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章 捞金海上捞金记


    江掌柜和众伙计听了这名字,顿时都是精神一振。


    “海上捞金记!”


    “这名字听着就好啊!”


    “一会儿定要去买上一本!”


    “为啥要等,这饭食要上还得一会儿,不如现在就去买回来!”


    江掌柜便拍板,让个腿脚灵活又机灵的小伙计去酒楼外头买回来。


    不多时,话本便买了三本回来。


    来上茶的伙计不由得多瞧了这伙人几眼。


    等上完了茶后,回去跟人闲聊,那老伙计便笑道,“你才来没两年,因此不认得他们。”


    “他们本是原家的商队,向来财大气粗的。你不晓得原家,总见过原家货栈吧?”


    江掌柜和伙计们看了十来页话本,那酒菜便依次端了上来。


    众人便先放下话本,狼吞虎咽,一扫而光。


    吃罢结账出了酒楼,这才往原家货栈而去。


    一边走还一边议论。


    “这江州城里,倒真是比栖云城繁华许多。”


    “没了青萍客和采莲客,咱们栖云城里这一年的话本都少了,先前那些写话本子的先生们,不是说还抱怨那两个抢了他们的读者么?如今这二位离开了栖云城,倒不见他们写出多么精彩绝伦的好话本子了。”


    “嗨,那些人也就是寻个借口而已。那二位没出现之前,也不见他们有多厉害啊!”


    “不过咱栖云城如今人心惶惶,好些个富贵人家都寻了由头,不是去了京城,就是来了南边,那些先生们,想必也是心里不踏实。”


    “说到底,这北荒南下,咱们北边的大城都征兵征粮,出人出力的,那战报消息,时不时地就传回来了,老百姓天天都是关心战事,生怕哪一日,那北荒就真的打过来了。”


    “哪里似这边的大城,歌舞升平,好吃好喝,竟是仿佛跟北边不是同一朝般!”


    这些伙计,大多从前都是走的北荒到栖云这条商道。


    北荒动了狼子野心,他们这些人,在北荒边城还差一点就全都折在那里呢。


    “所以栖云城里,看话本的人少了,倒也不算奇怪。”


    江掌柜这般地总结了一句,神情也是暗含隐忧。


    一方艰苦备战,一方安居享受。


    长此下去,岂非……


    岂非什么,他不敢想下去。


    到了原家货栈,他带着伙计们将货物交割完毕,这一忙,就到了傍晚。


    货栈管事给他们都安排了住处,江掌柜这般的,自然有单间可住。


    他点起一盏灯烛,便半倚在床头,细细地看起了那本海上捞金记。


    白日里吃晚饭时,他同这般的管事聊了几句,便知道,这本海上捞金记,就跟当初那本边塞侠影录在栖云城一般,已经是全城闻名,无人不知无人不看了。


    白日在寻鲜酒楼里,他就看了个开头。


    那姓于的小子,一开始上了个海船,就藏在了船中的杂物间里。


    被船员们发现之后,以为他是个偷儿,就要将他扔到海中。


    于小子赶紧表明自己只是无意中上了船的,杂物间里放的吃食和其他物品,他都没有动过一点,实在是规矩得很,他愿意干活来抵他吃的喝的。


    于小子看上去瘦瘦小小,跟个瘦皮猴似的。


    那些海员们就笑话他能干点啥。


    不过嘲笑了一番后,还是把于小子给留了下来。


    没想到于小子看着瘦弱不堪,却是个聪明又机灵的,干起杂活来,又快又好,什么做饭洗衣发豆芽,做两回就能上手,很快就比别人都做得更好。


    于是大伙也都挺喜欢他,于小子又是个嘴甜好学的,一口一个大哥大叔的,慢慢的什么都学会了。


    什么游水,打鱼,射箭,看天向之类这些船员必备的本事,他都是一学就会,没过半年,船长就将他当成心腹来培养了。


    他们这艘海船,原是去往外洋小岛,来回约摸一月的船程。


    那外洋小岛离中土虽然不远,却是名不见经传,那水道很有些弯曲古怪,只有极有经验的海船才能到达,而小岛上盛产珍珠,这种珍珠个头大,外皮更亮,若是能带回中土,便有十倍之利。


    而海船带到岛上的,是在中土购买的丝绸。


    这些丝绸,在本地都不是上等的,而是相当普通的品质。


    但岛上没有桑树和蚕,自然是不可能有丝绸的,用丝绸换他们的珍珠,本地人极为欢迎,岛上天气炎热,穿树皮和草裙哪里能比得上丝绸凉爽舒适又美观呢?


    此外,海船带过去的一些祛暑清凉防虫的药品也很值钱。


    于小子这般身无分文的孤儿,也是在这趟旅途里,眼界大开,技能飞涨。


    他本是私自上船,不像其他船员,还有船东给发的工钱,不过后头见他勤快做事,船长做主,也给了他百来文的钱做零用。


    他见老船员们会把自己随身带的一点私货也拿去交易,又在岛上买些零散碎珠,回去再私下里卖掉或送给亲友们当礼物,这般来回一趟,不但能挣到工钱,还能小挣一笔。


    于小子身上只有百来文的钱,而这钱在岛上也不能用。


    但来了宝山,又怎能空手而归呢?


    于小子便利用空闲的时候,在海滩上寻摸,之前不过是能捡到些鱼虾蟹贝之类,虽然不值钱,却也是美味,不算白忙。


    而那海滩上的贝壳,也是应有尽有,种类繁多。


    于小子就捡了些品相完美回去。


    船员们都笑他尽拾这些不值钱的,而于小子也只是笑笑,并不驳回去。


    忽然有一日,他拾起一只棕色花纹的海螺时,从里头掉出来一颗小珠子。


    这小珠子是桔子红色,外表光滑,倒不像珍珠那般光亮。


    这是什么呢?


    是这种海螺里,就有这种桔红珠子么?


    如果珍珠价贵,这种珠子,值不值钱呢?


    他把这种珠子拿给老海员们看。


    老海员都说这东西他们偶而也见过,拿着玩一玩就扔了。


    毕竟,回到中土以后,那商行里收购的,都是正经珍珠,这种不亮的珠子,又不是珍珠,商行里肯定不收。


    于小子并不死心,又去海滩附近来回搜寻,到他们的大船启动时,他已经是搜集了一小袋子海螺珠了。


    这些珠子,大小不一,颜色也有深有浅,上头还有些纹路。


    于小子跟着大船回到了中土。


    船员们各自都有家,好不容易出海归来,自然是都要回家去跟家人团聚的。


    只有于小子,托船长的关系,在客栈里寻个了柴房借住,只要每日帮着打扫客栈一回就能免了房钱。


    而再有一月,这趟船队还会再度出海。到时候,于小子再到港口上船便是。


    于小子空闲的时候,就去街上摆摊。


    他回来的时候,带着一小袋子桔红珠子和一袋子各种样式的贝壳。


    许是当真时来运转,那些奇形怪状的贝壳,有些他觉得很好看,却卖不出去,有的却才摆上就被人买走了。


    最贵的一只,他卖了一百个大钱!


    最后那一袋子贝壳,他卖掉了一半,加起来竟然得了八两银子。


    他简直快要乐得飞起来。


    他长这么大,还从来没见过么多的钱!


    而在船上的那些海员们,老海员一趟能得二十两工钱,一般的年轻海员,也就只有十两银子的工钱而已。


    所以,他光捡这些白来的贝壳,就能挣到年轻海员们差不多的工钱?


    第232章 珊瑚冒险者于小子。


    于小子这还是头一回手里有这么多银子。


    他倒也光棍,没把这些银子珍藏密敛着,而是去吃了一顿好的,从前他都舍不得吃的一些大菜,比如焖羊肉和手把肉之类。


    然后又给自己置办了身体面的行头。


    他打小就四处游荡,虽然穷无一文,可见识却比一般的同龄人强多了,再一个在海船上时,那些上了年纪的海员们无聊,又无处可去,便同小年轻们吹牛瞎侃,天南地北,村中城里的事儿都唠叨了个遍。


    如果是一般的小子,可能也就听听算了,而于小子这般的机灵人,却能从中悟出些为人处事的道理来。


    比如他手里还有一小袋子桔红色的螺珠,他就不会把这些东西放在摊子


    上卖。


    那些卖出去的稀有贝壳,在这里虽然稀有,可在那外洋小岛上,却是一天都能捡到两三只的,运气好十来只也有可能。


    但螺珠却是一天都不一定能弄到一粒,还是他不辞辛苦,发现了一个那种海螺的栖息地,这才能弄到了这些。


    花费的辛苦不同,自然价格也不可能相等。


    而在摊子上买货物的路人,自然也就不大可能慧眼识珠,能知道这种螺珠的价值了。


    毕竟,就连老海员见了,都觉得这东西没啥用处呢!


    所以有可能识得此物的,一个是大药铺里的老医师,二是首饰铺里经验丰富的老师傅。


    但他要能见到这两样人,还穿着身上那套老海员的旧衣衫可不成。


    世人皆是先敬罗衣再敬人,打扮成叫花子,难道还要怪人家大铺子不叫你进门?


    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


    在碰了几次壁之后,还真有一位金匠老师傅看中了这红珠子。


    他挑了两粒小指肚大小的珠子,上头还有火焰纹的,给了于小子二两银子,说好了要用这珠子制成一对耳坠,若是这耳坠能得了富贵人家的喜欢,到时候再来找于小子买,那价钱可就要比这个高了。


    也是该着于小子时来运转。


    那金匠将红珠子用金丝镶嵌了,做出了繁复的样式,这对耳坠子,还真的得了一位官夫人的青眼,买回去以后就在赴宴时戴了出来,这般新鲜的材质和样式,自然是让官夫人大出了风头。


    后头那些富贵人家的女眷们,可不就满城地寻找类似的首饰?


    再加上这材质的来历也很是艰难稀有,据说是离中土极远的外洋小岛上,要上万只深海螺中,才有可能孕育出一只合适做首饰的来,佩戴在身上,自有定惊清热,美容养颜的功效。


    这么一传二炒的,这种珠子竟是飙到了天价。


    一枚珠子,倒比品相最好的珍珠还要贵了三五倍。


    于小子发了。


    那一袋子海螺珠,除了留了一颗品相最差的与品相好的之外,他都出手了。


    得了足足两千两银子!


