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和我小说网 > 穿越快穿 > 纯白乌鸦 > 2、血液
    车上,好冷好冷。


    明明七月燥热的盛夏,在他的车上,任思议还是感觉到一阵彻骨的冷。


    “麻烦关一下空调嗷。”她礼貌地对老板说。


    “没开。”身边的男人静默端坐,也不刷手机,也不看杂志。


    他与她中间隔了一个人的位置,坐姿规范且冷淡,沉静的黑眸平视窗外夜色,微抬下颌,凸起的喉结甚是漂亮。


    好像无事可做也不会觉得无聊。


    任思议就不行,她坐下来就离不开手机,然后还对周围环境怪挑剔,不管是冷还是热,都忍不了一点。


    “咦,没开吗。”任思议对前面的司机小声说,“麻烦开一下窗可以吗?谢谢。”


    西装革履的司机透过后视镜,望了眼男人。


    沈慎点了点头。


    于是,任思议这边的窗户被打开了。


    湿热的风吹进车内,顿时中和了车里寒冷的空气。


    而风,从她的方向吹来,带着极其强烈的血腥气,吹向了沈慎。


    瞳孔,微微收束。


    其实沈慎一下车就嗅到了,她的血液气味…极其甜美。


    自控力稍弱一点的家伙,恐怕会为此疯狂。


    怪不得刚刚下车的时候,沈慎已经感觉到有其他同类在黑暗中窥伺了。


    但不管多嗜血的家伙,也不会有胆子来他面前找死。


    “哎呀。”任思议闲下来,才感觉到膝盖的疼痛。


    她慢慢地卷起了阔腿裤边,果然膝盖被擦破了皮,有血渗出来,都弄脏裤子了。


    沈慎扫了她伤口一眼,抬眸,看到后视镜里司机开始大口呼吸起来。


    很香,很甜的血液。


    任思议“啧”了一声,也没太在意,农村长大的她小时候可不知道摔了多少次,这点小伤不算什么。


    她将裤边放下来:“老板,你刚刚说的是日薪2000还是月薪啊?”


    她有点不太敢确定,日薪的话,这也太太太太高了!


    “日。”男人惜字如金。


    “那…工作的内容是什么啊?”她有点犹疑,毕竟这么高的日薪,涉h的她可不干!


    “上车了才问,会不会晚了。”沈慎嗤了声。


    任思议偏头,男人那双黑沉的眸子,也缓缓转向她。


    啊,他真的漂亮,甚至有点偏神圣感了,像画里走出来的神明,多看一眼都像亵渎。


    任思议心虚地移开视线:“法治社会,我怕什么。”


    “你刚刚在躲什么?”


    “呃。”


    法治社会,也免不了有小流氓作奸犯科。


    所以,他会是流氓吗?


    这么好看的人,就算对她耍流氓,好像也是她赚的更多点哎!


    至于他弟弟…任思议还有点印象,比他颜值可差远了,但也还不错,皮肤也很白,但笑起来很阳光,眼神很魅。


    任思议:“那个,请问有正规合同签吗?”


    男人从前方座椅边的商务柜里拿出一份保姆雇佣合同,递给她。


    任思议认真阅读合同中的注意事项,看起来还挺正式,就是纯当保姆,照顾患者饮食起居。


    看到这份合同她就松了一口气,其实刚刚也有点懊恼自己太冲动,就这么跟陌生男人上车了。


    果然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现在看来,如果是正规工作的话,就放心多了。


    她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每一条规则,总结来说,就是要多多给客户提供情绪价值。


    情绪价值,任思议可不要太会了,“崩老头”就靠这手艺吃饭。


    “照顾饮食起居没问题,请问我需要给他擦大便吗?”任思议一本正经地问,“毕竟,你说他腿断了。”


    “噗。”


    前面的司机没忍住笑出来,被沈慎望了眼之后立刻收敛笑容,故作严肃。


    “如果他需要的话。”沈慎回答,“是的。”


    omg。


    还要伺候这种活儿,任思议还没见过“真正”的男人呢!就要给男人擦大便了吗!


    片里看的不算。


    不过,2000。


    什么护工保姆一天能赚2000!


    “你不需要担心。”沈慎说,“据我观察,他大小便暂时可以自理,只要情绪正常,就不会乱拉,可以自己擦。”


    任思议:“那还有情绪不正常的时候?”


