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视角读书千遍,其义自现。


    林公子……现在顶着宁小姐的躯壳,被迫听着宁小姐院里老嬷嬷的说教。


    一开始林公子,不觉得老嬷嬷是在说他,而是说的宁小姐,还挺乐呵的。


    可是瞧见他(她)一脸的满不在乎,老嬷嬷可不就说得更加起劲了么?


    尤其是说着说着,就开始叮嘱他。


    说是这回她一个姑娘家,跟林家小郎在后园单独相会,本就不大合适了。


    还让一面墙给砸倒了,当时跑过去救人的有好些人,这人多嘴杂的,就算是两家的长辈想法子请在场的人莫要将此事散布出去,可那也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林公子一听可不就炸毛了。


    他心仪的是赵小姐这般端庄娴雅的,就算这次的相亲,已经被姓宁的丫头给破坏了,他怕是娶不着赵小姐了,那他也不能跟这野丫头凑和呀?


    可他才反驳了几句,那老嬷嬷却又能说出一箩筐的话来。


    而让他差点跳起来的,还是老嬷嬷说了句,“夫人早就想让姑娘跟林家结亲,姑娘自己不愿,如今为了消解流言,老爷都同意这门亲事了,姑娘再不愿意也没用啊!”


    林公子压根不信。


    他姨母是母亲的庶妹,在娘家的时候,就跟母亲交好,跟嫡亲的也不差什么了,就因为是庶出,嫁到宁家做继室,算是高嫁了。


    姓宁的丫头那会儿已经两三岁了,姨母待她如同亲生,可宁丫头越长大就越野蛮任性,姨母每回带她见娘家亲戚,宁丫头都要闹出点妖蛾子出来。


    更是跟他如同命格相克一般,每回见了,不是吵嘴,就是打架。


    他听母亲说过,宁丫头身边伺候的,有好几个是她生母留下来的,大概是见小主子日渐长大,于是在一边暗中挑拨,说些姨母的坏话,宁丫头听得多了,这性子可不就越发的左了?


    他小时候都不知道在姨母跟前告了宁丫头多少状了。


    姨母怎么会想让他跟宁丫头?


    噫!一想到他往后跟宁丫头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的日子,他就觉得眼前一黑。


    不,这绝不可能的!


    然后老嬷嬷又说出了一番让他目瞪口呆的话来。


    老嬷嬷撇着嘴说,他姨母之所以想撮合他与宁丫头,可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


    姨母看着是个和气人,实则是个笑面虎,


    当初能嫁到宁家来,那可是在宁小姐的亲娘还没死的时候,就已经跟宁老爷勾搭上了。


    等嫁了过来,装得一派慈爱,实际上不过是想哄好了宁老爷,让宁老爷把亡妻的嫁妆交给她打理而已。


    这一打理就是十来年了,里头不知道多少亏空。


    但只要能促成宁林两家的婚事,这亏空可不就能打马虎眼过去了么?


    而且你道继夫人为什么要带小姐去庙里烧香?


    还不是知道林公子要跟赵小姐在那儿相亲?


    带上了小姐你这个愣头青,可不是正好搞一番破坏?


    林公子不但听得目瞪口呆,他还气得想打人。


    于是还真打了,他将手里的茶碗摔了出去,差点就打中了老嬷嬷。


    他把老嬷嬷给赶了出去,回想着老嬷嬷的话,就越发地替他姨母不平。


    他要去向姨母告状,让姨母好好惩罚这些挑唆小主子的刁奴!


    林小爷向来是个想到就去做的,于是他披头散发,脸上的伤口还敷着伤药,连外衣都穿得乱七八糟的,就奔去了姨母的院子。


    然而他连院门都没进去。


    姨母院中的婆子和丫头们就一拥而出,把他给拖回到宁丫头的院子里了。


    这过程里,自然也是少不了冷嘲热讽,还有趁机掐捏的动手动脚。


    而他这一番举动,也惹得宁老爷大怒,把林公子给大骂了一顿,不但禁了他的足,还罚他抄女经。


    林公子简直要气炸了。


    可到现在,他才明白自己的处境。


    他现在就是宁丫头,他的一举一动,都是宁丫头的。


    宁老爷和姨母不想让他出府,他就没办法。


    再转念一想,他被困在宁丫头的壳子里,那宁丫头呢?


    宁丫头岂不是在他的壳子里?


    他的院子他的房,他的家什和珍藏,岂不都被宁丫头占着呢?


    尤其是,他还偷偷画了几幅意中人赵小姐的小像,藏在了书桌的暗格里。


    万一被宁丫头给打开看见了……


    想到这儿,林公子的脸就绿了。


    他被罚抄女经,还被罚禁足。


    这些对于他来说,原本倒也不算什么。


    因为他在林家小时候,也被爹娘罚过。


    于是为了能自由活动,他真的开始抄经……


    林公子好歹也是考中过秀才,全家都对他寄以厚望的。


    抄经而已,对他来说不过是小菜一碟。


    他轻轻松松地就抄了一遍。


    然后开始第二遍,第三遍。


    读书人有句话,叫做读书千遍,其义自现。


    林公子这抄着抄着,这女经里的内容,可不就都进了他的头脑之中了?


    什么专心纺织,不好戏笑啦,什么晚寝早作,勿惮夙夜啦。


    这女经他小时候为了好奇,也拿过姐妹们的来瞧过两眼。


    当时倒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可如今他细细地琢磨了一遍,就觉出了不对味来了。


    但哪里不对味呢,他一时半会儿的也没想明白。


    等到了下人给送饭的时候,端上来一看。


    好么,萝卜炒白菜,豆芽配豆腐!


    要知道,这宁家,在本城可是比林家还更为富豪一些的。


    怎么宁家的长女就吃这个?


    他自然是不甘心的,当下就冷着脸让下人拿走。


    可他万没想到,那下人说,这是老爷特意吩咐的,让大小姐好生地静一静心!


    他可不是一下子就熄了火?


    没想到啊,他姨夫浓眉大眼,一脸正气的,却是对自己的女儿这般严苛?


    这可不是因为现在芯子是他,饿肚子是他,吃白菜萝卜也是他啊!


    那宁丫头再刁钻,可这不是也带着伤的么?


    要罚要饿,也得等人伤好了再说啊!


    他腹内嘀咕着自己的姨夫,忍着厌恶开始吃那萝卜白菜。


    这一吃又发现,一共两个菜,一个没放盐,另一个则是打死了卖盐的。


    这可就不是严苛不严苛的问题了啊!


    那宁老爷就算要罚亲生女儿,也不会指使下人故意在菜里动手脚吧?


    这宁家都是什么家风啊?


    下人们都快要反了天!一点正经规矩都没有的!


    等他的魂回了自己的壳子,定然要同母亲说上一说,让母亲再来劝姨母,好好整顿宁府内院一番!


    但他转念又一想,宁丫头不是个凶悍的么?


    都说她是宁家的大小姐,任性刁蛮,气性上来,连继母都敢随意顶撞的。


    厨房的下人又怎么敢动这个手脚?


    心里带着怀疑,他强忍着吃了两口饭菜。


    好几回差一点就呕了出来。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老嬷嬷偷着进来,从怀里摸出一个油纸包。


    油纸包里,还隐隐散发着的肉食的香味。


    尤其是他这会正饿着,香味越的勾人。


    可老嬷嬷,正是他用茶杯砸,赶出房的那个老嬷嬷。


    正是宁丫头的奶娘。


    两个时辰前,他还对老嬷嬷破口大骂。


    这会儿老嬷嬷却比其他人都关心他,给他送肉食,这让他不由得有些愧疚。


    老嬷嬷却主动开口。


    说方才小姐做的是对的。


    这院子里继夫人的眼线太多,她们说的话总能传到夫人那边去。


    如今小姐跟林家的婚事还需要继夫人牵线帮忙,所以小姐故意做给夫人看,她都能明白。


    只是不该衣衫仪容不整就去继夫人院子里。


    这可不给继夫人寻了借口,在老爷面前告状,这才惹来了禁足和处罚?


    第62章 反转原太太就是个话本迷。


    林公子虽然并不认同老嬷嬷的话,但啃着香喷喷的肉饼子,他也就默不吭声了。


    老嬷嬷也是偷着进来的,并不敢让人瞧见,因此对他说了几句话后,就又贴着边偷溜出去了。


    林公子好不容易吃了个半饱,又接着抄那个见鬼的女经。


    终于当抄到第十遍的时候,林公子把笔一扔,受不了了。


    这宁丫头的日子,真不是人过的!


    他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他要去找姨母,让姨母再去找他爹娘,想办法把他和宁丫头换回来!


