住,丢脸丢到姥姥家了吧?”


    教室里没人了,走廊和楼梯也是静悄悄,现在谁的肚子里都没什么油水,还熬了一个早上的课早就很饿了,放学奔去饭堂才是正经事,没几个人会慢悠悠,不过学校饭堂供应的肉菜,也不是谁都能吃得起,去的慢了也还会有,手里头伙食费宽裕一点的,也不会挤在队伍里去抢打饭。


    江惊墨不紧不慢跟在她们后面,等来到楼下,他走过了沈佑春身边,弯腰低声说,“孔叔带午饭给我,我跟他说是准备两个人的量,今天有你喜欢吃的排骨,先去食堂等我,等下我就去找你了。”


    “嗯嗯。”沈佑春听着眼前一亮,小鸡啄米似地点头,她好饿了,“那你快点啊,不要让我等太久。”


    学校饭堂的饭菜只能说是能吃,比起吃池燕请的,她当然会想要吃江惊墨带来的饭菜,不过池燕请的也不浪费,每个学生都有个铝制饭盒,她打好了放在饭盒里,拿去给沈有金吃,一粒米都不剩。


    江惊墨一笑,趁着四下没人看见,他抬手摸了摸沈佑春的头发,“不会,我很快就回来。”


    他转身朝着校门口走去,而池燕在一旁就是抖了抖身体,简直没眼看,这谈对象的人怎么都肉麻兮兮。


    她小声说,“你和江同学真黏糊。”


    沈佑春没接她这话,用手肘撞了一下她的腰,“少废话,赶紧的,你这是憋了多少话要说。”


    话题回到这里,池燕也恢复了一脸愁容,她低声说,“在去年,我不是偷偷卖头绳吗,后面有你加入,你做的头绳好看,很受女孩子喜欢,卖得很好,单靠一个样式,在城里不同地方跑,挣不少钱。”


    沈佑春点头,她当然知道的,还是让三姐和四姐做的,她又不会踩缝纫机,针线活也不好,只能出钱“请”了两个姐姐做帮手,这是她们私下里的秘密,挣的钱,也是她们自己的私房钱了。


    后来这个好吃的活没有了,两个姐姐还失落很久,她们没别的地方挣钱,好不容易有一个,可不是拼命做好,可惜也做不久,还再三问她,再有机会的话可不能忘了她们。


    “这头绳容易仿制,我卖了一段时间后就见到有人也卖了,等卖不出去了,我们又换了其他发卡。”


    池燕说起来去年的事,觉得过去了很久,“当时我还很生气,偷偷去查是谁偷学的我们。原来是一家服装店,配合着头绳卖,衣服都能比以前卖的好,我们还是学生,这个亏只能吃,可不敢去辩驳。”


    要是冒然去说,别到头来人家还说是她们先模仿的,这就会掰扯不清了,她只是想偷偷摸摸挣钱而不是闹出动静。


    这事沈佑春也知道,毕竟什么好卖什么不好卖,池燕要第一时间和她说,她才能动脑子琢磨做新的玩意儿去挣钱,也知道这不是重点,“后来呢?现在也不卖了,怎么还和这事扯上了关系。”


    “这家店的老板也是有能力的,去进货拿来卖的衣服都好看,老板娘还是个裁缝会改,开了两家店,生意红火。”


    池燕往下说的时候,脸色浮现了凝重,“可是昨天,我去医院看我外婆,然后碰上了这老板。你猜怎么着,我听病房里的人都在讨论,原来在几天前,老板被大火烧了半张脸,命差点丢了,是男的被烧伤躺在医院里,老板娘是因为帮人改好衣服去送货,没在店里逃过一劫。两人辛苦一几年挣的钱,一下子全都倒进了医院,还欠下很多钱。医院那地方,钱是要花的,命能不能回来可保不准。”


    沈佑春也震惊,被大火烧活生生烧毁了半张脸,这是有多痛苦。


    “好端端的,怎么会起火?难道是天气太干燥了吗,是好长一段时间没有下雨了。”她听着都捏了一把汗。


    店里衣服多,都是易燃的,只要烧着一点就很难救,知道这个情况,两人肯定会很留意,这还都起火了。


    池燕咽了咽口水,还目测四周没人,这才敢贴近了沈佑春的耳边小声说,“哪里是天气干燥,再干燥也燥不到店里啊。他们的服装店,是被人故意放火烧的,还是特地挑有人在店里的时候放火,要给他们一个教训。”


    沈佑春一听,瞪大了眼睛,不过很快冷静下来,“真有人放火烧,那不是公安局会调查的事吗,你怎么知道的?”


    池燕觉得她天真,“你以为真会调查?只是装模做样,然后就说,这是他们自己没有留意好店里的情况,只是一场意外而已。既然是意外,就没有调查的必要,后果全靠自己负责,是生是死没人管。”


    这就触及到了沈佑春的盲区,她就算有小点聪明,可是也不知道很多城里黑暗的事,不是她这个阶层能触摸到利益范围,了解自然就不


    多。


    沈佑春被勾起了好奇心,她赶紧追问,“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又怎么知道的那么清楚?”


    “我回去和我舅舅他们说了之后,是我大舅和我说的。我跟你讲,你可千万不要传出去给别人知道。”池燕本就不是守口如瓶的人,秘密憋在心里难受,但说之前,还不忘提一句大舅和她说过的话。


    不过她会选择和沈佑春倾述,也是知道,沈佑春聪明着,很懂得趋利避害,会对自己不利的事肯定不说。


    沈佑春点头,“嗯嗯!”


