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抛夫回城的知青原配21他们的新家
现在这个时间已经是上学的时候了,沈佑春拿到入学通知,和进入校园,前后也不过就是只有两天时间准备。
不过学校就在家附近,曲大,也是全国目前大学里名列前茅,外语专业更是其中的强项,她不需要去到很远的地方,说来也不用准备什么,只是捡一点生活用品放在学校宿舍备着。
沈佑春是没打算住宿舍,学校也不会强求,毕竟学生的年纪各种参差不齐,教学环境相对来说宽松自由。
只是偶尔可能会住,比如上课太晚之类,宿舍有不少舍友了,打过招呼之后相处还可以。
大家都是新入学的新生,并且得到推荐上来,要么很有本事,要么家里有本事,对于沈佑春晚她们一段时间并没什么看法。
再说了,人靠衣装马靠鞍,从沈佑春的长相谈吐再到穿着打扮,明眼的都看得出来家境好,肯定是会选择交好,而不是交恶。
下课之后,沈佑春抱着书回去宿舍放好,学校发的书,她都是放在宿舍,有些就带回家,每天抱来抱去的话,她也觉得累。
几人一起说说笑笑回宿舍,各自忙好了之后说着闲话,其中就聊到去玩的事,见着沈佑春在收拾东西,有个舍友问,“佑春,明天没有课,我们打算早上去爬山,你要一起去吗。”
“我就不去了,你们去吧,玩得开心。”沈佑春摇头,她的桌面有一面镜子 ,正在对镜梳妆呢,上了一个早上的课,人都憔悴了不少。
虽说她都会,学习并不吃力,家里就有一个会八国语言的大哥,自小就切换不同国家的语言和她说话,长时间这样的环境下来沈佑春也会,只是吧,坐在教室里太久了,人是会枯萎的,瞧瞧她现在的小脸蛋,布满了疲倦。
有个女生靠在她的桌前,从笑着打趣里看得出来,她和沈佑春的关系比其他人要好,“哟哟哟,看看这小脸笑得,好似春天桃花开了一样漂亮,是不是要和薛同志约会啊。”
她们都知道沈佑春已经结婚的事了,过来整理宿舍的时候,可都是薛储在跑前跑后,而沈佑春就是动嘴皮子,给她们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薛同志是没来读大学,可也是读到了高中,这个学历已经很不错了,而且长得好看,还有正式工作,两人站在一起,就没人会说不般配的话,感情还很好,令人羡慕。
“是啊,他这两天有空,正好明天没课,我们都好几天没见了,可不是要出去约会。”沈佑春大方点头,一点也没遮掩。
大哥他们是大忙人,特别是大哥,已经肩负重任飞国外去了,陪同的还有大嫂,而二嫂和二哥也在研究所忙碌。
沈家早就搬到了大院里,很安全,可家里太无聊,薛储也在忙,这几天,沈佑春都是住宿舍。
学校对接国际,环境上很好,否则的话,她也是住不习惯的,刮风下雨都会回家。
沈佑春照着镜子确认没有问题了,她站起来,撩了头发一笑,“我就先出去了,下次上课见。”
她是走了,留下几人面面相觑,也说不出什么不好的话来。
大家的生活不算多差,起码家里的条件是可以的,只是这一对比沈佑春过的生活,总觉得差了很多,有的人,生来就是来享受。
长得好,家世好,人聪明,找的男人也好,什么都不缺,什么都不用愁,完全没有可比性。
沈佑春可不知道自己又被羡慕了,她来到宿舍楼下,而薛储已经在等着了,手里提着一个小袋子。
见着沈佑春,薛储走上来,摸着沈佑春的手有点凉,然后揣进了他兜里暖和,先是看精神面貌怎么样,确定在学校过得不错,没有被欺负,也没有烦心事,眼睛依旧明媚璀璨,他也就放心了,唠叨一长串,“冷不冷,怎么就穿那么一点,现在的天越来越凉了,以后出门多带一件衣服,感冒不是小事。”
“不冷啊,我里面穿有一件。”沈佑春瞄向了薛储提的东西,笑眯了眼,“是板栗,好久没吃了。”
相处得久了,他们之间越来越默契,也心有灵犀,她都不用开口,一个眼神的事,薛储就能领会。
“知道你喜欢,就趁热带过来。”薛储剥好,递到了沈佑春的嘴边,“味道怎么样?这是我带回来的板栗,拜托在运输队食堂的老杨做的,他说他炒板栗很有一手。”
沈佑春给予了肯定,“味道非常可以,比以前吃到的都要好吃。”
“喜欢吃就好。这次带回来不少,等下回再想吃了,我再拜托老杨做。”见她喜欢,薛储也就跟着开心,眉眼弯着浅笑。
至于麻烦这回事,只要给点好处,谁都乐意帮,老杨本身就是食堂大厨,很方便。
他本意是私下里给点钱,不过老杨没要,薛储就分了一些板栗,一来二去,交情还不错。
老杨祖上还是大厨出身,别的不好学,可薛储还能学到几手补身体的药膳汤,他有时间了,都会做给沈佑春喝。
“嗯嗯!”
沈佑春点头,张嘴接受投喂,有的吃就行,她才不会管那些小事。
两人说着话出了学校,薛储没有骑自行车,现在深秋了,风越来越冷,骑车更冷,而且两人几天没见,手牵手散步聊天,晒晒太阳,可比骑车浪漫多了。
他们去了国营饭店,吃过午饭之后,薛储神神秘秘的说要带她去一个地方,沈佑春虽然疑惑,可也相信的跟去,她是很放心薛储的。
走了大概十来分钟,他们站在了一个房子前面,这房子的位置还不错,就在邮局不远处的拐角,铁门旁边有一棵树,墙上爬满了三角梅,现在才十月中,三角梅还在开花,阳光下很漂亮。
薛储有钥匙,他打开门进去,地面铺满了树叶,有的已经泛黄,有的才刚掉落,院子不大,围墙都包了过来。
这是一栋小洋房,有两层,许久没人住了,灰尘大,寂寥萧瑟,但是房子很漂亮。
“喜欢这里吗。”薛储仔细看沈佑春的反应,见她没什么排斥,只是好奇的打量,他也是松了一口气。
“还行,只是太乱了,打扫干净之后会是个很好的住所。”沈佑春点头。
她看向了薛储,半眯着眼,“老实交代,你怎么会有这里的钥匙,还是说,你偷偷买下来了?”
说到买,她压低了声音,现在可不兴私人买卖,房子也是这样,被发现的话问题大条了。
“嗯,两千块买的。”薛储点头,然后就被沈佑春拧了腰上的肉,不算疼,就是痒,薛储拿下她的手裹在掌心了,亲了亲手背,他眼里晕开笑意,“我知道你的意思,我也没那么粗心大意,会给人抓到把柄。事实上,有很多人都这样做,房管所的那批人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嘴巴吃饱了就行。不然一个家庭里十几口人,就那么一点逼仄之地,老老少少挤在一起,根本住不开,很多人私下里都是以借住的借口来买,明面上也不会讲买卖,没有谁那么蠢。”
这个情况很常见,只要不是脑子进水的,没有谁会站出来举报。
有钱租房买房,那肯定是日过得还行的,收入固定化之外,谁家还没点见不得人的收入,否则单靠每个月那点粮,怎么养着一张张嗷嗷待哺的嘴巴。
沈佑春也知道这点,只是他们家不缺房子住,犯不着让薛储铤而走险做这种事。
房子好是好的,她也喜欢单独一栋小洋房,过得很自在,换做以前,她才不会为薛储考虑,可是现在,感情上倾注多了,自然也会为他担心。
有沈家在,是能保住薛储,可工作前途会有影响。作为在这场风波里被影响到下乡的人,沈佑春平日里再娇纵,也是在不会被挑错举报的范围里。
薛储轻轻点了一下沈佑春的鼻子,笑着说,“我知道你的意思,只是,我希望有属于我们自己的婚房,我们的婚礼至今还没举办,我不想你受委屈。而且,这房子确实是我一个亲戚给我的,不算是买卖。而房管所那边我有朋友,这事是过了明路,不是私下里暗箱操作,经得起查,不用担心。”
“你在曲城还有亲戚?我怎么不知道。”沈佑春一听,眼神顿时危险了,居然对她有隐瞒。
“其实我也不知道,说来,这个亲戚还是隔了几代的旁支,到我爷爷那一代都没有联系了。”薛储解释说,“我也是在找房子的时候碰上了对方,然后知道这段往事。在我爷爷那一代,他们早就离开大陆了,留着一个老人守房子,这次回来也是申请到了回乡证回来几天,主要回来祭拜老人。”
沈佑春这才缓了脸色,薛储和她说过薛家的事,在末代王朝没有倾覆之前,薛家祖上也是几代为官,职位还不低,而薛储的曾祖父还是户部的头头,也就是管钱的,后来时局发展不同也就落败了。
到了薛储父亲那一代更是没剩几个人,而年幼的薛储在经历家破人亡之后,被一个薛家的老仆带回了云里村,当成是自己后代养大。
后面老仆死了,薛储就成了一个人,事情发生太多,当时他年纪也不算小,什么都经历了,亲眼见到了父母的死亡,渐渐的,人也就在沉默中带着锋利。
“当年他们能离开,也是受了我曾祖父的恩惠,而他们未来也不会回来了,这房子本来也是打算能卖就卖,可知道大陆内地现在政策不兴买卖,为难之际,这才转到了我手里。”薛储也没想到打瞌睡就送来枕头。
他已经看好了另外一处,是一个平房小院,和在云里村差不多 ,只是位置不怎么好,对比之下,能住在这里自然是比别处好的。
原来是这样。沈佑春点头,心里的顾虑没有了,不过她还是瞅着薛储打量,“我怎么觉得,你这人做事很顺利呢,只要想要什么,没多久,总会有很好的契机出现在你面前,运气也太好了吧。”
“有吗?”薛储没感觉,他将沈佑春搂紧怀里,低声的声音很温柔,还有虔诚的感激,“真要说有的话,那就是我活了二十三个年头,运气最好的时候就是碰上了你,还和你在一起,和你结婚组成一个家,身边一直有你的相伴。”
这话沈佑春爱听,她翘起了嘴角,“那要是我没有下乡呢,你就碰不上我了,这话也就不成立。”
她没有得到回答,不过抱着她的手臂紧了紧,薛储蹭了蹭她的头发,以往可能会心慌,可现在他很心安。
薛储说的坚定,还是偏执的坚信,“或许在云里村碰不上,可是我想,我们迟早会在曲城碰到。无论你在哪里,我都会和你碰上。”并且,沉沦。
沈佑春更加高兴了,甜言蜜语嘛,谁不喜欢听,虽然世界上没有如果这个可能,可如果的说法提出来,薛储的回答她也满意,干嘛不高兴,谈对象不就是为了开心。
“房子那么乱,我才不要打扫,你自己扫。”沈佑春挣脱了他的怀抱,走在新家四处看,和薛储说她的想法。
薛储跟在身后,一一记下来。
家具齐全,不算多新,可是保护得很好,看着崭新不旧,他们并不需要再买了,只要简单收拾就能入住。
见沈佑春佑认真的构思怎么布置属于他们的家,薛储看她的眼神也很温柔。
他所求不多,两个人,永远在一起就足够了。
第22章 抛夫回城的知青原配22春宵一刻值千……
他们摆酒办婚礼的时间定在了12月2号。
临近好日子,却下起了雨,而且一下就是好几天,阴雨绵绵,入冬了更冷,天空灰沉沉的都没几个人想出门。
这让本来平常心面对的沈佑春,心里都在犯嘀咕,难道结婚当天不是好日子?这要是一直下雨的话,根本就摆不了,还把美美的期待心情全搞没了。
虽说在云里村的时候他们已经摆过了,可是当时候,沈佑春有着一种应付了事的心态,高兴和期待没有多少。
现在有家里人的祝福,情绪上也没有担心远在家中不知道哥嫂情况的失落和紧张,她能够全心投入到这场婚礼。
当然了,也是少不了现在和薛储的感情不同,以前是抱着回城就将他抛弃的心态,得过且过,现在两人不会有分离的情况发生,沈佑春是心甘情愿嫁给他,对未来充满了肯定和期许。
不过,老一辈的眼力是不错,有大智慧在里头,11月底的时候,雨就停了,随后就是连续出好几天的大太阳,将所有潮湿都晒干,空气连人都是暖洋洋,雨过天晴,喜悦的心情提高了好几倍。
这一天早上,沈佑春在凌晨就被大嫂拉起来了,穿上早就准备好的一条红色收腰长裙,里面还有棉,不冷,只穿一条裙子也很保暖,至于化妆,沈佑春自己来,她不想被化成脸颊红成猴屁股。
不过头发的话,她不方便,是由大嫂弄的。
华月拿着梳子站在后面为她梳头,动作很轻柔,沈佑春从镜子里看见了大嫂,她好像是笑着,又好像想哭,不是难过的哭,是一种喜悦,还有不舍。
为了更好的送小妹出嫁,华月这段时间也很忙,将能准备的陪嫁全都准备好了,她知道薛储人可以,小妹也不会嫁得远,就在家附近,他们想看依旧可以看到,只是,终归是不同的。
“你刚出生那会儿,我和你大哥还在学校,听到消息,连课都不上了,急急忙忙的跑去医院。等我们去到的时候,你已经出生了,包着襁褓,放在妈的身边,很小一只,皱巴巴的还很红,当时候你大哥就说,他是大哥,肯定不会嫌弃妹妹丑的,以后要把你养得白白胖胖,家里有钱,再丑都不怕。”
华月想起了往事,说着说着,她也笑了出来,时光是最留不住人的,回忆起来那是十多年前的事了,可又好像发生在昨日。
“大哥怎么这样。”沈佑春撅了撅嘴,居然说她丑,真是过分。
华月笑着说,“小孩子刚出生,大部分都是这样的情况。等养了一段时间,你越发好看可爱,喜欢笑,谁逗你都是先睁着水汪汪的眼睛盯着看,然后就笑起来,每天我和你大哥二哥他们都是抢着抱。”
后来爸妈走了,她也做到了长嫂如母,将小妹视为己出,时间一转,也到了送出嫁的年纪。
沈佑春听着心里发堵,任性的说,“大嫂,我不嫁了,就在家里住,陪你们。”
“傻孩子,说什么傻话呢。”华月轻笑,手上也没慢,将沈佑春的头发盘上去,“如果你找的对象不好,就算你要嫁,我们也不同意。可薛储很好,你嫁给他,我们放心。而且我有你大哥,你二哥有二嫂,我们都有人陪,不需要你花时间来陪伴,我们并不孤单,有枕边人说话。每天还很忙,实际上,家里其实只剩下你一个人孤孤单单。现在你找到知心人了,我们高兴还来不及。”
人这一生,大多数都是孤独的,在人生这条路上能找到相伴左右的爱人,是很幸运的事。
华月将头发盘好,戴上花,仔细看着有无错漏,她弯下腰,和沈佑春一起看着镜子里的新娘子,眉眼如画,明媚动人,真真的人比花娇,“很美,小妹是我见过最美丽的新娘子。”
“我也觉得我好看,真是便宜薛储了。”沈佑春臭美又自恋,可她确实有这个资格说这种话。
宣雩撩起帘子,走进来说,“大嫂,小妹,好了吗,薛储已经来接亲了。”
“小妹真漂亮。”她来到沈佑春身边,眼里是惊艳。
本来就很好看了,这会儿一打扮起来,还是新娘子,顾盼生辉,让人看了一眼就挪不开目光。
沈佑春翘起了嘴角,大大方方接受夸奖,她就是这么好看。
“好了好了,新娘子出门咯。”华月让沈佑春站起来,她整理了裙摆。
外头。
院子里很热闹,沈家也有一些亲戚,今天都来了,还有关系好的朋友,以及街坊邻居。
毫无疑问,薛储被为难了,其他人只是凑热闹,难关在沈佑忠和沈佑良。
不过今天是大喜之日,他穿得仪表堂堂,胸前戴着一朵花,脸上的笑容就没落下过,被为难也不慌不忙的摆平。
“新娘子来了。”
随着华月他们出来,她喊了一声,大家的视线齐齐看过来,看见了沈佑春,都是被美得不敢眨眼睛。
“哥,你可真有福气。”王东也来了,穿得像模像样的和薛储一起来接亲,这会儿也是感慨的说。
他当然知道嫂子漂亮,就没见过那么好看的,可是今天,好像更漂亮了,不像真人,是天上的仙女吧。
薛储勾起嘴角,目光灼灼地盯着沈佑春,很自豪。
这是他媳妇。
沈佑春被看得害羞了,薛储这眼神是真的,要把她吃掉一样,她微微偏头,躲过了视线以免对视上。
“薛储,你以后要是敢对我妹妹不好,就有你好看的。”沈佑忠拍了拍薛储的肩膀,眼神带着凌厉,这是作为大哥给小妹的后盾。
沈佑良推了推眼镜,也是严肃的说,“薛储,不要让我们失望。”
薛储身姿挺拔,目光坚定,“大哥大嫂,二哥二嫂,你们放心,我薛储这一辈子只会对沈佑春好,永远爱她,护她,如果我食言了,不用你们责罚,我自己都不会要了我这条命。”
他极少会说承诺的话,在他眼中,那不过是花架子 ,说再多,还不有如行动来得真切。可他知道大哥他们的担心,也想告诉他们,薛储爱沈佑春,不会让他们失望。
“好。”沈佑忠点头,“小妹,过来。”
沈佑春来到了沈佑忠身边,然后,沈佑忠将她的手,放在了薛储的手里,“你们两个要好好过日子。” :
两边父母都不在了,薛储更是没了亲人,作为大哥,长兄如父,沈佑忠就是父,他的话,两人都听。
沈佑春和薛储互看了一眼,两人笑着点头,齐声说,“我们知道了,大哥。”
见着氛围有些低落,人群里的王东眼睛一转,忽然喊的说,“抱一个!抱一个!薛哥,你不能作弊,要把嫂子抱上车啊!”
