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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章 三合一 “大个儿,回去!”“嗷呜!”……


    “大个儿, 回去!”


    “嗷呜!”


    颜祺出门时,见着的就是霍凌和大个儿这般一左一右,互不相让的画面。


    他一现身, 大个儿更像是看见救星一般, 摇着尾巴就蹭了上来, 还用嘴筒子顶着颜祺的腰,让他往前走。


    颜祺被他蹭地有些痒, 笑道:“这是干什么呢?”


    霍凌无奈道:“他见咱俩要出门,非要跟着去。”


    又道:“怪我从小训他时太惯着,你看谁家猎狗这样?那么大个儿了还和奶狗子时一样,动不动就哼哼唧唧。”


    颜祺嫁过来这些日子常陪着大个儿玩耍, 还给它梳毛、做饭吃,大个儿多聪明一狗, 自是能看出有些事找谁更有用。


    颜祺也确实比霍凌心软,耐不住它蹭, 替它说情道:“要不……栓根绳牵着它去?它有日子不得上山, 天天在村里跑估计也腻了。”


    毕竟是跑山的猎狗,听霍凌说它一天能自己在山里窜上十几里。


    大个儿耳朵一动,立刻往柴屋跑去, 片刻后叼了一根哗啦啦响的铁链子出来,丢在颜祺脚边。


    这铁链子是栓它用的,做的挺长, 像昨日家里人多,总有怕狗的, 霍凌就把它暂拴在了后院,免得有人溜达过去时被它吓着,平日里是很少用的。


    霍凌看它这副模样, 加上夫郎开了口,妥协道:“那就去吧,快到麻儿村时再拴上就成。”


    两人一狗前后走着,大个儿所经之处,家家的看门狗都要叫上两嗓。


    大个儿却是昂首挺胸,浑身黑毛泛着亮光,走出了狗王的气势。


    第二次走上这条路,颜祺的心情已截然不同,路上遇到不少人都是喜宴上见过的,哪怕还有些记不清究竟是谁家的人,点点头打个招呼还是使得。


    路过林家时院门关着,他没看见肖明明,也就直接走过去了。


    再往前到杨家,杨庆生的小爹庄氏得知他们去麻儿村,拿了铜子和油壶出来,拜托霍凌帮忙打上一斤菜油。


    “大杨回铺子里了?”


    霍凌唤了声“庄小伯”,应下打菜油的活计,见杨家安静,随口问道。


    “一早就回去了,铺子里近来忙嘞。”


    伞这东西不是一年四季都好卖的,入夏的一阵子是白龙山的雨季,算是生意最好的时候,为此早早就得备起货来。


    杨庆生常说自家这等制伞卖伞的合该去南边才好,听说那里一年到头都烟雨朦胧,可转念一想,那样的地方怕是制伞的工匠遍地都有,哪里像保家镇,满打满算只两户做这生意,不说发大财,养活家小问题不大。


    手里多了个油壶,霍凌将其挂在手上,随着走路的姿势来回晃荡。


    为了照顾颜祺,他刻意走慢了些,大个儿时不时在路边停驻,东闻西嗅。


    出了下山村,两侧皆是大片田地,间或能看到有农户在其中劳作。


    在颜祺老家,这个时节的麦子都快长成了,他们那处的麦子是秋种夏收,春种秋收的是稻子、苞米和豆子。


    不似关外,冬日里太长,苦寒时节任你地里长了什么都能冻死,故而凡是能种的都赶在天暖时种下,隆冬之前收获。


    “家里最近下种,咱们不用多留几日帮忙么?”


    今天一早家里就没了人,霍峰和叶素萍都下地去了,霍英年岁不小,也能做些活,因此一起带了去。


    “往年我会下山多停几日,忙完再回去,但今年摆了席面,占去了不少时间,哥嫂的意思是让我不用管了,还是进山要紧,他们自己想办法。”


    家里几亩地虽说有分给霍凌的口粮,但实际上还是大房取了大头,他们出力多,拿的也多,合情合理。


    为此霍峰和叶素萍向来不让霍凌费太多力气在地里,做人总不能既要又要的。


    “咱们村人丁不甚旺,不少人家农忙时劳力都不够,会商量着互相帮衬,凑上几个人头,今日去你家地里,明日去他家地里,轮上几日就全忙活明白了,到谁家的那日,那家就管一顿饭,不需给工钱。”


    颜祺听罢放了心,他以前在老家,祖祖辈辈都是土里刨食的,对田地看得很重。


    话虽如此,年景不好时土地却是最无情的,都说中原大地沃野千里,遇到天灾人祸,饿死的人同样是最多的。


    “我听大嫂说,山上也有菜地,这时节也该操持起来。”


    霍凌颔首,“屋前屋后各有一大片,我一个人时没空管,大都撂荒了,等这回你我上去,重新翻一遍,想吃什么就种什么。”


    颜祺莞尔道:“好。”


    霍凌说的这番话,让他想到小时候家里的菜地种了好些苦瓜,爷奶和大爷、爹爹都爱吃,所以隔三差五桌子上就有一盘,小辈不爱吃也没办法,谁让他们说了不算呢。


    那时候他便盼着等以后自己也长成大人,能决定家里菜地种什么。


    “你爱吃苦瓜么?”


    他忽然问霍凌。


    霍凌迟疑道:“不爱吃那个,苦了吧唧的,你爱吃?”


    得知颜祺也不爱吃,他松了口气,还跟颜祺说可以去寻些麻瓜种子,种一种试试。


    “咱们关外的麻瓜脆甜,别处没有,种下去两个来月就结瓜,夏天啃一口甭提多自在。”


    如此等到麻儿村时,两人已把山上菜地每一畦种什么都安排好了。


    将大个儿拴在马胡子家门口,进门等了等才轮到颜祺,马胡子替他诊了脉,说是调养得不错,把家里的药喝完就罢。


    “山上早晚还冷着,记得穿暖和些,可别着了凉。”


    马胡子示意小哥儿放下挽起的袖子,问霍凌天暖了,再上山可要添置几包驱蛇虫的雄黄粉,还有治跌打损伤的药酒。


    霍凌道:“自是要的,这回雄黄粉给我多拿些,药酒要一瓶,还有那蛇药粉也取上两包。”


    在乡下看诊,一人的诊金不过几文钱,对于马胡子来说卖药才更赚些,他乐得做成了霍凌的生意,起身往屋里取药。


    东西拿回,颜祺挨个看了看。


    霍凌付了银钱,说上山前给哥嫂留些雄黄粉,余下的都是带上山的。


    像是被毒虫叮了也能用的蛇药粉和药酒,家里也有,用得很慢,只有雄黄粉是需拿来洒在门前屋后的,撒上一圈两大包就没了,不是能省着用的东西。


    得知进山时药粉都是要随身带的,颜祺打算回去多缝几个小药囊。


    大概是买的药粉药味太重,回去的路上大个儿都不愿靠着他俩走了,自己远远地跑在前面。


    颜祺多看了几眼,想到毒虫和蛇也是会咬狗的,尤其是山里的草爬子,叮在狗身上藏在毛里更难找,便想到时候可以也给大个儿缝个药囊,挂在项圈上,多少有点用处。


    至于它喜不喜欢就另说,总好过被虫子吸血生病。


    草爬子厉害得很,发现不及时是能把狗活活吸死的。


    ——


    翌日,清晨。


    霍凌和颜祺起了个早,收拾着东西预备进山。


    东西装好没多久,林长岁连带赵家兄弟俩也来了,一个叫寅生,一个叫辰生,先前林长岁说起过,与二人皆是在镇上做杂工混熟的,年纪不大,为人实在。


    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赵家实在是穷,两兄弟为了攒钱娶亲,自十一二起就趁农闲时四处揽活儿了。


    他们并不多话,霍凌问他们吃没吃早食,皆说吃了,没应霍家的招待,转而主动问东西在哪,见已用绳子捆好,便一前一后挑起担子试了试重量。


    霍凌主动道:“箱子里装了些东西,有几件衣裳和一床被,不是空箱,挺沉的。”


    赵寅生是老大,掂量一下摆摆手,“棉花布头能多沉,比起我们在镇上做工时扛的那些个沙土轻多了,二凌哥你放心,我们兄弟俩稳得很。”


    将出门时,由赵家二人挑着衣箱,霍峰和林长岁则挑了平角柜,霍凌和颜祺各自背了个背篓,里面装着粮食及其余各色吃用。


    料着上山第一顿肯定没力气做,烙好的饼子也带了些,还用布裹了煮熟的鸡蛋。


    霍英平常不这么早起,今天为了送小叔和婶伯,霍峰和叶素萍起床时她也爬了起来,哪怕这会儿还在打哈欠揉眼睛,依旧跑上前摸了摸大个儿,又任由小叔揉了揉自己脑袋。


    颜祺和她牵了牵手,“等婶伯下山,给英子带一条新帕子好不好?”


    “那……我想要绣小蝴蝶的!”


    霍英举起手在身旁扇了两下。


    “好,那就给英子绣小蝴蝶。”


    颜祺和她互相勾住小指拉了两下,笑着分开。


    山路难行。


    进山后霍凌打发大个儿去垫后,自己带着颜祺在最前面开道。


    这次他特地选了条平缓开阔些的上山路,虽然比以往常走的稍微绕远了些,但因携了重物,还要前后两人挑担配合,真走起来反而会比旧路更快。


    走了差不多半个多时辰,他停下来招呼众人歇息,自己收拾了一块干净些的石头,叫颜祺来坐。


    小哥儿气喘吁吁,觉得脸上都被汗水盖满了,连喝好几口水才缓过来,又递回去让霍凌也喝。


    “有日子没走山路了,真是怪费劲的。”


    霍峰坐下后捶了两下腿脚,而林长岁及赵家兄弟俩,都在忙着朝四处看。


    “还是,第,第一次,走到这,这片来。”


    林长岁磕磕绊绊地说完,赵辰生也问霍凌道:“二凌哥,还得往上走多久?”


    霍凌算了算道:“咱们几个脚程倒是比我预想的快些,再有两个时辰就差不多了,中间再歇几回。”


    一听这个数,几人倒是不怕累,霍峰和林长岁来帮忙是心甘情愿,赵家兄弟更是拿了钱的,反倒是惊讶于霍凌住的地方竟那么远。


    “平常听说时不觉得,真走一回才知道二凌哥你的厉害。”


    赵寅生认真感慨,什么样的人才能耐得住寂寞,经年累月地住在深山老林里。


    不说别的,单这胆气就不一般了。


    换了他,光想想大半夜里附近都是空无一人的野林子,心头就不由地打哆嗦。


    “我从小在这处长大,野惯了,不觉得有什么。”


    他转头见颜祺在将用过的帕子认真叠成方块,扬起唇角道:“要说厉害,还是你们嫂夫郎厉害,肯跟我进山来。”


    听得颜祺搓了搓帕子角,又摸了摸耳朵肉,侧过身去摸起大个儿。


    同是下山村人,就算先前不怎么相熟,多少也互相听说过,像是霍凌打光棍多年,因找不着媳妇夫郎一事,赵寅生和赵辰生也是知道的。


    家里老爹老娘还曾拿这事教育过他俩,让他们日后娶亲时别眼高手低,穷人家的汉子能娶到个齐全人就是烧高香了,可别肖想旁的。


    结果人家不仅娶到了,人还半点不差。


    歇了没多久,几人都说能继续赶路了,到底不敢耽误太久。


    颜祺亦说自己不累,见状霍凌便拉他起身,只有大个儿好似走多少路都精神抖擞,还时不时“汪汪”叫上几声。


    山林中草木生发,鸟鸣叽叽喳喳如在耳畔,时不时头顶还掠过一道黑影,吓人一激灵,但霍凌说多半是在树枝间荡来荡去的松鼠。


    哪怕初进深山的人抱着看新鲜的心思,走到最后也着实没了力气,只盼着早点到地方。


    “兄弟们辛苦了,前面抬步就到。”


    霍凌给大家鼓了鼓劲,包括霍峰在内,看到山中小院的围墙时都长出一口气。


    “可算是到了。”


    在地里卖力气和走山路受的累还不太一样,霍峰擦一把脸上的汗,再次确信自己对山中生活半点不感兴趣。


    他宁愿顶着大太阳锄两个时辰的地,也不愿走两个时辰的山路。


    可见哪怕是亲兄弟,人与人的想法差别也是极大的。


    暂把带上来的东西往屋里一放,霍凌出去打满了一壶山泉,回来给几人倒水。


    泉水凛冽凉爽,还透着一股淡淡的甜滋味,一入口几人都齐齐一激灵。


    “好喝。”


    林长岁言简意赅地比了个大拇指。


    山上毕竟也是霍峰从小长大的地方,他歇了歇脚就四处转着看去了,林长岁几人同样好奇,也一并跟着。


    皆是靠卖力气吃饭的汉子,要说累也没有多累,再说一会儿吃饭的时候还能歇呢。


    霍凌和颜祺则进了灶屋,打算烧火热热吃食,总不能让跟着上山的大家饿着肚子回去,回程的路也不近。


    颜祺头一回来这里,四下看了看又摸了摸,发现比起山下的霍家,山上地方更大,但东西很少,显得有些冷清。


    “灶台我先前上山时都用草木灰水擦了一遍,不过有阵子不住人,又落了一层灰。”


    霍凌知道颜祺爱干净,自己偷偷用指头抹了一下后解释。


    “你收拾得很干净了,哪像是独身汉子住的。”


    颜祺说的是实话,过去常听爹娘说起村里光棍汉,要是上头也没了长辈的,那真是恨不得油瓶倒了都不扶,成天这家蹭一顿,那家蹭一顿的混吃混喝。


    自家从不开火,就盼着娶个媳妇夫郎回去操持家事,伺候自己。


    如霍凌这般肯烧火上灶,闲时在家肯拾掇一二的少之又少。


    霍凌被他说得有些心虚,庆幸哥嫂在家时没掀自己老底,赶紧岔开话头,去抱了些干柴来用火石打火。


    颜祺压根没看出他有什么不对劲,两人配合着舀水涮了两遍大铁锅,下面煮苞米碴粥,上面热烙饼和鸡蛋,一会儿一人一大碗粥,再配饼子、鸡蛋和咸菜。


    带上来的干粮里还有杂面窝窝,是给大个儿的,只是找了两圈都没见狗。


    霍凌出门张望一眼道:“肯定是跟着大哥他们去后院了,家里来了生人,它放心不下。”


    话音才落,就和商量好一般,大个儿在后院嗷嗷大叫起来。


    颜祺吓了一跳,险些把手里盛饭的大铁勺扔了。


    “我去看一眼,你不用急。”


    不常上山的人乍听狗叫难免会多想,但霍凌早就熟悉周遭,深知不会有什么大事。


    果然,到了后院就见大个儿对着地上叫,其余几人都被拦在身后,正紧张地往前看。


    霍峰见霍凌来了,忙给他指道:“你快瞧瞧,是条野鸡脖子,多亏是死的!”


    霍凌离得远,闻言眯眼一看,还真是条红绿相间的长蛇。


    赵辰生大概是怕蛇,离得最远,一个劲地捋胳膊,脸色也煞白。


    “二凌哥,这蛇咋死院子里了,是不是你事先撒了药?”


    要真是,他还挺想问问是什么驱蛇药这么好使,以前只听说撒了药能让蛇不敢进门的,没听说有还能把毒蛇药死的。


    霍凌摇摇头,“哪有那么厉害的蛇药,这种在院子中间的死蛇,多半是天上掉下来的。有时候两只鹰争食打架,打着打着猎物掉了,它们也忘了下来捡。”


    以防万一,他先喊走了大个儿,又挑了根长树枝子捅了捅那蛇,发现确实死透了,才用树枝子一卷,拿出门远远扔了。


    野鸡脖子在白龙山常见,靠近水源的地方尤其多,说是有毒,但轻易咬不死人,比起别的毒蛇,相对而言没那么可怕。


    不过这也提醒了霍凌,是该在家里好好地撒上一遍新买的雄黄粉。


    大个儿跟着霍凌出去扔蛇,蛇飞出去后还想追,霍凌吹了声哨让它赶紧回家,它方才一溜烟跑去灶屋找颜祺,可见是闻到了吃食的味道。


    “后院有条死长虫?”


