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女卫原来是这样。


    就在众人眼皮子底下,薛盼儿偷偷练了三年武功。


    当然了,她不是完全自己单个独练的,每年总有那么几次,那个教她武功的黑衣人会暗中现身,指点于她。


    甚至在她生辰那天,除了母亲会偷偷给她一个小小的玉坠子或者其它首饰当生日礼物外,黑衣人师父也会装做不经意地扔给她一个小东西,有时候是一把看上去平平无奇的短剑,有时候是对皮质护腕,或者是一支暗藏着机关的小簪子。


    三年后的中秋灯会,她们一家人出去观灯。


    就在这灯会上,突然有架灯山着了火,引发了阵阵骚乱,街上人群四散,一家人也被冲得分散了。


    而她的小妹,就被混在人群里的歹人给掳了去。


    眼明手快的薛盼儿,一边大叫着拐子,一边追了过去。


    那掳走了薛小妹的两个歹人,却也是故意让薛盼儿给追上的。


    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可比五六岁的小丫头更好出手,更值钱啊!


    只要引到了暗巷,再将这鲁莽的小姑娘一并给掳了,可不是一石二鸟?


    然而他们可是失算了。


    他们不但没法子拿下小姑娘,还被这凶残的小姑娘给差点废了。


    不是,也没听说过这城里,有谁家的姑娘习武的呀!


    更为悲催的是,只不过是耽搁了一阵子,他们就被人给围着捉拿了起来,扭送到了官衙!


    真真的是八十岁老娘,倒绷孩儿,拐了十几年的女娃子,反倒是被女娃子给放倒了。


    薛盼儿勇斗歹人,救回了自家妹子,这原本是件大好事,一时传为佳话。


    但也暴露了身怀武功的秘密。


    于是,这佳话,传着传着就有些歪楼了。


    薛家又没有会武艺的人,怎么就出了个这么厉害的女儿?这女儿的武功,又是跟谁学的?


    说起来,薛家媳妇,似乎从前就订过亲事,那家人就是……开镖局的风家来着啊!


    薛家人对薛盼儿才有了几天的好脸色,又渐渐没了。


    薛盼儿也被自家母亲问了许多回,问她这些招式都是跟谁学的?


    而父亲和母亲也因为这个争吵了好几回,有一次若不是被薛盼儿跳了出来维护自家亲娘,父亲就要跟亲娘动手了。


    薛盼儿这小泼辣丫头,连两个江湖上的大男人都拿她没办法,薛父一个连鸡都不敢杀的文弱人,又哪里能跟她动手呢?再说了这脸面也挂不住了。


    但不敢动薛盼儿,却是要把气出到母亲身上啊!


    就在这尴尬艰难的时候,薛家来了一个上了年纪的道姑。


    这道姑自称无影道人,是京城皇家道观里的女冠,手里拿着正经度牒的。


    她自认在三年前路过此地,无意中见着了薛盼儿,见这小姑娘根骨奇佳,于是动了心思,只是那时候她还有别的事要办,又觉得姑娘还小,家人不舍,断离不开家门的,因此才教了小姑娘几路剑法,又传了她一套功法,这才离去。


    后头她再度路过,也会顺手指点两下。


    如今薛盼儿身怀武功之事被发现,倒是引来了流言蜚语,反而是她的过错了。


    因此,她这次来,就是向薛家人致歉求情,想要正式地认薛盼儿为弟子,并且带回京城皇家道观里去专程习练,将来若是能学成,不论是愿意回来,还是就在道观里做一个女护卫都可以。


    薛家众人也是惊讶错愕,再也想不到,事情居然会是这样!


    薛父当时就有些后悔了。


    后悔不该怀疑妻子还跟风家人有联系,偷偷地让大女儿跟风家人学武。


    肖玲珑则是心情复杂,一时难辨。


    不过最后他们一番商议后,还是同意这位无影道人,将薛盼儿带走学艺。


    毕竟,薛盼儿的身世确实尴尬,有她在家里晃来晃去,早晚会让夫妻之情越来越淡。


    而且这位师傅不是说了么,薛盼儿根骨奇佳,正是习武的天才,若是真的跟去了皇家道观,那自然是有大前程的了,如此两全其美的好事,又为何不答应呢?


    薛盼儿自此就离开了薛家。


    离开薛家第二天,无影道人就去除了伪装。


    原来他就是黑衣人师父,男扮女装成了无影道人!


    薛盼儿在前一天,就已经见过了黑衣人,黑衣人叮嘱了她几句,所以在女道士来带她走的时候,她就乖乖地配合了。


    薛盼儿跟着师父去了京城……的皇家道观。


    薛盼儿之前以为这皇家道观之说,只是师父编出来的,却没想到,师父竟然真的跟这里的住持相熟!


    不但给她在观里安排了住处,她还能跟道观里的其他小道姑们一起上学!


    八年后,薛盼儿已经不叫薛盼儿。


    皇家精英暗卫的某部里,却多了一个名叫风大娘的年轻女卫,虽然年纪轻轻,却已经是功绩累累。


    这一年,经过与东狄国连续五年的争战,两国都有了休战之意,经过三轮你来我往的议和,终于达成了两国联姻,歇战永好的盟约。


    也就是说,本朝陛下的亲生公主,就要带着五百仆从和护卫,远赴东狄国和亲。


    东狄国国王的聘礼自然丰厚,而公主的嫁妆也是十里红妆。


    但盟约里有一条,公主嫁过去,必须是正宫王后。


    公主所生之子,也必须是东狄国太子。


    毕竟,前前朝也不是没有过和亲的先例。


    但那所谓的公主,也不过是远支宗室,甚至只是民间选上来的宫女,成婚之后,不是没有子女,就是子女也完全没有权柄,这和亲,和了跟不和也没什么两样啊!


    盟约上虽然白纸黑字写得分明,但盟约这种东西,不就是用来打破的么?


    所以既然本朝已经拿出了诚意,那么就一定要保让这趟和亲,并不血亏才是!


    要想保证公主之子将来能继承东狄国太子之位,公主身边的属官和护卫,自然也要选出一批极有能力的才是。


    这属官之一,便是一位长相平平无奇,但能力却深不可测的内官,名为无影。


    风大娘听到了这个消息,便挺身而去,自荐加入,果然凭着她的战绩,成为了公主身边的侍女。


    但侍女只不过是明面上的,实际上她还是公主身边的暗卫统领。


    第142章 京城推广大使原无瑕。


    东狄国地处东北边疆,大部分的国土,一年倒有半年都是冬天。


    东狄国虽然语言与中土相通,但风俗人情却大不相同。


    尤其是东狄国极北之处,雪山连绵,冰川相接,风景瑰丽雄奇,也由此发展出了与中土不同


    的信仰。


    东狄国中,除了世袭国主外,还有尊贵的神职之首,雪山圣女。


    雪山圣女却不是世袭,而是在上一任雪山圣女卸任时,由雪山神宫中的巫师通过仪式占卜,由雪神指引,给出下一任雪山圣女的方位,由雪山圣卫们寻到圣女,迎之为神宫之主。


    雪山圣女虽然没有实际上的权柄,但在东狄国内十分受百姓爱戴,若是有人冒犯圣女的权威,用不着圣女发话,就会有愤怒的民众替神行道。


    因此每一任的国王之妻,都会想方设法,让自己成为雪山圣女,哪怕是到了四十岁以后就必须卸任,那也至少能让自己有二十年的风光。


    而这二十年里,足够自己的子女长大,羽翼已成了。


    风大娘参加了和亲的队伍,原本以为自己的职责就是护卫公主,击退一切明里暗里的敌寇。


    但谁能想得到,公主才到了半路上,就香消玉殒了呢?


    这位皇帝亲生的十公主,没有生病,没有刺客,而是留下了一封遗书,自尽了。


    遗书里自然道出了原因……十公主早就有心上人,原是京城里俊美如玉的小郎君,十公主的母族家表哥。


    十公主非表哥莫嫁,连京城里别的贵公子都不愿意多看一眼,又怎么会乐意到听着就恐怖的东狄国和亲呢?