    吃了亏的林公子,这回吸取了教训,他收拾了下仪表,把衣裳穿好,甚至还在屋里演练了一番要怎么走路,才显得正常。


    等到月黑风高的时候,林公子偷摸着离开了院子。


    为了不惊动旁人,他甚至还发挥了儿时练成的爬树绝技。


    跳下树翻过墙的林公子心想,也多亏他变成了宁丫头,若是赵小姐的话,举止端庄温婉,他是绝对不会顶着赵小姐的模样,去如此毁坏她的形象的。


    当然了,如果是赵小姐,那也不会被禁足抄经了……


    林公子没去想分明是自己的鲁莽才引来了惩罚,却一不留神想得远了,不由得面红耳赤。


    林公子顶着一张大红脸行走在深夜里,还真让他顺利到了姨母住的院子。


    他小时候可是常来姨母这儿做客的。


    因此院子的布局他也熟悉得很。


    很容易就又施展爬墙爬树神技,翻越进了院内,然后又摸到了姨母住的堂屋。


    他这人记性好,记得姨母卧房的后窗外,有一棵梅树。


    他就从那棵梅树上爬到了窗子上,偷偷地潜了进去。


    当然了,如果这卧房的主人是别的妇人,那他这行为肯定不地道。


    但一来,他现在顶着的是宁小姐的壳子,二来,那是他亲姨母,小时候还常抱他来着,跟他亲娘也差不多了,因此倒也没必要过于拘泥。


    更何况这会儿卧房里亮着灯,还有说话声,显然姨母并没入睡,也没有更衣,正在跟身边的婆子说话呢。


    这婆子他也认识,正是姨母的心腹。


    他就想着等婆子说完了话,出去了,他再出来跟姨母说事。


    毕竟,这事情太过匪夷所思,也只能跟亲姨母说了。


    于是他就藏到了床帐之后。


    可是他听到了什么?


    他那位温婉慈和的姨母,竟然在吩咐身边的婆子,给有孕的通房悄悄下药?


    他忍不住深吸口气。


    心里想着反正姨父已经有嫡女和嫡子,两个嫡子还都是姨母生的,庶女也有两个了,宁府里有五个儿女,也足够了,通房生不生的,好像也确实是该主母做主的……只是他心里那个姨母的形象,似乎有些崩塌。


    但这还没完,姨母因为一支金刚石头簪,居然说到了他娘!


    林公子那是越听,三观越崩塌……如果他知道什么是三观的话。


    姨母原来并不是事事都以长姐为先,如表现出来的那般敬之爱之,而是满心妨恨。


    恨长姐的嫁妆多,恨长姐嫁的不是个丧妻二婚,又恨姐夫的长相比她夫君俊帅。


    而且林家姐夫跟长姐夫妻情深,家里并没有什么通房妾室。


    长姐生的一儿一女,儿子,也就是他,居然考中了秀才!


    可她呢,她的两个儿子,虽然最大的才十三岁,可是也能看得出来,不是个读书的料了。


    而宁府的家业虽然不少,可要给两个儿子分,哪又哪里能够呢?


    偏偏那死丫头如果出嫁,还能带着一份她亲娘的嫁妆!


    婆子就跟姨母,啊不,现下在林公子心里已经不是姨母,而是宁太太了。


    婆子就跟宁太太出主意,说是宁丫头不是不乐意嫁到林家么?


    那就想办法硬是促成这亲事,然后在使劲挑拨宁丫头跟林公子夫妻不和,鸡飞狗跳,这样宁丫头的嫁妆不但她还能插手,还能看着那个假菩萨的嫡姐烦恼闹心!


    林公子听着,有如五雷轰顶。


    现在就算有人给他几个胆子,他也不敢再跳出去跟姨母诉苦了。


    别他姨母知道真相以后,不帮忙不说,再给他略施小计,把他一条小命都给搭进去!


    林公子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住处的。


    他是心情复杂,万千思绪呀!


    从前他以为的花团锦簇,原来细细一看,上头都爬满了虫子。


    陆先生讲到了这里,便道了一句结束语。向着坐在主位的原老爷作揖道别。


    原老爷欠身站起,送了两步。


    又看了长青一眼,长青登时意会,在送走陆先生的时候,又给了四十两银子。


    原老爷却是在外间踱了几步,这才掀开帘子,进了里间。


    原公子半坐半靠在床头,目光望着窗外。


    虽然这姿势跟前几日的没甚差别,但似乎他儿子的眼里,多了几分情绪。


    原老爷忍不住松了口气。


    看来这陆先生的确有几分本事。


    不过就刚刚的故事,也的确是闻所未闻,有点名堂。


    而且思思想来,似乎跟他儿子的境遇,有那么几分暗合。


    有点心病还需心药治的意思了。


    是,这故事里,没有明说那沐家丫头那样的,不是什么好东西。


    但那个姨母宁太太,可不就是沐家丫头的作派么?


    装得一派温柔娴淑,受了原家多少恩惠,平时嘴里的话也说得极为漂亮,可遇上点风吹草动,就立马变了心了!


    诶,他太太也是沐家的姑娘,这差距,怎么就那么大呢?


    这故事,可不是婉言劝他儿子莫要看人只看表面么?


    “无忌,我倒是觉得这话本听着很有趣,等咱们回栖云城的时候,就同这陆先生买一本话本回去,给你阿娘看,你觉得如何?”


    让他那一团好心被人当成驴肝肺的老妻瞧瞧,多长点心眼子,别被人卖了还替人数钱!


    原无忌目光移动,看到老父亲故作轻松的笑容,心里也是一酸。


    便扯出笑意点了点头。


    “好。”


    原太太早先在沐家虽然是个不起眼的庶女,嫁的不过是个商家。


    当时姐妹们还觉得她是低嫁了。


    但其实是闺中不知有钱的好啊!


    等到原太太几次回府探亲,大家瞧了她的吃穿用度和排场,好几个只有面子没有里子的姐妹也是酸得不行。


    原家人口简单,原太太虽然管着内宅,但手下有好几个能干得力的婆子。


    这些婆子都是原家各铺子大掌柜的妻子,个个都能打得一手好算盘,各处采卖损耗什么价,婆子闭着眼都能知道得一清二楚,因此原太太只需要抓大放小,时间富余得很。


    这


    有钱有闲之余做什么?


    可不是就听听戏,看看话本子了?


    没错,原太太就是个话本迷。


    第63章 马甲没准几十件马甲都能有!


    原太太有钱又有闲,自然舍得为爱好花银子了。


    甭管是栖云城,还是京城,坊间所有的话本,都几乎被原太太收入阁中。


    当然了,这些话本内容不同,品质参差,有的原太太十分喜欢,就放在手边,没事了就翻开看看,内容都能背得出来。


    有的就实在不是原太太的菜了,原太太这般的话本迷,捏着鼻子也只能看到十几页,就气呼呼地把这话本一扔,直嚷着扔到厨房当柴烧了。


    原老爷觉得,这本迷魂记,不但情节离奇有趣,在描述内宅生活上头又颇为细腻,这人物的心理活动也十分生动,知妻莫如夫,原太太定然一见这话本就能惊喜。


    当然了,无忌脚伤,沐静姝变心,他也已经写了信回去,老妻的心情这一段时日都不会多好了,但有个喜欢的话本给她,也算是聊以安慰吧。


    原老爷这般的大金主,他要买话本,那不管是楼欣月,还是陆先生,自然是一万分的乐意的。


    不过这迷魂记才讲到第二回,离写完还得好几日,因此就算是那两人想买,也得等完本了再说。


    楼赛郎在送第三回书稿的时候,已经将陆先生的话传给了楼欣月。


    听说原老爷这样的富豪居然打算直接买书稿带回栖云城,还是送给原太太的礼物。陆先生表示,这话本是属于雪月居主人的,他就从中抽两成做为中介费用,剩下八成,自然也是要给楼家姐弟的。


    楼欣月忙表示,这话本已经卖给了陆先生,再卖一回也是凭借着陆先生说书见着了原老爷的缘故,因此乐意两人五五分成。


    一想到同一个故事,能爆两回银子,楼欣月码字的动力可不就越发的足了。


    原公子和原老爷真是识货呀!


    还有那原太太,居然是如此有内涵的女子啊!