    颜祺正涮着一会儿要用的碗,听说后抬起胳膊把挡眼的碎发蹭到旁边,脸色变了变。


    “幸好是死的,要是活的可就不好捉了。”


    对于蛇这东西,他自然也怕被蛇咬,但若是单纯看见蛇,倒不会很害怕。


    小时候家里人都说他是个傻大胆,两三岁蹲在菜地里戳菜青虫,还说要带进屋里养。


    霍凌见颜祺比赵辰生冷静多了,之前初见面时小哥儿说不怕进山,他还疑心是逞能,现在相处久了,已不再那么想。


    “我给远远扔了,野鸡脖子不值钱,要是条别的蛇,还能剖了蛇胆卖去药铺。”


    在山里过日子什么遇不见,一条蛇没在两人心里掀起多大波澜,没多久即按部就班地热好饭食,端出去喊其余四人开吃。


    山上与山下不同,多了间连着灶屋的小小堂屋,墙角立了把扫帚,此外除了当中一张桌,两条长凳外再没别的。


    霍凌又从里屋搬来两张凳,这才坐得下。


    “刚上山,东西都没安置好,缺这个少那个,也就没开火,大家凑合吃一顿,今日多谢,等着回头下山,我再请兄弟几个吃酒。”


    霍凌示意林长岁几人别客气,见他们不拿鸡蛋,和霍峰分别拿起硬塞过去。


    在林家和赵家,鸡蛋是轻易不舍得吃的,家里来钱的路子少,卖蛋算是其中要紧的一宗。


    见霍家大方地给他们分蛋,几人多是感激。


    只是三个汉子拿了鸡蛋,却都没吃,不约而同地放在一旁,霍峰和霍凌对视一眼,猜到可能是想带下去给家里人,便都装没看见,随他们去。


    林长岁看到霍凌给颜祺剥了个鸡蛋,后者小口吃了,不禁想到家里的夫郎。


    自从马胡子说过要给明哥儿吃好些,补补身子,家里就狠心宰了只下蛋少的老母鸡炖汤,隔一日煮一个鸡蛋给他吃。


    但因家里母鸡少,天冷时下的蛋也少,一日一个着实供不起。


    就这肖明明也不肯独吃一个,多是分一半给林母,林母不吃就给林长岁,一个蛋拿出来,家里三个人来回推让。


    他想以霍家的底子和霍凌的本事,就算颜祺每日吃一个蛋都使得,自己也该加把劲,让娘和夫郎早些过上这等好日子。


    “大哥,你下山路上小心。”


    “长岁,寅生和辰生,今天多谢。”


    饭后没多久,坐着闲聊半晌,几人就张罗着下山,不然路上费时太久,到家晚了家里也担心。


    霍凌把大个儿留下看家,独自把几人送出小二里地,叮嘱连着道谢说了半晌,霍峰摆手让他回去。


    “放心行了,下山的旧路我也熟得很,你和祺哥儿在山上好好的。”


    两兄弟互相拍了拍肩,就此作别。


    霍凌在原地站了一阵子方转身,走出去没多久,就见大个儿在半路等自己,再往远了看,颜祺立在门前眺望,瞧见他后展颜一笑。


    “回来了。”


    这是第一次回到山上的家时有人等自己,霍凌心中一暖,快走了几步。


    到跟前时,他一把牵过小哥儿的手,同时怪自己嘴笨,好似除了这个,再不知还能做什么表达心意。


    颜祺怔了一瞬,虽然不知道为何进屋这几步路还要牵手,可也没说什么。


    霍凌的手掌干燥而温暖,他情愿被长久握着。


    ——


    山中第一日,两人都起迟了。


    屋内光线黯淡,霍凌却能通过鸟鸣分辨时辰,清晨时鸟叫最盛,晚一些后反倒会安静些。


    他却没急着起床,难得放任自己懒散一日,翻身看向夫郎。


    小哥儿睡得并不沉,睫毛轻轻颤动,大约也快醒了。


    习惯了早起干活的人除非生病,实在很难睡懒觉。


    霍凌看着房梁放空,身下这张炕他独自睡了好些年,屋子也空荡了好些年,可颜祺一住进来就变得不同了。


    昨天把新制的家具摆上,哪怕只多了两件物什,似也多了许多分人气儿。


    院子里大个儿低低地叫了两声,不知道隔着墙听见了什么,霍凌没去管它,外面有食有水,真憋不住了这狗还会自己顶开门栓出去撒尿。


    他往夫郎身边贴了贴,闭上眼又睡了个回笼觉。


    ……


    “味道咋样?”


    两人真正起床时巳时都过半了,比起睡够了,不如说是饿醒的,洗漱完都能直接连着午食一起吃。


    颜祺遂把昨天带上山,剩下的凉饼子拿出,放在案板上切成了丝,打了个鸡蛋作蛋液。


    霍凌去到家里菜窖,自土堆里翻出两根葱,剥了剥外面的干叶子下锅,几样凑在一起,炒了一大盆饼丝出来。


    比起直接吃烙饼,这样炒时添了油水,哪怕一丁点肉星儿都没有,吃起来依旧很香。


    “好吃,还是你会做。”


    霍凌端着碗大口吃着,颜祺笑了笑,“以后就不用吃剩干粮了,想吃什么时候都能做新的。”


    他们这趟上来光是面粉就背了二十斤,五斤杂面,五斤白面,十斤苞米面,另外山上本还剩不少高粱米和苞米碴子,想做什么做不成。


    两人吃完了炒饼丝,擦擦嘴开始干活。


    说是歇息,也只是不进山赶山而已,真闲坐着谁也坐不住。


    那前院后院的菜地,最近天气回暖生出不少细嫩的杂草,这些要用手拔了,还得仔细翻一遍,把土里的草根子也翻出来,再整一遍地才能撒种子浇水。


    颜祺要跟着霍凌一起,霍凌却不想让他蹲着干活,先前炒饼丝时他还见小哥儿揉腰。


    “我来就行,你忙点别的。”


    颜祺也没坚持,他确实有点不舒坦。


    上了山,周围没了人,霍凌夜里的力气都比先前更大,昨晚他还隐约听见汉子嘀咕了一句,说是那油膏不经用,早知多买些。


    想想都脸热。


    “那我正好把换下来的被面拆了洗洗,你有没有衣裳裤子要缝补的,我也一起给你补了。”


    这回随衣箱带上山的是床新被,家里早就做好备下的,只是等了好久才派上用场。


    一床被好几斤棉花,做起来不便宜,普通人家除了娶亲的大事,轻易不添新的,棉花睡硬了,找个弹棉花的重新弹一遍就是。


    为此经常是家里的旧被子越弹越薄,到后来已是盖着不暖和了,便拆了做成棉衣或是孩子的小被褥,就像是几尺布头,先做成衣,大的改小的,爹娘传孩子,兄姐传弟妹,穿破了最后还能做鞋子,半点不浪费。


    霍凌想了想,还真记起自己有件进山穿的旧衣裳刮破了个长口子,他进屋翻出来给了颜祺。


    “你看能不能补,不能的话就拆了做别的用。”


    小哥儿翻着看了看,见口子正好在肩膀上,叫来霍凌在他身上比划一番说道:“这个怕是要打补丁了,不然缝到一起袖子就紧,穿着不舒坦,一不小心还要裂开。”


    打补丁的布头能找到,只是颜色不一样,但横竖是进山穿的,又没人看,没必要讲究那么多。


    问霍凌,霍凌也说无所谓。


    两人遂暂分开各忙各的,颜祺把拆好的被面泡进洗衣盆里,转而端了针线筐出来,坐在屋前晒着太阳缝衣裳,霍凌就在不远处拔草翻地,抬眼就能看见。


    大个儿去地里刨了一爪子土,被霍凌嫌弃地赶走,于是跑回来靠着颜祺趴下,背上的毛晒得暖融融。


    颜祺时不时伸手摸两把,把这大狗舒服地不分东南西北。


    到了下午,衣裳补好了,霍凌套上试了试,抬起胳膊转了两圈,见行动无碍,摸了摸那细密针脚,脱下后仔细收好。


    另一边菜地也整出了模样,浇完水后二人开始一起撒种。


    先种了两行葱,一行大葱一行小葱,葱不用种子,菜窖里储了一冬的只要没烂,收拾收拾还能用。


    前院还有以前种菜搭起的木头架子,霍凌修整了一遍,也还能用,足够结实,便把需要爬藤的南瓜角瓜两样瓜菜,还有茄子豆角都种在了架子旁,等出了藤蔓它们会自己攀上。


    除了这些,院里有几棵老年头的果树,年年都结果,后院有两棵山楂,前院则是一棵杏树一棵枣树。


    “等到结果,得有多少果子吃,这山里是水土好,种什么都能活。”


    颜祺每次路过时都忍不住摸摸树干,需知在乡下有口甜果子吃多不容易,那些山里野果子,最高处甜的都让鸟雀啄了,下面能够得上的常常没等熟透就教人摘走,抢都抢不到。


    摘下来的果子哪怕酸得倒牙也有人吃,小孩子一口一口地啃到哗啦啦流口水也不舍得丢,实在是能吃的新鲜东西太少。


    现在看着这几棵树都是自家的,到时想吃多少就吃多少,还都是甜果儿,颜祺便抑不住地欢喜。


    霍凌笑道:“那棵杏子年纪大了,结的果越来越少,不过够自家吃的,至于枣子和山楂,每年吃不完,尤其是山楂,家里留些,给相熟的人家送些,还能去集上卖上几篮子。”


    又道:“山下家里不也有柿子树,大哥上回和我说,还想种一棵无花果,大嫂和英子都爱吃,只是没找到哪里有卖苗子的。”


    种果树不容易,都说桃三杏四梨五,意思就是桃树三年、杏树四年、梨树五年才有果子吃,而且也不是一直能结,像是第一二年结的少,树要是太老,过了十年的坎儿也渐渐只开花不结果。


    “真好。”


    他收回摸树干的手,真心实意地感慨。


    自从来了霍家自己就没饿过肚子,如今看来,往后许多年也都是饿不着的。


    一整日都在院子里转,就这样还有后院没收拾完,还剩一些白菜种子没下地。


    家里的菜种就这几样,还想要别的就得去集上寻摸。


    颜祺觉得青菜有点少,之前在集上他见过有人卖苦菜的,就是一种长叶子的绿菜,实际炒熟了并不苦,想来应该能买到种子,和霍凌说了一声,霍凌应下,道是下次打听打听。


    “再下两场雨野菜和蘑菇就出来了,到时不缺吃的,挖都挖不完。”


    再凉快的天,干完农活也是一身汗,霍凌抬起手臂蹭了把额头,跟颜祺说自己要去外面溪水里冲个澡。


    “那条被面给我,我拿着一起去洗了。”


    颜祺又问了一遍才确信霍凌打算这个天气洗冷水澡,还不是家里缸中的水,而是活水,想想都凉。


    他皱起眉头,不赞成道:“凉水澡洗不得,你现在不觉得,以后骨头疼怎么办。”


    霍凌说话时压根没想到这一节,他在山里自己过惯了,有时下山哥嫂念叨两句也都当耳旁风,反正进了山没人能管他。


    现在被夫郎说了,他立刻改口,“那我在家烧水洗,其实除了大热天,我也不常出去洗。”


    颜祺知道这话反着听才是真相,算是懂了为什么自己过门后,叶素萍和他一起说了几回,让他进山好好管着霍凌。


    说他饭不好好吃,偶尔有些小伤小病的也不说,自个儿生扛过去,凉水澡虽是没提,但想也知道类似的事恐怕不少。


    “他性子犟,怎么说也不听,现在是年轻力壮,当然怎么折腾都没事,再过几十年后悔也晚了。”


    颜祺收回思绪,补充道:“就算是大热天,也记着别用太凉的水浇头。”


    “好。”


    霍凌点了点头,半点没辩驳。


    自己的夫郎还能害自己不成,无论说什么,听着就对了。


    又过两日,后院的菜地也种满了一半,余下一半留给想买的新种子。


    菜长出来需要时日,中间这段时间正好把菜窖的囤菜和家里的干菜吃一吃,半个月后还能续上野菜。


    颜祺就连夜里睡觉前都翻来覆去地想,意识到只要有心,家里饭桌上的吃食甚至能做到天天不重样,过去他以为这种好日子只有地主老爷才能过上,没想到自己现在也行了。


    霍凌趁机握起夫郎的手腕轻轻捏了捏,细细感受了一下道:“比先前胖了些。”


    他记得之前这样时,两侧凸起的骨头都硌他的指头肚,现在那层裹着的皮肉明显更软了。


    红绳连着的小葫芦似也愈发油润有光,大概是颜祺习惯想事情的时候就摸来摸去的缘故。


    看到这里,霍凌忽然想起一件事,他从床上爬起来,重新点上灯,对着屋里的旧箱子翻了一通,找出来一段长条形的物件。


    颜祺目睹着霍凌下去上来,变戏法似的掏出个东西给他瞧,他好奇地接过来,从形状辨别出好像是兽骨。


    只是这段兽骨不是常见的白色,而是一头深,一头浅,摸起来滑滑的,凉凉的。


    “这是什么的骨头?”


    霍凌答道:“是鹿骨,和上次给英子的骨哨一样。”


    他从颜祺手里接过来给他讲,“是我和大哥十岁出头的时候学打猎,第一次猎到的鹿,是头半大的公花鹿,鹿角、皮子和肉都卖了钱,但我爹留下了两节腿骨,洗干净了给我俩玩儿,说是留个纪念。”


    最初霍峰和霍凌倒是将骨头当宝贝,很是珍惜了一阵,后来就不知道丢去哪里。


    “直到听人说起骨头能盘包浆,变成和玉一样的质地,我在山上左右无事,就找出骨头来盘着打发时间,这根是盘的最久,也是颜色最好看的。”


    颜祺以前没见过这个,听霍凌说完觉得很是有趣,在手里摆弄了半天,霍凌见他喜欢,把油灯凑近些让他看。


    “真好看,没想到骨头还能变成这样。”


    霍凌道:“我是看到你手腕上的葫芦才想起来的,这葫芦也比刚买的时候颜色深了。”


    颜祺回忆了一下,恍然道:“好像还真是。”


    他问:“是不是和那些城里老爷盘核桃一个道理?”