    池燕说,“那是因为,夫妻两把店开起来了,可没有交保护费。临鹤县这地方还挺大,生活也好,可地头蛇很多,划分不少地盘,经常打架,砍伤砍死的情况多见。他们的店开在人家的地盘,但是没给保护费,不主动给已经犯了忌讳,小弟上门去要,他们还把人骂了一顿赶走,然后说要报公安。”


    “现在做生意的多了,大家有钱挣就引来了窥伺。那些人是心黑的,保护费要得越来越高,而且那么嚣张也是已经上下买通了,一路人。他们真去报了,见着敢反抗,那些小弟就放火给教训,也是给其他人杀鸡儆猴。”


    池燕说来也怕,“现在这群人,好像叫什么黑、“帮”,还是**来着,港城那边就有大规模这事,收保护费是常态,我大舅说的。我也不懂,反正就是一群能要你命的狠人。我大舅和我说,看见这群人,可别去挑衅,绕路走,他们是真的毫无顾忌,会打死人。”


    这里头掰开来,那都是一眼望到头的黑暗,管?谈何容易,利益都是紧紧相连的,再加上现在下岗工人特别多,待业青年也多,一个接一个的互相洗脑,纷纷加入了这群体,收保护费就有钱赚还能耍威风,年轻人谁不爱。


    沈佑春知道这个,就好比在他们村,沈姓是同出一脉,并不会欺负同姓的弱小,就是外姓人要想在村里住得舒坦,就要矮一截,因为你想要得到庇护就要付出,态度当要好,不过他们村还算友善,不会欺负,其他村就难说了,据她所知的,可没那么好讲话。


    除了这个之外,还有争地盘,而其他村的人见沈家人多,不敢随便欺负,就算争田地争水源,两边真打起来,杏林村的男人多,往前一站呼啦啦一群,下手狠的也不少,也不会吃亏。


    现在可不太平,依旧乱的很,再加上他们沈家祖上还是打猎出身,还藏着猎枪,这也是村子在不断壮大原因。


    这也是出来外面,看见有人做生意赚钱了,沈佑春也不敢忽悠爸妈也出来做生意的原因,在他们乡下过得还行,可是出来到外面,一脚踩在别人的地盘,只要挣到钱了,肯定会被盯上,被拿走钱就算了还会没命。


    之前,沈佑春都是小心翼翼,出行肯定要和沈有金一起,长得好看,独身一人在外面走很容易被色狼下手,街上游手好闲的人可不少,眼睛冒着算计。


    “那他们现在怎么办,基本是求救无门了。”沈佑春唏嘘不已,她是有点同情,可只能同情,再多也做不了。


    再同情,她也不会为了别人搭上自己,更何况还是陌生人,这事私下里听听讨论就行了,谁还能热血的去主持公道,她又不是脑子有病的。


    池燕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大舅没和我说。他只是说,让我远离这些人,别去招惹。我们只是普通人,真惹上事了,都是自认倒霉,没别的办法。”


    “这事我跟你说就算了,你可别乱传出去,免得引火烧身。”她再提醒了一次。


    这事藏在心里一个晚上都睡不好,她脑子乱糟糟的想了很多,实在忍不住了,还是选择和沈佑春说,不过说出来之后,还真的浑身都轻松了不少。


    沈佑春嗯了一声点头,不过兴致低了几分。


    她不由埋怨起了池燕,这种不好的事干嘛和她讲,搞得她现在心里都闷。


    校外,孔叔将饭盒递给了江惊墨,并说,“事情查得差不多了,这里面确实有江承的手笔,曾承文是他的人,而这个曾承文是公安局副局的副手秘书。再往下查,线索断了,不过我猜测,江承和岛上已故那位的后人有联系,只是还没有找到证据。”


    江惊墨敛眉,手指摸着袖口扣子许久,半响之后,他才说,“继续查他们是没用的,我在这里防备心很强不容易露马脚。但群体越大,越难管容易犯错,往在街上搞事的队伍里查,肯定会有内应和岛上那边专门联系。”


    “好。”孔叔点头,“这里到底不是京市,自古就有强龙压不过地头蛇的说法,也不是没有道理。你现在来了这边,江承也得到了消息,我想,他肯定会有动作阻止你回去,你要小心些。”


    “我知道。”江惊墨微微颔首。


    他提着饭盒回去食堂找到了沈佑春,见她情绪有些不对劲,江惊墨微微嘁眉,推了推眼镜,似有若无的视线掠过池燕,把池燕看得一阵心虚。


    第38章 八零初恋那件小事15你发誓,会信守……


    外人在,江惊墨也不会问,他坐在对面,打开饭盒,一层层拿出来。


    饭菜分开,荤素搭配齐全,这么一对比,谁的饭菜好吃很明显,沈佑春立马精神了,眼睛发亮,“好香啊!都是我喜欢吃的!”


    就连猪肉都是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她就是喜欢吃这样的,太肥的吃不下,太瘦的没有口感。没想到她就说过一次,江惊墨还记得呢,沈佑春心里美滋滋的,嘴角翘起的弧度,都能挂上一个江惊墨了。


    江惊墨见着她亮晶晶的眸子,双手趴在桌面,倾头去闻味道,又抬起来看他,要是有耳朵的话凭借心情而动,肯定会一动一动,真可爱,耳朵这个或许也不是不行,江惊墨想起在京市时参加的一次聚会,乌烟瘴气也很无聊,不过确实挺猎奇,他前后没待几分钟就走了,现在也学到不少。


    “当然都是你喜欢吃的,我要是连这点小事都做不好,作为你的对象就很失职了。”江惊墨夹起一块排骨递到沈佑春嘴边,眉眼含笑,格外温柔,“来,先吃一块看味道是你喜欢的吗。”


    他们的位置在饭堂角落,沈佑春和江惊墨还是坐在里面挡住了,无人在意,就算有人看见也只是露出“我明白了”的意味深长笑容,没人会去多留意。


    江惊墨刚转学来这里没多久,平时很低调,并不是什么走到哪儿都引起注意的风云人物。人生里,只要不想成为演员,哪里来的那么多观众。


    “唔——”沈佑春习惯了被投喂,她张嘴咬走,脸颊鼓鼓的咀嚼,等吐出骨头,香味还在口腔里弥漫,吃了还想吃,“特别好吃,软香不腻,瘦而不柴,酸甜适中,比在国营饭店吃的还好吃!”