    这是他从海上捞的第一桶金。


    如果于小子是一般人,有了这两千两银子,他完全可以在城里买个铺子,做个小买卖,或去乡下买几十亩地,修个青砖带院的大瓦房,再娶房妻室,从此以后过上小康之家的安稳日子。


    然而于小子见识过了海上那多姿多彩惊险刺激的时光,哪里肯就这般洗手不干呢?


    他还想接着见识更多的奇珍异宝,挣更多的金子银子呢!


    两千两在常人看来已经是极多了。


    但放在外洋买卖里头,实在是算不上什么。


    如果他也买丝绸布料,跟着之前的大船去往那个小岛,用丝绸换珍珠,当然也是稳赚不赔的。


    但船员们私人带的都是丝绸,买的都是珍珠,这样赚到的银子,哪里能跟海螺珠比呢?


    是的,如今的于小子,已经看不上普通的十倍利了。


    他要是百倍利,或者至少二十倍吧?


    他想到那小岛上的土人,受了伤之后,就只能采点本地的草叶子,捣烂了糊在伤口上,似乎也没啥大作用。


    虽然也能跟船员们换些真正的伤药,但这些伤药数量不多,船员们自己还得留着用,自然就不大可能换很多了。


    为啥船员们不多换一些呢?


    原来在船上潮湿炎热,而常见的伤药又极易霉变失效,因此虽然伤药在岛上极受欢迎,但要送到岛上十分不易,因此只能少量自用,即使坏了也损失不大。


    于小子就琢磨着,能不能找到一种不怕天热和潮湿的伤药,而且还有更好的存放法子呢?


    心里存着这个想头,他就不辞辛苦,把城里的十几家药铺都走了个遍,还去了周边镇子上见那些游医和小药铺的大夫。


    还真被他找到了新的伤药。


    这些伤药做成了干燥的药粉,又用特制的瓷瓶装了,瓶口用蜡封死。


    上海船时,他就带了两百小瓶子的伤药。


    这两百瓶伤药,因为瓶子实在太小,他只用一只藤编箱子就装下了。


    一瓶伤药的成本是二两银子。


    而他那两千两银子,也已经被他花得差不多了。


    这就是他最后的家当。


    看上去,除了身上穿的衣衫比上回更体面外,于小子在船上,还是跟上回一般,不显山,不露水的。


    船员们也没谁知道他都带了些什么,只当他手里没有本钱,因此就带了些换洗衣裳和吃食。


    这次出海,待得到了那小岛上之后,海员们都想法子把自己带来的货品以物易物,于小子则一点也不急,直到遇见了当地一位打鱼被鲨鱼咬伤的汉子。


    那汉子原是本地打鱼的一把好手,在部落里地位颇高,这次身上被咬伤多处,眼看着血淋淋的,是活不成了。


    汉子的妻子找到海员们,表示愿意拿家里的一袋子珍珠,换海员们一份伤药。


    然而海员们的伤药,还是跟上回一般,几乎都发霉了不能用。


    这时候,于小子就出手了。


    他带来的药瓶,小小的一只,比婴儿巴掌还要小,可是却能换对方一袋子珍珠!


    而且岛上的土人,还争着跟他换!


    这怎么能不让人眼红?


    船长的小舅子就找到于小子,表示很看好于小子,想要跟于小子合伙做这伤药的生意。


    这个小舅子本身没什么能耐,只会吹牛打屁,本来在船上这般人是不会被选上的,但这小舅子就是借着船长的势进来了,干活偷奸耍滑,贪吃贪色的,船上就没人喜欢跟他一道做事。


    而于小子当初上船时,小舅子还欺负过于小子好几次,不是把分给于小子的食物往地上扔,就是在身后突然袭击,把于小子推下海……于小子也是命大,由此快速学会了游水,这才没有被淹死。


    于小子自然是不乐意了。


    经过将近一年的将养,于小子的个头已是蹿了一大截,臂膀也十分有力,这小舅子好酒色,早就亏空了身子,就算是打架,还真不是于小子的对手,因此骂了两句不识好歹,也就消停了。


    而于小子只在岛上出手了一百瓶的伤药,还有一百瓶捏在手里。


    毕竟,这个小岛上的人口有限,也就几百户人家,两三户人家买一瓶伤药,也就差不多了,再有多的,那伤药就不值钱了。


    他本就机灵聪慧,跟土人打交道多了,倒也学会了本地话。


    听土人说,还有个岛,距离他们这个小岛大约是两天行船的路程,那个岛上有漂亮的海中树枝。


    不过那岛上有个部落,捉到了外人就会烤来吃。


    因此不管是外来的商人,还是他们本地人,都不敢过去。


    但这个年轻土人,他说他知道有一条海路,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过去,不惊动那吃人部落,就能去偷采漂亮海树枝。


    说罢,他还将一段树枝显摆给于小子看。


    这段树枝,鲜艳红亮又光滑,正是在中土价比黄金的珊瑚!


    第233章 到访似曾相识的报社。


    这不就是珊瑚么?


    富贵险中求啊!


    于小子一听,这心里就十分的火热。


    就拿出了一盒子伤药,贿赂这位土人,让他带上自己去那个小岛。


    那个土人也是个傻大胆的。


    得了这一盒子药,就真的划上了个独木船,就带着于小子去了。


    于小子这一去,便又是一番惊险刺激,好不容易九死一生地回来了。


    然而海船却已经开走了!


    明明之前船长说过了,要在这个岛上休整七天来着!


    于小子就明白了,定然是那个船长的小舅子使的坏。


    小舅子之前就欺负于小子,后来又看着于小子的药膏眼红,想要跟他合伙,但被于小子给拒了,这就在背后搞鬼,要把于小子给扔在这个离中土遥远的小岛。


    要知道,这小岛太过偏僻,他们那海船能过来做买卖,也是偶然的机会,才得知了这条航路,别家的海船可不知道有这个小岛,也没能海图啊!


    所以于小子要想回到中土,少不得就得等上四五个月了……


    江管事看到这里,忽然桌上的灯闪了闪,就灭了。


    原来是他看得太入迷,不知不觉地,这油灯里的油都燃尽了。


    再看外头,已经深沉如墨。


    江管事这才意犹未尽地去睡了。


    这一夜,他就梦到他头一回跟着商队走北荒那条线,过边境的时候,一队蒙着脸的盗匪拍着马追了上来,把他吓得都要尿了。


    幸好他们队里的管事极有经验,当时就指挥着商队里的汉子们,把车子放倒,后车朝外,每人手里都抽出了武器,有的拿长矛,有的操弓箭,还有的就点起了药烟……


    他这个青瓜蛋子,也跟在众人堆里呼喝戳刺。


    双方都杀得红了眼,血花四溅,尘沙弥漫……


    不知道怎么地,他脚下踩着的,就成了海船的甲板!


    跟他们这一方厮杀的,成了长相异于中土人的海盗!


    这一杀,就又是天昏地暗啊……


    “江管事?江管事?”


    耳边有人叫他的时候,他们这一方已是大胜,正从海盗身上摸战利品呢!


    什么珍珠、珊瑚、还有红艳艳的海螺珠……


    他正往怀里揣呢,一下子睁开眼,全没了!


    江管事好悬就要骂出声来。


    不过他很快就清醒了,知道是伙计来叫他吃早饭,这才起了身出门洗漱吃喝。


    陪着他一道吃早饭的,正是这边货栈的掌柜。


    除了说些路上的见闻,还有远在京城里的东家,江州城里正热乎的海上捞金记,自然也是少不了的。


    “江老哥,昨儿我起夜,出来望了一眼,就见你那屋里还亮着,莫不是看这话本子,看得入了神了吧?”


    江管事略不自在地清咳一声。


    “也是在路上担惊受


    怕,来了这里,就松下来了,看个话本子消遣一番嘛。”


    “那是,那是,江老哥啊,咱们这边城里,也是这半年多,才有个孔方子写的话本子,很是有趣,一天不看,都觉得少点啥?”


    从前城里的话本子也多啊。


    但也不是所有的人都看,尤其是他这样天天忙活的,得到了过年过节实在清闲的,这才有工夫看那些闲话本子。


    但如今这话本子可不一样啊。


    甭管是作者的名字,还是这话本子的名字,都是那般地合他们这样人的心思。


    就感觉吧,那话本里的人物,就是他们身边的兄弟、朋友,甚至是他自己。


    可说是他自己吧,又比他强好些,就像是少年时候,那些大胆而冒险的梦想,都在话本子里头实现了一般。


    江管事目光闪了闪,喝了两口稀粥。


    便道,“这话本,确实好看,当真是给咱们这样天南地北做买卖的人看的。”


    “那话本里的调调,倒有些像从前我们栖云城里的一位写话本的先生……”


    “可是青萍客?”


    “正是呢,青萍客因为写了真假公子,被京中的贵人恨上了,还派了人,要教训青萍客,青萍客无奈,只好离了栖云城,当时还是同我们商队一道过来的。”


    在路上其实也没消停,一共遇到了两拨打主意的。


    第一拨大概来的人少,见到商队人多,就没敢上来动手。


    第二拨应该是两伙人会合,觉得有些把握了,这才挑了个关口跳了出来。


    然而这回他们可是遇上硬点子了。


    除了他们商队里的伙计,个个都有身手外,还有自家公子身边那位得力侍卫卫少侠呢!


    甚至就连青萍客的妹子,妹子的师傅,那可都是扎手的硬茬啊!


    那伙人,几乎是全军覆灭,最后都被送进了官府。


    至于说官府怎么发落他们,背后的人要花多大精力去捞人,那他们也就不管了。


    毕竟,他们这边出手狠辣,一点也没留情。


    那帮人的功夫,可是都被废了。


    “啊?青萍客是同你们那次一道过来的?那怎么没见?”