    一位十七岁妙龄公主,为爱冲动,放弃了自己的性命,这原本对于普通人来说,也就是个略有些稀奇的故事而已。


    可对于这五百人的队伍来说,这跟给他们下了黑白无常的勾索有什么区别?


    固然公主是自己不想活的,可是他们这五百人,还能带着死掉的公主去东狄吗?


    如果回到中土,那他们这五百条小命,还能保住几个呢?


    不过,就在属官无影找到两位同僚一番商议之后,十公主只是身体微恙,服了几剂汤药后,就回复了康健。


    五百人的队伍,变成了四百九十九人。


    一名因风寒而死的小宫女,被悄无声息地埋到了无人的荒野路边。


    和亲队伍最终还是平安地到达了东狄国的都城,国主大婚的庆典顺利举行,过了洞房之夜,一切都没有出乱子之后,队伍里的知情人们,都是大大地松了口气。


    至少眼下大家伙的性命,是保住了。


    但这也就意味着,大家的身家性命,从此就绑定在了这位“十公主”身上了。


    他们不但要保证十公主能坐稳王后之位,还得保证十公主如本地惯例那般,成为新任的雪山圣女。


    这个重任,就主要落到了风大娘的身上了。


    此后,风大娘勇闯雪山圣地,大战雪山怪兽和十二护法……种种神奇境地,精绝武功,还有奇境里的天材地宝,如服食下就能增加内力的朱果和灵蛇血之类……


    种种匪夷所思的桥段情节,直让沐太太和原无瑕看得沉迷其中,恨不得连睡觉的工夫都要挤出来看结尾。


    但就算是看过了结尾,那也还要再倒回来再看第二遍第三遍。


    原无瑕忍不住对自家亲娘感叹。


    “阿娘,那楼家大娘年纪跟我也差不多呀,听说也从来没出过源北道,她又是怎么想像出来那雪山和冰川是什么样的呢?”


    那开在雪线上的绝世奇花,据说吃下去能驻颜不老。


    还有那她以往听都没听过的冰川,说是一条冰雪冻河,其中的冰雪,千年万年不化,只有在天气巨大变化时,才会大量消融……一些上古异兽和奇花异草就有可能藏在其中,从此现世。


    比如女主就是在冰川之中,寻到了一枚能提高十年功力的朱果,还有两百年前失踪的一位雪山圣女。


    就是因为从雪山圣女身上拿到了失传已久的圣女神咒法,所以现任的雪山圣女,哪怕受到了来自国中贵族的压力,要让她想办法将下一任的线索指向贵族族中的贵女,也正是国主的侧后,雪山圣女还是听从了女主的请求,将线索指向了来自中土的公主身上。


    也正是因此,十公主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新任的雪山圣女。


    这些情节,让算是老书虫的沐太太也是大为叹服。


    “这大概就是天才吧?”


    “阿娘,楼二姑娘身手极好,我感觉不输苗师傅和石师傅呢!”


    这两位,就是原无忌为妹妹好不容易请的女保镖。


    “没准,楼大姑娘就是以她妹子为原型,才写出了那么多的厉害的女剑客呢!”


    “阿娘,这次去京城回来,我一定得去想法子结交楼家姐妹!”


    她现在觉得,从前在京城里,跟沐家表姐妹们的那些玩闹游戏,都实在是有些幼稚无聊了。


    她不会武艺,也不能像话本里那些女剑客那样,行侠仗义,历险厮杀,但她光是看这类话本,就觉得已经十分充实有趣了啊。


    原家人进了京城,按着之前想好的那般,没有住进沐侯府,而是住在了原家自己的宅院。


    当然了,第二日,原家人就向沐家递上了帖子,第三日则是上门做客。


    原家送到公中的礼品看上去,还跟往年差不多。


    只是原太太私人给小辈们的礼物,原无瑕给表兄弟姐妹们的小礼物,有了很大的变化。


    总结起来,就是不如往年那般贵重了。


    尤其是原无瑕送的礼,都以土产为主,里头甚至还掺杂了几套话本!


    好几位早就在期待着土豪表妹的厚礼的沐家小姐们,在看到了这些礼物后,脸上的笑容都差点挂不住了。


    原家表妹是怎么回事儿?


    难道说原家去年的买卖实在不行了么?


    怎么连话本这样不值几个钱的,也来凑数了?


    有两位沐小姐,恼火得直接就把这些话本赏给自己的丫环了。


    不过,也有的沐小姐,实在无聊,就拿起这些话本来翻看的,这一翻,可不就再也放不下了?


    第143章 客商外地与京城的区别。


    这些沐家的小姐们,哪怕是真的看得如痴如醉的,但为了自矜,也不可能对原家这位表姐妹表露出来。


    但沐家的公子们,就没有这个顾忌了。


    他们不但自己看了以后拍案叫绝,还会给自己的哥们兄弟去推荐,来自源北道栖云城的话本,悄然在这些富贵人家的公子哥们中间流行起来。


    而在此之前,王记书坊的话本,倒也被京城里的书铺买去了一些,可京城自来是全大魏首善之地,自觉全朝最富,文脉最盛,栖云城里每月能出四五本话本就已经是大魏朝中难得的大城了,但京城每月都能有个十几本新话本啊!


    所以那些大书铺,压根就看不大上来自别处的话本。


    毕竟,全朝各地都有独特的风土人情,常用词和称呼都不大一样,比如那最南边的话本,放到京城里,那都是不大有人看的,就算想看,看不了几句话就冒出来个不明其意的词儿,又不像后世,还能上网查意思,何况就算能上网,能有这个闲工夫动不动就去查一下,对于享受阅读快乐的网友来说,这就是阅读障碍了,没准看不了几行,直接就弃了。


    所以地方上的话本,一般来说  ,在京城里,基本上没啥市场,除非说是作者全朝知名啥的。


    艮岳先生和青萍客这两个笔名,在栖云城那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就是在整个源北道,那也是鼎鼎有名的。


    在京城?


    那是什么小虾米?


    我们京城里那些好手们写的话本子,不够我们看的吗?还要去看外地来的破话本?


    但反过来,京城里的话本,若是拿到全朝各地,却还是有人买账。


    毕竟,只要是读书人,谁不向往一国之都呢?


    那些秀才进士们,做梦都想的是进京科举,金榜题名,那么通过京城来的话本,从中一窥京城的风土人情,惯例习俗,那也是极好的。


    所以就算是在半年前,来自栖云城的话本,早就已经出现在京城里小书铺的书架上,兴许有个把沉迷话本的老书虫,能慧眼识珠,买回家去细细观看,并且大加赞叹,时不时地向亲友推荐,可那又有什么用呢?


    这又不像后世有网络,有短视频,只要有梗,就有可能一夜之间火遍全网甚至全球。


    别说只是个小小话本,就算是文圣在世,要想京城扬名,那也得造势铺路最少小半年,才有可能成功。


    但如今,有了这些富贵人家子弟的参与,那可就不一样了。


    两个小厮,脚踩厚底牛皮小靴,身穿七八成新的绵绸束腰短袍,一看就知是富贵人家的家仆。


    这两个人脚步匆匆地走进巷子里的一家小书铺。


    一进门就大声嚷嚷。


    “可有那艮岳散人和青萍客的话本子卖?”


    他们容易么他们?


    他们在城里跑了十几家大书铺了,都说没有。


    可是自家公子又指明了非得要,那他们还能怎么办?


    只能把腿跑细了,把嘴磨薄了地去找呗!


    看铺子的是个头发花白的老者。


    这人上了点年纪,自然反应就慢一些。


    “什么的话本子?”


    “艮岳散人和青萍客的话本子!有没有?”


    老者张着嘴,眼神散漫,“啊?”