有人起哄,其他人也跟着来,结婚是大喜的日子,只要玩闹不出格,参加婚礼的朋友都会起哄。
有的人还会喊亲一个,或者其他小游戏,不过鉴于沈佑忠他们都在,年轻人害怕,只能喊抱一个最简单的互动。
“抱一个!抱一个!”
“岁岁,我们回家了。”
薛储将手里的花送给沈佑春,他弯下腰,轻松的将人抱起来,还原地转了一圈,这下起哄声更大了。
“薛储。”
沈佑春吓了一跳,靠在他怀里,小声的嗔怒,可眉眼含笑,明媚动人。
薛储亲了一下她的额头,稳稳的抱着走出去,其他人跟在身后,小孩子则是跑着要糖果,瓜子花生。
薛储借了两辆吉普车来接亲,本来想用六辆,以沈佑忠他们的职位可以办到,只是担心太过惹眼了也不是什么好事,保险起见,只好安排了两辆,但是自行车安排了十辆,寓意十全十美。
同时为了留下纪念,薛储还想办法找到相机,让王芳佳拍,是的,王芳佳因为和沈佑春通信频繁,两人已经是好朋友了。
再加上在云里村的时候交情也不错,沈佑春邀请了一起过来参加婚礼,和王东一起来,也安全,来回的车费还有住招待所的钱她包了。
至于文夏,她则是跟在沈佑春身边,穿得也很喜庆,作为和王东一起照顾新人的两边人,她还挺害羞。
这也导致了外面里三层外三层围绕的人群更多。
一来是看新娘子沾喜气,结婚这种事向来最受欢迎被围观,二来也是接亲的队伍大阵仗,没几个人见过。
见新郎新娘出来,大家讨论声更大了,就没见过那么登对的一对新人,男俊女美。
家中无长辈,沈佑忠他们也是要跟着过去新家,商量之后,摆酒也是在新家摆,情况不同,也不用在意那些繁文缛节,所以这呼啦一群人纷纷跟上,看热闹的有,而被邀请来喝酒的穿得很新,走在最前面。
黑夜降临,白日过去,热闹的婚礼平息下来,沈佑春也喝了不少酒,脸颊红扑扑,双眸有些醉态了。
华月见状,回头说,“薛储,你带先小妹回去休息吧,客人已经走得差不多了,这里有我们招待就行。”
他们可没有闹洞房的习俗,吃过饭,敬酒,聊几句祝福的话,事情也差不多了。
“行,那就麻烦大嫂你们多累一些了。”薛储扶着已经站得歪歪扭扭的沈佑春,最后还是抱起来上楼回房。
一楼也有两间房,那是留给沈佑忠和沈佑良夫妻两的,这里也是他们的家,想了就来住,永远有他们的位置。
独栋的小洋房有个好处就是,很方便,二楼有厕所,有洗澡间,还有热水直通,还有一个享受的浴缸。
这里的布置偏向西化,主打的就是享受,上上一任房子的主人是个洋人,被邀请来教授外语,那时候有教堂,后面战乱,他带着家人离开回去家乡,这房子辗转几处现在才是他们的。
“薛薛储”
沈佑春很少沾酒,今晚贪杯,她很上头的醉了,可是又好像没有醉,还很清醒。
她拉着薛储的手不放,就这样看着他。
薛储只好抱着坐在沙发,两人面对面,他小心为沈佑春揉脑袋,“头难受吗。”
“不难受。”
沈佑春摇头,她还没大舌头,说话也利索,凑头过去闻了闻薛储身上的味道,再闻自己的,沈佑春嫌弃的说,“臭的,我不喜欢。”
“喝得有点多,是挺臭了,你先坐在这里一会儿,我去放热水。”薛储要将她放下,可是沈佑春一直摇头不愿意,就挂在他身上不撒手。
薛储没有办法,他只好抱着去洗漱间,一手拖着沈佑春的臀部坐在他小臂上,一手去安排放水找衣服。
等他忙好了,沈佑春趴在他怀里好像都睡着了,薛储帮她脱了衣服,将人放在浴缸里,被温热的水包裹,沈佑春一下就醒来,酒也散了不少。
两人早就坦诚相见过不知多少回,事后,薛储帮她洗澡的事已经轻车熟路,这会儿,沈佑春也不害羞,她趴在浴缸边,昂起小脸,哼哼了两声。
薛储脱了上衣,还有裤子在,他蹲在浴缸边,拿着毛巾,小心的将沈佑春脸上的妆容卸掉。
“哗啦——”
沈佑春起了玩乐的心,她捧着水泼在薛储身上,湿了健壮的胸膛,水滴沿着腹肌而下没入裤头。
“酒醒了?”薛储也不恼,他将毛巾洗干净挂好,转身朝沈佑春走去,眼神危险。
“薛储,我警告你啊,我累了一天,你不能乱来。”
沈佑春知道他的意思,立马当缩头乌龟。
她知道的,薛储这人别看一本正经,可是夜里黏着她需求很旺盛,而且现在这都要禁欲半年了,无法想象她今晚要怎么渡过,腰没准都螚折断了。
薛储低沉笑了声,他挤进浴缸,设计这房子的主人很会享受,浴缸能坐下两个人,也能很畅快的施展。
“喝酒多不好,出点汗,可以把酒精排出来。”
薛储拉着沈佑春的手臂将人搂进怀里,水温本来就热,年轻的身体紧贴,透露着极致渴望,沈佑春咽了咽口水。
她抬眸,撞进了薛储低头时,那双深邃又火热的眸子里,晃了晃,就被他带入了另一番天地。
小小的浴缸,好似变成了深海,海浪一下一下的拍打翻卷。
沈佑春失神的扶着浴缸边缘,双眸迷离,看着泼出去满地的水,泄力时,她被薛储的长臂一揽抱在怀里站起来。
紧接着,后背是冰凉的墙面,沈佑春冷的一个哆嗦,可紧贴着她的宽厚胸膛又很热,可谓是冰火两重天。
“岁岁,放松些”
薛储低低喘着气,目光炽热,脸上身上的汗水和水已经分不清了。
沈佑春觉得他很过分,这都持续多久了。
可碰上这档子事,出了房间门很纵容的薛储还有很多过分的行为。
这一夜,她是什么时候睡着的,沈佑春都不知道。
都说春宵一夜值千金,薛储是真的没有浪费一分一秒。
第23章 抛夫回城的知青原配23从年轻到老,……
曲大的校园风景,在几十年前充满朝气蓬勃,几十年后依旧如此。
只是对比以前,现在的社会发展快,科技传播也广,放眼望去,学生的穿着可以称得为时尚。
学校门口停满了小车,几乎人人手里一部手机,三三两两结队在校园里走动,一切都在朝着好的方向前行。
今天是大一新生开学的日子,老生抱着书来往教学楼,而新生脸上茫然稚嫩的脸庞,在好奇打量校园,怀揣着对新环境都探索,对未来的憧憬,眼里都是年轻的光茫。
“快快快,开学典礼要开始了。”
“你们听说了吗,今天会有最美校长出席,为新生致辞。”
“最美校长?谁啊。”
“你是一点也不关注新生群消息,沈佑春,沈校长,群里还有相片,你去看看就知道了。”
“”
新认识的朋友,没有话题之前,讲学校的新鲜事是最快展开熟悉的方式,因为大家都不懂,都好奇。
几个女生聊得投入,一下子忘记路怎么走了,学校太大,她们又刚来,就想着到处看看熟悉环境,也就没有坐车,靠着两条随逛,走着走着,忘记了是那一条。
沈佑春停好车,手里
拿着公文包,她看了眼腕表时间,急匆匆而走,脸上有懊恼,都已经这把年纪了,薛储那老家伙还是能折腾。
起因是她出差半个月,薛储转个身就找借口以巡查产业为由跟着过去“偶遇”,然后看见她被一个同龄单身的男老师表白,对方深情款款的说对她一见钟情,想要和她开展中年人的第二春,被薛储看见,醋劲很大。
沈佑春在脑子里想演讲稿,见着几个学生东张西望,很熟悉的面孔,这里不是指认识,而是她们迷茫的样子,她在这几天见到太多了,应该说每年的开学季都不可避免会有。
“你们迷路了?”沈佑春停下来,虽说疑问,也说得很肯定。
三人浑身一个激灵,看着沈佑春,满眼的惊艳,美人在骨不在皮,即便人到中年,看起来也不再是十八年华的样子,可保养得很好,容颜老去缓慢,沈佑春依旧很美,知性,优雅,贵气还有智慧,光是时尚的穿搭,和那身气质,就足以迷倒一片人到中年的成功人士,小年轻表白的也有不少。
“老师好。”反应过来看呆了,三人尴尬的脸红,连忙礼貌打招呼。
她们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师,可称呼老师总没错,而且看着也像是老师。
“嗯。”沈佑春浅笑,为她们解决目前困境,“是要去参加开学典礼吗,是的话就和我一起走吧,我也是去参加的。”
“谢谢老师,我们是新生,迷路了。”三人欣喜,乖乖跟在沈佑春身后。
只是学生面对老师,下意识的会言行拘谨,她们想说话,也不懂说什么,互相推着都没讲一句话就到了,心里还很可惜,就这么错过了机会。
“你们从这里进去就是了。”沈佑春稍作停顿,给她们指了路,又去忙自己的事了。
三人再次说着谢谢老师的话,等沈佑春的背影消失在眼前,久久没有回神。
“如果我老了也能像老师这样,不,有十分之一,我就满足了。”
“我觉得,最美校长,就应该是这样才对。”
邂逅了美人老师,三人的心情很好,走进去找到自己班的位置,刚坐下来没多久,开学典礼也很快就开始了。
等主持人说请沈校长上台为新生致词的时候,人出来,看清是谁,三人目瞪口呆,这,这不是刚才碰上的老师吗。
伴随而来的就是激动和兴奋,同时还有崇拜。
此时,她们心中立下了目标,将来也想像沈老师一样厉害,而在未来的某一天,当她们成功站在各自领域发光发亮,再次成为无数年轻女性奋斗的目标。
榜样的力量从来都不弱。
作为校长,沈佑春今天的事情就是为新生致辞,后面不算忙,也能挤出时间回家一趟,参加大哥的七十大寿。
兜兜转转,大哥都已经七十,而她也五十五岁了,容颜虽渐渐老去,心却还年轻。
回去的路,她没自己开车,是薛储来接,比她要年长五岁的薛储已经六十了,可还能看看见年轻时的英俊帅气,身材也保持得很好,没有上了年纪的老态,精神奕奕,再加上他创下了自己的商业帝国,几十年的上位者气场强大,是一个很有魅力的成熟男人。
亦如当年,薛储从来不会让沈佑春走向他太久,而是他率先走过去,牵着她的手一起,护着上了副驾,薛储上了驾驶座,然后倾身过去为沈佑春系好安全带,还给了一个额头吻,送上早就准备好的一束玫瑰花,看着沈佑春那双温柔宠溺和爱慕的目光从未改变,“岁岁辛苦了。”
他来接下班的时候,都会这样说,并且带上一束花,每次送的花都不同,就算是同品种也是不同的插花样式。
在节假日的话,里面还会藏着戒指,项链,或者直接塞一条金子等等,都会有不同的礼物。
年轻的时候有浪漫,比如他去山上回来也会带一把野花,要是冬天没花,碰上什么野果子,或者有趣的玩意儿,他都会带回来送给沈佑春。
“这花很香,等下回去了放到花瓶里,我们挑选给大哥的礼物你没有忘记拿吧。”沈佑春闻了闻花香,心情很好。
“当然不会,早就准备好了。”
等他们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很热闹了,大家都还在,身体健康,齐聚一堂,欢声笑语。
七十岁的沈佑忠已经退休了,手里牵着相伴一生的妻子,接受着祝福,笑容满面。
沈家院子里的花开得正好。
家里的小辈喜欢拍照,难得的时光,总是要留念。
“来,大家都看这里。”她摆好相机,调好时间,回到了沈佑春和薛储身边依偎,年纪不大,已是绝代佳人。
“3,2,1,茄子!”