    江管事笑道,“同行的还有一位采莲客先生,要回乡探亲,因此没到江州城,就暂且分道了。”


    到了南边地界,离京城足有七八百里,那伙人又全都废了,幕后之人手虽长,也伸不到这边来。


    不过他现下心里倒是有个猜测。


    他是怎么看怎么都觉得,青萍客就是孔方子了。


    “采莲客?莫非城里那位清溪渡,就是采莲客?”


    “清溪渡?”


    江管事还有些个不解。


    “这位清溪渡,都是写一些后宅子里头的故事,城里的娘儿们都爱看,我这般的汉子,倒是不大喜欢。”


    不是说那位写的不好,只是那些内容,不是他这样的忙碌人看的。


    尤其是他回到家里,吃个饭,都听着自家老妻和闺女两个在讨论清溪渡啥啥的,实在是有些头疼。


    江管事才在这城里落脚一夜,因此还没看过清溪渡的话本子。


    但这会儿,他已经笃定了,估计这个什么水云周报社,就是栖云周报社原班人马了。


    他就向对方打听了水云周报社的地址。


    吃过早饭,就带了个小伙计,往水云周报社这边来了。


    他一走进巷子,就有点似曾相识的感觉。


    这个格局,倒是跟栖云周报社太像了。


    第234章 犒军千金一掷。


    江管事从水云周报社离开之时,整个人都有些晕乎乎的。


    哪怕是回到了原家货栈,他还是有些魂不守舍的。


    王掌柜不由得打趣,“江老哥这是怎么了?可是想栖云城那边的家了?想要着急回去不成?”


    江管事笑了笑,“今日我去拜访那水云周报社了。”


    王掌柜一怔,“啊?那你可是见着了那位孔方子先生?”


    孔方子先生的话本写得精彩有趣,这城里许多人看得入了迷,就想去寻这位先生。


    他可是听说了,有好些家有海船专做那外洋买卖的,看了那海上捞金记之后,直呼不可思议,觉得这位先生,怕不是曾经在海船上做过事的,不然那话本里好些个外洋的风土人情,孔方子又是怎么知道的呢?


    而那些海商们,虽然从祖辈起就以外洋买卖为业,但其实他们的海贸路线,也就是固定的一二条而已。


    去过的外洋岛屿和异国,最多也就是五六个。


    就连用来谋利的货品,也无非是十来种。


    跟海上捞金里提到过的那些奇珍异宝,稀罕物件比,实在是小巫见大巫。


    他们就觉得这孔方子先生,一定是见多识广,曾如话本里的于小子那般,游历四海,肚子里没准就掌握着许多从没被前人开拓过的新航路呢!


    要是他们能从孔方子这里知道新航路,那岂不是就能赚来金山银山,天降横财?


    可惜,这些人多方打听孔方子,也是不得其法。


    哪怕是放出风来,如果孔方子先生愿意同他家合作,他们愿以黄金美人美酒相待,也还是没有引来孔方子露面。


    等到后来水云周报社开办,孔方子又在报纸上连载饕餮游记,城中的人便知道,旁人可能不知道孔方子先生的身份,但水云周报社是不可能不知道的。


    但据说那些好事闲人去了水云周报社后,水云周报社那边却说,孔方子先生醉心于写话本,谢绝所有外客。


    一般的好事者见孔方子先生谢绝外客,虽是遗憾,也就罢了。


    但也不是没有那粗野无礼想要硬闯的。


    于是水云周报社又多了个传言。


    那报社虽然听着都是斯文人,可也不是没有略懂拳脚的练家子的。


    据说周报社里有位中年妇人,看上去身形微微发福,笑起来很是和善,还经常拎着个菜篮子去集市上买肉买菜。


    然而这中年妇人那可当真是位高人,遇到想要强闯的壮年男子,这位中年妇人笑眯眯地一把就拎住了男子的衣领子,就跟拎头猪似的,一气不换地能给他放到巷子口,再立住,还要笑着让他一路走好呢!


    又有人说周报社里的高人,其实是位年轻郎君。


    那小郎君生得极俊,笑起来就像是阳光洒在了心窝里一般。身手更是厉害得紧,据说有无赖想要去报社敲诈,被小郎君一个人围攻了十个,无赖们纷纷哭爹喊娘,别说是敲诈报社了,就连整条巷子,他们都不敢来了。


    但是多了好些个提着篮子打扮娇俏路过的大姑娘小媳妇……就想亲眼看看报社里那位身手厉害的小郎君。


    还有人说报社里的高人,根本不是什么郎君,就是位姑娘家。


    更玄奇的,则是说报社里的高人,那可是神秘得紧,有时扮成中年妇人,有时扮成小郎君,还有时又扮成姑娘……总之,扮成什么,全看高人的心情,至于他的真面目,也只有报社里的人才能知道呐!


    也正是因此,那些想打孔方子主意的海商们,也就渐渐死了这条心。


    而江管事初来乍到的,居然还给他见到了孔方子先生,这怎么能不让人惊奇?


    江管事点点头,“正是呢,那位孔方子先生,可不就是青萍客先生?去年同我们这支商队一道来的南边,没想到她们最后,也来江州城了!”


    王掌柜瞪大了眼睛,恍然大悟。


    “怪不得,原来竟真是同一个人!”


    青萍客的话本子,他自然也是瞧过一两本的,写得确实跟时下的不同,若是有闲暇时,温杯黄酒边喝边看,实在是人生乐事呢。


    “既是他乡遇旧交,该当高兴啊,江老兄这是怎么了?”


    江管事想了想,不由得微叹一声。


    “唉,王老弟,不瞒你说,我从栖云城那边过来,对边关的战事,自然是知道的多一些,青萍客先生问起,我就照实说了。”


    “却不想青萍客先生,她,她却因此起了心思,要筹备一批物资,送到边关战场去!”


    要不江管事心神恍惚呢,他活了这么多年,走南闯北的,所见过的刚强自主的女子也着实不少,但如楼大姑娘这般的,还当真是头一份的。


    你永远也想到不到,她下一步会做点啥!


    王掌柜手里的茶杯当地一声,就落在了桌上。


    还好茶杯里只剩下了一点底儿,倒也没撒出多少水来。


    王掌柜不可置信地问,“孔方子先生,要筹备物资,去边关?”


    就这个名号,摆明了写话本就是要挣钱的。


    然而孔方子先生来了南边以后,也才写过两个话本,那饕餮游记,都还没写完呢!


    就算是话本和报纸都挣银子吧,最多也就能挣个两三万吧?


    这点银子,放在寻常商家里,确实是真不少了。


    可对于那些豪商巨族来说,算个啥呀?


    人家那家里金砖铺地,珍珠论斗的,都没拿出家财来去犒劳边军呢,他一个写话本的,才挣了点银子,就都要拿出来不成?


    可别说就只花个三五千两的。


    既然都跟江管事商量了,而且江管事还这般恍惚的模样,想来这手笔应该是不小,最少也不会低于一万两银子吧?


    江管事点点头,“可不正是?”


    “她问了我边关战事,我只当她就是关心而已,才细说了一番,谁能想得到,这位先生,不过是略思忖了一会儿,就问我栖云城中的粮价、肉价、菜价。”


    他也只当楼大姑娘还想回栖云城长住,自然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哪里想得到,楼大姑娘不是想回去长住,而是在想着要买粮买布送到边关去呢!


    “那,那孔方子先生,他,他是打算捐多少银子的物资去边关呢?”


    “说起来,他来这边也没多久,手上的银子应该不太多吧?”


    江管事叹了一声,伸出三个手指来。


    “先生说,他有三万两的银子,打算都用来采买些边关用得上的物资,还问我粮食是在这边买了运过去合算,还是到栖云城买了运过去合算?”


    楼大姑娘之所以会跟他说得这么细,自然也是想要借他一些力了。


    毕竟,他对两地的物价都熟悉得很,而且到边关那趟路线,也是他往年常走的。


    这位姑娘,可是真敢啊!


    旁人家似她这般年纪的姑娘,怕不是早就成了亲,娃都有了两个了。


    而她却奇思妙想,层出不穷,点石成金,生财有道。


    更是千金一掷,豪气胜过多少汉子啊!


    第235章 棉衣五百多件?


    王掌柜心想,说起来,他勤勤恳恳在原记干活几十年,每年挣到的银子,再加上买的田地出息,如今家里也算是有万把两的家底了。


    但他会舍得拿出一半来支援边关吗?


    不会。


    原记的总号在栖云城,边关战事不利,对原记的影响很大,今年的分红怕是全都要泡了汤,他去年和今年的收入,比起前年来就,差了一百多两银子呢。


    他身为大魏国人,自然也是盼着战事早日平息,能大胜北荒国了,他也能多挣些分红。


    可别说让他捐一半身家了,就是捐五分之一,两千两,他也不可能舍得呀!


    正因为他自己做不到,所以才越发的佩服那位孔方子先生。


    他想到这里,不由得发出疑问。


    “那位孔方子先生,可是边关人氏,与北荒国有深仇大恨的?”


    不然何以能做到此种地步呢?


    这个疑问,他要是问的旁人,那估计还真答不上来。


    江管事摇摇头,“她跟东家一样,也是源北道人,倒不是边境人氏。”


    王掌柜这可就想不通了。


    “这安稳地在这边写话本不好么?”


    好不容易来了这边了,安安生生的,也不用担心兵祸,他一个拿笔杆子写话本的,都没有功名的,何必去琢磨那么多呢?


    国家大事什么的,自然有贵人们去操心。


    跟寻常小民有什么关系呢?


    江管事笑了笑,“想来也是忧国忧民,心有丘壑吧。”


    王掌柜便问道,“那江老兄打算怎么做?”


    其实要说有钱,他们东家原老爷没钱吗?


    估计一次拿出十万两来,都不带眨眼的。


    但原老爷能拿吗?


    别说他舍不舍得,就算舍得,原老爷也不见得敢啊?


    你等一介商贾,居然给边关军士提供军需和银两,你是想干啥?


    想要染指兵权,好方便造反吗?


