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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71章  500两见成效!


    湾州开埠打了一个开门红, 第一批上岛的商户着实被岛上不同于大唐本土的人情风貌所震慑,头两天都有点回不过神,看什么都觉得新鲜。


    好在这种状态并没有持续很久,到了第三天, 商人敏锐的嗅觉开始发挥作用了。这时候再看岛上种植园可不只是赞叹, 而是一片一片待收割的银钱、尤其是武家的棕榈油,作为湾州城第一批出售的农产品, 很多人都对这种橙红色的油脂感兴趣。


    这油的成色虽然有点不寻常, 但味道却并无不妥, 烹饪出的食物也喷喷香,最重要的是价格足够便宜,哪怕算上海运的费用和损耗依旧比菽油廉价, 粗算一下利润很是丰厚。


    就这还是空船过来的成本,若是再贩运一些货物来湾州, 那船只的损耗和费用还能进一步摊薄,能赚的就更多了。


    做生意的都是算账的好手, 心念一动就知道是个发财的好路子, 马上有人开始榨油坊接洽,想要买下这一批全部的棕榈油。


    武平绩知道棕榈油能赚钱, 但他没想到竟然能赚这么多!娘的这钱简直是白捡的,除了赁个榨油坊,他几乎什么都没出, 送人上岛的那点钱跟赚回来的真金白银相比,那根本就不是个事儿了!


    “先看看,不着急, 这才哪儿到哪儿。”


    武平绩抹了把脸,又问起蜡烛坊和造纸坊的情况。


    这两样东西不如棕榈油受欢迎, 毕竟蜡烛的价格不便宜,纸坊大唐到处都有,武家的棕榈纸卖相一般,比不得本土那些打出了名号的花笺精致。


    但他运气不错,一周后有个路过的大食商队靠港,这只船队是来避风的,发现之前只有野蛮部落的海岛上忽然平地起了一座城,而且还颇具规模,于是便冒险上岸一探究竟。


    这一探,就舍不得走了。


    这是什么神仙地方!?这确定不是海外仙山吗!?好多东西连他们这些走南闯北见惯了大世面的海商都没见过!还有各种奇怪的饮料,尤其是那个叫咖啡,的怎么喝着还有点上头?!


    于是不怎么被大唐商人瞧得上眼的棕榈纸也有了买主——大食商人可不嫌弃棕榈纸的色泽比不上宣纸莹润,这不比他们本国使用的沙草纸好用多了?!最重要的是棕榈纸质地轻盈但又具备一定的柔韧性,只要长期存放一货仓能运走不少,便宜皮实的纸谁不喜欢啊?!只要能运回去就能大赚一笔,一夜暴富!


    除了咖啡、可可和棕榈纸,大食商人对玉米和土豆同样感兴趣。


    不过这些农作物都是非卖品,毕竟大唐本土还没推广完毕,怎么可能直接卖给番邦人,让御史知道肯定会被骂翻天。


    于是大食商人只能遗憾放弃。不过他们这趟也不算白来,他们船上从大食和天竺采买的香料在湾州售卖了不少,那位姓薛的司农寺丞出面谈到了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并且约定以后要是还有需要,可以先来湾州城洽谈,预约明年的加工产品。


    这次售卖的咖啡和可可都是之前从米洲带回来的存货,数量不算多,可以作为大食商人试水的样本。


    大壮发现大唐君臣对于咖啡的接受度普遍不高,反倒是这些大食商人十分喜欢。至于可可,这个就真只能做一个渠道推广了,毕竟李隆基也很喜欢吃巧克力,从米洲带回来的那点货一半以上都进了皇帝的肚子。


    想吃?那明年请早,售罄不候呢!


    大食商队靠岸的第五天,湾州城东篮球场迎来了开赛至今最受瞩目的一场比赛,由武家棕榈油对阵祁国公府。


    真说起来,这俩队伍的实力其实是在伯仲之间,距离绝对的霸主玉米酒(汝阳郡王府)队还有一定差距,目前在城中的总排名并列第二。


    那为什么受瞩目呢?主要是这俩队的作风都十分高调,从不吝在赛前疯狂造势,在赛中雇人摇旗呐喊,赛后对对手大开嘲讽,营造出一种极其嚣张的比赛氛围。


    俗称,球霸。


    可想而知,当两个全城闻名的球霸碰在一起,这赛前的氛围会有多火爆,整个湾州城都被点着了。


    比赛的前一天,武平绩和小钟管事各雇佣了一只锣鼓队,敲敲打打沿街造势,为自家球队加油鼓劲。


    湾州城就这么大,两队人很难不走个碰头,一时间锣鼓喧天喊声震地,两伙人互别苗头,差点喊出了火气。


    军屯嘛,看热闹的时候都喜欢起哄,但李琮治军严格,军屯私自斗殴会被重罚,所以不敢闹事的两方人马都憋住了火气,准备在球场上一较高下。


    这就导致今天傍晚的比赛格外激烈。


    现在军屯们已经很习惯在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后,晚上成群结队去球场看球,作为日常的休闲娱乐。


    这可比赌钱打架好太多了,虽然其中也免不了有人坐庄开个赌局,但因为有官方的赛事竞猜在,私庄也成不了大气候,李琮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其实李琮一开始是不太接受大壮推广篮球的,毕竟军屯的任务是列战和耕种,晚上打球白天精力不济,不但影响城中建设,还会削弱军队的战力。


    可等他亲眼看过一场球赛以后,李琮的想法马上又变了。


    练兵最重要的是什么?是服从和配合。行止有度的纪律性在战场的效力远超单枪匹马的勇武。而篮球刚好可以训练团队默契,一只队伍就是一个伍,伍长就是队长,球场如战场,这可比单纯的操练快多了。


    因为有上午的事儿,今晚的赛场氛围极其紧绷,祁国公夫妇和武平绩都是亲自到场,李琮半推半就地被李琎拉来看热闹,实则内心十分期待。


    裁判,是大唐篮球界的功勋金哨薛寺丞。


    大壮是纯纯被兆鹏程拉壮丁的,因为知道今晚的比赛引人注目,兆刺史也想趁机招商一波。


    不得不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话是有道理的,比如兆鹏程之前好好个书生,正经科考晋身到丰岳县做官,那时候还是个循规守矩的端方君子,稍微出格点儿的事都不敢做。


    现在可倒好,跟大壮打了几年的交道,兆鹏程都无师自通搏流量的诀窍了。就比如今天中午在街上两伙人的骂战,很难说没有衙门的人在背后推波助澜。差役们一边强力镇压,一边撩火挑拨,都不用武家和王家自己下场叫阵,现场已然起哄一片,气氛瞬间就被烘托到位了。


    在这种情况下,选派天下最权威的裁判薛大壮,谁也不能说他黑哨。


    “啧啧,这还是五人的篮球呢。”


    大壮站在场地正中,对他统爹歪了歪嘴巴。


    “这要是换成足球,嘿嘿……”


    足球暂时是不用想了,足球太费球,他们手里的橡胶可是不够用。


    现在篮球里的填充物是橡胶,以大壮的手艺暂时还做不出密闭的气门芯,在胶园的胶树出胶之前,天然橡胶真是用一点就少一点。


    “等会儿你小心着点,我看这两家的情绪有点不对。”


    748提醒宿主。


    “王守一对武家的劲儿有点大,武平绩明着不敢招惹他,等回去长安肯定是要向武惠妃打小报告的,到时候别把咱们给刮进去。”


    “放心吧统爹,我两边都收钱了,保证谁都不偏袒。”


    大壮一脸公平公正。


    “小钟管事塞给我500两银票,武平绩给了500两现银,我可一文钱都没多收。”


    748:……


    统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头一次见人收受回路还这样理直气壮的。


    但统现在也多少明白了一些人情世故,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收与不收相差不大,不收反而会让对方心生芥蒂。


    王守一两口子还好说,毕竟还有点旧情在。但武平绩就不好说了,别看现在武平绩跟他们的关系十分亲近,但统一直记得报警名单上的“小桃红”——之前跟他们连面都没见过便死命追杀,这次要真是因为拒收红包而让他记恨上了,以后这个节就没得解了。


    ……收,必须收,不收就是不给面子,不收就是有意偏袒对方。


    虽然只是一场篮球赛,但明显王武两家都动了真火,有时候贵族们的心态就是这样容易被搞崩,稍微磕碰一点就破防了,748可不想惹火上身。


    事实证明,大壮在人情世故这方面还是很有点子天赋的,一场比赛双方打得势均力敌,还都觉得自己占了便宜。


    至于占了便宜,为什么还会赢(输),那当然是对手实力不济(玩得太脏),跟薛寺丞本人是没一点关系的!


    ——敢收500两好处费,薛三肯定会照应他的,比如那几次他吹对方犯规,那就是自己占便宜了嘛!


    王守一就是这样想的,今晚武家在加时赛的最后时刻投入一球,力克武氏棕榈油,赢得非常艰难。


    再艰难,那也是赢了!


    要是没有薛三的助力,他家的球队很难拼过棕榈油。毕竟武家挑的都是一水的高壮猛汉,球风简单粗暴,拼身体自家这几个常随根本不是对手。


    结果在加时赛的时候,最高壮那小子竟然被薛三罚下场了!王守一坚信这是500两银票的作用,还有他跟薛三的深厚交情,唯有这样方能如愿以偿!


    薛三,拿了钱是真给办事儿啊!


    第272章  我劝你换一种玩法


    王守一输掉了比赛, 但他却并不怎么生气。


    一是这比赛打得的确精彩好看,最后时刻几次反转,不到最后一分钟根本看不出输赢,一分之差只能说是运气, 跟实力一点都不挨着。


    虽然薛三罚了他家的人下场, 但就算不罚那小子也坚持不住了,整个人都开始打晃, 几次还差点赚到队友, 不如罚下来还保留个体面。


    ——不就差了一分儿嘛, 咱这是寡不敌众,毕竟场上少了一个人嘛。


    而更重要的,还是薛三赞同了他把球类运动引入长安城的想法。


    这事儿最初是小钟管事先提的, 小钟管事十分看好篮球,一直在劝说国公爷把这套玩法带回京城。


    一开始王守一还有点犹豫, 毕竟京城最流行的是打马球,王公贵族众养了马球队的人家不少, 一出来都是连人带马一大排, 比篮球有排场。


    何况篮子球的场地就这么大,观赛的位置不多, 在小地方还能引发轰动,到了恢弘的长安城,这就有点显得小家子气了。


    但是很快, 王守一两口子就见识到了篮球比赛的魅力。


    节奏快、对抗性强、攻守异形只在瞬息之间,刺激的令人喘不过气。


    一开始王守一只是想赢,渐渐地他是真对这项运动着了迷, 开始研究各种战术组合,逐渐成了篮球的忠实粉丝。


    到了这个时候, 都不用小钟管事再劝,王守一已经自动自发地准备去当篮球运动推广大使了。


    于是他找来薛大壮,想问问这位“发明人”的意见。


    大壮来的时候还有点提心吊胆,心说祁国公不是为了我罚他人的事儿来找后账的吧,讲真我做的已经够可以的了,就他那支球风粗犷的队,真较真全罚下去都不冤。


    实在不行,500粮银票退给你,咱不要了还不成吗?!


    等真到了祁国公的临时住处,大壮很快发现是自己想多了。


    王守一不但没提黑哨的事儿,还一上来就又塞了他1000两的银票,说还是让他没事儿买茶喝。


    大壮:……南洋岛上哪有茶……


    “就是这个意思。”


    王守一嘿嘿一笑。


    “咱俩这么多年的交情,我有话也不绕弯子,我想买你这个篮子球比赛的玩法。”


    买玩法?


    大壮秒懂。


    王守一是想要比赛的运营模式啊!


    唔,说不定还有有奖竞猜的玩法,但这个真没法儿卖,不是大壮舍不得,而是怕王守一把握不住亏大钱。


    要知道,每次有奖竞猜的赔率那都是经过他统爹计算过的,一般人根本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这么复杂的计算量,更别提还要根据各种因素适时修改计算规则,祁国公府可没这种能人。


    庄家要是算不准,那就等于做慈善一样,不赔才怪呢!


    是以有那么一个瞬间,大壮的脸上是露出为难的神色的。


    毕竟跟王守一也认识挺久了,他真不想看到祁国公坐庄彩票倾家荡产,稳稳当当做个羊毛生意还不够赚吗?