    忽然更舍不得和江惊墨分手了,要是分开,她就再也吃不到这一口美食,光是想想,心里就不得劲。


    江惊墨一笑,“你喜欢吃就好,以后就按照这个口味做。”


    他当然还想继续投喂,只是在外面不方便,只好将饭盒里的另外一份勺子筷子给了沈佑春让她自己吃,配套的还有一份饭,比饭堂的香还软,口感很好,吃到嘴里,每一口都是享受。


    两人在旁若无人的投喂,亲亲密密,池燕坐在沈佑春的左手边位置,再看面前铝饭盒里的干巴巴饭菜,顿时索然无味,真可恶啊,她是脑子有病吧要和他们一起吃饭,简直是找罪受。


    明明也没吃几口,可她觉得有点饱了。不过看别人谈恋爱,还挺有意思的,而且她也发现江惊墨对沈佑春是真好。


    很多时刻,她都在深深佩服沈佑春,一个村里出来的女孩,却擅于为自己谋划好生活,这一找就找到了江惊墨,还


    拿捏得死死的,只要不分开,未来的日子也是有了一重保障。


    果然啊,聪明人在哪里都不会让自己过得太差劲。


    现在的社会十七十八岁处对象很正常,大部分还是奔着结婚去的,不以结婚为前提的谈恋爱为耍流氓。


    再往前几年,这个年纪的人都要结婚当父母了,时代环境下的思想就是这样,池燕也没觉得有问题,只是谈归谈,自由恋爱的话,普遍会晚几年结婚,要是家里安排相亲的话就很快速了。


    沈佑春吃了两口,这才记起来身边还有一个人,她舍不得分出去,但面上还要假装客气地问,“池燕,你要不要吃?”


    “哈哈,不了不了,我不喜欢吃排骨,也不喜欢猪蹄,你们吃吧,我这碗饭都能吃撑了。”池燕尬笑,埋头就吃,努力减少自己的存在感,赶紧吃饱了走人,不能打扰别人的约会。


    再说了,她也没有胆子吃啊,要是筷子伸出去,江惊墨的眼神肯定扫过来。


    池燕说不上来原因,只是觉得,江惊墨虽然一身书生气,笑眯眯的亲切有礼,可她就是觉得,难以接触。


    知道他们两个处对象的时候,她还惊讶了一会儿,很感慨,沈佑春的速度够快啊,完全遵循了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的观念,江惊墨才转学来没多久,就立马拿下了,她竖起大拇指。


    同样的话,沈佑春不会再问第二次,既然池燕拒绝了,她就欢欢喜喜的继续吃,偶尔也“大方”的让江惊墨也吃几块。


    虽然他们吃同样一份,可一般都是她吃饱了,江惊墨才包圆剩下的饭菜。


    今天也一样,这段时间她的胃口被养好了,肚子里有油水不缺肉吃,饭量比以前小了不少,还剩一大半。


    江惊墨也不嫌弃,吃了精光,等她吃饱,三人也没在饭堂久待,去到饭堂后面有个水龙头和水槽,供学生洗碗。


    人多的时候还要排队,他们出来吃饭慢,现在过去没什么人了,就有零散的几个,说说笑笑,很快就走。


    这一路还发现了几对情侣,没有很明显,一起走还分开,中间能走过两个人,可他们会时不时的说话再相视一笑,离得远也剪不断两人之间的甜蜜氛围,细心一点,或者过来人,都能知道是什么情况。


    洗好了碗,池燕要回宿舍睡一觉,现在没有查寝,也没有规定一定要回去午睡,只是昨晚她睡不好,困死了。


    沈佑春和江惊墨去了秘密基地说话,她是挺困了,可要是不能去约会的话,心里更加不舒服,总觉得缺了什么。


    她想,自从和江惊墨处对象,她也变得有点奇怪了。


    饭后有点腻和咸,江惊墨像变戏法一样拿出了一瓶橘子汽水,是沈佑春喜欢喝的,两人腻腻歪歪说了悄悄话,沈佑春看见他拿出的物理书,给她讲解下午要去做的实验,沈佑春头都大了。


    她听得迷迷糊糊,可是,下午的实验课要动手操作,老师会检查,这是她的弱项,沈佑春可害怕了,现在只能临时抱拂脚赶紧复习,只是听得太困难了,记住后面的步骤,也忘记了前面说的过程,只能顾得了一方。


    相比起来,她更加喜欢风琴课,特别是老师点她起来唱一首,她的歌声动听,会得到鼓掌,比上物理课被老师点名回答问题,她尴尬的说不会要强多了,恰好下午的两个课程就是物理实验操作课和风琴课,给了她安慰。


    “不学了不学了,头疼,老师说就说吧,反正也不是第一次被说。”沈佑春的脸皮厚,被说的话她就再三表示下次肯定会认真学,只要认错的态度好,老师就不会计较什么,还会更认真教。


    应付考试的话,实验课分数占比不多,就算她拿的分数不高,加上其他分,零零碎碎加起来也还能勉强及格。


    各有所长,请允许偏科的学生存在!