    江管事便道,“既然那位有此豪气,我自当尽力相助了。不过少不了,要写信给东家告知此事。”


    东家背靠京中贵人,行事自然小心谨慎,出风头之事肯定不会沾,但若是有人牵头,应该也会多多少少助力一把。


    王掌柜点点头,“江老兄若是有用得着小弟之处,只管开口。”


    他是本地人氏,甭管是买粮和菜,还是布匹医药之类,都要更便宜省事。


    江管事哈哈一笑,“这个自然。”


    杏花巷,水云周报社。


    满载的车子,一辆辆地拉进水云周报社的后院,附近的街坊四邻纷纷注目。


    “咦?这是要做什么?”


    “这还没到最新一期的报纸出来呀?”


    这巷尾的水云周报社啊,在他们这几条街上,谁不晓得呀!


    当初这一行外地人过来,租下了巷尾的那个院子住。


    大家伙可是都瞧得清楚。


    除了个白胡子老奴外,这一大家子人,竟然全是妇人!


    原想着这家人住在这里,少不得要受人欺负。


    哪能想得到人家虽然都是女人,可个个都有本事得很!


    文能开报社,武能打无赖。


    连带着他们整条巷子都沾了光,那些无赖地痞,走过路过都要避开。


    一个妇人,喜滋滋地从报社后门出来。


    有眼尖的,立时就发现了这妇人可不正是本地街坊吕大嫂?


    这吕大嫂,娘家是城外村子的,家里养了许多的鸡鸭,每天都能收上二十几个鸡蛋鸭蛋。


    但收是收了,要卖掉这些蛋,也得费些工夫。


    是吕大嫂心里琢磨着,这报社里,住着好些人,这帮人也不去外头做工,就靠着卖报纸赚银子,那报纸十文一张,一期怕不是要卖出去几万份!


    总之,报社这些女人,压根不差钱。


    她见那里头的杨婆子和刘姑姑两个,也时常到菜场去买菜,肉啊蛋啊啥的都是挑好的买,可见她们的饭食,可比这一条巷里所有人家的都好呢!


    吕大嫂就鼓起了勇气,去寻了那杨婆子。


    一听她说每隔三五日,就能送来鸡鸭蛋各五十,杨婆子就大方地应下了,让她只管送过来,就按市价就行。


    吕大嫂替自己娘家办成了这件好事儿,不单是在娘家有面子,也能跟报社里的人说上了话,自觉脸上


    十分有光,因此平时城里有了什么消息,她都会赶着去寻杨婆子说话。


    街坊们有对报社众人好奇的,也会从吕大嫂这儿打听。


    此时就有人叫她,“吕嫂子,报社她们,她们家里,这是买了什么?”


    “莫不是要新修房子吧?”


    “应该不是吧,修房子不是该运砖石木料?”


    “啊,是不是又出了新的一期报纸了?”


    江州城中,自打有了报纸以后,江州人见面闲谈三句话,必离不了报纸,就是去了附近那些城镇,也多有带上新出的报纸,好生显摆一番的。


    他们可是都听说了,这整个大魏朝里,有过报纸的,也就是北边那个栖云城,上头有青萍客和采莲客的话本连载。


    可没两年,那个栖云城的报社,已经被关啦!


    如今就只有江州城中有像样的报纸啦!


    至于说周边那些城镇跟风冒出来的小报纸,那也能叫报纸?


    搁在江州城中,咱本城人看了,也就是用来垫桌子腿用的。


    吕大嫂眼珠子一转,嘿嘿笑道,“不是,他们家是买了些本,要做衣裳呢!”


    她一边说话,一边就从人堆里挤了出来,却是给自己交好的那几个妇人使了个眼色。


    那几个妇人也机灵,见状也不吭声,悄悄地尾随在吕大嫂身后,一道往吕家去了。


    一进品家,妇人们就赶紧七嘴八舌地问。


    吕大嫂一拍巴掌,笑道,“那楼家大娘子,要做冬天穿的棉衣,还托我收些鸭毛鹅毛……要做的棉衣可多,就得要雇针线上的人做活,你们谁想要挣几两银子的,快快报上名来。我领你们去!”


    她这话一出,众人可不就都欢腾起来了?


    “当真?做一件棉衣多少工钱?可能拿回家去做?”


    “诶,那报社要雇人做棉衣,还能少了钱怎地?我家那小子拿了报纸去卖,一天还能挣个三五文呢!要不是卖报的都是些半大孩子,我都恨不得上街去卖报了!”


    “就是,吕家弟妹,先给我报上一个。我手快,做棉衣最拿手了!”


    “我我我!要说做棉衣,这一条巷子的妇人,都没我做得快!”


    这些妇人们争着抢着报名,也有人却是细心,注意到了旁的。


    “吕嫂子,怎么报社的东家,还要收鸭毛和鹅毛呢,收这些贱物做什么?那鸡毛收不收呢?不知道是多少钱收啊?”


    不是她要多事,而是她娘家村子里,也养着这些带毛的。


    虽不如吕家养得多吧,但若是能轻松卖出去,好歹也是个进项不是?


    早先她听说了吕嫂子把娘家的鸡蛋鸭蛋都卖到了报社这家人,就直拍大腿后悔。


    诶呀,她怎么就没想到呢!


    但吕嫂子娘家隔三岔五地就来送上百个蛋,那家人就是再能吃,也不可能再多买了,所以她也只得歇了这个心思。


    如今这鸭毛鹅毛啥的,那就不一样了。


    万一吕嫂子娘家的那些压根不够呢?


    吕嫂子笑得合不拢嘴。


    “你们只管放心!只要针线好,我这边可都想着你们呢!”


    “那鸡毛是不收的,只收鸭毛鹅毛,而且还不要那个大的毛,只要那细小的绒毛!”


    吕嫂子伸出了一只手,“东家说了,一钱银子一斤,有多少收多少!”


    这下子别说那问价钱的,就是那几个开始还没注意到的妇人们,这会也听得两眼放光。


    “当真!一钱银子一斤?”


    那杀鸭杀鹅的时候,那些毛,还不是都放到炉灶里头白烧了?


    如今能换钱,那可不都是白来的么?


    还有的悔得直拍大腿。


    “唉呀,前阵子我家里还杀了两只鸭子,毛都烧了!”


    白把钱都给烧了呀!


    而另一个向来头脑机灵的,已经眼珠子一转,来了主意。


    继一辆辆装满了货物的车子进了报社后院后,又有本巷里的好几个妇人们,也结伴进了报社后院,也不知道在里头做了些啥,都等到要做晚饭时,才依依不舍地回到自家。


    又有那妇人家里的小子,神神秘秘地背着一大麻袋,也不知道里头是什么物事,不过看上去倒是轻飘飘的,也遮遮掩掩地往报社后院里送。


    总而言之,这些妇人们,仿佛在背着其他家,在干什么捞好处的大事儿!


    这谁能不好奇呢?


    等终于有人从这些妇人嘴里问出了究竟,这报社里要雇人做活的大事,它已经干完了!


    原来,这帮妇人,竟是去报社里,帮着东家做棉衣去了!


    去干活的妇人们,不过才五天而已,多的拿到了一两银子,少的也挣到了半两多。


    这要是能连挣一个月,那不比汉子们挣的还多?


    尤其是吕大嫂,她挣的肯定要比所有人都多,毕竟,她不光自己做事,她还让娘家送来了两大袋子的鸭毛鹅毛哩!


    只是她这人精明,有人来问,她就光笑不松口罢了。


    不过除了吕大嫂之外,还有巷口那家的小媳妇,也送去了一大袋子的绒毛!


    说是那种绒毛,一钱银子一斤!


    一大袋子,看着虽然轻飘飘的,怎么都有五斤吧?


    这不就是半两银子?


    听到这个来钱路子的众人,纷纷动起了心思,不是去烧鸭店里打听,就是去乡下采买的……不过他们这会儿再去收,已是迟了。


    不管是烧鸭店,还是乡下养鸭养大鹅的农家,都已经知道了这东西值钱,不肯轻易卖给他们了,宁愿自己收集了再送到城里去……


    至于那绒毛的用法么?


    据妇人们的说法,那绒毛,报社的东家,让用那绒毛来填棉袄。


    至于说绒毛做棉袄会不会臭,会不会生虫啥的,据说东家是用一种秘方给处理过了,用来做棉袄就又软又暖。


    而且她们做的棉袄,跟一般的棉袄可大不一样。


    不管是里头添的绒毛,还是那样式,都是她们从来也没见过的。


    她们江州城虽然地处南方,可是到了冬天,也是很冷的。


    棉袄也不能不穿啊。


    如今在报社学会了新式棉袄的做法,没准到了夏日,就可以把全家的棉袄都试着照那个样式做。


    就算老人固执,不肯穿新样式的,那也能给家里孩子试一试啊!


    不过大伙也是有些纳闷。


    如今才不过是春季,怎么就要着急做冬日的袄子?


    而且整个报社里的人,也不过十来个而已。


    但她们十来个人加上报社的丫环们,一起动手,做的袄子,少说也有五六百件了吧?


    难道说报社这十来个人,一个人就要穿四十件不成?


    还是说,报社的东家,准备做了这袄子,拿去买不成?


    不过种新式袄子,领口和袖口都用了从没见过的小机巧,既贴身又有松紧,实在是妙得很,甭管大人喜不喜欢,那些小娃子们,肯定是会喜欢的……咦,也不对呀。


    她们做的袄子,都是大人样式,也没有孩子们的呀!


    第236章 金瓯白发樵夫与姑射山人。


    街坊妇人们的猜测疑惑,在看到最新一期的报纸后,也就悄然而止了。


    原来云水周报上,专门用一版的位置,详细写了用鸡鸭绒毛制做冬袄的步骤和原理,而这文章的署名者,正是孔方子。


    如今江州城中还是春日,对于做冬衣倒还没那般关注,不过也有不少想得长远的人家和商家,看了这法子已经悄悄买来材料去试了。


    但更多的人,尤其是那些没住在报社附近的,却是摇头不信。


    那鸭绒啥的,做出来的冬衣,真要有这报纸上吹得这么好,那孔方子还不自己去做这个买卖了么?


    现如今谁家有个方子,不是珍藏起来,恨不得传男不传女的?


    会就这般大喇喇地写在报纸上头,十文钱就能买上一份么?


    这定然是跟话本故事一般,虚构出来的噱头!


