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八零初恋那件小事18发了发了!……


    昏暗的破旧屋子里,沈有金靠在角落,摸了摸红肿的嘴角,青青紫紫的眼睛,脸,他疼得不敢吭声,就怕引来那五个还在穷追不舍的混混,为了吸引火力,他身上还带着唱片和**镜。


    原本以为,他已经跑来


    了这里,那几个人跟不上的话肯定会放弃,这样他就能离开安全回去学校,谁能想到啊,像老鼠见了大米一样,紧追不舍,就没有要放弃的意思,大有不拿到东西不罢休。


    沈有金都无语了,慌乱之下,他记起来万鸿说过会巷里有“鬼屋”的存在,作为山里的孩子长大,晚上听着狼嚎声长大,三更半夜为了一口肉进山更是常事,乌漆嘛黑的森林里走夜里都不怕,还会怕这么点传说中的鬼屋啊,真是闹笑话了,沈有金记性不错,还有运气在身,还真让他找到了鬼屋。


    不过这五个小混混,很好的表现了什么叫穷都不怕还怕鬼啊,还真又跟上来了,五个追一个人,怎么甩也甩不掉,沈有金一阵恼火,还有心虚。


    至于心虚的是,他知道现在放学时间了,等万鸿找到他姐说明情况,他肯定会被揍,他姐的脾气要比五个混混凶多了,背后还站有姐夫,更可怕。


    万鸿啊万鸿,你小子可把我害惨了。


    沈有金心里流泪。


    他不敢想象,等见到他姐的时候要怎么面对滔天怒火。


    耳房有个小窗口透入光线,不至于太黑暗,只是窗口太高了,而门已经破破烂烂,一点闯入都抵挡不住,他也不敢关起来,那么明显动过的痕迹,不用怀疑了,一看就知道他跑进来躲着。


    只是坐以待毙,也不是他的性格,这和同长辈进山捕猎不同,现在他是猎物,再不主动就会被抓住了。


    借着透进来的一丝光线,沈有金眯着眼在耳房里打转,尽量看有什么趁手的东西,或者极佳的位置做陷阱,就当成是进山要挖坑,等待猎物往里掉一样,可惜,屋内灰尘很厚,木桌都被白蚁吃烂掉了,一碰就碎,拿来敲人更不行,一点伤害力度都没有。


    万鸿说过,巷子里有两个耳房,但不是建在一块,那些个混混不在这边,看来是找到了另外一个,可过去找不到他的话肯定会分开行动,一批人过来他这边,留给他的时间并不多了。


    还有万鸿,也不知道找到他姐和姐夫了没有,就算找到了,过来也需要时间。


    沈有金摸了摸红肿的嘴角,疼得嘶嘶声,还真不甘心妥协,就这样把钱和东西叫上去给保护费,那也太丢面子了吧,他存钱零花钱不容易。


    作为一母同胞的亲姐弟,他和沈佑春也有不少像的地方,比如说都是好面子得很,丢脸的事尽量避免。


    而且这不是拿钱消灾,给了一次就能摆脱掉的,而是每周都要给,只要给一次尝到甜头,认为好拿捏,他们就会更加猖獗过分,一次要的比一次多。


    不到万不得已,他才不会交保护费,真的没办法了,那就另说吧。


    沈有金在耳房里打转,灰尘太大了,他还要捂着口鼻,呼吸有点艰难,再加上这里背光本身就黑暗,还因为腐朽味太重了,有股阴森感,确实和传闻中的鬼屋有点像,不过还没晚上山里风吹过就像鬼哭狼嚎一样恐怖。


    他找不到能设陷阱的东西,耳房是用青砖砌,门是横木搭建,屋内很多东西也都是木头,由于房子太过老化了,墙也松松垮垮,还能掰出一块砖头来。


    沈有金找到了一个比较容易拿砖头的角落,准备拿两块砖头当武器。


    等他们真的找来了,他就守在门口,先敲两个人的脑袋,还剩下三个人,勉勉强强能打得过,胜率还是很大的。


    “这是什么?”沈有金蹲在窗口下来方向的角落,这里是昏暗和光线交汇处,也没有那么黑,还是勉强看得见,只是看得不清楚,他只是见到有砖头歪了,手就伸去抓出来,是很容易,可也看见了里面藏着的一包东西,是用一块藏青色布抱起来,布条绳子系好,没有沾染灰尘,看起来还挺新的。


    沈有金拿出来,在手里有点沉甸甸的重量,也不平整,隔着布还有点咯手,在好奇心的驱使之下,他打开袋子了,看到的第一眼,沈有金目瞪口呆,立马捏紧布收起来,紧张似的左顾右看。


    等缓了缓怦怦跳的心,他又打开了弧度,悄咪咪偷看,还伸手进去摸了摸,确定是真的,不是在做梦,东西也不是假的,沈有金眼睛发亮,兴奋得要尖叫,他拼命压住,这才没有喊出声音来。


    发了发了!


    自从读书之后,他就无比的痛心,爸妈为什么给他取了有金这个名字,他觉得挺丢脸的,一听就很村里名,一点都不像坐在教室里读书的学生,而且还不是和五姐一个佑字。


    现在沈有金觉得,这个名字好,非常好,还真能给他带来财运!


    其实是取佑字。


    沈佑春的名字,按照前面四个姐的金玉银珠来取,到了沈佑春这里,本来沈父想了想是要取一个沈宝花,可是慢了一步,被族里一个也生了女儿的堂弟给他女儿取了,那时候村里也有知青在。


    见着有人叫知青帮忙取名,恰好,他们接济过一个下乡时比较困难的知青,就拜托她取一个名字,沈佑春是在春天生,那时候还下一场春雨灌溉,万物生长很好,就她取了一个沈佑春。


    沈父琢磨着,佑字很好,他还是识一些字的,知道佑大气,要不然放在古代也不会有什么天佑我什么什么之类。


    他拍板要了这名。放在之前,他们取名都是排辈分,可听着有人因为排辈分取名被举报过是封建残余,那会儿就不敢取了,谁家有孩子,都是各自取,现在开放之后,家里新一代结婚生子了才继续用辈分取名的事。


    后面隔两年,心心念念的儿子终于来了,沈父很开心,名字也苦思冥想,决定一样用佑字,取名沈佑金。


    可是后面去登记上户口了,因为他的普通话不标准,再加上口音上的问题带来沟通障碍,登记人员给听成了有字。


    等沈父一看,名字错了,可有字不错,有金有金,多有前途,也就没再改过来。


    沈有金不知道这些过往,只是现在的意外之喜,让他排斥了十五年的名字,第一次那么喜欢!


    沉浸在喜悦里,忽然听到了有杂乱的脚步声靠近,沈有金立马收起了笑容,关闭呲牙傻乐的嘴巴。


    他看了看手里的包裹,放回去不行,太明显了,他能找到是提前一步的幸运,还有鬼屋的名头在前,进来的人少,可是敢来的也不是没有,放回去了,等明天,是不是他拿的就是个问题了。


    沈有金的衣服没什么口袋,也装不了多少东西,他想了想,脱下穿的一件薄外套,把东西分别放进两个袖子里扎好保证不掉,再把衣服往腰上系,看起来是有点鼓,不过也不算多明显,只要不是特别留意的话就还好。


    这衣服还是上周姐夫买给他姐新裙子时,他也得到的新衣服,一直都宝贝着,穿一天就要洗干净挂起来,就差没有供着了。


    我可真是个大聪明。沈有金包装好,他拍了拍腰,很满意点头。


    听见脚步声靠近,他捡起两块砖头,轻手轻脚去到摇摇晃晃的破烂门后面进行守株待兔。


    “其中有一个耳房就是在这里,我也不知道有金是不是就藏在这个。”万鸿着急担忧的声音隔着远轻飘飘传来。


    沈有金是听到了,可不真切,不确定是不是,他决定再等等。


    “闪开!”


    她身后有江惊墨在,沈佑春一点也不害怕,虽然说江惊墨也不像是会打架的人,一个书呆子,可是给她的安全感和底气很足,导致了沈佑春没有过靠不住的想法。


    她推开站在前面的万鸿,走到了耳房门口,朝里看是乌漆嘛黑,靠近时一股腐朽尘埃味和阴森冷气扑来,沈佑春捂了鼻子,可也没多怕,村里的晚上四周都是树,风一吹时,可比这可怕多了,有什么的。


    “沈有金,你在不在里面,没死就吱一声。我数到三。”


    “三!”


    沈佑春也不给时间,话刚停,三字马上就喊出来。


    “吱!”


    里头,沈有金头皮发麻,一秒钟都不敢耽误,连忙吱了一声,生怕晚一点就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姐,呜呜呜,姐,你终于来了,我害怕再也见不到你了。”


    沈有金站出来,在沈


    佑春瞪着眼开骂之前,他先是光嚎叫没有眼泪的哇哇大哭了一声,张开手扑向沈佑春求安慰,鼻青脸肿,一瘸一拐,情况比万鸿还严重,卖惨起来,还是真可怜。


    不过在抱到沈佑春之前,看见了沈佑春身后的江惊墨,沈有金立马转个弯,和万鸿来了一个兄弟拥抱。


    万鸿不明白情况,见着他没事,心里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再听见了沈有金的话,他是悲伤从心里来,同样抱着沈有金哇哇大哭,不过他哭得就比较真情实感了,是真的眼泪汪汪。


    “行了,在我面前还装模做样,你眼睛一转,我就知道你想做什么事。”沈佑春可不吃这一套,当担忧散去的时候,伴随而来的就是一股子怒火燃烧。


    她揪着沈有金的耳朵拧,“好你个臭小子,学会逃课打架了是吧,长本事了啊,翅膀硬了飞就一个给我看啊,那么厉害,现在怎么不飞了!”


    “疼疼疼,姐,我的亲姐,您可轻点,我耳朵要掉了。”沈有金低头弯腰,见着沈佑春还是很生气的面容,他讪笑说,“嘿嘿,姐,翅膀那不是被你捏在手里嘛,你不同意,我哪儿敢飞啊。”


    沈佑春松开他的耳朵,呵呵了声,“没胆?我看你胆肥的很!”


    “有金,做事之前要动脑子思考,不要让你姐姐跟着跑上跑下担心。”江惊墨也补充了句,视线落在沈有金身上,目光淡淡的很冷漠,不复沈佑春看见的温和包容,很有压迫感。


    见到姐夫开口,还被冷冷盯着,沈有金不敢再嬉皮笑脸,面上是愧疚,低下头,“姐,我知道错了,你别生气了。”


    万鸿也在一旁低头,喃喃说,“是我的错,你们别怪有金了,要骂就骂我吧。”


    “行了,先回去。”沈佑春见他脸上是五颜六色的伤口,目光挪开,来个眼不见为净,“先去医院处理伤口了。”


    她发话了,没人敢反对,沈有金和万鸿默默跟在身后。


    这一插科打诨,注意力也都在伤口上,没人多加留意到沈有金腰上系衣服的情况。


    他们走了之后没多久,那五个混混从另外一个耳房赶过来了,本来早早就去到发现没人,可是走一半迷路了,转了老半圈这才找到这里,一样没见到人,肯定是跑了,他们气得骂骂咧咧,有人走之前踢了一脚桌椅立马就散架,还有不少白蚁钻出来四处乱窜。


    夕阳被黑夜吞噬,黑暗覆盖了城市上空,除了个别开灯明亮,这一片很黑暗。


    有个人偷偷摸摸来到了耳房,进去之前,还在门口左右看了看确定没人了才走进去。


    他轻车熟路来到地方,可蹲下来一看,东西没了,挡着的砖头也没了!


    他的眼神一下子就变得凶狠,站起来在屋子内转一圈,检查一遍,确定不久之前有人来过,东西肯定是他们带走了。


    来一趟却是空手而归,他压下怒火,只能愤恨离开。


    第42章 八零初恋那件小事19你去过了,我也……


    医院距离不远,万鸿在半路和他们告别了,将身上所有的钱都给了沈有金去检查,并约定明天见面,他会承担医药费,沈有金不要,他硬塞之后就跑了,有点瘸,但问题不算大。


    现在天色已经很晚了,街上亮起灯光,万鸿需要回家,要是父母等不到会着急。等他一身伤回去还知道是逃课打架,肯定免不了被一阵抽,万鸿已经犹豫着要不要去奶奶家躲一躲。


    而沈家这边,沈有金这样也不好回去,只能拜托江惊墨让孔叔回去沈家说一声情况,这周就不回去了。


    当然也不能说是因为打架受伤,随便找了个借口,且孔叔还是在宋县长一行人里,沈父认识,不会怀疑。


    沈有金在进去找医生之前,他脱下衣服给了沈佑春拿,眼神暗暗传递,“咳咳,姐,你帮我拿一下,等下我检查不方便拿。这可是姐夫帮我买的外套,贵着呢,我很宝贝的,你一定要帮我拿好了,不能弄丢啊。”


    他装模做样的提醒了一句,沈佑春的眼皮子一跳,刚想发火,胆肥了是吧。可下一秒,衣服到手的时候有点重量,还咯手,她秒懂,立马不耐烦地说,“就你屁事多,还不快点进去看。”


    沈佑春背了一个包,衣服可以放进去,可是,她嫌弃太脏了,打架的时候沈有金被摁在地上滚,沾染了灰尘,还是拿在手上吧,不要脏了她的包。


    两人的“眼神传递”实在不怎么高明,像小孩子过家家一样,江惊墨不想说他都看出来了,免得两人心惊胆战。


    等说完之后,他这才斯斯文文开口,“佑春,你先在外面的长椅坐着等一会儿,我陪着有金进去,有金是男生,脱衣服检查你在不方便。外面天黑了,不要乱跑,我们很快就出来。”


    白天还好一点,顶多就是抢劫威胁,晚上会很乱,特别是遇到成群结队一起走的年轻人,眼神乱转,很容易就被盯上作为目标,虽然这片算起来是富人区,住的人要么是职工要么是大院,这种情况发生少,但也不是没有这现象出现,安全起见还是别乱走。


    “知道了知道了,我又不是三岁小孩。”沈佑春点头,见着诊室里的一个患者出来轮到他们了,她催促说,“赶紧进去吧,我去一趟厕所,上完就过来。”


    她说着,转身就去护士站找了护士问厕所怎么走,走过一个过道拐了两个弯之后就是了,墙上写有男厕女厕。


    沈佑春捂着鼻子进入女厕所,看见是有门的单间厕所,而不是一眼望去的一个个坑,还没门,经过时全都看见光光了,还好,她松了一口气。


    沈佑春走到尽头的一间,推了推虚掩的门,没人,她进去之后扣好,还仔细检查了一遍不会被推开,这才蹲下来,仔细检查沈有金的衣服,等摸出八条金子,她瞪大了眼睛,两眼放光。


    一条金子不大,大概就是成年男人的两指手指并拢的大小和长度,可是加起来,那也是一笔足够暴富的财富了。


    她是有点好奇沈有金是去哪里找的,真是踩了狗屎运,不过很满意有宝贝就上交的态度,管教还是有些效果的。


    现在有了这笔钱,就算明年高考考不上大学,她也能过得滋润,不用总想着要薅江惊墨的羊毛了,有了退路。


    做生意她是一窍不通,还容易被收保护费,沈佑春没想过做生意,能来钱是来钱,可里面的心酸她才不想体验。


    她给自己安排的最佳人生路就是分手之后能得到补偿的一份铁饭碗工作。


    江惊墨的家人是在里面的还有县长亲戚,应该不难吧,退一步讲就算工作要不到,也可以给她钱,她就买好多房子,再把钱存起来,也能过得滋润。


    现在做生意的多了,也流行进城打工,人多就起了租房子的风潮,她要是能买几套房专门收租,不用上班不用辛苦,只需要轻轻松松的享受生活。


    幻想到今后的美好日子,沈佑春一脸傻笑,宝贝地摸了摸金条,然后放进书包里,担心挂在后面会被人摸走,她又把书包挂在胸前,衣服不塞进去了,还是拿着,这样就没人会怀疑有问题,再说了,也没人会打劫学生的书包,而是那种看起来贵的女郎包。


    沈佑春担心还有遗漏,她站起来时,抖了抖衣服,没想到还真掉出了东西。


    不过掉出的不是金条,而是一小包东西,很小的塑料白色包装袋,里面是装着白色粉末,掉在了厕所坑旁边,沈佑春嫌脏,想要一脚踢进厕所沟。


    这里的厕所没


    有单独冲水的,有个盆在这一排的尽头,等接满一盆水就会往下压从上而下冲走排泄物,要是来得不巧,进来到结束,都能被熏晕。


    但是想到金条,或许也是个宝贝也说不定,真丢了,岂不是很吃亏。


    沈佑春还是忍着恶心,捏着鼻子捡起来,地面是干燥的,没有脏,要是真掉进厕所沟里,她绝对不会伸手去淘,就算真是个宝贝,也不可能!


    沈佑春推开门出去,背着金条也不觉得心慌,淡定得很,去外面的水龙头洗了手,顺便将这小包东西也都洗干净,再抽了一张放在旁边的纸擦干,这种纸是暗黄色的,很粗糙,特别刺啦手,不过有的擦手就不错了。


    也就是医院讲究卫生,避免病人接触什么细菌之类,才会有提供这些,换别的地方可不会有那么大方。


    沈佑春看不出来是什么玩意儿,只好放进书包边的口袋,原路返回诊室。


    应该看好了吧,她都饿了,都怪沈有金,耽误时间。算了,看在给她找到一笔大钱的份上,就勉强对他好一点。


    嗯?方泽?


    过道有个岔口,往右边是前往住院部,沈佑春脑海里想着等下要吃什么,目光一晃,看见一个还算认识的背影。


    距离有点远,不过医院里已经开有灯,两人站在灯下,她视力还行能看得清,沈佑春眯着眼睛看,好像是方泽,他正在和一个挺着孕肚的女生说话。


    两人起了争执,女生怒气之下给了方泽一巴掌,然后方泽也不生气,还笑着低头弯腰安慰,过了一会儿又走来一个男人,有点矮和干瘦,来到他们身边,不知道叽里呱啦和他们说了什么,三人一起走了,消失在医院门口。


    沈佑春直觉,这里面肯定是一个大瓜,她想到了沈有金说他同学家里姐姐碰上的事,套在现在方泽和这位怀孕女子纠缠的情况上来看,也是说得通。


    要不然谁怀孕了还敢甩一个不认识的男人一巴掌,就算是认识,如果不是关系特别亲密,对不起她,也不会敢动手的,毕竟被反打的话那就是双人份了,自己的生命都会有危险。


    她猜测,这事和发生在沈有金同学姐姐身上的半差不差,这方泽也太恶心了!


    作为差一点就“相亲”的对象,并且感官上也不喜欢,沈佑春不介意用最大的恶意去揣度这个人的人品很差。


    回到诊室,沈有金不在,只看见江惊墨去缴费回来,她问,“检查怎么样了,沈有金呢。”


    看见她终于是回来了,江惊墨拉过她的手,外面天色很晚,晚风有点凉,沈佑春的体温有点凉,也可能是刚洗手,不过是要多添一件衣服了。


    他解释说,“肋骨部位有淤青,初步断定是有断裂迹象,他已经去拍片检查了,要是真骨裂的话需要住院。”


    表面上露出来的皮肤青青紫紫一片挺多的,脱了衣服和裤子检查,身上还有很多伤,沈有金能够一声不吭坚持来到医院没给沈佑春担忧,这点忍耐力,江惊墨还算满意,还能调教培养。


    沈佑春震惊,“那么严重!要是真的断了,会不会影响到以后行动啊。”


    她又不是医生,光听着骨裂就很痛。


    “具体情况还不知道,正在检查。不用担心,现在的医疗水平比以前提高了很多,而且刚才医生摸下去初步检查就算骨裂了也不会多严重,养一段时间就可以了。”江惊墨不想她太过担忧。


    他转移着注意力,“饿不饿,我们先去吃东西,我和有金说好了,他先在医院,检查好了就坐着休息等报告,我们吃好了就打包回来给他。”


    现在已经是下班时间了,不过有病人的情况,医生也不会离开,还是会留着一两个值班。


    “是有点饿了。”沈佑春点头,果断和江惊墨出去吃晚饭。


    沈有金又不是三岁小孩需要时刻照顾,也给他长点教训,看他下一次还敢不敢在上课期间乱跑出去学校。


    书包里藏有金条,沈佑春也能胆子很大的四处乱窜,一点都不担心。


    两人选了一家馄饨店,味道很不错,连汤都很清甜,她一个人能吃一碗半,剩下的半碗是江惊墨解决的。


    城里的晚上也很热闹,回去的路上灯火通明,亮起霓虹灯,出来逛街的是年轻男女居多,夜生活开始了。


    沈佑春还看见有舞厅,外面挂起灯红酒绿招牌,进出很多人,女士穿着小高跟黑丝袜,烫着头发,抹着艳丽口红,是流行的港风,而男士则是花衬衫,解开两颗扣子挂着**镜,大晚上的还带上,就是为了耍摔,男士的装饰品。


    江市靠海,而临鹤县还是最靠近海边的县城,名字是县城,实际上临鹤很大,是城市了,发展也好,紧跟国际开放,已经朝江市的中心城区发展。


    在这里,随处可见流行的时尚,还有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以及街上也来往不少小轿车,不过公车窜梭最为多。


    沈佑春好奇看着前面高挂起来的灯牌,她推了推江惊墨的手臂,“你去过舞厅吗。说实话啊,可不能骗我。”


    她抬眸看着他,眼神凶巴巴,意思在说“敢骗我,你就死定了”的意思。


    “……嗯,有去过。”江惊墨老实点头,有点心虚不敢看沈佑春的眼睛。


    “好啊你,居然不学好去舞厅!”沈佑春气得甩开他手,急乎乎自己往前走。


    问是她问的,不给答案就不依不挠,可是真知道他去过,她又不乐意了,反正心里很生气,特别闷,一股火。


    她听说过的,舞厅里面很乱,放着唱片音乐很响,男男女女一起贴身跳舞,要是眼神对上互相有意思的话一起离开舞厅就会发展不可描述的事过一晚,书呆子长得一张好脸,出手还大方,她可不信有谁眼瞎的不知道巴结。


    见她是真生气了,醋味已经飞满天,这也证明是在意他,只是心口不一。


    江惊墨翘了翘嘴角,他一手拿着打包给沈有金的晚餐还有沈佑春的零食,一手再次跟上去牵上了沈佑春的手握着很紧,不给沈佑春再次甩开的机会。


    江惊墨弯腰,很委屈解释,“你先听我说,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就去过一次,是朋友回来接风洗尘邀请我去的。不过我前后待了没到十分钟就离开了,什么都没有做,酒更不会碰,也不会和不相干的人多说话。我可是清清白白,干干净净的,佑春,你不能自己乱想乱七八糟的事然后套在我身上。”


    他越说越委屈,声音都带着失落,在伤心沈佑春不相信他,卖乖的一张脸无害又斯文,令人容易心软。


    沈佑春的脾气来的快,去的也快,而且也不是真的想要和他闹脾气。


    见着江惊墨解释了,证明她对他还是依然重要的,沈佑春就缓了缓脸色,不过还是有点不太情愿相信,很别扭地说,“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真是假,那都是我认识你之前的事了。你去了做了什么却骗我说什么都没做,我也不知道啊。每准周末放学还偷偷去呢。”


    她的后一句就阴阳怪气了,而且越说越觉得自己站得住理,都是江惊墨的错!如果他没有去过,就不会有她的乱想了!


    “可我说的就是实话呀,那佑春想要我怎么证明?你说,我肯定能做到。”江惊墨也不生气还很高兴,眼睛亮亮的。


    他本来就没有做过对不起她的事,怎么可能会心虚,还在高兴呢。


    见他上钩了,沈佑春笑得狡猾,这个证明没带思考,脱口而出,“你带我去一次,我看你孰不熟练,就知道有没有去过了  。”


    “……可是里面很乱的。”江惊墨犹豫了。


    实则,他心里无奈,果然没错,就是想要去才会乱扯瞎编一大堆。


    “看吧,我就知道你是在骗我。”沈佑春别过头,表示不开心,“我又不是一个人去,是和你去的。反正有你在身边跟着,再乱能有什么危险。我不管,你都去过了,我也要去一次才公平!”


    担心她会自己偷偷去,江惊墨只好妥协答应了,“好,佑春想去的话我们去,就算是刀山火海我也不会拒绝你。这周末在家里住两天,等有金好些了明晚我能就去,而且你也累了需要先休息好一晚,舞厅就在这里也不会跑。”


    “行吧,说好了啊明晚去,你要是敢忽悠我毁约,我就不理你了。”沈佑春充满了期待,她一样好奇很久了。


    江惊墨一笑,“我哪里敢啊。来,你喜欢的软糖,吃一口看味道怎么样。”


    他手里拿着彩糖,牙签穿过只有顶部一点,老板当场做好,不硬,是软的,颜色看着很有食欲,是沈佑春买的,她拒绝不了这种明亮色彩的食物。


    沈佑春咬了一口,外面甜,里面就酸掉牙,她捂着腮帮子,脸要皱成包子,“唔,好酸。好你个江惊墨故意的!”


    她气鼓鼓追着江惊墨打,而江惊墨笑着,宠溺的眼神看着她玩闹,也没有躲,任由她的拳头落在手臂,不疼的,和挠痒痒没区别,这是打情骂俏。


    等她玩累了,江惊墨还能问有没有手疼,这下子撩得,沈佑春的脸颊飘红,心跳加快,这书呆子最近变得有点难以招架,不是说情话就是想亲亲。


    完了,再这样下去,她都舍不得分手了,不不不,沈佑春你清醒点不能沦陷,没有未来的感情要及时止损啊!


    第43章 八零初恋那件小事20来而不往,非礼……


    沈有金一个人在医院里孤零零,大晚上的已经没有几个人,偶尔会有护士走过,脚步声踏在走廊,过于空旷,声音传得很远,再加上医院本来就是自带着寂冷氛围,晚风一吹,灯光忽明忽暗,楼梯处还有安全绿标,后知后觉的疼痛席卷全身,沈有金吸了吸鼻子,特别委屈,好像被抛弃了一样。


    他手里拿着报告,一直扭头看向从医院大门进来的方向,迟迟不见人归来,沈有金就是垂眸失落,灯光拉长了他的影子,这一条走廊就只剩下他一个人还坐着等,看起来,还怪可怜的。


    终于听到了杂乱脚步声,以及说话声,不大,可是医院太安静就会显得很清晰,沈有金立马抬起头,暗淡无神的眼睛瞬间就亮起来了,目光灼灼看着。


    等看见真是沈佑春和江惊墨回来,他站起来,瘸着腿走上去,“姐,姐夫,你们可算回来了,要是再不见你们,我都想出去找。”他说得高兴又委屈。


    “吃饱了就回来,还能去哪里。”沈佑春打量他两眼,一阵见血的说,“你偷偷哭了?”