    两个小厮一见,只得又叹口气。


    “罢了,这家也没有,咱们再去找去!”


    他们正要转身,就听到那老者又含糊不清地应了声,“艮岳散人的话本啊,好,好看得紧!”


    两人对望一眼,眼中都流露出了喜色。


    “掌柜的,你看过这个艮岳散人的话本?你这铺子里,可有么?”


    老者这会儿已经反应了过来,连忙点头,“有,有!”


    他说罢,就转了身,慢吞吞地去书架摸索一阵,返回身的时候,手里就多了三本书册。


    两个小厮身为公子的贴身书童,那自然是识字的。


    接过这三本书册一看,“宋青天探案实录!艮岳先生!啊,这真是艮岳先生的话本!”


    老者笑着点点头。


    “正是呢!这套话本有意思地很咧!”


    小厮们却是如获至宝。


    “这话本一套多少银子?”


    老者的小眼睛闪了闪,伸出两个手指头,“三册一套,只要一两银子。”


    小厮甲有些不乐意了,“老掌柜,一般的话本不是顶多二钱银子一册么?”


    他们又不是没买过话本的生瓜。


    老者不慌不忙地笑了笑,“小哥有所不知,这艮岳先生的话本啊,是那些从栖云城过来的客商带来的。也不过才有几套,还是老头子我慧眼识珠,抢过来的,不然,别的书铺里,可寻不到这艮岳散人的话本啊!”


    他是个屡试不第的读书人,这铺子也是他自家的,开了这么个铺子,既能赚点家用,又能打发时间,倒是自娱自乐,自给自足。


    就这艮岳散人的话本子,也是一个手里缺银子的客商,拿了几套话本,想到他这里换几个小钱来的。


    这位外地客商就是从栖云城来的,他在栖云城买了好几套正流行的话本子带来的京城,原本想的是奇货可居。


    可是来到京城,却发现京城的书铺都太过傲气了。


    哪怕是他磨破了嘴皮子,也见不着铺子的掌柜,那些伙计,就连瞄一眼的兴致都没有。


    这客商试了两三家书铺,就已经灰心丧气,觉得这几套话本子,应该是折在了手里头了。


    幸好买这话本子花的钱,都是小钱,就算折了,也不伤筋动骨,因此也就不再瞎折腾了。


    然而事情就是这么寸,关键是他这回带来的其它货物,也没他想得那般好销,又赶上压价的买家,他这一趟,挣的那点银子,刨去了路费和住店,几乎就不剩下什么了。


    再加上回去的路费和住店,算来算去,都差点赔了钱!


    这客商要走的时候,就想着手上这几套话本,虽然是新的,可要是大老远地再带回去,又老沉的。


    虽然在栖云城里,这些话本肯定是能卖掉的,但这事情,它不是这么办的呀!


    这不,客商就又寻了几家小书铺试试么?


    也就是这位掌柜,是自己家的小买卖,又自娱自乐自逍遥的,看了几页话本,就出手将这套话本给买下了。


    好险这老掌柜为人厚道,没有压价,起码是没让客商赔本。


    第144章 挂历卖挂历了。


    两个小厮听了老掌柜这话,二话不说,马上就掏出了银子,将这套话本给买下来。


    “掌柜的,就只有这一套么?可还有旁的?”


    老掌柜咧开嘴,“还有,还有!”


    他又行动迟缓地从柜台下方拿出了三套话本出来。


    两个小厮着急地接过来就看。


    “战神归乡记?豪商恩怨录?”


    “锦绣谷莠传?”


    “这些,都是艮岳散人写的?”


    “这一套多少钱?”


    “那也给一两银子吧。”


    小厮忙又掏了钱,“可还有么?”


    “只见艮岳散人的话本了,不是说,还有位青萍客,写的是什么武侠话本?可也有么?”


    说到青萍客,老掌柜就有些个犹豫了。


    “有是有,只是……”


    小厮急问,“只是什么呀?”


    诶,这老掌柜,做事怎么这般磨叽呢!


    要换成个年轻机灵的,那还不得早就主动全都给拿到了他们面前了?


    老掌柜咳了一声,“倒是有一套,青萍客的边塞侠影录……”


    “嗨,那倒是快拿出来啊!呶,银子就在这儿呢!”


    眼看着放到面前的白花花的银子,老掌柜自然是心动的。


    “只是这一套,已是有些旧了……”


    他不是老话本迷了么?


    当初花了银子买下外地客商送上门的话本,他就是为了自己看的。


    那不是他先看完了艮岳散人的两套话本,之后就开始看这套边塞侠影录了么?


    虽然这几套外地话本都十分精彩,与他往日看的京城话本根本就不是一个路数,但他看了几眼边塞侠影录,就知道这青萍客的武侠话本,仿佛是为他这个老话本迷,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


    因此他看这一套话本,就看得慢,一天只看个十来页,看上几页,就要忍不住掩卷冥想,那大漠孤城,那金戈铁马,剑光侠影,就仿佛活了过来,在他脑海中一一浮现。


    那可不就是极其的慢嘛。


    这看得慢了,可不就容易磨损新书么?


    如今这套边塞侠影录,已经被他看得有些个卷边发旧了。


    一般这样品相的话本,自然是不好卖的了。


    若是放在旧书堆里出租,他又有些舍不得。


    毕竟,这在他店里里是孤本,让哪个借去了不还,他不就亏了


    他将这套旧书拿出来给两个小厮看。


    小厮们也是犹豫了一番。


    “既是都旧了,那我们也买下……半两银子如何?”


    “这套书是老儿自己留着看的,倒有些舍不得出脱。”


    “罢了罢了,还是依着新书的价儿,这是一


    两银子!”


    小厮们捧着五套话本,心满意足地走了。


    临走时还不忘记叮嘱一句。


    “老掌柜,下回再有这般的话本,可别忘了多收两套啊!”


    其实他这叮嘱就多余。


    他们没走半日,就有别府的小厮问上了门。


    等听老掌柜说,才被人给买走了,不由得都顿足着恼。


    不过这些下人们在各个书铺里问起艮岳散人和青萍客,确实也是间接地为这两位扬了名。


    便有那机灵的书铺主人,打听过以后,就专门去了京城的源北会馆里,托那些源北道的客商,从栖云城里多带些当地的新话本到京城来。


    当然了,如今临近年关,这些外地的客商也没了几个,就算有那也是打算在京城过年的,所以指望着他们从栖云城带回新话本来,怎么也得支到了年后开春了。


    进了腊月,栖凤城里连下了几场大雪。


    到了这会儿,楼欣月就放下了手里的笔,准备一下子就歇到年后了。


    不过她虽然不写了,却也不是完全闲着。


    去年年根,她们在长兴城里卖挂历,虽然规模太小,全靠着楼欣月一个人画,效率极低,就这样还挣了一小笔银子呢!


    今年她搭上了有实力有自家印坊的王记,那自然是鸟木仓换炮了。


    王记能印出精细程度不差的连环画,自然也能印得出带彩的话本人物故事挂历了。


    楼欣月只是出了些草稿图和构思,没用一个月,这些挂历,就已经新鲜出炉了。


    这花样可就多得很了。


    几乎她写的每一本话本,都出了的人物故事挂历!


    把这些活儿都交给了王记,她也就只能如卖话本一般,按印出来的挂历收取一点分成了。


    比如说这会儿,她就带着晓文两个,坐在壁炉边上剪纸糊骨做灯笼和拉花。


    眼瞅着已是做出了不少成品,楼欣月就将这些东西都带着,去了前头的铺子里。


    才进铺子,就看到里头热闹得很。


    好些个客人,就等在柜台前头,指着墙上的物事,等着楼赛郎给自己拿下来细看了。


    还有好几位,已经是夹着卷好的画轴,笑呵呵地往外走了。


    楼欣月精神一振,放下手里的东西,紧走几步过去帮忙。


    “啊,挂历是已经送过来了”


    “是啊!送来了一百套呢!”