相片留档那一刻,也保存了大家庭的幸福笑容。
细看,照片里的薛储,他拥着沈佑春的肩膀,视线没有看镜头,而是垂眸,笑看着沈佑春。
温柔,缱绻。
从年轻到老,从未改变。
……
后来,系统漂泊了很久,好不容易在第一个任务找到宿主,发现,剧情全都崩坏了!
“啊啊啊!宿主,你要的是洗白女配,可是,你没有洗白就算了,还怎么和男主在一起了!”
系统想哭,失忆的威力那么强大吗?
在原本的故事里,知青原配为了回城就把男主抛弃了,而男主沉寂三年之后乘上了改革开放东风,开始逆袭成为一方大佬。
后来,知青原配落难了,碰上男主还看见男主过得很好,她就想巴结上,然后被一系列打脸,再到凄惨下线。
按照系统的计划是,他们来了之后就不回城,不做抛夫的事,从娇纵蛮横变成温柔贤淑,一步步洗白女配设定。
但是现在!
宿主没有洗白就算了,还真的毫不犹豫回城,而,男主跟着回去了!并且在男主心里,她就是白的,不存在洗白。
“真是……缺心眼吧这男主?”
系统表示很难评,陷入爱情里的男主都无法避免会智商为负。
不过事情都这样了,错也不是宿主,谁叫她失忆了呢。
系统抹了一把辛酸泪,做好记录,继续赶往下一个世界寻找宿主。
希望赶在剧情开始前找到吧,可别又发生现在的问题了。
第24章 八零初恋那件小事1你个书呆子,闭眼……
临鹤县一中里有几颗杏花树,已经过了四月份的花期,现在已经五月中了,累累果实藏在树叶里面已经有几颗开始黄皮,不过整体还是青皮的多,一颗颗挨着是大丰收,现在还没到成熟期,可是,盯着它们的人可不少。
其中就有沈佑春,一周里面会有几天是过来看有没有熟透的果子可以吃。
她早就盯上了好几个位置,只要拨开繁密重叠的叶子,就能看见里面藏着七八颗很饱满的大杏子,藏得严实,不容易被发现,是她一直观察的目标。
太高的位置她够不到,矮的位置也轮不到她,但是只能看不能吃,还是看别人吃,对于自小就习惯占便宜的沈佑春来说很难受,如浑身发痒,可反手到后背去挠,怎么也都挠不到一样烦躁。
不过现在,她对这些杏子不算多着急和看重,因为她找到了很好的饭票,咳,不对,不能用这个词,不太好听。
准确的说,她找到了对象,既然是她对象了,那养她也是天经地义不是吗。沈佑春就是这么认为,并且贯彻落实的,这半个月来她的肚子不饿了。
这不,今天上课,书呆子在偷看她傻笑,被她逮着了,书呆子的脸瞬间红成猴屁股,连耳垂都红透,沈佑春真担心他会不会着火,同时,她内心也是无比的自豪和满足,又一个倾佩在她容貌之下的呆子啊。
她给了书呆子一个眼神,中午下课之后,两人就在这杏花林碰面,这里已经是他们私下里见面拉拉小手的秘密基地了,书呆子就是书呆子,她勾勾手指头,书呆子就能被迷得神魂颠
倒。
沈佑春自小就知道自己长得好看,并且她还很聪明,懂得利用这张好容貌给自己谋了好多好处。
她才不想干活呢,晒得和那四个姐姐一样粗糙又黑,年纪轻轻的看起来和三十多岁一样,她看着都害怕。
自从见到村里有些个别受宠的女儿可以去读书,还不用干活,每天还有肉吃,沈佑春很馋,她也很想要。
她长得好看,嘴巴也甜,整天跟在重男轻女的爸妈身边唠叨,兴许见她是真好看,想以后多卖,哦,用个好听点的说法就是,嫁出去多要彩礼给她那猪头小弟。
他们咬咬牙,商量后还是忍痛让她去读书了,也不用干活,养得白白嫩嫩,她在老沈家,那可是头一份,当然,无论怎么样也比不过猪头弟。
沈佑春一路读到了初中,见着差不多了,父母也不想再花钱,开始找亲事。
这可怎么行,沈佑春当然不乐意回去被安排嫁人,恰逢政策变了,高考的大风吹遍地,他们村还真有人考上大学,从此走出门,腰杆子都能挺直,身份立马不一样,被人尊重。
她觉得,自个儿还是幸运的,立马抓住这一点继续诱哄爸妈,都读到这一步了,再读三年高中,考上大学的话国家分配工作,那就是捧着铁饭碗的大好事,以后更能帮助弟弟
总之,沈佑春很会围绕会给猪头小弟谋利的方向来说,爸妈最后点头同意了,这才有现在她上高中的事。
可是,就算上了高中,她的生活也不算多好,父母本就不情不愿给她读书,当然也不会给读书额外的钱。
沈佑春能过得还行,那是因为她私下里会揍猪头小弟,会从他手里拿钱,而猪头小弟被她揍怕了,养成了习惯,很听她的话,这才过得不惨。
她今年读高二了,下半年高三,要是明年考不上大学,爸妈肯定会立马给她安排相亲,想着怎么更好的嫁出去回本这些年付出的钱,再捞到好处。
沈佑春有了危机感,她知道自己的学习成绩不行,能够考上来,那全凭运气吊车尾,对于明年能不能考上大学成功离开这里,她把握不大,就算她想,脑子不允许啊。
沈佑春开始物色身边有什么好的对象,靠着对象往上走,能过上好日子,她不觉得有什么不好的地方,人生在世,不图好生活,难道还能图什么?
男人有钱会变坏,女人变坏才有钱。这可是她看这三年来因为政策改变了之后观察身边的人和事总结出来的话。
风向变了,很多人有了前途,开始踹开身边的旧人,寻找新人,特别是读书离开的,还有做生意的,最严重。
只是吧,她很挑剔,要么家世可以,但是长得不行,还抠,想着空手套白狼,要么就是单纯长得不好看。
她都想放弃了,咬咬牙想着,要么努力一把,没准儿明年又能祖坟冒青烟呢,或者想办法拿到介绍信,离得远远的,现在还没取消介绍信,走到哪儿都不行,否则她也不会那么着急了。
而事情出现转机在一个月前,江惊墨转学来到了临鹤一中,还是在他们班。
这人,戴着一副眼镜,高高瘦瘦的,皮肤白皙,唇红齿白,说话也温柔,笑起来好看,很有书卷气息,一看就知道家里条件好,穿的衣服和别人都比一样,也长了一张很好欺负的脸。
而且听说,江惊墨还是从京市那边来的,有一天周五放学,沈佑春看见江惊墨走出校园,还是有小轿车来接!
小轿车啊!沈佑春惊呆了,伴随着她有了个想法,看着有钱家世好,人也好看,戳在了她的审美,她心痒痒。
秉着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的观念。她立马展开了行动,刻意去接近。
没想到,江惊墨还真是一个腼腆的书呆子,很容易害羞脸红,出手也大方,拿出来的东西都很贵,最主要的是,特别听话,看她的时候眼睛亮晶晶。
沈佑春就在心里偷笑,幸好她抢先一步,要是被别人先下手了,失去那么好的梯子,她肯定要气到吐血。
然后半个月前,他们就正式在一起处对象了,不过是地下恋情,瞒得挺好的,除了身边一两个玩得好的朋友知道之外,别人都不懂。
沈佑春在前往杏花林的时候,脑子里想着这段时间发生的事,她摸了摸脸颊上长出来的肉,心情很美。
等她去到杏花林,远远的就看见江惊墨已经站在树下乖乖等着了,她的视线一下子就看向了江惊墨单肩背着的书包,鼓鼓的,里面肯定有很多好吃的,她的心情更加美了,脚步加快了些。
两人是从眼神约好了,心照不宣的默契,可沈佑春才不会做一个先来然后苦等男生的女生,她要让男生等她,然后再试探对方的态度和底线。
如果会不耐烦或者不喜欢,从言语里都能观察出来,她眼尖得很。
江惊墨手里拿着一本书在看,时不时推眼镜,心不在焉的样子。
听到了脚步声,他一下子就扭头,看见是沈佑春走来,杏花树下,她笑容明艳,眸如秋水,好看得像是杏花仙子,江惊墨看呆了很久。
他的心跳,砰砰砰加快,脸颊也渐渐热起来,细长的指尖捏着书很用力,指甲盖在发白,眼睛发亮。
沈佑春来到了他跟前,见着江惊墨直愣愣的,她举起手在江惊墨面前晃了晃,“呆子,你在发什么愣。”
“佑春,你来啦。”江惊墨回神,他抓了抓后脑勺,笑容腼腆害羞,羞涩得不敢和沈佑春对视,目光闪躲,在不经意碰上的时候,他面红耳赤,“你肚子饿不饿,我带了很多好吃的。”
他献宝似的打开书包,露出里面的零食,全都是沈佑春喜欢吃的,她看了一眼,非常非常高兴,赞赏的看了眼江惊墨,而江惊墨咧嘴,笑得更加傻里傻气了,镜片背后的眼睛弯似月亮。
“你还问,当然饿了,今天早上的数学课好难,我都听不懂,老师还安排了好多作业。”沈佑春拉他的手去到杏花树背后,那里是死角,可以挡住外面的视线,他们在里头约会不会被发现。
这是他们的秘密基地了。至于这段时间为什么没人过来,安安静静的没有被撞见一次,这不在沈佑春考虑的范围内。
江惊墨乖乖跟在身后,听她娇气的埋怨,视线落在两人牵上的手,皮肤相贴,他的嘴角缓缓勾起,日光下镜片反光了一瞬。
“你不知道,我好饿好饿了,读书真的好累,下课了就想要去食堂吃饭,可是为了来找你,我宁愿饿一段路,而你个书呆子还一直看书,连我来了都没发现,下回我再也不来找你了。”她迟到是因为肚子饿,是为了来找他,总之,千错万错都是他的错,和她无关。
这里有一张椅子,两人坐下来,沈佑春轻车熟路的开始把责任推到江惊墨身上,要让他加深愧疚和心疼,这两样才是她过得好的前提,光凭喜欢有什么用的,愧疚和心疼可比喜欢长久,喜欢容易转移到别人身上,哼,她才不会那么傻。
“佑春辛苦了,对不起,都是我的错,不应该让你饿肚子,也不该让你废了好大劲来找我。”果然,江惊墨一听,满眼的心疼,他眼巴巴看着沈佑春,用自己的手指勾了勾沈佑春的小拇指,很小声,又带着诚恳,“佑春,你不要生气好不好。”
“哼。”沈佑春往旁边挪了一个位置,不想搭理他的意思,江惊墨急了,眼睛含着水雾像是要哭了一样。
沈佑春挪一下,他也跟着挪,确保两人都是紧挨着,直到沈佑春没有位置挪,当然,她也不想挪了,发脾气也要有个度,再过就不好了,留下的就不是心疼和愧疚,而是难以理解的烦躁。
听着他委屈巴巴道歉,沈佑春回头,声音放软了不少,“那你下次不能这样了。”
“嗯嗯!佑春最好了。下回我先把零食放在你的课
桌抽屉里。“江惊墨欣喜若狂地点头,他拆开了一个零食包装,是很香的饼干,里面夹着奶油巧克力,递到了沈佑春嘴边喂,期待的目光很亮,“佑春,你尝尝看喜欢吗。”
好香。沈佑春早就饿了,听着,她也没有客气,咬一口就去了一半,一块饼干也不大。
唔,超级好吃!
沈佑春很喜欢,不过还是要等了一会儿,似乎才勉为其难的说,“还行。只是太干了,我还是想吃饭。”
“等下午劳动课结束,提前放学了,我们就去外面吃。”江惊墨擦掉她嘴角的碎屑,把沈佑春咬了一半剩下的饼干都吃了,然后又开其他零食投喂。
两人说着话,吃了不少零食,沈佑春已经饱了,人也奇怪,在吃饱之后,她看什么都顺眼,也乐得给江惊墨甜头。
“呆子,闭上眼睛,别动。”沈佑春偷偷一笑,眼里划过狡猾。
江惊墨不知道她要做什么,不过也不会问,沈佑春说什么就是什么,说让他闭眼,他就乖乖闭上眼睛,一动不动。
真听话。沈佑春很满意。
只是头一回做这种事,她也紧张,脸颊发烫,但她的胆子一向很大,最后还是鼓足勇气,倾身过去,一个蜻蜓点水般的吻落在了江惊墨的唇上,软软的一碰,很新奇的体验,沈佑春的心里也像是炸开了烟花。
而江惊墨的呼吸都急促了,绷紧着身体,他刷一下睁开眼睛,看向沈佑春时,沈佑春已经快速离开了他的唇,扭过头,背对他,只看见红彤彤的耳垂,还有白皙脸颊如抹上一层绯红。
“佑,佑春”
反应过来他们刚才是是亲了吧,江惊墨顿时面红耳赤,都能冒烟了,他说话也结巴,心里还有失落,就是轻轻的一碰,他还没能回味,全都消失了。
“下午还有劳动课呢,我就先回宿舍了。”沈佑春想要站起来走,可是被江惊墨拉住了手,她回头时,江惊墨那张清隽如玉的脸在面前放大,随后,他贴了上来,和她刚才一样的行为,两人四目相对,一个惊讶,一个害羞。
咚咚咚——
也不知道是谁的心跳声太大,顺着风,吹进了彼此的耳朵里,那么清晰,紧张,还有悸动。
第25章 八零初恋那件小事2偷偷的互动……
一片落叶盘旋落下,好巧不巧,正好卡在了江惊墨的眼镜和眼睛之间,贴在了镜片上,阻挡了两人之间缠绵起来好似糖丝般的视线。
暧昧氛围瞬间被打破,哪里还想亲亲,看着江惊墨变成了“独眼侠”的独特造型,绿色眼罩,沈佑春是觉得滑稽好笑,而江惊墨也很很窘态,默默拿下眼镜,树叶也落在他的手心里。
……眼镜真碍事啊。两人立即移开目光,各自端正坐好,心里有着同样的想法。
“我回宿舍了。”沈佑春逃跑似的起身就跑了,连零食都没有拿,不过到头来都是她的,沈佑春并不着急,只是这会儿,她不敢和江惊墨再待在一起,要是再亲一次,她是同意,还是拒绝?