    “没有!肯定没有!”沈有金应得飞快,可不就是心虚,挺直腰背,“男子汉大丈夫,流血不流泪,我怎么可能会哭!”


    如果不是眼角还有没擦干净的泪痕,和沈佑春相似的睫毛因为泪水打湿而粘起来没散开,可能还算有说服力。


    沈佑春撇嘴,还想瞒她呢,屁股一翘会放什么屁,她一看就知道了。


    不过看在还挺惨,并且乖乖上交宝贝的情况下,这点面子还是帮他维护吧。


    沈佑春没再嘲笑他,拿过沈有金手里的报告翻看,而江惊墨就将打包好的晚饭递给了沈有金,也是馄饨,塑料盒子装,还热腾腾着,夏天冷的慢。


    沈有金是真饿了,而知道他吃得多,沈佑春是打了两份放一起,满满的一碗,他坐下来呼啦啦就开吃也不怕烫。


    馄饨不大,一口能塞两个,沈有金没空细嚼慢咽尝味,先吃饱再说。


    吃两口馄饨再来一口热汤,身子暖起来了,翻到下面有个蛋,他心里特别美,觉得格外幸福,嘿嘿,他姐还是爱他的。


    沈佑春看了两眼报告,不是医生开的单子上用专门的潦草字体,外行人看不懂,报告上是打印的标准字。


    总的来说问题不大,就是伤到了骨头,回去按时吃药涂药,然后近段时间不要剧烈运动。


    沈佑春松了一口气,没事就行,可过后还依然生气,她将报告卷起来敲在了沈有金的头顶,“再有下一次逃课,你就自生自灭。浪费我的钱,还浪费我的精力,求我我也懒得理你。”


    她说着凶巴巴的话,沈有金就嘿嘿笑,连连说知道了,保证不会有下一次。


    他知道她姐这是故意的,又不是真话。就像小时候,他小两岁,出去玩被年长他的小孩欺负,他姐会揪着他耳朵骂他没用,可是还不忘带他出门找回场子,把打他的小孩也打了一遍给他报仇,他一直都是五姐的小尾巴。


    其他四个姐姐其实对他也好,可这份好里面掺夹了他看不懂的情绪,还有一种出了什么事就息事宁人,张口就是算了算了,沈有金不喜欢,可五姐不同,和他一样记仇,吃亏了后面也要找回本。


    江惊墨接过沈佑春递来的报告也看了一眼,半差不差,他点头,而沈佑春这才放心,比起她自己瞎看,更加相信江惊墨的理解。江惊墨将报告收紧袋子里,问沈有金,“药可以拿了吗。”


    “还没有。我拿了报告就去诊室找医生,医生开药后就下班了,我还在等着配药呢,现在应该可以了。”沈有金抬头,不好意思说,“不过我身上没钱,医生好心先给我配药,叫我等下再缴费。”


    先前江惊墨给的是检查费,医药费需要医生开了药方才能给,沈有金不是一个人来,前面也给了,医院也不是不通人情,而且这个时候谁都想下班,留下信息记录,后面再补缴就行。


    “佑春,你先陪着有金坐在这里等一会儿,我去缴费拿药,很快就回来。”江惊墨将提着的零食给了沈佑春吃,自觉的去做事。


    他走了之后,沈佑春踢了踢沈有金的脚,而沈有金此刻正在埋头,将盒子里的汤水全都喝完,馄饨早就吃光了,肚子鼓起来,他满足的打了饱嗝,真舒服。见着脚被踢,他心领神会。


    “姐,那几根金条你收好了吗。”沈有金左右看看两边走廊,没有一个人经过静悄悄,他挪动屁股贴近了沈佑春,说得很小声,“我数过了一共有八根金条,数量对得上吗,可别半路弄掉了不齐。要是被人捡到,我们就亏死了。”


    “用的着你说,收得严严实实。”沈佑春拍了拍书包,她斜睨了眼,“老实交代,你去哪里找到的。”


    至于是不是偷的,他沈有金还没有这个本事,沈佑春不做这种不现实猜测。


    沈有金不敢隐瞒,将来龙去脉给说了一遍,说完之后,他一拍大腿,还挺懊恼,“早知道我就把房子里的墙全都找一遍了,没准还有其他宝贝藏着没发现,下回就不知道便宜了谁。”


    “姐,要不我们改天找个时间再去一趟吧。要是没搜刮完,我夜里都睡不着。”他搓着双手,蠢蠢欲动。


    沈佑春给了他一个白眼,一巴掌抡在他的后脑勺,一点也没收力气。


    “姐,你打我做什么,很疼啊。”沈有金被打懵了,捂住脑袋,很委屈。


    沈佑春不想承认她有那么笨的弟弟。


    “你个蠢驴脑袋,拿走的时候你也不看看包着金条的布是干净的,也没什么灰尘,肯定是有人近期才放进去的。巷子里的鬼屋就是交易地点,等着另外一个人过来拿。现在你拿走了,人家后头去找不到,肯定会查是谁拿走的,你得了便宜还贪心的回去转悠,那不就是自投罗网,就差放鞭炮说是你拿的了。”


    沈佑春用手指戳了戳他的脑门,“你这玩意儿是摆设吗,还是坏掉了,给我清醒点,别没事搞事。”


    沈有金一听,恍然大悟,是这个道理。


    “那现在怎么办,我们会不会被盯上啊。”他转而就是着急,至于还回去,沈有金可没有过这个“善良”想法。


    能有这种偷鸡摸狗的交易,肯定不是做啥好事,也不


    是啥好人行为,而且到他手里了要他吐出去怎么可能。不想被人发现,那就怪自己藏得不够隐秘。


    “怕什么,每天进进出出那么多人,那房子以前就是富商的,穷疯了想去找有没有宝贝的不少,盯不到我们身上。”


    沈佑春一点也没这种担忧,“你给我机灵点,别露出马脚了,就当没发生过这件事。”


    反正她也没打算现在就用金条,肯定是要先藏一段时间,过段时间真要用了,也是偶尔用一次,不会引人怀疑。


    沈有金点头,手做拉链,在嘴巴上一划,表示他肯定会守口如瓶。


    让他拿着他肯定紧张,给他姐拿着,他放一百个心。


    江惊墨拿着药回来了,确定没有别的事,两人跟着他回去了在临鹤县的房子。


    这也是沈佑春第一次来,她的眼睛都大了一圈,早就知道江惊墨有钱,可没想到住的房子能够那么好!


    她两只眼睛都看不过来,特别是院子里那颗银杏树,为漂亮的院子添了几分雅致,雕梁画柱,屋内的家具都是极好,好像是什么紫檀木,或者什么黄花梨吧,她也不清楚,墙面上还挂有山水画,或者骏马奔腾等,奢华藏在内敛,处处不炫富,可随处可见都是价值不菲,地面还铺着毯子。


    果然啊,富贵的生活永远只在会发生在有钱有势的人身上,就算时代好了,穷人依旧是穷人的生活水准。


    “姐,姐夫,这里是你家啊”沈有金也是不知道看哪里的好,他低头看了看鞋子,就怕踩脏了地毯,不过真软啊,进来还有一股淡香,和在家里的环境那是天差地别,几代人都追赶不上。


    这一刻,江惊墨的家世究竟有多好呢,在他心中攀升了一个高度。同时也担心,他们家就是普通人,要啥没啥,以后他姐被欺负了怎么办,他也没法撑腰讨公道,沈有金开始忧心忡忡了,姐夫太有钱了,不见得是好事。


    他忽然能够理解,为啥他爸在前头两个姐姐嫁人的时候会念叨“竹门对竹门,朱门对朱门”这话了,两家差距太大了,嫁出去的女儿受委屈,娘家没法帮忙的。


    即便他年纪不算多大,也没到谈婚论嫁的地步,可也知道了这个道理。


    沈有金心里这样想着,还偷偷瞄了眼沈佑春,不过见她两眼放光,一点担心都没有,他渐渐也稳住了不瞎想。


    他能想到的情况,他姐又不是恋爱脑,肯定也能想到,用不着他瞎操心。


    “暂时住的一个地方。算是我的房子吧。几年前我生日,我父亲送给了我。之前我一直都没有过来住,都是有阿姨打扫,现在过来了临鹤县读书,算第一次入住。”江惊墨浅笑着解释。


    他看向沈佑春,见她很喜欢,江惊墨弯腰,笑着问,“佑春喜欢这里吗。”


    “喜欢啊,这么漂亮的房子,我要是说不喜欢,那也太假了吧。”沈佑春这回大大方方点头。


    答案在她脸上是显而易见的,这时候她再装模做样的说不喜欢,再来一句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那也装得太过了,假的要命,她就喜欢金窝,有金窝了银窝都要往后靠,更何况是狗窝!


    江惊墨轻笑了声,目光温柔,“佑春喜欢就好,今后也是你的家了。你的房间在楼上右手边,我的隔壁。我和孔叔说的时候,他已经叫家里的阿姨打扫好了,还添置不少衣服,要是不满意了我们就先勉强睡一晚,明天有时间了再一起出去买回来换新的。”


    沈有金听得嘴角一抽,听听这叫什么话,“勉强睡一晚”也就只能从他姐夫的嘴巴里说出来了。他就没有住过好房子,还是他姐有本事啊,以后他要抱紧大腿,跟着他姐吃香喝辣的。


    “有金,你的房间也在二楼左手边,同样安排好了。”江惊墨看向沈有金说。


    “姐夫威武!”


    沈有金一声欢呼,走路一瘸一拐也不妨碍他此刻行动灵活,急匆匆地爬上楼,痛是痛了点,可他不介意!


    从后面看,他行动不便时走路像鸭子。沈佑春是没眼看了,“对他那么好做什么,有个床睡就不错了。”


    话是这样说,可这也证明,江惊墨对她的看重,沈佑春翘起了嘴角,心里是高兴的。


    “因为爱屋及乌。我喜欢佑春,想要对你好,做了很多可是又不够。有金是你的弟弟,也是我的弟弟了,对他好,自然也是对你好。我是想让你开心。”江惊墨牵过她的手,说话很温柔。


    沈佑春被他看得脸红,真是犯规啊!


    “你是不是偷吃糖了,嘴巴说话那么甜。”她别过头,露着尖尖的泛红耳朵。


    江惊墨加深了笑容,话里也带着深意,“嗯是每天都吃了一次,佑春也知道的,我没有背着你偷偷吃。”


    他都要藏不住了,最近说话,很有侵略性。


    “你的脸皮越来越厚了!”


    沈佑春招架不住,唰一下红了脸,推开江惊墨,埋头往楼上走。


    她知道江惊墨指的是什么,每天中午放学两人都在秘密基地补习也偷偷亲嘴,可不就是他口中的吃了糖。


    江惊墨推了推眼镜,笑了笑。


    他一步步跟在沈佑春身后,遑论她走得多快,也逃不出互相纠缠的影子。


    夜里,月光冷淡。


    书房亮灯,江惊墨披着衣服坐在沙发上,双腿随意交叠,放着一本画册,正是他在学校画的沈佑春,正在为其上色,只是,那双眼睛,他迟迟没有动笔。再好的调配色彩,也没有她笑起来时,眼里的亮光来得漂亮。


    孔叔在一旁拨着座机号码,过了会儿,接通了。


    孔叔平静招呼,也是道明身份,“江先生你好,我是孔立。”


    几秒后,他把电话给了江惊墨。


    江惊墨拿着电话,嘴角勾起,很有礼貌,“江承叔叔,许久没见,别来无恙。嗯,多谢挂念,父亲的身体很好,健康顺朗,多谢江承叔叔关心。”


    “哦无妨,没有什么事。只是作为晚辈,既然来到了临鹤县一个月有余却没有上门拜访您,着实失礼,还望见谅。”


    不知对面说了什么,江惊墨低低笑了声,“怎么会,江承叔叔说笑了。”


    “好,我们叔侄二人多年未见,改日约个时间好好聊聊,您这边定,什么时候都行。嗯,就不打扰江承叔叔睡觉了。今晚夜色不错,祝江承叔叔一夜好梦。”


    挂了电话,江惊墨的眉梢挂着冷意,孔立接过电话放回座机,等到他吩咐。


    江惊墨没说什么,只是偏头看了眼窗外明月,开始动笔涂画眼睛色彩,“和预计的时间要短,看来我这位叔叔这些年是光长年纪,没长脑子。”


    孔立也是一笑,“或许他可以换一个新脑子了。”


    “也好,算是我作为晚辈送给长辈的最后一件礼物。”


    江惊墨端的是君子有礼。


    是不是真礼,江承很清楚,他现在已经要被气死了,挂了电话之后猛地砸在地上,砰一声,电线都脱了出来。


    已经年过半百的江承,此刻还被一个十七岁的少年气得怒火中烧,破口大骂,“江惊墨!凭你一个黄毛小儿也敢对我如此狂妄!我迟早你要死得难看!”


    若不是横空出来一个继承人,这江家早就是他的囊中之物,都怪那老不死的家伙,要是早点死,根本就不会有他的现在,被赶来这边,死死压着。


    见他发火,在场的其他人不敢吭声。交锋失败,纺织厂被拔走,暗地里生意和势力也被剪断,都是江惊墨送给江承的礼物,不用拜访,已经送礼了。


    江承冷静下来,阴冷一笑,“来而不往,非礼也。我这小侄儿既然送了我大礼,我这个作为叔叔的岂能不还礼。”


    他看向在场其他两人,“我要的东西呢。”


    “江局,东西…丢了,我们的人去交易地点翻找却被人拿走了。”有个人畏畏缩缩站出来,见着江承扫来的眼神。


    他立马补充,“不过,我知道一个人有货,并且,他跟我保证还能做出来同一款货。这种粉比当年的鸦——片还要方便携带运货,效果也更容易上瘾。不管是海外还是内地,都是暴利的,做出来就有源源不断的财富。他跟我说,他愿意为江局效力。”


    江承


    来了兴趣,“哦?这人是谁。”


    “方泽。”那人谄媚地说,“只是,他想要盘下纺织厂,可难在了宋县长那边。您这边要是给通行了就是互利的事。”


    宋邦,又是宋邦,还有这个和他作对的破烂户,他迟早也要拉下来!


    江承阴沉沉的嗯了一声,“把我想要的东西拿过来给我看,效果一样了,我就给他一个飞黄腾达的机会。”


    “他就在外面一直等着,我这就让人进来。”


    第44章 八零初恋那件小事21看见了他冷漠的……


    夏日炎炎,迈入六月份之后的天气更加热了,风吹带来的不是凉爽,而是闷热,地面干燥,空气里没有水分,扑在脸上身上,很油腻,精神都提不起来,完全不想踏出门一步。


    城里不比老家凉快,老家树木多,风里有热浪都能拦住了一层,可是,江惊墨的家里有空调还有冰箱!


    空调特别大,还是中央式,关起门窗,空调打开,一楼连带二楼都能凉爽,不管在那个角落都不怕热,而冰箱里有很多零食,还有家里阿姨做的奶油蛋糕,特别好吃,沈佑春简直爱死了这个周末,笑容就没停过。


    沈有金也爱上了这里,他能够摸到游戏机,能够自由自在看电视,最最最重要的事情,摸到最新索尼牌电脑。


    这个存在于他听说的话题里面的高端海外品,没想到会有亲手摸到的一天,沈有金特别兴奋,嗷嗷叫像猴子一样上蹿下跳,央求沈佑春拿着同款索尼相机为他拍了很多照片留作纪念。


    没见过世面的样,也得亏是在家里没人看见,要是在外面,沈佑春肯定假装不认识,能离多远就有多远。


    “我的脸都让你给丢尽了。”沈佑春很嫌弃,不过还是帮他拍了好几张。


    今天早上江惊墨不在家,和孔叔出去了,说是拜访一个亲戚,没人管着,家里的阿姨只负责照顾饮食,还有着江惊墨提前叮嘱,沈佑春想要什么只管张嘴提就好,阿姨不会出言阻止。


    两人把家里摸索了一遍,见外面实在是太热了,灰溜溜的回来大厅拿出冰箱里的零食做好准备工作,窝在家里打游戏,玩的炸弹人,今年年初刚发行就开始流行的游戏,一度卖爆了插卡游戏机和手柄,也能配两个手柄玩双人,只是这游戏单人更好玩。


    谁先玩就是个难题了,姐弟两猜拳,沈佑春赢了,她先玩,游戏就是操控炸弹人走在砖块之间,要炸门出去,只是她迟迟找不到门在哪里,玩到最后还是没有找到门,可炸弹太长了,门没有炸到,反而把自己给炸死了。


    “可恶!我就不信了!”沈佑春看着游戏失败的界面,很生气,狠狠咬了一口小蛋糕,甜甜的味道方能安抚气急败坏的好心情,“再来一局,我就不信了。就这个小游戏,我还能输掉!”


    沈有金却不肯,就差没有翻倒在地打滚了,“不行不行,姐,你耍老赖,人家都说落子无悔,明明说好一人玩一局,本该轮到我了,可你都反悔好几次了!现在可以轮到我玩了吧。”


    没天理啊!他苦哈哈的等了那么久,还是没有轮到他,黄连都没有他苦。


    沈佑春正玩得上头呢,哪里肯让给他,躲开他伸来抢游戏手柄的手,“我是姐姐就得听我的,等我玩够了就给你。”


    “不行!”


    沈有金不答应,他也想玩的好吗。


    “沈有金,我是姐姐,你就要让着我!”


    “沈佑春,我还是你弟弟呢,你怎么不让着我!”


    两人小鸡互啄的吵了起来,谁都不服谁,吵着吵着,还动手干架了。


    等江惊墨回家,还没走进门就听到里面传来吵吵闹闹,他看向了家里的樊阿姨,眼神询问是怎么回事。


    樊阿姨浅笑着将事情经过简单解释,起初她还以为会打架,可一个早上已经见习惯了,就没有不吵的,吃个冰棍都能因为谁拿的更甜而吵架。


    她也是很少见到关系那么好的姐弟,吵架并不是都不好,相反,就是因为关系好,两人拌嘴后又是没事人了。


    江惊墨捏了捏眉心,有种,家里多了两个调皮捣蛋孩子的感觉,而孔叔站在后面,也露出了笑容,偏头看江惊墨的眼神带着几分玩味,“惊墨,辛苦了。”


    还在争游戏手柄的两人没有注意到有人进来了,因着沈佑春是高高举起来,江惊墨上来直接抽走,他推了推眼镜,微微一笑,“佑春,玩得开心吗。我想是挺开心的,毕竟冰棍吃了有不少,要是冰箱空了,记得和樊阿姨说叫她补充好,免得你还想吃却没有。”


    姐弟两回头,看见江惊墨在居高临下看着他们,嘴角是噙着笑意,目光温和,很如沐春风,可两人还是一下子安静下来,背脊一阵发凉,吓到了。


    “咳,我没有吃多少冰棍啊,你看错了,这些都是沈有金吃的。”沈佑春连忙将零食拢在背后,踢了踢沈有金的后腿,“不信你问他,就是他吃的不是我。我都跟他说了不能吃那么多就不听。”


    “……哈哈,姐夫,是我吃的。这天气太热,我嘴馋没忍住。”沈有金哪里敢反驳,只能自觉背上黑锅,乖乖站好,小心翼翼看向了孔叔打招呼,“孔叔。”


    江惊墨笑而不语,没说信也没说不信,只是摸了摸电视背后,温度很烫,玩的时间,大概是他出门开始。


    可他出门前,沈佑春击掌三下她保证一定不会玩太久的游戏伤眼睛。


    “惊墨,你终于回来了,我好想你呀。”沈佑春先发制人,跑到江惊墨身边抱着他的手臂,抬起头,水汪汪的眼睛望着他,满是思念,“明明就是一个早上,可好漫长啊,临近中午的时候时间过得更慢了,都不见你回来。我还想和你分享我画的画呢。可是你不在家,我好无聊哦,脑子里总是浮现你的身影,想你回家,什么都无法思考。”


    她知道的,江惊墨不给她吃冰的太多,生理期要到了,今天早上出门前和她说过一次,可沈佑春嘴馋来到吃上头了早就忘记,这情况当然不能指责是他的错,而是卖乖的,转移话题。


    嘶。沈有金搓了搓手臂,惊恐眼神瞄了眼变脸速度很快的沈佑春,刚刚还像喷火龙和他干架,现在就是柔情蜜意,说话甜甜的,他听得头皮发麻。


    略有不适的还有孔叔,他单身半辈子也没个知心人,听不得肉麻的情话,自觉走向一边,清理乱糟糟的桌面。


    “我也想你了,出门在外,没有你在身边我也很无聊。你画了什么?我们上楼仔细看。”江惊墨心里门清,知道她是故意的,可他就吃这一套,纵然心里有对她不听话的一丝无奈。


    孔叔听到这话,表情那是生动的欲言又止,出门在外,他有一直跟着的吧,说的好像孤身一人一样。


    行吧行吧,只要陪伴的那个人不是小沈同志,他们家惊墨就是真寂寞,年轻人啊就是火热,他真老了。


    “好呀好呀,我绞尽脑汁画了一条新裙子,你帮我看看有需要改的吗,不用的话下周我回家让我姐姐们帮我做。可不能浪费了好布料。”沈佑春挽着他的手臂,两人一起上楼,有说有笑。


    见姐夫被他姐忽悠走了,没有对他发难,沈有金心里的大石头卸下。


    等他们的背影消失在楼梯转角,沈有金握拳高兴的耶了一声,不敢大声只是小小声,他拿起手柄,塞了一个到孔叔手里,“孔叔,来打游戏!”


    孔叔那张周正的脸,成熟靠谱,此刻罕见露出一丝迷茫,然后打起游戏了。


    手感还不错,找回了点年轻时候的感觉。


    沈佑春在家里时,她就是一件纯白的棉短袖,印着小花图案,一条粉色及膝裙,青春有活力,她还会哼着小曲儿。


    碰上好玩的事了,她还会眉眼弯弯笑起来,会叫他“江惊墨,你快来看呀,哼哼,上当了吧,骗你的呢”或者是“哎呀,你好笨哦,这样都不会”还可以是“书呆子,我来帮你数数你的睫毛有多少根”实际上手上有颜料偷袭,而江惊墨笑着往后仰躲开,她下意识扑进他怀里,他会把她


    搂住,鼻尖就被她狡猾点了颜料,他会笑着低头和她碰鼻尖,这样,两人就都是一个颜色了。


    夏天可以是绿色的,蓝色的,红色的,橘色的……可是他不用寻找这些明亮的色彩来证明现在才是夏日,只要看着她,在她的笑容里就能捕抓到这些色彩。


    两人靠得近了,江惊墨能够闻到她身上传来的香味,她托着脸颊,头发扎起来已经松垮的懒散,窗外的日光落在了她身上,弯弯睫毛一眨一眨的好似小精灵,会在他看不见的地方就会飞走,他穷追不舍也抓不住她。


    被看的时间太长了,无法忽略的目光,沈佑春放下手,偏头时,双眸盛满了夏日的明媚,“书呆子,你干嘛这样盯着我看,我脸上有脏东西吗。”


    把人哄好了,她的称呼就从惊墨变成了书呆子,不过无论那种,江惊墨都喜欢,只要是她叫的就可以了。


    “当然没有脏东西,只是因为佑春太好看了,我在想,我现在真的不是在做梦吗,能和佑春处对象,肯定是我前辈子修来的福气。”江惊墨用手支颐着下巴,温柔的眸子里满是沈佑春的身影。


    措不及防听到一耳情话,沈佑春立即脸红了,害羞起来时,如一汪春水的明亮眸子好似风吹涟漪,晃到了江惊墨的心里头,亦如他们初见时。


    沈佑春当然知道自己好看,又不是得了夸奖才有这个自觉,可不妨碍她听着开心和骄傲,“知道就好,我和你在一起,那是你的幸运。你要是对我不好,做对不起我的事,我就不要你了。”


    江惊墨牵起她的手,轻轻摩娑着手背,说得很郑重,“一辈子都不会。”


    “我想,佑春的心是和我一样的,我们会永远在一起。”他捻起了沈佑春的一缕头发缠绕在手指上把玩,含笑目光专注看着沈佑春的眼睛,好似在征求回答,又好似在告诫她不要有歪心思。


    沈佑春被他看得心虚,就像,她所有的想法早就被他看穿了,没有点破而已,沈佑春怕说多错多,这话没法往下接了,她生硬的转移话题,把画本子塞进了江惊墨怀里还带着一支笔。


    她从没有一刻比得上现在好学,“说好的帮我提意见,还要辅导我写作业,这都浪费多少时间了,都怪你贪玩。快点快点,修改了这幅画,我们就去吃午饭,我都好饿了,等吃过午饭就先睡一觉,下午起来再写作业。”


    她把时间安排满满当当,崇尚践行劳逸结合,绝对不会辛苦了自己。


    “好,都依你。”江惊墨一笑,不在这个话题上纠缠,顺着她的话而走。


    自然也没错过沈佑春如逃过一劫的小表情,江惊墨就是暗自发笑,真可爱。


    夏日的午后知了鸣叫不停。


    学习真催眠,傍晚时分,沈佑春什么时候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她也不知道,耳边是江惊墨讲题的声音,很好听,也更催眠了,她迷迷糊糊的进入了梦乡,趴着睡,脸颊压在书本上还没消的婴儿肥压出了肉嘟嘟,睡得香甜。


    “还说要好好学习,没坚持到两个小时就偷懒了。”江惊墨放下手里的书,指尖撩走沾到沈佑春脸颊的头发丝。


    他没有将人喊醒,累了就睡,他们家不是要刻苦才能体现出有在认真学习,不过趴着睡容易手麻脚抽筋。


    江惊墨把她抱起来,用膝盖顶开房间门,很轻的把她在床上,拉过很薄的被子盖好,沈佑春翻个身,却没醒,被子一卷就压在了身上,她喜欢这个姿势,被子就不会有好好盖的。


    “我好困等我睡醒了再学”沈佑春在迷迷糊糊的是感觉到被抱起来了可闻到熟悉的味道就没担心,途中她好像醒了,又像依旧被睡意困住。


    “睡吧,没人吵你。”江惊墨去将窗帘拉上遮光更好睡,离开了房间。


    午后的一觉睡得深沉,脑袋晕乎乎,等沈佑春醒来时已经七点钟了。


    她的表情还是怔怔的,抓了抓头发坐起来,揉了揉眼睛,发散的思维渐渐回笼,想到了晚上要去舞厅,沈佑春立马清醒,掀开被子下床,套了鞋就出去,二楼没见人,她噔噔噔下楼。


    可是一楼大厅还没有找到人,连沈有金也不见,沈佑春就喊着,“江惊墨,江惊墨。”