    不过让大伙欢喜的,是今日这一期的报纸上头,除了原先的饕餮游记和杏花游之外,又有了两种新话本!


    这


    两种新话本,一个是金瓯缺,白发樵夫所著。


    另一个是离恨天,姑射山人所著。


    头一个的金瓯缺,就是某个虚构的大夏王朝,全朝最为繁花一座海港城,灯红酒绿,歌舞升平,哪怕是到了深夜,那城中最知名的游嬉坊中,还是灯火通明,舞乐阵阵。


    却说这游嬉坊,占地十多亩,进了黄铜雕花的镂空大门,便是放眼开阔的绿色草坪,这草坪便如新长出的麦子地般鲜绿青嫩,亦如新织的绿色丝毯般平整可爱。


    草坪当中的道路,又是一水的洁白无瑕大理石铺就。


    每隔十来步,则单独用青玉石砌出花坛。


    这花坛中种满了奇珍鲜艳之花,也不知用的什么方法,一年四季,常开不败。


    走过这百来步的道路,便是一座十层的高楼,而这高楼,雕梁画栋,飞檐翘角,极尽奢华精致。


    楼外等候着十来位衣着整洁精细的俊美少年,眉眼含笑,齿露编贝……但见客人到来,便躬身行礼,口称欢迎贵客,有人将大门打开迎接,有人上前为贵客引路,端地姿态雅丽如画,让人如沐春风,如临仙境。


    等走进这高楼之中,这才能发现,原来这高楼乃是个回字型,当中是透光天井,当中设着五层高台。


    高台上,明灯高悬,彩带披拂,无论日夜,都是明灯煌煌,亮如白昼。


    中原丽人,西域舞姬,外洋美人们,在台上,轻歌曼舞,热辣摇摆,鼓乐声声……


    甚至还有那宫装丽人,腰悬彩带,飞天落地,幽兰香风,宛然如仙,如此美人美景,又怎能不让在四面观赏的贵客们,如痴如醉,流连忘返?


    游嬉坊中,长乐未央,一波雪肤花貌的舞姬,已是悄然退下了舞台,接替她们上场的,是一位身姿曼妙,明眸皓齿的女郎。


    女郎启唇发齿,曼声而歌。


    那歌声如云似水,流淌过四面高楼,引得众贵客心旷神怡,神迷心醉。


    而退到后台的舞姬们,却是疲惫地在专门的房间内,换下了身上华丽璀璨的舞衣与饰品,穿上了自己原本的寻常衣衫。


    不过这些舞姬们在这游嬉坊中做工,月钱比寻常伙计的工钱要高上五六倍,因此她们自家的衣着也相当体面,绸衣缎裙,有的爱俏的姑娘,还会在鞋尖上缀上一朵小珍珠穿成的珠花。


    这里头最扎眼的,当属一位个头微高的女郎。


    这女郎浓眉大眼,美貌中带着几分英气,与同伴们或浓艳,或柔弱,或亲和的风格十分不同,而让她在人群里扎眼的是,她身上穿的衣衫,既不是绸缎,也没有绣花等点缀,就是一袭普通的布衣布裙,还是淡淡的灰黑二色。


    其他女郎们换好了衣衫,推门出去,一边嘻嘻哈哈地讨论着,一会儿出了游嬉坊,要去街上哪个摊子吃夜霄。


    游嬉坊是城中富贵客人常来常往的游乐之所,因此城里的小商小贩,都不约而同地聚集到了游嬉坊周边的几条街巷之中,有卖各种小玩意的,做各种小吃的,抬轿子的,修脚修面的,治跌倒损伤的……总之,凡是想得到的营生,这附近就都有。


    而那些在游嬉坊里做活的伙计们或是贵客身边的长随仆人们,也爱到这里来解决自己的一切需要。


    甚至有些个小吃做得太过美味,让贵客看上,便派身边的仆人出来买上一些,带进游嬉坊中品尝的。


    跳完舞的女郎们三三两两地同行,从游嬉坊的后门出来,各自去寻那美味的小食摊子,有意无意地将那布衣女郎给落下,倒是显得布衣女郎有些形单影只。


    坐到了摊子上,一边吃着小食,一边还要议论上几句。


    “不就是从宁城来的么,整天拉着个脸,就跟死了爹娘似的。”


    “哎呀,别说了,宁城被东虏兵攻破,全城被屠,寒梅家里是好不容易逃出来的,如今听说只剩下了一个少了一只手的小兄弟了。”


    另一个女郎撇撇嘴,“什么兄弟呀!我见过那个人,生得与寒梅半点也不像!”


    指不定是个情郎啊啥的呢。


    大家的月钱是一样的,她们下了工,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买什么就买什么的,就算是把一半的钱给了家里,再吃吃喝喝买些头花首饰啥的,也还能剩下一些攒起来呢。


    而寒梅呢,整天这个也舍不得吃,那个也不看,身上穿的,跟在坊里打杂的仆妇们没啥两样……也不见她计划着在海城买房子院子的,那她省下来的那些钱都去了哪了?


    还不是给缺了手的那小子花了?


    这种事情啊,在坊里原本并不少见。


    早先就有位前辈,长相如花似玉,舞姿曼妙动人,是姐妹丛中最出众的那个,多少达官贵客都看中了她,就想带她回去做个宠妾,从此享尽无穷的荣华富贵……


    可人家就不乐意,就一门心思地爱着邻家的读书人表哥。


    挣来的钱,全都给了表哥求学用了。


    可是呢,表哥得了她的资助,倒是发达了,可转头就娶了名门家的小姐,对这位前辈说,同她只是纯洁的友情,从前得了她的资助,他都会双倍奉还……


    嗯,给他银子,缝衣煮饭,还为他小产两回的纯洁友情关系。


    那前辈哪里受得了这个打击呢,在一次歌舞过后,回去的路上,就跳了海。


    这也不过是两三年前的事儿,因此坊中的姑娘们,都吸取了这位前辈的教训,万万不能以自己为血肉,去滋养那没有回报的男人。


    第237章 刺杀诡异的刺杀。


    被同伴们议论纷纷的女郎,此时也能听到一星半点的字眼,不过女郎却仿佛什么也没听见似的,如同每一夜下工时那般,轻车熟路地走向那个断了一只手的少年,面上淡漠,没有表情,只在眼角处,多了一丝暖意。


    少年用完好的独手,接过女郎手中包袱,自然而然地背在了自己身上。


    两个人就这样默然无语,并肩而行,走在热闹而略有些拥挤的小巷中。


    那坐在小摊子上喝桂花甜水和油炸糕的女郎们,有那么一两位,望着这一幕,竟打从心底里,油然而生出了几分羡慕。


    夜晚的小巷,两边的摊位紧紧相连,成百上千的灯笼燃放出昏黄的光芒,布衣芒鞋的女郎和少年,身姿挺直,步态微慵,每一息的影像,都仿佛是一副浓墨重彩的图画。


    一位女郎呆呆地看着,手里的油炸糕渐渐被夜风吹凉。


    同伴捅了捅她,她这才反应过来,把油炸糕送到自己嘴边。


    但她的眼神,也还没有收回来。


    而那仿佛有温暖又脆弱,带着幽然香气的画面,却发生了突变。


    女郎脚下一个踉跄,整个人就朝左边的摊子上倒去。


    这个摊子,是整个巷子里最美味的馄饨摊。


    这家做出来的馄饨,面皮雪白,纤薄如纸,当中的馅料虽不足小指肚一半,却是精选了三鲜料,再配上浓香的骨汤,新鲜的葱蒜芫荽碎,这般的时候,来上一碗,当真是人间美味。


    传说这个摊子的摊主是个从东北那边逃难而来的,也不知道怎么地就学会了这么一顶手艺,白日不开摊,只出现在夜市上,勾得食客们时常地就惦记着这一口。


    女郎整个人倒向的,正是摊主用来煮骨汤的那口大锅。


    假如她真的倒进去,这般如花似玉,如柳枝般的身段,岂非都要被毁去?


    在场看到这一幕的,几乎都要惊叫出声,捂住眼睛,不敢再看。


    而就在这紧急时刻,就见摊主伸出了自己用的大勺,将女郎向一边拍过去,还沉声喝道,“小心!”


    摊子上,一共摆了四张小桌子。


    每张小桌子都配了四个小木凳。


    这十六个小凳子上,都有客人。


    不过有两张桌子摆得靠墙,就离汤锅有些远,而另两张桌子则稍微近一些。


    摊子出了这等变故,坐在桌边的客人们,都忍不住地朝这边望过来。


    而就在此时,一道人影已经如闪电般地冲了过去。


    一刀


    将坐在靠墙桌边的一个客人抹了脖子。


    那人甚至连一声叫都没有,就软软地倒了下去。


    因为太过无声无息,小巷里的人群,压根就没发现这一幕杀戮,还是那般地热闹,又有烟火气。


    而杀人者却并没有停歇,他甚至连看都没有看那客人一眼,就又将手里的刀,行云流水般地捅入另一个客人的腹中。


    一直到了此时,摊子上的其他客人,才算是反应了过来。


    有人大声惊叫,四处躲闪。


    有人喝斥着拔出随身兵器,要同那杀人者搏杀。


    不远处,正吃着油炸糕的女郎,正是一点也不落地目睹着这一幕。


    她目瞪口呆,嘴里的糕饼都掉了下来。


    不是因为亲眼看到了杀人,她才这么惊骇。


    而是,那个拿刀杀人的,竟然是他!


    是和寒梅在一起的少年!


    她是再怎么都想不到,那个少年,清瘦柔弱又怯懦,还没了一只手。竟然会这般的杀人不眨眼!