    “也不全是为了赚钱。”


    王守一压低了声音跟大壮嘀咕。


    “……这不是想给陛下找点乐子嘛……前阵子被李林甫当众奚落了一番,我这脸上是真挂不住。”


    “你说我八百年不上一封奏折,怎么姓……李林甫就照着我的面子削,他是不是故意的!?我怎么得罪他了!?”


    大壮虽然在南洋岛上搞种植园的,但长安城里的事儿他也不是一点都不知道,某种程度甚至比定期收邸报的郯王李琮还看得清楚。


    这全是因为他开了二级宿主权限。二级宿主因为承担着高难度的系统任务,所以可以获得一些辅助的支持服务,背景世界新闻推送就是其中之一,现在大壮可以每天在任务面板上查询一次近期的世界新闻,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谣言和八卦。但这些信息都是万界系统从人类活动中直接捕捉到的,真假需要宿主自行判断,系统并不会调查核实。


    是以王守一在大朝被李林甫狙击这事儿,系统的新闻推送中也有描述。虽然是只言片语的边角料新闻,但事情的梗概也不难猜,不外乎是武惠妃联合李林甫对李亨进行了一次反扑,狠狠打压了陕王疯涨的势头。


    不过这事儿从表面上看是惠妃出手,但明眼人都知道没这么简单。武惠妃是后宫最会揣摩圣意的妃子,陛下要是真没打压陕王的意思,惠妃心里再恨也不至于这样急出手,毕竟现在太子还在,而寿王才刚刚回宫没几年,根本还牵涉不到储位之争。


    所以是李隆基对李亨不满意,或者说,李隆基对积极扶持陕王的王皇后不满意,所以才会放任李林甫当众嘲讽王守一。


    所以王守一着急了,想讨个巧宗去李隆基那里表忠心。但他闲散外戚当惯了,只能从自己最擅长的吃喝玩乐入手,便想着把篮球比赛这个新鲜玩意引入京城,讨陛下的欢心。


    倒也不是不行。


    大壮想了想,很诚实地给出了建议。


    “若是要带回京城,那我劝你还是换一种玩法。”


    他也不知道从哪儿又摸出了一只球,往天上抛了抛。


    “京城里贵人都喜欢热闹场面,篮球虽然好玩但排场不够大,要不你试试足球?”


    “就是这足球的耗费可要比篮球高了,而且还会非常费球,国公爷得有个心理准备。”


    费钱?这算事儿吗?!


    闻言王守一的眼睛开始发亮。


    不怕费钱,就怕薛三不肯说,他祁国公现在身板厚着呢,西北的羊毛线生意简直就是个聚宝盆,玩个球能怎么费钱?!


    大壮还能不知道他嘛,冷眼一瞧就明白他不惜成本,也就从善如流地介绍起足球的规则。


    场地大,皮球损耗高,但土豪不在乎。


    土豪在乎的是趣味性和排场,这一点足球比篮球适合,更大的场地能吸引更多的观众,相对简单的规则对新手也比较友好,体力好的都能参与进去。


    “足球的场地比篮球要大很多,双方各出11人,除了手,身体的其他部分都可以触碰球。十一人中有一人食守门员,守门员的任务就是阻止球被踢入己方大门,守门员是可以用手的,接下球之后由守门员开球,最后哪方进球多哪方就获胜。”


    王守一听得很认真。


    他是长安城里出了名的玩家,稍一过脑子就搞明白了足球的规则,也理解了为什么薛三说足球比篮球更适合引入长安城。


    因为门槛低,可参与的人多,十一人的组合可以开发出更丰富战术,前锋、中锋,后卫、边卫、守门员的配置格局特点,包容性和容错率都比篮球更高。


    如果陛下想要下场,足球肯定比篮球更容易放水。篮球的五五人对抗制过于直接,陪陛下打球谁敢上去冲撞抢断?不冲不抢等于陛下自己投篮玩,这个拍马屁的度实在不好拿捏,一不留神就会让陛下扫兴。


    但足球就不一样了,足球的场地够大,球员之间也不是非要近距离接触,己方一个远传到陛下脚下,陛下再一路单枪匹马下底射门,守门员扑救不及,这不就皆大欢喜了嘛!


    单刀突围,不下森*晚*整*理于万军从中取上将首级,这样的风光哪个男人不喜欢,反正他是狠狠心动了的!


    “你说的对,篮子球的确不行,这事儿还得足球。”


    王守一认真地点头,还伸手拍了拍大壮的肩膀。


    “不愧是你啊薛三,陛下的喜好你真是拿捏的死死的,幸好我提前找你参谋,不然这回八成又要拍到马腿上。”


    “你放心,回去我就建一座足球场,赚的钱一成归你,你想什么时候来看球就什么时候来,你那个就是专座!”


    大壮:……不是,我说的是全民体育运动,你想的到底是什么事儿?!


    不过这事儿的后续他很快在系统推送的新闻简报中看到了。祁国公王守一夫妇从南洋岛湾州城坐船返回长安,一回来就拆了王府在城郊的一座庄子,在原址新建了一座标准足球场,带看台的那种。


    这两口子走的时候在湾州买了不少天然混凝土,足球场的看台就是用这些混凝土搭建的,据说承重能力一流,人上去跑跳打滚完全承得住,阶梯式的设计还能让场地尽收眼底,俯瞰整座足球场。


    王守一盖球场的时候没人知道他要干啥,但场馆落成后不久,祁国公府便向长安城的各家皇亲贵戚、文武百官都发了帖子,邀请大家去观看他发现的新搏戏——足球。


    按说祁国公是外戚,外戚与朝中文武相交,这事儿绝对犯李隆基的忌讳。


    但王守一请的人实在太多了!他甚至连前阵子当众骂他的李林甫都没落下!这就引起了李老三的好奇心,他想知道他这个大舅子葫芦里卖的是颗什么药,怎么把全长安城有点脸面的人家都一网打尽了呢?


    ——他连人家的家眷子息都没落下!


    于是当祁国公的请安折子送进兴庆宫的时候,李隆基欣然应允了大舅哥的邀请,定于三日后出宫去城郊的蒲镇足球场,观看由祁国公府举办的一场足球赛。


    他都说要去了,文武百官哪有一个缺席的,不但自己去,家里的女眷子侄通通都要去。郎君们轻袍广袖风度翩翩,娘子们珠翠满头袅袅婷婷,未及弱冠的小娃娃也不放过,但凡能出门的都给打包上了马车,车上背书的背书、拉弓的拉弓,俨然把这场观赛当成御前露脸的好机会。


    足球的规则?谁在乎啊。重要的是陛下!陛下!


    虽然他们不能亲自下场玩球,但据说祁国公建的这球场是一个环形的立面,被安排在哪个角落都有被陛下看到的机会,这不比宫宴的犄角旮旯显眼多了吗!?


    万一陛下看不到,被其他勋贵清流之家看到也是好的。而且自家也能借此机会把京里的适龄郎君(女郎)看个齐全,以后结姻亲也能做到心中有数。


    去!都去!


    都去看那什么球,一个都不能少!


    第273章  三叔和前夫


    球场落成当天, 李隆基穿着一身常服去了祁国公府在城郊的庄子。


    这庄子之前他还是太子的时候曾经来过一次,那时候老祁国公还在,王守一也没有得封,姐夫和小舅子两个一起打猎喝酒, 好不快活。


    多年以后, 世事无常。


    姐夫和小舅子变成了君臣,也不太可能再心无芥蒂的一起喝酒了, 这座承载着旧时记忆的庄子也没了。


    李隆基自认是个念旧情的人, 他现在居住的兴庆宫, 那是当年他潜邸时所在的兴庆坊,他的兄弟们知道他念旧,兄长宁王便代几位兄弟献出了旧宅, 让他在兴庆坊能建起一座新宫。


    唉,王守一这老小子也飘了, 连承载着跟皇帝共同记忆的庄子都不要了,这一点真不如他妹机灵, 他妹还知道拿过去的苦日子招他怜悯呢。


    不过也因为是这样, 李隆基心里对王家那点芥蒂倒是消散了不少。尤其是对王守一,这小子打从以前就脑子不灵光, 光长年纪不长心眼!


    所以王皇后帮扶李亨这事儿他虽然早就知道,他其实也没十分在意。毕竟他儿子多,最大的几个又都成年了, 成年皇子间彼此竞争是很正常的事儿,李隆基作为皇帝是乐见其成的。


    他近些年越发擅长权衡之术,驾驭朝堂靠得就是拉抬打压和牵制平衡。以前姚崇、宋璟、张说等人在的事后他多少还收敛着点。张说下台后再上来的这几任宰相, 那本事比之前的可真是有差距,越发被他玩弄于股掌之中。


    前朝操控的得心应手, 后宫也同样不能放过。李隆基其实很忌惮自己的后宫出现他祖母(则天大圣皇后)、他婶子(韦氏)、他姑(太平公主)这样的人物,近些年采选的妃嫔大都出身不显,没有家族助力,李老三觉得这样的女人才好掌控。


    不过新的问题又来了,妃嫔虽然成不了气候,但儿子能。尤其是几个成年的儿子,太子郯王陕王棣王鄂王光王仪王颖王等等,拉出来能站一排,近些年都开始在朝中崭露头角。


    李隆基早年间还挺高兴的,毕竟多子多福儿子还出息,这哪个男人能不显摆。


    可打从十年前的那场大病之后,他的想法就又发生了逆转,不但心里的怀疑重了,有时候看儿子们还开始有点不顺眼,有意无意总想压制他们。


    事情的起因是李隆基生的那场大病。他永远记得自己躺在寝宫昏昏沉沉,那些皇亲国戚、朝廷重臣大概是觉得他不行了,竟然在他的寝殿门口蛐蛐他,开始讨论要不要太子监国,提前准备他的后事。


    他那时候虽然意识不清,但那些人说的话他可都听得清清楚楚。虽然之后他靠着薛三的神药成功熬了过来,还狠狠地责罚了那起子小人,但打从那时候起,他看太子就不怎么顺眼了,连带着对其他的儿子也淡了许多,尤其是那几个已经成年,风华正茂的,李隆基总忍不住想要敲打他们。


    ——他这个做父皇的还没咽气呢,怎么就有人着急到去给他儿子纳投名状?!是真觉得他活不成了?呵呵,想搏个从龙之功也不用这么着急。


    于是之后他便开始有意无意的拉抬一些年幼的儿子,给他们脸面,帮他们攒功,让他们有资本跟几个年纪大的兄长竞争。


    比如郯王李琮在碛西干的好好的,他心念一转把人给召回京城,还放任王皇后操作李亨摘了碛西的桃子。不过李亨上任后他也不满意,又觉得王家的态度过于急切,于是借着李林甫的话头敲打了王守一,其实是在压陕王的风头。


    呵呵,这些小崽子别真觉得是自己有本事吗?


    他的这些儿子,之所以一个个能人模狗样的称王,那不全是靠着他这个做皇帝的爹?!要是没有他李隆基,李琮有多大能耐能平定西域,李亨又怎么镇得住突骑施暴乱的烂摊子?全都是靠了他!


    这样想着,如今的李隆基反而更喜欢序齿靠后的儿子们比如寿王李清、延王李洄、盛王李沐、济王李溢、信王


    李沔这几个。小儿子们天真无邪,这可比那几个已然有了自己心思的成年儿子顺眼多了。是以今天微服出京,他把寿王几人都带了出来,伴驾的更是由高力士采选回来的梅才人,这小娘子来自江南水乡,官话带着闽地特有的软糯风情,很是得他心意。


    总而言之,李隆基把这次行程定义为阖家出游,主打一个天伦之乐。


    皇帝的车驾到达的时候,收到消息的王守一夫妻俩早早便在足球场外迎接。


    他俩也没想到陛下带了这么多孩子过来,其中两个还都是武惠妃所出,心里难免有点忐忑。


    但忐忑也只能挺着,今天要是不能一举博得陛下的欢心,祁国公府以后的路就更不好走了。


    于是王守一和薛国公主硬着头皮迎上前,笑容殷勤地引着李隆基并诸位皇子和梅才人登上了主看台的包厢。这场地的设计是参考了骊山马球场的设计,只是选用的材料比较特殊,是特地从湾州拉回来的天然混凝土,按照薛三给出的使用说明一举浇筑而成,坚固度未必真的胜出三合土许多,但速度是一等一的快,主打即建即用。


    李隆基走上混凝土看台的时候觉得十分稀奇,因为这这台阶根本看不出任何拼接的痕迹,脚踩上去也是平平整整的,仿佛经过仔细打磨过一般,要是不知道王守一刚刚从湾州回到长安,他都以为这两口子是早有预谋了。


    “这就是嗣直说的混凝土?”