    “好,那就先不学,可能是你今天的精神状态不好。昨晚睡不够吗,我刚才见你的心情不太好的样子。”江惊墨合起书,也不逼着她学,拍了拍大腿,“要躺一会儿吗,现在回去宿舍也晚了。”


    他们中午不查寝,很多学生都在教室刻苦学习,不是在教室,就是在外面拿着一本书看,或者朗读,偶尔有几个人还组织成了英语角联系英语口语。


    现在的大学生含金量太高了,谁都卯足劲的想要考上大学,珍惜读书机会,奔向未来,没有中午回去睡觉的习惯,也就晚上的时候住宿学生会点人数。


    沈佑春打了哈欠,嗯了一声,躺下来靠在了江惊墨的腿上闭目,亲都亲过了,有这样的亲密举动她也不排斥,而且这里还更凉快,宿舍不大很挤,住满了十二个人,逼仄之地难以转身。


    要是没得选,她也想和其他同学一样放学回家,到时间了再来上课,住在宿舍是真好不到哪里去,想要用水,需要自己去提,夏天还好点,到了冬天要排队接热水,那才是真的麻烦,洗澡也是一个大问题,要去外面洗。


    江惊墨脱下了一件格子外套披在沈佑春身上,抚过她的头发,然后轻轻拍着后背,“今天中午不开心吗?我去拿饭盒回来的时候看见你好像闷闷不乐,要是不开心的话,记得和我说,不要一个人憋着,我不想你不开心。”


    他不喜欢沈佑春对他有隐瞒,无论是任何事,包括自己的情绪变化,他想要全部知道,并且不止是想,而是已经在一步步侵蚀,他要她依赖他,到,再也无法离开,也离开不了的地步。


    沈佑春怔了一下,她没想到江惊墨会问出来,心底不知是惊讶他观察那么仔细,还是欣喜被放在心上重视。


    她睁开了眼睛,因为是朝里躺着,视线所及就是江惊墨腰裤以上位置,就是腹部了,虽然隔着衣服也看不见,可是躺着的位置似乎也不怎么好,不过大腿是很有力,沈佑春的脸一红,立马爬起来坐好,手背碰了碰脸颊都被热到了,“听池燕说了一件不好的事。是别人的,不是我,你别多想。”


    江惊墨瞥见她红了的耳根,他翘起嘴角,歪头过去看,日光下浅棕色的眸子泛着笑意,“那我可以知道是什么事吗?”


    他的声音很清朗,像是春风拂面的温柔,语气顿了顿,诚恳的补充,“我没有要打听你和朋友之间聊天隐私的意思,只是,这事总归让你听着不开心了,我心里有点介意,才想要知道的。”


    充满包容的,喜欢的心,不需要她去探索,他自己就直白的表露出来给她看,以往是亲密一点就会面红耳赤,现在依旧会脸红,可他还附加在行动和语言上,沈佑春不懂,这是江惊墨一步步培养起来的陷阱,只是觉得,江惊墨的胆子变大了,之前牵个小手都能紧张到结巴,现在都能偷抱她,偷亲她,还有什么他不敢做的。


    “说话就说话,别靠那么近。”沈佑春不知怎得,给他看得脸热的慌,心里也慌,总觉得有什么脱离了控制。


    “好嘛。”江惊墨垂眸,表情可见是被嫌弃的失落,听话的往旁边挪走。


    见他真挪了,沈佑春反而不开心了,还生闷气,气江惊墨那么听话做什么,却又说不出来,只是气鼓鼓。


    “我口渴了。”沈佑春的语气上扬,略带几分不满。


    江惊墨会意,连忙打开还剩一半的橘子汽水,可沈佑春没接,只是指责,“你离我那么远,我怎么喝啊。”


    “佑春别生气,是我的错,没有注意到这点。”江惊墨识趣的连忙挪过去,紧贴着沈佑春,这回沈佑春满意了,小小撅起的嘴,变成了向上弯翘起,笑意浮现在眼里,见她开心起来也喜欢他的触碰,江惊墨也不由跟着傻笑。


    沈佑春接过汽水喝两口就还给了江惊墨,而江惊墨将剩下的几口给喝了,他们对着同一个瓶口,和亲吻没区别。


    见到这一幕,沈佑春又忍不住的脸颊发烫,可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回到了上个话题,稍微解释了池燕和她说的事。


    末了,她看向江惊墨,疑惑问,“这些


    人在临鹤县那么猖獗,到处收保护费,还欺负人,现在更是想要害人性命了,宋县长就不管的吗?”


    倒也不是质问,只是单纯疑惑难道就放任不管了?可是经过昨晚的初步接触,宋县长又不像这种人,看着挺正派,是做实事的。


    既然江惊墨是宋县长的侄儿,是不是真的她不知道,是听宋县长都这样称呼了,江惊墨应该知道一点吧。


    江惊墨沉默了一会儿,手里拿着汽水瓶在把玩,手指用力往下摁的时候瓶身下凹,就会有清脆声音响。


    他慢条斯理地说,“自古以来,旧朝新的过度,往往都会伴有乱象,这是社会的必然形态,也是和经济,政治,文化等因素有关,不是进行人为管控就能全都避防,甚至,管控不好,还会朝更恶劣的形势所发展。”


    沈佑春听着,望着江惊墨的侧脸,人还是这个人,还是沐浴斑驳阳光很温柔,可有一瞬间给她的感觉颇为冷淡。


    可再看去时又没有了,依旧温和,江惊墨偏头,推了推眼镜,朝她露出从未改变的腼腆笑容,或许是错觉罢了。


    “听不太懂,说人话。”沈佑春懒得思考,总觉得很麻烦。


    江惊墨加深了笑意,“意思就是,他会管,他也看不惯这种恶劣的势力在滋生和蔓延壮大,可这里面的关系错综复杂,有利益纠葛就意味着一条线上有无数蚂蚱,动了一只,就动了全部。怎么管,是一个大难题,并不是说他拍板要管,就能施展开来,就算是古代的皇帝,还会有群臣牵制。”


