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和我小说网 > 穿越快穿 > 当乌鸦咬碎月亮 > 【番外合集】
    第27章 番外:男主自白 我要爱她。


    1.


    小升初结束后的那个暑假, 我爸妈马不停蹄地把我送到了英国爷爷奶奶家,在飞机上我假装睡着,听到赵女士吐槽我太皮了, 说一个学期折了三把伞进了医院四次,就该给我买个雨衣。


    我觉得我出场的时候到了, 就伸出四根手指翘到他俩面前,“赵老师,是四个。”


    果不其然, 我爷爷奶奶拥着我站在院子里送他们走的时候, 他俩异口同声地同两位老人家挥手作别, 瞥我那一眼,嘴里用的是“Go away”。


    挺无所谓的, 因为我拥有了人生中第一辆山地车,这是老爷子送我的升学礼物。


    六十三天的暑假, 我骑着那辆自行车摸清了整个社区, 还妄想骑它去逛伦敦塔桥, 想着日落的景色肯定很盛大。我奶奶是个典型的、温和的东方老太太,听到我说这话, 她站在阳台上冲我和蔼地笑,手底下果断剪掉一根芍药枝桠, “腿卸了还是胎爆了, 小伙子你选一个。”


    我沉默一会儿, 昂首阔步出去了,我觉得我的背影应该还挺倔强。


    所以只能委屈车子陪我走一样的路,看一样的晚霞,听一样的歌,时复一时, 日复一日。不过好在家附近的公园里有一个二百米长的大坡,我喜欢在上面不断加速,在速度达到一定阈值的时候听风穿过我的心脏,想象蝴蝶落在我肩膀上,和我一起爬上天际。


    后来我把这事告诉林池安,她握着杯桂花引,问我的第一句话是“你摔了几次”。


    我摸摸鼻子,再比了个“four”。


    但讲这事情的原因肯定不是因为我想听她问这,果然,她下一句就是“挺浪漫的,陆聿哲。真的”。


    2.


    才不是,骑车摸风这事儿在遇到她之后早被我排到百八十号去了,要论罗曼蒂克,我内心的top1还是我俩初遇那天。


    先纠正一个错误,林池安一直以为我第一次见到她是大一春天她扔错垃圾那次,其实不是,时间更早。


    那年十月接近尾声,安城已经很冷。我第二天要去车间参加金工实训,得六点起坐校车去新校区,一忙就是八个小时,晚上还得上专业课。我整个人烦得要命,便坐去图书馆前面那片空地上插着耳机听歌。


    日色渐沉,找不到小食的猫跑过来蹭我大腿,我拔掉耳机,随手摸了摸口袋,发现空空如也,这才想起来我妈拿走我那包只抽了两根的百乐门时,还顺走了王泽送我的牛肉干。


    淦,一口粗话还没出口,我就听到侧方的树林里传来一声抽泣的声音。


    讲真,吓了我一跳。当时暮色四合,日落的最后一片橙落在泛黄的枝叶上,金灿灿的漂亮。


    但从我的角度望过去,其实只能看见她的一个背影。小姑娘穿着件棕色的摇粒绒卫衣,戴着衣帽,帽子上有对可爱耳朵。


    我当时以为她是哪个压力太大的考研人,学到一半出来跑出来释放来了。但毕竟这事儿我没法儿也没必要帮,最多递张纸了。所以我拨了拨猫的身子,给它说你先离我远点,我掏张纸给你学妹送去。


    它当然听不懂,我是说给远处的人听的。但她好像没听到,只吸了吸鼻子,从自己的卫衣口袋里找出来一包Tempo纸巾。


    我为什么记这么清楚呢,是因为她最后走的时候把包装纸落在石桌上了,我替她扔的。青绿色的纸巾包上印着JASMINE,香型是茉莉花。那样浓郁的余香绕在我指尖,平白让我想起她从我身边经过时对我说“谢谢”的声音。


    轻淡、客气、带着鼻音,我思索了半天,觉得特像我奶剪花的声响。


    后来我仔细回想,发现自己确实没记住那张脸,但我记住了她带着耳朵的卫衣帽子。


    3.