    要知道,古代女子的识字率顶多也就是百分之二三的样子。


    在政治清明,天下太平的朝代,在发达城市及周边,女子的识字率最高能达到百分之四十。


    就算是这种发达地区,十个女子里头,也有六个是文盲。


    而这个大魏朝,楼欣月自己感觉,应该还不算是最清明太平的时代,而且栖云城肯定也不能跟京城和南方的碛州江州一带比识字率。


    所以栖云城里的女子识字率,根据楼欣月自己瞎估计,应该能有个百分之十几的样子。


    这百分之十几的识字女子,抛开那些经济不自主的女子,应该也就只剩下了百分之七左右。


    而栖云城据说有三十几,小四十万的人口。


    这些人里能有一万多识字而且手上有钱的女子。


    那楼欣月如果写出专门给女子看的话本,只要能吸引到一半的人,楼欣月不但能靠这个长居栖云城,估计至少也能小富即安。


    原夫人没准就是这五千分之一啊!


    楼欣月想入非非,神思飘荡,嘴角不由得咧开。


    栖云城的姐妹们,你们的知心小宝贝,很快就要过去为你们编织梦想啦!


    到了第十日,迷魂记终于讲完了最终回。


    林公子和宁小姐最后终成眷属。


    毕竟他们俩身体灵魂互换,不互相成为眷属,难道还能放心对方嫁娶旁人?


    洞房花烛之夜,两个不像别的新婚夫妻那般,含情脉脉,共效于飞,这样那样。


    而是相对而坐,喝起了小酒。


    经历了这么多的事,他们又互换了身份和身子,对彼此也可以说十分熟悉了。


    世事如此惊奇,这光怪陆离的梦境,又该如何醒来?


    他们愁啊!


    一杯一杯又一杯……最后终于酩酊大醉。


    当他们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日的清晨。


    阳光透过花窗照进了洞房,第一个醒来的是林公子。


    他睁开双眼,正对着他的,是女子的一张脸。


    这张脸,他这一年多来,几乎天天瞧得见,他甚至还亲自涂脂抹粉轻点朱唇来着。


    瞬间,他瞪圆了眼睛……他和她,终于换回来了!


    谢天谢地,他总算是可以避免套在女子躯壳里那啥了!


    故事到这里,似乎是挺大团圆的一个结局。


    然而半年后,又在一次酒宴过后,他从榻上起身,发现他又跟她换了!


    悲摧的是,就在半月前,她有了!


    如果这次换魂的时长,还是一年多的话……生育,哺乳啥的,他,可算是全赶上了!


    这结尾让原老爷这个四五十岁的中年人,也忽然觉得有点肚皮疼。


    他甚至动摇了一下,不太想把这话本带回去给老妻了。


    这故事,老妻肯定喜欢,没准时不时地拿起来就翻,然后在玩笑的时候,盯住他……


    那画面太吓人,不敢想啊!


    不过陆先生没给他犹豫的机会。


    恭恭敬敬地将新抄好且装订好的迷魂记递给原老爷,还请原老爷斧正云云。


    原老爷接过来一看,这话本虽然是私人装订,却是纸质上乘,洁白细腻,还用了云锦包了外皮,其中的字迹娟秀工整,比市面上那些中等书坊里印出来的字,倒还更好看一些。


    “因原老爷是要送给夫人的,鄙人便特意请家中小星沐浴净手抄写了一遍,还望原老爷莫要嫌弃。”


    原老爷那点犹豫,也就化为了乌有。


    他已经能料想到,他夫人定然会越发的喜欢。


    妇人们就是喜欢这种精细而秀美的小物件……


    陆先生出陆府的时候,身上多了一百五十两银子。


    他哼着小调回到自家,便拿出了六十五两银子。


    五十两的银票和十五两的纹银,仍然让杨氏送到楼家。


    因银子数目不小,他还陪着杨氏走到街口,亲眼看着她进楼家。


    杨氏送银子上门,楼欣月自然眉花眼笑,又是倒茶,又是让点心的。


    杨氏顺势坐下,跟楼欣月聊了几句。


    虽然杨氏说的话都很家常,不过是煮饭和最近城里的新布料这种话题。


    可楼欣月还是敏锐地发觉了不对……杨氏有些欲言又止。


    “杨娘子,可是有什么别的事儿?”


    杨氏神色瞬间多了一丝慌乱,很快就又镇定下来。


    “我,我是想问姑娘些事……姑娘就是雪月居主人吧?”


    楼欣月如今新得了六十五两银子,再加上之前存的,已经够了一百五十两。


    有这笔钱,足够姐妹俩去栖云城定居的了。


    因此心情格外的开朗,也就不怕连掉两件马甲。


    她点了点头,冲着杨氏眨眨眼。


    “杨娘子聪慧,还请替我保密。”


    两件马甲算啥,她现在才十七岁,等到她写不动的时候,没准几十件马甲都能有!


    第64章 指点这可不也是战神归乡么?


    杨氏连忙点头。


    “姑娘放心!我不会乱说的。”


    楼欣月笑笑,“那杨娘子是想问什么呢?”


    其实杨氏就算乱说也不会有太多的影响,反正姐妹俩年后就打算去栖云城了。


    到了栖云城,她肯定就不会像在长兴城一样,只能靠给说书先生写书稿挣钱了。


    艮岳先生和雪月居主人这两件马甲,没准在栖云城就不会再用了呢。


    杨氏的脸上微微泛起红晕。


    “我,我也识几个字,也想学着写话本……”


    她瞄着楼欣月的神色,看到对方既没有嘲讽,也没有不悦,这才继续说下去。


    “可是我试了试,只写一个开头,就不知道该怎么写下去了  。”


    “因此厚颜想来问问姑娘,写话本可是有什么诀窍么?”


    杨氏说到这儿,忙从带来的包袱中取出一双鞋子。


    “前几次过来,见姑娘忙得很,怕是没有工夫做这些针线活计,因此做了双鞋子给姑娘,还望姑娘不要嫌弃……”


    她这般说着,其实心里也是忐忑。


    她出身不堪,幸好遇上陆先生这样念头通达的,才算是有了栖身之地。


    在陆家有吃有穿,家务有姐妹分担,自然也是有不少空余工夫的。


    杨氏年过三十,柳氏二十有八,都没有生下一儿半女。


    看陆先生的模样,似乎也不为这个着急,说是再过两年,还有没有孩子,就去远亲家里抱上一个孤儿回来当养子。


    柳氏听了这话,便常往那几家亲戚里去,就想选出未来的养子。


    杨氏却没有她这般上心。


    不是亲生子,哪里能养得热乎呢?


    倒不如趁着年轻力壮,做些喜欢做之事,也算是不枉来这世上一遭。


    自打她猜出雪月居主人就是楼欣月这样一个十七岁的小姑娘后,她就仿佛在迷雾里见着了烛光。


    她原本在青楼就学会了识字,跟了陆先生后,陆家的藏书也有近百册。


    经诗子集她看不明白,看一看话本和野史之类的,还是可以的。


    闲来无事的时候,她也会在陆先生的指点下,练一练字。


    楼欣月,年岁不过才十七,还是从乡下才搬到城里来的,居然就已经能写得出那般精彩的故事了!


    那她,她是不是也可以呢?


    只是她想得头头是道,等到拿起笔来,却是脑中空空,好半天也才憋出一行字来。


    因此,今日鼓起勇气,来向楼欣月这个小姑娘求教了。


    当然了,技不轻易示人,既然来求教,也不能空手,这不,就给楼欣月做了双鞋子。


    她是能看得出来,楼家姐弟穿的衣衫,可都是从布坊里买的成衣。


    布坊里虽有成衣卖,鞋子却是没有的。


    毕竟,这人的脚有大有小,一般都是自家做来穿的。


    也只有栖云城那种大城里,才有专门卖鞋子的作坊。


    楼欣月若是雪月居主人,那一天定然是要忙着写书稿,又哪来闲工夫做鞋?


    所以这鞋子这种礼物,定然是能用得着的。


    楼欣月听着愣了下。


    就见杨氏拿出来的这双鞋子,倒是真不错。


    这会儿天冷,早就穿不得单鞋,楼欣月自己没工夫做,还是楼赛郎在镖局里寻了打扫的婆子,花钱请她做的。鞋子样式也简单,就是千层底和黑布面子。


    而杨氏做的鞋子,竟然是一双藏蓝绸面的暖鞋,高帮上还缀着黑兔毛边。


    这诚意可以说是相当的足了!


    楼欣月忍不住张大了嘴,“啊,杨娘子,这可是太客气了!”


    她稍稍推让了几句,就收下了这份礼物。


    毕竟,这鞋子一看就是照着她脚的大小做的,她若是不收,人家拿回去也没法穿呀!


    礼物都收了,楼欣月也就只好尽力帮忙了。


    虽然她在现代,也不过是个普通小编,不入流的写手吧,但好歹码的字够多,看过的书也多,给纯纯小萌新杨氏指点几句,那还真是可以的。


    她端了一壶热茶过来,给杨氏倒了杯热茶,又把烤在小铜炉上的几颗果子用夹子拾起,不紧不慢地摆放在盘中。


    屋内便满是果子和茶的香气。


    “杨娘子之前,是想写一个什么样的故事来着?”