    官系里讲究互相制衡,只要一方出现弱势被踢出局,那么就意味着有其他势力成为天枰上的新筹码。


    管理不是动动嘴皮子,光在脑子里幻想各种情况就能顺利实施,特别是在内办事,自上而下都有一条派系链子。


    牵一发而动全身。


    沈佑春似懂非懂点头,明面上的道理她能理解,可这里面的复杂,就不是她能够知道,她也没有接触过。


    “睡觉吧,保留点精力,下午还要面对实验操作课。”江惊墨不欲再往下说,她还太弱小,远远达不到走进这个圈子里的能力,而他不同,自小就耳濡目染,会拿笔开始就看父亲的文件了。


    沈佑春点头,想不通的问题,她不会故意为难中自己,很快抛掷脑后,她可不认为自己会比宋县长他们聪明。


    只是……沈佑春要躺下时,又坐起来,定定的看着他,问了一句,“你会护着我吗。”


    她不想去问江惊墨的身世,问不问的,现在都谈了,又不是她问了就会有所改变一样,她只在意,江惊墨能不能护着她,并非是盼着自己出事,而是,谁又知道万一呢,将来的事说不准。


    所以,她考虑好了,就算要分手,不能是她直接提出来,而是让江惊墨先说,或者找到一个理由来提,而这个理由,还是能让江惊墨对她产生愧疚心,不过这个机会目前还没找到。


    “会。”江惊墨点头,坚定的,没有丝毫犹豫。


    他再聪明,也没有住在沈佑春的脑子里,猜到七八分,却不知道她具体在想什么,只当是听池燕说的事害怕了。


    江惊墨抚过她的脸颊,“别怕,有我在,没人会伤害你的,无论是谁都不行,相信我。”


    “那你发誓,无论发生什么事,你都要像今天说的一样,做到要护着我,不能食言。”沈佑春不相信承诺,可她不介意先得到承诺,年少时的初恋,只要足够喜欢,最后分开也会牢牢记着。


    遗憾,才是最厉害的致命点。人对过去的记忆,相比于开心幸福的瞬间,永远都是对遗憾的事和人最难以忘怀,甚至在反复想起后加深了放不下的执念。


    她就算要分手,也是因为外界原因分,让江惊墨心里留下“遗憾”的刻骨记忆,这样,以后江惊墨就是她的隐形人脉了,连带着,宋县长也是。


    她始终不认为,他们会走得远,之前以为只是有钱都认为不可能,现在或许还是官家的背景出身更加不可能了。


    门第永远是一道无法跨越的鸿沟,她又不是一个爱幻想的女生,只喜欢看实际,只有到手的好处才是真。


    她反复需要承诺,江惊墨不觉着烦,还很甜蜜,认为是在乎他的表现,“我发誓,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会对你做到信守承诺。不论是现在的我,还是将来的我,都不会变。”


    沈佑春满意了,她双手拉着江惊墨的衣服,随着江惊墨顺着力道弯腰低头,沈佑春就抬头,凑过去,一个吻印在了江惊墨的唇上,触碰一瞬间,软软的,江惊墨的眼睛也睁大了一下。


    “这是盖章,永远都不许变。”


    沈佑春笑得狡猾,可在她要松开时,腰上有力量禁锢,她被江惊墨圈在怀里,还卡着她的腰往上提了提。


    随后他的脸在眼前放大,沈佑春刚想说话之际,就被江惊墨掠去所有气息,被他温柔里带着强势的占有。


    沈佑春瞪大了眼睛,脸上迅速爆红,心跳快到要蹦出嗓子眼,而江惊墨的脸红程度,和她不相上下,目光害羞。


    慢慢的,她松开了抓着衣服的手,改为环抱上了江惊墨的腰身,任由他带着她体验一个新奇的世界。


    这才是他们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吻。


    生疏稚嫩,磕磕碰碰,却紧密纠缠,你追我赶。


    第39章 八零初恋那件小事16什么!沈有金被……


    每周每个班都会有两节风琴课。


    虽然课程表是固定的,可也会面临老师有事需要调课的情况,而沈佑春他们班,这周五下午的劳动课就被调到了周三,而周三下午的风琴课则是调到了周五下午来上,教风琴课的老师也不多。


    每次有风琴课,教室外都会涌来很多人,别的班级来他们班,而他们班的学生也会去别的班听,更何况是周五下午最自由的时候了,下午基本没课,不是自习就是劳动,知道有音乐课就来了。


    教室里,黑板上是音乐老师写下的五线谱,而正在对着乐谱弹奏的音乐是童年,熟悉的旋律出来,里里外外的学生都跟着哼唱,声音很齐,脸上洋溢青春笑容,氛围很好,格外热闹。


    这首歌的传唱度很高,每天放学走在街上,那些个音像店都会播放,聚集了很多十七八岁的年轻人围观。


    学生的热情,自然是老师所喜欢看见的画面,她笑着教学,很认真。


    等准备下课之前,老师要点一个学生起来演奏,她一说出口,跟唱而喧闹的教室立马就安静下来,走廊上趴着的学生好奇看。


    大部队合唱可以掩盖过自己的声音,可是单独演奏的话,那就不一样了,不论自己的声音,好听或者难听全都暴露出来,而大部分的歌喉可没有被赋予天赋,唱得普通,严重的跑调。


    音乐老师当然知道学生的情况,她也不想为难人,音乐是带来精神上的享受放松,而不应该是负担,她热爱音乐,自然也不想音乐被嘲笑,故而也存了几分清傲,还有面子问题。


    她看了一圈,目光再次落在了沈佑春身上,笑着说,“佑春,你愿意上来为大家演奏吗。”