    当晚回宿舍的路上,我边走边拿着手机打游戏。真不是我瘾大,主要是我都走一半了,人王泽忽然给我发信息让我帮他,他和他女朋友在一起已经连跪三把了,场面不好看。


    我闭着麦在心里笑他,下一秒身后骑单车的人摁铃,我赶紧回了个头道歉,结果“对不起”只发了一个字音,我就想拦住这车。


    是下午刚见那姑娘。


    我觉得我俩还挺有缘分,于是直接锁屏往旁边慢慢挪,还在心里感谢学校在修路让我俩得以狭路相逢。


    昏黄的路灯照在她身上,我望向她的方向,像是在看向月亮里的人。


    “借过,谢谢。”她连鼻音也没有了,只是眼眶还有点红。


    我点点头,侧身让专门从车上下来的她过去。


    路这样这样窄,擦身而过之时,我甚至可以闻到她风尘仆仆而来的气息。


    她的身影消失在前方拐角处,车篮里的花在幽暗夜中拐出一道漂亮的弯。


    是的,她车篮里有两束花。一束曼陀罗玫瑰,一束白色洋桔梗。光似月辉的彩灯搭在上面,像我十二岁的夏天骑着自行车迎风而下时余光中看到的路灯。它们连成一束慢慢融化,忽进忽退。


    我猜她是用这些东西哄好了自己,因为她刚才对我道谢时嘴角还挂着笑。


    于是中午她剪花般清脆的声音又在我脑海中响起。


    花被我插进了心口。


    4.


    我年少时以为什么东西都是唾手可得的,再不济努努力结果总不会让人失望。


    但她的出现让我明白有些东西得靠玄学得靠缘分,还得靠一点点脸皮。


    就这样还不一定会成真。


    大二第二学期的时候我们学校举办了一次心理活动,我不爱参与这些事情,但王泽那天中午硬拉着我去给他女朋友捧场。


    我去了,我无比庆幸我去了。


    要不然我怎么知道挂在展厅最中央的那副字是她写的。


    我那次只呆了十五分钟,但收获颇多。一,她会书法;二,她是经管学院大一的;三,她叫林池安。


    最后一条是众人排队领小礼品,我排了十分钟的队才数着人头从领取人的签到名单上倒推的。


    为此我还获得了一个印着心理协会的钥匙链,后来林池安从我八百年没背过的旧书包里找到这个丑得贼抽象的娃娃时还惊讶地问我怎么也有。


    我不知道怎么提这件事情,就反向攻击她说小呆瓜你都忘了?


    人说你别唬我,这话术你用了不下三次了。


    挺聪明哈,我打着哈哈忽悠过去了,又不是什么大事。


    5.


    我一直觉得,爱是相吸相引,是真诚与信任,是由无数瞬间构成的永恒。


    我无比欢喜我和她拥有一段漫长的、甜蜜的大学恋爱期。在这个清澈又愚蠢的年纪,我们谈了一场不用计算任何时间成本、机会成本的校园恋爱。


    我陪她喝甜到发腻的芋泥奶茶,逛人挤人的快消品店,在商场负一楼的大通店铺里对着全身镜用iphone8拍照,还会在夏天的夜晚一起牵着手散步。有时我会等她下课,然后在下雪的安城手牵手走去食堂点一份热腾腾的砂锅米线,我来端盘子,她去取勺筷。在热气蒸腾间,我帮她取下雾住的防蓝光眼镜,细细擦干净。


    还有时,我会在没人的角落,偷偷吻她。


    我记不错的,那是她大二那年的冬天。雪干而脆,她的生日快要到了,我站在女生宿舍楼底下拨弄着脚下的洁白,思考该给她送个什么礼物。


    她从楼里跑出来,站我面前踮起脚尖捂住我的耳朵,问我冷不冷。


    周六本该是散步的日子,说什么我也不会鸽了她,当然也不允许她鸽我。


    我把她的手取下来,顺势塞进我的大口袋,我们的背影被雪光拉得长长,仿佛可以共白头。


    学校的操场和体育馆连在一起,可能是因为天气不好,所以那天去锻炼的人不多,我跟她坐在看台上,听她跟我吐槽小组作业怎么那么多,还有一个组员划水,说什么都是随便。


    我安慰她,拉她陪我去后面的卫生间放水,出来时看到她手插在衣兜里笑眯眯地冲我笑,笑着说你怎么这么慢,我差点以为你掉进去了小陆子。


    靠,她不知道自己穿暖白羽绒服站在道沿上偏头的样子有多可爱。


    于是我走过去问她能不能接个吻。


    她呆呆抬头,下一秒我就亲上去。


    说实话,我关于这方面的知识全来自于网盘上那些见不得人的东西,于是我吻得格外青涩。


    她唇上冰冰凉凉,像沾了雪花。我拉着她局促的手放在我腰上,不管有点抖的腿,想着至少得让人姑娘舒服,至少得让她觉得接吻是件浪漫的事情。


    吻完我抬手揉她的耳根,明明自己紧张得要死,却还是讲话逗弄她,问她你是不是害羞了。


    她轻轻啊一声,将头埋进我的肩窝,半晌不说话。


    淦,太甜了吧她。


    6.