沈佑春觉得,这个问题有点难,虽然她是挺喜欢的,感觉还不错,可要是就这样同意的话,就会显得她过于随便了。
给点甜头可以,但是甜过头就会腻,这对她没什么好处,没有的总是最好的,随便就能要到,她会吃亏。
打定了注意,沈佑春是不好意思地跑了,还不忘用最好看的姿势,保证背影也不奇怪。并且,今天下午,她还要躲着江惊墨,也不全都是装,主要也是,第一次亲,总会害羞的。
江惊墨这回没有追,他眯了眯眼,温和的眸子有些锐利,望着沈佑春离开的背影,直到缩成了一个小黑点消失在视线里。
他垂眸,看着掌心里的绿叶,江惊墨轻笑了声,重新戴上眼镜,又是那一身书卷气息的腼腆害羞书呆子。
“感觉还不错。”江惊墨摸着唇回味刚才的触感,软软的,很香甜,和她这个人一样,看着很甜美可口。
他站起来,把书包封好,也离开了这里。
沈佑春和舍友的关系不好不坏,现在是饭点,大家都是陆陆续续回来,她单独回去,至于去做了什么,也没人多在意。
随便聊几句,分别躺床上睡觉,等着下午的劳动课结束,就能放学回家了,每周五的下午都是劳动课。
沈佑春侧身躺着,脑海里不断回放在杏花树下的那一幕,她摸了摸唇角,脸颊是控制不住的发热。
迄今为止,她做过很多大胆的事,可是,远远没有今天具有挑战性。她居然和一个男生亲了虽然只是嘴碰嘴,贴在一起,轻轻一碰就分开了,但这也是亲,已经超过了她所能接受的范围。
啊啊啊,江惊墨这个书呆子,什么时候那么大胆了?自己偷亲,那是因为知道要这样做,没什么紧张,可是,被一个男生亲,忽如其来,这感觉完全不同,和手里被塞进来一个点了火的鞭炮一样,明知道要炸开了,可鞭炮黏在手里,怎么甩也甩不掉,惊慌失措之下,然后真的炸了。
沈佑春越想越脸红,而且还不由自主地会发笑,她觉得自己被江惊墨影响了,否则怎么一想到他就想笑。
不要啊!虽然江惊墨读书是很厉害,可是,她才不要和江惊墨一样呆呆的。
江惊墨是个书呆子,江惊墨是个书呆子
沈佑春拍了拍发烫的脸颊,一遍遍的在心里默念这句话,过了好久,才把在杏花林下大胆亲她的江惊墨给赶走。
迷迷糊糊睡了一个短暂的午觉,沈佑春不情不愿爬起来去班级,等着开会,然后参加劳动课。
她去到的时候,江惊墨已经在了,读书很积极,桌面摆放着整整齐齐的书,现在还打开一本,看得津津有味。
听见脚步声,江惊墨抬起头,眼里瞬间亮了起来,把要脱口而出的佑春两个字给咽回去,他眉眼弯弯的笑着,目光很温和,又有礼貌,“沈同学”
沈佑春看了他一眼,她的眼眸明亮如秋水波动,可想到了什么,沈佑春脸一红似三月桃花,她轻咬着唇,低下头,飞快挪走目光,拉开凳子坐下来,全程避如洪水,没有说话。
江惊墨的神情一顿,他缓缓收起了嘴角笑意,修长好看的手指推了推眼镜,也低下头,掩盖面上失落。
只是坐在后面,要想引起前面女同学的注意,办法有很多,江惊墨受不了被无视,连同学之间友好互助“请教学习”的过程都没有了,每次在教室里,这都是他们做掩饰相处的机会。
江惊墨在脚下踢了踢前面的凳子,没有得到回应,反而还听见,沈佑春拉着凳子往前挪远离的声音。
他捏紧了手中的笔,低着头,垂在眉眼上的头发丝每一根似乎都在诉说着他的失落,阳光透过窗落在了他身上,侧脸柔和,却又像是隐匿在黑暗里,头顶一片乌云,正在酝酿一场大雨。
教室里充斥着其他学生的聊天声音,无人留意到他们之间那短暂的互动和眼神交流,而沈佑春也和她前面的同学在聊天,还是一个男生,他们的课桌是单人桌,这一列靠在最里面的墙边。
沉默了几息之后,江惊墨好似对做题有了困扰,他揉了揉额头,手上转着笔,然后,笔一个不小心飞出去了。
而且还是打在沈佑春的后背,再落地,啪嗒一声,唤回了沈佑春的注意力。
她惊讶地回头,看了眼望着她是一脸无辜的江惊墨,再看了看地上的笔,这个小把戏,书呆子还知道耍心机了啊。
“不好意思啊沈同学,我的笔掉了,可以麻烦你帮我捡吗,掉在你的椅子旁,我这里不方便捡。”江惊墨不好意思的一笑,视线却一直锁在沈佑春身上不放,看得很真切,他的目光里带着一丝委屈和不解,怎么就不
理他了。
“当然可以。”沈佑春点头,她知道万事不能太过,弯腰捡起来后递给了江惊墨,在笔被接过去的时候,她感觉到了江惊墨的指尖摸到她的手指,摩娑了两三秒,然后又若无其事地收回。
如果不是他红起来的脸,沈佑春还真以为是无意的,没想到,胆子还真变大了,知道变着法子偷偷摸摸。
“谢谢你沈同学。”拿到笔,江惊墨腼腆笑着,弯了弯眼睛,“沈同学上次问的问题知道怎么解了吗。”
沈佑春深知打一棒就给一个甜枣的理,她每次对付那猪头小弟就是这样的,这会儿既然江惊墨主动递出梯子,她就顺着路走,“还没有,可以麻烦江同学再和我说一遍吗,你上次教了我之后,我自己解题,又忘记了。”
她敲了敲脑袋,小表情很苦恼,好看的人做出来是灵动可爱,惹得江惊墨的笑意加深,很想摸摸她的头。
江惊墨点头,很友好互助,温声的说,“是我不对,上讲的解题思路比较复杂。你不知道的步骤在哪里,我看看。”
“这里,这里,还有这里,我都不知道。”沈佑春也没和他客气,她拿来了作业题,摆在江惊墨的课桌,用笔圈出了不会的地方,几乎是包含了全部,还剩下的三道题她写了,错了两道,对了一道。
嗯能写成这样,也是一个本事。
江惊墨见着,罕见沉默了几秒,心里对沈佑春的水平再次有了肯定,比他预想的还要低一些。
照这样的成绩,明年要想考上京市的大学,无异于难于登天。可他是一定要把人一起带回去的。
当然,要是考不上,他多的是办法带回去,可应该是她会不喜欢的方式,脾气很大,闹起脾气来不好哄。
沈佑春见他愣神,脚下踢了踢江惊墨的鞋子在生气,这表情是什么意思,是在嘲笑她吗!沈佑春暗暗瞪了他一眼,说话上却迷惑,“江同学,你怎么发呆了,难道你也不会吗?”
“会,只是在思考讲解思路。”课桌下,因着沈佑春反坐,两人的脚不可避免碰上,江惊墨也碰了碰她的小腿,翘起了嘴角,点头,他拿着笔,开始给沈佑春讲解,还真换了讲题的思路。
沈佑春拖着脸,一开始会分神去听江惊墨的声音,很好听,可是渐渐的,被江惊墨带入了做题的乐趣里。
她一直被不知道什么东西堵住的大脑,好似一下子就畅通了。之前难以理解也想不到的逻辑,这会儿频频点头。
果然,她才不笨,是老师教的方式不适合她,本身她也是有天才的天赋,只是苦于一直都没有被挖掘出来而已!沈佑春一下就挺直了腰板,使劲给自己美化,从不内耗。
一节自习课之后,沈佑春从没发现,学习是如此有趣的事,再次看见数学题,她头一次呼吸顺畅,亲切可爱,看江惊墨更顺眼了,这个对象交得真好!
见她眼睛亮亮的,很开心,连喊着“江同学~”的声音都和刚才不同,带着甜甜的味道,尾音上翘很俏皮,江惊墨就知道,他把人哄好了,用对办法也是很好哄。
很快,班主任走进来,说了一些学习上的事,开始安排分组劳动,很可惜的是,沈佑春这回没有和江惊墨一组。
她离开座位时看了江惊墨一眼,后者也很失落,不舍的目送,沈佑春也不舍,这个不舍之情是因为,要是和江惊墨一组,她就能想办法偷懒了。
沈佑春离开之后,江惊墨也站起来,这时,一个女生走过来,笑看着他,有点害羞,“江同学,你好,我们是一组的,要负责去擦外面的窗和拖地,给,这是抹布,我们一起擦窗吧。”
“不用了,谢谢,我比较喜欢拖地。”江惊墨推了推眼镜,礼貌笑着拒绝,语词也很坚定,是不容置疑的。
他没有再多看女生一眼,走出了座位,向其他男生而去,对方喊了声江惊墨的名字,然后也给了他一把拖把,男生眼里自觉做重活。
女生很尴尬,红着脸走进了女生队伍,尽量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平静。
好看的人走到哪儿都受欢迎,沈佑春是这样,每天都有塞进书包和课桌的情书,偷看她的男生更是数不胜数,献殷勤的也多,但是沈佑春又不笨,懂得爱惜羽毛,一直都是避嫌。
而江惊墨刚转学来一个月,受欢迎程度也高,看着温良无害,很好接近,可是,真的去接近就会发现,很难。
第26章 八零初恋那件小事3他怎么能说这种肉……
每个班级都会负责学校一个区域的卫生问题,沈佑春分到的小组就是去楼下的一个小操场打扫卫生,两座教学楼之间,种有不少树和花草,这个季节的树叶茂盛,风一吹,落叶也不少。
江惊墨在拖走廊,起身时,视线朝下看,这个位置对准的就是沈佑春打扫的地方,他自然也能看见沈佑春拿着扫把在划,日光下,风吹了她鬓角落下来的几缕碎发,纤细手指挽过耳朵后,莹润的侧脸秀气可爱,中午起来她扎了一条麻花辫,好方便上劳动课。
但是,动作是懒洋洋的,她不想多做,就在原地一直扫着比较“难扫”的落叶,好似叶子是从从地面长出来一样,扫不走,比起学习,想办法偷懒,她反而很在行,江惊墨见着,眼眸浮现笑意。
可很快,他笑不出来了,有几个男生相携走来,被包围在中间的一个男生比较高,在朋友推搡之下,男生来到了沈佑春面前和她说话,也不知说了什么,沈佑春笑了,而男生反手抓了抓后脑勺,隔着远,表情看得不真切,可是,这是害羞了,江惊墨很肯定,他的眸色一沉,聊什么那么开心。
和江惊墨一起拖地的男生,他是地不好好拖,举着拖把和同学玩,被班长严厉的呵斥说了之后,他嬉皮笑脸的道歉。
但是这才好好拖了一会儿,他就和身边同学勾肩搭背,还不忘叫上江惊墨一起,扬起很阳光的青春笑容,“江惊墨,我们要去洗拖把,你要一起吗。”
读书的年代,女生喜欢约着一起上厕所,最少都是两个一起,要是一个人走的话,还要走过别人教室外的走廊,心里会觉得尴尬,手脚无处安放,总觉得被无数双看着,而男生也喜欢结队,做什么都喊一声,不是因为尴尬,而是一种,就喜欢一群人行动。
或许成长就是,从成群结队,到形单影只。现在的他们,正处在前者的年龄阶段。
“好。”江惊墨收回沉沉的目光,拿着拖把和两个男生一起下楼。
他们聊得火热,在说最近新出的游戏,偶尔话题也会带上江惊墨,知道江惊墨也有,还玩过了,他们就是兴奋地嗷嗷叫,一下子就是好哥们。
厕所在一楼,他们需要走下去洗拖把,顺便重新换一桶水,洗抹布都弄脏了。
虽然每周都有在打扫卫生,可该脏的还是会脏,而且也不是每周都是安排打扫教室,有的还会去给学校的角落除草等。
江惊墨来到了一楼,微微偏头,看向了不远处的沈佑春,因为是背对着,沈佑春没发现他,那个男生已经离开了,沈佑春正在扫着树叶,铲进垃圾筐里,等下要拿去垃圾车那边倒。
现在用水需要排队,等了几分钟,终于轮到他们了,两个男生把水龙头开得很大,哗啦啦的声音冲洗拖把,玩闹起来,他们又举着拖把互相“打架”,谁也不让谁,然后不小心,水溅到了江惊墨身上,得亏是洗好的拖把,并且还是甩的水龙头水,不然的话,江惊墨的白T恤会脏得很明显。
江惊墨皱了皱眉,他立着拖把,看向那两人,现在是夏天,太阳正好的时候,冷是不会,可湿了不舒服。
“对不起啊江惊墨,我们没注意看见你在这边。”他们抓了抓头发,满脸愧疚和心虚,江惊墨什么时候过来的也没注意看。
见着湿了一片的衣服,短头发的男生叫姜明,也是他刚才叫江惊墨一起过来的人。
作为家境也是不错的,他一眼就看出来了江惊墨穿的上衣是现在最新流行的一款。
是他最喜
欢的港星穿的同一款牌子,特别贵,内地现在还没有,他缠着父母想要很久了,可是遭到父母严厉拒绝,现在却穿在了江惊墨身上。
姜明在早上看见的时候就特别羡慕,而且他发现了,江惊墨每天穿的衣服都不重样,而且还都是他喜欢的穿搭!