    李隆基摸了摸手边的混凝土墙,转头问王守一。


    “听说湾州那边都用这东西来建房子,你可是见过?”


    见过,当然见过。


    不但见过,他还住了两三个月呢!


    于是他一边引着众人往上走,一边跟李隆基讲起了自己在湾州城的见闻。


    “房子建的的确快,但都是最简单的吊脚平房,那边天气炎热,门也用不到厚实的,竹编再挂个麻布帘子就够了,主要防的是蚊虫。”


    “岛上的军屯有限,大部人主要的任务是操演和种地,盖房子有一只专门的队伍,用这混凝土主要是因为烧砖砍木头都没这个快,南洋上有座岛正在喷地火,薛寺丞便让人天天去岛上挖山灰,回来和石子灰石粉拌一拌正好用来盖房子。”


    王守一说起薛寺丞,走在李隆基身后的寿王眼睛就亮了。


    他是在宁王府长大的,平日里时常跟宁王长子李琎一起厮混,当然知道这位“薛寺丞”是哪一号人物。


    前阵子汝阳郡王还从南洋岛上给他送了玉米酒,李清尝了后觉得十分有劲道。听李琎说如今湾州城到处都在种植米洲作物,一季土豆的收成就能养活岛上的军屯,更别说还有玉米、南瓜、花生、辣椒这样的新奇东西,说得他都想跟着去看看了。


    但李清也知道,自己去湾州是不可能的,且不说父皇同不同意,便是母妃……


    想到这里,李清的眼眸暗了暗。


    湾州是大哥的地盘,远离大唐本土。母妃希望他在父皇面前好好表现,最好能比太子和陕王更出色。真要是去了远离父皇视线的地方,母妃说什么都不会允许的。


    李隆基可不知道自家儿子还有这么复杂的心思,他跟着王守一一路上了最顶层的看台,这是一个半封闭的包厢,正面视野极其开阔,可以俯瞰下方的整座球场。


    因为是皇帝亲至,今天球场的各处均布置了御前侍卫负责警戒,受邀前来的客人也都是朝中文武和勋贵,安全性自不必说,各家的看台上还都扎了彩棚,女眷们彩袖翩翩,熏风阵阵,好一派盛世繁华的景象。


    李隆基就喜欢这种场面,闻言笑着打趣王守一。


    “你这脸面可是不小啊,这长安城里有头有脸的今天都来了,朕看三月三上巳节都没你这儿热闹。”


    王守一连忙摆手,说这都是因为知道陛下亲至,人多也是冲着感慕陛下的天颜而来,不然凭他一个祁国公哪有这样的牌面。


    李隆基对他这个回答十分满意,又细问了这足球比赛的规则,王守一都一一作答了。


    当听说等会儿开场前还有燃放花火的环节,据说这花火是由南洋都护府司农寺丞亲手制作,一发上天火花绽放,还声如响雷,李清一下子便来了精神,跟李隆基请求想要下场近观。


    李隆基想了想,觉得没什么大事儿,便点头同意了。


    于是李清带着一群弟弟妹妹下了看台,在高力士的护送下前往燃放花火的空场。


    这里已经围了许多小孩,大的小的都有,全是听说要放爆竹才特地央了家里的大人来了,此刻都在护墙边探头探脑。


    小孩们可不认识高力士,见李清等人过来也无人让开位置,叽叽喳喳地像无数只小鸡仔。


    李清也不远与他们拥挤,便带着弟弟妹妹们去了另外一侧。这里因为离着放花的位置远,并没有很多人,站了两个小姑娘并一个文士,似乎是在说着什么。


    李清一行人过去,那三人也转过头。


    其中那个穿绿裙子的小姑娘,面如脂玉,眼若繁星,唇色如初绽的樱花瓣,不点而朱,微笑时隐约可见编贝般的皓齿。


    她人虽未完全长开,但身段已显丰润柔美之态,腰肢纤细如柳,一身鹅黄短襦翠绿纱裙,衣缘绣缠枝小花,行动时如弱风拂水,实打实是个美人坯子。


    那文士一见走在李清身旁的高力士,人瞬间便变了脸色,连忙带着两个小姑娘过来行礼。


    “下官万年县司士佐杨玄璬,见过诸位王爷殿下、公主殿下,高将军!”


    第274章  套路,都是套路!


    司士佐并不是什么大官, 品级最多也就从六品下,论理杨家的女儿本不应该出现在今天这个场合。


    但杨玄璬是住营建的司士佐,王家建造足球场的时候杨玄璬都出了大力,甚至他本人还参与了部分观赛台的设计, 因此虽然官位不高, 但杨家也在本次邀请的名单上,杨玄璬便带着自己的家眷一起来观赛。


    他身后的两个小姑娘, 一个是他自己的女儿杨玉珍, 另外那个则是他已故兄长的女儿杨玉环。


    那个穿着绿襦裙的小姑娘便是杨玉环。


    杨玄璬官职低微, 平素也没什么机会见到高力士这样的御前红人,能认出对方的身份全是因为这几个月帮着王守一建球场,这才跟高力士有了一面之缘。


    他官做的不大, 但为人却很是谨慎小心,知道能让高将军随侍一旁的人物, 那除了天潢贵胄也没别的可能,这几个穿着常服的小孩十有八九都是皇子皇女。


    他下意识地挡在女儿和侄女跟前, 生怕两个孩子有什么闪失冲撞了贵人。


    玉环刚从蜀中过来, 对长安城的规矩还不算十分熟稔,与这些皇子贵女打交道若是失了分寸, 小姑娘家肯定要吃大亏,以后找婆家就更难了。


    想到家里几个孩子的前程,杨玄璬长长叹了一口气。


    杨家人都长了一副好相貌, 尤其几个女儿,玉环和玉珍更是其中翘楚,都是性情温顺, 能歌擅乐的明媚小娘子。


    这样好看的姑娘,若要是生在勋贵人家, 早早便会被人相中,定下婚事,只待及笈后走礼。


    可惜玉珍和玉环都生在了杨家。


    杨玄璬暗暗叹了一起口气。


    他家祖上乃是隋朝上柱国杨汪,正经的弘农杨氏出身,只可惜在隋末乱世中站错了队,被太1宗所杀,家族从此迅速凋零。


    到了他这一代,他与兄长杨玄琰都只做了小官,在贵人遍地的长安城什么都不算,纵然女儿侄女美貌过人,但若想选一门称心如意的婚事也不容易,毕竟现在的杨家可给不出姻亲什么助力。


    此次带女儿侄女们来看祁国公府的球赛,其实已经是杨家能够得到的最高层次的社交良机。毕竟今天陛下会亲至王家球庄,京城中的皇亲国戚、勋贵清流、文武百官都会带着家眷前来参会,保不齐就有夫人看中了他们家的女孩儿。


    只是杨玄璬也没想到,他们竟然在放炮的地点遇到了皇子公主们。


    “呯——嘭——啪——”


    第一颗雷火弹被点燃,拖曳着长长的尾火一路上天,然后发出了剧大的爆鸣音。


    火弹炸开的瞬间,燃烧的火药发出明亮的光,五颜六色的十分好看。


    “哇——”


    一众小孩都仰头看天,齐齐发出惊喜的叫声。


    唯有寿王李清看向一旁的杨家人,确切的说,是在看那位穿着黄短襦绿纱裙的姑娘。


    刚刚杨玄璬过来行礼的时候,李清看到那姑娘从他身后探出头,朝自己这个方向偷瞧了一眼。


    那实在是个鲜活的表情,有点羞涩又忍不住好奇,大眼睛咕噜噜地转着,十分灵动。


    李清很少见到这样的小娘子,天真娇憨又活泼,李家的公主郡主们可没有这样的。


    就刚刚仆役燃放雷火弹的时候,别的小孩都是捂着耳朵仰头观看,大张着嘴巴发出赞叹的声音。


    这位小娘子可倒好,捂着耳朵闭着眼睛,火弹每炸一声她都会被惊吓一次,偏偏胆子小好奇心还大,总忍不住偷偷睁眼瞧,然后又会被下一次的声爆吓得跳走。


    像只小兔子一样。


    青葱少年,懵懂心事,又不好意思总盯着人家看,便只好趁着看花火的时候偷瞧。


    高力士多精明个人儿,李清那点心思根本瞒不住他。


    但他也没太当回事,毕竟少年慕艾的时候谁都有过,寿王乃是武惠妃的亲儿子,婚事自然有陛下和惠妃做主,年少轻狂的时候多看几眼小娘子,那也不会怎样。


    “四妹,他在看你呢!”


    杨玉珍凑在杨玉环的耳边小声说道。


    杨玉环一开始还没听清楚,后来玉珍扯了扯她的衣袖,又朝对面努了努嘴,她才明白堂姐在说什么。


    她下意识地朝对面看,刚好跟李清的视线碰了个正着,一对少年男女都有点慌,下意识地错开了目光。


    好在雷火弹很快便放完了,球赛即将开始,小孩们都被带回各家的看台区。


    杨玄璬也带着玉环玉珍姐妹往回走,路上玉珍问起贵人的身份,杨玄璬迟疑了一下,还是对女儿和侄女说了实话。


    “看年纪,应该是寿王、延王、盛王和济王。”


    杨玄璬压低了声音。


    “年纪大些是寿王和延王,寿王和盛王都是惠妃娘娘所出,比延王和济王要得势得多。”


    “呀,原来那就是寿王呀……”


    杨玉珍捂嘴偷笑。


    “一直在偷看四娘呢,好不孟浪。”


    她话虽然这样说,但语气中却不乏艳羡。


    杨家的女儿们长得都貌美如花,但最好看的无疑还是四娘杨玉环,每每姐妹一起出门,最引人目光的绝对是她,跟她比起其他的杨家小娘子都显得不怎么起眼了。


    杨玉环低下头,脸颊泛红,朱唇轻抿。


    以前她随父居住在蜀中,夸她美貌乖顺的也不少,但那都不是寿王。


    寿王是天潢贵胄,母妃又是后宫第一的惠妃娘娘,他这个身份什么样的贵女没见过,因她美貌而偷看她,杨玉环觉得心里甜滋滋的。


    不过少年少女的青春萌动,很快便湮灭在竞技体育的热烈气氛中。


    王守一为今天的表演赛准备了两支队伍,两队都是他精挑细选出来的,一支以体力和力量见长,另一只则是主打团队配合,双方的优缺点都极其的鲜明。


    这个设定是故意的,原本王守一想做的更尽善尽美一些,让两队的实力尽可能的均衡。


    但大壮驳斥了他的想法。


    大壮觉得第一场足球比赛的重点不是赛,而是让观众们搞懂游戏规则,尽可能的被吸引到比赛中,最后转化为足球比赛的受众。


    这是一个普及而不是竞技的过程,重点是尽可能的降低门槛,球队的配置不完美,战术有缺陷不要紧,正好让观众们有代入感。这就像现代世界的某些小游戏广告,会故意犯一些低级错误吸引观看者,让人觉得自己上自己也行。


    大壮当然没看过类似的小广告,但从古至今人类的心性都是大差不差,他在湾州篮球联赛赞助商的招募中自行悟出了类似的道理——想要拉人入伙必须降低门槛难度,把人圈进来再放任竞争,争强好胜的人性会自动进化出更精彩的比赛,这无需他们这些运营者操心。


    王守一对薛三郎是有迷信滤镜的,他觉得大壮说的有道理,便完全按照这个提议办了,给李隆基准备两只战术风格迥异,优缺点分明的球队对抗。


    事实证明,这场比赛踢得是真好看,至少场面上一点都不沉闷,进球射门干脆利落,罚球也高潮迭起,引发看台上的阵阵欢呼。


    开元年间的长安人不是没见过比赛,其实对抗的激烈程度,流行于权贵圈的马球更快速更惊险,稍不留神就会坠马受伤。


    但开元年间的大唐可没有立体式的观赛场,也没有这样充满原始力量对抗的竞技方式。整整半个时辰,众人的眼睛就没离开过那颗圆圆的皮球。一颗心随着球飞来飞去,起起伏伏,等到比赛双方进入加时赛,开启最刺激最惊险的点球大战时,连最沉静自持的大家闺秀都有点坐不住,忍不住把手里的琉璃远目镜举得高高,生怕错过一秒精彩的场面。


    李隆基早就把脖子伸出看台了,他这个地方可是黄金位置——会来事儿的王守一特地搬了个临时球门放皇帝的看台下,无比保证李隆基能第一视角感受点球大战的刺激。


    此刻他终于明白薛三为什么建议他要找两只不完美的球队对战,的确只有这样比赛才能打得好看,不但长时间的僵持和回传只会让观看者的情绪一次次的跑空,甚至对比赛完全失去兴趣。


    但两个大打攻势足球的队伍就不一样了,一拿到球就往对方的半场冲,正面搏杀得看得人酣畅淋漓。


    他还学习了薛三黑哨的精髓,在比赛中红黄牌发的飞起,谁占上风就吹谁犯规,反正两支球队犯规的小动作比比皆是,根本不愁找不到理由,其中一队甚至连守门员都吃了红牌下场。


    到了这个时候,薛三给出的第三幕剧本该上演了——那便是门将缺位的绝地大反击。


    弱势的十对十一只能背水一战,所以不顾一切的进攻进攻再进攻,因为进攻就是最好的防守,悲壮却又戏剧化地上演了绝地大逆转。


    看着巴掌都拍红的李隆基,王守一暗暗在心里点头。


    套路,这都是套路……


    但属实有用!