    而杀戮还在继续。


    靠墙的两张桌上,原本有八个人。


    开局就被杀掉两个,现下还有六个。


    这六个人,似乎也都不是寻常人。


    其中三个人护着一个年长的在中间,另外两个奋力上前,挥刀向少年杀去。


    而之前险些倒在滚烫大锅里的寒梅,在被摊主推到一边时,仿佛被吓得失了魂一般地托住了桌沿,此时却也倏然抬头,不知从哪里抽出一把长剑,挺剑加入混战。


    这一对年轻男女,虽然一个只是女子,另一个还有残疾,武功招式却是极为凌厉,还是完全不要命的打法,那两个同他们对阵的,虽然是练家子,也被杀得手忙脚乱。


    见状,那三个人就护着当中的男子,要先离开这个险地。


    而寒梅和少年两个,见状招式越发的凌厉。


    寒梅甚至在百忙中一抬袖,冲着这四人放出了一蓬暗器。


    这些暗器在夜里蓝光微闪,一看就是带着毒的,却是牛毛细针,如风卷细雨般,无声无息地飞射而来。


    哪怕是三个人都挡在男子身前,挡去了大半的细针,那男子也还是中了几针。


    显然,他需得快些离开此地,迟则没准有性命之忧。


    而且万一这毒没有解药的话,就算他们能平安离开,也逃不出毒发的结局。


    三人对视一眼,瞬间就下了决定。


    一人护着主子离开,另外两人上前,誓要将这妖女拿下。


    这四人分成了两拨,一人护着中年人,急急朝前奔去。


    这个时候,巷子里的人群,已经发现了这边摊子上的混乱。


    顿时惊叫连声,四散奔逃。


    只要他们两个混入人群之中,那刺客,自然是很难再寻到他们的了。


    一旦出了这个巷子,坐上他们来时的马车,自然就算是脱险了。


    摊主抱着头,守在自家的大锅跟前,连连顿足哀叹。


    显然,经了此事,他这卖卖,是再也做不下去了。


    不光做不下去,还有可能被牵连关进大牢。


    而四散奔逃的路人,看到这一幕,自然也没人有闲心替这摊主喊一声悲催。


    可没有一个人,能想得到,就在中年人被护卫拖着,经过他的身边时,他竟然飞起一脚,将护卫踢倒,双手一拽,就把中年人按倒在了大锅之中。


    中年人的惨叫,被埋在了滚烫的骨汤之中。


    不过摊主倒是干脆利索,一膝顶在中年人的腰眼上,腾出一只手来,操起厨刀,手起刀落,中年人的头,就滚落进了锅中。


    大锅下头的炉子还在燃着火。


    没用十息的工夫,原本骨汤的香气,就混杂了一种奇异的味道。


    而这最后诡异的一击得手,正激战着的双方,瞬间都停下了动作。


    摊主踢开了断头尸首,换刀为勺,捞起了锅里的人头,如同早就排练好一般,盛进了一个布袋之中。


    第238章 预言预先推演。


    如此变故,让整条巷的人,都惊呆了。


    而中心人物被杀,让护卫在他身边的几个人,也都傻了。


    他们心里最是清楚,他们的主家是什么地位,而护卫不力,他们这些人,又都会是什么下场。


    想到这里,他们的动作,都不由得停滞了。


    而这也给了行刺的这些人逃走的良机,数声炸裂,几蓬烟雾爆出,原本就昏黄的巷子里越发变得伸手不见五指。


    刺客们逃走了!


    此时距离天亮,也不过还剩下两个时辰而已。


    但就是这两个时辰,游嬉坊旁游嬉坊,歌舞女郎、断手少年、馄饨摊主三名刺客联手,割下了一个大人物的人头,还把那人头放在大骨汤里煮过又带走的惊险离奇又恐怖的故事,已经传遍了整个海城。


    是哪一个大人物,被人用这般的法子给割去了头颅?


    坊间人几乎把本城中那些个最爱到游嬉坊里逍遥享乐的,有头有脸的大人物,给推测了个遍。


    大人物会挤身在全是平民的小巷子里,吃平民们常吃的小食么?


    还别说,若是别处,那些个富贵老爷公子,许是不会,但在海城的游嬉坊,这实在是平常。


    毕竟,游嬉坊这一带,是玩乐的福地,享受的仙乡,就连附近小巷子里的小食,也是全大夏朝最美味的。


    也就是因此,许多高官显贵,都会在游嬉坊中享受一番之后,再微服出行,到旁边的小巷子里尝一尝平民们的美味……当然了,身边的侍卫那是少不了的。


    从前那些高官显贵们这般,都没有出过什么岔子。


    谁能想得到,这一出,就是个劲爆惊悚的。


    而等到了天亮后,这位大人物的身份,也以一个意想不到的方式,全城尽知了。


    之前城中人都在猜测,那三个刺客就算要刺杀,为什么不直接杀完人就跑?为何还要多那么一道割头水煮的的动作?


    要知道那大人物可是带了七位护卫的。


    就算七位护卫上来就被杀了两个,那可是还有五个护卫呢!


    这五名护卫,完全有可能拼着性命,将这三人都留下啊!


    多耽误一息,就少了一息逃走的时间。


    而他们那多余的动作,除了泄愤之外,毫无意义。


    但天亮之后,从城北进城的人们,惊恐地发现,那北城门上,一个人头高悬旗竿之上,旁边还挂有白幡,白幡上两行血字。


    鱼游于沸鼎,燕巢于飞幕。


    副相洪之吉,亦是如此矣。


    那个被割下了人头的大人物,竟然是本朝的副相洪之吉!


    本朝设两相,正相周檐,七十有二,年事已高,不过是个占位置的木胎泥塑而已。


    副相洪之吉,才是大夏朝实权的重臣。


    自打十年前大夏的东北边境被东虏国侵边起,大夏朝战事连连失利,而朝堂中,也分为了主战派与主和派。


    副相洪之吉,便是主和派之首。


    正是因他立压主战派,定下了防御亲和为主之策,那东虏国便步步进逼,将大夏的东北十八城,都蚕食殆尽。


    这十年来,东北十八城的子民,或丧命敌手,或南下逃亡,深受流离之苦,多少在十八城中安居乐业甚至是家业富裕的,南下后,都变得身无分文,只能靠出卖苦力为生,有时还会遭受本地人的白眼和欺压。


    洪之吉最出名的一句话,便是:鱼游于沸鼎,燕巢于飞幕。


    那时宁城被屠杀,八万百姓无辜惨死,消息传到离海城只有百里的京城,全朝上下,无不惊骇痛哭。


    主战派大将指着洪之吉痛骂,指责他拖前方将士的后腿,怯战畏缩,贪污弄权,以至大夏边城百姓惨死。


    而洪之吉却狡辩一番,说出了以上那句话。


    意思是大夏朝疆土这般辽阔,那宁城人生在宁城,丧命于此,也是他们的宿命,与主战主和有何相关?


    这般无耻的话,寒了多少北地百姓的心?


    但就因为洪之吉早年曾经做过皇帝的伴读,是皇上的心腹,因此哪怕洪之吉这话无耻又冷血,也还是没有半点惩罚,不过换来皇上一句轻飘飘的训斥而已。


    想不到,这洪之吉,居然微服私坊来了海城,又在游嬉坊被刺,还在光天化日之下,悬首于城门北向,显然正是为了替东北边城百姓出一口恶气……


    那三名刺客的来历身份,也被城中百姓给传得沸沸扬扬,众说纷纭。


    但甭管传得有多离奇,三人的来处,却是一致的。


    他们都是宁城之难的幸存者。


    江管事看着未完待续这四个字,思绪不由得有些发散。


    这金瓯缺,写的是某某虚构的朝代,可为什么显得如此真实?


    仿佛史上当真有这么一个朝代,一边艰难浴血抵抗外敌,一边灯红酒绿纸醉金迷,两边就像是被人为地分割开来,成了两个天壤之别的国度。


    明明那外敌是东北的东虏国,那东虏国本是离着大夏朝很近的小岛,自岛上乘船渡海登陆,先行占据数个半岛和小岛,慢慢发展生息,待站稳了脚跟,便开始蚕食大夏王朝。


    这大夏朝中还分着什


    么主战派和主和派……这岂不可笑。


    外敌都把刀子架到脖子上了,还能有主和派?


    这要怎么主和?


    跟话本里洪相那般,主张送粮送银送女子,好签下休战盟约,换来东虏国半年消停,然后第二年再卷土重来吗?


    江管事把视线从那四个字上头移开,忍不住又转回到那场刺杀的片段,将那摊主割头下锅的一段,又回味了几番,只觉得心中有种刺挠的畅快。


    好个白发樵夫!


    心忧国民,深谋远虑,唯恐我大魏朝中,也出了这种臭名昭著的主和派,是以抢先叫破,将这等奸贼行径后果,做了预先推演,让但凡看过此话本的,便都知道这奸贼的丑恶嘴脸,卑鄙用心。


    江管事想到这儿,又回忆这几日在江州城和其它几座城中的所见所闻,竟是惕然心惊。


    虽然如今前线战事胶着,并不至于连丢十八城,但来到南边之后,他就没听过有谁提起大魏与北荒战事的!


    第239章 胆大胆大能包天。


    楼家姐妹俩启程这一天,物资足足装了八大车,因为东西太多,担心引起街坊们的注意,便早早地动身,在城门未开时,就已经来到了城门口排队等待出城。


    来送行的是贺先生和刘师傅。


    这次出门,不光是要回栖云城,还有可能要亲自去边城的。


    这一来一回,估计少说也得三四个月了。


    楼欣月上回离开栖云城,是将栖云周报社给关了的。


    而如今的水云周报社,也不过才刚起步,那饕餮游记等话本都还没连载完,又不像上回一样,有京城来的贵人在背后施压,所以楼欣月自然不会再关报社了。


    饕餮游记和金瓯缺这两本,其实楼欣月早就已经加班加点地赶出来了,尤其是金瓯缺,楼欣月都已经找了作坊,印出了整本,甚至在临行时,还带上了早就已经刻好的雕版。


    因此水云周报社这边,就得有人主持了。


    贺先生自然是当仁不让,刘师傅是报社里最强劲的安保力量,哪怕她也想跟着年轻人一道去边城看看,也只得留守坐镇了。


    小丫环们都长了一岁,个个都跟刚买下时判若两人,识文断字,还粗通拳脚,这种人才,放在哪个大户人家里,那都是抢手的。


    姐妹俩这次也只带上了功夫最好的彩枝。


    彩枝这个丫头,一开始就是跟随楼赛郎学武的。


    一来原本她力气就比常人大一些,二来确实学武最早,又有天赋,所以彩枝的身手在丫环里是最好的,甚至都超过了开练最早,年纪最长的楼欣月。


    城门一开,楼家一行车队便在头一个出了城。


    出城十里,这才稍稍停下,等着与原家商队会合。


    贺先生和刘师傅两个拉着楼家姐妹好生叮嘱了一回,看着原家商队已到,这才依依做别。


    眼看着长长的车队渐行渐远,二人这才往回返。


    贺先生不由叹了口气。


    “楼大姑娘,当真是奇人也。”


    刘师傅也点点头,“谁说不是呢!”