    霍凌笑道:“差不多。”


    颜祺挺喜欢这骨头,拿在手里就没再撒手,说要睡觉了才放回桌上。


    “等我拿着去铺子里问问,看能不能做成什么东西。”


    不然光这么看,虽然颜色和质地不错,但形状还是一根骨头,说实话挺丑的。


    或许能磨一串珠子,或者做一根簪子。


    这算是他能想到的,送给颜祺最特别的礼物。


    第22章 面片汤 入山几日,雨就落了两场,门前……


    入山几日, 雨就落了两场,门前溪水欢快地奔腾。


    泉眼的水量明显比平日更大,颜祺提着桶, 学霍凌去泉眼处接水做饭, 没多久打满了。


    水质清澈见底, 不见一点杂质,远比村里的井水讨喜。


    他站起提着桶回家, 这只小木桶不算大,单手也提得动,做一顿饭足够。


    家里水缸也还有水,只是霍凌昨日打的, 用来洗漱或是打扫的,颜祺觉得既门口就有泉水, 做饭不如顿顿都用新鲜的,也更干净不是。


    “啾啾, 啾啾~”


    进院时他见有鸟雀落在围墙上, 不知是什么鸟,尾羽偏长,还不止一个色, 正愉快地左右蹦跳。


    颜祺弯着眼睛学鸟叫,没多久鸟儿振翅飞走,他朝那方向望了一阵, 见没有霍凌回来的迹象,垂眸进屋去干活。


    这几日山中湿冷, 他见家里的酸菜缸子里还有几棵酸菜,打算捞一棵做个热汤面,剩下的也一并拿出来换个地方放, 不然沉在缸子最底下太不好掏。


    正好缸子也该空出来刷一刷,留待今年冬天时腌酸菜用。


    别看家里东西不多,但要做的事不少,颜祺心中自有盘算,一天做一点,这样霍凌不在家时也不觉寂寞。


    同一时间,霍凌正在深山中行走。


    大个儿刚刚被一根掉下来的枯枝砸了脑袋,估计是昨晚刮风时吹断的,到现在还时不时停下用爪子去碰眼睛,霍凌掰着看了看,见眼睛有点红,估计是被枝子刮了一下。


    “回去给你抹点药。”


    他拍拍大个儿后背示意它往前走,自己弯腰紧了紧绑腿,又收了一下扎进袖口的布带,以免有草爬子顺着两处溜进去。


    连绵雨后的白龙山真正开始复苏,彻底从一冬的沉睡中醒来,阳坡的树下冒出成片的野葵,过一阵子会开出白色的小花。


    但趁开花前采嫩叶,就是开春能吃的第一波野菜。


    想着家里许久没有鲜菜吃了,霍凌停下来徒手摘了不少,一并用草茎捆了丢进背篓。


    大个儿所过之处野葵被踩倒一片,霍凌也没管它,这等野菜有的是,不差它踩倒的那一点。


    大狗也有样学样地扯了一段下来,嚼了两下又吐出来。


    今日的主要收获仍是腰子草和松树黄两样,再熬半个月会好很多,山里一些个常见的野菜,去镇里集上也能卖出好价。


    他想着到时可以带颜祺一起来,不然小哥儿成日自己在家估计也无趣得很。


    挖野菜不用爬树过河的,有自己在不会出事。


    路过山中的一条大溪流,附近椴树的树洞里总能听见山沙鸭“嘎嘎”的叫声。


    这时节山鸭子开始下蛋了,它们会在树洞里做窝,趁大鸭子不在时,伸手一掏一个准。


    霍凌让大个儿留在溪水对岸,自己踩着垫高的石头跳到对面,沿着岸边连摸了五个洞。


    其中一个是空的,估计是搭好后因为什么缘故弃窝了,另外四个里分别摸了两个,得了八个蛋。


    山鸭子一窝能下八九个蛋,懂规矩的赶山人都不会摸空。


    在山下,哪怕是熊孩子掏鸟蛋,把鸟窝掀了,带走所有蛋或是把蛋打碎,回家也是要挨揍的。


    春日里无论是鸟雀还是野兽都到了下蛋生崽的时候,摸蛋不能摸尽,猎户遇见怀崽的母兽也要放归,如此大山才能年复一年养活一代又一代的人。


    进山两个时辰须臾而过,仰头隔着树冠看向天空,能见到被遮挡大半的日头已悬得很高。


    霍凌抖了抖有些痒的衣领,怀疑有草爬子钻了进去,不由加快步子朝家走。


    以前中午他向来不回家,带着大个儿在山里吃干粮,现在家里有人,自是不同。


    “汪汪汪!”


    大个儿一路叫着冲进家门,颜祺正在和面,听见声音走出来,莞尔道:“我还以为你要晚些回,正好,和完面就能直接下锅,是不是饿了?”


    “有点饿。”


    霍凌实话实说,他见小哥儿鼻头上沾了点面粉,本人却浑然不觉,浅笑起来。


    顾及自己手脏,他指了指自己的鼻尖,“这里,擦擦。”


    “嗯?”


    颜祺迷惑地抬手蹭了蹭,结果将面粉蹭得更大了,见霍凌笑容愈深,他赶紧走到水盆前对着照了照,这才知自己闹了什么笑话。


    把面粉擦净,霍凌也洗干净了手脸,不然不好意思往夫郎身边凑。


    他掏出背篓里的葵菜和放在怀里怕压破的鸭蛋,“你看午食能不能用得上,用不上就晚上再吃。”


    颜祺自打来了这边,还没见过多少新鲜野菜,换做在老家时,这个季节都吃了好几茬了,不及时摘的早就老了,白龙山上的却还是最嫩的嫩叶子,看着就水灵。


    “这个真新鲜。”


    他掐了一下茎子,脆生生的一掐就断。


    又看鸭蛋,山鸭子的蛋比家鸭的要小,做成咸蛋不太值当,反而费盐,遂道:“我看数量不少,放到明天就蔫了,怪可惜,不如晚上和鸭蛋炒一盘,再分出一点滚个汤。”


    “都行,你做啥都好吃。”


    得了夸奖,颜祺抿唇笑开。


    “中午吃酸菜面片子,很快就好。”


    他把菜和蛋拎进灶屋,酸菜已切好了丝,锅里倒油炝个锅就能加水煮,炝锅时除了蒜瓣他还加了三个干辣椒,这边的辣椒不算很辣,但有时就差那一点儿辣味,添上后味道就不同,用油一爆香得很。


    加了水等烧开时,他瞅见霍凌突然脱了上衣,光着膀子在屋前站着。


    汉子体格精壮,从背后看宽肩窄腰,依稀还能发现几道黯淡了的伤痕,这都是颜祺之前没注意到的。


    起初还为突然看见霍凌这般而面热一瞬,当发现伤痕时那点羞赧的心思便散了个干净,只余一抹揪心的担忧。


    是了,何人不说赶山危险,山中危机四伏,对方独身在山中生活这么久,哪里会没受过伤。


    而霍凌脱衣裳完全是因为觉得后背有草爬子,叮得他刺痒,靠着自己摸索没摸到,无奈之下只好去找颜祺帮忙。


    乍看见上半身光溜溜的汉子正面,比方才看背后更惊人些,从前颜祺丝毫不知汉子的胸前也可以鼓鼓的,倒是肚子上他曾在夜里摸过,身上人绷紧时那处可以摸到一块一块硬邦邦的线条,相比之下,自己只有软软扁扁的小肚子。


    他偷偷移开视线,有些不敢盯着看,怕霍凌觉得奇怪,却听霍凌道:“你帮我看看后背上是不是有草爬子,有的话直接揪掉。”


    一听这个,颜祺当即紧张起来。


    他走近仔细打量霍凌的后背,大概是因为不怎么干农活,在山中更是一年四季裹得严严实实,哪怕是大夏天也要以此防虫子咬,所以霍凌在汉子里绝对算肤色白的。


    因为这个缘故,黑黝黝的草爬子在上面显得更醒目了。


    颜祺虽不怕虫,可打眼一看就看见好几个,还是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有好几只,你别乱动,我给你掐了。”


    草爬子这东西哪里都有,关外天冷,故而只有这时节才出现,关内更是多,好多人下地出来,都会发现小腿上扒着几只。


    颜祺眼疾手快,直接用指甲盖揪住虫子快速扯掉,抓这个虫子不能慢,一旦慢了反而会断在肉里,到时还要用针尖挑出来,多少要见点血。


    他为了看清楚,所以凑得很近,温热的呼吸扑到霍凌的肌肤上,软绵绵的手指还时不时轻轻扫过。


    霍凌默默收紧小腹,略微弓下腰。


    然而背后有一只还是钻得深了些,颜祺看了看,斟酌一番不是很敢动,向霍凌道:“你等等,我去点个火把这只燎出来。”


    说罢就进屋去拿缝衣针,霍凌趁这时向上提了提裤子,低头确认小哥儿应该看不出什么才放心。


    虽说两口子在一处,有点什么反应是应当的,可只是被夫郎捉了几只草爬子就耐不住,也有些太离谱。


    颜祺小跑着去,小跑着回,拿来的针在火上过了一下,朝那虫子屁股上一戳,虫子被烫得飞速后退,他趁机将它一把捏死,顺手弹进火灶里。


    做完后还不放心,又让霍凌转了转身,迎着光再度细细查看一遍,因为看得入神,他已经有点忘了霍凌没穿衣服这件事,认真道:“胸前还有没有,你转过来我再瞧瞧。”


    “不用。”


    霍凌声音有点发紧,“应该没有了。”


    “这事上可不能含糊,有一只钻进肉里就够受了。”


    颜祺皱着眉毛,绕到霍凌面前,顺势往下看,嘴比脑子快的脱口问道:“裤子扎紧了么?腿上有没有?”


    问完他自己也沉默了,尤其是他好似觉得霍凌的裤子不太对劲,靠下的地方有些支起,布料都被顶起来了。


    他回忆了一下,好像刚刚从侧面看更明显一点,经过几遭床事,哪里还不懂这是为何。


    霍凌向来觉得自己脸皮挺厚,当下却也扛不住,连忙转身道:“真的没了,我……那个,我进去穿衣裳,有点冷。”


    “啊,好。”


    颜祺下意识回应,说罢在原地愣了下,回过神来后赶紧走回锅台前,让自己忙起来,好把刚刚的事忘了。


    事实上有点难忘,那副画面总在眼前晃,甚至还联想到了更多。


    小哥儿烦恼极了,对着大锅用力揉了揉脸。


    方才耽误了半天,锅里的酸菜都有些煮过头了,幸好还没把面片放进去,不然这会儿恐怕要只剩面汤不见面片,只能吃面糊糊了。


    尝了尝味道,又往锅里加了点盐,咂了两下觉得差不多,颜祺才洗了把手,开始往锅里扯面片。


    面片很快煮熟飘起,酸香四溢,颜祺满意地盛了两碗出来。


    他自己吃一碗就够了,剩下的放在锅里不怕凉,霍凌吃完一碗还能再添。


    “吃饭了。”


    他朝屋里喊一声,顺手擦了擦锅台,手边的饭碗热气腾腾,殊不知屋里的霍凌也是一头细汗。


    过了半晌才长长吐出一口气,清了清嗓子回应道:“这就来!”


    第23章 制药囊 酸菜汤的火候过了头,用筷子夹……


    酸菜汤的火候过了头, 用筷子夹起来时软趴趴的,但面汤好像因此更入味些。


    其中的面片表面滑溜,却颇有嚼头, 霍凌吃得满头是汗, 连着两大碗, 连汤都喝干净了,一滴不剩。


    “以前没怎么吃过面片, 现在倒觉得比面条好吃。”


    小哥儿笑笑道:“那以后多做。”


    之前霍凌给他算过,凭赶山挣的银钱,每年吃完家里田地分的口粮后,再去镇上买粮食也足够。


    一共两张嘴, 无论是粮食还是油盐酱醋,都不必省着用。


    汉子本就饭量大, 他心里有数后做饭都舍得舀面、放油,人要吃饱了才有力气做事, 既能吃饱, 何必饿着肚子。


    当初举家北上千里,不也正是为了混一口饱饭。


    “大个儿,过来!”


    吃完饭霍凌又瞥见大个儿在挠眼睛甩脑袋, 喊着狗子到面前,指了指地面示意它原地坐下。


    大个儿左边的眼睛已经有点红,颜祺看着也心疼起来, 拿干净帕子沾水,仔细替他清理了一下眼睛周围的短毛, 还带出一点血痕来。


    “家里有药给它用?”


    “有。”


    霍凌翻出一罐草药粉,也是从马胡子处买的,倒出来一点, 在小碗里加水调成糊糊,哪怕弄进眼睛里也没事。


    “我按着它,你来给它抹。”


    这种时候大个儿往往不太听话,以前霍凌一个人时都要把它拴上,堵在墙角强行抹药,现在多了个人倒是能轻松些。


    大个儿被他圈在原地动弹不得,尾巴着急地在地上扫来扫去,颜祺直接用手指挑了一点草药糊,一下子按在了大个儿受伤眼睛的眼角上。


    “乖乖,别乱动。”


    担心一松手就被它蹭掉,两人保持着现在的姿势差不多一刻钟才松开,期间霍凌一直用两条腿夹着大个儿的身子,颜祺则捂着它的眼睛。


    时间到了后一松手,大个儿便倏地弹了出去,刚想抬爪子去碰,就被霍凌喝止,连续来了几次它干脆放弃,在院子中间趴下,光看背影简直委屈死了。


    “沾我一身毛。”


    霍凌抖了抖衣襟,看向颜祺的衣裳,“夏天狗子掉毛厉害,你身上也沾了不少。”


    颜祺本就喜欢狗,不在意道:“没事,勤给它梳着,掉得能少些。”


    又问霍凌上次给大个儿洗澡是什么时候,得知已经半个多月,说道:“那等它眼睛好了,再给它洗一个。”


    说罢见霍凌悄悄指大个儿,他看过去,见大个儿两只耳朵都平着落下去了。


    霍凌笑着小声道:“它最讨厌洗澡。”


    颜祺无奈摇头,“真和个孩子似的,什么都能听懂,比以前我家养的狗还要聪明。”


    山上到底是冷清,没有左邻右舍串门子,彼此一沉默下来,周遭只有鸟鸣不见人声,好在有大个儿在,闲时玩耍一番,也能得趣。


    而对于霍凌而言,现在多了颜祺,更是多了一份不能替代的慰藉。


    马胡子配药的本事还不错,大个儿的眼睛第二天就能睁开了,细看只余一丁点红。


    顿时忘了昨天被按着抹药的委屈,一大早就兴高采烈地催着霍凌进山。


    走之前霍凌被颜祺叫住,小夫郎匆匆从屋内出来,手上拿着一大两小共三个布缝的药囊。


    “这个忘了带。”


    霍凌接过,拍了下脑门。


    “还真差点忘了。”


    昨天他被草爬子叮了肉,颜祺下午就没干别的,先加紧缝了三个填满药粉的药囊出来,一个大的是挂在腰上的,两个小的是挂在脖子上的,自己和大个儿各有一个,不过他的比狗子的还是要大上一圈。


    “有了这个,今天的草爬子应当能少些。”


    霍凌将脖子上的挂好,见小哥儿走上前,将另一个替他佩在腰上。


    “希望如此。”


    大个儿脖子上多了东西,气味还不太好闻,惹它一直打喷嚏。


    两人面面相觑,突然想到狗不就是靠鼻子辨别气味,要是给大个儿挂上这个,它兴许就要晕头转向了。


    “是我想岔了。”


    颜祺揉了揉大个儿的下巴,将挂上去的药囊解下来,和霍凌商量道:“等我想想办法,看能不能缝几根带子,挂在它后背上。”


    走出几里路,霍凌还在想颜祺说的话,做的事。


    他这夫郎着实细心又能干,相比之下,自己先前带着大个儿过的日子,简直像是后爹看孩子。


    从前他日复一日做着差不多的事,进山赶山,下山卖货,换了钱后有些花了,有些存起,到年底时晃着变沉的钱匣子,却也不见多雀跃。


    起初赚钱是为了还债,后来赚钱是为了娶亲,亲事迟迟说不上,心底难免空落落。


    哥嫂和小侄女是家人无疑,有了颜祺后他才意识到,山下的家是家不假,但和山上的家终究是不同的。


    想着想着,才出来没多久便盼着早些回去,意识到这一点后霍凌不免要笑话自己。


    怪只怪夫郎太招人喜欢。


    ——


    初次带着颜祺上山,霍凌没停留太久,赶着初一前一日下了山,除去要卖的山货,还给家里摘了几斤野葵菜和十来个野鸭蛋。


    甚至这回也不用愁还能拿些什么小玩意儿给霍英了,颜祺花了六七日光景绣好了一张小小的蝴蝶帕子,把小姑娘哄得那叫一个心花怒放。


    “婶伯你真好!”


    村里这个岁数上的孩子,不管男女哥儿,其实都是散着养的,成日滚得一身泥巴回家,知道要随身带帕子的都没几个,更别提绣着花的帕子了。


    霍英虽调皮,却也爱臭美,她自幼有爹娘和小叔疼,过年不仅有新衣裳,还有缀银子的新头绳,现在又多了蝴蝶绣帕。


    拿在手里看了半晌,已是坐不住了。


    “娘,我想去找春树哥和冬花儿!”