    音乐老师的性格温婉,说话轻声细语,穿着也时尚,画着淡妆,三十几岁出头,举手投足是一位优雅的女性。


    这年代能够学音乐,家境都是不错的,她也不例外。


    沈佑春站起来,浅笑点头,“老师,我愿意的。”


    她一点也不紧张也不怯场,相反,很享受这种众多目光跟随的感觉,还更加自信了。


    只要是在自己会的领域,有表现的机会,她一向很会把握。


    比起脚踏风琴,她更喜欢手风琴,要是用脚踏风琴,每次音乐老师要上课的时候都要学生去抬过来教室,而且脚踏板太吵了,可手风琴就不一样,拿着方便,噪音不大,沈佑春很喜欢。


    学校是两者都用,不过今天上的风琴课,音乐老师是带着手风琴来。


    沈佑春来到讲台,小心又熟练的


    准备好手风琴,试了试手感,她也不需要调,刚才老师拉的曲子就是童年。


    她长得好看,高高扎起来的头发松垮了点懒洋洋,发尾微微翘卷,耳畔还落下几缕,夏日的暖光穿过树叶过滤一层热只剩清亮,再透过玻璃窗落在了她身上好似镀了层亮光,眉眼如画的明媚朝气,笑起来眼睛弯似月亮。


    大家安静下来,傻笑的看着她在试音,沈同学真好看呀,莹白的脸,好看的五官,好似一颗圆滑珍珠。


    江惊墨靠在窗边,左手拖着脸,右手拿着笔,时而笑容温柔的看向台上的沈佑春,时而又低头动笔画,雀跃在纸上的少女模样,美好,灵动。


    夏风吹动她的裙摆,发丝拂动,晃呀晃,窗外躲在树叶里的知了还在叽叽咋咋叫唤,晃进了少年人的心事里留下涟漪,明明很安静,却又像是开启了一场很热闹的旅途,终点是在她身边。


    试好了,沈佑春抬眸,细碎亮光揉碎藏在了她的眼眸里,指尖勾起头发挽在耳后,浅浅一笑,明眸皓齿。


    随着旋律在指下轻跃而出,过了前奏,她的歌声和伴奏融为一体,甜美干净的声音传遍了教室内外。


    “池塘边的榕树上


    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


    操场边的秋千上


    只有蝴蝶停在上面  ”


    大家听得陶醉,有人带头拍掌合旋律,然后跟着合唱,慢慢的,大家也是同一个节奏。


    教室外的如此,教室内的也不遑多让,闻声而来的同学越来越多,挤满了走廊,合唱被风吹向了校园和远方。


    小小的陈旧教室是藏不住的新鲜青春。


    “诸葛四郎和魔鬼党


    到底谁抢到那支宝剑”


    唱到这里,有人喊诸葛四郎,也有人喊魔鬼党,笑作一团,到了下一句又能跟上齐唱。


    “一天又一天


    一年又一年


    盼望长大的的童年”


    词罢,伴奏停。


    沈佑春将手风琴放在讲台,微微鞠躬,“谢谢大家,献丑了。”


    “弹的好,唱得好,人也好。”音乐老师笑着打趣,看向里里外外的学生,“你们说,是不是。”


    大家欢笑齐声喊,“是!”


    此刻,沈佑春已经把江惊墨的腼腆害羞笑容给完美复制过来了,她微微低头,是害羞的,也是自信的。


    音乐老师带头鼓掌,“让我们用最热烈的掌声感谢我们的沈佑春同学带来一场完美演奏。”


    顿时,鼓掌声震耳欲聋,男生喔喔个不停,女生也是佑春的喊着。


    乘着大家的欢呼和好感目光,沈佑春回到了座位,上扬的嘴角久久没有抚平,手心冒汗,可心里在激荡。


    她远没有看着的这般镇定自若,相反,她要紧张死了,可是,她这个人在越紧张的时候面上越淡定,外人看不出来的,只有她自己知道,她现在的小心脏在发抖,跳动很大,就要冲破胸膛飞出来了。


    她也明白,她表现得很好,没有出错。


    沈佑春这样告诉自己之后,情绪在慢慢冷却安静下来,人的自信需要培养,她在没有的条件之下抓住了仅有的机会,也能把自己培养得很好。


    她为自己感到自豪!


    由内而外的自信气质,令沈佑春看起来除了好看,更抓人眼球的就是灵动,漂亮的皮囊会有很多,可单出就容易寡淡,皮囊再好看,也由灵魂支撑。


    如果她回头的话,就能看见,江惊墨望着她后背的一双眼睛,笑意和喜欢就要溢出来了,应该说已经流淌了。


    让他不爽的是,有很多男生也带着爱慕的目光朝沈佑春看去,不止是班里的男生,就连走廊外还不肯散去的也有不少。


    可是不爽归不爽,江惊墨也没想过要折断了这双漂亮的翅膀,更愿意放飞,看其翱翔。


    因为他有强大的信心去相信当枝头雀蜕变成凤凰时,选择的栖息地依旧是他身边,而不会是别人。


    放学之后,他们还是和以前一样前后脚离开,只是这次,走在路上,看向沈佑春的目光多了不少,还多了很多自来熟的同学打招呼,一起并肩走出校门聊天,有男生有女生,这个时候,江惊墨就被忽略了,往旁边挤走,越走越边缘,只能看着沈佑春身边围了很多人,好似和他越发远离。