    他这足球庄子建的一点都没亏,以后十有八九陛下还会常来看球,说不定御前还会组建一只球队参赛呢。


    啧啧,薛三真不愧是能让高力士都高看一眼的人,陛下的心思把握的也太精准了,一出手就是陛下最喜欢的戏码,这么高潮迭起的比赛谁能不爱?谁能想得到这里面其实还有人为操作啊!原来足球还能这么玩儿!


    稳了,这回真是稳了。


    第275章  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


    王守一观察的没错, 李隆基的确被这场酣畅淋漓的足球表演赛吸引住了。


    一是足球这种低门槛、强对抗的场面十分对他胃口,另外也有一部分来自于对王守一的鄙夷。


    李隆基真觉得这大舅子干啥啥不行,你看这俩队人让他给调教的!一个个看着人高马大挺厉害,一上场完全就没个章法!不但左支右绌手忙脚乱, 那阵型还都是漏洞百出的, 一看就没领过兵!


    这要换成是他上,他肯定比王守一强!


    其实不只李隆基这么想, 那天在看台上的很多人都这样想, 尤以文官居多。


    嘿嘿, 没想到吧,其实对足球最上头的反而是文官。


    大唐还留在长安城武将,绝大部分都是年事已高回经养老, 这些人戎马一声什么大场面没见过,对于足球这种进退突杀的搏戏完全不当个事儿, 甚至还觉得人数太少不够调配。


    但文官就不一样了。


    大唐的文官可不是文弱书生,很多人都是文武全才, 提笔能诗文上马能舞剑, 打起架来的凶狠程度一点都不输武将,张孝嵩就是最好的例子。


    但不是每个文官都有张孝嵩的魄力、都有张孝嵩的机会。看到张御史带兵纵横碛西, 连克百城,战功赫赫,长安城里的文官们说一点都不羡慕是不可能的, 午夜梦回的时候都不知道偷偷兵推了多少次。


    但要真让他们领兵打仗,他们还真没那个底气。但足球弥补了这个缺憾,一支足球队足有十一人, 这十一个人的排兵布阵那可太有讲究了,运作的号能变幻出无数种阵型, 完全能够满足他们挥斥方遒的瘾头。


    于是乎,胜利十一人的玩法在长安城开始流传,并迅速演化为一场席卷全大唐的风暴,从东海之滨到西域沙城,到处都能看到孩子欢笑着追逐着一颗球跑,还像模像样的传球射门。


    足球虽然需要场地,但其实它比篮球更加接地气,甚至连球门都不需要,随便找个地方画个框,最昂贵的设备要数球本身了。


    但贵族有贵族的讲究,平民有平民的玩法。


    没有高弹的橡胶填充物这不算什么,可以用其他的东西代替。甚至有精明的商人无师自通了硬质虫胶的密封芯设计,玩的时候预先向球内充气,充盈后的球体弹性比橡胶填充稍差,但应付了一个时辰的时间还是没什么问题。


    虽然每次玩之前都要充气麻烦了点,但因为胜在造价低廉,找一块空场就可以酣畅淋漓的踢一场,在民间也大受欢迎。


    玩球的人多了,足球的讨论度就上来了。


    看球的人永远要比踢球的要疯狂。


    最近长安城里的各大酒家食肆里常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场景:一群老中青郎君原本在各自的桌上喝酒吃菜,忽然不知道谁提起了昨日去京郊公府球庄看球,原本平静的气氛忽然就变了,各执一词的众人吵成了一锅粥,为了比赛和自己喜欢的球队吼得面红耳赤,喷对方一脸唾沫星子,气到动手的也不乏其人。


    最近万年县和长安县的衙役们忙的团团转,以朱雀大街为中轴线,城内及郊区的治安分归两县衙门管辖。最倒霉的当属万年县,因为万恶之首公府球庄就建在万年县,那种为了球队可以不要脸不要命的铁杆球迷也最常出没在这里。


    这种人可千万不能惹,因为一挑战他喜欢的球队他就破防,毫无理智可言,偏还不犯律例,就是追着你没完没了的念叨,犟驴一样的倔种。


    足球在长安城里如此风靡,一方面是竞技运动本身的魅力,另外也未尝没有皇帝喜好的原因。


    李隆基一脚踩进了大壮挖的大坑,觉得第一次上场那俩队人都不行,王守一的战略战术也不行,换他来他肯定不至于打成那个惨烈样儿。


    于是他开始认真研究足球比赛的规则,系统性的排兵布阵,并根据自己预制的阵型有针对性地寻找合适的球员。


    这可是在御前露脸的大好机会啊!任谁都不可能轻易放过,更别说还是由陛下亲自督导训练,有幸得见天颜,怎能不让人动心?!


    于是民间踢球者甚众,在长安城的大街小巷,经常能看到半大不小的少年们追着一颗皮球跑,有时还会看到有球凌空而过,引发路人的会心一笑。


    足球吸引的不单单大唐本地人,还有来大唐买卖货物的外乡人。尤其是从西域贩运货物来大唐的大食商队,先是被长安磅礴壮丽的城池所震惊,然后又沉醉于长安丰富多样的夜生活,尤其是足球这样令人血脉喷张的比赛,再配上一壶烈酒,那简直就是人生最美好的享受。


    有人敏锐第发现了这个商机,干脆在长安组了一只球队,雇佣的都是在本地生活的胡人。


    一开始没人把这球队当回事,毕竟里面的球员不是卖酒的就是拉货的,还有两个宝石匠学徒,虽然个个人高马大,但踢起球来毫无技巧,就只是占着体能优势在场上横冲直撞而已,完全不足为惧。


    可赛着赛着,大家就发现不是这么回事儿了。


    这只胡人球队虽然没什么技巧,但他们有花活。


    在各家权贵还在琢磨怎么招募踢球好手的时候,胡人球队的东家已经把力气用在了比赛以外的地方——他不但获得了公府球庄第一批参赛资格,还以一个十分优惠的价格在己方参赛的场次包下了一个看台。


    这看台可招眼了,因为球队的东家拉了一队貌美的胡姬过来,专门为自家球队加油。


    这么说吧,现在就因为这队胡姬,只要有她们出场的比赛,在场观众除了对家的支持者,其他清一色都会为胡人球队加油。


    原因也很简单,只要球队进球,胡姬就会当场载歌载舞,婀娜多情的胡女谁不喜欢,因此甭管胡人球踢得怎么样,有他们的场次那都是场场爆满。


    按照公府球庄的运行规则,卖票所得的收益达到一定标准,超出的部分是要跟球队分成的。


    尤其大壮还给王守一出了个损招,那就是票按照球队卖,这样分红的时候也能有区分,不达标的球队只能分个辛苦钱。


    如此这样,参赛的诸队也都越发卖力。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喜欢花活,更多人还是因为足球的魅力而来观战。正所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下里巴人和阳春白雪也不相矛盾,大家喜欢啥就看啥,反正不管怎样,公府球庄是火的一塌糊涂。


    王守一乐得见牙不见眼,赚钱是好事儿,但更好的是他因为球庄跟陛下拉近了距离,如今陛下没事儿就招他进宫去研究球赛,之前日渐疏远的关系肉眼可见地弥合了,而且还大有恢复早年亲密无间的趋势。


    这个成效远远超出了王守一的预期,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


    于是他越发坚信薛三是他家的福星,不但旺他爹,还旺他,将来也能旺他儿子孙子,他们老王家的子子孙孙都靠薛三帮扶了!


    大喜之下,祁国公府又给湾州城投了一大笔钱,还认购了湾州城北一座小型种植园,全权托管给司农寺处置,完全是一副给大壮送业绩的态度。


    然而给大壮送业绩的还不止祁国公一家,那只在长安城里风头出尽的胡人球队,其背后的掌舵人不是别人,正是给大壮塞了500两现银的武平绩。


    当然这主意不是武平绩自己想的,乃是大壮反复劝说,武平绩才终于下定决心,放手一试的。


    他之所以这样谨慎,主要是这笔花销并不是他自掏腰包,而是来自宫中娘娘的私房钱,只能赚,不能赔。


    大壮一开始劝他的时候,武平绩还有点不敢相信,觉得薛三这小子绝对是在胡闹。


    可大壮现在也不是森*晚*整*理一般的壮,在经历过平定西域、漂流太平洋、南洋开发种植园这样的大场面之后,说服一个小桃红对壮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区区五天就搞定了整个计划。


    在把足球联赛的方案交给王守一之后,748就一直在琢磨怎么在武惠妃那边买好,毕竟他们是来做任务的,完全没必要卷入政治斗争,两边不得罪才最符合统和宿主的利益。


    武婕妤缺什么啊?当然是钱。


    武家已经不能给她足够的供给了,而王皇后背后的王家却在羊毛生意中疯狂获利,已经有了皇子皇女的武惠妃怎么可能不着急。


    于是748便准备投其所好,送她一份大生意。之所以没把足球方案给武惠妃,主要是武家现在没有王守一这样的人物。小桃红武平绩虽然还算得力,但他的身份跟王守一根本没得比,而且朝野上下对于武氏一族也多有提防,有他们出面组织比赛几乎不可能有人捧场。


    但经营球队就不一样了,一样能赚钱,而且赚的省心省力,只关注自身球队就足够了。


    748建议武平绩剑走偏锋,是因为大唐第一届足球比赛的冠军球队注定出自李隆基麾下。谁还能跟皇帝比个高低输赢啊,所以再有实力的球队遇到皇家队也得憋着,不如换个赛道更容易出彩。


    事实证明,武平绩的球队的确十分出彩,俨然成了皇家球队以外长安城最具知名度的球队。


    这才刚刚开赛不久,胡人球队每场光是赚到的门票钱就是一笔不小的数字,更别说长安城里各家想要打响名号的店铺,东家纷纷找上武家放在明面上的管事,要求在看台或者胡姬的身上背挂带有自家名号的招牌或者挂饰,为此他们愿意出一大笔银钱,只求被人看到。


    武惠妃这回,真是大赚特赚了!


    第276章  不太平


    足球热潮席卷大唐, 远在千里之外的湾州最近也不怎么平静。


    主要开埠以后,湾州港陆续有外地的商船停靠,城中开始多了许多面孔迥异的人。


    这些人绝大部分都是来岛上贸易的——那队临时停靠的商队到底没能保住商业秘密,湾州新商路的消息不胫而走, 如今已经在大食商人中流传开来。


    主要是棕榈纸真是价廉物美, 棕榈蜡烛也精致好用,再加上那一桶桶橙红色的棕榈油……在这个普遍肚子里缺油的时代, 谁能不动心?