    冬花是齐红梅的闺女,爹娘都姓齐,但并非一个村的,祖上也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两支,祖籍都不在一处。


    齐冬花上面还有一个哥哥,叫齐春树,比冬花儿大两岁,那小子挺是伶俐争气,现在三家屯一个老童生开的村塾里念书,认得好些字,也算是下山村少有的读书郎了。


    “眼看就要饭点了,你下午再去。”


    叶素萍没答应霍英,小姑娘撅起嘴巴哼了一声,但很快又被背后抓着个小布包的大个儿引走了注意。


    “小叔,这是什么?”


    霍凌笑答:“驱虫的药囊,你婶伯给大个儿做的。”


    “为啥挂背后呀?还是说这是大个儿的腰?”


    霍英一本正经地比划了一下,“我也有一个,下地时娘就给我挂在腰上,所以大个儿也要挂在腰上,对不对?”


    “嗯,说得对。”


    霍凌点头,一副极赞成的模样。


    和小孩子说话,往往不必解释那么多,他们的想法奇奇怪怪,不如顺着说,等长大了,也便没这么多有意思的说法了。


    吃饭时得知大个儿眼睛伤了一回,霍峰多给他拿了一个饼子,大个儿一口叼走,没见它动嘴就给咽了。


    叶素萍路过,见几人围着狗,忽然想起一事。


    “对了,老二,虎子爹今天路过咱家地头,问大个儿配不配种,说是董家村有个养狗的,想给家里母狗配一窝,四处打听哪里有品相好的公狗,不知谁传的,反正打听到大个儿头上了。”


    霍峰被她这么一提醒,也道:“是有这么个事,虎子爹说成不成的,让你下山给递个话,他好去跟人回信儿。”


    颜祺不禁问道:“大个儿以前配过么?”


    村里养好猎狗的大都会配种,自家是母狗的话都好说,留几只都成,多了的要么给相熟的人家抱走,要么卖钱。


    自家是公狗的,一般也能问母狗家里讨一只。


    不说这个还好,一说霍凌就犯愁,霍峰也笑起来。


    “没呢,以前倒也有人打听,二凌也想给大个儿留个后,到时还能放在山下家里一只看门,结果没成。”


    “为啥没成?”


    霍凌看了一眼不争气的大个儿,叹口气道:“谁知道,要不是母狗没看上它,要不就是它没看上人家,在一个窝里关了一晚都没配上。”


    这事后来都传成个笑话了,说霍凌养的狗和霍凌一样都是光棍命。


    但有一说一,要是有合适的能配上,霍凌还是想让大个儿去的。


    这日夜里进了西屋,夫夫两个又说起此事,霍凌向哥儿道:“只要母狗不差,大个儿和人家配出的崽子定不是孬的,到时咱们抱一只回来,训明白了,我带大个儿进山时,小的就陪你在家,这样我也放心些。”


    颜祺设想一番,心也活络起来,在枕上翻了个身,有些期待道:“要是能有个和大个儿长得像的,肯定很有意思。”


    霍凌看向小哥儿亮亮的眼睛,即使熄了灯依旧掩不住光彩,看得出确实在高兴。


    “一窝下好几个,总会有像爹的。”


    他顿了顿,又问道:“你以前在老家养过的那条猎狗,长什么样子?”


    那是小哥儿在相看那日就提过的狗,颜祺侧着身,把一只手垫在脑袋底下,怀念道:“是个大黄狗,名字就叫大黄,四个爪是白的,耳朵尖和尾巴尖是黑的。”


    “也是四蹄踏雪。”


    霍凌说罢,颜祺笑道:“嗯,我就是那时候学会这句话的,从小到大,我爹动不动就挂在嘴边。”


    而后他又和霍凌说了好些个大黄的事,末了道:“我爹后来说大黄有福,一辈子没挨过饿,走得也是时候……要是晚两年走,哪怕埋进土里,都得被人刨出来。”


    也庆幸家里后来再没养过狗,不然真到那份上,自家护得住,也保不齐有别家为了活命想法子来害。


    饥荒的年景,什么不能吃,山上的树皮都剥净了。


    小哥儿说着说着就睡着了,霍凌抬起手背,轻轻蹭掉那眼角处的一丁点湿。


    知他字字句句说的是大黄,实际想的远不止如此。


    他的夫郎曾也有个热热闹闹的家。


    第24章 不怕了 “野葵菜,新鲜的野葵菜,三文……


    “野葵菜, 新鲜的野葵菜,三文两斤!”


    “哥儿看看我家这葵菜,今晨刚采下的, 带些回家去凉拌滚汤都使得。”


    霍凌和颜祺穿街过巷, 好寻地方去摆摊, 一路上耳畔叫卖声不绝。


    比起上次来时,路边多了不少卖野菜的, 葵菜生得最早,价算是很贱的。


    但这所谓贱价,也是和镇上所卖别的菜蔬相较而言的,换做乡下, 出门遍地都是,哪个会专门花钱去买。


    颜祺听了一路, 看了一路,有些后悔没跟着霍凌进山, 挖些葵菜来卖。


    “若有个二十斤……”


    霍凌看着小哥儿掰指头算账, 片刻后听他道:“也能换三十文钱,够割一顿肉的,还能给大个儿捎两根大骨头。”


    霍凌不曾在野葵菜上费心, 因比起葵菜,山里的刺嫩芽、猴腿菜,都更值钱些, 尤其是刺嫩芽,时节上一斤能卖到二三十文的价。


    野葵菜那三五文, 还不够折腾的。


    原本该这么同颜祺说,可话到嘴边又教他给咽了下去,改口道:“鲜菜不比干菜, 太占背篓里的地方,我从前只一人,下山一趟能拿的东西有限,加上葵菜卖不得好价,因而至多只是家里吃。这回依着从前,急忙忙下了山,忘了这茬,下次再来,倒是都能采些卖,总是个进项。”


    颜祺一听霍凌也这么想,眸子生亮。


    “毕竟蚊子腿再小也是肉,虽比不得别的值钱,可一点点的,攒攒也就多了。”


    他认真道:“野菜轻省,再来就是月中,兴许别的野菜也该生发了,到时我换个大背篓,帮你一起多背些下来。”


    卖了一阵子,两人就着水囊喝了几口水润润嗓,摊子前来了个汉子,正是霍凌的一个熟客,名叫侯力的。


    “侯大哥今天怎有空过来?”


    侯力在摊子前蹲下,随手挑着山货看了看道:“我说了你别不信,正是特地来寻你的。”


    接着问霍凌近来可有在山里猎着什么野物,“我馋那飞龙肉馋了大半月了,偏生找不着个猎户买。”


    霍凌奇道:“双井屯那白猎户呢?他进山从不走空。”


    侯力道:“你就没发觉过完年后便不曾在集上见着他?我前些日托人去双井屯打听了,原是他年后雪未化时进山伤了胳膊的骨头,还是右边胳膊,以后怕是都当不得猎户了。”


    霍凌还真是头回听说,唏嘘道:“那真是可惜。”


    因都在山里讨生活,两人昔日在集上见着,打照面时还是互相打个招呼,寒暄几句的关系。


    白猎户年长,他能唤一句“叔”。


    想了想又道:“他孩子也该不小了,还有个儿子,没习了他手艺?”


    侯力摇头,“这就不知了。”


    说罢向霍凌道:“你也知,我素是馋嘴的,但若进镇上铺子里寻买野味,价钱可要贵上两三成嘞,你行个好,下回要是得了飞龙,可别忘了哥哥我。”


    镇上有那卖禽畜的店肆也卖野味,多是从猎户手里收去的,他们自也要从中再挣几成利,故而价贵。


    要是食肆酒楼吃,那价钱就愈发高上去了,更不是普通人家常吃得起的。


    先前那白猎户本事厉害,回回都能捉上一串十几只的飞龙来售,还有甚么狍子、野鹿、野羊的,霍凌也在他摊上见过,也会自鞣皮子卖各色皮毛。


    不似霍凌,他只会下套.子,偶尔也使弹弓,虽能有收获,到底不及人家凭此吃饭的。


    “我尽力而为,要是有,下回便带来与大哥你留着,要是没有,也没法子。”


    “成,我就等你这句话。”


    说罢侯力朝颜祺看去,“方才光顾着说话,这是你……”


    “我夫郎,姓颜。”


    霍凌向颜祺介绍,“这是侯力侯大哥,常关照咱家生意。”


    颜祺腼腆一笑,同人打了个招呼,“侯大哥好。”


    “哎呦,说不得什么关照,我这人闲着没事就爱来这大集上溜达,和他们这些个山里人唠唠闲嗑,听个新鲜。”


    侯力摆摆手,转而拍拍霍凌肩膀,“你小子可以啊,不声不响把好事办了,啥时候的事?”


    “没多久,就上个月。”


    侯力点头笑道:“挺好,大小伙子就是得成个家才像样。”


    又言想要二斤桦树茸,过几日陪夫郎回娘家时好孝敬老丈人,得知自己错过了黑油子,遗憾得很。


    “下回再有,也给我留着,这东西放不坏,我不嫌多。”


    霍凌给他挑着大块些的桦树茸,听他说起岳家,问道:“我记着大哥你岳家在董家村?”


    “是了,你嫂夫郎就姓董,他们那个村子大都是姓董的,虽也有杂姓,但不太多。”


    霍凌一边将挑出的桦树茸递给颜祺上秤,一边继续道:“也是赶巧了,想问问大哥识不识得董家村的一户人。”


    他将虎子爹传的话复述一遍,侯力忖了半晌摇头道:“我还真没什么印象,但你嫂夫郎多半知道,等我回去帮你问问。”


    “那就多谢大哥了。”


    二斤桦树茸一钱多银子,霍凌抹了零头,又多给他塞了一把腰子草。


    将要走时,侯力又折回来半步。


    “我方才琢磨着,你那猎狗要真是品相上乘,横竖都想找户人家作配,不如去寻镇上的康家。”


    他细说道:“那康家做瓷器生意,是个殷实门户,他家小公子惯爱训犬熬鹰,家里养得大大小小二十几只狗,说都是名种。几日前我和人吃酒,听人说起康家近来也在打听有没有好的种狗,要是你家狗子入了康家的眼,给你的银子保准少不了。”


    霍凌常来镇上,可没和大户人家打过交道,心道那等门户,哪个是好相与的。


    但还是谢过了侯力,“一会儿收了摊,我找个包打听问问去。”


    对于侯力给的消息,霍凌没太多想法,但既承了人家一个情,收摊的时辰也比预想中的早,他仍旧领着颜祺往康家所在的太平巷附近去。


    路上跟颜祺说起侯力,道对方家里在镇上有些薄产,赁出去两间铺,月月收着租子,乡下老家还有地,日子过得闲散,不说大富大贵,却也不短吃喝。


    “他是个爽快人,不似有些城里人爱拿乔的,我和他倒是说得来。”


    颜祺认识霍凌久了,看得出汉子不太多和生人打交道,想来也是,要真是个爱热闹爱交际的,哪里会甘愿做赶山客。


    但也算不得话少腼腆,他发现关外好似就没有这样性子的人,走在街上好似随时随地都能彼此搭上话。


    听霍凌说前面不远就是太平巷,他以为要找包打听,所谓包打听其实就是城里四处游荡的帮闲汉子,没个固定营生,胜在三教九流都识得,蛇有蛇道鼠有鼠路,消息最是灵通。


    可霍凌却没找,只是在一个能看见康家小门的地方等了等,未几,有个驾车的老汉把驴车赶到门口,里面两个小厮抬出来两个草席卷子,往车上一撂,给老汉塞了铜子,挥手打发他走,不知是不是银钱给少了,老汉想要争论,还遭推搡了一把,态度很是不好。


    霍凌顿时歇了心思,这府上的下人都使鼻孔看人,那成日招猫逗狗,走马玩鹰的公子哥儿是什么做派,可见一斑,估计并非单纯的爱犬之人。


    待回到大路,他感慨道:“这个钱不该咱挣,咱也不多惦记。”


    颜祺一时没说话,往前走着路,还被石子绊了一跤,好在霍凌眼疾手快拉了他一把。


    小哥儿朝后微倾撞在他怀里,一下子撞回了魂。


    “怎么了这是,平地都能摔。”


    霍凌蹙眉低头,“你转转脚腕子,有没有崴着?”


    颜祺依言转了转,又走几步,“没事,我就是一时走神了。”


    他犹豫一息,说道:“我方才看那架驴车,总觉得草席子里卷的是什么不好的东西。”


    因那样的裹法他见过许多,死在逃荒路上的人多是这样下葬的。


    但看大小,又应当不是人,且要真是人,康家未免胆子太大。


    “我……”


    他发觉自己每次进城都要胡思乱想一回,这里人事喧嚷,不比村中和山上,安安静静地埋头做事,一天很快就过去了。


    想向霍凌解释一二,不让汉子为自己担心,眼前却骤然暗下去。


    霍凌抬起手掌遮住了小夫郎的眼睛,“闭上眼,想些欢喜的事,再睁眼时就将刚刚看见的忘了。”


    掌心发痒,是睫毛在其中轻扫,两人难得沉默地在镇中一隅站了片刻,直到颜祺轻轻牵开了霍凌的手掌。


    温热犹在,眼前所见之物仿佛都清晰了许多。


    霍凌没忍住,轻轻捏了下小哥儿的脸颊。


    “怎么样,这招管不管用?”


    颜祺也不恼,任由他动作,眨眨眼道:“好用,你以前……是不是也这样过?”