    杨娘子手里捧着茶杯,老脸更加发热。


    她是真没想到,她这种大胆的想法,在柳氏那儿得来好一番嘲笑,在陆先生那儿不置可否,反倒是楼姑娘,一点也不觉得她在异想天开!


    “我,我想写的是,战神归乡记那样的。”


    她虽然更喜欢迷魂记这种的,可是这种奇思幻想的故事,感觉写起来一定很难。


    倒是战神归乡这种,假如去掉战神征战那一小段,她觉得似乎是可以的。


    只是她落了笔,写出来一句:一位姓杨的农夫,从军入伍,十年后归来……


    她这一看,可不就卡住了?


    这不是跟战神归乡一模一样了么?


    这可就写不下去了呀!


    楼欣月笑眯眯地点点头。


    “哦,战神归乡么……”


    明白了,新手小白的第一部,必然是看了某个书非常喜欢,于是就升起了自己也想试试的念头,然后下笔就是简单模仿,老实一些的,就是跟风,人品差的,那就是剽窃了。


    “其实想要写类似战神归乡的故事,也不一定就都得是武夫啊!那豪商带着万贯家财回乡,医神带着一身神奇医术归来,从前被人看不起的丑丫头,居然变成了阔太太,呼奴使婢的回乡了……这不都是一个类型的么?”


    楼欣月越说,杨氏眼睛就是越亮。


    对呀!她怎么没想到呢?


    “其实写故事,跟咱们寻常人闲来聊些是非八卦的路数是差不多的,那些大婶子,婆婆们平时说的那些,好多只要稍加挑捡,那可就是个有趣的故事。”


    杨氏若有所思,“可那些故事不是太过粗俗了么?”


    不是东家娘子和街尾汉子有首尾,就是张家小儿子赌钱被剁了一只手,或是老牛家的鸡跑到了老马家的门前,被老马家给藏起之类的,这东西写成故事,能看?


    楼欣月笑了笑,“打个比方,如乡下婆子常常挂在嘴边的,就是谁家的妇人是个不下蛋的母鸡……比如现在有个年轻媳妇,成亲五年不孕,被婆家人打骂虐待,最后还休回了家,年轻媳妇就上了吊……这种故事,是不是并不鲜见?”


    “但咱们若是给这故事改个结尾呢?”


    杨氏眼露迷芒,“改结尾?那要怎么改?难道是,男人念着旧情,又把媳妇接了回去?破镜重圆,媳妇又治好了病,生了两儿一女?”


    楼欣月卡吧一声将手里的花生捏开,笑道,“这虽然也不是不行,但杨娘子觉得这可能么?就算是硬写了,会不会老套了些呢?”


    “比如说,咱给她改个狠的,年轻媳妇上吊被救下,于是不再寻死,而是织布纺线,终于攒下了一笔不小的银钱,在家中照顾爹娘,看顾侄子,得了全家人的一致爱重,然后她嫂子将自家的表弟给小姑子牵了线,小姑子嫁过去以后,又能挣银子,做事也周全,对前头生的继子也好,婆家人都极喜欢这新妇,等到了年末,新妇偶感不适,一去诊脉,竟然已经有孕四月,可不是大大的喜事?”


    “那新妇第二年生下龙凤胎,抱着孩子喜极而泣。而前夫再娶之后,仍旧还是一儿半女也无,新妇带着丈夫孩子回娘家吃酒,喜气洋洋,人人恭喜,消息传到前夫家,前夫一家面目无光,一整日都不敢出门!原来不是新妇不能生育,而是前夫种子不行……这可不也是战神归乡么?”


    第65章 走了那不是痴人说梦么?


    杨氏敲开陆家小院的院门,同看院门的陆老汉点了点头。


    笑嘻嘻地招呼了一声,“大伯。”


    陆老汉也知道杨氏最近常出门,是去替东家办事去了,便也点点头,待杨氏进了院,这才将门栓好。


    陆家人口简单,只有陆先生和两位妾室,唯一的老仆也就是这位陆老汉了。


    据说陆老汉原不姓陆,姓是来陆家改的。


    早些间陆家还是有几分底子,家里最盛时也有四五个仆人,后来不行了,才只剩下陆老汉一个老仆。


    柳氏正端着一碟子做好的点心从灶间出来,打眼见着杨氏,不由得立定在地,上下多打量了好几眼。


    “咦,杨姐姐,什么事这般高兴?”


    这杨氏,双颊飞红,眼里带光,走路都格外有风。


    “自然是好事!”


    杨氏笑眯眯地答了话,自去净了手,又换了件外袍,这才去拿了一块点心尝了尝。


    她和柳氏都各有手艺,柳氏的手艺就是做菜和点心。


    而她则是做得一手好针线。


    柳氏今儿做的,是


    不大常做的酥油泡螺。


    做这个需用奶酪和糖霜,这两样食材市面上可都不便宜,并不是小门小户的人家吃得起的。


    然而陆先生最近大笔银子入账,给柳氏的家用也多了十两,因此柳氏特意做了陆先生最爱的点心。


    “相公可在么?”


    “才被周公子家的小厮请了去。”


    杨氏点点头,才要再拿一个,被柳氏拦了。


    “相公就爱这口,等他回来吃够了,有剩的再给姐姐。”


    杨氏也就收了手,笑了笑就进了自己的卧房。


    柳氏原以为杨氏会跟她笑闹几句,却没想到杨氏一声不吭进了屋,还当她生了气,忙跟了过去。


    却发现杨氏已是端端正正坐在了窗前,手上已是开始磨墨。


    柳氏骇笑,“姐姐这是还没死了要写书稿的心思呐?”


    杨氏头也没抬,轻声道,“我想再试试。”


    柳氏扯了扯嘴角,待要再说两句玩笑话,可杨氏那般专注,倒显得她是成心来捣乱的了……当下便不吱声地退了出去。


    走出了门,她才无奈地撇了撇嘴。


    依她看,杨氏就是异想天开!


    写话本哪是想写就能写的?


    相公还是读书人呢,要写出一个好话本来,那不知道得费多少工夫呢!


    头前几年,相公还能写来着,这几年相公也是才思耗尽,只能去买书坊里的话本回来,自己稍加改动,比如加上一些风月桥段,这才能挣着那些富贵爷们的银钱呢。


    而杨氏呢?


    不过一介妇人,还跟她一样,都是那般的出身,虽也识了几个字,能抄抄写写了,可要想自己写话本,还是跟艮岳散人那般受人欢迎的战神归乡?


    那不是痴人说梦么?


    长兴城东,原家宅院门外。


    十来辆大车就停在街边,原家的家丁和仆人们来回搬运着大袋小袋,忙碌进出。


    眼瞅着万事俱备了,原家的二管家小跑着跳上第一辆大车,指挥车夫启程。


    车队缓缓启动,速度也渐渐加快。


    原公子自己一人占了辆大车,车内厚厚丝毯铺地,长座上也是铺着厚软的棉垫,将大车的颠簸降到了最低。


    原公子整个人半坐半靠着,目光看向窗外的街景。


    上回从这儿启程之时,跟他坐在同一辆马车里的,还是……


    原公子垂下眼皮,嘴角勾起一抹不易察觉的弧度。


    物是人非,事事休。


    现在想想,若是真如那迷魂记里的林公子一般,真的跳出自身的皮囊,才能看清从前从来没看清的世界吧?


    车队走出了三条街,出了东城门。


    东城门外,一队十名镖师正等在路边跟原家车队会合。


    上次长兴镖局押镖失败,可以说是奇耻大辱,虽然原家最后也没让镖局赔,但这份人情可实在是欠大了。


    这一趟,就是赵总镖头派出了十名精锐护送原家车队上栖云城。


    上回被劫镖,是因为原家押送了五万两银子回栖云城,这一回车队里也没多少贵重之物,最紧要的,也就是原老爷和原公子了。


    这两父子,虽然原公子脚伤还未好全,也都是有些功夫在身的。


    因此这一趟行程,应该是不会再有什么意外了。


    眼瞅着车队在镖师们的护卫下,渐行渐远,再也看不见影子了。


    站在路边来送行兼看热闹的赵福看向楼赛郎。


    “希望这一回平平安安的,再也别出……啊呸呸呸!”


    楼寒郎也点头附和,“那是自然的。”


    这回的车队里没银子,那些劫匪又不傻,劫这个干嘛?


    不过要是真的再出点什么妖蛾子,那原公子又受了伤回来,自家大姐应该是再写不出什么能让原公子提起兴趣的话本来了吧?