    于是湾州城周围的种植园一园难求, 许多世家豪族纷纷托关系找门路, 想在最新兴起的棕榈产业中分一杯羹。


    他们不敢打高力士和武惠妃的主意,便只能找上薛大壮,拐外抹角跟他打听岛上还有没有合适的土地, 他们也想种棕榈树。


    地是肯定有的,但不能一窝蜂都来种棕榈。


    南洋群岛上可耕种的土地面积并不多, 岛上绝大部分都是山地,有限的土地还是要紧着粮食作物的, 毕竟这可是能一年三熟的种粮圣地, 不种粮食真心可惜。


    是以到目前为止,湾州一共也只有三片天然棕榈林, 如果想要人工种植,那就只能去相对平缓山坡地,不过那边现在是土著部族的地盘, 南洋都护府并没有把势力延伸过去。


    不是不能,而是暂时没必要,中央平原和西南平原两块土地来建设不过来呢, 何必要去跟本地土著寻个不自在,平白消耗人力物力。


    岛上从上到下都是这样想的, 但架不住有人动了歪心思。


    说这个有人,其实就是小桃红武平绩,他在棕榈生意中尝到了甜头,便想把这块饼再做的大一些,争取一举恢复武家昔日的风光。


    ——官位暂时是指望不上,但好歹要把这些年失去的家底赚回来一些,将来惠妃娘娘生的两位王爷要挣前程,那也少不了银子的花销呢。


    不过湾州城里现成的农地都有了租户,在郯王的眼皮子底下武平绩也不好行那强买强卖之事,于是他便把主意打到了土著部落的头上。


    ——岛上那么多山,山上那么多地呢!这要是都种上棕榈树,那得有多丰厚的利润!


    武平绩的那片棕榈林在离岛,他想要占本地土著的山必须回到本岛来,于是他便以给离岛运送补给为名,偷偷从大唐本土调了一队家丁。


    武家在平州的家丁那可不是吃素的,当年出城追杀大壮和748的就是这拨人,里面还有被二驴子的驴粪蛋砸的头破血流的那俩货,一上岛就被二驴子给认出来了。


    是的,二驴子也来湾州了,统和大壮在湾州安顿下来以后,特地派人去桥东村接了二驴子和麦穗出来。只是送走的时候是一驴一马,回来的却是一驴一马并三骡。


    七八年过去,二驴子已经由小倔驴长成成年倔驴,还跟麦穗组建了自己的家庭,生下了三头小骡子。


    “结果出走半生,最后还是被二驴子领先了!”


    大壮看着这和和美美的一家子,颇有些感慨地道。


    “统哥咱俩这也算是超级加辈了,以后有大侄儿大侄女儿孝顺,没准再过两年咱还能升级做高祖父呢。”


    当了爹的二驴子雄风不减,一眼就在码头上岸的人群中发现了吃它驴粪蛋的倒霉蛋。


    这事儿748也没法解释是怎么回事儿,毕竟热气球泼粪事件已经过去了将近10年,按说再有味道这么多年过去也应该淡了,除非对方不爱干净,从来不洗澡。


    反正二驴子对自己的味道是很熟悉的,一直“嗯啊嗯啊”地拱大壮,还不服不忿地朝人喷气。


    “我觉得小桃红这是要出事啊。”


    大壮故作深沉地摸了摸下巴,然后在心里偷偷跟他统爹八卦。


    “那造纸坊和蜡烛坊不是他自掏腰包的吗?现在赚了大钱,武家就有人说他是中饱私囊,故意把最值钱的产业都留给了自己,嚷着让他退出来把作坊充公呢。”


    闻言748一脸疑惑。


    “武平绩能吃那亏?”


    “当然不能。”


    大壮嘿嘿一笑。


    “所以他投靠了李林甫,已经把造纸和蜡烛两个作坊献了上去,现在他手里可没什么产业了。”


    “前阵子裴相爷不是没了嘛,武惠妃想让高力士向陛下举荐李林甫,但高力士没敢答应,反手将萧嵩举荐韩休的事儿跟武惠妃透了,让李林甫在韩休那边做了个顺水人情。”


    “高力士不想得罪武李联盟,所以湾州棕榈林的好处也跟李林甫讲了,现在李林甫想在湾州寻一片新园子种棕榈树,当他不好直接找李琮,便交给武平绩去办。”


    “武平绩想的办法就是带人抢了土著部落的山,将来都种了棕榈林,李林甫吃大头,他还能落个小头。”


    想法是很好,但能不能实现还要看个人本事。


    显然武平绩是没这个本事的,他虽然武技不错,但西北的荒漠和海岛的山林完全不是一会事儿,也就半月不到的功夫,武家一众人马便铩羽而归。


    武平绩还身受重伤。


    李琮一看这不行啊,好歹还是在湾州的地界上,怎么也得把人给救回来。


    于是急吼吼把人送到了司农寺。


    748当时正跟匠人们研究肥料呢,一听说郯王送人过来还有点懵,以为李琮是给他送帮手。


    等接进来一看,见多识广的统都吓出了一身冷汗。


    武平绩这让人打得也太惨了!浑身上下没一块好地方不说,胸口还中了好几只箭,这人还能活吗!?


    “活着呢活着呢!胸口还有一口气……”


    李琮也是抹了把汗。


    武平绩这人虽然没什么官职,但他却是武氏一族在岛上的代表人物,在武惠妃面前十分有分量,要是真在他的地盘上出了事,他少不了要被迁怒。


    反正,就是很不值得,毕竟他容忍王家和武家上岛,本意就是两边不得罪。


    “先生,这还能不能救?”


    李琮满眼期待地看向748。


    748想了想,觉得小桃红停了两天都没咽气,也许伤情没他看上去的那么严重,于是便点了点头。


    “我尽力而为。”


    “您可一定尽力啊!”


    李琮抓住748的袖口,忽然压低了声音。


    “武平绩这人死不足惜,但他要真死了,本王怕朝廷会借机要求湾州出兵剿匪……”


    后面的话他没说,但748听明白了。李琮暂时不想惹本地土著,更不想让湾州好不容易才得来的局面因为一场战事拖垮,他是很怕朝中有人借武平绩的死给他下套子。


    至于这样吗?


    748满心疑惑。


    事实证明,李琮不愧是在大明宫里长大的孩子,他对权力圈中倾轧算计的那些套路简直不要太熟悉,所有的焦虑都不是空穴来风。


    在武平绩重伤的消息传回长安不久,朝中便有人指责南洋都护府平叛不利,竟然让大唐官员身受重伤。


    是的,武平绩身上还挂了一个散官,想找茬的时候散官也是官,剑南道和安南都护府的实官可以随便死,但南洋都护府的散官一根毛都不能伤,气得李琮当场摔了这份邸报。


    娘的欺人太甚啊!吃相简直不要太难看!


    好在他还有薛先生,薛先生妙手回春,把那个半死不活的武平绩给救了回来,暂时肯定是死不了了。


    因有这事儿,他提前给父皇上了一份奏折,不但如实禀明了武家人惹事在先的原委,还陈情了南洋诸岛目前的情况,坦陈本地土著更适宜教化,不适合用刀兵,会引起利佛逝和坷陵等国的警惕和敌意,到时候湾州就没有安生日子过了。


    他还在奏折中着重强调,现在湾州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批量生产米洲作物,为薛先生培育药引提供原料,这事儿事关父皇的身体,什么都不能耽误了去。


    李隆基对李琮的这份奏折十分满意,心说还是他家老大孝顺,做事知道分个轻重缓急,有什么能比亲爹的健康更重要呢?!


    相比之下,其他那几个儿子就不那么顺眼了。太子最近经常被他责骂,做事也越发急躁了起来,甚至有两次还对他露出愤怒的眼神,这让李隆基的心里十分不高兴。


    你一个做儿子的,亲爹骂你不是应该的吗?而且谁说你是太子你就不能犯错?犯了错知错就改才是好太子,一点点挫折都禁受不住,朕怎么放心把天下交到你的手上?!


    太子不行,陕王李亨也不行。


    太子是太急躁,李亨虽然稳当,但这个儿子太过小心翼翼,平时做事分毫不露声色,这让李隆基也喜欢不起来。


    他喜欢活泼的,有血性有朝气的儿子,不是一个总是战战兢兢,偷偷揣摩他心思的应声虫。他有满朝的应声虫,他缺李亨一个吗!?


    这么看,李清倒是不错,宁王妃将他养的很好,知进退守礼节,比他几个哥哥强多了。


    而且李清还跟他有同样的爱好,他们都喜欢踢球,也喜欢看球,李清提出的几种阵法十分得他心意,可见这个儿子是个聪敏的,一点就透。


    只可惜李清的外家是武氏。湾州闹出的乱子,武氏难辞其咎,连带着李隆基也看武惠妃有点不对心思。


    他都已经把李琮送去南洋种地了,说好了南洋的土地由儿子自行处置,他家大儿那么懂事,主动将利益分了出去,惠妃还有什么不满意的?竟然还想收拢更大地盘,她这胃口也未免有点太大了。


    不行,他得为儿子做主!


    第277章  薛三要是能看到就好了


    李隆基说要替儿子做主, 他想到的办法就是给南洋都护府拨钱,给人给物资,美其名曰要把南洋群岛打造成大唐的海上堡垒。


    这就让朝野文武百官很难评,主要南洋群岛孤悬海上, 对大唐本土的安全其实起不到什么作用, 反而还会授予都护府过大的军事调度权。


    南洋都护府的执掌者可是郯王,是正经的李唐亲王。打从中宗复位开始, 还从没有一位除了太子之外的皇子拿到过这样实打实的权力, 郯王可真是开天辟地独一份, 这比他之前在安西都护府的权力还要大了。


    朝中甚至有人在嘀咕,陛下这是不是准备让郯王在南洋群岛建立藩国,自成天下了?


    这么想的人不少, 朝中非议声不断,当然也传到了李隆基的耳朵里。


    这要是放在之前, 李隆基肯定会走心,毕竟南洋群岛孤悬海外, 李琮军政大权独揽。再给钱给物建堡垒, 这不是成了诸侯国?!


    但现在的李隆基完全不在意,因为他的好大儿一早就诚惶诚恐地给他上了封折子, 请求父皇派军将率兵入驻南洋群岛,以避免因为岛上利益纷争而出现的乱局。


    李琮这封折子写的十分实在,先是讲了他上岛后建城的重重挫败, 好不容易稳住了岛上的局面,让大家都能吃饱肚子,本地土著和种植园租户又爆发了矛盾。


    他没有点名那租户是谁, 但懂的都懂,肯定是以武平绩为首的武氏一族。尤其后半段李琮讲起抢救武平绩的过程, 那真是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惊险万分。


    “好在人是救回来了,只是所费的药材甚巨,薛寺丞之前积存下的材料几乎消耗殆尽,如今又要从头攒起,也是无奈。”


    李琮在奏折中这样写道。


    “青霉素的培养和提纯十分消耗心力,薛寺丞昨日感慨培养基不足,需要更多的玉米,希望这一季湾州玉米能够丰收,筛选出新的突变种,获得更优秀的菌株……”


    你就说李隆基看这些他能不生气吗!?


    李琮虽然一早就不在继承人的考量中,但他好歹也是他李隆基的亲儿子,没得让个武家的小崽子给欺负!


    还有他心心念念的神药青霉素,薛三好不容易攒下一点,怎么就都给武平绩给用了呢!?他也配!?


    心里这样想,脸上难免要迁怒。


    他不好迁怒武惠妃,惠妃是最会看他眼色的解语花,也是后宫能和王皇后相互掣肘的重要工具。李隆基也舍不得对自己最喜欢的妃子发火,也不想落惠妃的面子,那就只能找个替罪羊。


    于是李清就成了这只替罪羊,继太子挨骂后,寿王也遭了皇帝的厉声训斥。


    还不是一次,而且都是当着外人的面责骂,丝毫不留情面,把个寿王批驳得面皮胀红,几欲掩面晕厥。


    于是朝中逐渐传出寿王名不副实,乃是一个绣花枕头大草包的传言。


    李清打从进宫来就备受称赞,相较于几个兄弟他得到李隆基的关爱最多,骤然天地翻转,李清完全接受不了。


    他惶惶不可终日,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惹怒了父皇。但他是个内敛的性子,心里憋闷但又不愿在脸上露出,一来二去竟然憋出了内火,很快便生了一场大病。


    武惠妃急坏了,连招太医署医政医监给寿王诊治。李隆基也有点后悔,他是想敲打武家但不是要害自己的儿子,是以连忙给李清赐宫外府邸,允许他独自开府居住,又给寿王加了实封。


    这样一来,朝野风声逆转,反倒是武惠妃一方获利了。


    李琎从湾州回长安的时候,李清单开府养病已然有了些时日。他听说寿王病重,便亲自上门探望。


    李清以前是在宁王府长大的,与宁王长子李琎关系不错,李琎也不把他当外人,进府的时候都等不及管事通禀,自己就顺着游廊进了中院。


    他刚走到花槅门,正看到李清与一胖子在院中言谈甚欢,那胖子还用脚颠了几下足球,言语间很是亲近。


    李琎:……?