    霍凌勾唇,“嗯,这招还是我娘教我的。”


    将太平巷远远甩在身后,两人的肚子也开始咕咕叫。


    算上赶路,离家已近三个时辰,早就肚腹空空。


    在保家镇,颜祺只认识上次去的那家卖炸酱面的食肆,霍凌却说这次换家别的吃。


    “镇上好吃的不少,咱们满打满算一个月才来两回,我能带你吃一年不重样的。”


    今天吃的是白面大包子,里面的肉馅是切的肉丁,而不是剁碎的肉泥,单拿一个比颜祺的掌心还大,荤的是白菜肉馅,卖六文钱,纯素的是萝卜粉丝,只要四文。


    霍凌要了六个,三荤三素,因颜祺说自己只能吃得下两个,见包子铺门外的条凳上正好空着,两人干脆坐下来,吃完再走。


    颜祺咬着包子,研究着里面的馅料,见身边的霍凌几口一个,吃得很香。


    他暗自记下这滋味,想着回家说不定能试试看能不能调出差不多的肉馅,也在家发面蒸一回大包,算下来肯定比外面买的实惠许多。


    第25章 蘸酱菜 在山下睡了两夜,初二早晨霍凌……


    在山下睡了两夜, 初二早晨霍凌和颜祺就往山上去了。


    推开院门,景象如故,经历了一遭下山再上山, 心境与初来时不同, 颜祺对着面前住过七八日的小院, 亦生出到家的感觉来。


    “还是家里好。”


    他感慨一句,挽起袖, 第一件事就是去刷大个儿喝水的盆子。


    这只盆子是石头的,因不好搬动放在院里,半天不管水面上就要飘叶子,


    这趟没从山下带什么东西上来, 霍凌安置好空空的背篓,同颜祺道:“我进附近林子看一眼, 瞧瞧下山前设的套里有没有套上东西,要是有, 咱们今天中午就吃那个。”


    离得太近, 他没带大个儿,不消一刻钟就走到了地方。


    上回他在附近设了三个兽套,眼看竟是套着了一只獾子, 另两个里有一个绳子被咬断了,教那物给逃了去。


    他拎起饿得奄奄一息的獾子,摸了摸肉, 好在是没饿多瘦,够炖一锅的。


    红烧獾肉这道菜霍凌以前做过许多次, 独在山上得了野物,他口味重,多是酱烧着吃, 有滋有味地还下饭。


    拎回家给颜祺看,颜祺讶异道:“咋瞧着和我老家的獾子不一样。”


    他道老家的獾子又叫土猪子,生了个猪鼻子,不知道的见了还以为是野猪崽子。


    “我爹做猎户时常在秋日里猎土猪子,回来炼出獾子油来,除去自家用的,还能卖上好些,算是个年前的大进项了。”


    但霍凌拎来的獾子生了个黑鼻头,像狗鼻子,别的倒是挺像,他道:“巧了不是,你们那处的獾子叫土猪子,我们这也有老猎户管獾子叫山狗子,一样能炼獾子油,皮子也能卖钱。”


    接着打来盆水,熟练地将獾子放血剥皮,野物的血闻起来腥气重,独大个儿上来舔了一口,接着就摇尾巴等吃肉。


    “过去我常自己个儿在山里炖肉打牙祭,今天你也尝尝我治的菜如何。”


    霍凌自诩做饭的手艺还成,不过不常做,关外的汉子也是会进灶房的,基本都有一两个拿手菜,除非真是没长这份脑子的,譬如他大哥霍峰。


    “那我给你打下手。”


    颜祺也想尝尝霍凌做的菜,“之前在家时,英子还跟我说过,她小叔做的饭好吃。”


    霍凌勾唇道:“我回回做饭都是炖满锅肉,肉哪有不好吃的。”


    又让颜祺帮忙找找,屋里是不是还剩一个坛子底的酒。


    “正好拿来杀杀这獾子肉的腥气,这回用完,下次下山咱们想着再打些来。”


    酒这东西家里总要有,不单是为了喝,除却做菜去腥用得上,像是在山里受了什么厉害的皮肉伤,也能拿来浇洗伤处。


    赶山客的家里,酒是绝对缺不得的。


    颜祺去屋里翻出酒坛,试了试斤两,“确是剩的不多。”


    霍凌单手接过,晃两下凑近听声响。


    “也就还有个半斤,分一盏子出来,余下的一会儿喝了。”


    獾子肉下锅焯水去腥,撇去浮沫,捞出来时过一遍凉凉的山泉水,闻起来已有了清淡的肉香,不见腥臊。


    霍凌往锅底倒油,丢了一些个姜片、蒜瓣和八角、野花椒进去,家里料子不多,只两样却也够用。


    再将獾子肉搁入,翻着炒起来。


    焯过水的肉先得炒没了水汽,再慢慢煸到泛黄,继而加水加盐,淋上两圈酱油,等汤汁收了就能出锅。


    下面炖着肉,上面蒸着米,颜祺不需做菜,便提着篮子去家门口附近掐野菜。


    一顿饭总得有肉有菜的好,不然荤肉吃多了也腻味。


    这种想法也就是来了霍家后才有,以前家里人口多,一个月能吃两次肉都顶天了。


    大个儿得了霍凌的命令,一步不离地跟在他身旁,颜祺蹲下来时摸了摸它的耳朵。


    掐了一把野葵菜,颜祺顺道还发现了一丛小根蒜。


    小根蒜的茎叶像葱叶子,地底下根上连着个小小的白嫩蒜头,也就抵得上大蒜一个蒜瓣大小,他们老家也有,到了时节常拿来凉拌了吃。


    他细看发觉没认错,欣喜极了,赶紧将这一丛都刨了个干净,快步回家端给霍凌看。


    认真算起来,有日子没吃过了。


    “这山里野菜真是风一吹雨一落,没两日就是一片,这野蒜正是生嫩的时候。”


    霍凌见是小根蒜,同样犯起馋。


    “年年就盼着这一口,和肉一道吃解腻得很,咱们洗干净了,直接蘸酱,就是不知你吃不吃得惯。”


    “那我尝尝。”


    颜祺也知关外喜欢吃蘸酱菜,好些个菜蔬都能洗干净了生吃,他想不出是个什么味道,不过愿意尝尝,毕竟有个词叫入乡随俗。


    野菜洗起来麻烦些,先抖去浮土和泥巴,摘去不太好的老叶,余下的丢进水盆里洗净。


    霍凌挑了两根嫩葵菜给大个儿,大个儿张嘴含进口中,嚼两下咽了,不过再给就不吃了。


    清晨上山时他就留意到大个儿在山里寻草吃,估计是肚子里不太舒服,很多人不养这些,所以不知,其实动物和人一样,身上有个什么不舒坦的都会去找草药。


    虽是如此,他摸了摸大个儿鼻头,见是泛凉湿润的,精神头也足,料着该是没什么大碍。


    晚食上桌,霍凌给颜祺夹了一块,让他定要多吃些。


    “獾子肉是滋补的,咱们这处女子哥儿家坐月子时常吃。”


    “我们那边也有这说法。”


    颜祺咬了一口肉,嚼了许久才舍得咽下去,獾子肉有股猪肉都比不得的丰腴的香味,偏又没有肥肉那么腻嘴。


    再配上被霍凌炖到有些浓稠发亮的汤汁,拌着干饭吃,真是能把人香一个跟头。


    大个儿得了獾子连肉的骨头,在旁啃得“咔嚓”作响。


    一并“咔嚓咔嚓”的还有正在吃小根蒜的霍凌和颜祺,后者学着用手拿菜去蘸酱,酱是现成熟酱,前日去集上时买的,还给哥嫂也带了一罐子。


    这时节野菜出来了,酱就吃得多,过一阵子等家中菜地出了菜苗,还能续上继续吃。


    小根蒜入口是有些辛辣的,但只要够嫩,回味里还能品出一点甜。


    霍凌一口蒜一口肉,还能咂一口小酒,直觉自己已是过上了神仙日子。


    颜祺闻着淡淡的酒气,知晓这一碗的量远不至于让霍凌吃醉,霍凌见他一直往酒碗上瞅,想了想,拿了根干净筷子来,蘸了蘸递到他唇边,挑眉笑道:“如今药也喝完了,倒是能舔一口。”


    这般用筷子尖蘸酒的,多是当了爹的汉子逗孩子的,颜祺幼时也被他爹这么逗过,辣的他直吐舌头,从那以后再也没上过当。


    可如今霍凌的筷子递来,他却控制不住地探出舌尖舔了一下,入口依旧是辣,害他一下子闭紧嘴巴眉头紧锁。


    霍凌没想到他这么实心眼,赶紧倒了水让他喝。


    颜祺漱了漱嘴,把舌尖那一丁点辣味压了下去,总算舒了口气。


    “真有这么冲?”


    霍凌不解地咽一口酒,“这坛子还不算多烈的好酒,比不得喜酒那日买的。”


    颜祺用手背贴了贴脸,只觉得脸颊都热了,看来对于酒这个东西,自己当真是无福消受。


    霍凌遂保证,以后再不拿酒来逗他,颜祺有些哭笑不得,所以汉子刚刚真是在逗自己,就像大人逗孩子那般,可自己都多大了。


    也就是他们二人独在山上,家中没有长辈管束,不然成日没个正形,怕是逃不过几句说。


    这点子酒本该不至于让人酒气上头,可夜里熄了灯,颜祺仍觉出霍凌的不一样来。


    枕头起先还在炕头,后来不知怎的到了腰下,一回来罢又是一回,身上人垂下的发丝扫在唇间,到后来一并变得有些濡湿。


    ……


    本该第二日进山挖野菜,最后隔了一日才去成。


    走前霍凌蹲下身,给颜祺扎好绑腿,药囊两个分别悬在颈上和腰间,又给小哥儿寻了一柄小锄头。


    他自己则除了锄头和匕首,还另带了一把弹弓。


    “是为了给侯大哥打飞龙?”


    颜祺看见霍凌在挑拣着一个小布口袋中的石子,汉子解释说这些是给弹弓使的弹子。


    多是赶山时看见,觉得合适,便捡了收起。


    霍凌装好后道:“咱们下回下山还待十来日,打了来家也养不到那时候,且等临下山前两日我去下几个套,再揣着弹弓去转两圈碰运气。”


    他今日带弹弓纯是为了给自家添菜,夫郎太瘦,昨晚上箍着腰,依旧是薄皮肉下一层骨头,本还以为自己收着劲道,不成想早起迎光一看,那处都留了印子,惹他愧了许久。


    既如此,如何能不顿顿吃肉补着。


    又想还得多寻些山货带去大集换钱,好多买些白面,比起粗粮,谁不知细粮更养人。


    出门时霍凌唤大个儿,大个儿习惯性地拧过身子,用脑袋蹭一蹭院门口颜祺的手。


    这是每回离家前它都要做的,大约是和颜祺告别,颜祺还曾笑说,说不准是觉得他手上总有吃食的香味。


    狗太机灵,知晓主人和谁亲,也知什么人待自己好。


    霍凌见状,浅笑道:“今天咱家人都进山。”


    颜祺顶着大个儿略有些迷茫的黑珠子眼睛,转身关上院门,等到走出十几步远了,大个儿和刚反应过来似的,尾巴摇得开花,跑得太过兴奋,呼哧带喘。


    有这么个兴高采烈的狗子在前头,霍凌和颜祺也不由加快步子。


    颜祺一直留意着两侧山景,上山这些天里,他最远也就到过门前那条山溪和泉眼口上。


    大约走了一炷香的工夫,见着一株高树的树干,树皮都给剥了个干净,露出白惨惨的内里来。


    “这树还能活么?”


    他自小就听长辈说“人要脸树要皮”的俗语,都说树没了皮就只能等死,不禁伸手摸了摸,问霍凌道:“这是人干的,还是山里头的野物干的?”


    霍凌上前弹了弹树皮,“是熊瞎子干的,它们冬眠起来饿得肚子瘪,寻不到吃食时什么都吃,这树皮多是被它们啃的。”


    又道:“这种被剥了皮的树活不长,死了就成枯木,要么被山里人砍了当柴,要么倒在地上生蘑菇。”


    说到这里,他拉着颜祺去看附近另一棵松树。


    颜祺注意到这棵树同样少了一块树皮,但缺失的部分方方正正,是并不大的一块,且裸露的树皮被烟熏的发黑,上面还有些刻上去的纹路。


    “这总该是人刻的。”


    若是熊瞎子干的,那就不是熊瞎子,是黑熊精了。


    听夫郎这么说,霍凌笑道:“正是,这东西还有个说法,叫‘老兆头。’”


    第26章 老兆头 山风拂过,吹动碎发几缕。“你……


    山风拂过, 吹动碎发几缕。


    “你过来看。”


    霍凌指了指熏黑树干上的刀刻记号,上半部分是几个交叉的叉号,下面部分则是几条横杠。


    “这个叉是人数的意思, 横杠是山参的叶子数。”


    颜祺闻言凑近, 仔细数了数, “七个叉,四条杠, 也就是七个人挖到了一株四片叶子的参?”


    霍凌颔首,“四片叶子的山参又叫‘四品叶’,少说是五十年生的,再往上是‘五品叶’, 没有个百八十年生不出,从我爷那辈起就只听过没见过。”


    他颇为怀念地摸了摸这片树皮, “这方‘老兆头’是我爹留下的,他是当初那批挖参人的‘参把头’, 正是靠这根参, 才凑齐足够下山盖屋买地的银钱。”


    赶山客熏黑树皮显然是为了刻字方便,但因时间久远,细看之下, 会发现这些刻痕已变得斑驳浅淡。


    “这之后,没再听说过附近哪里还出过‘四品叶’,起码保家镇的集上没有。”


    没想到此处还和未曾谋面的公爹有关, 颜祺想了想,复问道:“那留下这个记号, 是为了给子孙看么?”


    “不是给子孙,而是给后来的赶山客。”


    霍凌指了指树下的林地道:“赶山客挖参有讲究,抬大不抬小, 抬参不取籽,凡是长参的地方,带走一株,过了几十年还会在原本的地方再生一株。”


    “我说句话,你别笑话我。”


    颜祺疑惑道:“既有这种好事,为啥不悄悄地挖,留个只有自己能看得懂的记号?等时机到了再来一趟,不还能再得一株参?”


    “这有什么可笑话的。”


    见一撮头发将要扫进小哥儿的眼睛里,霍凌用干净些的小指轻轻挑了一下,帮他撇到一旁。


    “我明白你的意思,莫说山参这样值钱的东西,就算是在山上发现了一个蘑菇窝,或是一片野菜地,不是关系近的,也轻易不会告诉。”


    但赶山客的规矩不同,在挖参这件事上,讲究一个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一株参从参籽长成时间太长,等能采挖时,说不定当时的人都不在了,与其藏着掖着,不如写在此处,无论是多年后自己得了、孩子得了还是毫不相干的陌生人得了,都是缘法。”


    颜祺听得入了神,一行有一行的讲究和规矩,再看向那树干时,眼神都有些不同了。


    两人离开后继续向前,深山中压根没有能称得上路的东西,至多只有兽道,能看出被野兽踩踏的草木,还有沿路遗留的粪便。


    “小心些,拉着我的手,踩着石头过。”


    半路遇见潺潺山溪,比家里门前那条要窄细,里面丢了几块大石头,颜祺紧握着霍凌的手,小心翼翼踩在上面跳到了对岸。


    “再过几个月,水里就有林蛙了,你以前见过没?”


    见颜祺迷茫摇头,他道:“其实就是山里的一种小虫合虫莫,你不怕就成,到了时节,大集上好些人扯着绳子卖晒干的林蛙,论串算账,一挂就是一大排。”


    “有些怕这个东西的,轻易不敢往集上去,咱家大嫂就怕这个,说活的时候黏糊糊赖唧唧的,晒干以后像大虫子,更吓人了。”


    颜祺以为林蛙是药材,问明白了才知是吃的,能拿来红烧或者炖汤。


    “那嫂子不敢看,敢吃不?”


    “你咋知道她虽然害怕但敢吃,说是做熟了就不长那样了。”


    颜祺笑弯了眼睛。


    “我想到我奶,她怕蛇,但有次我爹和我大爷两人从山上打了条蛇回来,做熟了她吃得也可香了,还说炖得烂糊,适合她吃,问她怕不怕,她说死了进锅都是肉。”


    虽说走山路动辄就是爬坡涉水,可一来不赶时间,霍凌走得慢,二来有人陪着,说说笑笑,竟不觉得多累。


    “前面有一大片猴腿菜,我年年都往这处来,不过今年还是第一次。”


    他领着小哥儿转过几棵树,面前出现一片平缓向上的山坡,猴腿菜根根直立,顶端打着卷,都是绿色的。


    这种野菜在颜祺的老家没有,他觉得稀奇,伸出手指扯了扯那个卷曲的地方,发现表面摸起来还是毛茸茸的。


    “这个要怎么吃?”


    “炒肉或者凉拌,野菜的吃法都差不多。”


    霍凌放下背篓,用衣袖蹭了下脑门上的汗,一入四月山里就明显暖和起来,为了防草爬子,衣服扎得严实不透气,可不就冒汗。


    “这个应当只有山上有,还得是靠近水的地方,太干的地方长不出。”


    他教颜祺怎么采,猴腿菜不用锄头挖根,直接上手掐断根。


    两人蹲在一起掐野菜,一时间耳畔都是清脆的断裂声。


    大个儿在旁边找了个地方坐下,时不时转下耳朵,一副站岗的严肃神色。


    猴腿菜太嫩,掐断的时候几乎不费劲,怕散乱着放在篓子里压坏,他们凑成一捆就扯根草捆一下,然后一捆挨着一捆放。


    采野菜对于霍凌而言,都算得上是偷懒了,他跟颜祺说要是累了就去旁边坐一会儿,他自己继续干。


    “蹲久了腰疼。”


    颜祺想到昨天自己腰疼的缘由,又默默揪了一根草捆菜。


    “这点活而已,不累,我和你一起。”


    霍凌见此也就没再说,不过手上却是加快了速度。


    “大个儿,你吃不吃?”