    楼赛郎乐得合不拢嘴。


    今儿不是天冷么,估计是没什么客人上门了。


    她就想着索性早些关了门,回后院里去烤壁炉了。


    哪里想得到,王记那边还来了一辆平板车来,硬是给送来了两大箱子的挂历。


    两大箱子啊!


    几乎是她大姐写的每一本话本,都做出了挂历了。


    那她肯定得拿出各样的持历挂起来,自己先欣赏一番啊!


    可才挂出来六本挂历,就有个以往常来租书看的少年进来了。


    这少年一看墙上挂着的画,就来了兴致,凑过来一个劲地细打听。


    等听说了这个是月历,能当年历用的,立马就掏铜板买一个他最喜欢的战神归乡记挂历!


    大概是这少年回去就四处显摆,把这叫挂历的新鲜物事,给宣扬了出去。


    没过多一会儿,这些街坊就陆续地进来了。


    这不,从王记书坊送来到现下,已是卖出去了七八本了!


    有了楼欣月的加入,楼赛郎总算是不用那般地手忙脚乱了。姐妹二人一通忙活,又卖出去了十来本。


    送走了最后一位街坊,楼赛郎才算是有闲工夫坐下歇会儿。


    “阿姐,咱们这些挂历,倒是豪商恩怨录的,和铁血江湖的,卖得最好啊!”


    第145章 说亲要是成了自家媳妇。


    楼欣月笑着点了点头。


    “咱们这些街坊,都是寻常小商户,自然是对这类故事更有共鸣了。”


    楼赛郎一想,也点了点头。


    “对哦,就是这个缘由了。”


    “若是镖局里的镖师或者护卫们,还有那些整天就想着打架搞事的小子们,那肯定更喜欢战神归乡记和铁血江湖,还有剑寒雪山了……”


    “阿姐,那你下一本,打算写什么呢?”


    “还没想好,连着写了三本武侠,感觉有些疲劳了,就想换个新花样试试。”


    其实不光是写武侠累了,而是现在这个模式,她就跟个无情的码字机器一样,码完了送到王记,五记给钱印书,这一套流程下来,确实有些枯燥而无聊了。


    而且她现在的收入,几乎全靠王记,虽然目前王记还算靠谱,但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世界上最靠得住的,还是自己。


    如果她手里能有一个印坊,那就好了。


    但她要做的事情那么多,要是再经管一个印坊,哪还有空闲时间干别的


    楼欣月的目光落到了楼赛郎身上。


    这位大妹子,正笑嘻嘻地抠着手指头玩呢。


    楼欣月立马在心里否定了这个想法。


    她要是开一个武馆,开一个戏楼什么的,给楼赛郎管着,那楼赛郎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


    但书坊印坊啥的,那真不是这个大妹子的强项啊!


    再想想她家里买下的那几个人,老的太老,且不大识字,小的倒是挺有可塑性,可她们都还太小,要能当个劳力使替家里管作坊,少不了还得个五六年啊!


    楼欣月这会儿,是深深地感受到了无人可用的困难。


    王记书坊的会客厅里,此时正坐满了人。


    王家族里,几乎是所有有些份量的,全都聚到了一处。


    在这些家族的长辈面前,之前能独当一面的王管事,这会儿只能陪坐在末座,听着坐在上首的叔伯们你一言,我一语地讨论着去年王记的盈利。


    “咱们王记,今年的盈利是去年的三倍!”


    “因艮岳散人和青萍客的话本在城中大热,连带着咱们书铺里其它的书册也都比以往卖得更快了。”


    “这还是没算那些挂历!依我看,那些挂历能在年前卖个好价钱!”


    这些王姓的叔伯,年纪最大的足足快六十了,年轻些的,也跟王管事差不多。


    但这会儿提起这一年书坊的盈利来,一个个眉飞色舞,口沫横飞。


    王记书坊,除了印坊还有书铺,王管事管着的,只是话本这一类闲书杂书的收稿和印书,至于其它的事务,还有老王家其他人在做着,上头还有王记书坊的大掌柜,在管着他们这些管事们。


    在这样的场合里,王管事向来是不大插话的。


    无非是大家议论总结一番去年的得失,众人的功过,再展望一番来年罢了。


    可是当这些人说着说着,这话题听着可就开始偏了,居然扯到了楼家姐妹身上。


    “那姓楼的小姑娘,居然是个写话本的天才!”


    “是啊,她竟然是青萍客和艮岳散人!光是来了栖云城,就写了五套话本!五套呀!她一个人能顶得上五个老作者了!”


    “这速度快也就算了,她还能开创武侠类的话本!”


    在场的王家人,并不是所有人都喜欢武侠话本,但一种新类型的话本,让大家伙都能分到白花花的银子,这可就没有人不喜欢了吧?


    “听说那几家都放出话来,想要挖走青萍客和艮岳散人,还说要给几倍的稿酬哩!”


    “还好咱们这边同楼家姑娘关系处得不错,楼家姑娘也没有见利忘义。不然若是人被挖走了,咱们王记的损失可就大了!”


    今年大家的分红,拿回去那都是能让全家人笑呵呵地过个肥年的,可若是明年没有……那简直不敢想啊!


    “可我总觉得这事,还是有些悬啊!”


    “楼家姑娘十八岁了吧,万一要是说了亲事,那夫家想要更多的银子呢?”


    这话要是让楼欣月听了,那肯定是得一口老血喷了出来。


    咋地,她就非得说亲事啊?


    而且一说亲事,就得被夫家拿捏不成?


    她又不是那个东华客!


    一把年纪了,要养活一大家子人还得受儿子儿媳的管束!


    楼欣月在现代的时候,那也是谈过男朋友的。


    不过后来那家伙就一门心思地想让她当贤妻良母,还给她规划以后要生几个娃,生完了让她辞职在家带……


    那她可就不能忍了。


    什么也不能耽误她对文字的爱好!


    于是楼欣月就让他变成了前男友。


    如今得了这穿越奇遇,正打算大展身手搞文娱呢,哪里还会去说什么亲事?


    凡是阻碍她文娱大业的,都是


    拦路虎!


    如果她无依无靠,自己个儿又是个弱鸡,那可能没准会真的不得不找个夫家来庇护一二。


    但她自己本事就有把子力气,更有个亲妹子一个能打十个,安全感满满的。


    楼家只有姐妹俩,上没有老管着,下没有小拖累,这种条件,可不正是天选创业人?


    她是吃饱了撑的给自己头上套个紧箍咒呢?


    但楼欣月这种想法,厅里的王家人,自然是不可能知道的了。


    在他们看来,年轻姑娘学这个学那个,勤快挣银子,也无非是给将来找个好婆家提高资本,多挣嫁妆了。


    “没错!万一她要是成了亲,可就不是自己说了算了。咱们得防着这个呀!”


    “嗨,咱们不如一劳永逸,直接在族里挑个好后生,向楼家姑娘求亲不就行了?”


    众人一听,纷纷附和,“这主意倒是不错,若是成了咱们王家自家人,那可不是谁也别想挖走了么!”


    还有一个年轻的叔辈笑道,“那是不是就可以让她少要些稿酬了呢?”


    这话一出,让原本就有些憋不住话的王管事,就忍不住要出声反对。


    不过坐在最上首的王大掌柜已经是先喝斥了声,“胡闹!”


    “若真是能成了咱们王家的媳妇,那不光不能少,还得要多一份分红呢!”


    说着,就指指那人,“你们呀!鼠目寸光!”


    第146章 上门王记来送货了。


    长明坊中,过年的气氛是越来越浓。


    离楼家书铺不远的各家铺子,如杂货铺、肉铺、绣坊、点心铺子,这几日每天都是人来人往,热闹得紧。


    这也是因为做到了年根,这些铺子就都要关门暂歇,要等到了年后,过了十五,才会陆续再开呢!