    两个人相跟着往镖局走。


    此时临近过年,天气又冷,来镖局托镖的就很少了。


    当然也有可能是受了原家镖车被劫的影响。


    镖局里好些个正经的镖师都还闲着,就更不用说赵福这个实习小镖师了。


    眼瞅着现在到过年,都是没什么事情可做的,甚至还不如楼赛郎。


    楼赛郎这新来的,因为是唯一能用的女镖师,都还接了个三日后送城里富户马太太回邻县娘家的活儿呢!


    当然了这活儿近,要是顺利的话一天就能打个来回,工钱也不算高,不过一两银子而已。


    但就算是一两银子,那也比闲坐着强呀!


    她们姐妹俩还要准备云栖城长住的盘缠呢!


    赵福这会儿就羡慕起楼赛郎了。


    “我要也是个女的就好了。也能护送太太小姐们回娘家了!”


    昨儿马家来镖局要人,听说有女镖师,就请去马家见了一面。


    楼赛郎去了回来,还得了两包点心,就分了一包给他。


    那豆沙卷子可甜可软咧!


    楼赛郎瞥了赵福一眼,心想这人倒是会说嘴。


    老赵家那么多人,又不是没有闺女,也没几个真的学武呀!


    也就是她师傅,虽然不姓赵,只是赵家的外孙女,还是倔强着学了武,成了镖局里唯一的女镖师。


    赵福要是女的,估计这会儿压根当不成镖师,早就嫁人去了。


    当然了,赵福这模样,怕是也不太好嫁就是。


    “赵福哥,我这边倒是有个挣银子的活儿,不知道你乐不乐意干?”


    赵福眼睛一亮,“什么活儿?”


    “就是卖点货,卖出去一件能拿一件的提成。”


    “什么货呀?能不能叫我瞧瞧?”


    楼赛郎摆摆手,“等我从邻县回来的再拿给你瞧,反正是好东西!”


    大姐光是从原家这头,就挣了七十两银子。


    原本大姐还打算跟自己一道去卖那个什么挂历了。


    这会儿却是变了卦,说反正银子也够了,她也就不去费这个事了。


    而是都交给自己,让想办法卖掉,卖的价扣掉成本,自己能分一半。


    那她只要拿出一半的两成来,不就又能多个劳力帮忙?


    第66章 挂历竟是这般的好东西!


    顺安街,程记酒楼。


    此时天气越发的冷,离着过年还有一个来月。


    昨儿就下了一场小雪,这雪一下,长兴城里,除了那卖炭的,几乎所有铺子的买卖,都少了一大半。


    幸好今日阳光明媚,稍稍暖和了些。


    客人们又稍多了一些。


    而程记酒楼的大堂里,这会儿却是多了好几个摊子。


    有剪窗花的,有写对联的,卖年画和黄历的,卖点心匣子和腊肉腊鸡腊鱼的。


    走进酒楼的客人们,自然也免不了被这些热闹吸引过去,走的时候,手里也几乎都没有空手的。


    当然了,除了程记酒楼,别家小茶馆或者小酒楼里,也有类似的小摊子。


    不过,能在程记酒楼摆摊子,那自然也是同行里头拔尖的存在了。


    程记酒楼的大门口,走进来了两个年轻人。


    这两个小年轻,身上都背着两个袋子,这袋子看上去不大不小也不重的,看形状倒像是一册册的书。


    他们走进大堂,见到这大堂宽阔,少说也能容得下百来号人。


    大堂的中间,零星坐着几桌客人,而靠着墙的一溜儿桌子上,却是摆起了各色摊子。


    几乎每个摊子前头都有人围观。


    而人气最旺的,当属那位提笔挥毫,正写着春联的那位中年先生了。


    他每写出一副春联来,便有围观人群出声叫好,还要似模似样地点评两句。


    而等在一边的客人,则眉开眼笑,喜滋滋地掏钱。


    这两个,可不正是楼赛郎和被她忽悠来的赵福?


    他们带来了楼大姐做好的两种挂历,每种都是二十副。


    来程记酒楼做买卖,别说是楼赛郎了,就是本地大户子侄的赵福,也是头一回啊!


    两个人刚进来时,都还有点心里犯怵,不过看到大堂里热热闹闹的,客人络绎不绝,倒是稍稍地松了口气。


    “走,咱去寻程小管事!”


    程记酒楼,自然是姓程的买卖。


    这位程小管事,就是程东家的堂侄子。


    虽然管不了后厨采买,雅间客房这些,但一些杂七杂八的琐碎事情,就都是程小管事负责的了。


    比如先前龚先生想在程记中秋节这夜说书,那就是通过程小管事牵的线。


    当然了,因为龚先生首开豪商恩怨录,一炮而红,反响极好,好些个客人自己听还不足,下回还不忘记


    将三五好友一道约来,让程记几乎日日爆满,程小管事也得了东家的夸赞和奖励,也就对龚先生越发的客气。


    楼欣月做这个挂历,当时就想好了定位。


    一副挂历最少也得半两银子,因此,就不可能是长兴城里的大多数平民。


    她这挂历也能算得上是两部话本的周边,那潜在的顾客,自然也就是听过龚先生说书并且非常喜欢的。


    舍得花钱喝茶听书,才会舍得花更多一点钱买挂历的呀?


    长兴城里档次最高的,就是程记了。


    原本她还发愁,要怎么想法子,把挂历送进程记来卖呢……毕竟,人家那么大的场子,多半是看不上她这点子小打小闹的。


    等后来听龚先生说程记临近过年,天最冷的时候,会请人在酒楼一楼大堂里摆摊子,可不就顿时眼前一亮?


    于是托龚先生去跟程记的人说了,得了对方的准话。


    这才能让楼赛郎和她小伙伴赵福一道过来推销挂历。


    楼赛郎很容易就寻到了程小管事。


    程小管事二十四五岁,比楼赛郎和赵福也没大太多,倒也有几分少年心性。


    他接过楼赛郎送来的“挂历”。


    只见这“挂历”就如同一本书般大小,还包裹着一层牛皮纸。


    这牛皮纸做成了信封的样式,信封的折页上,还有细绳和挂扣固定。


    程记酒楼是长兴城最上档次的酒楼之一,程小管事自然也是见多识广的。


    话本什么的,他也不是没买过。


    几时见过这般精细讲究的包装?


    他愣了愣神,不由得哑然失笑。


    “咦?这挂历倒是讲究!”


    光这一层牛皮纸的信封,都能用来装些小零碎了。


    此时他越发地起了兴趣。


    将牛皮纸信封打开,取出了里头的册页。


    “挂历”,他虽然没听说过,可是他知道黄历啊。


    之前他听龚先生大概说起,说是跟黄历有些相像,只是做得越发精致,又有些有趣的图画……


    于是挂历这种物事,在他的想象里,就成了黄历+年画。


    可黄历可是有三百六十五页的呀?难不成还要有三百六十五张画儿?


    要是有三百六十五张画儿,那是多么大的成本?


    光是去刻版印刷,就得不少的本钱了吧?


    可等到这挂历到了他手上,他才明白,原来这跟黄历不一样,黄历是日历,这挂历是月历,一月一页纸的!


    只是这纸,雪白光滑,挺刮厚实,材质上乘,印出来的日期也是又简单又醒目。


    着啊!


    这月历一共十二页,装订在了一处,如册页那般,只是在书脊处,用红丝绳打了个漂亮的扣儿……他这可就明白了,原来挂历的挂,是应在这儿呢!


    但这些小机巧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挂历的另一边空白处,贴着一幅小画。


    这小画的风格,跟长兴城里过去市面上的那些年画,很不一样。


    倒有些像最近在各家女眷里流行的那些绣样……什么马到功成,状元及第,重阳寿星老儿,甚至还有几个战神和豪商的小像!


    那胖乎乎,肉嘟嘟的喜庆模样,倒是跟过年的气氛十分相衬!


    而且这布衣男子身背包袱,与妻子相执泪眼,旁边还有一双儿女眼泪汪汪……这可不正是战神归乡里的桥段?


    他原本坐在桌后,脚下摆着个手炉,揣着手略有些昏昏欲睡。


    看到这个,他整个人都精神起来了。


    他小心地翻到了第二页。


    果然,第二页就是战神骑在马上,弯弓射箭救下皇爷!


    至于第三,第四……


    十二页全都翻遍,程小掌柜已经是笑得合不拢嘴。


    “咦,原来挂历,竟是这般的好东西!”


    “难为你们怎么想得出来!”


    “不是说两种?快把另一种给我也瞧瞧!放心,不白瞧,我自己掏银子买!”


