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时候,还是兰香动作快,她捡起一条鱼塞到那东西嘴里,那东西狠狠一咬,几乎把那鱼咬穿,鱼拼命扑腾,那东西却咬死了,怎么都不松口。
那个伸手指的人心有余悸,这东西看着不大,竟然咬人这么狠?这要是兰香刚才没救他,这时他的手指怕都要被咬掉了吧!
“这是鳖,又叫甲鱼,也叫王八。”闻笙见那人没被咬到,松了一口气,鳖咬人可是很凶的,且怎么都不会松口。
“谢谢,谢谢。”那人赶紧跟兰香道谢。
“竟然抓到这么大一只鳖。”兰香看着那鳖惊讶说。
这只鳖足有西瓜大小,能长这么大,怎么也要十年往上了。
闻笙也觉得挺新奇的,野生鳖,长这么大,这要是在现代,能卖不少钱吧。其实在这里,如果在大邺朝,也能卖不少钱,因为鳖很滋补,是上好的补品。还有一个就是中医讲究以形补形,那些权贵们很喜欢吃这类东西。
“小姐,你要吃吗?”兰香问闻笙。
闻笙有点好奇它到底好不好吃,不过,“带回去给沈厌吧,看他怎么说。”
这只是个小插曲,三网足捞了上百斤鱼,足够晚上吃了,众人兴高采烈地回了部落。
晚上吃鱼,有炖鱼跟烤鱼,正好今天去采药的人采了很多调料回来,这时刚好用上,没一会儿,部落里就满是鱼香。
闻笙把那只鳖拿给沈厌看,沈厌看了以后露出一副很嫌弃的表情,这东西长得真丑!
“送给你,你要吗?”闻笙问他。
“不要。”
闻笙:……你拒绝得这么干脆?“不是说这东西很补,是药材?”
“我又不需要补。”
“好吧。”闻笙还想借此还他点人情的,现在只能自己留着了。
沈厌又看了那只鳖一眼,还是觉得很丑,他扭过头去说:“有人倒是正好需要它。”
“谁?”
昏暗的帐篷中,莫格喂妻子喝了药,问她今天感觉怎么样。
珠拉靠在床头,“感觉好多了,身体也不疼了,就是没力气。”说着,她眼皮开始打架。以前她身体疼,每天睡不着觉,现在吃了药,一直想睡觉,就好像怎么也睡不够似的。
莫格说:“你要是想睡就睡吧,我问过沈大夫了,他说你身体太虚了,想睡觉是正常的。”
珠拉点头。
就在这时,门口传来闻笙的声音,“在家吗?”
莫格听出是她的声音,赶紧站起身来到帐篷外,将她请进帐篷里。
珠拉见到她来了,挣扎着想要起身。她知道,她的命是沈厌救的,但闻笙也是她的救命恩人。
“别动,好好躺着吧。”闻笙说,随后她将水桶里的东西递给莫格。
莫格这两天忙着采药、给珠拉熬药,傍晚并没有去河边,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他们的部落这次也是第一次迁徙到奢延河边,本来如果没意外,住一段时间,等附近的草吃完,就会走的。
闻笙说:“这是鳖,很补身体,沈厌说你妻子现在正需要它,所以送给你吧。”
珠拉的身体确实很虚弱,听说这东西能补身体,莫格立刻眼前一亮,不过,他还是有些见识的,他问:“这东西很珍贵吧?”
确实能值些银子,前提是能卖出去,草原人可能不讲究大邺朝以形补形那套,那在这里,这鳖估计也卖不出好价。
闻笙点点头,又摇摇头。
莫格却认定了这鳖很珍贵,闻笙却愿意将这么珍贵的东西送给他……倏然,他跪下道:“主人,我愿意永远跟随您,永不背叛!”
闻笙被他吓了一跳,“你这是做什么?赶紧起来。”
莫格却坚定地看着她,上次他求她帮忙让沈厌给他妻子治病时,他就说过,只要她帮忙,他就愿意认她为主,现在他妻子的病已经大好,是他兑现诺言的时候了。
“不用如此。”闻笙说。其实她都没帮什么忙。
莫格却打定主意认她为主,弄得闻笙没办法,留下这只鳖先走了。
她走后,帐篷里只剩下莫格跟珠拉,珠拉满脸愧疚,都是因为她,丈夫才会……
莫格坐到她旁边,安慰道:“咱们夫妻之间,不分你我,不用多想,你好好养病就行。”看珠拉还提不起精神,他说:“其实我想过了,跟着主人未必是坏事。”
珠拉看向他。
莫格看着水桶里那只鳖,缓缓道:“这么多年,咱们吃的苦还不够多吗?”