    我以为日子就会这么过下去,我们会携手在安城度过许许多多个像这样的春夏秋冬。


    但变故来的挺奇妙,我有预感,但总想着撑一撑,再撑一撑,没有我俩过不去的坎儿,毕竟我和她吵小架的次数不少。


    但那次我知道她是真的想离开我。


    毕业年春天,我们学校组织了一场职业规划类的讲座,我为凑最后0.1的素质分,拉她陪我在学生活动中心的二楼报告厅听完了两个小时的半废话。


    其中有个环节是主讲人让大家测一下mbti,她窝我旁边捧着手机做得还挺仔细。


    结果出来的时候我问她你是什么,她把手机往我眼前一放——一绿老头,INFJ。


    她问我你呢,我乐滋滋地说ENTP,咱俩是官配。


    她糊我一记软巴掌,说你不是不信这个么。


    哪儿能不信?就是配。


    结果隔天人就跟我说分手。


    我永远忘不了那天。


    那是个稀松平常的下午,我把最终版的论文给我导交上去,去女生宿舍楼底下提溜着她的小包带她去商场吃饭。


    我们吃的是烤肉,油滋滋的声音不停冒,我给秘制牛肉翻了个面,放下夹子问她今天怎么这么沉默,月经快来了吗,那就别喝冰的了,还顺手探了探她面前那杯黄瓜汁的温度,给里面再添了点热的。


    她头都没抬,说我们分手吧。


    热水溢出,我伸手去捉杯子的时候不小心挨上炉壁,手背针扎似的疼,但我笑着说喂,你小陆子手被烫了你不表示一下吗?


    她依旧没抬头,我看到她落了滴泪在盘子里,又要重复那句话。


    “你别说了。”我制止住她。


    这屁话我是听不下去一点了。


    我说你别逗了,今儿个我论文交了过阵子去工地上找工作,你进哪栋写字楼我就去你们隔壁,咱俩中午还能一块吃个饭,凉皮烧烤或者小碗菜都行,只要你不嫌我学建筑的又惨又累,你不知道我还给咱俩买了套房,总归是有住处的。


    我话还没说完,她就说自己不在安城了,签了羊城的公司。


    肉焦了,味道往我鼻腔里钻。


    我神色淡下去,扔了手里捂着手背的湿巾纸,问她什么时候。


    她抬头看我,但眼神有些怔愣,我怀疑她是被我的脸色吓到了,因为我当时真的挺生气的。


    怎么就这样了呢?


    那样甜那样乖会往我怀里钻的小姑娘忽然怕我。


    我眼睛闪了闪,低头看了眼手背上的红疤,再问她什么时候。


    她说去年秋天就商量好了,前阵子学校论文答辩过后签的合同。


    我当时有挺多乱七八糟的话想问的。想问她为什么没跟我商量,问她为什么不早跟我说,问她为什么就这么狠心,走都走得利落。


    但我没开口,我知道她有苦衷。


    可他妈我偏偏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那是我第一次没跟她吃完饭就自己一个人离开,回学校的路上王泽打电话问我还好吗,我什么话也没说就把电话挂了。


    结果手机铃声一声接一声响,我最想与其说话的那个人却一次也没有打来。


    7.


    毕业的事情忙完,一切都安然往前进的那几个月,是我精神状态和睡眠质量都不太好的一段日子。


    我没事干,成天窝在掉墙皮的宿舍里和王泽打游戏,晚上不想睡,睡着就做梦。


    当时有一个说法是你梦到一个人三次那么你和这个人的缘分就断了。


    所以我才不要梦见她。


    困就喝咖啡。那时瑞幸刚成立没几年,我们学校附近没有,再加上国内咖啡品牌杂七杂八,能喝的只有星巴克。我才不愿意花三四十块钱买杯咖啡用于熬大夜,有这点钱还不如攒着给林池安买个口红换个包包,送她几本她舍不得买的老厚的实体书。