    江惊墨推了推眼镜,眸色暗沉,飞快划过冷凝,可触及沈佑春的明媚笑容,他又压下了这份不悦之情。


    她开心就好。


    到了校门口,大家说了再见各自散去回家,沈佑春这才回头看,没见到江惊墨,她看四周一圈,才发现他已经先一步走在了前面,站在一颗树下等她。


    沈佑春走了上去,本来想质问他怎么不等她,自己一个人先走了,可是看见了江惊墨那双委屈的眼神,沈佑春又把话给憋了回去,貌似是她把他给忽略了彻底,没有想起来存在。


    忽而心虚了,沈佑春的目光也跟着闪躲,在想着说些什么来占据主导权。


    江惊墨垂眸,盯着鞋尖,很失落,“佑春拉的风琴很好听,歌声也好听,我好喜欢,要是能每天听到就好了。可惜的是,你不是只为我一个人唱的,那么多人喜欢你,我已经排在了最末尾。”


    每一个字不提指控,可是话里话外都是在指控她为了别人把他给遗忘了。


    沈佑春难得在他面前底气不足,微微歪头,凑到了江惊墨低头的视线之下,抬眸看他,“你吃醋啦?”


    这个角度,江惊墨能看见她的眼睛圆圆的,带着狡黠和讨好,他是有点生气,可这刻又被这盆属于沈佑春的春水给浇灭了,他还有点无奈。


    “我不应该吃醋吗。”不过江惊墨说得心堵,闷闷的,说得还有些急促和害怕,“女生就算了,可是,还有那么多男生围着你转,我很高兴佑春可以交更多的知心朋友,可以拥有更多的开心,可是,我又不想看见你的注意力被别人抢走,把我晾在一边,原本那只是我的,我想让你只看着我。”


    沈佑春听着,笑了声,她站直身子,双手背在后面,像是看着什么奇怪的现象,“没想到你个书呆子也有霸道的时候。听听,说什么还只能看着你,我只能是你的。好啊,这是暴露了你内心深处的邪恶思想了对不对。”


    她一纠缠,江惊墨就败北了,闹得脸通红,想说什么可是又嘴笨的说不出口,只能生着闷气的不服气,江惊墨低下头,先一步走在前面,脚步却又不快,那是等着沈佑春追上去的意思。


    沈佑春摸了摸鼻子,如了他的愿望,三两步追上去,歪头去看,“有没有哭鼻子?哟,委屈得眼眶都红了。好嘛好嘛,别生气,我知道错了,不应该只顾着和别人聊天,却把你给忘记了。”


    她知道江惊墨对她的脾一直很气软和,也很好讲话,平常怎么吓唬都行,在吃醋上却很有底线。


    即便她还真没别的意思,就是一时间飘飘然,和别人多聊了两句,不过这行为确实不对,避免给江惊墨留下不好的印象,影响到以后分手了她这个“遗憾”的地位,沈佑春愿意低头道歉。


    江惊墨偏头,眉眼倔强,“我没生气。”


    沈佑春可不信,还没生气呢,这怒气值都要从头顶冒出来了,一片乌云。


    她知道怎么哄,一用一个准,见着没什么人看他们了,沈佑春大了胆子,伸手去牵上了江惊墨的手,然后五指穿过指缝,来了一个十指相扣。


    江惊墨的身子一僵,手心温度攀升,耳根子也在一寸寸红透,没有放开还主动抓紧了,他翘起了嘴角,维持不过几秒的情绪,很快就得到了安抚。


    小样,在她面前还装呢。见着哄好了,沈佑春偷偷一笑,晃了晃两人紧牵的手,故作问,“还生气吗。”


    江惊墨摇了摇头,这回终于舍得回头看向了沈佑春,腼腆笑着,“我知道的,佑春肯定也舍不得让我生气。”


    看看,刚才那失落的样没眼看,这会儿要是有尾巴和耳朵,都能得意摇


    晃了。


    要不是看他一脸无害,沈佑春都以为是故意逗她的,可是言行太过自然,她也不会这方面去想。


    她刚想说什么,忽然停下脚步,“怎么没见沈有金?”


    初中那边的放学比高中早,一般周五放学,都是沈有金先来校门口等她出来再一起回去,可是现在却没见人。


    也是过于习惯这样的模式了,沈佑春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缺了什么。


    江惊墨说,“他可能还在学校,有事情耽搁了。这条路是来往两个学校的必经之地,我们走去初中部找他就好。”


    沈佑春点了点头。


    只是他们还没走几步,迎面跑来一个男生,面色着急,鼻青脸肿,一瘸一拐。


    沈佑春知道他,名叫万鸿,和沈有金是同学也是好朋友,他们见过几次面。


    沈佑春叫住了他,“万鸿,你怎么在这里,还这个样子。”


    “佑春姐,有金被打了!”


    万鸿像是看到了救命稻草,连忙跑上来,手舞足蹈,语不成句,急得都要哽咽了,可嘴角有伤,一说话拉扯伤口,他就疼得面皮抽,嘶嘶声。


    “什么意思,你冷静点,给我说清楚,沈有金怎么会被人打。”沈佑春一听那还了得,抓住了他的手臂追问。


    沈有金是有脾气,可绝对不会莫名其妙打人,更别说出去学校外面打架了。


    第40章 八零初恋那件小事17那是“鬼屋”……


    “佑春,先别着急。”江惊墨拉住了沈佑春,“我们边走边说,光是站在这里会耽误时间。”


    后一句话,江惊墨是转头看向了万鸿,“你现在带我们去找有金。”


    “嗯!”万鸿抬手擦眼泪。


    一路跑来找到了他们,他这慌乱的心才是稳住了。


    万鸿转身走在旁边带路,嘴里也解释了事情由来,“这事说来都怪我。今天下午我们没有课,我和有金都有**镜,然后我就和有金说我知道有家音像店出了新唱片,要不要出去买,有金被我说动心了,我们两个就在放学前偷偷离开学校,去外面的音像店去买到了心心念念很久的唱片。”