    “嗯,我弟弟做人性格并不稳定。”


    不稳定到随地大小便,还不给自己擦pp也是…绝了。


    算了算了,2000,活儿脏一点就脏一点吧。


    任思议看到合同中有一条,不强迫乙方做违反法律的事情,她指着这条问沈慎:“他不会强|暴我吧。”


    沈慎:“他目前是个残废。”


    “啊对。”她在想什么呢,断了一条腿的人,还能翻起什么浪来,还不是让她随便拿捏了。


    任思议最大的担忧已经没有了,便又开始贪心起来。


    “咦,合同只签两个月吗,两个月之后你们就不需要保姆了吗?”如果这份钱好赚,她还想长期赚呢。


    沈慎:“不需要了。”


    两个月,断掉的腿,就该长出来了。


    但他没多说,任思议也不好再多问了,多问了显得贪心不足。


    她在心里默默算着,两个月,每天2000,就算月休四天吧,她也能赚十万块!


    大学四年的生活费说不定都有了,不需要爷爷奶奶再辛苦种地供养她,她要是成绩好能拿奖学金,还能给爷奶寄一些回去。


    而且,有钱了,寻找失踪的爸爸也更容易些。


    干干干,一定要努力干!


    任思议心里美滋滋,满脑子都是大学的美好生活。


    ……


    车驶入了中央公园的私域小路,中央公园位于市区,但闹中取静,园区极大,部分规划作为公园,另一部分则是南市顶级富豪的别墅区。


    沈家就住在这里。


    夜间,公园路灯稀疏,间隔很远,才有一盏昏黄的孤光。


    路两旁栽着高大的苍松和龙柏,枝叶层层叠叠压下来,在头顶形成一道幽深的拱廊。


    夜风穿过林隙,发出低沉的呜咽。


    任思议来过这里,白天的中央公园很热闹,晚上竟然如此阴森森。


    车在道路尽头停下来,面前是一座别墅庄园,欧式风格,灰白色的石砌外墙,每一闪窗户,都是窄长的拱形,相当哥特风。


    任思议推门下车,还没进屋,斜掩的门内,传来一道慵懒的声音——


    “女人,还是让我逮到你了。”


    任思议抬眸望去,一个男人穿着一件黑色丝绸睡袍,领口松垮地敞着,露出了冷白的胸肌轮廓。


    他单腿倚墙站着,一个腿,裤管空荡荡,被风吹得乱飘。


    即便一条腿金鸡独立,也不妨碍他的龙傲天的气质。


    他有双漂亮的桃花眼,很魅。


    因为之前见了惊为天人的沈慎,即便沈独的颜值也十分出挑,任思议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了。


    “我找了你这么久,这一次,我不会再让你跑掉了。”他用食指轻蹭过自己的下唇,眼神从下往上撩,望向她。


    任思议:……


    只剩一条腿了,还能这么骚。


    沉默了几秒钟,她转身面向沈慎:“老板,我可以要求加薪吗?”


    “加多少。”沈慎似乎早有预料,对这一切见怪不怪。


    “每天多五百,算我的精神损失费。”


    “可以。”沈慎对她感同身受,毕竟,他已经忍受这个傻逼很久、很久了。


    “成交。”


    这时候,穿着黑色燕尾服的管家,推着一个轮椅走出来,对沈独说:“少爷,您还是坐下来吧,您的腿不能站久了。”


    沈独白了他一眼:“滚!”


    别影响老子摆造型。


    管家满脸担忧:“少爷…”


    任思议牟足劲要好好表现,于是转身开始营业,眉眼弯弯,声音夹得很甜美:“沈少爷,正式自我介绍一下,我叫任思议,你可以叫我思思哦。”


    说完,她接过了管家手中的轮椅,来到沈独面前,“少爷,请坐。”


    沈独打量着她,她属于典型的淡颜系美人,皮肤白如冰瓷,整张脸干净又幼嫩。


    偏她又瘦,肩膀窄窄的,锁骨小小一截,有种无端端就会激起男人保护欲的柔软气质。


    上次见了一面,沈独就对她念念不忘的。


    现在再见,她好像更漂亮了,真好,终于找到她了。


    沈独没再拒绝,坐下来了。


    她推着沈独进门,“以后,由思思来照顾你,有什么要求都可以对思思说哦。对了,我该怎么称呼你呢。”


    沈独玩世不恭地说:“叫我哥。”