他羡慕得,眼泪要从嘴巴流出来了,要是给他一套就好了,他现在也只能在家里偷穿他哥的喇叭裤。
“江惊墨,这衣服我们赔给你。”一人做事一人当,姜明咬咬牙,很不舍,可还是说得坚定。
他现在省吃俭用,存钱是要买游戏机的,还有买喜欢的港星新出的唱片,等暑假,还想买**镜去舞厅。
他哥经常去,每次去都是去大半夜才回家,被爸妈说了也不改,照样去,那肯定是很好玩,可是他哥说他年纪小怎么也不肯带他去,姜明不服气,就想着攒钱了就自己偷偷去看。
“不用,你们也不是故意的。而且衣服只是湿了,又不是脏了不能再穿,风吹干了就好。”江惊墨摇头,他推了推眼镜,白皙无害的温润脸庞有些为难,“只是这样湿着也不舒服,我想去外面太阳下晒一晒,这样干得快一些。不过我拖地的任务还没有完成,就这样离开也不好,还是等拖完地吧。”
一听不用赔钱,姜明顿时恢复了精神,他的零花钱也不多,花钱还大手大脚,好不容攒下来的要是一下子就没了,他会觉得,眼前一片黑暗,游戏机没了,**镜也没了,生活没了期待。
“我来帮你做!拖个地而已,我在行!哪里用得着你来动手。”姜明立马夺过扫把,眼睛亮得像是灯泡,殷切得不行,“衣服湿了容易感冒,你快点去晒。也别真晒着太阳啊,在树底下坐着就行,太阳多烈啊,要是中暑了怎么办。”
从今以后,他,江惊墨就是他姜明的兄弟,可以两肋插刀的亲兄弟!最近港片看多的姜明,很喜欢讲江湖义气。
“这那好吧,剩下的活就麻烦你了,也不多,还有一小块没拖。”江惊墨犹豫了下,又低头看着湿一片的衣服,他还是点头了,露出了不好意思的礼貌笑容,温润有礼,俨然是别人家的孩子代表。
姜明双手分别拿着拖把,昂起脑袋,说得一脸自豪,“这有什么,我就爱拖地!”
江惊墨依旧挂着温和浅笑,背过身时,加深了嘴角上翘的弧度。
而看着江惊墨离去的背影,姜明长吁短叹,他这个兄弟,以后他得罩着点,性格太温和,可不得容易被欺负了去。
姜明拿着扫把,雄赳赳气昂昂的上楼,另一个看了全程,完全不敢吭声的同学积极地提着一桶水跟在姜明身后,真要赔钱的话,他也没钱赔啊,回去和他爸妈说,肯定是会被抽皮带拿着擀面干两人混合抽打。
幸好幸好。江惊墨以后也是他兄弟,过命兄弟!又是一个沉迷看港片的孩子。
沈佑春在学校的朋友不多,其中池燕是一个,两人会交上好朋友,倒不是因为什么“我觉得你长得漂亮想和你做朋友”这么奇怪的发展,或者一见如故,志趣相投,相反,一开始两人还挺不对付。
后来有一次,沈佑春发现了池燕在放学之后,会自己偷偷去卖东西,不多,就是自己手工做的一些小玩意儿,这让沈佑春大受震惊。
因为池燕在班级里都是“家境不错”的好形象,池家也很宠爱这个女儿,穿的用的花销都很高,身边有几个小跟班。
起码在她眼中,就是梦寐以求的好生活,羡慕了很久,而池燕也高傲得很,每天抬头看人,这也让沈佑春背地里嫌弃她喜欢露出鼻孔给人看。
即便没有吵起来,可是,两人气场不合,眼神对上都是无形交锋。
所以被她撞见了这一幕之后,池燕也慌乱,还故作镇定威胁,可沈佑春才不怕她,就算两个人打起来,猪头小弟一身肉不是白长的,还高,再加上自小被家里宠得厉害,两个池燕都不够他打。
沈佑春是嘲笑了几句,可是见到池燕还真卖出了赚钱,她也意动了。
女孩子想要一直好看,花在身上的钱可不少,但是父母肯定不乐意给她,而她想要花销,只能自己来想办法,压榨猪头小弟已经不够她用了,而且也压榨不了多少,沈家又不是什么富裕人家。
后来她和池燕聊,生意变成了她也入伙,不过她不用去卖,就是提供一些好看的,新鲜的有趣的饰品,比如说用废布做成的发圈,成本低,但是卖出去赚翻倍,可前提是要好看,独特。
去年赚了一些,但是今年上半年,池燕就没有再做了,说是事情被家里的大哥大嫂知道了,他们想要搜刮她的钱,并且说会影响他们。
改革开放之后虽然做生意的人多了起来,可观望的更多,他们害怕政策再变,前些年的情况谁都怕了,而最反对的就是职工家庭,池燕的大哥大嫂都是工人,害怕池燕做生意影响他们的工作。
池燕和他们吵了一架后就不干了,赚的钱只要省吃俭用,够她专心读书,明年考上了大学,就彻底离开这里。
池燕之前确实过得还不错,可这是父母还在世的时候的事了,现在她的父母过世,她被大哥管着,而她大哥很不喜欢她,认为父母偏心,还是偏心一个女的,这让他心里很不服气,也在记恨。
后面娶了老婆之后更加厉害,两人一个鼻孔出气,池燕现在在池家一点都不好过,她在学校过得很好都是强装的,但是她很好面子,不想被发现,为了能维持住这个形象,她才会出去赚钱,否则她爸妈留给她的钱足够读完高中了。
不过会决定不干,也不全是她大哥大嫂的插手,而是因为,她的时间都花在挣钱上了,晚上熬夜,白天上课没精力会打瞌睡,没法听课,成绩一落千丈,变到了吊车尾,池燕可不想明年连大学都考不上,孰轻孰重还是知道的。
现在两人分到一个组搞卫生,池燕拿着扫把走来,要和沈佑春一起拿垃圾去倒,见着沈佑春在磨洋工,她很无语,“你在搞什么鬼,再磨蹭,等下放学时间就晚了,你还想留校啊。”
“能留校也不错啊,谁想回去。”沈佑春撇嘴,要是可以选择,她还真不想回去。
先不说沈家里的“明争暗斗”很烦,就说回去一趟也不容易,路途遥远,坐班车坐牛车,折腾得她人都要吐晕了。
池燕知道沈佑春的家境,闻言,赞同点头,要是让她回去那地方,她也不愿意。
“你不想回去,我还想赶紧回家。今晚我大嫂的亲戚要来,有一场硬仗要打。”池燕弯下腰,正要拿起垃圾筐的耳,余光见江惊墨正在走过来,她用手肘推了推沈佑春,挤眉弄眼的说,“快看,你家那个来找你了。”
“嗯?”沈佑春正被晒得有气无力呢,她已经尽量躲在树荫底下了,可五月份的天越发热,还是很难受。
听着池燕的话,她立马精神,回头看,还真是江惊墨在朝她走来,不过他衣服的衣角湿了,也不知道怎么弄的,说他是书呆子,还真是书呆子。沈佑春担忧,不会被欺负了吧?
“沈同学。”江惊墨是一直看着沈佑春打招呼,和沈佑春对视了一会儿。
随后勉强看了池燕一眼,好似才发现有这个人存在,他礼貌里带着客气和疏远,干净利落,“池同学。”
他看向了她们之间脚边的放着的垃圾筐,友好说,“我正好有空,需要帮忙吗。”
江惊墨用余光扫了眼池燕,
隐晦的意思明显,池燕一个激灵,反应特别快。
池燕一手叉腰,一手指着垃圾桶,很生气的说,“江惊墨,你来得正好,你评评理,明明是分组劳动,沈佑春居然要我一个人去倒垃圾,这合理吗。”
“池燕你”沈佑春立马飙火,只是听见池燕很小声的飞快说“我给你们机会了啊,你抽屉里的巧克力零食记得送我一份”然后就站直身子,还是怒气腾腾的样,沈佑春顿时哑言,而江惊墨还一直笑看着她,有外人在呢,还这么明显,也不知道遮掩,她的脸颊发热,咳,这是被晒的。
沈佑春别扭的和江惊墨对视了一下,她看向池燕,也气呼呼反驳,“我什么时候说让你一个人倒了,我的意思是,你拿一段路,我拿一段路。”
“哼,你的一段路就是嫌累了推给我。”池燕瞪眼,两人谁也不服谁。
江惊墨推了推眼镜,温和的说,“那个,你们别吵了”
“我不管,我才不倒!”池燕一甩头发,转身就走了。
反正两人在班级里就是这样,说不过两句话就吵起来,而池燕的脾气也大,见怪不怪,根本不需要担心。
沈佑春不甘示弱,她想要把人拉住,不过江惊墨说,“没事,我来倒吧。太阳大,沈同学扫地也累了,你先坐着休息。”
在前头,还没走远的池燕听到这话,她一个踉跄差点摔倒,什么叫睁眼说瞎话,这就是!
她看沈佑春扫地扫了半个钟,还都是在两棵树之间打转,一点太阳晒不到,这叫累?偏心眼也太严重了吧!
“一筐垃圾也沉,你一个人搬不动,我和你一起。”沈佑春的眼皮子一跳,忍着笑意,她放下扫把,抓着垃圾筐另一边,和江惊墨一起拿去垃圾车。
树荫和斑驳日光交汇,拉长了两人的身影,紧紧挨在一起,没有很亲密的举动,可是两人之间的悸动,时不时对视一眼又笑,一看就有问题。
垃圾车距离这里比较远,倒垃圾的活没几个人愿意做,都是轮流来。
等走得远一些了,身边没什么人经过,沈佑春斜睨了眼江惊墨,像是打量什么新奇的玩意儿,可把江惊墨看得不好意思了,他曲着手指挠了挠一脸颊,害羞的问,“佑春,你为什么一直这样看着我?我的脸上沾了东西吗。”
“江惊墨,没想到你的演技不错呀。”沈佑春笑着调侃,“先从笔掉了让我捡,再到一起倒垃圾,你好会哦。”
被戳破了小心机,江惊墨脸红的点头,然后又摇头,他扭头看着沈佑春,眼里是喜悦笑意,真诚的温声说,“原本是不会的。但我很贪心,很想很想和你单独待在一起。虽然每天上课都能见面,可是,在教室,你有很多朋友,课间十分钟,我只能有你的五分钟。”
他的眸色是浅棕色,在日光下会格外明显,亮亮的,温柔的,就这样专注的看着沈佑春,少年人眼里没有别的景色,好似在看着稀世珍宝。
沈佑春的脸瞬间也红了,大脑一片空白,而说话的江惊墨比她还要夸张,两人的脸是一个赛一个红。
忽然听到了一声喧闹,周边同学的追逐打闹,惊醒了他们,下一瞬,视线像是被烫着了一样,他们同步别过头。
风吹来,树叶沙沙响,清风里夹着一股花香,吹散了夏日的焦躁。
沈佑春下垂视线,盯着鞋尖在愣神,心神不宁只知道往前走,她的心跳加快,太阳还晒得她有些眩晕。
这呆子是故意的,怎么突然就会说这种肉麻兮兮的话了,之前蹦出一句都能面红耳赤半天,支支吾吾不敢说。
每天都在看书,很认真的样子,该不是在偷看什么不正经的书了吧?
第27章 八零初恋那件小事4听话的狗腿子……
劳动课结束后,班主任又说了一些话,布置不少作业,等铃声响起,这才放学。
每周五放晚学,他们都是提前一节课,方便家住远的学生回去,要是太晚了,出了事情,学校这边也会有管理责任。
班里同学一涌出去,池燕拿起书包也是紧跟队伍,很快就散了一半。
沈佑春在后面磨磨蹭蹭的收拾书,其实她心里着急,还在惦记着江惊墨说的去外面吃饭,处对象后她格外期待周五,而后桌的江惊墨也在慢吞吞。
他们要等人散了,学校里没什么人了,等下一前一后出去,才不会引起注意。不过这都是沈佑春认为可以遮掩的方式,她可不敢明目张胆的谈恋爱,最后要是不成了,或者被老师找谈话甚至叫家长,对她来说很吃亏的。
而江惊墨也随她,既然觉得偷偷摸摸的可以有安全感,他也不会拒绝,而且,相比之下,这样做还真另有一番感觉,看着沈佑春每天像做贼一样贼头贼脑,在要被发现时就很紧张,夜里想起来,他就是想发笑,真可爱。
沈佑春起身,回头看了一眼江惊墨示意,然后离开座位,而江惊墨正要跟在身后,这时,姜明嬉笑着走过来了。
他抬起手想要搭在江惊墨的肩膀,但是看见江惊墨的眼神,好像很嫌弃,在说“不要碰我”的意思,姜明讪讪一笑,举起来的手改为挠着自己的后脑勺,“江惊墨,放学了,你要和我们一起去打球吗。在学校不好玩,我们要去少年宫里面打,里面的球场很大,比在学校好玩多了。”
他们玩得好的,好不容易等周五放学了,怎么可能会回去那么快,已经高中了,又不是小学,而且还是男孩子,对他们放学后晚点回家,家里人不会管太严,天黑之前到家就行。
“不了,你们去吧,我还要回家写作业。”江惊墨微微一笑,礼貌拒绝,他手里还抱着两本书,很是好学生的样子。
姜明震惊,立马躲远,他就没见过放学不去想着去玩,而是要急着回家写作业的!这还是人吗!简直就不是人!
“哈哈,那我们就自己去了,你回家好好写作业,改天有空我们再一起打球。”他急匆匆说完,拉着同伴就跑了,好比身后有洪水猛兽在追。
要是让他爸妈知道朋友里有那么喜欢学习的人,而他一点都不努力,整天就想着去玩,他就惨了,肯定会被爸妈管着,连放学去打球的时间都没有了!