    见着樊阿姨端着做好的晚饭出来放好,沈佑春问,“樊阿姨,江惊墨他们呢。”


    “有金下午吃太多辣的凉的,拉肚子拉虚脱了,我给了他药吃还在房间睡觉。”樊阿姨说,“惊墨好像在后院打拳。”


    打拳?江惊墨一个只会捧书的书呆子也会打拳吗。沈佑春点头,转身往外面走,“我知道了,谢谢樊阿姨。”


    晚上七点的盛夏依旧明亮,落日晚霞还在散发着最后一层光晕,余晖洒落院子里的银杏树,金光闪闪,风吹摇曳叶子飘落,好似天上撒下了金片。


    而江惊墨就在树下打拳,身穿白色褂服,动作看似软绵却不少强劲力量,且他不是乱比划,每一下都带有规律。


    他没有戴眼镜,温和五官变得立体,谦谦君子的气质褪去换上一身凌厉。


    孔叔站在一旁,双手托着汗巾。


    等江惊墨一套拳打下来,他收手缓缓呼吸,拿过毛巾擦汗,孔叔笑着说,“惊墨打拳的风采已经胜过了老爷子。”


    “孔叔说笑了,父亲走了几十年的路,我也不过是才走了几步,远远比不上父亲。”江惊墨一笑,谦虚有礼。


    孔叔看得心痒痒,也起了比试的心,他穿的衣服有外套,从后腰带拿出一把黑色枪,比男子巴掌大,他手指一勾灵活转一圈,“这是今天刚到手的战利品,有没有兴趣和我比一场。”


    这是从老苏那边偷运来的新款式,江承的野心还真大,只是不知,与虎谋皮之后,他江承还有没有这个命在。


    “恭敬不如从命。还不错,这是消音的吧。确实是新品,给研究院用来做分解仿造。”江惊墨接过看一眼知道了材质。


    孔叔一笑,“瞒不过你的眼睛。”


    他们不需要靶场,江惊墨熟练的拉套筒上膛开保险,浅笑有礼,“很久没有摸了,比不上孔叔熟练,若是枪法不行出了丑,还望莫笑话晚辈。”


    孔叔一听他这自谦的话,不是敌人却汗毛都起了,连连摆手,“教会徒弟饿死师父。我现在还需要向你学习才对。”


    江惊墨一笑,他举在了眼前,瞄准了树枝上停留的麻雀,几秒之后在麻雀飞起来的一瞬间,子弹飞出去残留着轻微声眨眼间穿过很小的肉。体。


    “江——惊墨……”沈佑春来到后院看见江惊墨的背影刚喊就见了这一幕。


    她僵在了原地,晚风卷起了她及腰长发,沈佑春看着被打死的麻雀坠落在地,它本是可以飞走的,就这样死了。


    江惊墨也诧异,回过头就见沈佑春在望着他,风晃动的裙摆印上晚霞的颜色,很绚丽,耀眼到有些刺眼。


    江惊墨收起枪给了孔叔,他一步步朝着沈佑春走上去,还是一贯的温和口吻,眉眼含笑,嗓音清朗好听,“佑春起来了,这一觉睡得好吗?看我,这话是白问,瞧着你气色饱满,想来也是睡得不错。等会儿让樊阿姨熬一碗红枣苹果水给你喝,补气血。”


    “你……”沈佑春的手有些冰凉,喉咙堪比粘起来一样找不到语言发声。


    江惊墨背光朝她走来,暮色好似被他的一枪打破,碎了满地,忽明忽暗的人行走在暗影里看不清,沈佑春看得有些怔住,一股陌生感在心里涌出。


    人还是这个人,五官也没变,可没戴眼镜的江惊墨,那双眸子完整露出来颇为狭长,浅棕色的眼珠子好像是浓郁的黑,导致了他明明是笑着可看起来眼底毫无笑意,夹着阴冷,像是一头吐着蛇信子的毒蛇脱下了伪装成和善人类的皮子,露出危险状态。


    江惊墨的目光紧紧锁定着她,来到沈佑春跟前,他倾身,凑近了沈佑春的面前让她看得一清二楚,可江惊墨还是挂着温和宠溺的笑容,“嗯?怎么了吗?佑春为什么在看着我发呆。”


    有片银杏落叶落在了沈佑春的肩头,他抬手要去拿掉,指尖划过她的


    皮肤,沈佑春下意识地躲开,她在害怕他的触碰,江惊墨的手举在半空,随后自然而然收回,他就这样,垂眸看着她,而沈佑春也没动,抬眸和他对视,气氛有些僵持。


    近看的时候,有种眼前这人真是江惊墨吗的怀疑,还有刚才毫不犹豫且还很准的射杀了一只小麻雀,和她认识的书呆子完全不同,沈佑春蠕动嘴唇想说些什么,可找不到话,她在疯狂骂自己的大脑赶紧运转,赶紧说话啊。


    可是,此刻的江惊墨让她有了害怕情绪,太陌生了。让她产生了一种犹豫,她想要的分手计划真能成功实施吗,别知道被欺骗了,她的下场也和那只小麻雀一样吧,沈佑春有了后悔的念头,都没深入了解,就这样处对象,是她太着急了。


    可别别人处对象是吃亏,她处对象没占到便宜吃亏就算了,还丢命。


    江惊墨微微眯了眼,将一抹暗沉藏好,他牵过沈佑春的手,无视她排斥的反应,依旧是在沈佑春面前很斯文温和的语气,“生气了?答应你的事情我没有忘记,只是看你还没醒来我也不好打扰你睡觉,等下吃过晚饭我就带你去舞厅玩,佑春不要生气了好不好。”


    “…你…怎么会玩枪的,而且你不近视怎么一直戴眼镜。”沈佑春深吸了一口气告诉自己不要怕,还是决定试探问。


    “对不起,关于这件事我确实对你有所隐瞒,是我的错。”江惊墨垂下眸子,眼睑颤呀颤,白皙的脸落了绯红之色,“佑春会生气正常,我会和你解释的,只要佑春不嫌弃听这些无聊的往事。”


    他这张脸太有迷惑性了,可怜兮兮的,就算是露出冷漠一幕,也会让人觉得他是有苦衷的。沈佑春就这样被他说服了,且对她的态度没变,排斥渐渐消失,她点头,“好,我听你说。”


    两人手牵手回去,夕阳拉长了彼此的影子,一道长一道矮,密不可分的挨着,而长影子正在将矮的缠绕吞噬。


    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孔叔抬起头看向天边,晚风卷走了脱落的银杏叶飘远,融入暮色里渐渐不见踪影。


    他爷爷是老爷子的警卫员,他父亲也是,在江惊墨五岁那边,江家出现了严重的动荡,他也是当年被调回来。


    还记得,他第一次见到年幼的江惊墨时,那么小的一个孩子,站在血海里,身边是自己母亲的尸体,死得很惨。


    那个年代,即便国内已经没有入侵战乱暂时安宁,可内部依旧动荡不安,外界的,内部的,都想来分一杯羹。


    无知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在普通人不知道的层面,每天上演着利益争斗,派系站队,有死人,并不少见。


    这个年纪,连死亡都不清楚,放在其他孩子身上要么是大哭,要么是恐惧,可年幼的江惊墨很淡定,抬起头,望着他,露出了乖巧的笑容,还很有礼貌,“叔叔,你枪里的子弹没上膛声,你不是来杀我的。是他们要来接我回去了对吗,我的父亲,还是我的祖父,或者是作为父亲的祖父呢。”


    那一刻,他什么都没在想,脑子里只有一片空白,和……毛骨悚然。


    沈有金吃坏肚子,拉了半天吃过药之后好了也肚子饿了,他下来进入厨房,手里拿着鸡腿,走出来就见他姐和姐夫从外面回来上楼,只是氛围有点不对,奇奇怪怪的,他探头追上去。


    “姐……”沈有金刚要喊,肩膀上忽然一沉。


    他回头看,同样是从外面回来的孔叔站在他身后阻止他打扰的言行。


    孔叔拍了他的肩膀两下,“你不是说想学电脑吗,我有空,可以教你。”


    他还是挺欣赏这个少年的,况且江惊墨的态度也决定了他的态度,教好了今后也是不错的助力,他终究会老去。


    沈有金是挺心动的,可他咬了一口鸡腿,问,“孔叔,我姐和姐夫吵架了?”


    孔叔摇头说,“没有吵架,就是发生了点小误会,说清楚就好。人都能咬到自己的嘴唇,更何况是人和人相处,多多少少会有矛盾。小事情,问题不大,不用瞎担心。”


    “也是。”沈有金很认同,而且以姐夫对他姐的那个在乎劲,他姐不会受委屈就行。


    沈有金没再想着人家小情侣的事了,凑过去还被嫌弃呢,这情况那是经常发生,没到半个钟,他姐就能被哄好。


    大晚上的还是先吃饭最重要,沈有金跑回厨房和樊阿姨要了个新鸡腿填肚子,然后兴致冲冲的跟上孔叔的步伐。


    第45章 八零初恋那件小事22男人的眼泪……


    风吹来也卷来了几多乌云遮住了夕阳,暮色变为了泼墨般的黑,房间昏暗。


    江惊墨拉着沈佑春进去时顺手在门边的开关开了灯,屋内一下子亮堂起来,随后他关上门,将外界与他们隔绝开,而拉着沈佑春的手全程没松开。


    进的是江惊墨房间,沈佑春也是第一次来,好奇的左看右看,也没什么不同,床,柜子还有一个书架,上面摆满了各种书籍,被子也叠得整整齐齐,房间一尘不染,所有东西很规矩放好。


    干净整洁里带着几分没有温暖的凛冽,这份温暖不是天气冷,而是,漂浮的没有落脚点,没有什么是属于自己心迹的东西,比如说沈有金的房间,或者她自己的房间,或多或少都会摆了各种喜欢的小玩意儿,小到她上山时做的花圈也会带回来放好,干枯了,花瓣掉光了,也不怎么舍得扔掉。


    这和沈佑春想的有差别,很多事都表明,她没有深入的了解过江惊墨是个什么样的人,一直都看得很浅。


    不过,她就是想靠他过好一点在分手前得到好处,为什么会想要去了解?


    在沈佑春怔愣的几秒里,听见门关上的声音,她惊的回神,回头看了看禁闭的门,再抬头看向江惊墨的侧脸,“说话就说话,你关门做什么。”


    在认识到江惊墨和她所看到的不一样时,沈佑春就有点害怕和他单独在一起,而且还是共处一室,在房间里那么私密的,封闭的氛围里,她有点不安和别扭,可是又不敢表现出来让他发现。


    比起之前在江惊墨面前的放纵自由,甚至中午还是亲昵自然的相处,现在沈佑春在亲眼见到江惊墨开枪后,她就收敛了这份亲昵,变得防着,心里隐隐有根线紧绷。


    七零年左右也是斗臭老九特别严重都时候,他们村还好些,可是隔壁村就有个富农,是被自己村的人开枪打死的,还是一个姓,根族上同源。


    而那个村就是她奶奶的娘家村,事情发生在72年,沈佑春当时五岁,和奶奶一起去参加一场奶奶娘家侄子结婚的婚席,恰好就碰上了这事。


    当时她年纪小,沈佑春其实记得不多了,奶奶第一时间给她捂住了眼睛,她就听到枪声,还有哭声,痛苦的一声嚎叫一片,很乱,可过了那么久沈佑春现在会记得很清楚,是因为那时候她吃到了炸肉丸子,被其他小孩子抢,互相推之下,她摔倒,门牙掉了一颗,幸好后面重新长了出来。


    这种事本应该随着时间流逝而淡忘,可斗臭老九没停过,隔三岔五就上演,沈佑春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自小就听到身边人对臭老九的讨论,他们村里还有住牛棚的人,有知青,耳濡目染下怎么可能会忘记,时不时做梦还能梦到枪声,特别清晰。


    而为了游街告诫,这种事都不会私下里进行,还是在公众面前杀的。


    江惊墨让她坐在床边,他拉过椅子来到了沈佑春面前坐下来,江惊墨是岔着腿的坐姿,直接将沈佑春圈在他的两膝中间,从后面看可以将她挡住。很小的举动都能透露出一个人的本性,


    只是沈佑春还没有成长到能发现这些细节。


    “你在害怕我,佑春,不用想着撒谎狡辩,你眼里对我的害怕我看见了。”江惊墨望着她的眼睛,直接点出了沈佑春心中的想法,他抓着沈佑春的手把玩,却在抬眸,自下而上的看她也不弱势,“你排斥我,不想我靠近你,可是,为什么呢佑春,就因为我没有戴眼镜吗,还是说,因为会玩枪?可是人都有多面性,我并没有刻意隐藏,以后相处久了总会知道,我还能装一辈子吗?而且这和我喜欢你又有什么关系呢,相反你更应该高兴不是吗,我有本事护着你,不会让你受委屈受伤害。”


    他就没有给沈佑春“狡辩”的时间,说得很直白,直击沈佑春的内心,她的脸上浮现迷茫,还有些不知所措。


    “佑春,只有我的敌人才会害怕我有本事,这样就会担心日后交手了败北,会和那只麻雀一样被掌控命运。可佑春永远都不是我的敌人,是我的爱人,我们会在一起一辈子,会是密不可分的夫妻。所以,没道理啊,没道理佑春会害怕我,你应该相信,我永远也不会伤害你,我们也不会成为敌人。”


    “这种情况之下,除非佑春在心虚,在担心日后伤害了我会被我报复,发现我的另一面没有那么和善之后你才会想要远离我避免伤害。可是,佑春不是这样的人啊,你怎么会伤害我呢,我心里很清楚,我们也不会走到这种针锋相对的关系。我也不是这种人,既然选定了谁,这辈子都不会改变,我只想和你好好的。”


    江惊墨皱了皱眉,脸上是比沈佑春还要迷茫和不解,他好似就是借着这件事来分析,且前后的逻辑很正确。


    这样想没有问题,确实啊,因为对立关系才会想要敌人弱小好掌控而不是强大了不好对付,可是以他们的关系,沈佑春不应该有害怕现象。


    他分析是对的,可沈佑春却笑不出来,勉强扯嘴角也说不出他厉害的夸奖话。


    甚至,每听到江惊墨提一个字,她就心惊肉跳,尽量保持淡定,可心跳如击鼓,慌张得不行。


    他说的对,沈佑春就是想要分手,和他在一起,只是因为虚荣,为了得到好处,谁要和他真的谈感情啊,都是装的,她每天都是这样告诉自己。


    起初见到江惊墨书呆子的样,纯良无害,逗一逗就脸红,她选择他也是因为觉得好掌控,这样以后好分手了,再加上江惊墨是转学来的,家不在这里,无法缠上她。


    但是现在告诉她,这个人不好掌控,以后分手不容易,计划出现了变动,沈佑春就会害怕被报复而,这些都被分析出来了,沈佑春又怎么不紧张。


    问题是,就算江惊墨分析对了,沈佑春也不能点头说“你说的没错,就是这样”承认,她又不是脑子被驴踢了,无异于火上浇油,沈佑春只好采用了回避方式,她低下头,闷闷不乐,心事重重的样子。


    不过江惊墨只是分析,并没有说沈佑春就是这样的人,他是信任且心疼的,认为她有苦衷。


    他拉着沈佑春的手,更靠近了她,指尖触碰她的脸颊捧在了掌心里,也抓起了她的手贴在自己脸上,说得格外温柔,“佑春,我们是对象,是可以互相依靠的人,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站在你这边。你要是心里有什么事一定要和我说,不能自己扛着知道吗,我会心疼的。”


    明明是他的问题,现在要说的也是他隐瞒的事,可是在三言两语之后,反而是沈佑春沦落在被动的位置,这点,沈佑春迟迟没有反应过来,她也不知道,主导权,江惊墨想拿,轻松就能拿到手。


    沈佑春是觉得有点不对劲,可想不通的情况下,她就会一直坚持自己想要说的话,很快就调整好心态。


    故而沈佑春听出不对劲也没有深想,想太多容易被带偏,抬眸看他,“你还问我有什么事?你自己不会想吗,你一开始和我处对象就没和我说你的家里人,我也是才知道县长是你亲戚,后面也没有做解释。你口口声声说要和我一直在一起,可你什么都瞒着我。现在也是,会玩枪,住这样的房子,我从来都不知道。是,你是高高在上的富贵人家,我就是一个普通人,你欺骗我那是看得起我,像我这种普通人哪里还能有被欺骗的愤怒,应该要对你说声谢谢,不骗别人,就骗我。”


    她就是这样的性格,脾气来的快去的也快,害怕心情没有了,还越说越气,也更加理直气壮。


    反正都是江惊墨的错,沈佑春没把他说得怎么样,反而把自己说得气愤不已,甩开他的手想走,可被江惊墨用力拉着没能甩开,她只好扭过头不看他。


    “对不起,这件事是我做的不对,我不该瞒着你。可是,我的家里其实也没什么好提的,我父亲其实不待见我,让我转学来这边何尝不是对我的放逐。而我的母亲她早就死了,在我很小的时候……”


    江惊墨低头,头发丝挡住了他的表情,气质有些阴郁,浓烈的悲伤将他包裹,“我没有和你说,是因为我很自卑。佑春太好了,我想靠近你,又害怕你会嫌弃我。瞒着你的时候,我也很煎熬。”


    沈佑春震惊,原来“自卑”这种事也会发生在江惊墨身上吗,可他看起来什么都有,生活比所有人都好,换做是她出生在这样的好条件家庭里,只会更加骄傲娇纵,哪里会有自卑出现的机会。


    不过想到江惊墨还提到他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沈佑春软了态度,她见过太多母亲去世,父亲还不爱的孩子有多惨了,他们村都有好几户,特别是父亲在娶了后妈后日子过得没眼看,缺衣少食,什么都要争,可自己无法自力更生,全靠父母给,母亲没了,父亲不爱,基本上很难。


    沈佑春气势汹汹的质问,这会儿弱了下来,她再不好,也不会用没有母亲这话来戳别人的痛处,见着江惊墨毛茸茸的脑袋,像一只垂落了尾巴很孤单的小狗狗,沈佑春摸了摸他的软头发,干巴巴安慰,“你也不要伤心了。都过了那么久,你母亲也想让你开开心心的生活,肯定是这样的。”


    她最不擅长的就是安慰人,总觉得,无论说什么安慰话都太假太空白,说多了很虚伪,她最不喜欢安慰人。


    “她是为了保护我死的,就死在了我面前,可是我救不了她。佑春,我是不是很弱,很无能的一个人。”江惊墨说得哽咽,弯腰,张开双手去环抱住了沈佑春的腰,江惊墨低头埋首在她腹部上,肩膀微微颤抖,好像是在哭泣。


    沈佑春人都麻了,她这会儿哪里还想得起什么害怕,心里是说不出的感觉,酸酸涩涩的,还有一点心疼。


    别人就算了,最多就是留下心里阴影,可是自己的亲生母亲就死在自己面前,这种打击不是谁都能承受得了的。


    沈佑春顺着他的头发,安慰里带着自然说出来的感情,心疼也藏在了动作里,“这不是你的错,是伤害你和阿姨的人错。你当时还小,小孩子能做什么,什么也做不了,怎么能怪到你身上。”


    真是该死啊。沈佑春很愧疚,她刚才是在江惊墨的伤口上撒盐了吧,经历母亲的死亡,父亲又不爱,性格上会多变是正常的,会强大起来自我保护也是正常的,她不能因为心虚就害怕他。


    江惊墨收起手臂,将她抱得更紧更用力,好似找到了避风港,呜咽哭出声。


    沈佑春听得心里很不是滋味,笨拙地拍了拍他的后背安慰,想哭就哭吧,又没有人规定,男人不能流泪。


    而经过


    江惊墨这一示弱,这一卖惨,这一哭更是绝杀,再次和她记忆里戴着眼镜,笑起来腼腆无害的江惊墨重合,透过朦胧的雾纱,看见了他更真实灵动一面。


    可……沈佑春的思维还在敏感挣扎,就像……这只是他精心策划的一场,让她看见的行为,否则他要想一直隐藏,就不会在家里她随时出现的地方玩枪了。


    不过这个念头刚冒出来,再听到江惊墨的弱小无助哭声,沈佑春晃了晃脑袋把这个想法给晃走,不切实际,她想也没人会对自己狠到因此去提及去世的母亲,亲自撕开伤疤来试探她的反应和选择吧。


    他本就是性格温良的人,只是情况太糟糕,没人能保护他,困境让他学会了伪装。


    现在,沈佑春哪里还有害怕,只有愧疚,还有风吹起浪的心疼,以及和他一起同仇敌忾,有种“是谁伤害我男人”的愤怒,沈佑春还是护短的。


    呜咽了一会儿,江惊墨调整好情绪,他抬起头,眼眶湿润含泪,眼尾艳红艳红的,尤为可怜,还有几分破碎美。


    他望着沈佑春,吸了吸鼻子,诉说着恐惧,“我很害怕,害怕我保护不了你,害怕我会失去你。可是,我没有想到这样的我会让佑春害怕,我就知道像我这样的人,没人会喜欢才是对的。”


    他的睫毛上还挂着泪珠,自我厌弃,说着说着,过于自卑痛苦,泪水和珍珠一样一颗颗坠落在了沈佑春手背。


    滴答滴答渗透进皮肤到血液里一直传到心脏敲开门,注入情海泛起涟漪。


    怪不得老一辈有句话说得好,女人啊,找男人就要找好看的,否则哪里来的男人的眼泪是女人的兴奋剂。


    要是一个男人长得难看,在她面前哭别说让她心疼了,只会烦躁的骂,哭什么哭,福气都哭没了,真是丑人多作怪。


    沈佑春从来没觉得自己有怪癖,可是这会儿发现可能有点,她看见男人为她哭,心里还挺愉悦的,说话也温柔,轻轻擦掉了江惊墨的泪水,捧着他的脸,先前眼底的排斥变为了亮亮的亲近,比之前的虚情假意里带了几分真情流露的同情,“好嘛,刚刚是我不对。但这也不能全都怪我,我也不知道你发生了那么多不好的事。”


    同情也是情。江惊墨看见了也并不介意,只要产生了情,那就再也离不开他这棵栖息的大树了。


    江惊墨破涕一笑,荡开的泪花像稀碎的星光,特别好看,他拿下沈佑春的手指放在唇上轻吻,哭泣后的声音带着如羽毛付过心尖的痒意,“才不是佑春的错,是我自己的问题,总是自卑于不敢讲。”


    “只是在佑春面前狼狈的哭了,是不是很丢人啊。”他垂眸,害羞的脸颊红彤彤,看着白白嫩嫩,特别可口。


    沈佑春看直了眼,这小子,长得是真好看啊,让她有了保护欲,沈佑春挺了挺胸脯,很大气,“哭而已,谁敢说自己没哭过,有什么好丢人的!”


    “好了好了,天都黑了,赶紧换件衣服收拾好,说好的要去舞厅,这可不是你流眼泪就能毁约的事。”沈佑春担心再看下去耽误事,推开他就溜之大吉,她也要回去换一件漂亮衣服。


    小矛盾没有了,她笑起来比谁都开心,出去时嘴里还哼着小曲儿,满是对去玩的期待。


    江惊墨站起来,走去课桌将眼镜戴好,又是温润如玉的书呆子,他嘴角勾起了意味深长的笑意,镜片背后还藏在眼里的泪水,泛着幽幽冷光。


    她啊,是挺聪明的,直觉也准,可对他先入为主的印象根深蒂固,有猜到却不会真去深想,很好哄,也很轻易知道她在想什么。


    看看,现在他只是露出冰山一角就炸出来了……落在他这里筑了巢还不满足,还东张西望的总想为飞走。


    这又是怎么可能会有的好事。


    第46章 八零初恋那件小事23她被吓到了……


    沈有金虽说在打游戏,可心不在焉的,频频抬头看楼上,两人要是真吵起来了,他肯定得第一时间冲上去帮他姐。


    姐夫是对他挺好的,可他典型的帮亲不帮理,再说了,他姐那么单纯善良,可不是会随便生气的人,一定是姐夫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惹到了他姐才会闹矛盾,有错那也是姐夫的错!


    过了好一会儿,沈有金要坐不住了,耳朵一直注意听,一点动静都没有,可要把他急死,别他姐被欺负了他还傻坐在这里不懂,都能懊悔死。


    很快,他终于听见走下楼的脚步声,沈有金回头,楼梯足够宽,两人并肩一起走也是可以的,看着他们有说有笑的状态,肯定是和好了,而他姐的气色饱满,还有心情换了条漂亮的裙子,笑起来明媚耀眼,没有被迫和好的样子,他紧绷的心头松了,没事就行。


    只是见他们都穿得整齐,他姐还背上了小包包是要出门的样子,沈有金这样想,也问了出来,“姐,这么晚了你们还要出门?不在家吃晚饭啦,樊阿姨已经做好了,很丰盛呢,有肉有汤,都是你爱吃的。”


    他像是掉进了金窝窝里,每餐都能吃到饱,想吃肉就吃肉,想吃水果就吃,不用愁着下一顿吃什么,要是今后每天的日子都这样,他做梦都能笑醒。


    “嗯,我们有事要出去一趟,你就和孔叔在家里吃吧。”沈佑春不心动,家里的吃多了,偶尔也要去外面改善口味。


    离开之前,江惊墨偏头看了孔叔一眼示意,而视线交汇很快就错开,孔立微微点头表示知道,姐弟俩没发现这个互动。


    沈有金满眼都是他姐,急呼呼又追问一句,“姐,你们是要去哪里啊?”