    一套逻辑走完了才意识到我他妈和她早分了。于是在寂静的凌晨三点,我脱口而出一句“靠”。


    王泽明明睡得像死猪,却被我吓醒,掀床帘问我怎么了,是不是犯病了。


    我没理,握着车钥匙直往家里开。


    我爸在我成长过程中只起灯塔的作用,有时候还是ATM机,我妈跟我关系近点,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她是我精神导师。


    但她第二天早上在家里餐桌上看到我啃吐司喝豆浆也被吓到了,笑称我果真是中英两国一起培养的孩子,早餐都这么international。


    我恹恹的不是很想说话,就嗯一声说快饿死了。


    她说你把手机给我我给咱娘俩点个餐,我问她那陆董呢,她说管他呢。


    乐的我,那是我那几个月第一次真心实意地笑,一边把口袋里的手机解锁递给她。


    晚上我约何越去打球,结果他来之后我忽然就带着他转战酒场。


    他骂我你有病吧,我说这俩不是差不多吗,一个j一个q。


    他说你滚,我是嫌你都进一次医院了还喝,我给他打包票,做承诺说真是最后一次。


    是真的,没骗他。


    管赵女士说的真假,反正至少是哄好了二十三岁的年轻的陆聿哲。


    她说什么安全感说什么放手,说什么她总会回来的。


    人在某些极端情况下,是需要一些鸡汤的,所以我也灌了点给何越。


    我说我不想她因为爱我所以对很多事情妥协,她这么做也肯定有她的苦衷。


    何越说我还看得挺开。


    我不说话,闷了几瓶酒。


    看得开是看得开,但想也是真的想。


    当晚我妈在我回家后跟我商量,问我要不要去国外读个书换换心情。


    我思考了三秒,说那也行。


    后来我才知道知道那天赵女士给她打电话了,而电话是个空号。


    8.


    在英国那一年我也确实看塔桥了,还回我爷爷奶奶当时住的那个社区看了看,反正也算换了换心情。


    但她在羊城好像不太好,大晚上地发动态说自己想撞墙。


    我当时正坐在学校长椅上,腿面上是笔电,屏幕上是一篇关于消费者行为的paper,还是八三年诺贝尔奖得主写的。里面有一个概念叫“Integrate losses(整合损失)”。


    我想这词还挺应景,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我生她的那些气早都没了,只是很想她。


    所以我去找她聊天,我让她别猖狂。


    她肯定哭了,所以很多事情我得教她。


    不是不相信她自己做不好,我只是希望她可以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少吃一些苦。


    鬼扯的乘风破浪吃苦耐劳,我宁愿她一生顺遂成天都开心地载花。


    那次之后,我们一直保持低频次而长久的联系,我知道她和室友处不好关系,也知道她拥有魔头又事儿逼的上司,还知道她时常加班,很少出去玩。


    其实她分享更多的是她快乐的事儿,但这些负能量也同样扎在我心里,从伦敦到安城。


    从二十三岁到二十八岁。


    她一个人在羊城漂了五年,那晚我去产业园楼底接赵思雯,大老远看到个背影,差点撂了方向盘。


    我送她回家,跟事务所打招呼想让她来,还耍小聪明让她在家里住。


    我要和她解决问题,要和她掰扯一切,要和她纠纠缠缠,要和她白头到老。


    我要爱她。


    尾声.


    那天我俩躺在床上,她披了我一件衬衫去客厅放茶具的小几里取她的烟。


    做完一些荒唐事,她总要来一根。


    一个奇怪的习惯。


    她捏着烟盒跳上床的时候,我伸手搂住她,忽然就想起很久以前她问我的一句话。


    十八岁的她站在学校最高的花坛上,那时夜色迷离,微风轻拂着我们的年少,月亮挂在她头顶。她下跳的前一秒问我:“阿哲,你会接住我吗?”