出了教室,沈佑春走在前面,而江惊墨不紧不慢的跟在后面,两人没说话,可江惊墨的目光除了看路之外,频繁落在沈佑春身上,夕阳斜照,落在她身上镀上了一层光晕,他的眸色也愈加温和,萦绕在彼此之间的氛围有着无法言说的愉悦和亲密,他们就这样走到了校门口。
沈有金也在县城读书,现在读初三,他长得高,家里有一点好吃的都先给他吃,还爱吃肉,在初三的年纪已经长得很高了,一身敦实,说是高中生,也没有差别,长得比较成熟。
他现在正一脸不耐烦的站在一中门口,见着出来的人都不是沈佑春,更激情不耐烦,心里嘀咕,这沈佑春在搞什么鬼,那么久了还不出来,他都要饿死了。
小时候他被沈佑春这个姐姐欺压,在爸妈面前不敢怎么样,但是私下里的时候对他不是掐就是打,还抢他吃的,沈有金害怕极了,导致在家中是小霸王的他唯独听沈佑春的话。
在渐渐长大之后等他长得比沈佑春还高了,还出来读初中了,知道反抗,嘴巴上也会不服气,可是被打压成习惯,他也就是嘴巴过过瘾,还真不敢和沈佑春作对,因为,沈佑春真的会下死手,还是阴着来,他心里是害怕的。
等了快要半个钟,沈有金的耐心告罄,肚皮打鼓一直咕咕地叫个不停好饿,终于看见了沈佑春的身影,沈有金立马走上去,嘴里还不客气,“沈佑春,你磨磨蹭蹭的干嘛,不知道现在几点”
可是看见紧跟着沈佑春背后走出来的江惊墨,还淡淡扫了他一眼,沈有金的脸色惊恐,立马闭嘴,救命似的换上了一张狗腿子的笑脸,蹭到了沈佑春身边,主动拿过书包背在自
己身上,跟着沈佑春的脚步走,小小的握拳锤肩膀,“五姐,你上了一天的课,肯定很累了吧,我给你锤锤肩。”
“是有点累了,等下你要请我吃东西,不吃一点好的,我心里难受,心情不好,身体就会不舒服。”沈佑春点头,坦然享受猪头小弟的服务,不多使唤使唤给他加深被欺负的记忆,迟早会翻天。
这可不行,沈有金生来就是她的打手,要听话,指哪儿打哪儿,敢有反抗的小心思,立马掐断苗头。今后孝不孝顺父母,她管不着,但是一定得孝顺她,否则有他沈有金的好果子吃。
沈有金的嘴皮子一抽,心痛,舍不得,他每周能拿到的零花钱就那么一点,其中要上交两成给沈佑春,剩下的就是他自己能用,本来就没几块钱,他省吃俭用,攒下来那么久,就是为了周五去买东西,还被盯上了。
“姐~您宽宏大量,我的错,我是大错特错,刚才不应该摆脸色给你看,姐,你打我两巴掌消消气。我真没钱了,别的同学都有**镜,我也想买一副,姐,你就成全我吧,姐,姐~”
沈有金低头做小,不断说好话,就差没有流下两行辛酸泪,**镜在最近很流行,他们初中生都知道了。
学校管得不算严,有同学买了然后带到教室显摆,立马成为人群中的焦点。
沈有金也想要,他觉得戴上之后人特别帅,要是再有一件皮衣,还有一条牛仔裤,那就更完美了,这是他和同学聊天知道的时尚穿搭,港星都这样穿。
至于是不是真的帅,他哪里知道,反正就知道,同学说很好看,他就是想要,想穿在他们面前显摆。
沈佑春抱着手,不搭理他,势必要给点教训,胆儿肥啊,他沈有金是什么货色,眼皮子一抬她就知道在想什么了。
无外乎就是有了想要逃离她的手掌心的妄想,逍遥自在,怎么可能的事,就是欠虐,一天不虐皮痒痒。
沈有金打小就知道自家五姐的铁石心肠,黑心肝儿,见没戏了,他看向在他们身后,隔着两步之远跟着的江惊墨。
他堆起笑容,讨好谄媚,“姐夫,我真的错了,您帮我和我姐说说好话,原谅我这一回吧,我真的很想要**镜。”
如果说他怕沈佑春,那是因为自小就被洗脑了,再加上年纪相仿,一起长大,打打闹闹之下姐弟的感情也深,他嘴上是嫌弃,可打心里就认沈佑春是他姐,他得听话,可是面对江惊墨,他就是发怵了,双腿发抖,恐惧居多。
还记得,他知道他姐处对象了,第一次见到江惊墨的时候,沈有金很生气,打定主意要给这拐走他姐的男人一个教训,没想到,别说教训了,他被吓得像只缩着尾巴的狗,一个字不敢说。
沈有金生气又憋屈,还不敢跟他姐说这人的真面目,因为这人威胁他,要是敢乱说话,甚至回家敢欺负沈佑春的话,就会让他悄无声息的消失在这个世界上,死了想变成鬼都没法子,那眼神阴森恐怖,沈有金是吓怕了,只能点头答应。
本来上头有一个姐压着就憋屈,现在又来了一个看着人畜无害实则吓死个人的姐夫,他是永不见光明!
不过有个好处就是,他们只要周五放学去约会,拿他在场做挡箭牌,他总能得到不少奖励。
现在提**镜,也是故意让江惊墨听见的,近墨者黑,自小就在沈佑春的淫威之下长大,沈有金也不笨。
所以,沈有金的一声姐夫,喊得江惊墨浑身舒畅,嘴角勾起了愉悦笑意,眸色温和,看向他的眼神还算满意。
而沈佑春则是又气又害羞,耳多发红,没有回头去看江惊墨,也能感觉到他那含笑的眸子落在了自己的侧脸,沈佑春用力拧了沈有金胳膊上的肉,眼睛一瞪,“你个臭小子,你瞎喊什么!”
这条路四下没什么人,就算有,也是在马路对面,沈有金喊得名目张大,“姐夫,救我。”
“佑春,我知道一家店,饭菜的味道还不错,我们现在过去。等先吃饱了,再逛一逛新开的一条街,多了不少服装店铺。天气热了,你也要添置夏装,我们去看看裙子怎么样。”江惊墨走上来和沈佑春并肩而行,说话温柔。
离学校远了,他摆下手去勾了勾沈佑春的手指,见着没有拒绝,随后张开五指穿过她的指缝,两人十指相扣。
沈有金眼睁睁看着这一幕在眼皮子底下发生,只能看一个臭男人占他姐的便宜,可什么也不能做,还得毕恭毕敬叫姐夫,憋屈,实在是憋屈!
他心里在咆哮,也不妨碍很狗腿子点头,去买衣服好啊,他多喊几声姐夫,也会有他的份,这姐夫是真有钱。
为了新衣服,沈有金的好话张口就来,“姐,姐夫说得对,你看,你细皮嫩肉的,那些粗糙的衣服裙子会划伤你的皮肤,我相信姐夫的眼光,肯定会为你挑几条好看的裙子。你可是我姐,我姐夫的对象,肯定要穿好的不是。”
沈佑春哪里不懂他的小心思,斜睨了沈有金一眼,不过她今天心的情不错,轻哼了声,施舍般地说,“只要你乖乖听话,**镜是吧,准许你买了。”
要想拿捏住使唤得顺手,偶尔还是要给点甜头的,要想驴跑,总得喂粮。
嘿嘿,**镜有了,他想要的牛仔裤,皮大衣,还有游戏机等等还远吗,一点都不远!
沈有金欣喜,眼睛蹭亮,就差举起手发誓了,“姐,我听话,一直都听话。这都多少年了,咋还能质疑我的忠心,你说东,我绝对不往西,但凡脚尖敢歪一点点,我都能打断自己的腿!”
他敢发誓,放眼他们村,再也没有比他更听话的弟弟了,就连喊他去掏粪,他什么时候拒绝了,二话不说的事。
这还是发生在小时候了,附近村里有个女的,专门做牵线搭桥给别人家抱孩子的事。谁家孩子多,养不起,她都会去帮找下家,赚中间钱。
有一回就找到了沈家,说沈佑春长得粉雕玉琢,她能安排一户家境不错的好人家,他们家夫妻求了很多年还没孩子,需要找一个孩子带去福气招来他们的孩子,肯定值一个巴掌的数。
那时候沈佑春还挺大了,她是不担心她爸妈会心动,前面已经有五个姐了再嫌弃,也没有像别人家那样恶毒的想要儿子就把女儿闷死,淹死,或者丢掉等等做这种短命鬼缺德事。
甭管他们存着什么心思,那都是留在身边自己养大了,更别说五女儿长得那么漂亮,好看的脸是万里挑一都难挑一个,傻子都不会给抱走啊。
父母拒绝了,沈佑春偷听到这事之后还是气不过,就指使着沈有金去掏粪。
村里的旱厕那不是一般的臭,夏天的时候还有蛆爬上来,沈有金很不情愿可还是捂着鼻子,听话照做了。
傍晚的时候两人蹲在半路,逮着人了,给了那女的一个屎到临头,把她给吓得尖叫,还招来很多人围观嘲笑。
按理说,要是能去好人家过上好日子,可比在沈家舒服,可沈佑春又不是傻,捡到丢弃的,好心带回去养兴许能碰到好人家,这种张口要抱养的能有这么好进的吗,里头肯定有问题,她打小就知道什么才是对自己好的。
第28章 八零初恋那件小事5说着保证的话……
现在改革的春风吹满地,市中心多了很多私人开的铺子,路边还有不少摊位,放眼望去卖包子,卖烧饼卖面的都有,卖衣服卖包包鞋子的也有不少。
胆子大的才敢出来尝试,胆小的见到了都绕道走,生怕和自己沾上关系惹麻烦。
不过生意是真的可以,
大家都憋疯了,不需要票,只用花钱的买卖很多人都愿意交易。
这也导致了像是报复性的购买,每个摊位前都有很多客人,有的甚至排起了长长的队伍,这条长街特别热闹。
空气里飘着各种香味,沈佑春像是仓鼠进食,看见什么都想吃,走走停停一小段路,脸颊鼓鼓的,手上嘴巴就没停过。
她只管吃,江惊墨负责在一旁给钱买,她吃不完的剩下的也是他包圆了。
这个好工作,原本是沈有金接手,曾经他还一度抱怨,现在连他姐吃剩下的他都没能吃,混得也太惨了吧,不过再得到姐夫新买的一份后,他笑眯了眼。
经过卖包子的摊位前,沈佑春见着老板揭盖子,一阵白雾往上涌,待一阵风吹来雾散了之后露出包子真面目,原来一个大蒸笼里面是一个个摆放整齐的小蒸笼,约莫就成年男子的一巴掌宽。
小蒸笼里是个头很小,连捏的褶子都很巧,圆头圆脑的,瞧着格外可爱,也很有食欲的小包子,皮很薄,都能透过皮看见里面的陷,还是肉味的,闻着味道就知道很好吃,一口一个,肯定很满足。
沈佑春看直了眼,口水在泛滥,而沈有金也是这样,他长得大只,现在还是最能吃的年纪,一路走来吃进肚子里的东西不多,零零散散,和塞牙缝没区别,都没有三分之一饱,这会儿他直勾勾的盯着小包子,肚子咕咕叫。
江惊墨顺着沈佑春的视线看过去,他弯了眉眼,温和的声音问,“小笼包啊,这家老板的手艺还不错,今早孔叔带给我的早餐就是小笼包,我还想着下周一的时候带一份去学校给你当早餐,佑春想吃吗?”
想想想!沈有金在一旁先一步在心里回答,小鸡啄米似地点头,渴望的眼神盯着姐夫看,虽然姐夫没有看他,而是一直在盯着他姐看,但是没有关系,不妨碍他表达出强烈想吃的念头!
“超想的!”沈佑春实诚点头,转而她就是对着江惊墨一瞪眼,气呼呼的说,“你居然背着我吃独食,还是那么好吃的包子,好啊你,还说什么心里最在乎我,原来好话都是骗人的,以后你说的每一个字我都不能当真了。”
沈有金听着头皮发麻,尽量缩小存在感,以前他还很担心,不是谁都受得了他姐这脾气,等下把有钱姐夫给吓跑了怎么办,可是没想到,他这表里不一的姐夫就喜欢他姐这样的大脾气,别说会生气了,姐夫还低头弯腰哄。
一开始他很震惊,在他们村里,没几个女的会对男的发脾气,当然他姐是例外,初见这一幕,给了沈有金很大震撼,后面见多了,他已经习以为常,反正被欺负的不是他姐就行。
“对不起嘛佑春,我早上吃到的时候是想带给你的,可是带到学校的话冷了不好吃,我就想着等下周一找个盒子保温,这样你就可以吃到热腾腾的包子,口感更好。”江惊墨的情绪很稳定,一张温柔笑脸凑近沈佑春,浅棕色眸子带着笑意,轻声细语的哄着,“你看,现在能吃到现成的,岂不是更加好了,我们买一笼,好不好。”
沈佑春勉为其难点头,手指戳了戳江惊墨的手臂,她矮一些,需要抬头看他,漂亮的眼睛一瞪,凶悍是不见,反而是明亮双眸圆溜溜的,像一只伸爪子挠人的小猫,“哼,这次就原谅你了,但是我警告你啊,不能再有下次。”
“谢谢佑春善良原谅我,我保证不会再有下次了。”江惊墨点头,无比认真的表情,像是在记什么大事。
他哄好之后,两人又开开心心的手牵手去到摊位前买,沈有金跟在后边,他摊手表示,看吧,他就知道是这样。
新鲜出炉的小笼包就是好吃,沈佑春让江惊墨拿着,她用牙签戳了一个起来放进嘴巴,咬皮很薄,咬一口,里面的汁流出来很香,不是油腻,可是太烫,烫到舌尖了,吐出来也太难看,她忍着被烫到的痛,快速咀嚼咽下去。
可是被烫到的疼痛没有消失,沈佑春急得眼眶湿润,眼角噙泪了,“呼——呼——好烫好烫,唔,好像烫到舌头了,好难受。”说话都有点大舌头。
“我看看。”江惊墨连忙把东西丢给沈有金拿,他弯下腰检查,沈佑春也配合,是有点红了,她眼巴巴看着很委屈,怪可怜的娃,江惊墨心疼地摸了摸她头发,“好了好了,我们不哭哦,没事的,等会儿就好了,千错万错都是这包子的错,没事做那么烫做什么。”
江惊墨一边温柔地哄着,也不会责怪沈佑春粗心大意吃得太着急,然后拉着沈佑春去买水喝,旁边就有一家店,酸酸甜甜,沈佑春又开心起来了。
沈有金嘴里咬着包子,双手拿满了东西,手忙脚乱跟在他们身后,心里美滋滋,两笼包子都是他的了!
他们也逛不了多久,错过了班车,想要回去,只能等第二天了。
回来车站等,见到班车来了,沈佑春还是撅着小嘴,闷闷不乐,能不能别回去啊!实在是不想回去受苦!