    “这是大人的事,小孩子不要问那么多,你就老实待在家。”沈佑春敷衍地摆了摆手,和江惊墨相携离开。


    她要是说出来,沈有金肯定会死皮赖脸的跟上,她不同意还会撒泼打滚,怎么甩都甩不走,纯浪费时间。


    等她玩回来了再和他讲讲舞厅里面是什么样的就行,作为弟弟那么大了姐姐走哪里还跟哪里,像什么话。


    沈有金确实想跟,作为小尾巴,他现在被抛弃了,整颗心像是泡在他妈腌制酸菜的缸里酸胀得不行。


    他觉得他姐和姐夫有秘密了,现在出去玩都不带上他了,别问他怎么知道是去玩的,看都看的出来了,他又不是眼瞎,肯定是去玩啊,他姐打扮得那么漂亮,不是玩还能是干嘛。


    他看向了旁边的孔立,“孔叔,你知道他们是去做什么吗?”当然了,他也不是想要知道答案,紧接着又兴致勃勃说,“我们悄悄跟上去吧,大晚上的独自出门,孔叔也不放心对不对。”


    孔立不语,只是看着他,还上下瞅着打量,沈有金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屁股好比有针扎一样扭来扭去,“孔叔,你有话就说呗,别这样看着我,你那眼神瞅得我心里头害怕。”


    孔立一笑,“我是觉得,你今天挺亮的。亮度和家里的灯泡一样了,我寻思着,还比灯泡更亮。晚上不用开灯都行。”


    “啥?”沈有金一时半会儿没反应过来这话什么意思,难道这就是年长者的一贯说话风格吗。


    就像他爷爷,在他小时候最喜欢和他说小孩子吃糖牙齿会长不好,他信以为真,然后转过身,就看见糖块进入了爷爷嘴巴,小老头背着手,吃得乐呵呵,沈有金就深知,他被欺骗了。


    等他以后老了也要乱说欺骗小孩子,苦了小孩,也不能苦了自己啊。


    孔立笑而不语,而沈有金琢磨着话,很快就反应过来,孔叔是说他人家小情侣约会,他跟着去是碍眼的,沈有金撇了撇嘴,不太服气,“我那是担心我姐,有我在场,就没人敢欺负我姐了。”


    这里的欺负自然是指江惊墨,他知道他们是处对象了,可他姐年纪也不大,要是单独出去被占便宜了怎么办。


    之前他们约会,他都有在场做挡箭牌的,当然会放心,现在大晚上的他没能跟着,沈有金就开始担忧了。


    “惊墨有分寸,不会对你姐姐做不好的事,这点不用担心。”孔立放下手柄站起来,“行了,吃饭,瞎操心长不高。”


    沈有金想了想也是,他姐不是个会让自己吃亏的人,这才没有多想  。


    再说了,他撒泼也没法跟,操心也没用。


    沈佑春和江惊墨在外面吃了一份炒面这才晃悠悠去的舞厅。


    天黑了,街上依旧热闹,进出舞厅的年轻人居多,门牌上的灯光一亮格外抓眼球,开放自由,自然是受欢迎的。


    为了减少稚气,沈佑春出门前穿了条过膝的裙子,露着手臂,一双小皮鞋,头发放下来是微卷的,她没有烫,只是扎了辫子,等时间一久解开头发就有点卷了,只是她的头发天生乌黑顺滑,卷的不明显,所以她带上了一红色发箍,脸不用涂也好看,眉不描而翠,不过抹了点口红提气色。


    江惊墨站在一边,就是简单的白衬衫西裤,衬衫半扎进了裤腰,他带着衣服都是私人剪裁,很合身。他长得高,肩膀宽,还不是瘦弱只剩下骨头,而是精瘦,身形板正,很有精气神,肩膀宽也有结实的肉,看着清爽俊朗。


    两人站在一起,气质相合,沈佑春挽着江惊墨的手臂,笑容自信放光,也没人会能说得出不登对的话。


    进出很多人,以免被碰到肩膀,他们还会侧身让路,等进到里面了,头顶是几个大球在打着五颜六色的灯光,还有不少音乐设备,有人在操作播播放着当下很流行的音乐,很有节奏感。


    舞厅中间聚集了客人在跳舞,大多数是以交际舞为主,一男一女的合跳,有个舞台上还有专门跳舞的工作人员。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小圈围了不少人,中间空出位置是单个人上去跳舞表演,现在有一个女同志在跳,她穿一条红色碎花裙子,踩着黑色小高跟,腿长漂亮,短发烫卷,画着港风妆,大红唇,大耳环,很风情万种。


    既然敢上去跳,那就是心理素质过硬,并且很享受别人对她的欣赏,随着鼓掌声和吆喝声,她笑容大方,跳得更加流畅了,舞蹈不软,相反刚柔并济,有点像拉丁,眼神娇媚却不低俗,是一场只带有欣赏目光的表演。


    还有穿着工作服的人端着酒水窜梭在人群里,订了位置的也会买点零嘴吃的搭配,忘却烦恼欢声笑语,飘荡在这里的是心情,是随心所欲的放开。


    沈佑春从没有来过舞厅,她也不在意会不会认为是乡巴佬,好奇的张望一圈,然后被江惊墨拉去了一个空位置,附近有人了,大部分是组局一起。


    江惊墨招了招手,有个服务员看见后拿着托盘走过来,浅笑着问,“先生,女士,二位需要喝点什么吗。”


    在这里,大家不会称呼同志,见面的话只会是先生女士,即便沈佑春和江惊墨看起来还有少年人的青涩,不过既然进来了,也没人会把他们当成是不成熟,放在这里年代,十七八岁的年纪可以当家了,只是大家的眼界打开,并没有选择在这个年纪开始承担责任,而是有了往后推的选择。


    但是,选择一般只会在往上走的生活阶层,往下是没得选,而人和人的差距也开始越来越远。这里已经是灯红酒绿,有些开始了纸醉金迷,可很多地方连电都还没有接通,依旧穷苦。


    “来两杯果汁,还有一块小蛋糕。”江惊墨知道沈佑春的生活习惯,过了饭点之后就不喜欢吃东西,会觉得难受,只是他刚说完,见着沈佑春拉了拉他的袖子示意,江惊墨一顿,补充说,“把一杯果汁换成一杯果酒。”


    “好的,您二位稍等。”服务员浅笑点头,转身离去了。


    江惊墨偏头看向沈佑春,而她就是好奇的看着舞厅中间,已经换了一首曲子,单独表演的离开了,这会儿全都是双人跳的交际舞,很整齐。


    就连本该坐在位置上的客人,也都随着音乐而起,在男士的邀请之下一起共舞,女士的裙摆摇晃,男士的皮鞋也蹭亮,香水味和酒香味混杂弥漫在空气里发酵,不臭,反而有点醉人,灯光暗下来不刺眼,为彼此的容貌打上了一层朦胧光雾,氛围很好。


    江惊墨站起来,微微弯腰,朝沈佑春举了绅士手,“这位美丽的女士,我有这份荣幸可以邀请你跳一支舞吗。”


    “当然。”沈佑春勾唇明媚一笑,芊芊玉指落入了江惊墨手中,被他温柔的包裹,牵起来漫步进入了舞群里。


    江惊墨的另一只手搭在了沈佑春的腰上规矩放好,而沈佑春的另一只手也搭在了他的肩膀,四目相对。


    学校上音乐课的时候有交过简单交际舞,音乐也分很多场合使用,而宴会上需要用到的音乐和交际舞就很正式。


    随着节奏而起,沈佑春轻盈地转了一圈,裙摆荡开恍若一朵盛开的海棠花,明媚夺目,想要占为己有。


    江惊墨推举她的手,单手背在身后,含笑目光看着心爱的女孩子耀眼夺目。


    待沈佑春回到他面前,他又自然而然抚上沈佑春的腰稍微往怀里带。


    两人在此轻歌曼舞,不知不觉已经成为围观的对象。


    好看的人,跳起舞来,也有着和旁人不同的浪漫,好似普通的舞厅变成了纸醉金迷的上流社会宴会现场,优雅漂亮的大小姐和温润如玉的大少爷,和周边格格不入,又招人向往和羡慕。即便现在已经是新社会,口号上大家都是平等的人民同志,实际上分不分区别,清醒的人依旧会清楚。


    一舞毕,江惊墨虚环过沈佑春的腰,两人回了位置,见着沈佑春红扑扑着小脸蛋,跳舞也是个体力活,她轻喘着气,眼睛亮亮,嘴角还带着开心的笑意,周身洋溢着轻畅的愉悦。


    “刚才跳舞的佑春好漂亮,我都看迷了眼,等下回我们不来舞厅跳了,就在家里跳,我给你弹奏,佑春单独跳给我看,你的翩翩舞姿让别人眼见,我心里难受。”江惊墨对她的喜爱很明显,一连串的夸奖里带着私心。


    鉴于玩得开心,沈佑春也没计较他这点爱吃醋的小性子,懂得怎么反击拿捏,“你跳的也不赖嘛,看来跳舞对象不止我一个人,否则哪里这么熟练。”


    这口黑锅来得太突然,江惊墨推推眼镜,说得格外认真,“佑春这不是在埋汰我吗,我就喜欢过你一个。我和你一样都是在学校里学的,不管是从前,现在,还是以后,我只和你跳舞。”


    “你越来越油嘴滑舌了。”不过沈佑春承认,她也很喜欢听,好话谁不爱呢。


    两人回到位置时,酒水已经被服务生放好了,而小蛋糕是放在碟子里用一个玻璃罩给罩好,灯光下很有食欲。


    沈佑春有点口渴,她伸手就想要端起来喝,可是被江惊墨按住了手没给拿,她也不强行喝,只是抬头疑惑的看他。


    “我们刚才不在,人来人往的,有没有被动过手脚也不清楚,不能喝。”两人是并坐着,江惊墨小声解释。


    沈佑春一听也是这个理,她很惜命的,立马把手给收回来,让江惊墨重新点了一杯,也不敢尝试果酒,就要果汁,可真的拿过来了,她想要喝的时候脑海里就出现江惊墨说的话,她怎么也不敢喝,就算江惊墨说可以喝的没事,沈佑春最后还是放弃了。


    “都怪你乱说,现在好了,浪费了两次钱,真是败家子,就你钱多喜欢装大方给别人白挣。”沈佑春的兴致被败坏了不少,她用手肘抵撞了一下江惊墨的腰,以力道来看,确实是生气了。


    江惊墨凑到了她面前,露着讨好笑容,乖乖认错,“对不起嘛佑春,等会儿回去了,我们再在外面买一杯。”


    沈佑春轻哼了声,有点郁闷,不过知道是在为她好,她也没那么不知好歹。


    这会儿已经不跳舞了,改为有个人拿着拖线话筒在唱歌,他穿着花衬衫喇叭裤,留着齐耳头发还弄卷了点染黄,戴着**镜,唱的是一首港风粤语歌,是不是大家喜欢听的不要紧,节奏的氛围出来。他成为了焦点,刚才单独跳舞的短发女士也出来伴舞,还有一小段火辣的双人舞,他们的组合搭配视觉效果很强烈。


    立即围了不少人,沈佑春需要站起来才能看见,有桌椅的地方比舞厅要高出一些,并且离得有五六米远。


    看了会儿表演,沈佑春的脖子也累了,节目是挺多也挺有趣,就是有点吵,脑子不安静,而且她的肚子有点疼,还有了湿润的感觉  ,担心是经期真的来了,她的时间不固定某一天,但前后相差不久,可能是今天吃了冰导致提前来。


    幸好出门的时候她在包里带了卫生巾,82年的时候有卖的,用卫生巾真的很方便也干净,比用布条事后还得清洗反复用好多了,沈佑春很舍得在自己身上花钱,每次商场里有了都买回去存放,现在还用票,不过卫生巾不用票用钱就能买,就是太贵了,家底好的才舍得。


    她也是出来读书才知道城里有卫生巾卖这事。普通人获取的发展信息总是滞后一大截,只有走出去,才能寻找出路。


    用过一次之后,沈佑春坚决不会在用布条。这也是为什么,明明她是和池燕赚了一些钱却还是不够用的原因,想要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哪儿哪儿都要钱。


    “快起来,我要去一趟卫生间。”沈佑春怕真的来了染上裙子,要去看。


    这里都是陌生环境,她不敢一个人乱走,好奇心过去之后,偶尔看见这里的人很痴迷放纵欢乐,摇头晃脑,眼里流出了疯疯癫癫,不太正经的眼神,这种目光有点瘆人,沈佑春是害怕的,全程都紧挨着江惊墨走。


    江惊墨是男生,自然不好靠近女厕所,就在外面等待,不远处还站着几个穿牛仔裤的年轻人,衬衫五颜六色,头发也有型,聚集在一起说话,嘴里还叼着一根烟,偶尔眼神乱看。


    乍一看到江惊墨,他们像是在看一件很有价值的商品,看了一眼,收回目光小声嘀咕着话又回头看他,江惊墨在外的形象一直是斯文有礼,戴着眼镜,一看就是好人家的有学问乖孩子。


    他们的打量没有收敛,不想发现都难,江惊墨表现得好像很拘谨,很不适应,几次之下,他主动也朝他们腼腆一笑算是友好打招呼,就立马撇开目光了,整个人很紧绷,害怕,想逃逃离。


    见状,几人相视一笑,纷纷露出了“有赚头”的意思。


    他们最喜欢拉有学问的人下水了,这种人好面子,还有钱,比起混这条黑路的人好控制多了,只要染上了一点就摆脱不掉这个药瘾,以后找他们要货,肯定拿得出钱,不像那些装佬,要钱没有还想要货,真是皮子痒,欠打。


    舞厅的厕所好不到哪里去,沈佑春进去的时候一股味道扑来,她立马捂着鼻子,厕所的臭味不重,而是一股劣质的烟味,仔细看,她见到角落里站着三个女生,头发有点枯燥,脸色蜡黄,眼睛底下一圈是泛青的,手里拿着打火机在抽烟,就是烟味的制造者。


    并非说女生不能抽烟,只是,在这样的环境,她们抽一口吐出来,表情是有点狰狞的享受,沈佑春看得很别扭,而且她一进去,像是打扰到了怪物,那三人还歪头看她,厕所的灯本来就不亮,暗暗的,她们的眼神怎么说呢,是麻木的,呆滞的,毫无精气神,像是榨干了灵魂,莫名有点阴森,没靠近,却好似闻到了她们身上一股腐烂的恶臭味。


    沈佑春的直觉拉起警报,她打了退堂鼓,也没犹豫,果断转身离开,比起真的染上裙子丢脸,她宁愿选择安全。


    见她走了,三人也没说话,呆呆的回过头继续抽烟,一个人的抽没了就和别人同吸一根,懒洋洋像没骨头一样靠着脱皮的墙,时而又扯着嘴皮,莫名一笑。


    在进厕所的门这边有面镜子,很旧不太清晰了,镜面还有刮痕,因为角度问题,沈佑春即便没回头,也看见那三个女同志的身形,消瘦干瘪。


    在抽完之后,有个人颤抖着手拿出了一包白色的东西,打开之后是白色粉末。


    她们的面容露出了痴迷,用小拇指一沾放在了鼻子下闻,表情是陶醉的堕落不堪,再年轻的容貌,这一刻好似丢弃了血肉,只剩下一架被黑色浸透的骷颅头在走动,站在背光的昏暗角落,惊悚可怕。


    这和村里长辈说过几十年前喜欢抽大烟的人一个样,沈佑春是没有见过,可是听过,因为他们村就有人抽大烟,后面家产全都败光没得抽,他死在了一个风雪交家的夜晚。


    等村里人发现时尸体已经死得僵硬了,穿着一件脏兮兮的破旧藏青色长衫蜷缩在床上,身形枯瘦如柴,皮肉干巴巴就剩骨头,眼睛下凹,无法闭眼,嘴巴大张,死相很恐怖。


    沈佑春的心脏都颤了颤,不敢再多看一眼,紧紧捂着口鼻,急步离开厕所,出到外面之后才算是觉得逃出了会把她拉入地狱的深渊,沈佑春在大口大口呼吸新鲜空气,可心跳依旧很乱。


    昨天去找沈有金,发现金条后抖出来的一小包东西,现在还在她的书包里,沈佑春想到了某种可能,陡然吓出了一身冷汗,见到了江惊墨一直在外面等着,有了安全感,她的心这才稳住,过去时也紧紧挨着他抱着手臂,声音有点发颤,“江惊墨,我们快回去吧,我不想待在这里了,一秒都不想。”


    “好。”江惊墨见她脸色不对,牵过手的时候皮肤冰凉,“发生什么事了。”


    沈佑春却没说,只是摇了摇头,只是说想回家了,江惊墨也不逼她。


    他们走时,刚才在吸烟的几个年轻男人围了过来,有个人还递出了一根烟给江惊墨,“兄弟,这就回去了?时间还早,交个朋友继续玩啊。这是你的马子,不错啊,漂亮,兄弟,有福气。”


    他说着流里流气的话,视线也落在了沈佑春身上流连不走。马子这个称呼,可不止是从港片里传出来是黑路上的人对自己女人的蔑称,在大陆内有些地方,马子也被称为暗娼或者不正经的女子。


    沈佑春不知道这里面的含义,可不妨碍她听出来了轻视,很生气,只是想到了在厕所里见到的画面,她又冷静下来,她一向理智,不是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会不管不顾和别人起冲突,现在是离开这里最重要,她全然忘记了江惊墨会用枪的事,毕竟现在手里也没有啊。


    “时间不早了,改天有时间我们再一起玩。”江惊墨礼貌的浅笑回拒。


    他是笑着,可离开时,余光扫了他们一眼带着冷意,还想拦住的三人立马噤声。


    人在外面,他们也不能明目张胆拦下来逼着江惊墨抽,只能看着江惊墨搂着沈佑春离去。


    “这小子肯定有钱,他手上戴的表我知道,起码要这个数。”有个人伸出一根手指,一百当然不值得,肯定是往千走,一块肥肉在眼前就这样飞走了,他碎了口唾沫在地,很不甘心。


    另一个人也心动了,“那么贵,刚才就应该直接抢,卖出去起码还能白赚八成价格。昨天抢两个初中生给溜了,东西没到手倒卖,保护费也没有,我想去窑子都没钱。今天就诱了两个吸药,可他娘的一个个穷得兜比屁股干净,货卖不出去,老子白干一场,没几个子。”


    “急什么急,盯着他,这种人有钱长得好看的人显眼,比丢在眼前都认不出来的好找。改天就去蹲他,蹲到了就摁着他抽,上头分下来的药是最新的,比之前的还要厉害,抽一支烟都能够他上瘾,想戒掉可不容易  ,和蚂蚁咬血肉一样痛苦,事情保管成。”


    这事他们也不是第一次做,熟练的很,昨天下午逮住的那两小子要不是给跑了,否则现在都是他们的提钱“货物”,也是正因为这事要私下里进行,不能闹,被查到肯定得枪毙,这才给放走。


    他们之前是在城郊矿区那边的黑灯舞厅找猎物,就是穷鬼太多,而且是黄和赌占大头,有钱有身份的人也不在那种劣质舞厅玩,只会去更高档的舞厅,他们只好来这里到处看,就是为了找“肥羊”下手的。


    盯上了,要么找机会放在水里,要么勾肩搭背先称兄道弟,要么看谁有点醉了就带走,男人女人都行,而且相比男人,还是女人最值,女人上瘾起来更容易挣钱,她们没钱买药了,还会自己去做“生意”挣钱换药,厕所里的三个就是例子。


    第47章 八零初恋那件小事24我的佑春真好……


    外面的风比舞厅里的凉快,没有因为不流通的难闻空气而给人带来烦躁情绪。


    夏日的晚上月亮圆,星子也多,沈佑春感受着凉爽的风扑在脸上,抚摸过皮肤,慌乱的心渐渐归于平静,恍恍惚惚,不知飘到了何处去的魂也回笼到身体里,双脚走路没有如踩在棉花上的飘忽。


    感受到一凉,沈佑春垂眸看,细白的手腕被江惊佑戴上了一串手链,白色珍珠串成,还有一个小贝壳坠子,而贝壳里是镶着一颗粉色小珍珠,精巧漂亮,很衬肤色,贴在皮肤上冰凉舒服。


    她举起手看,店内的灯光亮,今晚的月色也好,盈盈的柔光落在她身上很空灵,而这条手链也深得她心。


    回过神,沈佑春也才发现,原来在她迷迷糊糊,脑子想着乱七八糟事情的时候已经被江惊墨带到了一家饰品店。


    现在也不过是八点多九点,街上灯火通明的热闹,人来人往,不亚于白天的喧哗。


    改革开放之后很多私人店如雨后春笋冒出来,各种新奇的玩意都有老板走南闯北带回来卖,比如这家店。


    摆放在店里的东西,没有一件不是女生喜欢的,手链,项链,耳环等等,是一位打扮也漂亮的女老板,她说这是她自己设计的,拿货回来再自己做,有专门的加工师傅,而且都是真货,假一陪十,就沈佑春手上这条手链,就是真的珍珠,只是水产养殖不是野生,再加上手工艺,价格不便宜。老板能在这里开店,并且卖的饰品价值不菲,自然有关系路子,她并不怕会被找麻烦。


    水产养殖这行业,放在很久以前就有了,只是自从大陆禁止私人做生意才会断了在市场上供应给普通百姓,但国营的厂还是有的,可货少,现在开放了,以前从事这行有经验的人又冒出来,如此私人也能拿到货。


    “好些了吗。我觉着这条手链很适合你,果然很配。店里还有不少别的款式,你看还有喜欢的话,我们就全都买下来。”江惊墨摸了摸沈佑春的头发,清俊斯文的眉眼舒展,眸子里满是对她的爱护。


    他当然有很多安慰的话,可是,对于沈佑春现在的情况,更合适的是转移注意力,只有花钱购物才是最佳方式,每回只要她心情不好了,他送上一份礼物,沈佑春立马就出现了笑容,忘却烦恼。


    用她的话来说就是,能自由自在的买东西,就不会有不开心的时候,不开心了,那就是买的不够多。


    她说的自然什么都对。江惊墨也乐于和她一起维持这个寻找快乐的方式,两个人一起,快乐就是双份。


    八零年的时候,随着市场经济发展,黄金市场也在逐步开放,百姓想买也能买到。只是现在已经晚上了,金银首饰专柜是开在大型商场里不在外面做私人铺面经营,这个点商场已经关门,江惊墨无法带她去,家中是有现成,不过有一起逛街买的乐趣,他想,他倾向于这份约会的愉悦感。


    “开心!”沈佑春确实被哄好了,比起想那些不开心的事,她的注意力很快就在了漂亮的手链上停留。


    她放下手,在外面,沈佑春就是拉着江惊墨的袖子,重新恢复了笑容,亮晶晶的眸光比今天的星辰还要璀璨,“你说真的?我想要的都能带走?可不许说好话诓骗我,不然我和你没完!”


    江惊墨推了推眼镜,笑着点头,“当然。好话自然也是要和佑春说的,可我一向言行合一,欺骗佑春的事做不来。”


    他的眼光极好,他看不上的,沈佑春也不会喜欢,江惊墨转头对着老板说,“店里面只有这些了吗。我刚才都看过了,还有没有其他新样式选择。要是没有的话,我们就换一家店。”


    在他说话的时候,沈佑春放开他也在店里走一圈,确实和江惊墨想的一样,没有她看上的,两人真是越来越像了。


    “当然有的,你们来得正巧,师傅才刚做好还没有摆出来,我看着都喜欢,要不是为了做生意,都想自留戴了。”


    见他出手大方,今晚是能挣到不少了,老板笑得热情,“小刘,你来守着店招呼其他客人。”


    “诶好!”