    若不趁着年前把要用的年货都买齐了,这大半个月里头,却要上哪里买去!


    楼家书铺这个位置,原本就是个偏僻的,再加上还有闹鬼的传说,刚开始时,别说客人了,就是连个路过的都没有,还是楼欣月想出了连环画册这一招,这才吸引了附近几条街的小孩儿和少年们的注意。


    后来楼赛郎在书铺门口摆了几个小凳子,给这些小家伙们提供一个租书看书的好地方,小书铺的人气就慢慢旺了起来,好些个家长们,找不着自家孩子,就上楼家书铺去寻,这人都来了,倒也不是不能顺便看看有没有新话本,若是有合意的也不是不能买。


    等后来,他们发现楼家书铺的新话本,竟都是城中最为风行的,别家书铺一时还未必能买得着,她家倒是早早都摆上了书架,也就乐得到她家这边来了。


    近日更是多了一种从未听说过的新鲜物事,名叫挂历。


    那挂历既能当日历用,上头又有画得精美的话本人物故事,还能当个年画使,价格也合适,再一个街坊们家里都有了,若是自家没有,过年时走动起来,岂不是叫人笑话自家竟是一年都没挣着钱,要这般节俭起来?


    因此这挂历卖得也是极快。


    百来份三天就卖得差不多了。


    楼赛郎看着自己的小账本,算着挣着的小钱钱,嘴都合不拢了。


    楼欣月则是弄了个小炉子,摆在角落里,又在炉子上坐了一小壶茶。


    铁炉子的边上,烘烤着些花生、栗子、桔子和核桃。


    她就坐在炉子边上,时不时地用小夹子将烤熟的果子拨拉到一个小盘子上,等稍凉些就开始剥,一半扔进自己嘴里,一半扔进小瓷碗里,攒满了半小碗,就端过去投喂自家妹子,倒是惬意又逍遥。


    楼赛郎卖出去最后一份挂历,把一把干果全倒进自己嘴里,就坐不住了,


    她在铺子的空地里来回转了几个圈,嘴里还嘀咕着。


    “我让小六子捎口信给书坊那边,让他们再送一百份过来,怎么还没来啊?”


    现在她们家里开了铺子,客人还不少,她这个掌柜,可就不能跟过去那样一般,有闲工夫走去王记了。


    这不,花上几个大钱,叫街坊上的小子去跑个腿,捎个信儿,也是便宜得很。


    哎呀,她这边挂历已是开了天窗,下个客人再来,她可就没得卖了呀!


    楼欣月却是一点也不急。


    斯条慢理地拎了小壶,倒出了两杯茶。


    自己就行端起一杯,嗅了嗅这茶的香气。


    这时代的人,比较流行果子泡茶,先将茶煮好,再加上些干鲜果品之类,比如说松子核桃,红枣金桔,桂圆杏脯这些。


    这不就是围炉著茶么?


    终于能有些闲暇了,楼欣月可不就尽情地享受起来了么?


    她给自己的红茶里洒了点松仁,又给第二杯里头放了两枚金桔,就招呼楼赛郎过来。


    “钱是挣不完的,着急也没用,兴许王记的印坊,就没印那么多的挂历呢,还是坐下来烤烤火,喝杯茶吧!呶,你不是喜欢金桔泡茶?”


    楼赛郎这才不大甘愿地坐了过来,不过她摸了摸杯子,只觉得烫手,就自己剥了个栗子吃。


    大概是习武之人火力壮,楼赛郎就不像楼欣月那般怕冷。


    楼欣月呢,虽然身上穿的是新棉袄,外头还要罩个皮坎肩,可在卧室里就总挨着壁炉,到铺子里就凑到小炉子边上,那是一点冻都受不了。


    楼欣月觉得也不能全怪自己,虽然原身是从苦水里泡大的,这区区受冻小事不算什么,可楼欣月却是打小就住在有暖气的商品房里,大冬天热得要开窗吃冷饮的,身体能适应,这心理上也适应不了啊!


    “大姐,我看你就是练得太少了,才会这般怕冷。”


    自打搬来了栖云城,大姐每天早上也会起来,跟着她练上一小会儿拳脚。


    当然了,大姐那些动作虽然看着挺唬人,却都是花拳绣腿,没啥力道的。


    但天气冷了以后,大姐就死活不跟着练了,宁愿躲在房里里头伸胳膊踢腿的……那才能活动个啥呀!


    “等天气暖和些了的……”


    她是真不扛冻啊,往外头一走,那寒风吹过来,就觉得脑门子生疼。


    楼欣月咳了一声,兴致勃勃地岔开话题,“我听说这条街的铺子,后日就要歇息了,咱们是明日关门歇息,还是后日呢?”


    反正书铺也不像肉铺和杂货铺,采购年货的客人那么多,挂历也卖完了,正好关门躺平休假。


    “那自然是后日了。”


    这多开一天,就多挣一天的钱呢!


    去年在长兴县,她那挂历不到一个时辰就卖空了,那会儿她还可惜带来的太少呢。


    如今好不容易有这个机会,她还不卖个尽兴的?


    想起长兴县,她就想起了刘师傅。


    虽然年礼已经托长兴镖局的人捎了回去,但楼赛郎还是觉得十分遗憾。


    要是师傅能来栖凤城,住上一年半载的就好了。


    反正屋子多,尽够住的。


    楼欣月对于请刘师傅来长住的想法倒是不反对。


    楼赛郎才跟刘师傅正经学了几个月而已,好些个搏斗经验,还是需要有师傅指点的。


    再说了,刘师傅那可是难得的女镖师,若是能在自家小院住着,不光能指点弟子,还能镇宅呢!


    “那等开了春,你就写信给刘师傅过去,跟她说说咱们这边的情况,看看刘


    师傅有没有空闲?”


    不过据楼欣月估计,怕是很难了。


    之前刘师傅是因为受了伤,所以才能闲下来教弟子,但她们上栖凤城的时候,刘师傅的伤已经好利索了,长兴镖局又只有她一个女镖师,哪里能闲啊!


    姐俩自说着话,就听到外头街上马嘶车响的,很是热闹。


    楼赛郎忙抢到了窗前,朝外头张望。


    “呀!是王记送货来了!”


    第147章 闲话华泽镇上,倒是有位写话本的行家……


    自打楼家开了这么个小书铺以后,就都是王记书坊直接将印好的新书给送过来,实在是方便又省事。


    一般来送货的,就是一个车夫,一个伙计。


    当然了,这来的伙计,也是在书坊里干了许多年,精通事务,也晓得楼家大姐对于王记的份量,每回来送货的时候,那可都是笑容满面,勤快倍至的。


    有时候,还会得了王掌柜的委托,送来些年节礼物、生鲜土产之类的。


    楼赛郎听到声音,三两步就出了门去迎。


    “哎呀,可算是把你们给盼来了……咦?”