然而,任凭她心里再如何不情愿,最终还是要回去的,沈有金在卖力拿东西,走在前面开路,而沈佑春走在他后面,轻轻松松,在上去之前,她回头看了还站在原地目送她的江惊墨。
“姐,别看了,这里有位置,快点过来坐!”沈有金无法理解他们的分别之情,他挤上车,好不容易抢到一个位置,立马把东西放上去占着,其他人没抢到不甘心,可是被沈有金一瞪就退缩了。
沈佑春很不爽,“来了来了,真是的,催什么催啊。”
她坐下来,这位置靠窗边,还是朝向车站这边,她朝外看,能够看见江惊墨。
车窗是开着的,沈佑春稍微探出个头,这次就是真的不舍了,“江惊墨,我们周一见啊。”
两天时间好久,要不,她和老师说申请住在学校吧?可是要额外多交钱,爸妈肯定不会掏钱给她住宿,要她自己拿钱,也万分舍不得,存一点钱容易嘛她,还是咬咬牙回去吧,熬到明年就好了。
“周一见,回去的路上注意安全。”江惊墨来到窗底下,在外面,他们也不好牵一牵手,四目相对之下只能传递着彼此的不舍。
他将目光落在了沈有金身上,与看沈佑春的和善不同,看沈有金就是带着威压,可面上他还是微笑着,“有金,你姐姐是女孩子,你是男孩子,回到家记得要保护要佑春,不要让她受欺负了。”
“我知道我知道,姐江大哥放心,有我在,没人敢欺负我姐。”沈有金拍着胸脯啪啪响,一脸保证,就差没有放血立誓了。
他想要**镜到手了,还能买一件新衣服,心里别提多高兴了,现在唯命是从,叫他做什么都乐意。
班车里很快挤满了人,连过道都是站满了,提的东西还很杂,活物都有。
随着司机喊了一声“开车咯”,沈佑春只能对着江惊墨挥手,车子渐渐远去,她回头喊,“我们走了,你也快点回家去吧,天都要黑了。”
“知道了。”江惊墨走了两步跟上,等班车离得很远了,他这才放下手。
这时,有一辆小轿车停在车站旁,下来一个黑色西装的男人站在江惊墨身后,“惊墨,老爷子找你。”
“嗯。”江惊墨转身上了后座。
车子缓缓离开。
过了一会儿,开进了一栋中式院内,院内有一颗很大的银杏树,风吹落叶,傍晚仅剩的夕阳余晕透过银杏树照进窗棂,分散的金光落在屋内陈设,也落在了江惊墨身上,他站在光影的交汇处,神情是一面光一面暗。
他拿着手摇电话,垂眸,安安静静的没有吭声,听着对面在说话。
等过了许久,江惊墨抬眸看向
窗棂外的银杏树,平淡的眸光接住了这最后的亮色,他抬起手,光束从指尖穿过,他握住,又握不住,依旧能够从指缝溜走,这种感觉,令人心中很不愉悦。
他想要的,就从没有失败过,无论什么事。
江惊墨终于说了唯一的一句话,“嗯,我知道。很抱歉,目前我还不能回去。是,这边我有私事要处理。”
挂了电话,方才那西装男人走进来,就这样站在江惊墨不远处,见着江惊墨转身走出去,他也紧跟其后。
江惊墨从书架拿出一本书,他坐在了沙发上,双腿随意交叠,屋内寂静,只有他翻看书页的细微声音。
西装男人去倒了一杯茶过来放在茶几上,是刚煮好的茶,冒着热气,一股醇香。
他说,“惊墨,饿了吗,我已经安排厨房备好晚饭了。”
江惊墨垂眸看着书,没有接他这话,只是说,“孔叔,你去帮我办一件事。”
他说的“帮”字只是客气,语气淡淡的带着命令口吻。
“好。”西装男人点头。
他也没问是什么事,安排给他的,他完成就好。
江惊墨合起书放在膝盖之上,倾身去端起茶喝了一口,他微微嘁眉,没有再喝,放了下来。
“不喜欢了?这茶是你最喜欢喝的。”西装男子坐在对面沙发,手里同样拿着一杯茶,他喝的还是一样的味道没变。
“不是。”
江惊墨嘴角勾起,镜片后的眸子略带深意,“只是喝茶之前,嘴里含过一块糖,甜味太重,两者相冲,会坏了甜味。这茶,还是改日再喝吧。”
闻言,西装男人没再说话。
他抬眸,见着江惊墨眉梢有笑意,心情很不错的样子。
他大概懂,这块糖是指什么了。
——
“哈秋——”
班车回到进入村里的路口,沈佑春打了一个喷嚏。
此时已经很晚了,夜幕降临,周边草丛里发出蟋蟀叫声,虽还没到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步,可一层黑暗笼罩下来,晚风吹来,还是很凉快。
“姐,你冷不冷,我这里有衣服,赶紧披上。”沈有金立马积极的关心,迟一秒都不允许。
要是真感冒了,周一回去让江惊墨看见,他不死也惨啊。
沈佑春摇头,“不冷,大热天的,这风吹来刚好解热,有什么冷的。”
两人说着话时,远处有一架牛车赶来,赫然正是沈父,见着儿子,他黝黑的脸上扬起很大笑容,很自豪。
当然了,见到女儿,他的笑容也没减。儿子让他在族里兄弟,还有村里挺直了腰背,五女儿长得漂亮嘴巴甜,走出去他都被夸这女儿养得好,将来享福,时间久了,他也就看重沈佑春。
“爸,你怎么才来啊,我这都等了多久,肚子很饿了。”沈有金被父母惯坏了,在父母面前的态度可以说是很坏,可沈父不介意,还是笑呵呵的赔不是,牛车停在面前,利索的将东西搬上去。
沈佑春也跟着喊了一声爸,慢吞吞地爬上牛车,得亏洗干净了,还铺上一层垫子,否则她都要捏鼻子不敢呼吸。
而且,她总觉得,沈父刚才来时对她的笑容里带着几分不怀好意,令她毛骨悚然的,心里立马戒备起来。
沈佑春几乎是没有怀疑的肯定,她这个爸一定是在打坏主意,还是打在她身上。
第29章 八零初恋那件小事6家里有发生了啥事……
回村的路经过田地,路两边都是稻谷,沉甸甸,明月高悬,好似一个硕大的路灯,照亮了山间的小路。
偶尔还能见到萤火虫在飞,有一只飞来了沈佑春面前,她伸手要碰,萤火虫受到惊吓又飞走了。
牛车上还有一小堆柴火,回去的时间有点久,沈佑春都犯困了,她用书包垫着,斜靠在柴火堆打瞌睡,意识渐渐模糊,耳边沈父和沈有金说话的声音在放空。
她都要睡着了,忽然车轮压进一个坑里再出来,然后又是凹凸不平的石头和黄泥混杂路,哪里还能睡,沈佑春爬起来,弹得屁股好疼,麻了,唯一安慰自己的就是,幸好不是下雨天。
每逢下雨天,她宁愿睡在学校门口,也不想回来,泥泞的黄泥路,别说牛车拉人,他们都要下来推车,雨水溅起黄泥落在衣服上,鞋子陷入泥泞的湿泥里踮不起脚,怎么看都是狼狈。
每当回来一次,沈佑春都在心里坚定的想,她一定要出去,并且一定要成功!
现在已经通电,可也不是家家户户都用电,装了灯泡的更是少数,就算拉了电,装了灯泡的也不会亮太久,只有重要的事情才会舍得打开,光是交电费就是一笔钱,村里人可舍不得。
沈家也是一样的情况,虽然拉了灯,因为沈父很好面子,他自己的亲兄弟拉了,他要是不拉,总觉得没有面子,好像生活被比了下去,所以咬咬牙,还是拉了,就是舍不得用,除了过节,或者他宝贝儿子说要用才会开,就连沈佑春嘴巴再甜,那也是坚定不移的拒绝,能送去读书,已经是头一份了。
他们回到村里时,依旧很晚,静悄悄,这个点也没人出来讲话了,偶尔有几家还开灯,在夜里格外明显。
今晚的沈家也开了,就是为了等沈有金回来,吃上热乎乎的饭菜,生怕他在外面饿着,至于沈佑春的也有份,作为孩子里第二个受宠的,她的碗里虽然没有鸡腿,也有一个有肉的翅膀。
沈佑春回到家时,就是得到了这样的晚饭,她不饿,在县里的时候早就吃饱了,不过装模做样的把鸡翅给吃了。
剩下不喜欢吃的,她也不会表现出不喜欢,而是笑着推到了沈母面前哄一哄,动嘴皮子的事,不亏,“妈,你在家等我们肯定也累了,还有爸也是,那么忙了还要去接我们,我又没做什么活吃不了这么多,你们吃。”
她这碗的量还不错,有菜有肉的,虽然不多,可也算是丰盛了。
但是,都是肥肉居多,老一辈都喜欢吃肥肉,认为这才是精髓,宝贝着,大部分都是用来炼油,然后吃油渣,会拿来做成菜的是肥肉里带有一点瘦肉,沈佑春不喜欢吃啊,一口下去,是她难以接受的油腻,简直是受不了。
沈母笑弯了眼,对着小女儿的孝顺格外满意,再说,打小就偏爱了几分,成年累月下来,这份偏爱里也掺夹了几分真心的母爱,比沈父好一点,“我不饿,你吃,我听着村里人说读书不容易,脑子用得多,你看看你,一周过去都瘦了不少,你多吃点。”
小女儿自小就漂亮,出门嘴巴也甜,逢人就笑眯眯的打招呼,她听多了被夸这个女儿养得好,心里也是自豪,而且,她说沈佑春瘦了,是真心话,就盼着将来沈佑春能找到一个好人家帮衬娘家,可不得注意点小女儿的脸蛋,现在都喜欢脸圆有肉,证明家境不错,有福气,太瘦的没人喜欢。
“没有瘦啊,读书累是应该的,爸妈那么辛苦供我们读书,我肯定要努力。只是我也心疼爸妈在家里干活辛苦。”沈佑春尽挑着好话讲,她看向去放好牛车回来刚进门的沈父,“爸,我吃不了那么多,妈说不吃,你来吃。”
现在的人缺衣少食,老老少少都能吃,所以沈佑春说吃不了的话,他们就认为是说辞,沈父顶着一张黝黑的脸,露出了笑容,“我不饿,你吃。咋会吃不下,这鸡还是你妈下午刚杀的。”
一只鸡可以吃好几天,不过周五,儿子回来了,他们就炒了半边,剩下的半边等周日孩子回学校再炒。
“谢谢爸妈。”沈佑春一笑,低头扒饭,而坐在她对面的沈有金一进屋就喊饿 ,然后坐下来就开始吃,像饿死鬼投胎一样,可在父母眼中,儿子能吃是福,那眼神,慈爱目光要化为实质了。
除了他们几个说话之外,家里的大姐二姐已经出嫁,现在还有三姐和四姐在家,这会儿她们也没睡,爸妈没睡,她们不敢去睡,拿着衣服坐在缝缝补补,白天干活,也就晚上有时间。
听见沈佑春和爸妈的说话,两人对视了一眼,然后各自挪开目光,撇撇嘴,五妹打小就很精,知道怎么从爸妈手里拿到好东西,还能去读书。
她们也想啊,可是没有小妹的嘴巴和一张脸,都是一个爹妈生的,也不知怎就把小妹生得那么好看,把她们生的那么普通,一开始就不公平。
她们也想学小妹嘴甜,哄爸妈开心,可是说不出来,而且也不管用。
后来还想使唤小妹,最好能从她手里拿走好东西,可惜使唤不动,小妹聪明着呢,真惹得她烦了,还会去告状,她们和小妹比,爸妈肯定偏小妹。
沈佑春假装吃了几口,然后假意说吃得好饱,剩下的饭菜,最后全都落入了沈有金的嘴巴,长身体的年纪肚子像个饭桶,吃进多少都还喊饿。
一家人说了几句话之后就各自去洗澡了,没有水到家,全都是去村里的一个共用蓄水池去打水提水回来。
现在夏天,沈有金和沈父拿着衣服直接去蓄水池的水龙头洗,村里的男人大部分都是去那边洗,给家里省水,不约而同的规定,夏天晚上的时候,女人不去,孩子可以去和大人一起洗。
女的就在家里洗,厨房已经烧好了水,沈母只是简单洗脚就回房了,干了一天活她早就累了,没有睡是等儿子回来,洗碗洗衣服的事还有两个女儿干。
沈佑春也不用挑水,上头两个姐姐已经帮她弄好了,她拿着衣服,舒舒服服去洗就好。
倒也不是因为姐妹情深,而是利益诱惑,等她洗好了之后回房间,她们已经在等着了,看见她进来,眼睛都亮了。
“喏,一人一盒。”沈佑春也不会过河拆桥,打开包,拿出了她在百货商场买的两盒涂脸的美白膏给她们。
有没有用她不知道,她也不需要美白,本身就白里透红,天生丽质,而且现在用的还是江惊墨给她的。
不过这什么美白膏应该还行,她看见有很多人买,价格还不便宜,贵死了,她都舍不得,可还是咬咬牙买了。
两人得了想要的东西,脸上满是笑容,各自很宝贝的拿着,三姐收好之后,她走过来,靠着沈佑春时闻到一股香味,心都荡漾了,再看着小妹长得国色天香,和村里格格不入,她每次都晃神,这真是她亲妹妹?要不是当年,她就看着小妹出生,没准还真怀疑是不是爸妈抱养的了。
沈佑春搓了搓手臂,受不了她这眼神,起身远离了点,“有什么事就说,干嘛这样看着我。”
当年分家,沈父分到的地方很小,也就一间房,还有一间厨房,连凳子都没有,后来这两间还是夫妻两借钱起的。
现在沈有金自己一间,大一点的房间就是五个姐妹挤,拿着碎花布一挡就有私人空间,后面大姐和二姐出嫁了,房间空了不少,三个人也住得开,个人隐私更多了,但也看得见。
“小妹,你好像长高了,以前那些衣服不合身了,你还要穿吗。”三姐沈玉花别扭着开口,眼里的渴望,就差没有说,她想要了。
听到这话,正打开盒子,想要往脸上抹的四姐沈珠花也走过来,坐在沈佑春的另一边,“小妹,我也想问呢。我的针线活可以,你的衣服还都是我缝的,鞋子也是我纳的,你要改衣服的话我来做吧,保管能改好。”
姐妹两都想要,小妹手里的东西都是好的,指头缝露出一点都够她们炫耀很久了,以前还是会有嫉妒,可是后面没有了,只有讨好。
没见着对小妹最好的大姐,在小妹的出谋划策之下嫁人之后过得可滋润了,前头回来过一次,大姐夫陪着一起,大姐笑得可幸福了,脸还圆了不少。
至于二姐,爱掐尖要强,万事喜欢和小妹争,小妹也不喜欢二姐,别说会帮了,那都是冷眼相待,小妹的性子爱憎分明得很,可不会看在是亲姐妹就选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现在二姐过得其实不算多差,和沈家都是一样的环境,可婆家关系复杂,日子压力大,回来都没什么笑脸的。