    第67章 火热挣银子要紧!


    另一种挂历,果然正是豪商恩怨录。


    那小货郎农家养父母家辛苦干活、进了城后挑担卖货、与小绣娘相知相识、被诬陷含恨归天,重生后去外城谋生,酒楼中偶遇生父……


    这一十二幅画内容相连,妙趣横生,就算是那记性不好的,也能看着这些图画,想起豪商恩怨录里,那位小货郎重生两世辛苦打拼,查明身世之谜,眼看着前世大小仇人都遭了报应,迎娶了前世的未婚妻,终成富甲一方的豪商那起伏跌宕的传奇故事。


    程小掌柜一边看,一边就笑。


    “这样有趣的挂历,怎么才拿出来?”


    他说着,就摸出了钱袋子,拿了一小锭银子,看着也有六两多重,丢给二人。


    “是半两银子么?这一幅我要了!”


    楼赛郎还要找钱,程小掌柜笑道,“已是白得了一个了,剩下这点子,便算是赏钱了。”


    楼赛郎这才作罢,程小掌柜原本还打算唤个伙计带他们去大堂墙根寻一处摆摊的位置,如今便将那两本挂历都原样包好,揣到袄子里,横竖如今天冷穿得厚,揣两本挂历,也看不出什么来……


    他亲自带着二人去找地方,到了墙根左右张望了下,便让伙计在春联摊位旁边给二人支了一张桌子,又交待了两句,这才脚步轻快地走了。


    他年纪虽轻,却是成婚得早,家里已经有了两个娃。


    这俩娃正是四五岁,天真好奇,调皮话多之时。


    每每拦着大人,童言童语,问这问那,简直令人招架不住,又最喜听故事,一个故事百听不厌,尤其是他突发奇想,给他们讲了豪商恩怨录……好么,那可就缠上了他了。每天都得给他们讲一段,讲不好,他们就能不睡觉!


    可他是酒楼里的小管事,又不是说书先生。


    他听过故事,当时觉得好,可也就记个大概,哪里还能讲得那么全乎呢?


    记不住他就自己编,今儿编的和昨儿编的还不一样,那俩小祖宗倒是记性好,还会时不时指出他记错的部分……真真是要了老命了!


    如今这回可好,把这挂历带回去给小祖宗们瞧,他讲故事的时候,也大概能看着图回忆故事梗概了……


    楼赛郎和赵福两个人得了个好位置,喜得眉开眼笑。


    在两边人好奇的目光下,两人将袋子里的挂历,小心地各取出了一份。


    为了方便展示,他们还在桌子上支了两个小木架子,把两份挂历挂上。


    “这,这是什么?”


    刚刚才拿出来,就已经卖掉了一份,赵福如今自信满满。


    “这是挂历,如今是咱们长兴城里独一份的……啊不,是咱们大魏国里头一份的!”


    他这话说得忒大,旁边的人都听笑了。


    原本对什么挂历不感兴趣的,也不由得凑过来,想要看看挂历为何物。


    “这不就是黄历……咦?怎么还有图画?”


    “这画,莫不是战神归乡记?”


    “啊,那这个就是豪商恩怨录了!”


    “外地没有人讲战神归乡记和豪商恩怨录,可不是就大魏国独一份么?”


    “谁说的,听说栖云城里也讲开这两本了!不过还是咱们长兴城里说得最早!”


    “那是小龚先生,老龚先生的儿子,这老子讲完了,才教给儿子的呀!”


    “怎么才两种?”


    “不知道要多少银子?”


    “这画法也过于简单了吧?”


    “画法简单归简单,可是怪喜庆有趣的!”


    “佩服啊!豪商恩怨录才说完几日,这就已经画出来了!”


    “后头的画呢?能不能翻开瞧一瞧?”


    城西小院内,灶房里飘出炊烟袅袅。


    楼欣月搬了把小椅子,坐在灶台边上。


    这会儿的灶台上,正炖煮着羊肉汤,香气和热气从锅中飘出,勾得人馋虫直冒。


    楼欣月浑身裹得厚厚的,挨着灶膛烤着火,顺带着一手拿着小本本,一手拿着简易炭笔,在上头写写划划。


    虽然在写宋青天探案实录第二部,却是有些


    不大专心。


    毕竟,现在她手里有银子,那挂历能不能全都卖得出去就没那般重要了。


    那也是她辛辛苦苦筹划准备了三四个月的呀!


    也不知道这种文创周边,在这个时代,究竟能不能受欢迎……


    听到巷子外传过来熟悉的脚步声,楼欣月立马放下本子和笔,出去开门。


    院门一开,楼赛郎如一枚浑身冒着冰气的炮弹,风风火火地冲了进来。


    “大姐,快快,把剩下的挂历都拿出来!挂历卖得只剩下两个样品了!”


    楼赛郎头顶落着雪花,睫毛上挂着冰茬子,一说话都哈出了白气儿。


    楼欣月赶紧拿帕子给她拍打雪花。


    楼赛郎一把抢过了帕子,把袋子递给她,“大姐快去拿!挣银子要紧!”


    楼欣月只好去把剩下的挂历都装进了袋子里。


    一边装着,一边也忍不住嘴角上扬。


    不用问,这定然是行情还不错了。


    楼赛郎放下帕子,拿起袋子就要跑,却被楼欣月一把拦下。


    “倒也不必这般急……羊肉汤炖好了,你坐下,我盛一小碗给你,还有蒸好的包子,你吃好了,再带一份给赵福。”


    楼赛郎挣银子的心思虽然火热,可羊肉汤的香味也着实勾人的很。


    大姐平时那是能不做饭就不做饭的,不过一旦她动手下厨,那必然是她没尝过的美味。


    楼赛郎原本还在左右摇摆,可当看到大姐端过来的一碗热气腾腾,香气扑鼻子,羊肉炖得烂乎,上头还飘着几片切的薄薄的白萝卜和葱花碎香菜……


    她忍不住吸了吸鼻子,接过碗来,用筷子搅了搅,散散热气,就稀哩呼噜地大吃了起来。


    “唔……好吃!”


    虽然长兴城里做羊汤最好的,当属高婆婆。


    但她觉得,大姐做的羊汤不比高婆婆差,而且这肉给的太实在了,还大块!


    这满嘴都是肉,她可从来没这般爽快过啊!


    楼欣月又递给她两个包子。


    这包子是纯面粉的包子,还是她专门找卖包子的余婶子定制的,口感更细发香甜,细细嚼来能感觉到明显的麦香,因此价格自然也要比掺了两样面的包子贵了一些。


    楼赛郎狼吞虎咽般地吃完,就背着袋子拎着食盒,匆匆跑走了。


    第68章 春联不比那两个格调高雅得多?……


    雪花纷纷扬扬,长兴城一片银装素裹。


    虽然今日天寒有雪,可顺安街和云霞街这两条主要街道上,还是热闹又繁华。


    毕竟,再有一个月就要过年,不管是城里,还是城外,都要趁着这几日采买够年货,甭管有钱没钱,都要尽量过个热闹欢快的年。


    除了家家店铺的大门开着,但凡是街边上有个空档,都被各种摊位给挤占得密不透风。什么米面粮油,蛋菜鱼肉,零嘴点心、土产干货、绒线头花、胭脂香粉、香袋帕子、饰品玩具的,可比临河镇的大集要热闹个几十倍了。


    而这两条主要街道相邻的小巷子口处,也是见缝插针地支了不少的小摊子。


    这些小摊子,就大都是城外来的,又或者运气不佳,没抢着好位置,也就只能在这些偏僻些的地方将就了。


    此时此刻,顺安街边的一条巷子内,就支了张破桌子和旧伞,桌上压着几条裁好的红纸,摆着笔架砚台。


    有两个穿着长袍的年轻书生,正在摊子上给人写着春联。


    旁边站着看的,是个小商贩模样的男子。


    他歪着头,看着书生将春联写完,举起来上下打量,不是很满意的样子。


    旁边的黑袍书生就道,“这位客人,这春联可是依着你选好的写的,承惠八文钱。”


    这些市井小民,就知道占小便宜!


    之前就在那儿挑红纸大小,又非得让把字写得大大的,墨重重的!


    呵呵了,写完了还想挑三捡四,可惜连春联都拿倒了!


    他就不说,让这厮带回去闹笑话!


    男子装模作样地点了点头。


    肉疼地数出了八文钱,这才将一副春联卷吧卷吧,夹在腋下,匆匆走了。


    这人走了,摊子上就暂时没了生意。


    两个年轻书生就都袖了手,缩头缩脑地东张西望。


    “还是祝师兄有面子,每年都能在程记酒楼里支摊子写春联,风吹不着,雪下不着,还有火盆可以烤,酒楼里还给倒热茶咧!”