    看到从车上下来的年轻男子,楼赛郎不由愣了愣。


    不是以往过来送书的那位中年老伙计了。


    车夫见了忙笑着介绍。


    “五哥这几日有旁的活计忙,这回来的是十四郎。”


    那年轻男子身穿青绸棉袍,头上戴了顶灰鼠皮的风帽,脖子里也围着灰鼠皮的风领,衬得脸皮白净光滑,眉眼干净又斯文。


    楼赛郎觑了这王十四郎几眼,心想果然是开书坊的人家,这小郎君看着就挺斯文的。


    楼赛郎自己习武,跟她来往的也都是习武的糙汉子,对于斯文小白脸,她是有些天然不喜欢的,不过王记跟她们有交情,王家的小白脸,倒是不会引起她的反感,无非是气场不合罢了。


    楼欣月放下手上的茶杯,听到门外的动静,楼欣月也起身迎接。


    先进门的是扛着大包的楼赛郎,不用说,这大包里,就是才送来的挂历了。


    楼赛郎的身后,就跟着个年轻男子。


    这年轻男子的手里,却是拎着两个大礼品篮。


    时近年根,亲朋好友之间,自然要互相送年礼。


    这大半年来,王掌柜很会办事,给楼家的节礼就没少过。


    像这种大的礼品篮,是城里比较高档的品心铺子里推出的,一个篮子里头有八样点心,八样干果,八样蜜饯,八样糖果。四种八样,颜色好看又体面,少说也得二两银子,两个礼品篮子就是四两多,相当不轻了。


    而拎着篮子的年轻人,长相斯文白净,未语三分笑,十分的讨喜。


    “这是八堂哥吩咐我带来的,两位可……莫嫌弃。”


    楼欣月收王记的礼,也不是一回两回了。


    因此就客气了两句收了下来。


    又见这年轻人长相不错,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心想这老王家倒是人多,有王掌柜那样八面玲珑的,也有这样满身书卷气的。


    这王十四倒不像是个普通伙计,反而更像个学堂里的学子。


    等再稍稍攀谈,楼欣月才知道,原来这王十四,之前就一直在城中的书院里念书来着。


    不过等过了年,王十四就不再念了。


    王家族里的年轻人,只要能念书,就都供着,就是有个年限。


    超过十年,还没考中秀才,或者没考到书院里月考前五,那族里就不会再出这个银子了。


    王十四虽然考中过童生,但秀才却考了两回都不成。


    正好今年也满了十年之期,王十四自觉科举无望,索性回族里做个营生,也好挣份工钱养家糊口。


    因王十四在族里算是念书还不错的,族老们便让他年后去栖云城东郊的华泽镇上管书铺子……


    楼欣月听他提起华泽镇,就觉得有些耳熟,只一时想不起在哪里听过。


    等又闲聊了几句,这才想起来。


    那位常写女子当主角的东华小生,可不就家住华泽镇么?


    因就笑着提了一句。


    “华泽镇上,倒是有位写话本的行家。”


    她一提,王十四也就想起了。


    虽然这些年,他都在书院里念书,可书坊是王家最重要的产业,身为王家子弟,哪怕是那些话本都不一定看过,但书名和作者起码是了解的。


    “楼先生说的可是东华小生?”


    那东华小生是栖云城东郊的本地人,本名叫贺秀贞。


    当然了,她夫家姓任,她都成亲二十来年了,在镇上人称任贺氏。


    任贺氏夫家原本也算得上小康,田产铺子都不缺,也有几个奴仆下人使唤。


    只可惜任贺氏之夫任大为人糊涂,不但没有经商之才,也没有自知之明。


    短短十年,就将家业给败得差不多了。


    最窘迫时,一家人差点连祖宅都保不住了。


    任贺氏的婆母生了病,都没有钱请大夫。


    得亏任贺氏急中生智,将自己早年闺中写的游戏之作,拿去书坊里卖了,得了十两银子,这才解了燃眉之急。


    当然了,这书坊收话本,也不是顺顺当当,去了就收了的。


    也是任贺氏病急乱投医,连跑了几家书坊,这才有青溪书坊慧眼识珠,花了十两银子买下了任贺氏的书稿的。


    任贺氏在闺中才思敏捷,文采斐然,又有闲情逸志,因此再接再励,接连写了四五本话本。


    这些话本可不就都卖给了青溪书坊。


    栖云城里能写话本的读书人并不少,但是专门为奇女子立传的,也就只有东华小生任贺氏。任贺氏从话本中得了好处,自然也就拿起久已不动的笔,继续写起了闺阁话本。


    青溪书坊慧眼识珠,算是为栖云城的话本开创了个新类型。


    而城里读书识字又有闲钱的女子们,比如原太太这般的,就有了固定的消遣话本子。


    “正是,东华小生的话本,是极有特色的一类。可惜这小半年,倒是不见有新书了。”


    虽然东华小生这些年写的故事,不如早期的灵性十足吧,但也是中规中矩,细品之下很有韵味……用后世的话来说,就是放心入不会踩雷。


    王十四点点头,笑道,“看来楼先生倒是对东华小生惺惺相惜啊。”


    “那待我去了华泽镇,闲时打听打听,这里头有什么缘故吧?”


    虽然王记有楼先生这样一个摇钱树,但东华小生在城里的读者其实也不少。


    若是东华小生跟青溪书坊起了什么龌龊,那他倒是可以趁机去挖一挖人。


    若真能挖过来,也算是他为王家做的贡献。


    两盏茶工夫后,楼家姐妹将王十四送出大门。


    挂历到手,楼赛郎赶紧在门外贴出了挂历到店的字样。


    还没清闲一会儿,就又迎来了一波一波的客人。


    这一忙,就忙到了傍晚关门。


    第148章 灯影傻小子因祸得福?


    这是楼欣月穿越以后,在这个世界过的第二个新年。


    栖云城果然是让长兴县城中老百姓向往的繁华大城,老百姓的购买力强,楼家铺子里几百份挂历不到七天就卖空了,让楼赛郎乐得早早地就将店门关了,美滋滋地拉着大姐去逛街购物。


    今年跟去年不同,姐妹俩算是有了自己的小窝和铺子,手上还有几百两银子的家底,眼见着翻了年只会收益更多,因此两个人花起银子来大手大脚,看见好的就买买买。


    去年过年,她们姐俩还得亲自干许多的活计,比如准备年夜饭和打扫和装饰院子等。


    今年因为有了杨家三人和彩枝,这些琐碎的活计,就不用她们俩来做了。


    可不就多出了许多空闲的时间吃和玩么?


    庙会赶了,灯会看了,各种小吃也尝了,还买了几串鞭炮在铺子门口热热闹闹地放了。


    正月十五灯节的时候,楼家书铺的门前,也跟街上其它铺子一样,挂起了一排彩灯。


    栖云城的灯会从初八到十八,一共十天。


    这十天里,一到夜里,大


    街上都是出来观灯的城中百姓。


    甚至还有好些个郊县的,大老远地进城住上一宿,也要来大饱眼福。


    但见大街小巷,千灯万盏,光彩灿烂。


    这些彩灯都是城中各家商铺精心制成,挂在自家铺子门前,各色各样,争奇斗艳。


    尤其是那些极有实力的商铺,为了成为整条街最吸睛的所在,甚至还要搭起灯山,那灯山的题材多种多样,有神话故事,花鸟虫鱼……


    凡是这般精彩的灯山,都会被围得水泄不通,人山人海。


    这个时代的娱乐,远不如现代丰富方便,因此有这种难得的不要钱的灯会可看,城中的男女老少,那自是要倾城而出的。


    这种难得的找乐子和宣传机会,楼欣月自然也不会放过。


    就带着家中众人也制做了一批花灯。


    像那种普通的灯,纸皮上画些花鸟山水的,虽然不起眼,但也能烘托气氛,不能少了,便做了十个。


    而带文创性质,宣传自家特色的,才是重头戏。


    正月初八这天傍晚,姐妹俩带着下人们,将自家店铺门口及二十步内,全都挂上了自家的灯笼。


    此时一条街的其他人家,也陆陆续续地挂起了彩灯。


    街上的大小孩童们,从这家门前跑到那家门前,叽叽喳喳,欢声笑语。


    “呀!这兔子灯上的兔子会动!”


    “这只仙鹤灯上的仙鹤还会飞呢!”


    “快看快看,这上头的好汉在耍大刀!”


    “这个最好看,这是两方的将军在过招哩!”


    这些好奇的孩子们,围到了楼家书铺门前,抬头拍掌,赞叹叫好,压根不舍得挪开。


    楼家书铺前的热闹,又吸引来了不少街坊。


    待他们走近一瞧,登时都不由得叫声好。


    “好精巧的走马灯!”


    “这简直仿佛活过来一般!”