    店里有个年轻男子,个头不算高,很爱笑,是老板娘丈夫那边的亲戚,见口才好,就带来了店里帮忙。


    做生意的最怕嘴巴不会说话,他到是灵活,为店里留住不少客人,挣到了钱,干活很积极。


    老板会设计也会来事,大概二十平的店里还能隔开一个招待客人的茶桌间,她让沈佑春和江惊墨先坐一会儿,倒了两杯茶放好,转身回去里面加工的小隔间,没过几分钟,她抱着几个盒子出来。


    “你们也看到了,我这店里都是卖珍珠,独此一家,你们要去别家,不说没有,就算有的话也少,大头都在大商场的专柜摆着呢,可是专柜的货也不多,而且款式老旧不新,买回去放着还行,要想戴出去,那也不新颖了,买首饰可不就是图戴上了出门走一圈开心。我店里的固定客户多是因为我店里的饰品设计好,也不骗人,都是实打实的真货,一个个戴上那是顶好看。我瞧着你们两个小年轻也是真心实意要买,才不讲这虚话。”


    老板是个话好活的,浅笑着就倒出了一箩筐,既夸了自己也夸了客人。


    她坐下来后打开盒子,拢共五份首饰,确实很漂亮,和摆在外面的不一样,从质感和设计都看得出来了,而且采用的还是金,银,还有玉的结合设计,没有女孩子能拒绝得了,起码沈佑春表示,她都想带回家。


    只是她没有耳洞,村里有帮忙粗穿耳洞的阿婆,在女孩子年纪不大的时候就要穿了,拿一根针用火烧了之后穿过耳垂肉,留下一条线,每天都要活动线,等形成了一个小洞,并且伤口愈合了把线拉出来,这样就有耳洞了。


    沈佑春的几个姐姐都是这样穿耳洞,她去看了,怕疼得要命,不敢给阿婆穿,以至于现在也没有耳洞可以戴,而且她的耳垂有点肉肉,不算很薄,这样的话更疼了,但是配合着一张越发圆润有气色的小脸,谁见了都说有福气。


    只是耳环也漂亮,就算戴不了,买回去看着心里头也高兴啊,好难选择哦。


    “你长得漂亮,这小脸蛋,这眉眼,我就没见过这么标志的姑娘,书里说的国色天香,我寻思就是你这样了,戴什么都好看。”


    天生长相优越的美人,十七八岁的时候已经是露出了倾城佳人之姿,哪里还等长开,日后就是成熟的韵味,老板说的是真心话,对她的年纪来说沈佑春就是个小姑娘,远看就是美了,近看还没什么瑕疵缺点,尽是挑好的长,她一个女人都喜欢,怎么会有人长在了谁都喜欢的审美上呢。


    也不怪这位男同志一步步跟着,出手也大方,若她


    是个男人,也不差钱,定也会做这掷千金只博心上人一笑的事。


    沈佑春翘起了嘴角,虽不知老板说这话是不是夹着为了卖出去睁眼瞎夸的成分,可听着开心啊。


    她眼睛一转,把问题推给了江惊墨解决,沈佑春笑望着他,“江惊墨,我选不出来,你帮我选。”


    “不用选,我们都要了。”江惊墨知道她的小心思,要是真只选了一件,当场沈佑春不说话,离开之后他肯定会被她生气地咬一口,也不搭理他。


    他看向老板说,“我们还要逛逛,明日你可送上门,可以先交一部分定金。我们要了,就不能再给别人看。明日拿上门也不能拿另外的货弄假。”


    “当然可以。这点你们放心,我要是弄假欺骗客人,这店也早就开不下去了。”老板展颜一笑,做生意要变通,哪里能死板的一成不变,送上门而已。


    而且她就喜欢这样的客人,出手爽快,那她也好说话,给了打折也抹了零头,还送了几条不算值钱但小巧的手链。


    等填写地址的时候,老板是本地人,知道那处地方,可不是一般人能够住的,有钱还没资格,要贵才行。


    她好奇这对小情侣的身份,不过好奇心害死猫,老板也只是心里嘀咕,可不敢问出来乱打听,犯了得罪人的忌讳。


    写好了凭证,交了定金,沈佑春和江惊墨离开了,至于沈佑春手上戴着的手链没有拿下来,已经给了钱,其他的明天送上门再补其余部分,谁出门,也不会揣着一口袋的钱瞎逛。


    两人在外面玩了一会儿,等九点多才回的家,沈有金等不到他们回来已经上房间睡觉去了。


    江惊墨把沈佑春送到房间门口说了晚安就要离开,却被沈佑春拉住了手臂,“等等。”


    他回身,顺着沈佑春的力道被她拉进了房间,开灯,关门,明明才住上一晚,可房间里也保留着她身上的馨香。


    沈佑春不喜欢从外面回来没换衣服就坐在床上,她让江惊墨坐在了课桌前的椅子,然后去拿了挂在衣服架子上的书包过来,江惊墨看着她忙活,不解地问,“佑春,这是怎么了”


    “先说好啊,你不能打我的东西的注意,我的就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知不知道。”沈佑春拉开书包前又抬起头看向江惊墨,她挑高了眉头,凶巴巴叮嘱。


    江惊墨乖乖点头,“知道的。”


    “这才差不多。”沈佑春满意了。


    她把金条,还有那一小包东西拿出来放在了桌面,江惊墨看着,面露诧异,这回是真的有点诧异,并不是装的,只是,他并没有在意那八根金条,目光落在了那一小袋白色粉末之上。


    东西都在这里了,没有错漏,沈佑春解释了怎么得来的,也讲了刚才在舞厅厕所里见到的画面,并没有任何隐瞒,她知道,这种事情瞒下来对她没好处。


    只是说着,她的语气顿了顿,现在可不敢和在无知的情况之下一样随便乱碰,而是拿着鸡毛掸子,用棍子那边把这一小袋白色推到了江惊墨面前。


    “这玩意儿,我怀疑和我在厕所看见三个女生吸的一样,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可肯定不是个好的,她们吸了之后,好像丢了魂,笑起来特别瘆人。”沈佑春不愿回想那副画面,只能做简单的描述。


    “如果真的是的话,我一开始是想回来了就丢掉,丢到厕所沟里。可思来想去,还是交给你拿去给宋县长吧,可能需要到呢。你还记得以前的大烟吗,我是没见过抽大烟的,可听老一辈说起过抽大烟的人是什么样,就和那三个女生很像。幸好你机智,在舞厅的时候不给我喝果汁,我以后都不去了。哪里是舞厅啊,简直就是可以要人命的刑场。”


    沈佑春说着,都觉得自己有些语无伦次了,总之意思就是这个,已经懒得表达了,她撅了撅嘴,“反正你就这样和宋县长说吧,至于他在不在意,那就是他的事了。哦对了,你可别说是我发现的啊。”


    要是真和她想的一样,能做的也只能到这里了,上头都不在意不想管的话,她一个学生能怎么办啊。


    再说了,沈佑春可不想掺和到这里面去,能躲在“鬼屋”里偷偷交易,背后肯定有一条买卖的线,要是被这些黑心肝的人知道是她拿走,破坏了他们交易的秘密,杀人灭口这回事,她又不是三岁小孩不懂,怕的嘞。


    江惊墨的视线移到了沈佑春脸上,见她一张一合的小嘴说个不停,表情是懊恼的,紧张的还有如释重负的,以及为自己的心善而骄傲的,特别多,像红橙蓝绿的夏天,她不是一张白纸,她有自己的颜色,不需要外人去描绘才生动,反而是,他在模仿她世界里的明媚,想要被她侵染。


    “我知道的,等下就拿去给宋叔叔,这东西太危险了,放在家里不安全。你放心,宋叔叔会在意的,他是一个好县长,不会放任这种脏东西在黑暗的角落里滋生。”江惊墨的眸里划过凌厉,只是在抬头,望着沈佑春时,他又收起来了,眉眼噙着笑意。


    “你知道就好,也不枉费我等等!”沈佑春说着说着,忽然神情一僵,转着僵硬的脖子去看躺在桌面的那袋白色粉末,她指了指,不确定再问一次,“你是说这玩意儿真和我想到的一样真是鸦片?!”


    她的脑海里拉着一根紧绷的弦,心里是翻江倒海般的震惊,但是也不会大声喊出来,还刻意压低了音量。


    “嗯。”江惊墨点头,望着她喜欢要从眼神里溢出来了,“佑春很聪明,很机智,也很善良,能遇见那么好的佑春,我很幸运。”


    她是喜欢钱,可是在大是大非上面不会藏私心,把东西拿出来了,就意味着八根金条或许也没有了,这可是一笔可以乍富的钱财,可以改变生活,到了自己手上,没多少人愿意失去。


    “我也没有你说的这么好啦”说话就说话,怎么突然就夸起来了,沈佑春的脸一红,难得不好意思了。


    “你干嘛!”


    手臂忽然被抓住,然后一拉,沈佑春的身子往前倾,被江惊墨抱在怀里。


    她坐在他的大腿上,而江惊墨的双臂环住她后背和手臂,她整个人被圈住了,江惊墨还低头,用鼻尖蹭蹭她的脸颊。


    这姿势过于亲密,沈佑春的脸爆红,怎么可能不会害羞,她不自在的想要把人推开,反而被抱得更紧了。


    沈佑春也就放弃了挣扎,反正靠在他怀里也挺舒服的,站久了也是很累的,只是江惊墨蹭脸颊还不行还想蹭脖子,他的头发扫过皮肤有点痒,沈佑春最受不住痒了,笑了出来,没好气的说,“起开啦,就知道占我便宜。”


    “抱一会儿,就抱一会儿,佑春最好了。”江惊墨只有这时候才会唱反调,声音软软的,听得沈佑春翘了翘嘴角,是说不出的感觉,就像江惊墨把自己变成了一颗糖,还滚在白糖上覆盖一层亮晶晶,让她食欲大开。


    他抱了一会儿,手臂横过沈佑春的膝盖下抱起来挪了个姿势让她的后背靠着他的胸膛,这样,江惊墨就能从后面抱住沈佑春,可以将下巴抵在她的肩膀,完全包裹的缠绵依偎,他轻笑了声是满足的,“谢谢佑春,你真好。”


    “少贫嘴。”沈佑春已经不太相信他纯良无害的外表了,不过现在也没空去深想,她看着那祸根之源的一小袋白色粉末,问出一连串的问题,“鸦片在那时候不是都被烧干净了吗,怎么还有,而且,这玩意儿长的又不是鸦片样,它是什么你怎么知道的那么清楚?”


    “集中烧毁,不代表就全都能翻出来烧个一干二净。大陆那么宽广,鸦片就代表着利益,只要有利可图就会互相买卖,只会传得越来越广,有人私藏了,就算掘地三尺去找也不一定找的到。”江惊墨解释说,这个道理,沈佑春也知道,但她想知道的不是这个,而是后面的问题。


    江惊墨也没有故弄玄虚,继续说,“不过鸦片已经是传统毒品了,那些人在私下里运输贩卖并不方便。现在这一袋白粉,据我从宋叔叔口中所知是目前新型毒品,在海外叫海,洛,因,由海外传入大陆。自然每个贩卖人之间说的名也不一样,为了遮掩,他们会取各种别名,例如几号,白粉,白面、红鸡,或者白戈珠等。这种毒品比鸦片厉害,会让人致幻,


    尝了一点就上瘾,有的小贩还会取名叫神仙粉,逍遥粉之类的别称。”


    他说了一大串,沈佑春听得目瞪口呆,舌头都大了,沉默了几秒才找回语言组织,“那怎么突然就在大陆有了?”


    现在不过是八三年,也就五年的时间,各种坏东西又涌入大陆了,可是要想跟上国际发展要想变强,开放也是必须要做的事,伴随经济复苏繁荣而来的也是各种想要再次侵蚀大陆的各种阴暗手段,以前的鸦片是,现在的毒品也是,一个社会风气和精神都被毒品腐朽了,那将会不堪一击。


    江惊墨把玩着她的双手,很平静,轻声说,“这个世界上有光就有暗,只要能产生利益,无论是在哪里都会在黑暗的角落里滋生各种残忍的交易,只是你现在看到了就知道有其存在,不知道的,也会认为,其实没有,很安全。但是一旦滋生了不进行管控,等这颗毒蘑菇越长越大,无法拔除,就会成为毒瘤,即便大动干戈割掉毒瘤,也会留下一条祸根残存。”


    沈佑春好像又发现了江惊墨的另外一面,是冷静的,成熟的,是一个熟练的规划者,他说的不紧不慢,似乎已经有了应对的方式,可这不是宋县长做的吗,难道是宋县长和他说过了?


    “那是怎么运进来的?有了以前的鸦片祸害在警示,我们不会重蹈覆辙,也不会让海外的人明目张胆的进来,就算要偷偷的,我们也会查得很严吧。”沈佑春接触外界的范围,最远就是在临鹤县了。


    如果不是认识江惊墨去舞厅,因为沈有金逃课打架,躲到“鬼屋”发现金条,她大概也会活在眼前所见的世界里,或许会在很久以后才知道,原来黑暗的角落离她那么近,每天都和危险擦肩而过,还能安安全全的活着已经是足够幸运了。


    “偷偷的运输这点一直都存在,就像现在依旧有很多人偷渡到大陆对面,别人也会用同样的方式进行来回运货。不过目前海,洛,因这种海外毒品会在大陆出现,大部分原因是起于边境冲突。大陆和老越在七九年就有了硝烟味,八一年的时候正式起冲突。老越那边自有老苏的支持,以及,自然少不了混杂着老美,樱岛,湾岛那边借机伸手进去。混乱之下最容易发横财,就算管得再严,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亘古不变的道理。”


    江惊墨仔细分析给她听,“唯一庆幸的是发现及时。并且这条毒瘤是外部伸手进来干预想要生根发芽,拔除还比较容易。要是时间久了,过个六七年这条生意链成熟了,就会弥漫开来。”


    几年时间很快,可真的一天天走过,时间也不短了,足够这个被种下的毒瘤站稳脚跟,最快也是到九十年代就会很难收拾,到时候,年轻一代被诱惑上瘾,就是新一次的动荡。


    “那你还在这里浪费时间,赶紧拿去给宋县长,告诉他事情的紧急性。”沈佑春把他推开,风风火火的站起来,翻找东西给包好,一想到她还上手拿过,虽然是隔着塑料袋,可还是浑身不自在,恨不得再去洗几次手。


    沈佑春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密封的小盒子,回过头就见江惊墨一点都不怕就上手拿,她就是拿着鸡毛掸子打过去,气瞪了他一眼,“你干嘛,不知道这脏东西危险吗,要是手碰到了怎么办,刚刚还觉得你聪明,这会脑子就不好使了。”


    江惊墨笑着举起双手,一脸无辜,“我知道错了,下一次绝对不会大意。”


    沈佑春用鸡毛掸子给拨进小盒子,看了看八根金条,也还是忍着不舍一起放进去,她关起来严严实实保证不会掉,“喏,拿过去吧,小心点,出去的时候记得先洗手。还有啊,记得叫孔叔陪你一起去,大晚上的一个人不安全,哦对了,你和宋县长说的时候也要注意点隔墙有耳,谁都防着,不能被偷听到了。”


    她难得唠叨了一大堆,江惊墨认真听着,他忽然走过去,将沈佑春搂在怀里抱了一下,“好,我都知道的,你早点睡,不用担心我。”


    “谁担心你了。”沈佑春别扭的嘴硬,“我只是不想让毒瘤存在,是在保护自己,谁知道会不会祸害到我。”


    没人知道下一个中招的会不会是自己,所以她自然不会有私心瞒着不交出去,同时也是因为,她内心深处信任江惊墨,换作别人,她都会犹豫不决。


    江惊墨一笑,没有戳穿,“早点睡,明天你的首饰就到了,还有,我已经和樊阿姨说了,明天她会安排好裁缝和鞋匠上门给你做合适的衣服鞋子,喜欢的布料你自己选,他们会一起带来的。”


    有了他这话描绘的幸福事,沈佑春果然被转移了注意力,哪里还想着什么毒瘤,满脑子都是有漂亮裙子可以穿。


    反正她把自己能做的给做了心安就行,剩下的也不是她能管的,想那么多还不是庸人自扰,人家宋县长又不笨,聪明着呢,她不认为她比当官的聪明。


    江惊墨离开房间,沈佑春要关上门的时候又打开弧度,她探出头,“喂,书呆子。”


    “嗯,我在听。”江惊墨回头看她。


    沈佑春在故意刁难他,“明天我想吃包子,要你亲手做的。我醒来要是没见到有的话,我会很生气,非常非常生气的!”她强调了好几次,似乎有着另外一层意思。


    江惊墨含笑看她,“好,等你睡一觉明天醒来,下楼的时候,厨房里肯定有我做的包子,我保证。”


    “你弯腰。”沈佑春勾了勾手指,江惊墨配合她。


    沈佑春踮起脚尖,拿下了江惊墨鼻梁上的眼镜,勾在手上,笑得狡猾,“我把它绑架了,你要是没能做到,我就不还给你。”


    她没等江惊墨说话就关上了门,江惊墨的眉梢挂着笑意,抬手想推眼镜,发现没有,还真不习惯了,看来他要努力早点回家赎回“人质”才行。


    江惊墨等了一会儿,他知道沈佑春的睡觉时间不超过十点半,果然,时间一到,沈佑春的房间关了灯。


    过了十余分钟,他推开门进去,确定真的睡着了,没有做噩梦,睡得很沉,就是有踢被子的习惯,落在了地上。


    离开舞厅后江惊墨带她去买东西花很多钱,就是为了让她的记忆只会保留着开心部分,而不是害怕,否则晚上会睡不着,容易陷入梦魇,现在看效果还不错,做了美梦,还笑了。


    江惊墨捡起被子为她盖好,弯腰亲了一下她的额头,很轻,“好好睡吧,晚安。希望你的梦里有我陪你一起,没有也没关系。”


    他安静退出去,合上门,轻手轻脚下楼,孔叔在楼下等着了,他们的身影融入黑暗,又似披着一层凉凉月色。


    过了午夜十二,大街小巷,家家户户早已熄灯,安静的三更半夜,一点也猫叫声都穿得很远,幽幽空荡。


    与此同时,临鹤县的舞厅,以及隐藏在角落里,大大小小的毒窝,赌窝还有淫窝都被端了,这三样自古就是不会分开买卖,只要有一个在滋生,衍生出的其他相应的生意链肯定不少。


    “别动,全都蹲下来!”全副武装的军人踹开门,举着枪而入。


    这些人就如老鼠般东逃西窜,却无处可逃,全部都被堵上嘴巴一个个带走。


    有个兵前来禀报,“报告队长,已抓获完毕。”


    “全都带回去。”


    邢定安颔首。


    临鹤县目前关押犯人的刑牢,在古代就是刑房,很阴森,墙上还有暗红色擦不掉的血迹,各种刑具都能找到,遗留下来的十八大酷刑也有,该说不说,古人对待犯人的惩罚力度够狠。


    江惊墨并没有换什么衣服,依旧是今天的那一身白衬衫,斯斯文文,可他手里拿着一把黑色手枪,还拿着一块布仔细擦拭,


    看着就令人惊悚,如索命的白无常。


    两个小时的盘问下来,有用的留下,没用的已经被押到另外一个地方关押了。硬骨头是有几个,可是,江惊墨并不给任何机会,他盘问人的手段,和以前的酷刑没什么差别,再硬的嘴巴,他也能撬开,拿到想要的信息。


    邢定安站在一旁看着,欲言又止,即便他见多了也能面无表情面对这些了,可也做不到像江惊墨这样,还能笑得温和,就是一个饱读诗书的文化人,偏偏拿着钳子,慢条斯理地一点一点撕开指甲盖,看见血肉分离这一幕,就算这些人确实罪该万死,可邢定安还是偏过了视线,偏偏江惊墨还是面色不改,还能欣赏,他心里就很复杂,放在百年前,江惊墨在刑官的排名上肯定是断崖式第一,能够让天下犯人听到名字就闻风丧胆的存在。


    不过惊墨变了很多,邢队长暗暗感慨,距离上一次见到江惊墨还是五年前了,那时候他还没有被调去云省守边境,在营里和江惊墨过手,彼时的江惊墨只到他肩膀,现在已经和他一样高了。


    见着该问的都问完了,拿着资料,孔立已经去安排下一步,可邢定安看见还留下来的三个人没什么好皮子了,他们一脸惊恐,牙齿也碎了差别不多,刑定安不解的问,“惊墨,这三个人是”


    盘问的时候他在场,三人只是小贩,知道的信息不多,但手上有害过几条人命,并且拉了十余个人吸毒,还做了不少恶毒事,其中有一个开店的老板被烧死也有他们的手笔,这种恶劣程度,足以当场枪毙,现在的律法不健全,也很混乱,这种程度是该死。


    但他看得出来,惊墨很着重“照顾”他们三个,这里面是有他不知道的纠葛了。


    江惊墨说的那叫友好,“没什么,只是和旧相识问问好。”


    他抬眸看向对面三人,浅笑着说,“你们好,我们又见面了。”


    “唔,唔”三人疯狂摇头,惊恐到浑身发颤,可说不出一个字,牙齿都没了,满嘴留着猩红。


    后知后觉,原来在舞厅的时候,他说“改天有时间再一起玩”是这个意思,过了午夜十二点,就是改天了。


    江惊墨看了眼手表,眉眼舒展,“五点,嗯,时间刚刚好。”


    他抬起枪,对准了三人,明明是浅笑着,可眼里一点笑意都没有,阴森,“古人有句话说,凌晨五点一过,出来游行的孤魂野鬼再不回到阴间,随着鸡鸣,太阳升起,就会魂飞魄散。”


    随着外头不知谁家的公鸡在打鸣,夏日的天色亮得快,江惊墨踩在公鸡打鸣时开了枪,三人的脑门都有一个血口,缓缓倒地,江惊墨冷漠看着,转身离开。


    见状,邢定安也不多问,跟在身后。


    一切都在可行的范围内不是吗。


    他只是好奇,这三人是做了什么惹得江惊墨那么生气,还亲自动手了。


    凌晨的风夹着水雾,有些冷,天际边的一抹亮白也被乌云慢悠悠吐出来,江惊墨抬头望了望天色,“快要天亮了,看来今天是个艳阳高照的好天气。”


    邢定安站在一旁,“许久没有回来,等忙好了,我们两个要好好喝一杯。”


    他在云省五年,去年八二年成立了第一支缉毒队,边境远比任何地方都要危险,他好几次也是九死一生。


    现在有了接班人,他又被调回来了,而第一个任务就是秘密配合江惊墨展开工作,他之前就到了临鹤县,只是从没有现身,像他这样的工作,自然不会暴露,现在暴露面容,是工作要转变了。


    江惊墨勾唇,“这是自然。我也算是半个东道主,下酒菜的话,我就给邢大哥备个现成的,还望刑大哥莫要嫌弃。”


    “能得惊墨一餐,我高兴还来不及,哪里来的嫌弃。”邢定安摆了手,他平生粗人一个也文雅起来了,“请。”


    这小子说话还是到处有陷阱,得亏他不是敌人,不过真习惯不了,总觉得无形中有刀子夹在脖子上一样发毛。


    江惊墨笑了笑。


    作为“下酒菜”的江承,大清早的还搂着娇妻睡觉,就被一阵急促敲门声给吵醒了。


    他不耐烦起来,披着衣服出去,“谁啊。”


    来人急声说,“江局,大事不好了,曾,曾秘书被抓了,然后,那位江同志在办公室等着您过去。”


    “什么!”


    江承一听,哪里还有什么睡意。


    他回去急匆匆洗漱换上衣服,套上鞋子连袜子都没时间穿,赶在第一时间去了办公室。


    只是临进去之前,他整理了衣服,走路也慢了点,让自己看起来淡定,不会因为这件事而乱分寸。


    江承刚想推开,而门就从里面先打开了,是孔立的面孔,他微微点头打招呼,侧过身让江承进去,而江惊墨就在里面,气定神闲,手里还拿着一本书在翻看,坐在沙发上,双腿交叠。


    “惊墨,怎么那么早就过来了,吃过东西了吗,我让人带一份早餐来给你。”


    江承走进去,调整好情绪,他露出长辈式笑容,眼角是炸开的褶子。


    他的视线左右看,观察着哪里被动过了,然后去到办公桌前,双手撑在桌面,也在仔细看有没有被翻找。


    “早餐就不用了,是我不请自来的大早上就来打扰江承叔叔,怎么还敢劳烦,不过这事我作为晚辈的也不好相瞒。”


    江降墨用手指压着页面,抬眸看向江承,话是这样说,不过他并没有站起来。


    江承疯狂转动大脑,试探问,“是什么事能让惊墨大动干戈?”


    “三言两语的也说不清,江承叔叔亲自看就知道了。”江惊墨的视线下垂,示意放在茶几上的一份档案。


    江承拿下头上的帽子放在桌面,再次绕了出来,他走过来,拿起档案袋打开,拿出里面的资料仔细看。


    越看,他的手有些发抖,额头冒着冷汗,可瞥见了江惊墨微笑的脸,江承反应很快,怒气腾腾地说,“这个曾千文,我之前就察觉到他的行踪鬼鬼祟祟,欺上瞒下,没想到居然敢做出这种残害人的事!”


    江承说完之后,看向江惊墨,是一副很欣慰的表情,“惊墨,你做的很好。你长大了,身上越发有了大哥的影子。”


    江惊墨谦虚说,“江承叔叔过誉了,我比不上父亲,也不过是侥幸。”


    “该骄傲还是要骄傲的,你自小就聪明伶俐。”江承笑着摆手,尔后,他捏着资料,皮笑肉不笑的说,“只是这虽说你我是叔侄,你所作的事也是为国为民的好事,我理应是要支持赞赏。只是,你看你这行动了,我作为临鹤县的局长,却一点消息都不知道,你要是出了什么事我也不好和大哥交代。”


    江惊墨却是惊讶的反应,“江承叔叔不知道吗?不应该吧,严打的文件政策从中央早就发出来这边了,江承叔叔作为临鹤县的局长,怎么会不知道。”


    江承一听,表情是要维持不住的裂开。


    这件事他还真不知道,心里也在暗恨,居然瞒得严严实实,一直以来他都知道江惊墨来到临鹤县的目的不简单,也在防着,没想到是带了盖章的秘密行动,打得他一个措手不及。


    “我知道了。”没等江承反应,江惊墨忽然又说,他站起来,微微皱眉,“看来是这曾千文搞的鬼,将这件事拦截瞒住,好背着江承叔叔行动。我


    就说政策已经下达,为何江承叔叔一直没有行动,临鹤县为非作歹的人还那么多,这里头是曾千文包庇啊,您只是不知情,而不是和曾千文一伙的。”


    说到最后一句,江惊墨已经站在了江承面前,他双手插在裤兜里,微微弯腰,将锐利藏了起来只有温和,“江承叔叔,是我错怪你了,可别生了晚辈的气,惊墨在这里和您赔个不是了。”


    每个字就如催命符,江承听得心头狂跳,额头冷汗已经往下流,却也不敢擦,口干舌燥的,喉咙发不出声音。


    他知道,江惊墨是在逼着他斩断左膀右臂,逼着他走向绝路,好深的心计。偏偏他还被一个从没放在眼里的少年压得死死的,果然是老爷子的种!


    “惊墨说笑了,你也是秘密行动,所有有嫌疑的人都要被关注,这是应该的,你做的很对,我怎么会怪你。”


    江承拼命压下心里头的怒火,面上还要笑着,转而又是叹气,“也怪我识人不清,没想到曾千文是这种人。”


    “江承叔叔莫要太过自责了,贼人想要做坏事,总是防不住的。”江惊墨温声的关心,“这里滋生的恶势力错综复杂,拧成了一股绳,江承叔叔就算有心也是无力。不过这次,我给江承叔叔寻了个很厉害的帮手。”


    江承的眼皮子狂跳,“惊墨说的是?”


    江惊墨笑着说,“邢定安,江承叔叔知道邢家的,说起来,江承叔叔和邢家也是有莫大关系,你应该认识。”


    江承的心瞬间一沉。


    邢家,他当然知道,六几被打的一家就有邢家,且还是他提出来的专门针对的邢家,当然有关系,是血海深仇。


    “他啊,我知道,是个很有能力的年轻人。”江承快要笑不出来了。


    江惊墨垂眸,指尖拂过了有些褶皱的袖口,“既然如此,后续的事就交由江承叔叔和邢定安来处理了。天色不早了,我就不留在这里打扰江承叔叔办公,改日有时间再一起喝茶。江承叔叔的大红袍,味道一绝,我甚是喜欢。”


    江承恨不得一枪崩了他,可还得装着叔侄很好的相送至门口,“家中还有,惊墨喜欢喝早说啊,都送你了。”


    “不用,我也只是说说,君子怎能夺人所爱。江承叔叔留步,不用送,路我熟,我就先走了,改日见。”


    “好好好,改日见。”


    江承目送着江惊墨朝着晨起的太阳离去。


    看了会儿,他关起办公室的门,堆起的笑脸瞬间消失,阴沉沉的能吃人,他把手里的档案袋甩到了桌面啪一声。


    江承双手叉腰,挺着吃得肥胖油腻的肚子,呼吸很沉,火气要从眼睛里喷出来了。


    他定要这临鹤县就是这江惊墨的葬身之地!


    孔立在外面等着,见着江惊墨出来,他迎上去,“惊墨,回去了?”


    江惊墨看向天边升起的太阳,步伐轻盈,话里带笑,“嗯,时候不早了,再不回去做包子,我就要赎不回被挟持的“人质”了。”


    孔立:???


    谁被挟持了?等等,赎金是包子?他怎么听不懂了。


    第48章 八零初恋那件小事25江惊墨,你也有……


    沈有金的睡眠质量很好,照沈佑春的说法是,半夜被人搬走了他都能睡出一个响屁,昨晚他就是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回来,等第二天起床,拉开窗帘,阳光争先恐后倾泻而入,又是阳光明媚的一天,还是周日,真舒服啊!