    “好呢,沈独哥。”


    就在这时,沈独似乎闻到了什么,鼻翼微微抽动,转过身,朝着任思议身上闻,仿佛一条金毛狗似的。


    “好香,你怎么这么香!”他有点受不了了,如果不是腿脚不便,可能已经扑到她身上了。


    “啊,可能是因为香水…”她出门前喷了点劣质浓香水。


    沈慎经过两人身边,淡淡说:“来我书房,还有些事情交代。”


    这句话,显然是对任思议说的,说完,他便率先上楼了。


    老板叫,任思议当然不耽搁,松开轮椅,弯下腰对沈独甜甜一笑:“我先过去一下哦,等会儿再来找你。”


    沈独已经被空气中弥漫的甜美气味迷呆滞了。


    ……


    沈慎的书房称得上壮观了,几乎三面都是巨大书架,而且有旋转楼梯直通三层,看起来简直就是个巨大的图书馆。


    任思议记得来南市的第二周周末,去过南市一家网红图书馆,打卡拍照,那家垂直落地的网红图书馆,好像都没有他家书房大!


    书架上放着各种语言的书,按照图书馆的编码顺序分门别类摆放着,社科类,文学类,金融类,珍稀古籍类…


    有燕尾服管家推着长梯,爬上爬下,依次摆放着各类书籍。


    任思议张大了嘴,走马观花地参观着这个漂亮的图书馆。


    这么多书,他…他活到八十岁能读完吗?


    更让她震惊的是他的书桌,那是一块巨大的蓝水晶桌,能坐下十几个人的样子。


    灯光照耀下,水晶光滑流转。


    她忍不住走过去,抚摸了一下光滑的桌面。


    这到底是水晶,还是宝石,任思议傻傻分不清,如果是蓝宝石的话……


    她一整个刘姥姥进大观园了。


    桌上,还有一颗十分漂亮的猫眼宝石,放在一个做工精美的小托架上,真像猫眼睛似的灵动。


    她不敢碰这些东西,这房间里所有东西应该都是价值连城,碰坏了把她自己卖了都赔不起。


    而桌对面前的沈慎取出了一个小型药箱,打开铜锁扣,从里面取出一个瓷药罐,又拿出一卷医用纱布。


    “坐。”


    任思议不明所以地在旁边软沙发上坐下。


    沈慎用一支乌木药勺,从罐中舀出一团黑乎乎的膏体,带了点中药草木香,搅拌着。


    任思议看着他慢条斯理地配药,那双修瘦冷白的手,骨节分明,优雅宛如艺术品。


    “裤腿掀开。”


    “啊?”


    “你受伤了。”


    任思议这才反应过来,他在说她的膝盖。


    “啊没事的没事的,就是破了点皮,贴几个创可贴就好了。”


    她以前受伤都是这么搞的,一个创可贴贴不住,她就贴好几个,拼接成一个超级大补丁。


    表姐总嫌她土,又糙。


    偏偏就是这个又土又糙的乡下少女,一来就成了班花,甚至校花,长得漂亮,成绩还比表姐好,表姐可讨厌死她了。


    沈慎手里拿着瓷碟,瓷碟上沾着那团黑乎乎的膏状物,并不因她的拒绝而放弃,安静等待。


    对于这种有钱人来说,时间不都是很宝贵的吗?


    为什么他居然还有闲心关注一个小保姆微不足道的腿伤。


    可能,他就是这样一个善良的有钱人吧。


    也可能是因为自己长得太美了。


    呸呸,想什么!


    任思议不好意思再推辞,乖乖弯腰,将阔腿裤边重新卷起来,露出了微微渗血的膝盖。


    浓郁的血腥味扑面而来。


    纵然是沈慎,也仿佛有些抵御不住,瞳孔微缩了一下,呼吸变得滞重,犬齿发痒。


    好甜!好甜的味道。


    他记不得多少年没遇到过如此香甜的味道。


    他看了她一眼,少女还在专心致志地卷裤脚。


    她的清丽干净的小脸蛋,完全配得上如此香甜可口的气味。


    沈慎强迫自己收敛逸散的心神,单膝半蹲在她面前,将覆着药膏的纱布贴上了她的伤口,按压严实。


    任思议有点飘飘然。


    一个坐拥中央公园大别墅的顶级富豪,还是个极品大帅哥,居然,蹲下来给她处理擦伤。


    任思议这辈子都没被人如此细致地对待过。


    像在做梦。


    她下意识地要接过纱布自己弄,沈慎喃了声:“别动。”