    等把这一片采完,时间已过去挺久,颜祺看着满满一篓子的猴腿菜,心满意足。


    他捡起一根漏掉的,碰了碰大个儿的鼻头,大个儿打了个喷嚏,转头去叼了节树枝过来,要和他俩玩。


    于是霍凌和颜祺轮换着,扯住树枝的一端,大个儿则咬着另一端往后拽,一旦人拽不过它,树枝脱了手,它就高兴得对着树枝汪汪大叫。


    “大个儿的眼睛也好了,不如明天给它洗个澡。”


    颜祺一直惦记给大个儿洗澡,大狗不常洗,身上还是有股狗味在的,他和霍凌都喜欢狗,虽是不嫌弃,但毕竟天天也进屋,能干净点肯定更好。


    “那我明天早些回来,咱俩给他洗。”


    颜祺觉得脖子后面有点痒,去挠的时候听见霍凌这么说,问道:“明天咱们不进山挖野菜了么?”


    “天天来多累得慌,你要是想来,那就隔一日来一次。”


    他顺着小哥儿的动作去看脖子后,不看还好,一看就看见一只刚贴上去的草爬子。


    说了句“别动”,立刻就给拽了下来,直接捏死。


    “这草爬子真是哪里都有。”


    平常叮自己的时候,霍凌还没觉得这虫子如此不顺眼,现在看它趴在颜祺的肉上,顿时觉得碾碎了都不解气。


    “我再看看有没有别的。”


    他轻压小哥儿后脑勺,让人低下头去,还把衣领往下扯了扯。


    但看来药囊是有用的,只这一个,别的暂且没看到。


    “回去咱俩脱了衣裳,互相看看。”


    颜祺含糊地“嗯”了一声,霍凌反应过来,不由故意笑道:“怎的,是不是想歪了?”


    “我可没有。”


    小哥儿害羞,支吾转身,却被霍凌揽着后背再次转回去。


    山林中的日光都与外面不同,像是头顶多了个树冠枝桠叠成的棚子,亮堂却不觉晒。


    汉子倾身,却只在他耳朵上亲了一下。


    迎着光看,小哥儿的耳廓也有一圈绒绒细毛,说像猴腿菜就属实煞风景了,但也确实惹人心动。


    想咬。


    休整片刻,霍凌打算去看看记忆里的几棵刺嫩芽树能不能采,半道运气好,遇见了一些个野山芹。


    芹菜有股特别的清香,隔着一段距离就能闻到。


    “这个包饺子最好吃。”


    霍凌掐了一撮叶子闻了闻,觉得口水都要泛出来了。


    “就是现在天热了,咱们不好带猪肉上山,不然可以包个芹菜肉饺子。”


    颜祺蹲下来看了看山芹的根,“你说咱们连着根带回去,栽在地里浇点水,能不能活?要是能活,就等下山那日再挖了带走,到家给你包饺子吃。”


    虽说也能趁着临下山几日,再来山里找找有没有山芹,但赶山这件事往往没那么巧的。


    山芹不像猴腿菜和野葵菜,会成片生长,多是东一点西一点。


    他又道:“活不了也不怕,要是见着打蔫了就再挖出来,我琢磨琢磨包个素饺子。”


    比起霍凌,他能做的事不多,烧饭算是其中一个,所以霍凌想吃什么,就总想让对方快点吃上。


    “好,那就试试,也不费事。”


    霍凌自不会反驳夫郎,他找出锄头小心刨了两下,提出来时根上还连着许多土。


    “以后进山要是再看见,也挖了移回去,家里吃不完的也能去集上卖,这个在山下轻易寻不到。”


    颜祺点点头,“越是少见,那些城里人越稀罕。”


    “可不是,兜里富裕的成日吃好的,反而惦念这一口山野滋味。”


    野山芹生得挺高一节,上面的叶子翠绿偏小,乱蓬蓬的一团,很是喜人。


    两人背着两篓子绿,在山中复转过几道弯,爬了两道坡,终于望见了三棵刺嫩芽树。


    这树乍看长得和枯枝似的,通身都带刺,只有发芽的地方冒出一簇叶子,有点像香椿芽。


    “还是太小,现在摘了可惜了。”


    霍凌比划了一下大小,颜祺听罢道:“那正好,等下山前一天咱们再来采。”


    刺嫩芽是最贵的野菜,要是因为不太水灵而损了价,那可就吃大亏了。


    第27章 包饺子(小修) 移栽回来的野山芹共是……


    移栽回来的野山芹共是五棵, 暂且都在后院菜地里长得不错,但今早颜祺去看,发现其中有一棵最壮实的打蔫了, 他觉得怪可惜, 但手上也没客气, 直接把菜挖出来洗净,拿进了灶屋。


    原本就在想今天中午吃什么好, 霍凌什么都吃,不挑拣,反倒难做。


    不如和上回说的一样,用这个包一顿芹菜饺子。


    若是在山下, 他多半会用芹菜和豆干子拌馅,这两样炒在一起不难吃, 包成素饺子差不了。


    但在山上,想吃口豆腐或者豆干子不容易, 且不说豆腐易碎, 天一热这些个豆子做的新鲜东西坏得还快,带上来不赶紧吃了也是浪费。


    里外转了两圈,他找到放蛋的篮子, 数了数里面还有多少蛋。


    当初上山时篮子里装了三十几个,早食时颜祺会吃一个,霍凌也会装一个带走, 吃到下山那日是差不多的。


    不过依旧能额外余出几个做别的吃食,像今日颜祺就打算拿三个出来做饺子馅。


    他先将鸡蛋打散, 倒进锅里炒熟,蛋液黄灿灿的,闻着一股油香。


    转而将面团揉好, 芹菜杆子剁碎,见离霍凌回来还有一段时间,颜祺洗了洗手,进屋拿了针线筐出来,坐在院子里缝起荷包上的最后一圈针。


    料子上的红豆刺绣栩栩如生,他开始绣时拆了好几次才继续,昨日收了尾,今日就能从绣绷子上摘下来缝合了。


    做这个绣活时他一直有意避着霍凌,现在一想到终于可以送出去了,心头乱了几拍。


    ……


    “今天吃什么?”


    午间,霍凌大步如风地回到家,又从背篓里掏出两棵野山芹,“路过看见了,正好给刨了来。”


    “吃饺子。”


    颜祺先答了话,接过山芹后忍不住感慨道:“这些个山菜真新鲜。”


    他忍不住把山芹举起,凑近闻了闻,眼睛微微眯起来,“芹菜好香。”


    “你喜欢闻这个味道?”


    霍凌说话间已经在院子里舀水洗脸了,见了小哥儿的动作不由笑道:“那咱干脆在院子里种些芹菜,这次下山问问村里有没有人家有去年收的芹菜籽,要是没有,就去集上买,上次说的苦菜种子还没买着呢。”


    “好,家里多种些菜,也省了从山下往上背,现在我常在家,浇水拔草什么的都能顾上。”


    种菜不是容易事,不比种粮食简单,赶上闹虫子,耽误一两天菜叶子都能啃光。


    过去山上只有霍凌,难免有疏漏的地方,只能种些皮实好养活的菜胡乱吃一吃,可颜祺想着这么大地方,就是种上十几样都种不满,样式多了,换着吃也不腻。


    种地他不嫌累,这都是能吃的东西,吃不完的晒成菜干子囤到冬日,一年四季都饿不着肚子。


    他是挨过饿的人,现在有时夜里做梦还会梦见逃荒路上的事,那种肚子里饿得发慌,连口水都没得吞的感觉能直接把他从梦中吓醒。


    “饺子面和好了?我和你一起包。”


    大口灌了一碗水,霍凌擦干净头脸上的水珠子抬步进屋。


    见颜祺已经准备好了饺子馅,满满一大碗,搓着手开心道:“今天有口福,赶上过年了。”


    “你尝尝咸淡够不够,我好久没拌馅了,有些拿不准。”


    颜祺递给他一双筷子,霍凌挑起一点抿了下,点头道:“我吃着正好,不咸不淡。”


    “那就好。”


    颜祺放下心来,上前揭开盖在面团上的笼屉布,见面醒好了,洗洗手擦干,熟练地切成一个个拇指肚大小的面剂子。


    霍凌则拿了一根擀面杖,占着案板另一角擀皮。


    这还是颜祺第一看霍凌擀饺子皮,擀得又快又好,他拿起来捏了捏,中间厚四圈薄,这样的饺子皮方便填馅,下锅也不容易煮破。


    “你擀皮擀得比我好。”


    他想到以前在家,过年包饺子时汉子都是不干活的,单在屋里吃酒说话,只等着家里的媳妇夫郎、闺女哥儿忙活完了端上桌。


    所以此刻和霍凌一起包饺子,让颜祺觉得很新鲜,尤其很快发现他俩包饺子的手法还不一样。


    霍凌是先捏中间,继而将两头各朝着中间捏一下,从背面看能看见饺子的两个褶。


    颜祺则是先全都平着捏住,然后两只手并用,将饺子搭在虎口处,往中间挤一下。


    两人包的饺子摆在一起,一个大一个小,一个是扁扁的,一个是大肚子,惹得他俩都笑起来,且都觉得对方包得更好看。


    于是你教我,我教你,折腾半晌,玩乐一般,没多久便全部包好了。


    想着霍凌能吃,这回一共包了六十个,都是皮薄馅大的,摆了满满一盖帘。


    就这颜祺仍怕不够吃,因白面和鸡蛋都少,他是省着用的。


    抬头想起还有揪下来的芹菜叶子,遂多舀了些杂面,烙了两张芹菜面饼。


    “开饭!”


    饺子出锅,霍凌端着进堂屋,因这处有个桌子,他俩就不去屋里炕上吃了,不然还得多走几步。


    大个儿一听吃饭了,也蹲在屋门口等着,霍凌给他掰了几个热过的菜窝窝。


    大狗不等他起身,就已经埋头苦吃起来。


    霍凌吃饺子不爱蘸醋,直接一口一个,芹菜鸡蛋馅的以前还真没吃过,这是头一回吃,没想到味道很好。


    “等下山跟嫂子说,让她和大哥也包着尝尝,家里蛋多,吃几个比买肉便宜。”


    颜祺同样咬了一口,一个饺子分两半吃,对味道也颇是满意。


    其实尝馅的时候他觉得有点咸了,幸而煮熟之后配上面皮吃正好,看来自己的手艺没退步。


    白面饺子实在太香,小哥儿吃每一个时皆是细嚼慢咽,舍不得咽下去,就像上次吃白面包子一样。


    以至于桌上一共三大盘,霍凌都吃完其中一盘了,他眼前的盘子里还剩一半。


    另一边大个儿早就风卷残云地吃完了自己的饭,连饭盆都舔干净了,见他俩还在吃,便趴在门口,把下巴放在门槛上往里看。


    霍凌在盘子里挑了挑,发现有一个压在底下的破了,他看一眼颜祺。


    小哥儿明白他意思,莞尔道:“给它吃一个吧,就当尝个味。”


    饺子丢进饭盆,大个儿直接一口吞了,也不知到底尝没尝明白。


    “就这一个,多了没有了。”


    大个儿听得懂霍凌的话,也知主人的吃食不是想讨就能讨到了,能混一口也是赚,饺子囫囵下肚,它也不在门口守着了,自顾自去院子里溜达。


    坐回原处,霍凌浅笑道:“要是大哥看见了又要骂我,说我太惯着大个儿了。”


    乡下的狗都是吃剩菜剩饭,有多少吃多少,没得吃就挨饿,或是自己出去找东西吃,饿极了也会捉耗子。


    估计放眼全村,吃过白面饺子的狗也只有大个儿。


    “山里不比山下,山下偷鸡摸狗的毛贼都不多见,咱们看门护院,你进山赶山全靠它,吃一口也没什么。”


    他听霍凌讲过,在山里不是没遇见过野兽,而一旦遇见,大个儿是真的会往上冲。


    猎狗护主是本能,哪怕知道打不过也不会往后退,别看它平日在家偶尔还要撒个娇,实际正事上没掉过链子。


    在颜祺心里,早把大个儿也算成了这个家的一员,实际霍凌也是这么想,不然当初相看的时候为何还要颜祺见大个儿。


    有一说一,当初要是大个儿不喜欢颜祺,他多半不会领这个夫郎回家。


    他相信有时候狗看人,比人看人更准。


    “趁今天太阳大,不如给大个儿洗个澡,我下午就不进山了。”


    吃完饺子,两人收拾了饭桌,一道去院里看了看上午带回来的山货。


    除了颜祺已经认识的几样,还多了个摸着有些硬的灰色蘑菇,长得还挺大。


    “这是个什么?”


    他屈指敲了敲,觉得像是在敲木头。


    “灵芝的一种,我们这都叫老牛肝,这个已经生了好多年,在树上木化了。”


    “怪不得摸着像木头。”


    颜祺捧着这个大蘑菇问霍凌,“那这个肯定不能吃了,是卖给药铺么?”


    霍凌道:“新鲜老牛肝也没人吃,不好吃,多是晒干了泡酒,多少有点药效,但更多时候是放家里当蚊香用。”


    他掰下一块,去灶台下引了个火。


    颜祺见那老牛肝被点燃后冒起泛蓝的烟,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随之扩散,不过不算难闻。


    霍凌甩了几下,把零星的火点子灭掉,随手将老牛肝搁在一个破碗里,放在墙角。


    “等夏天蚊虫多的时候,就点上这么一块,能烧两三晚。家里养牲口多的,也会用这个去熏牲口圈,比点草药烟小一点,燃的时间还长。”


    颜祺摸着老牛肝冰冰凉凉的表面,想到一事,问霍凌道:“以前听人讲,百年人参,千年灵芝,山里真有千年的灵芝么?”


    要是真的有,恐怕要长到洗澡的盆那么大了吧。


    霍凌沉吟片刻道:“我觉得没有,山里能入药的值钱灵芝是赤灵芝和紫灵芝,长出来后不及时摘了去,就和地里的蘑菇一样烂了,哪里能活千年?别说千年,第二年都活不到。”


    而像老牛肝,还有其它几样不值钱的灵芝,倒是能生多年,第一年掌心大,第二年碗口大,霍凌见过的最大的老牛肝比得上一个大冬瓜。


    但话不能说死,山中人迹罕至的地方,说不定还藏着没被发现的奇珍异草。、


    见颜祺还抱着老牛肝看,他道:“山下家里还有,年年都用不完,至于山上咱家用的,我还能再寻,这一块你倒是可以送去给明哥儿。”


    颜祺听罢有些高兴,他知霍凌和林家打交道,纯是因着自己和肖明明的交情。


    “这几天我在家门口附近采了不少野菜,也想给明哥儿带去些。”


    霍凌听出颜祺字里行间是在征询自己的意思,他很清楚,野菜是颜祺自己采的,所以才会问,像是老牛肝,如果自己不提,小哥儿绝不会主动问能不能送人。


    “想带就带,家里大小事,没什么你不能做主的。”


    霍凌看着小哥儿,扬起唇角道:“就连我都听你的。”


    还没等颜祺说什么,大个儿突然叫了一声,霍凌失笑,“对,还有咱们大个儿。”


    “做主”这两个字离颜祺有些远,过去在老家,就连他娘也做不得什么主,上面有他奶,家里还有大娘在,最多能管教管教自己的相公和孩子,多了是说不上话的。


    嫁过来后虽然霍凌也让他管钱,可遇见什么事,颜祺第一反应还是去问家中汉子的意思。


    现在被这么一说,加上大个儿凑热闹的一叫,他展颜道:“那……那我到时候分一分,一半给哥嫂留着吃,一半送去林家。”


    而大个儿的这声叫唤也提醒了霍凌和颜祺,要趁日头落下去前给它洗澡。


    事不宜迟,等颜祺抓好一把皂角,两人直接赶着它进水。


    不管大个儿“嗷呜嗷呜”的抗议,非常坚决地把它按在里面,从头到脚洗了个干净。


    第28章 刺嫩芽 因为洗澡,大个儿整个下午都没……


    因为洗澡, 大个儿整个下午都没精打采,直到晚上,晒足了太阳后毛发变干, 它才乐意往主人身边凑。


    中午和的面还剩一些, 晚上颜祺往其中添了半碗, 做了一大锅白菜疙瘩汤,大个儿跟着一起吃, 吃饱喝足后瞧着已全然忘了洗澡带来的不痛快,绕了一圈又回去把空饭盆舔了一遍。


    大个儿在山上是每天都能吃到肉的,多是自己打的野食,霍凌也说大体格的猎狗就是要多沾荤腥才能长得壮实。


    平日里给的窝头和菜饭, 对于大个儿来说就是混个水饱,可因颜祺做的味道好, 它依旧爱吃得很。


    饭后颜祺拿了块洗干净的旧抹布给它擦嘴,霍凌挑水回来, 见夫郎扶着大狗脑袋, 目光温和,不知不觉就也凑了过去。


    院里独一张小板凳,让颜祺坐了, 他干脆蹲下来,正好在大个儿身边。


    颜祺给大个儿擦干净,朝旁边一看, 以为霍凌找自己有事。


    可是左等右等,也没等到对方开口, 他正欲打发走大个儿,去收了晾在院子里的衣裳,却教霍凌牵了下胳膊。


    霍凌伸手的时候全然出于本能, 压根没想到要说什么,等小哥儿带着疑惑的神情看过来,他才喉头微动,顿了顿道:“我肩膀有点疼,你帮我看看。”


    刚刚霍凌挑了两桶沉甸甸的泉水回来,扁担正好压在他指的那处,颜祺毫不疑心,催他进屋脱衣裳。


    “是有点红,疼么?”