    年轻,身体恢复快,除了腰还有点疼之外,沈有金又是活蹦乱跳,没觉得有不舒服,连药他都不想吃了,不过没敢提出来,肯定被他姐捶打。


    他出房门时见着他姐和姐夫的房间门还紧闭,因为是客房,他这间房和主卧是错开的,需要绕出一个挡墙面才能看见,沈有金抓了抓头发,小声嘀咕,“难道昨晚没有回来?不可能的吧。”


    沈有金下楼,看见了在打扫卫生的樊姨,他咧嘴一笑,“樊姨,早上好。我们今天早上吃什么啊,好香,我都闻到香味了。”他动了动鼻子,像个牛鼻子一样探头去闻空气,肚子咕咕叫。


    混熟后他现在说话也不客气,很随意,樊阿姨手里拿着抹布擦茶柜。


    其实家里一尘不染的很干净,不过她习惯忙碌了,闲下来不知道做什么,觉得时间过得很慢,坐不住就到处擦擦,连盆栽的每一片叶子都擦一遍。


    “是有金啊,早上好。今天吃包子,你想吃其他的厨房也有,不过包子是惊墨做的。”樊姨抬头笑着说。


    她就喜欢家里热闹,作为是跟随江家的老人了,在江惊墨回到江家之后,她是看着这孩子长大,算是照顾了很长一段时间的生活起居,所以江惊墨对她也很好,按理说年纪大了也该退休养老,江家会养着她直到闭眼的那一天,会给她体面,不用担心这些身外事,只是她孤身一人,想要找活做打发时间。


    这里的房子需要打扫有人气,樊阿姨主动说来这边养老,后面知道江惊墨要过来,她很高兴,现在又知道有喜欢的女同志了,樊阿姨更高兴了,人都年轻了好几岁,多活几个年头,兴许还能见到他们结婚的那一天。


    她也喜欢沈佑春,她这把年纪了,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当年还拿着红缨枪,拿着枪打小鬼子呢,一个人的眼神是骗不了人的,看得出来,小沈同志很好,和惊墨很般配,她就乐意他们是一对。


    “樊姨,这粗活我来做就行。”沈有金快步来到楼下,主动提起桶,里面是洗抹布的水,还是干净的不算多脏,可也是要换掉,他接过抹布丢进去,偏头往厨房的方向看过去,一脸惊奇,“我姐夫做的包子?我咋看不出来会做,那双手就是握笔杆子,捏出来的包子该不会也是钢笔的样子吧。”


    樊姨被他的话逗笑了,“这哪能,惊墨会下厨。不信啊,你去厨房看吧,他还在厨房里忙活。今早的夏菊开得好,我去摘点花瓣回来给你们泡花茶解暑。”


    她也没拦着沈有金拿水去倒,有人接活了,樊姨又出了屋子,外面的墙脚下种有不少花,其中夏菊正是花期,她每天都有打理,一团团的很赏心悦目,也容易招来采花粉的小蜜蜂围绕。


    沈有金钻去了厨房,顺便倒水,还真见到了他姐夫在蒸包子,搭在灶台上的包子有三笼,冒着气。


    空气里的味道很香,应该是快好了,而江惊墨现在在做蘸料,醋,酱油,还有一小瓶辣椒等等,有模有样的。


    他进去了,江惊墨连回头也没有,显然是刚才听到了他们在外面客厅的说话。


    沈有金倒好水之后拧干抹布放好,顺便洗干净手,拿了条炸好的油条,好吃,是樊姨的手艺,他一边吃着一边来到了江惊墨身边,探头去瞅,见着江惊墨很熟练的搅拌蘸料,沈有金赞佩说,“姐夫,我就没想过你还会做包子,包子可不好做,比例把握不好,做出来的包子不发,硬邦邦的,还黄皮,不会白白胖胖。”


    他就做过,因为过于难吃,没人愿意尝试吃一口,最后还是他自己忍痛吃光,下厨也是需要天赋,真的。


    “等你遇到一个喜欢的人后,就想要把最好的捧到她面前,你也会克服所有不会去学,去做好。”江惊墨的心情好,说话时嘴角勾起,算得上和颜悦色。


    “是,是这样吗。就像姐夫对我姐这样?嗐,我可没想那么多,先把自己填饱肚子才最重要。”沈有金受宠若惊,这还是姐夫第一次对


    他的态度那么好,不过他咬着油条,明明才吃几口,怎么就觉得,姐夫这话让他饱了呢。


    江惊墨调好了蘸料放在一边,他洗了洗手,看向沈有金说,“看火,五分钟后就熄火把蒸笼拿下来。”


    沈有金点头,咬着油条也不敢离开厨房了,“哦哦,好。”


    江惊墨离开了厨房往楼上走。


    他是算好的时间,等他去洗了个澡,换身干净衣服,整理好自己的仪容仪表,沈佑春也醒了,她迷迷糊糊钻进洗漱室的时候,眼神一扫,正好就看见江惊墨正穿上衣服,修长的手指要扣上扣子。


    因着衣服还是拢着,身材半遮半掩,发尖滴水,穿起衣服的时候不明显,只见身形板正,修长有形体,可是当衣服松松垮垮时,就能看见他的肌肉也不少,有胸肌,有腹肌,皮肤是白可并不瘦,且身上还有不少伤疤痕迹。


    二楼有两套洗漱室,客房那边是单独连起的一间,而主卧这边也是单独配有,他们两个住的是主卧共用同一间。


    沈佑春看愣住了,而江惊墨也惊地抬头,四目相对之下,两人的脸一个比一个红,江惊墨的耳尖更是红艳欲滴,刚洗澡,皮肤更为水润,脸颊绯红,目光羞涩,称得上一幅美男出浴图。


    不过他像是惊吓到了,回神后羞耻的抿着唇瓣,立马背过身,他的嘴角隐晦勾了勾时,指尖快速扣好衬衫扣子,因为着急没注意到顺序错了,然后拿下挂在架子上的毛巾落在头上擦水,这才敢回身,江惊墨是不好意思的,很小声,“佑春,你起来了。抱歉,我没有锁好门,让你见到了不好的一幕,你,你忘掉吧。”


    比起沈佑春只是乍一看见红了脸,很快就因为他的好身材而窃喜,骄傲自己的眼光好,江惊墨就是久久没能平复这份害羞了,脸依旧红着,恍若含着水雾的眸子不敢落在她身上,在热恋的情侣之间,简单对视也能如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般的暧昧。


    “这有什么不好的,我觉得挺好的呀。书呆子,看不出来啊,你还有肌肉呢。”沈佑春闪烁着好奇目光,视线频频落在江惊墨的衣服上好似自带穿透力。


    江惊墨被她看得紧张,有点不安的手指捏着衣服角边,后面没处可以退,前面也出不去,见他这扭捏样,沈佑春笑出了声,有什么好害羞的,光膀子嘛,在村里忙着秋收的时候,男人很多都是光膀子,她又不是第一次见。


    相比之下,江惊墨就保守多了,在城里,谁光膀子那不是在耍流氓吗,而且他一直都是穿衣规矩。这一刻,害羞腼腆好逗的江惊墨再次刻在了沈佑春的脑海里,全然忘记了他的另外一副形象。


    “……佑,佑春觉得好就行……”江惊墨被她直白的话给震惊到了,他握拳抵在唇边,睫毛眨呀眨,脸红成了猴屁股,“我有每天坚持锻炼身体的,佑春可以放心,我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呆子,无论什么时候完全可以保护你。”


    “真的?口说无凭,我需要自己证明。”沈佑春抱着双手依在门边,视线对着他上下打量还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


    不用照镜子,她都能知道,她现在的表情很邪恶,像个流氓在调戏良家妇男,可是,她就喜欢看江惊墨脸红,目光含羞,配上他那张斯文清雅的脸,沈佑春更欲罢不能了,真的很好玩啊。


    见她提出这个要求,江惊墨偏过头是微微讶异的表情,有些狭长的眼睛圆了一圈很呆,隽秀的五官怎么看都软乎,唇微张着,白色毛巾挂在脑袋上就如兔子耳朵,任由揉捏的小白兔。


    不过他拒绝不了沈佑春的话,忍着害羞,他还是放下拧捏的手,一步步朝她走进,江惊墨抓起了沈佑春的手,他的手掌可以覆盖住了沈佑春的手背,主动带着贴在他的胸膛,自上而下,过程很缓慢,他还没扣全扣子,沈佑春的指尖可以绕过衣服,触碰到他的皮肤。


    来到了腹部而下,江惊墨带着她的手穿过衣摆,没有了一层衣服隔开,衣服随着动作而在往上提起,露出一角肤色,这下子,沈佑春的手切切实实贴在了他的腹部,掌心下是炽热的温度,他呼吸时,腹部上的薄肌也在动,滑过掌心有点痒,她的心也痒。


    江惊墨不知何时已经来到了她面前,很近的距离,挨着她,将沈佑春困在了他撑着门的臂弯之下,他低下头,笑意夹在了呼吸里很轻很轻,润朗的嗓音又带着一丝暗哑,好似笔尖摩擦在纸张之上带来颤意,沈佑春听得头皮发麻,脑子一片空白,咽了咽口水。


    “佑春亲自验证过了,还算满意吗。”他说着,借着沈佑春不敢抬头,含笑目光一直在巡视她渐渐羞红的脸,真可爱,江惊墨勾着嘴角,继续带着沈佑春的手一寸寸往上抚过。


    沈佑春哪里还能忍住,脸唰一下爆红,再也无法保持着“流氓”的淡定,她抽出手,因为过于着急,慌乱之下指尖勾到了江惊墨的裤头,拉开一小段距离,心慌就会手忙脚乱,她连忙松开手,导致回弹在江惊墨的腹部上力道不小,还有了声音,头顶上立马传来江惊墨小小嘶了一声,委屈的说着“佑春,轻一点”的话,沈佑春只觉得浑身像烧起来一样发热,口干舌燥。


    江惊墨穿的是有松紧带的黑色休闲裤,质量好,弹力就好,这一回弹会带来一阵酥麻,他的身体紧绷,连他的声音都闷得紧,这下沈佑春不止脸红了,更是面红耳赤,脖子都泛了一层粉色,恨不得长出翅膀飞走!


    “你快出去,我要洗漱!”沈佑春的小心脏跳个不停,低垂着头,拉着江惊墨的手臂,推着他的后背将人推出去,然后砰一声关上门,将两人隔绝开,沈佑春的后背靠在门上,她抚着还在毫无频率剧烈跳动的心脏,透过掌心传到了耳蜗里很大声,发热的脸颊也久久无法平复,已经是滚烫了。


    沈佑春捂着脸,试图用微凉的双手降热,可是没有用,她又羞又气,明明是她在“耍流氓”,可怎么感觉被反过来逗弄了,沈佑春气得跺脚,连续骂了好几声江惊墨你个混蛋,真是可恶!


    隔着一扇门,江惊墨却是心情美好的笑了,他把扣子扣好,毛巾擦着头发,一夜没睡的困意早就消失了。


    她啊,胆子全靠嘴巴硬撑。


    等沈佑春磨磨蹭蹭下楼,江惊墨已经在摆好了早餐,她的位置前放有碟子,江惊墨正从蒸笼里夹出热腾腾的包子摆好,很小的一个,以她的食量可以吃三个,外加一个水煮蛋,能饱了。


    见她走过来,江惊墨拉开凳子给她坐,将餐碟挪到她面前合适的位置方便拿,筷子勺子也都准备齐全,见着沈佑春的头发没扎好,落了几缕妨碍吃早餐,他像会变戏法似的还能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夹子帮她夹好,夹子点缀着两个小珍珠,“先喝温水,我放了一点蜂蜜,樊姨买的野生蜂蜜,早上喝一点对身体好。”


    “嗯嗯。”沈佑春喝了两口,甜度适中,还带着一点点酸,是很好喝,她看向还在冒着热气的包子,江惊墨的手巧,给捏成了小兔子图案,还有一个花卷,这两是无馅的,另外一个就是圆滚滚肉包。


    大早上的,他不想沈佑春吃得太油腻,素淡一点,只要营养均衡就行。


    别人没有这独特的一份,面前就是普通包子,他将这份偏爱体现得淋漓尽致,沈有金看得羡慕,他觉着他姐是真命好,他不求以后像他姐一样好,有个一半,不不不,一小半也不错了。


    而端着碗喝热腾腾豆浆的孔立这才恍然,原来惊墨回家时说的做包子当赎金是这回事,他果然老了,年轻人就是会玩。


    樊姨则是看得起劲,时不时还露出慈爱笑容,小情侣感情好,她高兴,至于是江惊墨照顾,这不是应该的吗,咋还能搞特殊,就算是看着长大的孩子,她也不会站在男同志那边的。


    江惊墨拉开椅子坐在旁边,他吃东西是慢条斯理,可也不是慢吞吞,还不忘说,“觉得味道淡可以蘸酱,也可以夹着咸菜一起,按照你的口味来,上回你从家里带来给我的还有,我没舍得吃完。”


    沈佑春夹起包子吹了吹气,咬一口,好好吃,她昨晚其实就是脑子一热故意说,没想到还真的会做,以后下厨的事都交给他了。等等,她不是计划着分手吗,怎么还想着和他有以后?


    “吃完了和我说就是,我妈做的咸菜,腌酸都特别好吃,还会做辣酱,她烙的饼外脆里香。再刷上一层酱,有青瓜的话放青瓜丝,没有的话放煮熟的土豆丝也行,再煎一个蛋卷着吃,特别好吃。”


    沈佑春说着,就开始想念这个味道了,每当过节的时候家里不忙了,她妈都会做来吃,也是他们全家最开心的时刻,全都围着锅打转,刚出锅做好的还保持着热乎香脆,咬一口,日子赛神仙。


    “我赞同!”沈有金抬起头附和。


    他一个人能吃五个大煎饼,只要有可口的酱,再多两快都不是问题。


    江惊墨见着沈佑春的嘴角沾了点包子的碎屑,他拿过帕子自然的为她擦掉,“那太麻烦阿姨了。”


    “不麻烦。反正我和我妈说的是有同学尝了觉得很好吃想买,做好了我就给她钱。”就算是亲妈,沈佑春也不会让她白做,虽然不费力气,可是花时间,花食材,肯定要给钱啊,她就赚点差价。


    “我妈的手艺特别好。”沈有金呼噜喝了一口豆浆,想到了什么,他抬起头看向江惊墨,兴致勃勃地问,“姐夫你说,我妈也在城里摆个摊卖煎饼怎么样,我买过,好多人做的都没有我妈做的好吃,要不是肚子太饿,卖的也不多,我才不会花这个冤枉钱去买。”特别是学校门口就很多人去卖。


    他没有问沈佑春,那也是因为知道这方面还是江惊墨更了解,也能出注意。要是有姐夫点头的话,不就是稳了吗,沈有金也不傻的,他就是想着支摊挣钱不容易,有人罩着会轻松点。


    “咱妈的手艺好,我看可以。”家世不好,沈佑春也不觉得有什么丢脸的,利用好了还能给自己添加让人“怜惜”的优势呢,一味的嫌弃,反而落了不好的印象,


    樊姨也开口,“这里哪里适合卖吃的我熟,要是有需要可以和我说。”


    孔立也说,“是个不错的想法。”


    四人齐刷刷的看向了江惊墨,后者气定神闲的吃完了一个包子,这才说,“想法很好,只是不着急,再过一两个月吧。真的要开一家食店也不是第二天就能办成,需要时间筹备。”


    沈有金一听就知道能成,“等下周回去我就和爸妈说,。”


    由沈佑春开口,他们或许还会想个几天几夜,但是由他开口说,最多只会考虑一天一夜就会同意的。


    热闹的吃过早餐之后就是裁缝和鞋匠上门量尺寸,还有昨晚买的首饰也上来了,衣服和鞋子没那么快好,但不妨碍沈佑春搬项链回到房间,对着镜子佩戴。


    她没关门,门被敲了两声,从镜子里见江惊墨出现在身后,沈佑春回过头,笑容明媚,一条金杏珍珠链点缀她白皙的锁骨之上,“怎么样,好不好看。”


    过于富贵的首饰,若是压不过气场,反而将人衬得普通,可是沈佑春没有这个问题,她撑得起来,这段时间被养得很好,越发出落得似珠圆玉润,清纯娇美。江惊墨笑着点头,“好看。”


    “算你有眼光。”沈佑春可太开心了,这些以后都是她的宝贝,要是没钱了拿去卖都不缺钱,有钱才是一个人的底气。


    看看,找对象就要找这种的,有钱有颜还纯情听话,她这是不找则矣,一找就不会有错,为自己感到骄傲。


    江惊墨了解她,见着眯着眼睛都知道在盘算什么小心思了,不过问题不大,他递出了沈佑春熟悉的盒子。


    沈佑春知道,他肯定不会拿空盒子给她,也不会再带回那脏东西,唯独有可能的就是


    她脸上是压不住的惊喜,接过盒子打开,金条还真在里面,整整齐齐的八根,一点都没少。


    沈佑春眼睛都亮了,肉眼就能数的出来,她还要用手指一二三四的数一遍,开心的就要尖叫,沈佑春抱着盒子,笑眯了眼,再三确认,“宋县长没作为赃物一起藏起来,这是给我了?真的给我了?以后不会再拿走吧。”


    “当然不会,你找到的,自然就是你的,谁也抢不走。”江惊墨就知道她会喜欢,见她开心,他也挂着笑容。


    啊啊啊啊!真是峰回路转,沈佑春都做好了不会再回到她手里的不舍准备,安慰自己还有几条项链,现在可以拿回来,就好比天降一笔巨富,砸得她晕头转向,心里乐开了花。


    “江惊墨,你真好!”沈佑春没有多想,扑进了江惊墨怀里,双手勾着他的脖子,笑容满面。


    要是没有江惊墨在中间帮她,沈佑春知道,八根金条不可能重回她的手上,怎么办,他真的好好哦。


    江惊墨站得很稳,她扑过来了也没动一下,双手扶上了沈佑春的腰,他低头和她额头相抵还亲昵地蹭了蹭,笑着说,“这不是应该的吗。我是你的江惊墨,当然要对你好,也只对你好。”


    沈佑春听得动容,就因为太好了让她会舍不得啊,初恋就遇到那么惊艳的人,无法想象要是分开了以后遇到谁都比不上江惊墨对她的好,那也没必要走到一起了。只是这个想法。沈佑春当然不会说出来,她垂眸闷闷的嗯了一声,挂在他身上抱一会儿。


    “姐夫咳咳咳!”


    沈有金拿着书上来,一路喊着姐夫,乍一见到他们两个相拥,他立马拿起书挡住眼睛,背过身咳嗽提醒。


    真的是,看见他姐被占便宜,他想说也不懂怎么说,人家小情侣,抱抱也正常。


    两人立马分开,人在尴尬的时候就显得很忙,沈佑春就是了,整理头发,整理桌面,相反江惊墨就自然多了,还不忘扫了一眼打扰他们的沈有金。


    “姐夫,我有一道题不懂,想问你怎么解。”


    沈有金只觉得背后如有锋芒,刺得他堪比刺猬,高喊了一句,逃跑似地跑下楼。


    明天就要上学了,他的作业还没写呢,而且老师很喜欢在周一的时候抽问,还需要复习课本。自从他姐和姐夫谈恋爱,他也多了一个“老师”辅导,成绩进步了不少,保持下去考上一中很稳。


    江惊墨推了推眼镜,笑着问,“佑春,你的作业也没有完成,都拿出来和有金一起吧,再不写,明天就迟了。”


    沈佑春:


    为什么在愉快的周末里要有作业这种可恶的存在!


    不过有着江惊墨的辅导,他们写得很快,赶在中午樊姨做好午饭之前就写好了。


    只是除了学校布置的作业之外,江惊墨还给他们准备了不少书,特别是给沈佑春的,一摞在桌面全是复习资料。


    其中有些还是江惊墨自己出的题,适合现阶段沈佑春的学习情况,务必帮她提高成绩,这让沈佑春学得咬牙切齿,不想学也不行,江惊墨守着,任凭她怎么撒娇一点也不愿意松口让她放松,沈佑春全程是哭着动笔,分手,一定要分手!


    高中改成三年学制的政策去年出的,不过是小范围推开,今年年初的时候才来到江市的临鹤县,要是再晚一点,她这个月还有几天就高考了,不用再读一年。


    碰上这事儿,说不清是好还是坏,不过就目前来讲,沈佑春认为是好的,否则也遇不上江惊墨的辅导,嗯,就是这么一个回事,绝对绝对不是因为人!


    下午的时候,江惊墨回去午睡了,他昨晚一夜没睡,还能保持精神也是身体强悍,不过他睡上两三个小时就能恢复好精神。


    等睡一觉下楼的时候只有沈佑春和沈有金在嘀嘀咕咕讲悄悄话,樊姨出去买菜了,孔立也不在家,他有老战友在这边安家,既然闲下来有空,就提着一壶酒去拜访,寒暄叙旧。


    江惊墨走过去,没看见,因为发现他来了,沈佑春还神神秘秘捂住,他微微挑起了眉尖,只是藏在发丝下看得不真切,江惊墨摆着一张纯良无害的脸,有些难过,“佑春,你们在做什么神神秘秘的,是我不能知道的事吗?”


    “没有啊,能有什么秘密,都是沈有金他怕明天去学校老师会点名上台演讲,他说英语会很害羞,我们正在练习呢。”沈佑春摇头一笑,扯了一个像模像样的借口,还踢了沈有金一脚。


    “是啊是啊。”沈有金疯狂点头,抓着头发讪讪笑着,“我的口语不行,老师让我多练练。”


    “这样。”江惊墨知道他们没说真话,但既然有意瞒着,他也没有追问,装着相信了样点头,“家里有收音机还有磁带,你就跟着学。还有一些海外影视剧的影片你也能播放看。”


    沈有金小鸡啄米似地点头,“谢谢姐夫。”


    沈佑春站起来伸了伸懒腰,转移话题有点生硬,“哎呀,学习一天了好累,我们出去玩吧。”


    “好啊好啊,我回去换一件衣服,等我。”沈有金一瘸一拐的上楼,说起去玩,他就没有不兴奋的。


    “我也回去换一双鞋子!”沈佑春抱着本子转身就跑上楼。


    江惊墨抬头看了一眼,若有所思。


    等他们下来出门,沈佑春还拿上相机,遇到好看的风景就拍下来,她喜欢上了拍照。


    下午的临鹤县也很漂亮,一片湖泊,岸边是柳树,湖泊中间有个凉亭,却没有通往的桥梁,说来也是一段往事,很久很久以前总之,就是时代变迁,曾经的一个寺庙被埋在下面只露出顶部尖角。


    这里是很多人散步的好去处,风景优美,蓝天白云,湖面还有飞鸟滑过。


    沈佑春拍了好几张,她让江惊墨去站在柳树旁,也为他拍了不少,至于沈有金,半路碰上出来打酱油的万鸿,两人自己跑去玩了。


    周五晚上万鸿回去后将事情说出来差点被父母揍一顿,想拿钱给沈有金可是忘记问住哪里了,只能等周一开学再给,没想到出个门会遇上,兄弟哥俩好的勾肩搭背去分享周末游戏心得。


    “小妹?”


    拍好了之后沈佑春在低头检查,听到大姐的声音,她一怔,回头看,还真看到了大姐大姐夫带着一个扎着两条羊角辫的小女孩,约莫三岁这样,而大姐夫推着二八杠自行车,看着都是仔细打扮过了,是一家三口出来玩。


    看见沈佑春,小女孩歪着头看了好一会儿,认出来了是谁,她挣脱了妈妈的手,屁颠屁颠跑上去,两条小辫子晃呀晃,肉肉的脸蛋在抖动,眼睛大大的,奶声奶气,“小姨!”


    “小月亮。”


    沈佑春笑弯了眼,蹲下来张开手,香香软软的小宝贝扑个满怀,一大一小脸贴脸。


    第49章 八零初恋那件小事26就当是……提前……


    小月亮的大名叫杜今悦,还是沈佑春取的名字,在八月十五出生,那天晚上天上的月亮很圆,取了个小名叫小月亮。兴许是缘分,她长得有父母的痕迹,不过也有三分像沈佑春。


    这个证实来自大姐沈金花,作为岁数相差较大的姐妹,沈佑春也是被沈金花带大的,自然记得小妹小时候的样子,所以对自己的女儿,沈金花特别疼爱,也是想把自己缺失的一部分弥补给孩子。


    她嫁的丈夫也不错,吃苦耐劳,爱护妻女,沈金花是满足也是幸福的,目光温柔慈爱的望着女儿和最小也是她最爱的妹妹,而她丈夫就站在她旁边,注意力反而是在她身上,还会主动问她有没有走累之类贴心话。


    和小孩子说话,还是可可爱爱的小女孩,大人说话就会不自觉带上笑意,还夹着声音。沈佑春此刻就是这样了,本来说话就甜,这会儿更是带了儿时童真,“小月亮有没有想小姨。”


    小月亮很喜欢她,搂着沈佑春的脖子不放开,笑起来露着白白的小米牙,“想!”