    楼家铺子门前挂的那些寻常花灯也还罢了,不过照出些亮光,烘托些气氛而已。


    但挂在正中显眼处的十盏花灯,却都是略有些难做的走马灯。


    走马灯虽然难做了些,但也不过费些材料罢。但楼家的这些走马灯,却是做得格外精妙,做灯的人心思灵巧,将那一格格的灯壁上,画出了相似却略有不同的图画。


    就如这其中最令人叫绝的两军交战灯。


    两位将军一持刀,一持矛,你来我往地,竟真的过起了招!


    大家一面看着灯,一面赞叹,打眼就看见楼赛郎从铺子里走出来,便向她攀谈。


    “楼掌柜,你家的灯是谁做的?着实是精巧!”


    “这般绝妙的走马灯,怕是人要抢着买哩!”


    楼赛郎出来,可不就是要跟大伙显摆来的?


    “是我大姐和我一起做的!”


    “自然是我大姐画的,我可不会。”


    “哈哈哈,笼共就做了这几个,哪里经得住卖?”


    楼赛郎挺起胸膛,满脸生光。


    听着街坊们不住嘴地夸她家的灯好,心里可不就越发得畅快。


    “这也不算什么,今年是仓促了些,来不及准备,等明年,那还有更好的呢!”


    在做花灯的时候,大姐可是说了,这种会动的走马灯,还能做得更好。


    现如今这些,是因为灯太小,画不了太多的故事,等明年得空了做些更大的,能把一整本小故事给讲完的那种!


    其实她不知道的是,楼欣月想要做的灯,可不光是灯那么简单的。


    楼欣月想的,是动画片!


    既然有幸穿越,光写点小说话本啥的,也实在是单调了些。


    电影电视有声小说舞台剧什么的,一时资本不足,科技条件也不成熟,但动画片可就不一样了。


    只要找到合适的胶片替代材料,其余的画图和放印,以及声音同步都好说。


    完全可以效仿皮影戏嘛!


    元宵节期间,楼家姐妹俩那是又逛街,又看灯,各种小吃都尝了个遍,连吃带拿的,家里的下人们也跟着沾光。


    晓文彩枝两个小丫头,明显的个头蹿高,小脸变圆了。


    就连杨家老两口,似乎背没那般驼,脸上的皱纹都少了些许。


    这般吃喝玩乐的日子飞速而过,楼欣月终于开始收心,准备开新文了。


    过了个年,城里的书铺书架上,居然多出了三本武侠话本!


    楼欣月这一个多月都几乎躺平摸鱼,这三本自然都不是她写的了。


    租来一看,发现这三本倒是比先前的那些摸索着写武侠的,质量好了不少。


    可见这个时代虽然科技还不成,但人文素养高啊。


    卷这种文字类的工程,那是不缺能人的。


    假如武侠这股风吹遍了全朝,没准过不了十年八年,就能出上好多本武侠巨著出来了。


    这倒是让楼欣月心生了几分紧迫感。


    她可得趁着武侠大能还没涌现的时候,抢先把那几样熟悉的套路给写出来。


    虽然套路可耻,但是很有用啊!


    没有原始积累,她的文娱版图什么时候才能开拓成功呢?


    跳崖不死梗是已经用过了。


    傻小子因祸得福?


    双剑合璧龙凤配?


    灭门遗孤报仇雪恨?


    楼欣月琢磨了半天,最后还是选了傻小子因祸得福。


    第149章 什么?得该出手时就出手。


    傻小子因祸得福这种梗,可以说是老少咸宜了。


    光是楼欣月就不知道看了能有多少。


    不过这个题材看似欢乐,实际上要能写好,也是不容易。


    楼欣月也不可能把在现代的那些故事,直接搬过来。


    每日她写上几千字,写到卡壳时,就去前头铺子里,看楼赛郎卖书接待客人。


    如此过了一个来月,新书的上册也就差不多完成了。


    也得亏这个时代的话本都需要印刷,也就限制了一册书的字数,不会超过十万字,不然这十万字放在现代的小说网站上,才不过刚刚起步而已。


    这一日,楼欣月站在窗前,练着眼力。


    而丫环晓文,经过了半年多的练习,那一笔字倒是也能看得过去了。


    楼欣月就让晓文来做最后这一遍的誊抄,给自己省点力气。


    还别说,楼欣月誊写到一半的时候,还常常会有种面对文山字海的烦燥感,只恨这时候没有打字机和电脑。


    但晓文誊抄的时候,就十分的认真和耐心。


    看样子,很有能培养成能干小助理的潜力。


    嗯,除了助理,楼家应该还缺一个能管起琐碎事来的管家。


    可惜,要找到一个称心又没那么多的小心思的女管事,怕是不那么容易啊。


    彩枝的大嗓门在门外响起。


    “姑娘,王家的十四郎来了。问姑娘可有空闲?”


    那王十四,自打上回来送过一回货以后,后来又上门来一次。


    是王十四从华泽镇上回来一趟,顺便接下了来送货的差事,还给楼家带了点华泽镇的土产。


    这王十四,年轻斯文,长相虽称不上俊美吧,却也算得上一表人才。


    不光是读过不少书,在家族影响下,还对经营买卖有些见识,自己接手的,还是一间书铺……自然就跟楼家两姐妹能聊上几句。


    楼欣月这会儿正有空闲,想着找行内人士聊一聊也不错。


    “请他进来吧。”


    晓文听了就要动身去泡茶,楼欣月抬手压下,“你接着抄就是。”


    天天埋首在书案上,肩肘和脖子可遭老罪了。


    如今好不容易培养了个晓文能替自己分担一点,她倒是乐意去做点泡茶这样的小活来放松下。


    楼欣月才刚泡上茶,王十四已经跟在彩枝身后进来了。


    王十四瞄了眼,见这位年轻女郎,身穿了绯红锦缎家常小袄,灰鼠皮的裙子,一头长发随意地挽了个圆髻,除了一支木簪外别无饰物,剩下的头发则编了条松松的辫子,懒散地垂在一侧肩上,越发地显得整个人眉目舒展,举动随心。


    这位只靠着一支笔,就牵动了整个栖云城的人的喜怒哀乐,闲谈话题的女郎,此时显得寻常,又不那么寻常。


    大户人家是不可能让自家姑娘随意见外男的。


    小家碧玉的年轻姑娘,见了外男,多多少少会有些个紧张,又绝不会似楼家大姐这般的自信松散。


    当然了,楼家二姐在年轻姑娘里头也是个异类。


    不过大姐二姐的感觉,是迥然不同的。


    他见了二姐,哪怕对方是穿着裙子带着头面,也会一不留神地以为对方就是个小子,不过是玩闹穿了姐妹的裙子而已。


    而他见了大姐,他感觉在大姐眼里,他,跟楼二姐,跟二姐的丫环彩枝,都不过是人而已,没甚分别。


    楼欣月也打量了下王十四。


    这王十四比上回见时,略发福了点,面上那种刚出校门大学生似的清澈少了些,步入社会后的圆滑多了些,一举一动倒是自然了不少。


    总之,有那么点子当掌柜的模样了。


    两方寒暄客气一番,分主宾坐下。


    彩枝看到茶水已经泡上,便提了茶壶,倒好了两杯茶,又去灶房里端了两碟子茶果。


    摆好了这些,她就站到了房门口,一副听候差遣的模样。


    彩枝本是乡下丫头,家里孩子多,亲爹又娶了后娘,后娘又生了两个儿子,家里就将才八岁的她给卖了。


    此后辗转了两家,那两家都嫌弃她太能吃,这才又到了楼家。


    来了楼家,彩枝怕新主家也嫌她能吃,便在吃饭的时候强忍着少吃……最后还是被主家给看出来了。


    偏偏楼二姑娘不但不嫌弃她,还教她拳脚。


    如今在楼家的日子,就是做些杂事,陪着二姑娘练拳脚,在前头铺子里卖话本子,当真是从未有过的快活。


    家里年纪最长的杨大娘见她这般,便教了她一些伺候主家的规矩。


    杨大娘还说,楼家两位主家,正好一边一个,谁也不用怕抢了谁的差事。


    但虽然一人伺候一个,若是遇上今日这种情形,那也是得眼里有活儿的。


    她守在门口,就瞧着屋里这位王十四郎和大姑娘有说有笑的,谈得挺投机的样子。


    就想起无意中听到杨大娘和杨大爷两个说悄悄话来了。


    他们还在那儿琢磨呢,主家就是两位姑娘。


    大姑娘过了年十九,眼看着快二十了。


    在乡下,这个年早就已经出嫁,没准都是孩子他娘了。


    就算是在栖云城里,也通常是在十五六定亲,十八十九成亲。


    主家姑娘们上头没个长辈,估摸着亲事是要自己找了。


    可他们吧,眼瞅着姑娘一点没这个意思。


    跟那刘中人倒是常打交道,却完全没有找媒婆的打算。


    如今这位王十四郎君,时不常地来楼家上门送货,还要寻大姑娘攀谈几句,听说他未曾娶亲,也未定亲,如今又自己新开铺子当掌柜,与大姑娘年貌相当,还能说得来,岂不是良缘一桩?