    两人闻声转头,看清来人是汝阳郡王李琎,李清也表现得十分高兴。


    他给堂哥介绍说身旁的胖子名叫安禄山,乃是幽州节度使张守珪的养子,如今在张守珪帐下做军使。


    安禄山……


    李琎砸吧了一下嘴,觉得这名字有点耳熟。


    哦,想起来了。


    薛三讲漂流太平洋的时候,曾经说起过在黑水靺鞨遇到两个假冒大唐招抚使的小子,后来让黑水靺鞨头领揍得鼻青脸肿,其中一个好像就叫安禄山。


    为了保险起见,他又多问了一句。


    “你可叫过扎荤山?”


    啊?


    安禄山一愣,迅速在脑中过了一遍李琎的身份。


    没道理啊!他以前跟汝阳郡王可从未有过交集,郡王不可能知道他以前的名字。


    但郡王问了,他也不好不回答,只能讪笑着点头。


    “小的本姓康,娘亲改嫁后随了继父的名字,改姓换名为安禄山。”


    果然。


    李琎点头。


    他又上下打量了安禄山一番,发现他果然身高体壮,一脸户相,也不知是哪个部族的。


    他有心提醒李清莫要被这招摇撞骗的小子蒙蔽,但话到嘴边还是没出口。


    李清已经在说安禄山此次是因功回京受封赏了,他再说人家的黑历史十分不恰当,平白得罪人。


    虽然他也不是很在意张守珪便是了。


    送走了安禄山,李琎便问起李清的身体状况,得到的回答是一切都好。


    然后李清兴致勃勃地给他讲起了一件大事。


    “这不吐蕃以金城公主之名派遣使者入长安觐见了嘛,父皇说让吐蕃来使也见识一下我大唐的武勇,这次不搞列阵,正好京城里还有一批来因功接受封赏的年轻军将,就组织他们踢一场足球赛,以展示我大唐的盛世威风。”


    “刚刚你看到的那个安禄山,他的球踢得就不错。他和北庭都护府出身的副将海里古都是身高体壮之人,你别看安禄山胖,但他身手十分灵活,海里古力气惊人,这俩人都是一等一的前锋,对抗起来格外好看。”


    说到这里,李琎顿了顿,颇有些遗憾地叹了口气。


    “其实我原本更看好北庭军将高仙芝的,毕竟这批人里就属高仙芝的军功多,这次受封也是他的官职最高。”


    “但高仙芝他人跟我想的不一样啊!我以为他能立下那么多军功,那肯定是身高九尺膀大腰圆的壮汉,结果他……他……他竟然是个文弱书生,看着就不是很能打的样子嘛!”


    李清就差没说自己怀疑高仙芝冒领军功,但因功晋升这是大事儿,要经过兵部反复核实,报请中书省递交皇帝批准,没有确实的证据,谁都不敢妄加揣测。


    所以李清也只是微微提了一句,点到即止,他觉得李琎能明白。


    李琎当然明白。


    事实上,他不但明白,他还觉得理所应当。


    高仙芝这人他知道啊,在薛三环游太平洋的经历中,这位“高芝芝”可是几次护卫主将的大功臣,还带领州胡土著赶走了新罗使者,不管“高芝芝”长成什么样,人家的战力和战绩都是不容置疑的。


    要不是这样,薛三也不可能临去南洋之前,特地把人安排到北庭都护府。这要是没有点真本事,送去北庭岂不就是送死?肯定还是心有成算的。


    “那高芝……高仙芝,参加吗?”


    李琎问李清。


    李清想了想。


    “要参加的,但我有点拿不准把他编到哪一组,我本来是想让安禄山带带他,毕竟高兵马使的身板看着可不怎么硬朗。”


    “我劝你还是算了吧。”


    李琎嘿嘿一笑。


    “你把他和安禄山编在一队才是欺负人,刚才你不是说安禄山和海里古要各做前锋吗?那就让海里古和高仙芝一队,以北庭对安东,如何?”


    如何……倒是个不错的主意啊!


    李清频频点头。


    这次在京城受赏的将领们主要出身都是这些大都护府,西北和东北,以北庭、安西和安东都护府最多。其他的诸如剑南道、安南都护府也有,但论起人数肯定跟这两个方向不能比。如果真要搞对抗赛,那当然是以区域组队更加合适,也更容易展示出各家的风貌。


    “你说的对,之前是我想差了,陛下组织这场球赛就是为了让吐蕃使者见识一下咱们大唐都护府的实力,别以为他们在羊毛线生意中发了财就可以目中无人,真正的战将都在大唐,要用球赛的火气和血性好好震慑一番吐蕃人!”


    李琎:……


    虽然李琎不知道李清到底是怎么得出这样离谱的结论的,但这毕竟是陛下的命令,那他也只能跟着一起起哄了。


    可惜薛三不能回长安观战。


    不然他要是看到他亲手带出来的徒弟,跟他亲自戳穿过的骗子同场竞技,这种感受一定十分奇特吧。


    说不定还会狂买彩票替小徒弟们壮声势,之前在湾州篮球赛的时候他就没少这么干,据说还履买履赚,从不赔钱。


    据薛三自己说,他每场提供的赔率都是经过仔细测算的,一般人算不明白。


    但李琎不相信。


    什么算明白算不明白的,他就最简单直接的买输赢!


    对了,他得找个机会求一求陛下,这场羁縻府足球大战最好能让他搞场有奖竞猜,他还想给酒坊赚点原料钱呢!


    他赌高芝芝赢!


    第278章  惹不起


    李琎想借着足球比赛赚钱, 这事儿李隆基没准许。


    倒不是他舍不得给大侄儿一个发财的机会,而是他不大相信李琎能像薛三一样算明白赔率。


    他的好大儿李琮在信上都跟他坦白了,湾州篮球彩票之所以还能运行下去,那靠得全是薛大壮日复一日的计算, 赔率定多少都是有说道了, 李琎贸贸然扎进去,结果多半是要赔钱。


    对此李隆基心里也在迈埋怨, 你说薛三你干什么不好, 为啥偏把精力放在算赔率赚钱这事儿上?!你有这时间多给朕做点能救命的青霉素多好, 缺钱就跟朕说,朕现在有的是钱!


    这还真不是李隆基吹牛,实在是西北贸易给大唐带来的收益十分丰厚, 碛西不打仗军耗一下子少了许多,国库连年结余, 皇帝的私库也装得满满当当。


    尤其这两年在全大唐推广种植米洲作物,该说不说, 那土豆和红薯是真的高产啊!还几乎不挑土地, 随便种种就能收一茬,甭管爱不爱吃, 但至少饿不死人。


    李隆基很高兴,毕竟现在的大唐是他治下的大唐,这比他爹在位的时候已经繁荣太多了, 说比他爷那时候也不为过,将来再努力努力,太爷也未必不能攀扯。


    长安城一片太平盛世, 李隆基也想跟人炫耀一下。这不,正好吐蕃使者以金城公主之名觐见, 李隆基不想放弃这次机会,便把这个好差事交给了李清。


    ——他之前对寿王打压的有点儿重,结果这孩子不抗压,还大病了一场,李隆基十分后怕,借这个机会正好给李清长长脸。


    按照地域出身,李清把军将们编成了两队。


    安西都护府这次进京受赏的军将不少,军功最高的首推高仙芝,由他做西队队长没人不服气。位于高仙芝之下的是个名叫封常清的年轻军将,近些年在缴平后突厥叛乱中屡屡建功,这次更是擒得后突厥可汗的亲弟,受封的军职还在海里古之上。


    东队则是来自安东都护府和安南都护府的混编人马,以安禄山为首,他的好兄弟史思明也在其中。只是这两人见到高仙芝就一脸不自然,听说双方对阵还隐隐萌生了怯意,倒是让李清有点摸不着头脑。


    短短半个月不到的时间,他已经和善于逢迎的安禄山成了朋友,还是无话不谈的那种,在李清的心中,安禄山就是大唐骁勇军将的代表,是个再忠诚再热血不过的铁血汉子。


    他哪知道安史二人早年间因为冒充招抚使被黑水部暴打的事儿。现在安禄山虽然在幽州节度使张守珪账下做军将,但他跟史思明都有意绕开了可能跟黑水部打交道的渤海都督府,在室韦部一带称王称霸,十分嚣张。


    但遇上高仙芝,安禄山和史思明也嚣张不起来了。


    高仙芝跟黑水靺鞨不一样,躲也躲不开,军阶还比俩人高。更提说安西都护府还是大唐六大都护府中最有权势的一个。


    惹不起,至少现在肯定是惹不起。


    但这球又不能不踢,安禄山舍不得这个在皇帝面前露脸的机会。


    于是他跟史思明商量了一下,决定玩点埋汰的,提前买通人在高仙芝的早饭里下巴豆,让他上不了场,剩下那个呆头呆脑的海里古就好对付了。


    “那咱找谁啊?”


    史思明问安禄山。


    “姓高那小子贼着呢,他根本不住驿站,进了长安就去了胜业坊,住的还是招抚使的院子,平时除了去兵部述职公办,几乎不出门啊。”


    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俩人对大壮的称呼一直没变,依旧称呼他为招抚使。主要这称号对他俩影响太大了,安禄山甚至觉得,冥冥中这个姓薛的招抚使好像改变了他原本的命运,没他在黑水靺鞨横插一杠子,自己跟史思明早就发达了。


    反正,“薛大壮”成了安史二人不可说的名字,平时都以“招抚使”代称。


    “他不出来,但总有人能接近他啊。”


    安禄山摸了摸下巴。


    “那个叫封什么清的,那小子之前不是一直往高仙芝身边凑吗?跟屁虫一样地追在后面,但姓高的根本不搭理他,我就不相信他心里没点怨气!”


    听安禄山说起封常清,史思明便连连点头。


    他对这人可太有印象了。


    高仙芝本人一表人才,衣着服饰又十分讲究,每每出门都是器宇轩昂的,十分惹眼。


    通常他身后都跟着一个黑大个,古铜色的脸膛,身高体壮,威风凛凛,那是他的副将海里古。


    但封常清想要取代海里古,听说他在北庭的时候就曾经自荐高仙芝的侍从,但被多次拒绝。


    封常清身体瘦小,眼睛有毛病,还是个跛脚,换成谁都瞧不上他这幅外貌,更别说精致郎君高仙芝了。


    封常清一路追着到长安,天天到胜业坊报到,三天两头就投书自荐,但也没得高仙芝一个眼神。


    ——这个死缠烂打的劲儿,高仙芝早在海里古身上已经被磨得免疫了。现在的高芝芝可不是之前那个优柔寡断不善拒绝的少年郎,在经历过漂流太平洋的壮举之后,这厮现在心硬如铁,可以毫不在意地拒绝封常清的纠缠。


    ——他甚至还能开口嘲讽封常清。


    “你这个水磨工夫的套路,海里古用的比你好太多了。这种人我要一个就够了,不需要第二个,你的心性也比不上海里古。”


    这话还是当着一众来受封的军将说的,当时安禄山和史思明也在,所以两人都觉得封常清肯定受不了这种羞辱,会想办法报复高仙芝。


    “我要是封常清,那姓高的敢这样辱我,我巴不得他去死!”


    史思明恨恨地说道。


    “所以大哥你说的对,咱们就去找封常清,他肯定愿意高仙芝倒霉!”