说起这个,那真是倒不尽的苦水。像他们这样的小部落,只能在夹缝里生存,朝不保夕、食不果腹,颠沛流离,还不如天上的鸟,想飞到哪里就飞到哪里。
“我不想再让阿茹娜也过这样的生活了。主人一看就不是普通人,而且性格很好,沈大夫医术高超,就连李姑娘都会捕鱼的手艺,咱们跟着她,无论是在草原还是去大邺,都只会比现在更好。
阿茹娜若是能跟他们学点东西,以后也不愁吃喝了。”
珠拉愣愣看着莫格,没想到他说出这样一番话来。但仔细想想,他说的好像很有道理,她也觉得闻笙人很好,不像草原那些野蛮人一样,真把别人当奴隶,对他们非打即骂。
听说那位李姑娘也叫她“小姐”,意思就是她也是闻笙的奴仆,可闻笙对她就像对待亲人一样。
再看看闻笙送来的这只鳖,珠拉越来越觉得跟着闻笙或许真是件好事。这么一想,她又觉得他们好像背叛了部落里的人,偷偷过好日子去了,不免有些心虚。
部落里的人,尤其族长,对他们都挺好的呢。
莫格看出她的想法,叹道:“我没法替他们做主,看他们自己选择吧。”反正他是打定主意要跟着闻笙的了。
珠拉握住他的手,他去哪里,她就跟着去哪里。
莫格笑笑,拎起水桶,“我去把这只鳖煮了,给你补身体。主人说了,这鳖要是死了就不能吃了。你要快点好起来,主人不知道会在部落里待多久,等她走的时候,咱们一定要跟着的。”
珠拉点头,她一定会快些好起来的。
闻笙回去,把莫格要认她当主人的事说了,随后对沈厌说:“这件事都是你的功劳,跟我也没什么关系。”
沈厌哼道:“在大邺朝的时候,想认你为主的人还少吗?”一个莫格而已,也就是现在,若是以前,排队都轮不上他。
“那是以前,那时我是大邺朝的郡主。”说到这里,闻笙顿了一下,那时她还有一个身份,太子的未婚妻,那时她身份尊贵,有人想认她为主很正常,现在她可什么都没有。
兰香说:“不管小姐是什么身份,我都愿意跟着你。”
“你不一样。”闻笙说。
“没什么不一样的。”沈厌说,他不是也选择跟着她吗?他可从没在意过她的身份。不想再谈论这个话题,他问她:“那你打算收下他吗?”
闻笙皱了皱眉,若是之前,她不会收的,她自顾不暇呢。现在她有一个计划,确实需要人手,莫格看起来挺可靠的,或许可以……
“先看看再说吧。”最后她道。
这一晚,整个部落都吃鱼吃到撑,吃完饭,众人又聚集到乌达的帐篷里,开始讨论拿东西换捕鱼方法的事。见识到了渔网的威力,这次所有人都同意跟闻笙换,慢慢的,众人也达成了一致。
第二天早上,众人跟着兰香一起去河边,将河里的鱼筌拉出来,里面依旧有不少鱼,乌达找到了闻笙,跟她商量换捕鱼方法的事。
一匹马,两头牛,还有四只羊,这是他们的交换底线,也是部落里现在能拿出的最多东西。
这已经远超闻笙的预期了,不过是教一些办法而已,就能拿到这么多东西,她都考虑也不用做生意,就去各处办教学班算了。不过她也知道,那肯定行不通。
闻笙三人是有马的,是之前沈厌准备的,她现在不需要马,她提出把马换成牛。
草原上马比牛珍贵,乌达当然愿意。
“好,成交。”闻笙说。她之前已经跟兰香说过这件事了,兰香支持她的一切决定。
剩下的事就好办了,兰香开始教部落里的人编渔网跟鱼筌,等渔网编好了,还要教他们打鱼。
闻笙则教他们把鱼做成熏鱼来保存,还教他们冬天河面结冰时,该怎么打破冰层捕鱼。
听说冬天只要在河面上破个洞,那些鱼就会争先恐后来洞边,甚至会从洞里跳出来,乌达等人满脸不敢置信,真会如此吗?
“相信我,一定会的。”闻笙肯定道。
乌达等人半信半疑,但此时也没办法验证,他提出,先给闻笙一头牛,两只羊,剩下的等部落里的人学会了捕鱼再给她。
闻笙觉得可以。
乌达立刻带她去挑牛跟羊,部落里的牛羊都在西边一片草地上,这里有一片洼地,洼地里有水,周围草地茂盛,正是养牛羊的好地方。
十几头牛,几十只羊,还有十来匹马,是部落的全部财产。
乌达让闻笙随便挑。
闻笙不懂怎么挑牛羊,不过她要做牛肉干,就挑最肥壮的牛羊即可,很快,她就挑好了一头牛、两只羊。
接下来就是杀牛,闻笙想找巴图帮忙,这时莫格走了过来,低头道:“主人,让我来杀吧。”一石激起千层浪,所有人都看向莫格,他叫闻笙什么?
主人这个称呼可不是随便叫的。【你现在阅读的是:猫和我小说网 www.maohew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