    “我会接住你万万次。”我说。


    那一瞬,我看到了她眼角的泪光。


    打火机的声响唤回我,我觉得自己有点矫情,转身从床头柜里掏我的烟,在她看不见的地方也抹了抹脸。


    前几天我过了我的二十八岁生日,这让我想起来她曾对我说自己想在这个年龄离开人世间。


    是有点害怕的,但我想告诉她,二十八岁也挺好的。我有我的爱人,我们一起养了一只猫,虽然只有周末可以见面腻歪,但我会偶尔翘班去她的公寓留宿。


    我的爱人时常出差,我会想办法飞去陪她,飞不去那就包她的食宿费,她还会带小礼品回来赠予我和我们的猫。


    我还求婚成功了,现在何越或是那些许久不见的同学在群里问我和林池安怎么样了,我会难以控制地扬唇回他们:【家妻。】


    日子太美好了,我转头亲一亲她。


    她说滚,你烟贼呛。


    我又大笑,将她搂得更紧。


    然后,


    她抽她的万宝路,我抽我的百乐门。


    至于她问我为什么要给我俩的纪念图册起名叫《当乌鸦咬碎月亮》,我想理由其实有点难以启齿。


    但她都允许我给图册画封面了,我就说一说吧。


    乌鸦咬碎月亮的含义就是——我穿过所有风暴、黑暗与梦境,到达你的身边,接住你所有破碎,包容你所有动荡,让爱共振,再不回来。


    让爱共振,再不回来——


    作者有话说:感谢大家陪我度过西安这个短暂的秋天,过几天就要立冬了,在这里祝大家今年可以喝到奶茶可以看到烟花可以收获快乐可以健健康康。


    如果小陆子和安安有让你开心一点,或者笑了一瞬,那就足够了。


    而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他们会白头的。


    谢谢,真的很感谢。


    全文完


    2023.10.29


    第28章 番外:思慕的人 心爱的/紧返……


    番外:思慕的人


    /谁的年幼/


    其实陆聿哲基本上没过过富家公子的日子, 他小时候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是跟爸爸妈妈住在母亲任教的大学的家属区公寓里。家属区最开始只有两幢单元楼,他家在其中一幢的第九层,向下望的时候可以看见远处造型别致的图书馆、春绿秋黄的小树林和风雨操场。


    在大学系统里长大, 也就意味着他的人生轨迹天然与这所学校挂钩,他没有自己的书房, 因为放学后可以刷妈妈的教职工卡进图书馆自习,小时候仗着长得可爱,陆聿哲收到过很多来自哥哥姐姐的糖果、薯片和巧克力, 他大多私吞, 偶尔上交。


    有一次赵女士陪他去图书馆做课外阅读, 他一贯学不懂德文(直到三十岁也没学会),外教社的书看到第三页就睡着, 旁边的赵女士结束工作后瞥他一眼,拽他起来并指示他擦干净口水, 回去就对陆先生打小报告:“你儿子今天令我很没面子。”


    学了一辈子自然科学而企图让儿子换个赛道的赵女士很快意识到小陆聿哲对哲学毫无兴趣, 于是后面的每个暑假都送他去英国爷爷奶奶家, 任其自生自灭。


    在外面吃过太多高油高糖的食物,陆聿哲在小学三年级突然就变成小胖墩。当时赵女士来参加学术会议顺便接他回国, 看到他后吓了一跳,差点没认出来, 马不停蹄回家后再次把他扔给陆先生——“你看着办吧, 此男必须在三个月内回归健康身材”。


    陆聿哲改天就收到一架普通自行车, 他父亲的是他那支的plus版,父子俩的夜间活动就是在偌大校园里不停蹬单车转圈圈,差不多三刻钟后陆聿哲会从自行车上跳下来喝水,他爸爸就站在一旁往自己的喉咙里灌电解质水,斜着眼睛乜他, 然后大笑。


    赵女士时常在湖边等他们——这是他们的必经之地,她站在水边修葺的台阶上,抛下来两根香蕉,或者两颗苹果。


    陆聿哲这时候就扔下自行车,跑过去抱住他妈妈。夜风晃荡,花枝扫过赵女士的头发,落下花瓣在陆聿哲肩膀上,爸爸过来替他拂去,陆聿哲垫垫脚就能把自己塞进爸爸妈妈中间。


    有一次骑车没穿对衣服,又遇上下雨,陆聿哲浑身湿透回到家,当晚就发高烧。慈悲会善良的母亲负责给他打针,他迷迷糊糊看到陆先生站在墙角摸鼻子,很不好意思的样子。


    赵女士超小声指责他:“不是让你带冲锋衣吗,再说下雨了就快点带小小哲回来嘛。”他爸爸一句也不敢翻嘴,点点头承认错误。赵女士横陆先生一眼,然后出去,再进来还是往同样淋了雨的他手里塞一杯姜汤。


    陆聿哲以为自己会一直这样,他也承认自己的幸运和幸福,轻轻踮脚就能够到一切的人生过惯了,会觉得什么难题都可以迎刃而解——他初中时家属区扩建,父母带他搬进大house,高中时他拥有了自己的司机并拒绝家里人出国留学的建议,因为他爷爷奶奶早已离开人世间,国外已没有再留恋的必要。