    沈佑春点了点她的小鼻子,“哇,小月亮真乖,是有多想呀。”


    “很想很想!”这个问题有点难倒小月亮了,她松开勾着沈佑春脖子的手,两只手比划了一个大圈,“小姨姨,有好大好大的想。”


    再过几个月她才三岁呢,还没到八月十五,小小的,可可爱爱的一只小孩,穿着一条清凉小裙子,沈家女孩拿针线活的手艺好,沈金花作为老大,带过底下很多弟弟妹妹,针线活也是最好的,小月亮穿的这身衣服是她自己做的,布料是沈佑春挣钱了之后买了送过去,也全给了小月亮做衣服。


    沈佑春被她的话逗笑了,将小月亮抱起来,而小月亮也乖乖趴在她怀里,笑得开心。


    大姐夫妻两推着车走过来,大姐夫姓杜,叫杜建康,个子挺高的,人也壮实,皮肤有点黝黑粗糙,不过并不丑,是时下长辈都很喜欢的周正靠谱长相,他也笑着对沈佑春打招呼,“小妹。”


    “小妹,你怎么来县里了,就你一个人吗,有金呢。”沈金花说着,视线左看右看也没见到沈有金的身影,她就是皱眉,“县里那么多人,他跑去做什么了把你一个人丢在这里,要是出事了怎么办。”


    老大就是老大,作为大姐,她一开口有对小弟小妹的关心也是管教。她也不在娘家,自然不知道周五的时候沈佑春就不回去了的事,也就当成了是周末休息出来县里玩,一般都是沈有金和沈佑春一起,男生单独出来大人不会说什么,可是作为女生单独出远门,家里人就会让沈有金陪着。


    “大姐,大姐夫。”沈佑春解释说,“我们是一起来,不过他看见同学已经跑去玩了,我也不是一个人,是和”


    她语气一顿,差点忘记还有江惊墨的存在了,沈佑春不用回头,看着太阳光线斜照时背后走上来的影子就知道是江惊墨在靠近,她想说的“朋友”两个字就是迟疑了两秒没说出口,江惊墨已经站在了她身边,拿过她手里不方便拿的相机,举止是自然的亲密,然后看向沈金花夫妻,笑着很有礼貌,“大姐,大姐夫,你们好。我叫江惊墨,是佑春的对象。大姐放心,佑春不是一个人,我有在陪着。”


    沈金花本来就察觉到了,现在听到江惊墨这样一说,她眼皮子一跳,目光就落在了沈佑春身上带着“询问”的意思,上次回娘家,她可没听到爸妈说小妹谈对象了,很显然是瞒得严严实实。


    随后,她又坦然的打量着江惊墨,年纪不大,和小妹差不多,家世应该挺好,相貌隽秀俊雅,起码和小妹站在一起特别养眼,戴着眼镜斯斯文文的,也爱笑,有礼貌,初步印象来看,沈金花对江惊墨还算满意,小妹的年纪也不算多小,相看对象也正常,她并不是多惊讶,只要保护好自己就行,谈可以,不需要那么快就嫁人,现在还能读大学,不用着急。


    不过她知道小妹聪明着呢,不会让自己吃亏的,这点上沈金花并不算太担心,只是怕聪明过头会砰钉子。


    作为姐夫,人家亲姐还没出声,杜建康当然不会吭声,不过也看向了江惊墨,姑且是今后可能会同做沈家女婿半个兄弟了,杜建康朝着江惊墨友好一笑,说了声“江同志你好”,江惊墨也是礼貌点头回应。


    “咳,他说的没错,我们确实在处对象。”当着江惊墨的面,沈佑春也不好出口否认,只是她也不想在这个问题上讨论,连忙地问,“大姐,你们是要在城里吃了饭再回去?等下和我们一起去国营饭店吃吧。我也好久没见到小月亮了,还想多抱一会儿呢,小月亮是不是呀,晚上就和小姨在一块儿了。”


    小孩子的脸颊肉嘟嘟,皮肤也是嫩嫩滑滑的,再加上保持干净,香喷喷很好玩,沈佑春就喜欢拨着小月亮肉嘟嘟的脸颊玩,会一抖一抖的特别好摸,小月亮也亲近她,笑呵呵的,还凑脸过去给摸呢。


    小月亮听不懂大人的话,但不妨碍她听到要和小姨玩,小脑袋点呀点,“和小姨,和小姨。”


    “真是个小没良心的,白疼她了。”沈金花故作嗔怒了一眼,她知道小妹不想说,而且女生之间的私密话也不好在外人面前谈论,她就顺着沈佑春提的来讲。


    “算是出来玩。不过我和你姐夫是打算在城里开一家做衣服的店,杜家那边的田地不多,分家之后我和你姐夫想着光是靠种地,一年到头也挣不下多少钱,这几年杜家村里找我做衣服的有不少,我就想着,要不要来城里开一家,去年就想了,只是孩子太小走不开。今天有空就上来看城里的


    开店情况,顺便也带小月亮出来玩。”


    孩子太小需要照顾是一个原因,也主要是钱不够,半年攒了一些之后,他们夫妻两商量了很久,这才决定进城看,沈金花相信自己的手艺,她胆子也不小,真干不下去再回村,她不怕被人笑话,就怕赚不到钱。


    杜建康也笑着跟着说,“知道出来玩,还以为是回外婆家,小月亮昨晚睡觉前都在说找小姨,找小姨。”


    他爱自己的女儿,不过父母见不是孙子,态度不怎么好,索性他也不是个愚孝的,那就分家单独过,现在分田到户了,也没几家是不分家的,他态度强硬,父母兄弟自然不敢欺负他的妻女。


    沈佑春一听很开心,亲了奶香奶香的孩子一口,“不愧是我的小月亮,心里一直想着小姨。”


    小月亮知道被夸了,虽然不懂为什么被夸,可她也开心的用胖嘟嘟小手贴在了沈佑春脸上学着沈佑春,撅嘴小嘴巴亲了几口唔么唔么,江惊墨在一旁看得眼皮跳,心里泛着一股酸味。


    沈佑春抱了几分钟手酸了,也不是力气小,而是不习惯抱孩子,很容易就会觉得手臂酸痛的累。


    她想要把孩子放下来,不过小月亮不怎么愿意,勾着沈佑春的脖子,眼巴巴看着她,小月亮喜欢香香的小姨,眼睛圆溜溜,干干净净的满是纯真,看得沈佑春心软了,可她的手臂是真累!


    “我来抱吧。”江惊墨自告奋勇,他伸出双手,对着小月亮露出了温和亲切的笑意,也是带着哄孩子的温柔,“小月亮,你好呀,我是你的小姨夫,你小姨累了,小姨父抱你好不好。”


    沈佑春听得嘴皮子一抽,为什么他会对“小姨父”这个身份适应那么良好,甚至还挺高兴。


    虽然是第一次见面,陌生人,不过江惊墨这张脸很有迷惑性,温和斯文,像是披着沈佑春渡给他的阳光般很温暖,包裹着沈佑春的气息,小月亮歪头,好奇地看了他好几眼,然后伸出了双手给他抱。


    “好~”小月亮落入了江惊墨怀中,还不忘扭头去看沈佑春,特别乖,“姨姨不累。”


    沈佑春笑弯了眼,摸摸小月亮的脸颊肉,偏头看向了大姐他们,“现在这个时间是大家出门逛街最热闹的时候了,你们去看吧,我带一会儿小月亮,去办事,带着小孩子走街串巷不方便。现在才三点多还有时间,等你们看好了,四点半就在国营饭店汇合吃饭,难得出来一次,就在外面吃吧。”


    现在夏天,快要八点才会完全天黑,吃完饭算是已经五点半,也足够时间他们回去了,回到家还没天黑。


    这是妻妹的提议,杜建康没做决定,他看向了妻子,而沈金花也不是犹豫的性子,否则也不会心心念念着想着自己有手艺,也能进城闯一闯做生意,再到现在决定出来了,而且这是她亲妹妹,她一手带大的,也没必要假客气,沈金花点头,“行,小月亮交给你了,我和你姐夫很快就回来。”


    带着孩子确实不方便,小孩子很容易被新奇的事吸引,有问很多问题问,或者少食多餐,走着走着容易饿,也会犯困要抱,但是放在家里给妯娌帮忙照顾,人家孩子也多,给公婆,沈金花更不乐意,既然不喜欢她的女儿,她也不乐意让他们碰,再难有比熬月子的时候难吗,还是给带了出来。


    本来她是不知道的,后面看见了丈夫拿饭进去给在房间坐月子的她,然后婆婆就在门前说什么会犯冲,叫丈夫不要靠近,连孩子都不能抱之类的话,送饭送水就放在门口,让她自己去拿。


    沈金花不会讲杜家这边的村话,两个村隔得近,口音都不一定相同,但她听得懂一些,当下就发了好大的火,幸好杜建康不是脑子糊涂的人,没有听他妈的话真不靠近,否则这个仇,沈金花能记一辈子,她可不是个会忍气吞声的人,当场能给她掀桌了。


    杜建康踩着自行车和沈金花离开,有沈佑春陪着,小月亮和父母分开也没有哭闹,被江惊墨手腕上的手表吸走了注意力,正在低头研究,短短的肉肉的手指头掰着,她手劲也不大,弄不烂,还会了点察言观色,摸着摸着,她抬头看江惊墨,见他没有生气,是温柔的纵容,小月亮又低头掰扯。


    两人带着一个小孩,那么年轻,不少人经过都多看了两眼,还以为是一家三口出来玩。


    江惊墨自然察觉到了这些隐晦目光,他翘起了嘴角,单手抱着孩子,一手还能牵过沈佑春的手,只要幻想到以他们组建了家庭也是这样漫步在悠闲的午后,江惊墨心里就是荡开着浓烈喜悦。


    只是小孩子不安静,玩了手表,又对他的眼镜好奇,拿下来玩就算了还掉在草坪,沈佑春只好弯腰捡起来收进书包,反正江惊墨又不近视,可没了眼镜,小月亮也会抓他的头发,往两边拉他的脸颊,比起在沈佑春怀里笑呵呵开心,在江惊墨怀里就安静很多,更多时候就是好奇看着陌生的大人。


    没一会儿,江惊墨难得在出门前用手抓了一下头发,看起来人更清爽有气质,这会儿已经被弄乱了,偏偏他也不能对小孩子说什么,特别是迎上那双稚嫩的,和沈佑春很像的干净清澈眸子在静静望着他,好似在说“你是个奇怪的大人”这可爱小表情,江惊墨更说不出话来了,爱屋及乌的理。


    “怎么样,带小孩子好玩吗,抱不动的话就放下来吧,别硬撑着。”沈佑春在一旁看见了他眉眼的无奈,毫不留情嘲笑出声,并看向小月亮,“小月亮下来自己走路好不好,小姨姨牵着你走。”


    小月亮看了看江惊墨,再看了看沈佑春,她点头,然后开始用脚蹬,想要滑下来,比起被陌生大人抱,她更喜欢和喜欢的小姨姨牵手。


    江惊墨也不强求,弯下腰把孩子放在地上,然后和沈佑春一人牵一边,小月亮走在中间,觉得好玩了,还拉着他们的手做秋千,小小地原地蹦跳一下。


    愿意陪着她玩了,小月亮很快就对江惊墨亲近起来,会对他笑,给他掐着腰转圈圈飞飞,小孩子都喜欢的活动。


    玩了两次,小月亮还想玩,拍着江惊墨的手臂,笑咯咯的,也记住了江惊墨一直给她洗脑的称呼,“小姨父,还要飞。”


    “好,我们再飞一次。”如愿听到了想要的称呼,江惊墨含笑的看了沈佑春一眼,虽然被怒瞪了一下,他心情还是很好,满足了小月亮的要求。


    沈佑春翻了个白眼,不过蓝天白云,绿茵草地,背后就是飞鸟湖泊,阳光很好,这画面温馨,她又拿出相机拍了好几张,直到和万鸿说完话过来的沈有金打断,他一惊一乍的,差点要蹦起来,“姐,我就走开了一会儿,你和姐夫啥时候有这么大的孩子了?!”


    “眼瞎啊你。”沈佑春给了他一巴掌,会不会说话。


    沈有金疼得呲牙,他就是皮了一下,用得着那么认真嘛,不过也看清了小孩子是谁,大姐的女儿,他的小外甥。


    对于小外甥,沈有金也很喜欢,长得可可爱爱的小孩子总是招人爱,他蹲下来,张开手,“小月亮,还记得我是谁吗。”


    “小小舅”正在张开手要去江惊怀抱的小月亮停下来,歪头看向了沈有金,看了几秒认出是谁了,拐个弯,屁颠屁颠去了沈有金的怀抱,沈有金把她抱起来飞了一个,然后放在他肩膀上坐着。


    他看了一圈没见人,“大姐他们呢?”


    沈佑春简单说了去向,然后说,“你回去和樊姨说一声,樊姨要是不在家的话就留纸条,我们今晚不回去吃了。”


    “诶行。”沈有金点头,他拿下孩子抱在怀里,和沈佑春一个爱好,喜欢玩小月亮肉嘟嘟的脸颊,“小月亮是要和小姨姨一起玩,还是和小舅舅一起去玩。”


    “小姨姨。”小月亮没犹豫,立马做了选择。


    “真偏心。”沈有金吃味。


    他把小月亮放下来,先回去一趟和樊姨说,要是晚了,已经做好他们的晚饭,浪费。


    沈佑春蹲在了小月亮面前,见她玩得出汗了,可刚才忘记问大姐拿汗巾,“你翻包里有擦汗的帕子吗,小月亮出汗了,要擦干,不然容易生病,我记得出来时好像带有了,你看看。”


    “有的。”江惊墨翻出了一条干净的手帕,藏青色。


    两人手忙脚乱地擦好,见着小月亮脸颊红扑扑,


    嘴巴有点干,应该是渴了吧,然后又急忙去找水给她喝,顺便买了不少孩子能吃的零食,有了吃的,小月亮很安静,脸颊塞得鼓鼓,还有钙奶喝。


    小孩子觉得好吃的,是不会说饱了的,只会还想吃,沈佑春阻止了江惊墨地投喂行为,“别让她吃太多,等下吃不了晚饭了。”


    “应该是饱了吧。”江惊墨没养过小孩,他摸了摸小月亮的肚子,有点鼓,确实不能再吃了。


    小月亮眼巴巴看着,但她很乖,想吃也不闹,只是看了会儿,她揉了揉眼睛,赖在沈佑春怀里懒洋洋的,脑袋还带着奶气的记忆,她在沈佑春怀里拱呀拱,这让沈佑春有点尴尬,举着双手。


    她抱不动啊,小孩子睡着了比醒了更不好抱,在家里还能放床上,在外面只能一直抱着,她立马把问题踢给了江惊墨负责,“书呆子,你快点哄,小月亮好像困了。”


    “我来试试。”江惊墨把小月亮抱在怀里,让她趴在肩头,他就轻轻拍着后背。


    两人慢悠悠走一段路,渐渐的,小月亮也撑不起精神在观察这个对她来说很新鲜,充满探索欲的世界,合上了眼睛。


    沈佑春频频歪头看,见着小月亮终于靠在江惊墨的肩膀睡着了,睡得很香。


    “小月亮睡着了吗。”江惊墨说话很轻。


    “嗯。”沈佑春有点幸灾乐祸,也不敢大声,“你要一直抱着了,手臂酸也不要和我说啊,我可没有力气抱那么久。”


    父母一直抱着长大,手臂就会随着孩子变重而适应重量,可她就是久久抱一次,哪能没感觉,坚持不过几分钟,而且换来换去的,孩子都能折腾醒。


    江惊墨看着她的眼睛,也笑了笑,“没事的,我抱着就好,就当是提前练习,虽然这个练习是有点早,但是我想,我的记忆力还不错,过个几年都不会忘记,而且抱的久了,还会有肌肉记忆帮我回忆。”


    他说的太明显了,沈佑春想不知道意思都难,她脸一红,直接掐上了江惊墨腰上的那一块软肉,叫他胡说!


    两人逛了一圈,买了不少东西,等四点多的时候先一步去了国营饭店点好菜,这里好找很有标志性,其他地方容易走丢。


    快五点的时候,沈金花准时他们进来了,和沈有金一起,看了一圈找到沈佑春和江惊墨的位置,三人走过去。


    沈有金是想着去买两件小孩子的衣服给小月亮,没想到正好碰上了大姐和大姐夫,和他们走了一会儿看市场情况,到了约好的时间就过来了。


    小月亮还在熟睡,江惊墨抱着,只好由杜建康去接手,他抱孩子的姿势也熟练,在家里是没少抱。


    饭桌上,沈金花说了她去看过后的想法,最后还是决定要出来开店。


    和沈有金想要回去说服父母不同,她不是一时兴起,而是从去年就开始有想法,并且在准备着了,既然做好了选择也很快速,做事忌讳磨磨蹭蹭。


    对此,沈佑春表示支持,刚才她和江惊墨单独走的时候也知道了会开始整顿严打的消息,收保护费的情况会逐步减少,有手艺傍身,可以出来试试,趁着现在开的铺子不多,更容易积累熟客。


    沈有金也表示支持,“这好啊,我和五姐都在城里读书,到时候大姐和大姐夫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和我们说一声就行。”


    至于想要让父母也出来的想法,他还没有回去说,也不会现在就提出来,没影的事先做话题了,反而最后还真的没影了。


    吃过晚饭,沈金花他们要赶着回去也不做停留,至于沈佑春姐弟买给的东西,她说了几句也不再推脱。


    亲姐妹姐弟之间太客气反而关系疏远,礼尚往来,她有什么也会给,只是离开前,她小声和沈有金说,“你照顾着你五姐一点,还有,你年纪还小,在学校里不能谈对象,起码也要到你五姐的年纪了,谈太早不行。”


    说来,他们名字里都有一个金,这还是沈父在取名的时候给忘记了,因为在家里也不兴叫名字,沈金花作为老大,都是喊着阿姐阿姐,再下来就是二妹三妹喊着,等名字取了才记起来。


    不过也不怕家里金多,就当是孩子间排名,问题不大,在村里也不会喊名字,有些人半辈子用到名字的次数一个巴掌都数的过来,再往上一两辈,有的还没名字,不是什么叔公就是伯公喊着。


    沈有金一听就摇头,“大姐,我才不会找对象,将来还得考大学。”


    实际上的情况是,他这点零花钱养他自己都成问题,找对象直接连温饱都解决不了了,那不得一天都饿肚子啊。


    沈金花笑眯眼了,“有志气,你要是考上大学了,我就给你五十块。”


    “那你就准备好五十块吧,我肯定考上!”沈有金拍着胸脯一脸自信。


    前头杜建康把东西挂好在车头,回头喊了一声,沈金花也不再多说,抱着孩子坐在后面,和他们挥了挥手告别。


    天边红彤彤,在六月的夏日里吹来了用彩笔都涂不出来的晚霞。


    再多吹几次,慢慢的也把学校里的杏子给吹熟,成了沈佑春在每日中午去秘密基地补习的零食,好吃的果子都进了她的肚子。


    苦熬了一个月,沈佑春在考完最后一场考试,踏出考场的那一刻,她摸了摸脸,感觉自己憔悴了不少。


    本来也不用那么努力,只是,学校也不知道抽了什么风,居然开了一个高考尖子班,以这个学期的期末考试成绩排名选,考在前四十名的学生就自动划分到尖子班。


    无疑加了很多压力,这让沈佑春那是每天都在头悬梁锥刺股的学,有江惊墨在一旁盯着,她从没觉得自己的脑子被奴役到这个地步,幸好结果还是不错的。


    是还没知道考试成绩,可她每次考完之后就去杏花树下和江惊墨对答案。


    作为心理素质很强大的一员,沈佑春并不介意答案错还是对,错了也不会影响到下一科考试,不过在得到江惊墨说写对的点头下,她还是很高兴,以至于考完最后一科,沈佑春很有信心能够进入尖子班,就是这么自信。


    见沈佑春无精打采的,就算是给了很多好吃的也打不起精神,江惊墨蹲在她面前摸了摸她的脑袋,还摩挲着她的脸,笑容温柔,“辛苦我们家佑春了,作为奖励,放暑假了我带你去京市玩,嗯,不止是京市,我们把沿路的城市都走一遍,你想去哪里都能去。出国玩也行,只是办理手续比较麻烦,我们安排在明年高考结束再去吧。”


    “等我缓过来了再和我说吧,我现在不想动,脑子一片空白,什么都不想去想,只想睡觉。”沈佑春无力的往下倒,她不怕那是因为,江惊墨就在面前,接住了她,让她靠在了肩膀休息。


    江惊墨顺着她的头发,“好,那就什么都不想,回去好好睡一觉,睡到明天中午十二点,你想睡多久都行。”


    两人安静的坐了一会儿,离开学校后,沈佑春没有回村里,也没有回江惊墨的家,而是回了沈金花租下来的房子,带着一个小后院,前做了铺面,摆放有很多她自己做好的衣服款式。


    做生意一开始确实不容易,什么都要自己摸索,夫妻俩瞎忙活了一个月之后,会碰壁,会踩坑,也会碰上难缠客人,从焦头烂额不熟练的处理到现在慢慢上手了,店里也开始有入账。


    知道沈佑春很累,江惊墨也没有打扰,送到了家,忙前忙后照顾了一会儿,见着沈佑春急匆匆洗个澡,头发还


    没有完全吹干躺在床上很快睡着了,他和沈金花打了个招呼才离开。


    杜建康从外面带着女儿回来,是安排在了这边的托儿所,他这是去接放学回来的,正好碰上了江惊墨离开,两人互相打招呼,杜建康进来后看见了沈金花,他笑着说,“我看小江同志是很不错,和小妹般配。”


    “现在还年轻,以后的事以后才知道。”沈金花也觉得好,可是好又有什么用呢。


    她和小妹谈过,知道小江同志的家世很好,今后能不能走到一起还不一定,但是出来了后,接触的人和事都不一样,她的思想上也放开不少。


    她觉着,真走不到一起,初恋能够和这么一个人谈,小妹也不吃亏。


    总好比和一个什么都不行的男同志谈对象,还被渣的好,要是小妹真找这样的,她见了,都能气出个好歹来。


    杜建康还是坚信这一套,“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是耍流氓,我看小江同志不是这种负心人,是个忠诚可靠的。”


    沈金花笑了笑,剪断线,没有说什么。


    感情的事,谁都没法保证会从一而终,走到最后全凭责任和良心在维持。


    沈佑春睡了一觉起来,天都黑了,她摸着饿扁的肚子走出去,店里还开灯。


    没有其他人,考试后的放松,沈有金去了万鸿家打游戏,今晚不回来,而杜建康则是带着小孩子去上兴趣班,城里什么都发展快,和村里像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连那么小的孩子都有兴趣能学了,说什么孩子小,更好教,也能尽早挖掘天赋培养之类,还能有环境学习语言,总之就是一箩筐,听起来就是对孩子好,夫妻俩商量过后,咬咬牙也给送去了,可能学不到什么,可大家都在学,还能蹦出几句洋文,他们也舍不得给孩子落后,以后什么都跟不上同龄人只能羡慕。


    沈金花在整理今天的账,抬头看了一眼,“醒了,厨房有一碗鸡蛋面,还有小江同志带来的晚饭,见你没醒,他又离开了。”


    “嗯嗯。你吃过了吗。”沈佑春揉着肚子去厨房时顺道问了一句。


    沈金花说,“早就吃了,看你睡得很沉,也没叫你起来吃。”


    沈佑春点头,去了厨房,还热着,她美滋滋吃着晚饭,吃饱后无所事事,不过想到过几天要做的事,又风风火火回了房间,拿着笔和纸出来。


    “姐,你教我做衣服呗。”她罕见的有点扭捏。


    沈金花一看图纸上简单的款式是男同志穿,还有尺寸,显然是做给小江同志的。


    沈金花打趣她,“以前最不喜欢拿针线,说会吃你手指头的小妹,现在也乐意拿了。”


    “这不是有特殊情况嘛。”沈佑春脸发热。


    “我来看看,不难,就是这图案有点复杂啊……”


    “不怕,到时候我自己画绘彩!”


    “行吧。”


    沈金花教她怎么用缝纫机,怎么打板怎么剪裁等等。


    做衣服也是一门很深的学问,要想做得合身,合气质,还有的专研。


    沈金花也在不断的学习,为此她还买了很多书,报纸,还会去街上观察别人的穿衣打扮,记录客人真正想要的衣服等等。


    应该是有用的吧,累积下来客人变多了,对她也有夸赞,还有人来找她做什么私人订制,虽然是更累了点,但价格比普通衣服要贵,成功让她越来越自信了。


    沈佑春:“……”


    太难了吧,还没开始,她就想要放弃了!


    第50章 八零初恋那件小事27她的小心思太多……


    这一觉,沈佑春还真睡到了第二天十二点才醒来,心里没有担忧的烦心事,身子很轻松,就容易陷入深睡,不会轻易醒来,也不会做梦,而且睡饱后的感觉特别舒服,脑子思路清晰,眼前一片明亮,心情是翻倍的好,就算听到院子里有鸟叫声,她也不觉得吵了,听久了还觉得,唱的真不错。


    沈佑春换了衣服,要拿着毛巾牙刷水杯出去外面刷牙洗脸,水龙头在墙角边,水槽周边种有花草,要想洗热水的话就只能自己去烧然后接冷水来兑,不过现在是夏天,冷水没事。


    但是总的来说,远远没有在江惊墨家方便,江惊墨家有花洒,有洗漱台,冷水热水都能调,那才是真正的好日子啊,沈佑春想,她已经被惯坏过这样的生活了,让她以后过得比现在还差,心里一个百个不愿意。


    只是外面吵闹,说话声音很大,其中有道洪亮的嗓音不用想就知道是她妈苗英。


    沈佑春打开门出来看的时候还真就是,全家人都在了,应该刚来,沈父是挑着担子,脚边放着两箩筐的农家菜。


    沈三姐倒是好奇的左看右看,看见小妹了她笑了笑,沈四姐那就是一阵羡慕,半个月没见到小妹,好像还更好看了,看看那白白的皮肤,比城里姑娘还娇,那张脸真漂亮,她心里是说不出的羡慕,“小妹刚起床呢。”


    嗯,语气有点酸,但不碍事,自小到大听习惯了,沈佑春也没在意。


    她还披散着头发,也没梳,起床了就是双手顺两下,但也不毛躁,就是没理顺,打招呼还打着哈欠像没睡够,可抬头看,大中午的太阳已经很晒了,“爸妈,你们咋忽然上来了?”