    楼欣月此人,说她胆小吧,她也胆小,说胆大吧,有时还当真是胆大包天。


    上一本真假公子,引来京中平王府中贵人不满,派人雇凶火烧小院,让所有的人都葬身火海。


    与之相比,那收买**中洪老大,施压放话不许城中书坊与报社合作,都不算太大的事儿了。


    这也不过是得罪了平王府里一位无官无爵无实权的年轻小公子而已。


    可这本金瓯缺放出去,会得罪谁呢?


    她都不敢想。


    而且显然,楼欣月这次,可不是只打算让这话本在南边流传的,她还把雕版给带去了。


    这说明什么?


    楼欣月要整个大的。


    贺先生心里也在琢磨着。


    从前跟着那任大背井离乡,贺先生就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再回这边了。


    本以为安心认命,就能在那边安稳过一生,谁知道人心难测,世情如刀。


    到头来,若不是有楼欣月这个没半点血缘的大侄女搭救,她此时的坟头草都要过膝了。


    去年归乡,当时的故人,有的已死,有的穷困潦倒。


    当年的那些恩怨,什么继母继妹,什么易嫁换亲,此时再看,都觉得恍如隔世。


    百般算计又如何?


    到头来,能耐不足,还不是守不住?


    反倒是她,半生孑然,一只秃笔,写我所想,画我所见,换几斗米粮,逍遥自在,清清静静,了此一生。


    又有一二小友,才气纵横,侠肝义胆,胸有丘壑,她不过是从旁观望,也觉得少年意气,当该如此。


    楼欣月整个大的就整个大的。


    她只须将报社守好便是。


    离开江州城的车队,晓行夜宿,途中自然也遇到过麻烦,不过有商队和保镖,都是有惊无险。


    而跟着原家商队,一路上的安排都十分妥当,算是给楼欣月省了不少的心。


    路上遇到大些的城镇,楼欣月就带着妹子去找当地的书铺。


    楼欣月虽然一直在写话本,但上门推销,这还是第二回。


    第一回自然是在长宁县城里,主动去找龚先生毛遂自荐了。


    不过这回推销,倒是没费她多少力气。


    毕竟,这次的话本可不是之前那种简陋的手抄本子了,而是纸质不错,印得清楚完整的印刷本。


    更何况这个话本看上去,也跌宕起伏,确实有意思呢。


    楼欣月原本也不是为了挣钱,而是为了扩大影响力,每个大城都留下百来本,等到了栖云城的时候,手里带的印好的话本子,正好是一本不剩了。


    到了栖云城,楼家在这个城里已经没了房产,便寻了个靠近城门的客栈,包了一间单独的小院子,那些带来的货物,也都有了地方存放。


    楼家姐俩让彩枝看着院子,二人信步去了百味茶馆。


    虽然只离开一年,也不知道是否错觉,栖云城比走之前似乎萧条了一些。


    走进百味茶馆,守在门口的伙计,一眼就认出了她们。


    态度一下子就热情起来。


    “楼大姑娘,楼二姑娘,里边请!”


    栖云城固然萧条,而百味茶馆也不复从前的盛况。


    楼欣月只朝大堂里瞥了一眼,就看出来,这上座率,也就只有五成而已。


    二人上了楼上包厢,便有掌柜的听说了,赶紧过来招呼。


    原来栖云城中那些富商,虽不至于把自家的产业都关停了,但有不少都举家迁往外地,少了这些消费能力高的客人,层层传递,所以整个栖云城内的商铺,买卖都不如从前,百味茶馆也是如此。


    不过百味茶馆毕竟是城中独一份,就算只有五成的上座率,也还是盈利的,只是没法跟过去比而已。


    再加上楼欣月这个负责排戏的,原无瑕这个东家都不在城里,只能靠书信来指导,茶馆里这一年,也就排出了一部新戏,也就是海上捞金记的上部,才算是吸引了些客流。


    这部新戏,楼欣月只能通过书信来提点,没法亲自指导评价,如今和楼赛郎两个看罢了一回,心里就有了数。


    这些小演员已经有了两年的经验,虽然没有楼欣月亲自把关,倒是也演得似模似样。


    只是有一组的女主角,似乎换了个人。


    掌柜无奈苦笑。


    “东家不在,这些演员也有些个心思不定,就有人哭着喊着想要赎身,想要去贵客家里享福,在下也只好写了信给东家,东家说想走就让她走吧,所以这才换了人。”


    楼欣月微微一愣。


    便笑道,“这也不算稀奇,他们见的人多了,又受人瞩目,经受不起诱惑也是有的。”


    其实原家的这些家生子们,能坚持两年多,跑了的只有一个,楼欣月就觉得已经不错了。


    要是搁在现代,别说是明星了,但凡是个小网红有点流量呢,那心思立马就活络起来了。


    只是现代人的容错率高,走了弯路还能再换个赛道,没准什么时候就翻身了呢,


    但在这古代,选了一条路,若是选错了,那基本就是一辈子的事了。


    进富贵之家里做妾室,会是个好结局吗?


    况且这些原家的家生子,当初挑选的时候,楼欣月也是出过一把子力的。


    她和原小姐挑中的,都是更适合演戏,有一定灵气,长相中上就行了,并非挑的都是美人。


    演员们在演戏的时候,不但要化妆,还处在灯光映照之下,又有剧情的加持,就算是六分的容貌,也能给加上四分的美颜滤镜。


    可等到被困在深宅大院里,滤镜全无,年华渐老,还能过得好的,那得有多么逆天的气运呢?


    虽然不看好那走了的演员,楼欣月也没在掌柜的面前多说什么。


    反而是问起另外的两个人来。


    当时她带着人去了南边,只留下了高家夫妻在这茶馆里打工。


    后头她与这边书信来往,也提起过高家夫妻,只说是高丽娘生了个儿子,因高丽娘无法登台,高大郎总不能自己演独角戏,就只能在新戏里头跑个龙套,混些工钱了。


    正说着高家夫妻,高家夫妻已经听说了主家的消息,赶紧过来了。


    掌柜的便寻了个借口离开,把包厢留给楼家主仆。


    高家夫妻俩激动地上前行礼。


    “主家,可算是等到您来了!”


    “我们夫妻俩还打算,下个月就辞了这边,过去江州城呢!”


    话说自打主家去了南边,他们夫妻俩在这边登台,虽然得的工钱挺多,是他们俩当初在长兴县连想也不想的数字了,而这边的掌柜的,看在主家的面子上,待他们确实也比较关照。


    但茶馆原本就有演员班底,他们两夫妻算是外来的,且有一阵子,客人们都在夸他们演得好,说得多了,那些少年演员们,这心里就有些个吃味了。


    后头高丽娘生产,夫妻档的小戏演不成了,高大郎就去跑龙套,这个时候就能感觉到排挤了。


    虽然这种排挤是暗挫挫的,总不至于让人忍不了吧,高大郎夫妻两个夜里商量时,还是觉得当初在楼家小院里做仆役的时候心里更踏实。


    这不,眼看着孩子也有七个多月了,应该是能经得起长途远路了,就商量着要去南边投奔主家。


    楼赛郎已是忍不住问了。


    “孩子呢?”


    高丽娘此时的身段和脸庞,比没生孩子之前要圆润丰满了些许,眉眼间染上了母性的温柔。


    “怕孩子进茶馆中吵闹到了客人,因此来时请了邻家婆婆帮忙看上一会儿。”


    楼欣月微笑,“那等会儿离了茶馆,就过去瞧瞧。”


    高家夫妻住的院子,就在茶馆旁边,那个院子也是少年演员们的住所,当初也是原小姐发了话,正好院子里也有空房,就给高家夫妻俩住了一间。


    高丽娘生了孩子以后,孩子有时啼哭,那些平时就看高家夫妻俩不大顺眼的,就抱怨不已,高家夫妻俩本就是寄住,没什么底气,只好同邻家婆婆说好,白日里就带着孩子去邻家歇息,每月给邻家婆婆一点银钱。


    这一来二去的,跟邻家婆婆也算有了几分交情,平时若有事,托她看上一两个时辰倒也无碍。


    楼欣月听着这些,微微点头。


    “你们做得对,她们是主,你们是客,既是寄住,确实不好同她们过于计较。”


    高丽娘小心探问,“大姑娘,这次是只有你们三人回来了么?那其他人?”


    整个包厢里,就是楼家姐妹和寒梅这一个丫头。


    却不见贺先生刘师傅,还有晓文她们。


    她确实怎么想,也想不出来,主家回栖云城,是个什么打算。


    楼赛郎笑道,“这次就只我们三个回来了,其余的人都在江州城里报社那边。”


    “我们这次是打算……”


    听到主家的打算,高家夫妻俩都惊呆了。


    第240章 重返回到栖云城。


    主家居然要将自己这些年来的积蓄,全部拿出来买成物资去送到边关!


    而且已经做好了五百件冬衣带过来了!


    五百件啊!