    大学时陆聿哲决定走出这个从小到大收留他的片区,于是轻轻松松考到本市另一所顶尖学校,在那里他认识林池安。


    林池安啊,林池安,他很爱林池安的。爱到什么程度呢?他大学有一次放清明假,难得跟父母回家属区老房子住了几天。


    一天夜里他打完球,爸爸妈妈手挽着手在球场外面接他回家,他背着球包,一家人慢悠悠散步,又路过小时候那座湖,他忽然就非常想见林池安,并十分愿意把自己的爸爸妈妈分享给她,连同自己快乐无比的童年一起。


    他也要跟林池安在春夜骑单车,在暴雨时分淋雨,他的妈妈应该愿意多照顾一个病号(吧),而在这样温暖的散步时间,爸爸妈妈走在前面,陆聿哲跟林池安走在后面,他也许会悄悄偷一个香。


    /忘记有时/


    但陆聿哲没做到,他不知道什么原因,也许是命运吧,甚至命运使得他还是去了国外读书。


    英国一年制的mkt硕士,中间他只回家一趟,结果很不凑巧,刚好碰上赵女士那段时间新学炒股,他妈妈拒绝陆董帮助,收益自然很差。


    那天他从健身房回来,习惯性喊了声“赵老师”,结果他爸爸很快从书房冲出来朝他摇头。


    陆聿哲没办法,自顾自去厨房找食物,最后煎了点干巴吐司跟午餐肉,他一边抹花生酱一边出神,又很快想起林池安,因为他想起自己跟林池安在凌晨的动车站一起啃过麦当劳。


    陆聿哲忽然间觉得自己很软弱,他非常后悔听了妈妈的话去英国念书,他想自己在这个美丽的周末午后应该跟林池安在哪个咖啡馆浪投光阴,林池安应该坐在他对面看点闲书,他托着相机拍拍她又拍拍馆内置景,然后用小圆桌上的花花草草打扰她,缠她去跟自己试试对街那家新开的餐厅,并且很自得地邀请拿了奖学金的林小姐请客,自己又趁上卫生间偷偷买掉单。


    ——而不是在这里啃吐司。


    于是陆聿哲放下吐司,他点开聊天框,画面显示他俩上次聊天还是他问林池安自己那件白T在不在她那,她说没有。


    这次他换了个很主动很安全的话题聊:【放春假回国才两天就想回学校了,我妈最近炒股亏了不少,家里气压有点低,饭都是自己做的。】


    他附上面包的照片,很心机地露出了自己左手手腕上戴着的她的发圈。


    这条消息直到陆聿哲真正降落英格兰了才收到回音,有时无心的散聚却让人很难再回头。陆聿哲看着那个稍显距离感的大笑emoji,终究是没有别的话要说。


    不过谁也没想到他结束学业回国创业,第一个主动联系他的异性好友居然是陶枝然,他把自己救到的小猫托付给这位副业为猫咖老板的爱心人士,对方一直跟他透露林池安的生活状态,譬如总是要将林池安发给她的语音外放、林池安搬家被重物砸到脚背的照片好巧不巧地在他来猫咖时被大剌剌摆放于柜台之上。陶枝然那极其拙劣的演技陆聿哲实在懒得拆穿,抱着儿子离开的时候又忍不住槽一句“笨死了”,他抓着口袋举高高:“听见了吗,你妈笨死了。”


    忘记是不见林池安的第几年,陆聿哲在某个夏末出门,谁料在楼下偶遇来喂流浪猫的附近的大学生。大概是因为那样的场景很轻易地让他想起大学时期的林池安,所以他蹲下身停留了一会儿。


    这些男孩女孩跟彼时的他们是一样的年纪,学生们看他衣着休闲遂主动跟他搭话,问他这些流浪猫有没有人喂,陆聿哲点头。结果这群学生胆大包天,竟然命令他抱起一只,因为他们发现这只好像有点口炎,想仔细拍张照。


    家里有小猫,所以外面的小动物陆聿哲是能不动就不动,但那次他听话照办,给这些好心学生行了方便。回家之前他去何越那里洗了个澡,何越听到此事后问他至于吗,他回:“我是洁身自好的人ok?你不是不知道我家那只鼻子多灵,但凡趁她不在偷摸沾点腥我就死定了。”