    另一个青衣书生感叹地点了点头,又不由自主地跺了跺有些冻僵的脚。


    这人可不正是郑玉郎。


    前两年他有楼月娘养活,哪里用得着这般辛苦?


    今年楼月娘那村姑嫌贫爱富,突然就变了心,再也不理他了。


    而他堂堂读书种子,原本就不喜欢楼月娘,又哪里还能再回去求个村姑回心转意?


    先是当了最后的家底,又得了亲姐的接济,好不容易挨到科考。


    可惜,只通过了县试府试,算得上童生了,却没通过院试,离秀才还差着最重要的一步。


    但这三回考试,已经是将他家里最后那点值钱的东西都当光了。


    而能用的人情,也都被他用尽。


    若是他得了秀才,人情自然也会水涨船高。


    可他只是没什么用处的童生,就算是在村里,也没人会去巴结童生。


    但他还有读书(做官)梦,青云志,又怎么可能就此放弃?


    这不,他一个同窗想趁着过年挣点银钱,想着他的字写得好,就叫了他来了。


    虽然天气冷,手都快要冻僵了,那墨也总得重磨,好歹确实时不时地有人过来买。


    算算这十来天,也卖出去了不少对联,总共挣到了二两半银子,跟同窗分上一分,他好歹能挣到一两。


    拿着这一两银子,回到村里,总算也能过上一个不那般饥寒的年了。


    同窗还在同他说着祝师兄。


    “我听人说,祝师兄每年就光写这春联,都能入账几十两银子!有这些钱,都够他全家人一年的开销了!”


    如果是在半年多前,郑玉郎听到这些读书人想办法挣银子的事儿,那定然要皱眉不快地走开的。


    这会儿么,他果然是打从心底里,油然生起了几分羡慕。


    几十两银子啊!


    足够支持他进城里像样的书院,好好地读上一年的书了!


    “郑兄,年后文山书铺里要收抄录的书,你可要做么?”


    黑袍书生越发说得起劲儿。


    他家里穷,私塾中别的同窗都看不起他,他一度以为他是最穷的。


    可后来,他发现,这老郑比他还穷!


    呵呵,这可不就有做伴的了么?


    郑玉郎心事重重地点了点头。


    他不抄书,哪里来的钱?


    一两银子也用不了多久……他总不能在未遂大志前就饿死吧?


    “唉,要说这抄书虽然能得点小钱,可是又费力,得的也不多,实在是不如写话本!”


    郑玉郎微微一愣,“写话本?”


    “可不是?”


    黑袍少年起了谈兴,越发的眉飞色舞。


    “我不是也去栖云城参加院试了么?”


    “我不似老郑你,雄心壮志的,我自己知道自己那点能为,不过是去走个过场罢了。”


    “因此大伙都在苦读时,我倒是在栖云城里走了走,去了好些个书铺书坊。”


    “如今栖云城里的书铺书坊少说也有一二十家!那话本的种类,啧啧,几百上千的都有,哪似咱们长兴城,就那么一家卖话本的书坊,也都是从栖云城里传过来的。”


    “我专门向那些伙计打听过了,他们书坊里是收话本子的!只要他们掌柜的能看上,最少也有十两,最多的几十上百两的都有!”


    “嘿嘿,当时我都动


    了心思,差点就要把咱们长兴城里流传的什么战神归乡记和豪商恩怨录写出来,卖了挣一笔银子了……”


    郑玉郎眼睛刷地一亮,这倒也是个好法子啊!可惜……


    “那你可写了?”


    黑袍书生双手一摊,又复缩起。


    “嗨!幸亏没费这个事!我又打听了几家书坊,才知道原来那两部书,在栖云城里早就有说书先生说过了,咱们到栖云城的那会儿,豪商恩怨录才说到了一半!”


    不然他傻愣愣地费劲写了,拿到书坊想换银子,人家不把他当成骗子给打出门呀?


    “不过么,虽然不能用现成的,但若是能想出个差不多的,岂不是也能大挣一笔?”


    郑玉郎点点头,“这倒也是个办法。”


    就那两个在长兴城里风行的故事,其实认真论起来有什么难的呀?


    不就是一个武将发迹回来,一个商人发财回来么?


    要让他写,就写书生高中回来!


    不比那两个格调高雅得多?


    第69章 好奇究竟是去酒楼做什么了!


    若是他执笔,必然写书生连中三元,金榜提名,跨马游街,成为天子门生。


    京中高官之女,王府郡主,都对书生垂青恋慕,遣媒说亲。


    书生挑来挑去,觉得还是相府次女,温柔又有贤名,于是许亲相府。


    成婚时新娘子十里红妆,田产大宅,应有尽有。


    正所谓,洞房花烛夜,人生至乐时。


    新娘子不但花容月貌,还温柔解语,将夫君服侍得无微不至。


    有相爷做岳父,选官时自然都是好位置,没用几年,他就官至尚书。


    皇帝陛下也对他十分器重,每有大事,必来问计于他。


    相府小姐为他生了两儿一女,还将身边两个如花似玉的丫环给他做通房。


    这两个丫环为他争风吃错,不过这些小小风波都被贤良的正妻给压下去了。


    又没过几年,相府小姐上了年纪,绮年玉貌不再,又想法子为他纳了两位出身高门的贵妾,这两位贵妾,春兰秋菊,各擅胜场。


    他官场得意,人人称赞,情场更是万分如意,膝下五子三女,子孙满堂。


    一时忽然想起家乡,埋在祖坟中的父母祖先,于是便携着妻妾子女,仆从侍卫,浩浩荡荡,千里归乡。


    一路上地方官员,富豪士绅,听闻贵人归乡,无不早早相迎,备下水陆酒宴,歌舞伎乐,珍奇贵礼,他不收对方还要苦苦相求,灰心丧气呢!


    回到家乡,十里八乡的族老里正,都早早在街边相迎,黄土铺路,鼓乐欢迎。


    而他坐在马车大轿内,欣然下轿,前呼后拥,赫赫扬扬……


    他风度翩翩,态度谦虚,微微点头,让家乡父老们快快请起,莫要多行大礼……


    郑玉郎神思荡漾,仿佛他先时幻想出来的那位幸运书生,就是他自己的化身,他正衣锦还乡,家乡里的那些人,无不对他五体投地,满嘴称颂。


    而那些曾经看不起他的,什么村姑,什么朱大户,什么姐姐的夫家,都战战兢兢,跪地求饶,痛哭流涕,悔不当初……


    他甚至还不自觉地扯开冻僵的嘴角,做出微笑点头之情状。


    却被同窗给拉扯醒了。


    “郑兄!郑兄!快!来了客人了!”


    郑玉郎只得伸出笼在袖子里的手,就着同窗新磨好的墨,认命地写起了春联。


    好不容易又是八文钱入账,郑玉郎搓搓手,正打算站在阳光处,稍稍暖和一番。


    忽然就瞧见一个熟悉的身影,背着个麻袋,脚下匆匆,进了那程记酒楼。


    同窗见他这样,便问,“怎么了?那人你认得?”


    郑玉郎撇了撇嘴角,冷笑,“村里一个莽夫小子罢了。”


    如果他没看错的话,那不就是楼赛郎吗?


    楼月娘变心以后,就和楼赛郎这小子搬了家。


    据说是进了城!


    这一进城,就几乎没有回过石盆村!


    哼!


    他在城里读书,自然对城里的租金心里有数。


    如果不是他手里没钱,他难道不想在城里租一处房子,好方便他求学吗?


    县城这边最便宜的租金,那都得每月一百文。


    楼家姐弟俩这半年,少说也得花上四五两银子了!


    他们家在城里又没有亲朋故旧,这银子能上哪里挣去?


    所以定然是楼家原本就有的银子了。


    早前楼月娘表现得对他一往情深,是宁愿她自己吃糠咽菜,也要来供养他的。


    可实际上呢!


    不但在县城里过得这般滋润……看楼赛郎身上穿的,那厚实的袍子,不是至少有九成新的么?那靴子,竟然还是皮的!


    那小子竟然还有银子进程记酒楼!


    骗子!全都是骗子!


    郑玉郎不由得咬紧了后牙根。


    可同窗却起了好奇心。


    “村里的小子?莫非他家境不错?居然还能进得起程记?”


    程记是长兴县城里最好的酒楼。但大部分的老百姓这一辈子,也是不敢踏进去一步的。毕竟那里头的菜品,哪怕是一碟子小凉菜,都得花上几钱银子,又哪里能花销得起呢?