    “本来是已经买到了,是我们两个拿自己所有的零花钱买,商量好由我带回家,然后约好了等周末的时候有金找机会上来城里,来我家,我们再一起听。可是在我们返回学校的路上,没想到碰上了几个街头小混混。”


    “他们把我们两个拦下来,说,要我们将手里的**镜,还有唱片都交出去,然后再给一笔钱交保护费,以后在这条街,他们就会保护我们,而且还是每周都要交,一次都不能少,周一就要给他们。”


    万鸿说到这里,捏紧拳头的很愤慨,“我和有金当然是立马拒绝,可是,他们嚣张习惯了,见到我们居然不乖乖的上交,扬起拳头就要给我们一个教训。然后就打了起来,我不够打,有金拉着我跑了之后,让我过来找你们,他说,他先跑进巷子里躲一躲,巷子的路很饶,他们不容易抓到人。”


    “对不起,都是我的错,现在还让有金帮我扛揍。”万鸿低下头,很是自责。


    是他想要逃课出去,但是自己一个人没胆量,然后叫上沈有金的,现在发生这种事,全都是他的责任。


    沈佑春听着心里是有气,不过也不全是怪在万鸿身上,事情已经发生了,再怪也没办法回到逃课之前。


    “他自己也想出去,他要是不想的话,你拿绳子绑了他也不肯走。”沈佑春说得咬牙切齿,感情她说那么多话都当耳旁风了是吧,还是觉得一直都没有发生不好的事,就没把她的提醒放在心上记着。


    等把人找到了,她不把沈有金狠狠臭骂一顿,她就跟沈有金姓!


    江惊墨知道她就是说气话,实际上心里比谁都着急。江惊墨牵过沈佑春的手,触摸到了和以往的温度不同,这会儿有点冰冷,是担心出来的发冷,他皱了皱眉头,牵手的力道抓紧了些,问万鸿,“他们有几个人。”


    “五个。一开始是我打两个,有金打三个,后面看我打不过被揍,有金又来帮忙,然后一个打五个,最后就打不过我们就跑了。”


    万鸿抓了抓头发,愧疚之心要将他淹没。


    都怪他太没用了,打个架居然还能打输,爸妈说早点睡能长高他还不信,以后他再也不晚上偷偷看小说玩游戏了,一定要早早就睡觉,争取和有金一样高,一样壮,以后也能一打三!


    “这小子,倒是没长一身肉。”沈佑春缓了缓脸色,知道打不过就跑,还知道躲,也没有那么蠢,否则的话她都要气死。


    江惊墨也是这样想的,打不过就怕,这不是丢人的事,打不过还要面子的死犟着,那才是真的愚蠢。


    “别担心,有金不笨,聪明着,不会让自己傻站着就被打的。”


    他的话是在安慰沈佑春,可是,实际上,江惊墨心里对沈有金的不满达到了顶峰。


    这种废物,自己惹了事却没有能力摆平,现在还让佑春跟着担心!


    不过这个想法,江惊墨是没去和沈佑春透露,只是盘算着,之后想办法把人带回去,拖后腿的没必要再靠近。


    他们跟着万鸿走,万鸿自小在本地长大,知道各种小路,从小路过去的话路程要比经过初中学校门口要近的多。


    “有金就是跑进了这个巷子,只是这里的巷子和迷宫没有差别,不容易找到路。我也不知道有金现在跑到了哪里。”


    万鸿站在巷子门口,回头看向他们,“要进去找吗,我带路的话,可以走到尽头的出口,可是有三个出口。”


    比起他们,沈佑春更为熟悉沈有金的性格,他不是喜欢一直乱跑的人,“巷子里会有洞或者能住的房间这些吗。”


    “有的有的!”


    万鸿直点头,“我知道有一处地方,是老房子。这个巷子放在古代还是一个有钱富商的院子范围里,他有个痴傻的独子很喜欢玩捉迷藏,就叫人建造了这个院内巷子迷宫。后来时代变迁,院子被一分再分,变成了很多个小院大院,里面住着很多职工家庭,反正都被分得差不多了就剩这个巷子迷宫。不过在靠近巷子边还有房子,是耳房,已经很破烂了,背着光阴森。”


    “我听啊,以前里面死过很多人闹鬼,没人敢去靠近,经过都是远离。”


    万鸿说起这话,还是压低了声音不敢声张,环境是没有以前紧,可他自小也经历过那种一点风吹草动就担惊受怕被举报的场面,谨慎刻在了骨子里。


    村里受到的影响少,都是根正苗红的老农民,举报他们没好处,可是城里工人就不同了,举报了会有工人岗位空缺出来,还要好东西拿,这也导致了举报成风向,谁家不是嘴巴禁闭着,就怕说错了话被惦记上举报。


    沈佑春再问,“这话你和沈有金说过吗。”


    “提过的。”万鸿点头。


    那还不是,兄弟之间聊天就会吹嘘自己多厉害,万鸿就以“探鬼屋”为由来抬高自己的厉害形象,这和沈有金聊天时说的鬼屋就是巷子里的耳房。


    “那肯定就是在里面了。你知道路怎么走吧,带我们过去。”沈佑春说得肯定。


    “知道的,我小时候去过。”


    万鸿虽然纳闷为什么说得那么相信,可他也不敢浪费时间,走在前面带路。


    他小时候是真来过,小孩子都是天不怕地不怕,一群小朋友就喜欢来闯“危险”,只是他们走到门口,看进去觉得太阴森了就敢进屋子,只算探险一半,不过路他还是记得怎么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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