    两个人都目瞪口呆了一阵子,也不知道该说点啥。


    如果是一个富户之家,家主突然要将大半身家全都捐出去投军,那必然会遇到家里其他人的反对。


    如果是一个寻常的富家女子,她要想把嫁妆全都捐出去……别说她婆家了,就是娘家人,那也不可能答应。


    但他们主家不是一般人。


    能做得出来主家那些事的,将大半身家都捐出去,似乎还真是想做就做,有任性的资格。


    不过高大郎呆愣过后,还是从腰间拿出了一个钱袋子,双手奉上。


    “大娘子,这是这段时日我们夫妻俩挣的工钱。”


    说完了这句又有些个赧然。


    “后半年,丽娘不能上台,小人也只能跑龙套,工钱就不多了。”


    楼欣月也没有同他们推让,接过了钱袋子,将里头的钱都倒了出来。


    这些钱,有小面额的银票,也有金叶子和银锭,加起来笼共有二百来两。


    楼欣月就知道,这些银子,应该大都是起初那几个月挣的,二人演出的小戏,客人们都图个新鲜,因此人人称赞,争相来看。


    后头那小戏能来看的都看过了,没能及时补上新的,也就趋于平淡了。


    这二百多两,抛去二人的基本花费,应该是都在这里了。


    楼欣月便取了一半,另一半又还给了高大郎。


    “这些你们夫妻俩自己收着吧。”


    奴仆们人身都属于主家,挣到的钱财自然主家有分配的权利。


    不过再吝啬的主家,也不可能把仆人辛苦挣到的钱全都拿走的。


    高大郎也没有客气,带着高丽娘向主家道谢。


    楼欣月此时,也没太多看戏的心思了,便起了身,“走吧,咱们去看看小娃儿。”


    楼欣月走出茶楼的时候,手里就多了两千一百两的银子。


    其中两千楼是茶楼给楼欣月的分红,一百两自然是高家夫妻的工钱了。


    高家夫妻托付的邻家婆婆就在左近,走过去都没用两三百步。


    她们走过去的时候,还没进院门,就听到了里头小婴儿咯咯的笑声。


    高家夫妻俩长相都不算是多么俊美好看的,但却都很有特点,灵性十足,不然也不可能吃演戏这碗饭了。


    但他们俩生的孩子,却是吸取了二人的优点。


    皮肤雪白,眼睛又大又亮,胖嘟嘟的小脸上还有两个甜甜的小酒窝。


    实在是让人一见就忍不住打从内心笑出来的小天使。


    楼欣月也还罢了,楼赛郎那是一见就喜欢,抢着抱到了怀里,又从衣袋里摸出小玩意来逗弄。


    楼欣月心想,这孩子若是长大了没有长残,有父母的天赋,也是个天才童星天王天后的胚子啊!


    哈哈哈,她可


    真是有点走火入魔了,甭管干啥,头一个想的,就是搞文娱啊!


    不过可惜的是,这孩子还实在太小了,不然待到两三岁能控制屎尿的时候,她定然要写一个有小朋友的短剧,给小朋友找个班上上。


    楼欣月想到这儿,自然决定提前对自己的小员工好一点,便也从衣袋子里摸出了个小玩意,这是个金子打成的小老虎。


    去年是虎年,是这孩子的生肖,因此楼欣月在来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这个见面礼。


    高家夫妻俩一见,赶紧抱起孩子,向楼欣月道谢。


    几人又说了一会儿话,既然他们两人在这边的活儿已经可有可无,楼欣月要忙活别的,也没工夫替他们再编新的小戏,就打算等她们从边关回来之后,让高家三人跟着她们一道去南边。


    高大郎想了想,道,“大姑娘,您要在这边雇人做事,又要采买布匹、鸭绒、麦粉和肉,总也需要可靠的人跑腿,不如小人向管事告几日假,等这边的事了,再回茶馆跑龙套可好?”


    高丽娘也点点头,“大姑娘,如今这孩子也大一点了,不用吃奶,奴将他放在婆婆这边也好,背在身上也好,并不耽误做事,奴也会女红针线和上灶,也能做冬衣做吃食的。”


    高家夫妻俩说得倒是也对。


    虽然她们对栖云城还算熟悉,认识的人也多,想要雇佣人来做事并不算太困难,但有两个自己人,确实办事更为方便。


    楼欣月便点头同意了,将客栈地址告诉了二人,让他们明日过去便是。


    辞了高家夫妻俩,楼家姐俩又去了长安坊。


    楼赛郎笑道,“大姐,如今已经过去了一年多,听说那王家书坊已经是没落了不少,好些人都后悔当初,另外那些书坊也放出话来,不管青萍客先生想什么题材的话本,他们都将不畏强权,大力与青萍客先生合作呢,那你如今要印金瓯缺,为什么不去寻那几家大书坊,而是要来这边找那黑作坊呢?”


    楼欣月也笑了。


    “自然是黑作坊灵活了,跑路方便了。”


    她写的这本金瓯缺,里头的内容,要是放在开明的朝代,自然是百无禁忌,想印就印了。


    但如果是在大兴文字狱的思想禁锢时期,就她写的这个,砍头也不是没有可能。


    人家那些大书坊,都是拖家带口,加上家族不知道有几百口人了。


    所以她还是寻这些小黑作坊,挣点快钱就跑那种,反而是不容易连累他人。


    长安坊本就是贫民聚集之地,不管是房舍屋宇,还是街道巷子,跟其它坊相比,就显得脏乱差一些,路上见到的,基本上都是穷苦百姓。


    楼家姐俩出门的时候,就穿的是家常衣衫,绸衣布裙,也都是半新不旧的,首饰也没有两样,但即使这般,一出现在街道上,还是吸引了许多的目光。


    就有一个半大的少年鬼祟地凑了上来。


    “二位娘子,可要买话本么?只有咱们这边才有的真假公子和真假千金!”


    楼欣月听到这话,差一点就要笑出声来。


    “真假公子我不要,你带我们去印这话本的书坊,给你一两银子的报酬,如何?”


    狭窄的小巷内,一处破败的小院内传出了熟悉的响动。


    一个三十出头的文士模样的人,走到小院门口,停下来细听了听里头的声音,过了约莫几十息的工夫,这才出声。


    “柳二兄弟?”


    他一连叫了三声,里头的动静才有变化。


    不多时那破烂的小门就吱呀呀地开了。


    来开门的,是个年轻汉子。


    这年轻汉子约莫二十出头,头发乱蓬蓬的,脸色灰黄,仿佛好几日没睡了似的,他看见来人,便点了点头,打着哈欠转身就往里走。


    “刘秀才,你如今来的正好。”


    刘秀才对这个地方也是熟门熟路,并不需要对方招呼,便转身关门,才接话道,“可是又有了什么活计?”


    自从他在这黑作坊里寻到了活计之后,他每月挣到的银钱比以往更多了,也算是弥补了他不能再往报社投稿的窘迫。


    年轻汉子笑道,“正是呢!”


    说着便指着墙根处的摊子,让刘秀才看。


    “今儿来了个大主顾,让印一千本哩!”


    一千本啊,一本他能挣一钱银子。一千本那就是一百两银子啊。


    而且这个钱挣起来可容易得很,毕竟连雕版人家都是自带的。


    “已经有了雕版了?”


    刘秀才听了这话,就弯下腰去细看。


    “可不正是呢!这比从前印真假公子和真假千金可容易多了啊!”


    “你来得正好,咱们这就赶紧干活吧!”


    刘秀才虽然还是个秀才,正经的读书人,但是干起活来,那是真踏实,一点也没有那些书生的臭架子,要不然他也不能总是跟刘秀才合伙了。


    不多时,这个位于不知名小巷子里的黑书坊里,新话本已是新鲜出炉。


    刘秀才在埋头印书的时候,就已经对这话本上的内容有些迫不及待了。


    这会儿也顾不得笔墨尚新,就小心地翻看了起来。


    那年轻汉子见他这般,便也取了一本,有样学样地看了起来。


    这新话本若是真好看的话,他也不是不能私下里多印上一些,到时候再卖出去,那可就不是一本挣个半钱银子了。


    刘秀才自从参与了黑作坊印书大业之后,闲暇之余,也算是看过了不少话本了。


    自从真假两本之后,他们也不是再没印过旁的话本,可惜那些话本也就是能挣个辛苦钱。


    青萍客和采莲客在的时候,那些写话本的作者们就仿佛受了刺激一般,各尽所能,都想与那两个争锋,写出来的话本也很有特点。


    可自从那二人走了之后,其他的作者似乎也没了动力了,话本的内容,总有种死气沉沉之感。


    但现在,他看到了什么?


    白发樵夫!金瓯缺!


    刘秀才一边看着,一边就忍不住紧张地握紧了拳头。


    好一个奸相,好一个沸锅煮头!城门悬首啊!


    刘秀才看到激动处,不由得一拍桌案。


    “奸贼该死!”


    旁边的柳二郎被吓得身子一缩,瞥了刘秀才一眼,坐得离他远了些,免得再被他给吓到。


    柳二郎虽然不是读书人,但他也识字,虽然有些生僻字不识吧,但看个话本还是够用了,不然他也不可能做黑印坊的活儿。


    柳二郎看话本的速度比不上刘秀才,但刘秀才看到第二回的时候,柳二郎也看完了第一回。


    他也不由自主地啪地一拍桌案。


    到这会儿,他才算是明白,为啥刘秀才要激动了。


    谁能不激动呢!


    柳二郎坐在那儿,眼珠子来回打转。


    他想好了,给大主顾印上一千本,他自己再私下里印五百本,这可是不比真假公子差呀!


    没准印上这一批


    话本,他就能发达了呢!


    要知道上回各黑作坊印真假那两本,他就是下手晚了点,别人下手早的,都已经吃上肉了,他这种也就跟在后头喝点汤而已。


    这次,他可没准能抢先一步呢!


    十天后,跟着柳二郎一道赶活的刘秀才,也是眼下青黑,发丝蓬乱。


    然而看到整整齐齐码放的话本,刘秀才却有种奇异的成就感。


    柳二郎虽识字却不是读书人,可能还不太能看明白这话本里的微言大义,但刘秀才却看明白了。


    不光看明白了,还为之热血沸腾。


    虽然讲的是虚无的大夏王朝与外敌间绵延百年的故事。


    可又何尝不是如今大魏朝与北荒国之间的前车之鉴呢?


    如今朝堂上还没听说过有主和派,可这主和派一旦出现,那对于大魏朝来说,岂不正是危险的征兆?


    他刘秀才,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秀才,对于国家大事,自然是人微言轻的,就算到文会上振臂一呼,也不过有几人晓得而已。


    但这话本就不一样了。


    只要看过了这话本的,但凡心智正常,怎么会不痛恨那些卖国巨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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