    颜祺摸了摸霍凌的肩头,“以后挑水,你两边换着担,肩膀疼起来也要命呢,落下根子以后阴雨天更不好受。”


    “还行,不太疼。”


    霍凌的肩膀其实没什么感觉,要说酸胀还是多少有一点,多了就没了。


    他也搞不懂自己为何会扯这个谎,大约是因为颜祺素日都很克制,自己若不主动些,小哥儿甚至不会主动牵自己的手,最多扯一扯他的衣角。


    夜里更是如此,身下人害羞,总不肯出声,要不是某些时刻会溢出的三两申银和乱了的呼吸,霍凌都要怀疑是不是自己害得夫郎并不舒服。


    但像眼下这种时候,小哥儿反而是不设防的。


    颜祺不知霍凌在想什么,急忙忙地转身去柜子里拿药酒,回来后倒在手心,狠狠搓热了再向汉子的肩头揉去。


    他问了几遍力气够不够,霍凌都说不够,颜祺到最后都快在炕上站起来了,把那方皮肉揉得发红发烫才罢休。


    “等我再给扁担包个垫子,多缝几层布,这样就不会磨肩膀了,还有背篓的绳子也可以包一下。”


    前两日他又拆了一件霍凌的旧衣裳,实在是补都没法补了,于是他将其洗干净叠好,想着下回做鞋子用。


    缝布垫简单,霍凌的衣裳尺寸大,裁一条袖子就够用。


    提起针线活,颜祺一下子想起荷包还压在枕头下。


    他本想睡前摸出来给霍凌,这会儿看了一眼为晾干药酒而光着上半身的人,思索片刻,朝炕头处走了走,将荷包拿出攥在手里。


    “这个……是给你的。”


    说起来他没怎么送过别人东西,上次虽给霍英送了帕子,可那属于长辈哄孩子的,怎比得上绣了红豆的荷包,其中藏的深意并不难猜。


    凭他的薄面皮,给出去时多的话都不好意思说出口。


    霍凌不曾想到颜祺还准备了东西赠自己,顿时别说是本就不疼的肩膀了,腰板都直了起来。


    “给我的?”


    他接过来,欢喜道:“是个荷包?还是绣花的。”


    这年头汉子虽也有用荷包的,但大都是素色粗布的,亲爹亲娘给孩子缝荷包,基本不会费心绣花。


    因此绣花荷包就像汉子送给女子哥儿家的帕子、首饰,若在成亲前来往,没有那方面意思的话不会轻易送出手。


    成亲后也不见得人人都有,一来要有这份情意,二来要有这份闲心。


    而以霍凌的眼光,如何看不出上面绣的是什么,即使不识字,也知晓红豆的意味。


    “你何时绣的,我从没见你做这活计。”


    他不掩喜欢,问颜祺道。


    “每天做一点,我许久不绣花,绣的慢不说,细看也不怎么好,你别嫌弃。”


    霍凌听出一点弦外之音,推测小哥儿应当是有意趁自己不在家时绣花,心头欢喜愈浓。


    “哪里会嫌弃,我从未见过这么精致的荷包。”


    他仔仔细细看过几遍,重新压回枕头下。


    “等这次下山,我就带上,平日进山就不带了。”


    行走在外,东西掉在大路上尚还好找,掉在山里的什么沟沟壑壑中,可就万分难寻回来。


    颜祺搓了搓耳垂,说了句“我去把院子里晾的衣裳收了”就想走,反被霍凌拽住了衣裳。


    他因而一下子坐回炕沿上,汉子侵身而来,两人之间的距离倏忽之间变得好近。


    药酒的气味随之弥漫,颜祺抬手,掌心恰好触及霍凌未曾着衣的胸膛。


    这是第一次,在自己衣冠齐整的时候被舌尖撬开唇齿,他整个人都屏住了呼吸,感受到自己的腰身一点点不受控制地软下去。


    被遗忘在院子里的大个儿叫了两声,见没人出门陪它玩球,“嗷呜”一声跑去了后院,两爪并用开始刨埋在那里的肉骨头。


    ……


    下山前一日,霍凌和颜祺一起进山采刺嫩芽。


    除此之外霍凌还装了弹弓,上回进山光顾着采野菜,走的那条路也没见着榛鸡,即飞龙的踪迹,后续几天倒是遇见了,前后打了两只回来都没养活,怕到下山时不新鲜,便自家烧了汤吃。


    过去他没有专门卖过野物,弹弓的准头倒是不错,只力道收不住,都是奔着打死带回去直接吃肉去的。


    要是这回得了飞龙卖予侯力,往后指不定还有类似的生意,霍凌打定主意多练练弹弓本事。


    上回寻见的刺嫩芽树,已比初见时茂盛许多,两人小心着去摘上面的绿芽,遇见根茎很是肥厚的,就用小刀在根子上割一刀,免得掐下来不是整个的,到时就卖不了钱,只能留着吃。


    “特地留了两个鸡蛋,就等今天回去做个刺嫩芽吃。”


    颜祺听霍凌说当地都是用鸡蛋配刺嫩芽,城里食肆还有专门的菜,是将这野菜芽子裹着鸡蛋油炸。


    油炸费的油多,他们这等人家,不到过年是断不舍得做炸菜的,能炒个鸡蛋就已不差。


    说完没多久,小哥儿就让一棵嫩芽扎了一下。


    他飞快缩回手,对着光看了看,霍凌见此,也赶紧替他检查。


    “刺没进去,不碍事。”


    他搓搓夫郎的指头肚,见小哥儿蹙起眉头道:“忘了你说的刺嫩芽分公母的事了,一时没留意。”


    公的刺嫩芽不止树枝带刺,菜芽本身也带刺,吃起来有些扎舌头,但不是不能吃,只是价钱便宜,母的能卖到二十文一斤,公的就只值十文。


    霍凌把匕首给了颜祺,他自己皮糙肉厚,不怕扎。


    “你用刀割,揪着顶上的叶子就不怕被扎。”


    颜祺试了试,发现匕首也算顺手,便专心致志地割起矮处的刺嫩芽,高的那些无论公母都只能留给霍凌,他踮着脚也够不着。


    采完上次发现的几棵,霍凌又带着颜祺涉溪而过,去找寻其它刺嫩芽树。


    在山中水路是认路的关键,只要记得溪水走向,就能间接记得好些地方的方位。


    就像今日,霍凌指着脚下的山溪跟颜祺讲,如果迷路的话如何从此处走回山腰小院。


    “这边这一片更多!”


    穿过溪水,路过几棵被霍凌刻了记号的大树,以及被熊瞎子剥了树皮的树干,颜祺发现前面赫然是生在一起的十几棵刺嫩芽。


    “今天怕是能凑个二十斤。”


    新鲜的刺嫩芽水分足,一棵个头不小,卖的话颇为压秤。


    “怎么也能卖个三四钱银子了。”


    “差不多,这头茬的刺嫩芽价最是高,母芽往二十五文上喊一喊也使得,有人讲价就再让一让。”


    颜祺听着,点点头,他做生意的经验还没有那么足,此时才恍然意识到这是个常见的卖东西套路。


    只需把价钱往高了喊,前提是货的品相好,以及不比别家高出太多,买主降价后反而还会觉得自己占了便宜。


    两人搭伙做事,将眼前的刺嫩芽齐齐“剃了秃头”,也不必担心树会因此死掉,后面它自还会长出新的来。


    野菜大多没那么金贵,生命力顽强,怎么都能继续长,轻易不会枯萎。


    刺嫩芽价贵,也仅是因为常见于深山,少有人敢进来采摘而已。


    两片刺嫩芽相隔不远,结束后霍凌带着颜祺回到溪水边,让他把鞋袜脱下来拧一拧水。


    即使干不了,也好过现在湿哒哒的样子,一会儿走回家少说要一个多时辰,能舒服一点算一点。


    “让大个儿守着你,我就在附近林子里转转,这处榛鸡多,我先前几次抓着榛鸡都是在此处。”


    颜祺道:“你既是打猎,怎好不带大个儿,你也走不远,真有什么事,眨眼工夫就赶回来了。”


    霍凌果断摇头。


    “不好说林子里有什么,留下大个儿我放心,捉个榛鸡而已,还用不上它出力,你若不肯,我就先送你回家再出来。”


    如此一折腾岂不耽误更多时间,颜祺退一步答应道:“好,那我和大个儿在这里等你。”


    第29章 小愿望 林间绝非安静之处,风动、草动……


    林间绝非安静之处, 风动、草动、兽动样样皆全。


    霍凌手握弹弓,摆好了架势,若是有发现, 那枚石子随时可以弹出。


    头顶有鸟雀和松树, 或许还有游走在树干枝桠之间的长蛇, 时而还能听闻到远处的兽吼。


    他注意到一条路上有野猪刚刚经过不久的痕迹,默默避开, 莫说没有狗在,就算是带着大个儿,一人一狗也不够对付野猪的。


    往年野猪下山,往往要聚上十几个壮汉围猎才有胜算, 野猪皮厚牙利,真让它顶上一下肚子都能顶穿, 从前就听他爹讲过这么一档事,为了警醒孩子们别去招惹野猪, 说得好生吓人。


    “滋, 滋。”


    “滋,滋。”


    几声短促尖细的鸣叫响起,霍凌精神为之一振。


    榛鸡白日满地跑着找食吃, 夜里会在树下趴窝或上树睡觉,而它们呼朋引伴的叫声便是如此,既能听见就说明离得不远。


    他放轻步子, 循声而去,同时全神贯注地查看眼前的林地。


    其实对于猎户而言, 冬日落雪后是最好的捕猎时节,那时整个山都光秃秃的,这些个野物藏也没处藏, 假如胆子大,甚至还能用烟熏法去招惹冬眠的熊瞎子,或是掏蛇窝。


    像是榛鸡一身灰褐色的花纹,在草木繁盛的季节容易惹人眼花,在雪地就无所遁形了。


    虽是这么说,倒也难不到霍凌。


    他听着榛鸡叫,手中拉直弹弓,这把弹弓本身是鹿角打磨成型,弓弦也是用鹿筋做的,韧性十足,走出一段距离,果真发现七八只聚在一起,在地上啄食的榛鸡。


    石子射出,不偏不倚,正打中当中最肥的一只,那榛鸡应声倒地,其它的则受了惊四散而逃。


    又是“嗖嗖”两声,一枚射空,一枚射中。


    其余的已经跑远,霍凌暂没去追,上前翻看两只打中的榛鸡,这次他特地收了些力气,没把榛鸡打得只剩一口气,拎起来的时候还会“滋滋”叫。


    拿出准备好的细麻绳捆住鸡爪,他将两只榛鸡塞进没完全扎紧的布袋。


    赶山、打猎都看运气,今天得了开门红,他打算再在附近找一找榛鸡群,多打一两只带回去,便是侯力要不了那么多,也能留下卖给别人,换了钱给夫郎买肉吃。


    近来天愈暖,野物们能寻的吃食多了,比刚开春时活跃许多,关外称不上四季分明,可除去漫天飞雪的隆冬,其余时节变换时照旧是一天一个样子。


    靠着听声辨位,霍凌又撞见一个榛鸡群,打中两只,捆了爪子放好。


    之所以用布袋,是为了防活着的野物受惊而死,要真是没打死反而吓死了,前面的辛苦都成了白忙活。


    四只榛鸡,收成已算是不错。


    一会儿回去路上还能绕去兽套附近看看,那里面说不定也有所得。


    路遇一丛开得正好的锦带花,霍凌停下步子,上前挑拣着折了两串。


    这种花能开三个月,几乎见不着叶子,常有小孩子用它做成花环戴在头上,因枝条上满开花朵,长度足够,往往一串就够弯成一个花环的。


    霍凌小心护着花朵,加快了往回赶的速度。


    只是向前走了没多久,前方鸟群刹那间振翅而起,争相飞远。


    “呼啦——”


    一只野兔蹬着后腿快速跑过,几道矮小的黑影在树下穿梭,显然它们的来处有什么事在发生。


    霍凌判断出那正是通往溪边的方向,立刻紧张起来。


    ……


    “汪汪汪!”


    原本蹲在颜祺身旁,紧盯林子方向的大个儿摆出护卫姿势,冲着某处大叫,把临时编了个草笼子,想看能不能捉到几条鱼虾的颜祺吓了一跳。


    这架势绝不会是霍凌回来了,而是林子里有别的东西,颜祺赶紧套上鞋袜。


    手上没有能用的东西,他左看右看,最后在附近捡了一根足够长的尖头树枝,又从溪水里捞了一块石头,紧紧攥在手里。


    大个儿整只狗都挡在颜祺身前,颜祺几次下意识想往前走,都被大狗给挤回了原地。


    颜祺仔细去听,也没听出林中有什么奇怪的动静,人耳朵终究是比不上狗耳朵。


    他屏息凝神,随时防范着可能会到来的危险,等了不多久,前方嚯地闪出一道人影。


    颜祺一把握紧了树枝,待看清来人是霍凌后,耸起的肩膀才缓缓下落。


    “汪呜!”


    见到霍凌,大个儿的叫声也变了,却没有像平常一样跳着迎上去,而是依旧守在颜祺面前。


    霍凌见颜祺和大个儿都好端端的,颜祺还捡了树枝和石头在手,他心中升起浓浓的后怕,将两样东西接过丢掉,牵起小哥儿的手道:“咱们先走,回去路上说。”


    两人匆匆背起背篓,大个儿带路,急步离开了潺潺山溪。


    “你是说方才林子里有熊瞎子打架?”