    高仙芝是这批军将中军职最高的,军功最显的,长相最俊的。有他在场上,谁还能看到他们这些次等货?!正常人都会想要搞掉他。


    偏偏封常清不是正常人。


    他的确接了史思明的巴豆,但他没下给高仙芝,他下给了海里古。


    ——封常清觉得高仙芝之所以不接受自己,那是因为自己和海里古的撞款了。


    主要干掉海里古,高将军身边的那个位置就空了出来,自己就可以取而代之。


    安禄山和史思明是不知道封常清的想法,这要是知道他只想做个替身,这俩肯定鼻涕泡都得给气出来。


    开元二十三年的长安城,处处洋溢着盛世气象。


    时值春日,朱雀大街两侧的槐树抽出嫩绿的新芽,街上行人如织,胡商蕃客络绎不绝。城楼上彩旗招展,每隔百步就有一名金甲卫士持戟而立,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听说吐蕃特使今日入城,以金城公主之名觐见圣上。”


    街边茶肆里,一个书生模样的青年压低声音对同伴道。


    “可不是么,自打金城公主和亲后,吐蕃消停了十几年,这次突然派使节来,不知打的什么主意。”


    同伴咂了口茶,目光投向城门方向。


    正说话间,远处传来浑厚的号角声,紧接着是整齐的马蹄声由远及近。街上的行人自觉退到两侧,翘首观望。


    只见一队身着皮裘、头戴毡帽的吐蕃骑士缓缓入城,为首的使者约莫四十岁年纪,面容刚毅,额头上有一道显眼的伤疤。他骑在一匹通体乌黑的骏马上,腰佩镶嵌宝石的弯刀,目光如鹰隼般锐利地扫视着长安城的繁华景象。


    “那就是吐蕃大相尚结赞,据说在吐蕃军中威望极高。”


    书生小声嘀咕,“看那眼神没?怕是此行来者不善啊。”


    与此同时,皇城内的右威卫军营中,一群年轻武将也集结完毕。领头的事一位身着浅青色圆领袍的年轻将领,他面容清秀,身如青松,眉宇间透着一股书卷气,与周围粗犷的军汉形成鲜明对比。


    “诸位将军。”


    一名内侍匆匆赶来,“圣上宣尔等入宫。”


    高仙芝微微蹙眉,但也不敢耽搁,当先一步跟着内侍往太极殿走。


    他的副将海里古昨天忽然腹泻不止,拉了一夜都起不来床,今早只好跟兵部告假。


    之前操演好的比赛战术用不了了,得重新调整,海里古空下来的位置也要有人顶替。


    高仙芝暗骂海里古不争气,但也没有很慌。毕竟作为一名领兵打仗的军将,他早已习惯了提前做好备用方案,用封常清顶替海里古,从进攻战术变幻为防守反击,他有信心一样能够赢过东队。


    打仗,可不是光靠蛮力就行的。


    太极殿前,李隆基高坐于彩台之上,双目炯炯有神,不怒自威。身旁的王皇后端庄大气,武惠妃明艳不可方物。大殿两侧,文武百官依次而坐,气氛庄重而不失融洽。


    吐蕃使者觐见后,李隆基与他寒暄了几句金城公主的近况,便说起了足球。


    一开始吐蕃使者还有点懵,毕竟按照流程在他进献礼物过后,接下来他就该被邀请观看歌舞或者军阵,前者是为了展示大唐的国力,后者直接森*晚*整*理就是武力震慑,这足球比赛是怎么个情况?


    可真等哨声响起,吐蕃使者很快明白了大唐皇帝的意思。


    他先是被忽然鸣放的礼炮震得面如土色,然后又被漫天散落的烟花吓得差点没钻桌子。


    这山崩地裂一样的响声,让他想起多年以前吐蕃和大食联军惨败渴塞城的那场大战,据说大唐派出了雷火天师引来九天玄雷,那声响就和今日一样震撼。


    吐蕃使者偷瞄了一圈大唐君臣,发现从皇帝到后妃再到文武百官,就没一个人对着天降火雨、玄雷震地的场面面色惊恐的。


    所以大唐现在已经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借神仙之力了吗!?怎么一个个都如此淡定自若的,这到底是谁的神通!?


    吐蕃使者哪知道如今建在长安城郊的公府球庄已经成为大唐各个阶层日常生活的好消遣,有钱的买内场票,没钱的在外面爬树看热闹。每到热门赛事球庄都会燃放烟花爆竹,这东西现在京城不少的匠人也会做,一点都不稀奇了。


    再往下看,吐蕃使者就更惊了!


    合着这回是国力和武力一起来,一边炫耀大唐国富民强的经济实力,一边展示大唐军将的骁勇善战。你看那在场上踢球的人都眼熟不?有两个之前还在吐蕃边界杀个七进七出呢!


    尤其是长得最好看的那个小白脸,听说之前在北庭暴揍后突厥的就是他,你看他踢球的那个狠劲儿,吐蕃使者觉得那飞在天上的根本不是皮球,而是他的光脑壳,他相信有朝一日大唐的军队饮马高原,他的脑壳也能飞得跟球一样高。


    小白脸身边的跛腿子也十分厉害,一点都不输对面那个大胖子!胖子胖归胖,但十分灵活,听通译说那还是击破奚部叛乱的将军。听说今天上场的都是大唐的军将,都在边境立过战功,最低也是灭了一个部族!


    其实胖子、跛子、小白脸都不符合他们吐蕃国的选将标准,偏偏大唐皇帝不但用了,还能用他们打胜仗,威震西域的将领随随便便便能拉出一只足球队,这是何等的国威!


    要不,还是放弃棉花涨价的要求,茶引就多要一成,请求大唐皇帝赏赐点辣椒和黄金豆(玉米),客套几句就打道回府吧。


    这样的大唐他可惹不起!


    第279章  大换防


    吐蕃使者这次来大唐, 原本想探一探天竺棉的贸易。


    当年李琮还在任安西大都护的时候,除了大力发展羊毛手工业之外,还应748的要求在西域适合的地方大量播种了棉花,逐渐培育了棉纺业的雏形, 让棉花成为安西军兵冬季御寒的主要织物。


    当然, 后世最优质棉花的产地在此时还是一片丰茂的草场,畜牧业的入门难度要远远低于棉花种植业, 所以安西都护府虽然安排军屯种植棉花, 但那也只是为了满足自身御寒的需要, 并不把棉花作为对外交易的主要商品。


    这个缺口,被金城公主敏锐地捕捉到了。


    她果断下手,说服尺带朱丹派大军翻越喜马拉雅山, 攻入天竺。


    彼时天竺地区还只是一些零散的土邦国,吐蕃军队虽然在面对大唐安西都护府的时候被压着打, 但对付摩揭陀等南亚小国宛如摧枯拉朽,大军一路势如破竹直达恒河中游, 并在恒河边竖立铁柱划定势力范围。


    对天竺的大胜让吐蕃贵族们欣喜若狂, 毕竟喜马拉雅山以南的南亚次大陆是连接海洋的关键区域,这里土地富饶, 粮食资源丰富,正适合吐蕃的扩张需求。


    于是吐蕃军乘胜追击,一路东扩至孟加拉地区, 占领了恒河三角洲半壁江山。不过吐蕃国虽然占领了恒河三角洲,在孟加拉地区建立了军事据点,但却并没真正对本地土邦实施统治。而是在此设置了一位“德论”(军事总督), 通过当地土邦间接征税。


    吐蕃第一位孟加拉“德论”乃是金城公主的卫队兵马使,他在日后也成为孟加拉的实际控制者, 掌握着公主府最大的财路,棉花贸易。


    但孟加拉空有棉花,棉纺织业并不发达,本地人完全谈不上什么种植技巧,棉花收的好全靠三角洲农业的富饶,所以从土邦收回来的大量棉花,想要真正变成金钱,那还要通过与大唐的贸易。


    吐蕃特使来的目的之一就是谈贸易,确切的说是希望大唐开放对吐蕃棉花的采购,并允许吐蕃商人在大唐自由贩卖棉花。


    这之前是不被允许的,规矩是748在安西都护府的时候定下的,当时主要是为了保护本地刚刚兴起的羊毛工业。


    毕竟羊毛产业把碛西诸国牢牢串联在同一条利益链上,就冲着这源源不断的金钱,突骑施和后突厥也不好太闹事。


    可如果换成了棉纺业,源头材料棉花目前只有大唐和吐蕃种植,而且吐蕃的南洋地区产量还十分可观,很容易变成吐蕃一家独大的局面。


    让别人掌握贸易体系的主动权,这并不符合大唐的利益,所以李琮从始至终就没开这个口子。


    现在安西大都护换成了李亨,金城公主就想再来碰碰运气,说不定这次李隆基就能同意呢。


    反正大唐也是需要棉花的嘛!论保暖性棉花不比羊毛差,何况她还是实打实的皇室血脉,与其让那群草原蛮子吃的沟满壕平,不如给她,好歹没便宜了外人。


    于是足球比赛过后,吐蕃来使恭敬地向李隆基转达了金城公主的请求。


    李隆基可不傻,他儿子能想到的事儿他怎么可能想不到,脑子一转就明白了金城公主的企图。


    他心里暗暗叹气,心说也不怪金城有了私心,她一个年轻小娘子被迫远嫁吐蕃,想活得好也是人之常情,为自己多谋划些算不得什么。


    可偏偏,棉花这个路子暂时是不能开的,要开也得等安西都护府在碛西把棉田推广出去,不能让吐蕃捏住大唐的衣领子。


    滋养吐蕃,那就是在滋养大唐的卧榻之敌,吐蕃要真是在棉花贸易中吃到了甜头,那便更不会停下扩张的脚步,再加上吐蕃棉挤占突厥羊毛,早晚西域要再起战端。


    他想了想,没直接回答吐蕃使者的问题,反倒笑着说起了南洋都护府的咖啡和巧克力。


    不但说,他还让内侍端了几盘上来给吐蕃使者品尝,并大加称赞着米洲食物的神奇效力,声称喝下一杯便能将精神百倍,一整夜都不知疲倦。


    吐蕃使者信了,他请求大唐的皇帝恩赐此物让他带回去献给公主,李隆基十分爽快地答应了,给吐蕃使者批了整整一车,还召御膳房的人详细告知其食用的方法。


    这也算是他给金城公主的替代补偿吧,一种可以恢复精力的药水,只要运用得当,金城一样能够获利良多。


    军将足球赛过后,京城风头最劲的年轻军将非高仙芝莫属。


    原因无他,高仙芝太好看了。


    以前穿着甲胄带着银盔看不清面容,现在一换上踢球的常服,高仙芝的美貌在一众军将中尤其鲜明。特别是在海里古缺席,在他周围都是安禄山、史思明、封常清等胖瘦高矮不平均的颜值衬托下,清秀白皙的高仙芝越发显得芝兰玉树,恍若谪仙,投手投足都透着美感。


    就,真没办法,对比太明显了。


    于是高仙芝的美名就这么传了出去,每每出门都会遭到长安小娘子的围观。


    一开始他还有点不好意思,后来慢慢也就不怎么在意了。反正他在长安待的时间也不长,接受完封赏还是要回碛西去的,被围观就被围观吧。


    但他还是忍不住埋怨海里古,怎么关键时刻就冲不上去,多好的一个在陛下面前露脸的机会。


    海里古嘿嘿一笑,心大的一点都不在乎。他觉得自己现在就挺好,跟着高芝芝在北庭做军将,将来有机会他还行换到南洋去,那边离他老家州胡岛不算太远,说不定还有机会坐船回毛伊岛看看利那加和他闺女,也不知道那小妮子现在长成什么样子了,还记不记得他这个阿爸。


    每每他俩说这些的时候,封常清总有种融入不进去的隔阂感。


    虽然他通过此次足球比赛成功进入了高将军的小团队,但他依旧比不了那憨子在将军心中的地位,尤其是在说起海岛的时候,那两人总是自成一体,别人完全插不上话。


    总觉得有劲儿使不上呢!