    “进来城里看看,你和有金一直在你大姐家住也不是个事,拿粮食上来给。”苗英瞅着小女儿那懒洋洋的劲,她就是忍不住唠叨,“太阳都要往西边去了你才起来,村里人要是都像你这么懒,别说吃饭都赶不上热乎的了,米缸里的米,老鼠老瞅见了都要哭,还留下两颗老鼠屎给你当粮食。”


    三姐和四姐听着都想笑,不过小妹是真的懒,她们在村里就没见过有谁家大姑娘能睡到大中午,偶尔有也会被各种嘲笑。沈父没说什么,而是背着手,对这里的院子很好奇,走走看看,也不敢乱摸,租别人的房子,就怕弄烂了。


    “那是我小妹小弟,住多久都行,妈,你这话我可不爱听。”沈金花烧了一壶热水,她拿过来给他们各倒了一杯,偶尔也会接待客人,她现在都会在家里准备不少茶杯了,“再说了,小妹刚考试结束,用脑子多辛苦啊,睡一觉能补回来是好的,我看好多人在考完了后都会生一场病哩。”


    沈佑春赞同点头,就是这样没错,学习多累啊,特别是要努力抓住每回要从大脑滑走不作停留的知识更累了。


    苗英掀了一下眼皮,没好气的说,“我看她就是缺了下地干活,你看看,这细胳膊细腿的,以后干活哪里来的力气,你就是惯着吧。老五,改天你和我还有你爸去锄地。有什么毛病,干几天农活都没了,别说考试会累,做啥都不会累。”


    在沈家,谁都是一个顶一个的能干,就拿当家作主的沈父和苗英夫妻俩说,夏天的时候早上五点都能准时无误起床找活干了,就算是在冬天,最迟也不会超过六点钟,是特别勤奋的人,自然也比旁人看起来要沧桑不少。


    他们也养不出懒孩子,五个女儿,前头四个长得不错人也勤奋能干,还能读一点书,特别是拿针线活的手艺好,就算他们只生女儿,暗地里嘲笑他们没有儿子,可也不能否认,他们家的女儿名声是真的好。


    或许夫妻俩也没想到,他们勤奋了大半辈子,会生出一个懒得出奇的女儿,就连唯一的儿子那都是半大年纪就被赶去干活,村里人能有什么拿来宠,要穿没穿,要吃


    没吃,说偏宠儿子,也就是多煮一个鸡蛋给他吃,肉也多分了点,好能长个,以后有力气下地干活,能撑得起家。


    不过沈三姐和沈四姐听到这话就是撇撇嘴,光打雷不下雨,这话她们听多了去了,也没见爸妈真把小妹赶去下地干活,也就是嘴巴上唠唠叨叨,装装样子。


    沈金花笑着说,“妈,时代不同了,咱家小妹以后考上大学,那就是吃城里饭,用不着下地干活,动脑子的事不用出力气。”


    “我可不管这些,田地才是根,会种田,走哪里都饿不死。”苗英把田地看得很重,他们家没别的收入,要不是几年前村里有分钱,口袋宽松了点,一大家子张着嘴巴吃饭就全靠地里的粮食。


    “我可不去啊,大姐店里生意好,很忙,暑假我要留在店里帮忙的。”沈佑春疯狂摇头,拿着牙刷转身就溜了去刷牙洗脸。


    “这孩子,给懒习惯了。”苗英也就是口头上说说,真要赶去干活,也不会让沈佑春懒那么久了,不过她还是冲着沈佑春离开的背影说,“刷牙洗脸了就把你的头发扎起来,整天披头散发的像什么样,扎起来才有精神,也就乞丐还有旧时代的囚犯才会头发乱糟糟。搞不懂你们现在的年轻人怎么想的,起床了就要梳头,干净利落。”


    女儿还小,还需要当妈的帮忙扎头发时,她每天很忙,可还是把孩子薅起来给梳头,扎得整整齐齐。大早上的连头发都不梳好,一天中哪里能顺顺利利。


    远处传来沈佑春的声音,“知道了知道了!”


    “妈,这是时尚,女同志放下头发也能很漂亮,你这是旧思想了。”沈金花倒不是说在反驳苗英的话,她自己也扎头发,现在教育女儿也是早上起床就要梳头扎发,把自己打理干净利落。


    但她们是这样的要求自己,也不能要求别人是,谁都有自己的审美和选择。


    这也是她进城一个月之后接触不同的人了,感受不同的环境风气学到的新想法。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管好自己就行了,不要给被人提建议。


    “我就一个村里农妇,不懂什么时尚,我也不管别人是怎么样,但你们是我的孩子,那就得听我的话,我没见着你们的时候就算了管不到,在我跟前我见着了,衣服就要穿好,头发要梳好,坐有坐相,站有站相,吃饭要端起碗,见人要喊,翘二郎腿更不行。”


    苗英摆了摆手,眼睛一横,看向了对面在悠哉喝茶,刚想翘腿的四女儿。


    沈四姐接收到眼神,立马讪讪地放下腿,规规矩矩的坐好,她就是看见别人这样坐还挺好奇,也想学学。


    她们这手针线活是和外婆学的,外婆以前是旧老爷家中的一个丫鬟,专门伺候大小姐,一手刺绣很厉害,自然也学到不少规矩。后来时代变了,她恢复了自由身,也就嫁给了当时做跑堂的外公,战火声响起的时候两人躲回了老家安家,只是这有规矩的毛病外婆也有,这就一代代的传下来了。


    不过她们外婆确实是一个很喜欢干净的老太太,现在还健朗,每天起床,肯定要先把房间收拾好,然后对着镜子梳头,不给杂乱,一丝不苟,说话也和村里的老太太不一样。以前沈金花她们能去读小学,也是外婆来说的,还给了一点钱,不求读到外面捧铁饭碗,能识字也好,省得被人蒙骗。


    “你妈说的没错,人要有人样。乱糟糟的像什么样。”这时逛一圈的沈父背着手进来,他身后跟着是去买菜回来的杜建康,还有沈有金两人。


    在老丈人和丈母娘面前,杜建康的笑里带着讨好,还有几分拘谨,“爸妈,三妹四妹,你们先坐会儿,我去做饭,很快就好了。”


    他不懂做衣服什么的,出去买布料兄做买卖还是沈金花自己去,叫别人看,她心里没底,这导致了杜建康一下子没找到活做,每天就是照顾孩子,做一天的饭菜,不过一有时间他就去外面看看有没有合适他做的活。


    最近是看上了一个活,现在城里发展快,起高楼的渐渐多了起来,建楼房肯定需要人,干苦力活他还是可以的。


    沈父却摆手,“不着急,我们不饿,你带我们去逛逛,没来过城里,不熟路。”


    “爸,让小弟带你们去吧,他可比杜建康熟路。现在都中午了,你们在附近逛回来正好吃饭,今天也别着急回去了,难得来一次,多住几天好好玩玩,地里的活也不急这一两天。”沈金花要看店不方便出门。


    沈父点头了,“也行。”


    出去之前,沈金花拿了点钱给苗英,不过苗英没要,两人推脱了一会儿,在沈四姐插科打诨的说“你们不要给我啊”才结束,沈金花收了起来后面用。


    等沈佑春洗漱好出来,头发也扎起了一条麻花辫,发量有点多,扎起高马尾有点重,不过也是因为要搭配今天穿的裙子,还是侧扎的辫子,江惊墨给她买了不少小夹子,很多颜色组合,夹上去特别漂亮,阳光明媚。


    “好看。”沈金花看了也是笑着点头,裙子的收腰做得很好,将少女曲线露了出来。


    这段时间,沈佑春成为了她的模特,城里人有个说法就是模特,还有塑料的人形模特,只是沈金花还没那么多钱买。


    这不,做了新衣服就让沈佑春出去逛一圈,和朋友玩,还真为她吸引来了不少客人,大部分是同学,然后一个传一个,渐渐的知道这里的衣服做的好看,质量也好,名声慢慢打出去了。


    沈佑春特别自信,“我也觉得我好看。”


    “小弟带爸妈他们去逛了,你姐夫在厨房忙午饭,要是饿了就去外面买几个包子吃。”店里进了三个结伴而来的女同志,喊着老板,沈金花离开缝纫机走出来要去忙了,“你顺便去把小月亮接回来,下午就不去托儿所了。”


    沈佑春点头,“知道了,还需要我买什么吗。”


    “家里什么都不缺,你看着买就行。”


    沈佑春跟在她身后出去,进来挑选衣服的三位女同志,目光落在了她的裙子上,想要的眼神是藏不住了。


    等沈佑春走远了还没收回来,然后纷纷问沈金花店里有没有卖。


    沈金花笑得热情,连忙说是新款,有的,要是三个人都买一条的话,店里还能为她们免费改尺寸,最少买两条,还会送上一条丝巾,三条的话一条腰带,纯手工做的,还用上了刺绣绣花,仅此一条,不会售出第二次,独一无二最戳购买者的内心,谁都想自己拥有独特的美丽,成为焦点。


    三人是职工,也年轻单身,自己有工资,看见喜欢的裙子,价格也不贵,见老板也好说话,当场应了下来要买,还在店里逛了一会儿,很多东西都合心意,还买了不少配饰。


    有个女同志当场就买了三条裙子,拿到了腰带,确实很漂亮,她爱不释手,其他两个也眼馋想要,可她们的家世没她好,真买了,这个月的工资也要花没了,舍不得花太多钱。


    不过这一趟没失望,全都买到了合适的裙子,她们开心,沈金花赚到钱了也开心,小妹就是她的福星。


    福星沈佑春出了门,把玩着辫子走去托儿所,也不远,走几分钟就到了,忽而听到了江惊墨的声音,“佑春。”


    她回头,就见了江惊墨从门口左手边方向过来,骑车自行车。


    他这回倒是很低调了,不过骑自行车的白衣少年朝她过来,笑容温柔,阳光正好,沈佑春的心情像开了花一样,声音也甜出蜜,“你怎么现在过来了。”


    “自然是过来找你的,看你睡醒了没,今天有没有心情出去玩。”江惊墨来到她面前,长腿撑在地面,周边还有不少路人经过,他弯下腰,明亮光线下有些浅棕色的眸子很温柔,专注她一个人,沈佑春不太自然挪走了视线,见状江惊墨眼里盛满了笑意,飞快地说补充  ,“其实那都是次要的,主要是因为,佑春,我好想你。从昨晚开始就一直在想,想你了,就来了。”


    怎么说了那么多想,还干嘛盯着她的眼睛说,沈佑春的脸颊一热,心跳加快,她想,肯定是这天太热的缘故。


    “你等我一会儿,我把桃子拿进去放好。”江惊墨立好自行车车,拎着一盒包装好的盒子走进店里和沈金花聊两句,他放在收银台处,等会儿沈金花会收好,然后转身走了出来,再次回到沈佑春身边,“是要骑车去还是走路去。”


    沈佑春看了看太阳,“走路吧,去托儿所就几分钟。等下还要带小月亮,蹬自行车太累了,我不喜欢出汗。”


    “好。”


    两人并肩而走,这里有不少厂和学校,一路过去都有树荫,不会怎么晒到,风吹来树叶沙沙响空气凉爽。


    现在是中午下班的时间,外人太多了,江惊墨想和她牵手,指尖伸过去碰了碰沈佑春的手指就要勾住,可是迎面有不少人成群结队走在来,两人又立马分开,最后还是没能牵上,江惊墨推了推眼镜,“叔叔阿姨上来城里了?是要决定卖煎饼的事吗,我刚才过来的时候碰上他们了,还打了招呼。”


    “我也是才刚见到,还没聊几句呢。不过应该就是决定好了。”沈佑春知道他们节俭的性子,出来城里时也挑选了最好的衣服鞋子,如果不是有事情,绝对不会乱逛,担心花钱。


    拐个弯没人了,江惊墨飞快牵上她的手,勾着嘴角,“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你就和我讲,我们是对象,今后也是一家人。佑春要是和我客气的话,我会很伤心的。”


    甭管以后怎么样,这话听着就很舒服,沈佑春也是一笑,“那么期待被我使唤啊。”


    “能被佑春使唤,那就证明我在佑春的心里很重要,别人想要被使唤还没这个资格呢。”他说得还挺骄傲。


    沈佑春的心像是泡在可乐里,跟着气泡一起雀跃,只是大热天的牵什么手啊,她觉得热,手心都要冒汗了有粘腻感,沈佑春嫌弃热想要甩开,可江惊墨不肯,还抓得更用力了,委屈的样,“我想和佑春时刻在一起。”


    “现在不就是在一起吗。”沈佑春无法理解他说的在一起是个什么意思,在她眼中,两人见面聊天就是了。


    “那不一样。没见面的时候我就想着快点,再快点来见你。可是见到了你之后,我又不满足于此,想靠近你,想和你牵手,甚至还想抱你。我知道我有这种过分的想法很坏,可是我控制不住我自己。”江惊墨想,他确实越来越贪心了。


    一开始是感兴趣,后来是深陷其中的喜欢,到现在,他会颠覆以前的自己,会为了一个人辗转反侧,明明距离不远,可是不在眼前的时候会想她有没有好好吃饭,有没有偷偷吃冰的肚子疼,晚上有没有早点睡,走路会想,看书也会想,做什么都在想。


    怎么样才能知道自己是对一个人心动?这个答案谁都有不同的见解,是个很模糊的概念。他读过很多书,知道很多晦涩难懂的词汇,可是最简单的两个字也最无法理解,现在有了切身体会。


    沈佑春听得脸红,这人真是,自从说会学习怎么说情话开始,每天都一箩筐的讲,她听得晕乎乎,很多时候都不知道他的嘴巴里说了什么,慌乱的心跳都扰乱了思绪,反正,他话多,算他是对的。


    他真的狡猾,一点都不纯良无害,可是,听习惯了之后,沈佑春还会是因为他的故作委屈而妥协,放弃了挣扎,任由他握在手心里,“想牵就牵吧,说的好像我故意不给你牵一样。”


    “佑春最好了。”江惊墨翘起了嘴角,得了便宜还卖乖。


    这里有面墙很陈旧了,墙上还有很多裂痕,生长出了不少野草,还爬满了花,这会儿已经是繁华盛开,五颜六色的小花朵迎着太阳绽放。


    行走在这条路,会踩到树叶,踩到花瓣,风吹来有股淡淡花香。


    沈佑春撇嘴,故意逗他,“看来给你牵才是好,不给你牵就不好了。”


    江惊墨连忙解释,“哪里有,无论怎么样,佑春在我心里永远都是最好的。佑春给我牵,那是心疼我。”


    看他紧张解释,找回了点被她捉弄到慌乱的场子,沈佑春的心里才舒坦。


    说着话时,两人来到了托儿所,厂里办的,为了给职工全身心投入到工作里,里面的孩子都是职工家的,自然也不会有什么寒暑假。


    后面见着附近租客变多,孩子也多了起来,托儿所才扩大,多招了几个带孩子的工人,渐渐的也成为幼师身份,开始招职工家庭外的孩子,只是要付钱。


    现在刚放午学,小月亮正被幼师牵着去吃饭呢,和她差不多年纪的孩子也有,父母都是职工的话很忙,年纪很小就要放在托儿所了,一般小家庭里,也想自己过,能避免公婆来带谁都乐意。


    沈佑春经常来,是熟悉面孔,她和保安说了一声,他进去找幼师,很快,幼师牵着小月亮的手过来。


    来到门口,小月亮挣脱了幼师的手奔向了沈佑春,来到她身边拉着裙摆,“小姨姨。”


    至于旁边的江惊墨,她探头去看了一眼,江惊墨也对她一笑喊了小月亮,因为经常见面,小月亮还记得人,也奶声奶气的喊了一声小姨父,逗得江惊墨更开心了,拿出了一颗大白兔奶糖给她吃。


    沈佑春摸了摸小月亮的脑袋,和老师说了一声去向要提前接回去,签好名字以及记好什么时候来接的就可以带孩子走了。


    等会儿沈父他们回去,江惊墨也不好上门,作为沈佑春的对象,虽然也不是第一次见她的父母,可并不是以沈佑春对象的身份,冒然上门见面不好解释,江惊墨也不会像在大姐和大姐夫面前那样会直接道明身份,见父母并不同,总是要先等到沈佑春和父母说并征得同意,他再正式登门拜访。


    两人带着小月亮在外面逛一会儿,买点零食填肚子,可实在是太热了,这个时间点出来逛街那是折磨。


    沈佑春没胃口,也没有了什么想要逛的心,随便买了点零食,江惊墨还拉着他们去商城买了几盒巧克力带回去。


    没想碰上了池燕,她也是带着一个小男孩,是她的小侄子,大哥大嫂的孩子,本来是放在托儿所的,只是这孩子挑食,这几天生病了,刚好,池燕考完试,除了要在星期五去拿成绩,差不多是放暑假了,就丢给她照顾。


    纵然心里对大哥大嫂有想法,不过池燕还是很喜欢小侄子的,这孩子也很乖,安安静静的不是熊孩子很好带。


    池燕牵着小侄子进去的时候碰上了离开的沈佑春三人,互相打了招呼,她看向了江惊墨怀里的小女孩,还有沈佑春,三人站在一起,还真像是一家人啊,不过她知道这是沈佑春的小外甥,见过一两次呢,池燕笑着打招呼,“小月亮,还记得我吗。”


    “小燕子姐姐。”小月亮记得,她老家里门口的横梁上有燕子造窝,见的多了所以对小燕子这个称呼记得很清楚。


    “真可爱。”池燕笑弯了眼。


    她也想要一个可可爱爱的小侄女,不过安静听话的小侄子也不错,只要教得好了,是谁都行。


    池燕身边的小男孩比小月亮小几个月,正歪头,好奇望着小月亮。池燕摸了摸她的头发,“那么早就要回去啦,再玩一会儿呗。两个小孩凑一起玩也能解闷热闹一点,要不是带着小不点在家没事做无聊,我也不想出门,太热了。”


    “改天吧,我爸妈上来,中午要回去吃饭的。”沈佑春拒绝了,她没有带奶糖,自然的伸手进江惊墨的口袋里摸出了几颗。


    自从经常见到小月亮,他就会带糖在身上,沈佑春不爱吃,都是给小月亮吃的。


    沈佑春弯下腰,笑着和小男孩打招呼,并给了糖,小男孩很害羞,没敢要,先抬头看向池燕,见到池燕点头同意了,他才抓过糖,望着沈佑春小小的说了一声“谢谢大姐姐”。


    “不用谢。”沈佑春也摸了摸他的头发。


    “你们这是要见家长了?那么快。”池燕有些震惊,谈归谈,可是这就见家长也太快了,还没到年纪呢。


    天啊,她该不会在不久的将来会喝到他们的喜酒吧,第一次自己参加喜宴,池燕


    没经验,以往爸妈在的时候都是跟着爸妈去蹭吃蹭喝,是要封红包还是要送礼啊,还有别的要注意的吗。


    都不用问,看池燕那表情就猜得出一二了,沈佑春白了她一眼,“你脑子里在想什么乱起其八糟的事,我大姐不是在城里开店了吗,他们上来看看。”


    “行吧,改天再聊,你们赶紧回去吧。”池燕忘记了这事,她还去买过裙子,确实很好看,并且给大嫂也买了一条,好几天她们姑嫂的感情勉强维持和平,而大嫂穿去上班后同事也喜欢并去买了。


    不过没见家长,她听着还有点可惜,还挺想知道是这么个一回事,好奇。


    江惊墨的自行车还在店门口,估算好了时间,他们回去的时候,沈父一行人确实还没有回来,但也快了,杜建康都要做好了饭菜,而见到爸爸妈妈,小月亮松开了沈佑春的手跑进去。


    店里这会儿没有客人,刚送走了一波,晚上还有周末会多一点,沈金花在记账,抬头看了他们一眼,见着江惊墨手里提着不少,她就说,“回来了,怎么还买了那么多东西。”


    小年轻就是不会持家,就算兜里不差钱,那也不能乱买浪费钱,少吃一点零嘴,也不会有什么事,而且家里也不是没有,隔三岔五的就能吃上,生活比以前好太多了。


    “不多,等下叔叔阿姨他们回来了可以一起吃,不知道喜欢吃什么,就都买了一点。”江惊墨一笑,拿着进去放好。


    得了,送给的对象另有人选。沈金花也就不再说什么,人家花钱高兴,她再说扫兴的话就不好了。


    沈佑春翻出了江惊墨刚才带来的桃子,见他放好东西过来了,正要削皮的手一顿,递给了他来做,她见着堆在收银柜后边有小半袋核桃,爸妈来的时候没带,家里也没有,“又有亲戚来?”


    自从沈金花开店,并且经营还算可以之后,甭管是远的还是近的,听到这消息,就像是狗子闻到肉味,一个个的循着味就来了,三天两头就有人来,不过大多数是大姐夫那边的亲戚。


    “你姐夫她堂姑,嫁下里村。可能是回娘家知道了这事,今天上来去干工地活的时候就带了这一小袋核桃来给。”


    沈金花也头疼,她已经开始琢磨着把住的地方和开店的位置分开了。


    时间久了老是有人过来找她,这一找就喜欢唠嗑,说长说短的,很影响她做生意。


    沈佑春知道下里村,也就是方泽他们的村,前头不是说建小学沈父去帮忙吗,就认识了这大姐夫堂姑嫁的婆家的公公,总之就是这样乱七八糟的认识了之后,也就有大姐和大姐夫相看结婚的事。


    “说来,你姐夫她堂姑和我说了一件事,下里村那个方泽,就是前段时间咱爸之前不说想要你和方泽相看吗,就是这方泽,幸好这事没成,这方泽被抓走了,现在也不知道被关在那里的牢房,就说是犯了人命关天的大事,以后没准都出不来了,方泽的父母是哭爹喊娘追着一个怀了方泽孩子的女同志跑,说是他们方家的后,一定要生下来什么的。”沈金花也是后面和父母见面聊天才知道小妹要相看的事。


    她听了后也和小妹小弟一个想法,都是大学生了,咋会匆匆找村里姑娘相看结婚,而且才读两年就回来家里了。她是没读过大学,对大学的情况不了解,出来后才知道要读四年,半路回来,怎么看都是个问题。


    看看,现在还真就出大事了,和人命扯上关系,还被抓进牢里,这辈子是完了。方书记夫妻肯定也知道实情,可瞒着,想要骗婚,真是恶心死人了。


    沈佑春一听也是震惊,她都得要忘记这个人了,记起来也是讨厌居多,没想到居然和人命扯上关系了。


    可她还没能多问呢,江惊墨将桃子皮丢进垃圾桶,走过来递给了沈佑春,还贴心的划了几刀方便咬开,他面色如常的问了一句,“这个方泽是谁,相看?和谁相看,和佑春吗。”


    “那个,小江同志啊,那都是过去的事了,我们也不知道你和佑春处对象,这最后也不是没相成嘛。”沈金花也才想起来还有江惊墨在场,她懊恼地收了嘴,尴尬的解释了一句,同时给了沈佑春一个眼神。


    “我知道的。”江惊墨笑着点头,温和目光落在了沈佑春身上,一切都很正常。


    沈佑春被他看得是一闪而过的心虚,可很快又像个没事人了,只是提而已她又没去相,和她没有啥关系。


    她偏头看向外面大太阳,“我爸妈应该快回来了,你赶紧回去吧。”


    “嗯好。”江惊墨点头,这回没有耍心机留下,他擦拭干净水果刀放好,也不忘关心,“佑春,那我就先回去了,桃子不要吃太多容易积食。”


    他还是挂着温和笑容,温柔摸了摸沈佑春的头顶,转身出去了。


    沈佑春咬了一口桃子,慢悠悠琢磨过来,书呆子这是生闷气了?


    她咬着桃子追出去,而江惊墨没有回头看她,只是推了车,看来真生气了啊。


    沈佑春用手指戳了戳他的腰,江惊墨僵住了身体,双手扶着车头,可还是没有回头,沈佑春就从后面凑头去看,戏虐的笑着,鼻子还动了动嗅味,“好大的醋味啊,这味道是从哪里来呢。”


    “没有醋味,佑春闻错了吧。我口味喜淡,不爱吃醋。”江惊墨偏过视线,让自己不要去看她,只是说着有些委屈巴巴的话。


    “我都没说是谁呢,你就自己对号入座了。”沈佑春嘲笑他的小心眼,踮起脚来摸了摸他的头发,“好嘛好嘛,我爸是有提过,可我当场就就拒绝了的,一丁点想法都没有,不骗你,真的。”


    见她那么认真,江惊墨绷不住地笑了,委屈的眉眼舒展开了愉悦,“我知道的,真的没有在生气。好吧,我承认,我心里是有点不舒服,不过也只是一点点。有我在,我想,佑春不会选择别人的。如果有一天你选了别人,那也不是你的错,肯定是我做得不够好,被比了下去,原因都在我身上。”


    沈佑春听得耳尖在发热,而且在外面,爸妈什么时候都会回来,她催促说,“乱说什么呢,快点走吧,再晚点太阳更晒,要是晒黑就不好看了。”


    江惊墨垂眸,眼底飞快掠过了一层暗沉,她在回避这个问题,也就是说,依旧还会有“如果”的情况出现。


    “好,那我走了,你也赶紧回去店里,外面热,要是中暑就不好了。”江惊墨再次抬眸时又是温和目光,不舍的看了沈佑春一眼,他骑着自行车走了。


    而没多久,沈父一行人也从另一边回来,沈佑春暗暗侥幸,幸亏走得快,要是碰上了还得想怎么解释。


    孔立在家里打拳,见着江惊墨回来那么快,身后一个人都没有,他还挺诧异。


    有事没事的,两个小年轻肯定会黏在一起,很少有见分开的时候。不过他眼尖的发现江惊墨心情不佳,他也就没多嘴问,孔立的好奇心不重。


    孔立收了拳,跟在身后进去,拿着挂在脖子上的毛巾擦汗,“刚才老爷子又打电话过来了,我说你不在,等你回来了就告诉你打回去给他。”


    “嗯。”


    江惊墨点头。


    依旧是老生常谈的事,这边的问题基本解决了,老爷子在催他回去,还问再三推拒,是有什么事情绊住了脚走不开。


    江惊墨没说他已经谈对象的事,并不是担心被拆散,老爷子也不敢,而是,他的计划里是等明年他带着沈佑春考上京市那边的大学再一起带回家。


    只是目前来看,这个计划或需要提前了。她的小心思太多,没有专注在他身上,翅膀硬了,总想要飞走。


    孔立跟在他身边说,“老爷子叫回去了?要不要安排行程先秘密回去。江承这边有邢定安牵制,暂时没时间找你麻烦,不过也在时刻盯着。照目前局势来看,他的爪牙也被剪断了差不多,和湾岛那边的联系被我们截获之后湾岛那边立马收手,弃他这个盟友不顾,所以我担心,他狗急跳墙,会对你下手。”


    江承当然一直想对江惊墨下手,让江惊墨有来无回,只是没有找到机会,当然,江承也是存着留有一个退路的妄想。


    现在被逼上绝路,眼看所有证据都摆在眼前,他面对的只有通敌卖国被枪毙的罪证,但越是这样,这种人就更加不会认命,最佳的退路就


    是挟持了江惊墨逃去湾岛。


    不过这只是其中设想,具体会有什么动作,他们的人也在盯着江承。但事情办好了,秘密回去才是最安全的,这也是老爷子一直在催的原因,人回到了京市,才是真正的安然无恙。


    江惊墨安静着没有说话,偏头看向外面的银杏树,风景没变,和第一天来的时候没差别,却又有了很多不同。


    以前只是一棵树,可现在,关于这棵树的记忆画面多了起来,因为不止是树,还有树下的人。


    江惊墨说,“把我过几天就要回去的消息透露给江承。”


    孔立皱眉,“这是为何?”


    那不就是放出一个讯号,让江承抓紧时间来对他下手吗。


    从临鹤县回到京市的证据还有机会拦截,有翻身机会,可是,只要江惊墨回到京市,江承才是真的绝路。


    可江惊墨没有给他回答,转身离开了。


    孔立只好闭上嘴巴,按照江惊墨说的去做。


    惊墨不是一个莽撞冲动的人,他这样做,肯定是有这样做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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