    /处爱不惊/


    曾经一位非常非常要好的异性好友的伴侣评价陆聿哲是“只需传承家族财富就可以一生自在应有尽有的上帝宠儿”,但陆聿哲放弃工科转战商科是个意外。


    当时他为了换心情学了跟自己本科专业八竿子打不着的mkt,并在毕业后以此为终身事业理想创了业,好处是他还是命好,依然在短时间内做出了一点名堂。


    硕士毕业的第四年,陆聿哲同时收到合作平台和主办方的邀请函,受邀去参加一个电影节。


    自家项目获奖,公司上上下下多少号人都撺掇他去卖个面子,陆聿哲本身并不喜欢这种盛大的集会,只是偶然翻开来函看到举办地在林池安工作的城市,三秒之内就下定决心自己要飞这一趟。


    实话讲从北方去这座海滨城市是浪费时间精力的蠢事情,遑论这座城市人口密度之大使得他想要偶遇林池安完全就是水中捞月,是以飞机刚刚降落机场,他走出航站楼吹到不熟悉的咸湿海风就开始皱眉。


    好在盛会就在两个小时之后,陆聿哲去酒店换好西装,主办方请来的化妆师被他拒之门外,半途已经上好妆过来串门的影星朋友操着粤普讲他真的好难对付,陆聿哲懒懒散散地搭一眼给他,并不接话。


    不像这位需要曝光度的上升期男星,当晚陆聿哲不参与红毯环节,也提前拒绝掉了主办方的颁奖邀请,所以直接进内场坐到品牌方区域,他跟周围合作过的伙伴寒暄了一会儿,盛会就已经开始。


    这种场合总是有那么多绚丽的人事物,彩带一次次飘落,彰显着社会上某一群幸运者的高光华彩时刻,可陆聿哲身处异乡,又是这种嘈杂的场合,他再喜欢热闹也很难不觉得头痛。


    摄像机无意间扫过他所处的区域,下一个奖项颁布后又刻意地扫回来,刚才的机器再次静止,这次镜头聚焦到他的脸上,画面上的陆聿哲面无表情,几秒后他终于意识到什么,盯着摄像头皱了皱眉,然后画面逐渐虚化。


    这个变数使陆聿哲十分不快,他径直离开内场,一路直进到后台VIP室,那里有几个制片人旧识,来之前公关部的同事提醒过他需要来打个招呼。


    刚巧室内的大屏在转播内场,几个人以此为BGM聊了不过两个来回,其间有一位制片人的丈夫正在台上跟另一位女嘉宾表演歌唱节目,周围有人起哄说今年此人爱情事业双丰收。


    这位制片人笑一笑,故意夸说陆总功不可没。


    被偶然提到的陆聿哲人虽在但心已不在,他注视着显示屏开始出神,直到这个节目结束。


    当晚连夜飞回家的陆聿哲在飞机上又想起那个节目,两张貌美程度高于均值很多的脸蛋一起唱“也许千对爱人只得一对幸运”。


    是这样吗?也许真是这样。人总是有所求而求而不得。


    他实在没有办法再呆在那里吹多几天的海风,哪怕助理已经给他订好了海滨别墅用以短暂度假,但他只要一想到自己与林池安在一座城市却无法相见就觉得难以忍受。


    下机后陆聿哲收到一串号码,这是前一晚跟他在同一间休息室呆过的一位老总发过来的,陆聿哲不用想就知道这是对唱节目中那位女明星的联系方式。


    他总是厌恶这种自作聪明的行径。


    陆聿哲心想没必要告诉这位男士自己多盯着屏幕看了一段时间只是因为那位美丽女性拥有与自己前女友相似的细窄的双眼皮,听说这种特质常见于江南女孩。


    陆聿哲本来并不喜欢双眼皮,他暴躁又骄傲、热衷于攀比外貌的青春期因为自己拥有单眼皮而感到自满,他们全家都是好看的单眼皮。


    但如果是林池安,他觉得这世上绝对没有比她更漂亮的女孩。


    陆聿哲回公司就训了一顿助理,莫名其妙地告诉助理自己要完全推掉这类活动,不要让他再看到此类请柬出现在自己的办公桌上。


    助理从他办公室出来,腹诽老板大概又吃错药,结果十分钟后她拿着一组照片再次走进这间办公室,这次她学乖,飞快撒下手,解释好这是主办方传过来的就迅速离开。


    陆聿哲结束工作才将其拿起来端详了半晌。这组照片没有任何景深,就像是一个没有立体感的平面画,大概是因为当时聚焦失败,不过好处是客观真实地展现了这场活动的信息。


    陆聿哲把这组照片存放进一个偏柜里,在三年后被飞鸟还巢的林池安找到。


    /无尽夏/


    林池安的的确确在复合后的一段时间之内陆陆续续收集到了不少的被爱证据,从赵老师那里听到的就不下五条。陆聿哲爱得大方肆意,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自己有个被迫分离的前女友,并坚信自己总有一天会与之重修旧好。