    对此封常清暗暗憋了口气,决定回北庭之后一定要好好练兵,务必让高将军看到自己的能力。


    结果十天之后出乎意料,他被兵部大笔一挥,送去南洋都护府编练水师。


    封常清:……


    同去的还有海里古,海里古乐得一边拍巴掌一边跟高仙芝炫耀,说自己这会可算有机会去见先生了。


    高仙芝:……


    高仙芝也被换了防,他们这批进京的年轻军将全部调离原部,这也是中书令萧嵩的意思。


    萧嵩觉得如今大唐边镇既然战事已平,那便应当趁此良机对军将进行轮调,避免各都护府和边军行割据之事,不尊朝廷号令。


    年纪大、资历深的定海神针不好动,那就从青年将领开始动起。这些人在军中已经经过历练,但被轮换还不至于伤筋动骨,把西域出身的去东南,东北出身的送去西南,打破各羁縻府盘根错节固有利益链。


    萧嵩的想法是好的,但就是苦了这些年轻军将,一个个都得背着行李卷,去自己这辈子都没去过的偏远之地。


    高仙芝被派去了安东都护府,辖境西起辽水,南尽高句丽旧地。开元十三年黑水靺鞨正式归附,安东都护薛泰请置黑水都督府,辖境乃扩大至黑龙江下游两岸及乌苏里江以东地区。


    高仙芝是高句丽贵族出身,这次派他去安东也有安抚于高句丽的诸部的缘由。比起金氏新罗,高句丽人更容易接受高仙芝这位高句丽出身的将领,因此一直躁动不断东部边境迅速平静了下来。


    但也不是所有人都会被精心安排的合适的位置。比如安禄山和史思明,他俩就被派去了安南都护府。


    对一个胖子来说,交趾这又热又闷的天气简直要了胖命!也就一个半月的功夫,安禄山那又圆又大的肚子肉眼可见地瘪了下去,原本低头根本找不到的脚尖现在毫无遮挡,甚至腹肌都隐约可见了。


    安禄山这个郁闷啊。


    原本他在东北干的好好的,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来交趾后只能天天啃菜叶子——天气太热他什么都咽不下去!


    而且以前有安东都护府的大军在,甭管是突厥室韦还是靺鞨,谁都不敢在大唐铁骑前轻举妄动。现在到了安南,这地方山连山岭连岭,举目四望都是密林,他一身骑术根本派不上用场不说,一身的肥膘还还格外招眼。


    ——山地土人根本不看什么官职,谁目标大他们就打谁,说不准什么时候就飞来一只淬了毒的吹箭,令人防不胜防。


    最要命的,这边虽然三天一小仗五天死个人,但能惊动朝廷的大战是绝对没有的,充其量也就是两个村子的斗殴,想在这边建立军功,难上加难。


    没军功就没晋升,也不会被朝廷看到,自己这辈子说不定就要困死在这崇山峻岭之中了!


    安禄山肯定是不想这样的,他早年间能为了一口饭去黑水靺鞨坑蒙拐骗,现在又怎能甘心在安南都护府做一辈子的兵马使?他怎么也得混个节度使大将军啊!


    想来想去,他就想到了他在京城结识的贵人李清。


    寿王的亲娘可是后宫最得宠的惠妃娘娘,要是惠妃娘娘肯替他美言几句,那他岂不是也不用在这湿热之地苦熬,便是不能回卢平那去个安北都护府也好啊!


    对,就去找寿王想想办法!


    第280章  我跟那大傻子不一样


    安禄山被发派安南都护府受苦, 其实当初要是提前得到消息,找他干爹张守珪运作一下,也未尝会是这样的结果。


    但比赛之前安史二人光顾着算计高仙芝了,根本没想起来去兵部走走关系。再有也是李清的诱惑力太大, 安禄山觉得交好这位寿王乃是他来京城的第一要务, 整天围着寿王身边转都来不及,哪还顾得上其他?


    最重要的, 李隆基这次真是忽发奇想, 之前半点风声都没给萧嵩、韩休等宰相透露, 被打个措手不及也很正常。


    就连萧相爷自己还懵着呢,心说陛下怎么忽然提了换防的事儿了?难不成是那个羁縻府出现了异动!?


    彼时安西都护府势力最大,萧嵩第一个就想到了陕王李亨。他自己也是从碛西入主中枢, 对大唐的西疆格外关注,生怕这位皇子大都护他没看到的时候出事。


    事实证明, 什么事都没有,一切如常。


    那就是陛下对各都护府领兵的大将有想法了。


    不过这也不算什么稀奇事儿, 陛下有陛下的用人之道。想当初张孝嵩那么大的功劳, 还不是因为一桩小小的贪墨丑闻被一撸到底,去灵州做了个兵曹参军。不过后来又被重新起复, 官至安西副都护、河东节度使。可见并不是陛下容不得军将有污点,而是雷霆雨露俱是君恩,谁也不能功高盖主。


    所以陛下是在敲打这些戍边的大将, 羁縻府可不是小朝廷,大唐的主人还坐在兴庆宫,在边镇当土皇帝想都别想!


    但转念一想, 萧嵩又觉得不对。


    你说既然都防着这些都护府各立山头了,那陛下为啥偏偏还要给南洋都护府添人?


    北庭出身的副将封常清且不说, 但就那个州胡人海里古,如果他没记错这小子应该就是被前招抚使薛大壮举荐从军,那薛大壮现在正在湾州做司农寺丞,这关系难道不应该避嫌吗?


    还是陛下觉得那州胡人傻,根本闹不出什么幺蛾子,索性就把他放过去了?


    想来想去,萧相爷也琢磨不出李隆基的态度,只能说陛下对郯王和湾州还是不一样的,其他皇子要么遥领官职,要么被削减羽翼。但郯王殿下却不会,陛下不但将和他交情不错的薛三派去助他,甚至完全不担心郯王会自立门户,这份信任可以说是独一份的了。


    其实萧嵩还是不了解李隆基,他哪是派薛三去助儿子,他那是派了一个不会拖后腿的儿子去助薛三,还特地选了一个之前跟薛三有交情的兆鹏程前去湾州主政,好让748好好蹲在南洋群岛给他种田炼药。


    事实证明,李隆基这个选择无比的正确。现在的湾州在李琮和兆鹏程的治理下,短短三年便从一个荒芜的海岛平原变成了一座颇具规模的繁华小城。


    今天湾州码头来了好几艘大船,除了陛下新派到南洋都护府的军将之外,后面三艘小点的海船上还挤了满满当当的平民,男女老幼都有,拖家带口,都是来湾州谋生计的。


    人数之多,连封常清都被惊到了。


    “这么多人?!”


    他难得露出了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


    “他们就这么举家搬迁到南洋岛了?不怕饿死在岛上吗!?”


    他旁边的海里古摸着后脑勺嘿嘿傻笑。


    “不会不会,有薛大人哪还至于饿死?当初咱们在海上漂着的时候薛大人还给咱做肉夹馍吃呢!”


    他说的其实是748启用系统奖励“开元小吃大全”的经历。彼时他们在海上漂了几十天,天天吃鱼吃的嘴巴没油水,于是748便把他们获得的第一个系统奖励“小吃大全”翻了出来,捡着里面的羊肉汤配肉夹馍,仨人好好吃了一顿舒坦饭。


    但海里古和高仙芝都不知道这其中的来历,尤其是海里古,他已经完全接纳了封常清加入他和高仙芝的小团体,完全不知道这小子之前曾经嫉恨过他,还给他饭里下了巴豆,让他痛失在皇帝面前露脸的机会。


    不过就算海里古知道了也不会特别生气,最多狠狠跟封常清干一架,然后再感谢对方的成全,不然他说不定会被皇帝派去哪个犄角旮旯干活。


    能来南洋都护府太好了!全大唐他最相信的就两人,刚跟高芝芝分开就又遇到薛大人,这道军令简直天降金条,砸的海里古的嘴巴完全合不上,船走了多久他就笑了多久。


    现在来了湾州,海里古自认是回了家,忙不迭地替他家大人吹嘘。


    “封清清你是没见识过薛大人的本事,甭管在哪儿大人都有办法把日子过得好好的!那南洋群岛能有我们老家穷吗?妇孺能有毛伊岛多吗?哪儿都一样,大家的日子只会越来越好!”


    封常清:……


    封常清已经不知道多少次纠正海里古的发音了,他叫封常清不叫封清清,海里古把他那根破舌头捋直了说话,别跟叫怡红院清倌一样!


    但没有用,高仙芝被叫了小十年的高芝芝,以此类推封清清也不会改,可能这就是跟海里古做朋友的代价吧。


    虽然封清清自己原本也根本不想的,但他不得不承认,海里古这人接触多了就知道他根本没什么坏心眼,他只是天生的傻,但傻中又透着机灵,拥有猛兽一般的直觉,本能的会趋利避害,完全让人讨厌不起来。


    刚好这回他们都被派来南洋都护府训练水师,就……凑合着一起干吧,总比换个精于算计的轻松。


    海里古可不知道封常清的心里是这样想他的,此刻他正好奇地在湾州码头四处张望。


    虽然他拍着胸脯跟封清清保证跟着薛大人一定不会饿肚子,但他也属实没见过现在的湾州城,毕竟几年前漂洋三人组登陆南洋群岛的时候,这里还是一大片荒地呢。


    这城,建的真快啊!


    然后没过一会儿的功夫,他就在码头上的一处彩扎棚子下看见了一个老熟人。


    “按缇娜!”


    海里古快乐地朝着熟人挥手,扯着封常清就往彩棚跑。


    封常清被他拉了个趔趄,皱着眉按捺下心里的怒气,脑中第无数次对自己说不要跟傻子较劲。


    这已经是他这一路上最常念叨的话了,每次说都伴着无以言明的屈辱。


    ——他现在总算明白高仙芝为啥不肯接受他的投靠,高将军肯定是把他跟海里古这傻子画等号了!还说身边有一个就够了,不需要第二个,但他虽然死缠烂打了点,但他真的不傻啊!高将军绝对是误会了!


    这厢海里古已经冲到了彩棚下,抓着按缇娜的胳膊一阵摇晃,那眼神简直像见到了亲人。


    “按缇娜,你怎么在这里啊!”


    海里古是真高兴,按缇娜是他媳妇的好朋友,看到按缇娜他就想到了当初在毛伊岛的美好时光。


    好在现在他已经来南洋了,离老家和薛大人都不远,万一大人什么时候又要扬帆远航,他海里古也能就近报名成为护卫,有机会回毛伊看看媳妇闺女多好!


    看到海里古按缇娜也很高兴,部族儿女没那么多忌讳,两人在众目睽睽之下互相拍巴掌怼了几拳,然后说起了彼此的近况。


    按缇娜最近都在忙着湾州火工作坊的招工,如今湾州除了城郊的种植园,司农寺还在城里增设了几处作坊,主要是对收获下来的农产品进行加工,便于远途贩卖。


    原本只是针对初级农产品的加工作坊,因为种植园的不断扩大,现在也逐渐向其他领域拓展经营。


    比如湾州火工作坊,最初只是薛寺丞在公府球庄开幕礼上灵光一闪的简易烟花,谁知一鸣惊人后便不时有人写信来求。薛寺丞觉得这是个不错的生意,毕竟南洋群岛上各种硝石矿粉一点不缺,多了营生还能多笔收益。


    于是湾州火工作坊开始招工了,但不局限于烟花爆竹的制作,最近招工的工区做的是新式火折子,小小一盒便于携带,随手一划就能点火,这可比火镰方便多了。


    “这么好?!”


    海里古两眼放亮光。


    关于点火这事儿,他在西域带兵作战的时候可是深有体会,有时候火折子保存不好就点不着,冰天雪地的时候没火取暖真心要人命。


    但他看了一眼在彩棚前排队的人,困惑的皱眉。


    “那来的咋还都是娘们?”


    他这样说,按缇娜就瞪了他一眼。


    她现在大唐官话已经说的非常溜了,毛伊岛长大的姑娘要强的很,可听不得这兵痞子的粗鄙话。


    海里古也自知失言,嘿嘿一笑。


    “是妇孺,妇人。”


    “我的意思是说,做花炮那不得砸石头吗?这可是个力气活儿啊,不得招些丁壮干?”


    “丁壮有,但火工作坊也不光需要力气。”


    按缇娜摇头。


    “这回招的都是细工,男女都行,但考虑到男丁在种植园和矿石场更容易找到活计,而且混工不好管理,薛大人说就只招女工了。”


    “火工坊招工只看心性和本事,年龄不限,婚否不限,一旦被选中工坊管吃住,一月两次休沐日,做好了还有额外的赏钱。现在岛上来了不少流民,一家里不管男的女的要是有个工做,就不愁活不下去。咱们火工坊要求高,要提前上学塾通过考核才能上工。一旦做上咱们得工,给的工钱也是湾州城一等一的,所以女工也一样能养家,当家里的顶梁柱哩!”


    封常清:!


    这湾州,竟然和大唐本土这样不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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