    颜祺看着脚下路,分神听着霍凌的话,到惊讶处猛地抬起头。


    “听那动静,八成是的。”


    霍凌说罢,恰走到一个下坡处,他想要扶小哥儿一把,颜祺却示意不用,而是自己放慢步子,越过了脚下略陡的土坡。


    他将背篓的绳子往上拽了拽,不禁又回头看了一眼来路。


    “幸好没撞见,以后还是要带狗才好,隔着远路,狗能比人更早发现。”


    问题在于他们家唯有大个儿一只狗,原本想等到大个儿和母狗配种生一窝狗崽,他们抱一只养大,现在算一算,从母狗怀孕生产到狗崽能独当一面,少不得一年光景,哪里等得起。


    霍凌思忖片刻道:“等着看看有没有现成的半大狗崽子,只要是品相不差的,暂且先抱回来一只也使得,大个儿和别家要是能配成,生的狗崽咱们也要。”


    在山里生活,狗不嫌多,越多越安全,吃又能吃多少,吃再多也比不上遇险时的命重要。


    若能凑齐三只狗,再加一个霍凌自己,真遇上熊瞎子他都不打怵,这么一想,早该多抱两只狗回来养了。


    走出足够远,大个儿明显放松下来,尾巴松快摆动,还有闲心扑附近草丛里的野兔和野鼠,说明附近没了危险。


    霍凌想到自己急跑几步时丢掉的花,可惜道:“本还摘了两串锦带花给你,教我给丢半路上了。”


    “锦带花多得很,咱们再找找,总还能遇见。”


    颜祺感慨于汉子的有心,安慰他道。


    又顺着这话说起,想挖些野花回去种在院子里。


    “或者等入秋收集些花籽,明年开春撒地里看能不能长出来。”


    他们院子里有菜有果树,但空地仍有不少,要是种些花一定好看。


    虽然出了门就有大片山花可寻,总还是和自家里种的不一样。


    霍凌笑了笑,答应道:“好,我进山时要是遇见好看的花,就给你带回来。”


    因记得要查看捕兽的绳套,回家之前稍微绕了点路。


    到地方发觉其中三个得了货,当中有一个绳套是霍凌自己琢磨改动过的,专门在浅坑上扣了个柳簸用来捉榛鸡,免得入了绳套又跑了,不成想还真让他捉到一只。


    余下一个是野兔,一个却是只狐狸。


    霍凌收走了榛鸡和野兔,见那红毛狐狸还极有精神,一看就是刚中招没半日的,便解了绳套将它放了。


    颜祺看着也没觉奇怪,他之前就听霍凌说过,关外人是不猎狐狸的,此处信狐仙的人多,虽不是人人都会去狐仙庙里拜,可因都是从小听着狐仙故事长大的,断不敢轻易触犯禁忌。


    因此关外不见卖狐狸皮的,制衣帽的皮子中上乘的乃貂鼠皮,其次乃兔毛皮,最次乃狍鹿皮。


    “这个机关以后倒是能继续用着,榛鸡多见,什么都吃,掐几朵树芽花苞就能引来。”


    颜祺道:“不如在离家近的地方也设一个,你不在家时我也能出门看看,说不准就有了呢,趁鲜活时逮了最好。”


    霍凌觉得未尝不可,只是家里没有多余的簸箕了。


    “等砍些柳条或者棉槐条子来,再编上几个,把旧的拿去制陷阱,家里用新的。”


    回家后,活的野物关进草笼,水灵的野菜倒出来铺在草席上,免得在背篓里一夜将下面的压坏,卖不上价。


    看着满地的刺嫩芽,还有笼子里因警惕而团缩成一个球的兔儿和野鸡,颜祺已等不及想去大集上叫卖了。


    晚食吃罢,洒扫洗漱一番,两人便进了屋,为了明早下山而早睡。


    为了省灯油,灯自是早就熄了,只是躺下半晌,两人都尚没有什么睡意,倚在一起说着后日去镇上要做的事。


    除了卖野菜,还要记得问问侯力可打听到了董家村那户人家的品性,若是个好人家,霍凌打算牵着大个儿去“相看”一番。


    “莫忘了那鹿骨簪,定也早就做好了。”


    上回他们离开镇子前,找了个有磨骨簪手艺的老汉,将鹿骨放下,托人制簪。


    骨簪不值钱,那些个卖银簪的铺子是不接的,挣不得仨瓜俩枣。


    不过这等在家自接活的手艺人会做,还称赞了霍凌将骨头盘得漂亮,没有返油。


    霍凌很想说,他还打算给颜祺买个银镯子,只是他知晓大哥打算今年趁大嫂生辰的时候买一个送媳妇,他便打算再等等,自己是做弟弟的,不好抢在大哥前头。


    比起自己,大哥攒钱更不容易。


    因这个缘故,他把话头咽下去,并未急着告诉小哥儿。


    待讲回赶集摆摊的事,两人计算着,刺嫩芽能卖多少钱。


    颜祺想到什么,在霍凌怀中小声道:“从前我们村有个娘子擅做豆腐,是十里八乡闻名的‘豆腐西施’,她早没了男人,靠着卖豆腐拉扯一双儿女,那娘子大方又伶俐,我每回在她那处买豆腐,都有些羡慕她有能赚钱养家的本事。”


    他跟霍凌说起悄悄话,有夜色遮掩,胆子稍稍大起来,话匣子难得有些关不住。


    “我就是个普通农户家的哥儿,家里也没什么能传承的手艺,便是有,也只会传给我大爷大娘的儿子,和我没什么关系,这些话……我从没跟人说过,怕招人笑。”


    因此现在能和霍凌一起做小买卖,给他们的小家攒银钱,令他很是满足。


    能挣钱,就能挺直腰杆,他不怕累,只怕没有机会出力。


    霍凌低下头,下巴正好能碰到小哥儿的发顶,温声道:“谁说你没有手艺,你灶上功夫就好得很,那街上卖炉果儿的小娘子,卖三个能得五文钱,五文钱里便是只挣一文也不算少了,一天能卖两篮子,那可是几十个五文钱。”


    他想到哪说到哪,向颜祺道:“你要是也想有个自己的小营生,不妨试着琢磨个吃食出来?到时咱俩去赶集,我就陪你一道卖,左右不耽误什么。”


    第30章 鬼灵精 霍凌说的话,颜祺未曾放在心上……


    霍凌说的话, 颜祺未曾放在心上,或者说是不敢放在心上。


    他不觉得自己灶上的手艺有多么上得了台面,能令人舍得花钱买来吃。


    假如这档事和挖野菜卖野菜一样, 不花本钱也就罢了, 真要做吃食生意, 从锅碗瓢盆到米面盐油,哪个不费银钱。


    本钱花出去, 若真是赚不回个几分利,他又有什么脸面见霍凌。


    霍凌见颜祺一时不吭声,有些心疼地在被窝里搓了搓小哥儿的肩膀。


    他的夫郎是个极听话的小哥儿,虽骨子里有一股韧劲在, 面上显露的永远是长辈们最喜欢的那一副温顺乖巧。


    可以想见,从前他那未曾谋面过的老丈人和丈母娘, 是如何教导膝下唯一孩子的。


    一定是盼着他习好厨艺与针线,嫁一个门当户对的好汉子, 安稳平顺地度过一生。


    “我就是随便说说, 哪里有那本事。”


    颜祺勾了下唇角,“早睡吧,你也累了一天了。”


    方才说话, 他俩都快挤到一个枕头上去了,这会儿颜祺想往后退,躺回自己的枕头上, 霍凌却把他拦了一下子。


    颜祺:“……”


    说句实话,有些时候他不太能理解霍凌的“黏人”。


    分明是个自己在山里住了好些年的汉子, 缘何还能不抱着个人就睡不着觉了。


    他尚且还好,可就霍凌那姿势,维持一夜, 第二天起床总要肩膀痛。


    上回他瞧见,问了一嘴,汉子还不承认,想想也是无奈极了。


    思及此处,他没再乱动,任由霍凌把自己像只夏天纳凉用的长条竹枕一般嵌在怀里。


    因明日要下山,两人老老实实,什么多余的事也没做。


    小哥儿的耳畔枕着一抹有力而均匀心跳,没多久便入了梦乡。


    次日,照旧是漫长的赶路。


    有道是上山容易下山难,再加上昨日半夜连着清晨,山上落了一层雨,至今还淅淅沥沥地不停,他俩虽带着草帽,套了蓑衣,却是深一脚浅一脚,蹭了满草鞋的湿泥,走得心里多是烦躁。


    不料还未彻底离开山路,尚在山脚一圈时,大个儿一狗当先地冲出去,不知看见什么,回来又冲着霍凌与颜祺叫,示意他俩赶紧跟上。


    “大哥,你咋在这?”


    没走几步,就见霍峰笑呵呵地等在路旁,朝他俩招手道:“我这时辰果真没算错,正好接上你俩。”


    霍凌手上提着装野物的草笼,怕本就受了惊的兔儿和榛鸡淋雨生病,外头还裹了一层草席,碍事得很,提在手里多是不便。


    霍峰看在眼里,两步上前接过,霍凌手上一下子松快了。


    “多谢大哥,大哥是特意来的?”


    颜祺紧了紧背篓,朝霍峰招呼罢,不由问道。


    霍峰笑道:“这不一起床见着外头下雨,从前有山下雨小山上雨大的时候,还把山坡冲塌过,你俩今日又要下山,怕是路不好行,你大嫂也说,让我过来迎一迎。”


    他问二人山上雨势如何,霍凌道:“早上一阵下得不小,怪急的,我俩等了等才出门,不然还能更早些,大哥你等了多久?”


    “没多久,我也刚来。”


    霍峰转过身,走在最前,霍凌注意到他披的蓑衣早就湿透,显然出来有些时辰了。


    眼前一下子闪过许多画面,想当年他刚进山时,无论下不下雨,下山的路上都会看见来接自己的大哥。


    后来年岁见长,作为赶山客的经验也愈足,都已混成一把岁数娶不上媳妇夫郎的光棍汉了,实是犯不上让人接。


    即使如此,每回赶上下雨,大哥依旧会来,今天也不例外。


    他不禁开口道:“大哥。”


    霍峰回头看他一眼,“干啥?”


    霍凌顿了顿道:“没啥,就是叫一叫。”


    霍峰竖起眉毛,“你这混小子,拿你哥开涮。”


    说完自己却先笑了。


    兄弟俩拌起嘴来,倒和小时候没甚不同。


    大个儿不喜洗澡,却爱下雨,见主人们有说有笑,自己也顶着一身湿漉漉的毛,走出一串欢快的步伐。


    ……


    成堆的刺嫩芽被雨水覆了薄薄一层,虽是看起来更水灵了,可到底是明日才去卖,还是甩甩水晾起来更好。


    进门后颜祺就准备干活,喊霍凌一并去柴屋里取草席,叶素萍却让他别着急。


    “淋了一程子雨,急个什么,灶上烧了一大锅热水,咱们和糙汉子不一样,你先去洗个热水澡,把寒气散一散,别回头害风寒。”


    颜祺摸了摸自己的发梢,山风混着雨点子,草帽也遮不严实,适宜在山中行走的蓑衣更是轻便短小些,只能挡住上半身,下半身小腿到脚都湿漉漉的,确实有些寒凉。


    霍凌和霍峰周身也没少沾湿,但他俩火气旺,进屋也不觉冷,已拿了布巾擦干,解开头发晾着。


    “正是这个理,你快去洗洗。”


    霍凌听了大嫂所说,向颜祺道:“既如此,我和大哥也去洗一个,简单使热水冲一把就是。”


    叶素萍连连应道:“是了,咱家又不缺柴火。”


    又说要给颜祺的澡盆里切点老姜。


    “你不知你们上回上山后,英子就害了风寒,这两日才好利索。”


    霍凌和颜祺这才知霍英病了一场,怪不得刚刚进门见了人,不似从前那么有精神,他俩忙忙叨叨的,还当是下雨没办法出去玩,把这小姑娘闷着的缘故。


    “让小叔看看,是不是都瘦了。”


    霍凌招呼霍英过来,后者嘟着嘴巴往前晃,顺便告状道:“我喝好苦的药,我爹还不给我吃糖!”


    霍凌故作生气,板起脸道:“他怎么这样!”


    “就是就是。”霍英来了劲,鼓动霍凌,“小叔你要替我做主!”


    “你想小叔怎么替你做主?”


    霍凌忍着笑道:“是揍你爹一顿,还是给你买糖?”


    霍英低头摆弄手指,扭捏半晌,看罢霍凌又看颜祺。


    颜祺笑而不言,而霍峰和叶素萍其实也在门口站了半天了,只是特地没进来,想看看自家这老闺女究竟想做什么。


    成日里鬼灵精的,心眼子一万个。


    过了半天,霍英总算支支吾吾道:“小叔,我爹和我娘都说,打人是不对的,所以我觉得……买糖就行啦。”


    拐弯抹角到最后,还是想吃糖,可以说是意料之内,情理之中。


    叶素萍听到这里,哭笑不得地进来,轻轻扯一下她的耳朵道:“你就知欺负你小叔和婶伯。”


    霍峰也道:“你俩可别听她的,那日受寒夜里发热,赶着去麻儿村找马胡子,想起她前几日还说害牙疼,就让马胡子顺道看一眼,结果牙都坏了一颗!好在是早晚要换的,等掉了还能长出来,教她定要少吃糖。”


    见霍英还扁着嘴委屈巴巴,叶素萍吓唬她,“就长了个吃心眼儿,也不怕以后成了个豁牙子,人家都一排牙好得很,嘎嘎啃棒骨,独你缺一颗,再继续贪吃,那便缺好几颗,到时候人家吃肉,你只能吃豆腐!”


    这一席话说得有理有据,果真把霍英给震住了,再不提吃糖的事。


    等霍峰领着闺女去喂野兔,霍凌悄声向颜祺道:“我以后是不是也该给英子少买些零嘴,到底年纪还小,吃坏了牙是大事,时常犯了馋,惹得哥嫂也难管教。”


    颜祺知霍凌这个当叔的疼侄女,但落在这件事上,确实如此。


    哥嫂当然不至于为这个埋怨霍凌什么,可教养孩子不容易,他们也不好给人帮倒忙。


    回回在集上,也常能看见哭闹打滚非要爹娘买吃食的小娃娃。


    有些听话些,不买就眼巴巴地看半晌,扯着也就走了,有些明显更加顽劣,哭声能传二里地,坐在地上拽都拽不起来。


    颜祺想了想道:“一个月总归就两回,不妨以后少买些,撇去那等甜腻粘牙的,够吃个一两顿足矣。”


    霍凌看着有些烦恼,挠挠头道:“那就这么办。”


    他自己当孩子的时候不常有糖吃,毕竟在山里,买什么都不容易,且爹娘节俭,为了攒银钱下山买田地,除了粮食和盐糖等,其余吃用基本都从山里来。


    就连油都不打菜油,而是用野猪肥膘熬的猪油。


    如此钱少花了,日子却能过得不差。


    等他当上小叔,新鲜得很,觉得侄女像个小娃娃似的伶俐可爱,手上闲钱又不少,见什么好的都往家里买,被人打趣若是将来有了亲生孩子,怕不是要天上的月亮都爬上去摘。


    “等咱俩以后有了孩子,也要从小管着少吃糖才是。”


    颜祺本在端着一盏子热水喝,闻言险些呛到自己。


    然而却在霍凌转过身去提壶接水时,默默摸了摸自己的肚皮。


    算来他和霍凌成亲的日子还短,这会儿肚皮还没动静,应当也正常。


    而当初马胡子也说,自己身子弱,现下怀上其实对大人孩子都不好。


    撇开这些,孩子从来不是想有就有的,多的是成亲几年都无所出的两口子,往往落得一地鸡毛。


    要真是家家皆在此事上得偿所愿,城隍奶奶和送子观音的香火怕也不会那么旺了。


    胡思乱想一阵,小哥儿冷不丁听到霍凌喊自己去洗澡,看那架势,还是要一起去,他以为自己听错了。


    “你不是和大哥去洗?”


    霍凌却气定神闲,把布巾往脖子上一搭道:“都是为了省水,我和你一起洗不是正好。”


    这话听起来实是在理,颜祺没得反驳,就这么跟着霍凌同去了沐浴的小屋。


    直到一起进了大浴桶,周身没入热乎乎的水中,颜祺才觉得哪里不对,可惜为时已晚,他已抬手捂住嘴,不敢说出半个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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