    杨大爷就说让杨大娘莫要多嘴,主家的事自有主家做主张。


    他们不过是才买来没多久的下人,不要惹了麻烦才好。


    彩枝当时听过也就罢了,倒是没多想。


    可如今瞧着王家郎君跟大姑娘谈笑风生,好像确实,有那么一点配?


    彩枝正在胡思乱想,忽然就听到大姑娘声音提高。


    “什么?竟是如此?”


    吓得她赶紧回神,看向大姑娘。


    “大姑娘?可是有什么吩咐?”


    二姑娘可是说了,她们俩是家里负责武的,大姑娘和晓文是负责文的。


    她们俩得该出手时就出手。


    第150章 病了这方向错了,可不是怎么也寻不到……


    彩枝这一插话,倒是让正闲聊着的两个人愣了下。


    楼欣月这才反应过来,刚刚是她一惊之下,声音有点高了。


    便笑着冲彩枝挥了挥手,“这里无事,你去前头看铺子吧。”


    原来刚刚是王十四说起了东华小生任贺氏的事儿。


    近来不见东华小生的新话本,原来竟是那任贺氏病倒了!


    而且这病,听说还不是一般的小毛病,几天就好了的那种,而是已经病了有半年多了。


    所以才有楼欣月那句惊呼,“什么?”


    见彩枝应了声,往前头铺子里去了。


    楼欣月才继续发问,“她得的是什么病?怎么就病了半年多?”


    说到这个,王十四就挠头了。


    楼先生这个问题他能怎么答?


    东华小生再上了年纪,那也是位妇人,能打听出来对方病了,至于是什么病,那可是人家的隐私,他上哪儿打听去呢?


    不过东华小生现如今的境况,他倒是知道一二。


    “究竟是什么病倒是不知道,不过听说东华小生在家里过得很不如意,因她总要吃药看大夫,花费不少,家中人怨言颇多。”


    “我在那华泽镇上开书铺,都有那任家的人拿了东华小生的手稿来问收不收?”


    写话本虽然是小道,为正经读书人看轻,但再是小道,也还是只有读书人才能写得出来。


    而且能写话本且还能以此为生的读书人,还要比那连话本也写不出来,只能写写春联和代书家信或者抄书的,要强上许多的。


    在读书人的鄙视链里,也还不是最垫底。


    况且一本话本写出来,就有许多的读者和书迷。


    如东华小生这样写了许多年的,固定的读者自然不少。


    只要她的书一出现在书架上,就会本本不落地花钱买回去。


    就算是一时钱不凑手,也会花几文去租来看。


    既然这样,这般的老作者,也会将自己的手稿妥善珍藏。


    如果不是病得已经没法子,而且家里人对东华小生不但不关切反而厌烦,又怎么会拿着她的手稿去兜售呢?


    楼欣月皱眉问,“不是说东华小生家里,全靠她得的稿酬过活?”


    “正是呢,听说最落魄时,差点连自家的二进宅子都保不住,后来靠着东华小生写话本,才算是喘了口气,后头又置办了一百亩田地和铺子,两房下人,在那镇上,也算是殷实人家了,若是好好经营,自然能越过越好。”


    “可惜,那任爷和任大郎父子两个人,都是无能虚荣之辈,守不住家业,大手大脚,东华先生挣来的银子和田地出息,年年都花用得干净,少有结余……”


    说到这里,王十四忙补充,“那华泽镇也不大,不过四五百户人家,整个镇上,就只有任贺氏一位写话本的先生,而任家父子又大手大脚不知节俭,因此他家的事,早就传得热闹了。”


    “任贺氏病倒,再也没法子写新话本,自然就挣不来银子,反而还要吃药花费,久病床前无孝子……任家对她照料不周,多有怨言,倒也不算奇怪。”


    楼欣月听着这话,只觉得心里直冒寒气。


    这个时代也是男尊女卑,虽然比最封建保守时期是好多了,但也有类似七出之条的规则。


    恶疾久治不愈,便是一条。


    一般的平民之家,若是家里的女子病倒,治病求医,若是能花点小钱就能治好,还会去请医问药,花上些小钱。


    但若耗费不菲,还不见得能治好,那多半就直接放弃了。


    而东华小生得病,之所以还能看病吃药这么久,多半还是任家人觉得她还能好起来,为任家码字挣钱。


    一旦久治不愈,再也不能当牛马挣银子……


    楼欣月想到这儿,不由沉默不语。


    忽然间就抬起头来,“王兄,你什么时候回镇上,我能否跟你同去?”


    王十四愣了下,“楼先生……莫不是想,去任家探病?”


    楼欣月点点头,“东华小生的话本,我都看过,十分佩服她的文才,神交已久,如今听说她病成这样,虽然从来没有见过面,也觉得物伤其类,就想去探望一番。”


    楼欣月在现代的时候,是很有几个码字的朋友的。


    平时拉了个群,大家在里头吹牛灌水打屁聊天。


    有同城的,也有异地的,同城的就时不常地聚个会,腐败吃喝。


    就算是异地的也有时候会过来面个基。


    有点什么行业内的信息,比如靠谱的美工啊,哪个地方收出版和影视啊,也能


    互通有无。


    有回一个群友得了大病,大伙在群里可没少替她出主意,想办法。


    有人脉的还帮着找靠谱的主治医生。


    群友住院,同城的都拎着东西过去探病。


    而不同城的,也都发了红包。


    甚至大家伙还开玩笑,将来老了,这就是个养老群,大伙可以去气候好的地方买个楼,大家一起养老。


    所以在楼欣月这儿,同为话本作者,还是同为女子,在对方有难的时候,伸一把手,也不是什么很稀奇的事儿。


    王十四沉吟了片刻,才迟疑着点了头。


    “楼先生既然有这个想法,自然是可以的。”


    族里的长辈们都说了,楼大姐并不是一般的女子,只要楼大姐一直为王家书坊写话本,王家书坊早晚有一日能超越城里所有的书坊,跃升为第一书坊。


    甚至若是好生经营,将来能成为全朝知名的大书坊也未可知。


    而王家族里,能堪堪配得上楼大姐的,也就只有他了。


    只要他能跟楼大姐情投意合,楼大姐成了王家的人,那自然也就不会被别家书坊给挖走了。


    要知道,那几家书坊,可是想尽法的要挖青萍客和艮岳散人呢!


    也得亏他们都觉得这二位,一个是阅历深的有识老先生,另一个是心有江湖的锐气青壮年,怎么也不会想到,竟然是位十七八岁的年轻小娘子。


    这方向错了,可不是怎么也寻不到么?


    他得趁着这段时日,尽早地达成愿望,让楼大姐心悦于他。


    所以哪怕楼大姐这个想法实在是奇怪,他也得尽力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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