自那以后,她们就更加讨好小妹了,心里是很酸,可谁能不酸呢,凭啥好的都给了小妹,给小弟她们就不说了,那是爸妈心心念念的儿子,没有小弟之前,她们的生活也是这样。
可小妹是女儿,她们也是女儿,这么对比,明显更大,心里才会有严重的不平衡感,可真要说因为嫉妒去做什么坏事,也做不出来。
家里都是爸妈说了算,她们也不得爸妈偏爱,能做什么坏事,要去告状,爸妈也不听啊,还被打一顿。
沈佑春知道她们在惦记自己的旧衣服,别看旧,可是她很爱护裙子,看着还很新,而且布料也好,她比她们都高上一些,身形也丰满不少,她们拿回去改改正好合身,穿出去也是有面子。
这点小事,她也不会小气,大方的说,“不要了,你们两个分着拿吧。”
得了点头,两人都高兴,别人家都是小的捡大的穿,他们家反过来了,大的捡小的,不过有的穿就行也不挑。
沈佑春和她们没什么聊的,她擦了脸和手,还把身体也擦了,躺床上准备入睡,而那边,两姐妹已经商量怎么分了,可颜色选择上拿不定注意,只好来问沈佑春,因为沈佑春穿着特别看,很会打扮,两人也想学。
“这都几点了,衣服又跑不了,明天再说。”沈佑春很累了,现在躺床上只想睡觉,她侧身没理会她们。
只是刚闭眼,她又睁开眼了,沈佑春坐起来,拉开遮挡床的帘子,她们房间没有灯,不过可以点油灯,只是没那么亮。
“等等。三姐,四姐,问你们个事儿。”沈佑春盘腿坐着,两人折身回来。
见着沈佑春就穿一件背心,露着白皙的皮肤,鼓鼓的胸前,因为背心宽而看见了一些弧度,白白的,两人的脸一红,虽说自己也有,可是,总归不一样啊。
沈佑春没有注意,问,“我不在家的一周里,家里有发生什么事吗。”
“没有啊。”沈玉花摇头,她大一些,干的活就比较多,而且也不是个喜欢八卦的人,很少去听这些事。
沈珠花这人就活络不少,话是不多,可喜欢听,她想了想,点头,“好像是有。”
沈佑春看了她一眼示意继续说,刚得了衣服,沈珠花也是知无不言,她坐在沈佑春身边,“你还记得咱们隔壁村有个大队委不,那个方书记的儿子前两年不是考上大学了吗,还摆了好几桌,可风光了。”
“记得。”沈佑春记得她还跟着爸妈去吃席了,当时带的她还有沈有金。
会被邀请,那还是因为当年在修小学,沈父在里头干活,然后被小小重任,当了个小组长,威风了一把。
大队委管着好几个村,说不上是个官,可多少也是有点小权力,放在偏僻的村里已经受用了,备受敬重。
“前两天我看见这方书记和他媳妇来了咱们家,也不知道说了什么,爸妈很高兴,说了好久,方书记两人才离开,而且,爸妈的好心情,到今天就没少过。”沈珠花知道的也就这么点了,“他们在说话,我当时拿衣服出去洗经过看见了,也不知道说了什么。应该是大喜事吧,看爸妈笑成那样。”
沈佑春听着,若有所思。
见沈佑春沉默不语,没接她的八卦,沈珠花不太高兴,“小妹,你在想啥呢。”
“没什么。”沈佑春不欲多说。
她敷衍的给她们分配好衣服打发走,然后拉上帘子遮光,倒头就睡。
甭管是什么事,她觉着以爸妈那开心的样,肯定会在明天或者后天说出来,事关她的话也会和她说。
第30章 八零初恋那件小事7什么!要给五姐议……
早课很容易形成生物钟,难得周末回家,沈佑春想多睡一点都不行,到点就醒了,能够听见公鸡打鸣,
两个姐姐起来穿衣服,出门去,紧接着,就是早早就起来做了早餐,然后骂骂咧咧的沈母,而去挑水回来的沈父则是坐下来,开始劈柴,砍柴刀没入木头里,再举起来捶地咚咚咚的声音。
吵死了。沈佑春翻个身,拉过被子捂住耳朵,翻个身靠近墙面,蒙头继续睡回笼觉,就算睡不着,她也不会起来的,起那么早干嘛,早起就要干活,她才不想做,懒惰是人的本能,她是在遵循本性。
她赖床不起,爸妈也不会真的把她拉起来,还有沈有金在,而且这个时间,地里的活不忙,是准备收成的阶段。
80年时他们村响应政策取消工分制了,与之同年,村里的地按人头分,男女都一样,不过嫁出去的女儿就不能分了。
杏林村的地产还算宽阔,平地也多,他们家不算上当时已经嫁出去的大姐二姐,五口人分到七亩地,沈家自家分家还有一亩的自留地,一亩的高产地,算下来,地也不少了,每天都很忙。
现在分地到各户,谁家勤快,谁家就有饭吃,村子里欣欣向荣,懒惰的人家也有,一贯会被嘲笑越活越过去了,而沈父和沈母也是能干,两个人把九亩地都打理得很好,家里的日子过得不算多难。
人无完人,父母也没有完美的,他们的缺点很多,起码重男轻女,在女娃这边上就是一个很大的缺点,可优点也是有的,对女儿不算苛刻,该给的也会给,只是没儿子多,而儿子该宠的会宠,可是也要下地干活,他们想要男娃,就是为了将来撑起家,守住这里的房子和田地,不被欺负。
这不,沈有金大早上也被喊起来去干活了,自留地和高产地的玉米可以掰了,两个姐姐去掰,他就要挑回来。
这可是个体力活,这种地一般都是在山里,距离家远,来回一趟,挑的还很重,要是没点力气都能压垮。
沈有金打着哈哈出来,套上破烂衣服,这是他留在家里专门干活穿的,新衣服谁舍得穿去下地干活,他手上没闲着,嘴里却不耐烦嚷嚷,“知道了知道了,妈,你喊什么,全村就你嗓门最大,大早上的想睡点懒觉都不行。”
“声音不大,你们能起来吗,一个个的都能睡到中午。”沈母嘴上这样说,声音却也放低了些。
她见着沈佑春还没起,要去推开门,沈有金一个激灵,手脚灵活的连忙拦住,“妈,五姐明年就高三了,就让她睡呗,那多耗脑子啊,这点活,我和三姐和四姐干就好了。玉米地都是毛,还有毛毛虫,五姐哪回去了不是一身痒,哭着回家,到头来还得去找药涂,老遭罪了,还浪费时间。”
他可不敢让五姐干活,而且会一身痒也不是假话,要是周一去让姐夫知道了,他不死也脱一层皮。
再说了,活确实不多,五姐干活还磨磨蹭蹭,多她一个也没用,看着都嫌累,等她掰好,他都干完了。
得亏沈玉花和沈珠花已经去掰玉米了,要是听到小弟这话,两人就是翻白眼,心里各种不适滋味,怎么的,五姐就是亲姐,她们就不是了吗,她们干活就不会累不会痒吗,不过这也还是只能在心里嘀咕,真要说出来,小弟可不会惯着她们,脾气可大了,打小就只和沈佑春亲近,对她们平淡。
小弟出生后,见着父母那各种宠爱,她们心里吃味,连带着对小弟也排斥,觉得他就是生成一个男人而已,有什么好得意,可是后面见着五妹和小弟走得近,她们是后悔了,可那时小弟已经知道事了,哄也没用。
“你说说你五姐这是什么毛病,我就没见过村里人下地干活,还会全身痒的,就最她娇气。”沈母被说服了,可还是心头不舒服地唠叨几句,转身去找了扁担还有箩筐给儿子挑上。
还能是啥毛病,懒呗。以前就不干,现在还有个姐夫,就差十指不沾阳春水了,他都羡慕。都说他是家里唯一男娃得宠,被安排下地干活也没缺了一次,脏的累的,还都是他干。
沈有金抓了抓头发,心里是这样嘀咕,不过面上没接这话,他三两下吃过早餐,还有一个鸡蛋,勉强算半饱了,就挑着扁担出去了,脚步轻盈,干活积极,也不是真勤快,而是村头有一家小卖部,他姐有钱,中午回来了,就哄他姐去买汽水,还有康师傅红烧牛肉面,还有小蛋糕,他很喜欢小蛋糕上的花,哦哦,还有
沈有金走去干活的这一路,满脑子都是吃,他昨天可看见了,姐夫给了五姐不少钱,就是给五姐回家买零食吃的,里头应该也有他的一小份吧不管了,肯定有,磨也要磨到一份!
沈佑春可不知道零花钱已经被惦记了,家里的人一个个出去干活,安静下来,她迷迷糊糊间又睡着了。
等起来的时候摸了摸枕头下的旧怀表,周围破旧了,可时间还看得清楚。
这是她偶然有一次去废品站淘到的宝贝,不过已经用不了了,找人修也不行,后面遇上了江惊墨,他倒是厉害,拿回去倒弄几下修好能用了。
现在已经十一点钟,怪不得盖着被子热,外头的太阳已经很晒了。村里不缺树木,还是靠近山,就算是夏天也凉爽,比不上在县城热,回家睡觉晚上还是需要盖被子的,不然凉飕飕。
沈佑春舒舒服服起了床,洗漱好之后钻去厨房,有稀粥,咸菜,还有一个鸡蛋,以及昨晚的剩菜,家里养的母鸡是下蛋功臣,攒起来没有拿去卖,多的话,孩子一人一个,少的就分半。
许久没吃咸菜了,沈母下厨有一手,特别是做腌制食物,特别香,沈佑春吃得很满足,吃饱喝足了之后,她把被子拿出来晒一晒太阳,衣服早就被洗好了,挂起来晒着风吹,这会儿都要干了。
而墙角已经堆了不少挑回来的玉米,沈佑春摸了摸鼻子,忽然发现,她好像没什么事情做。
在她犹豫要不要剥玉米时,门外响起了动静,是沈有金挑最后一担玉米回来,后头跟着三姐和四姐。
三人身上都是枯草树叶,戴着草帽,脸上满是汗,晒得脸红扑扑,沈有金更是像从水里捞出来一样,穿的衣服全湿了,满脸汗,等他蹲下来将最后一担玉米倒出来成堆放着,也是累得直喘气。
赶在三人埋怨的目光看过来之前,沈佑春拿过好看的帽子戴上遮阳,先一步说,“我刚才听见有人拍箱子喊卖冰棒,你们赶紧洗洗,大热天的,我们去买来吃,要是去晚,卖冰棍的都要走了。”
姐妹姐弟之间也是有相处之道,沈佑春小气,还敛财,一般不会主动说出去买,可是她说出来了,那就是她会请客,而这种情况,一般会发生在她们干活,她当甩手掌柜的时候。
沈有金拿起衣服擦脸上的汗,大着胆子提要求,“五姐,我还想吃康师傅红烧牛肉面。”
“行,吃!”沈佑春就大方一回,因为她也想吃。
得了肯定,沈有金高兴,沈玉花和沈珠花也高兴,三人也不觉得累了,欢欢喜喜去洗了脸擦身体换一身干净衣服,人清爽了,跟着沈佑春出门,四人穿过村里,走到村头,赶上了要骑着二八杠离开的走货郎。
此时还围着几个孩子,家长不给买,硬是拉着不肯走还大哭的孩子离开了。
四人赶紧追上,走货朗打开箱子让他们选,沈佑春选了老冰棍,她喜欢这个味,两姐姐要了奶油冰棒,沈有金不爱吃甜,选了橘子冰棒。
沈佑春还买了两串赤豆冰棒,让沈玉花和沈珠花一人拿一串跑去给还在地里干活的爸妈,大热天的,时间一久就会融化,得了会等她们的肯定,两人跑得飞快。
倒也不是沈佑春喜欢使唤两个姐姐干活,而是吧,
一巴掌五根手指都有长有短,像她,还偏爱食指呢,认为食指长得最好看,所以自己要是不争取哪里来的关注,她可是给了机会的,两人要是把握不住,她也没有办法,当然了,各有所想,要是想和爸妈以后不相往来,那她也不在意。
沈佑春和沈有金站在树底下吹风,这里有棵榕树,听老一辈说已经有百年树龄了,枝繁叶茂,很适合乘凉,也是小孩子聚众玩乐的好地方。
小时候,沈佑春还爬上去,不过在看到有毛毛虫,还爬到她身上,吓得她哇哇大哭,差点掉下来之后,她再也没有爬过树了,害怕。
等了一会儿,等两人吃完了冰棒,姐妹两也急匆匆回来,从绚烂的笑容里看得出来,这一趟回去收获不错。
沈佑春也没问,继续走,穿过一个池塘,再走过田埂,一个小坡,往上走是比较宽敞的大路,再前面就见到几座房子,然后是公路,有车来回开过,他们走的是小路,大路离小卖部远。
周末,学生都回来,此时的小卖部聚集了不少孩子,沈佑春难得大方一回买了不少零食,惹来一群小孩子的羡慕。
沈有金和两姐姐那是昂首挺胸,自豪得不行,年纪不小了,可很享受这种目光。
心心念念要吃泡面,四人也不在外面闲逛,急忙回家烧水,此时爸妈也在家,坐在屋檐下乘凉还剥玉米。
他们的手上就没有闲的时候,得知了花钱买那么多不值的玩意儿,两人板着脸生气,可见着自己也有一桶泡面,泡好了之后香味弥漫,这教育的话又咽了回去,吸溜一口,好吃,贼香了。
一时间,院子里都是泡面的香味,还有吸溜泡面的声音。
沈父吃东西快,三两下,也不觉得烫嘴巴,沈有金就是继承的他,沈父吃光面,还把所有水也喝光了,一滴不剩,一滴都不浪费,手上继续剥玉米。
不过他看向了沈佑春,沈父也不会拐弯抹角,直接就说,“五妹,你还记得方伯吗。前两天他们来咱家了说想要给你和他们的儿子方泽议亲,我和你妈认为这是一门好亲事,方家有家底,就这一个儿子,方泽还是大学生,前途无量,嫁过去你也吃不了苦跟着享福。你觉得咋样。方泽就是前两年考上大学的,你还去吃过酒席,不过他那时候不在,你没能见着面。”
他也不蠢,当时没有一口就答应下来,传统也有传统的好,在他的观念里,认为婚姻大事那是最重要的一件事,怎么可能随便和儿戏。
前头两个女儿出嫁,他不说多爱女儿,可也不会把孩子嫁给不好的人,背地里,他都是走了好几趟,打听男方的家庭,为人怎么样,可行了才把孩子嫁过去。
嫁人之后,他这个当爸的就是管不着了,今后的生活过得咋样,那都是自己闯出来,哪还能包一辈子。
沈佑春懵了一下,抬头,迷茫的脸色还没有反应过来,而沈有金则是吓得头皮发麻,本来在喝汤的,立马就喷了出来,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爸,你说啥,要给五姐议亲?!”
完了,完了,这要是让姐夫知道,他都不知道自己会被埋在那个山头!【你现在阅读的是:猫和我小说网 www.maohew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