    带着点温热的鼻息,拂过她膝盖裸露的皮肤,任思议全身僵了僵。


    碰到他手的她,立马缩回手。


    他手好凉。


    像前几天任思议在爬行馆摸到的守宫蜥。


    黑乎乎的膏体,透着丝丝凉意,原本隐隐的刺痛感瞬间被压了下去。


    “这是什么药啊?”任思议从来没见过。


    “云南白药。”沈慎剪掉绷带,淡淡道,“加了点其他草药。”


    能够抑制她身上强烈血腥气的草药。


    如果她再这样伤口外露,到处闲逛,恐怕他弟弟会疯。


    他…也会。


    沈慎不由得对她产生了好奇:“你以前受过伤吗?”


    “受过啊,我小时候经常受伤。”


    “那你还能活到现在。”他挑挑眉。


    “老板,你说的这是什么话。”任思议坐直了身体,“皮外小伤也不会死翘翘吧。”


    小伤不会死,但她的血液太异常了,一定会招来他的同类。


    比如今晚。


    “以前我在农村很顽皮的,爬树摘李子,跟臭男生打架,上山放羊。”任思议随口说道,“身上经常青一块紫一块。”


    “农村?”


    “对啊,我是农村来的。”任思议大大方方地承认,“不过我照顾人还是有一套的,我奶奶以前干农活扭伤了腰,都是我照顾她,你完全可以放心。”


    “什么时候来南市。”


    “两年前,来读书。”


    “期间有受伤?”


    任思议想了想,摇头:“好像没有了。”


    离开了农村进了城,任思议的生活翻天覆地。


    城里不能爬树摘果子,不能摸鱼,也没有羊群给她放…


    每天就是学习学习学习…她的基础不好,所以十分刻苦努力,一放学就回家写作业了,也没机会在外面野玩了。


    沈慎明白了。


    同类几乎聚集在大城市,乡下人口稀少,极少有同类出没。


    算她幸运,保住了性命。


    “二十四小时内不要沾水。”他收起药箱,提醒了一句。


    “哦,好,谢谢老板,您真是个好人。”


    “还有,为了你的小命着想,不要轻易让自己受伤。”


    “呃…”任思议觉得他说话怪夸张的。


    她又不是受虐狂,哪能主动受伤,还不都是不小心嘛。


    沈慎站起来,将药箱放回柜子里,背对着她说:“沈独说那些话,不用放在心上,他有点中二病,人不坏。”


    “没事没事,”任思议很大方地摆摆手,“拿钱办事嘛,什么甲方我没见过。他这样的,说实话,在我遇到的奇葩里,都不算什么。”


    在她们崩老头赛道里,还有更油腻的。


    她想了想,又补充道:“不过我提前声明啊,如果他对我动手动脚,我可能会忍不住使出女子防身术。虽然他腿断了,但我不保证不欺负残疾人哦!我力气很大的!”


    “随你,打不死可以往死里打。”


    任思议:?


    亲哥?


    “那老板还有别的事交代吗?”


    “没有了,你的房间在二楼左手第一间。”


    任思议点点头,转身离开,心说这个老板还挺好说话的呢,人也正常。


    不知道大不大方。


    将来不干保姆工作了,也许能发展发展…成为客户。


    不过,她的客户画像都是些缺爱的宅男,丑的居多,看他这冰山神颜,任思议打消了这个念头。


    长他这样还能缺爱?倒反天罡了。


    她出门后,管家关上了厚重的双开木质大门,转过身,望向了长桌边的沈慎——


    “主人,从少爷出事以来,您已经给少爷换了八个保姆了,我有点担心。”


    沈慎拿起一本厚厚的羊皮卷书,漫不经心问:“担心什么。”


    “进出人员太多,有暴露风险…”


    沈慎淡淡道,“换得勤不会有危险,留得久,才会。”


    管家似乎明白了什么,微微躬身,悄无声息退出了房间。


    他呼吸着空气中残留那股令他心潮澎湃的甜美味道……


    每个同类都有自己的血液偏好。


    譬如沈独,喜欢清纯大学生无论男女,而他……


    喜欢上位者的血液。


    所以,很奇怪,嗅到这个小姑娘,他竟也会兴奋躁动,难以自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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