    “什么家境不错,连寻常农户都不如,父母早亡,只有姐弟两个而已。”


    郑玉郎语气满是酸意。


    “这小子有几分蛮力,会打猎,大约又是在山里打得了什么野猪野兔,送到酒楼里去换几个钱罢了!”


    “不能罢,要是送野味的,那该是走后门,却怎么从前头进了大堂了呢?”


    他这话一说,郑玉郎也觉出了纳罕。


    是呀!


    楼家姐弟俩就算略有几两银子的家底,也不至于大喇喇进城里最好的酒楼啊!


    莫不是楼赛郎在酒楼里寻到了活计?


    他倒是有心想进去瞧个究竟,但他囊中羞涩,还真不敢进这城里最奢侈的地方。


    只能是在挣小钱之余,留心观察酒楼大门,看看楼赛郎什么时候从里头出来了。


    果然,过了一刻钟的工夫,就见楼赛郎和一个武夫模样的小子,有说有笑地走出大堂。


    楼赛郎肩头上,还搭着两个麻袋,麻袋还都是空的。


    难道真是猎物?


    也不对,猎物的话,不该那般小,而且形状也不大对啊!


    “咦,那不是长兴镖局里的人?你认识的这个同乡,居然识得镖局里的镖师?”


    同窗是本地人,那长兴镖局里的人身材高大,身板强壮,行动打扮都跟普通人不一样,因此一眼就认了出来。


    看这情形,绝对不是在酒楼里做事,又不是在里头吃喝,只能是送进去了什么东西……而且看样子收获不少!


    看那小子都笑成了什么模样了!


    郑玉郎心里的好奇已经升到了顶点。


    “不知道这楼二郎,究竟是去酒楼做什么了!”


    “嗨!既然好奇,不如待我过去打听一番就是。”


    同窗既然敢在这巷子口摆摊,那自然是他自家就住在巷子里。


    哪怕他家不过是个只有三间土房的逼庂小院,还是一大家子人挤在一处的。


    因此那程记酒楼里的伙计,他也是识得几个的。


    他走过去探头探脑,将认识的一个伙计叫了出来。


    一番攀谈后,这才走回来,满脸不可思议。


    “你道他们是在干什么?”


    “原来他们是在卖一种叫挂历的物事!”


    “那挂历半两银子一个,他们竟是卖掉了两大麻袋!还不足一个时辰!”


    第70章 红包以后啊,咱年年都有!


    “挂历?这是什么物事?”


    郑玉郎都听愣了。


    但不管挂历是个什么物事,能卖到半两银子,还能在城里最好的酒楼大堂里卖,而且卖得这般快,都绝对比他和同窗两个读书人在大雪天里支摊子给人写春联要强得多!


    “似乎是说带着画的月历,月历就跟黄历有些像,只不过黄历有三百六十五页,月历只有十二页,一月一页。”


    郑玉郎还是不解。


    “一月一页的黄历,那般简单,有什么稀奇的?城里人怎么会愿意买这个?”


    还半两银子一副?


    他冻得手都起了冻疮了,十年苦读的功力,一幅亲手写的对联,也不过才挣七文钱呀  !


    “那伙计自己也买了一副,只给我瞄了几眼,那挂历上,还有画呢!”


    郑玉郎正想说有画又怎样,就听到同窗接着道,“那画还是战神归乡记和豪商风云录的连环画,倒确实有几分招人喜欢!”


    “郑兄,你记不记得先前咱们去参加县试和府试的时候,有些个富裕人家的考生,身上系着的荷包?有什么马到功成和状元及第两种?就是那般的画风!”


    “后来去栖云城院试,我就去绣坊里买了这两种纹样的荷包,然后卖到栖云城里的绣坊,还净挣了二两银子!”


    他当然知道从这边的绣坊卖到那边的绣坊,卖的就是纹样,略有些不地道。


    可是他都穷得快吃不起饭了,哪里还顾得了那么多呢?


    郑玉郎哑然几息,只得点点头,表示理解。


    他之前是极其瞧不上这个同窗的,但穷了大半年,他也不得不跟这个姓吕的同窗为伍了。


    “那般如儿童笔墨戏作的,也能叫画?”


    同窗附和着点头,“可不是呢!可谁叫如今咱们这小城里的人就是不识货,只能看得懂这般浅显游戏之作了。”


    “老郑,其实那般简单的画,咱们又不是不能画,不如这几日咱们也画上一些,没准比写春联挣银子呢!”


    又搓搓手,“今年已是有些晚了,等明年,明年咱们早早就准备起来,不就是挂历,咱们也能做的啊!”


    他们不卖半两银子,就卖两钱三钱,那也能赚得不少呀!


    就在郑玉郎和同窗两个人谋划着要画盗版挂历画之时,楼家小院里正自热火朝天地分银子。


    一百本挂历全部都卖了出去,除开送出去的几本外,总收入是将近五十两银子。


    去掉十两银子的成本,那就是四十两银子。


    对半分,楼赛郎和赵福两个人能得二十两。


    楼赛郎之前又答应给赵福两成,也就是四两银子。


    楼欣月如今手里存着大钱,对四两银子已经不太看在眼里。


    但对楼赛郎和赵福两个来说,那可就不一样了。


    要知道这才不过是半日的工夫呀!


    赵福在镖局里是个小小的趟子手,还属于初级阶段,若是跟镖一趟,能得一两银子的工钱,运气好时,一个月能挣到七八两。


    可那是运气好的时候,现如今镖局里可是好几个镖师都闲着没事做呢!


    赵福甚至远不如楼赛郎抢手。


    临近年根,那些个走亲访友的富贵娘子们,都很需要身手好的女镖师在身边护卫来的。


    只不过楼欣月也会听一听客人的家世,只有确保没什么麻烦的,才会让楼赛郎接,有那关系复杂,凶名在外的,为了避免招祸,就都找了借口推掉了。


    而看过了豪商恩怨录的楼赛郎,也确实对这些大户人家的复杂有些头大,因此也就会听大姐的劝了。


    赵福得了这四两银子,几乎相当于他一个月的工钱了,那自然是喜得眉开眼笑。


    甚至还觉得有些过意不去,回头又给楼家姐妹俩送了一大包自家炸的油饼油糕。


    挣完了这一波快钱,楼欣月就专心在家里写宋青天探案实录。


    这宋青天探案实录的上部,龚先生也已经开始在茶楼酒楼里讲了。


    不过临近年关,各处铺子酒楼也要关门歇业,因此这第三部的节奏就慢了不少。


    龚先生几乎是每七天才开始讲新的一回。


    楼家姐妹俩在村子里没什么近亲,因此过年倒也不需要过多的准备,只往镖局刘师傅那里送了份节礼,又给龚先生家一份,就关起门来,吃吃喝喝了。


    对于楼赛郎来说,这个年过得多姿多彩又富足,身上的袄子靴子暖和柔软,好吃好喝的一大堆,还有备得足足的炭火,城里的房子,也似乎确实比在村里的更保暖一些。


    可楼欣月却是内心里叫苦不迭。


    穿越回古代,别的先不说吧,这过冬实在是太难熬了!


    没有暖气只有火盆和暖炉的屋子里,跟冰窖也差不多少。


    去灶房做饭的时候出院子,那小风吹到脑门子,都跟小刀子刮一样,竟然能冻得生疼!


    她的手和脚,还是几乎没有用冷水洗过衣服和菜,暖炉不离手,还是给她差点冻出了冻疮……想她在现代工作虽然累得跟狗一样,可也没遭过这种罪呀!


    她一定要在明年天冷之前成名挣大钱,争取让自己过上冬天屋里有暖龙的好日子!


    天气虽冷,楼家又只有姐妹两个,为了给自家增加点过年的仪式感,楼欣月还是带着赛郎,采购了不少年货回来。


    对联窗花门神花馒头灶糖鞭炮等等,那是一样也没少。


    该挂的挂上,该贴的贴上,就连挂历,楼欣月也给自家准备了一个。


    除夕这晚,姐妹俩在院门口放了两串鞭炮,又在院中点了一堆旺火。


    这旺火是从山间砍来的柏树枝,在院里堆做一堆点燃。


    柏树枝烧起来自有香气,自带的油料遇火又发出毕剥之声。


    姐妹俩吃过了年夜饭,又看了半夜的旺火,这才各自去睡。


    到了第二日清晨,楼欣月拿出一个红包,塞到了楼赛郎的手上。


    “啊这,大姐?我也有?”


    楼赛郎记忆里,收到红包,已经是非常久远的事了。


    这会儿猛地收着了,竟然还有些个手足无措。


    “你是咱们家里最小的,又是跑腿最勤的,当然要收红包了……以后啊,咱年年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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