    但陆聿哲却总因林池安分离期间行踪不明山高水远而跟她吵架,这次大概又是因为林池安下意识说到了两人分开那段时间自己独立做的一些事情,想不开的陆聿哲生了自己的闷气。


    林池安忙到脚不沾地没时间哄他,为了离公司更近索性又悄咪咪搬回了公司附近的公寓去住。


    同在一座城却相距甚远,在她看来陆聿哲一个大活人好说,只是小猫口袋被楼下小孩无意识喂了猫条,前段时间得了口炎还没有痊愈,林池安很挂念它。


    这天下午难得准点下班的林池安决定去找小咪,可在这之前她得哄一哄自己,才能下定决心放下身段去讨好陆聿哲。


    林池安吃着酸奶,脑子已经从五刷的美剧飘到她暂时分居的老公那里。


    其实按照世界男女平均年龄来计算,她跟陆聿哲的人生都还没有过半。与三年前不同的是,虽然现在的林池安依然对自己垂垂老矣的样子没有任何想象,但她还是非常愿意跟这位与她领了结婚证的人一起慢慢变老的,一直老到脑子都不太好,再算不懂账本和股线,每天都要再三再四地问对方“我们今天早晨到底有没有吃早餐”。


    本着这样的良好愿景,林池安盖上笔电,在房间里拿到生活手机,斟酌了几秒,正准备打出去时陆聿哲的电话就进来。


    她端着身段等到陆聿哲打第二遍才接,接到也不主动说话。


    陆聿哲姿态很低地问她:“复婚好吗?孩子总哭。”


    林池安差点被他逗笑,清了一清嗓子才开门见山地答:“这样,你先把口袋送到我这里吧,后面你得保证一下不许再乱生气。真是的,好难搞。”


    “开门。”陆聿哲答。


    陆聿哲拎着口袋站在那扇门背后耐心地等,一分钟后听到里面传来踢踏脚步声。


    里面的林池安推开门,叉上腰准备占到上风,结果陆聿哲一个大跨步进来撒手放下口袋反手拉上门然后紧紧地抱住她。


    林池安控诉他:“喂,你好,这位先生,我还没有消气诶。”


    陆聿哲点点头:“好的,等我再抱十分钟就哄你好吗?”


    是这样的,对的优先级永远低于爱,况且陆聿哲觉得自己再经不起一次别离——他昨晚起夜,翻身摸到旁边平平的被子,那一瞬间硬生生被吓出一身冷汗,等清醒过来才想起来自己的妻子已经离家出走了。


    三十岁的陆聿哲不得不承认,他的爱曾经在现实面前失效过,他曾经暗自许诺过的一切都差点化为泡影,朝霞雨露、散步周末、共享的光阴和爸爸妈妈他统统都不得机会,但年长一些的陆聿哲掌握要领了,这次的他选择提前穿好戒指,然后携着缺德儿子追上亲爱的爱人——拜托,他零岁负三个月的时候他的老爸就教过他,毕竟陆董远渡重洋去找大肚子老婆的事迹现在还在公司里被当成言情小说传。


    /附:爱一场/


    当晚陆聿哲又举止轻浮。在床上的他其实并不常有表情,当然也算不上绅士,林池安总是拿他没有办法,像很多年前一样。


    结束后陆聿哲靠在床头,开始担心自己方才整个过程是否过于冷漠,于是闭着眼睛哄林池安入睡,他声音还有些沙哑,说起情话来自然卖弄几分风情。林池安窝在他怀里,恍恍惚惚听到他在念什么酸口情诗。


    几分钟过后,怀里人的呼吸已经变得平稳,陆聿哲也有些困,他有一下没一下地拨弄着怀里人的头发,又忽然想起来什么似的,叫了一声“安安安安”。


    林池安不理他,他“啧”一声,很生气地说:“林池安,今天求婚纪念日欸。”


    还是没有人理他。


    陆聿哲躺下去,很用力地抱住林池安,用被子盖好他们,闭上眼睛小声道:“没关系,我爱你。”——


    作者有话说:BGM:《思慕的人》/五月天 阿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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